第17页 | 华尔街教父格雷厄姆传 | 阅读 ‧ 电子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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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哥伦比亚大学

1911年9月,我以校友奖学金获得者的身份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由于我已经在之前就读的两所高中学过了相当于大学第一学期的课程,也正是由于这种额外的学习让我通过了分级考试(79),因此,我直接从更难的高年级课程开始了我的大学学业。我需要拿到120个学分才能毕业,在整个学期里,每周上1小时的课能拿到1学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3年毕业,事实上,两年半之后我就拿到了学位。

我对大学生活的认识在多年前热切地阅读弗兰克·梅里维尔系列小说时,就已经形成了。当然,我知道梅里维尔在耶鲁大学待了很长时间,不知道是否有人数过他待了多少学期,他喜欢参加所有能够参加的校园活动,但不喜欢学习。也许,这正是他在大学待了这么长时间的原因。然而,我所梦想的大学生活是属于年轻人的一段田园诗般美好的时光,是教育、友情、爱情、运动和充满有趣事物的美妙结合。可是,当我回顾自己的大学生活时,我不记得有过很多这样的快乐穿插其间。事实上,我能记得的趣事并不多。

我对大学生活印象最深刻的事情其实是在无意识中出现的,它重现在了我的梦中。通常来讲,我睡醒后很少能特别清楚地记得自己做了什么梦,但在我离开哥伦比亚大学后的53年间,有一个梦经常重现。梦里,我是一名大学生,我正准备去上课,或者正在去教室的路上,但我忘了是上哪门课,不知道该去哪个教室。于是我一层楼一层楼、一间教室一间教室地找,试图找到我该去的地方。在另一个梦中,我已经在教室里了,但我没有事先为课程做准备,我非常焦虑,很想知道如果老师叫我背诵,那我该如何应付。这两个困境从来没有在梦里得到解决,因为每当我想解决时,我就醒了。当然,精神分析学家肯定可以告诉我,我的无意识所传递的信息有什么含义。然而,它们与我真实的大学生活几乎没有任何关联。

我的起步阶段并不那么顺利。大一新生的一门必修课是历史A,主要讲西欧历史。与大多数同学不同,我在汤森·哈里斯高中学过这门课,因此我不想在这上面投入太多时间。然而,我的期中考试成绩是C,这让我大吃一惊。下半学期我才开始重视起来,从此我再也没有在任何一门课上拿过B以下的成绩。现在想来,我的大学成绩似乎比当时自认为的更好。我的成绩在班上排名第二,在毕业典礼上获得了优秀学生奖,但没有奖品。现在的我很想知道我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毕竟那时的我不但要应付每周排满的课程,而且要同时打好几份工。

教我法语的是乔丹教授,一个熟知各种文化、对宗教持怀疑态度、喜欢说脏话的法国人。我面临的一种新现象就是一个老师既能让我在智识上崇拜他,同时又冲击着我维多利亚式的思想残余。乔丹是最早友善对待我的老师之一,作为美国法语教师联盟的秘书长,他一年要报送几次教学大纲公告。他给我安排了一项工作就是把纸质公告折叠起来,然后把它们塞进信封里投递出去。这项工作薪水颇丰,每小时1美元。他还送给我参加讲座的免费门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不久的某天晚上,伊薇特·吉尔伯特(80)朗诵了埃德蒙·罗斯丹(81)的战争诗。吉尔伯特那时已经老了,但她的头发依然很亮,她的嗓音依然高亢。我被深深打动了。几年后,我在詹姆斯·赫尼克(82)的《着了色的面纱》(Painted Veils)中读到一段故事,讲他在格林尼治的某个夜晚听伊薇特·吉尔伯特朗诵波德莱尔的《阳台》,这是一个伟大的朗诵者在吟诵一首不朽的诗歌。这是图卢兹·劳特累克(83)和普鲁斯特都熟知的吉尔伯特,而我也曾经听过她的朗诵!

一天晚上,乔丹教授邀请我去他家里吃饭。饭后,他想逗我和他妻子一乐,于是大声朗读了拉伯雷《巨人传》中的一个章节,讲述年轻的巨人王子想要找到完美的厕所手纸。教授大声朗读时,乔丹夫人时不时挤出勉强的笑容,而我也听得有些尴尬。不管怎么说,我完全没有从这段对粪便的描述中听出什么可笑的东西,在我看来,污秽之物不会令人发笑,而真正一流的低级笑话则是值得拿来取乐的。从很多方面来讲,性是很重要的,也是令人兴奋的,因此它能够强化那些反常的、荒谬的和诙谐的语言,这些语言可以让我们不带羞耻感地狂笑。

另一个法语教授卡米耶·方坦(Camille Fontaine)说服我参加由美国法语教师联盟举办的全国年度比赛。美国东海岸赛区的比赛在巴纳德学院举办,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跨进我们姐妹学校的大门,也是第一次和唯一一次在教室里看到女生。事实上,在这种场合,大多数参赛者都是女生。比赛分为写作和翻译两部分。我不记得法语作文题目是什么了,但我绝不会忘记那段翻译文字,因为我在翻译头几个单词的时候就犯了错,它选自欧内斯特·勒南(84)著名的“在卫城上的祷告”(Prayer on the Acropolis)。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我在翻译环节获得了第三名,而在写作环节赢得了优秀奖。

方坦教授说,他很为我自豪。过了一段时间,奖品发下来了,是两本很难用语言描述的法语书,用次等的皮革作封面,但书名刻得不错。方坦教授在我们的法语课上得体地表扬了我,然后把奖品送到了我手上,而我则装出很高兴的样子接受了奖品。课后,方坦教授示意我留下来。他从他桌子的一个抽屉里拿出了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面带尴尬地说,两本书完全不足以奖励我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他从学生那里收到过很多钢笔,完全用不了这么多,于是想问我是否愿意拿走一支作为他个人对我的小小奖励。他的周到考虑感动了我,但我担心我很快就会把这支宝贵的钢笔弄丢,因为我的大多数小物件都被我搞丢了。

我在大学读了很多德语文学作品,事实上,我成了这方面的准专家。我报选了威廉·艾迪生(William Addison)教授的课,研讨歌德、席勒和莱辛的作品,最后我在这门课上获得了史无前例的A+成绩。我的结课论文比较了歌德与欧里庇得斯各自所写的《在陶里斯的伊菲革涅亚》(Iphigenia at Tauris)。我还上了弗雷德里克·霍伊泽尔(Frederick Heuser)对黑贝尔(85)、克莱斯特(86)和弗朗茨·格里帕泽(87)的研讨课。1915年毕业后,我曾拜访过他。他告诉我讲授这门课有多困难,因为当时德国闭关锁国,很难引进这三位作家的作品。于是,我把我拥有的黑贝尔和莱辛的所有书籍都捐给了学校图书馆。然而,这么做并不意味着我一点都不心疼,毕竟这些书都是我的奖品。

不过最终我还是失去了对德语文学的兴趣。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打响之前,我非常欣赏德国精神。它对实用的科学与诗意的情感的结合,让我产生了不成熟的判断,导致我忽视了或者说饶恕了它的粗暴、它对权力的谄媚以及它对底层民众的欺凌。但在1914年至1918年之间,我极度厌恶德国的“大众心理学”,于是我几乎完全舍弃了这门语言以及与它有关的文学,而后者曾是我最感兴趣的领域。从某种模糊的意义上讲,我也许在费希特(88)极不合逻辑的著作以及在《学生王子》(The Student Prince)(89)中甜蜜的海德堡酒店之恋的背后,觉察到了希特勒及其集中营的阴影。

我的拉丁语又学得如何呢?正是因为它是我成绩最好的科目之一,所以我决定不在哥伦比亚大学继续学它。我明明可以在家用闲暇时间自学,为什么还要选课去研讨贺拉斯、卡图卢斯、卢克莱修、塔西佗等人的作品呢?我的确抽出时间阅读了这几位以及其他作家的作品。事实上,贺拉斯还成了我十分要好的朋友。不在大学选修拉丁语的决定产生了一个相当荒唐的结果:我没法拿到文学学士学位,因为在那个年代学生必须在大学上拉丁语课才能获得该学位。因此,我最后拿的是科学学士学位,奇怪的是,我没上过一门与科学有关的课。我在高中学的那点物理和化学就可以满足科学学士的要求,而大学数学则是被科学类专业广泛接受的学科。当我碰到凯佩尔教务长时,他责备我破坏了大学固有的传统。“到目前为止,”他说道,“我们学校有种说法,关于哥伦比亚大学的科学学士学位只有一个特点是确定的,那就是获得者都不懂拉丁文。但因为你,这一特点已不复存在。”

因为数学是我的专业课,我上了很多与之有关的课程。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赫伯特·E.霍克斯(Herbert E. Hawkes)教授,他在凯佩尔被任命为战时副秘书长之后,成了学校的教务长。我向数学研讨会提交了两篇论文,没有一篇在学术上有重大突破。而第一篇还花了我一些钱,它与几何公理有关。老师告诉我们,公理是自明的,而且无法证明。我把自己想象成小笛卡儿,认为自己对某个公理提出了一个严格的证明,那个公理就是“两点之间直线最短”。我的证明给霍克斯教授留下了较深的印象,他让我在研讨会上演示我的证明。我是后来才知道欧几里得本人是如何看待这一公理的。在大学图书馆里保存的含有大量注释的欧几里得著作中,我发现,后世数学家对这一公理给出的附注为该公理提供了4种不同的证明。所以,一直梦想着年少成名的我又失去了一个机会。不过,我还是得到了一点安慰:我的证明不同于书中的其他4种证明,霍克斯觉得值得向其他同学展示它。

图书馆特许我查阅珍贵的欧几里得《几何原本》的第一册。我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展示了我的论文,认真演示了我给出的证明,然后就带着这本书回家了。但我把它遗失在了地铁上,再也没能找回。图书馆让我缴15美元赔偿金,由于这一金额比该书的实际价值低了不少,所以只能算是象征性惩罚,但图书馆却不可挽回地失去了它。这笔费用对我而言绝对算是重大经济损失,“通往荣耀的路没能让我富有,却让我变得贫穷”,我悲伤地喃喃自语道。

我还对哲学很感兴趣。我上了所有大一新生必上的一年期课程:“形式逻辑”。后来,我报了弗雷德里克·A.伍德布里奇(Frederick A. Woodbridge)的哲学史课。伍德布里奇会每周给大班授课1小时,我们会被分成几个测验小组,由助教协助完成。伍德布里奇是一个很棒的讲师,学生们都听得非常专注。至今我仍能记得在讲康德的开头部分,他说出了类似下面的话:

伊曼努尔·康德是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他对后世哲学家的影响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大。但有时候,我希望他从来没来过这世上。

有一次,伍德布里奇用引文作为他讲课的开场白,而这段引文让我深为震撼。他讲的主题是笛卡儿,尤其讲到了他著名的二元论,即将人的心智和身体区分为两个不同的世界。然后,他说道:“在为你们准备关于笛卡儿的课件时,我发现我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了一段关于二元论的话,它是你们中有位同学曾在他的论文中说过的话:‘笛卡儿的二元区分使得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

关于英语课,我上了布兰德·马修斯(Brander Matthews)著名的小说课,那时他辉煌的教学生涯已接近尾声。哥伦比亚大学为了永久纪念他,将礼堂命名为“布兰德·马修斯”。他有着一张令人难忘的狮子般的脸,脸上留着漂亮的络腮胡子。我还上过一位非常受欢迎的老师、作家兼音乐家约翰·厄斯金(John Erskine)的课,他写过一本书——《特洛伊海伦的私生活》(The Private Life of Helen of Troy),后来又成了茱莉亚音乐学院的院长。厄斯金曾经表扬过我在一篇关于《呼啸山庄》的评论文章中提出的洞见。我在论文中指出,小说里之所以能出现可怕而又令人印象深刻的暴力场景,其中一个原因在于小说里有一种奇怪的在英国并不存在的情况,那就是整部作品竟然没有警察或其他法务人员出现。厄斯金告诉我,我的观点对这部杰作的研究做出了一个新的重要贡献。

我还受教于卡尔·范多伦(Carl Van Doren),他也是一位很棒的教授和作家。我向他展示了我最早写的一些爱情短诗,这些诗就像成年后要刮胡须一样,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我的生活。他颇有耐心地修改了一些句子,而这些句子的确很需要用他的技巧来打磨。在我毕业后,1914年的暑假,范多伦被任命为布里尔利学院的院长,那是一所专门招收女生的最好的预科学院之一。他向我发出了邀请,问我是否愿意考虑加入他的团队,成为英语老师。那里有愉快的氛围、不错的薪水、很多的晋升机会。我考虑了这一邀请,但最终拒绝了,原因在于我觉得我无法胜任。从那以后,有好几次我都设想过一些恶作剧的场景:一个腼腆的20岁小伙子向一群与自己年龄相仿的精英女生讲授,或者学着去讲授英语,可能会发生些什么呢?1937年,我再次见到了范多伦,他看上去老了很多。他的女儿和我的女儿一起从当时的林肯学院毕业。到了1967年的今天,当范多伦的一个侄子在一档电视问答节目上赢得了巨额奖金,然后又被揭发出是靠舞弊做到的时,我就再次想起了范多伦。所以,人们会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出现,消失,又出现。

我在哥伦比亚大学最要好的良师益友,是一位在学校里没有多大名气的英语教授,他的名字叫阿尔杰农。他毕业于哈佛大学,后来对表演产生了兴趣,数年来一直追随着著名的朱莉娅·马洛(90)的巡演足迹。他写过很多剧本,但从未登上过商业舞台。我上的是阿尔杰农的口语课,学生要先阅读一段文章,清晰地解释它,然后进行理性的讨论。第二年,我还上过他的另一门被称为“每日主题”的课程。每个教学日,无论刮风下雨,我们都要提交一篇一页纸的作文,而题目是前一天公布的。这是一种很磨人的作业,但它的确教会了我们如何用英语写作。

阿尔杰农通常很喜欢我写作的主题。大约在期中的时候,他要求我们写一系列的一页纸人物介绍。我写的都是我很熟悉的人:我的母亲、两个哥哥、堂哥路易斯以及我那时的女友阿尔达。有一天,他把我叫到他办公室,问了我一个严肃的问题:“这些人物介绍都是你自己写的吗?”我带着诧异的神情回答:“当然。”“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说,“我必须告诉你,你有极大的天赋。我还从来没遇到过有人能在你这个年龄用如此准确、简洁的语言表达出如此多的洞见。”这是一件值得我反复回味的事情。然而,在写出那些短文之后,我再也没能提高在人物描写方面的技巧。在随后的岁月里,阿尔杰农一直与我保持着很好的私交,甚至后来不论经济萧条还是繁荣,我们都还在金钱方面产生过交集。

我大学生涯的巅峰时刻出现在“英语-历史-哲学研讨会”上。研讨会每两周一次,由一小群优秀学生聚在一起,在厄斯金、伍德布里奇和著名历史学家詹姆斯·哈威·鲁滨孙(James Harvey Robinson)的指导下,探讨某个主题。那可真是能带来启发的研讨会啊。

在哥伦比亚大学,我没有交上很多好友。这究竟是因为我太忙于学习和打工,还是因为我忙于谈恋爱,才没有结交到同窗好友?毫无疑问是后者。而同样的原因也对我此后多年的生活带来了伤害。这倒不是说我没有能力结识朋友,事实上,这也许是件太简单不过的事情。在哥伦比亚大学,有一群朋友的确盛情邀请我参加最大的犹太教兄弟会,但我拒绝了,理由是我既没有时间参加,也没有能力支付与活动相关的经费。实际上我完全可以挤出时间,也可以借钱。

令我后悔不已的“贪污”经历

从1911年9月至1914年6月的大学期间,我做了很多种工作。因为我的两个哥哥已经开始赚钱补贴家用,我至少能做的就是赚钱支付我个人的生活开销。大一那年,我在靠近鲍厄里街和中国城的罗公园(Park Row)的电影院当收银员,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到晚上10点30分,外加每隔一个周日上12小时的班。我的薪水是每周6美元,其中有60美分要用于通勤。这是我在电影院的第二份工作,第一份是1910年夏天在前景剧院(Prospect Theatre)的杂技厅当引导员。

既然我试图让这本回忆录做到绝对真实,我就必须要讲述一些令我回想起来多少有些痛苦的事情。它们与贪污有关。在我漫长的商业生涯中,我赢得了谨慎诚实的声誉,我最满意的一点是,这一声誉的获得完全是靠我自己挣出来的。我只在三个场合偏离了绝对正直的轨道。当我还是个年纪很小的男孩时,严格的法国管家会分发甜食给我们,但我想吃得更多。每当在那个时候,我就会从母亲的钱包里偷1美分,用它去自动售货机买糖果。有一天,有枚闪着金光的硬币无法被售货机识别,我很困惑地把它带回了家。结果发现,那是一枚价值5美元的金币。在1900年,钱包里放着金币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母亲正因为丢失了金币正在生气,后来发现它回到了钱包里。我偷了5美元而不是1美分,一想到这个事实,我就后怕不已,后来我再没偷过哪怕1分钱。

然后,就是某一次在前景剧院,我接受了小小的贿赂,给了观众更好的位置,而他们买的门票不应该得到这样的位置。这虽是件小事,但它一直让我感到烦心。我还发现了一种方法,可以用10张票放进来11个人,在手头吃紧的几周,我曾用过这种方法来“贪污”一些钱。对此我深感不安,很快就不再这么做了。

最后一个是我在商业生涯中的唯一一次不端行为,对此我在道德上深感后悔。我的投资公司对一家公司感兴趣,这家公司有一块地因为修路被州政府占用了,我们有权向政府索取合理的赔偿。当时的州政府是由政党操控的,有人告诉我们说,要想快速而又满意地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有必要花不菲的费用聘请右翼律师团。在那种情况下,我们像大多数公司一样采纳了这一建议。随后,我的合伙人,也是该律师团中的成员,作为促成合作的中间人收取了部分款项。由于我们公司的章程上写有分红条款,他把他收到的钱分了一半给我。我不应该接受这笔钱,但我还是接受了,为此我后悔了一辈子。

我自身的弱点使我在对待亲属、朋友、事业合伙人或员工的贪污行为时采取了宽容态度。我总是不赞同贪污,但我在对待贪污者的时候从来不会把自己放在一个更清白的位置上。正如经常发生的那样,如果他们的贪腐行为是受到了巨大经济压力而造成的话,我更倾向于同情而不是责备他们。然而,我会鄙视那些富有却仍旧贪婪、恣意妄为、习惯性地做不诚实的事情的人,以及鄙视那些滥用职权的人,而这些职权本来是受到人们信任和尊重的。比如,在我眼里,吉米·沃克(Jimmy Walker)在1925年至1932年担任纽约市市长期间的所作所为就是不光彩的。他下台后,竟然还受到广泛欢迎,他死后,竟然还有人给他立碑塑像,这真让我对我的同胞们深感失望。

初入美国快递公司工作

大学第一年的尾声,6月初,一个朋友经过剧院,找我聊了会儿天。他刚刚开始做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每个月的薪水是40美元,不用加班,如果上夜班,每个月的薪水是50美元。他们需要更多的大学生,朋友认为他可以帮我得到这份工作。我当然感兴趣。经过简单的面试后,我签了夜班合同,从下午4点工作到晚上12点,每周工作6天。我的雇主是美国快递公司(U. S. Express Company),我的老板叫M. A.菲舍尔(M. A. Fisher),他是一个效率方面的专家。

这份工作标志着我职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州际商业委员会用了一种名叫“街区制”的新方法为全国范围内的快递费率制订了全新的基准,以取代原先复杂的站到站费率。很多快递公司抗议,声称新的计费系统会毁掉公司。为了支持自己的看法,他们准备了一张精心制作的单据,表明应用新的费率寄送一个邮件时,他们需要花整整一天时间才能把单据的所有信息处理完毕,因此证明了新方法会大幅降低他们的收入。

亚当斯、运通、南方和富国这4家大型快递公司都以传统的手工方式来处理单据,但菲舍尔先生向美国快递公司推荐了一种新的打孔卡法,或者叫霍尔瑞斯法(91),从而实现对复杂数据进行快速分拣和制表。霍尔瑞斯机是从一家名气不大的小公司租来的,公司名叫“计算-制表-记录公司”(Computing-Tabulating-Recording Corporation)。据说,它的股票一文不值,不过要是上了市,它也许能值300万美元。我完全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在股市上看到这家公司,它的名字改成了IBM,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市值高达几十亿美元。

美国快递公司的打孔卡项目设在华盛顿街76号租来的房间里。我们所有员工都要接受培训,学会在卡片的旧数据上打孔,然后将卡片送进分拣机,让卡片能够重新记录新的费率和收入,接着再把卡片送进制表机,获取各种合计数据。这些流程中还存在很多复杂因素,比如,州际与州内的邮递数据就有所不同。

尽管现实中的身体劳作是相当枯燥的,但我还是发现我们的工作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我的一个同事,也是我哥伦比亚大学的同学,一个名叫卢·伯恩斯坦(Lou Bernstein)的精力充沛的家伙,也对这个项目很感兴趣。我们一起与菲舍尔先生讨论这次工作,菲舍尔先生非常高兴我们能对他的想法感兴趣,他邀请我们周日下午去他家进行详细讨论。这场交流将给我们彼此都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时间来到1912年9月,我开始了在哥伦比亚大学第二年的学业。同时继续在美国快递公司工作,从每天下午4点干到午夜12点,每周还要上大约21小时的课程,外加完成课堂作业。伯恩斯坦也换成了夜班,我们开始并肩工作。有一天晚上,我们听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传闻:在与公司首席审计师就其助手违反公司规定一事发生争吵后,菲舍尔辞职了。我们很想知道,这个相当专业的项目接下来该如何运转。没过多久,审计师泰特先生来到了我们的工作室,他身上一如既往地散发着酒味。他要求见一见伯恩斯坦和我,于是我们就来到了他面前。他告诉我们,他听说我俩非常了解这个项目,问我们情况是否属实。我们没有过分谦虚,给了他肯定回答。之后他邀请我们下夜班后去他的办公室谈谈。

在泰特的办公室里,我们进行了一场令人兴奋的简短对话。你们是否认为你们可以接替菲舍尔的位置来主持这项工作?是的。你们是否能够立即拿出一张完整的涉及流程每个步骤的框架图,比如明晚就能搞定?是的。你,本杰明·格罗斯鲍姆,能否休学一段时间接管白班,并且承担主要的管理职责?我回复说,这件事我要与教务长凯佩尔协商,而且我还提到,相应的薪水要给足。我们商定第二天晚上10点再到他的办公室碰面,就完稿的框架图、教务长对我休学的决定以及我的薪水要求进行讨论。

第二天过得就像是做了美梦一般。当我把这件事告诉凯佩尔教务长时,他很高兴,因为他很早就支持大学生经商,我这算是投其所好了。“本,我完全支持你休学,但你必须做好学业上的准备,要通过期末考试,我可是要关注你的成绩的。”所以,休学的障碍很轻松就排除了。然后,我们开始制作框架图。我们做了一张大块的卡纸板,上面画着平行线,每一个步骤都是路易斯堂哥用工整的字体写出来的。天晓得,要是路易斯堂哥也像我一样字迹潦草,那该有多糟糕。在图表最下方,我们写了一句话,并用双下划线加以强调:“为确保准确,所有步骤都已经过再三核对。”

刚到10点,我们就带着框架图出现在泰特的办公室里。他只是瞟了一眼框架图,并没有仔细看,因为他本来就不想了解这个项目的细节。但我们简明而有序的步骤设计还是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尤其是最后那一行关于再三核对的文字。他的表情似乎放松了一些,很有可能他自己的本职工作都还没能搞定。他重复了前一天晚上的那些问题,我们给予了明确的答复。然后他问我:“如果负责这份工作,你想拿多少薪水?”我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说道:“你得付我双倍工资,先生。”“成交。”他爽快地说道。我意识到,我提出的每月100美元的薪酬显然过低了,但为时已晚。伯恩斯坦的薪水提高了50%,每月的薪水涨到了75美元,不过,他不用休学。

当这些事情都谈妥后,泰特似乎显得更放松了。事实上,他对我们充满了感激之情。他一把搂住我的肩膀说:“本,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为我做的一切,不要为任何事情担忧,我个人向你承诺,当你返回学校时,你赚的钱足以让你读完大学。”正当我们要离开时,他问道:“告诉我,本,你多大了?”我不想在他面前坦陈我刚满18岁的事实,所以我撒了谎,这对我而言是很罕见的,无论在当时还是以后。我说:“我19岁,即将满20岁。”他摇了摇头嘀咕着我年纪轻轻就拿到了高薪。然而,他的感激只有5分钟热度,而且披着虚伪的薄外衣。

在我正式接手这份工作之前,我跟菲舍尔先生说过这事吗?我不记得了,但我们的确在后来见过一次,谈到了一个他无法解决的问题。他对我们仍然极为友好,但我们并不了解他的真实想法。

我在这一要职上干了四个半月。尽管我和伯恩斯坦熟知各种技术问题,但我还是怀疑我们的工作是否极大地提升了效率。我的确因为发明了为邮件打孔和分成子块的新方法受到过表扬,而这种方法是以前的卡片设计没有用过的。但作为一群员工的管理者,我们的确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才干。就在我们接手后的第二天,两副新面孔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他们都是聪明人,从事会计工作,一个叫格雷纳,一个叫瑞安。他们被分派来学习整个项目,做好接替我们的准备。对于泰特而言,这是最明智的做法,尽管我和伯恩斯坦对此都相当厌恶。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为了回应公司副主席塞雷诺·普拉特(Sereno Platt)对我们处理效率的不满,泰特让我们开始三班倒,而我必须一天上两个班,不仅要从早上8点上到下午4点,还要再从午夜12点上到早上8点。这意味着我一天只有8个小时的时间用于吃饭、睡觉和娱乐。不过,我毕竟年轻,还能扛一扛。但我还是面临一个问题:每天要赶回布朗克斯睡觉太耽误时间。因此,我在以史密斯公司和麦克尼尔公司(92)闻名的科特兰街的一家古老而有名的酒店里租了一个房间用来睡觉。

下午4点上完白班后,我会去吃个便餐,大约5点上床,让酒店客服在晚上11点30分叫醒我。然后,在漆黑一片中,新的一个工作日又开始了。我每天总计要工作16个小时,其间只有两次各40分钟的休息时间。如果加班的话,按公司规定,会给我1.5倍的时薪。以我头半个月拿到的薪水推算,我一个月能拿250美元,而这在1914年以前算是相当高的薪水了。这也让泰特感到头疼。他说,这会让那些比我挣得少的重要员工产生不满,因此他希望我第二班时仍按常规薪水计薪,我同意了。但这一安排只维持了两个星期。夜班工人的工作效率很低,也有可能是我自己没监督好,我们的辛勤劳动被犯下的错误抹杀了。于是,之前的安排很快宣告结束,我又回到了每月挣100美元的工作状态,过上了正常的生活。母亲为此感到很高兴。

随着工作的推进,格雷纳和瑞安团队开始索要越来越多的权力。到了最后,他们接管了整个项目,而我和伯恩斯坦只限于跟踪某些操作,偶尔对某些技术问题提出建议。到了1月底,整个项目宣告结束,只剩下最后几个人做收尾工作。我如期收到了最后一笔工资,以及公司相当冷淡的告别。然而,关于我与美国快递公司的关系,后面还有更多故事要讲。

在我工作的最后一个月,我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返校事宜。我还记得凯佩尔教务长的话,决定参加最近几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分别是英语、法语、德语和数学。在休学之前,我开始学习初级经济学,但上了几周课后,这一“乏味的科学”没能激起我的兴趣,因此我决定返校后不再上这门课。结果,我一辈子的职业生涯都与经济学的一个分支“金融学”有关,而且还在该领域成了更著名的两所高校的教授。

另一个财务灾难突然发生在了我们家。莱昂在沃纳梅克百货公司做瓷器销售员,他一直为自己能否升职感到焦虑。后来,他被电影业的快速发展前景所吸引,想要买下位于长岛牙买加村的一个小剧院,价格是1 500美元。母亲向她住在华沙的富豪姐姐借了1 000美元,我也把我在美国快递公司打工存的钱拿了出来。由于年轻,又完全没有经商经验,莱昂的事业很快就失败了。两个月的时间,所有的钱都打了水漂儿。

现在,我既没有存款,也没有工作。我立即写信给泰特,告诉他我的窘况,想起他承诺过我,能让我读完大学。于是,我向他申请一份兼职工作。他的秘书回复说,由于公司政策不允许招聘兼职员工,泰特先生也无能为力,并对此感到遗憾。这真是一个痛苦的教训,我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随口说出的会帮助我的承诺。我四处寻找工作,但一无所获。最终,在绝望之下,我接受了一份上门销售打折照片优惠券的工作。没有什么工作比这更令人羞耻和心碎了。我要鼓足极大的勇气才能按响门铃,才能面对衣冠不整的妇人那疲惫或难看的脸色,才能进行徒劳的巧舌如簧的推销,才能忍受无数次话还没说完就被人当面把门关上的遭遇,才能接受努力了一整个下午却无功而返的结果。然而,我还是远不具备这样的勇气。

我记得有一天无功而返后,我一头倒在床上,眼泪夺眶而出,这种事情对我而言可不太多见。母亲悄悄走进来,用胳膊抱住我,说她相信情况很快就会好转。她的安慰帮助我重新振作了起来。我又想起了泰特失信于我这件事,于是我直接给当时已经是美国快递公司执行主席的普拉特先生写了封信,用我能想到的最贴切、最中肯的语句把我的遭遇告诉了他。这一举动收到了成效。普拉特先生回复我说,考虑到我的特殊情况,他破例让我做兼职运货单核对员,每月薪水25美元,到了暑假,我还可以做全职。我感觉我的人生又有了希望。

工作是相当枯燥的,但我很快找到了对抗无聊的方法,那就是写十四行诗。我希望每天写一首不同的诗,在早上完成初稿,然后用整个下午慢慢打磨。这些诗大多是情诗,而激发我创作灵感的是我那个时期的“劳拉”(93),也就是我的女友阿尔达。这些诗后来都找不到了,但有一句诗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当时我一写出它就觉得相当得意。这句诗是:“希望写就了希望的墓志铭。”

有一天,我正忙于处理手头的运货单以及思索诗歌的格律,我工作的大房间突然响起了喧哗声。公司的一群领导走了进来,其中有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个子矮小、神情严肃的人。很快,消息就传开了:他是罗伯茨先生,新近当选的公司总裁。董事会决定清算公司,他上任就是来完成这项任务的。我看见他盯着一长排的痰盂,而它们对于要蘸口水清点单据的会计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此外,几乎所有行政人员都在嚼烟草。“恶心。”我听见他说。第二天命令就下来了:不准再嚼烟草,不准再用痰盂。罗伯茨先生真是对员工管理下了重拳啊!

摇身一变成为美国快递公司的股东

罗伯茨先生当选总裁三年后,公司正式进入清算程序。那时我已经毕业了,在一家得到纽约证券交易所批准的证券经纪公司工作。我的老板对我说:“本,我知道美国快递公司还拥有价值10万美元的利哈伊谷铁路公司永续债券,票面利率是6%。你去见见他们公司的主席,问问他愿意出多少钱卖。”以这种新的身份与罗伯茨打交道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戴上帽子,很快就来到他的办公室,享受着他对一个华尔街经纪公司访客的热心招待。当我谈到利哈伊谷债券时,他说他愿意卖掉它们,但需要我报个价。这可真是令我汗颜!我匆匆出发,忽略了一个基本细节,我忘了在离开前查看一下债券的市场价格。我含糊地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诸如需要由我们的费城办公室做一番专门的市场调查之类的话,然后就忐忑不安地离开了。我不记得我们最终是否从罗伯茨那里买下了债券,但从那天起,我的确意识到,我再也不会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就去进行商业拜访。

7年后,我再次见到了罗伯茨先生,那时我已经创业了,主要购买价值被低估的证券,尤其是那些处于清算中的公司的证券,它们的实际价值比市场价格要高得多。美国快递公司的股票正好符合这一条件,它迟迟没能完成清算,但这也似乎提供了一个获取安全回报的机会。于是,我成了这家公司的一个大股东。而在1913年,我还是该公司一个低职位的运货单审核员。这变化可真是太大了。我拜访了罗伯茨先生,问了下一次分派现金股息的时间和金额,因为我觉得时间应该临近了。罗伯茨先生的性情有了巨大的改变,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他已经是一个枯瘦的老头。罗伯茨先生一直在滔滔不绝地向我讲述,他在几年前是如何以350万美元现金的价格卖掉了位于雷克托2号街的美国快递公司大楼的。他还透露了一些细节,比如,当支票从一个人手里递到另一个人手里时,谁坐在这张椅子上,谁坐在那张椅子上。这位喋喋不休的高龄老人还是那个有点“暴君”作风的人吗?就像在1913年暑假的某一天阔步来到办公室,把我们吓得畏畏缩缩的那个人?在华尔街的职业生涯中,我曾见过很多人和机构所发生的变化,而我从中学到的一点是,公司的命运与掌管公司的人的命运有着巨大差异。两者都会变老,失去上升势头,但很多摇摇欲坠的公司能够获得新鲜血液,重新绽放光彩,而曾经的公司老板只会越来越老,通常难回当年之勇。

我另外还有一份工作,是给军队官员们的孩子当家教,这其中就包括了著名的伍德将军的一个儿子。他们一家住在总督岛。1920年,伍德在芝加哥获得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并且在候选人中处于领先的位置。他只差很少的票数就能获得所需的多数选票,然而最终的选择和胜利还是属于大黑马沃伦·哈丁(Warren Harding)参议员。我曾经在他漂亮的书房里跟他见过面,对他的举止和谈吐印象深刻。但不幸的是,他的孩子们远不如他们优秀的父亲和高贵的母亲。

我每周都要在南岸码头乘坐专属渡轮从曼哈顿前往总督岛,一周往返4次。军官和包括我在内的客人在上层甲板有相对舒适的座位,而征召的军人则坐在下层甲板的木凳上。有一天,我在上层甲板上觉得很寂寞,也很无聊,就走下楼梯,与两个军人聊了聊天。第二天,当我正在给米彻姆上校的孩子上课时,他来到书房,告诉我,他看到我跟轮渡下层甲板的军人聊天了,而这完全违反了相关规定,以后不能再这么做了。这就是1913年美国陆军铁一般的规矩。

我也做过一些不太成功的工作,其中一个我把它称为“衬衣板广告销售”。大学最后一年的某一天,哥伦比亚大学就业办公室让我与布克曼先生联系,他想在长方形的衬衣纸板上登广告,然后让洗衣店把纸板插进客户的衬衣里。在联系潜在的广告主之前,他必须签下足够多的洗衣店来使用他的纸板,他给洗衣店的优惠条件是每个纸板的价格从通常的1.4美元降到1美元。我要做的是说服尽可能多的当地洗衣店与我们签合同,每签1份,我能得到15美分。布克曼先生给了我一些样品,就是经常在有轨电车上看到的“箭牌”衬衣广告,一共有三种颜色,尺寸正好跟纸板一样,不需要裁剪。我尽职地告诉洗衣店老板,如果他们与我签合同,拿到的就会是类似这样的纸板,而且他们还能省一大笔钱。然而,布克曼先生最终做出来的纸板品质非常差,上面用黑色墨渍印着很丑的本地小广告。

我说服了很多我拜访过的洗衣店老板签了合同,也许是因为我的真诚和热情,也许是因为他们觉得签合同的时候不用付钱。但并非每个老板都能被我说服,我拜访的第三家洗衣店的老板漠然地听着我的长篇大论,很有兴趣地检视着纸板上的“箭牌”衬衣广告,又仔细研究了两页长的合同,然后把它还给了我,说道:“我们洗衣店不用衬衣板。”

没过多久,布克曼先生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因为我在签合同的工作上完成得非常好,他希望我承担更为重要的工作,也就是真正去赚钱。现在,我需要去寻找潜在的广告主,让他们在我们的衬衣板上打广告。我接触的第一个潜在客户是一家位于第125号街的规模相当大的零售商,老板叫布卢姆斯坦。我走进了负责广告业务的布卢姆斯坦的儿子的办公室,然而谈判并不顺利。在他直截了当地说出“不感兴趣”之后,我几乎没法再说下去,但我还是继续推销,他又重复道:“不感兴趣,出去。”正当我觉得我应该对此表示一下抗议时,他说:“是你自己出去呢,还是想让我把你扔出去?”我走出了办公室,热情一下子就熄灭了。随后我又拜访了名单上的其他几家潜在客户,但都无功而返。第二天,我这个失败的销售员向布克曼做了汇报。他冷静地接受了这一事实。显然,我还太年轻,没有能力做广告销售工作,不过我在跟洗衣店老板签合同方面还是做得很成功的。之后,我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回家了。

美妙又躁动的恋爱时光

接下来,我要谈谈感情方面的经历。虽然我在智力上是个早熟的人,但是我在对待女孩和爱情方面就显得比较迟钝。13岁那年,当我读菲尔丁的《汤姆·琼斯》(Tom Jones)时,我偷听到我的法语家教康斯坦丝·弗莱什曼对我母亲说:“对本尼来说,那不是一本相当低俗的小说吗?”母亲很有信心地回复道:“哦,他理解不了那些低俗的东西。”当然,正是由于母亲在这方面的迟钝,才使得她认为她的儿子本杰明可以很快学会任何东西,但性爱除外。然而很显然,我跟其他年轻人一样,对性爱感到好奇,并且因为我读的书比其他孩子更多,所以我比他们更经常接触到这一主题。但我在这方面的真实经历的确不如其他男孩丰富。

首先,我不知道是先天遗传还是后天环境让我养成了一本正经的说话方式。我的伙伴们的粗俗语言总是让我觉得不舒服,要是我说了那样的话,我会立马抽自己嘴巴。终其一生,我的语言风格都很朴素。其次,我在女孩面前很害羞。我的学生生涯从来没跟女生在同一间教室上过课。在上大学之前,我与女孩的接触也只限于朦胧地爱慕过弗莱什曼,以及暗恋过一个名叫维奥莉特·加斯纳(Violet Gassner)的女孩。当然,这种不自然的情感关系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推动我发生改变的是我年龄最大的哥哥莱昂,他有着与年轻女性相处的丰富经验。他很自信、很健谈,擅长引用浪漫诗歌。有时他会脚踏好几只船,甚至根本应付不过来,于是就很自然地把其中一位介绍给我。事实上,我成了莱昂与他的女友们相处时的谈资。在莱昂的描述里,我不仅是高智商的天才,也是高情商的天才。她们要求亲眼见见这位天才,莱昂欣然同意了。

经我表姐海伦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名叫罗丝的女孩,但我还是不敢用胳膊搂她的腰,哪怕是当我们坐船漂过科尼岛上的耶尔德磨坊时也没敢这么做。罗丝后来嫁给了别人,但我还是写过一首让她印象深刻的幼稚情诗,这首诗可以在我的名叫“文字和诗歌”的活页册中找到。莱昂还带我见过一个漂亮女孩,她在布鲁克林的亚伯拉罕和斯特劳斯百货店卖留声机唱片。莱昂对我说过,他对歌剧非常着迷,而这一爱好足以俘获这位女孩的芳心。他会在唱片摊位度过周六的下午时光,免费听完几乎所有杰出歌剧的样本唱片,而不用掏钱购买。不过,这位迷人的年轻女孩还是被我那沉迷于歌剧的哥哥无情地晾在了一边。

认识这些女孩之后,我终于开始了一段正式的恋爱。莱昂逐渐喜欢上了住在布鲁克林巴斯海滩的西尔维娅·梅热(Sylvia Mazur)。当西尔维娅与一个叫阿曼德的男人订婚后,莱昂转而追求她的妹妹黑兹尔,那时黑兹尔只有16岁。黑兹尔是个无可挑剔的女孩,长得漂亮、头脑聪明、姿态优雅,还掌握了各种实用技能。她充满活力和抱负,还通过教邻居家孩子和某些成人跳舞和朗诵,赚了不少钱。她很有爱心、乐于助人。从各个方面来讲,她都很优秀。如果说她有什么缺点的话,那也要归咎于她身上有太多的优点,因此她总是认为自己完美无缺。

很快,莱昂就介绍我和黑兹尔认识了。此外,从布朗克斯到布鲁克林郊外的路程既遥远又无趣,莱昂带上我也好打发无聊的时光。某个周日,我跟着他到了一栋小木屋的会客厅。黑兹尔出来迎接我们,她的身材有点丰满,但令人赏心悦目,深棕色的头发搭在肩上,让她看起来就像长着一张娃娃脸。我发现我们彼此都很有好感,于是我开始频繁到黑兹尔家里做客,有时与莱昂一起,有时单独行动。这种两个人与同一个女孩约会的情况没能逃过堂哥路易斯的注意,他经常拿我们开玩笑。几个月后,黑兹尔开始忙着安排一场汇报演出,以展示她的年轻学生们的才艺和进步。为此,我构想了一个假面舞会,就像弥尔顿在《酒神之假面舞会》里描写的那样,名字就叫“童话假日”。黑兹尔负责安排曲目。舞会开场白是一个7岁女孩的诗歌朗诵:

在遥远的本森赫斯特(94)乡下,

在古老的巴斯海滩最深处,

有一片快乐的仙境之地……

为了搞好这场盛大的舞会,黑兹尔召集了她所有的仰慕者来帮忙,包括前任、现任,甚至未来的男友。他们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团队,有人当引导员,有人当售票员,有人负责场景变换。黑兹尔甚至把我另一个哥哥维克托都叫来帮忙了,因为她了解维克托作为业余舞台表演者的才华。那天晚上的高潮是二人合唱,瘦高的维克托与一个矮小的6岁男孩合唱了一首阿尔·乔尔森(95)的流行歌曲《当成年淑女的举止像个婴孩,我就会爱上她们——就是这样》。唱罢,全场掌声雷动。不知道堂哥路易斯是怎么被邀请来参加舞会的,但他对我们的表现有些冷嘲热讽。什么?我们三兄弟都迷上了一个小丫头?这可真是一个有辱格罗斯鲍姆家族的污点。不过很快,他也跟黑兹尔打成了一片。

19岁那年,我开始了一段更为专注的恋爱。通过伯恩斯坦的介绍,我结识了阿尔达。她不如黑兹尔漂亮,但有一张很有亲和力和乖巧的面孔。阿尔达在一家知识产权律所当打字员秘书,那些专业资料总是源源不断地从她桌上的打印机打出来,这份工作也开阔了她的眼界。我一直深深地惦念着阿尔达,内心也有一些懊恼。我们的爱情进展很快,每天工作结束后,我们都会在回家的高架轻轨站碰面。阿尔达家有个院子,里面有一张挂在树上的吊床,空间只容得下两个人。我记得在某个紫丁香花香弥漫的夜晚,我们坐在吊床上闲聊,我记得我还谈到了康德哲学。我感觉到她的手触碰到了我的脸颊,然后她似乎想把我的脸慢慢转过来面对她。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她想让我亲吻她,我认为哪怕最愚钝的人最后都能理解她的意思。

从那以后,我们真的相爱了。那是一段美妙而又令人烦躁的时光。我们每次见面,都会有想进一步发展的冲动,但这事从未发生过,因为那不是件高尚的事,而我俩都是很高尚的人。然而,在阿尔达家的吊床上我们还是会有些肢体接触,读者可能会想象其中的细节,但其实我们仍是处子身。至少,我对这些事情是感到羞耻的。我甚至会有些非理性地怨恨阿尔达,因为她对我的性吸引力实在太大了。

某个周日下午,一帮年轻人来阿尔达家聚会,阿尔达一直坐在我的大腿上。私下里,我很喜欢她这么做,但当着所有朋友的面,我觉得这很荒唐。她大声质问我:“本,难道你不爱我吗?”“我当然爱你,亲爱的。”我悄悄地回答她。“那你告诉我,你爱我胜过世上其他所有人,告诉在场的所有人。”她坚持道,带着近乎刺耳的声音。“是的,是的,阿尔达,我爱你胜过其他所有人。”

第二天晚上,我给阿尔达写了一封很理智的长信。我写道,我还在读大学,毕业后,可能会去法学院再读三年。如果我们不得不因此推迟结婚,直到我毕业参加工作后能维系家庭开支,我们会如何看待当前的爱情关系呢?但与此同时,我们彼此已经爱得越来越深,欲望太过强烈,我们却无望满足彼此。我又写道,你已完全融入了我的意识和血液,我已经无法专心应对我的大学学业了。经过深思熟虑后,我要宣布一个悲伤的决定:我们必须立即彻底结束我们的恋爱关系,最好不要再见面了。

站在现在的时间点,以今天的经验来看,我很难回想起我当时写这封信的原因是什么。那时我从来不认为,我和阿尔达只是因为性吸引就应该成为恋人。与一个高尚的女孩过快地发展,或者娶一个你还不能给予她足够生活保障的女孩,这么做就像是在行窃或者酗酒,对于一个体面而有抱负的年轻男人而言,这些事情是难以想象的。阿尔达给我回了信,接受了我的决定,她没有任何恶毒之言,并祝我未来幸福,一切顺利。

我与阿尔达以及后来与另一位不那么有趣的女孩的泛泛之交,为我年轻时的爱情核心篇章做好了铺垫,那就是我与黑兹尔结婚了,并且生育了5个孩子,我们一起经历了我的诸多成功与失败,并最终离婚。就在今天早上,我恰好读到了康拉德的《黑暗的心》,主人公马洛深刻的洞见一直盘旋在我的脑海(96):人生的可笑之处在于,它用残酷的逻辑做出的神秘安排完全是漫无目的的。你能从人生中获得的最大期待就是多一些对自己的了解,而这通常来得太晚,从而产生了很多无法挽回的遗憾。我和黑兹尔几乎把一切都给予了彼此,然而我们还是缺乏对自己的必要认知,而事后证明这对我们的婚姻是致命的。

在波士顿的爱默生学院待了一年之后,黑兹尔回到了巴斯海滩,很快又与包括我在内的她的老朋友们打成了一片。通过仔细审视,黑兹尔逐渐意识到,我就是她想要的男人。一旦下定决心,黑兹尔就开始让我感受到了她对我的好感。做到这一切需要时间和技巧。她没有像阿尔达那样在公共场合做出让我觉得尴尬的亲密举动,也没有让我在私下里向她示爱。对我俩而言,最好的方式就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初入华尔街

1914年春天,我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准备开启我的职业生涯,尽管1914年的夏天很难说是一个很好的招聘季。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了,纽约证券交易所大门紧闭,但我还是在华尔街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每周只能赚10美元,但我可以通过给总督岛上军官的儿子们补课,以及在夜校教外国人英语赚些额外收入。而在总督岛上课算是我最早的教学经历,我使用了古安教学法,这种方法是将肢体动作与单词的含义相结合。比如,在第一节课上,老师会吟诵“我打开那扇窗户”,同时会起身去把窗户打开。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重复老师的句子,通常他们的发音会不太标准,同时,他们会走到窗前,打开窗户,让一阵冷空气吹进来。这种方法比《尼古拉斯·尼克贝》(Nicholas Nickleby)(97)中的多西男孩学院采用的方法更好一些。如果我没记错,学院院长沃克福德·斯奎尔斯(Wackford Squeers)是以如下方式教授拼写的:“Winder—w-i-n-d-e-r-。约翰逊,你今天下午打扫教室的窗户,否则我会收拾你。”(98)

1914年,我们享受到了意外的奢华体验,搬到了一个名叫“亨特高级公寓”的地方,那是一栋相当别致的公寓大楼。这种童话般的经历是如何降临到我们头上的呢?很简单。事实是,有套5间卧室的公寓没人租,每个月的租金只有45美元,仅比我们在凯利街租的房子贵10美元。我的三份工作每周可以挣28美元,加上我两个哥哥的收入,足以支付这套公寓的租金。可以想象格罗斯鲍姆一家住进这个巨大而奢华的“宫殿”时有多么自豪,大楼大堂有透光的华盖,有衣着讲究的看门人,有多部电梯,还有5个极为漂亮的网球场。那是我们家历史上光辉的一天。我们以往再怎么厌倦奢华体验,都无法掩盖我们对奢华新公寓的喜爱之情,我们得意的内心也不会觉得,所有这些奢侈之物在我们眼里是不值一提的。

我收到了来自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官方通知邮件,得知我已经获得奖学金,我必须在一周内答复是否接受它。这是个好消息,但它却让我陷入了困惑。我应该像我一直期待的那样进入职场吗?我可以不用花多少违约金就能放弃华尔街的工作,但我不知道,如果没有工作收入,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而且我要再等三年才能开启真正的生活,相应地我也要三年后再考虑婚姻这件事。我与黑兹尔商量。她委婉地表达了她的看法,再读三年书对我俩而言都是一段很漫长的时光,何况,以我这么强的能力,如果我坚持把现在的工作干下去……她没有告诉我该如何选择,但我已经知道她想要什么,毕竟,这也是我想要的。我给法学院写了回信,拒绝了奖学金,同时深表感激。我还另外写了封信,把我的决定告诉了凯佩尔教务长,但我没有在信中提到黑兹尔。他在回信中表示支持我的决定,还说随着交易所的关闭,很多不学无术的人无疑会失去华尔街的工作,更好的机会将留给我这样的优秀人才。

与黑兹尔结婚

我和黑兹尔很快就订了婚,我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天了,但我还记得当时的场景。我前往剧院接她回家,我们在BMT百老汇干线的某一站等了很长时间才换乘到前往本森赫斯特的班车。我首先告诉她我有多么在乎她。她说,她也非常在乎我,而且决心坚定地等着我求婚。我们一方面非常开心,另一方面又郑重其事。黑兹尔警告我,我们的共同誓言仍须对所有人绝对保密,因为她的母亲和叔叔马克斯一定会对这件事感到很震惊,他们眼中宝贝的黑兹尔竟然与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小伙子私订终身。不过,她那长得像波普·米勒(99)的父亲倒不在意这些。黑兹尔向我保证,她能处理好由此引发的所有问题,而我也相信她能做到。

我们订婚的秘密大约保守了一年半,直到1916年夏天。推迟公布消息让黑兹尔牺牲了自己的真性情,也耗费了大量时间去应付很多追求她的爱慕者,其中包括一个热烈的追求者,一个名叫凯赛多的南美热血青年。她那极有主见的母亲也一直在帮她寻找好夫婿,这种热情还导致了各种插曲,其中一个多少有些令我感到蒙羞。黑兹尔的母亲似乎发现了一个非常适合黑兹尔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内森·古特曼(Nathan Gutman)。他和他的父亲做女装毛衣生意,经营得非常成功。1915年,黑兹尔计划与母亲一起去新泽西的莱克伍德过复活节周末。我问黑兹尔我是否也可以一起去过周末,她说,这会让她很为难。不过,如果我答应她以表亲的身份碰巧在莱克伍德与她碰面的话就没问题,并且到时还烦请我不要问她任何问题。我同意了,尽管我觉得自己很无辜。我到达莱克伍德时,发现古特曼正舒服地坐在黑兹尔所住酒店的大堂,而黑兹尔的母亲对他极为殷勤。当她母亲看到“表亲本尼”时,丝毫没有掩饰不悦的情绪。

当然,这件事也让我有些不悦,不过我充分意识到了黑兹尔的难处。这段隐瞒岁月对于两个彼此极度相爱的年轻人而言并不容易:他们几乎每天都要见面;要遵从当时的习俗,克服性欲本能;要磨合彼此性格上的差异。黑兹尔非常温柔,但她也像钢铁一样顽固、坚定,占有欲也比一般女性更强。表面上我是个很好相处、很随和的人,但骨子里厌恶各种形式的占有欲和控制欲。此外,我有时会走神,不太会在生活小事上关心人,并且还有某种英国式的含蓄。

我们在一些或大或小的事情上有很多误会。我们不止一次提出分手,然而这些冲突只是短暂的冲动。不过,有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我带黑兹尔去湖上划船,她突然说知道我没那么爱她,我们的爱情注定会以失败告终,她已生无可恋,决心溺水自尽,然后她没脱衣服就跳进了湖里。她游泳游得很好,浮出水面完全没问题,而我则划着船尽可能地靠近她,恳求她保持理智,要对我有更多信心,等等。在说了几分钟安慰她的话之后,黑兹尔爬上了船,宣布她决定再给我们的爱情一次机会。

那年夏末,我正式向黑兹尔求婚,然后把这件事告诉了黑兹尔的父亲、母亲和叔叔马克斯。当时黑兹尔遵照维多利亚时期的习俗,假装回到自己房间,但实际上她坐在楼梯顶上专注地听我们对话。我简要陈述了我们的共同承诺,然后花了更多时间阐明了我的经济前景,而在那个时候我的经济状况是相当不错的。她的母亲承认,她期待这一刻已经有些时日了,虽然她不太能接受我年龄太小这一事实。实际上,她还真的问过我是否经常刮胡子。她对我的回答表示满意,之后就再没提出其他反对意见了。我们把雪藏的用来应景的一瓶香槟酒打开,庆祝了这一时刻。那年11月,我们举办了一个常规的订婚派对,第二年6月我们正式结婚。之后不久,美国参战,而这也给我带来了一个痛苦的个人问题。

价值投资的启蒙

在华尔街的职业生涯中,我曾见过很多人和机构所发生的变化,而我从中学到的一点是,公司的命运与掌管公司的人的命运有着巨大差异。两者都会变老,失去上升势头,但很多摇摇欲坠的公司能够获得新鲜血液,重新绽放光彩,而曾经的公司老板只会越来越老,通常难回当年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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