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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儒教宗教制度的建立
一 宗庙制度的建立
汉朝建立以后,宗庙祭祀大约还是遵照过去的传统。刘邦父亲死,命令刘氏诸侯都要立庙祭祀:夏五月,太上皇后崩。秋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万年……八月,令诸侯王皆立太上皇庙于国都。(《汉书·高帝纪》)刘邦死,不仅刘氏诸侯要立庙,郡、诸侯国都要立庙祭祀:“令郡、诸侯王立高庙”(《汉书·惠帝纪》)。汉文帝死,也照此办理,并且作为行孝的表现: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
制曰:可。(《汉书·景帝纪》)汉景帝死后,未见郡国诸侯立庙事。汉宣帝时,“由武帝正统兴,故立三年,尊孝武庙为世宗,行所巡狩郡、国皆立庙”(《汉书·郊祀志》)。汉宣帝颂扬武帝的功德道:朕以眇身奉承祖宗,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履仁义,选明将,讨不服,匈奴远遁。平氐、羌、昆明、南越,百蛮向风,款塞来享。建太学,修郊祀,定正朔,协音律。封泰山,塞宣房,符瑞应,宝鼎出,白麟获。功德茂盛,不能尽宣。(《汉书·宣帝纪》)但这样的功德,没有得到应有的报答。宣帝让臣子们讨论。臣子们认为,应该给武帝加上尊号。于是尊武帝为“世宗”。天子要世世献祭,武帝所视察过的郡和诸侯国,都要立庙祭祀。
到汉元帝时,祖宗庙已经成为国家不堪负载的沉重负担:初,高祖时,令诸侯王都皆立太上皇庙。至惠帝尊高祖庙为太祖庙,景帝尊孝文庙太宗庙,行所尝幸郡、国各立太祖、太宗庙。至宣帝本始二年,复尊孝武庙为世宗庙,行所巡狩亦立焉。凡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并为百七十六。
又园中各有寝、便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又月一游衣冠。
而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各有寝园,与诸帝合,凡三十所。
一岁祠,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祝宰乐人万二千一百四十七人。养牺牲卒不在数中。(《汉书·韦玄成传》)据甲骨学者的研究,商代有所谓“周祭”制度。即商王对祖宗实行周而复始的祭祀,每天一位。这在学术界,认为商代“几乎是每天必祭,每旬必祭,每年必祭”,因而“商人的祭祀是非常繁多,非常复杂的”(1)。
然而汉代的情形呢?
《汉书·韦玄成传》所说“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当是人数。与卫士、祝宰乐人等合计,祖宗庙的神职人员共有:24 455+45 129+12 147=81 731(人)。而每年祭祀的次数,若依“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的制度,则200余所庙寝,每天至少有200余次祭祀。至于建筑的豪华、礼器的精美、祭品的复杂,更是商代所难以比拟的。刘昭注《续汉书·祭祀志》,引《汉旧仪》,描述三年宗庙合祭的情形道:宗庙三年大祫祭,子孙诸帝以昭穆坐于高庙,诸隳庙神皆合食,设左右坐。
高祖南面,幄绣帐,望堂上西北隅。帐中坐长一丈,广六尺,繍絪厚一尺,著之以絮四百斤。曲几,黄金釦器。高后右坐,亦幄帐,却六寸。白银釦器。
每牢中分之,左辨上帝,右辨上后。俎余委肉积于前数千斤,名曰堆俎。
子为昭,孙为穆。昭西面,曲屏风,穆东面,皆曲几,如高祖。馔陈其右,各配其左。坐如祖妣之法。
平时的祭祀自然没有三年大祭的奢华。但若总计起来,较之商代,其祭祀的规模和频繁程度,至少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汉书·韦玄成传》列举当时祖庙的众多,不是为了显示汉家祖宗的荣耀,而是要说明,这么做不符合礼制,因而必须加以改革。改革的建议始于汉元帝时三公之一的贡禹。
贡禹,字少翁,山东琅邪人。“以明经挈行著闻,征为博士,凉州刺史。病去官。复举贤良为河南令。”这是一个纯正的儒者。他建议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罢郡国庙”;二、“定汉宗庙迭毁之礼”。(《汉书·贡禹传》)其理由是:古者天子七庙,今孝惠、孝景庙皆亲尽,宜毁。及郡国庙不应古者,宜正定。(《汉书·韦玄成传》)天子七庙说见于《礼记·王制篇》:“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礼记·礼器篇》、《春秋谷梁传》也有“天子七庙”说,似均出于《王制篇》。
据卢植说,《王制篇》是“汉文帝令博士诸生作此篇。”郑玄认为:“《王制》之作,盖在秦汉之际。”其宗旨是“以其记先王班爵、授禄、祭祀养老之法度”。(孔颖达《礼记正义·王制篇》)然而这样的制度,不见于其他文献。究竟起于何时,成于何代,今天已经不得而知。但汉代儒者们相信,这是先王的制度,因而应该遵守,并被贡禹用做改革宗庙制度的根据。
贡禹的建议被汉元帝采纳,还未及实行,贡禹就病死了。贡禹死后,汉元帝下诏,废除郡和诸侯国所立的祖宗庙,得到丞相卫玄成等人的拥护。
然而在讨论京城庙制的时候,臣子们发生了分歧。依韦玄成说,则天子应是五庙:玄成等四十四人奏议曰:礼,王者始受命,诸侯始封之君,皆为太祖。以下,五庙而迭毁。(《汉书·韦玄成传》)所谓“五庙迭毁”,就是说,在太祖之下,还有四座亲庙:祭义曰:“王者禘其祖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言始受命而王,祭天以其祖配,而不为立庙,亲尽也。立亲庙四,亲亲也。亲尽而迭毁,亲疏之杀,示有终也。(《汉书·韦玄成传》)五庙的根据,是《礼记·丧服小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所谓“天子七庙”,乃是一种特殊情况:周之所以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汉书·韦玄成传》)韦玄成的意见不知何据,不过这个意见成为后儒的根据。郑玄《礼记注·王制篇》就采纳韦的意见,并且认为夏代就是只有五庙。孔颖达又为郑注作疏,认为尧舜时就是五庙,夏代只有四庙,商代又是五庙。不过,孔补充说,郑的意见,是来自《礼纬·稽命徵》和《钩命诀》。
实际上,无论是五庙还是七庙,都难以得到其他文献的佐证,也难以得到出土文物的佐证。我们现在只能认定,这是汉代儒者的创造。汉元帝同意了韦玄成等人的意见,尊刘邦为太祖,汉文帝为太宗,以下依昭穆次序排列。废除对太上皇、孝惠帝的祭祀。
然而这次改革不久就流产了,原因是汉元帝得了病。他梦见祖宗谴责自己废除各郡和诸侯国的宗庙,据说他的小弟弟也梦见了,于是汉元帝准备恢复被废的宗庙。这时,韦玄成已经去世,丞相匡衡“深言不可”(《汉书·韦玄成传》)。然而皇上的病总是不好,匡衡也害怕了,他到刘邦、孝文和武帝庙中祈祷。祷文说:祭祖是大事,皇帝应该亲祭,不可让郡守之类的卑贱官员执行此事。况且“祭祀之义以民为本,间者岁数不登,百姓困乏,郡国庙无以修立”(《汉书·韦玄成传》)。况且礼仪有规定,说凶年可以不进行祭祀,因为祖宗不认可这么做。假如废除不合规定的宗庙违背祖宗的心,那么,责任全在他匡衡,请让他“大被其疾,坠在沟渎之中”,但请保佑皇上身体健康。匡衡又到被废除的庙中祭祀祈祷说,王者的制度,“取象于天地”。“天序五行,人亲五属。”天子要听从天的号令,所以按制度行事。假如不按制度行事,就会遭受天地鬼神的惩罚:臣衡中朝臣咸复以为,天子之祀,义有所断,礼有所承。违背统制,不可以奉先祖。皇天不佑,鬼神不飨。六艺所载,皆言不当。(《汉书·韦玄成传》)也就是说,六经的记载,都说不可不按制度行事。匡衡重申,假如诸位祖宗不高兴,他愿承受一切灾难,但要让皇帝健康如初。
由于汉元帝的病一直不好,于是又下令恢复京城被废除的宗庙,并且恢复汉宣帝时的制度,尊武帝为世祖。但没有恢复郡国被废的宗庙。
汉元帝还是死了,恢复被废的宗庙也没有挽救汉元帝,于是匡衡又上书,京城被废的宗庙又再次被废。汉成帝时,因为没有皇子,又恢复京城被废的宗庙,并且恢复吕后当政时的法令:敢于议论宗庙制度的,处死。
汉哀帝时,丞相孔光等又上书,要求执行五庙制。认为应该废除的宗庙中,也包括汉武帝的世宗庙,但遭到刘歆等人的反对。刘歆等列举汉武帝的种种功德,认为应该保留世宗庙。并认为所谓七庙,只是个常数:“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同上)但“宗”不在其数,宗的意思是变,没有数量限制,所以殷代就有三宗。况且宗庙的数量,“经传无明文”。因此,贡禹建议的迭毁制度,也是错误的。最后,汉哀帝采纳了刘歆的意见。
班固在评论西汉宗庙制度改革时说,这都是因为“礼文缺微,古今异制,各为一家”(《汉书·韦玄成传》)。因此,在庙制问题上,与其说是西汉儒者在改革,不如说他们是在创造。然而直到西汉终了,宗庙制度仍然没有确定下来。
东汉建立之初,刘秀尊汉宣帝为中宗。太庙中,平常祭祀的共有五位:汉高祖刘邦、汉文帝(太宗)、汉武帝(世宗)、汉宣帝(中宗)、汉元帝。刘秀自己的父亲,另外立庙。这样,东汉一开始就把庙制奠定在五庙制的基础之上。
刘秀被认为是拨乱中兴,所以被尊为“世祖”。汉明帝死,遗嘱丧事从俭,只将神主放在世祖庙的更衣室中。汉章帝死,也遗嘱将神主放在世祖庙中别殿。以后沿袭成制,每位皇帝死,也都不再另外立庙,而将神主放在世祖庙中。汉献帝时,采纳蔡邕的建议,清理世祖庙中神主,只留七位,以合天子七庙之制。
这样,东汉皇帝实际上又创造了一种新的宗教制度:同庙异室制。以前所说天子七庙,那就是要建七座庙。东汉以后所谓七庙,只是一庙七室。这个制度,为后世儒教沿袭,直到清末。
二 郊祀制度的建立
司马迁写《史记》时,还认为“天好阴,祠之必于高山之下,小山之上”(《史记·封禅书》)。但现实的状况,使郊祭不得不进行改革。因为当时所祭的五帝,包括汉武帝所立的太一,其祭坛距离京城都非常遥远。而这些祭坛又不在一起,给祭祀又增添了一层困难。继贡禹、韦玄成建议改革庙制之后,翼奉、匡衡也提出了郊祀改革的意见。
翼奉认为,“天道有常,王道亡常,亡常者所以应在常也”。也就是说,无常的王道,应该随时改革,以适应有常的天道。在他看来,“汉家郊兆寝庙祭祀之礼,多不合古”,并且耗费巨大:“皆烦费”(《汉书·翼奉传》),所以必须修订。
但是翼奉只是个治《齐诗》的学者,不能把建议付诸实施。他的同学匡衡当了丞相以后,把翼奉的建议付诸实践。匡衡建议说: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重于郊祀,故圣王尽心极虑以建其制。
这讲的是郊祀对于帝王的重要,也就是宗教对于古代国家的重要。然而,如此重要的礼仪,却不能合乎古制:天之于天子也,因其所都而各飨焉。往者,孝武皇帝居甘泉宫,即于云阳立泰畤,祭于宫南。今行常幸长安,郊见皇天反北至泰阴。祠后土反东之少阳,事与古制殊。
所谓“天之于天子,因其所都而飨”,不见于经传,乃是匡衡的创造。援引汉武帝时,也没有意义,因为汉武帝就没有把郊坛迁到长安。至于“泰阴”、“少阳”之说,其实是阴阳家的意见。这一切,都不是古制。但是郊祀一定要改革,原因就是距离太远,祭祀起来不方便。匡衡继续说:又至云阳,行谿谷中,阨陕且百里。汾阴则渡大川,有风波舟楫之危,皆非圣主所宜数乘。
郡县治道供张,吏民困苦,百官烦费。劳所保之民,行危险之地,难以奉神灵而祈福佑。殆未合于承天子民之意。
这才是改革郊祀制度的真正原因。为了改革成功,匡衡又援引周制,说周代文王、武王就是在京城实行郊祭。可见“天随王者所居而飨之”。所以,郊坛应该迁到长安。
匡衡的建议遭到大司马许嘉等八人的反对,得到了右将军王商、博士师丹等五十人的支持。师丹等援引《礼记·郊特牲》“兆于南郊”,认为这就是“定天位”。匡衡要求皇帝听从多数的意见,于是匡衡的意见被采纳,在南郊建立上帝祭坛。一切不合礼制的祭坛,全被废除。据匡衡奏章,京城长安683处神祠,合乎礼制的只有208所。雍地203所神祠中,只有15所合乎礼制。这次废除的祠神场所共600余处。
汉武帝在甘泉宫所建的太一祭坛,极其华丽。上面有“文章采镂黼黻之饰,及玉、女乐、石坛、仙人祠、瘞鸾路、骍驹、寓龙马,不能得其象于古”。匡衡认为,古代祭祀,“贵诚尚质”,那些装饰都是“伪饰”;祭祀上帝,“唯至诚为可”,所以这些都应废除。
颜师古《汉书注·郊祀志》引《汉旧仪》道,祭天时,“用六彩绮席六重,用玉几玉饰器凡七十”。至少在汉代儒者看来,汉代祭祀,和古代相比,已是极度奢华。
当甘泉畤被废除、在南郊建祭坛的时候,大风曾经吹坏了甘泉宫中的竹宫,吹倒了百余株大树。两年后,匡衡因罪免官,许多人又说不该废除旧的上帝祭坛。汉成帝问刘向,刘向回答道:家人尚不欲绝种祠,况于国之神宝旧畤。且甘泉、汾阴,及雍五畤始立,皆有神祇感应,然后营之,非苟而已也。况武宣之世,奉此三神,礼敬敕备,神光尤著。祖宗所立神祇旧位,诚未易动。
刘向还援引《易大传》“诬神者殃及三世”,认为匡衡等人的建议是错误的。由于成帝没有儿子,皇太后下令,恢复被废除的神祠。
不久以后,儒者杜邺向当时的大司马王商进言道,《周易》说“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瀹祭”。这说的是“奉天之道,贵以诚质大得民心”。行为恶劣而祭祀丰盛,就得不到保佑;道德高尚而祭品微薄,也必定会招来吉祥。现在京外的祭坛,不合阴阳方位,又道路遥远,费用高昂,所以得罪了上天。到甘泉祭祀时,迷失了道路;祭祀后土回来,大风卷起巨浪,不能渡河。祥瑞没有,灾异却屡屡出现,这是上天不高兴的表现。所以应该恢复京城的郊坛,而废除京外的祭坛。
数年以后,汉成帝死。皇太后又下诏说,皇帝当年怕没有皇嗣,恢复了京外的祭坛,但仍然没有得到上天的佑助。现在应该重新恢复京城的祭坛。
继位的汉哀帝由于疾病,又恢复了原来所有被废除的祭坛及被免职的神职人员。“凡七百余所,岁三万七千祠云。”(本节除随文注明者之外,引文均出自《汉书·郊祀志》)汉哀帝也没有得到上天的佑助,三年之后,就因病而亡。又过了五年,时任大司马的王莽,和孔光、刘歆等人上书,奏请恢复了匡衡设立的长安南北郊祭祀。此后祭祀上天的郊坛建在京城南郊,就成为定制。
这样,上帝和皇帝、天坛和皇宫处于一地,成为国家的宗教政治中心。每次祭天大典,诸侯国都要来助祭,并献上礼品。祭礼庄严肃穆,气氛神圣凝重,对于凝聚人心、巩固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
三 上帝新观念的初创
汉初所祭五帝,乃是上古的五位君主。或者用今天的话说,是上古的五位部落首领。独尊儒术之后所祭的至上神太一,则来历不明。这可说是纯粹人为创造的神。
司马迁作《史记》,从尧、舜,到夏、商、周,包括秦,他们的世系都可追溯到黄帝。这意味着,所谓天子,就是上帝之子。
“天子”一词,见于儒经。《尚书·召诰篇》“皇天上帝改厥兹元子大国殷之命”,是过去的儒者和现代的研究者都熟悉的商周之际的重要观念。周可以称天子,秦也可以称天子。但是刘氏为什么可以称天子呢?这对于司马迁就是一个难解的问题。在《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中,司马迁追溯尧舜以来一统天下的过程,不是“积善累功数十年”,就是“修仁行义十余世”,或者是苦心经营“百有余载”,然而刘邦一介平民,数年之间统一了天下。这不仅使司马迁怀疑所谓“无土不王”的古训,也使司马迁得出结论:刘邦一定就是古人所说的大圣人: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
然而传统的观念仍然存在,刘氏无上帝血统而称天子,其合法性受到怀疑。为了适应新的情况,汉代儒者们从两个方面进行努力:一面努力寻找刘氏的上帝血统,一面对上帝本身进行重新塑造。这两方面的努力到东汉初结出了果实。一是贾逵从《左传》中的“刘累豢龙”找到刘氏是尧的后代,一是《白虎通义》把“天子”定义为一种“爵称”:天子者,爵称也。(《白虎通义·爵》)据许慎《五经异义》:“古《周礼》说,天子无爵。同号于天,何爵之有?”许慎还考察了《左传》中有关“天子”、“天王”的用法,“施于夷狄称天子,施于诸夏称天王,施于京师称王”,所以他得出结论说:“知天子非爵称也”。(2)但是,其他儒者却一定要把“天子”说成是爵称。《周易乾凿度》道:“天子者,爵号也。”《尚书刑德放》也说:“天子,爵称也。”据许慎说,孟喜、京房等人说《易》也认为“周人五号,帝天称一也”,赞同天子是爵号。《春秋公羊传》何休解诂道:德合天者称帝,河洛受瑞可放。仁义合者称王,符瑞应,天下归往。天子者,爵称也,圣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谓之天子。(3)《春秋公羊传》和孟、京氏易学,是汉代的主流派学问,何休的解诂也一定有所本。所以他们的意见,能够被《白虎通义》采纳,成为钦定的标准说法。
天子既是爵称,那就未必要有上帝的血统。而上帝,也应该有一个新的说法。
把太一作为最高的天神,是儒教重新塑造上帝努力的开始。然而直到西汉末年,太一仍然被当做一个成仙上天的人。(4)重新塑造上帝,还需要一个过程。
《汉书·郊祀志》载,汉平帝元始五年(5),王莽上奏折,建议改革上帝祭祀制度。除了将祭坛移至京郊之外,又对上帝的名号进行了改进。王莽道:谨与太师光、大司徒宫、羲和歆等八十九人议,皆曰天子父事天,母事地,今称天神曰皇天上帝泰一,兆曰泰畤。而称地祇曰后土,与中央黄灵同;又兆北郊未有尊称,宜令地祇称皇地后祇,兆曰广畤。
中央帝黄灵后土畤及日庙、北辰、北斗、填星、中宿中宫于长安城之未地兆;东方帝太昊青灵勾芒畤及雷公、风伯庙、岁星、东宿东宫于东郊兆;南方炎帝赤灵祝融畤及熒惑星、南宿南宫于南郊兆;西方帝少昊白灵蓐收畤及太白星、西宿西宫于事郊兆;北方帝颛顼黑灵玄冥畤及月庙、雨师庙、辰星、北宿北宫于北郊兆。
王莽的建议被通过,从此,“长安旁诸庙兆畤甚盛矣”。
王莽的五帝,还没有完全脱离上古君主的原型,但也可以看出力图脱离原型的努力。
王莽等人的建议有个更加重要的内容,就是把最尊贵的天神称为“皇天上帝泰一”。“皇天上帝”名号见于《尚书·召诰》,在王莽等人看来,这才是上帝的正式名号。把最高的上帝命名为“皇天上帝”,表明传统宗教儒教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谬忌(薄忌)向儒教贡献了一个五帝之上的最高神,王莽等人依照儒经对他进行了重新塑造。从王莽开始,可说是儒教至上神的正式确立。
从此以后,后世儒者就在西汉儒者开辟的方向上,对儒教的上帝不断进行着新的塑造。如果说王莽在“皇天上帝”之后还留了一个“太一”的尾巴,到了东汉,儒者们就直接称至上神为“皇天上帝”,去掉了“太一”这个尾巴。《后汉书·祭祀志》载:建武元年,光武即位于鄗,为坛营于鄗之阳。祭告天地,采用元始中郊祭故事。六宗群神皆从,未以祖配。天地共犊,余牲尚约。其文曰:皇天上帝,后土神祇,睠顾降命,属秀黎元。为民父母,秀不敢当……所谓“采用元始中郊祭故事”,就是用王莽改革了的郊祭制度。王莽深通儒学,他所改革的制度成为后世儒教郊祭制度的基础。依据儒经为上帝命名,也成为儒教的一个基本原则。称上帝为“皇天上帝”而不加“太一”,表明上帝名称已经完全奠基于儒经之上。
与上帝彻底依儒经命名的同时,五帝的名号又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后汉书·祭祀志》载,东汉五帝祭祀也是“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雒阳四方”。也就是说,五帝祭坛,是依五行方位,建立在京城四郊。而五帝的名号,则有了新的变化:立春之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句芒。
立夏之日,迎夏于南郊,祭赤帝祝融。
先立秋十八日,迎黄灵于中兆,祭黄帝后土。
立秋之日,迎秋于西郊,祭白帝蓐收。
立冬之日,迎冬于北郊,祭黑帝玄冥。
这里的“黄帝”,已经不是轩辕氏,而是和青、白等并列的,其色为黄的帝。五帝,也彻底摆脱了上古君主的影子。
据《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则句芒等只是上古的“五行之官”,后来被“祀为贵神”。
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
而担任这些官职、后来又被祀为贵神的人,原不过是少昊、颛顼等人的子孙: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
对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
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这五行之神,在《吕氏春秋·十二纪》中,分别是黄帝、炎帝、青帝、白帝、黑帝下属的五方之神,后来被儒者采入《礼记·月令》。据《月令》,则四季之帝、神如下:其帝太皞,其神句芒。(孟春、仲春、季春)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孟夏、仲夏、季夏)中央土,其帝黄帝,其神后土。
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孟秋、仲秋、季秋)其帝颛顼,其神玄冥。(孟冬、仲冬、季冬)随着黄帝、太皞等原有五帝先降格为“太一之佐”,此后太一又被皇天上帝所代替,五帝则被他们原来的下属所代替,完全丧失了作为上帝的资格。而原来的五方之神,则升格为儒教的上帝。而决定他们神的品位级别的,则是儒者。
当最高的上帝和五帝都摆脱了上古君主形象的时候,汉代可以说初步完成了儒教上帝的创造,或者说完成了对传统宗教的改造。
四 孔子祭祀的建立
孔子祭祀的建立,是儒教的重要特点,也是对传统宗教的重大改革。
春秋时代,鲁国东门外飞来一只海鸟,执政的大夫臧文仲以为是神鸟,就让国人祭祀。由此引来大夫展禽一番关于祀典的议论: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二日,臧文仲使国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
“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
“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鲧之功,契为司徒而民辑,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秽。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帅颛顼者也,有虞氏报焉;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高圉、太王,能帅稷者也,周人报焉。凡禘、郊、宗、祖、报,此五者,国之典祀也。
“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
“今海鸟至,己不知而祀之,以为国典,难以为仁且智矣。夫仁者讲功,而智者处物。无功而祀之,非仁也;不知而不能问,非智也。今兹海其有灾乎?夫广川之鸟兽,恒知而避其灾也。”
展禽的议论,是传统宗教制祀的原则。儒者们接纳了这个原则,并且以稍微改变了的形式把它写进了《礼记·祭法》,作为儒教制定祀典的准则。
在这些原则中,孔子不是以死勤事者,也不是以劳定国者,更不是御大灾、捍大患者。唯一可据的就是“法施于民”者。照理孔子是春秋时人,即使有法,也与汉代无关。不过在汉代儒者看来,孔子著述,就是为汉代制法。
汉代最重视的儒经,一是《春秋》,一是《孝经》。纬书的作者借孔子之口,说这两部经乃是最重要的儒经: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孝经纬·钩命决》)这两句话,亦作“欲观我褒贬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伦之行,在《孝经》”。纬书的这种说法,首先被东汉儒者何休写入《春秋公羊传序》,此后又被唐玄宗写入《孝经序》。宋代邢昺为唐玄宗《孝经注》作疏,也把“欲观我……”云云作为孔子的言论。
然而,孔子著《春秋》和《孝经》,不是一般的著述,而是奉上天之命,为天下制法。《孝经·钩命决》道:圣人不空生,必有所制,以显天心。丘为木铎,制天下法。
特殊地说,这法乃是为汉代所制。《春秋公羊传》末尾有:“君子何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何休注道:得麟之后,天下血书鲁端门,曰:“趋作法。孔圣没,周姬亡,彗东出,秦政起。胡破术,书记散,孔不绝。”子夏明日往视之,血书飞为赤乌,化为白书,署曰“演孔图”。中有作图制法之状。
孔子仰推天命,俯察时变,却观未来,预解无穷。知汉当继大乱之后,故作拨乱之法以授之。
这就是著名的“孔子为汉制法”说。《春秋》公羊学是汉代的主流学问,公羊家的说法自然就是汉代儒教的主流意见。如果说谶纬兴于两汉之际,那么,这一说法,也不会早于两汉之际。以制法者看待孔子,大约也就在这一时期。
类似的说法也见于其他纬书。比如《尚书纬》有: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
这就是说,《尚书》也是孔子为世所制的法。
《孝经·援神契》还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孔子夜里梦见“三槐之间,沛丰之邦”,也就是刘邦的故乡,“有赤烟气起”,就命颜渊、子夏去看看怎么回事。颜渊等到了楚地,见到一个小孩子,姓赤诵,名子乔,捕获了一只麒麟。这兽“头上有角,其末有肉”,孔子就说,天下已经有主人了。这主人就是“赤刘”。孔子去看那麟,麟“蒙其耳,吐三卷图。广三寸,长八寸。每卷二十四字”。这些字的意思是:赤刘当起。曰周亡,赤气起。火耀兴。玄丘制命,帝卯金。
依《春秋》公羊家说,孔子是因为西狩获麟而作《春秋》。为《左传》作注的杜预,在这个问题上,完全赞同公羊家的意见。(5)也就是说,孔子因看到麒麟被人误伤,感慨己道不行,所以才作《春秋》。然而在公羊家看来,孔子作《春秋》更重要的原因,是知道刘氏将要兴起。那么,他作《春秋》,也就是为汉代制法。
《孝经右契》则讲了一个孔子作完《春秋》和《孝经》以后的故事。该书说道,孔子作完《春秋》、《孝经》以后,命七十二弟子向北辰站立,自己沐浴斋戒向天告成。这时,奇迹出现了:天乃洪郁起,白雾摩地。赤虹自上而下,化为黄玉。长三尺,上有刻文。孔子跪受而读之,曰:宝文出,刘季握。卯金刀,在轸北,字禾子,天下服。
当孔子感麟而作时,知道赤汉将要兴起。当孔子作完后,又有天降谶言,说刘邦将要使天下归服。那么,孔子为汉制法,就是汉儒坚信不移的事实。
孔子既然为汉制法,那就应该依照“法施于民则祀之”,把孔子作为国家公神加以祭祀。然而,汉朝初年,人们并没有这样做。刘邦路过鲁地,曾经祭祀过孔子。然而刘邦也多次祭祀信陵君。所以这仅是作为一代帝王对先贤的尊重,还不是对孔子的特别礼遇。汉武帝独尊儒术,然而对于孔子,似乎还来不及考虑如何对待。孔氏后裔,在汉代有多人为官,他们或为博士,或为郡守,其中地位最高者为孔光,曾经“居公辅位前后十七年”,“其弟子多成就为博士大夫者”。(《汉书·孔光传》)然而那都是依赖个人的才能,与孔子无关。
汉成帝时,因为无子,求告无效,这时候,有的儒者就想起了孔子。精通《尚书》、《春秋》的儒者梅福向朝廷上书,要求依据“兴灭国、继绝世”的原则,封孔子后裔为殷人后代,奉殷商祭祀:臣闻存人所以自立也,壅人所以自塞也。善恶之报,各如其事……故武王克殷,未下车,存五帝之后,封殷于宋,绍夏于杞……是以姬姓半天下,迁庙之主,流出于户,所谓存人以自立者也。
今成汤不祀,殷人亡后,陛下继嗣久微,殆为此也。
(《汉书·梅福传》)
也就是说,汉成帝之所以没有儿子,乃是因为没有能够使已经灭绝了的上古王者得到祭祀。
那么,如何才能使已绝的殷代祭祀得以恢复呢?梅福说,孔子就是殷人的后代。虽然不是正统,但封孔子的子孙为殷后,也是合乎礼制的。况且孔子是圣人,对孔子的祭祀,仅仅和普通人一样,也违背了上天的意志:今仲尼之庙不出阙里,孔氏子孙不免编户,以圣人而歆匹夫之祀,非皇天之意也。(《汉书·梅福传》)梅福建议,根据孔子这位“素王”的“素功”,封孔子的子孙,国家一定会获福,成帝的名字也将不朽。因为“追圣人素功”而“封其子孙”,是以前的礼制没有规定的事。假如成帝这么做了,“后圣必以为则”(《汉书·梅福传》)。
梅福敏锐地意识到,对于孔子,国家应该以某种形式给以加封,并列入祀典。但他当时所能找到的办法,就是继殷绝世。而封孔子之后的根据,也是孔子的“素功”,还不是孔子所制的法。但梅福知道,他的这个建议,“后圣必以为则”。这一点,他是非常有远见的。
根据梅福的建议,汉成帝封孔子嫡孙孔吉为“殷绍嘉侯”:盖闻王者必存二王之后,所以通三统也。昔成汤受命,列为三代,而祭祀废绝。考求其后,莫正孔吉。其封吉为殷绍嘉侯。(《汉书·成帝纪》)一个月后,孔吉又进爵为公。这是孔子进入国家公祀的第一步。成帝这个举动表明,独尊儒术的国家已经在认真考虑该如何对待为他们奠定思想基础的圣人。
汉平帝时,对孔子的尊崇有了新发展。孔子和周公一起,被列入国家正式祀典。孔子也被封为“公”,地位和周公相当:封周公后公孙相如为褒鲁侯,孔子后孔均为褒成侯,奉其祀。追谥孔子曰“褒成宣尼公”。(《汉书·平帝纪》)这正是谶纬广泛流行的时期。孔子为汉代制法,已经深入人心。因此,追封孔子,当不仅是根据素功,也不是要绍殷之后,而是根据孔子自己的贡献。这次加封孔子,可以看做儒教国家把孔子列入国家祀典、孔子正式作为儒教国家公神的开始。
东汉时期,祭祀孔子已经成为每个皇帝例行的公事。不像西汉时期,皇帝们可祭可不祭。孔子也和周公一起,作为“圣、师”成为全国教育系统祭祀的公神。《文庙祀典考》引《礼仪志》道,汉明帝永平二年(59),皇帝驾幸辟雍,行养老礼,并在学校祭祀周公和孔子:(明帝)始帅群臣躬养三老五更于辟雍,行大射之礼;郡县道行乡饮酒礼于学校,皆祀圣、师周公、孔子,牲以犬。
在学校祭祀周公、孔子,其根据当在《礼记·文王世子》:“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凡释奠者,必有合也,有国故则否。凡大合乐,必遂养老。”从此以后,孔子作为儒教国家的先圣先师,开始自成一个独立的祭祀系统。
东汉还规定了对孔子祭祀的规格。《文庙祀典考》引《阙里志》:灵帝建宁二年,诏祀孔子,依社稷。出王家谷。春秋行礼。
并自注道:“从鲁相史晨之请。有史晨奏,出王家谷《祀孔子碑》。”这里对孔子在神间品级的规定,以及年祭次数、时间的规定,都成为后世祭孔的基本依据。
今天否认儒教是教的人们,基本理由之一,就是孔子是人,不是神。笔者也不只一次地说过,孔子是人,老子、释迦、耶稣也是人,但不妨碍他们自称或被尊为神。这里,我们再次说明,孔子,就是被儒教国家祭祀的公神。所谓“依社稷”,就是和社稷神规格相等。而社稷神,原来也是人。据《国语·鲁语》,是共工氏“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而稷,就是烈山氏之子曰柱,或者是周的始祖弃。当然,此外还有一些说法。比如大禹,被认为是继后土之后的社神。(6)因为他们或是“法施于民”者,或是“以死勤事”者,或是“以劳定国”者,或是“能御大灾、捍大患”者。中国传统宗教的神祇,主要是由他们组成的,儒教的神灵,许多也是由他们组成的。
孔子祭祀,是儒教国家独特的神灵系统。
【注释】
(1)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307页。
(2)见孔颖达《礼记正义·曲礼》引。
(3)见《春秋公羊传注疏·成公八年》。
(4)《汉书·王莽传》:“太一、黄帝皆仙上天。”
(5)杜预《春秋序》:“故余以为感麟而作,作起获麟。”
(6)见《淮南子·泛论训》和《论衡·祭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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