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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离万荣县还有几公里的地方,我敲响了加油站的窗户,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人开了门。
他诧异的目光从我身上移至我身后漫天飘舞的雪花,又转了回来,然后一笑,连忙邀我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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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里接过一杯热水,正准备坐到板凳上,却被引进了里屋。屋里,他的老婆和女儿坐在床上。
交谈中我们发现我俩同年,他看管这家加油站已经有些时候了,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这份工作。
“你能这样满世界走,不用操心赚钱的问题,真是太幸运了。”他说道。老婆抚摸着女儿的短发,一言不发地点点头。
屋子里有一张木床、一张桌子和一台汩汩轻声作响的取暖器,墙上贴着广告“特卡加油更轻松,滴滴积分有回报”。旁边还有一幅画有各种动物、水果、交通工具和职业的大贴画,画上还一一标注出了它们的名称,是给小女儿识字用的。她四岁,鲜红色的外套上缝着闪闪发亮的纽扣,看样子是个很听话的孩子。
当我夸她的外套好看时,她爸爸有些自豪地咧嘴一笑:在中国,人人过春节都得穿新衣服,最好还得是红色的。我准备在哪儿过节呢?
我东拉西扯地说到运城的朋友,还有那个我想去看看的神秘的地方,却立刻就被他打断了。
“你说的是孤峰山吧!”他说,“离这儿没多远,就在万荣的正南边。”
孤峰山!看来小黑还真说对了。那地图上的不明物绝非坑洼,而是在这茫茫雪景中直耸着的山峰!
第二天,我离开万荣县,四下却远近看不见山,只有一块蓝色的指示牌上写着:孤峰山景区,5.8公里。就在我正要迈步继续前进时,突然注意到牌子下方画着一个颇有代表性的滑雪者的标符,落款的口气可不小:国际滑雪场。我不禁一愣。
不过话又说回来,怎么就不可能呢?有山又有雪。近年来,冬季运动在中国也越来越流行了。
为什么我就不能跟那些身着彩色滑雪服的人,在新建的牧民小屋里一道吃碗面呢?
沉浸在期待的喜悦中走了几公里,我来到横跨于路面之上的大门前,“孤峰山”几个金色的大字刻在门廊上。远处,公路好似没有尽头般盘绕而上。路干净明亮,没有半点积雪,虽然方圆几里一个人影也见不到。我从门下走过,又看见一条横幅,上面写着热烈欢迎各方领导之类的话。难道他们还约好到这山上来滑雪吗?哈!
在山上,我连一个滑雪者都没见着,更别提滑雪的领导了。
路迂回而上,山下的大地沉进了一片蓝色的云雾之中。我路过一片梯田,路过另一个刻有“孤峰山”几个字的大门,还路过一栋空置的房子,看起来似乎本是为了设立公安执勤点而修的。公路转了道弯,我眼前果真出现了一条滑雪道,好似一块巨大的披肩搭在山坡上。雪洁白一片,无人,与这盘山公路遥相照应着。雪道边,有人按奥运五环的图形栽下了一片灌木。周围一片寂静,甚至没有一丝风抚过。
路终止在半山腰的楼群前。我随便选了扇门,敲了敲。一名警卫出现,一边打着哈欠挠挠头,一边给我解释说,现在山上暂停营业。
我问“为啥”,他很简短直接地回答:雪太厚。
这样的原因让我实在弄不明白。不过眼下,我有更紧要的问题要解决,于是便请他帮忙给我找个住处。他扬了扬眉毛。一刻钟后,我果真得到了个房间,而且还是个能看见滑雪道的房间!不只如此,还有位好心人借给我一台电暖器,以免我在夜里冻着。
像一位国王一般,我进入了梦乡。
当我第二天早上拉开窗帘时,一片刚落上新雪的冬景闪烁在我眼前。无须半点犹豫,我决定今天休息。打开手机看了看才知道,今天是周三。
手里拿着本书,我软绵绵地走向一栋写着“餐厅”二字的楼。楼的墙面是玻璃的,从外面看来就像是间很大的温室,门没锁。几秒钟后,我站在日光通透的大厅中间,不禁呆住了:各种仿真植物和灯笼彩带挂满了屋顶,大厅内摆放着好几十张圆桌,还搭起了一间小木屋和一个卡拉OK舞台,舞台是由绿色的塑料草坪和一幅巨大的海滩风景画装饰的。这里简直是开一场中国式滑雪派对的绝佳场地,只是没有游客而已。
这一天剩下的时间,我都裹着厚厚的衣服坐在卡拉OK舞台前,津津有味地喝茶和汽水,吃方便面、薯条,还有巧克力,周围充满了舒适慵懒的气氛。我试着读那本几周前买的中文小说。时不时有几位工作人员出现,睡眼惺忪地站在我身后,瞟我两眼。小说讲述的是二十世纪动荡的社会里,一个家庭悲惨的命运。内容很感人,更重要的是,作者用词很简单易懂。
一个留着点胡楂儿的保安在我对面坐下,点了根烟。他年纪不大,身型干瘦。他一声不吭地坐了一会儿,才指着我的书说,他很喜欢这本书改编的电影。当我问他对影片导演近期的作品有什么看法时,他有些腼腆地笑起来,“张艺谋啊,现在就只拍些武打演员在空中飞来飞去的动作大片,没劲了!”
“外国人就爱看这样的片子,他们觉得这样才有中国气息。”我说。
他一下子被逗乐了,“你们老外,还真奇怪!”
我决定向他透露一点自己明天的计划——先登上山顶,然后从南侧下山。我话还没说完,他就已经忙不迭要打消我这个念头了:再往山上走,积雪太厚,路面完全被盖住了,而且,山的南面也根本没有路下山。见我没有半点动摇的意思,他使劲摆起手来,指间香烟的烟灰散落在我们俩之间的桌子上。短暂的沉默后,他和好般地笑着说道:“你们老外啊,总是有些新奇的点子,对吧?”
第二天早晨,我往背包里塞进了三袋饼干、两瓶水,还有一大瓶雪碧,脚步轻快地离开了还在睡梦中的楼群,朝着那片蓝天出发。
我满腹乐观在半小时之后就烟消云散了,半山腰以上的路不仅极陡,而且还被厚厚的积雪掩住了。有时,一脚踩下去,雪深过我的膝盖。
几个小时后,我到了山顶,满身大汗,精疲力竭,世界在我的脚下浸在金属般耀眼的蓝色里。喝几口雪碧,吃几块饼干。突然,我意识到自己正站在地图上那片神秘地区的中央,小黑肯定会为我骄傲的!
我翻出手机,输进几行字告诉他,他果然说对了,这神秘的不明物是座山,没准儿还是座死火山呢!而且,山顶下方还有一间小小的佛寺。
红色的院墙使它看上去和闫道长的寺庙有几分相似,但在白雪的反衬下,它显得更浪漫。我跟着雪地上的一串脚印走下去,好像置身于童话世界一样。
孤孤单单的一座山,在这片僻静的土地上。一座庙,深深地被雪掩埋。一位疲惫不堪的步行者,在寻找落脚歇息的地方。他拍打掉鞋上的雪,一跛一拐地跨进门槛,双眼充满阳光中的红墙和黄幡的颜色。多美的地方啊,他想。正当他准备提起登山杖敲打地面来引起别人注意的时候,却有一个问题闪过:怎会如此安静?
我立住没动,竖起耳朵细细地听。雪地上的脚印通往大殿内,风轻声地与黄幡还有树枝上的积雪做着游戏。我思考着是否要沿着那脚印走过去,但最后还是转过身,小心地沿着来路倒转回去。它就应该童话般地留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目光落在自己的鞋印上,它们大得就像洞穴巨人迷失在精灵王国时所留下的一样。
下午一点半,该是考虑实际问题的时候了:虽然天空现在还是通透的蓝,但最晚六点,这里便将一片漆黑了。远处有零星的村庄可见,这些村庄在地图上小得只能用一个个浅色的小点来标示。如果我运气够好,天黑前能到那儿的话,也许还能找到一户愿意收留我过夜的人家。
我的意识突然清晰无比:必须尽快下山,但脚下没有一处看起来像有路的样子。我忐忑不安地爬上山南侧的最高点,布满大石的山坡起伏不平,是我能看到的一切。
要原路返回吗?回到暂停营业的滑雪场,坐在卡拉OK舞台前吃碗方便面,在电暖器的陪伴下睡一夜,第二天再从北侧下山,沿着山下的平路绕回南边?
脑子还在和这个问题做着斗争,我的双脚已经帮我做了选择,它们无须指挥地将我带到了看起来下山最容易的地方。密密麻麻的荆棘像大网般覆盖着地面,刚走出几百米,我已经为手里至少还有一根登山杖而雀跃不已了:路况越差时,可以用来保持身体平衡的各种辅助工具就越显重要,不管它们看起来有多傻。
这条下山路简直是对人的精神折磨。山坡上的岩块有些高过一人,横七竖八地堆叠在一起,好似发生过爆炸或者山崩一般。一脚踩下去,我失去了平衡,身体翻转了一百八十度,卡在了一块岩石上。我被吓没了魂,幸好还有背上的背包隔在了我和岩石之间,唯一的损失似乎只是定位仪屏幕上的一道小小的划痕。手机响了:我就知道是山吧,牛逼!你自己注意安全。
下山花了三个多小时。
当我终于到达山脚时,夜幕已经笼罩下来,整个世界披上了一层蓝色。我脑袋昏昏沉沉脚步踉跄地穿过一片农田,走进一个小村。村子里弥漫着熟悉的烧煤的气味,但我一个人也没看到。我没有勇气敲开一家门,请求人家收留我过夜。
似乎就在转瞬间,我又站在了空旷的田野上。我身后,地平线上的山影好似一个安静平和的大三角,身旁两侧,光秃秃的果树直直耸在雪地里。地面就像被棉花盖了起来,下一个村庄在远处模糊地散发出亮光。我注视着一片片飞云轻柔地交织在一起,又互相分离开,但我心里知道,而且早已知道:时候到了。
事实上也没那么复杂:登山杖插进地里,背包放在旁边,再把相机放下。把帐篷小心地铺开在地上,将细杆从环里穿过去,再把它们用帐篷桩固定在雪地里,越深越好。手电筒挂在顶部,铺好垫子,背包和相机放到垫子旁边,先喘口气再说——最费劲的部分已经完成了。
天空投下的影子从深蓝色过渡成了黑色,我喝完剩下的雪碧,又吃了几块饼干,便刷了牙钻进帐篷里。正要爬进睡袋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忘记了一件无比重要的事情:洗脚!每天洗脚,每天换袜子——这是我徒步规则中的一条,绝不能例外!但今天怎么办呢?
我与自己斗争了一会儿,最终,原则再次取得了胜利。我一边打着哆嗦一边嘀咕咒骂着抓了把雪揉搓双脚,尤其是脚趾间的部位,然后擦干,换上一双干净袜子。现在,终于能进睡袋了。
而我对暖意的等待,只是徒劳。
虽然我穿上了所有的衣服,躺在一个贵得过分的羽绒睡袋里(“可抗零下二十五摄氏度严寒”),套在另外一个睡袋里(“更加抗寒”),我还是全身哆嗦得像一支摆动着的音叉。我左右翻滚了一会儿,没过多久,我就意识到自己买垫子时图便宜是个非常严重的错误:垫子太薄,寒气从地面穿过垫子,深深地潜入我体内。我匆忙地将所有不会压坏的东西塞到垫子底下,希望能隔挡住一些寒气,但并不怎么见效,情况依然很糟。
最惨的事情是,我刚刚喝了很多雪碧!现在真的要穿着夹脚拖鞋爬到外面的冷空气里去吗?我拉开帐篷拉链试探情况。没错,我的鞋还在那儿,里衬上已经结起了一层薄霜。我的目光落到了旁边的空雪碧瓶上,不需要过多思考了。
先将电筒固定在头顶,再扭开瓶盖。1.25升,应该够了。瓶子小小的开口在电筒摇晃不定的光线里,就像一只不情愿的眼睛,而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它和我都知道,此路无法回头。
完事后,我把瓶子举起来:所容的液体虽然少得让人失望,但至少它是暖暖的。或许我应该把它放进睡袋里,我想,最终还是把它放回了帐篷口外的雪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