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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大断裂不可避免吗
美国的司法体系在20世纪70至80年代不大理会低级别的社会失序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导致社会资本的损耗,而社区警务的发明又有助于社会资本的恢复,这两方面的事实说明,公共政策对社区的集体价值观而言是把双刃剑,既能损害它也能加强它。那么,大断裂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社会控制之下,又在何等程度上是大的经济和技术进步不可避免的连带后果呢?
当我们谈及某一事物处于社会控制之下时,可能包含两重含义。首先,社会试图直接通过公共政策来塑造发展道路,即,政府当局针对特定预期的社会结果进行规划并实施正式干预。其次,社会能通过非正式的规则和习俗而不是在某一方的正式控制下,从文化上对社会结果产生影响。两种情况常常同时存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被用于支持某些文化取向,比如天主教的立法者试图禁止离婚和堕胎。不过它们也常常不同时发生;文化会制约公共政策,或被公共政策所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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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社会结果源自深刻的技术与经济变革,哪些又受到宏大的社会控制所制约,理解这些问题能够帮助我们避免两种常见的错误。第一种是左派的典型错误:相信所有社会问题都能通过公共政策来救治。在20世纪60年代犯罪率开始上升时,约翰逊和尼克松政府号召社会科学家拿出解决办法。不少学者把前面章节所列的一些问题作为犯罪率上升的根本原因提出来:包括家庭破裂、贫困、缺乏教育,等等。这类看法固然不错,但他们接下来又建议联邦政府尽力扫除这些根本原因,其中一项倡议最终导致约翰逊政府“向贫困宣战”的计划。[1]然而,这一番雄心不凡的努力却压根没有解决贫困问题,更不用说降低犯罪率了;而且其成本非常高昂,还往往吃力不讨好,并招致选民强烈反对。正如詹姆斯·威尔逊所说,社会科学与公共政策很不一样,前者致力弄清社会行为深层的根本原因,而这些原因可以说明显不受公共政策的控制。三十年后的今天,可以肯定的是,公共政策已变得不那么野心勃勃而是更加务实。社区警务一类的举措在它自身有限的范围内能发挥很大的积极作用,但不该有人傻到去相信这些举措能够影响到社会行为的根本原因。
第二种错误通常为保守派所犯,这种错误把不合时宜的社会变迁归因于道德软弱,并认为可以通过足够的震慑手段并诉诸正确的价值观来加以纠正。事实上,人们可以自由地做出道德选择,并且过去四十年中也确实存在大量道德软弱的现象。但在很多情况下,人们会根据不同的经济激励条件做出不同的道德选择,即使有再多的道德说教和文化论争,也不足以令社会变迁的总体方向发生一丁点改变,除非那些激励条件也发生变化。
从世界史的角度看,大断裂在发达国家中如此普遍地发生,它来得又如此突然,并且还大致发生在相同的时期里,这一事实表明其原因既广泛又根本。在本书开头我曾提出,大断裂是19世纪发生的从社区到社会这一转型的升级版本,只是这一次发生于我们从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过渡,而非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过渡。第五章中我们论述了技术变迁——脑力劳动取代体力劳动,信息产品取代物质产品,服务业取代制造业,以及医学进步使人们寿命延长并能够控制生育——为20世纪后半叶发生的性别角色的巨大转变奠定了基础。
若干年前,人口学家金斯利·戴维斯(Kingsley Davis)曾指出,仅凭人类寿命不断增加这一项原因,女权主义革命就基本上不可避免。[2]在1900年时,欧洲或美国的普通女性大概不可能有机会在家庭之外生活:一个女人长到二十二岁上下,就会直接从生养她的家庭转入同丈夫一起建立的家庭;假如女性的预期寿命在六十五岁左右,这就意味着在她最小的孩子离开自己后不久就会过世。到了1980年,女性有三十二年半的时间——其成年后一半以上的时光——不在生养她的家庭里或是抚养自己的孩子中度过。就算一个女人要全身心投入家庭,或假如信息时代没有为女性开辟如此之多的就业机会,她又如何打发这许多额外的时光呢?直到生物技术将女性从生儿育女的必然使命中解脱出来之前,她们为家庭和子女的付出必然远多于男性,这意味着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不可能与男性全然相等,收入的性别差异也不可能完全被填平。不过差距会缩小,女性也终将更坚定地热衷于就业。
然而,在某些工业化国家并没有出现大断裂的诸多表现,或者说即使有程度也不深,这一事实表明大断裂并非经济和技术变迁的必然结果,也反映了文化和公共政策在塑造社会规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亚洲的高收入社会——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和香港——与其他发达世界构成有趣的对照,因为它们看上去避免了许多大断裂的影响。仅这一事实就足以说明大断裂并不是社会经济现代化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而是深受文化的影响。但文化最终只能延迟而无法阻止大断裂在亚洲社会的发生。
亚洲价值观与亚洲例外论
亚洲价值观的特殊性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提出的,他以此来解释亚洲地区令人瞩目的经济成就,也是为了给他那招牌式的家长制威权主义做合法性辩护。他认为,亚洲文化强调的是服从集体权威、辛勤工作、家庭、储蓄和教育,这些因素都对战后亚洲经济高速且前所未有的增长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些价值观被认为是盛行于东南亚地区的柔性独裁政权的一项政治构件,而且也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这些国家不实行西式民主做出合理性的解释。李光耀还认为,亚洲价值观也反映在,该地区犯罪、吸毒、贫困和家庭破裂的比例都低于典型存在此类问题的美国,也低于此类问题日益严重的其他西方发达国家。[3]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蒂尔·本·穆罕默德(Mahathir bin Muhammed)也宣扬了亚洲价值观具有优越性的观点。
随着1997年开始的亚洲经济危机的到来,有关亚洲价值观的主张在太平洋两岸就没有什么极富热情的复述者了。显然,亚洲价值观没能帮助该地区所有国家避免在长期或短期经济政策上犯错。经济危机之后的衰退导致许多亚洲国家的国民财富大幅缩水,最多达到一半(以美元折算)。由于亚洲价值观的合理性主要建立在经济表现上,因此增长的停滞就足以导致这一说法从整体上站不住脚。[4]
不过,即便亚洲价值观与经济成功不像李光耀和马哈蒂尔所说的那样存在明确的联系,一部分亚洲价值观确实迥异于西方价值观。纵然亚洲社会彼此差异很大,但仍从总体上代表了某种不同的针对经济现代化的社会调适(social adjustment)模式。接下来的讨论重点将针对经合组织中的两个亚洲成员,即日本和韩国,不仅由于有关它们的资料最为详尽,并且由于二者在价值观和社会模式方面比较接近、同时又不同于西方的经合组织成员国家。
日本和韩国在众多方面都与西方不同。[5]两个国家的犯罪率同欧洲特别是美国相比低很多。在日本,各类犯罪在过去四十年中实际上都减少了(见第二章和附录)。战后韩国比日本更容易出现政治暴力事件,韩国人以其好斗倾向有时被称为“东方的爱尔兰人”。该国犯罪率在1982年有所上升,这明显与“光州起义”和全斗焕治下的政治压迫有关。不过,总体上韩国的犯罪水平一直以来很稳定。这两个国家的低犯罪率就事实本身而言,挑战了所有认为城市化和工业化不可避免要激发更多数量的犯罪行为的一般性理论。
两国在核心家庭的稳定性方面也是如此。过去四十年,两国的离婚率都有所上升,但都没有经历像西方国家在1965年之后所出现的家庭破裂激增的情况。核心家庭稳定性也明显表现于两国的非婚生育率都非常低。
我们还不清楚是什么造成这两个国家的低犯罪率。可能二者情况不同,答案也不一样。日本社会倾向于通过一张由非正式的公共规范和共同义务织成的网来抑制社会越轨,韩国则一直更倾向于运用赤裸裸的国家力量来维持秩序。即便韩国在1987年实行民主化后,但只要出于维护公共秩序的需要,警察机关的权力就不会被削弱。
两国核心家庭相对更加稳定的原因比较清楚,似乎是与两国中妇女的地位有关。尽管日本和韩国的女性劳动参与率一直在稳步增长,但在经合组织国家中仍是垫底水平。更重要的是,这两个国家(也包括东南亚其他欠发达国家)的女性劳动参与率始终呈M曲线态:年轻女性往往从事轻工业和服务业工作,但到了二十多岁就退出工作、结婚生子,直到把孩子抚养成人才重新就业。
与日本和韩国的女性劳动就业程度较低相一致的是,两国社会中女性相对男性的收入比也较低。这一比例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已持续增长了一段时期,日本在该比率上的表现值得注意,它不仅明显低于所有其他经合组织成员国,而且在从1970到1995年这段时间里增长幅度也很小。[6]日本大量的女性就业都是临时性的,或者表现为某种不充分就业,比如大批年轻女性的工作就是站在商场门前或电梯门口迎来送往。
日本和韩国的劳动法一直对男女区别以待。这在西方被称作性别歧视,但在亚洲却常常被视作保护女性的一种做法。在日本,1947年颁行的《劳动标准法》禁止年满十八周岁的女性每周工作超过6个小时,或是在假日和晚间上班。若按照日本员工出了名的工作狂特点来看,这样做实际上令女性无法全职从事大多数工作,也将她们摒除在终身雇佣制之外。1986年颁行的《平等就业机会法》解除了对企业管理者和某些白领职业的这方面限制,但由于日本女性做到管理层的数量很少,这一变动所造成的实际影响也很小。[7]直到1997年日本才立法解除对女性从事蓝领工作的限制,而该法令直到三年以后才正式付诸实施。[8]
尽管上述法案在日本和西方的女权主义者看来存有歧视,但不能确定说大多数日本女性也这么认为。一次又一次的民调结果显示,多数日本女性都表示愿意在结婚生子后放弃工作,只有当孩子长大以后才考虑重返职场。[9]她们也不像西方女性那么在乎自己收入没有男性高的事实。因此,由性别造成的劳动分工似乎体现着某些深层次的文化价值观,并不会仅仅因为劳动法案的变动而消失。
韩国的情况大致与日本相似,但在发生时序上略晚于日本,因为其工业化起步较晚。韩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从1963年的34.4%增长到1990年的40.4%,但还是低于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平均水平。同日本女性一样,韩国女性往往会为养育子女而退出就业。在该国战后的军政统治下,韩国工人总体上所受的保护不如日本,职场中歧视女性的现象普遍存在。军政统治结束后近一年,即1988年,《就业平等法案》颁布实施,该法案规定了同工同酬的原则,并禁止其他形式的歧视劳工行为。[10]不过韩国的女权主义者抱怨劳动部没有充分执行这一法案。同日本一样,韩国也仍然存在为数不少的女性在抚养子女期间不愿意同时工作。
另一方面,日本和韩国跟美国和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的又一不同点在于,在这两个亚洲国家,制造业仍占GDP很大比重。发达国家的制造业(包括亚洲和西方国家)在20世纪后半叶基本上都是男人的职业[11],它也只是在20世纪90年代期间才遭遇70和80年代曾发生于美国锈带地区的“空洞化”(hollowing out)。正如表5.1所示,日本的制造业就业人数只是有轻微的减少,从总就业人口的26.0%降到23.6%,而相比之下,美国在20世纪70—90年代制造业就业人口减少要明显得多,从25.9%降到17.5%。这也许可以为女性的相对收入为何没能以更快的增长速度赶上男性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在20世纪90年代期间,日本的经济同西方国家一样经受了出口制造业衰落和技术取代工人的压力。90年代后期的经济衰退带来了日本产业结构迅速向服务业转型,其与人口数量的减少一道导致其后大量女性就业者的出现。
在讨论西方社会核心家庭破裂原因时,节育技术与女性收入的提高一道被当作一项在改变男性责任规范方面发挥了相当作用的因素。有趣的是,直到1999年,日本还没有完全准许避孕药的使用。节育的主要手段仍是人流手术(从20世纪50年代初起免费为女性实施)、避孕套和安全期。不过,即使堕胎在日本要比在西方容易得多,它仍然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佛教和神道教都不允许堕胎,日本寺庙有相当数量的法事是为超度堕胎婴灵而做)。[12]故而西方社会的那种性事不再受生育负累之牵扯的现象未曾同等程度地发生于日本。
日韩两国女性越是有可能为生儿育女而退出工作,她们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的可能性就越有限,性与婚姻之间的联系在这两国也越是紧密,这些都充分说明为何日韩两国的核心家庭更具完整性。两国的女性基本上不会认为自己是某些西方女权主义者所嘲讽的“生育机器”。两国孩子在国际学生测试中的优异表现也与他们的母亲在其教育中的付出有关。但另一方面,她们的职业发展机会相比西方女性来说则有限得多。日本和韩国的婚姻远比美国的婚姻要稳固,但婚后感情有可能也较为冷淡。[13]
当我们把目光投到日韩以外的亚洲地区,会发现截然不同的模式,这些模式几乎令大多数有关经济现代化如何影响家庭生活的一般性理论失效。比如,在马来半岛和印尼大部地区,穆斯林马来人在20世纪前半叶的离婚率高得惊人,反是随着现代化进程而明显下降,直到70年代才降到低于西方国家离婚率的水平。[14]前工业时期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是伊斯兰世界一夫多妻制和离婚约束相对较少的产物。在20世纪的欧洲,并未同样出现随经济发展而来的婚姻稳定度的提高。
我们尚无法断定日韩两国女性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收入会一直比西方女性少。由于生育率的陡然下降,日本已面临着劳动力储备萎缩的问题;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日本首次遭遇劳动力绝对数量的减少。如果生育率不出现意外的增长,日本的总人口数会在21世纪初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率减少。该国人口的老龄化和劳动年龄人口对退休人口的比例的下降,将给未来的社保带来巨大的包袱,这种情况已经制约了日本走出1998—1999年的经济衰退的能力。缓解此问题的办法之一是招募更多的外国劳动力,但日本国内对此的抵制甚为强烈。另一可能的解决办法则是鼓励更多女性进入职场,鼓励她们不仅在婚前并且延贯其一生都能参与工作。对这两种选择,日本的决策者似乎更青睐后者。若真如此,日本家庭的稳定性恐怕就要降低,日本将遭遇的社会问题也就跳不出西方社会所经历的。[15]
文化高于一切?
日本和韩国在抵挡大断裂方面至今的表现,证明了文化对经济选择的影响力。两国都表现出对传统的女性角色强烈的文化偏好,它们都保留了对男女实行区别对待的正式法规,这些法规使女性进入职场的可能性更小。特别是在韩国,儒教文化给予父权家庭以广泛的支持。在欧洲,文化的影响同样巨大。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它们家庭结构的变化率与众不同。(不过,有趣的是,尽管西班牙和意大利的离婚率和非婚生育率在欧洲相对较低,但其生育率却是垫底水平。有人怀疑这二者之间是否存在联系。虽然据我所知没有证据支持这一猜想,但有可能的是,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女性不能通过离婚占据主动,就会代之以少生孩子。)天主教令这些国家的家庭完整状况强于北欧(至少形式上如此)。[16]德国和荷兰,天主教信徒众多,在国际比较中,其家庭完整状况一般低于意大利和日本,另一方面又高于英语国家和北欧诸国。
当然,人们会说,文化和公共政策对塑造职场和家庭规范的作用远比表面上看起来的要大,且可与技术的影响相比肩。19世纪晚期大量出现的诸如秘书和打字员一类的工作岗位,今天被视为传统的女性工作,但女性进入这些工作岗位也不是一个自动的过程。她们及其家人都首先要说服自己这样做没问题。一般来说,男人的上肢力量明显强于女人,但不能仅凭此就把女性拒于体力劳动岗位之外。在二战时期的美国和在前苏联,出于政府需要,女性被输送到传统上是男性领地的重型制造业和农业岗位上,她们的表现无懈可击。因此,有待回答的问题就是:去工业化以及就业岗位从制造业转到服务业就一定对女性有利,或者说,男人发现自己在蓝领工作上更擅胜场这一事实也不过是历史不经意的偶然结果?各国难道不能设法保护他们免受技术变革后果的影响,如试图保住作为一家之长的男人的饭碗,就像日本和许多欧洲国家所做那样?
因此,要厘清技术与文化之间的因果关系诚非易事,二者之间的相互牵连也异常复杂。文化至少在决定规范以怎样的速率发生转变上起着重要作用;社会则能对技术领域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在何种程度上变易社会关系加以控制。日本卫生部门的官员使出浑身解数让避孕药品的合法化拖后了三十余年,就是其中一例。先是北欧诸国,继之以英语国家,立法为无过错离婚大开绿灯,但这并不构成这些国家离婚率高的原因,而像意大利和爱尔兰这样信奉天主教的国家,由于不存在合法离婚,从而减慢了家庭走向分裂。美国的某些州在20世纪90年代立法允许所谓的契约婚姻(covenant marriage)的存在,新人可以选择订下难以破除的婚姻契约。这种新举不会把离婚率降到20世纪50年代的水平,但它能让夫妻双方将附加的约束施于自身,从而为某些婚姻增加稳定性。
重塑社会秩序
我们将来如何重建社会资本的问题依旧横亘在前。文化和公共政策使社会能多少对大断裂的发生速度和程度有所控制,但要解决在21世纪初人们如何建立社会秩序,这并非长久之计。日本和某些天主教国家比北欧国家或英语国家能更长久地持守传统的家庭价值观,这使它们能减省某些社会成本(而后者不得不付出)。但难以想象它们在接下来的几代人中还能维持这种坚守,更不用说重建像工业时代的那种核心家庭;其中,父亲在外工作,母亲在家养育子女。就算能够做到如此,这样的成果也不可取。
我们似乎陷入某一窘境:退路已被截断,而往前则似乎必然导致社会失序和社会原子化的日益严重。难道说,这意味着当代自由社会注定要走向道德滑坡和社会无序愈演愈烈的境地直到崩塌?难道真如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这样的启蒙时期批评家所说的那样,这种混乱失序恰是以理性替代传统的努力所招致的不可避免的后果?
在我看来,答案为否。原因也很简单,人类天生就会为自身计而创设道德规范和社会秩序。规范丧失的状态——涂尔干称之为失范——引发我们强烈的不适感,于是我们试图建立新的规则取代业已朽烂的旧规则。如果技术发展令某些形式陈旧的社区难以为继,我们就会找寻新的形式,会发挥我们的理智来商讨达成不同的约定以因应我们的基本利益诉求和情感需要。
要明白我们目下的处境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令人绝望,我们需要在一个更加抽象的层面对社会秩序自身的起源加以研究。许多关于文化的讨论将社会秩序视为一组从先代传承下来的静态规则。如果你身陷于一个社会资本或信任度低的国度,只会令你对此一筹莫展。显然,公共政策扭转文化的能力相对有限,并且要打造上佳的公共政策也得对文化的局限抱有清醒认识。不过文化是一股充满活力的力量,它不断接受改造,不是被政府改造,就是被构成社会的成千上万的分散个体之间的互动所改造。尽管文化的演进不及正式的社会和政治体制的演进那么迅速,它也必得适应环境的改变。
我们发现,秩序和社会资本存在两大基础以为支撑。一是生物学基础,它出自人之天性。生命科学近来取得了一些重要的进展,其累积效应已重构了那些经典认知,即人存在一定天性,这些天性使得人是社会和政治的生物并有充分的能力建立社会规则。从某种意义上看,此类研究并不比亚里士多德高明多少,但它令我们对人类的社会性本质有了更清楚的把握,知道哪些天性根源于人类基因,哪些则不是。
第二项社会秩序的支撑基础是人之理性,以及理性的那种天然自发能解决社会合作中诸问题的能力。人类与生俱来的创造社会资本的能力并不能解释社会资本如何在特定环境中生成。能创制出特定的行为准则的是文化而非天性,而在文化范畴里,我们发现,秩序时常是个体间协商、论辩和对话这类横向过程的结果。秩序的施行不必从上至下,也不必由立法者(用今天的话说是国家)或宣示神谕的神父来推行。
不管是天然的还是自发的秩序,都不足以形成构筑社会秩序所需的全部规则。它们需要等级化权威(hierarchical authority)来补充,以起到关键的接榫作用。但当我们回顾人类历史就会发现,处于分散状态的个体一直持续不断地为自身创造着社会资本,并努力适应了技术和经济的重大变革,那些变革比过去几十年中发生于西方社会的变革还要大。并且,我们将看到,今天人们在大多数高科技性质的工作场所的核心部门,正继续创造着社会资本。
因此,有必要对社会秩序的两大主要基础进行考察,即人的天性和自组织的自发过程。
[1] 参见Janes Q. Wilson, “Thinking about Crime,” in Wilson, Thinking About Crime, revised.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83).
[2] Kingsley Davis and Pietronella Van den Oever, “Demographic Foundations of New Sex Roles,”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8 (1982): 495-511.
[3] See, for example, Fareed Zakaria, “A Conversation with Lee Kuan Yew,” Foreign Affairs 73 (1994): 109-127.
[4] See Francis Fukuyama, “Asian Values and the Asian Crisis,” Commentary 105 (1998): 23-27.
[5] 日本和韩国已经历了社会规范的变迁,即社会规范在某些方面变得同西方世界类似。比如说,根据世界价值观调查,在1981—1990年间,两个国家的人民对主要机构(从政府开始)的信任度降低,这一点对于日本来说并不惊讶,它经历了一系列的丑闻,而对于韩国而言,它的民主机构并不完善,到1990年只有三年的历史。在日本,人们对教堂、军队、教育和法律系统、工会和警察的信任度降低了,而对媒体、议会(非常少)、公务员和大公司的信任度则上升了。在韩国,人们对除了工会以外的所有机构的信任度都降低了。就如在西方世界一样,在机构成员身份方面的趋势是不确定的,它在日本略微下降,而在韩国则有所上升(尤其是在宗教团体成员身份方面)。在这两个国家中,尤其是在日本,生育率在过去一代人之中急剧下降。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多世同堂的家庭结构变成了核心结构(这个过程在日本远远早于韩国)。在亚洲和西方,家庭结构的变化比较相似,在其他方面也一样,包括工作场地和家庭的分离、在组织机构中接受教育以及孩子更容易获得经济资源。参见Arland Thornton and Thomas E. Fricke, “Social Change and the Family: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from the West, China, and South. Asia,” Sociological Forum 2 (1987): 746-779.
[6]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Employment Outlook (Paris, July 1996), 以及个人通信。
[7] Marguerite Kaminski and Judith Paiz, “Japanese Women in Management: Where Are They?”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23 (1984): 277-292.
[8] Eiko Shinotsuka, “Women Workers in Japan: Past, Present, Future,” in Joyce Gelb and Marian Lief Palley, eds., Women of Japan and Korea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4); Andrew Pollack, “For Japan’s Women, More Jobs and Longer and Odder Hours,” New York Times, July 8, 1997, p. Dl.
[9] Shinotsuka, “Women Workers,” p. 100.
[10] Roh Mihye, “Women Workers in a Changing Korean Society,” in Gelb and Paley, Women of Japan.
[11] 事情并不总是这样。在西方、日本以及当代亚洲,轻工业(比如纺织业)已经成了雇佣年轻妇女的主要行业。参见Claudia Goldin,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Female Earnings Functions and Occupations,” 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 21 (1984): 1-27.
[12] Miho Ogino, “Abortion and Women’s Reproductive Rights: The State of Japanese Women, 1945-1991,” in Gelb and Paley, Women of Japan, pp. 72-75; see also Naohiro Ogawa and Robert Retherford, “The Resumption of Fertility Decline in Japan,”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19 (1993): 703-741.
[13] Ronald R. Rindfuss and S. Philip Morgan, “Marriage, Sex, and the First Birth Interval: The Quiet Revolution in Asia,”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9 (1983): 259-278.
[14] Gavin W. Jones, “Modernization and Divorce: Contrasting Trends in Islamic Southeast Asia and the West,”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23 (1997): 95-114.
[15] 有证据表明这些问题已经开始出现了,参见Maryjord and Kevin Sullivan, “In Japanese Schools, Discipline in Recess,”Washington Post (January 24, 1999): Al, A22.
[16] 在很多国家,尤其是天主教国家,家庭作为正式和合法的机构保持得相对完整,但男人同时会有情人或是女友。尽管这种状况有些伪善,但是相对于像有请教徒传统的美国所实行的时间序列上的一夫多妻制而言,在保护家属的合法权益方面,它起着更大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