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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自发性的局限和等级制的必然
我们不仅看到大量显而易见的坚实案例,说明通过理性的谈判和协商是可以产生社会规范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信息社会里典型的高科技工作场所,非正式规范和自组织起着关键的、可能也是越来越大的作用。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作为集体行动问题解决方案的这种自发秩序局限何在。在有着自由主义取向的法与经济学一派中,许多人都以极端方式寻求以自发秩序的解决方案替代等级制的解决方案。有一个实践效果很好的经典案例,即以污染信用(pollution credits)的交易作为政府管治空气质量的替代手段,在1997年于东京召开的关于全球变暖的峰会上,美方谈判者便试图将这一概念引介给那些更倾向于主权论的同行们。[1]但也有人曾建言,可以为器官和婴儿交易建立市场。那么,自发秩序的力量止步于何处,而等级制又在哪里可以重新发挥作用呢?
自发秩序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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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等人的研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发秩序只有在某些明确的条件下才会产生,在许多情况下,它要么无法实现,要么从社会整体的角度看会导致不良后果。奥斯特罗姆举出许多相关事例说明,人们为共享公共资源(common pool resources)而建立规范的努力以失败而告终。[2]在她对自我组织的条件的论述基础上,我们可以列举出社会并不总是能够达成自发秩序解决方案的若干原因。
规 模
曼瑟尔·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一书中指出,搭便车现象会随着群体规模的增长而变得愈发严重,因为对每一个个体的行为进行监督变得更加困难。医疗诊所的职员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很容易知道他们中是否有人消极怠工;而这对于拥有上万名雇工的工厂来说就不那么简单了。搭便车在前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因为往往大多数人都在大型工厂或机关中工作,所有的工资和福利都是作为一种公共物品(public good)被发放到他们手里。前面说过的各种察觉背叛者的生物学机理,针对群体规模进行过优化,主要适用于狩猎采集社会的那类群体,或不超过50—100人的群体。对于这样的社交圈,闲聊就是一种理想社会控制的形式。在一个非正式的网络内,有关谁可靠、谁诚实、谁懒惰、谁又不爱和人交往的信息很容易四下传播,不需要动用专门人员而仅凭群体自身就可以实现监督。当群体规模大于这个限度,系统就开始失灵。凭人来断定其信誉变得困难;监督与强制的成本增高,并受到规模效益的制约,需要授权给群体中被指定的成员以专门从事监督与强制活动。到了此时,警察、议会以及其他体现正式等级制权威的机构便走上历史舞台,开始发挥作用。无处不在的信息技术能够帮助我们在更大范围内把握人们的信誉,但对保护隐私的渴求最后会限制信息向陌生人开放。
边 界
要实现自发秩序,厘清群体成员的资格范围很重要。如果人们能随意地加入或退出某个群体,或者弄不清谁算是群体一员(也就不知道谁有权从群体所有的公共资源中受益),则个体成员就不太有兴趣为自己的信誉担心。这部分解释了为何存在许多变数的邻里街区,往往犯罪率较高而社会资本水平较低,比如那些正经历快速经济变化的地方,以及火车站和汽车站周边的地方。[3]因为谁也不知道谁是真正的邻里街区成员,故而没法确定社区标准。
重复互动
艾克塞洛德揭示出,重复(互动)既是解决囚徒困境问题的关键,也是形成自发秩序的关键。在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研究过的对象中,成功解决了公共资源分享问题的社区许多都是传统社区,几乎不存在社会流动,与外界也罕有联系,比如山野村民、稻农和渔民。人们只有在知道自己要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同另一人打交道时,才会在意他们自己的声誉。有篇报纸文章提到,墨西哥的坎昆越来越受欢迎,是大学生春假聚会游玩的好去处。在坎昆的酒吧和迪斯科舞厅里,年轻男女恣意买醉和滥交,他们在家是不敢同样这么放肆的。用一个年轻女孩的话说,“你放纵是因为你知道这些人你再也不会遇见”。[4]
预先规范缔造共同文化
合作规范的确立常以一套为所有群体成员共同遵守的预先规范(prior norms)为先决条件。在第八章所举的蹭车事例中,之所以有那样的蹭车文化,原因在于,两点一线的通勤者都清楚他们全部是不具危害的政府雇员,可以彼此信任。为共享公共资源进行规则谈判至少需要参与者讲同一种语言。某一文化所提供的一份公共语汇表,不仅仅包含词汇,也包含手势、面部表情和作为传情达意讯号的个人习惯。作为生理能力的补充,文化帮助人们辨别合作者和欺骗者,并有助于传播行为准则,而后者能让人们在社群内的所作所为更在预料之中。人们更愿意惩罚那些破坏自己群体的文化规则的离经叛道者,而不是那些破坏其他群体文化规则的人。相反,要跨越文化边界形成新的文化规范则困难得多。因为甚少交流,人们会把对方的沉默作为蔑视或不友好的表现,而其实不是人家的本意。在极端情况下(波斯尼亚就是一例),文化群体(cultural groups)通过对他人暴力相向来证明自身。
文化在解决囚徒困境问题时作为一种信息来源所起的作用,解释了为什么在诸如美国这样的多种族国家,能够很容易根据种族区分组织起经济企业(economic enterprise)。按照我们前面所说的信任半径,由世界上各种不同文化所支持的各自不同的实存规范,彼此差异会很大。[5]有些特定的文化(比如意大利南部的文化)不鼓励合作,因为这些地方的文化基于这样一类规则,如“只能信任直系核心家庭的成员,在别人利用你之前,抢先一步利用他”。[6]另一方面,其他道德体系如清教主义则鼓励在彼此没有关联的更大人群范围内以诚相待。[7]在陌生人中间鼓励诚信的文化规则,解释了为何在新英格兰殖民地定居的一群清教徒能不费周折地同他人建立起合作关系。难以解释的倒是,为何原本生活在西西里岛、社会信任度低的群体在移居美国后也往往按照种族来组建社区和从事商业活动。按道理,意大利南部的人更愿意照顾可信度高的美国佬(Yankee)而不是他自己社区成员的生意。
这种情况当然与美国商人不愿同(他们心目中)不值得信任的西西里岛人打交道有很大关系,长期实际存在的种族偏见也正是造成种族聚居区(ethnic enclaves)出现的原因。但即使抛开美国商人的做法不论,意大利南部的人和美国人如果能各自在自身群体的范围内共享各自的共同文化规范,则也能有助于他们读解双方共通的伦理行为。也就是说,尽管美国人中值得信任者的相对数量可能高于西西里岛人,但落差只是相对的。没有哪个群体会放任欺骗、谎言或投机行为的泛滥。(请记住前文曾断言的,所有人类种群中都混杂着天使和恶魔。)美国人和西西里岛人都同样需要具备把诚实可靠的人同恶魔区分开来的能力。在读解其他人的行为特征和组成社会网络(借此可以传播和处理信息)方面,每一群体文化都会给予其成员以帮助。因此,即使一个西西里人可能一般来说不如一个美国人那样行事可靠,但他仍然更有把握在西西里人群体中而不是一群沉默寡言的美国人中察觉投机行为。
权力与正义
还有一个因素制约着自发秩序在解决合作困境时的效用,那就是关于权力与正义的问题。非正式社会规范时常反映出某一群体支配另一群体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或是依凭群体更多的财富、权力、文化修养或智识能力,或是依凭赤裸裸的暴力和强权。支持奴隶制的那些规范便是一例。许多人会认为,这些规范并不代表它们是一场自愿协商的结果,因而不能被视为是自发的。但许多此类规范其实要比人们预想的更具自愿性。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人们不愿成为奴隶,但认同奴隶制的合法性,如果自己属于战败一方,他们也情愿接受当奴隶的命运。传统社会中的许多女性接受甚至欢喜于她们从属于男性的地位;尽管使父权制合法化的规范可能原本出于强权,但并不会被一直当做强权的表现。
换句话说,某些社会规范,即使为采用它们的社区所自愿接受,也可能是不公正的。本质上规范是公正还是不公正,对这一问题的判断已超出所有社会科学力所能及的范围。20世纪的哲学发现面对的正是如下结论带来的难题,即没法合理地做出上述判断:文化相对主义和不同流派的后现代主义基于认识论提出,不存在一系列可判出优劣从而可供选择的文化。自由主义者中那些更积极支持自由意志、自由选择的人常会提出相似的主张: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只要个体的诉求不对他人的诉求构成干扰,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某一等级的权威可以合法地站出来对个体的偏好评头论足、指手画脚。[8]限于篇幅,在此无法对此问题进行详述,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有无数充分的理由相信,评判对错有普适的规范,不管那些可能坚持相反规范的个体或社群信奉什么,这些规范都应得到实行。[9]如果真能如此,我们才有理由断言,某个社群中自发演化出来的规范是错误的或不公正的。
等级制权威何时才应当出于公正或公平的目的、出面纠正某一自发性后果,这是一直以来左翼和右翼构成分歧的核心议题。理性的等级制权威得以壮大(用美国的说法即“大政府”),首先是出于社会对各种不公正待遇现象的明显需求——奴隶制、吉姆·克劳法案(Jim Crow laws)[10]、童工、无序失衡的市场、危险的工作环境、误导性广告,凡此种种。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政府权威一再在抽象的社会正名义下被滥用。就算抛开斯大林治下的苏联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不论,就基于20世纪美国的经验而言,人们也完全有理由对公共政策的能力提出质疑,质疑它们是否能在实现其目标的同时不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或事与愿违的后果。不过,在适当情况下,需要等级制权威的干预,在原则上不能对这种需求打半点折扣。除了那些极端的自由主义者,大多数人会认同,许多道德上干系重大且不容易被自发纠正的问题,需要政府出面干预予以解决。
缺乏透明性
通过社区内部个体之间重复互动而形成的非正式规范必然缺乏透明性,外人看来尤其如此。在社区内部,由于不了解规范、遭受诬告或过分的惩处,个体可能因此经受不公正的对待。规范往往出于稳定的、封闭的社区这一事实意味着,外来者会被人怀疑,比起在那种由严格而正式的法治形成秩序的环境里,他们融入社区的难度会更大。人们都知道,迁入一个谁也不认识谁的大城市要比迁入一个人们彼此都认识的小镇要容易。小镇上的人可能更加友好,但那里也遍布着许多不成文的规矩,外来者要花许多年才能弄明白。
非正式规范缺乏透明性,而它们的来源常因此被掩藏在非自愿的权力关系之中。下层人对上层人所显示出的尊重,究竟是一种自愿认可的行为,还是在后者暴力统治之下得过且过的敷衍?由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长日留痕》(The Remains of the Day)讲述了一个英国管家的故事,由安东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扮演的这一角色终身为其主人服务,但他这名主人最终被人揭露其实是一个支持纳粹的蠢蛋。该故事的可悲之处在于,这名管家最终认识到,他原本认为自己的一生会因奉受为其主人服务的原则而获得意义,事实上这不过是一场浪费。由于大多数逐步形成的非正式规范,其起源深藏于时光的迷雾中,令我们常常对其产生和持续存在究竟是为了哪般所知甚少。
坏选择的顽固性
尽管会出现不公正的、无效果或起到相反效果的规范,但有人会说,这些规范会自发地消逝,因为它们不能给践行它们的社区带来益处。法与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文献常常使用一种明显进化论的假设,即某种意义上的适者生存以及由此而来的最终的“有效进化”(evolution toward efficiency)。也就是说,在公司竞争中,弱者会破产;社会中法律制度的竞争,不适用的会被淘汰;不同社会彼此竞争,表现更好的才得以存续。[11]
然而,由于传统、社会化过程和习惯的影响,不良、无效或反效的规范能够在一个社会系统中维持数代人之久。路径依赖是一个如今很流行的专业术语,它表明当前的社会关系(social relationships)有赖于历史或传统。一个基本的比喻是,一条穿过森林的道路,它迂回曲折之处正反映了那些最初修筑道路的人的困难和局限,比如河面上有浅滩或者丛林有凶狼。如果晚些年来修这条路,由于筑路技术的提高或者林中出现了空地,可能这条路会修得更加笔直,但过往对现有道路的投资说明,留用旧路的成本更少。[12]人类制度也是如此。比如,有关最终决定总统人选的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制度可能不在最初起草的宪法内容中,但现在没人要努力废除这一制度。
传统对于理解规范的重要性在于,人们常常根据习惯而不是所谓理性选择一类东西来行事。即使最初是经过理性谈判或审慎选择而形成的社会规范,它们仍是通过社会化过程代代相传,而这一过程又正是人们慢慢习惯某些行为模式的过程。由于许多社会规范将长远利益或群体利益置于短期利益或个体利益之上,故而对被要求遵守这些规范的人来说,它们常常是不受欢迎且难以忍受的。正如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一书中所说,德性不同于智性,它要通过习惯和重复才能获得,以致最初不受欢迎的活动最终变得受欢迎或者多少不那么招人反感。道德教育不是一种认知训练,在此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自身利益实际上体现在某一规范之中。这当然意味着,某种社会习性一旦习得,就不会像基于简单的信息而对某种观念或信仰失去信任那样轻易被改变。
社会化过程通过仪式化而得以加强。仪式通过创造能被代代相传的、程式化的行为模式使个体同社区联系起来。若按理性选择的视角来看,大多数仪式看上去随意而无意义,但它们能够被倾注无穷的情感;对它们进行干扰或改造会破坏基层社区的团结,因此会遭到大量的抵制。若按照支撑今日英国政体的民主原则论,英国君主制肯定一无是处。相反,它具有强化英国社会分层的负面作用,使血统凌驾于功业之上。有人怀疑,若非围绕君主制有着种种仪式和人们对这些仪式所倾注的情感,它随时都会消亡。
最初的糟糕选择,其影响常常被一种经济学家熟知的递增收益(increasing returns)现象严重放大。即是说,在适当条件下,拥有某些事物会带来更多这些事物的产出,就像是经过了一个放大器的反馈。这类例子之一就是孔雀的尾屏。达尔文以来的进化生物学家指出孔雀的尾屏是性选择的结果,为了找到最好的伴侣,雄孔雀和雌孔雀各自在其同性中通过不断的相互展示进行竞争。生物学家从理论上推断孔雀尾屏的进化可能是偶然事件的结果,出于某种不可知的原因,一些雌孔雀开始喜欢有着亮丽色彩尾屏的雄孔雀。这就造成了某种递增收益的情形:由于某些雌孔雀想同开屏显眼的雄孔雀交配,其他雌孔雀也选择这样的雄孔雀,因为这样能让它们的后代可以更容易找到配偶。想找这类雄孔雀的雌孔雀越多,促使后来的雌孔雀不得不如此选择的动机也越来越强烈,如此愈演愈烈。
人类制度也是如此:许多制度的存在不是因为它们有效或者与环境十分适配,而仅仅由于在制度发展的早期阶段它们从其他制度中脱颖而出。随着时间推移,原本很小且不经意的差异会被放大为巨大的差异。经济学家曾举过一个递增收益使人们被锁定在早期选择上的例子,即人们在微软的DOS、Windows系统和与之竞争的CP/M或OS2系统中选择了前者。微软的操作系统在技术上并不领先于竞争对手,但由于选择安装它的群体数量大,使得每个人都有使用它的冲动,因为这样便可以使用和共享更多的应用。[13]
正是出于以上原因,社区并不是一开始就能产生合作性规范,并且即使出现了这样的规范,也可能是不公正的,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不公正的或者适得其反的规范可以长时间存在。这意味着自发秩序在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成为秩序本身。在内战之前的美国南方,使奴隶制合法化的社会规范不会通过自发地逐步演进而得以纠正——起码不会在人们认为的符合道德正当性的时间限度内发生这样的演进,而只能是由武力断然终结它;将它们强加于不情愿的人群也只能通过高度威权的手段来实现。就像哈耶克自己所指出的,以正式法律表现出来的国家权力,对于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extended order)而言总是一种必要的补充和修正。[14]
网络的缺陷
网络是当代的、组合(corporate)版本的自发性组织。一些有远见者,如《网络社会的兴起》(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的作者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宣称,我们正处于一大社会转关之际,即从威权主义的等级制转向网络和其他彻底民主化的权力结构转变。出于情理之中,在一个组合世界里,人们希望在自愿、平权和对等的基础上做决定的愿景是诱人的,也符合抱有自由主义乌托邦幻想的人所希望看到的景象,即政府权力完全被自愿性团体及其内在的约束所取代。这种要求平等的热望说明了为何在组织话语(organizational discourse)中使用生物学做比喻特别受欢迎,在组织话语中,由上自下的、牛顿力学式的机械控制被认为不好,而自下而上的、有机的自我组织则颇受赞赏。
我们可以认为,在未来的技术世界中,网络将变得愈发重要,但也应该承认,等级制在可预见的将来会在组织中有一定程度的保留,其原因有三。第一,我们不能把网络及作为其基础的社会资本的存在视为理所当然,在它们不存在的地方,等级制可能是构成组织的唯一形式。第二,等级制对组织实现目标来说,有着功能上的必要性。第三,人们出于本性喜欢把他们自己按照等级制组织起来。
正如我们所见,网络只是社会资本的一种形式,人们在其中通过共同的规范和价值观以及人们之间的经济纽带与他人建立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公司可以在对雇员进行社会化的过程中使之形成对某些价值观的共享,从而创造出社会资本。但这往往是一个既漫长又成本较高的过程,且每一作为个体的公司无论如何都无法创造出能连接本公司工人和其他公司工人的社会联结(social ties)。因此,它们必须依赖存在于周遭更广阔社会中的社会资本,但这种资本或许存在,也或许不存在。自组织网络更可能出现于这样的情形下,即置身于广阔社会中的人们,不仅拥有其他强有力的公共建制(communal institutions)[15],且人们不会因为阶级、族裔、宗教、人种或其他类型的分别而被割裂开来。
其中一个事例来自汽车产业。为了应对针对其出口政策的政治上的反对声音,日本汽车制造商如丰田和尼桑等开始在在北美设立工厂,但这些厂商一般都选择避开密歇根和其他有工会斗争历史传统的汽车制造业地区。对它们来说,更重要的不是工会规定工资所带来的高昂成本,而是具有悠久工会传统的美国工人团体不太能经受得住那种高信任度的管理方式,而这种方式正是精益制造(lean manufacturing)的基础。精益生产型工厂不仅在工作准则上需要更大的灵活性,也需要工人与管理者之间的双向交流,还需要他们意识到自己是企业共同体(common enterprise)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日本企业向美国移植最终选择了诸如俄亥俄州、肯塔基州和田纳西州的乡村这类地方。这些社区对工会组织的认同较少,有与日本大部分地区相似的小城镇特点。我不知道是否有从事精益制造的厂商考虑过,在西西里或其他意大利南部的低信任度地区设立工厂,但有理由相信这不会是一个明智的投资。自组织不是在任何地方都会发生。
想发挥社会资本优势的美国汽车制造商必须要花大量投资来创造社会资本,因为他们在何处设立其本土工厂的问题上不像他们的日本竞争对手那样灵活。福特公司在经历20世纪70年代的严重违纪和大幅减员后,80年代迅速转向更为有效率的精益生产方式。福特公司清楚,既然避不开工会,它就得通过长期努力建立起与工人的信任关系,以此达成与工会的团结。福特公司指派一位高级副总裁与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United Auto Workers,UAW)的主席进行紧密合作,并制定了一条基本政策,即不与抨击工会的零部件供应商做生意。1997年,公司拒绝从约翰逊控制有限公司(Johnson Controls,又译江森自控)购进零部件,当时后者正卷入一场事涉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的激烈的员工罢工和资方停工事件。[16]福特公司的这一立场激怒了约翰逊控制有限公司,但这一策略后来取得了成效,福特因此而获得实实在在的劳工和平,并得以顺利地实施公司自身的精益运营(lean operations)。
与之相比,通用汽车虽然建立起一套及时供应(just-in-time supply)的作业方式,但没有把握到社会资本是确保这套作业方式正确运转的关键。通用在争取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的信任上付出甚少,只是指定一名在公司管理层中位置低下的小主管负责打理劳工关系问题。严格的交货时间表让及时生产十分依赖信任与合作;如果某一零部件未能按承诺的时间交货,延误就会波及整个生产链条。在1996年和1998年,通用遭遇两次打击沉重的罢工,它们都是由事发地的本地工人联合会成员发起,随即迅速扩展到通用在整个北美地区的企业。1998年的罢工事件给通用造成了16亿美元的利润损失。
如上所述,日本公司向美国移植工厂时,利用了移植地社区既有的社会资本,福特公司在原本社会资本很少的地方花大力气创造社会资本,而通用汽车起初没能意识到社会资本的重要性,并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一旦社会资本缺乏,等级制组织就会发挥重大的作用,实际上可能是将低信任度社会组织起来的唯一办法。经典的泰勒制不需要在工人和管理者之间建立任何信任关系,只需要处于底层的工人遵照正式规则行事即可。对工人进行激励靠的就是胡萝卜加大棒的软硬兼施;泰勒本人则是以促进产量提高为目的的计件工资制的重要倡导者之一。工人没必要将组织的目标归入到自己的目标系内,也没有理由把老板视为大家庭的一分子。对于技能和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工人,等级集中制(hierarchical centralization)可以保证他们不必为自己的事操心。在20世纪30至40年代苏联迅急的工业化过程中,泰勒制被苏联的管理人员运用得十分有效,农民从田地里一下被带到大型工业企业来工作。那时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斯大林主义和恐怖政治的经历使人们之间的横向联系被切断,此前残余的社会信任也被彻底摧毁,以至于整个苏联社会变得原子化。
随着学历要求和技能水平在当代经济中的全面提高——正如美国所发生的那样,需要采取泰勒制组织形式的经济部门的数量会减少。不过,一部分劳动力培训起来依旧困难重重,国家中既存的许多社会、族裔、阶级、性别和人种方面的判分,会阻碍作为社会资本基础的共享规范在人群中传播,甚至在受过良好教育的工人中间也会如此。这使得等级制组织仍将是一种重要的协调手段。
组织分层制度不会消失的这第二个原因,不仅适用于那些夕阳产业中的低技能劳动力,甚至也适用于最先进的高科技公司。许多情况下,等级控制比非集中化管理更加行之有效。尽管网络可以调动更多人的智慧,让他们勇于冒险、探索有效的做法,从而使网络可能更具创新力,但有时候一个集权的等级制的果断决策是非常关键的。
试想一下像1944年6月诺曼底登陆这样的行动吧。为了实现突袭的隐秘和突然,盟军指挥官不得不对军队调动和信息流动加以严格控制;而为了确保部队在适当时间登上指定的海滩,就需要对资源分配进行专断控制。集权组织比网络的行动速度要快得多,后者那种基于共识的决策方式会令行动受到阻滞。如果德国人在6月4日就得到盟军来袭计划的风声,并把军队调往诺曼底,后果该作何设想?如果你是艾森豪威尔,在当时情况下你是愿意让盟军按等级制还是网络方式来运转呢?在一场关于网络决策的实验中,剧场中的人们一齐模拟驾驶飞机,他们通过表决来控制飞机向上、向下或向一侧飞行。[17]实验表明,经过一个学习过程,这群人最终能够成功地操控飞机的行驶,尽管没有哪一个人能单独控制它。这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有关网络协调(network coordination)的事例,但我怀疑,大多数人在乘坐波音747飞机时,更愿意把自己的性命交于单独一位称职的飞行员之手。
网络协调也可能风险极高。网络的一大优点是,许多接近地方性知识源泉的个体或次级部门(subunit)能持续地创新、实验和冒险。但当一个公司将“赌上公司”(决定公司命运前途)这样的大权交托给一个职位较低的员工时,这种优点就会成为一个巨大的不利因素。这样的事情其实已经在久享盛誉的英国巴林银行的投资公司那里发生过,该公司曾允许一位年方二十九、名叫尼古拉斯·里森(Nicholas Leeson)的新加坡驻地交易员动用大量公司资本进行冒险投资,结果让他仅凭一人之力就埋葬了这家有着二百三十四年历史的金融机构。那些比巴林银行稍为幸运的、没有葬送在低职位雇员所做的错误决策中的公司,通常是很快在员工管理的等级控制上添加新的等级,从而避免类似灾难再度发生。
实际上,20世纪90年代中兴起并横扫美国管理界的非集中化、组织扁平化和网络的发展热潮,常常以一种幼稚的重起炉灶的水平在进行。高度分权的公司和“被赋予权力”(empowered)的底层员工,这种现象以前就出现过,并以失败告终。零售商西尔斯百货(Sears)就是一例,20世纪30至40年代,在罗伯特·伍德(Robert E. Wood)将军的领导下,该公司将实际权力下放给分区副总裁和地方门店的经理。如此做的理由跟今天一样:塔拉哈西(Tallahassee,美国佛罗里达州首府)的门店经理远比在芝加哥的西尔斯大厦中的管理层更了解,应该在本地市场投放哪些商品进行销售。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很多被授权的基层管理人员开始按照自己想法行事,而其想法常常不能与公司整体的布局相一致,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有些汽修经理利用西尔斯诚信、优质服务的声誉,玩起挂羊头卖狗肉的营销伎俩。[18]
在非集中化的组织里,功能失调常常表现为“部落主义”(tribalism)的形式,某一部门的主要兴趣发展到只是打击另一部门而不是打败外界的竞争者。20世纪50年代在福特汽车公司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公司内部的两派在销售大陆马克II型(Continental Mark II)汽车时发生了冲突,一派希望用它来吸引高收入家庭走入福特的展销厅,借此更好地推销福特的全线产品,而另一派则以节约成本为由阻挠一种四门车型的开发,使这一营销策略无从实施。[19]
在缺乏正式的管理控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让员工诚心奉守他们可以接受的行为准则,来防止肆无忌惮的个体员工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换句话说,在一个权力高度分散的组织内,只有社会资本才能让这类问题无处遁形。这一点可以、也确实常常通过培训来实现,或是通过甄别雇用那些品行端正的员工来实现,但这样投资于社会资本往往成本很高。并且,对非集中化管理的公司构成影响的部落主义,通常不是缺乏诚信和培训不足的产物,而是过分热烈地追求次级部门的目标甚至不惜以牺牲整个组织利益为代价的结果。在实行非集中化的组织里,管控行为的非正式规范可以在灵活性和风险性之间达成一个最优平衡,但它不保证两个目标都得以实现。当风险变得足够大时,正式控制就变得必要了。
吊诡的是,扁平化组织或网络的正常运转需要社会资本,而要创造这种社会资本,有着领导和魅力领袖的金字招牌的等级化组织往往是必需的。这些都是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所熟知的概念,但对经济学家来说比较陌生。大量有关组织和官僚制的研究文献都发现组织具有正式和非正式的结构,并指出后者对于前者正常发挥作用的重要意义。通常情况下,引领某一特定组织的非正式的群体精神(informal ethos)是榜样教化的结果。如同在政治生活中一样,伟大领袖是那些能够通过自身人格和榜样的力量让人们按特有方式行事的人。管理专家埃德加·施恩(Edgar Schein)提供了无数小规模事例,以说明领导者如何形塑企业文化,比如离开办公室到车间中走动,与工人共担人身风险,或是绕过公司各级部门直接与工人接触。[20]像美国林务局和埃德加·胡佛(J. Edgar Hoover)领导下的联邦调查局这些最有效率的政府官僚部门,都有着为领导者强烈个性所塑造、常常带有鲜明个人特色的非正式文化。[21]网络,顾名思义就是群龙无首的;榜样和规范都必须从底层涌现。如果创造社会资本的规范一开始并不存在于组织中,那该组织要想在内部产生社会资本,其难度要远大于一个拥有强力领导的等级制组织。
“等级人”[22]
等级制(hierarchy)不会很快从现代组织中消失还有最后一个原因:人类本性上喜欢按照等级制将自身组织起来——或更准确地说,那些位于等级制顶端的人发现承认其社会地位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满足,其愉悦程度往往超过作为幸福之源的金钱和物质财富所能带来的。位于等级制最底端的人虽然谈不上有多喜欢这一制度,但他们通常别无选择。不管怎么说,现代社会遍布等级结构(hierarchies),大多数人能够最终在其中觅得一个中等乃至偏上的位置。还有,人们最反感的不是原则上的等级制,而是他们沉沦在等级制的底层。大多数成功当权的激进的平等主义者,如法国人、布尔什维克和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者,在短时间内就设法建立起各自不同但在等级森严上相差无几的社会结构,其中最后站在权力等级之巅的不是国王或商业巨头,而是党的书记。今天,我们往往不是根据血统来赋予人们社会地位;如果在选择神经外科医生时根据的是那位候选者是某位神经外科医生的孙女,就会显得有些荒唐。但才华与能力的等级依旧得到划分。大多数人不会把神经外科医生和医院门卫同样划归到“卫生保健工作者”这一类别中——尤其是神经外科医生自己不会这么想。
为身份等级展开竞争是大部分动物世界的特点,尤其是与我们人类最亲密的灵长类亲戚的特点。动物世界中出现的大多数等级结构都是性选择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雄性为了获得接近雌性的机会而彼此展开竞争。雄性黑猩猩一心想着如何争夺到头领黑猩猩的位置,这种欲望深植于他们的神经系统中。当雄猩猩在某一等级体系中夺取最高地位后,它们会感觉到“血清素升高”(serotonin high)。[23]事实上,在一场实验中,研究者通过控制猴子颅内的血清素水平,便能做到提高或降低不同猴子的支配等级。[24]抗抑郁药物百忧解(Prozac)也是通过人为控制人脑对血清素的容受性来达到治疗效果。
对地位的追求也同样被内置于人类的情感系统中。被承认的渴望——包括对自身社会地位的承认和对其信仰、国别、人种、民族、理念等状况的承认——是人们政治生活背后的核心驱动力。[25]当一个人在适当的地位上得到普遍承认,其自豪感会油然而生,而得不到适当的承认则会感到恼怒。这些情感天然是社会性的:当一个人因为不被人承认而感到恼怒时,他想要的不是身外的某种实物,而是寻求出自另外一个主体意识的一种心理状态——即承认——的依据。常常出现这样的事例,一时之怒会令人做出明显不符合自身实际利益的事情,比如因为民族或宗教认同问题而开战,进行生死决斗,卷入暴力性的冤冤相报,或经年累月守在法庭上直到杀害妻子或儿子的凶手被绳之以法。
地位的竞争和被承认无疑也是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影响因素。许多被看做是经济动机的东西(通过实物商品的获得来实现对“偏好”的满足),并不是那么的出于消费的欲望,反而更多出于经济学家罗伯特·弗兰克所说的“地位性商品”(positional goods)——即一个人在社会等级(social hierarchy)中相对其他人所处的位置。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一书中清楚地阐明了这一点,即富人追求财富不是出于需要,他们这方面的需要往往不多,而是因为“富人因其所拥有的财富而感到荣耀”,以及“感到财富自然会引起世人对他的注意”。[26]
当代生活中身份的重要性可以从许多现象中显示出来。罗伯特·弗兰克指出,美国公司的收入明细表中显示的收入差距,实际上要比经济学理论(设想工人的报酬严格按照其边际生产力来发放)所预计的差距要小。[27]原因在于,报酬较其他人高出许多的员工,其部分报酬是以地位方式显现的——比如角落里的单间办公室、大门边上的车位或者一个副总裁的名牌,而职位较低的员工由于地位不如前者,不得不对之予以金钱上的补偿。
全部与经济生活有关的事情关注的都是地位而不是财富,在这一点上也许最令人信服的证据是民调专家在屡次调查中发现的一个事实,即他们与其他人相比越是富有,则会觉得他们自己越是幸福。更确切地说,处于收入分配等级顶端的20%的人认为,他们比收入相对较低一级的那20%的人要幸福,以此类推,收入水平处于最低等级的那20%的人觉得自己最不幸福。这看上去是证明了金钱可以买到幸福,而弗兰克认为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回头看20世纪40年代开展的最初若干次调查,那时最富有的20%的人所拥有的绝对财富其实不比20世纪90年代中等富有的20%的人多。并且,在十分贫穷的国家里,处于收入分配等级顶端的人,也许在美国只能勉强算是中产阶级,但他们仍然认为他们是最幸福的。[28]所有这些情况表明,与幸福有关的不是绝对收入而是相对收入,并且,正如斯密所说,金钱带来的满足感与富人因其财富而“感到荣耀”的程度有关。
一旦人类追求地位甚于一般的物质财富,他们所展开的就是一场零和(zero-sum)博弈,而不是一场正和(positive-sum)博弈。也就是说,获得更高的地位势必损害他人的地位。在零和竞争中,古典经济学开出的许多传统的补救措施,比如不受管制的市场竞争,就不再有效。地位竞争时常导致社会效用的无谓损失,因为竞争参与方会相互抬价。为了不落于身份地位相当的邻居之后,你会去买价格不菲的宝马车,他们则会不甘示弱地买一辆劳斯莱斯。你们的相对地位并没有改变,但两家豪华轿车公司却从你们两人的财富里各自大赚一笔。像这类情况,比较好的做法一般是双方约定不再竞争(就像是一份同样用来解决零和博弈的军备控制协议),或有一个仲裁者出来限制竞争的激烈程度。
想象一幅扁平化的、网络化的、没有等级的未来世界图景,相当于想象一个没有政治的世界。这种极端自由主义的梦想——顺便一提,在柏林墙倒塌之前的东欧,很多人权活动人士都怀有这样的梦想——同政治成为一切的社会主义梦想或不把男人当男人的激进女权主义梦想一样,都不太现实。[29]每一代人都试图重新定义把政治同公民社会和市场区分开的界线。到了我们这代人,这条线已经从政府那边被移开。原先被归属于政治的功能,经过私有化和放松管制,业已被重归于公民社会或市场。同样,在企业层面,权力和权威也已被下放、分散、外包和分解。但政治和社会的分隔线永远不会消失:社会秩序,无论是整个社会层面的还是整个组织层面的,始终都会产生,且来自一个既有等级制又有自发性的源泉。
[1] 译注:这里指的主要是《京都议定书》提出的温室气体排减量交易,而此概念源于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约翰·戴尔斯(John H. Dales)首先提出的“排放权交易”(missioning trade);值得一提的是,恰恰是美国,至今仍未签署《京都议定书》。
[2] Elinor Ostrom, Governing the Commo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 90.
[3] Robert J. Sampson et al., “Neighborhoods and Violent Crime,”Science 277 (1997).
[4] “Spring Breakers Drink in Cancun’s Excess,” Washington Post, April 3, 1998, p. Al.
[5] Francis Fukuyama, Trust: The Social Virtues and the Creation of Prosperity (New York: Free Press, 1995), p. 28.
[6] 这是由Edward Banfield提出的“无关道德的家庭主义”公式。The Moral Basis of a Backward Society (Glencoe, III.: Free Press, 1958).
[7] Max Weber, The Religion of China (New York: Free Press, 1951), p. 237.
[8] 比如参见James Buchanan, The Limits of Liber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5)的导言。
[9] 对这个话题较为详尽的论述,参见Leo Strauss,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3).
[10] 译注:吉姆·克劳法泛指1876年至1965年间美国南部各州以及边境各州对有色人种(主要针对非裔美国人,但同时也包含其他族群)实行种族隔离制度的歧视性法律。
[11] See Mark J. Roe, “Chaos and Evolution in Law and Economics,”Harvard Law Review 109 (1996): 641-668.
[12] Ibid.
[13] W. Brian Arthur, “Increasing Returns and the New World of Business,” Harvard Business Review74(1996): 100-109, “Positive Feedbacks in the Economy,” Scientific American (1990): 92-99.
[14] Friedrich Hayek, 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6), pp. 88-89.
[15] 译注:有的学者将communal institutions译为社群机构,鉴于这里福山没有明指institution是机构还是制度,我们采用一个更加中性和包容的译法,即建制。
[16] Robert L. Simison and Robert L. Rose, “In Backing the UAW, Ford Rankles Many of Its Parts Suppliers,” Wall Street Journal, February 6, 1997.
[17] 关于这个实验的描述,参见Out of Control (Reading, Mass,: Addison-Wesley, 1994), pp. 8-11.
[18] 关于Sears的问题的描述,参见Gary Miller, Managerial Dilemma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 90-94.
[19] Ibid, p.99.
[20] See Edgar H. Schein, Organizational Culture and Leadership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1988), pp. 228-253.
[21] James Q. Wilson, Bureaucracy: What Government Agencies Do and Why They Do It (New York: Basic Books, 1989), pp. 96-98.
[22] 译注:福山在这一节标题中采用了拉丁语“Homo Hierarchicus”,它源自法国人类学家路易·杜蒙(Louis Dumont)所著的Homo Hierarchicus: Essai sur le système des castes,台版中文本译者定名为《阶序人:卡斯特体系及其衍生现象》,其实就是指按照等级或层级组织起来的人,在这里我暂且采用“等级人”这一译法。
[23] Sec Robert H. Frank, Choosing the Right Pon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21-25.
[24] M. Raleigh, M. McGuire, W. Melega, S. Cherry, S.-C. Huang, and M. Phelps, “Neural Mechanisms Supporting Successful Social Decisions in Simians,” in Antonio Damasio et al., Neurobiology of Decision-Making (New York: Springer, 1996), pp. 68-71.
[25] 在西方政治哲学中有一个久远的传统,即强调自豪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柏拉图把这种根本的心理现象理解为Thymos,即激情。他认为Thymos是从理性和欲望产生的灵魂里独立的一部分。在黑格尔那里,为获得承认而进行的斗争是人类历史的主要动力。更完整的解释参见Francis Fukuyama, 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 (New York: Free Press, 1992), pp. 143-161.
[26] Adam 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Indianapolis: Liberty Classics, 1982), pp. 50-51.
[27] Frank, Choosing the Right Pond, pp. 96-99.
[28] Ibid, pp. 26-30.
[29] 英文版原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