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一位犹太问题专家

1934年,艾希曼成功应聘到了保安处的工作。保安处在党卫军里是相对年轻的组织,两年前由海因里希·希姆莱建立,负责党的情报工作,目前的领导人是莱因哈特·海德里希。这位前海军情报官,如格拉尔德·赖特林格所说,要成为“最终解决的真正指挥”(The Final Solution,1961)。保安处最初的任务是监视党内成员,从而使得党卫军高踞于一般党务机构之上。同时,保安处同时还是秘密国家警察(也称盖世太保)的情报和调查中心。这是党卫军和警察走向合并的第一步。虽然希姆莱从1936年起就兼任帝国党卫军领袖以及德国警察总长,但这个工作直到1939年9月才算完成。艾希曼当然不可能知道未来的这些发展变化,但是在加入保安处的时候,他似乎连保安处的性质也不甚了解。这也不是不可能,因为保安处的行动一直属于高度机密。对他而言,一切都是个误会,起初“让我大失所望。我以为这份工作会像我在《慕尼黑图片报》上读到的一样,当党内高官乘车驶过,身边都有安保人员在侧,站在车踏板上……总之,我误以为帝国党卫军领袖的保安处是帝国安全局……没有人更正我,也没有人告诉我任何情况。因为我完全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的话是否属实,对审判当然有影响;审判必须在“他究竟是自愿上任还是被迫为之”这个问题上作出判断。他的误解如果的确存在,也算合理;建立党卫军这个组织,原本就是为了保卫党内领袖。

然而他的失望主要在于,他重重跌到谷底,不得不从头再来。唯一的慰藉就是,还有许多人跟他犯了同样的错误。他被安排在情报部门,第一个任务就是整理所有有关共济会会员的信息(在纳粹早年的思想杂烩里,多少认为共济会思想跟犹太教、天主教和共产主义混在一起),并且协助建立一个共济会博物馆。现在他有充分的机会去领会卡尔滕布伦纳跟他讨论施拉哈芬安乐乡时抛出来的那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了。(另外,迫不及待地创建博物馆去纪念他们的敌人,这是纳粹的典型特点。战争期间,为了获得建立反犹博物馆和图书馆的殊荣,几个部处争得你死我活。感谢这种怪异的狂热,它挽救了欧洲犹太人的许多文化宝藏。)问题在于,这项任务依旧非常非常乏味。承担这一工作四五个月后,他被调任至负责犹太事务的全新部门。这对艾希曼来说可谓如释重负。它也是最终把他送上耶路撒冷法庭的事业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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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德国违反了《凡尔赛条约》,启用普遍征兵制,公开宣扬重整军备计划,包括建立空军和海军。这一年,德国继1933年退出国际联盟之后开始大张旗鼓地占领莱茵兰非军事区。这一年,希特勒发表了系列和平演讲——“德国需要和平,也渴望和平”,“我们承认,生活在波兰这个国家里的,是伟大的、有民族意识的人民”,“德国不打算也不希望干预奥地利内部事务,不打算也不希望吞并或合并奥地利”。与此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正是在这一年,纳粹政权赢得了国内外普遍的、也可谓不幸的真正承认,希特勒成了一个到处受人膜拜的政治家。对德国本身而言,这也是一个过渡之年。因为经过庞大的重整军备项目,失业问题不复存在,工人阶级最初的抵抗不攻自破;而政府的矛头,起初主要指向“反法西斯者”,即共产党员、社会主义者、左翼知识分子、位高权重的犹太人,那个时候尚未完全转为对犹太人(因其犹太身份)进行迫害。

事实上,纳粹政府迈出的第一步,可追溯到1933年。当时,犹太人被从公务员队伍(在德国包括所有从语法学校到综合大学的教学岗位,以及包括广播、戏剧、歌剧、音乐会的大部分娱乐产业)中剔除出去。总体而言,就是把他们踢出公共领域。但是,私人企业直到1938年以前都未被波及,法律界和医学界禁止犹太人从业则是到后来才一步步完成的,虽然犹太学生被大部分高校开除,而且再无任何学校可去。在这些年里,犹太人移民的速度并不惊人,而且有条不紊。货币管制虽然令犹太人不大容易把他们的钱财带到国外,但并非毫无可能,犹太人至少可以带走财产的一大部分,况且非犹太人也要面对一样的问题。这种情况还要追溯到魏玛共和国时期。有相当数量的零散个体行动,强迫犹太人以荒诞的低廉价格变卖财产。不过这些往往发生在小城镇,而且实际上都是由一些无组织的、“个人主义的”、野心勃勃的冲锋队员,也就是所谓的S.A.所为。这些人中,除军官阶层之外,大部分都来自下等阶层。警方的确从未制止过这些“逾矩”行为,但是纳粹高层对他们的做法并不感到高兴,因为他们影响到了整个国家的不动产价格。移民当中,除政治避难者以外都是年轻人,他们意识到自己在德国没有前途。由于很快发现在欧洲其他国家同样没有出路,一些犹太移民在此期间又重返德国。当被问到如何协调对犹太人的个人感情同自己加入的这个党所激烈倡导的反犹主义之间的矛盾时,艾希曼用一句格言作答:“车到山前必有路。”犹太人也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他们生活在一个傻瓜天堂。其间有几年,甚至连施特赖歇尔都在谈“合法解决”犹太人问题。1938年11月水晶之夜,七千五百家犹太店铺的玻璃被砸,所有犹太教堂置身火海,两万犹太人被押送到集中营。这次有组织的集体迫害,就是要把犹太人驱逐出这个傻瓜天堂。

1935年,著名的纽伦堡法案发布,但人们经常忘记,这一法案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三名德国证人都是前犹太复国组织高层,战争刚爆发不久就离开了德国。他们的证词只是大致提供了纳粹政权前五年国家的真实状态。纽伦堡法案剥夺了犹太人的政治权利,而非公民权;他们不再是帝国公民,但他们仍然拥有德国国籍。即便流亡,他们也不会被自动取消国籍。犹太人不准同德国人发生性关系、订立婚约。另外,四十五岁以下的德国妇女不准受雇于犹太家庭。在这些条款当中,只有最后一条在实践层面具有影响力,其他的仅仅是将现实情况合法化。于是,有观点认为纽伦堡法案稳定了犹太人在德意志帝国里的新局势。自从1933年1月30日以后,说得委婉些,他们成了二等公民;几周或数月后,通过采取恐怖行动,但也通过日常身边人的默许,犹太人几乎被完全隔离于其他居民之外。“在非犹太人与犹太人之间有一道墙,”柏林的本诺·科恩博士作证说,“在我旅德的所有行程中,我不记得跟基督徒说过话。”现在,犹太人觉得他们获得了自己的法律,再也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人了。如果按别人强制他们的那样循规蹈矩,他们将会平安无事。德国犹太人的“帝国代表大会”是国家所有社区和组织的联合会,1933年9月由柏林社区发起成立,绝非由纳粹指定。用他们的话说,纽伦堡法案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基准,令德国人和犹太人能够实现互相容忍”。对此,柏林社区成员之一、一名激进的犹太复国主义者补充道:“在任何法律下都可以生活。但如果完全忽视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人就没法生活。一个有用的、受人尊敬的公民,也可以成为一个伟大民族中的少数族群之一员。”(Hans Lamm, Über die Entwicklung des deutschen Judentums,1951)因为希特勒在1934年罗姆叛乱中解除冲锋队的权力(冲锋队褐衫军基本上要为早年的集体迫害负全责),因为犹太人蒙在鼓里,对势力日益庞大的党卫军黑衫军毫无察觉(党卫军摒弃了艾希曼常说的“冲锋队方式”),他们普遍相信可以采用权宜之计,甚至自告奋勇要合作“解决犹太问题”。简言之,当艾希曼最初涉足犹太事务时(四年后,他已经堪称这方面的“专家”),当他初次接触犹太高层时,复国主义者和同化主义者都大谈特谈“犹太复活”、“德国犹太人的伟大建设运动”,他们自己内部尚且在有关犹太移民合意性这个意识形态问题上争论不休,就好似这件事的决定权在他们手中。

当警方询问艾希曼他是如何被调任至新部门时,他的回答——当然偏离事实,但不完全失真——竟然令人想起了这个傻瓜天堂。首先,他的新上司,某个叫冯·米尔登施坦的人,没过多久就调到了阿尔贝特·施佩尔的托特组织,负责高速公路建设(而那正是艾希曼假装拥有的职业工程师职位)。这位新上司要求艾希曼阅读特奥多尔·赫茨尔的复国主义经典之作《犹太国》。此举令艾希曼立刻成了一位犹太复国主义者,而且至死不渝。这本书似乎是他有生以来读过的第一本严肃书籍,对他产生了深远影响。从那时起,如他反复重申的那样,他脑子里除了“政治解决方案”(跟后来的“生理解决方案”相反,前者表示驱逐,后者意味着消灭)以及如何“在犹太人脚下获得坚实的土地”之外,几乎不想别的。(值得一提的是,他好像还在1939年抗议过那些在维也纳亵渎赫茨尔墓碑的人;还有报告记载,他曾着便装出席赫茨尔去世三十五周年的纪念活动。奇怪的是,他在耶路撒冷大谈特谈自己与犹太军官如何交好,却没有提及上述内容。)为了能为这项事业助一臂之力,他开始在党卫军同志中散布福音、做演讲、写小册子。他后来还学了一点希伯来语,能凑合读读意第绪语报纸——要做到这点并不是很难,因为意第绪语基本上就是一种用希伯来语字母写成的古德语方言,任何一个说德语的人,只要掌握几十个希伯来语单词,就能看懂这种语言。他甚至还读了另一本书,阿道夫·伯姆的《犹太复国主义史》(庭审期间,他总是把这本书和赫茨尔的《犹太国》弄混)。而这对于一个除了报纸之外不爱读任何东西的人、一个从不翻阅家中藏书而令父亲备感头疼的人来说,也许的确是个了不起的成就。在伯姆的指引下,他研究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组织计划、所有党派、青年团体以及各种各样的纲领。这尽管没能令他成为“权威”,却足以为他赢得对犹太复国主义者办公场所及其会议进行监视的任务。值得注意的是,他在犹太事务方面接受的培训,几乎全是关于犹太复国主义的。

他同犹太权威人士——都是久负盛名的复国主义者——的最初接触,令人十二分地满意。按照他的解释,他对“犹太问题”如此着迷,这源于自身的“理想主义”。这些犹太人跟他鄙视的那些同化主义者不一样,跟他厌烦的那些正统犹太人也不一样。他们跟他是一路人,都是“理想主义者”。一个“理想主义者”,按照艾希曼的看法,不单纯相信某一“信念”,也不是不偷盗、不行贿者,尽管这些品质不可或缺。一个“理想主义者”为理念而,所以他不能成为一个商人;一个“理想主义者”时刻准备为他的理念牺牲所有,特别是,牺牲所有人。他曾对审讯的警官说,假如命令他处死自己的父亲,他也会照办。他并不仅仅在强调自己执行命令以及对命令的严阵以待到了何种程度;他还想要告诉人们,他这样的“理想主义者”的行事作风素来是什么样子。同其他完美的“理想主义者”一样,艾希曼当然也有个人情感;但是,假如情感同他的“理念”发生冲突,他绝不会允许情感影响他的行动。艾希曼认识的最伟大的犹太“理想主义者”是鲁道夫·卡斯特纳博士。从匈牙利运送犹太人期间,艾希曼同他进行过磋商,并且达成协议:艾希曼同意让几千犹太人“非法”离境、转移到巴勒斯坦(火车事实上由德国警察监管),条件是把集中营里的数十万犹太人“安静有序”地转移到奥斯维辛。几千位声名卓著的犹太人和复国主义青年组织的成员因为这一协议而得救。用艾希曼的话说,他们是“最好的生物材料”。卡斯特纳博士,按照艾希曼的理解,为自己的“理念”牺牲了犹太同胞,乃理所应当之事。本雅明·哈拉维法官,艾希曼审判的三位法官之一,曾经主持过以色列的卡斯特纳审判。当时,卡斯特纳就与艾希曼以及其他纳粹高官合作一事为自己辩护;在哈拉维看来,卡斯特纳“把灵魂卖给了魔鬼”。现在,魔鬼就站在审判席上,可魔鬼到头来竟是个“理想主义者”。尽管会有些令人难以置信,出卖自己灵魂的人很有可能也曾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早在这一切发生之前很久,艾希曼就有了第一次机会,将自己的早年所学付诸实践。1938年3月,合并(奥地利并入帝国)之后,他被派往维也纳组织移民。这件事在德国尚不为人知。直到1938年秋天,德国国内的传闻依然是,犹太人之所以离开是出于他们自发的强烈意愿,而并非受迫。德国犹太人之所以笃信这一传闻,主要因为,纳粹于1920年拟定的纲领同魏玛宪法的命运相似,从未被正式废除;“二十五点”也从来没有被希特勒宣布为“不可变更”。后来发生的事件可以说明,当时规定的反犹条款根本是小巫见大巫:犹太人没有完整的公民身份,不能担任公务员职务,被清除出媒体行业,所有在1914年8月2日(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取得德国公民权的犹太人,将被剥夺公民权,这意味着他们将被驱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公民权应当立即被剥夺;不过,对大约一万五千人的整体驱逐却是五年之后才开始的,当时人们还以为驱逐已经彻底结束。每天都有犹太人被运送到波兰边境的兹邦申,并迅速被关进集中营。)纳粹官员从来就没有把党纲当回事,他们为参与到一场运动中来而感到自豪。运动不同于一个政党:运动不受纲领制约。即便在纳粹夺权之前,“二十五点”也不过是对政党制度的妥协,以及对那些关心他们所加入的政党有着何等党章的老派选民的安抚。艾希曼,如我们所见,并不受制于这类可悲的习惯;当他在耶路撒冷法庭之上说他不知道希特勒的纲领时,很可能说的是实话:“党纲不重要,你知道你加入了什么。”而犹太人则循规蹈矩到将“二十五点”熟记于心并坚信不疑。只要有违背法定党纲的事发生,他们就会归结为是未受正规训练的成员或团体暂时的“革命性越轨”。

可是,1938年3月在维也纳发生的事完全是另一番景象。艾希曼的任务被定义为“强制移民”,这个词的意思正如其所示:所有犹太人,无论是否愿意,无论什么国籍,都要被强制移民——这一行动说白了就是驱逐。每当艾希曼回顾他生命中的这十二年,他都把掌管维也纳奥地利犹太人移民中心的这一年视作最愉快也最光辉的岁月。此前不久,他才被晋升为军官,成为一名中尉,被赞“精通犹太敌人的组织管理方法和意识形态”。在维也纳的这项任务是他的第一份重要工作,对他向来一筹莫展的职业生涯来说至关重要。他全力以赴,成就也令人瞩目:八个月里,四万五千名犹太人离开了奥地利,同期,不到一万九千人离开了德国;不到一年半,奥地利“清除了”大约十五万人,差不多百分之六十的犹太人被清走,所有人都是“合法”离境;甚至在战争爆发之后,还有大约六万名犹太人逃离出境。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实现这一成果的基本思想当然不是他的思想,而是,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海德里希的某项特殊指令,正是他最初把艾希曼派到了维也纳。(艾希曼在指令来源问题上很模糊,至少他暗示了指令出于他自己;另一方面,以色列的权威人士,正如犹太人大屠杀纪念馆发布的《公告》中所写,认准“阿道夫·艾希曼应负全责”,还有更离奇的“有一个人[当然是艾希曼]在背后主宰了这一切”,这帮助了艾希曼吹嘘自己,他本来就热衷于此。)“水晶之夜”第二天早上,海德里希跟戈林会谈时所阐释的思想足够简单精妙:“通过犹太委员会,我们可从想移民的犹太富人那里聚敛一大笔钱。通过这笔钱以及额外的外汇,他们还可以帮助犹太穷人离境。如何让犹太富人走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如何除掉犹太渣滓。”而艾希曼并未解决这一“问题”。审判结束后,世人才从荷兰国家战争档案馆了解到,最早是埃里希·拉亚科维奇提议设立“移民基金”的。拉亚科维奇是一名“杰出的律师”,按艾希曼的供述,他“受雇处理维也纳、布拉格和柏林犹太移民中央局的法律问题”。1941年4月,拉亚科维奇被海德里希派往荷兰,去“在当地建立一个中央机构,以为欧洲所有占领国境内的‘犹太问题解决方案’建立一个榜样”。

尽管如此,仍有很多遗留问题只能在执行过程中解决。也是在执行过程中,艾希曼平生第一次发现自己具有某些特殊才能。在两件事上他能比别人更胜一筹:组织和协商。到任不久,他就同犹太委员会代表展开磋商。由于奥地利的“革命热情”大大超过德国的“过度行为”,所有声名显赫的犹太人也被实施了监禁,因此他首先得从监狱和集中营释放这些代表。此番经历之后,犹太权威人士不需要艾希曼去游说他们动移民之念了。相反,他们告诉他即将面临的巨大困难。除了资金问题已经“解决”,主要的困难出在书面材料上。每个移民在离境之前,都不得不办理大量书面材料。每份材料的有效期都很短,结果在最后一项材料办好之前,往往第一项材料早已到期失效。艾希曼了解了整个事情如何运作,或曰,为何不能运作后,他“再三思量”,并且“想出了一个我认为对双方都公平的办法”。他想象出“一套流水线,从第一份文件开始,接下来是相关文书,直到护照作为终端产品”。只有所有相关官员,财政部长、纳税官、警察、犹太委员会等等,都被置于同一屋檐下并被迫在申请人面前当场办公,这一想法才能实现。这样一来,申请人也就不必辗转于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而且还可以避免被耍弄欺负,省去办事时用于打点的支出。一切就绪后,流水线顺利地高速运作起来,艾希曼“邀请”柏林的犹太权威人士来视察。他们惊诧万分:“这就像一个自动化工厂,一个连通面包店的面粉厂。这一端是一个有头有脸的犹太人,他也许拥有一座工厂、一家商店或一所银行;走进这个建筑,从一个柜台到下一个柜台,从一个办公室到另一个办公室,走到另一头时,他便身无分文,没有任何权利,而只有一份护照,上面写着:‘您必须在两周内离开这个国家。否则您将被遣送至集中营。’”

整个流程确实如此,但这还不是全部真相。因为这些犹太人不能“身无分文”地走。原因很简单,那年月如果没有钱,任何国家都不会收留他们。他们需要,并且会得到一笔“检查费”(Vorzeigegeld);这笔钱他们必须得出示,否则就拿不到签证,无法通过接收国的入境检查。为了这笔钱,他们需要外汇,而德国并不打算把外汇浪费在犹太人身上。犹太人的海外账户无法满足需求;就算有,也会因长期以来的不合法而很难兑现。艾希曼于是派犹太长老们到境外大型犹太组织处去进行募捐,捐来的外汇被犹太社区卖给了有身份的犹太人,收入相当可观——比如,一美金被卖到了十到二十马克,而其市值才四点二马克。这成了犹太社区的主要创收手段。赚来的钱不仅足够用于贫穷的或没有海外账户的犹太人,而且足够大幅扩展他们的活动。要实现这笔交易,艾希曼必然遭遇到来自德国金融界上层、相关机构和财政部的极力反对;对于交易最终会造成的马克贬值,那些人不可能坐视不理。

吹牛的恶习导致艾希曼走向毁灭。他在战争结束之际对手下夸夸其谈道:“我会笑哈哈地跳进我的坟墓,因为,一想到我已经处理掉五百万犹太人[或如他自己一直宣称的“帝国的敌人”],我就感到极大的满足。”他没有跳下去,假如他还有什么不安的话,那不是出于谋杀,而是他有一次打了约瑟夫·勒文赫斯博士一个耳光。此人乃维也纳犹太社区领袖,后来成了他最喜欢的犹太人之一。(他当着下属的面道过歉,但还是一直对此耿耿于怀。)所有纳粹军官和高层总计导致约五百万犹太人死亡,而艾希曼宣称他一人就实现了这一数字,实在够愚蠢的。他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但他向每个愿意听他说话的人一直重复着那几句,甚至在十二年后的阿根廷也照说不误,因为他“一想到要以这种方式退出舞台,就兴奋异常”。(辩方证人、前公使参赞霍斯特·格雷尔在匈牙利时就认识艾希曼,他作证说,按他看来,艾希曼在吹牛。每个听到他瞎嘀咕的人,都听得出他在吹牛。)他声称是他“发明”的隔都制度,是他“催生了”把所有欧洲犹太人海运到马达加斯加的“主意”,这纯粹是在吹牛。艾希曼声称自己是特莱西恩施塔特的犹太隔都“之父”,而此犹太隔都是在隔离聚居制度被引入东部占领区好几年之后才建成的;而且,同设立隔离聚居制一样,为某些特殊阶层建立特殊的隔离区,是海德里希的“主意”。马达加斯加计划看似“诞生于”德国外交部办公室,而艾希曼本人对此的贡献实则很大程度上要感谢他喜爱的勒文赫斯博士。艾希曼曾指定勒文赫斯来构思“一些基本想法”,战后也许可以把大约四百万犹太人从欧洲运到——大概是巴勒斯坦,但无法确认,因为马达加斯加计划是绝密的。(当审判庭呈上勒文赫斯的报告时,艾希曼并未否认其作者身份。那是为数不多的令他着实感到尴尬的时刻之一。)最终导致他被捕的是,他控制不了自己说大话的冲动——他“受够了匿名徘徊于不同世界”。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冲动一定变得越来越强烈,不仅因为他完全找不到他认为值得去做的事情,而且还因为战后时代赐予他如此出乎意料的“名气”。

但是,吹牛是众人皆会犯的过错,而艾希曼性格中更为致命的缺陷是,他几乎完全无法换位思考。他对维也纳那一段的描述,就完全暴露了这个缺陷。他和手下以及犹太人都“齐心协力”,无论何时遇到困难,犹太权威人士都会跑到他这里“敞开心扉”,跟他讲“他们所有的悲伤和痛苦”,寻求他的帮助。犹太人“渴望”移民,而他,艾希曼,恰恰为了帮助他们而存在,因为碰巧就在这个时候,纳粹高层表达了建立一个无犹国家的渴望。这两种渴望一拍即合,而他,艾希曼,能够“给双方带来公正”。在审判中,当谈到这一部分时,他的看法从没有过丝毫动摇,即便他也认为如今已“时过境迁”,犹太人可能不愿意去回忆当时的“齐心协力”,他也不想“伤害他们的感情”。

警方的审讯从1960年5月29日持续到1961年1月17日,审讯录音的德语版文档每一页都经艾希曼校正核实过。假如心理学家足够聪明,能够理解所谓恐怖的荒唐和可笑,那么,这份笔录对他们来说就是个名副其实的金矿。一些喜剧效果在英语里表达不出来,因为它蕴含在艾希曼同德语所进行的英勇战斗中,后者一如既往地将他击败。比如,他不断说起“熟习引语”(Geflügelte Worte,一本经典德语名人名言集),但其实他想说的是戈培尔式的惯用语、俗语和标语口号。再比如,主审法官就萨森档案用德语对他进行交叉询问时,他用了“还手”(以牙还牙)这个词,以表明他拒绝让萨森纵情消费他的故事;兰道法官显然不熟悉纸牌游戏,他听不明白,但艾希曼除此之外想不出别的词来。想必在学生时期就令他饱受困扰却未能明确意识到的缺陷,逐渐演变成了失语症。他道歉说:“官方用语是我唯一的语言。”但问题在于,官方用语已经成为他的语言,因为他根本没有能力说出一句不是套话的完整句。(心理学家们想听到的、认为“正常”的就是这些套话吗?这些就是牧师期待听到的、蕴含在他们所照拂的那些灵魂里的“正面思想”吗?当负责艾希曼的情绪和心理健康的年轻警官把《洛丽塔》拿给他解闷时,艾希曼迎来了在耶路撒冷展示他性格侧面的最佳时机。两天后,艾希曼还书时气愤地告诉他的守卫说:“真是一本令人不快的书。”)法官们最后对被告说,他讲的一切都是“空谈”。这个看法很对。但他们认为这种空洞是装出来的,觉得被告希望掩盖其他尽管丑恶却并不空洞的想法,就不对了。这种假设似乎跟艾希曼的那种一以贯之的做法相矛盾——尽管他记性不好,可每当提到一个对他比较重要的情况或事件时,他无一不是在重复同样的现成句子以及自己发明的口头禅(如果他的确自己造出了一个句子,他会反复说,直到这句话成为口头禅)。无论他是在阿根廷还是在耶路撒冷写回忆录,无论是面对警官还是法庭,他说的总是同样的话,用同样的词。你听他说话的时间越长,就会越明显地感觉到,这种表达力的匮乏恰恰与思考力的缺失密不可分;确切地说,他不会站在别人的立场思考问题。之所以无法同他进行任何交流,并不是因为他说谎,而是因为他周围环绕着坚固的壁垒,屏蔽他的言辞和他人的存在,从而帮他一并拒绝着真相。

于是,面对被一个犹太警官审讯八个月的现实,艾希曼滔滔不绝反复其辞,没有半点犹疑地详细解释说,他为何没能在党卫军中谋取高位,而且罪不在他。他已经尽其所能,甚至申请被派到前线——“到前线去,我对自己说,这样很快就会升到上校”。可是在法庭上,他自称他因想回避杀人任务而申请调任。在这点上他没有据理力争,奇怪的是,他对莱斯上尉所说的供词并未呈上法庭与他对质;艾希曼曾告诉莱斯上尉他希望被指派到特别行动队,即东部的机动屠杀部队;因为特别行动队于1941年3月成立的时候,他的办公室已经“死了”——因为驱逐行动尚未开始,移民行动则已经结束。最终,他最大的职业目标——到某个德国城市当警察局长——又打了水漂。这几页审讯笔录的可笑之处在于,一切都是从决心要为一个不幸故事找到“正常的、有人情味的”同情之口中娓娓道出的。“无论我准备和计划了什么,所有事情都出了差错,无论是我的私人事务还是我几年来为犹太人争取土地所做的努力。我不知道,一切都像遭到了魔鬼诅咒一般;我的生活,无论如何计划、有何期待,命运总以各种方式阻挠我、绊住我的腿脚。”当莱斯上尉问他,如何看待某个前党卫军上校提供的某些会导致他定罪的而且可能是伪造的证据时,他突然气得语塞起来,说:“难以想象,不可思议,真是难以想象,太不可思议。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个人居然会是党卫军上校!我太惊讶了。这完全,完全地不可思议。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从来没用过反抗的语气,即便是在此时此刻,他似乎也想捍卫过去一贯遵循的生活标准。正是“党卫军”、“事业”或者“希姆莱”(艾希曼称呼这个人时总是带上一长串头衔:帝国党卫军领袖、德国警察总长,尽管从心里并不尊敬他)这些词,在他体内引发一种完全无可替代的机制。作为一个德裔犹太人,莱斯上尉根本不相信党卫军成员的升迁发迹是基于高尚的道德素养。可是,即便莱斯上尉在场,也没有一刻能令这种机制运转失灵。

滑稽时不时会走向恐怖,结果变成了这些故事;应该说故事太逼真了,其骇人的幽默轻易就凌驾于任何超现实主义者的创作之上。在警方审讯期间,艾希曼就是这样讲述维也纳商业委员会委员、犹太社区的杰出代表之一的施多弗尔的不幸故事的。艾希曼从奥斯维辛司令官鲁道夫·赫斯那里收到一封电报,说施多弗尔已经抵达,而且迫切想要见到他。“我想,那好吧,这个人一向为人不错,值得我走一趟,亲自看看他出了什么事。我找到了埃布纳[维也纳盖世太保头目],而我恍惚记得埃布纳说:‘谁让他那么笨!他躲起来,想逃跑’,或者诸如此类的。警方将他逮捕,把他送到了集中营。根据帝国党卫军领袖[希姆莱]的命令,一旦进来,没有人能出得去。一点办法也没有了,无论是埃布纳博士还是我还是别的什么人,谁也帮不上忙。我到了奥斯维辛,找到赫斯,要见施多弗尔。赫斯说:‘是的,他被分在一个劳动队。’随后,他被带出来。施多弗尔,是的,很正常,很有人情味,接下来的面谈很正常,很有人情味。他跟我讲他遭的苦和罪,我说:‘好吧,我亲爱的好施多弗尔,咱们这是倒了多么大的霉啊!’然后我又对他说:‘唉,我真的帮不了您,因为按照帝国党卫军领袖的命令,没有人能出得去。我没办法帮您出去。埃布纳博士也没有办法。我听说您犯了个错误,您躲了起来或是曾想逃跑,真没必要那样做啊!’[艾希曼的意思是,作为犹太权威人士,他可以不被驱逐。]我忘了他当时对我说了什么。接着我问他过得怎么样。他说,嗯,他想申请不再干活,那可是重体力活。我跟赫斯说:‘干活——施多弗尔不必非得干活!’可是赫斯却说:‘这里的每个人都得干活。’于是我说:‘好吧,’我说,‘我要设法弄到一张条子,调派施多弗尔拿着笤帚打扫砾石路,’那里没有多少砾石路,‘而且允许他拿着笤帚坐长凳。’我[对施多弗尔]说:‘这样行吗,施多弗尔先生?这样合您的意吗?’他随即非常高兴,我们还握了手,然后他拿到了笤帚,坐在了长凳上。可以见到这个共事多年的人,还能彼此交谈,这对我来说是个莫大的喜悦。”在这次“正常的、有人情味的会面”过去六个星期后,施多弗尔死了——显然不是被毒死,而是被枪杀。

这是一则由欺骗、自欺以及令人发指的愚蠢写就的反面教材吗?或者不过是又一例死不悔改的罪犯(陀思妥耶夫斯基曾在他的日记中提到,在西伯利亚,在大量谋杀犯、强奸犯、盗窃犯中间,他没遇到过哪个人承认自己有错),当他的罪行已经成为现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再也无法面对现实?不过,艾希曼的案子不同于普通犯罪,因为后者只要隐匿在有限的团伙之中,就可以与无犯罪的世界隔离。而艾希曼只需回忆过去,就能确信他不是在说谎,不是在自欺欺人,因为他和他所生活的世界曾经那么完美和谐。德国社会的八千万人,曾以完全相同的方式,以相同的自欺欺人、谎言和愚蠢隔绝于真相和现实之外,所有的这些自欺、谎言和愚蠢也都深深根植于艾希曼的头脑。这些谎言一年变一个样,还时常自相矛盾;更有甚者,对于纳粹党组织的各个不同分支或不同人群而言,这些谎言也并非一定一致。但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几乎成了生存的必要条件;甚至直到现在,纳粹政权垮台十八年后的今天,谎言中的大多数具体内容已经被遗忘,有时人们还是很难相信,谎言竟已成为德国民族性格的组成部分。战争期间,对所有德国人民影响最深的谎言是那句“德意志民族的命运之战”。发明这个口号的不是希特勒就是戈培尔。从三方面看,它更易令人自我蒙蔽:它首先暗示出,这场战争并非普通的战争;其次,它是由命运而非德国所发起的;第三,它事关德国人的生死存亡,不是消灭敌人,就是被敌人消灭。

艾希曼无论在阿根廷还是耶路撒冷所表现出的令人震惊的认罪态度,与其说是因为他本身具有的自欺欺人的犯罪能力,还不如说是因为构成普遍性且被普遍接受的谎言体系氛围,也就是第三帝国的大气候。“当然”,他曾在灭绝犹太人的行动中发挥过作用;当然,假如他“没有遣送过他们,他们将不得不被送到屠夫那里”。“这,”他问,“有什么可‘承认的’?”现在,他更近一步,“想去跟[他]从前的敌人和解”——除艾希曼外,持这种观点的不仅有希姆莱(在战争的最后一年里他曾这样说过)或劳工阵线头目罗伯特·莱伊(他在纽伦堡自杀前,曾提出建立一个由负责屠杀以及犹太幸存者事务的纳粹组建的“调解委员会”),而且还有许多普通的德国人,在战争结束时你会听到他们说着同样的话。真是不可思议!这种令人愤怒的陈词滥调不再是上传下达,而是一种自我炮制的口头禅。你几乎可以看到,说话者脱口而出的时刻,那些陈词滥调带给他们怎样一种“极大的满足感”。

艾希曼的头脑里注满了这类词句。他对真实发生的事记得十分不牢靠。在为数不多的几次勃然大怒的瞬间,兰道法官有一次问被告:“您记得什么?”(假如您不记得所谓万湖会议上就各种杀人方式进行的讨论)而答案显然是,艾希曼清楚记得自己事业生涯的转折点,但是这些转折点却与灭绝犹太人一事中的关键环节,或者说与历史上的转折点,不尽相符。(他总是记不准确战争爆发的日期或者入侵苏联的时间。)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没有忘记任何一句曾在某时某刻带给他“满足感”的话。于是,无论何时,在交叉询问期间,每当法官试图唤起他的良心,总是遭遇“满足”;当听到被告用各种各样自我满足的辞令来形容他的人生以及他的每项事业时,法官们既出离愤怒,又焦虑不安。在他看来,“我要笑着跳进坟墓”(适用于战争结束时期)与“我甘愿把自己当众绞死,好给这个地球上所有反犹主义者提供一则反面教材”(如今,适用于各种不同场合)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两句话都可以产生相同的让他满足的效果。

艾希曼的这些习惯为审讯制造了相当大的麻烦——头疼的与其说是艾希曼本人,还不如说是那些检控官、辩护人、法官、报道者。鉴于所有这一切,重要的是得有人把他的话当真,而这点很难实现;除非有人能够在无法言说的恐怖行径与实施恐怖行径的人身上无法否认的荒唐这个两难之中,找到一条捷径跳脱出来,并且宣布他是一个聪明而精于算计的骗子——显然他并不是。在这件事上,他自己的看法一点也不谦虚:“命运赐予我的礼物并不多,而其中之一是,只要我能做主,便具有说出真相的能力。”检控官还没有把他未犯过的罪加在他头上时,他就说起过这个天赋的礼物。在阿根廷准备萨森访谈时他曾指出,他当时还依旧“拥有全部肉体的与精神的自由”。在草草写就的笔记中,他提出了一则绝妙的警告:“未来的历史学家要足够客观,以不偏离此处记录的真相。”之所以称之为绝妙,是因为这些潦草文字的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完全无视任何跟他的工作没有直接性、技术性、官方性关联的东西,而且还表明,他的记性差得出奇。

纵然控方倾尽全力,每个人还是能够看出,他并不是一个“魔鬼”,但也很难不去怀疑他是个小丑。这种怀疑可能对于整台戏是毁灭性的,若念及他以及和他一样的人给上百万人造成的灾难,则更难得到支持。他最差劲的滑稽表演,几乎无人提及、无人报道。一个人,起初极力宣称毕生所学的一件事就是永远不该发誓(“今天,没有哪个人,没有哪个法官可以说服我去发誓作证,在誓言的约束下以见证者的身份宣布什么事情。我拒绝,我出于道德原因拒绝。因为我的经验告诉我,如果一个人忠于他的誓言,总有一天他要承担后果。我已经下定决心,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有哪个法官或者哪个权威可以让我起誓,让我对证言发誓。我不会主动那么做,也没有人能强迫我那么做”),然后,在被明确告知,无论他“是否起誓”,他都可以作证为自己辩护时,他宁可对着一个誓约作证,对这样一个人,你能怎么办?一个人,他如此三番五次并且感情充沛地向法庭保证,就像他向警官保证的那样,他所能做的最差劲的事就是尝试逃脱他的真实责任并且为保命而抗争、请求赦免——然后,根据其辩护人的指示,再去签署包含赦免请求的手写文件,对这样一个人,你能怎么办?

对于艾希曼来说,这些都是其情绪变化的问题。只要他还有能力,无论是凭借他的记忆还是一时冲动,能找到一句令自己松一口气的话,他就非常满意了,他并不在意任何“前后矛盾”。我们马上会看到,这种用陈词滥调自我安慰的可怕天赋,直到死到临头都没有离开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