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罪,日本罪

很多中国人不喜欢日本,我是德国人,我应该觉得无所谓吧。很多中国人反而很喜欢我们德国,我应该觉得高兴吧。

我是高兴。但是,我觉得这个话题值得多说两句。

大多数人对德日两国的态度应该都跟二战和二战后的历史有关。在日本侵占了亚洲的一部分,德国侵占了欧洲的一部分的这段时期内,两国都干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1945年后的它们作为战败者要建立民主社会,要向受害者道歉,德国要“去纳粹化”,日本要“去军国主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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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日两国在道歉方面则各有各的不尽如人意。1970年西德总理勃兰特在华沙犹太人殉难纪念碑前下跪的事让很多人感动,但是这并不说明现在欧洲没有人反感德国了。1972年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向中国道歉说:“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表示深刻的反省。”但是这句话似乎没有被大多数中国人接受。道歉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有一些事情是不可原谅的,你再道歉再下跪也没用,尤其是如果对方认为你缺乏诚意的话。在“去纳粹化”和“去军国主义化”方面德日都失败了。两国二战后几乎所有律师、政客、军人、企业老板,甚至大部分老百姓都被过去的意识形态牵扯在内。你把那些人统统“清洗”掉的话又靠谁去建立新社会呢?二战之后大部分纳粹分子和军国主义分子依然存在,只不过社会主流思想不再与他们一致了而已。

说了那么多,其实我想说的是:中国人,请你们别在讨厌日本的同时盲目喜欢我们德国好吗?德国人在二战期间的行为也很残暴。

历史可以这样比较吗?其实不可以。历史不是必然发展的,每个国家的情况都不同。但在此我还是要违反原则,拿日本和德国二战时期的行为做比较,说说我为什么觉得德国的罪名重过日本。

我这么说是不是因为日本离德国远,距离产生美,而且我不了解亚洲历史?我当然不敢说自己很了解历史,即便是欧洲历史。毕竟我也只是上高中和大学时学过,不是历史学家。但是我还是想说,战俘营里的极刑、食人事件、死亡行军、慰安妇、日本昭和天皇的“三光”政策、南京大屠杀、731部队的活人实验、化学战和细菌战,这些我都听说过,也读过资料。但这些罪名都是战争罪,跟“第三帝国”的罪名还是有所不同。

那么,德国的特殊性到底是什么?简单来讲有三个层次:西线战场、东线战场和大屠杀(Holocaust)。

历史不能假设。但为了说明我的论点,我还是假设德国二战期间只有西线战场的话,它犯下的其实只是历史上不断重蹈的战争罪;在假设德国除了西线以外还有东线战场的话,历史对它的评价可能跟对日本的看法差不多。残暴,但不是绝无仅有的残暴。

德国人独负的罪名在于大屠杀,Holocaust这个词在希腊语中本是“彻底焚烧”的意思,现在在英语和德语中都专指二战中德国纳粹对犹太人进行的种族清洗。中文基本上将它翻译成“犹太人大屠杀”,其实还不够准确。大屠杀指的是故意杀害大量人类的行为。西班牙的征服者、中欧三十年宗教战争,人类历史中大屠杀发生得还少吗?

“第三帝国”的德国人进行的不仅仅是大屠杀,它是有理论支持的、系统性的、工业性的大屠杀!当时的犹太人、吉普赛人、同性恋、社会主义者以及其他纳粹认为“不值得存活”(lebensunwert)的人群首先被立法歧视,强制登记。新修铁路专线连起来的上万劳动营、中转营、集中营和灭绝营的目的在于:把这些人统统“清洗”掉,跟害虫一样。

纳粹“恨”那些受害者吗?强奸、杀人是恨的表现,但是当时的纳粹大多并不是这样。他们冷静地思考出一套理论,冷静地制定好一个“消灭项目”,冷静地开始工作。

这种行为在人类文明的历史中是从未发生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