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毒  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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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无性繁殖生命又创造了奇迹,不但能复制生命。而且能使复制人有思想,不但可以有原来的记忆,而且可以注入新的记忆所以,一个死在一千五百多年前的一个沙漠上游牧部落的美女金月亮,就可以在现代复活,而且完全适应现代生活。

  这个故事上下纵横,人物更是众多,有唐朝的长安大豪,有无依的弱质少女,有被出卖的青年才俊,有驰骋沙漠上的匈奴大盗,差不多全是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关系复杂之至,故事也因之更加多元化,在卫斯理故事中较为罕见。

  自然,最值得注意的是自称“天国”的那批白衣女人,她们的身分神秘,行为诡异,其间的来龙去脉,卫斯理和白素自然不肯放过,作了努力的追查显然在整个故事之中,两人实际出场的时间不多。

  至于那个近乎完美,甚么都知道的,来自勒曼医院的古怪医生,只怕真有点异常的古怪,宜进一步发掘。

  自然,故事也表现了人若是绝对以自我为中心,思想方法和行为,就会十分可怕。

               倪匡 一九八九·九·三十

第一部:誓言的种种

  罚誓,是一种人类行为。其他的生物,如鸡鸭鹅,马牛羊,蝼蛄蚱蜢土蜂,蚶子海豚乌贼,大抵都不懂得甚么叫作罚誓。

  罚誓的形式十分多,但不论是甚么形式,都脱离不了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在整个行为过程之中,必然先有一番声明,然后,再说明如有违背这个声明的,会有甚么样的结果,又然后,请一种或多种认为有执行作用的力量,作为见证,那样,整个罚誓的过程,就完成了。

  听起来好像很复杂?

  是的,很简单的事,如果理论化起来,就会变得十分复杂,看得或听得人头昏脑胀,以为自己的智力有问题,说穿了,却人人皆明。

  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罚誓的原则和过程。

  例子之一: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王小毛罚誓不会对张小娟负情,如果见异思迁,罚我不得好死。

  这样的誓言,就包括了前述的“三大原则”了。

  例子之二:如今的法庭上,尤其是西方的,也都要手按在圣经上起誓。虽然没有了违誓之后要接受甚么惩戒的声明,但结果是人人皆知的,“发假誓”可使人锒铛入狱。西方人比东方人注重实际,把人间的法律,替代了原来虚无缥缈,寄望于神明力量来执行誓言。

  东西方的作风,虽然略有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来说,却是一样的。

  罚誓这种人类行为之所以存在,自然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一种间接沟通一个人永远无法知道另一个人心中真正在想些甚么,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就有了罚誓这种行为。在信誓旦旦之下,对方自然会比较容易相信。而且,许下的违警惩戒,越是严厉,取信对方的程度,也就越高,这就有了所谓“毒誓”。

  凡是毒誓,向神明表示自己违警之后的惩戒,大都血淋淋,恐怖残酷,兼而有之,甚至有的大悖常理,匪夷所思,东方人对这一点,最优为之,灭绝师太逼周芷若起的毒誓之中,亦有“生男的世世为奴,生女的代代为娼”之句,叫人不寒而栗。

  其他诸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七孔流血”、“死无葬身之地”,乃至“仆街○家铲”之类,无不极尽惩戒可怕之能事。

  不论在古代还是现在,当一个人罚誓的时候,所说的话,可靠程度是多少呢?

  答案是:从零到一百有可能所说的全是谎言,也有可能全是真话。

  绝无可能在一个人罚誓时的诚恳态度,和所许下的血淋淋的诺言上,判断这个人的话的真实程度。

  因为,罚誓的人所提出的监督力量,无论是“皇天后土”也好,是“观世音菩萨”也好,或者是临时抓夫的“过往神明”,对于被提名为一个誓言的监察执行人这一点,似乎都没有甚么兴趣,执行并不认真,或根本就不去执行,或只是罚誓人的一厢情愿,神明根本就没有承诺接受委托。

  在这样的情形下,自然是不论甚么誓言,都不起作用了。罚誓的人,尤其是罚毒誓的人,都很明白这一点。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若是忽然有人举起手来,神情庄重,宣称“如果不是那样这样,出门就给车撞死”之际,他绝未曾想过真的会被车撞死这种事真的会发生。

  这种行为,自然是对他所提及的神明的一种侮辱,如果忽然神明的力量降临了,也很有可能会使他的誓言,变成真实的。

  所以,誓言,尤其是毒誓,如果不是真的想那样的话,最好不要乱开口世界上的事,都有万一,罚了一千个誓,九百九十九个没有应验,一个应验了,也就够瞧的了,谁叫你罚的是毒誓。

  所以,有些人,特别是古代人(古人比较更相信神明的力量),不是很轻易罚誓的,誓言的可信程度也比较高。就算是明知自己发誓的时候,也必然有一些小动作,来消减或表示自己说的不是真心话。例如著名的通俗小说《七侠五义》之中,有一个机智狡猾的人物,外号“黑妖狐”的智化,一面和人共同发誓,说如何如何的时候,脚就在地上,划了一个“不”字,表示他所起的誓言是假的,不能当真。

  在那样的情形下,就算有“过往神明”,接受了监察的委托,也不能惩罚他了。

  任何誓言的最后结果如何,谁都不能预测,因为谁都不知道以后会发生甚么事。

  不论以后会发生甚么事,会发生的都会发生,不会发生的都不会发生。

  看来又像是废话了。

  可不是么,一部《红楼梦》,也不过是“满纸荒唐言”而已,闲话少说,且看看《毒誓》这个故事讲的是甚么。

第二部:神秘的匕首

  裴思庆的手在发著抖,一柄晶光闪亮的匕首,被握在发抖的手中,自然也在轻轻地颤动,精光流转,看来一柄匕首,比裴思庆本人,更有生气。

  在那场大风暴之后,裴思庆显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死亡,他明白这一点,仍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也明白这一点,在天空上盘旋的兀鹰,当然比谁更明白。

  裴思庆舔了舔乾裂的口唇在这样面对死亡的情形下,杀骆驼,是加快死亡呢?还是延迟死亡?

  不杀骆驼,是不是有希望可以逃出生天呢?

  他们已经杀了三匹骆驼,事实证明是,三匹骆驼的血和肉,使他们又在这茫茫的,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多存活了十天。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匹骆驼了!

  那头骆驼,正温顺地伏在地上,只要主人一声吆喝,它就会立刻站起来,听候主人的差遣,当裴思庆手中锋利的匕首,接近它的脖子时,它连眼也没有眨动一下,显然,死亡对它来说,不算甚么。

  裴思庆没有立即下手,他的思绪乱极了,极浓极稠的汗,自他的额上蜿蜒而下,使他的视线有点模糊,所以他索性闭上了眼。

  从他带领了一个驼队逃入沙漠开始,他就觉得沙漠,在柔顺的时候,洁白的沙粒,简直和天上的白云,没有甚么分别,可是,在大风暴之中,每一颗细小的沙粒,就是一个魔鬼,魔鬼的恶灵,附在沙粒之上,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来。

  浩浩荡荡的一个骆驼队,两百八十八匹精选的骆驼,携带著各种各样的货物,主要的是出许多巧手精心织出来的各种丝绸和织锦,也有很多很多,在遥远的西方受欢迎的货物,开始西征,在出发的时候,每一个人的心中所想的只是:一年之后,骆驼队满载而归的,会是黄金白银、金刚石猫儿眼,和来自遥远西方的各种财货,价值会是他们出发时的十倍!

  路虽然遥远,一路上也会有这种那种的困苦,可是十倍的利薮,足以驱使人们长途跋涉的了。

  裴思庆这个长安市上数一数二的大商家,已经是第三次走这条路了,他知道,最顺利的情形,也至少要一年,才能回来。所以,当他离开他的华宅之际,曾一再拥吻他心爱的妻子和儿女。并且暗中立下誓言在他策马离开,回头望向那宏伟的大门和巍峨的大宅时,他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够了,不必再离乡别井,抛弃温暖的家庭去为了积聚财富了!

  可是,当他这样想的时候,忽然想起,上次在同样的情形之下,他好像也有过同样的想法,他不禁有点紊乱,于是就把马策得更快,以驱除心里的烦扰。

  在长安,裴思庆不但是大商家大富豪,而且极具侠名。他本身也武艺超群,接近中年,可是矫健如豹,他擅使一柄匕首,可是见过他这柄匕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他绝不轻易拔匕首出鞘,除非到了他需要杀人的时候。

  而当他要杀人的时候,那人也就没有甚么逃生的可能,所以,见过他那柄匕首的人都死了。

  除了他自己之外,可以说没有人见过他那柄匕首是甚么样子的,连柔娘也没有例外。

  柔娘,就是裴思庆的妻子,有关她的一切,后文自然会详细介绍。

  连柔娘都没有见过,别人更自然更不能见了。有一天晚上,大风雪,裴思庆从一家镖局子,和几个镖行中的朋友豪饮回来,一进屋子,一股暖气扑面,他一下子摔脱了深紫色的大氅,大氅上的积雪,一落地,就化为水珠。柔娘照例急急自内堂迎出来,把他迎进去。大宅每进一进,温度就提高一点,到处都是散发炽热的炭盆,炭火闪烁著,使严寒变得温馨。

  到了卧房,裴思庆早已脱下了靴子,换上了软鞋,他把腰际所系的匕首,解了下来,像每天晚上要做的一样,他把匕首按在心口,闭上眼睛一会。

  柔娘当然知道,在这个短暂的时间之中,他一定在想望甚么,可是她却不知道他在想甚么。

  任何女人的好奇心都十分强烈,柔娘算是不平凡的了,可是也不能例外,她曾问过:“你把匕首按在心口,在想甚么啊!”

  一次,两次,裴思庆都没有反应,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柔娘的问题。

  第三次,他陡然睁开了眼,直视柔娘,双目之中,精光四射,吓得柔娘急急后退时,一个站不稳,坐跌在地,而他竟然视若无睹,并不过来搀扶她,而重又闭上了眼睛。这才使柔娘知道,这个问题是不能问的!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果然,再也不曾提过。

  可是不提,并不等于不想知道。这时,她看到裴思庆又把匕首按在心口,在烛光的照映之下,裴思庆有了酒意的脸,看来格外英俊,也许是柔娘眼花了,也许是匕首鞘上的多色宝石,在烛光的照射下所发出的反光,裴思庆的脸上,看来有一层宝光,在隐隐流转。

  是的,那匕首的鞘上,镶满了宝石,蓝的深邃如海,红的娇艳如血,绿的翠嫩,白的耀眼,那些宝石,每一颗都价值连城可是裴思庆曾不止一次地对别人说:再多十倍的宝石,换我这柄匕首,我也不换。

  柔娘这时,心中又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一股妒意,自从那次,她被裴思庆的目光逼得摔了一跤之后,她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这柄匕首,他看得比对待她还重,是不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呢?

  柔娘记得,在他第一次西行归来之后,就有了这柄匕首,是不是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

  她听他说起过西方的女人,眼珠绿得像胡猫,头发像是极幼的金丝,丰腴得叫男人昏晕,轻歌曼舞的时候,就像是天魔下凡。

  会不会是这样的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匕首,所以他才那样宝爱?

  当一个女人的心中,产生了妒意的时候,她就会有怪异的行为,柔娘也不能例外。

  那时,她好几次想伸手,自他的手中,把那柄匕首抢了过来。可是实际上,她却坐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过!虽然妒意像毒蚊一样咬噬她的心,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是那样做了之后可怕的结果。

  她知道,虽然他对她轻怜蜜爱,可是也绝不是言听计从,而且,谁都知道,长安的大豪裴思庆,爱一个女人是一回事,叫他听一个女人的话,又是另一回事。在大豪杰大侠士的心目之中,女人似乎是另一种人,女人可以柔顺贴伏,可以娇嫩动人,但是绝不能在男人面前出主意装手势,干涉男人的事务。

  这种事,柔娘听得多了;柳大侠由于一剑之恨,先手刃了心爱的女子,然后才进入深山,专心练剑,三年之后,雪了一剑之耻,才在被杀的女子坟前,痛哭三日,削发为僧;杨大侠为了表示自己的义气,把妻妾全都杀了,因为她们曾知道一些不应知道的秘密……

  裴思庆是大豪杰,行为也就和别的大豪杰一样,女人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的地位如何,柔娘的心中有数,所以她一动也不敢动。

  等到裴思庆又睁开眼来,柔娘才伸出双手经常这个时候,他会把匕首交在她的手中,由她捧著,小心地放在他的枕头之下。

  裴思庆把匕首放到了柔娘的手中,柔娘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自然,装成绝不经意地问,虽然这个问题刚才在她的心中,已想了千百遍。

  她道:“这匕首是甚么人送给你的吧!”

  裴思庆也听来像是不经意地“嗯”了一声。

  柔娘的语声之中带著笑,听来十分轻柔动人:“一个女人?”

  裴思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望向柔娘,柔娘把语声中的笑声扩大,听来更叫人心醉:“长安市上,都说裴大侠的这柄匕首,锋利之至,可笑我竟没有见识过,看看是不是吹毛断发。”

  她说著,仍然是满面笑容裴思庆的神情再威严,可是和她一起闺房调笑,有的时候。也和小孩子一样,十分听话,当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她胸前的时候,看来和她的孩子也没有甚么分别。

  所以,当她这样说著,同时,想把那柄匕首拔出鞘来的时候,她绝不怀疑,以为自己一定可以看到那柄匕首,究竟锋利到甚么程度的。

  可是她错了!

  尽管她是在话说到了一半的时候,就有动作,可是裴思庆的反应,还是快得出奇,她还未曾发力,就倏然惊呼,双手的手腕,皆如突然被加上了一道烧红了的铁箍,在她的惊呼声中,她的双手,像是不再存在,手中的匕首,自然也落了下来。

  匕首没有落地,甚至没有落到床上,因为裴思庆的出手快绝,立刻缩回手来,接住了那柄匕首。

  柔娘心中骇绝,望著自己的手腕,身子僵硬如同木石。她看到自己的手腕之上,有两道深深的红印,直到这时,从指尖起,才开始有了一阵阵麻木的感觉,使她知道自己的双手,还联在手腕之上。

  她用十分缓慢的动作,缩回双手来,等待著丈夫的责骂。

  可是裴思庆并没有骂她,只是在把匕首放到了枕下之后,用十分平板的声音道:“匕首是兵器,兵器出鞘是凶事,千万别再试了!”

  这时,刺麻的感觉,传遍了柔娘的双手,她垂著手,大声答应著:“是。”

  这件发生在卧房中的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或许根本没有这件事,只是由于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所以就有人编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出来。不管情况如何,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却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自然,在人如流水车如龙,繁华热闹的长安市街头巷尾,当市井之徒津津有味地提到大豪裴思庆的匕首之时,绝不会想到这样的匕首,有朝一日,会用来杀骆驼,而且,还会犹豫不决,举起了匕首来,难以下手。

  裴思庆用这柄匕首,从来也没有犹豫过,好几次,和他决战的敌人,连匕首是甚么样的都未曾见到过,精光一闪,就此丧命。

  就算在这之前:他杀第一匹骆驼的时候,他也没有犹豫过,他的决定极其果断,虽然当时有一个年老的向导竭力反对。

  那终年在沙漠之中生活的老向导和裴思庆相识非止一日,几次走这条路,都有这位向导参加,虽然这时裴思庆自己,也有资格当向导了,但是他深知沙漠变幻无常,带一个有经验的人在身边,总是好事。

  走在这条路上,总有这个老向导在。

  (裴思庆自然不知道,骆驼队走的这条路,后来被称作“丝绸之路”,他只知道,这条路,只要走一遍,就可以使财货的价值,增加十倍。)

  当他第一次决定杀骆驼的时候,老向导用发颤的声音劝阻:“东家,骆驼杀不得,只有骆驼,才能带我们出沙漠,才能带我们逃生。”

  裴思庆当然知道,在沙漠之中,人求生的能力,和骆驼相比,相差太远了。这种柔顺的成熟大物,不但在沙漠上可以撒开大步奔跑,而且能忍饥耐渴,更有在沙漠中寻求水源的天然本领,人在沙漠之中没有了骆驼,成为沙漠中随处可见的白骨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可是当时,他还是一手推开了那老向导,一手“铮”地一声响,弹出了他那柄著名的匕首,先向上举了一举。

  当时的情形是,他的骆驼队,还余下了二十来个人,和四匹骆驼,那二十来个人都跟著他从长安出发,自然也都知道他有一柄人人传诵的匕首。

  直到这时,他们己身处绝境许多天了,丝毫没有可以脱险的迹象,人人都心头蒙著死亡的阴影之际,居然开了眼界,看到了这柄匕首。

  当时是一个下弦月的深夜沙漠上本来就十分寒冷,和白天的闷热,一天一地,匕首高举,所带起的那一股寒光,更令得所有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战。

  然后,精光一闪,他身边的一头骆驼,发出了一下悲痛的呼叫声,慢慢地倒了下来。另外三匹骆驼,像是知道它们的同类发生了甚么事,也发出了几下悲呼声来。

  自然,立刻有人过来,用皮袋盛起了汩汩流出来的热血,先把一皮袋热血,捧到了他的面前,他只喝了一口,就挥了挥手,吩咐轮流去给别人喝:“先给……最虚弱的人喝。”

  在喝下这些热血之前,他已经有三天,足足三天,未曾有水进口了!要不然,他怎么会下手杀骆驼?他怎会不知道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

  而在喝下了这一大口热血之后,他的喉咙,更像是火烧一样地难过,乾裂的口唇更乾,甚至他可以听到自己口唇开裂的“拍拍”声。

  可是他知道,难过管难过,他的生命,在再喝下几大口热血之后,在吃了烤骆驼肉之后,可以继续维持下去。

  他们还有三匹骆驼。如果说在沙漠之中,骆驼可以带入出险境,找到水源的话,那么,四匹骆驼和三匹骆驼是一样的。

  一切,自然都由那场莫名其妙的大风暴所造成的。一点迹象也没有,事先真的一点迹象也没有,等到知道不对头的时候,已经迟了。

  从早上开始,驼队一直好好地在行进,裴思庆在驼队的中间,骑在一匹雕鞍齐全的骆驼上,整个驼队,都以比正常略快的速度,在沙漠中行进。

  到了下午,经过了中午的休息,全队几百个人,个个都精神抖擞,然后,忽然有人叫了起来:老鼠!那么多老鼠!看老鼠!

  人人都看到了,成千上万,灰褐色的沙漠鼠,翻翻滚滚,潮水一样,向前涌过来。

  那是灾变的景象裴思庆虽然没有经历过,可是却听说过,在沙漠上,一有异常的现象,全是灾变,都要立刻防御。

  所以,他立即一耸身,站了起来,大声叫:“立即停止,准备应变!”

  驼队的领队,都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知道如何应变,他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令骆驼伏下,围成一圈,把人围在中间,人也伏下来,一般的风暴,都可以躲得过去。

  可是这一次大风暴,却没有给他们这样做的机会,他的话才叫到一半,就看到了一个怪不可言的景象。

  裴思庆看到,不知道有多少只老鼠,竟然叠成了一个个大圆球,在向前滚动著,每一个大圆球,足有三尺高下!

  这是甚么样的怪异!裴思庆不由自主大叫了一声,可是他自己也没有听到这下叫声。因为强风的呼号声已经盖过了他的那一下呼叫!

第三部:人的命运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主宰?

  狂风突如其来,事先一点迹象也没有,如果说有的话,那只是奇异地团成一大团的老鼠团,向前滚动的速度上升之快,可能是已受著狂风来临之前的气流所推动之故。可是人的感觉迟钝,竟然未能感觉出来。

  不过,就算感觉了出来,早半炷香的时间知道了会有那么可怕的强风吹来,和现在强风的突如其来,也不会有甚么分别。

  因为风势实在太强了刮过来的,不像是风,而像是一座山,正以排山倒海、铺天盖地之势,向前压了过来。

  对了,或许事先另一个警告大风暴即将来临的迹象,也是那些叠成了三尺高的大团老鼠提供的,当许多鼠团在飞快地向前滚动之时,裹在鼠团外层的老鼠,忽然都在滚动之中,向天上飞了起来,飞得极高,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以致在那一刹间,老鼠看起来不像是老鼠,像是成群的蝙蝠。

  老鼠怎么会飞上天空呢?整个驼队的人,目光都为之吸引,有几个经验老到的人,正待发出最严厉的警告时,狂风已自他们的背后发生了。

  所以,整个驼队,绝大部分的骆驼,连伏下来的机会都没有,这就使得大风暴过后,损失特别惨重。只有四匹骆驼留了下来。

  那四匹骆驼之所以能留下来,也全靠了那个最高经验的老向导就是后来,裴思庆开始杀骆驼的时候竭力反对的那一位。这位老向导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去看滚动的老鼠团,也没有去看飞上天的老鼠,而是争取了极短的时间,令得四匹骆驼,及时伏了下来。

  他知道,巨大的灾祸立刻就发生,老鼠并不是自己飞上天,而是被气流涌上天去的,这种气流,就像海中的暗流一样,看不见摸不著,可是都能把许多东西都卷上天去。

  老鼠十分明白这一点,它们之所以忽然团成了一团,就是为了要对付这种气流如果她们仍是漫地乱窜,每一只老鼠,都会被卷上天去。而如果它们团成了一团,在外层的纷纷被卷上天之际,被裹在中心的,就有可能超脱大难,逃出生天。

  裴思庆是后来才明白这一点的,他所想到的是,连老鼠也知道牺牲一部分,保留一部分,比全部牺牲更好的道理,而且,也未见老鼠争先恐后地要成为可以保命的那一部分,它们只是自然而然地团成了一团。

  如果是一大群人呢,会是甚么样的情形?

  人当然不能和老鼠相提并论,老鼠只不过是老鼠,死上一千头一万头老鼠,老鼠还是老鼠。可是人是人,人命关天。

  当裴思庆后来想到“人命关天”的时候,他又进一步地想到,人的命运,是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来主宰的?

  他率领那么盛大的一个驼队,从长安出发之后,也曾沐浴焚香,在神明之前拜祭,择定了出发的上上吉日。可是,就遇上了这场大风暴。

  如果早一天出发,或是迟一天出发,自然可以躲得过去,是他选择了这一刻,还是老天早就有一场这样的大风暴在等著他,使他根本躲不过去?

  当然,后来再想这种问题是后来的事了,当时,连想的时间都没有,真正没有,一切都来得太快了。

  先是在大群飞向天上的老鼠尖叫声中,身后传来了一阵听来十分空洞,但是又十分猛烈的轰轰声,像是人人都置身在一个火炉的火膛之中,听著人在燃烧一样。等到人人都转过身来时,大风暴已经来了。

  单是狂风,或许还不那么可怕,可怕的是,大风暴是发生在沙漠上,所以把可以卷刮起来的沙粒,都带了起来,而且又给予每一颗沙粒以强大的力量。

  一座无穷无尽、巨大无比的黄色的山,带著震耳欲聋的声响,就这样压了过来。

  四匹骆驼,在事前一刹那伏了下来,连裴思庆在内,约有二十多个人,在这四匹骆驼旁边的,也自然而然,飞扑向下,有的抱住了骆驼的腿,有的拉住了骆驼的尾,有的揽住了骆驼的头,总之,都固定在四匹骆驼的附近像团成了一大团的老鼠团一样,形成了一个整体。

  而其他的所有的人,都没有这样的幸运,大沙暴以雷霆万钧之势压过来的时候,他们第一件想到的事,是要和骆驼在一起那是非常自然的,在沙漠中,不论发生甚么变故,和骆驼在一起,是不会错的。

  所以,所有的人,都各自拉住了身边的骆驼,有的紧抱住骆驼的颈,有的搂住了骆驼的缰绳,有的紧扳住骆驼的硬木鞍。

  可是所有人都忘记了一点,骆驼并没有伏下来,都是跑著的,在那样空前的大风暴之前,骆驼在沙漠中求生的本能似乎也消失了!

  所有的骆驼都突然发足狂奔,四下乱窜,和刚才急速流动的老鼠团一样,一下子,就完全淹没在狂风暴沙之中,连呼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发出了呼叫声,也听不到。看到过烈火烧薄纸没有?火舌一卷,就那么一下子,薄纸就成了灰。

  那两百八十四匹骆驼,一百二十多个人,被风暴卷到哪里去了,再也没有人知道,或许,已被压到了几十尺深的沙层之下,或许,被卷上了天,就在天上被亿万沙粒挤化了,或者,卷出了千里之外,甚至,卷到了天香国去,在再落下来的时候,身体已和亿万沙粒,混为一体。

  四匹骆驼和二十来个人,奇迹地活了下来,一开始,他们不但觉得身上有沙压下来,也觉出身下,有沙在涌起来,虽然他们紧伏著不动,可是身子却左摇右摆,像是正处于急流中的小船一样!

  他们的确是处在一处急骤的沙流之上,狂风会在海上引起巨浪急流,也能在沙漠上引起沙浪和沙流。

  沙浪自沙漠上涌起,把他们原来所伏的地方,托高了好几十尺,那使得他们免于被压下来的沙子盖住,不至于埋身沙下。

  沙流就以极高的速度带著他们,向不可测的方向涌进。沙流和河流多少有点不同的是,河流的河水,流向何方,在何处盘旋,在何处一泻千里,都是由地形来决定的。可是沙流,却由风来决定。风向北吹,它就向北流,向西吹,它就向西流,风是旋风,沙流也就打转。所以,它永远是顺风向的。

  沙流的速度虽然不如风速快,可是由于它顺风而流,自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暴风的压力,这也是四匹骆驼和二十来个人,终于能在暴风过去之后,仍然活下来的主要原因。

  大风暴说来就来,也说停就停。才一停止的时候,所有人一点知觉也没有。最先恢复知觉的,自然是裴思庆,因为他有深厚的武功根柢。

  裴思庆的感觉是,大风暴一起,自己就像是被投进了一个洪炉之中,炉火一直在他四周围熊熊燃烧。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被烧成灰,居然手脚和身体还在一起,居然睁开眼来还可以感到光亮,喉间感到乾渴,身上感到刺痛之际,他著实发了一阵呆,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一个甚么样的处境之中。

  然后,他陡然明白了,他明白自己已经逃过了大难,并没有死在大风暴之中。

  他想张口大叫,可是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口中,满是沙子。沙子不但填满了他的口,好像还一直塞到了咽喉。他先是吐,后来是呕,都无法把沙子弄乾净。

  而且,他也不是一睁开眼来就可以看到东西的,他只是感到了光亮和一阵刺痛,眼皮之下,也全是沙子,他要小心地揉著眼,就著涌出来的泪水,才能把眼中的沙子,慢慢地挤出来。等到他可以朦胧地看清楚眼前的情形时,他所看到的人,都在吐著口中的沙子,四匹骆驼,正在晃著颈,大口喷著气,在它们喷出来的气中,也夹杂著大量的沙子。

  直到这时,裴思庆才看到,自己和所有人,以及骆驼,有一半埋在沙中,他身上的衣服,只剩下了一些布条,赤裸处的肌肤。却又红又肿,那是给急速吹过的沙粒所造成的伤痕。

  裴思庆在这时候,首先想起的,是他的那柄匕首。他勉力挣扎,使自己挣出了沙子,下半身的裤子,也几乎成了碎片,可是腰际的匕首还在。

  他把手按在匕首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又吐了一些沙粒。在这时候,他身边也晃晃悠悠,站起了一个人来,用乾哑已极的声音对他说:“别连唾沫一起吐出来,每一滴水,都可以救命。”

  说话的是那个老向导。老向导的话,使裴思庆知道,大风暴是过去了,可是,死亡的阴影,仍然紧紧笼罩在他们的头上。

  他勉力定了定神,才用沙得自己都不相信的声音问:“我们在哪里?”

  老向导缓缓摇著头:“不知道!”

  裴思庆的心向下沉,他再问:“我们还剩下甚么?”

  他们浩浩荡荡自长安出发的时候,不但带了足够的清洌无比的山泉,甚至带了足够的美酒,更别说各种粮食和腌制得香气扑鼻的各种肉类了。

  这时,裴思庆想知道他们还剩下甚么,十分重要,有关他们的生死。

  老向导并没有立即回答,只是四面看看,裴思庆也跟著看。

  这时,所有的人,都已经试著在挣扎站起来,每一个人都毫无例外,衣不蔽体,有几个,甚至已是赤身露体,狂风撕走了一切,连仅余的四匹骆驼的鬃毛都各被扯脱了一大片。

  除了二十多个几乎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人和四匹骆驼之外,几乎甚么也没有留下,唯一留下的,怕就是他那柄匕首了!

  还剩下甚么?

  他低头向匕首看了一下,鞘上的各种宝石,在阳光下有夺目的光采。在长安,其中任何一颗都可以换一个人十年吃喝不完的食物饮料,而在这里,换一滴水都换不到。

  裴思庆看到已从沙中挣扎出来的人,正踉跄地向他和老向导靠拢来,他发出了第三个问题:“别的人呢?都上哪里去了?”

  老向导没有出声,只是伸手指了指天。

  他的意思十分明白,这个问题,只有老天才可以回答得出。

  裴思厦才从死里逃生,就能一下子问出这三个重要的问题来,可知他的镇定功夫,十分到家。这时,他站著,西斜的夕阳,正在他的左面,他伸手向右指了一指。他没有说甚么,可是围在他身边的所有人,都发出了一阵表示同意的嗡嗡声。

  他向东指,表示回长安去,他们是从长安出发向西走的,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下,自然只有先回长安去再说了。这时,看各人的神情,都还是相当乐观,虽然他们已经失去了一切,可是老向导和裴思庆还在,他们都是在沙漠中十分有经验的人,在挫折之中,一定可以有突破的办法,这一点,从他们望向裴思庆的眼光就可以看出来。

  裴思庆却没有那么乐观,他之所以感到自己这群人的处境十分危险,并不是由于他跨越沙漠的经验,而是他从老向导的眼中,看到了老人家正在竭力掩饰著的恐惧一个人,如果努力在掩饰恐惧,那就是他感到了真正的恐惧,这一点,作为武林大豪的裴思庆,自然十分明白。他见过许多急于成名的武林人物,来向他挑战,而面对著他的时候,就有这种神情露出来。

  他十分喜欢看到这种神情,因为他知道,不论敌人的武功多么高强,甚至大可以胜得过他的,但是只要一有这种神情露出来,只要他心中表示了真正的害怕,那么,这个人就输定了。

  现在,为甚么老向导的眼神之中,会有这样的神情显露?是不是老向导有甚么预感,还是他的经验告诉他,有甚么不对头的地方?

  他喜欢老向导,是因为过去两次,不是没有遇到过变故,他们险些陷入浮沙的沙井,也曾经历过风暴自然没有这次那么强烈,每次,老向导都轻松得耸耸肩,然后,解下腰际的羊皮袋来,喝上几口酒,若无其事,就像是在长安街头闲步一样。

  可是这时,他的动作也有点反常,当裴思庆注视著他的时候,看到他的手在发著抖,裴思庆也看到了,老向导腰际的那只羊皮袋子,居然还在,他这时正解了下来,拔开塞子。

  这是驼队中人人都见惯了的老向导的喝酒动作,只是接下来,老向导的动作,却令人有点沮丧。

  老向导拔开了塞子,把羊皮袋子的口,向嘴边凑了一凑,可是他却没有喝酒,陡然手腕一翻,袋中的烈酒,就“啯嘟啯嘟”泻出来,落在沙子上,一下子就没有了踪影。

  然后,老向导抬起头来,声音虽然哑,可是表面看来,却十分镇定,他道:“不知道甚么时候找得到水源,没有水,喝酒会把人烧死。”他的话,使得很多人都用力点头,“不知道甚么时候可以找到水源”这句话,在沙漠之中,自然可怕之极。

  只是,在当时,还不那么可怕。

  老向导说完了之后,手也向东一指,他牵著一匹,裴思庆牵了一匹,把另外两匹骆驼,交给了可靠的两个人,牵骆驼的人都懂得,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下,不是人牵著骆驼走,是骆驼牵著人走。

  人在沙漠中找水源,要看到绿洲,看到了水,才知道有水,骆驼的本领比人高得多,它会停在一处看来和别处一样的沙漠上,然后用蹄刨著,刨出一个坑来,看来也没有甚么特别。

  然而,就是这个特别的坑,在一个时辰或两个时辰之后,就会被十分缓慢渗出来的水填满。而且,水必然十分清洌,决不会鹹苦。

  当四匹骆驼,二十来个人,开始向东行的时候,沙漠之上,风平沙静,夕阳沉得更西,把人和骆驼的影子,拉得极长。

  他们都走得很慢在柔软的沙子上行走,非但走不快,而且每走一步,都加倍吃力。老向导在开始走动之前已警告过所有人:不要说话,所以,一列队伍,静得出奇,和出发时浩浩荡荡,轰轰烈烈相比较,简直一天一地,裴思庆回头看了一下,心中所想到的是:这是死亡之旅,看来,除了走向死亡之外,没有别的去路了。

  于是,他偷偷靠近老向导,把声音压得十分低,问:“你为甚么害怕?”

  老向导的身子震动了一下,看来他想否认,可是才摇了半下头,就没有动作,过了一会,他才道:“因为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猛烈的风暴。”

  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当然更没有经历过了。裴思庆扬了扬眉,老向导又道:“沙漠中有这样风暴存在,我们遇上的,一定不是第一次。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风暴的原因,是因为见过这种风暴的人都死了,没有一个能活著遇见别人,把这种风暴的可怕情形,传述出去。”

  他说到这里,裴思庆已经十分明白他的意思了:他们也无法活著离开沙漠,无法把他们可怕的遭遇讲给别人听,世上仍然不会有人知道沙漠之中,有如此可怕的、突如其来的大风暴。

  裴思庆沉默了片刻:“我们没有希望脱困?”

  老向导十分缓慢地摇著头,也用十分缓慢的声音说了这样的话:“谁知道呢?人的命,又不是自己的,全在老天爷的手里捏著哩。”

  裴思庆没有和老向导争辩,可是他显然不服气,他两道浓眉,倏地一扬,英气勃勃,现出了令人望而生威的神情,手也自渐而然,按到了腰际的匕首上。在这时,他十分自然地抬头看了天一眼。

  漫天的晚霞,正由艳红变成紫色,气象万千,苍穹一直伸延开去,直到天尽头处。裴思庆不禁大是气馁:天是如此之大。他意气再豪,他匕首再利,又怎能和天斗呢?就算他能在天上刺上几百下,天又会有甚么损伤呢?

  他迅速地低下头来,不再向天看,低著头,一步一步向前走。

  等到天色黑了下来之后,天开始冷,他们每一个人身上有的,只是被烈风撕碎了的布条,飘飘荡荡的布条,当然不能抵挡任何寒意,于是,老的、弱的,皮肤上都开始起了肌粟,使得裸露在外的身体,看来难看之极。夜越是深,寒意越是浓,每一阵微风吹上来,都像是有利刀在割裂著肌肤一样。

  如果是一个吃得饱,喝得足的身体,对于这样的寒意,或许很容易抵御,大不了灌几口烈酒,也可以令得身子产生一股火烧一样的暖意。

  可是如今所有的人,都又饥又渴,怎能再抵抗寒意的肆虐?

  老向导来到了裴思庆的身边,声音低得听不见:“息一息吧。”

  裴思庆点头:“好,明天天不亮就走,早上那段时间,又不冷又不热,最好赶路。”

  于是,四只骆驼伏了下来,所有的人,身体挤著身体,尽可能靠在骆驼的身上。这样子才会有一点至少可以维持生命的温暖。

  在这样的情形下,也格外显得骆驼的重要,一匹骆驼,至少可以使靠著它的六七个人,得到起码的温暖,所以,裴思庆一直到了三天之后,才想到杀骆驼,那时候,已经有六七个人,由于老弱饥渴,倒在沙漠之中,再也起不来了。

  那是他们遭到了大风暴之后在沙漠的第一晚,裴思庆没有睡,只是闭著眼,听著自骆驼内所发出来的“咕噜”、“咕噜”的声响,听著自己肚子中发出来的“咕噜”、“咕噜”的声响。

  他想著长安,想著自己的万贯家财,想著大宅中宝库内的各种珍宝,想著儿女,想著柔娘。

  柔娘是他的妻子,可是并不是他儿女的母亲这并不是甚么奇怪的情形,也不算奇怪的是,柔娘十分年轻,三年前被他娶进门的时候,才十五岁。

  裴思庆绝忘不了那天晚上,他把烛火移近柔娘时,柔娘的神情一双大眼睛充满懊惑惊疑地望著他,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望著一个正当盛年、壮健威严的大豪富,所以她的眼光,恰如一头落到了猎人手中的小鹿。

  裴思庆双手轻轻捧著她的脸,想安慰她几句,可是却没有说出甚么话来,他只是轻拍著她柔嫩得出水的脸颊,告诉她:“别怕,每一个女人都是这样的,嫁给我,已经是最好的了,你慢慢会知道。”

  他也不知道柔娘听懂了没有,他想,她应该懂的。三年了,柔娘当然懂的。

  他又伸手按了按腰际的匕首,暗叹了一声,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那个故事,甚至是他心中的禁区,他非但不让人问,而且不让自己想。

  这时,他暗自下了一个决定,真要是没有活路了,非死在沙漠之中不可了,那么,在临死之前,他一定要把这件事,再想一遍。

  然后,不知怎么熬过去的,天就快亮了。

  熬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夜又一夜,不断有人倒下去,到了三日三夜之后,裴思庆终于杀了第一头骆驼,用哑得不能再哑的声音告诉活著的人:“慢慢吞,一丝一丝地吞。”

  沙漠中连生火的材料也没有,可是又老又韧,生吞下去的骆驼肉,也硬是支持了人的生命。

  又是三天三夜,第二匹骆驼倒地。

  等到第三匹骆驼倒地时,裴思庆扯著嗓子直叫:“水源在哪里?水源在哪里?我们在哪里?”

  他一面叫,一面抓住老向导的肩头,用力摇著,令得老向导的全身骨头,发出清楚的“格格”声。

第四部:最后一匹骆驼,杀还是不杀?

  老向导的头软垂著,好一会,他才吐出了三个字来:“不知道!”

  过了好一会,他才忽然道:“其实,我们早已死了,想闯出沙漠去的,只是我们的幽灵。”

  老向导的话是如此突兀,令得所有的人,都睁大了早已失去光采的眼睛望著他,想在他乾瘪的口中,得到进一步的解释。

  可是老向导却只是把他刚才说的话,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一个平日最强的小伙子,这时虽然嘴唇开裂得见血,可是习惯仍然不改,他最先反驳:“鬼没有影子,我们都有,怎么说我们全是鬼?”

  所有的人仍然望著老向导,等老向导的回答。

  可是老向导并没有回答,只是十分缓慢地摇了摇头。不过,大家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有的人低头望著自己的影子,心中都在想:虽然还有影子,可是,和幽灵还有甚么分别呢?

  曾经在沙漠中闯荡过的人都知道,在沙漠中有十分可怕的一个传说:所有死在沙漠中的人,幽灵仍然不断地设法,想离开沙漠。

  连幽灵都不想留在沙漠之中,可知沙漠实在比地狱还要可怕。

  裴思庆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他用嘶哑的声音叫:“别胡思乱想,这头骆驼,至少又可以使我们多活三天。”

  在这样的情形下,“多活三天”已是十分强烈的刺激,三天,可以产生无穷的希望,可以使人绝处逢生,可以使人重临长安,可以使人在盛暑的日子,又可以慢慢地一口一口呷著经过冰镇的、来自遥远西域的葡萄美酒。

  于是,人们又起劲地咀嚼著又老又腥的骆驼肉,喝著浓稠的骆驼血。

  老向导蹲在一边不动,等到裴思庆来到了他的身边,他才指著唯一的一匹骆驼,用哑得听不到的声音问:“这一匹,怎么样?”

  裴思庆一昂首:“三天之后再说。”

  在当时,把一切全都推到三天之后,是因为对未来的三天,充满了希望之故。而且,每个人都在想:三天,不算短,再走上三天,总该有新发现的。

  可是三天过去了,他们仍然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三天之后和三天之前,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行列,又减少了六七个人。而剩下来的人,脚步也更缓慢,虽然还有影子,但是看起来,更像幽灵。

  终于,面临宰杀最后一匹骆驼的时刻了。

  裴思庆扬起了匕首,却迟迟未能刺下去对他这个大豪来说,那是前所未有之事,在他的记忆之中,他不论做甚么事,都是想到了就做,从来也没有犹豫过。

  可是这时,为了一匹骆驼的生死,他却迟迟下不了手,心血翻腾,就是沉不下手去。

  杀了这匹骆驼,他们可以多活三四天,可是他们却再也没有骆驼了。

  在这样的沙漠中,没有了骆驼,就等于死亡他们不知被大风暴卷出了多远一定极远,不然,十多天下来,他们一直在向东走,早就应该回到长安了。

  或许,在大风暴过后,他伸手向东指,决定回长安去,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或许,那时候,他们已在沙漠的边缘,如果向西走的话,一天两天就可以走出沙漠,向东走,反倒逐渐走进了沙漠的中心。

  或许……

  或许杀了骆驼,三天之内他们自己就可以走出沙漠。

  或许留下骆驼,骆驼明天就会找到水源。

  或许……

  裴思庆自己下不了决定,他缓缓转动著眼珠,向其余的人看去。

  所有的人,脸上的皮肤都开裂,看起来,每一张脸上,都没有一点生气,每一张脸,都像是用枯木刻出来的。枯木一样的脸上,自然不会有甚么表情,那甚至不像幽灵,只是枯木。

  裴思庆最后的目光,停留在老向导的脸上,他发现老向导十分平静地垂著头坐著,一动也不动。一看到了这种情形,裴思庆就遍体生凉 他伸手轻轻推了老向导一下,老向导就倒了下来。

  裴思庆闭上了眼睛:老向导死了。

  在被痛苦、绝望煎熬了那么多天之后,老向导终于支持不住,死了。

  在这样的情形下,没有人会认为死亡是最后的解脱,根本没有解脱灵魂还得不断挣扎著离开沙漠:没有人知道灵魂在沙漠中挣扎想离开的情形是怎样的,可能远比身体想离开轻松,也可能远比身体想离开更加痛苦。

  老向导一倒下,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连那最后一匹骆驼,也像是感到了有更大的不幸快要降临,所以也站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裴思庆甚至不是有了决定,而只是脑门子里陡然传来了“轰”地一声响,老向导的死,刺激得他非要有些行动不可,所以他一现手,匕首已插进了骆驼的脖子。

  而且,他出手快绝,目光之下,只见匕首的精光闪耀,跳动,流转,像是许多妖魔精灵,在围著骆驼打转,在电光石火之间,他在骆驼的身上,刺了十七八下。

  然后,他俯首,吮住了骆驼颈部的那个伤口,大力地吮吸著。

  其余的人,根本不必他再说甚么,也纷纷扑了上去,各自咬住了一个创口,拚命吮吸著。

  奇怪的是,庞然大物的骆驼,竟然并不走避,只是木然地站著,任人荼毒。看它的样子,它像是想伸过头去,拱一拱已死的老向导。

  可是它已无力做到这一点,就在它的头尽量向老向导伸过去时,它缓缓地倒了下来。

  在那一刹间,所有正在吮吸著骆驼血的人,都停止了他们吸血的动作,望著倒地的骆驼,有的人,甚至手足无措地挥舞著双手。

  裴思庆在这时刻,保持著他大豪的本色,他闷声喝:“一滴都别剩,靠它活命了!”

  靠它活命了!可是能活多久,没有人知道。

  裴思庆终于杀了最后一匹骆驼,以后的事态发展会怎么样,全然无从预料。也或许,杀或不杀,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死亡。

  这一夜,接下来的时间中,除了咀嚼声之外,甚么声音也没有。

  裴思庆的手,一直按在他那柄匕首之上,鞘上的宝石,在他的掌心上压出了凹痕,他的手十分麻木,可是他不愿意离开。

  他抬头望著天,天空是一种十分明净的极深的深蓝,天上的星星,和他在长安的华宅之中,把柔娘搂在怀中,躺在舒服的椅子上,仰天观望时,并无不同。星空是永恒的,而星空之下的地面上,却每一刻都那么不同。

  裴思庆不知道他是在甚么时候闭上眼睛的,当他眼皮感到刺痛而醒过来时,一天又开始了。

  没有了骆驼,所有醒了的人,都像是没有了成年人扶持的孩子一样,都有一种彷徨无依的神态,也自然而然,把目光集中在裴思庆的身上。

  裴思庆一句话也没有说,甚至也没有伸手向前指,他只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迎著朝阳,开步向前走。

  到了这时候,已经无法改变行进的方向了就算一开始决定向东走是一项错误,那么,现在也必须继续走下去,一直走向东,只要不死,自然是一定可以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的。

  一直没有人出声,更别说有人讲话了。十来个人,排成了一个死亡的行列,在沙漠中挣扎著前进,甚至像裴思庆这样的大豪,也无法一直维持昂首前进的姿态,也会垂下头来,其他的人更不必说了,他们的下颚,一直抵在他们的胸前。

  太阳沉下去又升上来,升上来又沉下去。

  在开始的三天,骆驼肉还维持著他们的生命。

  第五天,两个小伙子开始发狂,大叫著,扑向对方,拚命想咬噬对方,扭成了一团,在沙上打著滚。可是并没有人理会他们,连向他们看多一眼的人都没有。

  这一天,有六个人倒了下去。

  下一天,又有五个人倒了下去。

  再下一天,只剩下三个人了。

  裴思庆也无法维持正常的视力了,不论他如何眨眼、揉眼,看出去,总是晕晕乎乎地一片,有时候,彩色一团团地在转,有时候,只是模糊地一堆,他去看另外两个人的时候,那两个人的身子会忽胖忽瘦,忽高忽矮。看著看著,两个人忽然成了一个人其中的一个人他和另一个人,都听得那倒下去的人在叫,声音嘶哑得像是那人不是用口在叫,而是用肺腑在发声。

  那人叫的是:“求求你们……把我……宰了……或许你们能够逃……出生天……我反正不行了……你们要是活著出去,我只求好好对待我的……家人……”

  裴思庆只感到全身一阵抽搐,他几乎因此而身子缩成一团,他并没有停步,仍是一步一步向前走著,当然走得缓慢之极,所以他可以听到身后传来的语声。

  先倒地的那个叫著:“等一等,你先发一个毒誓,要是你……逃出生天,不照顾我的家人,那便怎样?”

  那一个停下来的声音很高吭:“皇天在上,要是你能令我活下去,我能回到长安,不好好对你家人,叫人也把我宰了,喝我的血,嚼我的肉!”

  倒地的那个先是一阵喘气,忽然又叫了起来:“你的手为甚么放在背后,你在做甚么手势?你骗我!”

  裴思庆接著听到了两个人的嚎叫声,他并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他只要回头看一眼,只怕发自五脏六腑的抽搐,会令他倒地不起。身后的嚎叫声渐渐低了下来,过了好久都没有人在他的身后追上来,他知道,这两个人同归于尽了,谁也没能在谁的身上得到甚么!

第五部:不想去想却又想了起来的誓言

  裴思庆继续向前走,从那一刻起,他的一切知觉都不再清醒,他看出去的景物,都是模模糊糊的、铺天盖地的黄沙,有时甚至会在头上,而蓝天白云,反倒会在脚下。他甚至不能肯定自己是向前走,还是在原地兜圈子,还是根本没有动。他听到的声音,变得十分复杂,有时,他听到的是正常的风吹过沙漠的声音,“沙沙”地作响,沙粒在滚动之际,所发出的声响,十分轻柔,谁也料不到那种轻柔的声音,历年来不知吞噬了多少生命。

  有时,他又听到刀枪剑钺相碰撞的“铮铮”声,兵器的相碰声最是惊心动魄,每一下碰撞,都是一次生和死的交锋,谁也不知道是不是会有下一次“铮”地一声响如果没有了,替代的就是兵器和肉体接触的声音。

  裴思庆以前用剑,那也是一柄锋利无比的利器,当剑锋削进人的身体的时候,会发出一种十分怪异暧昧、没有其他的声音可以比拟的声响。裴思庆十分喜欢听这种声响,因为那代表了胜利。这时,他就又听到了这种声响一次又一次地传来,代表著他一生之中,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他也听到了他大声呼啸的声音,每次在胜利之后,他都会呼啸,以表达他心中的豪情,可是这时他虽然张大了口,努力想发出声音来,却除了吸进灼热乾燥的空气之外,甚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但是,他还是听到了自己的呼啸声,一下接著一下,他还听到他的一双儿女叫唤他的声音,那令他感到生命延续的喜悦和温暖。

  各种各样的声音,一种接著一种,忽然之间,一切都静了下来。

  裴思庆用力摇著头,没有声音,那太可怕了。然后,他又听到了一个十分诚恳、听来十分动人的男人的雄浑的声音,那声音熟悉之极,正是他自己的声音。

  他正在说著:“过往神明共鉴,我们两人,义结金兰,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共享,有难同当,若有异心,神人共诛,叫我渴死饿死在沙漠之中,尸骨不得还乡。”

  裴思庆不知道当他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他是在走著还是停著,而那几句话,清清楚楚传入他耳际时,他整个人,如同雷击一样地震动,也有了刹那间的清醒。

  那一刹那的清醒,带给他的痛苦,难以形容,他是甚么时候,罚下了这样的毒誓?虽然三年多来,他想都不敢想,彷彿整件事,都已在他的记忆之中消失了,他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根本不去想,他真的做到了这一点,即使是大风暴发生之后,他自知一步一步接近死亡,他也还可以根本不想这件事。

  可是这时,他终于想起来了。

  他知道,自己一定快死了,他也有预感,自己含在临死之前想起这件事来,所以,他早已想过,要在临死之前,再把自己如何得了那柄匕首的事,想上一遍最好想到一半,他就死去因为那是一个相当长的故事,那样,他就可以再也不想起这件事来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有开始想得到那柄匕首的经过,他不肯承认自己快死了,而他竟先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自己罚那毒誓时的声音。

  听到了声音,自然把一切全都勾起来了,往事一幕一幕,走马灯一样在他眼前闪过,他用力挥著手,却挥之不去,他紧紧闭上眼睛,却仍然把一切看得那么清楚。

  他看到当时和自己一起跪在香案之前的,是一个秀气得令人心析的青年人,他一身紫衣,那青年人却是一身月白色,更衬得他面上傅粉,目若朗星,玉树临风,英俊不凡,和他的豪迈威壮,健硕剽悍,形成强烈的对比,可是两男的外形,却同样那么悦目。

  他也听到那青年人在说:“你将有西行,正要穿越沙漠,这样的誓言,不是太重了么?”

  是的,那次西行,应该是他第二次西行?还是第一次?竟有点记忆不清了。

  他是怎么回答的?当然豪气干云只要问心无愧,再毒的誓言也不怕。

  后来一连串的事,又是怎么发生的呢?他的那柄匕首,无声无息插进了那俊美的青年人的心口时,是在誓言之后多久的事?

  他自然记得一切发生的经过,只是他绝不愿意再去想,他无可避免地要“看”到的是,俊美的脸在匕首刺进去了之后,甚至没有一点痛苦惊讶之色,只是牵动了一下口角,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在当时,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可是这时,却像轰雷一样在耳际响起:“你不怕应誓吗?”

  他怕,可是已经送出去的匕首,就算收回来,也已不能改变事实了。

  匕首一进一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只不过是一眨眼的时间,可是一个生命,就此结束。那么俊美的一个人,就这样停止了心跳和呼吸。

  他怕,因为怕在罚誓的时候,那么认真,所罚的誓言,又那么真实。

  他怕,因为他知道,神明必然听到了他的誓言。

  当他把匕首送进他结义兄弟的胸膛之时,他可以肯定,绝没有任何人看到,整件事,做得秘密之极,除了他自己之外,不会有别人知道。

  可是他还是怕,他不怕有人知道,就算真有人知道,他也可以应付,他怕的是,天知地知,神知鬼知,他如何能够应付天地鬼神呢?

  在他做了那件事之后的第二天,他把一个娇柔无比的少女,带到了尸体之前,那时,少女的大眼睛中,珠泪滚滚而下,倚在他的胸前,泪水把他的胸膛,润湿了一大片,他轻搂著那少女的细腰,款款地安慰著:“人死不能复生,我会替他报仇,你别太难过了,我会尽我一切力量照顾你,爱……护你。”

  少女的软馥馥的身躯,由于哭泣而抽搐,像一头受了惊的小鹿。娇躯的这种动作,使得这个大豪雄壮的身体,变得更强健。

  他曾轻轻掠起少女的发脚,看著少女水嫩水嫩的脖子,用力吞咽著口水后来,他曾不止一次,在那雪白粉嫩的颈上,留下了他的噬痕。

  那一年,少女才十四岁。一年之后,少女成了他的妻子,少女的名字是柔娘。

  裴思庆许久没有再西行,因为西行会经过沙漠,而他又曾罚过这样的毒誓。

  他努力使自己忘记这件事或许这是他最大的错误,他不应该忘记这件事,应该时时刻刻记著,那么,他就不敢再跨进沙漠半步。

  可是他却十分成功地,真正地忘记了这件事,每当柔娘偎依著他,他感到无比满足的时候,他感到柔娘自出生以来就是怕的,若不是有了他,根本不必有柔娘这样的女子在世上。

  一切都那么心安理得,于是他再度西行。

  裴思庆再明白也没有:他完了,当年他罚了毒誓,现在毒誓应验了。

  令他不明白的是,一百多人,他们是不是当年也曾罚过这样的誓言呢?若不,为甚么那么多人,都一起死在沙漠之中了呢?

  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耳际轰雷一般响起的,是“你不怕应誓吗”这一句询问。

  他感到天旋地转,这时,又有一点奇异的、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飘入他的耳中,可是他已经没有能力去判断那是甚么声音了。

第六部:一个神秘的拍卖会

  温宝裕摇摇摆摆走进来他发育良好,身体健康,个子相当高,所以他故意夸张他走路的姿势时,看起来自有他的潇洒味道,我曾经对他这种行动,表示过一些异议,温宝裕睁大眼睛望著我:“现在的青年人,都是这样的啊。”

  我无法表示意见了,因为我不再是青年人了。

  我曾观察过,胡说对他的这种怪模怪样,一点也不觉得碍眼,虽然他自己的行动很合乎传统的庄重的原则。

  而良辰、美景对温宝裕的仪态,简直欣赏,有一次,两个小丫头侧著头看了他好久,由衷地道:“小宝,你可以算是美男子,只可惜,太无懈可击,反为不美了。”

  温宝裕一翻眼:“我应该怎么样?把自己的鼻子劓了才够标准。”

  小宝在这里,不说“把鼻子割了”,而用了一个“劓”字,多半预算良辰、美景会听不懂,可是良辰、美景闷哼一声:“不必,叫苗女在你脸上黥上一条甚么毒虫,也就差不多了。”

  一个说“劓”,一个还以“黥”,温宝裕一人难敌两口,只好偃旗息鼓,不再唇枪舌剑。

  由此可知,良辰、美景也并不讨厌温宝裕的行动,所以,我看到温宝裕有点不顺眼的行动时。也就忍住了不出声,久而久之,倒也习惯了。

  温宝裕走进来的时候,我正准备出去。他简直可算是我屋子中的一员了,所以我只是向他一挥手,示意他自便,并没有打算为了他的出现而多逗留一会。

  温宝裕一看这种情形,打横一跳,拦住了我的去路,扬著手中一只黑色的信封:“我收到了一封十分古怪的邀请函,想听听你的意见。”

  温宝裕这小子,自从他也有了好几宗古怪的经历之后,十分之自以为了不起,不论遇上甚么事,各种各样的意见之多,无以复加,这次居然会来不耻下问,来听我的意见,那是十分难得的事了。

  我停了步:“请你去参加甚么?”

  温宝裕拍打著信封:“一个拍卖会。”

  我立时自鼻孔中发出了“哼”地一声响。这个动作,叫作“嗤之以鼻”,温宝裕自然是明白的。

  他立时不以为然:“亚洲之鹰罗开,认识了他毕生唯一所爱的异性,也是在一个拍卖会中开始的。”

  我侧著头打量他,当然是意存不屑,有“你怎么能和亚洲之鹰相比”之意。

  可是在看了他一会之后,我倒也没有甚么可说的,因为温宝裕有一个长处,他全身上下,自然也包括神情,都自然而然,绝不做作地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任何人,如果有这种出乎自然的自信,就一定会给他人好感要注意的是,自信的神态必须出乎自然,而不是做作,不然就会令人反感。

  温宝裕的这种自信,和他成长的环境,当然有一定的关系,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还来自我和白素对他的影响,但是当然,更主要的,还是他天生的性格。

  这时,他看到我并没有再说甚么,就知道他自己已通过了“考验”,所以,又把那信封向我扬了一扬:“这个拍卖会,规定所有参加者,都不得暴露自己的身分。”

  我扬了扬眉:“哼,除了化装舞会之外,又有了化装拍卖会?”

  温宝裕皱著眉:“有些拍卖会,不公布拍买者的姓名,倒是惯例。例如上一次世界上最珍贵的邮票‘圭亚那红一分’,就不知是谁买了去。还有,那颗著名的天然粉蓝色钻石‘海洋之魂’也不知”

  看来他在收到了那个请柬,做了不少的资料查阅功夫,他记性好,要是由得他滔滔不绝说下去,不知道可以说多久,所以我一挥手。打断了他的话头:“够了,可有说明为甚么所有的人都不准暴露身分?”

  温宝裕吸了一口气:“有,说得很坦白,说是拍卖的珍品,大多数,甚至全部,来历都不是很光采,不可深究。可是又绝不是贼赃。其中,绝大部分,和多年之前,一个著名的中亚考察团有关”

  我本来已听得没有甚么兴趣,准备走出门去了,可是一听到最后那句话,我陡然一扬手,问:“斯文哈定考察团?”

  温宝裕耸了耸肩:“没有明说,不过据我的推测,正是斯文哈定考察团。”

  我抿著嘴,来回踱著步。

  斯文哈定是著名的瑞典学者,世称最伟大的探测家,毕生致力于中亚细亚的探险,足迹遍及中亚各地,对中国的西北地区,更曾进行过长时期的探索,对新疆、西藏、蒙古地区,比任何人都熟悉。

  我早就对斯文哈定的探险行为,十分有兴趣,一来由于我生性也喜欢探险,二来,是由于斯文哈定曾几次来回戈壁沙漠,他的著作之一就是“戈壁沙漠横渡记”,在沙漠中有了不少发现。

  围绕著他的探险活动,还有许多传说,都十分之引人入胜。传说中有一个,说他曾在戈壁沙漠之中,发现了一个被淹没了许久的古城,那个古城之中,有著许多奇珍异宝,都落入了他的手中,而且,他并没有公布这件事如果公布了,当地政府会没收这些宝物。

  如果传说属实,那么斯文哈定保有这些宝物,自然不能算是很光采的了。

  一座被风沙淹没已久的古城,这自然十分引人入胜,所以我伸手,便把温宝裕手中的信封,接了过来,抽出了请柬。

  请柬也是黑色的,印著银白色的字,首先是一段邀请文:素仰阁下对珍贵物件,极有兴趣,所以邀请阁下参加这次神秘拍卖会,主持者保证阁下绝不会失望云云。

  在我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温宝裕在一旁,解释他何以会接到这份请柬的原因我正想问他。

  原来当温宝裕才主理陈长青的那幢大屋子之后,需要现钱来怍管理改建之用,经过我的同意,变卖了一些屋中的古董,也曾把几件珍贵的东西,交给国际性的拍卖会拍卖。所以,温宝裕的名字,就被列为“国际收藏家”之列,所以,就收到了请柬。

  在邀请文之后,是另一段文字:“鉴于本次拍卖的珍贵宝物之中,部分或大部分的来历,并不光采但保证绝非贼赃,绝没有任何法律纠纷。”

  那段文字又道:“所以整个拍卖会现场的参加者,均不能暴露身分面目,包括拍卖会主持人在内,均请戴面具或化装,务求掩遮本来面目。若阁下自问能遵守此项规定,请电本会,当即寄上精美的拍卖物品目录绝大部分,都是中亚细亚的艺术精品和宝物,和一个著名的探险队有关,有许多简直是传说之中才出现的珍品。”

  温宝裕看到我抬起了头,就道:“看,毫无疑问,这个探险队,一定是斯文哈定领导的探险队。”

  我问:“你打电话去了没有?”

  温宝裕道:“当然打了,明后天就会收到目录,倒要看看有甚么奇珍异宝。”

  我笑:“你那大屋子中的奇珍异宝也够了,还想去买别的?”

  温宝裕摇头:“不是想去买,是想去看看那个见不得人的拍卖,究竟如何进行。”

  他把这个拍卖会形容为“见不得人”,倒也十分贴切,自然,也大有可能,这根本是拍卖会主持人的噱头,藉此吸引人参加如果不是由于这一点,小宝不会有兴趣,也根本不会来和我商量了。

  一想到这一点,我又有点扫兴:“你想去参加?奇怪,你注意到了极不合理的一点没有?”

  温宝裕纵笑了起来:“当然注意到了,它没有拍卖的时间地点。”

  我瞪著眼:“这不是混账吗?”

  温宝裕道:“我想一定是在目录上可能不想太多没有诚意的人参加,所以才这样做的。”

  我笑了起来:“你是甚么时候开始争取到行动自由的?如果拍卖会在外地进行,就算令堂肯让你去,难道你就不顾学校的课程?”

  温宝裕苦笑:“希望拍卖会在本地举行。”

  我看了看信封,信是从巴黎寄出的,我代替他发出了一下长叹声:“机会是三百分之一。”

  温宝裕望定了我,我看出了他的心意,连忙摇头:“不,我不会去参加,别说我没有好奇心了,这一切,可能都只是拍卖商设计的吸引顾客的噱头。”

  温宝裕不置可否,只是道:“有可能,等看了目录再说,或许没有甚么特别。”

  我点著头,向他挥了挥手,走了出去我那次去办的事,和这个故事无关,所以不提了。我是一个典型的“无事忙”,可是也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就是在一开始看来一点目的和作用都没有的忙碌中发展出来的。

  从温宝裕那次来过之后,我也忘记这件事了。过了两天,晚上,我正和白素在闲谈,忽然想起了这件事。就和白素提了起来。白素淡然笑:“当然是拍卖商的招徕手段。哪有那么多的珍奇古物。”

  我同意白素的判断,可是二十分钟之后,我和白素都知道这个判断,大错特错了。

  温宝裕是以极其庄严的神情,捧著那本大开本,厚厚的、彩色精印的拍卖品目录进来的,他进来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中头奖了!拍卖会在本地举行,时间是一个月之后。”

  我哼了一声:“小子的运气真好,你看了目录了?”

  温宝裕大大吸了一口气:“没有,我只是翻了一下,太伟大了,我来和你们一起看。”

  我白了他一眼,也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目录的封面,那是一柄匕首和它的鞘,才一眼,我就被这匕首吸引住了。

  接触过武术的人,大多数,对武器都有一种热烈的偏爱。我曾在十万大山的一座秘室(兴建来供明朝的建文帝作避难之用)中,见到过一柄锋利无比的宝剑,就曾爱不释手,起过想将之据为己有的贪念。

  而这柄匕首,我看到的虽然不是实物,但是现代彩色印刷术的进步,也就可以通过图片,体验到它的锋锐。整个刀具,呈现一种不可测的、充满了神秘意味的蓝色,这种蓝色,闪烁不定,甚至不能肯定它是深蓝还是浅蓝。

  从这种神秘的、蓝汪汪的颜色之中,就可以感到它的锋利和杀气。

  在我注目于这柄匕首的同时,我听到白素也发出了一下惊叹声。

  令人惊讶的,还不单是这柄匕首的锋利,更在于它的柄上和鞘上,镶满了各色宝石。简直可以说是宝光夺目。

  我足足隔了半分钟之久,才由衷地叹:“好一柄匕首。”

  温宝裕道:“编号第一,有较详细的介绍,说是有一个故事,和这柄匕首有密切的关系,故事是记述在一大捆羊皮上的”

  他一面说,一面打开了目录来,第一项拍卖品,就是这柄匕首,标题是:“和一个凄惋的故事有关的命运之匕首,沙漠古城中发现的珍品。”

  还有一项副题是:“底价二百万英镑。”

  我闷哼了一声,又留意另一幅很大的照片,照片拍的是一捆羊皮这种经过特制的羊皮,中亚细亚一带的人,到如今也用来当纸用,古代更是书写记录的重要工具,它可以保持很多年,比纸耐久,已发现的最早的基督教圣经,就是写在羊皮上的。

  一大捆羊皮,有几张摊开著,用一种我看不懂的文字书写,照片旁的说明是:这是一种早已失传了的中亚部落文字。可是出人言表的是,其中有中国的汉字。不过也难以辨认,在已可辨认的字中,可以知道,记述的是一个十分离奇曲折的故事。

  这时,我也看到在那些我不认识的“中亚古代文字”之中,确然有汉字在,而且,还是龙飞凤舞的草书,我只看了一句,就和白素互望了一眼,那一句是:“往事历历,心痛如绞”。

  在照片上还可以看得到的另一句是:“此匕首随余半生,然来历知者极少,今记录于此,留待后世。”

  白素沉声道:“中国字是批注,那古怪文字才是记载故事的。”

  我大是奇怪:“看来,记载的是一个中国人的故事!”

  温宝裕抓著头:“中国人的故事,为甚么要用这种古怪文字来记录。这匕首的主人是甚么人?能拥有这样的匕首,这人一定十分不简单!”

  我再看说明:该批可能大有价值的羊皮,不另立项目,作为第一号拍卖品的附属品,购得者可自由选择,接收或放弃该项附属品。

  温宝裕大声道:“要是有甚么人,买了这柄匕首,不要这捆羊皮,那就好了!”

  小宝的话虽然有点匪夷所思,可是想想也很有道理:那柄匕首,虽然毫无疑问是稀世奇珍,可是它却不会说甚么。而那一大捆羊皮,天晓得会有甚么古怪的故事,记述在上面!

  单是那种古怪的文字和汉字草书的夹批,已经可以引发人无穷无尽的想像力了。

  而这柄匕首的底价已经那么高,拍卖的成交价不知是多少,自然不是我或温宝裕所能负担的,所以温宝裕才有这样的想法,希望有人不识货,不要那些羊皮,肯以低价出让。

  我和白素都觉得他的话有点道理,温宝裕何等机灵,自然一下就看了出来,于是他就进一步发挥:“非要去参加这个拍卖会不可,一知道是谁买了他,就去和他商量,要他放弃那些又羶又脏写满了莫名其妙只怕穷一生精力也看不懂的文字的羊皮!”

  白素给他逗得笑了起来:“小宝是甚么时候学会做生意的门槛的?”

  温宝裕更大是高兴,昂著头,颇以为“能者无所不能”。

  我泼了他一盆冷水:“要是偏巧买家正喜欢曲折离奇的故事呢?”

  温宝裕一听,陡然发出了一下震耳欲聋的怪叫声。虽然我和白素对他的怪诞行为早已熟知,但是也不免给他吓了一跳。

  他又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重重拍了一下:“哈山!航运巨子哈山先生,他最喜欢听古怪故事,要是他在,可以要他去买那柄匕首。”

  我也不禁“啊”地一声,确然,以哈山喜欢听古怪故事的性格,他一定会去把这柄匕首买下来,而他的财力,也足可应付。

  可惜哈山先生自己也成为一个怪不可言的故事的主角,和他的父亲,一起去体验分段式的生命去了,只怕二三十年,不会再出现,在哪儿去找他去。

  温宝裕立时又向我瞪了一眼。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怪我哈山“临别”之前,曾有意要把他庞大的财产托给我处理,可是被我一口拒绝了,温宝裕这时,自然在说要是有了钱,就好办了。

  他嘀嘀咕咕地道:“有钱,还是有用的。”

  我有点恼怒:“小宝,别财迷心窍。”

  温宝裕长叹一声:“良辰、美景好像有用之不完的钱,找她们想办法去。”

  我又好气又好笑:“你越来越有出息了,女孩子的钱都好动脑筋的?”

  温宝裕团团乱转,忽然又大叫一声:“有了!原振侠医生的哪个美丽无匹的女巫”

  说到这里,陡然停了下来,吐了吐舌头,不再说下去,我和白素,也不出声,心情都很沉重。

  最近,发生在“原振侠医生的那个美丽无匹的女巫”身上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女巫玛仙,为了成全一宗真正的爱情,收回了她所施的巫术“血魇法”,以致她自己丧失了一切智力,原振侠医生在伤痛之中,把她交给了“爱神”,这一切经过。原振侠医生用极伤感的情绪,向他们说起过,现在,原医生的情绪低落之极,我们也无法帮助,只好陪他难过。

  在这种情形下,小宝大声叫了出来,自然又难免令得我们心情沉重。

  温宝裕在停了片刻之后,才继续说了下去:“那女巫的监护人,是亚洲最大的豪富,他可以委托我去买这柄匕首,然后,把羊皮交给我们。”

  温宝裕异想天开的事情多,可是这个提议,倒大是切实可行。

  他指的亚洲大豪当是陶启泉。陶启泉也很喜欢收集古物,这柄匕首,不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都是罕见的精品,也正是豪富搜集的目标,温宝裕去,一定一说就可以成功的。

  所以我道:“好,我代你联络,你得抽空带著目录去见一见他,看看你的口才,是不是能说服他。”

  温宝裕用力拍著心口:“哼,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一出马,有甚么不成功的!”

  说了之后,他望著我,竟有立刻逼我和陶启泉联络的意思。我拿起了电话来,拨了一个号码,要找像陶启泉这样的大人物,不是容易的事。我因为和他关系十分特殊,所以他给了我一个二十四小时有人接听的电话,可以联络到他,不论他在何处。

  我向接听的人报了自己的名字,然后道:“希望陶先生如果方便的话,尽快打电话给我,我的电话号玛是……”

  (这是我的习惯:从不假设别人记得我的电话。报一个号码给人,不会有损失。人家记不得电话,联络不到,就就是大损失了。)

  然后,我们继续看那本目录,才翻了三分之一,我们都目瞪口呆。

  我们都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单是陈长青留下的那幢大屋子,里面的古物,就抵得上一个博物馆,可是也很少见过那么多充满了中亚风格的古物,那么多的金器和玉器,那么精美的工艺,集中在一起。

  看来,探险队当年发现的那个古城,有著许多工艺品的巧匠,要不然,怎会有那么多的精品,尤其是许多玉雕,玉质之隹,即使在照片上看来,也可以体验那种滑润,估计那是新疆南部的出产,再经由新疆北部,流入中亚细亚的,世上流传的这样好质地的白玉,十分稀少,是玉器爱好者梦寐以求的珍品。

  还有许多是大型的玉器,甚至有很大的,直径达到五十公分的玉盆,可以想像,这个古城的居民,一定是一个极度爱玉的民族。

  中国西北部的少数民族,回族、哈萨克族、藏族和维吾尔族,至今仍有爱玉之风,汉人也十分喜爱玉器,古城的居民爱玉,自然可以理解。

  在玉器部分之后的是金器,大多数是金丝编成的各种器具,上面都有十分精美的图案。

  等到看完,合上了目录,我道:“很怪,编号第一的那柄匕首,和别的珍品,在艺术风格上,完全不同。那匕首我看是古波斯的产物,不像其他的珍品,一看就知道是同一地域出来的,有著十分近似的艺术风格。”

  温宝裕搓著手:“这批宝物,应该有人把它们整批买下来,不能让它们分散,好像同类的珍品,完全没有被人发现过!”

  我向温宝裕看过去,他“咕”地一声,吞了一口口水,全部拍卖品的价格,单是底价,也已非同小可,他也不敢夸口说可以说服陶启泉去把它们全买下来了。

  白素有点不满:“连拍卖会的主持人,也不是很重视那捆羊皮,介绍得那么少。”

  温宝裕道:“而且,我也看不出为甚么参加者都要隐瞒身分的理由,看,入场证上,甚至有‘不能互相交谈’的规矩。”

  在目录的最后一页,是一张十分精美的入场证,有著一个编号,想来是为了拍卖方便出价之用。

  讨论到这里,电话响了,我按了一下掣,使大家都能听到。陶启泉的声音十分宏亮:“卫斯理,你好,有甚么指教?”

  我笑:“介绍一个小朋友来见你,有一点事情和你商量你得作思想准备,可能你会花费大笔金钱。”

  陶启泉“呵呵”笑了起来:“那不算甚么,不过最快要三天之后,我现在正在巴哈马出席一个商务会议。”

  我吸了一口气,一面回答:“不要紧,你一回来就通知我!”一面我在想,要不要把女巫之王的不幸遭遇告诉陶启泉。

  白素看出了我的心意,向我摇了摇手,示意我不必多此一举,所以我便没有说。

  陶启泉爽快地答应了一声,就挂上了电话,我又按了一下掣钮,回过头来,向温宝裕道:“看你的了!”

  温宝裕叹了一声:“你作了这样的安排,要是我再把事情办砸了,那合该买一块豆腐当撞死。”

  白素仍在翻著目录,感慨地道:“这些宝物当年被发现后据为己有,确然不是很光采。”

  我也十分感叹:“也很难说,宝物十分可能在中国境内发现,若是当时归了公,连年战乱,只怕也不能保存得这么完整。”

  白素又道:“甚么时候有实物可看?”

  温宝裕指著目录的一页:“拍卖之前的三天,地点是在一家酒店的顶楼。”

  他说出了那酒店的名称,那是十分熟悉的一家酒店,而且我知道酒店是苏氏财团的产业,我曾和白素到过。那是一次化装聚会,会中有人化装成了我,大放厥词,结果由原振侠医生引发了一个相当动人的故事,那次,白素扮成了共产党的祖宗大胡子马克思!

  那已是若干年之前的事情了。

  我指著目录:“没有提及买了多少保险?”

  温宝裕摇头:“没有,而一再提及的是,拍卖会是在秘密的情形下进行,没有入场证的,不能进场,而在预看拍卖品的时候,也不能互相交谈,一样不能暴露真面目和身分。”

  我和白素笑了起来:“对你来说,这会是很新鲜的一次经历。”

  温宝裕忽然长叹了一声,又重复著他的感叹:“有钱,还是好的。”

  我又瞪了他一眼,温宝裕的感叹,也有点道理,可是若是要把目录上所有的宝物都买下来,至少要一亿英镑,世上有这样财力的人,屈指可数。

  我把这一点说了出来,温宝裕闷哼一声:“世上有人花四亿美元造一座王宫。而且,在国家预算中,那些钱算甚么,应该有富裕国家的博物馆,把这批宝物,整批买下来,公开展览。”

  温宝裕的丰富想像力大发作,他又道:“最好搜集那个古城的资料,把博物馆造得和那个古城一样,对了,香香公主到过的那个古城,连整个浴池都是玉雕的,唉,一些玉盆玉碗,也不算是甚么了。”

  我和白素都习惯了他这种天马行空,想到甚么就说甚么的行为,所以见怪不怪,温宝裕突然又叫道:“那古城,现在还在不在?”

  我笑了起来:“你不是想到沙漠去把这座古城找出来吧?”

  温宝裕却不说话,只是定定地望著我。

  我看出他的居心大是“不良”,所以只当看不见,根本不去睬他。温宝裕坚持了半分钟,看看我没有反应,他又叹了一声,才道:“最好和意大利的庞贝古城一样,发掘出来,再把所有的宝物,全都运回去,就在古城之中陈列,那就理想了。”

  青年人有青年人的理想,我和白素都不去打岔,温宝裕一个人独白,也觉得无趣,他向门口走去,到了门前,才道:“展出拍卖品的时候,我一个人去看?”

  我闷哼一声:“不是只有持有入场证的人,才能够去看拍卖品吗?”

  温宝裕提高了声音:“我不相信神通广大的卫斯理,连一个拍卖场都进不了。”

  我耸耸肩,对这个问题,不作答覆,温宝裕得不到反应,顿了顿足,走了。

  他走了之后,我吸了一口气:“这柄匕首……确然是稀世奇珍,值得去开开眼界。说不定落在哪一个收藏家的手中,就再也无缘相见了。”

  白素深知我的心意,她微笑著反问:“你是想去看那柄匕首,还是想看那捆羊皮?”

  我给她说穿了心意,也不禁笑了起来:“其实我早就有了一个主意,不过不说出来,怕小宝知道了会闯祸,坏了大事。”

  我说这几句话的时候,也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同时也估计白素料不到我想到的是甚么。

  白素闲闲一笑:“当然,你所要的,并不是那捆羊皮,而只是要上面的文字。”

  我伸直了身子,知道白素已知道了我的方法,其实再简单也没有,用一具摄影机,把每张羊皮都柏一张照片就可以了。

  拍成了照片之后,怎么研究都不成问题。而拍卖品既然在事前供人参观,要拍摄自然也是十分容易的事。我不对温宝裕说,是怕他大呼小叫,反倒会被人阻止。自然,主持拍卖会的人,可能会有禁止拍摄的行动,但以我和白素之能,就算是偷拍,也容易之极。

  我继续道:“问题是如何进入会场?”

  白素笑了一下:“拍卖会在那张酒店举行,苏氏兄弟是我们的熟人,拍卖会不会拒绝酒店主人所推荐的两个客人吧,和他们联络一下就可以了。”

  我鼓了两下掌,立刻和苏氏兄弟联络,同时也十分高兴,因为白素说“两个客人”,这说明她准备和我一起去参加行动,而我们已有好久没有一起行动了。

  一切经过简单而顺利,第二天,我接到了苏氏兄弟之中的苏耀西的电话,他说:“和拍卖会方面联络过了,他们说欢迎之至,立刻补寄入场证来,只不过这个拍卖会很怪,要化装参加,而且,参加者连互相说话也不可以。”

  我呵呵笑著:“这一点我们早知道我和白素,早已不说话,只凭眼色,就可以知道对方的心意了。”

  苏耀西十分有趣,他道:“喔,我明白了,这叫作眉目传情。”

  在双方的大笑之中,事情顺利解决,不几天,我和白素都收到了入场证,我在事先就提出:“别让温宝裕知道,看他到时化装成甚么,我想我们一定一下子就可以把他认出来。”

  白素瞪了我一下:“还说小宝孩子气,你自己还不是一样”说到这里,她忽然笑了起来:“我们也好久没有化装了,不如分头进行,看到了那时,你是不是认得出我,我是不是认得出你。”

  白素忽然之间,童心大发,倒是十分有趣的事,我立即举手赞成,并且提议:“早一天我‘离家出走’,以免泄漏天机。”

  白素也高兴:“好,谁认不出谁来,要受罚。”

  我凑近去:“罚甚么呢?”

  白素侧头想了一会:“现在想不出,到时再说!”

  (好像有一部武侠小说中,曾有过这样的情节?)

  说说笑笑,时间容易过,陶启泉十分有信用,一回来就通知我,我通知温宝裕,温宝裕这次,居然十分懂礼貌,衣著整齐,先来见了我,在我这里得到了嘉许之后,才去见陶启泉。

  温宝裕英俊挺拔,十分得人好感,我相信他决不会失败。果然,不到两小时,他就从一辆大房车中,跳了出来,一路跳进了屋子,“雀跃”自然就是这个意思了陶启泉派自己的座驾送他回来,他一进屋子就叫:“猜我得到了甚么成绩?”

  我笑:“不知道,陶启泉才给我打了电话,不过他没有说。”

  温宝裕望了我片刻,陶启泉确然没有告诉我他取得了甚么成绩,他只是告诉我:“你派来的小朋友有趣极了。”

  温宝裕在确定了我真的不知情之后,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氏集团成立了一个基金,寓投资于收藏,放胆购买一切值得投资的艺术品和古董。”

  我也代温宝裕高兴,以陶氏集团的财力而论,把这批古物全部买下来,也不成问题。

  温宝裕更是兴奋得满脸通红,他又补充:“还可以专为基金建造一座收藏馆陈长青也留了不少古物下来,我准备捐出去,总不能只由陶启泉一人出力。”

  温宝裕“有趣之极”的评语,自然不是自白得到的,他性格十分可爱,爽朗而豁达,有这样性格的人,自然到处受人欢迎。

  不几天,陶氏集团的这项新措施,就已经向全世界发表这件事有一个小插曲,这个实力雄厚的基金会主席,是一个青年人,当然是温宝裕,他西装笔挺的相片,登在报纸上。他的母亲,温太太看到了,自言自语道:“这青年人,和我们家小宝倒长得很像。”

  小宝的母亲看吊儿郎当、调皮捣蛋的小宝看惯了,见到了服装端正的温宝裕,竟然认不出来。

  温宝裕的父亲,在妻子面前,一向是没有发言权的,这次忍不住说了一句:“那就是我们家的小宝。”

  温太太瞪了丈夫一眼,先是不信,后来仔细看了新闻,才大叫一声:“真是小宝,怎么那么大的本事,和陶氏集团搭上了关系,嘿!嘿!可比他父亲有出息得多了。”

  温先生一句也不敢搭口。

  不多久之后,温太太握著温宝裕的手,笑得脸上的肥肉乱抖,心肝宝贝地叫了一阵子之后,忽然下令:“你登在报上的照片很神气,可见人要表装,佛要金装,以后除非不让我看到,见到我的时候,必然要这样服装。”

  温宝裕想违抗这道“懿旨”,他父亲给了他一个眼色,示意他不必徒费唇舌,温宝裕也就只好把抗议的话,吞咽了回去。

  后来,他愁眉苦脸来见我,我哈哈大笑:“以后你尽量少见令堂就是。”

  白素怪我:“穿整齐些也没有甚么,哪有叫孩子少见母亲的。”

  我和温宝裕之间,常有“男人的默契”,所以对白素的话,都没有人去反驳她。

  又过了若十天,温宝裕兴冲冲来告知:“后天,可以参观拍卖品了。”

  我的消息比他灵通,因为苏氏兄弟中的苏耀西,早就通知我拍卖品运到,已经开始布置了。他道:“真不得了,全是精品,听说陶氏集团新成立的基金,号称可以调集十亿美元,就是为了这批宝物而设的?”

  商场上对这种事十分敏感,财团有可能以这种基金为名,暗中从事突如其来的商业行动。所以我立时道:“据我所知,确然如此!”

  苏耀西叹了一聱:“本来我看中了一套玉碗,现在看来,难以竞争了。”

  苏氏弟兄也控制著庞大的工商业集团,是大豪富,可是一山还有一山高,和陶氏集团相比,当然又差了一截。他也想到陶氏集团可能要全部买下来了。

  我笑了一下:“世界上的奇珍异宝太多,不能见了就想据为己有。”

  苏耀西也立时笑了起来:“说得是你是不是想先看看展品?我可以向拍卖会的主持人安排。”

  我想了一想:“不好,这样一来,我的身分不是暴露了吗?”

  事实上,我倒很想先去看一看,但是我和白素又有约,这几天,我们虽然没有商量这件事,但是互相都可以在眼神中看出对方大有挑战的意思,都像是在说:你认不出我,我会认出你来。

  看看究竟是谁认得出谁,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

  苏耀西没有再说甚么。到了预展会之前的一天,我果然不在家中,到了陈长青的屋子,可是又避开了温宝裕那屋子极大,要躲起来,十分容易。

  我夤夜化装,装成了一个西方人,凡是化装不想破人认出来,必须在最难改变的地方,加以改变,而经过改变了的部分,又不是很碍眼,太碍眼了,有经验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那是化装的结果。

  白素是化装的大行家,功力和我不相伯仲,要瞒过她,自然非别出心裁不可。

  我化装的白种人,是金发白种人,我把自己的皮肤有可能露在衣服之外的地方,全部染白,又把我的汗毛,也染成金色,头发当然也染了,然后再用蓝色的隐形眼睛,北欧口音的英文我不成问题。

  这样的化装法,十分花时间,我用了足足三小时,才算是成功,金发碧眼,十分传神,然后,我又在化了装的脸上,戴了一个面具那是一种任何人一眼就可看出来的面具。

  第二天上午,我离开大屋子的时候,看到一个身形偃偻的老妇人,拄著一根拐杖,战巍巍地走了出来,还向我瞪了一眼。我几乎要忍不住哈哈大笑:温宝裕竟然扮成了一个老婆婆,不过,他也算是扮得像的了。

  我当然带了小型摄影机,这种摄影机使用特别的底片,拍出来的幻灯片,可以放大到一平方公尺,效果极好。

  那捆羊皮上的文字,拍了下来之后,可以放大了来慢慢研究。

  到了预展场地,我不禁叫了一声幸运,拍卖会的主持,显然不知道这捆羊皮的重要,只是随便放在一边,而且,其他所有的物件,都是可以看,不可以用手去碰,都有玻璃柜保护著。

  而那捆羊皮,却放在那里,任人翻揭。

  这时,我已看到那“老婆婆”的身手,忽然矫健了起来,在那叠羊皮之前,不停地用手杖去翻,翻了一张又一张,行动可算相当奇特,可是却没有人理会。

  本来,我还十分为难,因为我的化装虽然天衣无缝,可是只要我一表示对那堆羊皮有兴趣,白素就立时可以认出我来。

  所以,我只是像别人一样,盯著那柄匕首,和许多金器玉器在看。

  可是,我又要拍摄羊皮上的文字,又不能连看也不向那些羊皮看一下,而且,我也无法进行远距离的拍摄。

  而在我留意温宝裕的行动之后,我不禁大是高兴。温宝裕用拐杖在翻羊皮,每翻过一张,他就把拐杖向上,提高一些。

  这小子,他竟然把特制的摄影机藏在拐杖之中,公然进行拍摄!他的这个方法十分好,从根本没有人注意他这一点上,可以证明他的成功。

  一看到这个情形,我自然放下了心,由得他去拍摄好了,我可以专心一致,只把白素认出来。所以,我开始打量在这个展览大厅中的人。

  人很多,超过两百个,每个人都经过化装,绝大多数,是戴了叫人认不出面目来的面具,也有乾脆扮成阿拉伯女人的。

  我留意著每一个人,自然留意的重点,放在这个人是不是对那堆羊皮注意,或者对温宝裕特别留意。要有所发现,也不是容易的事,我看到一共有三个人,来到了温宝裕的身边,逗留了一会,温宝裕还居然向他们十分不耐烦的瞪眼,用不友善的眼光,把他们赶走。

  这三个人,两个是身形高大的男人,白素的身子没有那么高,但当然可以加高高明的化装术,非但可以使身形变高,甚至可以变矮!另外一个,是作中东女人打扮的妇女。

  我本来想去进一步留意这三个人,可是一转念间,我想到白素如果在场,见到的情形和我一样,她也会去留意那三个人(如果她是三个人中的一个,她就会去留意另外的两个),这时,我如果去接近这三个人,叫白素看在眼中,岂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把我认出来了。

  所以我仍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注意是不是有人特别去接近那三个人,可是却又没有发现。

  温宝裕的行动十分快,他只花了二十分钟不到,看来就已经有了十分满意的成绩,他拄著拐仗,装模作样,在大厅中晃来晃去,神情十分怡然自得。

  若不是怕白素认出我来,我一定会大大地和他开个玩笑,例如绊他跌一跤之类。

  半小时之后,我开始走动,在每一个人的身边,逗留五秒钟到十秒钟,从各人的化装上,判别这个人是不是白素。

  由于有“不能互相交谈”的规定,所以厅中极静,人与人之间也不互相交流眼色,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那些珍贵的拍卖品上,尤其是那柄宝光四射的匕首,它那锋利的刀身,杀气隐隐,十分慑人。

  一小时之后,展览厅中的人减少了一半,连温宝裕也走了,可是我还是没有认出白素来。看来,白素也没有认出我。

  又过了半小时,人更少了,我想到,到了最后,可能只剩下我和白素两个人时,情形不是十分滑稽吗?

  还没有认出白素来,我当然不能就此离去,等到只有十来个人的时候,我不禁用力在自己的额头拍了一下,责怪自己的蠢笨。

  白素何必非留在大厅不可?她可以一早就认出了我来,然后离去,只要她可以说出我化装成甚么样子来,我就算是输了。

  而她在一认出了我之后就离开,我自然再也没有认出她的机会了。

  我叹了一声,不再留连,回到陈长青的屋子,又花了足足一小时,才把化装完全洗乾净。

  我来到温宝裕常到的那几间房间,温宝裕不在,我留了一张大字条:速将偷拍到的照片交出来。

  然后,我回住所,在门口徘徊了一回,估计白素会怎样取笑我。

  可是,当我推开门进去的时候,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白素在当眼的地方,留下了一张字条:“有突然的急事,一位好朋友向我求助,必须离开,不能去辨认你了。”

  白素根本没有到那个展览厅去!不是我认不出她来,是她根本没有兴趣。

  这实在令我啼笑皆非,但也令我松了一口气。从留字的时间来看,是早上七时。白素没有说她到哪里去,也没有说向她求助的是谁。她一定走得十分急。这样的行动,大多数发生在我的身上,白素很少这样。

  我当然不会担心,白素有应付任何变故的能力,她的行动如此突然,一定有她的理由。

  我休息了一会,温宝裕已风头火势赶了来,一到就瞪著我:“你怎么知道我拍了照片?”

  我不说穿:“那么简单的办法,你一定想得到。”

  温宝裕十分自得:“一点阻碍也没有,那堆羊皮,简直没人留意,你绝想不到我装成甚么人。”

  我笑著指向他的鼻尖:“令祖母?”

  温宝裕大吃一惊,一步跳向后,用大惑不解的神情望著我,我由得他疑神疑鬼:“拍的是幻灯片,带来了没有?”温宝裕要在十秒钟之后,才回答我的问题:“带来了,还没有看。”

  我和他一起进入书房,把放映那种特殊小幻灯片的放映机装好,面对著一幅白墙,然后,拉下了窗帘,开始放映。一共是七十五幅,每一幅上,都是那种看不懂的文字。显然要记述的事件十分复杂。

  夹在那种古怪文字中的汉字草书批注也不少,有时比古怪文字还多,而且,可以推测写这些汉字的是同一个人,这个人,一定十分霸道,因为在很多情形下,他写的汉字,盖过了那种古怪的文字,喧宾夺主的情形,跃然于羊皮之上。

  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草书,是红色的,红色还十分鲜明,那是上好的朱砂,这种朱砂,相当名贵,这个人竟可以大量使用,自然很不简单。

  我辨认草书的能力算是高的了,但在当时,我至多也只能看清十之六七,我相信温宝裕连一成都没有看懂,他不断在咕噜著:“这算是甚么字,这种字,写了等于不写,真正岂有此理。”

  羊皮并不循序,所以也很难连贯,可是一个小时下来,我边看边讲,已经令得温宝裕怪声连连,我也大是兴奋。

  可以相信,古怪文字记载的,是有关一个人的故事,而写汉字草书的,就是这个人。

  古怪文字看不懂,这个人在批注之中,很多处对古怪文字作了补充,也涉及他的故事。例如他的名字,他是甚么时候的人等等,就全是在汉字草书之中得到的。

  始终没有人认得古怪文字。

  汉字也是请了几个专家来认,才全部认著了的。

  这些都是后话了。

  对了,那个拍卖会怎么样了?

  拍卖会的结果,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每一件拍卖品,都被抬高到疯狂的价格,那柄匕首的最后成交价是一千二百万英镑,而且到最后,拍卖会主持人宣布,有人提供了一个天文数字,买下了全部拍卖品。

  不是陶氏集团,温宝裕参加了拍卖会,他说:“简直是疯狂的价格,陶氏虽然有钱,也不能这样用法,只有阿拉伯酋长才会这样疯狂。”

  整批宝物,究竟落在谁的手中,竟然不得而知当然这是暂时的,后来的事情又有意外的发展。

第七部:一个支离破碎的故事

  在认出来的汉字草书之中,知道了故事的主角的名字是裴思庆。

  对了,就是那个一开始,浩浩荡荡,带领驼队西行,在沙漠中遇到了异样风暴的长安大豪裴思庆。

  他的故事经过一番整理,但是并没有经过多少“艺术加工”,相信是有一个人,用那种古怪的文字,记下了他的故事,而他又加以批注,说明和补充。他所作的补充,自然不会有整个故事可窥,所以,不免有点支离破碎。

  但是,在支离破碎的情节之中,也可以大体上拼凑出一个故事来。

  故事之中,有一个主要的女角,名字叫柔娘,柔娘在十五岁那年,就成了裴思庆的新娘,在柔娘之前,裴思庆自然有妻子(因为他有儿女),他原来的妻子怎么样了,并没有提及在古代,中国的女性,一直没有地位,可有可无,不受注意,除非是受到男人特别宠爱的,像柔娘那样。

  可是裴思庆得到柔娘的手段,十分可怕。从不完整的情节来看,柔娘原来是一个十分出色的青年人的未婚妻。

  这个青年人是武林中人,还和裴思庆有结义兄弟的关系凡是这种关系,在结义的时候,双方都必然罚誓,以证实这种关系。

  裴思庆这时所罚的毒誓,是若有违誓,会在沙漠之中饿死渴死。

  可是多半没有隔了多久,裴思庆就杀了他的结义兄弟,原因,推测多半是为了柔娘

  古代的一个弱女子,在未婚夫猝然死亡之后,唯一的出路,就是另外找一个男人,裴思庆就是最佳对象了。

  裴思庆在娶了柔娘之后,也曾害怕自己的誓言,所以很久不敢再西行,越过沙漠去经商。可是时间一久,他的恐惧渐渐消散,他又带著驼队西行了。

  就在这次西行中他遇到了风暴,在沙漠中不知挣扎了多少天,连最后的一头骆驼也杀掉了关于这个过程,记述得相当详细。

  (自然,大家都可以知道,裴思庆并没有死在沙漠中,要是他死了,这段经过也不会留下来了。)

  (他在沙漠中,是怎样绝处逢生的,也可以在他的批注补充中拼凑出来,后面会写出来。)

  在已经知道的故事之中,可以知道他有一柄极喜爱的匕首,这柄匕首的来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本来,他是准备在临死之前,把他得到这柄匕首的经过想上了一遍的可想而知,那一定是一个十分甜蜜的回忆。

  可是结果,他在终于支持不住,再也难以在沙漠上挪动半步的时候,他却想起了他最不愿意想起的那件亏心事。

  亏心事的一切经过,一切细节,都历历在目,他但愿快一点死,也不要把整件事再想一遍,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应誓了,在经过了那么样的痛苦挣扎之后,他终于死在沙漠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是饿死还是渴死的了,都没有分别,反正死亡都是一样的,令得他还想挣扎著知道的是,他不知道自己的灵魂是不是也永远离不开沙漠,还要在沙漠上飘荡。

  当他努力想弄清楚这一点的时候,他又听到他的结义兄弟的笑声和语声,一切都如此清楚,使他可以听得明明白白:“不必担心这个问题了,因为你根本没有灵魂,你不是人,何来的灵魂?”

  他想大声反抗,可是当然出不了声即使是在心中大叫也做不到,他已经感到死亡侵进了他的身体,他听到了一种十分古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他应该是十分熟悉的,可是这时听来,却又十分陌生:这时候,怎么还有可能听到“叮叮”的驼铃声呢?

  最后一匹骆驼,不是被他杀了么?一定是骆驼的灵魂在调侃他,他没有灵魂,骆驼可能有。

  然而那种声音却在迅速移近,裴思庆勉力想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没有用,他的眼前是一片血红,然后,红色在迅速暗下去,在完全黑暗之前,好像有十分夺目的一片彩光一闪,接著,就是无比的黑暗,而那时候,他也完全没有了知觉。

  事后,他回想起来,心想如果死亡就是那样子的话,那么死亡其实也并不可怕,只不过是一下子忽然都不知道了而已。

  至于死了之后,是不是会有灵魂,由于他不是真的死,所以他也无从得知。

  在那一刹间,最失望的,大约是在半空中盘旋的食尸鹰了,这种形状丑陋之极的大鸟,平日不知在甚么地方栖息的,她们对死亡的气息特别灵敏,哪里有死亡,哪里就有她们的踪影,她们在空中盘旋,跟踪著死亡,她们投在沙粒上的阴影,就像是死神伸出来的手,把生命一点一点攫走。

  可是,这一次,食尸鹰没有成功,几头食尸鹰已然落在裴思庆的身边,侧著头看著他,食尸鹰十分遵守天地宇宙间的规则!绝不啄食活人,只要这个人还有一口气,它不会去碰他。

  而它们判断人兽的生和死,准确无比,只要人一死,她们锐利之极的、铁钩一样的喙,就会在第一时间啄下去。食尸鹰的第一啄,必然是啄向人的天灵盖,一下子就可以啄出一个深洞,让她们可以啜食多半还有温度的脑浆。

  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若是那几只食尸鹰已然开始了行动,那三匹骆驼就不会再向裴思庆奔过来奔向一个死人,并无意义,人已死了,沙漠也就是最好的归宿,不必再多费手脚了。

  而食尸鹰还是守著不动,这就证明那个人还没有死,还活著,那就不能眼看他死去。

  三匹骆驼,只有一匹有人骑著,那人一身白袍,把全身连头都裹在中间那是在沙漠上生活的累积下来减轻猛烈阳光肆虐的最佳方法。

  骆驼上的人提了提缰绳,那匹骆驼立即改变了原来奔走的方向。那是一匹十分神骏的骆驼,毛色也比普通的骆驼深,是深棕色,奔起来又快又稳,这一点,可以从它项际所悬的驼铃,所发出的“叮叮”声是如此之有规律上得到证明。

  骆驼到了近前,几头食尸鹰十分不情愿地扑打看双翼,让开了一些,却并不飞上天去。

  多半是它们认定这个人必死无疑,懒得飞上去再落下来了。

  那人一翻身,下了骆驼,动作极快,在下鞍子的时候,已经顺手摘下了鞍旁的皮水袋,一到了裴思庆的身边,就把裴思庆的身子,翻了过来,拔开皮壶的塞子,令得壶中的水,成一股极细的细泉,注向裴思庆的口唇,同时,伸手在他的口唇中轻抚了一下,令得他的口张开一些,好让水流进去。

  那人也不能肯定是不是可以救得转人人是在九死一生的边缘上挣扎,不如此,身边不会有食尸鹰。人是不是可以救得转,要看他是不是咽得下这一口水,这一口水,沙漠上讨过生活的人都知道,是真正的救命水。

  注入口中的水,很快就注满了裴思庆的口,有一点满溢了出来,那人便不再注水,回头向那些食尸鹰看了一眼,从它们的行动中,可以得到那人究竟是生是死的判断。

  食尸鹰在不安地扑著翼,那人再转过头去,首先看到的是那柄匕首,匕首在阳光下,看起来如同是被一团七彩流转的宝光所笼罩。

  接著,这人看到裴思庆的喉间,突然跳动了起来,跳动得十分剧烈,像是要裂喉而出,他口中的水,正在迅速消失,随著他喉结的急速跳动,自他的喉间,发出一种可怕的声响,难以形容。

  那人吁了一口气,开始向裴思庆的口中,注入第二口水,这时,几头食尸鹰已经振翅飞了开去,这一切都表明,裴思庆在最后关头,被救活了。

  那人一共在裴思庆的口中,注入了三口水,然后,就远远退了开去退开了约有二十来步,而退开之前,这人取走了那柄宝光四射的匕首,在退走之后,这人把匕首拔出鞘来,看了一下,在那一刹间,看到这人的身子震动了一下,想来是由于匕首的锋利所致。

  这人的脸面,在白布的笼罩之下,看不清楚,只看到一双眼睛,在宝光的反映下,这双眼睛彩光流转,在匕首出鞘的时候,在刀身的寒光反映之下,眼睛又深邃如海洋,如果凝神看这双眼睛,虚无缥缈,难以捉摸之极这双眼睛的眼珠,竟然是浅灰色的,极浅极浅,浅得几乎是不存在的浅灰色。

  这人一定不是第一次在沙漠中救临死的人,至少,这人知道应该怎么做。

  三口水进入身体,可以令待全身已浓得无法再流动的血又开始流动,死亡会离开。可是这三口水,也会引起又有了知觉的人,第一个恢复的知觉就是渴的感觉。

  全身所有的肉,所有的骨头,都感到渴,会渴得叫人疯狂,有这种乾渴感觉的人,会不顾一切扑向水,就算明知一伸手,那只手就会被砍下来,那只手还是会自然而然伸向水。

  而如果他抢到了水,他会不顾一切地喝,结果是他久乾的肺会被水充满,死亡会重临不是渴死,而是溺死,和溺死的人一样,肺里全是水。

  所以,这人知道被救的人快要醒过来时,就先退开去,才恢复知觉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气力,隔那么远的距离来抢水喝。

  裴思庆双眼没有张开之前,身子一挺,已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在烈日之下,这位锦衣玉食的长安大豪,全身赤裸,身上的皮肤,如同龟裂了的田地一样,有著纵横相间,看起来十分深的裂痕,可是在那些裂痕中,却并没有血水渗出来。

  他高大的身形,摇摇晃晃地站著,一头又乾又枯的头发,和虬髯纠缠在一起,看起来,要辨出他是一个人,也并不是容易的事。

  他的身子始终没有站稳,他的口和双眼,一起张了开来。自他口中发出来的那一下叫声是:“水。”

  自他张开的双眼之中,射出急切而又浑浊的目光,一下子就在那人的水壶上,然后,出乎那人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

  在这样乾渴中的人,能够看穿皮壶,看到皮壶内的水,他所看到的水,给了他气力,他陡然之间一跃向前,像是一个自天而降的怪物,一下子就到了这人的面前,手伸处,已把皮壶抢了过去。

  那人发出了一下惊呼声虽然是惊呼,但是仍然十分动听,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这个年轻的女人,眼看著一个身形如此高大,瘦得骨头一节一节凸了出来,形如鬼魅的男人,在一下子抢过了皮壶之后,甚至来不及打了开来,张口向壶口就咬,白森森的牙齿,竟然是如此有力,“喀”地一声,把壶嘴咬了下来。

  然后他大口喝著水。

  那年轻女人急急叫:“慢慢喝!慢慢喝!”

  可是这时,天地之间,只怕也没有甚么力量可以阻止裴思庆喝水,好在皮壶中的水不多,不致于喝到他被溺毙的程度,所以她叫了两声,便不再叫了。当然,那时她并不知道,裴思庆根本听不懂她的话,也听不到她的声音。裴思庆听到的,只是水流过他的喉咙,流进他身体之内的那种声音。

  大半皮壶的水一下子就喝光,裴思广还在舔著壶嘴,他侧著头发了一会呆,像是在回味刚才水的味道,然后,他的五官一起动了起来,先是收缩,后来又放开。开始的时候,他脑中一片浑噩,根本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但是这时,他已完全清醒了。

  他知道:自己获救了!

  他一下子又跳到了那人的面前,喘了一口气:“多谢阁下相救,这里”

  他说到这里,四面张望了一下,极目所望,仍然是天连沙,沙连天的沙漠,可是他还是问了:“这里离长安多远?”

  那年轻女人也听不懂他的话,只是定定地望著他。这时,在互望之中,裴思庆才注意到,在白布的遮盖下,那人露出的一双眼睛,眼珠竟然是雾一样的浅灰色。

  他伸手,去揭那人头上的白布,那人陡然震动,后退了一下。这一个动作,令得裴思庆立即知道,这人是一个女人,他不再伸手,因为他知道,沙漠上有不少人,女人是不给人家看到脸面的。

  同时,他也感到自己的赤身露体,十分狼狈,长安大豪经历虽然丰富,可是也从来未曾这样狼狈过。同时,他又看到自己的那柄匕首,在对方的手中,他情急地向匕首指了一指:“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阁下若是喜欢,这匕首就当是薄酬好了!”

  那年轻女人侧了侧头,像是想弄明白裴思庆在说甚么,可是却又不明白,她俯了俯身,把匕首放在沙上,自己转身,走向骆驼,在鞍旁的一个后袋中,抽出了一幅十分柔软的毡子来,又走向裴思庆,再把那幅毡子,也放到了沙上。

  裴思庆这时,已拾起了匕首,忙又把毡子拾了起来,围在身上。

  这时,他也感到异样的口喝,他又道:“水,还有没有?水!”

  那年轻女人拧了拧头,做了一个手势,又发出了一下清啸声,一匹骆驼走了过来,在裴思庆的身前,跪了下来。

  裴思庆直到这时,才真正肯定遇救了。

  刚才两只脚,已经有一只半进了鬼门关,这时,忽然又逃出生天,心情之轻松,难以形容,他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抚摸著,真想仰天大笑。

  可是他手触处,脸上却传来了像刀割一样的剧痛,那又令得他笑不出来。

  不但是脸上被手摸到的地方像刀割一样的痛,当他一跨步,想骑上骆驼去的时候,全身每一处地方,也都像是被刀割一样地痛,令得他这个大豪,也不由自主,发出了可怕的嗥叫声来。

  乾裂的皮肤,本来是麻木了,连痛都感觉不到的,这时,痛的感觉才回来。

  他伸手按住了骆驼的头,痛得除了大口喘气之外,甚么也不能做,根本不能动。

  那年轻女人显然知道发生了甚么事,向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留在这里,斐思庆陡然叫了起来,神情恐怖之极:“不!不要留我在这里,我不怕,再痛,我也要赶快离开沙漠。”

  他一咬牙,就上了骆驼,骆驼一欠身站了起来,那一下颤动,又令得他发生了一下嗥叫声在那一刹间,他以为自己的身子已碎成了几百块了!

  可是,他毕竟不是普通人,虽然痛得面上的肌肉歪曲,使他脸上的皮肤又多了一些裂痕,可是他在坐定了之后,还是自然而然,挺直了身子,尽管在那样的情形之下,他坐在骆驼上,还是有一定的气势。

  那年轻女人也上了骆驼,身手十分敏捷,她又发出了一下口哨声,骆驼向前走去,斐思庆咬紧牙关,尽管痛楚一直没有减轻,可是他非但不嗥叫,而且连哼也未曾再哼过一下。

  那年轻女人骑著骆驼,走在前面,他紧跟著,还有一匹骆驼在最后面。裴思庆留意到是在向南走,他好几次哑著声音问:“我们到哪里去?”

  可是得到的回答,却是他听不懂的话,那使他明白,他和那年轻女人之间,无法用言语沟通。

  那年轻女人一直在回头看他,她的眼珠十分浅,所以甚么颜色,都能在她的眼珠之中反映出来,蓝天白云的时候,她眼珠是蓝色的,当夕阳西下时分,她的眼珠之中,竟然是一片艳红,奇妙无匹。

  裴思庆知道自己获救了,他想到是:自己所发的毒誓,竟然没有应验。

  他绝不愿意再去想那件事,可是,毒誓没有应验,他并没有饿死、渴死在沙漠中,这件事,却给他一种异样的喜悦。

  那种喜悦,超过了作奸犯科的人逃脱了法律的惩处他逃脱的是神明的控制力量。他作了这样的坏事,竟然不必应誓。

  他甚至进一步想:自己是不是根本没做甚么坏事,所以才会使得毒誓不应验呢?

  当他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张口要笑,可是却又是一阵剧痛,但是那并不能阻止他在心中大笑。

  那可能是他一生之中,最开怀的一次大笑。他从来没有那么轻松过。自从做了那件事之后,就算他怎么强迫自己忘掉它,总是有一个阴影便在心头,就像是喉咙里哽了一根鱼骨头一样,并不是不去想它,它就不再存在。

  而现在,在那样的情形之下,他居然都不死在沙漠之中,可知那毒誓是根本不存在的了!

  毒誓既然不存在,杀一个人有甚么了不起?

  裴思庆这时候,神情一定古怪之极,因为他看到,前面那年轻女人回头向他看来的时候,双眼之中,有惊讶的神色。

  这时,晚霞漫天,沙漠之上,十分平静,突然之间,裴思庆看到了一个奇景。

  他看到了一道相当深的深沟。

  在任何地方,看到了一道深沟,都不足为奇,唯独在沙漠上看到了深沟,才是奇谈。

  沙子是流动的,像水一样,一定是由高处向低处流去,所以,沙漠中不可能有深沟

  一有,流动的沙子就会将它填满了!

  可是,出现在他眼前的,却又确然是一道深沟,不但是,而且,骆驼已经走进了深沟之中,深沟斜斜伸向下,沟很狭窄,走在沟中,向两边看去,可以看到两壁的沙,都在向上动,竟然在地下有一股力量,把沙子喷向上,逼住了不让沙子填进沟中来。

  裴思庆看得目瞪口呆,那年轻女人转过头来,向他大声说话,像是在向他解释这种奇异的现象。可是,裴思庆却听不懂。

  深沟越来越深,裴思庆又问了几次,究竟是到甚么地方去,可是仍是一点作用也没有。

  这时,天色已渐渐黑下来了,裴思庆虽然从鬼门关中跳了出来,可是身子仍然虚弱之极,他开始要支持不住了,他紧紧抓住了缰绳,使自己不跌下来,可是眼前仍然阵阵发黑。

  他想求助,可是还没有出声,整个人就像腾云驾雾一样,又进入了半昏迷的状态之中,他倒十分享受这种情形,因为不少布满全身的痛楚,也不那么明显,像是渐渐在远去。

  等到他又有了知觉的时候,他所感到的,当然是遍体的清凉。

  那种凉飕飕的感觉,舒服之极,像是在长安的华宅之中,虽当盛暑,可是柔娘却用才从深井吊打上来的井水,替他在淋浴一样。

  一时之间,他想不起自己是在甚么地方,因为这种舒服的感觉,和生死一线的挣扎,相差实在太远了!

  他知道自己在快死的时候,全身的皮肤,都可怕地裂开,裂缝而且极深,在裂缝中渗出来的不是血,而是一种浅黄色的水。

  这时,那种丝丝的凉意,都正从皮肤的裂缝之中,渗进他的身体之内,使他感到无比的舒适。他甚至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一场梦,所以他不敢睁开眼来,惟恐一睁开眼,梦醒了,他会依然在沙漠之中挣扎。

  他利用这个时间,把一切又迅速想了一遍,直到他肯定,从那场暴风带来灾难之后,他终于获救,并没有应了昔年所罚的毒誓,他也记起了自己曾在骆驼的背上,所发出的那一阵狂笑,他缓慢而深长地吸了一口气,正准备睁开眼来时,就听得一个相当沙哑,听来很古怪的声音,操著长安口音在说:“你醒了?你真是运气好,听说,在发现你的时候,食尸鹰的喙离你的头顶,不到一尺?”

  猝然之间,听到了这一番话,裴思庆心中的高兴,真是难以形容,他还未曾睁开眼来,泪水已疾涌而出。他是响当当的好汉,本来是不作兴流泪的,可是这时,他完全不能控制。

  他根本不知道说话的是甚么人,可是那几句话钻入了他的耳中,所产生的感觉是极度的亲切,而那种亲切,使得鼻子发酸,也令得泪水泉涌。

  他睁开眼来,虽然泪水令得他视线模糊,可是他还是看到,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形象十分怪的怪人,一脸皱纹,可是身形又矮小得出奇,当他定下神来之后,他立刻明白了,那是一个侏儒一个天生比常人矮上许多的侏儒。

  同时,他也看到自己,是躺在一个凹槽之中,凹槽约有两尺深,注满了一种绿色的水,而他的身子,就浸在这种绿色的水中,那种舒适无比的清凉感觉,自然就是这种绿色的水带来的。而且,那个像是马槽一样的大凹槽,是一整块白玉所雕成的裴思庆十分识货,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质地极佳的白玉。

  (当整理资料,整到这一部分之时,温宝裕叫了起来:“不得了,整个白玉来做浴缸,比罗马皇帝还要豪奢,那是甚么地方?”)

  (胡说道:“如果那地方恰好盛产白玉,那也没有甚么,就地取材,白玉做浴缸,和石头做浴缸,也就没有多大的分别。”)

  (温宝裕仍是大摇其头:“不可思议那浴缸不知道还在不在?”)

  (自然没有人可以回答他的问题。)

  裴思庆不但弄清楚了自己是在一个白玉槽之中,而且也看清楚,身在一个相当宽阔的大堂之中,大堂有四根柱子,每根都有一人合抱粗细,也全是白玉的,大堂的地上,铺著一块一块的方形玉块。整个大堂,气派之大,连见过大世面的长安大豪裴思庆,也为之咋舌。

  他的喉结上下移动了一会,才张开口,发出了声音:“我在甚么地方?”

  那侏儒一直在注视著他,一听得他说话,侏儒的五官一起动了起来,样子十分滑稽,侏儒的回答是:“你在天国之中。”

  裴思庆呆了一呆:“天国?”

  侏儒又用十分可笑的神情笑了一下:“是的,他们称他们的地方为天国。”

  裴思庆又大是疑惑:“他们?”

  侏儒继续挤眉弄眼,看来那是他的习惯。裴思庆知道,他也见过,在长安,有不少侏儒,从小就被训练成逗笑的小丑,在杂耍班子里混生活,眼前是这个侏儒,一定也是这一类人,所以才会一开口说话,就有那种滑稽的神情,令人发笑。

  侏儒道:“我从长安来,多年之前,被天国人在沙漠中救起来在这里的日子太舒服了,舒服到了根本不记得日子是怎么过的!”

  侏儒说著,提起一只皮壶来,拔开塞子,裴思庆立时闻到了一股香味,那是淡淡的酒香,和淡淡的花香,裴思庆不由自主,吞了一口口水,他想伸手自那侏儒的手中接过皮壶来,可是他却发现,浸在绿水之中,身子虽然凉浸浸地,舒服之极,可是却一动也不能动。不但提不起手来,连头也不能转动。

  他陡地吃了一惊,立时向侏儒望去,侏儒把皮壶伸过来,把壶嘴对准了他的口,还好,他还可以张开口来,他连喝了七八口那种似酒非酒,似水非水,香味扑鼻的液汁,长长吁一口气。

  接下来,侏儒所说的话,令得他惊疑参半:“你现在身子不能动,那是为了你好,你遇救的时候,只剩了一口气,他们一直在沙漠中生活,知道像你这样情形的人,应该如何施救!”

  裴思庆虽然绝不喜欢自己的身子一动都不能动,但是也无可奈何,只好闷哼了一声。

  (身子一动都不能动,意味著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一个武林大豪级的人物,当然绝不会喜欢。)

  侏儒却笑了起来:“你才从死亡关口闯过来,应该没有甚么可以令你害怕的了,是不是?”

  裴思庆又闷哼了一声:“怎么只有你?他们呢?救我的那个女人呢?”

  侏儒的眼珠转动,答非所问:“我刚才说,在这里的日子十分舒服,连岁月都不记得了,那是对我来说,未必每一个人都这样想。”

  裴思庆一时之间,不明白他这样说是甚么意思,当然他也无法有反应。

  侏儒又道:“这里……天国……的情形,有些特别……”他说了一句,却又不说特别在甚么地方,话头一转:“看你的样子,像是锦衣美食惯了的?”

  裴思庆盯著对方,他十分有自信!若是从长安来,应当知道长安大豪的名头,所以他一字一顿地道:“我叫裴思庆。”

  他料到侏儒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可是却想不到反应会如此之怪,只见侏儒突然睁大了眼睛,眼珠像是要从眼中跌出来一样那自然不再是他受训的逗笑滑稽神情,而是真正的吃惊。接著,他连退了好几步,本来他是双手攀在白玉糟上的。在退开了几步之后,他又大口喘著气,指著裴思庆,想说甚么,可是一开口,却又没有发出声音来,又立时紧紧闭上了口。

  裴思庆接著问:“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侏儒这才一步一步向前走来,又来到了近前时,他已完全恢复了正常。连连点头:“自然……自然!长安大豪裴大爷,谁没听说过!”

  在沙漠上挣扎求生的时候,一个脚夫和长安大豪,并没有甚么不同,可是在不同的情形之下,不同的身分,就会有不同的作用。

  裴思庆很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也自然而然,感到意气甚豪,若不是他不能动弹,一定会有适合他身分的行动。

  侏儒在走近之后,又喂裴思庆喝了三口香酒,才道:“裴大爷,救了你的,是天国的女主。”裴思庆呆了一呆,一时之间,他有十分怪异的想法,他的那种想法,十分模糊,只是一个概念,可是随接,侏儒的话,使这个概念变得清楚。

  侏儒的眼珠转动:“天国的情形很怪……历代都是女主,而且女多男少,男人少到了……极少极少……少到了我在这里那么多年,竟不知有多少男人,因为……所有的男人都受到严密的保护,不是人人可以看得见的。”

  裴思庆缓缓地吸了一口气,他自然知道自己是一个男人,一个壮健之极的真正的男人。

  他也想到,自己和那个灰眼珠的女人天国的女主之间,会有甚么事发生。

第八部:天国的规矩是绝对不能说谎

  一想到这一点,裴思庆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兴奋。

  天国的女主,虽然是一国之主,但因为是女人,在裴思庆的一生之中,还未曾见过不可征服的女人,尤其是在一个只有极少男人的地方,他,一个壮健之极的男人,会有甚么样的地位,可想而知。

  裴思庆当然也可以料得到,这个女多难少的国度,不可能是甚么大国,多中只是一个城堡,仗著沙漠作屏障,才没有被别的部落征服,甚至,它的存在,只怕都不是很为人知。

  但是一个国度毕竟是一个国度,如果由他来当一国之主,那也当然和女主当国,大不相同,说不定以一国之主的身分,回到长安,连大唐天子,都要以礼相待。

  (翻译草书到这里,出现了“大唐天子”一词,可知故事发生在唐朝。但是在哪一年,却不知道了。)

  裴思庆感到了一阵莫名的兴奋,那侏儒十分善于鉴貌辨色,裴思庆虽然全身不能动,可是眼神和神情,都表示了他的兴奋,侏儒点了点头:“是的,裴大爷,你将成为女主的丈夫。”

  裴思庆当然不会表示反对,因为他十分乐意在九死一生之后,又有这样的奇遇,那和一步登天,也差不了多少,令他感到自己,幸运之极,一定是一生之中,或是上一辈子,做了许多好事,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结果。

  他自然而然,笑了一下,那侏儒也凑兴道:“恭喜裴大爷了,不过,还有几件事,一定要做。”

  裴思庆心情好,所以他的回答十分轻松:“我现在一动也不能动,可以做甚么事?”

  侏儒道:“不必你做,只要你说就可以了……”

  裴思庆有点不明白,就在这时,有一行八个穿著白袍,又用白布包著脸面的人走了进来。虽然看不清脸面,但是从体态来看,这八个都是女人。

  这一行八个人的右手,都拿著一卷羊皮,左手则是一只方形的盒子,一直来到了玉槽之旁,才盘腿坐了下来,摊开了羊皮,打开盒子。

  裴思庆在她们才一进来之时。由于他是赤身露体躺在玉槽之中的,虽然槽中的水颜色相当深,他仍然不免大是尴尬,直到八个女人坐了下来,他才松了一口气玉槽相当高,人坐在地上,就看不到他了。

  他斜眼看去,看到盒子打开之后,盒子的一半,全是朱砂泥,另一半,是几枝样子很特别的笔。

  裴思庆不知道她们要干甚么,那为首的一个女人开了口,声音高而尖厉,有一种无比的威严,听了之后,像裴思庆这样的大豪,也不免心中打了一个突。

  那女人道:“女主请你先说你那柄匕首的来历。”

  裴思庆怔了一怔,没有立刻回答。

  那女人又提高了声音,以致听来令人更不舒服:“天国的规矩之一,是绝对不能说谎!”

  裴思庆先是一呆,随即,他真想哈哈大笑绝对不能说谎!这样的规矩,听来十分权威,可是实际上,一点用处也没有,说了谎,上哪里求证去。而且,要人不说谎,也是根本没有可能的事。

  不过,裴思庆当然没有笑出声来,反倒现出了十分诚恳的神情。

  那女人说的汉语,十分生硬,可是居然也带有长安的口音。这时,侏儒在一旁说了一句:“这里会说汉语的人,都是我教的。裴大爷,我劝你守天国的规矩,真的,还是不要说谎的好。”

  裴思庆皱了皱眉,表示了他的不耐烦,侏儒不再说甚么,裴思庆这才道:“是一个……女人给的。”

  那女人“哼”地一声:“这算是甚么?要详详细细地说,一点一滴都不能漏。”

  裴思庆十分恼怒,想要责斥对方。可是一来,他那时一动也不能动,人家要是一翻脸,他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二则,有可能成为一国之主的诱惑力十分强虽然实际上他只是会成为“一国之主的丈夫”,可是他几乎连想都不必再想,就把自己当成了一国之主。

  三则,他得到匕首的经过,在他的回忆之中,常常出现,是他感到十分自豪的一项经历,所以他也乐于向别人说出来。

  有了这三个原因,所以虽然那女人的语气,不是十分恭敬,他还是详详细细把经过说了出来。

  从他一开始说,那八个女人之中,就有一个动笔,飞快地用笔蘸著朱砂,在羊皮上写著字。裴思庆侧眼看去,那些字弯弯曲曲,他一个也不认得。

  一个女人写满了一张羊皮,就由另外一个接上去写。虽然他不认识字,可是也可以知道那些女人是在记录他所讲的经过。

  裴思庆不知道自己说了多久,估计至少有一天一夜的时间真如那位侏儒所说,完全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他一直浸在玉槽的绿水之中,凉浸浸地,十分舒服,每隔一些时候,侏儒就喂他喝上几口那种花香扑鼻的酒水,他也不觉得饥饿。

  他真的说得十分详细,而在叙述开始之后不久,有一个相当怪的现象,头几次,他还以为是偶然的,可是次数多了,却令得他心头发怵,在讲述的时候,再也不敢有任何保留。

  那怪现象是,每当他说到有不想说的地方,想略过去不说的时候,那八个女人必然会有不寻常的行动最通常的是在记录的那个女人,会忽然停笔不书写,其余的人就都站起来,居高临下看著他。

  那些女人虽然都蒙著脸,可是目光却十分锐厉,叫人不敢逼视。

  而且,裴思庆是赤身露体仰躺著的,而且,一动也不能动,在这样的情形下,长安大豪的威势,荡然无存,不得不把想略过去的经过,也讲了出来。

  到后来,他简直十分吃惊,并不懂得何以那八个女人会知道他的叙述在哪里有不尽不实之处!

  裴思庆开始叙述的第一句话还是那一句:“这柄匕首是一个女人给我的,这个女人的名字很怪,叫金月亮,我不知道她是哪里人,当然不是中土人士,她有蜂蜜色的头发,个子和我一样高,一站起来,一双腿,就比中土女子整个人还高,眼大鼻高,全身有一种扑鼻的香气,是我一生中仅见的美女。”

  他用这样的开始,来叙述他的那段经历,自然是这个女人给他的印象深刻之极的缘故。

  事实的确是。

  那是裴思庆第一次率领驼队西行,第一次,总是十分新鲜刺激的事,裴思庆心思缜密,准备十分充分,向导都是最有经验的包括最后那个死在沙漠中的老向导在内,由此也可以知道,在很多情形之下,经验实在也没有多大的用处。

  一路西行,都平安无事,沙漠中常有强盗出没,各族的强盗都有,所以裴思庆的驼队中,有十来个武功很高的高手在内。

  西行第十七天,进入了沙漠之后不久,果然遇上了一队由一个匈奴人带头的强盗,那匈奴大盗满身金光,用一柄弯刀,看来凶悍之极,骑一匹无鞍骆驼,旋风一样,卷进了骆驼队之中,手中弯刀起处,一下子砍断了七个骆驼架子,驼背上宝贵的货物,全跌在沙漠上,他的手下随即策骑狂刮一样赶到,一手挥刀,一手拿著挠竿一头有铁钩的长竿,向跌落的货物边钩去,骆驼不停蹄,一钩中,就在沙上拖出去,转眼不见,就算骆驼队雇有保镖,也鲜有不失货的,因为他们的行动太快。

  这队由匈奴大盗带队的强盗,号称“旋风”,他们不是抢了一次货就算,一次得手之后,转头又旋风一样卷了回来,神出鬼没,可以在两个时辰之内,把一个有七八十匹骆驼的驼队,抢个精光,防不胜防。

  裴思庆在出发时,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帮盗匪在 所以他为自己准备了一匹脚程极快,千中挑一的快骆驼。匈奴大盗才一出现,一掠而过,裴思庆并不发动也实在来不及发动。

  等到七八个驼架子上的货物包,滚跌到了沙上,裴思庆才一声长啸,向匈奴大盗追去,那时,匈奴大盗策骑的骆驼,已在八十米之外,骆驼撒开四蹄,卷起的黄尘滚滚,就若是一条黄龙在贴地滚动一样。

  可是裴思庆确是追了上去,他用力催策著骆驼,一面大声酣呼。

  他一开始行动,骆驼队已立即应变,围成了一圈,不让匈奴大盗的手下接近,那十几个武林高手,也各自执了兵刃,守在最后面,十几件不同的兵刃,在阳光之下,闪起一片精光,气势已是慑人。

  盗队也有将近二十人,旋风也似卷到,一见到这样的阵仗,已经呆了一呆。已令得他们勒住了扭绳的原因却是他们看到了从来也未曾见到过的景象:有两匹疾奔的骆驼,在沙漠上带起两股黄沙,滚滚向前!

  在前面的那一匹骆驼,是他们的首领,盗伙自然知道,可是还有一匹的策骑者是甚么人呢?甚么人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在沙漠上追逐旋风大盗?

  盗队一勒住了骆驼,已没有了冲刺的锐气,而就在他们惊疑不定的时候,那十几个武林高手。已经发一声喊,直冲了上去,盗队仓惶应战,一上来就吃了亏,还有几个受了伤的,鲜血喷出,碧血黄沙,锐气一失,败象已成,哪里还显得抢东西,从原路疾退了开去,那些武林高手也没有再追。

  盗队退出了一里多,就不再移动,沙漠上极目千里,没有遮隔,多远的情形都看得见。驼队看到盗伙停了下来之后,和驼队有的人一样也都在看看越驰越远的匈奴大盗和裴思庆。

  裴思庆一直“咬”在匈奴大盗的后面,相距渐渐接近,在驰出了五六里之后,距离已只有十来丈了!

  裴思庆大声呼喝,匈奴大盗连连回头他一回头,就没有法子再向前奔驰了,因为他看到自己的盗伙,和驼队的人,都在看看他们。

  作为一个大盗,若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只是一味奔驰,那以后怎么再做盗伙的首领?

  所以,匈奴大盗往斜奔了开去,一看这种情形,裴思庆也放慢了势子,匈奴大盗在沙漠上,迅疾无比地兜了一个圈子,迎面向裴思庆扑了过来。

  裴思庆一抖缰绳,也迎了上去,匈奴大盗举的是一柄晶光闪闪的弯刀,裴思庆用的是一柄弯背薄刃的鬼头刀,刀身精蓝一片,又重又利。

  两匹骆驼迅速地迎面相遇,等到两匹骆驼各自一扬脖子,无可避免地要撞上去的时候,匈奴大盗和裴思庆的刀,已经铿然相交。

  匈奴大盗在一刀砍出之后,是不是还有甚么杀著,就不知道了,因为裴思庆的动作,实在太快,刀才一交锋,裴思庆的身子,已从骆驼的身上,翻了下来,身在半空,第二刀已经反手砍出。

  匈奴大盗可能连刀的来势都没有看清楚,鬼头刀已经砍中了他的背部裴思庆反手砍出那一刀时,是背向著匈奴大盗的,在感觉上,他知道自己已经得手了,他身子继续前翻,落地之后,著地一滚,一跃而起。

  当他站定之后,他不禁呆了一呆,原来就在那一刹间,被他一刀砍中了的匈奴大盗,整个人伏在骆驼上,双臂紧抱住骆驼的脖子,已在十多丈开外。

  看来,匈奴大盗是在一中刀之后,立时身子伏向前,抱住了骆驼的脖子,那匹骆驼立时向前飞奔,负著匈奴大盗逃走。

  阳光夺目,裴思庆一时之间,也未曾看得清匈奴大盗伤得怎么样肯定是受了伤,但如果给他负伤逃走,大是可惜,若能为沙漠上的商旅,除此一害,那是名扬西疆的大壮举。

  所以裴思庆就身子弹起,又落在骆驼背上,刀身一侧,拍在骆驼身上,骆驼向前奔出,黄沙滚滚,追著匈奴大盗,一直追了下去。

  这一追逐,更是快疾,盗伙明明白白看到首领受了伤,发一声喊,往来路退了开去看来并没有甚么义气,不再顾他们的首领了。

  盗匪的行为,都有一定的规律:当他们处于强势的时候,凶悍万分,而当他们处于劣势的时候,就一定抱头鼠窜,横行沙漠的匈奴大盗受创,已使得盗伙气怯,自然溜之大吉。

  裴思庆是第一次涉足沙漠,所谓初生之犊不怕虎,不知道沙漠之上充满了死亡陷阱,所以他才会毫不考虑地直追下去。

  后来,当他对沙漠熟悉了,回想起他那次的勇敢行迳,仍然不免会感到一股寒意。

  向前看去,匈奴大盗在骆驼上不动,也没有策骑,自然被裴思庆渐渐追了上去,这时,前面陡然生出了一座峭壁,像是一座屏风一样,挡住了去路,向两面看去,都看不到那座山崖的尽头,而前面的骆驼,还在向前飞驰,直到裴思庆看到,匈奴大盗竟然连人带骑,从一道要到近处才能看到的山缝之中,挤了进去。

  裴思庆赶到了山缝之前,勒住了骆驼,那山缝只有几尺宽,仅可供一匹骆驼进去,隐蔽之极,而且山缝进去不几丈,就转了弯,并看不到山缝里面的情形。

  裴思庆不禁大是踌躇,这山缝如此隐蔽,看来是匈奴大盗的秘密巢穴,连别的盗伙都未必知道,自己是不是追进去?里面有没有埋伏?

  他想起了“穷寇莫追”这句话,决定不追进山缝去,他勒著缰绳,在山缝外停了片刻,只觉得这道山缝,越看越是神秘,像是里面随时可以有千军万马杀出来一样,所以他不敢久留,回头驰回驼队去。

  (裴思庆的这一段遭遇,自然是他浸在自玉浴缸中的时候,向那个侏儒和那八个白衣女人讲出来的。)

  (那八个女人在听裴思庆钗述的时候,极少发问,只顾记录。但是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有一个白衣女人问:“这座峭壁的正确位置,你记得吗?”)

  (裴思庆记得,他把那座峭壁的所在地说了,白衣女人没有再问下去。)

  裴思庆在到达驼队遇盗处之前,已有几个人迎了上来,裴思庆和他们相遇,说了情形,各人也都不赞成他进去,反正这一战,已大是占了上风,匈奴大盗的伤势不论是轻是重,都不敢再来生事了。

  当天晚上,他们在沙漠中扎营,裴思庆的营帐,自然极尽奢华之能事,甚至有舒适的竹榻,可以供他躺卧,骑了一天的骆驼,铁打的汉子也会感到疲倦,裴思庆喝了一些酒,感到最大的憾事,是没有女人在身边,那使他有点浮躁不安,又大大喝了一口酒。

  然后,当他准备闭上眼睛的时候,他陡然呆住了。

  营幕掀开,一个女人低头走了进来,他先看到的是一头蜂蜜一样、闪闪生光鬈曲的长发。

  裴思庆在长安,见过不少来自西方的胡姬,知道西方女子的头发,甚么颜色都有,甚至有火红色的。那一头美丽的头发,并不能使他震惊,令他吃惊的是,他正渴望有一个女人,却真的有一个女人,进了他的营幕,那使他怀疑自己看到的,是不是事实。

  所以,他只是盯著那女人看,一点也不出声。

  那女人低著头进来,一进来之后,就直起了身子,身量极高重至少裴思庆一生之中,就没有见过那么高的女人,长安四大院中,也常有来自西方的妓女,也有个子很高的,可是也不如眼前这一个。

  这女人的年纪看来很轻,眼大鼻高,她一进来,萤幕之中,就卷进来了一股扑鼻香气。

  她的衣著,也十分奇特,其实不能算是衣服,只是一幅布,包著她的身体,一双颀长的大腿,几乎一大半裸露在外。

  裴思庆全然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他又大大喝了一口酒,却见那女人来到了竹榻之前,跪了下来,大眼睛闪动,望定了裴思庆。

  裴思庆只觉得在她的目光的逼视之下,整个人像是跌进了火炉一样,“轰”地一声响,起自脑际,蔓延全身,哪里还理会得这女人是人是妖,是精是怪,一欠身,就拉著那女人,一起滚跌在竹榻之上,压得那张湘妃竹榻,支格直响。

  然而也就在那一刹间,裴思庆却又一下子像是跌进了冰窖之中,遍体生寒。

  那女人也被他拥在怀中,压在身下,裴思庆已可以感到她的身体是那么柔软而充满弹性,必然可以带来极大的欢乐。

  可是这一切,却都敌不过眼前那一柄精光闪耀的匕首所带来的恐惧。

  裴思庆甚至根本不知道她是甚么时候出手的,只是精光一闪,匕首的尖端,已经抵在他的眉心之上。虽然在这样近的距离,很难看得清楚这柄匕首的真面目,但是他对兵刃有丰富的经验,发自匕首锋刃上的寒意和杀气,使他绝对肯定,握著匕首的人,不必用甚么力道,就可以把那柄匕首,整个插进他的脑袋之中。

  营幕之中其实不是很光亮,可是匕首的闪光映著那女人的脸,甚至可以看到她额上的汗毛,她的眼珠反映著匕首上的寒光,看来怪异之极。裴思庆一动也不敢动,也不敢张口叫,因为那女人已完全了上风,他变成了待宰的羔羊。他也可以肯定的是,那女人在盯著他看,用她那一双闪闪生光的眼睛,盯著他看,甚至根本不眨眼:

  裴思庆面对著死亡,可是他毕竟是武林大豪,还是十分镇定,虽然遍体生寒,可是并没有惊恐的神情,他反盯著那女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人都没有动,匕首尖仍然抵在裴思庆的眉心,然后,忽然之间。情形有了变化,那女人闭上了眼睛。

  由于那女人的眼睛,在匕首精光的反映之下,看来是如此之明亮,所以当她一闭上眼睛之后,裴思庆只觉得眼前一黑。在那一刹间,裴思庆心中暗叫了一声:“完了。”

  他认为她一定会动手杀人了。

  可是又过了一会,他突然感到了一股暖暖的、芳香的气,喷向他的脸上。

  他看到那女人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手向外一垂,手中的匕首,落到了地上。

  裴思庆死里逃生,心中的兴奋,当真是难以形容,他却不先去抢那柄匕首,反倒吸了一口气,狠狠地去吻那女人的口唇。

  接下来发生的事,裴思庆清楚地记得,可是回想起来,却又腾云驾雾一样,他喝了许多酒,那女人也喝了许多酒,她喝烈酒像是倒水一样。她会讲汉语,告诉他,她的名字是金月亮,是匈奴大盗的女人。他杀了匈奴大盗,她要报仇,可是下不了手,于是只好投降,反倒变成了他的女人。不过,她属于沙漠,不能跟他到中土去。那柄匕首是匈奴大盗在一次行劫之中抢来的,据说是波斯王所用的东西,裴思庆爱不释手,自然也就为他所有了。

  这是一个梦幻一样的奇遇,那个叫金月亮的女人,在这次旅程中,每天晚上,出现在裴思庆的营帐之中,早上就离去,没有人知道这件事,裴思庆好几次问她:“白天你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