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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拼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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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没有顺民,不会有暴君。”
这是名言,要是广大群众,对付暴政,都有拚命的勇气。暴政绝无法生存,人类的历史也必然不是这样。
地球人的性格,看来是可以改变的,暴政在地球上的范围正在缩小,虽然有不少人,自己做了顺民,还努力要别人也做顺民,或努力由顺民晋身为奴才走狗,可是历史总是走向暴政的灭亡,而暴政的灭亡,是要有人肯拚命,用生命作代价的。
太严肃了,是不是?只不过是有感而发 这个故事,实际上十分轻松有趣,只是略为借题发挥了一下而已,尤其是在故事后来出现的那个女野人,更是卫斯理故事之中,从来也未曾有过的人物,她的名字是红绫故事中的人名,第一个字是颜色,第二个字和丝有关,从白素开始,有黄绢,有黑纱,有蓝丝,又有了红绫,算是作者的一种自娱。
娱己娱人,写小说,乐趣无穷。
卫斯理(倪匡)一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一部:十二天官
一年四季,我最喜欢秋。风和日丽,天青云白,温度是使人体感到最舒适的摄氏二十度左右,空气的相对湿度徘徊在百分之七十上下,深深地吸一口气,都使人感到,生活在地球上,还真的不算太坏。两三个星期之前,令人生畏的烈日,这时也会变得温暖可亲。
每当这种“天凉好个秋”的时候,我都会抽上一天的时间,驾一艘船,扬帆出海,在海上去优哉悠哉地过一天清闲的日子,也就是古人“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意思。
我所说的扬帆出海,是真正的扬帆,为了远避尘嚣而出海,怎可以再让机器的声音来打扰?所以我只采用帆船。如果白素能参加,自然最好,因为白素是驾驶帆船的能手,对于风向和风速,她简直有第六灵感,可以把一艘性能良好的帆船,发挥到淋漓尽致。
但如果她有别的事在忙,我自然只好一个人出海,趣味当然也大打折扣了。
今年很叫人高兴,两个人都有空,而且连续的好天气。更叫人心旷神怡,我和白素一早就出海,在海上看了日出,当连人带船,甚至整个海面,都沐浴在初升旭日的万道金光之中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和大自然,已浑为一体,自然而然,发出了一阵长啸声来。
一日易过,到黄昏时分,我们回航,风势不急不徐,帆船在海面上速度相当快,正驶过一个海产码头,在码头上,有几个大型的海鲜供应站,自然也有不少食肆,通常,我们都会在其中一家相熟的进食,然后,再在夜色之中,驾船离去。
在快靠近码头的时候,我和白素都半躺在船首的甲板上,白素在使用一具相当特殊的望远镜这具望远镜不必用手拿,而像戴眼镜一样,配戴在人的眼部,当然,戴上了它之后,看起来模样有点怪,甚至有点像外星怪物,可是却十分实用,因为不必靠双手把持,就像平时看东西一样,就可以把远方的景物拉近。
这副望远镜,是戈壁沙漠的杰作,别看它体积小,性能相当好,甚至还可以自动变焦距。这时,我就看到白素为了要看清岸上的情形,而按下了一个钮,把焦距变短。
我在想:在这个码头上,有甚么吸引了白素的注意呢?
就在这时,白素忽然问:“记不记得温宝裕昨天的郑重宣布?”
我没好气:“当然记得,昨天他一本正经跑来宣布,说接下来的三天,他有重要的事,不论有甚么事,都不要去打扰他,这小子,他把自己当作是甚么重要人物了?”
白素笑了一下:“你猜他这三天要干甚么?”
我双手交叉,放在脑后:“谁耐烦去猜。”
白素把望远镜摘了下来,递给了我:“你看。”
原来温宝裕在码头上!他在码头干甚么,我倒也很想知道。所以接过了望远镜来,略找了一找 就看到了温宝裕这小子。
看到了之后,我也不禁呆了一呆,失声道:“这小子在干甚么?”
白素道:“你看到他在干甚么,他就在干甚么。”
白素的回答,听来有点无头无脑,自然是由于我的问题问得十分没有来由之故。
我自然知道温宝裕在干甚么,只是不知道他何以要去做这件事而已。
我看到温宝裕的手中,拿著一支三角形的旗子,站在一个出售渔获的摊档之前,一手提起一只巨大的龙虾,向他身边的人,正在说著话。
在他身边的十来个人,样子很古怪,身形都不高,肤色黧黑,眉骨很高,看来是同一种族的人,而且行动显然都听从温宝裕的指挥。
他是在干甚么?
在码头上,像他那样,拿一面旗子,身边聚集一些人,听他讲话的,还有几个这码头是外地来的游客必到之地,手里拿著旗子的,是旅行团的向导。
温宝裕郑重宣布三天之内有重大事件,原来是为了做旅行团的向导?
这真有点不可思议,我放下了望远镜,和白素互望了一眼,白素也现出大惑不解的神色。我想了一想:“看样子,他正在带队选择海鲜,会在码头上其中一家食店进食,我们上岸找他去。”
白素多半是想起温宝裕看到我们之后惊愕的神情,所以她笑了起来:“好。”
我负责使船靠岸,白素一直用望远镜留意著温宝裕,直到看到他带著那一队人,进入一家食店为止。
白素一直把她所看到的情形告诉我,也加上她自己的意见。她道:“那一队人十分怪,可能来自同一个地方,一族人,或是一家人,他们一定习惯于山上的生活习惯山居的人,走路的姿势十分异特,和在平地上生活的人不同,很容易分辨。”
白素的观察力十分强,她又道:“小宝和那队人在语言沟通上很有问题,他不断指手划脚,那些人好像也不是十分明白。”
我摇著头:“这小子的古怪事情也真多。”
白素一听,斜睨著我,笑而不语,我知道她是在说我的古怪事情也不少。
白素又道:“不论男女,他们的腰际,都有小刀……或类似的武器。”
我也见过那队人,他们不论男女,都穿著相类的衣服,都有外套,白素竟能看出他们的腰际带著武器,这有点令我怀疑。我发出了一下声叫来表示我的怀疑,白素立即解释:“他们不断用手按向右边的腰际,一般来说,如果不是武器,不会引起人有这种惯性的动作,这证明他们习惯带武器。”
我问了一句:“那他们是甚么人?是警察?士兵?”
白素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只是继续发表她的意见:“他们现在穿的衣服,不是他们原来的服装,他们对现在所穿的衣服十分不习惯,我不会认为这队游客是来自城市的,他们对一切都好奇行了,他们进了那家食店,我们一上岸就去找他。”
我一面使船靠岸,一面又问:“女福尔摩斯,你有甚么结论?”
白素笑了起来:“暂时还没有,可是很快就会有。”
她动手帮我收帆,忽然问我:“你对苗语,懂得多少?”
白素的这个问题,听来虽然简单,可是却著实吓了我一大跳。苗语,自然指苗人的语言。苗人居住在深山野岭之中,部族和部族之间,绝不友好,甚少往来,所以久而久之,语言也自成一格。
而且,“苗人”只是一个统称,凡是居住在中国的云贵高原,伸延到泰北、缅北、中南半岛北部的山居部族,民族成分,复杂无比,不但语言完全不同,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也有绝不相同的。语言的种类之多,只怕数以百计,我本领再大,能懂多少?
所以,白素的这个问题,令我一时之间,张口结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好!而且,我也根本不知道,白素突如其来,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是甚么意思?
我在那一刹间,一定现出了罕见的窘相,所以逗得白素笑了起来:“苗人各部族之间,总要有沟通的,他们应该在各自的语言之外,另外有一种共同可以懂得的语言。”
我点了点点头:“有,有三种苗语,大体上可以讲得通,不过也要看是甚么地方的苗人,要是忽然冒出了一个深山沟里的裸裸人,他也不会听得懂”
说到这裹,我陡然想起了白素的用意。
这时,我正待向岸上跃去,由于陡然明白了白素的意思,身子震动了一下,几乎没能跃过两公尺的距离而跌进海中去。
我刚在码头上站定,白素也跟著体态轻盈地跃了过来,我立时问:“你的意思是,小宝带著的那群人是苗人?”
白素十分自然,一点也不感意外地点头,而且补充:“而且我相信这队苗人,和他日思夜想的苗家小情人蓝丝,很有点关系。”
我双手互拍:“对了!一定是蓝丝曾托他照应那队苗人,他才会将之当作头等大事来处理,拿著鸡毛当令箭,别的甚么事都不管了。”
白素微笑颔首,这种情形,十分容易理解来自小情人的嘱咐,自然比甚么都更重要!
我又吸了一口气,因为这时,我想起了大降头师猜王对苗女蓝丝的介绍:“她是来自蓝家峒的苗人,她的那个峒,对蛊术很有研究。”
如今,跟著温宝裕到处转的那队苗人,会不会正是蓝家峒的呢?
想起来,真的十分滑稽,绝不调和一个对蛊术很有研究的苗族部落,竟然离开了深山,来到了这个一级现代化城市游览观光,这世上真是甚么样的怪事都可以发生!
我压低了声音:“那我们怎么办?是不是再去撞破他的好事?”
白素十分认真地想了想,才摇了摇头:“不必了,那些人之中,很可能有蓝丝的至亲在,我们出现,会使小宝张惶失措,手忙脚乱出丑的。”
我不禁骇然失笑:“你以为那些苗人,是万里迢迢,相亲来了?拣女婿来了?”
白素居然点头:“虽不中,亦不远矣!”
我不由自主地吐了吐舌头,要做蓝家峒的苗家女婿,不知道要有甚么条件资格,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如果出现,肯定对事情不会有帮助,那就还是由得温宝裕去单独对付好了。
所以,我们改变了主意,没有去找温宝裕,进了另一家食店,十分愉快地进食海鲜,而且,有说不完的话题。我首先提出的是:“一直在深山生活的苗人,可能从来也未曾尝过海鲜的滋味。”
白素笑:“他们敢吃外形如此古怪的龙虾,也算是有勇气的了。”
饭后,一天的愉快继续,我们又登上了帆船,预算在午夜之前,可以回家。晚航更惬意,凉风习习,半躺在甲板上,看漫天繁星,很有超然物外之感。
在归途之中,我在想,找一个甚么样的机会,问温宝裕他和苗人打交过的经过。可是,出乎意料之外,当我和白素尽兴回家之后,才一推开门,就看到了温宝裕。
温宝裕自然是在等我们,照他平日的行为,一看到我们回来,就该直跳起来才是,可是这时,他却是坐著在出神,手中赫然拿著一杯烈酒,很可能已喝了不止一杯了,我和白素进来,他竟然像是未曾觉察!
我一看到他这种情形,就想出声大喝他一下,白素也立即知道了我想作甚么,所以她一反手,就按住了我的口,这时,温宝裕才抬起头来,发现了我们,他的身子震动了一下,杯中的酒,也洒出了不少。
从这种情形来看,白素阻止我大喝,很有道理,温宝裕精神恍惚之极,如果我猝然大喝,可能对他造成巨大的震荡和伤害。
我轻轻推开白素的手,尽可能用柔和的声音问:“又怎么了?”
我这样问,自然是对于他的花样百出,十分之不耐烦,温宝裕抬起头来,哭丧著脸(他这倒不是装出来的,是心中真正感到了苦恼),他说了一句话,却是随便我怎么猜,都猜不到的。
他说的是:“我花了不少时间学苗语,谁知道他们说的是‘布努’。”
这句话,我和白素听了,也要先楞上一楞,然后才能会过意来。一时之间,我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首先我向白素竖了竖大拇指,因为她是从望远镜中看到温宝裕和一些人在一起,在几分钟的时间之内,就作出了那些人是苗人的推测。
这个推测,在听到了温宝裕的这句话之后,已经证明是正确的了。
温宝裕偷偷地在学苗语,他没有特意提过,可是我却知道,因为有好几次,他像是装成无意地和我讨论过一些苗语的问题。
我自然也知道,温宝裕学苗语的目的,是方便和苗女蓝丝沟通,方便和蓝丝的族人沟通。
然而,正如我前面提到过的,苗语十分复杂,这种在语言学上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的语言,单在中国地区,就有湘西、黔东、川黔滇三种方言,在这三大方言之下,还有许多只有单一的部落使用的独特语言。
而苗瑶语是同族的,相近相类可是又不相同,不是专家或他们自己,根本难以区分,瑶族的语言也有几种。自称为“布努”的,也有流行在海南岛的瑶语,称为“金门”,缅泰一带的,称为“勉”。
温宝裕认为自己学了苗语,就可以和苗人交谈,自然大错而特错,若不是看到他真正伤心欲绝的样子 我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当时,我伸手在他的头上拍了拍:“没有甚么大问题吧,看来你和他们相处得很好,他们吃得惯龙虾吗?”
温宝裕心不在焉,应道:“他们死也不相信龙虾是可以吃的”
他说到这里,陡然直跳了起来,指著我:“你怎么知道……我们吃过龙虾?”
我悠然回答:“看到的。”
温宝裕的眼睛睁得极大,直勾勾地望著我,大摇其头,由于摇头的动作太大幅度,所以说的话就断断续续,不是很连贯,他道:“就算你看到了,也没有法子知道他们是甚么身分的。”
我又和白素互望了一眼,指著白素:“这倒不是我的本领,全是她推测出来的。”
白素又笑著说了一句:“是蓝家峒来的吧。”
温宝裕又呆了半晌,才点了点头,又咕噜了一句:“早知道卫斯理不会有那么大的本领。”
我闷哼一声,假装听不见,问他:“你不去陪那些苗人,小心他们说你的坏话。”
温宝裕在这里等我,我早已料定必有原因,而且多半是他遇上了难题,可能是语言上的,我懂得“布努”,倒可以助他一臂之力,不过,他若是不开口好好求我,我也不必自己凑上去。
温宝裕苦笑了一下:“说我坏话也没有关系,反正我听不懂他们的话。”
我微微一笑:“不错,‘布努’是一种很特别的语言,虚词特别多,形容词又放在修饰词之后。”
温宝裕急速地眨著眼,忽然埋怨起来:“都是蓝丝不好,没有说明他们讲甚么话,所以,我现在根本不知道他们要我做甚么,而蓝丝在信中又说了,他们要我做的事,关系重大,非做到不可。”
我听他说得吞吞吐吐,就故意为难他:“关系重大到甚么程度?”
温宝裕涨红了脸,支支吾吾,发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声音来,相信世上没有人会懂得他想表达甚么,连白素也不耐烦起来:“小宝,你如果有事情要别人帮助,那就一定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大家。”
温宝裕听了,长叹一声,神情还是十分忸怩,可是却把一封信取了出来。展开,我一看到信上歪歪斜斜的汉字,和所写的字句,就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温宝裕被我笑得懊丧之极,有点老羞成怒的样子,我也觉得揶揄得他够了,所以止住了笑,把信给了白素,白素一看,也忍不住笑,自然,她笑得比我斯文多了。
信上的字迹差,文字也幼稚,可是却真情流露。相信是蓝丝在认识了温宝裕之后,努力学汉语汉字的结果。他们两人,一个努力学汉字汉语,一个努力学苗语,这件事本身,相当动人,不应该取笑的。
所以我道:“对不起,不过,她称你‘宝哥哥’,实在叫人忍不住要笑。”
温宝裕没有分辩,可是却一副甜丝丝的神情,溢于眉宇之间。
这封信,恕不原文照录了,因为错字甚多,而且,小儿女间的情书,难免肉麻得很。信中说的是,十分思念,因为学师未满,所以不能相见,每天都“以水洗脸”(自然是“以泪洗脸”之误 )云云。而有十二个蓝家峒的长辈,辈分极高(信中强调了这一点),要出外旅行,会特地来见他,要他做一件事,必须做到,如果做不到,会影响他和她之间的将来。信中并且再一次关照,来的十二个人,辈分很高,绝不能开罪!
看了这样的信,温宝裕自然要尽心尽意招待那批苗人,可是连话都说不通,看来头一天的招待,已经令得他疲累不堪了。
我把信还给他,他低声说了一句:“请别在任何情形下用这封信取笑我。”
我十分认真地答应了他的要求,问他:“那些长辈向你提了要求没有?”
温宝裕苦笑:“提了,可是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提的是甚么,只是从他们说话的神情动作上,知道他们在向我提要求,可是却不知道要求的内容。”
我抿著嘴,不出声,温宝裕向我拱手:“求求你帮我做一次翻译。”
我笑著:“不是说卫斯理没有那么大本事么?”
温宝裕十分能说会道:“也不致于这样小器。”
我吸了一口气:“好,请你把为首的那个人带来,我来翻译他们的要求。”
温宝裕皱著眉:“怪之极矣,这十二个人,八男四女,行动完全一致,连酒店的房间,都只住一间,所以弄了一个总统套房给他们,只怕他们要求的话,也定然是十二个人一起来。”
这时,我隐约想起了一些事,是和十二个人一起行动有关的像是在甚么时候,听人说起过有这种的情形,还是一种十分特殊的情形。可是由于听的时候不是很在意,所以一时之间想不起来。
我挥了挥手:“十二个一起来就一起来,不知道他们是生苗还是熟苗?如果是生苗的话,那不免麻烦。”
温宝裕仁道:“我看不会是生苗,他们吃东西,用腰间的刀割了,另有一只叉刺来吃,看来和西方人差不多,十分文明。”
我伸手在他肩上拍了拍,温宝裕的一个难题解开了,看来心情十分轻松,一蹦一跳离去。等他走了之后,我忽然大笑起来:“温家三少奶奶有难了,她曾见过这个苗女,吓得几乎立即中风。”
白素皱著眉:“我想小宝一定会尽量瞒著他的母亲,不让他知道的。”
我长叹一声:“只怕在他母亲的有生之年,都得瞒著。幸而这位女士对小宝的管束,也已渐渐松了许多。”
白素来回踱了几步,忽然问我:“十二个人,行动一致的这种情形,使你联想到甚么?”
我用力一拍腿:“刚才我一听,也有联想,可是却想不起具体的事实来,好像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的象徵,是一些部落之中”
说到这里,我陡然停了下来,和白素几乎同时叫了出来:“十二天官!”
叫了出来之后,我们两人互望著,神情十分疑惑,又一起摇著头。
我和白素同时想到的“十二天官”,是一个十分秘密的江湖帮派中的核心组织,这个帮派,或者是武林的宗派,神秘得连正式的名字也没有。
第二部:“要小娃子去盘一盘天梯”
神秘帮派之中,有“十二天官”,所以一般人提起的时候,多有称之为“天官门”的。“天官门”究竟有多少帮众,也没有人知道,只是传说,由十二天官掌策一切,十二天官是十二个人,形影不离,十二人如同一人。
天官门叫人一提起就不禁有阴风惨惨之感的,是这个帮派,和死亡有直接的关系,他们杀人为了各种理由,甚至完全不为甚么理由就杀人。
而且杀人的手法,高明之至,从无失手,有时,一间客栈,可以一夜之间,所有人兽,死个乾乾净净,一个不留。推测他们杀人的手法是下毒,由于他们活动的范围,多在西南各省、云贵一带,所以也推测和蛊有关,总之人人谈虎色变,在江湖上活动的人,莫不提心吊胆。白素和我是在闲谈之中,听白老大说起过的。
那么恐怖的一个帮派,当然应该和可爱的苗女蓝丝扯不上关系。
所以,一想到了“十二天官”,我和白素,立时又摇头不迭。
摇头之后不多久,我自然而然感到了一股寒意,我想到,天官门的活动范围既然是在中国的西南一带,自然也可能和苗人有关,是不是正和蓝家峒有点关连,甚至根本就是蓝家峒的苗人?
我那时的感觉,并不是害怕,而是讨厌和烦腻由于有关“天官门”的一切杀人方法,都十分阴森可怖而且神秘的缘故。
我又进一步想到,要长期维持十二个人一体的这种制度,也只有家族血缘关系才能做得到,若是蓝家峒和天官门竟然一而二,二而一的话,那当真不知道如何对付才好了!我神情犯愁,白素自然看在眼里,而她显然也想到了同一个问题,她道:“天官门久已没有活动的消息,可能早已烟消云散了,不知有多少江湖的帮会都消亡了。就算是,他们决不会对小宝不利,自然也不会对我们不利,你发甚么愁?”
我苦笑:“是想起要和这种人打交道,就不舒服。”
白素瞪了我一眼:“等一会他们来了,千万不要有这种表现,也不要让人家知道我们已料到了一些他们的身分,只是随著小宝凑热闹好了。”
我闷哼了一声,又想起了一个有关“天官门”的传说:一队客商,造了货物,进苗疆去进行交易,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苗人老妪和一个苗女,由于这个苗女生得娇俏,所以客商就出言轻薄了几句,苗女也没有答腔,当晚,一队客商就全死在客栈中。只有一个老人家得免于难老人家未曾出言轻薄。
生还的老人家传出话来:杀人的是天官门。
这类江湖上的传说,可信程度其实不高,有许多被写进了小说之中,也有一些传说,本来只是小说家言,再被人倒转来当作传说的。我这时有说不出的不安,连我自己也说不出是甚么原因。可能是那一批像是从地狱深处冒出来,随时可以置人于死地的人,实在给人的印象太坏之故。
没有多久,就听到小宝的笑声在门口响起,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立时走到门口,打开了门,看到小宝走在前面,正在不断转过头去说笑,那十二个人,四个一排,分三排跟在他的身后果然是十二个人一起来了。
他们十二个人的组合,真是怪异莫名,温宝裕努力想使他们听懂他的话,而那十二个人,也努力装成听得懂的样子,可是却分明一点也听不懂。
这种情形,很令人发笑,可是我想起白素的警告,不敢得罪那十二个人,所以忍住了没有笑出来。
我想到,他们之间,至少有著努力想沟通的诚意,这就比充满敌意好得多了。
门一打开,我就大声用“布努”叫:“欢迎!欢迎!各位是今年最受欢迎的客人。”
我的开场白,是欢迎最尊敬的客人的欢迎词,那十二个苗人,本来无论怎么看,都给人以面目阴森可怖之感真的没有法子把他们和活泼可爱的苗女蓝丝联系起来。可是,这时,我一开口,他们个个都笑了起来,笑容居然十分灿烂,表达了他们心中的高兴,和显露了他们人人一致,毫无例外的一口整齐和深棕色的牙齿。
这样深棕色的牙齿,自然不会是天然生成,一定是长期嚼食某种特别食物的结果了。
我虽然说了开场白,可是却没有动作;我知道几种苗人的见面礼,包括互相摩擦鼻子;拥抱互相拍背和弯身为礼,等等。
我之所以没有行动,一来是由于不想和这批来历不明的苗人太亲热,二来,是不知道该用哪一种动作,要是弄错了,只怕会立刻出现不愉快的场面,所以,我还是以不变应万变的好,先看对方有甚么行动,自己再有反应。
出乎我意料之外,那十二个人一面笑,一面都向我抱拳,拱手为礼。虽然有点意外,但是那再简单也没有,我和白素,也连忙抱拳拱手为礼,把他们请进了屋子。
进了屋子之后的第一句客套话自然应该是“请坐”,可是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都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他们一共十二人,若是分开来坐,自然都可以有地方坐,可是如果他们硬要挤在一起的话,却不免有点困难,所以我们才有点不知如何才好。
想不到温宝裕已在他们那里,学到了简单的“布努”,他倒先说了起来:“请坐。请坐。”那十二个人也不客气,就四个一起,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挤虽然挤一点,看来也很怪,可是他们自己觉得这样坐好,也就自然由得他们。
我又客套了几句,说了一些自己的“布努”说得不好,又好久没有说了之类的话,他们也说了一些客气话,然后,我的“布努”,还是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十二个人之中,看来一个年纪最大的小老头,就问我:“卫先生的布努,是在哪里学的?”
这个问题,本来可以十分普通地敷衍过去,可是我为了要这十二个人(不管他们真正的身分是甚么)不敢小觑我,所以我的回答是:“若干年之前,我曾在苗疆住过一段日子,住在一个苗砦之中,受到京版酋长的招待,和他的儿女,猛哥和芭珠,成为好友,后来又在芭殊的葬礼中痛哭。”
我尽量把语气说得平淡,而且,也没有说出京版的那一族苗人,是出了名的“蛊苗”在所有苗人之中,最令人尊敬的一族。
由于猜王隆头师曾介绍蓝家峒的苗人,对蛊术很有研究,所以我料他们一听到京版、猛哥和芭珠的名字,就会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而我既然曾和他们打过交道,自然也表示我有非比寻常的身分。
果然,当我一说出了京版这个名字之后。十二个人毫无例外,现出了惊讶莫名的神情,及至听到了猛哥、芭殊的名字,十二个人霍然站了起来,流露出来的神情,简直虔诚之至!
等我讲完,那小老头才道:“我们没有见过京版老酋长,可是觐见了猛哥酋长。至于芭珠,听说她是苗疆最美丽的女子,可惜早死了。”
我离开了苗疆之后,没有再去过。可以想像,京版死了之后,自然由猛哥继任酋长,他们是在我之后去的。
在我和他们交谈的时候,白素低声把我们交谈的内容,翻译给温宝裕听。
温宝裕居然大提抗议:“不,苗疆的第一美女,应该是蓝丝。”
我笑著把他的话翻译了,那十二位一体的组合,似乎以那个小老头为发言人,他十分认真地想了一想:“以前是芭珠,现在是蓝丝。”
他在这样说的时候,那十二个人都面有得色,显然他们也深以有蓝丝这样的族人而自傲。
既然我已表明了我特殊的身分,话题又提到了蓝丝,也就不必有甚么客套话了,我重新请他们坐下之后,就开门见山:“蓝丝的信中说,各位有一件事要小宝做,不知是甚么事?”
那小老头十分意外:“我们已经说了,他也已答应了,怎么他还不知道?”
我立时向温宝裕望去,温宝裕指了指自己的口和耳,现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我立时知道是甚么一回事了,所以我笑著问那小老头道:“他只知道你们要他做一件事,又猜到你们是在向他提出,他想,反正一定要做的,所以他点头答应了。事实上,他根本不懂‘布努’,所以也不知道你们要他做甚么。”
我在说这番话向他们解释的时候,边说边笑,十分轻松,因为事情本就十分发噱,可以当作笑话来看的。可是等我快说完的时候,我就觉得事情不对头了!
因为我一路说,那十二个人的神色,就一路变得凝重,他们十二个人,不但行动一致,连表情也一致,这自然是多年来他们形影不离的结果。
(在这时候,我又自然而然,想起“十二天官”来。)
等我说完,他们的神情,简直凝重之极,小老头在搓著手可能是他掌心的皮肤十分粗糙,他在搓手的时候,竟然发出“沙沙”的声响。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白素也紧张起来,只有温宝裕,像是还不知这事情可能会有十分严重的变化,还是笑嘻嘻地望著那十二个人。
那十二个人,迅速地交换了一下眼色,那小老头才开了口:“这……这就很为难了,我们只当他已经答应了。答应了的事,是……不能反口的……”
我吸了一口气,又瞪了温宝裕一眼,白素已经把小老头的话转给他听,他仍然是一副不在乎的神情:“当然,我既然答应了,就一定做得到。”
我忙道:“且慢,你怎知他们要你做甚么?”
温宝裕一摊手:“做甚么都不要紧,蓝丝要我做的,我自然要做到。”
我又把我和温宝裕的对话,传给那十二人听,因为我发现他们的神情,十分紧张,使我知道,最好让他们明明白白,一句话也不要瞒他们。
十二个人听了我和小宝的对话,都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可知他们刚才,确然十分担心温宝裕答应了之后又反口。也由此可知,他们要温宝裕做的事,一定十分重要。
这时,我也不禁紧张起来,因为这十二个人,我一面和他们交谈,一面在仔细观察他们,虽然没有甚么收获,可是却有一个十分奇特的发现他们十二个人,竟然连呼吸都是一致的。
要做到这一点,自然不是容易的事,他们都至少要在中国传统武术上有相当高的造诣,而且还是从内功入手的武术。那么,这十二个人,也就可以称之为奇才异能之士,他们要温宝裕去做的事,也就绝对不会简单。
温宝裕这小子为了苗女蓝丝,拍心口说甚么都会去做,我不怀疑他的诚意。可是如果事情对他不利,或是有危险的话,我自然也得出头。
所以,我十分小心地问:“请问,你们要他做的是甚么事?”
那小老头刚才还一副十分紧张的样子,惟恐温宝裕答应了又不认账,而这时,他却眯著眼笑,十分轻松地道:“也没有甚么,我们只不过是要小娃子去盘一盘天梯。”
他其实说得十分清楚,我也听得十分明白,他们要小宝做的是“盘一盘天梯”。可是我还是不可克制地陡然大叫了起来:“甚么?”
我大叫的原因,并不是听不懂他们的话,而是不明白他们何以会提出这种要求来,那种要求,不但过分,而且,可以说流于乖张。
而温宝裕自然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而事实上,这句话别说小老头是用“布努”说的,就算是用汉语来说的,温宝裕都不会明白。
小老头自己的态度虽然悠闲,可是对于我激烈的反应,似乎也在他的意料之中,他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回应我那一声“甚么”,他又重覆了一次:“要小娃子去盘一盘天梯。”
温宝裕本来一直只是笑嘻嘻地望著各人,可是这时,他也看出事情不对头了。
事后相当久,温宝裕才对胡说和良辰美景他们说起当时的情形,温宝裕说:“卫斯理大呼小叫,我不以为意,因为他是夸张惯了的,可是其时,我发现卫夫人神色凝重之极,我才知道事情一定十分严重了。”
的确,当时,白素的神情,也在刹那之间,变得凝重之极,温宝裕在呆了一呆之后,正在连声发问:“甚么?他们说了些甚么?他们要我做甚么?”
白素并没有立时传给他听,他更是著急,那时,我思绪十分紊乱,温宝裕的声音,听来也就格外刺耳,令人不耐。所以我冲著他大喝一声:“你暂时别出声好不好?”
温宝裕本来是不会那么容易听话的,可能是由于我这时实在太声色俱厉的缘故,所以他居然在我一声呼喝之后,就静了下来。
也是在事后相当久,温宝裕对胡说和良辰美景说起当时的情形:“认识卫斯理那么久,从来也未曾看到他那么紧张过,他简直脸色铁青,像是要活剥人皮,吓得连我都出不了声。”
当时,我确然十分紧张,白素也是一样,不单是紧张,而且还十分愤怒,因为他们居然提出,要温宝裕去“盘一盘天梯”。
所谓“盘天梯”,那是一些帮会的“切口”(黑话),也有称之为“过道子”的,那是一种十分古老野蛮可怖的仪式。要求参加者通过一连串不合理的,十分危险的严峻考验那些考验的方式,各个帮会不同,但大都和文明社会的行为,完全脱节。
一般来说,需要通过这种“盘天梯”仪式的人,一是向这个帮会挑战,愿意在极残酷痛苦的情形下,牺牲自己的生命,令得对方的声势低落,这才要理这个帮会的规矩来“盘天梯”,若不是有深仇大恨,决不会有“盘天梯”的行为出现。
再就是有人对这个帮会有所求,需要这个帮会为他出大力,也会通过“盘天梯”来表示恳求的诚意。若真是盘过了天梯,帮会必然会为他出力。
也有的是帮会中自己人,为了争夺帮主之位,而又格于帮规,帮众不能互相动手的,那么,争夺帮主高位的人,也就各需参加“盘天梯”,看谁能通过那种严格之极的考验,而登上宝座。
很稀有的一种情形是,帮中有人要表示自己的勇气和能力,自动提出要盘天梯的,一旦他能通过,自然在帮中的地位,也就大大提高。
这十二个人的真正身分,虽然还没有弄清楚,但是当那小老头一开口说出了“盘天梯”这样的话时,我和白素都肯定他们一定是一个甚么帮会。
而所有江湖上的帮会,对于本帮本会的声誉,都十分重视,所以也各自把盘天梯的过程,订得十分苛刻,到了几乎没有甚么人可以通得过的地步。
温宝裕虽然与众不同,可是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明人,不但不知道帮会的野蛮,而且,来者还是从苗疆来的,更增了几分闭塞,谁知道会有甚么古怪的花样在。
而温宝裕竟然糊里糊涂,就答应了下来,而且刚才还肯定了一次,表示决不反口!事情可以说严重之极,若不好好处理,温宝裕会生命不保。
我勉力令自己沉住气,先不代温宝裕否定一切,而是问:“为甚么他要为贵帮盘天梯?”
对于我和白素,都显然一下子就明白了“盘天梯”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十二个人都并不奇怪,所以这时,我直截了当,称他们为“贵帮”,他们也没有特殊的反应。仍然由那小老头回答。
很可恶的是,那小老头一副喜气洋洋的神情,和我与白素的紧张,大不相同,小老头把理由一说出来,我和白素就呆住了。
小老头说的是:“蓝丝是我们的女儿,小娃子想娶她,当然不能不露一手,不是很应该盘一盘天梯吗?”
小老头提出来的理由,简直是无可辩驳的。
温宝裕要娶蓝丝,蓝丝是他们的女儿,温宝裕自然不能白白要了人家的女儿连文明社会之中,也有“聘礼”的规矩。那么他们的要求,就十分合理,至于温宝裕是不是有本事通得过那种考验,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一时之间,出不了声。白素这时,向焦急之极的温宝裕道:“他们说蓝丝是他们的女儿,你如果想娶她,就要通过一连串他们特定的考验,他们称之为‘盘天梯’。”
温宝裕真的不知天高地厚,一听之后,竟然兴高采烈:“好啊,我乐于应试。”
温宝裕的态度十分明显,令那十二个人十分高兴,纷纷向他伸出竖起了大拇指的手来,表示赞赏,温宝裕自然也更神气活现、洋洋自得。若不是他看到我和白素神色不善,说不定还会手舞足蹈。
我迅速地转著念,心知如果去问人家盘天梯的内容,那等于打探人家帮会中的最大秘密,那是犯大忌的。可是如果不知道,又绝不能让温宝裕去涉险,因为他可能一关也过不去。
就在这时候,白素不急不徐,忽然一下子把问题岔了开去,闲闲地问:“蓝丝姑娘怎么会是你们十二个人的女儿呢?”
那十二个人,一听得白素这样问,都笑了起来,笑得十分开心甜蜜,就像普通的父母听到了人家提起了他们的女儿一样,十分正常。
那小老头道:“我们十二个人,行动一致,十二人如同一体,所以蓝丝是我们的女儿。”
白素仍然笑著,作了一个手势:“我问的,不是这个意思,谁是她真正的父母呢?”
我开始明白白素的意思了如果能请出蓝丝的真正父母来,那么,只要她的父母愿意无条件让蓝丝嫁给温宝裕,小宝也就不必去盘天梯了。
虽然事实上,温宝裕和蓝丝之间的嫁娶,不知道有多少重困难,例如温宝裕就绝对无法通得过他母亲的那一关。但难关总是少一关比多一关好的。
我十分佩服白素想得出这种迂回的方法,可是我和白素,都大大失望了;因为小老头的回答竟然是:“不知道,我们不知道她真正的父母是谁。十多年前,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出世不久,是放在一只木盆之中,从一道河的上游淌下来的。”
小老头说到这里,一个狭长脸的女人,首次开口,声音难听之极:“她腿上的纹身,那时就已经有了,可能是与生俱来的。”
纹身自然不会“与生俱来”,但是我也不和她去争这一点,只是道:“既然有纹身,应该可以从上游去追寻她的出身。”
那小老头摇头:“上游千山万嶂,河流经过的苗峒,成千上万,卫先生,你不是没有到过苗疆,知道那边的情形,如何追查起?所以,蓝丝是我们的女儿。”
这小老头的双眼之中,闪耀著十分精明的神色,他极有可能在白素一提出问题来的时候,就已经明白白素的用意何在了。
白素一直镇定地把我们的对话,在传给温宝裕听,温宝裕插言:“是,她对我说过,她的身分神秘莫测,因为竟没有人知道哪一个部落,会把才出生的女婴纹身的。”
小老头又道:“我们十分疼她,也知道她必有来历,所以送她去学降头,虽然我们自己,对蛊术也有相当的研究,那么可爱的姑娘”
第三部:温宝裕打算入赘蓝家峒
小老头说到这里,目光灼灼地望定了我,意思十分易明:“想娶那么可爱的姑娘,盘一盘天梯,不是很应该吗?”
我也觉得应该,可是问题在于,温宝裕根本不是帮会中人,也不是江湖上的人物,他是一个文明人,绝不适宜这种古老黑暗的行为。
我勉强笑了一下:“你们有没有考虑过,如果他通不过,会怎么样?”
小老头和那长脸妇人异口同声:“怎么会,如果他和蓝丝能成夫妇,天意一定会令他通过。”
我勃然大怒,几乎发作。我已说过许多次,“盘天梯”这种行动,落后野蛮之至,主要也就在这一点;他们相信,行动者的命运,自有天意安排,如果天意令他能过关,那么,他就算和一百条饿狼同处山洞中三天,也会安然无恙,毫发无损。
天意!
我的脸色,一定难看之极,是以小老头的神情,也有点不是很自在。
集迷信、野蛮、黑暗、神秘于一身的事,要发生在温宝裕的身上,可是温宝裕显然并不知道它的严重性,而且还摆出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
我感到无法处理,只好望向白素:“我们要好好和小宝说一下。”
白素苦笑她极少有这样的神情:“没有甚么好说的了,小宝已一再答应了人家,不能反口,除非他忽然改变主意,不要蓝丝姑娘了。”
白素的话,前半截温宝裕一点也不感到甚么,可是最后一句,却使得他如同坐在一块烧红了的铁板上一样,直跳了起来,双手和头,一起乱摆,连声音都变了:“别开玩笑,那……万万不能。”
从温宝裕的神情来看,这一双小情人,可能不单是山盟海誓那样简单,说不定还有我们不知情的盟约在。
我向温宝裕作了一个手势,令他先别跳双脚,然后道:“他们来自苗疆,和文明社会完全脱节,他们相信天意,认为天意不令你受伤的话,你即使从百丈悬崖跳下去,也不会死。”
温宝裕在这时,至少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张大了口:“这种情形,会在……盘天梯的过程之中出现?”
我叹了一声:“必然会,而且还可能是最初步的一种。小宝,我绝不赞成你去盘天梯”
说到这里,我又用力一挥手,十分恼怒地道:“这种行为,本来是早就应该绝迹的了,真想不到还会有人公然提出来,你虽然答应过,可是绝对没有义务要遵守这种荒唐的诺言。”
我话已经说得十分严重,那十二人听不懂我的话,但自然也可以从我们的神态上,看到事情有了十分严重的变化,所以他们的神情,也十分紧张,不过他们并不发问,只是用十分阴森的眼光,盯著我们。
温贺裕的神情为难之极,用力握著手,连连道:“那叫我怎么办?那叫我怎么办?”
我看出他的情形,对蓝丝一往情深,非卿莫娶。可是他毕竟十分年轻,很少有那么早就走了终生爱恋生活的情形,自然可以加以劝说。
我又叹了一声:“小宝,你爱蓝丝,是一回事,为了这个而糊裹糊涂送了命,那可不值得。”
温宝裕这小子,却听不进我的话,他道:“不,蓝丝不会害我,她没有理由要我去冒生命的危险,或许是你过虑了。”
我提高了声音:“或许是蓝丝根本不知道他们要你做甚么?”
温宝裕道:“怎么会呢?蓝丝和他们,亲如父母子女,他们一定是早已商量好了的。”
我的忍耐力,已经到了顶点,神色自然也难看之极,声音也十分难听:“你那么喜欢蓝丝,我有一个办法,请勒曼医院替你复制一个蓝丝。”
温宝裕骇然失笑:“谁会要一个复制人。”
我疾声道:“把复制人给他们,你要的,是真正的蓝丝,那还有甚么不好?”
白素在一旁,虽然没有插言,可是也不住摇头,显然是认为我的提议,荒唐和异想天开之至。
温宝裕叹了一声:“行不通,可能盘天梯是考验我勇气的必须手续,不然,蓝丝会瞧不起我。”
我气得脸色铁青,霍然转过身去,面对那十二个人。或许是由于我那时的气势非凡,那十二个人,人人都挺了挺身子,等我说话。
我先对白素道:“把我们的对话,传给这小情圣听,好让他知道自己的处境。”
白素答应了一声,我才对那十二个人道:“刚才,我在劝温宝裕别接受你们的要求!”
小老头十分狡猾,一口咬定:“那怎么可以呢,他自己一再答应了的。”
我冷笑一声:“那是因为他不知道你们的真正身分!在这样不明不白的情形下,他可以收回承诺!请问,各位真正身分是甚么?”
那十二个人互望著,神情十分凝重,看来并不准备回答我的问题。
我只是一声冷笑:“天官门虽然销声匿迹多年,可是倒也不容易叫人忘记你们杀人太多,而且杀人的手法,令人不敢恭维!”
我的话才一出口,白素就将之传给温宝裕听,由于我将说些甚么,白素完全可以了解,所以她的“传译”,速度快得出奇。我才一说完,她也几乎说完了!
我这一番话所引起的反应,将会十分激烈,这早在我的意料之中。先是那十二个人再次霍然起立和上一次他们听说我认识蛊苗的酋长时,大不相同。上次他们刷地站起身,充满了敬意。可是这时,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敌意,却几乎化为一阵阴风,在客厅中卷来卷去,令得人遍体生寒,说不出来的诡异!
而温宝裕也在这时,叫了起来:“你在乱说甚么天官门地官门,他们全来自蓝家峒……”
我已不能分神去应付温宝裕,我必须集中精神,面对这十二个人,因为谁也不知道他们站了起来之后,下一步会有甚么行动!
白素显然明白这种严峻的形势,所以她沉声道:“小宝,你最好别再出声,这里的事,你完全不懂!”
一向温柔的白素,说出了这样的话来,已经说明事态的严重性。如果是我用同样的话去警告,温宝裕一定不服。可是这样的话,出自白素之口,我不知道他的表情如何,不久,没有再听到他的声音。
而那十二个人,站起了之后,身子像是突然僵化了一样,一动也不动,十二个人站立的姿势,各有不同,有的挺立,有的佝偻,有的倾向前,有的斜向后,人人一动不动,真是怪异之极。
而他们的脸色,也变得难看之极。本来他们的肤色十分黑,可是这时,却在黑中透出一重死灰色来,难看得无法形容。
最妖异的,还是他们的眼光。毫无疑问,他们每一个人的眼中,都有著浓厚的、毫不犹豫的杀意,单是和这种目光接触,就可以感到死亡的威胁。
我很希望温宝裕也能看到这十二个人这样的眼光,那么他至少可以知道这批人是甚么样的人。
温宝裕是看到了的,虽然那十二个人的充满了杀机的眼光盯著我,他也发觉到了。事后,他对良辰美景胡说等人,说起当时的经过,他道:“这十二个人一站了起来人人的目光射向卫斯理,天!刹那之间,我只感到完了。那不是十二股眼光,而是十二种武器,刀枪斧钺,甚么都有,射向卫斯理,他已经被杀死了!”
我当时,虽然没有实际上真的被杀死,但是要抵御这十二个人这样的目光,也不是容易的事,我勉力挺直身子,还要装出若无其事的神情来,可是实际上,身内的每一根神经,都像绷紧了的弓弦。
我不记得我们双方僵持了多久白素后来说,大约是两分钟左右,她真怕我无法支持下去。而这两分钟的僵持,我所感到的凶险,比一场激战更甚。
而接下来的变化,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从那小老头开始,他们十二个人眼中的杀机,在渐渐消退,很快我就不再感到任何威胁,而我也在这时,暗暗吁了一口气。
接下来,那小老头说的一番话,更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小老头先是吁了一口气,然后才开口,他的声音有点沙,有点发颤,可见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心情相当激动。他说的是,“卫先生真了不起,竟连我们这种一向是在苗区活动的小人物,都一看就知道了来历!”
我没有反应,只是牵动了一下脸上的肌肉像是发出了一个冷笑,可是并没有笑声。
小老头续道:“的确,天官门以前的声名……以及行为,实在不堪一提。可是自从四十年之前,天官门上一代的十二天官,被整个营的军队追捕,过半受了重伤,躲进了蓝家峒之后,情形就不同了……”
他讲到这里,略停了一停,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对于四十年前发生的事,只怕非但是我,整个江湖上,也一无所知,只当他们忽然不活动了。
整营有现代化武器的士兵,追杀神秘莫测、杀人手段高强的十二天官,这其中不知有多少惊心动魄的事情发生,只怕军队已不能占了太大的便宜,一定有不少军人,死在他们的手下。
小老头说到这里,气氛已缓和了许多,白素自然把话传给了温宝裕,我直到这时,才能回头著了他一下,只见他张大了口,像个呆瓜一样。
小老头叹了一声,继续道:“十二天官躲进了蓝家峒,自然安全了蓝家峒的形势十分险峻,而且所在之处,正处于国界,究竟属于哪一国,也说不出来。蓝家峒本来就精于蛊术”
他说到这里,作了一个手势,不忘补充一句:“自然及不上猛哥酋长的那一族。”
我也作了一个手势,请他继续说下去。
小老头吸了一口气:“十二天官的蛊术,比我们精进得多,而且为了感谢蓝家峒收留之恩,所以在峒中挑选了十二个长幼不一的少年子弟,开始传授。这十二个,就是我们现在这十二个人了。他们不但传授蛊术,而且还传授我们十分精湛的武术,自此之后,我们十二个人,就形影不离,一如十二天官。”
我应了一句:“你们就是十二天官,上一代把一切都传给了你们?”
小老头道:“可以这样说,但多少有点不同。”
长脸妇在这时,插了一句:“峒里收留这十二个人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他们是甚么人,直到他们临死之前,他们才把来历说了出来!”
我骇然问:“十二天官……连死也是一起死的么?”
小老头的语气十分平淡,像是说的是十分普通、理所当然的事一样。他道:“在结为十二天官之时,都曾发过誓: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既然发了誓,自然得遵守!”
他说到这里,目光射向温宝裕,我也忙向温宝裕看去,只是他仍然张大了口,看起来像是呆瓜他自以为见多识广,已经有过不少非凡的经历,看来这时,他才知道世上匪夷所思的事多得很。
白素在这时,忽然冷冷地道:“不是只有誓言那么简单吧,另外还有约束力量的。”
我不以为白素知道苗峒的事和天官门的事比我多,可是她的心思比我缜密,所以容易作出正确的推测。这时,她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出了她的推测,就一言中的。小老头在怔了一怔之后,才道:“对,十二人结盟之时,就落了‘齐心蛊’自此十二人一条心,生死与共,谁也不能单一活著。”
虽然我对蛊术也有一定的认识,可是只是皮毛,不知内容。这小老头这样说了,自然是十二个人中,如果有人不想死的话,死亡也必然会来临,不能避免。
一时之间,客厅中静得一点声音也没有。又过了一会,小老头才又道:“直到那一天,我们才首次知道自己十二人,是十二天官。上一代的十二天官,对我们详细说了天官门的情形用蛊术杀人,接受委任,不分被杀的是好人还是坏人,有时,蛊术像是瘟疫一样,会自动蔓延,不但累及许多无辜的人,而且流毒的时间也很长,确然是害了不少人。”
小老头在讲这番话的时候,神情十分肃穆,可是语调却相当平淡,叫人一听就感到他是在说别人的事,不是在说自己的事。
我低叹了一声:“江湖传说把天官门渲染得十分可怕,叫人谈虎色变。”
小老头续道:“那时,他们进峒,已经有二十年了。在那二十年之中,他们当然未曾再杀过人,只是尽心尽意教我们,还把外面世界的事情,告诉我们,全峒上下,对他们都十分尊敬。而且他们本身,也十分后悔以往的行为,一再告诫我们,不可仿效。所以我们得到的‘天官门’传授,和以前的天官门无关!”
我相信小老头所说的是实话,可是我仍然对刚才他们的目光介怀,我道:“刚才,我一语道出了你们的来历时,你们没想到杀人?”
十二人齐齐软了一声,长脸妇人道:“这是我们最大的秘密,上一代十二天官去世之前,嘱咐我们,至少再过二十年,才能离开蓝家峒,说到时,必然不会再有人知道天官门是怎么一回事了。可是刚才你一下子就说了出来,哪有不令人惊骇欲绝的?”
他们十二人刚才的目光虽然可怕,可是他们毕竟没有出手。而且我相信,这十二个人若是一起出手,别说他们精通蛊术了,就是他们精湛的武术,我和白素,是不是应付得了,还大成疑问。
他们没有出手,这至少证明他们并不含敌意,我又松了一口气:“请坐,我们继续讨论盘天梯的问题能先透露一点内容吗?”
小老头叹了一声:“卫先生,你也太多虑了,蓝丝喜欢这伙子,我们也一见就喜欢,怎么会特别为难他呢?只不过是给他一个机会。”
我苦笑:“你们始终不明白一点,他是一个在城市中长大的人,和你们的生活方式截然不同。对你们来说,让十只毒蛛蜘爬在舌头上,是儿童的游戏,可是对他来说,却是致命的冒险。”
小老头又叹了一声:“可是他始终是要和蓝丝在一起生活的,是不是?”
我用力一挥手:“就算是,也是蓝丝到城市来,和他一起过文明生活,而不是他到苗峒去当苗人。”
我自认我这样说法,再理直气壮也没有,可是那十二个人一听,却人人都现出讶异莫名的神情来。那小老头立时道:“卫先生,你弄错了吧!当年我们发现了蓝丝之后,一把她带到峒里,峒主就说:看这女娃子,腿上有著蝎子和蜈蚣的花纹,一定是蛊神下凡的,或者是蛊神派来的,将来一定是蓝家峒的峒主。”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我听出其中大有蹊跷,立时向温宝裕望去,温宝裕缩头缩脑,一副贼忒兮兮的样子,更令我怒火中烧。
小老头在继续著:“峒主当然住在峒里,她现在虽然在学降头衔,可是不多久,她就会回蓝家峒接任峒主,这些,温先生全知道的。”
我大喝一声:“小宝。”
温宝裕忙叫道:“我有权决定自己在那里居住的。”
这一句话,反倒不再令我生气了,我只是在刹那之间,心灰意冷我这样为他争取,他却反倒以为我在妨碍他的自由。
所以我不怒反笑:“好极,好极,没有人能干犯你伟大的自由,你请吧。”
温宝裕涨红了脸:“都是你一向坚持的原则,为甚么一和你意见不同,你就改变了态度。”
我冷笑:“我没有建议你父母做一只铁笼把你关起来,我叫你请便!听到了没有?请便的意思就是随你的便,爱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
温宝裕的脸涨得更红,他自然可以在我的神态和言语之中,知道我大怒而特怒,所以他转向白素望去。白素摇著头,也大有责备的神情:“我们这里,没有人会反对你和蓝丝的事,相反地,我们还设想了许多方法,商量如何说服服令堂。可是你却竟然不把我们当朋友,连你答应了她,将来会到蓝家峒去生活,那么重要的事,都一点也没想到过对我们说?”
温宝裕还在强辩:“人总有一点私人秘密的。”
我实在忍不住了,大喝一声:“你给我滚!最好别让我再见到你。”
同时,我对那十二个人道:“随便你们怎么对他,都不关我的事,你们可以立刻带走他,去盘天梯。”
那十二个人自然看到我十分生气,可是一听得我说不再干涉温宝裕盘天梯一事,他们又现出十分高兴的神情来,一起走过去,围住了温宝裕。
温宝裕看来,还想对我说甚么。可是我根本不睬他,迳自上了楼,在楼梯上,我还对白素叫:“别去刺探人家的私人秘密,也别去干犯人家的自由。”
我进了书房,听到开门声、关门声,又听到白素上来的声音。然后,白素出现在书房的门口,柔声道:“好久没有见到你生那么大的气了。”
我苦笑:“何只好久,简直我一辈子,就没有生过那么大的气,太岂有此理,太不识好歹了!”
白素叹了一声:“各人有各人的想法,或许他真的愿意和蓝丝一起住在苗峒,他也有他的权利。”
我冷笑:“他为甚么一直不对我们讲起?”
白素想了一想:“我们也不是每件事都告诉他的,人总有一点私人秘密的。”
连白素也这样讲可是我瞪视了白素半晌,却又无法反驳她的话。
我用力一挥手:“算了,这可以说得上是本世纪最大的奇缘了不过我看他不知道用甚么方法通过他母亲的那一关。”
白素道:“我看,温宝裕去做蓝家峒的上门女婿,至少要在他满二十一岁之后,还有几年,不必那么早替他著急。”
我“哼”地一声:“苗女早熟,只怕蓝丝等不到温宝裕满二十一岁!”
白素默然片刻才道:“他刚才走的时候说,他不会有事的,叫你别担心。”
我咕哝了一句:“最好让他给昆虫啃吃了!”
这时,我已经下了决心,我感到温宝裕的行为,太不够意思,所以我对他的热忱,也不免大幅度减低,他怎么样,是他的事,不必太关心。太关心了,他非但不领情,还会讨厌。
这种决定,自然令人相当不愉快,所以我长叹一声,一副闷闷不乐的神情。白素来到我身边,轻轻靠著我,低声道:“当年你为了我,龙潭虎穴都敢闯进来,当时的形势,可比到苗疆去盘天梯凶险得多了!”
我又笑了一声:“你不明白我是那样的人,他不是!这其间大不相同。”
白素道:“既然是他的决定,就让他去学著做苗人好了,他有权这样做,只要他自己认为那样做会带来快乐。”
第四部:杜令和金月亮要借我和白素的身体一用
我狠狠地挥了一下手:“到他知道苗人认为最美味的是爬满了咀虫的腐肉时,我很难想像他会快乐。”
白素皱了皱眉:“你真会举例子。”
我扬眉:“那不算是好的,穷山恶水之中,甚么样的毒虫都有,有一种虫,会钻进人的骨头去,嚼吃骨髓。”
白素扬手轻打了我一下:“蓝家峒内的十二天官,看来个个十分快乐。”
我们不再谈温宝裕,转而谈论了片刻天官门的事,决定日后遇上了白老大,一定要把天官门的情形告诉他。天官门的十二天官传到了这一代,自然原来的天官门,可以说名存实亡了。
而在江湖上有那么神秘传说的天官门,竟然和温宝裕发生了那么密切的关系,这是事先绝不能想到的事。
当我和白素都没有话说的时候,屋子中出奇地静,和温宝裕在的时候的嘈杂,简直如同两个世界,那令我十分感叹。白素知道我的心意,握住了我的手,柔声道:“别再生小宝的气了他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他有对任何事自作主张的权利。”
我伸手在自己的脸上,重重抚摸了一下:“我一直没有把他当小孩子,一直当他是朋友,哼,这小子,竟然重色轻友。”
白素笑了起来:“这样的指责,太严重了吧。”
我一瞪眼:“还有甚么适当的指责?”
白素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神情十分陶醉:“青年人的爱情,也有可以持续一生的。”
我当然同意白素的话,可是温宝裕和蓝丝之间的情形,实在太古怪,不但夹杂著神秘莫测的苗峒和蛊术,而且还牵扯上了天官门,真是牵丝攀藤。乱七八糟,到了极点!我自然而然挥了挥手,就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白素按了一下按钮,就听到了温宝裕的声音,他大声叫:“不可含怒到落日。”
那是“新约”中的一句话,他甚么也不说,只用这一句话来劝我别再发怒,也算是有头脑的了。我叹了一声,也大声回答:“罢了。”
温宝裕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才又道:“放心,不会有甚么意外,多则半月,少则十天,我就会向你们报告一切经过。我骗父母到澳洲去看那里的几间大学,请你们多耽待一下。”
我吃了一惊:“澳洲是文明地区,有电话可通的,你怎么瞒得过去?”
温宝裕叹了一声:“只好见一步走一步了,我预先录了一些录音带,请胡说帮我运用,希望可以混蒙得过去,这是我人生之中的头等大事,不能因为有小小困难,就不去做的。”
我冷冷地道:“真勇敢,真有出息。”
温宝裕叹了一声:“你日后会了解我的。”
我长叹一声:“真悲哀,我以为我早已了解你了。”
温宝裕苦笑:“原振侠医生常说他自己都不了解自己,你别太责怪自己了。”
白素在这时插言:“小宝,你先去见蓝丝,要她帮你!她是蓝家峒的未来峒主,十二天官会听她的话,一切进行起来,就会顺利得多。”
温宝裕大声答应著,又道:“惹你们生气,真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白素的反应和我不同,她道:“我们知道。”我则用一下闷哼声来替代。
电话完毕之后,我摇著头:“看来,温宝裕早就有预谋的了,谁也阻止不了。”
白素微笑:“我倒觉得他应该这样虽然他的遭遇十分怪,怪到了几乎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程度。”
我又“哼”地一声:“简直是神话。”
白素笑得十分轻柔:“你的经历虽然又多又怪,可是也不会有这一段吧?”
我扬了扬眉:“我到苗疆的时候,温宝裕还没有出世哩……唉。”
想起了往年在苗疆的那段经历,我自然而然,发出了一下叹息声来,那段经历,还包括了一个十分温婉的苗女的爱情故事,想起来自然令人伤感。
温宝裕果然说走就走,从第二天起,就不见他的踪影,一直到第三天,胡说才来见我:“很好,小宝留下的录音带,很有用处,他家里以为那是他从澳洲打过去的电话,并未起疑。”
我问胡说:“你可知道他实在是到甚么地方去了?”
胡说像是讶异我有此一问。他道:“当然知道,他到苗峒去了,他说,他通过一个考验,就可以使他和蓝丝的关系,得到苗峒的公认。”
胡说讲来相当轻松,可能他们都处在热血青年的阶段,所以反应和我不一样,自然,这和他们不知道事情的凶险程度,也大有关系。
我沉声道:“但愿他能平安回来。”
胡说显然不同意我的态度:“小宝对我说,你十分忧虑,又对他十分生气,真的,我也不明白你何以忧虑。是蓝丝叫他去通过那考验的,蓝丝怎会害他?”
我不禁又有了怒意,所以也提高了声音:“你知道甚么,蓝丝认为平常之极的事,对普通人来说,就可能凶险之极这一点,可能连蓝丝自己也不知道,她只不过是一个小苗女!她自己可以吞下一打活的毒蜘蛛,温宝裕能做得到吗?”
胡说和温宝裕不同,我看出他仍然不同意我的意见,可是他却没有和我辩下去。
又过了三天,胡说又来报告,温家仍然以为温宝裕在澳洲,没有“穿崩”。胡说走了之后不久,门铃又响了起来,我以为是他去而后返,可是门一打开,意外之极的是,站在门口的是一双俊男美女,在这之前,我再也想不到他们会再度出现在我的眼前。
俊男是杜令医生,美女是金月亮。
上一个故事中的人物,古怪的杜令医生和美丽的沙漠女郎金月亮。
我和他们分手,还不到三个月。临别依依,本来很想订一个确切的再会日期,因为这两个人的身分来历,堪称怪异莫名,十分值得进一步的了解。
可是杜令这个当然是来自外星的异星人,和金月亮这个再生的唐朝美女,分明正陷进了热恋之中,几乎每一秒钟,他们都有叽叽咕咕讲不完的话,使人觉得再和他们详细订约会,是十分无趣的事,所以,我们在离开的时候,甚至连“再会”都没有说说了他们也不会听到的,不如省掉算了。
真想不到他们会自己找上门来,自然叫人高兴。
在这里。附带说几句:我记述每个故事,有的时候,忽然感到在这个地方作为一个结束十分恰当,那我就在那个地方,作为故事的结束,恰如音乐节奏中的休止符,或是书法艺术中的顿笔一样,可以起到相当好的效果。
例如上一个故事《毒誓》,写到杜令在山洞之中,找到了外星人孑遗的“灵魂”之后,金月亮这才恍然大悟,叫:“你不是人。”
杜令的回答是:“月亮,你又何尝是人?”
这两句对话,十分特别,所以就在这里结束,留有无穷的韵味,也可以给各位朋友以极大的想像力,这是个人记述故事的一种手法。
若认为这是把一个故事“草草了事”的,自然是一种误解了。
而且,每一个故事中的情节,如果有未曾记述出来的,必然会在下一个故事,或下几个故事之中,自然会穿插补充清楚。有时是两个故事连续,如《错手》、《真相》,有时,隔很多个故事,例如《鬼混》中温宝裕和蓝丝的恋情,直到这次,才有发展。
更有隔了很久,还没有开始的,像《密码》中那个人蛹,到现在,也还未有进一步的消息,等等,形形式式,变化多端始终认为,故事有起伏跌宕,一定比四平八稳好,看起来有味道得多。
忽然插了那么多闲话,竟然有越说越多之势,像故事中的一些微末情节,有时,往往不是长话短说,略过去算了,像上一个故事之中,另一个复制的金月亮,送到了阿拉伯酋长的后宫,阿拉伯酋长大喜过望,拨巨款支持汉米烈教授进行考古活动,也托专人把那柄匕首和那捆羊皮送来给我,现在都在我的书房之中,这些事,带过就算,若是说得太详细,十分枯燥乏味,是卫斯理的老朋友,自然都知道我的叙事方式的。
好了,闲话休提,我大声叫:“欢迎!欢迎之至。”
我这时高叫欢迎,自然是真正的欢迎,和用“布努”欢迎那十二个苗人时,大不相同。我一面说,一面用手指指著杜令:“怎么想起我来了,你这个古怪得不能再古怪的医生。”
杜令呵呵笑著,一副十分无辜的样子,摊开了双手:“我一点也不古怪,和你一样,居住在宇宙的一个星球之上,甚至外形也一样。”
我“哼”地一声:“谁知道你原来是不是这个样子的?何况,你来到了不属于你的星球。”
金月亮急急为杜令分辩:“他真是这样子,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外星人的外形,可以千奇百怪,全然超乎想像力之外,自然也可以简单不过,就和地球人一模一样。
我请他们坐下:“无事不登三宝殿,有甚么事来找我?”
杜令长叹一声,对金月亮道:“你看看,地球上人心险诈,几千年不变。明明是我们有好处给他,他却以小人之心来猜度,还以为我们有事求他,我们走吧。”
我并不生气,只是摇头:“只怕你这外星生物,心地更险诈,说你没有事来找我,我相信才怪。”
杜令和金月亮互望了一眼,笑得大是狡猾,杜令更是滑头,竟然脸不红,气不喘,立即改口:“至少是互利的,不单是我们有事求你。”
我笑了起来:“先说对我有甚么好处。”
杜令吸了一口气:“向你报告一些事,那些女人的灵魂,已经经由特别的装置送回去了,在那里,他们会得到新的身体,她们的……嗯……‘星籍’,也会得到确认。”
听到了“星籍”这样的名词,我只觉得好笑,但舍此之外 也没有别的名词可用。我道:“其实她们在地球上也可以生活得很好。”
杜令摇头:“她们应该回到自己的星球去你还记得在一列尸体之上的洞壁上,她们留下的字?”
我瞪了他一眼:“当然记得,而且也知道你懂,可是看你当时那种急不及待的样子,也懒得问你。”
杜令笑道:“很简单,裴思庆的用心恶毒,但是却反倒提醒了她们,使她们毅然舍弃了身体。而当她们的上代离开地球的时候,早就有准备,她们的灵魂一离开身体,就进入了一个装置就是我在那个山洞之中找到的那一个,这些,你都知道的了。”
我迅速地把当时的情形想了一想,缓缓点了点头:这种灵魂离开身体的“解脱”方法,听来十分骇人,所以我有点不寒而栗的感觉。
金月亮这时,忽然问了一句:“裴……思庆说他的大宅,在长安永嘉坊,离道化门很近的,那地方……现在还在不在?”
杜令像是十分不乐意,斜睨著她:“你问这些干甚么?”
金月亮笑:“逗你生气。”
杜令作大怒状:“嘿,该把你过去的记忆,全部删除。”
金月亮美丽的脸庞上,立时出现了一片惘然之色,像是甚么记忆都不再存在的白痴。两人这一番打情骂俏,把我看得目定口呆,竟不知如何阻止他们才好。
杜令又十分认真地道:“那个姓裴的唐朝人,行为十分卑劣,不值得去想他。”
金月亮嘟起了嘴:“没有人想他,只是随口提一提。”
杜令哼地一声:“你还想要我把那捆羊皮上的记载,全部译出来,说给你听。”
金月亮不再出声,想是他们两人,曾为这件事争吵过好多次了。我听得他们这样的对话,心中倒为之一动。我知道唐朝人裴思庆的事,也来自那捆羊皮。可是我们不懂那白衣女人的文字,所知的一切,全是裴思庆的夹注评论,和他恬不知耻的自吹自擂,若是能看懂那些文字,对他的生平,一定可以有更多的了解。
虽然裴思庆这个人,早已在沙漠之中烟消灰灭,就算知道了他的生平,也没有甚么意义,但总是十分有趣的一件事裴思庆当时在身子完全不能动弹的情形之下,讲述自己的生平,甚么事都不敢隐瞒,只怕世上再也不会有人像他那样,对别人如此毫无保留地说出自己一生的所作所为的了。
我望著杜令,杜令显然明白我的意思,可是他却有点误会,他摊开了双手:“第一件事,正是想向你借那捆羊皮,把裴思庆的完整故事译出来不然,会有人要生相思病,哼。”
金月亮却假装没有听到,转过了头去,低哼著一种旋律相当野的小调。我笑道:“没有问题,不过有一个条件,我要一份译本。”
杜令笑了起来:“好,我会录音,给你们一份录音带。”
杜令后来交来的录音带,竟然超过十小时,这倒是始料不及的。自然,裴思庆的一生,水落石出,连他在青年时代,和人赌钱,输了就使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赖账的事,都说得十分清楚。
可是这份录音带,别说我是个没有耐性的人,不曾听完,连白素也听著听著,叹了一口气而放弃了。毕竟是一个在历史上已经消失了的人,一生的琐事如此之多,谁耐烦一桩桩一件件地听下去?况且他一生之中,大奸大恶、大起大伏的经过,我们都已知道了,自然也引不起甚么好奇心来了。
自然,如果要用长篇文艺小说的笔法,以盛唐作背景,大书特书这个奸恶的长安大豪的一生,也可以成为一部辉煌巨著,但那自然不属于卫斯理故事的范围,所以也可以置之不理。
杜令把录音带给我的时候,是三天之后的事,他提出了第二个要求。
那天他和金月亮一起搂著进来的时候,白素也在,我已经向白素说过他们来过的事,白素对他们,自然也欢迎备至。
在交还了那捆羊皮和录音带之后,杜令道:“我要回去了,带她一起走。”
我和白素一起“啊”地一声,我问了一个十分在行的问题:“用甚么方式回去?”
杜令吸了一口气:“只是记忆,身体会留下来,留在地球上。”
我早就料到,星际航行,只有抛弃身体,才能实行,不然,只能在近距离飞行,无法作远距离的突破,因为身体十分笨重,非常碍事,而且,很容易败坏死亡。
我听得杜令说得如此自然,也不禁有点骇然,同时又立刻想到了一个问题:“你来的时候,也只是……记忆?那时你的这个身体”
杜令道:“这个身体,是根据我原来的形状,在勒曼医院复制出来的。”
我和白素都不明白:“你……带了一个细胞来?”
杜令摇头:“当然不是,在超过光速的情形下,即使是一个细胞,重量也会变得无限大,地球上有一个科学家已论证过这一点。”
我点了点头,爱因斯坦的确曾有过这样的理论,他甚至肯定说,没有任何物质,可以到达光速。
杜令道:“所以不能带细胞来,而且,航行的速度远超光速许多倍,只有记忆可以在这样的极速中来去。”
我更加不明白:“既然没有你的细胞,如何复制出一个你的身体来?”
杜令笑了起来:“简单之至,每一个人,每一种生物的细胞之中,有一个组成部分,你们称之为染色体。在染色体中,有一组生命的遗传密码,决定一个人或一种生物的外形特徵、生活力式,决定生命的一切。”
我和白素深深吸了一口气:“生命密码的秘奥,你们早已知道了?”
杜令点头:“所以,只要记得我的生命密码,随便用甚么人的细胞,只要代人我的生命密码,在复制的过程之中,发展出来的,就是我的身体。”
我吸了一口气:“是谁帮你做这种事的?”
杜令伸了伸舌头:“勒曼医院的一个医生我不断用我的记忆去刺激他的脑部,使他的脑部产生我所希望发生的反应,结果是在我的身体被复制出来之前,等于我借用了他的身子,勒曼医院的另一些医生,曾以为这位医生生了梦游病。”
我和白素听得目定口呆,事情其实并不是很复杂,只不过是一组记忆,借用了一个人的身体,去复制出一个他的身体来而已。
可是整个事情,却又如此不可思议,令人听了之后,身子像是虚悬在半空。
杜令道: “地球人对身体和记忆的关系,还不是很清楚,总以为身体一没有,生命就结束,所以对于记忆离开身体,看得十分严重那些白衣女人,几百年来,也由于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十分困扰。”
金月亮摇著头:“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只不过你那样说,我相信你。”
杜令道:“放心,因为之后,一定给你一个和现在一模一样的身体,你的生命密码,我记住了。”
金月亮自然十分担心:“记清楚点,弄错了一点,可不得了。”
我骇然失笑:“是啊,人和黑猩猩的差别,也只有百分之一。”
白素在这时,问了一句:“那么,我们能为你两位做些甚么呢?”
杜令欲语又止,似乎有难言之隐,我和白素一起向他作了一个手势,意思是但说无妨。
杜令道:“我们的记忆要回去,要经过相当复杂的操作过程,操作过程通过一组仪器来进行。其中有若干程序,是要我们的记忆离开了身体之后进行的身体毕竟还是有用处的,手指可以按动按钮,记忆就不能。”
他说到这里,我已经明白了,白素也明白了,所以,刹那之间,我们的神情,一定怪异莫名。杜令住口不言,一副不好意思的神色。
我先吸了一口气,才有勇气把问题说出来:“你要借用我们的身体?”
杜令忙道:“只是暂时的,而且只是很短暂的时间,而且还是局部的。”
我乾笑了几声:“请解释‘局部’之定义。”
杜令道:“局部,就是不是全部,我只影响你们脑部的一部分活动在这种情形下,你们会做一些本来不会做的事,例如操作那些装置之类,等我们的记忆一走,你们立即恢复正常。”
我和白素互望著,神情仍然怪异莫名我们两人的经历,可说丰富之极。可是把身体借给人家用一用,这种事别说没经历过,连想都不会想到过。
我先问:“为甚么找到了我们?”
杜令道:“你们恩爱,而且,你们可以信任,因为我们的去和来,毕竟还是十分秘密的事。”
我道:“多谢你的信任在你的记忆进入我的身体时,我还是我吗?”
杜令听了之后,好一会没有说话。
第五部:温宝裕失了踪
他的反应,令我遍体生凉,失声道:“那时,我不是我?是你?”
杜令十分为难:“这也正是我要找你们两位的原因会有一个十分短暂的时间,你们事后回忆起来,只是一片空白,平常人很难经受这样的经历。”
我乾笑:“那不算甚么,很多喝醉酒的人,都有记忆一片空白的经历。”
白素向我望了一眼:“只怕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杜令先生,你可以把真实的情形完全告诉我们,我们可以禁受得起而且,在我们未明白全部经过情形之前,我们无法决定是不是答应帮助你们。”
杜令和金月亮互望了一眼,两人的神情,在刹那之间,也变得十分凝重,白素的话说得十分明白,这也正是我的意思,而且,杜令有求于我们,自然一定要把会发生甚么事,让我们知道。
当白素说完了那番话之后,我握住了她的手,也望向杜令和金月亮。
过了大约半分钟,杜令才道:“好,首先,我和月亮,记忆组和身体会分离,这种情形,十分自然,而且必须,你们会目击、会误会我们已经死亡。”
我闷哼了一声:“我曾经经历过记忆和身体的分离,自问还知道身体和灵魂的关系。”
杜令的神情有点尴尬,又十分讶异:“对不起然后,我们的记忆组,就会进入你们的脑部,借用两位的身体,进行一连串的操作。”
白素在这时候,作了一个十分不满意的神情和手势,令得杜令知道她对他的话十分不以为然,所以他的俊脸红了一下,才道:“大约只要三分钟,我们就完成了操作,两位也就恢复正常了!”
我在这时,也在杜令的话中,听出了不对头的地方来了,我道:“为甚么要我们两个人?是你的记忆进入我的脑部,金月亮的记忆进入白素的脑部?”
杜令点头:“是。”
我哼了一声:“三分钟的各自操作,金月亮能胜任吗……”
杜令道:“我已教会了她。”
白素在这时,又冷笑了一声,而这时,我和白素心里已完全一致,我的声音也相当严厉:“那又何必借我们的身体?乾脆由我们来操作不好吗金月亮能学得会的操作程序,我们反而学不会?”
杜令还没有回答我的责问,白素已叹了一声,指著我:“你怎么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人家就是不要你学会,你怎么不懂?”
我“啊”地一声,作恍然大悟状:“原来如此,人家的来去,是一个大秘密,不能泄露的!这一切不知在甚么地方进行?”
白素道:“自然是一个秘密地方。”
我装模作样:“那我们岂不是要蒙著眼前去,免得我们知道了那个秘密所在。”
白素道:“事后把我们的有关记忆,一起摘除,效果也是一样。”
我哈哈大笑:“要是记忆摘除手术稍有差错,你和我变得不认识了,那便如何是好。”
白素甜甜地笑:“那敢情好,我们可以从头来过,再尝恋爱滋味。”
我和白素,一唱一和,对杜令竭尽冷嘲热讽之能事,这个外星伪君子居然也知道,脸上一阵白一阵红,坐立不安,无法剖释。
白素性子十分柔和,绝少给别人那样的难堪,可是杜令实在太欺侮人了,他提出了要借我们的身子,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头等大事,可是事实上,他完全可以不必那样做,只要他教我们如何做就可以了。
他不肯教我们怎么做,而要借我们的身子,由他和金月亮来“亲手”做,原因只有一个:他不信我们。
这还是不是混账之极。
我和白素的对话,把他调侃够了,两人就冷冷地望向他,看他如何说。
杜令低著头,好一会不出声,金月亮在一旁,一会儿紧捏著他的手,一会儿又搂吻他,一会儿又轻拍著他的脸,神情十分焦急。
过了两分钟左右,杜令才长叹了一声,站了起来,向我们道:“对不起,打扰两位了,只当我们没有来过,真对不起。”
他握住了金月亮的手,一面向我和白素鞠躬如也,一面已向后退开去。
他竟然这样打了退堂鼓,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也就在这时,白素捏了我的手一下,我知道这是白素叫我静以观变,所以我并没有说甚么。
金月亮在这时著急道:“我们走?不要他们的帮助了?你不是说过”
杜令打断了她的话,拉住了她的手:“走吧,他们不肯帮助,有甚么办法?”
接下来发生的事,意外之极,而且令人啼笑皆非。金月亮用力一甩手,挣脱了杜令,向我们走来,俏脸通红,急速地喘著气:“两位。你们一定要帮助,他说,只有两位可以帮助。”
我冷冷地道:“对不起,我们觉得不合理或许这只是地球人的标准,但我们既然是地球人,自然照地球人的行为标准行事。”
金月亮急得顿足:“你们不答应,我就不能和他一起离开了。”
白素也出乎意外的冷淡:“那好像是你和他的事,与我们无关。”
金月亮叫了起来:“不!和你们有关!我死了一千多年,本来躺在大水晶里面,甚么也不知道,甚么烦恼也没有,是你们又令我活过来的,我要是不能和他在一起,我会痛苦欲绝。”
金月亮这一番话,真的叫我和白素两人,目定口呆,不知如何应付才好。
我本来想说:那你就再死一次好了。
可是这句话,在喉咙里打了一个转,终于没有说出来。因为那毕竟流于无赖了。
想深一层,金月亮的指责,也不能完全说是无理取闹。的确,她早已死了,人生的痛苦,也早已随著她的死亡而结束。是我们多事,想到了勒曼医院,令得她再生这种情形,奇特之极,但也确然又使她有了人生的痛苦和烦恼。
我和白素两人,极少有这种给人一番话说得面面相觑的情形,但这时,真不知如何才好。
金月亮说完之后,一手叉著腰,望著我们,她的这种情形,倒叫人想起她当年在沙漠上眼看匈奴大盗驰骆的英姿,这个人,如今会站在我们的面前,确然是我们所做的“好事”,这是令我们无法反驳她的原因。
白素先开口,她不对金月亮说话,而是向著杜令:“请解释原因。”
杜令吸了一口气:“由于要保守秘密。”
我大是恼怒:“我们像是会泄露秘密的人吗?”
杜令摇头:“问题不在这里,问题是那一套操作的方法,可以把人的记忆送走,可以达到宇宙航行的目的,诱惑力太大了。”
我明白杜令的意思了。
这时,我不怒反笑:“你怕我们会藉此去遨游太空?哈哈,你对地球人的了解太浅薄了至少,你对我的了解太不够,我给你三天的时间去了解我们,然后,再来找我们帮忙。”
杜令眨著眼,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才好,金月亮在催他:“卫先生或许根本没有想奔向宇宙。”
杜令的口唇掀动,像是说了一句“没有一个地球人不想的”之类的话,我没加理会,大喝一声:“三天时间,应该足够了。”
杜令一伸手,又拉住了金月亮,把金月亮硬拉了出去,在这时候,我“呸”的一声:“岂有此理,这才叫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白素又好心肠起来:“或许他有难言之隐。”
我更加大是光火:“怎么近来碰到的全是这样的人,有的是有难言之隐,有的要保留个人的秘密,全都鬼头鬼脑,绝不光明正大。”
白素微笑著,不和我争论甚么。我忽然又想起了一些事,用力一摇手:“我看来自那个星球的人,人格上很有问题,绝不高尚。”
白素扬了扬眉,显然是在问我,有甚么根据。
我道:“杜令和金月亮,两个人回去,需要两个人,我和你,为他们作最后步骤的操作。”
白素点头:“所以他们来求助”
白素说到这里,略顿了一顿,我知道她也想到了。
我“哼”地一声:“想到了?当年,一批人来到地球,甚至在地球上留下了后代,这批人回去的时候,是谁帮他们作最后程序操作的?”
白素的声音,十分镇定:“当然是那些白衣女人,而且,每一个人回去,一定需要一个人为他操作,不然,杜令就不会来求我们两人。”
我的声音比较激愤,我道:“可以推断,他们在地球上留下后代,目的就是回去的时候,可以有人替他们操作最后的程序,而他们把利用过的人,留在地球上,留了那么久,才再派人来。”
白素默然不语半晌,因为我们推断出来的情形,确然相当可怕。试构成如下的情形:一团异星人来到地球,他们来的时候,并没有形体,到了地球之后,改变了地球生物的遗传密码,制造了身体,变成了一批人。
(这是从好的一面去设想,坏的一面是他们可能永远“借用”了一些地球人的身体,使他们方便在地球上的活动。)
而这批异星人明知,他们要回去,必须有人替他们操作一些最后的程序,他们不相信地球人,不会央求地球人的帮助。
于是,他们就深谋远虑,故意和地球异性结合,生下了一些后代,就利用这些后代,去完成这些程序他们使用的,多半是“借用身体”的方式。
然后,他们自己回去了,却把这批后代留在地球上,使她们成为沙漠中的“白衣女妖”,一直经过了很久,才派了杜令来看她们。
这一连串的行为,善恶或许难分,可是绝不高尚,却可以肯定。
白素自然也把一切想了一遍,她叹了一声:“用地球人的行为标准来看,确然不算是高尚他三天之后再来,你准备怎样答覆?”
我大声道:“除非他肯把一切全都从实招来,不然,我决不伸手助他。”
白素沉默了片刻,又道:“真奇怪,他为甚么不去找勒曼医院的人帮忙?”
我道:“他根本不相信任何人他会来找我们,已经是蒙他看得起之至的事了。”
自素忽然压低了声音:“他需要的只是……两个人的身体,勒曼医院中有的是复制人,他随便找两个,借用他们的身体,不就可以了?”我听了之后,心中也生出了一股极诡秘的感觉。杜令确然可以这样做,他为甚么不那样做,道理何在,我一时之间,也想不出来。
白素道:“或许是他一时之间想不到。三天之后他如果来了,你可以提醒他一下。”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一时之间,思绪十分紊乱,作不出甚么决定来。
接下来的三天,杜令和金月亮并没有出现,也没有任何信息。胡说仍然来报告他用温宝裕留下的录音带,欺瞒家人的情形。
有一次,他说:“今天好险,几乎叫小宝的母亲拆穿西洋镜两方面的话接不上头了,好在小宝另有一批全是笑声的录音带,我连忙作混音播放,在一阵笑声之中,总算混了过去。”
胡说的性格和温宝裕大不相同。可是既然“误交损友”,自然也只好跟著胡闹。
而且,胡闹也会传染,他说了经过之后,也十分自得:“《鹿鼎记》里的韦小宝,在遇到一时之间没有对策的时候,就会利用一阵大笑把事情混过关,想不到原来真的十分有用。”
我瞪了他一眼,问:“小宝去了多久了?”
胡说的声音变得低沉过来:“八天了,音讯全无。”
我冷笑一声:“音讯全无,是意料中事,你总不能希望他在蓝家峒一通电报来报平安。”
胡说的神情无可奈何,我道:“担心也没有用,他到苗疆去盘天梯,是真正的听天由命。不过也算是伟大,古代才子唐伯虎为了秋香,卖身为奴,现代才子温宝裕,为了蓝丝,可以到苗疆去盘天梯。”
胡说一本正经:“别嘲笑他,换了……你和我,都会那样做。”
我叹了一声,胡说的话自然有理,要不然,我怎会肯让温宝裕去涉险我直到这时,想起了那十二个苗人,心中仍然不免犯腻,而温宝裕却把他们当作亲人一样,自然是由于他深爱蓝丝的缘故了。
胡说走了之后,我以为三天的期限已到,杜令和金月亮一定会再出现,可是一直等到午夜,他们并没有来。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们仍然没有出现,白素道:“我们太自信了,人家不是一定非要我们助力不可,也或许,他真的到勒曼医院去找复制人了。”
杜令不再出现,虽然出乎意料之外,但总比不明不白,就把身体借给他用上几分钟好得多,何况整件事,对我来说,并没有甚么损失,他不来就不来,我也没法子去找他,只好作罢。
倒是这时,温宝裕离开,已经十二天了。
他走的时候,说十天八天,说可以回来,那只怕是他自己的估计,没有甚么根据。可是算起来,他也应该来了,不应该乐不思蜀的。
那天下午,胡说又来找我,天气相当清凉,可是他却兀自抹著汗:“最多再瞒一天,明天这小子再不出现的话,就瞒不过去了,他母亲已经十分起疑,限令他就算再在澳洲住下去,可以当选澳洲总理,明天也非回来不可。怎么办?”
我苦笑:“怎么办?明天不必再打电话给她,让她也去著急一下。”
胡说吸了一口气,迟疑地问:“会不会有甚么意外?”
胡说压低了声音来问的这一句话,直问得我遍体生寒,呆了好一会,我才道:“可以有任何意外!”
胡说搓著手:“我们一点也没有法子知道他的消息?唉,同在地球上,竟然还有音讯不通的地方。”
我没好气:“太多了。嗯,我找蓝丝看,或许她可以有他的消息。”
要找蓝丝,也不是容易的事,先利用电话,找到了在警局服务的陈耳警官我和他,共同有过一段惊心动魄的经历,然后,再千请万托,要他找到蓝丝。
陈耳答应了我,一有消息,立刻就和我联络。
我知道就算陈耳去找蓝丝,也不是立时三刻可以找得到的,所以我劝胡说先回去。
晚上,白素和我商量,我道:“小宝如果没特别的原因而不回来,真是该死之极,简直是在出卖朋友……”
第二天发生的事相当多,中午时分,温宝格的父母找上门来,体重超越了一百公斤的温太太在沙发上一坐,沙发几乎没有发出呻吟声来,她只说了一句话:“我们家的小宝在哪里?”
然后,她就坐著不动,也不说话,只是坐在那里,大口地喘著气。
她显然是有备而来的,带了一个佣人来,那个佣人,又准备了不少食物,大约每隔半小时,就供奉她一次,除了冰糖燕窝蜜枣雪蛤蜂蜜木瓜鲍鱼薄片鸡腿切丝豆干酱煮豆酥麻饼脆炸小鱼等等鹹甜酸辣的小点,从不间断,有需要加热的,自然少不免侵占厨房,弄得老蔡叫苦连天。
我真想大声告诉她:“你们家的小宝 为了一个苗女,到苗疆去盘天梯去了。”而且,也愿意详细向她解释,甚么叫作盘天梯,可是白素连连向我使眼色,不让我说。
我心中叫苦不迭,试想想,客厅中坐了一个不断在嘴嚼进食的胖女人,就算我在楼上的书房中,不加理睬,又能做甚么事?
何况,在这样一个胖女人的身边,还有一个愁眉苦险的男人。你一望向他,他就站起身来,向你点头哈腰,像是愿意为你做牛做马,三世为奴,只求你把他的儿子还给他。
而且,由于温宝裕和我的关系密切,大家都知道,要是我说不知道温宝裕到甚么地方去了,也根本不会有人相信,想想温宝裕嫌我多管闲事,如今他父母又采取这种方法来对付我,我真恨不得一拳把胖女人的鼻子打扁其实不需要,她的鼻子已经陷进了满脸的肥肉之中,不是很容易找得到了。
我曾大声喝他们走,可是他们只是不出声,好像非从我这里把温宝裕逼出来不可,扰攘了五六小时,倒霉的胡说撞了进来。
温太太是认识胡说的,一见了他,又闷雷也似喝了一句:“我们家的小宝在哪里?”
胡说一下子僵立在当地,嗫嚅了一句:“在澳洲?”
温先生苦笑:“总是在澳洲,可是他根本没去过,骗我们的,澳洲的亲戚朋友,没有一个见过他,亏他还每天打电话来,说和三姨丈七姑妈在一起,又和表兄妹玩得十分开心,这孩子”
温先生的话,引发了温太太的伤心,她忽然悲从中来,于是开始号哭。
她一开始哭,那是真正的天下大乱,世界末日了,我和白素,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才好,我们全是一样的心思:把这里让给她算了,我们离开,避难去。
可是偏偏就在这时,楼上书房的电话,响了起来若不是我有极灵敏的听觉,根本无法在惊天动地的哭叫声中,听到电话声。
我冲上楼去,进了书房,关上了书房门,可是由于我并没有料到会有这样的意外,所以隔音设备不是很完美,关上门,那一阵阵的嚎哭声,仍然传入耳中。一点也不夸张,我一拿起电话来,就听到陈耳的声音,他先埋怨:“怎么那么久才来听电话?”
说了一句之后,他呆了几秒钟,才十分关切地问:“府上有了甚么意外?”
他这样问,自然是由于听到了嚎哭声之故了!
我叹了一声:“有点小意外,怎么样,找到蓝丝姑娘没有?”
陈耳道:“没有,可是我和她的师父,猜王降头师在一起,他知道蓝丝的下落。”
我还没说“快请”,就听到了猜王的声音:“好久不见了,蓝丝昨天回家去了。”
我呆了一呆:“昨天?回家?昨天才回家?”
一时之间,我心跳加剧,隐隐感到事情十分不妙。
猜王的声音继续传来:“她是蓝家峒来的,回蓝家峒去了。”
我吸了一口气,心念电转:蓝丝昨天才回蓝家峒去,那么,温宝裕一直是在独力应付那些苗人,并没有得到蓝丝的帮助。
第六部:杜令也要到苗疆去
我一时之间,思绪十分乱,竟然不知问甚么才好。倒是猜王在继续道:“她说有要紧的事,必须回去一次。”
我忙问:“她没说是甚么事?还有,你有没有见到那姓温的年轻人?”
猜王的声音很响:“没有见到,也不知道她回家去干甚么。不过好像事情很严重,我从来未曾见到她那样紧张过,是为了甚么?”
我叹了一声:“不是很清楚请问,蓝家峒的正确地点,你知道吗?”
猜王道:“我不知道,只知道是在中泰缅三国国界的交汇处。”
我苦笑:“这三国的国界,从来也未曾有过确定。”
猜王道:“反正那地方,全是不服归化的苗人,确不确定都一样。”
我没有甚么再好问的了,只好道:“一有蓝丝姑娘的消息,就请她和我联络。”
猜王降头师也十分担心:“她会有意外?”
我苦笑:“不知道。”
在这样说了之后,我心中陡然一动,问:“降头术之中,是不是有甚么奇特的方法,使人可以知道事情的真相,看到……想看到的情景?”
猜王呆了一呆:“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解释著:“像中国的异术之中,就有一种叫‘圆光术’,利用一面镜子,或是一盆水,看到远处的情景。”
猜王又呆了一会,才道:“降头术之中,没有这种异术,通常,我们看远处的情景,都利用电视机。”
我叹了一声:“真幽默有消息请随时和我联络,谢谢你。”
猜王也说了几句客气话,我放下了电话之后,发著怔,只觉得掌心冒著汗可以肯定的是,温宝裕一定有了非常的意外。
我打开书房门,向在楼下的白素招了招手,白素以极快的速度奔上来,一看到白素离开,温太太的嚎叫声,更是惊天地泣鬼神,胡说在一旁,正尝试用手去掩住她的口,可是却叫她狠狠地咬了一口,痛得胡说摔手不迭。
这种乱七八糟的情形,都在白素奔上来的那一刹间发生,等到书房门又关上,我和白素面对面站定,白素用手轻拍心口,表示惊悸要令白素有这种动作,绝不简单,而温太太的嚎哭,居然可以达到这个目的,可知她嚎哭的声势,实在有过人之处。
后来,温宝裕这小子对良辰美景胡说他们说起来,这样说:“那算甚么,古代孟姜女,曾把长城也哭坍过,我母亲哭坏了卫斯理家中的甚么没有?”
一提起这件事,仍然不免面色大变的胡说道:“这倒没有听说。”
温宝裕一拍大腿:“这就是了,我妈妈的嚎哭,在人类历史上,至多只能排名第二。”
良辰美景不服:“孟姜女哭倒长城,只是传说,怎么可以作准?”
温宝裕一翻眼:“你们懂得甚么,哭声是一种音波,任何物质,都有一个音波上的破碎点,如果哭声的频率,恰好与之相同,别说是长城,就算是一座核电厂,也照样可以哭倒了,这正是音波毁灭性武器的理论根据。”
温宝裕这一轮急攻,替他母亲开脱,说得良辰美景,哑口无言。
这一切,都在我面前发生,当时我的想法是:温宝裕还是很有道理的,他善于把许多没相干的事,运用想像力联系起来。而在联系的过程之中,对本来不明究竟的事,也就产生了新的理解。
当然,这一切全是后话,当时,人人为了温宝裕下落不明,而焦急万分,以后会发生的事,根本没有人可以知道一丝半毫。
我把和陈耳、猜王通话的结果,向白素迅速地说了一遍,白素的眉心打著结,一时之间,也没有甚么妥善的方法,而下面的嚎哭声,又不断传了上来,令人心烦意乱,至于极点。
我忽然之间,起了一个顽皮的念头,伸手向窗口,指了一指,我的意思是:我们不如跳窗逃走算了。
白素当然会明白我的意思,令我想不到的是,白素竟然立即表示同意,而且,先我一步,来到了窗前,把窗子打开,立即跨出了窗子。
我跟在她的身后,两个人出了窗子之后,沿著排水管,一直向下攀去我和白素竟然落得这样狼狈地落荒而逃,温太太的号叫威力,也可想而知。
更令得我们狼狈的情景,接著又发生了。在我们两人,动作一致,松开了手。一耸身,跃向地上之际,却发现有一男一女两人,正以惊讶莫名的神情,望定了我们。他们显然已看了很久,从我们一爬出窗子时,他们就已经看到了。
而他们的神情如此惊讶,自然是绝对无法明白我们为甚么要从自己的住所的窗子中爬下来。
这一男一女,正是杜令和金月亮。
我们两人落地之后,和他们的距离相当近,互相对望著。尤其是杜令,神情惊疑莫名,显然我们的行为,又令得他迷惑之至,以为那又是地球人不能令他理解的一面。
我先开口,在苦笑了一下之后,我道:“两位不必奇怪,进去看看,就可以明白。”
杜令忙道:“一定要,一定要。”
他说著,伸手搔著头。既然遇上了他们,自然只好再进屋子去,而当我们四人,走进去的时候,正在嚎叫的温太太,也陡地停止了哭声由于她是真的伤心嚎哭,所以陡然停止之后,还不断的抽掇著。
她盯著金月亮看,神情之中,充满敌意,和温先生一见金月亮之后,竟然有一刹间的不再愁眉苦脸,大不相同,但原因则一,都是由于金月亮出众的美丽。
忽然之间,温太太转过头来,用极其严厉的目光,瞪了她丈夫一眼,把正望著金月亮出神的温先生,吓得连忙低下头去。
可是,温先生刚才那种神态,还是落到了温太太的眼中,所以她也勃然大怒,口出恶言:“甚么闲杂人等,都跑来了。”
我“哈哈”一笑:“这是我的屋子,对我来说,最闲杂的人就是你。”
我在这样说的时候,伸手直指著她,态度十分之不客气,而白素并没有阻止我,显然她也认为这个胖女人非这样对付不可。
温太太在刹那之间,像是想站起来,可是她的体重,限制了她动作的灵活性,所以她只是动了一动,并不理我,伸手指了指杜令:“你是甚么人?”
我大声道:“他是甚么人,就算你减一半的肥,也弄不明白,他整个人是由一组密码拼凑出来的,你能想像这种用数码拼出来的生命吗?”
温太太虽然十分努力在听我的话,可是她当然听不懂。这令得她静了大约三十秒,接著,她又大声嚎哭了起来,一面哭一面叫:“我不管你们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是拼出来的还是砌出来的,我要你们把我家的小宝交出来。”
我本来想回她一句“你甚么时候把你们家的小宝交给我的”,但是随即知道,如果我和她争辩起来,会无休无止。而且,卫斯理岂能沦落到了和妇人争辩的地步?
所以,我只是冷笑了一声,同时,我准备请杜令和金月亮到书房去那里隔音设备虽然不算很好,未能全部阻绝噪音,但总比面对著温太太好得多了。
我望向杜令,向他作了一个手势,他立时会意,我转身上楼,把白素也拉了上去。等到我们四个人,进了书房,又关好了房门之后,杜令说了一句话,实实在在,叫我啼笑皆非。
他竟然这样说:“卫斯理,你真的交游广阔,和各个星体上的人,都有来往。”
他把温太太当作异星人了。
我实在想笑,可是又笑不出来。只是叹了一声:“你错了,她是地球人,不折不扣的地球人。”
杜令还是一副不相信的神情,我伸手在他的肩头上拍下拍:“忘记了?地球人每一个都有他自身的生命密码,每一个人都和别人不同,你研究地球人,显然不是很够资格,还得好好下功夫。”
杜令仍然摇著头,喃喃地道:“怎么可能呢?她甚至连外型……也不同。”
白素摇头:“她本来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只不过由于体内的脂肪积聚过多,所以才变成这样子。”
杜令一挥手:“对!人体内的脂肪细胞,十分狡猾,为了无限止的发展,脂肪细胞会向大脑发出假讯号,制造饥饿的感觉,不断进食,以便它们扩充。”
他说了之后,忽然又笑了起来:“其实,只要稍为变动一下密码,就可以达到目的。”
我冷笑:“有点意志力就好了!”
杜令道:“改变密码,正是为了使她产生意志力。”
我没有兴趣在这个问题上讨论下去,单刀直入地问他:“隔了那么多天,你应该对我的为人十分清楚了,你有了甚么决定。”
杜令的回答,也乾脆之至:“我决定不借用你们的身体,而把操作的方法告诉你们,请你们操作。”
我和白素都呼了一口气,表示满意。这时候,金月亮紧抱著杜令,花容失色,神情十分惊恐,杜令则在安慰她:“别担心,他们一定会做得极好。”
我感到他们是在做戏,可是白素的心地好,她问:“是不是操作的手续十分复杂,怕我们会出错,而误了大事?”
金月亮连连点头:“是,只要有一点差错,那……我就完了……我就再也不能和他在一起,不知道会落到甚么可怕的境地之中。”
白素用十分诚恳的声音安慰她:“不可能出错的,只要我学会了,就不会出错,请你相信我。”
金月亮的神情,倒说明她心中真的十分惶急,白素在那样说了之后,她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声,把杜令搂得更累了一些。
我看不过眼,闷哼了一声:“我相信,由她去做,比你借用她的身体去做,更保险得多,她的智力,至少是你的十倍。”
金月亮听我说得那么严厉,这才嘟著嘴,不再出声。
杜令道:“无论如何,两位都必须和我们一起,到一处地方。”
我问:“在哪里?”
杜令说了一个经纬度用经纬度来表示地球上的某一处地方,是十分简单而又精确的方法。我一听了他说出来的那个经纬度,就呆了一呆,和白素互望了一眼。
我书房中有一只相当大的地球仪,白素立时,轻轻地转动了它一下。
在听到那个经纬度之前,我以为我们要去的地方,会是沙漠,那团“白衣女妖”居住的地方。
可是,杜令所说的那个经纬度,显然不是中亚沙漠的所在地,虽然一听了数字,我和白素,也还不能就一下子知道那是甚么所在,但总有一个概念,刹那之间,我们的心头,都有一种十分怪异的感觉。
等到白素转动地球仪,我将它按停,我们很快就找到了那个所在。
刹那之间,我和白素的神情,更是怪异莫名。
杜令显然觉察到了这一点,他迟疑了一下:“我习惯了用经纬度来称呼一个正确的地点,地球上的国家、地名等等,对我来说,没有意义。”
他这样解释了之后,我和白素仍然互望著,神情仍然怪异莫名。
这一来,连金月亮也看出事情不对头了,她和杜令异口同声问:“有甚么不对?”
我和白素这才如梦乍醒,连声道:“没有事,没有事,嗯……不关你们事,只是有些事,太巧了。”
我只能对他们说事情太巧了,无法作进一步的解释,因为要作进一步的解释,实在太复杂了。
杜令所说出来的那个经纬度,两个数字的交叉点,在地球上的位置,正好是在中、泰、缅三国交界处的苗疆,也就是蓝家峒的所在地,温宝格正在生死未卜、吉凶难料盘天梯的地方。
这不是太巧了吗?当然也无法三言两语就向杜令解释得清楚,我和白素心头的骇异,也不是没有来由的!
我闷哼了一声:“你们的基地在这个地方?为甚么要设立在那个地方?”
杜令耸了耸肩:“没有特别的意思,在地球上任何一处,都是一样的怎么,那地方……有不妥?”
我吸了一口气:“是很特别,那地方崇山峻岭,穷山恶水,和现代文明,几乎完全隔绝,是蛮荒之地,又称为苗疆。”
杜令对于苗疆是一个甚么样的所在,一点概念也没有,他道:“那只是地球上的一个所在。”
白素觉得十分奇怪:“说起来很不通,那些白衣女人的记忆组,全在沙漠,那一批早已离开的,你的同类,应该也是在沙漠离开的。所有的设置,应该在沙漠,不应该在苗疆两个地方相去太远了”
杜令无可奈何她笑了一下:“两位真会寻根究底,不过你们不问,我也会说,设置一直在……苗疆,那批人回去的时候,需要白衣女人作最后的操作,把她们带到苗疆去进行。”
我不禁骇然:“从苗疆到沙漠,万里迢迢,她们如何能回到沙漠去?”
我自觉这个疑问,问得十分有理,可是杜令却以十分古怪的眼光望著我:“那很容易,在她们的记忆之中,输入她们对归途的记忆就行了别说她们是人,有高度的智慧,许多鱼和鸟,甚至昆虫,也可以凭遗传生命密码所给的记忆,飞翔迁徙万里,绝不会迷途。”
杜令的这一番话,自然令我再也无话可说,白素知道我的心意,伸手过来,和我握了一握,我们两人的手部有点凉:输入记忆,通过这种方法,杜令和他的同类,等于有了指挥任何人做任何事的本领。
事实上,有杜令这个人在地球上活动,就是靠这个本领他不断向勒曼医院的一个医生输入记忆,用生命密码,用一组数字,拼出了他这个生命来!
杜令相当关切地问:“有问题?”
我想了一想:“没有问题,在旅途中,还可以告诉你们一个故事,和如今正在抢天呼地嚎叫的胖女人有关。”
杜令又伸手搔搔头,因为地球上的事,实在太头痛了,令得他越深入研究,越是弄不清楚。
我试探著问:“你可有特别的交通工具?”
杜令迟疑了一下 才道:“我改装了一架直升机,性能自然十分好,虽然很小,但是也可以坐得下我们四个人,直升机在格陵兰!”
我想了一想:“用最快的方法,把直升机运到距目的地最近的机场去,我们这就出发!”
杜令道:“可以,这可以交给我们的同事办。”
我知道他指的是勒曼医院的同事,我趁机提出了疑问:“你为甚么宁愿找我们,而不去找同事?”
杜令摇了摇头:“他们不知道我的真正身分,我又不想太多人知道。”
理由就是那么简单在很多情形之下,越是简单的理由,越是叫人想不透。
我们找来了详细的地图,找出了距离目的地最近的一个机场,虽然说最近,也还有两百多公里,而且全是穷山恶水,蛮荒之地,如果杜令改装过的直升机性能够好的话,那自然不成问题。
我们决定一起前去,我和白素到了客厅,对温太太道:“你别哭了,我们尽快出发,到小宝去的地方去。”
胡说立时欢呼起来:“那太好了。”
温太太这一次,站了起来,抹著眼泪鼻涕:“我也去,我去找小宝。”
我早料到她有此要求,所以也早就想好了对付的方法,我说的是:“对不起,你不能去,我们要使用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这种交通工具舱内的压力很高,你会受不住,体内的脂肪层会迸裂。”
我一口气说下来,说得温太太不住眨眼,也无法分辨我的话究竟是真是假,我已经向在厨房门口,呆立了好一会的老蔡大声道:“我们有急事出远门,这两位客人,如果喜欢这里,不肯走的话”
老蔡不等我讲完,就大声回答:“我知道,我不会坐以待毙,我会逃难。”
我“哈哈”一笑,连收拾行李都不用,好在我和白素,都是说走就走的人,能不面对温太太十分之一秒,都是好的,谁还想久留?
在我们夺门而出之际,温太太多半是从我唬弄她的那番话中,醒了过来,她又高叫了几句,可是我们已经转过街角,听不清楚了。
当时,在我一知道了杜令要我们去的地方,竟然是苗疆之际,我想的是:自然那地点不会正是蓝家峒,但是正在蓝家峒所在的三国边界。到了那里之后,顺便打探一下,应该可以知道蓝家峒的所在。
那么,顺便可以到蓝家峒去一次,温宝裕要是已经离开了,自然没事。若是他在那边有甚么困难,可以帮他,若是他在苗峒不思文明,那么,也至少可以向他的父母,报一个平安。
只要杜令的直升机性能够好,我这样的想法,应该可以实现。
当我们一起前往离目的地最近的机场途中,我把为甚么一听到那个经纬度,就十分惊异的原因,告诉了杜令和金月亮。
金月亮这个沙漠美女,虽然有了不少现代知识,可是苗疆、降头、蛊术、十二天官、盘天梯,等等全是在她知识范围之外的事,听得她目定口呆,有不明白处,想问都不知如何问起才好,因为一切对她,都太生疏了。
别说金月亮,连自以为对地球已有相当研究的社令,也啧啧称奇,一开始,几乎不相信我说的是实话。
等他多少弄清楚一些来龙去脉之后,也不禁称奇:“真是太巧了!你的小朋友如果就在那一带,应该不会难找,在我们回去之后,你可以使用那直升机。”
杜令的提议相当好,事情到这时为止,都相当顺利。那机场的所在地,是一个中等的城市,想不到的是,运直升机来,竟耽了三天。
这三天,金月亮和杜令,只怕觉得和三分钟差不多,两个人好得蜜里调油。我和白素,由于每次和胡说通电话,都说温宝裕还没有消息,和陈耳联络,也没有蓝丝的消息。
陈耳在第二天傍晚,带著猜王,一起赶来了。
猜王一到我们下榻的酒店,杜令和金月亮正好在我们的房间内闲谈。
一般来说,见到了他们两人,谁都会为金月亮的美丽发一阵呆,可是矮胖的猜王降头师,只是随便向金月亮看了一眼,就目不转睛地打量著杜令,杜令也以十分讶异的神情,望著猜王。
两人互望了足有两分钟之久,这是十分尴尬的一种场面,我真怕他们会起冲突!
然后,他们两人,同时伸手一指对方,不约而同说了同一句话:“你真古怪。”
我在第一次见杜令的时候,就觉得他古怪!
第七部:一个大疑点
我虽然觉得杜令古怪,却说不出他古怪在甚么地方。猜王是降头师,感觉比我灵敏得多,他一定有比我更强烈的感觉,可是也一样说不出所以然来。
同样的,杜令一定也感到了猜王有十分特别之处,可是他也说不出所以然来,两人才都如此说法的。
两人在这样说了之后,各自一笑,像是都不想再深究下去。
由于我曾和陈耳提起过,我想到蓝家峒去,所以陈耳竟带了一份极其珍罕的苗疆地图来,自然,也简陋之至,他摊开地图,指著一处:“蓝家峒应该就在这里,几乎所有苗峒,都有十分隐秘的通道出入,外人绝无法知道,这才能达到与世隔绝的目的。”
我问猜王:“蓝丝姑娘可曾提起过蓝家峒附近,有甚么独特的地理特徵?”
猜王道:“瀑布,她提及过瀑布,和这道瀑布形成的河流,她就是在这条河上飘流,被人发现的。”
我不禁苦笑,在崇山峻岭之中,瀑布和河流,是最多的景象,根本不能算是特徵。
陈耳看出了我失望的神情,他补充道:“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线索,必须经过一段十分湍急的河流,才能到达蓝家峒,隐秘之至。”
我知道出入蓝家峒的通道,必然隐秘,不然,当年军队追捕十二天官,十二天官躲进了蓝家峒,军队也不会找不到他们。
不过,我倒不担心这一点,我道:“我们有性能十分好的直升机,可以自天而降。”
陈耳望著我,一副不以为然的神色,可是又说不出甚么,我拍著他的肩头:“我知道,那些地方穷山恶水,毒蛇猛兽,瘴气迷漫,环境险恶到了蚂蚁也会咬死人,不过我们都可以应付。”
陈耳叹了一声:“我本来想劝你们,如果可以不去的话,还是不要去的好,看来也不必开口了。”
我做了一个抱歉的手势,陈耳果然也不再言语。
在接下来的时间中,猜王对杜令的兴趣始终不减,一直在盯著他看。我试探著问:“大师,你觉得这青年人有甚么古怪?”
猜王眯著眼,缓缓摇了摇头:“说不出来,这人有著异乎寻常的精力,我只听说过有一个少女有这样的精力这个少女后来被一个大巫师发现,成了女巫之王,后来,才知道那少女的出身十分古怪,好像说,是从不知道甚么实验室中制造出来的。”
猜王说到这里,杜令勉强还可以维持自若的神色,可是金月亮已听得不由自主,骇然地伸了伸舌头:因为猜王所说的,和杜令的情形已相当接近了。
猜王并没有留意金月亮的反应,他只是自顾自地说著:“有你这样精力的人,要学降头术,比普通人容易得多,如果你肯学,我可以收你为徒。”
猜王这样提议,杜令听了,竟然大有兴趣,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他在地球上,以研究地球人的行为为己任,而“降头”这种地球人的行为,他一无所知,自然想要趁机了解一番,能拜猜王为师,自然是最好的机会。
可是,他还没有开口,金月亮就双手捧住了他的脸,把他的头转了过来,对准了她。
杜令自然立刻就明白了金月亮的意思,他勉力转过眼来,望向猜王:“要多久?”
猜王道:“以你的资质,一年可以有成。”
金月亮陡然叫了起来:“一天也不成。”
杜令望向金月亮,神情带著哀求,可是金月亮的神情,十分坚决,两人对望了约莫一分钟。我和白素,早已见惯了他们的这种神情,并不以为怪,可是猜王和陈耳,却看得欣赏之至,最后胜利,自然属于金月亮,杜令长叹一声,猜王在一旁,想助他一臂之力:“错过了这次机会,你再也没有机会接触降头术了。”
金月亮嗔道:“没有就没有,我们赶著回去,不想耽搁时间。”
金月亮一下子说漏了口,猜王大奇:“回去?回哪里去?你们是苗人?”
金月亮又吐了吐舌头,我连忙打圆场:“大师,事情说来,十分复杂,有机会,我再向你详细说。”
猜王又盯著杜令看了半晌,我又趁机问杜令:“你看猜王大师和普通人有甚么不同?”
杜令立时道:“太不同了,他的生物电强得惊人我从来也不知道人的生物电可以强烈到这种地步。”
猜王不满意:“甚么生物电生物雷,那是我对降头术的修炼道行。”
我曾经见过降头师的斗法,也见过降头师在施术的时候,会影响最先进的探测仪表,知道猜王的说法,和杜令的说法,实际上是一样的通过一种方法,使人体的潜能,得到异乎寻常的发挥,就会能人所不能,那就是巫术和降头术。
看杜令的样子,真想拜在猜王的门下,以进一步了解地球人的生命秘奥,可是又拗不过美人儿的意思,所以只好长嗟短叹,人生本来就不能每方面都满足的,连他这个异星人,都不能例外。
后来,杜令对我又说起猜王和降头术来,他的说法很怪,是一个外星人的观点,但是也很有道理,他说:“地球人真怪,照我看,所有大学、研究所班中对人体的研究所获得的知识,加起来,还不如猜王大师一个人的多,可是猜王却是一个降头师。”
他又补充:“像猜王那样,才懂得在实际上,把人体的力量尽量发挥,可是他却没有理论,所以才不被重视。地球人喜欢理论,重于实际,所以进步的过程,会反覆曲折,真是可惜。”
杜令的见解,我不置可否,他是外星人,旁观者清,或许也有些道理。
猜王和陈耳逗留了一晚,在第二天,直升机运到之后,告辞离去。我们一起到机场,一架中型的运输机,运来了杜令的直升机。
杜令一到,就指挥著工人把机翼安装上去,直升机的机身不大,看来唯一的特别之处,是整个机身,竟然是密封的,连一个窗子都没有。
我和白素都十分疑惑,杜令正在忙著,也不便去问他,想不到金月亮这个唐朝的沙漠美女,反倒向我们解释起来当然是杜令教她的。
她道:“机舱里有十分精密的探测设备,有导航的萤光屏,凭仪器探测的结果,比肉眼所见的判断,可靠得多,这是他说的。”
她说著,美目流盼,又看了杜令一眼,有著无限的甜蜜。我知道,杜令所谓“经过了改装”,一定是尽可能利用了地球上的资源,加以他先进的科学知识,使这架直升机,变得极其出类拔萃,不知道有多少不可思议的性能在?
白素和我,都在这时,起了同一个念头:在杜令回去之后,这架直升机自然是留在地球上,那是十分有用的一件工具。
白素问:“它的动力来源是甚么?”
金月亮道:“是汽油,可是动力机器也经过改装,他说,地球人消耗能源的方法十分落后,大部分都是浪费掉的,经过他改装之后,一公升汽油,可以发挥一百公升的作用,这些,我根本不懂,也全是他说的。”
她不必一再说明,我也可以知道一个唐朝的沙漠游牧民族中的人,不会懂这些的。我有点没好气地道:“你生活的那个沙漠,叫‘塔克拉玛干’,那是甚么意思,你自然不必他告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