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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之间,我还不明白黄堂叫我小心甚么,那鸡的头一侧,竟避过了我的手,向我的手背直啄了下来。那鸡的鸡喙艳黄,看来锋利无比。我忙一缩手,总算及时避了开去。
我反应快,顺著那一避之势,五指伸屈,已然向鸡头直抓了过去。
这一下变势,乃是中国武术小擒拿手中的一式“翻云覆雨”,就算对方是一个武林高手,也未必避得过去,何况只是一只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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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我一出手,五指一紧,便已捏住了鸡颈,手臂一振,把鸡直提了起来。
那鸡虽然名叫“九斤黄”,但想来其后曾经品种改良,体重又有增加,一提在手中,便知份量,怕有十五六斤重。
我才一将鸡提了起来,准备顺手摔出去,又听得黄堂叫道:“小心!”
又是随著他的叫声,那鸡双翼张开,向我脸上煽来,同时,双爪齐出,抓向我的脸,不但攻势快疾,而且,很是有力。
若不是我一提起它,就想把它摔出去,早就有了发力的准备的话,等到它攻来再发力,只怕已来不及,已给它抓中不可。
这时,它抓过来,我发力,恰好在千钧一发之际,手臂一振,已把它摔了出去,撤下了漫天的鸡毛。那公鸡咯咯怪叫,自半空之中扑向地,立时站定,略抖了一抖身子,立时引颈高啼,啼声嘹亮之至。
它并不逃走,啼了两声,仍然凝视著我。
在那一霎间,我也不禁呆住了。
我曾和不少高手交过手,也曾和一只三千年老猫拚过生死,却再也想不到,有一日会和一只公鸡过招,而且一招之下,不分胜负。
我也凝立著不动,和那公鸡对峙著,黄堂这才气咻咻道:“这鸡大是古怪,是年老成了精的,别再惹它。”
我盯著那公鸡:“要是连一只鸡都不敢惹,那还有甚么可干的?”
黄堂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说根本没有必要去惹它。”
黄堂一早就大喝要我“小心”,这时又如此说,我心中一动,问:“是不是你曾惹过它,吃过苦头?”
我虽然在和黄堂说话,但是仍然盯著那只鸡,绝不放松。因为我感到这只公鸡在和我过了一招之后,并不肯就此干休,随时可以扑起来向我进攻,以报我刚才“一抓之仇”!
黄堂喘了几口气:“我倒没有,但是有几个警员,见它神高马大,想抓住它看看;又有的看中了它的尾翎,非但没能抓到它,还被抓得……受了伤,其中一个,且眇了一目!”
我听了黄堂的话,不禁有心惊肉跳之感,失声道:“那还容它活著?”
黄堂道:“警员老想去抓它,此是侵犯私人财物,是警员的不对。当时,何可人护著它,说是谁要是杀了它的鸡,非把事情闹大不可,所以只好吃了个哑巴亏。当时,我就觉得这鸡场充满了妖气。”
我再吸了一口气,此时,那鸡离我约有三公尺远近,看来神定气闲,大有高手风范。我心念电转,心想,它有双爪一喙,我只有双手。除非是想把它打死,不然,想活捉它,颇有困难。因为我很难在同时,用双手抓住它的一喙双爪,只要它有一喙一爪可以活动,即使我抓住了它,在近距离,它就可以向我攻击。
自然,若要杀死它,那就容易得多了。
我吸了一口气,沉声道:“且看我活捉它!”
黄堂道:“你跟一只鸡呕甚么气,我们有事在身,别节外生枝了。”
我道:“你不是说它积年成精了吗?我倒要看看它有如何厉害!”
我一面说,一面已抽出了腰间的皮带来。
为了对付一只鸡,我卫斯理居然要出动武器,真是胜之不武之极了。可是这鸡一直盯著我的目光,极其妖异,使我觉得它凶心甚盛,非给它吃点苦头不可。
黄堂道:“你要小心,这鸡不但伤人,还可能杀过人。”
我一怔:“此言何意?”
黄堂道:“何正汉老人死于喉间受伤,气管断裂,可是法医一直不能肯定凶手是用甚么凶器成凶的,我看了伤口之后”
他说到这里,略顿了一顿。我只感到了一股寒意冒上来,失声道:“你以为是给鸡啄死的?”
黄堂道:“是,可是我连提都不敢提。”
这一点,我倒可以了解。黄堂是赫赫的特别工作室主任,要是追查命案,说死者是被鸡啄死的,只怕立刻会被人说他是神经病!
我沉声道:“你也不来和我商量一下。”
黄堂苦笑:“这等小事,怎敢来劳你的大驾。”
我怒视他一眼:“那你既然有怀疑,至少也应该抓住它,看看是不是和伤口吻合,以证明自己的设想!”
黄堂也有点恼怒:“这种想法,想过就算了,如何能来真的!”
我冷笑:“别推搪了,你根本抓不住它。”
黄堂也有了怒意:“好,看你的了,古人说杀鸡焉用牛刀,现在是‘抓鸡要看卫斯理’!”
我一声断喝:“就看我的!”
说著,我以皮带作鞭,直上直下,一下就向那公鸡挥击了过去。
“唰”地一声过处,那公鸡一跃而起,闪避了过去。
畜生毕竟是畜生,我要的就是它这一避!
这一来,它双脚离地,我就可以下手了。当下,我手腕一转,皮带已向它双足缠去
只要一缠中,一抖一拉,再伸手抓住它的脖子,它再凶,也难以逞恶了。
我出手极快,可是忽略了一点。
我忽略了鸡本来是飞禽,虽然被蓄养年久,飞行本领已经退化了许多,但是它毕竟是会飞的!
就在我皮带挥出之时,只听得那公鸡“喔喔喔”一声长啼,双翅展开,腾空而起,飞起了五公尺高下的空中。只见它在半空之中,益见巨大,彩尾飘飘,颈毛抖动,好看之极。就算是传说中的凤凰,飞在空中,也至多不过如此而已。
它一腾空,我这一击,自然落空。
像这样的公鸡,腾空飞翔的景象,并不多见,所以一时之间,我也不再出手,只是盯著它看。
它在半空中一个盘旋,又腾高了五六公尺左右,这才斜斜落下地,却不再向我攻击,而是远远地落了开去,落地之后,又是一声长啼。
我只感到,它一定在这一声长啼之中,想表达些甚么,但我当然无法了解它的意思。
它既然有那么高强的飞翔能力,我再要抓它,自然不是易事,除非令它受伤,但我又不想如此做。
正当我在踌躇间,黄堂道:“你不感到,它不想和你再打下去!”
我奇道:“何以见得?”
黄堂道:“它刚才在半空之中,并未向你凌空下击,只是飞了开去。”
这时,那一群母鸡又已向它围了过去,它昂首阔步,带著母鸡们离去,竟不再理会我。
我呆了片刻,在刹那之间,我体会到了黄堂刚才所说,“感到了一股强烈的妖气”是甚么意思,确然真有这样的感觉!
我和黄堂看著那群鸡进去,这才离开了鸡场。一上了车,黄堂又把那一夹子资料给了我。
我手按在夹子上,迟疑道:“你会怀疑到那鸡啄死人,也真是匪夷所思之至了。”
黄堂道:“现在看来,不单那只公鸡有问题,连别的鸡也有问题。”
我骇然:“有何根据?”
黄堂道:“何可人坚持要把所有的鸡全找回来,一只也不能少,就大有古怪。”
我点头:“是,何可人知道一切。”
黄堂也道:“是,可是她不肯说。”
我伸手在夹子上敲了一下:“她不说,我们自己查!”
黄堂大是高兴:“有你参加,说不定三年前的疑案也能破了。”
我苦笑:“别期望太多,别忘记,我连一只鸡都对付不了。”
黄堂忽然大生感慨:“人本来只有在对付自己同类的时候,最有办法;对付其他生物,即使小如蚊子也束手无策,比起历史上的人类大屠杀来,逊色多矣。
我也不禁默然半晌,才道:“你去密切留意何可人的动态我估计,那只三六五号的鸡,多半找不到了,且看她有甚么剧烈反应。我去看资料,同时也和白素商量一下。”
黄堂没有异议,在医院门口我们分手,我驾自己的车回家,白素却不在。
我到鸡场去,全是由于白素的坚持,这时她却又不知去忙甚么了。
我定了定神,就开始看三年前,在何氏鸡场发生的那件命案。
花了约莫两小时左右,才把所有资料看完,当然也明白了何以一桩命案,会到了黄堂这个特别工作室主任手中的原因。
命案确然有特异之处。
首先,是死者陈尸的地点。
死者被发现时,是在鸡场附近的一个排水渠的建筑工地上。
那工地上堆著大量巨大的水泥趸柱,每一个都有两公尺高,一公尺见方,自然其重无比。
每五个或六个水泥柱堆在一起,每堆之间,留有十分狭窄的空隙,人要侧著身才能挤进去,身子稍胖一点,只怕也难以通过。
在那工地上,总共有数十堆这样的水泥柱,所以,也形成了一个极窄的“迷宫”。平时,工人都是在水泥柱的顶上走来走去,从来没有人挤进柱堆中的通道过。
何正汉的尸体,就在这一大堆水泥柱的中心部分被发现。
由于尸体被发现的地点如此特别,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何正汉一定是自己挤进去的。
资料中有水泥堆的照片,也有自上而下拍摄的,可以清楚看到那些水泥柱堆中窄窄的“通道”,只有三十公分阔左右。
不论从哪一边进去,要到达陈尸之所,至少要侧著身子,挤著行进五十公尺左右。何正汉行动不便,看来至少要四十分钟的时间。
于是有了疑问之一,他费那么大的劲,挤到水泥柱堆的中心部分去,是干甚么去了?
警方肯定发现尸体之处,正是凶杀现场,是由于若是他死在他处,根本没有可能把他的尸体搬进那么狭窄的通道,到达陈尸地点。
人死了之后,身子变得僵硬,还会有些微发胀,所以尸体被发现之后,要大费周章把水泥柱移开,足足两天之后,才能把尸体弄了出来。
起初,在尸体还未搬出来之前,派了一个身形瘦削的警方人员,挤进去看过,肯定人已死了,但是却未曾发现死因。所以,最早的猜测是,何正汉不知是由于甚么原因,挤进了窄缝,却由于行动不便,挤在里面,出不来了。所以,是饿死在里面,或是焦急之下,心脏病发死在里面的。因为事先,警方曾接获过何正汉的失踪报告。
报告何王汉失踪的人,是鸡场的经理,和何正汉一起经营鸡场的何可人。
何可人是在一次出市区到市场送鸡之后回来,发现何正汉不在鸡场之中,由于何正汉久已行动不便,根本不可能离开,所以何可人立即报警,警方也立即受理,作了调查。
调查并没有结果,鸡场之中,绝无劫掠过的迹象,就是老人不见了。
在调查失踪的过程中,警方已深入地了解了何正汉和何可人之间的关系,资料上全记录了下来。
我在看这部分资料的时候,心中一直有一团寒意在打著转。
因为那何姓老人,跟在床上一面吃著我为他煮的面,一面唠唠叨叨跟我说话的,一模一样。
由此可知,我见到的那何姓老人,正是三年前离奇死去的何正汉!
(活见鬼!)
也有一些资料,是我所不知道的,重要的一点是,在何正汉死前一年,他已立了遗嘱:在他死后,他的一切全归何可人所有。
处于偏僻郊区的一个鸡场,本来也值不了多少钱,但是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少女来说,却是可以安身立命之所,重要之至。
所以,即使是在调查失踪期间,警方也对何可人有所怀疑。
由于鸡场只有他们两人,何可人的话,也就是唯一的资料了。
尸体是失踪五天之后被工地的工人发现的。
好不容易,把尸体移出来之后,立时发现何正汉老人不是饿死的死因一看就明,在他的咽喉处和太阳穴处,有两个明显的伤口。
咽喉处的那个伤口,穿透了气管;太阳穴上的那个,更不必说了,那是致命的所在。
法医检验的结果是,伤口由一个尖利的锥形物体所造成,两处伤口的深度,都是三公分。咽喉处的那个伤口较深些,太阳穴的那个穿了头骨,简直是匪夷所思。
大家都知道,人的头骨坚硬无比,医学上,为了要解开人的头骨,不知经历过多少的研究。
当然,若是用利器硬要在头骨上穿一个洞,也可以做得到,但必须要有很大的力道,譬如说,一根凿子,再加上一柄锤,用力在头骨上敲进去就可以达成。
但是,在陈尸地点的那个空间之中,根本没有供凶手发力的空间,人挤在里面,连转个身都难,如何扬起手来发力伤人。
当然,若有一柄手枪,要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也是轻而易举之事,可是检查的结果,那个小孔是利器所形成的,绝非子弹孔。
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案子才转到了黄堂主持的特别工作室来。
黄堂的调查堪称全面。他又找来了法医,重新检验,仍然确定伤口是由“某种利器”所造成。而且估计,要在人的头骨上,造成这样深度的一个伤口,至少要有一百公斤左右的撞击力,才能达成。
就算是一个壮汉,挥动大铁锤要发出一百公斤力道,也不是容易的事,何况是在一个根本无法发力的狭窄空间之中。
于是,黄堂又设想,何正汉是在他处被谋命,再移尸到水泥柱去的。
可是经过了严密的环境调查,发觉无此可能,因为堆放水泥柱的空地上,并没有任何搬运尸体的痕迹留下来。相反地,找到的几个脚印都是何正汉的,可知何正汉是自己走进去的。
死人当然不会走路,也由此可以证明,何正汉是在水泥柱的窄缝被杀的。
除了脚印之外,还有何正汉使用的手杖,点在地上留下来的痕迹。
从那些痕迹看来,何正汉当时并不是以正常的步伐向前走。
他是相当急促地在赶路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有甚么必要急急地赶著,挤进水泥柱中的窄缝中去呢?
那根手杖一直握在何正汉的手中,握得很紧,尸体移出来之后,要费一番工夫,才能从他的手中取下来。
所谓手杖,是自己用树枝制造的,很是普通,可是在手杖前半端,却有好几处新近才砸伤的痕迹,像是用手杖敲击在甚么硬物上造成的。
这一点,也很快地查明,因为在那堆水泥柱的外缘,有一堆水泥柱上,沾有手杖的木屑由此可知,黄堂的工作,做得如何仔细。
这个发现,可以知道,何正汉在来到水泥堆前时,曾举起手杖来,猛烈地敲击著水泥柱。以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能令手杖的木质受损,那一定是倾了他的全力。
他为甚么要那么做呢?
黄堂提出了问题,但是没有答案。
然后,资料之中,就提到了何可人。
由于有何王汉的这份遗嘱,所以何可人有了嫌疑,但何可人有充分不在现场的证据
何正汉失踪那天,她一整天都在市区,而且,现场也根本没有她的脚印。对于何可人,黄堂有一点私人意见。
第八部:入魔
黄堂的私人意见,并不算是正式的档案,只是他以现任特别工作室主任的身分,对案件的看法,并没有甚么作用,但却可以供后来对这案件有兴趣的人参考。
他的私人意见,分为两点。
其一,他认为这件案子,不可解释的因素太多,但若撇开所有不了解的因素不提,视那些全是障眼的迷雾,只把它当普通案件来看,那么,嫌疑最大的,还是何可人,因为只有她有动机杀死何正汉。
其二,黄堂对何可人的印象,不是很好,他一再说明,何可人给警方的口供,虽说没有说谎,但只是冰山一角。以他的办案经验来看,还有许多事何可人绝口不提,隐瞒著。所以,他以为何可人虽然年轻貌美,但却是一个极难对付的人。
对于黄堂的第二点意见,我也有同感。目前的情形就是如此,何可人坚持要找回所有的鸡只,彷彿少了一只,就会大祸临头。但究竟是甚么原因,她却一个字也不肯透露,行径可恶得很。
黄堂又在私人意见中表示,那许多不可解释的现象,可以提供丰富的想像力,例如行凶是人类以外的某种生物等等。
我知道他在写下一些意见时,已经想到了“鸡杀人”的可能性。
但是由于这种想法实在太怪诞,所以即使是在私人意见之中,他也不敢随便明写出来,唯恐给人家作笑柄。
我看了他这个意见,倒觉得黄堂的说法并不可笑,反而很值得进一步去探讨,死者的伤口,确实可以是鸡啄所造成的。
问题是,一只公鸡,就算是“九斤黄”,体型庞大,但要一下子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致人于死,也未免叫人难以接受。
我此时的困惑,比黄堂当时更甚百倍,因为不但这个案子是一团迷雾,我还见到了案中的死者,与之交谈,还煮了面给他吃。
这是奇上加奇,奇到了难以设想的地步!
这一天,余下来的时间中,我就一直在这奇上加奇的事上动脑筋,可是不得要领。
一直到了午夜时分,白素、红绫居然都未回来,连温宝裕也没有消息。
我并不为他们担心,只是难以想像他们干甚么去了。看看时间渐近午夜,我想到,何可人定下的找那最后一只鸡的时限已经到了,黄堂那里怎么也没有消息?
正想著,电话铃响起,我一接听,正是黄堂打来的,他语音急促:“何可人坚持要出院,现在,丁真正在和医院交涉。”
我沉声问:“理由是甚么?”
黄堂道:“没有理由,她吵得天翻地覆。我想,真正的理由是,限期到了,那三六五号的鸡,还没有找回来!”
我又问:“丁真的意思是”
黄堂道:“丁真同意她出院,医院不同意。”
我想了一想,一般在这样的情形下,若是病人坚决要走,医院最后也必然无可奈何。
所以我道:“她一走,就跟踪,二十四小时,密切监视她的一举一动。”
黄堂的声音大是迟疑,他问:“目的是甚么?”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这位姑娘的行为,很是异特,所以要监视,你别因目的不明而忽视,要动用最好的人和最先进的仪器。”
由于我说得很是严重,黄堂也不敢怠慢,连声答应,道:“我会用最好的设备和人员,设法拖延何可人返回鸡场,以便我可以先去布置。”
我忙道:“这样最好。”
当时,我也只不过是对黄堂的部署顺口赞许而已。那时,真想不到黄堂的布置,竟会如此精密,令得监视工作进行得无懈可击,当然对解开整个谜团,起了相当重大的作用。
事后,每当我提起这点,由衷地表示他能在那么短的时间之中,(不到一小时),作出这样的布置,真是了不起之际,他就回答:“当然,卫斯理下了进攻令,我这当小卒的,能不拚了命打冲锋吗?”
这是后话,表过不提。
且说当时,我放下了电话,心中在想,何可人不顾自己的伤势,坚持要回鸡场去,不知是为了甚么?她腿骨断折,若是手术之后的护理不善,很可能由于骨骼生长不好,而形成跛脚,那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她竟连这一点都不顾,那是为了甚么?
我想了一会,不得要领,电话却又响了起来,接道,对方还没有出声,我就有这个直觉,知道那是白素打来的,所以我立时问:“你到哪里去了?”
果然是白素,她道:“我在小宝的大屋,有一些有趣的事,你快来。”
我道:“我这里发生的事更有趣,且怪异莫名。”
白素道:“好,来了一起说。”
在这两句话之间,我听到电话中有一些古怪的声音传来,可是,一时之间,又分辨不出那是甚么声音,白素已挂上了电话。
我一秒钟也不耽搁,立时飞车前往。一进了大屋的大厅,我就知道刚才在电话中听到的,难以辨认的是甚么声音了。那是一只母鸡发出的声音,那只母鸡在不断地急急走著,一面走,一面就发出那种声响。
白素正盯著那只母鸡看,不单有白素,还有温宝裕和红绫。
那母鸡的行为很古怪,它不住地在左冲右突,像是想冲出一个牢笼,可是在它的四周,却又没有甚么东西拦阻著它。
我正在疑惑间,红绫先叫了一声:“爸!”
随著她这一叫,我看明白了那只母鸡何以不断如此惶急不安地不住走动的原因了。
原来,红绫的那头鹰,正居高临下,停在头顶的一根构梁之上。
鹰是鸡的大敌,何况那鹰又是非同凡响的神鹰,所以它根本不必有任何动作,只要转动目光锐利的眼睛,望到哪里,那鸡就逃到哪里,但逃来逃去,都逃不出神鹰目光注视的范围。
神鹰的目光,所能笼罩之处,等于是一只无形的大牢笼。
这情形,一如令狐冲根本不必动手,只须目光注视,便令得武当派的两大高手不住左闪右避,腾挪跳跃,如大祸临头一样。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道:“用一只神鹰来欺负一只母鸡,太不公平了吧!”
红绫道:“爸,这母鸡狡猾极了!”
我向红绫望去,示意她进一步解释“狡猾”的意义。红绫道:“若不是神鹰,根本找不到它,也抓它不住。”
这时,我已留意到了那母鸡的一边翼尖上,有一个小小的标志牌,我“呵”地一声:“这是编号三百六十五的那只,是你们抓了来?”
温宝裕道:“我这主意不错吧,叫神鹰出马,去找一只走失了的鸡,那是万无一失的事。”
我道:“是在哪里找到的?”
红绫道:“在附近的一个山洞里,这鸡藏得极好,可是到底给神鹰抓了出来。”
我道:“先让它安静下来,这样不停地动,只怕它会力竭而死至今为止,我们还不知道这……这些鸡有甚么古怪。”
温宝裕和红绫齐声问:“会有甚么古怪?”
白素则问:“鸡场之行如何?”
我只回答白素的问题,道:“鸡场之行,见到了一个三年前被谋杀的人。”
这句话一出,温宝裕和红绫也一起静了下来。
我把我的经历说了一遍,温宝裕一面听,一面大呼小叫,发表意见。
他的意见,倒和黄堂所说的差不多,说一定是鸡场有一股力量,影响了我脑部的活动。
被外来的力量影响脑部活动,从而有了根本不存在的经历,这种事,白素曾经历过,她也倾向于这个可能,温宝裕更发挥想像力:“飞禽的粪便,会使人产生幻觉。蝙蝠的粪便,就有这能力,甚至会使人发疯。”
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我没有发疯,蝙蝠也不是飞禽!”
温宝裕无话可说,知道自己举错了例子。
我道:“由于这只鸡没找回来,何可人坚持要回鸡场去,会发生甚么事,由黄堂负责监视。”
这时,也不知那神鹰用了甚么方法,那母鸡不再慌张地扑来扑去,伏在地上不动。
我向白素望去,白素不等我开口,就知道我要问甚么,她道:“我仔细看过了,看不出这只鸡有甚么特别之处来。”
就在这时,我突如其来地,想起了这个故事一开始时就提到过的问题,脱口道:“你看著它的时候,它是一只鸡,谁知道没有人看到它时,它是甚么?”
温宝裕骇然:“会是甚么?”
我摊了摊手:“我只是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并不代表我有答案。”
我一面说,一面向那只母鸡走过去,蹲下身子来,盯著它看。
母鸡却在这时闭上了眼睛这令得我心中一动,白素在旁道:“看起来像是它不屑和人对望。”
我陡然道:“是不屑和人对望,还是不敢和人对望?”
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由于我和那只大公鸡,曾在鸡场之中,有过对望的经历。当时,和一只鸡对望,说起来是很无聊的事,但其实我却一点也不轻松,反倒有妖异之感。
由于曾和公鸡对望,所以此时母鸡闭上了眼,我产生了它不敢和人对望的感觉,因为我确知在鸡的眼神中,也会有一些甚么表达的。那公鸡在和我对望之际,就有著明显的敌意。
白素沉声道:“它怕被人看穿心意?”
我道:“或许是。”
在我和白素作出如此怪异的对话之际,红绫睁大了眼,好奇之至。温宝裕则不断打自己的头,表示对我们的话不能接受。
白素皱著眉:“不知道有甚么方法,使它至少可以睁开眼来。”
红绫道:“叫神鹰命令它!”
我和白素一起摇头:“不行。那样,在它的眼中,只会看到恐惧,看不到其他。”
温宝裕终于忍不住,大声叫了起来:“喂,你们”
我和白素都不理会他,我叹道:“要是公冶长在就好了历史上,能通鸟语的人,好像只有他一个!”
我这样说的时候,斜睨向红绫。红绫一拍胸口:“神鹰说甚么,我就听得懂。”
白素知道我的意思,笑道:“要是鸟类也有共通的语言,那就好了!”
我苦笑:“你说甚么‘也有’,连人类都没有共通的语言,何况鸟类。”
白素扬眉:“人类未必比鸟类进步,至少鸟类会飞,人类就不会。”
在我和白素说话期间,红绫已向神鹰发出了一些古怪的声音,神鹰也回以同样古怪的声音,显然他们是在彼此交换意见。
红绫对我们道:“神鹰说,它只听得懂鸡只逃命时叫的话,以及母鸡下了蛋之后告诉别人的话。”
我不禁失笑:“那我也会听!”
红绫道:“不过神鹰说,就算它不会听,他知道母鸡会听他的话。”
我不禁大奇:“有这等事?”
我的奇怪,并不在于“鹰的语言”、“鸡的语言”这一方面任何生物皆有自己的语言,甚至蚂蚁也有;有些生物的语言,甚至已进步到不必发出声音,只是一种无声的交流沟通。甚至连植物,也各自有它们自己独特的语言,鹰和鸡,自然会有语言。
我所奇怪的是,神鹰不是普通的鹰,它曾追随旷世奇人天工大王,见多识广,足可当那个“神”字而无愧。
自然,那也不能要求它懂得所有鸟类语言,它不识鸡语,不足为怪。可是,那只母鸡,只不过是一只鸡场中养大的鸡,自从蛋中孵化以来,只怕未曾离开过鸡场,它有甚么能耐?就算它是一个天生的语言天才,它又有甚么机会学会鹰的语言?
这时,不但我心中大奇,连白素和温宝裕也想到了这一点。
我们都望向红绫,望她作进一步的解释。
红绫忙道:“我不知道,是神鹰说的,神鹰告诉我,这母鸡极狡猾,不是好东西,该把它送到市场去宰了,不应该留著!”
当我听到一半时,我已开始留意那母鸡,只见它曾迅速地睁开眼又闭上有两三次,这算甚么?是表示它的害怕?它又何以会害怕?它是听懂了红绫的话。
这母鸡,不但听懂鹰的语言,而且,还听得懂人的语言!
我一想到这一点,走过去,一伸手,抓住了那母鸡的双翅,把它提了起来用手抓住鸡只的双翅近身体部分,这是标准的抓鸡方法。
在我出手的时候,我已准备它反抗在经过了鸡场之中,和那公鸡的一役之后,我再也不敢对区区一只鸡有任何轻视。
我一提起它来,那母鸡却一点反抗也没有,反常的是它双脚并不缩起,反倒软软地垂了下来。它仍然闭著眼,一声不出。
我冷笑一声:“你是豁出去,不怕死了?”
温宝裕忙道:“你别叫自己入了魔,它只不过是一只鸡。”
我听了之后,心中一凛此时,我简直已把那母鸡当作是人,才会这样对它说话的。
我自己不觉得怎样,可是旁观者却已感到我的行为“入魔”了。
我吸了一口气,仍然盯著那只母鸡,对温宝裕道:“不是入魔,对付异常的事,就要用异常的办法!”
这时,被我提在手中的母鸡,一动也不动,闭眼垂脚,看来像死了一样。
我又道:“你看到了没有,它在装死。”
红绫、白素、温宝裕一起围了过来,白素沉声道:“这母鸡的情形,如同很多年前,我们遇到过的那只老猫。”
对于白素这个问题,我也想到过了在卫斯理故事之中,《老猫》是一个很普遍为人知的,所以不必再作介绍了。
我摇头:“情形只怕不同,我不以为它的体内,有一个外星人的灵魂侵占著!”
我一面说,一面抖动了两下,通常在这样的情形下,被提在手中的鸡只,一定会挣扎几下,发出叫声的。可是此际,在我手中的那只,仍然一动不动。
我向各人望了一眼,各人也都诧异之至,红绫道:“神鹰早说过,这母鸡狡猾之至。”
我闷哼:“真的,一日之间,叫我遇见了两只怪鸡,公鸡凶猛无比,母鸡狡猾异常”
由于这种事实在太怪,所以我话说到了一半,竟然无以为继,难以说下去。
这次,轮到温宝裕自己入魔了,他道:“小说笔记之中,颇多异物成精的,有没有鸡成精的?”
白素居然并不驳斥小宝的这种想法,道:“《聊斋志异》之中,有一些鸟类成精的记述,鹦鹉、秦吉了等等,不过没说有鸡。”
这时,我脑中很是紊乱,忽然想到,我在鸡场要对付那公鸡之时,黄堂曾说那公鸡是“积年成了精的”。黄堂这样说,自然只是说那公鸡不好对付,不是说那公鸡真的“成了精”。
“成精”,在传说中,有一个特定的公式,不论是甚么生物,甚至不是生物,都有可能成精“扫把精”如此著名,扫把就不是生物。
成精有一个特定的过程,或吸收日月精华,或积年累月,或受了高人点化等等,但是所有的记载都含糊不清,没有说出一个最重要的重点:为甚么世上那么多狐狸,绝大多数都没有成精,只有少数成了精,可以在大显神通之余,被人尊崇为狐仙呢?
固然,成精要经历一个过程,但是最早的契因,又是甚么?
从来没有人提及过这一点,也从来没有人探讨过这一点。
在成了精之后,不论原来的形体是甚么,公式化的,一律可以化为人形,以人的外形进行活动。人类除非有照妖镜之类的法宝,又或者是有特异功能的高人,不然,无法觉察。
在人的面前,成了精的一切,以人的形态活动;在人看不见的情形之下,成了精的东西,有时会现出他原来的形体来。
我思绪杂乱地想到了此处,突然又想到了故事一开始时就提到的那个问题来了。
我不禁苦笑,因为这问题不会有答案。
成了精的物体,现出原来的形体,这种情形称作“现原形”或“现身”这个词,早被广泛地应用在语言和文字之中,通常都知道那是甚么意思。
这时,温宝裕提出了这问题,白素又应和,我把鸡提高了些:“你们的意思是这鸡成了精?”
白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突兀地道:“你且放它下来。”
我道:“怕它逃了。”
白素道:“不妨,有神鹰看著,逃不了。”
我点了点头,故意把手再提高了些,才松手。
那鸡直跌向地,落在地上,才抖了抖身子,仍然伏著一动不动。
如果鸡只也有身体语言,那么它分明是在说:“我豁出去了,你们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红绫和温宝裕齐声道:“真有点怪!”
刚才,我把它提起来的时候,已经清楚地看到,它翼尖上钉上去的标志有著号码,正是三六五号。我在想,何可人特地把这五百六十只鸡,钉上号码,不知是有甚么用意?
总之,这件事发展到如今,每一个情节,表面看来,都是平平无奇,普通之至。可是深一层探索,却又是扑朔迷离,全不可解。
红绫已经有点不耐烦起来:“我们总不能一直看守著它啊!”
我知道红绫口中的“我们”,是指她和神鹰而言,并非指她和我们等人。我还没有回应,温宝裕已经找出了一捆绳子来,我道:“只怕绑不住它,得去找一个铁笼!”
温宝裕道:“有铁笼,我去拿!”
他一阵风也似,卷了出去。
第九部:监视
温宝裕的巨宅,是陈长青留给他的,规模极大,上下五层,还有地窖,里面甚么都有,有铁笼,也不足为奇。
我仍然盯著那母鸡看,它仍然一动不动。我思绪紊乱,不免又有“入魔”之想:“这怪鸡,要是真的成了精,幻化人形,不知会是甚么样的?”
白素笑道:“当然是一个美女大多数的妖精都是美女,要不然,妖精怎么在某些女人的语言之中,就成了美女的代名词了呢?”
我又道:“何可人她”
我只说了一半,就被我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所以住了口。
白素也怔了一怔,这才道:“你的意思是,何可人她,她……她……”
白素也无以为继,因为这种事,平时在生活中都不会出现,自然用语言也较难表达。
我却已明白了她知道了我的想法,所以用力点头。
白素吸了一口气:“她……发现了那些鸡全成了精?”
我自己也感到那太荒诞了,所以反问:“你看有这个可能吗?所以她才把它们都编了号,把它们送到市场去宰杀,又不让其中有一只漏网!”
白素在思考我提出的这一点假设,这时那母鸡忽然站了起来,又抖了抖身上的羽毛,发出了一串古怪的声响,听来竟然有点像是冷笑。
不管怎样,那母鸡这时的动作,是对我和白素对话的反应,应无疑问。
白素也注意到了这情形,两人互望,都有骇然之色,我道:“它如能懂得鹰的语言,那么,也就有可能懂人的语言。”
白素立即同意了我的说法,她已在向那母鸡问:“你懂我们的话,是不是?你表示一下,懂我们的话,相信对你本身有好处。”
同样的话,白素连说了三遍,可是那母鸡十分可恶,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回忆起当年我和白素一起对付那只老猫的往事,就冷冷地道:“别理它了,等它自己考虑,它要不作表示,一宰了之。杀鸡拔毛,又不是甚么新鲜事,每天被杀的鸡成千上万,谁在乎它这一只!”
我这话,在恐吓程度上也够高的了,可是那鸡仍是一动不动。
一个人不肯说话,或者还可以有办法,可是一只鸡不肯有反应,有甚么办法?
我用足尖轻轻踢了它一下,它顺著我踢的势子,滚动了一下,就像是一堆烂泥。
这时,温宝裕已提了一只铁笼子来,也不知那原来是干甚么用的,此时用来关鸡倒绰绰有余。温宝裕还拿来了一碗水、一碗米,把那只母鸡提了一起放进笼内。
然后,他站起来问我:“放在哪里?”
我心中一动,向他使了一个眼色,就向外走去。温宝裕很是机灵,跟在我的后面,出了大厅,我还转过了一个走廊的弯角,才道:“你可有自动监视设备?”
温宝裕怔了一怔:“有!监视谁?”
我道:“就是那只母鸡,置它于二十四小时的监视之下,要有不断的录影。”
温宝裕大奇:“不能给红绫母女知道?”
因为我要他出来,才对他说这几句话,所以他才有此一问。
我道:“不是!不要给那母鸡知道。”
温宝裕不但现出了古怪之极的神色,连喉间也发出了古怪的咕咕声,他那时的情形,看起来就真的像是一只怪鸡。
我不等他开口,就道:“不要问我为甚么,因为我也不知道,照我的话去做。”
温宝裕吞了一口口水,还是问了一句:“那……母鸡会是甚么?”
我摊了摊手,转身走了开去,温宝裕仍然跟在我的后面。一进大厅,白素就向我望去,我就点了点头白素自然知道我去布置甚么,红绫就未必明白。
温宝裕提起笼子来向外走去。那神鹰忽然居高临下,飞了下来,在铁笼上停了一停,才再飞向红绫,停在她的肩上,又发出了一阵声响。
红绫道:“神鹰说,那母鸡狡猾,小心别让它逃走了,只怕难以再抓回来。”
温宝裕答应著,我向神鹰看去,问:“它一再说那母鸡狡猾,可有进一步的说明?”
红绫摇头:“我也问过了,没有,神鹰说这鸡和普通的鸡不同。”
我心中想,这鹰,虽然还不至于幻化人形,可是和成精的程度,也相去不远了。
而且,它和鸡是同类,互相之间,自然更易了解,这使我感到自己的布置,不算是甚么空穴来风,自然更不能算是入魔。
红绫见自己不用看管那母鸡了,感到轻松自在。我看见她在跳跳蹦蹦,她一跳,肩上的鹰就展开双翅,以求平衡。
我心中一动:“说不定还有劳烦神鹰之处啦!”
红绫有点紧张:“要叫它去干甚么?”
我道:“放心,对它来说应该轻而易举。”
这时,我想到的是鸡场的那只大公鸡,若是由神鹰去对付它,只怕大公鸡再凶猛,也要俯首就擒了,但此际我还想不出有甚么要去对付那大公鸡的理由,所以暂时不说出来。
红绫只是怕我派神鹰去冒险,听得我那样说,也没有再放在心上。
不一会,温宝裕回来,做了一个“一切妥当的手势”,我们也告别离去。
回家途中,我和白素都不说话通常,遇到了事情发生,我们都会好好讨论。但是讨论也要先有设想,但这件事,我和白素都难以作出任何设想来,试问作何讨论?自然只好不出声,各自思索。
红绫一直望著车外神鹰不在车厢中,只是随著车子在飞,红绫就是在看它。
白素首先开口:“你想要神鹰去对付那只公鸡?”
我道:“应该说,如果我再到鸡场去,又会面对那只公鸡,我希望和神鹰在一起,那么,比较容易对付。”
红绫笑了起来:“岂止容易对付,简直是三只指头捏田螺,手到拿来。”
她近来在温宝裕处学会了不少粗言俚语,使用起来,倒也得心应手。
白素点了点头:“是需要这样你想,你上次在鸡场,见到了那何姓老人”
我忙道:“那是不知甚么力量使我见到他的。实际上,没有那个人,那个人早已死了。”
白素皱著眉:“见到他是幻觉,可是你做的那些事,也是幻觉?”
我呆了一呆:“甚么意思?”
白素道:“我的意思是,那些你做过的事,只是你以为做过了,还是真的做过?”
我不禁呆住了,则声不得。
上次在鸡场中,我曾把大包的饲料拆了开来喂鸡,也曾煮了面,做了不少事,对我来说,在感觉上,全是“真”的做了。
可是,事实上,我“真”的做了吗?还是那一切,也全是我的幻觉?
如果那一切,全是我的幻觉,那么,在我感到自己在做那些事的时候,我真的在干甚么?如果一旁有人看到我,当时我是甚么样情形?是呆坐著不动,还是真的有所动作,可是手上却一无所有?
这种怪异的情形,实在令人颇感寒意,白素又道:“不能肯定?”
我苦笑:“完全不能!”
白素叹了一声:“我的意思是,那甚么力量若是能支配你的行动,那太可怖了!”
我陡然吃了一惊,以致车子也不正常地跳动了一下。白素所说的情形,不是不可能出现,也确然可怕之至,我自言自语:“是甚么力量,竟然能令我产生……这样的幻觉?”
白素沉声道:“所以,一定要去弄清楚。”
我点头,问红绫:“你要不要先回去?”
红绫笑:“刚才不是说要神鹰助阵吗?我怎能不趁这热闹?”
我扬了扬手,表示同意,转了一个弯,直赴郊区。
我一面驾车,一面在思索,略有所得,我道:“许多难解的事,其实只是一件。”
白素“嗯”了一声,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我道:“在那鸡场之中,有一种古怪的力量在作怪。”
红绫听了,“咭”地一声,笑了出来,我道:“怎么,我说得不对?”
红绫忙道:“对,不过说了等于没说。”
这世界,反驳父亲的,往往便是亲爱的女儿。我道:“甚么说了等于没说?确定了方向,只要把这股力量找出来,就可以解决问题。”
白素倒同意我的见解:“这股力量,不但能使人产生幻觉,而且,还可能杀过人!”
红绫大声道:“我不同意‘产生幻觉’这个说法!”
我也顾不得正在驾车了,转头向她望去,白素也正在望向她。
红绫道:“要一个人产生幻觉并不困难;但是,产生的幻觉,也全是这个人脑部原来记忆的组合变化。不可能像爸那样,见过从来未见过的人。”
她说了之后,忙又更正:“可能见过从来未见过的人,那是记忆中见过的人的组合变化而成,可是不会在幻觉中见到一个真实存在过的人。”
红绫的话,听来有点复杂,但也不难理解。
我道:“那么,我的情形是”
红绫道:“是一组特定的‘事实’,输入了脑部所形成的。”
我呆了一呆:“你是说,有人设定了一定的情节、会发生的事等等,输入了我的脑部,使我产生有那些事发生过的记忆。”
红绫道:“大致的情形如此。”
我又问:“甚么力量可以做到这一点?”
红绫道:“很多,好的催眠师也能做到这一点那人明明坐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过,可是一个催眠大师却可以使她以为自己已神游万里。”
白素对红绫的说法,也感到好奇之至:“可以使人产生任何……经历?”
红绫道:“应该如此。人之所以会有种种经历的记忆,全是基于脑部活动,譬如说,一个人登上过阿尔卑斯山,他的记忆之中,就有了这段经历。但如果他看过登山的纪录片,他也知道登山是怎么一回事,只不过那记忆是看纪录片得来的。如果把他看纪录片的记忆删除,那么,他只有登山的记忆,就会以为自己曾登过山。”
红绫不厌其烦地举例,说完之后,又道:“我只是举例说明,人可以把没有发生过的事,当作是自己曾经有过的经历,只要使他的脑部,产生有这样的事的记忆就可以了。”
我和白素都吸了一口气,我们都知道,红绫在和她妈妈的妈妈接触之中,学会了不少知识,她那样分析,自然可以接受。
可是,问题是,甚么人在运用这种力量?
而且,使我有了和何姓老人的这一段经历,又有甚么作用呢?
我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红绫摇头:“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就发生的现象提出分析黄堂的两个假设,都没抓到中心。”
我不禁搔头:“要是何姓老人的阴魂不息,那么他应该告诉我谁是杀他的凶手,可是他却又甚么都没说。”
红绫道:“最好到了鸡场之后,有力量影响我的脑部活动,或许可以抓住它。”
我和白素都不出声,这时,车子转了一个弯之后,遇到了一个警方所设的路障,我得下车,一个警官走近来,看到了我,大是惊奇:“卫先生,黄主任正打锣在我你呢!”
他一面说,一面已启动了通讯仪,向黄堂报告。我曾要黄堂到鸡场去监视何可人的行动,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如此大阵仗。
那警官报告完毕之后,向我道:“黄主任请你去相会,请!”
他向左首一条小路指了一指,示意我驾车驶进去,驶进了那小路不多久,车轮辗过荒草,发出异样的声音,那地方荒僻之极。
不一会,就看到前面停著一辆中型警车,黄堂正在车前,挥动双手。
我驶近去,大声问:“你在这里干甚么?”
黄堂答道:“奉你的命令,监视何可人的行动啊!”
我道:“这里离鸡场”
他抢著回答:“一点三公里,是最理想的监视地点。”
我还想说甚么,白素已经碰了我一下:“仪器。”
我“哦”地一声,因为我实在未曾想到黄堂会做如此周全的布置。我下车向前走去,白素和我一起,红绫下了车之后,抬头向天看,发出了一下尖啸声,立刻就有一股风扑下,那鹰也已飞到了。
黄堂吁了一口气:“可找到你了!”
我忙问:“有甚么发现?”
黄堂道:“难说得很,总之很怪异。你先来看看现在的情形,等一会,再让你看早些时的录影。”
我骇然:“你究竟动用了甚么仪器?”
黄堂道:“我在鸡场中,装置了九支微波传递讯息的摄影机,监视处共有九点,相信够了。”
我本来想笑黄堂太小题大做了,可是继而想到种种事情之怪异,也就不觉得太过了。
登上了警车,只见车中有一组仪器,一个警官正在操作。那组仪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九幅对角线约有三十公分的电视萤光幕,正显示鸡场中的九处被监视点的情形。
我看了几眼,已辨出了有鸡舍、有何姓老人的住所等所在。
自然,主要的监视点,是何可人的住所,有从三个不同角度的监视。
这时,我看到的情景,乍一看,很是平常,但看多几眼,却又感到有一股难以形容的,说不上来的令人感到不自在。
看到的画面是,何可人半躺在床上,其时已是凌晨二时,可是何可人并没有睡,俏脸之上,颇有怒容,正在发脾气。她发脾气的对象,却是那举世闻名,早在十多年前,名字已上了世界名人录的大发明家丁真。
她在对丁真道:“你怎么还不去睡?”
丁真的回答是:“我不想睡。”
何可人道:“你不想睡!我可想睡了!”
丁真道:“你管你睡好了。”
何可人道:“你这样睁大眼,守在我的床前,我怎么能睡得著?”
看到这里,黄堂插了一句:“一字不易,同样的对白,他们已说了十次以上。”
我道:“这丁真也真怪,就算你喜欢人家,也不能整晚不睡,瞪著人家看。”
黄堂点头:“何可人说得对,在那样的情形下,谁睡得著。”
何可人改为软言相求:“我知道你不放心我,明天一早再见好不好,隔邻有空屋,你就过去休息吧!”
丁真却也苦苦哀求:“就让我在这里陪你有甚么不好?这里荒山野地,你一个女孩子,也亏你在这里生活,太孤寂了。”
何可人想发作又忍著:“不孤寂,有那么多鸡陪我。”
丁真叹了一声:“唉,鸡怎能了解你的心事!”
我咕哝了一句:“肉麻庸俗,兼而有之。”
何可人在床上撑了撑身子,丁真忙过去扶她,何可人喝道:“你快走开!不然,我真恼了!”
丁真被何可人一喝,连连后退,返到了门口,背靠著门,可是并不离去。
黄堂在一旁说明:“这种情形,也出现五次了。”
白素道:“看来何可人对异性防范得很严。”
黄堂道:“此时此际,何可人必然已知道了丁真的身分,还有甚么好防范的。”
黄堂此言一出,我就知道必惹白素反感,果然,白素闷哼一声:“知道了身分又怎么样?难道凭丁真的身分,就可以来一个梅龙镇游龙戏凤了?”
黄堂苦笑了一下,没有说甚么,我忙打圆场:“你监视了多久?没有别的发展?”
黄堂道:“接近两小时,除了他们刚回来的时候有点不同之处,一直都是如此。”
我道:“那也没有甚么奇怪的,你为甚么急著找我?”
黄堂并不回答我的问题,却反问我:“你没注意到屋中有不该有的东西?”
我呆了一呆,这房间我到过两次,堪称熟悉。尤其第二次去,和黄堂一起,还曾仔细留意过。不过,刚才确然未曾特别留意。
这时,经黄堂一提,我正待看仔细一点时,红绫已然道:“房间里,有一只大公鸡!”
她说的时候,我也看到了,房间中有一只大公鸡!
我一眼就可以肯定,那大公鸡就是曾和我交过手的那只。说出来有点荒谬,但我的确是从它那种异样的眼神之中认出来的。
这里是鸡场,鸡场主人的房间之中有一只公鸡,虽然古怪,但也还说得过去。可是,这只公鸡所处的位置,却不应该是一只正常的鸡所在之处。
它蹲在蚊帐的顶上!
准确点说,它是在帐子的一角之上。
床上的蚊帐是方形的那种,四角要由竹竿来支撑。这公鸡的体重,估计有六七公斤,若是它停在帐子的中心,帐顶会承受不住它的体重而下陷,所以它拣了帐子的一角,那里有竹竿支持,它的身子就不致下坠。
那公鸡停在帐上不动,只是不时转动一下它的头部,但是却一直侧著头,盯著丁真看,从它的眼神看来,大有敌意。
一看到了这样的眼神,我就吃了一惊:“丁真知不知道有一只公鸡在?”
黄堂道:“可能不知道,他扶著何可人进来之后,视线似乎未曾离开过何可人,那鸡又没有动过,所以他可能不知道。”
白素问道:“那鸡,在他们进来之前就已经在屋子之中了?”
黄堂道:“是,就是这个位置。”
我皱著眉:“怪极,何可人急著要出院,回来之后,却又甚么都不做。”
黄堂道:“只是表示要休息,要丁真离去,而丁真则不肯。”
第十部:异样神情
我吸了一口气:“丁真的处境,相当危险,这公鸡要是临空下击,我看丁真未必躲得过去。”
黄堂立时应道:“正是,我一见了这等情形,就想起了何正汉老人!”
我本来就有一股寒意,一听黄堂这样讲,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何正汉老人陈尸之处,十分特别,那里又是行凶的现场。狭窄的地方,很难想像凶手如何发力以利器伤人。但如果是一只鸡凌空下击
我向黄堂看去,黄堂神色异样,点了点头他也知道我在想甚么。
我沉声道:“要不要去警告丁真,他在危险中?”
白素道:“不必,有何可人在,不应该会有事发生。”
白素说得很是肯定,我不禁诧异:“有甚么根据?”
白素道:“看来这公鸡和何可人的关系,非比寻常,何可人若不想丁真有危险,就不会有。”
我听了之后,略想了一想,全身寒毛都有倒竖之感,失声道:“那你的意思是,何可人和那公鸡之间……和那公鸡之间,有著……有著……”
我平时也可以算是口齿伶俐的人,可是由于此际想到的事,实在太过于异常出格,所以竟也结结巴巴起来。而且,我也根本不知道如何说才好。
我结巴了片刻,才道:“他们之间,存在著可以沟通的……关系?”
白素瞪了我一眼:“这有甚么大惊小怪,红绫和神鹰之间,不是也有这种关系?”
我伸手在头上拍了一下:“或许是我想得太多了,可是我总觉得何可人和公鸡之间的……关系……有说不出来的妖异和暧昧!”
白素可以明白我的意思,缓缓点了点头。
这时,监视到的情形,又有了发化,只见何可人闭上眼,对丁真不瞅不睬。丁真搔耳挠腮,一副不知如何是好,心痒难熬的表情,可是却渐渐在向床前移近。
等到他到了床沿,我就注意到,在帐子一角上的那公鸡,向下伸长了颈,一副不怀好意,准备偷袭的样子。
我轻轻推了一下白素,白素仍然很镇定。
何可人也就在此时,倏然睁开眼来,尖声道:“你有完没完,走不走?”
这一喝,把丁真吓得运退了三步,口中唯唯,也听不清他在说甚么。
只见何可人柳眉倒竖,杏眼圆睁,继续在斥责:“难怪你会失恋,原来你这个人这样讨厌,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像你这样的男人,你给我滚!”
这话说得很重了,何可人一面说,丁真的身子一路后退,返到了门口。
何可人用尽了全身气力在叫,叫声连我们听了,也觉得耳鼓发震,她叫的是:“滚!滚!滚!”
这一连串的“滚”字,当真有雷霆万钧之力,丁真大叫一声,打开门,就退了出去,把门关上。
丁真一出房间,我们还可以看到他,另一组的监视设备,立时把他摄入了镜头。只见他背靠门站著喘气,接著,走开了几步,双手抱著头,蹲了下来。
看情形,这里要是有酒吧的话,他又会去买醉,然后在大雨中站在马路中心了。
在房间之中,只见何可人喘了几口气,抬头向帐角望去这证明她是早知那公鸡蹲在帐角的。
一霎间之前,她在怒斥丁真之时,还是怒容满面,甚至脸上肌肉扭曲。可是此际,却完全换了一副神情,似怒非怒,似喜非喜,略带三分娇嗔,却又有两成怨恨,眼波流转,如倾如诉。
我看了之后,全身皆起肉痱子,失声道:“这算是甚么表情?”
黄堂沉声道:“一般来说,妓女向恩客卖弄风情,会用这种表情她就只差齿咬下唇了”
正说著,只见何可人上排雪白整齐的牙齿,就真的轻轻咬住了下唇。
我叫道:“不得了,这人和这鸡之间……这人……和这鸡之间……”
我叫了两次,可是这人和这鸡之间究竟怎么了,我还是说不上来。
白素沉声道:“看下去……”
后来我问她:“你说‘看下去’的时候,期望会看到甚么?”
白素道:“很模糊,没有甚么特别的概念,总感到我们看下去,应该可以有新发现。”
白素那样说,和我当时的想法也一样。
我忽然加了这一小段,大家当然也可以明白,在看下去的时候,有了意外。
是的,确然有了意外。
那时,只见何可人眼波流转,那神态,无论如何,不像是一个人对著一只鸡所应有的,她低声地道:“还不下来。”
那公鸡双翅略振,自帐角上扑了下来,站在床前。它身形高大,在床边一站,比床高出许多,也可以和何可人面对面。
何可人那时扬起手来,不知道想有甚么动作,那公鸡已飞快地在它的手背之上,轻啄了一下。
这还罢了,接下来的情景,更叫我、白素、红绫和黄堂等人,看得目定口呆!
只见那公鸡头一昂,蜡黄发光的鸡喙,斜斜向上,又腾身飞了起来。
突然之间,画面之上甚么也看不到,只看到了一只鸡喙。这种情形,一看就知道是那公鸡飞了起来,用喙去啄窥伺监视设备的镜头。
虽然只是一刹那间,那公鸡又落了下来。我们又看到了何可人也斜眼向上,现出似笑非笑的神情,挥了挥手,那公鸡就走到屋内,引颈伸动几下,也伏了下来,何可人则闭上了眼睛。
这一切变化,只不过是十来秒钟的事,可是我们所感到的震撼,少说也维持了两分钟之久。
黄堂竟然脱口骂了一句粗话,才道:“它……发现了有监视设备!”
红绫则道:“它还告诉了何可人!”
我道:“是,它的用意是叫何可人小心,不可以任意做甚么说甚么。”
白素沉声道:“他们原来准备做甚么、说甚么?”
我向黄堂望去,黄堂忙道:“布置监视设备的,全是久经训练的专家!”
我叹了一声:“不怪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一只鸡在作反监视。”
红绫怒道:“把那只该死的鸡抓来,叫神鹰去!”
我也想到了这一点,可是继而一想,把它抓了来又怎么样呢?没有可能在一只鸡的身上,逼出甚么来的。
白素低声道:“在鸡身上逼不出甚么来,在人的身上,却是可以逼出来的。”
我明白她的意思那鸡和何可人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若是抓住了鸡,以之要胁何可人,何可人会有可能说出些甚么来。
同时,我也想到了另一点,我道:“不能积怨,要示恩,少不免弄些狡狯。”
红绫心直,不知何意,我道:“要在何可人不知情的情形下,弄走那只鸡,等何可人发现它失踪了,再由我们出面去帮她‘找回来’。在这个过程之中,要何可人说出她心中的秘密来。”
红绫扬眉:“骗人?”
我笑:“是的,骗人!”
红绫侧著头,过了一会,方点头,表示同意。
白素道:“别以为容易进行,看来她和那鸡寸步不离,如何分开他们才好?”
黄堂道:“利用丁真!”
他说了之后,又道:“这事,交给我来办好了。”
多半是他也感到此计虽然大妙,可是也欠光明正大,所以才全揽在自己的身上。
红绫却道:“我和你合作神鹰只听我的话。”
在这时候,九幅画面上所见到的情形,全是静止的。何可人看来也睡著了,她的脸上,有一丝很是诡异的笑容显露。
那只公鸡一动也不动地伏著,也闭上了眼睛。
在门外,丁真也找到一处地方,半躺了下来,看来也已倦极而睡,其余各画面之中,也皆不见异象。
我哼了一声:“为了要把所有的鸡全找回来,何可人发了多大的疯,可是现在肯定还欠一只,她不知道落在我们手中,却倒忽然又像没事人一样了。”
白素摇头:“不,她采取了行动。”
我和黄堂都愕然:“甚么行动?”
白素道:“她坚持要由医院回鸡场来,这就是她采取的行动!”
我冷笑:“那只三六五号关在笼子里,她回到鸡场来,那母鸡就能逃走?”
白素很是平静:“我想她之所以要所有走散了的母鸡全抓回来,目的是要那些母鸡,没有一只能回鸡场。当她知道还有一只没找到时,她就要回来,守著,看那只是不是逃回鸡场了。”
黄堂不明:“为甚么,她和那些母鸡有仇?”
白素对于黄堂的这个问题,居然并不轻视,反倒很郑重地点了点头。
一时之间,黄堂惘然,我倒是朦朦胧胧地想到了一些甚么,红绫却像是全明白了,吁了一口气。
我不禁大奇有甚么事,是红绫能先我明白的,真是大不了解。
后来,白素解释道:“红绫的目光、胸襟都和我们不同,她的基础教育,来自‘成了仙’的她的外婆,所以她有宇宙胸怀,和我们只有地球胸怀大不相同。许多观念,在地球胸怀而言,荒诞而不可思议,自然而然加以否定。可是在宇宙胸怀而言,却是理所当然,简单之至。”
我们不明白:“你未曾说到问题中心点。”
白素道:“譬如这件事你不能理解,她能,就是由于她的知识领域是宇宙性的,所以明白甚么样的生命都同样存在,有对等地位的道理佛说:众生平等。你却以为人才是生命。”
我仍是不服:“那你呢?你何以就先我而觉察到了这一点?”
白素笑道:“这,你羡慕也没有用,这是凭我女性特具的直觉。”
这是后来的讨论,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而且特别需要指出,一些所谓“哪有这种事”、“不可能”、“太荒谬了”,以至看来有权威的“不科学”等等的说法,只不过是持这种说法的人,知识领域太过狭窄而已,岂有他哉。
却说当时,我心中虽是疑惑,却也只是想了一想就算,我道:“难道她在这里,等那母鸡逃来?”
白素“啊”地一声:“这倒提醒我了放那只母鸡回来,或许会出现一些混乱,让我们有所发现。”
黄堂不明所以:“那只母鸡”
我把情形对他讲了一遍,他道:“此计大妙,看看这些人鸡之间,究竟有甚么古怪。”
我道:“那么,是不是迟一步对付那只公鸡?”
白素和红绫也都同意,我叹了一口气:“为了对付那两只鸡,我们竟用了那么多的心计!”
白素道:“既然那公鸡可以识破监视装置,也就值得用心计。”
我忽然想起:“既然对方知道了有监视设备,也就不会在监视设置之下,有甚么异动。”
说到这里,我忽然举了一个例子:“就像是所有成了精的妖孽,都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现出原形来。”
白素听了之后,反应也很特别,她突然问了一个听来像是毫不相干的问题,她问:“你说何可人……她像是对《白蛇传》特别有兴趣。”
我呆了一呆:“是,我有这个印象,你这样问,是想到了”
我顿了一顿,白素道:“《白蛇传》的女主角,是白蛇精和青蛇精,它们幻化了人形在人间活动,其中白蛇还和一个人谈恋爱”
我挥手:“岂止谈恋爱,还成了婚配。”
白素道:“后来,白蛇不慎服了雄黄酒,在端午节那天,现出了原形,是一条大白蛇,吓坏了她的丈夫许仙。”
我接口:“那全是那个法海和尚多事。若不是法海搬弄是非,许仙不知道妻子是蛇精,日子过得何等美满。蛇精又不会害她丈夫,后来,还为了丈夫去盗仙草,证明她的爱情伟大坚贞。”
《白蛇传》的故事,在中国民间家传户晓,无人不知。白素这时忽然提了出来,我也隐隐知道她必有所喻。
我道:“不过,《白蛇传》的故事,和眼前的事,怕扯不上有联系。”
白素道:“何以扯不上?”
我道:“现在的情形,就算何可人和那公鸡之间……有点不正常……”
我才讲了一句,白素就道:“这就是了,人和鸡,与人和蛇,基本上是一样的。”
黄堂听到这里,才叫了起来:“甚么啊?你们在说甚么啊?这人……和鸡,你们是说,何可人和公鸡之间,有,有……爱情关系?”
我和白素没有直接回答,白素道:“至少,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不正常。”
还是用《白蛇传》的故事,比较容易说明,我道:“不同,那公鸡并未曾幻化人形,也无所谓有原形,它本来就是一只鸡。”
黄堂骇然:“这……这是心理变态现象的一种,称之为恋物狂!”
我当然早已想到过这一点,所以我才认为目前的情形,和《白蛇传》不同。《白蛇传》中,是蛇精幻成了人,许仙不知情,这才谈起恋爱来的。
如今的情形,何可人面对的,明明是一只公鸡。如果她对那公鸡有恋情,那就是可怕的,严重的心理变态,属于恋物狂的一种。
恋物狂到严重的程度时,确然很是可怕,心理变态者不但可能爱上任何生物,甚至可以爱上任何物体,更甚至连死尸都可以成为恋爱的对象!
何可人的行为,即使从最宽容的角度来看,也不可以说是正常。现在发现了她和那只公鸡之间,情形如此暧昧,她是一个严重的心理变态者,似乎可以肯定了。
黄堂的话,对我来说,很起当头棒喝的作用,我忙道:“正是!”
我一面说,一面不由自主,重重地顿了一下足。
这件事,从头开始到现在,虽然只花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可是伤的脑筋却不少,不知作了多少设想,却偏偏没有向最简单的方面去想何可人是一个疯子,是一个失心疯!
在一切恍恍惚惚,像是有不少奇特的事隐藏在背后,这本是极引人入胜,值得不断探索的事。但是,如果那一切,只是一个心理变态的疯子所为,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这实在是很令人沮丧的发现。
黄堂也咕哝了一句:“无趣之至!”
对于我们两人的强烈反应,白素并不表示意见,我望向她,她却望向红绫。
我心中疑惑,知道她必有用意,难道红绫有甚么不同的意见?
红绫见我们向她望去,就道:“等一会儿,我已派神鹰到鸡场去了,等它回来之后,听听它的意见。”
那鹰本来在车中,自车窗中钻进钻出,也不知甚么时候被红绫派走的。
白素道:“我们现在处在一个很是尴尬的处境之中,由于监视设置已被对方发现,所以我们不可能在监视设备中得到甚么。没有了监视设备,我们更加得不到甚么,也就是说,无法得知真相了。”
我点头:“在这种情形下,派神鹰去监视,应该是最佳办法了。”
黄堂在白素提到如此先进的监视设备,由于被那公鸡发现而失效时,神情愤然,这时他道:“那鹰就算见到了甚么秘密,只它知道,我们又怎能得知?”
我别想告诉他,红绫和神鹰之间可以沟通,红绫自己已开了口。
红绫的话,比我想说的话实在得多,她道:“我和神鹰可以有一定程度的沟通,当然,沟通的程度有限,不能像鹰一样和它交谈,例如它告诉我那只母鸡很狡猾,我就不知道狡猾在何处,或许是它没说,或许是它说了我也没听懂。”
红绫最后的结论是:就算这样,也比我们全被蒙在鼓里的好。
红绫的结论,我们大家都同意。黄堂道:“如果那只是一个疯子的异常行径,也就没有甚么值得继续追查下去的了!”
我摇头:“至少三年前的神秘命案,也许有一个水落石出的总结。”
白素道:“我始终觉得事情不止如此简单,疑点极多,没有一个可接受的解释,‘疯子的异行’也不能解释全部。”
黄堂吸了一口气:“好,明天一早,我就把所有监视设置全部撤回,一切让神鹰担当。”
正说话间,只见车窗外黑影一闪,那鹰已穿了进来,抖动羽毛,一如征人远归。
红绫忙发出一阵听来很尖利的声响,神鹰也回以同样的声响,听起来一样,我们自然莫名其妙。
红绫用心听著,隔了一会,她才道:“神鹰刚才到了那屋子的顶上。”
她说著,向画面上何可人的房间指了一指,何可人正在熟睡,那公鸡也没有动。
我性急,就问:“那它能看到些甚么?”
我心想,除非它能在屋顶弄破一个洞,不然,它也根本无从监视。
可是红绫却道:“它不必看到甚么,它的感觉很敏锐,它可以感到甚么。”
我还想再问,白素已经以眼色阻止了我。
红绫续道:“它感到在那屋子里,也就是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画面上,有两个极可怕的敌人。”
我们都呆了一呆。
要知道以神鹰的能耐而言,成为它的敌人,已经非同小可,更何况令它也感到“可怕”的敌人。
我疾声道:“两个敌人,还很可怕,在哪里,我怎么看不到,是隐形的?”
这一连串问题,问得红绫睁大了眼,白素沉声道:“问神鹰,是不是房间中的那一人一鸡。”
我怔了一怔是的,一人一鸡,也可以合为“两个敌人”,可是,那又何可怕之有呢?
那公鸡还可以说很凶猛,但那鹰要是连一只鸡都对付不了,还算甚么神鹰?至于何可人,更不应在神鹰的眼中列为可怕。
第十一部:变妖精的定律
我指著画面,请神鹰指证一下,它认为可怕的敌人,是不是我们看到的一人一鸡。
红绫现出大大不以为然的神情:“它看东西的方式,和我们不同,它有天然的强烈感应力,尤其在对敌人的感觉方面其实,除了人之外,所有的生物都有这种感应力,那是生物的生存本能。”
红绫说到这里,指著萤幕画面:“在我们看来,这上面有些东西,但是对鹰来说,却一点意义也没有,它必须接近实物,才能有感应。”
我锲而不舍:“那么,请问它,它所说的‘两个凶恶的敌人’是甚么?是不是一人一鸡?”
红绫皱著眉,和神鹰互相之间,发出了一阵怪声,然后才道:“不知道,它说不知道。它只知道它在屋顶上,屋顶下有两个可怕的敌人,和它的距离极近,只不过隔著一个屋顶。那两个可怕的敌人,其中有一个更是可怕,它说若是与之为敌,失败了,就连逃走的机会都不会有。”
红绫说得极其认真,而且,忧形于色。
因为,下面既然有敌人,神鹰就大有与他们对阵的机会。若是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那岂非是要死在敌人之手?
别说红绫和神鹰形影不离,就是我们,也不舍得。
所以,红绫的忧心,大有道理,我向白素望去。白素眉心打结,并不出声。
她一听说有两个可怕的敌人,就说是屋内的一人一鸡。
但这时,她也显然并不认为何可人和那公鸡,可以令得神鹰连逃走的机会都没有,就算他们合力,也难以做到这一点老实说,就算我和白素合力,要对付神鹰,也必然难占上风。
可是此际看神鹰时,竟然大有害怕的神情,可知所说非虚。
那么,这两个可怕的敌人,难道在监视镜头之外?
我向黄堂望去,黄堂摇了摇头,我道:“会不会体积很小?”
黄堂不出声,操作仪器,只见画面之上,何可人的脸部迅速放大,甚至连寒毛都可以看到。
然后,三组镜头,就满房间扫移。在扫到那公鸡时,看得更是清楚之极,只见那公鸡的眼睛,似开非开,似闭非闭,竟然令人感到很是阴森。
如此这样约半小时,除非是在床下面之类的隐蔽处,不然,屋中就算有两只苍蝇,也看到了。
黄堂摊了摊手,算是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苦笑:“隐形怪物?”
白素道:“我们在这里猜,没有用,要神鹰把那两个‘敌人’引出来!”
红绫立即向神鹰表达了这个意思,刹那之间,只见它表现得很是不安,自红绫的肩上下来,出了车窗,在地上来回跳去。
红绫也很著急:“它要是不肯,别勉强它。”
我道:“这当然,但不妨告诉它,我们只是要它引那两个敌人出来,我们会对付。”
黄堂道:“我可以动用强大的火力。”
我本来想说:“如果那敌人是甚么超级怪物,只怕手提机枪也没有甚么用处,”但又怕伤了黄堂的自尊心。
过了好一会,神鹰才又自窗中穿进来,发出了一下声响。红绫道:“它答应了。”
我又重申:“请它放心,不会令它受伤害。”
红绫道:“说也没用,它也不会想自己有伤害。”
红绫一面说,一面轻抚著神鹰,神鹰在开始时,大有骇然之色,但是渐渐地,恢复了英气迫人的神态,虽是禽鸟,但大有人性。
黄堂道:“我们若有行动,先得分开那傻乎乎的大发明家。”
我道:“是那也很容易,就告诉他那三六五号母鸡有了下落,叫他去拿。为了讨好何可人,他自然会立刻就去,我吩咐温宝裕,尽量拖住他。”
黄堂笑:“此计甚妙。”
红绫伸了一个懒腰:“找个地方睡一会!”
对她来说,那太容易了,草丛中树梢上,甚么荒山野岭之外,她都可以睡得酣畅。
她带著神鹰,离开了车厢,白素仍专注著监视所得画面,我和黄堂去闲谈。
时间在感觉上过得甚慢,离天亮还有一个多小时。黄堂感叹:“要是当时把那只公鸡赶开,不让它知道我们正放了监视装置,这一夜监视下来,肯定可以看到很多东西。”
白素忽然应了一句:“你期待看到甚么?”
黄堂摊了摊手,说不上来。
白素又道:“其实我们收获也不算少了!”
我和黄堂讶然:“这怎么说?”
白素道:“至少给我们看到了一只公鸡,竟然知道有人安装监视设备。”
黄堂道:“此事确然如此”
白素又道:“想想,别说是一只鸡,就算是一个人,普通人看到安装的过程,也未必料定那必然就是监视装置吧!”
黄堂道:“那鸡的智力”
我又打断了他的话头:“那已经不是一只鸡的智力范围之内的事了。”
黄堂盯著我半晌,在车厢中昏黄的灯光之下,他的神情,看来怪异之至。他道:“那你是说,我们见到的不是一只鸡?”
我一字一顿:“我们见到的是一只鸡,可是它实在是甚么,我们却见不到。”
黄堂道:“这太奇了,难道又有甚么外星人进入了这鸡的脑子?”
我也曾想到这一点,也不觉得黄堂这样说有讥讽之意,不过我觉得眼前的情形,和以往的经历,有相异之处,不能同一而语。
所以,我缓缓地摇了摇头:“我不能确定,暂时只能说,这公鸡……有通灵的能力,有人……甚至比人更高的智力,我看它的智力,在神鹰之上。”
我这样说了之后,吸了一口气:“我要找一个朋友,了解一些情形。”
说著,我指著车上的通讯设备,黄堂道:“全世界都可以通话。”
我按下了一连串的号码,我要找的那位朋友,是一个禽类学专家,他的研究,另辟途径,包罗万象。凡是禽类,他都有兴趣,而且更著重于禽类的行为。不多久之前,我的住所被一种受过训练的猛禽“海冬青”监视,我们利用神鹰驱逐。可是结果,一举一动仍然被人所知。后来就是他告诉我,海冬青雄的看来刚猛,雌的身体甚小,看来毫不起眼,更是凶悍无比,是禽鸟类中,最是机灵凶恶的危险份子。
他也曾对红绫的神鹰作过评语,他的评语是:“这鹰,只怕世上不超过十只,不可以说是一个品种,那是两种猛禽杂交的结果。照说没有生存的机会,但居然活了下来,这是异数。我早年曾见过一次,也曾对它的来源,它的双亲,进行过研究。”
这位朋友的禽类知识丰富,世上无人能及,此时,我虽然不知他所在之处是甚么时间,但迫不得只好吵他一吵了。
就这样打电话给他,找到他的机会,大约只有十分之一。我运气好,电话一通,就听了一个浓重的鼻音,报出了姓名,那是他的习惯。
我忙也报了姓名,他讶道:“真难得!”
我开门见山:“有事请教:我女儿的那头神鹰,你有印象?”
他道:“深刻之至。”
我道:“它的大敌是甚么,我的意思是,有甚么是会令它感到害怕的?”
那位朋友“唔”了一声:“好问题。这问题你去问外星人也答不上来。”
我知道自己问对了人:“请告诉我。”
他只说了几句话,我就大是叹服。他道:“这种鹰,称之为神鹰,绝不为过。它最怕的是一种虫子,这种虫子有剧毒,一吞下去就死,可是美味无比,对这种鹰来说,有强烈无比的诱惑力,明知会死,也非吞了它不可,那是它最怕的!”
我之所以大为叹服,是由于这几句话,听来有点不可思议,但却是实情,因为蓝丝上次在一见这头神鹰之际,就拿出了一只虫子来,神鹰一见,身子就发抖。蓝丝训练了它,令它以后可以抵抗那诱惑,替它免去了日后可能发生的灾劫。
当时,我还曾感叹,别说禽类,连人有时也明知走这一步,必然是死路,但由于诱惑力太大,难以抗拒,而去就死的。
这种事,冷门之极,那位朋友居然一下子就道出,可知他真有才学,非同小可。
我忙道:“是,第二件呢?”
他大是奇怪:“怎么这种匪夷所思的事,你一听就相信了?”
我把蓝丝训练这鹰的经过告诉了他,听得他欢呼连连:“真是一大收获。”
接著他道:“第二,这鹰怕另一种鹰,你可曾听说过羊鹰?”
我道:“听说过,羊鹰极大,可以在沙漠之中,轻而易举地抓起五七十斤重,疾驰中的黄羊。”
他道:“羊鹰之中,有一种最大的,学名就叫大羊鹰。大羊鹰双翅横展,可以达到八公尺,它的爪,能够抓裂牛皮:它的喙,长达十五公分,坚硬无比,乃大无穷。大羊鹰在一九二三年之后,就没有被发现的纪录,可以说已绝种了,但是我却相信,还有极少数生存。”
他一口气说下来,我心中也暗暗吃惊,盼望神鹰不要遇上大羊鹰,不然,它再神勇,毕竟大小悬殊,当然凶多吉少。
那位朋友的话,白素和黄堂也都听得到,所以当他说出神鹰所怕的第三样时,黄堂大有讶异之色。
那位朋友说的是:“第三样,它怕的是一种蛇!”
黄堂忍不住道:“鹰怕蛇干甚么?一个在天上飞,一个在地上爬,就算怕它,远远避开就是。”
黄堂的话,那位朋友也听到了,他冷冷地道:“在一旁插口的是甚么人?好像对生物界的事,不是知道得很多。”
我忙向黄堂传了一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再多口,黄堂不服,咕哝了一句:“是没有道理么?”
在这时候,我自然没有空去教训黄堂,但是心中仍不免责备了他一句:“不懂就别开口!”
鹰和蛇,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看来互不相干,但是在自然界中,确实是死敌。这个仇恨是如何结下来的,也难以深究,大抵是鹰要啄食蛇,而蛇又会吞鹰蛋之故。
而且,在鹰和蛇的生死相拚之中,也不一定是可以翱翔在空的鹰占上风,鹰一旦叫蛇缠上了,也是麻烦事。
不但在自然界的生活中,情形如此,即使在神话传说之中,鹰和蛇,都变成了神,鹰神和蛇神,也仍然是死对头。在亚洲不少国家的古老传说之中,都有鹰神和蛇神生死相拚的故事,很是惨然。
所以我向那位朋友道:“鹰和蛇确是天敌是所有的蛇呢,还是特定的一种?”
那位朋友道:“是特定的一种,那种蛇,叫纳塔古老传说中的蛇神,就是这种蛇变的,在神话故事中,它有七个头,曾保护过释迦牟尼他当然只有一个头。”
我吸了一口气:“神鹰应该是蛇的克星,何以竟会怕这种蛇?”
那位朋友道:“纳塔的鳞片,又硬又滑,用刀砍斧凿,也未必会受损。身子又细又长,能以尾尖文地,暴起迎敌,而且,剧毒无比。专食鹰卵,鹰为了保护下一代,无法不和它争斗。”
我明白了,这种叫纳塔的蛇,鹰本来是可以避免和它相遇的,但是蛇要吞蛋,鹰又岂能袖手旁观?必然与之起冲突,于是,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地下的冤家对头,就非碰面不可了。
那位朋友听我好一会没有反应,就道:“不过,纳塔很少见到,连是不是已经绝种,也难以肯定。这种蛇,在印度、泰国一被发现,就被人奉为神明,是要向它顶礼膜拜。”
最后,他的结论是:“照说,只要是生物,都有天敌。神鹰忌惮的那三种,和它本身一样,都是稀有之极的生物,照说相遇的机会,微之又微。可是大自然的安排,就是这样微妙。它们相遇的机会,不根据或然率来决定,而是冥冥之中,自有一种力量会安排它们相遇。究竟那是甚么力量,人类对之,一无所知。”
我感叹:“或许这也和人一样不是冤家不聚头吧!”
那位朋友连连道:“正是!正是!”
我忙道:“那神鹰有没有甚么理由,怕一只鸡一只是‘九斤黄’品种的大公鸡!”
他哈哈笑了起来:“那你等于是问我猴子会不会怕一只桃子一见到就拿来吃了,哪有时间去怕。”
我又解释:“这鸡极大,非比寻常,而且,有著极其奇特的智力。”
他感到兴趣:“到甚么程度,你详细说说。”
我把那公鸡的情形说了,当真说得很详细。
那位朋友的反应,愈来愈是惊讶:“你说的那只鸡,是人扮的?”
我苦笑:“当然不是,真是一只鸡!”
他道:“那就只有两个可能”
我以为他有了结论,大喜道:“请说!”
他道:“第一个可能是‘不可能’。第二个可能是,这已是玄学范畴内的事,不是科学范围的,所以我一无所知。”
我听得他提及“玄学上的事”,也不禁思绪紊乱,他说他对玄学上的事一无所知,我呢?我又怎么样?玄学上的事,我有种种设想,千百种,但真的要说有所知,却也是一无所知。
他问了两次:“还有甚么问题?”
我道:“以你对禽类的知识来看,有甚么事发生在那公鸡身上。”
他也想了片刻,才道:“照你形容的情形来看,那根本不是一只公鸡,所以也不在禽类学的研究范围之内,我无可奉告。”
我嚷起来:“可是它明明是一只公鸡啊!”
那位朋友道:“可能它有著和公鸡一模一样的外形,但是决定一种生物是甚么,并不由外形来决定,而是因行为来决定的它外形是一只公鸡,可是内在的、真正的它是甚么,谁知道?”
这话,听来已经很玄了,我苦笑:“你的意思是,它是不是甚么东西化成了公鸡的形状?”
这一次,轮到他嚷叫了起来:“我绝未如此说过,我只是说,不知道它真正是甚么。”
我长长吸了一口气,他又问:“还有甚么问题?”
我向白素和黄堂望了一眼,他俩都摇了摇头,我就道:“暂时没有了,如果以后还有,少不得来麻烦你。”
他连声道:“随时欢迎。”
我中止了通话,伸手在脸上抚摸了一下,道:“那公鸡不是公鸡!”
黄堂摇头:“你这话,比白马非马更难懂。”
我感到有点无可奈何:“那是说,这公鸡原来不知是甚么。”
白素道:“不论它原来是甚么,如果它能有幻化成一只公鸡的能力,它为甚么不幻成一个人?在地球上,做公鸡有甚么好,怎比得上做人的活动空间大?”
我道:“那你的意思是”
白素道:“公鸡还是公鸡,它本来就是一只公鸡,外形上还没有来到可以幻化其他生物的能力,可是已经达到了摆脱公鸡固有的智力程度。”
我望了她半晌,才道:“也就是说,一只公鸡,如果得到了一个机会,可以修炼成精,那么,这只公鸡是在半途中,还未成精变人,却已不再是普通的公鸡。”
白素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的思绪也十分乱,大抵如此!”
黄堂被我们的对话,弄得有点神经兮兮,以致说话也显得结结巴巴:“甚么……成精?当真有异物……成了妖精的事?”
我闷哼一声:“你说眼前这公鸡不是成了精,你如何解释它的行为?”
黄堂震动了一下:“那得趁它尚未成气候,就把它宰了。”
我冷冷地道:“只怕你已很难宰了它。”
黄堂先是怔了一怔,接著就笑了起来:“真要送它上西天,还不是轻而易举。”
那当然,我也不信如果黄堂用一把自动步枪去对付那公鸡,会对付不了它。
白素忽然叹了一声:“传说之中,妖精若是作恶多端,轮到要被伏诛时,总会苦苦哀求,被哀求者,也每每会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念汝修为不易……’之类的话,这公鸡就算快要成精了,它可曾做过甚么伤天害理的事?”
白素那样说,是在为那公鸡求情了。
黄堂深深吸了一口气:“它,是杀害何正汉的疑凶!”
白素一笑:“有宰了疑凶的道理吗?”
黄堂大摇其头:“还未成形,已经杀人,要是它变了人还会有甚么好事做出来,这叫防患未然。”
我用力一挥手:“这是怎么啦,真的肯定那公鸡是一个快成气候的妖精?不然,争甚么呢?”
白素反问我:“若那公鸡不是快成精,你怎么解释这些现象?你怎么反倒忘了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理论是:事态只有一个可能时,不论这个可能是多么荒诞不经,也就是唯一的可能。”
我叹了一声:“我不是不以为那公鸡是‘快成精’,而是我无法明白‘成精’是一种甚么样的情形。”
黄堂眨著眼,答不上来,白素徐徐道:“最简单的说法,可以说成是:生物的一种变化,这种变化先由内在开始,变得使它具有高超的智力,接著,这种变化由内向外扩展,使形态也起改变,而且这种外型的改变,可以随心所欲。”
我道:“好,这可以说是‘妖精定律’。不过我有一些更正,不一定是生物才能成精,非生物也可以。扫把精就是扫把变的,扫把本来没有智力。由此可知,‘成精’的最开始,智力是突然而来,并不是在原有的智力上发展出来的。所以,‘成精’不错是一种变化,但这种变化,开始时是一种突变。”
我们这时在讨论的课题虽然怪诞竟把“成精”这种现象,用现代言语制造出一个“定律”来,但是我们的态度,却都很认真。
我说完之后,白素连连点头:“正是如此。至于是甚么因素引起这种突变,甚至可以使非生命变得有生命,这就”
她说到这里,停了下来,自然是因为无法说下去,因为根本不知道从何说起。
黄堂有点胆怯地问了一句:“那公鸡正是成精了?”
第十二部:纳塔莎
我道:“根据我们刚才设定的定律,那公鸡已经过了开始的突变,如今正处在变化阶段中。”
黄堂顿足:“那就是说,我刚才的提议是对的,趁它修炼尚未完成之际,先把它消灭了!”
白素叹了一声:“这一切,毕竟只是我们的假设,我们的行事,还是从实际出发的好。按计画进行,先把丁真调开去,让他到温宝裕处去取母鸡,我们等他一走,就去开门见山,不必再在暗中监视了!”
我大声道:“对!暗中监视,那本来应该是妖精的行为,我们做了,反给妖精识穿,真没面子。”
黄堂并无异议,我们决定天色大明之后行事。我和白素下车,有警官送上热辣辣的咖啡,我们捧著,踱到了红绫酣睡之处,只见那神鹰缩在红绫的怀中,像是在依靠红绫的保护。
我低声道:“鹰所怕的一样东西,我们并无发现,不知躲在何处?”
白素道:“羊鹰的身体极大,无可躲藏,神鹰已度过一劫,不怕那种小虫,剩下来的,只有‘纳塔’了。”
此际,已将是破晓时分,天地之间,格外昏暗,看出去一月朦胧。一条蛇,躲在甚么地方都可以,只怕除了神鹰之外,谁也找它不出。
我们并肩站著,不一会,东方出现了一线曙光,黄堂已在召集部属,部署行动。等到天色渐明时,红绫也醒了过来,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
我们把昨晚的讨论对她说了,她摇头:“我也不知这种‘突变’,是甚么力量造成的。”
我道:“我们估计,这里不会有羊鹰出现,所以请神鹰先在空中进行观察。”
红绫摇头:“不,以防万一,我和神鹰可以暂时先不出面。”
我点头:“也好。”
说话之间,天色大明,黄堂已带一队警员出发,我们也跟著前往。
在鸡场之外,黄堂和警队先进去,不一会,就看到一辆警车送丁真离去,我们进了鸡场,红绫找了一处可以俯视何可人住所之处,停了下来,我和白素迳自向何可人的住屋走去。
这时,住屋前很是热闹,有许多警员在。才来到屋前,就听到何可人在怒斥:“你太胡作非为了,你侵犯了我的生活!”
黄堂居然不否认:“是,因为我认为有此需要!”
何可人怒骂:“你是甚么东西?”
黄堂反骂:“你又是甚么东西?”
这种互相咒骂的话,本来很是普通,可是这时,我和白素听了,心中都不由自主一凛,立时停步,互望了一眼,心中有说不出的怪异之感。
我们互望时,都感到有话要对对方说,可是又不知该说甚么才好。
正在这时,只听得黄堂一声怒吼,接著,便是“砰”地一声响,黄堂自屋中倒撞了出来,来势虽快,可是却看得出很是狼狈。
紧跟著的是一团红影,扑了出来,追向黄堂,竟然就是那只公鸡!
看这情形,是黄堂在向何可人说话期间,那公鸡突施偷龑,黄堂不知受伤没有?
这时,一退一退之间,黄堂毕竟不是等闲之辈,身子还未站稳,已一脚踢出。
那公鸡身子一腾,避开了黄堂这一脚。
黄堂未收回脚来,已经拔出了佩枪来,他早有消灭那公鸡之心,这时,只怕手下会不容情。
也就在这时,只见人影一闪,何可人已经柱杖而出,站在门口,那公鸡竟然在空中扑翅,一个转折,躲到了何可人的身后。
这几下变化,当真是兔起鹘落,迅疾无伦,看得人眼花撩乱。等到何可人一出,本来掣枪准备射鸡的黄堂,手中的枪,变得对准了何可人。
而且,他显然是一拔枪,就准备射击的,所以手指扣在扳机上,已扣上了一半时,当真是险到了极处。
刹那之间,由极动变得极静,何可人冷笑道:“干甚么,要杀人吗?”
何可人的指责,很是严厉,但是黄堂却绝不退缩,喝道:“你让开,我要杀这鸡!”
何可人冷笑:“这鸡是养熟了的,是鸡场最宝贵的财产,你有甚么权利杀它,杀了它,你这个主任赔给我,我也不要!”
这时,我们才看到,黄堂左手的手背之上,有几道抓痕,正在隐隐沁血,显然是那鸡抓出来的。
我和白素一起走向前,还没有开口,何可人已咄咄迫人:“卫先生,你看到了,这警察如此横行霸道,请你主持公道。”
我道:“这鸡暴起伤人,也不是善类。”
何可人道:“鸡是我养熟了的,性护主人,你没见刚才他欺人的气盛,鸡又有甚么错了?”
黄堂缓缓松开了手指,何可人连连冷笑:“人间还有法律,少不得法庭上见!”
白素忽然冷冷地道:“法律,那是人类行为!”
何可人一扬眉:“正是,难道黄主任不是人类?”
这何可人很是伶牙俐齿,说起话来,针锋相对。白素笑了一下:“黄主任是不是人类,也很难说,我并未见过他的原形,不敢肯定!”
何可人轻哼了一声,像是不明白白素的话。
我知道白素的意思和我一样,对何可人的“来历”,已起了疑心。
说起来,确然骇人听闻:我们怀疑何可人不是人!这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事,“莫须有”之至她不是人,又是甚么呢?
可是,我和白素确然又有这样的怀疑!
不过,怀疑归怀疑,“你究竟是不是人”或是“你究竟是甚么”这样的问题,还是难以问得出口。
一时之间,我们都不知如何应对,何可人也冷著脸,双方僵在那里。
我正想再攻击何可人的弱点,但还没有开口,就徒然听得那公鸡一声长啼,声音嘹亮之至,简直有点震耳欲聋。我们一起向那鸡看去,只见它全身羽毛,几乎都竖立了起来,昂首向天,神态威猛之至。
何可人也抬头向著天,我一直在留意她,只见在那一霎间,她俏脸煞白,白中泛青,那种脸色,可怕之至,竟带有浓厚的死亡气息!
她和公鸡都向天上看,我们不必看就知道天上有甚么,因为一下又一下,连接三下,嘹亮的鹰鸣声,传了下来,当然正是神鹰现身了。
随著神鹰的鸣叫,那公鸡又啼了两下,两种禽鸟的叫声,听来各擅胜场。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心中暗暗吃惊,因为就生物相生相克的习性来说,鹰是鸡的克星。那公鸡见了神鹰,竟敢长啼示敌,因此可知,必然不易对付。
神鹰要对付普通的鸡,当然没有问题,但那公鸡,我们推测它已然是在“成精途中”,有了“道行”。不知神鹰的程度如何,是不是能对付得了它!
说时迟,那时快,鹰鸣鸡啼之声,兀自在耳际萦回,只见一团黑影,已凌空扑下。
此际,我、白素和黄堂所站之处,离何可人和公鸡不是太远,那神鹰下扑之势,迅疾无伦,猛恶无比,我们都不由自主,疾身后退。
身形尚未站稳,却见红影飞舞,那公鸡竟然向著下扑的神鹰,疾迎了上去。
一只公鸡,就算它会飞,飞翔能力也必然无法和鹰相比。可是那公鸡腾空而起之势,也非同小可,卷起了一股劲风,令地上的砂石四下飞溅。
公鸡腾高约有三四公尺,已在半空之中,和下扑的神鹰相遇。
两者之间,动作都快绝无伦,实在没有法子看得清。只见一团黑影,一团红影纠缠在一起,迅速无比地在翻滚,身上羽毛纷纷四散诋落,宛若下了一天的花羽。然后倏忽之间,红影向下,黑影向下,陡然分开,鹰鸣鸡啼,同时发生。
那公鸡落在地上,神鹰飞上天去。
在那片刻之间,由于刚才的恶斗实在惊心动魄,所以我自然而然关心神鹰的安危,先抬头向天看去。
只见神鹰一飞冲天之后,在天空中盘旋,显然未曾受甚么伤害。
我这才低头去看那头公鸡,只见它落地之后,抖了抖羽毛,仍然摆出一副战斗的姿态。
直到此际,在半空中撒落的羽毛,才纷纷飘落在地。虽然是鸡毛多,鹰毛少,但是一鹰一鸡,在半空中相斗,公鸡竟然能令神鹰的翎毛,也损失了若干,这也就骇人听闻之至了。
看那公鸡的神态,显然还在准备第二回合的恶斗。我大是紧张,屏气静息。这时,听得何可人厉声问道:“这鹰是你们的?”
白素很是镇静:“是,是小女的好友。”
何可人脸色铁青,刹那之间,连声音也变得难听之至了,我心中忽然没来由地想:丁真若在,见到她如今的情形,爱恋之心,必然大减。
只听得她道:“那鹰是你女儿的朋友,这鸡是我的朋友,为甚么你们非对付我和这鸡不可?”
这个责问,可说是有力之至,真不好应付。
黄堂这时冷冷地道:“这鸡,我怀疑它杀过人!”
何可人一声冷笑:“一个堂堂的高级警官,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谁会相信一只鸡会杀人!”
黄堂也一声冷笑:“若有人指使,那便不同!”
何可人扬眉:“说来说去,你仍然当我是凶手,看来不能破案,是你的一大心病。”
黄堂还想说甚么,何可人已经道:“阿大,别和他们多废话!”
她的那一声“阿大”叫的是那只公鸡,她话一说完,就转身进入了屋子,那公鸡紧跟在她的后面。一人一鸡的动作配合得极好,而且行动也快。
正在其时,神鹰已再度自半空之中,俯冲而下,但何可人和那公鸡进了门之后,门立时关上,神鹰也不再下冲,只在低空盘旋。
这时,红绫也奔了过来,神鹰落下来,停在她的肩上,红绫吸了一口气:“神鹰说,它可以敌得过那只鸡。”
何可人率鸡退避,这已使我们知道神鹰可以敌得过那只鸡。问题是,现在何可人和鸡躲在屋内,我们却不能把她赶出来。
当然,我们可以破门而入,可是却没有采取如此激烈行动的法理根据。
红绫又道:“神鹰又说,它起先以为那鸡可怕,但现在知道,可怕的是鸡身边的……那个……那个……”
我心中一凛:“那个甚么?何可人?”
红绫道:“神鹰只说是鸡身边的那个”
她这样说的时候,又侧头去看了一下鹰,鹰发出了几下怪声,红绫道:“应该是说那个女人。”
我深吸一口气,望向白素,白素虽然一向镇静,但这时也不禁神色骇然,她向屋子扬声道:“何姑娘,其实事情发展到如今这样的地步,我想你也知道,不能再靠遮遮掩掩过日子了。”
白素的话,是很严重的挑战,何可人应该立刻就有回应才是。
可是,屋中却静得出奇。
白素又道:“你打算怎么样?你可以全身而退,当然也可以奋力一战。但换了我是你,一定不会那么傻,因为情势对你很是不利。”
屋中仍是没有反应。
我知道白素必然是已经肯定了甚么,才会如此说的。
白素又道:“我们谈谈如何?”
她问了三遍,才听得何可人道:“好,你一个人进来,别人都后退,不得骚扰。”
我和黄堂齐声叫道:“不可!”
白素和红绫却道:“不妨!”
我有点恼怒,望向红绫,红绫道:“她没有恶意。”
我问:“你怎么知道?”
她反手拍了一下肩上的鹰:“神鹰说的。”
我望向鹰,心知动物的感觉有时比人来得灵敏,可是人对人,难道感觉还不如别的动物?
我还在迟疑间,白素已走向门口,在门口站了一站,我忙道:“有事,出声!”
我们就在屋外,白素进入了屋子之后,如果有意外,一出声,我们就可以进去我总觉得事情有说不出的诡异,屋内只有一人一鸡,照说白素绝无对付不了之理,可是我就是感到不安。
白素向我挥了挥手,推门而入。
门关上之后,屋中一点声音也不传出。黄堂来回踱步,我心中焦急无比,每隔一会就大声喝问,幸好白素每次都有回答:“我很好!”
这样过了约有半小时,才看到门打开,白素走出来,何可人拄著拐杖相送。
一看到了她们,我就大大松了一口气,因为两人的神情告诉我,她们之间,相处得很是融洽,绝无敌意。
白素步出屋来,何可人却另在门口,向我略点了点头,重又回到屋内,立即又把门关上。
白素不等我们发问,就道:“回去吧,这里没有事了!”
黄堂大是不满,叫了起来:“卫夫人”
白素道:“我会向你解释,何姑娘已把鸡场送给了我,她会离开。”
别说黄堂莫名其妙,我也摸不著头脑,黄堂又道:“那命案”
白素忽然道:“看,大发明家来了!”
只见丁真兴冲冲地抱著一只母鸡,奔了过来,直趋屋前,叫:“可人……可人……那母鸡找到了!”
何可人的声音自屋中传出来:“随便放在哪里,我很疲倦,别吵我。”
丁真答应著,白素伸了一个懒腰:“我也很疲倦了,我们回去吧!”
黄堂还想抗议,我在他身边道:“先回去再说,白素会有解释的。”
黄堂虽然老大不情愿,也只好一面下令撤退警队,一面却寸步不离地跟著我们,等待解释。
回到了我家中,红绫像是对事情已不感兴趣,一转眼就不见了,我、白素和黄堂三人,进入书房。白素先斟了三杯酒,黄堂一口喝乾,自己又斟了一杯,瞪著白素,不言不语。
白素道:“何可人叫我进去,先告诉我,那何正汉是衣冠禽兽,她初进鸡场,以为他是恩厚长者,可是日子一久,就渐渐露出了原形,威迫利诱,甚至持刀相胁,落迷药害人,想要玷污她。”
黄堂沉声道:“那也罪不至死,而且,她也不能私下处理。”
白素忽然说了一句话,令我和黄堂都错愕之至,她道:“何正汉兽欲不遂,在一次强迫行动中,把何可人杀死了。”
我和黄堂都恰好举杯欲饮,一听到了这样的话,手僵在半空之中,难以再有任何行动。
白素却自顾自说了下去:“那公鸡目睹一切过程,就啄死了何王汉,为何可人报了仇。”
黄堂先吸了一口气,准备大叫,但在这一霎间,我灵光一闪,先叫了起来:“现在的何可人,不是原来的何可人,是……是甚么东西顶了她的身体,在继续生活?”
白素点了点头,黄堂本已张口待叫,但听得我如此说,便再也叫不出来,厥状甚是滑稽。
我疾声道:“那是甚么东西?”
白素的回答令我气结,她道:“我没有问怎可以直接问人家的原形是甚么,不是太没有礼貌了吗?”
我暗暗顿足,白素已经证实了如今的何可人不知是甚么妖精,她竟还要优雅到讲礼貌。换了我,就算要一手掐住对方的脖子,一手用拳敲对方的头顶,也要将之弄出原形来,至少,也要追出原来是甚么东西来。
白素无视我瞪眼吹须的神情,继续道:“她和那只公鸡是一双情侣,那公鸡的道行还未够,够了之后,也可以变成人”
我思绪紊乱,大声道:“等一等,那公鸡怎么变人?是找一个人的身体顶上去,还是自己幻化人形?”
白素道:“都可以它是可怜何可人死得冤,又很喜欢何可人的身体,所以才顶替了的。”
我闷哼一声:“我们人类,是不是还应该感激她的大恩大德?”
白素道:“那倒不用,但至少也不必视她为敌。”
说到这里,黄堂已一阵风也似向外走去,白素叫道:“黄主任,你这下赶去,他们早离开了!”
黄堂要离去,自然是想赶到现场去,被白素一言道破,他站定了身子。
白素又道:“黄主任,你放心,你有的是机会去鸡场,何可人把鸡场给了我。本来我不会接受,可是她说,那鸡场十分奇特,有一股奇异的力量,能使生物的生命形式起剧烈的变化。她是受了这股力量的吸引,才万里间关,去到这鸡场的。那公鸡和若干母鸡,则是在鸡场的这个特异的环境之中,起了变化而改变的那五百六十只母鸡,处在改变的初期,她不敢保证它们在改变完成之后都安分守己,不为祸人间,所以把它们编了号,全送到市场去作用和黄主任的想法一样,趁未成气候,把它们宰了!也所以走失了一只,她就紧张。”
黄堂咕哝了一句:“她倒心肠好!”
我失声道:“还剩下了一只”
白素道:“何可人说,那只既然逃过大劫,必有因果,就留下来供我们研究。”
我骇然:“你……要养一个……妖精!”
白素悠然道:“等到养成了,谁会知道它的原形是甚么?世上几乎所有人都有不在人前显露的原形,你又知道他们原来是甚么?”
我不禁为之语塞。
白素又道:“还有,那鸡场的环境异特,造成异特的力量,也待我们去探索,那股力量不但可以改变生物的生命形式,也可以令时间倒流,你在鸡场的怪遭遇,相信就是恰好赶上了时间倒流的漩涡在运转之故。”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暂时也接受了这个解释。
黄堂喃喃地道:“是,特殊环境容易使生物成精,例如荒废已久的大宅、花园或是荒山野岭,就容易有花木鸟兽成精。”
看来,黄堂也接受了白素的话。
我始终耿耿于怀:“你就没有问,她原来是甚么?”
白素笑:“我问她:‘你顶替了何可人的身子,也用了她的名字,你原来叫甚么名字呢?’她笑著回答:‘我叫纳塔莎也。’”
我呆了一呆。
纳塔莎!
那是斯拉夫语系中普通之极的女性名字,一如汉语系中的秀玲、美娟。那是“纳塔”的阴性变语。
纳塔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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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