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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举离处
问:何谓举离处耶?
答:欲盗物时,若所盗之物未离本处,属己不显。故须于离处时结其正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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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亦有物未离处即结犯耶?
答:盗戒成犯,虽约离处、然其离相,不必物离,故律中明离处义,以十门括示差别。今且略举:
文书成明离处,约作字判断即犯;
言教主明高处,约口断即犯,以言辞诳惑取者是;
移标相明离处,即今丈尺度量之物;
堕筹明离处,若计数筹若分物筹是;
异色明离处,若破若烧若埋若坏色皆属此类;
转齿明离处,以盗心移转赌具。
如是等皆统名曰离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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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戒释相概略问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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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门开不犯问:何谓不犯耶?
答:律有五种,皆谓无盗心也。一与想,意谓他与也;二己有想,谓非他物也;三粪扫想,谓无主也;四暂取想,即持还也;五亲厚意,无彼此也。
问:何谓亲厚耶?
答:律有七法:一难作能作;二难与能与;三难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护藏;六遭苦不舍;七贫贱不轻。能行是七法者,是善亲友也。
《盗戒释相概略问答》竟
后跋:
发心学律以来,忽忽二十一载。衰老日甚,学业未就。令撷取南山、灵芝撰述中诠释盗戒戒相少分之义。辑为《盗戒戒相概略问答》一卷。义多缺略,未尽持犯之旨。后此赓续当复何日?因录太贤、藕益二师遗偈附于卷未,用自策励焉!
岁集己卯残暑沙门一音时年六十居永春蓬峰
唐代太贤法师偈
勇士交阵死如归,丈夫向道有何辞?
初入恒难永无易,由难若退何劫成!
丈夫欲取三界王,当挥智剑断众魔。
吾于苦海誓无畏,庄严戒筏摄诸方。
明代藕益大师偈
日轮挽作镜,海水挹作盆,
照我忠义胆,浴我法臣魂。
九死心不悔,尘劫愿犹存。
为檄虚空界,何人共此轮。
本文一九三九年八月作于福建永春普济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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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与杀生之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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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与诸君相见。先问诸君(一)欲延寿否?(二)欲愈病否?(三)欲免难否?(四)欲得子否?(五)欲生西否?
倘愿者。今有一最简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来,关于放生能延寿等之果报事迹甚多。今每门各举一事,为诸君言之。
一、延寿 张从善,幼年,尝持活鱼,刺指痛甚。自念我伤一指,痛楚如是。群鱼剔腮剖腹,断尾剖鳞,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尽放之溪中,自此不复伤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愈病 杭州叶洪五,九岁时,得恶梦,惊寤,呕血满床,久治不愈。先是彼甚聪颖,家人皆爱之,多与之钱,已积数千缗。至是,其祖母指钱曰:‘病至不起,欲此何为?’尽其所有,买物放生,及钱尽,病遂全愈矣。
三、免难 嘉兴孔某,至一亲戚家。留午餐,将杀鸡供馔。孔力止之,继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捣米,悬石杵于朽梁之上。孔卧其下。更余、已眠。忽有鸡来啄其头,驱去复来,如是者三。孔不胜其扰,遂起觅火逐之。甫离席,而杵坠,正在其首卧处。孔遂悟鸡报恩也。每举以告人,劝勿杀生。
四、得子 杭州、杨墅庙,甚有灵感。绍兴人倪玉树,赴庙求子。愿得子日,杀猪羊鸡鹅等谢神。夜梦神告曰,汝欲生子,乃立杀愿何耶?倪叩首乞示。神曰:尔欲有子,物亦欲有子也。物之多子者莫如鱼虾螺等,尔盍放之!倪自是见鱼虾螺等,即买而投之江。后果连产五子。
五、生西 湖南张居士,旧业屠,每早宰猪,听邻寺晓钟声为准。一日忽无声。张问之,僧云:夜梦十一人乞命,谓不鸣钟可免也。张念所欲宰之猪,适有十一子。遂乃感悟。弃屠业,皈依佛法。勤修十余年,已得神通,知去来事。预告命终之日,端坐而逝。经谓上品往生,须慈心不杀,张居士因戒杀而得往生西方,决无疑矣。
以上所言,且据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报。若据究竟而言,当来决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则杀生所应得之恶报,可想而知,无须再举。因杀生之人,现生即短命、多病、多难、无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终之后,先堕地狱、饿鬼、畜生,经无量劫、备受众苦。地狱、饿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于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报之事。昔日杀牛羊猪鸡鸭鱼虾等之人,即自变为牛羊鸡鸭鱼虾等。昔日被杀之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或变为人,而返杀害之。此是因果报应之理,决定无疑,而不能幸免者也。
既经无量劫,生三恶道,受报渐毕。再生人中,依旧短命、多病、多难、无子及不得生西也。以后须再经过多劫,渐种善根,能行放生戒杀诸善事,又能勇猛精勤忏悔往业,乃能渐离一切苦难也。
抑余又有为诸君言者。上所述杀牛羊猪鸡鸭鱼虾,乃举其大者而言。下至极微细之苍蝇蚊虫臭虫跳蚤蜈蚣壁虎蚁子等,亦决不可害损。倘故意杀一蚊虫,亦决定获得如上所述之种种苦报。断不可以其物微细而轻忽之也。
今日与诸君相见,余已述放生与杀生之果报如此苦乐不同。惟愿诸君自今以后,力行放生之事,痛改杀生之事。余尝闻人云:泉州近来放生之法会甚多,但杀生之家犹复不少。或有一人茹素,而家中男女等仍买鸡鸭鱼虾等之活物任意杀害也。愿诸君于此事多多注意。自己既不杀生,亦应劝一切人皆不杀生。况家中男女等,皆自己所亲爱之人,岂忍见其故造杀业,行将备受大苦,而不加以劝告阻止耶?诸君勉旃,愿悉听受余之忠言也。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三年六月七日在泉州大开元寺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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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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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者,佛法僧也。其义甚广,今惟举其少分之义耳。
今言佛者,且约佛像而言,如木石等所雕塑及纸画者也。
今言法者,且约经律论等书册而言,或印刷或书写也。
今言僧者,且约当世凡夫僧而言,因菩萨罗汉等附入敬佛门也。
第一 敬佛 略举常人所应注意者数条
礼佛时宜洗手漱口,至诚恭敬,缓缓而拜,不可急忙,宁可少拜,不可草率。佛几清洁,供香端直,供佛之物,以烹调精美人所能食者为宜。今多以食物之原料及罐头而供佛者殊为不敬,蕅益大师大悲咒行法中曾痛斥之。又供佛宜在午前,不宜过午也。供水果亦宜午前。供水宜捧奉式。供花,花瓶水宜常换。
纸画之佛像,不可仅以绫裱,恐染蝇粪等秽物也(少蝇者或可)。宜装入玻璃镜中。
木石等雕塑者,小者应入玻璃龛中,大者应作宝盖罩之,并须常拂拭像上之尘土。
凡大殿及供佛之室中,皆不宜踞坐笑谈。如对于国王大臣乃至宾客之前尚应恭敬,慎护威仪,何况对佛像耶!不可佛前晒衣服,宜偏侧。不得在殿前用夜壶水浇花。若卧室中供佛像者,眠时应以净布遮障。
第二 敬法 略举常人所应注意者数条
读经之时,必须洗手漱口拭几,衣服整齐,威仪严肃,与礼佛时无异。蕅益大师云:展卷如对活佛,收卷如在目前,千遍万遍,寤寐不忘,如是乃能获读经之实益也。
对于经典应十分恭敬护持,万不可令其污损。又翻篇时宜以指腹轻轻翻之,不可以指爪划,又不应折角,若欲记志,以纸片夹入可也。
若经典残缺者亦不可烧。卧室中几上置经典者,眠时应以净布盖之。
┌礼佛——多少不拘。
│赞佛——经偈或天上天下无如佛等,阿弥陀佛身金色等,
附每日诵经时仪式┤炉香乍爇不是赞佛。
│供养——愿此香华云等。
│读经。
└回向——不拘,或用我此普贤殊胜行等。
第三 敬僧 略举常人所应注意者数条
凡剃发披袈裟者,皆是释迦佛子,在家人见之,应一例生恭敬心;不可分别持戒破戒。
若皈依三宝时,礼一出家人为师而作证明者,不可妄云皈依某人。因所皈依者为僧,非皈依某一人,应于一切僧众,若贤若愚,生平等心,至诚恭敬,尊之为师,自称弟子。则与皈依僧伽之义,乃符合矣。
供养僧者亦尔。不可专供有德者,应于一切僧生平等心,普遍供之,乃可获极大之功德也。专赠一人功德小,供众者功德大。
出家人若有过失,在家人闻之,万不可轻言。此为佛所痛诫者,最宜慎之。
以上已略言敬三宝义竟。兹附有告者,厦门泉州神庙甚多,在家人敬神,每用猪鸡等物。岂知神皆好善而恶杀,今杀猪鸡等物而供神,神不受享,又安能降福而消灾耶。惟愿自今以后,痛革此种习惯,凡敬神时,亦一例改用素食,则至善矣。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三年六月七日在泉州大开元寺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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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发心者在家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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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初发心人,既受三皈依,应续受五戒,倘自审一时不能全受者,即先受四戒、三戒、乃至仅受一二戒都可。在家居士既闻法有素,知自行检点,严自约束,不蹈非礼,不敢轻率妄行,则杀生、邪淫、大妄语、饮酒之四戒,或可不犯。
惟有在社会上办事之人,欲不破盗戒,为最不容易事。例如与人合买地皮房屋,与人合做生意,报税纳捐时,未免有以多数报少数之事。因数人合伙,欲实报,则人以为愚,或为股东反对者有之。又不知而犯与明知违背法律而故犯之事,如信中夹寄钞票,与手写函件取巧掩藏,当印刷物寄,均犯盗税之罪。
凡非与而取,及法律所不许而取巧不纳,皆有盗取之心迹及盗取之行为,皆结盗罪。
非但银钱出入上,当严净其心;即微而至于一草一木、寸纸尺线,必须先向物主明白请求,得彼允许,而后可以使用;不待许可而取用,不曾问明而擅动,皆有不与而取之心迹,皆犯盗取盗用之行为,皆结盗罪。
①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二六年八月在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的开示记录,后刊于一九二七年四月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之《林刊》。
②三皈依:即“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以示对“佛法僧”的诚心归依。
③五戒:即佛教所规定的在家信徒所应终生遵守的五条戒条:
一、不杀生;二、不偷盔;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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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无常经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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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之夏,余居钱塘玉泉龛舍,习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有诵三启无常经之事数则。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七云:“佛言:‘若苾刍来及五时者,应与利分。云何为五:一打犍椎时,二诵三启无常经时,三礼制底时,四行筹时,五作白时。’”其余数则,分注下文。又阅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载诵三启无常经之仪至详(注一)。因以知是经为佛世诸大弟子所习诵者;或以是为日课焉。经译于唐,其时流传未广,诵者盖罕(注二)。宋元以来,始无道及之者。余惧其湮没不传,致书善友丁居士,劝请流通。居士赞喜,属为之叙。窃谓是经流通于世,其利最普,愿略述之。经中数说老病死三种法,不可爱,不光泽,不可念,不称意。诵是经者,痛念无常,精进向道,其利一。正经文字,不逾三百,益以偈颂,仅千数十。文约义丰,便于持诵,其利二。佛许苾刍,惟诵是经,作吟咏声(注三)。妙法稀有,梵音清远,闻者喜乐(注四),其利三。此土葬仪诵经未有成轨;佛世之制,宜诵是经,毗柰耶藏(注五),本经附文,及内法传(注六),皆详言之,其利四。斩草伐木,大师所诃。筑室之需,是不获已。依律所载,宜诵是经;并说十善。不废营作,毋伤仁慈(注七),其利五。是经附文,临终方决,最为切要。修净业者,所宜详览。若兼诵经,获益弥广。了知苦、空、无常、无我;方诸安养乐国,风鼓乐器,水注华间,所演法音,同斯微妙,其利六。生逢末法,去圣时遥;佛世芳规,末由承奉。幸有遗经,可资诵讽,每当日落黄昏,暮色苍茫,吭声哀吟,讽是经偈。逝多林山,窣堵波畔,流风遗俗,仿佛遇之,其利七。是经之要,略具于斯。惟愿流通,普及含识。见者闻者,欢喜受持,共悟无常,同生极乐,广度众生,齐成佛道云尔。
是岁七月初二日大慈弘一沙门演音,撰于新城贝多山中。时将筑室掩关,鸠工伐木。先夕诵无常经,是日草此序文,求消罪业。
注一:南海寄归内法传云:“神州之地,自古相传,但知礼佛题名,多不称扬赞德。何者?闻名但听其名,罔识智之高下。赞叹具陈其德,乃体德之宏深。即如西方,制底畔睇,及常途礼敬,每于晡后或曛黄时,大众出门,绕塔三匝。香华具设,并悉蹲踞。令其能者,作哀雅声,明彻雄朗,赞大师德,或十颂,或二十颂。次第还入寺中,至常集处。既共坐定,令一经师,升师子座,读诵少经。其师子座,在上座头。量处度宜,亦不高大。所诵之经多诵三启。乃是尊者马鸣之所集置。初可十颂许,取经意而赞叹三尊。次述正经,是佛亲说。读诵既了,更陈十余颂,论回向发愿。节段三开,故云三启。经了之时,大众皆云苏婆师多。苏,即是妙。婆师多,是语;意欲赞经是微妙语。或云娑婆度,义目善哉。经师方下,上座先起,礼师子座。修敬既讫,次礼圣僧座,还居本处。第二上座,准前理二处已,次礼上座,方局自位而坐。第三上座,准次同然,迄乎众末。若其众大,过三五人,余皆一时望众起礼,随情而去。斯法乃是东方圣耽摩立底国僧徒轨式。”
注二:日本沙门最澄显戒论,开示大唐贡名出家不欺府官明据五十一,转有当院行者赵元及,年三十五,贯京兆府云阳县龙云乡修德里,父贞观为户身无籍,诵无常经一卷等。
注三: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杂事卷第四云:“佛言苾刍,不应作吟咏声,诵诸经法,及以读经。请教白事,皆不应作。然有二事,依吟咏声:一谓赞大师德,二谓诵三启经;余皆不合。”
注四: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杂事卷第四云:“是时善和苾刍,作吟讽声,赞诵经法。其音清亮,上彻梵天。时有无数众生,闻其声音,悉皆种植解脱分善根,乃至傍生禀识之类,闻彼声者,无不摄耳,听其妙音。后于异时,憍萨罗胜光大王,乘白莲华象,与诸从者,于后夜时,有事出城,须诣余处。善和苾刍,于逝多林内,高声诵经。于时象王,闻音爱乐,属耳而听,不肯前行。御者即便推钩振足,象终不动。王告御者曰:可令象行!答言:大王!尽力驱前,不肯移足。未知此象意欲何之?王曰:放随意去!彼即纵钩,便之给园,于寺门外,摄耳听声。善和苾刍,诵经既了;便说四颂,而发愿言:天阿苏罗药叉等,乃至随所住处常安乐。时彼象王,闻斯颂已;知其经毕,即便摇耳举足而行,任彼驰驱,随钩而去”。
注五: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杂事卷第十八云,佛言:“苾刍身死,应为供养!苾刍不知云何供养。佛言:应可焚烧。具寿邬波离请世尊曰:如佛所说,于此身中,有八万户虫,如何得烧?佛言:此诸虫类,人生随生,若死随死;此无有过。身有疮者,观察无虫,方可烧殡。欲烧殡时,无柴可得。佛言:可弃河中,若无河者,穿地埋之。夏中地湿,多有虫蚁?佛言:于丛薄深处,令其北首,左胁而卧,以草稕支头。若草若叶,覆其身上。送丧苾刍,可令能者,诵三启无常经;并说伽他,为其咒愿。”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十二云:“苾刍身死,应检其尸。若无虫者,以火焚烧。无暇烧者,应弃水中,或埋于地。若有虫及天雨,应共舆弃空野林中,北首而卧,竹草支头,以叶覆身,面向西望。当于殡处,诵无常经;复令能者,说咒愿颂。丧事既讫,宜还本处。其捉尸者,连衣浴身,若不触者,应洗足。”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卷第四十三云:“出尊者尸,香肠洗浴,置宝舆中。奏众伎乐,幢幡满路,香烟遍空。王及大臣,倾城士女,从佛及僧,送诸城外。至一空处,积众香木,灌洒香油,以火焚之,诵无常经毕;取舍利罗置金瓶内,于四衢路侧,建窣堵波。种种香华,及众音乐,庄严供养,昔未曾有。”
注六:南海寄归内法传云:“然依佛教,苾刍亡者,观知决死,当日舁向烧处,寻即以火焚之。当烧之时,亲友咸萃,在一边坐。或结草为坐;或聚土作台,或置砖石,以充坐物。令一能者,诵无常经,半纸、一纸,勿令疲久。然后各念无常,还归住处。”
注七: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卷第二十七云:“佛告阿难陀,营作苾刍,所有行法,我今说之。凡授事入,为营作故,将伐树时,于七八日前,在彼树下,作曼荼罗,布列香华,设诸祭食,诵三启经。耆宿苾刍,应作犄歌拏咒愿,说十善道,赞叹善业;复应告语:若于此树,旧住天神,应向余处,别求居止。此树今为佛法僧宝,有所营作。过七八日已,应斩伐之。若伐树时,有异相现者,应为赞叹施舍功德,说悭贪过。若仍现异相者,即不应伐。若无别相者,应可伐之。”又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第九所载者,与此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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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非时食戒者应注意日中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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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非时食戒者应注意日中之时比丘戒中有非时食戒,八关斋戒中亦有之。日中以后即不可食。又依《僧祗律》,日正中时,名曰时非时,若食亦得轻罪。故知进食必在日中以前也。
日中之时,俗称曰正午。常人每月日晷仪置于日光之下,俟日晷仪标影恰至正午,即谓是为日中之时。因即校正钟表,以此时为十二点钟也。然以此方法常常核对,则发见可怀疑者二事。一者,虽自置极精良正确之钟表,常尽力与日晷仪核对,其正午之时每与日晷仪参差少许,不能符合。二者,各都市城邑之标准时钟,如上海江海关、大自鸣钟等,其正午之时,亦每见其或迟或早,茫无一定也。今说明其理由如下:
依近代天文学者言,普通纪日之法皆用太阳,而地球轨道原非平圆,故日之视行有盈缩,而太阳日之长短亦因是参差不齐。泰西历家以其不便于用,爰假设一太阳,即用真太阳之平均视行为视行,称之曰平太阳。平太阳中天时谓之平午。校对钟表者即依此时为十二点钟。若真太阳中天时,则谓之视午。就平午与视午相合或相差者大约言之,每年之中,惟有四天平午,与视午大致相合,余均有差。相差最多者,平午比视午或早十五分或迟十六分。其每日相差之详细分秒,皆载在吾国教育部中央观象台所颁发之历书中。
若能了解以上之义,于昔所怀疑者自能法释。因钟表每日有固定同一之迟速,决不允许参差,而真太阳日之长短,则参差不齐。故不能以真太阳之视午而校正钟表,恒定是为十二点钟也。其各都市城邑之标准时钟皆据平午,以教育部历书核对即可了然。
吾人持非时食戒者,当依真太阳之视午而定日中食时之标准,决不可误据平午而过时也,至于如何校正钟表可各任自意。或依平午者,宜购求教育部历书核对,即可知每日视午之时。若如是者,倘自置精良正确之钟表,则可不必常常校对拨动。否则仍依旧法,以日晷仪之正午而校正钟表,恒定是为十二点钟,此亦无妨。但须常常核对日暑仪,常常拨动钟表时针。因如前所说真太阳日之长短参差不齐,未能如钟表每日有固定同一之迟速也。又近代天文学者以种种之理由,而斥日晷仪所测得者未能十分正确。此说固是,但其差舛甚微,无足计也。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四一年夏作于晋江福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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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闽十年之梦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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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到南普陀寺,就想来养正院和诸位法师讲谈讲谈,原定的题目是‘余之忏悔’,说来话长,非十几小时不能讲完;近来因为讲律,须得把讲稿写好,总抽不出一个时间来,心里又怕负了自己的初愿,只好抽出很短的时间,来和诸位谈谈,谈我在南闽十年中的几件事情!
我第一回到南闽,在一九二八年的十一月,是从上海来的。起初还是在温州,我在温州住得很久,差不多有十年光景。
由温州到上海,是为着编辑护生画集的事,和朋友商量一切;到十一月底,才把护生画集编好。
那时我听人说:尤惜阴居士也在上海。他是我旧时很要好的朋友,我就想去看一看他。一天下午,我去看尤居士,居士说要到暹罗国去,第二天一早就要动身的。我听了觉得很喜欢,于是也想和他一道去。
我就在十几小时中,急急地预备着。第二天早晨,天还没大亮,就赶到轮船码头,和尤居士一起动身到暹罗国去了。从上海到暹罗,是要经过厦门的,料不到这就成了我来厦门的因缘。十二月初,到了厦门,承陈敬贤居士的招待,也在他们的楼上吃过午饭,后来陈居士就介绍我到南普陀寺来。那时的南普陀,和现在不同,马路还没有建筑,我是坐着轿子到寺里来的。
到了南普陀寺,就在方丈楼上住了几天。时常来谈天的,有性愿老法师、芝峰法师……等。芝峰法师和我同在温州,虽不曾见过面,却是很相契的。现在突然在南普陀寺晤见了,真是说不出的高兴。
我本来是要到暹罗去的,因着诸位法师的挽留,就留滞在厦门,不想到暹罗国去了。
在厦门住了几天,又到小云峰那边去过年。一直到正月半以后才回到厦门,住在闽南佛学院的小楼上,约莫住了三个月工夫。看到院里面的学僧虽然只有二十几位,他们的态度都很文雅,而且很有礼貌,和教职员的感情也很不差,我当时很赞美他们。
这时芝峰法师就谈起佛学院里的课程来。他说:
“门类分得很多,时间的分配却很少,这样下去,怕没有什么成绩吧?”
因此,我表示了一点意见,大约是说:
“把英文和算术等删掉,佛学却不可减少,而且还得增加,就把腾出来的时间教佛学吧!”
他们都很赞成。听说从此以后,学生们的成绩,确比以前好得多了!
我在佛学院的小楼上,一直住到四月间,怕将来的天气更会热起来,于是又回到温州去。
第二回到南闽,是在一九二九年十月。起初在南普陀寺住了几天,以后因为寺里要做水陆,又搬到太平岩去住。等到水陆圆满,又回到寺里,在前面的老功德楼住着。
当时闽南佛学院的学生,忽然增加了两倍多,约有六十多位,管理方面不免感到困难。虽然竭力的整顿,终不能恢复以前的样子。
不久,我又到小雪峰去过年,正月半才到承天寺来。
那时性愿老法师也在承天寺,在起草章程,说是想办什么研究社。
不久,研究社成立了,景象很好,真所谓“人才济济”,很有一种难以形容的盛况。现在妙释寺的善契师,南山寺的传证师,以及已故南普陀寺的广究师……都是那时候的学僧哩!
研究社初办的几个月间,常住的经忏很少,每天有工夫上课,所以成绩卓著,为别处所少有。
当时我也在那边教了两回写字的方法,遇有闲空,又拿寺里那些古版的藏经来整理整理,后来还编成目录,至今留在那边。这样在寺里约莫住了三个月,到四月,怕天气要热起来,又回到温州去。
一九三一年九月,广洽法师写信来,说很盼望我到厦门去。当时我就从温州动身到上海,预备再到厦门;但许多朋友都说:时局不大安定,远行颇不相宜,于是我只好仍回温州。直到转年(即一九三二年)十月,到了厦门,计算起来,已是第三回了!
到厦门之后,由性愿老法师介绍,到山边岩去住;但其间妙释寺也去住了几天。
那时我虽然没有到南普陀来住;但佛学院的学僧和教职员,却是常常来妙释寺谈天的。
一九三三年正月廿一日,我开始在妙释寺讲律。
这年五月,又移到开元寺去。
当时许多学律的僧众,都能勇猛精进,一天到晚的用功,从没有空过的工夫;就是秩序方面也很好,大家都啧啧的称赞着。
有一天,已是黄昏时候了!我在学僧们宿舍前面的大树下立着,各房灯火发出很亮的光;诵经之声,又复朗朗入耳,一时心中觉得有无限的欢慰!可是这种良好的景象,不能长久的继续下去,恍如昙花一现,不久就消失了。但是当时的景象,却很深的印在我的脑中,现在回想起来,还如在大树底下目睹一般。这是永远不会消灭,永远不会忘记的啊!
十一月,我搬到草庵来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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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闽十年之梦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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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四年二月,又回到南普陀。
当时旧友大半散了;佛学院中的教职员和学僧,也没有一位元认识的!
我这一回到南普陀寺来,是准了常惺法师的约,来整顿僧教育的。后来我观察情形,觉得因缘还没有成熟,要想整顿,一时也无从着手,所以就作罢了。此后并没有到闽南佛学院去。
讲到这里,我顺便将我个人对于僧教育的意见,说明一下:
我平时对于佛教是不愿意去分别哪一宗、哪一派的,因为我觉得各宗各派,都各有各的长处。
但是有一点,我以为无论哪一宗哪一派的学僧,却非深信不可,那就是佛教的基本原则,就是深信善恶因果报应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同时还须深信佛菩萨的灵感!这不仅初级的学僧应该这样,就是升到佛教大学也要这样!
善恶因果报应和佛菩萨的灵感道理,虽然很容易懂;可是能彻底相信的却不多。这所谓信,不是口头说说的信,是要内心切切实实去信的呀!
咳!这很容易明白的道理,若要切切实实地去信,却不容易啊!
我以为无论如何,必须深信善恶因果报应和诸佛菩萨灵感的道理,才有做佛教徒的资格!
须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种因果报应,是丝毫不爽的!又须知我们一个人所有的行为,一举一动,以至起心动念,诸佛菩萨都看得清清楚楚!
一个人若能这样十分决定地信着,他的品行道德,自然会一天比一天地高起来!
要晓得我们出家人,就所谓‘僧宝’,在俗家人之上,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品行道德,也要在俗家人之上才行!
倘品行道德仅能和俗家人相等,那已经难为情了!何况不如?又何况十分的不如呢?……咳!……这样他们看出家人就要十分的轻慢,十分的鄙视,种种讥笑的话,也接连的来了……
记得我将要出家的时候,有一位在北京的老朋友写信来劝告我,你知道他劝告的是什么,他说:
“听到你要不做人,要做僧去……”
咳!……我们听到了这话,该是怎样的痛心啊!他以为做僧的,都不是人,简直把僧不当人看了!你想,这句话多么厉害呀!
出家人何以不是人?为什么被人轻慢到这地步?我们都得自己反省一下!我想:这原因都由于我们出家人做人太随便的缘故;种种太随便了,就闹出这样的话柄来了。
至于为什么会随便呢?那就是由于不能深信善恶因果报应和诸佛菩萨灵感的道理的缘故。倘若我们能够真正生信,十分决定的信,我想就是把你的脑袋斫掉,也不肯随便的了!
以上所说,并不是单单养正院的学僧应该牢记,就是佛教大学的学僧也应该牢记,相信善恶因果报应和诸佛菩萨灵感不爽的道理!
就我个人而论,已经是将近六十的人了,出家已有二十年,但我依旧喜欢看这类的书!——记载善恶因果报应和佛菩萨灵感的书。
我近来省察自己,觉得自己越弄越不像了!所以我要常常研究这一类的书:希望我的品行道德,一天高尚一天;希望能够改过迁善,做一个好人;又因为我想做一个好人,同时我也希望诸位都做好人!
这一段话,虽然是我勉励我自己的,但我很希望诸位也能照样去实行!
关于善恶因果报应和佛菩萨灵感的书,印光老法师在苏州所办的弘化社那边印得很多,定价也很低廉,诸位若要看的话,可托广洽法师写信去购请,或者他们会赠送也未可知。
以上是我个人对于僧教育的一点意见。下面我再来说几样事情:
我于一九三五年到惠安净峰寺去住。到十一月,忽然生了一场大病,所以我就搬到草庵来养病。
这一回的大病,可以说是我一生的大纪念!
我于一九三六年的正月,扶病到南普陀寺来。在病床上有一只钟,比其他的钟总要慢两刻,别人看到了,总是说这个钟不准,我说:
“这是草庵钟。”
别人听了“草庵钟”三字还是不懂,难道天下的钟也有许多不同的么?现在就让我详详细细的来说个明白:
我那一回大病,在草庵住了一个多月。摆在病床上的钟,是以草庵的钟为标准的。而草庵的钟,总比一般的钟要慢半点。
我以后虽然移到南普陀,但我的钟还是那个样子,比平常的钟慢两刻,所以“草庵钟”就成了一个名词了。这件事由别人看来,也许以为是很好笑的吧!但我觉得很有意思!因为我看到这个钟,就想到我在草庵生大病的情形了,往往使我发大惭愧,惭愧我德薄业重。
我要自己时时发大惭愧,我总是故意地把钟改慢两刻,照草庵那钟的样子,不止当时如此,到现在还是如此,而且愿尽形寿,常常如此。
以后在南普陀住了几个月,于五月间,才到鼓浪屿日光岩去。十二月仍回南普陀。
到今年一九三七年,我在闽南居住,算起来,首尾已是十年了。
回想我在这十年之中,在闽南所做的事情,成功的却是很少很少,残缺破碎的居其大半,所以我常常自己反省,觉得自己的德行,实在十分欠缺!
因此近来我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二一老人”。什么叫“二一老人”呢?这有我自己的根据。
记得古人有句诗:
“一事无成人渐老。”
清初吴梅村(伟业)临终的绝命词有:
“一钱不值何消说。”
这两句诗的开头都是“一”字,所以我用来做自己的名字,叫做“二一老人”。
因此我十年来在闽南所做的事,虽然不完满,而我也不怎样地去求他完满了!
诸位要晓得:我的性情是很特别的,我只希望我的事情失败,因为事情失败、不完满,这才使我常常发大惭愧!能够晓得自己的德行欠缺,自己的修善不足,那我才可努力用功,努力改过迁善!
一个人如果事情做完满了,那么这个人就会心满意足,洋洋得意,反而增长他贡高我慢的念头,生出种种的过失来!所以还是不去希望完满的好!
不论什么事,总希望他失败,失败才会发大惭愧!倘若因成功而得意,那就不得了啦!
我近来,每每想到“二一老人”这个名字,觉得很有意味!
这“二一老人”的名字,也可以算是我在闽南居住了十年的一个最好的纪念!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在南普陀寺佛教养正院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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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受三皈五戒八戒法式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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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戒八戒,当分属于小乘;然欲秉受戒品,应发大菩提心。未可独善一身,偏趣寂灭;虽开遮持犯,不异声闻。而发心起行,宜同大士。清信之侣,幸其自勉!
二、皈戒功德,经论广赞。泛言果报,局在人天;故须勤修净行,期生弥陀净土。宋灵芝元照律师所云:一者入道须有始,二者期心必有终。言有始者,即须受戒,专志奉持。今于一切时中,对诸尘境,常忆受体。着衣吃饭、行住坐卧,语默动静,不可暂忘也。言其终者,谓归心净土,决誓往生也。以五浊恶世,末法之时,惑业深缠,惯习难断。自无道力,何由修证?故释迦出世五十余年,说无量法。应可度者,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因缘虽多,难为造入。惟净土法门,是修行径路;故诸经论,偏赞净土。佛法灭尽,惟无量寿佛经,百年在世。十方劝赞,信不徒然。
三、受皈戒者,应于出家五众边受。(出家五众者,苾刍、苾刍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然以从大僧受者(大僧者,苾刍、苾刍尼),为通途常例。必无其人,乃依他众。(依成实论及大智度论,皆开自受八戒。灵芝济缘记云:成智二论,并开自受,文约无师,义兼缘碍。灵峰云:受此八关斋法,须一出家人为作证明。不问大小两乘五众,但令毕世不非时食者,便可为师。设数里内决无其人,或可对经像前自誓秉受耳。)
四、受皈戒者,若依律制,应于师前,一一别受。其有多众并合一时受者,盖为难缘;非是通途之制。有部毗柰耶杂事云:如来大师将入涅槃,五百壮士愿受皈戒,时阿难陀作如是念:“彼诸壮士,于世尊处一一别受近事学者,时既淹久,妨废圆寂,我今宜请与彼一时受其学处”,准斯明文,若无难缘,未可承用。
五、受皈戒时,授戒者说,受者随语。西国法式,惟斯一途。唐义净三藏云:“准如圣教,及以相承,并悉随师说受戒语,无有师说,直问能不,戒事非轻,无容造次”。(是编专宗有部,与他律论之说小有歧异,学者亦毋因是疑谤他宗;以各被一机,并契圣教也。)
六、诸余经论有云:不能具受五戒者,一分、二分得受。若依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说:“谓不具受者,不得戒。彼云:问曰:凡受优婆塞戒,设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答曰:不得。若不得者,有经说有少分优婆塞、多分优婆塞、满分优婆塞,此义云何?答曰:所以作是说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法也。”灵峰亦云:“若四分、三分等,既未全受,但可摄入出世福业,未可名戒学也。”准斯而论,今人欲受戒者,当自量度。必谓力弱心怯,不堪致远,未妨先受一分乃至四分,若不尔者,应具受持,乃可名为戒学。岂宜畏难,失其胜利。
七、今人乞师证明受皈依者,辄称皈依某师。俗例相承,沿效莫返。循名核实,颇有未妥;以所皈依者为僧伽,非惟皈依某师一人故。灵峰云:“皈依僧者,则一切僧皆我师也。今世俗士,择一名德比丘礼事之,窃窃然矜曰:吾某知识某法师门人也。彼知识法师者,亦窃窃然矜曰、彼某居士某宰官贩依于我者也。噫!果若此,则应曰皈依佛、皈依法、结交一大德可也,可云皈依僧也与哉!”故已受皈依者,于一切僧众,若贤若愚,皆当尊礼为师,自称弟子;未可骄慢,妄事分别。
八、今人受五戒已,辄尔披五条衣,手持坐具,坏滥制仪,获罪叵测。依佛律制,必出家落发已,乃授缦条衣。若五条衣,惟有大僧方许披服。今以白衣,滥同大僧,深为未可。(方等陀罗尼经云:在家二众入坛行道,着无缝三衣。无缝,即是缦条,非五衣也。又成实论云:听畜一礼忏衣,名曰钵吒。钵吒,即缦条也。据经论言:着缦条衣,亦可听许;但准律部,无是明文,不着弥善。)若坐具者,梵言宜师但那。旧译作泥师坛。此云坐具,亦云卧具。惟大僧用,以衬毡席,防其污秽。此土敷以礼拜,盖出讹传。大僧持之,犹乖圣教;况在俗众,誖乱甚矣。(义净三藏云:尼师但那,本为衬替卧具,恐有所损,不拟余用。敷地礼拜,不见有文;故违圣言,谁代当罪。)
九、既受戒已;若犯上品重罪,即不可忏。若犯中品、下品轻罪,悉属可悔。宜依律制,向僧众前,发露说罪,罪乃可灭。岂可妄谈实相,轻视作法。灵峰云:“说罪而不观心,犹能决罪之流;倘谈理而不发露,决难清罪之源。若必耻作法,而不肯奉行,则是顾惜体面,隐忍覆藏,全未了知罪性本空,岂名慧日!”又云:“世人正造罪时,实是大恶,不以为耻;向人发露,善中之善,反以为羞。甘于恶而苦于善,遂成恶中之恶,永无出期,颠倒愚痴。莫此为甚。”今于篇末,依有部律,酌定说罪之文。若承用时,未可铺缀仪章,增减字句。是为圣制,不须僭易。
十、末世以来,受皈戒者,多宗华山三皈五戒正范。曲逗时机,是彼所长。惜其仪文,颇伤繁耨。灵峰受三皈五戒法,颇称精要,承用者希,盖可怅叹!(陈熙愿谓此法惟约受者自说,而略录之;若师前受,仍依华山。寻绎斯言,实出臆断,戒事法式,宜遵圣教,若以西土常规,自为略录,别宗异制,偏尚繁文,是非溷肴,若为安可!恐怀先惑,聊复辨陈。)是编集录,悉承有部。(具云根本说一切有部。唐义净三藏法师留学印度二十余年,专攻此部。归国已来,译传此部律文凡十九部,近二百卷。精确详明,世称新律。)宗彼律文,出其受法,简捷明了,不逾数行。西土相传,并依此制,匪曰泥古,且示一例,可用与否,愿任后贤!
谨案:此凡例据民国二十三年十一月天津刻经处刻行本录,若文钞所载,则与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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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辨学律义八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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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等受戒未能如法,将何以自解耶?若云受戒未能如法决定不得戒者,有何明文作证耶?
答:今先解释不得戒义:
┌一结界成就(作法界)。
├二有能秉法僧(真实比丘)。
得比丘戒缘依羯磨录┼三僧数满足(十人、五人,戒净解明)。
├四界内尽集和合(非别众)。
├五有羯磨教法(如法诵作)。
└六资缘具足(三衣及钵)。
以上六缘,若阙一者,即不得戒。今则悉阙;故不得戒义,可以决定无疑。沙弥戒于师授前,应在僧中作单白羯磨;故前五缘皆同,亦应判为不得。
问:既知未能得比丘戒,应有何妥善之办法耶?
答:今据拙见,拟定办法,分为二事:
一劝令礼占察忏仪,求得比丘戒。蕅益大师云:“末世欲得净戒,舍此占察轮相之法,更无别途”。大师即依此法而得比丘戒也。此事易知,今不详述。
二于未得戒以前,为护法心,维持现状,不令断绝。令已受而未得者,学习比丘律。此事颇有疑问。后之辨释,皆约此也。
以上所言二事,第一为根本之办法;第二为维持现状之办法。此二事应同时并行,不可或阙。若唯有第二而无第一,则永远无真实比丘出现。若唯有第一而无第二,则过渡时代之现状不能维持;故须二事同时并行,乃为宜也。
问:非比丘,学比丘律,可有圣教作证耶?
将答此问,先须解释非比丘三字。非比丘三类:一约沙弥(此非问者本意所在)。二约已受沙弥、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者。(问者本意在此。以下答文,皆约此辨释。文中亦有时指前后二类者,为是兼明,非正意也。)三约未曾受沙弥、比丘戒者。
答:若欲觅求律中有制未得戒者必须学比丘律之明文,乃不可能之事;但可引文以证非比丘而学比丘律无有贼住之过失。又可引文以证已受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虽在僧中闻正式作羯磨者亦不成贼住;依此义判:已受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或亦可以学比丘律。即在僧中闻正式作羯磨者,亦似无大碍也。
问:前云非比丘而学比丘律,无贼住过,有何文以为证耶?
答:灵芝律师资持记云:“问:‘私习秉唱,未具忽闻;及未受前,曾披经律,因读羯磨了知言义,成障戒否(即贼住)’?答:‘准前后文,并论僧中正作,诈窃成障。安有读文而成障戒’。古来高僧,多有在俗先披大藏。今时信士,多亦如之;若皆障戒,无乃太急。学者详之。”又羯磨云:“二者,有人不得满数应诃;谓若欲受大戒人。”灵芝律师济缘记释云:“谓沙弥受戒,或曾披律,或复重来,晓达如非。旁无诃者,所为不轻,听自诃止。”曾披律者,既可求受大戒,足证无有贼住过矣。
问:前云已受比丘戒而不如法不得戒之白衣,雌在僧中闻正式作羯磨者亦不成贼住,此言尤足令人骇异。有何明文以为证耶?
答:羯磨云:“三者,不得满数不得诃者……白衣……”南山律祖疏云:“前十三难,有过障戒。此好白衣,受十具戒,虽并心净,不妨加法参差不成,仍本名故”。今案:我等已受戒而不如法不得戒者,即属此类;虽于僧中闻作羯磨,亦仅判为不得满数不得诃。决不云成贼住难,以无诈窃心故,而云此好白衣也。
问:已受而不得戒之白衣,若闻僧中正式作羯磨而无贼住难者,何以说戒羯磨时遣沙弥出耶?
答:灵芝律师资持记云:“说戒遣未具者,恐生轻易,不论障戒;且如大尼亦遣,岂虑障戒耶?”
问:既不得沙弥、比丘戒,不堪为人世福田,虚消信施,罪果难逃耶?
答:南山律祖行事钞云:“善见:檀越请比丘、沙弥虽未受具,亦入比丘数。涅槃:乃至未受十戒亦得受请。”灵芝律师资持记释云:“论约法同(沙弥),经听形同(出家优婆塞);无非皆为解脱出家,即堪受供”。故知不为解脱出家,虽是比丘,亦应云虚消信施。若为解脱出家,虽优婆塞,亦堪为人世福田。
问:当来真实比丘出现,如法传戒,即皆成为真实比丘,不须复云维持现状。当其时,若有未受比丘戒者,仍可引据前例而先学比丘律耶?
答:前文曾云:“为护法心,维持现状不令断绝,令已受而未得者学习比丘律”。因引诸文曲为证明。余盖欲于过渡时代,勉强维持,冀延一线之传也。若当来皆成真实比丘,不须复立维持现状。即应依通途轨则,慎重其事。凡有未受比丘戒者,不须令其辄学律也。岂唯当来,即以现在而论,若未经受戒者,亦不须学。唯有已受戒而不如法不得戒者,乃可令其学律;若如是者,庶几无大过乎?
(按:文内多加着重圈,为易排版,从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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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学要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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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家以来,在江浙一带并不敢随便讲经或讲律,更不敢赴什么传戒的道场,其缘故是因个人感觉着学力不足。三年来在闽南虽曾讲过些东西,自心总觉非常惭愧的。这次本寺诸位长者再三地唤我来参加戒期胜会,情不可却,故今天来与诸位谈谈,但因时间匆促,未能预备,参考书又缺少,兼以个人精神衰弱,拟在此共讲三天。今天先专为求授比丘戒者讲些律宗历史,他人旁听,虽不能解,亦是种植善根之事。
为比丘者应先了知戒律传入此土之因缘,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由东汉至曹魏之初,僧人无归戒之举,唯剃发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法时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为戒律之始。当是时可算是真实传授比丘戒的开始,渐渐达至繁盛时期。
大部之广律,最初传来的是十诵律,翻译斯部律者,系姚秦时的鸠摩罗什法师,庐山净宗初祖远公法师亦竭力劝请赞扬。六朝时此律最盛于南方。其次翻译的是四分律,时期和十诵律相去不远,但迟至隋朝乃有人弘扬提倡,至唐初乃大盛。第三部是僧祇律,东晋时翻译的,六朝时北方稍有弘扬者。刘宋时继僧祇律后,有五分律,翻译斯律之人,即是译六十卷华严经者,文精而简,道宣律师甚赞,可惜罕有人弘扬。至其后有有部律,乃唐武则天时义净法师的译著,即是西藏一带最通行的律。当初义净法师在印度有二十余年的历史,博学强记,贯通律学精微,非至印度之其他僧人所能及,实空前绝后的中国大律师。义净回国,翻译终毕,他年亦老了,不久即圆寂,以后无有人弘扬,可惜!可惜!此外诸部律论甚多,不遑枚举。
关于有部律,我个人起初见之甚喜,研究多年;以后因朋友劝告即改研南山律,其原因是南山律依四分律而成,又稍有变化,能适合吾国僧众之根器故。现在我即专就四分律之历史大略说些。
唐代是四分律最盛时期,以前所弘扬的是十诵律,四分律少人弘扬;至唐初四分律学者乃盛,共有三大派:一相部律,依法砺律师为主;二南山律,以道宣律师为主;三东塔律,依怀素律师为主。法砺律师在道宣之前,道宣曾就学于他。怀素律师在道宣之后,亦曾亲近法砺道宣二律师。斯律虽有三大派之分,最盛行于世的可算南山律了。南山律师著作浩如渊海,其中行事钞最负盛名,是时任何宗派之学者皆须研行事钞;自唐至宋,解者六十余家,唯灵芝元照律师最胜,元照律师尚有许多其他经律的注释。元照后,律学渐渐趋于消沉,罕有人发心弘扬。
南宋后禅宗益盛,律学更无人过问,所有唐宋诸家的律学撰述数千卷悉皆散失;迨至清初,惟存南山随机羯磨一卷,如是观之,大足令人兴叹不已!明末清初有蕅益见月诸大师等欲重兴律宗,但最可憾者,是唐宋古书不得见。当时蕅益大师著述有毗尼事义集要,初讲时人数已不多,以后更少;结果成绩颓然。见月律师弘律颇有成绩,撰述甚多,有解随机羯磨者,毗尼作持,与南山颇有不同之处,因不得见南山著作故!此外尚有最负盛名的传戒正范一部,从明末至今,传戒之书独此一部,传戒尚存之一线曙光,惟赖此书;虽与南山之作未能尽合,然其功甚大,不可轻视;但近代受戒仪轨,又依此稍有增减,亦不是见月律师传戒正范之本来面目了。
南宋至清七百余年,关于唐宋诸家律学撰述,可谓无存;清光绪末年乃自日本请还唐宋诸家律书之一部份,近十余年间,在天津已刊者数百卷。此外续藏经中所收尚未另刊者犹有数百卷。
今后倘有人发心专力研习弘扬,可以恢复唐代之古风,凡蕅益见月等所欲求见者今悉俱在;我们生此时候,实比蕅益见月诸大师幸福多多。
但学律非是容易的事情,我虽然学律近二十年,仅可谓为学律之预备,窥见了少许之门径;再预备数年,乃可着手研究,以后至少须研究二十年,乃可稍有成绩。奈我现在老了,恐不能久住世间,很盼望你们有人能发心专学戒律,继我所未竟之志,则至善矣。
我们应知道:现在所流通之传戒正范,非是完美之书,何况更随便增减,所以必须今后恢复古法乃可;此皆你们的责任,我甚希望大家共同勉励进行!
今天续讲三皈、五戒、乃至菩萨戒之要略。
三皈、五戒、八戒、沙弥沙弥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菩萨戒等,就普通说,菩萨戒为大乘,余皆小乘,但亦未必尽然,应依受者发心如何而定。我近来研究南山律,内中有云:“无论受何戒法,皆要先发大乘心。”由此看来,哪有一种戒法专名为小乘的呢!再就受戒方法论,如:三皈、五戒、沙弥沙弥尼戒,皆用三皈依受;至于比丘比丘尼戒、菩萨戒,则须依羯磨文受;又如式叉摩那则是作羯磨与学戒法,不是另外得戒,与上不同。再依在家出家分之:就普通说,在家如三皈、五戒、八戒等,出家如沙弥比丘等,实而言之,三皈、五戒、八戒,皆通在家出家。诸位听着这话,或当怀疑,今我以例证之,如:明灵峰蕅益大师,他初亦受比丘戒,后但退作三皈人,如是言之,只有三皈亦可算出家人。
又若单五戒亦可算出家人,因剃发以后,必先受五戒,后再受沙弥戒,未受沙弥戒前,止是五戒之出家人。故五戒通于在家出家,有在家优婆塞、出家优婆塞之别;例如:明蕅益大师之大弟子成时性旦二师,皆自称为出家优婆塞。成时大师为编辑净土十要及灵峰宗论者,性旦大师为记录弥陀要解者,皆是明末的高僧。
八戒何为亦通在家出家?药师经中说:比丘亦可受八戒,比丘再受八戒为欲增上功德故。这样看起来,八戒亦通于僧俗。
以上略判竟,以下一一分别说之。
三皈:不属于戒,仅名三皈。三皈者: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未受以前必须要了解三皈道理,并非糊里糊涂地盲从瞎说,如这样子皆不得三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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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学要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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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宝有四种之别,一理体三宝,二化相三宝,三住持三宝,四一体三宝。尽讲起来很深奥复杂,现在且专就住持三宝来说。三宝意义是什么?佛,法,僧。所谓佛即形像,如:释迦佛像、药师佛像、弥陀佛像等;法即佛所说之经,如:法华经楞严经等,皆佛金口所流露出来之法;僧即出家剃发受戒有威仪之人。以上所说佛、法、僧道理,可谓最浅近,诸位谅皆能明了吧。
皈依即回转的意义,因前背舍三宝,而今转向三宝,故谓之皈依。但无论出家在家之人,若受三皈时,最重要点有二:第一要注意皈依三宝是何意义?第二当受三皈时,师父所说应当十分明白,或师父所讲的话,全是文言不能了解,如是决不能得三皈;或隔离太远,听不明白亦不得三皈;或虽能听到大致了解,其中尚有一二怀疑处,亦不得三皈。又正授之时,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说,此最要紧,应十分注意;以后之“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是名三结,无关紧要;所以诸位发心受戒,应先了知三皈意义,又当正授时,要在先“皈依佛”等三语注意,乃可得三皈。
以上三皈说已。下说五戒。
五戒:就五戒言,亦要请师先为说明。五戒者:杀,盗,淫,妄,酒。当师父说明五戒意义时,切要用白话,浅近明了,使人易懂。受戒者听毕,应先自思量如是诸戒能持否,若不能全持,或一,或二,或三,或四,皆可随意;宁可不受,万不可受而不持!且就杀生而论,未受戒者,犯之本应有罪,若已受不杀戒者犯之,则罪更加重一倍,可怕不可怕呢!你们试想一想,如果不能受持,勉强敷衍,实是自寻烦恼!据我思之: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饮酒;诸位可先受这两条最为稳当;至于杀与妄语,有大小之分,大者虽不易犯,小者实为难持;又五戒中最为难持的莫如盗戒,非于盗戒戒相研究十分明了之后,万不可率尔而受。所以我盼望诸位对于盗戒一条缓缓再说,至要!至要!但以现在传戒情形看起来,在这许多人众集合场中,实际上是不能如上一一别受;我想现在受五戒时,不妨合众总受五戒,俟受戒后,再自己斟酌取舍,亦未为不可;于自己所不能奉持的数条,可以在引礼师前或俗人前舍去,这样办法,实在十分妥当,在授者减麻烦,诸位亦可免除烦恼。另外还有一句要紧的话,倘有人怀疑于此大众混杂扰乱之时,心中不能专一注想,或恐犹未得戒者,不妨请性愿老法师或其他善知识,再为重授一次,他们当即慈悲允许。诸位!你们万不可轻视三皈五戒!我有句老实话对诸位说:菩萨戒不是容易得的,沙弥戒及比丘戒是不能得的,无论出家或在家人所希望者,唯有三皈五戒,我们倘能得三皈五戒,那就是很好的了。因受持五戒,来生定可为人;既能持五戒,再说念阿弥陀佛名号,求生西方,临终时定能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岂不甚好。就我自己而论,对于菩萨戒是有名无实,沙弥戒及比丘戒决定未得;即以五戒而言,亦不敢说完全,止可谓为出家多分优婆塞而已这是实话。所以我盼望诸位要注意三皈五戒;当受五戒,应知于前说三皈正得戒体,最宜注意;后说五戒戒相为附属之文,不是在此时得戒。又须请师先为说明五戒之广狭;例如:饮酒一戒不唯不饮泉州酒店之酒,凡尽法界虚空界之戒缘境酒,皆不可饮。杀,盗,淫,妄,亦复如是。所以受戒功德普遍法界,实非人力所能思议。
宝华山见月律师所编三皈五戒正范,所有开示多用骈体文,闻者万不能了解,等于虚文而已;最好请师译成白话。此外我更附带言之:近有为人授五戒者于不饮酒后加不吸烟一句,但这不吸烟可不必加入;应另外劝告,不应加入五戒文中。
以上说五戒毕,以下讲八戒。
八戒:具云八关斋戒。“关”者禁闭非逸,关闭所有一切非善事。“斋”是清的意思,绝诸一切杂想事。八关斋戒本有九条,因其中第七条包含两条,故合计为八条。前五与五戒同,后三条是另加的。后加三者,即:第六,华香璎珞香油涂身,这是印度美丽装饰之风俗,我国只有花香,并无璎珞等;但所谓香如吾国香粉、香水、香牙粉、香牙膏及香皂等,皆不可用。
第七,高胜床上坐,作倡伎乐故往观听。这就是两条合为一条的;现略为分析:“高”是依佛制度,坐卧之床脚,最高不能超过一尺六寸;“胜”是指金银牙角等之装饰,此皆不可。但在他处不得已的时候,暂坐可开:佛制是专为自制的须结正罪,如别人已作成功的不是自制的,罪稍轻。作倡伎乐故往观听,音乐影戏等皆属此条;所谓故往观听之“故”字要注意,于无意中偶然听到或看见的不犯。以上高胜床上坐,作倡伎乐故往观听,共合为一条。受八关斋戒的人,皆不可为。
第八,非时食。佛制受八关斋戒后,自黎明至正午可食,倘越时而食,即叫做非时食。——即平常所说的“过午不食。”但正午后,不单是饭等不可食,如牛奶水果等均不可用。如病重者,于不得已中,可在大家看不到地方开食粥等。
受八关斋戒,普通于六斋日受;六斋日者,即:初八,十四,十五,甘三,及月底最后二日;倘能发心日日受,那是最好不过了。受时要在每天晨起时,期限以一日一夜——天亮时至夜,夜至明早。受八关斋戒后,过午不食一条,应从今天正午后至明日黎明时皆不可食。又八戒与菩萨戒比较别的戒有区别;因为八戒与菩萨戒,是顿立之戒。(但上说的菩萨戒,是局就梵网璎珞等而说的;若依瑜伽戒本,则属于渐次之戒。)这是什么缘故呢?未受五戒、沙弥戒、比丘戒,皆可即受菩萨戒或八戒,故日顿立;若渐次之戒,必依次第,如先五戒,次沙弥戒,次比丘戒,层层上去的。以上所说八关斋戒,外江居士受的非常之多;我想闽南一带,将来亦应当提倡提倡!若嫌每月六日太多,可减至一日或两日亦无不可;因仅受一日,即有极大功德,何况六日全受呢!
沙弥戒:沙弥戒诸位已知道了吧?此乃正戒,共十条。其中九条同八戒,另加手不捉钱宝一条,合而为十。但手不捉钱宝一条,平常人不明白,听了皆怕;不知此不捉钱宝是易持之戒,律中有方便办法,叫做“说净”,经过说净的仪式后,亦可照常自己捉持:最为繁难者,是正戒十条外于比丘戒亦应学习,犯者结罪。我初出家时不晓得,后来学律才知道。这样看起来,持沙弥戒亦是不容易的一回事。
沙弥尼戒:即女众,法戒与沙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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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学要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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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叉摩那戒——梵语式叉摩那,此云学法女;外江各丛林,皆谓在家贞女为式叉摩那,这是错误的。闽南这边,那年开元寺传戒时,对于贞女不称式叉摩那,只用贞女之名,这是很通;平常人多不解何者为式叉摩那,我现在略为解释一下:
哪一种人可以受式叉摩那戒呢?要已受沙弥尼戒的人于十八岁时,受式叉摩那法,学习二年,然后再受比丘尼戒;因为佛制二十岁乃可受戒,于十八岁时,再学二年正当二十岁。于二年学习时,僧作羯磨,与学戒法;二年学毕乃可受比丘尼戒;但式叉摩那要学三法:一学根本法——即四重戒。二学六法——染心相触,盗减五钱,断畜命,小妄语,非时食,饮酒。三学行法——大尼诸戒,及威仪。
此仅是受学戒法,非另外得戒,故与他戒不同。以下讲比丘戒。
比丘戒:因时间很短,现在不能详细说明,唯有几句要紧话先略说之:
我们生此末法时代,沙弥戒与比丘戒皆是不能得的,原因甚多甚多!今且举出一种来说,就是没有能授沙弥戒比丘戒的人;若受沙弥戒,须二比丘授,比丘戒至少要五比丘授;倘若找不到比丘的话,不单比丘戒受不成,沙弥戒亦受不成。我有一句很伤心的话要对诸位讲:从南宋迄今六七百年来,或可谓僧种断绝了!以平常人眼光看起来,以为中国僧众很多,大有达至几百万之概;据实而论,这几百万中,要找出一个真比丘,怕也是不容易的事!如此怎样能受沙弥比丘戒呢?既没有能授戒的人,如何会得戒呢?我想诸位听到这话,心中一定十分扫兴;或以为既不得戒,我们白吃辛苦,不如早些回去好,何必在此辛辛苦苦做这种极无意味的事情呢?但如此怀疑是大不对的:我劝诸位应好好地、镇静地在此受沙弥戒比丘戒才是!虽不得戒,亦能种植善根,兼学种种威仪,岂不是好;又若想将来学律,必先挂名受沙弥比丘戒,否则以白衣学律,必受他人讥评:所以你们在这儿发心受沙弥比丘戒是很好的!
这次本寺诸位长老唤我来讲律学大意,我感著有种种困难之点;这是什么缘故?比方我在这儿,不依据佛所说的道理讲,一味地随顺他人顾惜情面敷衍了事,岂不是我害了你们吗!若依实在的话与你们讲,又恐怕因此引起你们的怀疑;所以我觉着十分困难。因此不得已,对于诸位分作两种说法:(一)老实不客气地,必须要说明受戒真相,恐怕诸位出戒堂后,妄自称为沙弥或比丘,致招重罪,那是不得了的事情!我有种比方,譬如:泉州这地方有司令官等,不识相的老百姓亦自称我是司令官,如司令官等听到,定遭不良结果,说不定有枪毙之危险!未得沙弥比丘戒者,妄自称为沙弥或比丘,必定遭恶报,亦就是这个道理。我为着良心的驱使,所以要对诸位说老实话。(二)以现在人情习惯看起来,我总劝诸位受戒,挂个虚名,受后俾可学律;不然,定招他人诽谤之虞;这样的说,诸位定必明了吧。
更进一层说,诸位中若有人真欲绍隆僧种,必须求得沙弥比丘戒者,亦有一种特别的方法;即是如蕅益大师礼占察忏仪,求得清净轮相,即可得沙弥比丘戒;除此以外,无有办法。故蕅益大师云:“末世欲得净戒,舍此占察轮相之法,更无别途。”因为得清净轮相之后,即可自誓总受菩萨戒而沙弥比丘戒皆包括在内,以后即可称为菩萨比丘。礼占察忏得清净轮相,虽是极不容易的事,倘诸位中有真发大心者,亦可奋力进行,这是我最希望你们的。以下说比丘尼戒:
比丘尼戒:现在不能详说。依据佛制,比丘尼戒要重覆受两次;先依尼僧授本法,后请大僧正授,但正得戒时,是在大僧正授时;此法南宋以后已不能实行了。最后说菩萨戒。
菩萨戒:为着时间关系,亦不能详说。现在略举三事:(一)要有菩萨种性,又能发菩提心,然后可受菩萨戒。什么是种性呢?就简单来说,就是多生以来所成就的资格。所以当受戒时,戒师问:“汝是菩萨否?”应答曰:“我是菩萨!”这就是菩萨种性。戒师又问:“既是菩萨,已发菩提心否?”应答曰:“已发菩提心。”这就是发菩提心。如这样子才能受菩萨戒。(二)平常人受菩萨戒者皆是全受;但依璎珞本业经,可以随身分受,或一或多;与前所说的受五戒法相同。(三)犯相重轻,依旧疏新疏有种种差别,应随个人力量而行;现以例说,如:妄语戒,旧疏说大妄语乃犯波罗夷罪,新疏说,小妄语即犯波罗夷罪。至于起杀盗淫妄之心,即犯波罗夷,乃是为地上菩萨所制。我等凡夫是做不到的。
所谓菩萨戒虽不易得,但如有真诚之心,亦非难事;且可自誓受,不比沙弥比丘戒必须要请他人授;因为菩萨戒、五戒、八戒皆可自誓受,所以我们颇有得菩萨戒之希望!
今天律学要略讲完,我想在其中有不妥当处或错误处,还请诸位原谅。最后我尚有几句话:诸位在此受戒很好。在近代说,如外江最有名望的地方,虽有传戒,实不及此地完备,这是这里办事很有热心,很有精神,很有秩序,诚使我佩服,使我赞美。就以讲律来说,此地戒期中讲沙弥律、比丘戒本、梵网经,他方是难有的。几年前泉州大开元寺于戒期中提倡讲律,大家皆说是破天荒的举动。本寺此次传戒之美备,实与数年前大开元寺相同;并有露天演讲,使外人亦有种植善根之机缘,诚办事周到之处。本年天灾频仍,泉州亦不在例外,在人心惨痛、境遇萧条的状况中,本寺居然以极大规模,很圆满地开戒,这无非是诸位长老及大护法的道德感化所及;我这次到此地,心实无限欢喜,此是实话,并非捧场;此次能碰着这大机缘与诸位相聚,甚慰衷怀,最后还要与诸位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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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元慈儿院讲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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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闽南,已有十年,来到贵院,也有好几回,一回到院,都觉得有一番进步,这是使我很喜欢的。贵院各种课程,都有可观,其最使我满意赞叹的,就是早晚两堂课诵。古语道:人身难得,佛法难闻。诸生倘非夙有善根,怎得来这里读书,又复得闻佛法哩!今这样,真是好极了。诸生得这难得机缘,应各各起欢喜心,深自庆幸才是。
我今讲本师释迦牟尼佛在因地中为法舍身几段故事给诸位听,现在先引涅槃经一段来说。释迦牟尼佛在无量劫前,当无佛法时代,曾作婆罗门,这位婆罗门,品格清高,与众不同,发心访求佛法。那时忉利天王在天宫瞧见,要试此婆罗门,有无真心,化为罗刹鬼,状极凶恶,来与婆罗门说法,但是仅说半偈(印度古代的习惯以四句为一偈)。婆罗门听了罗刹鬼所说的半偈很喜欢,要求罗刹再说后半偈,罗刹不肯。婆罗门力求,罗刹便向婆罗门道:“你要我说后半偈,也可以,你应把身上的血给我饮,身上的肉给我吃,才可许你。”婆罗门为求法故,即时答应道:“我甚愿将我身上的血肉给你。”罗刹以婆罗门既然诚恳地允许,便把后半偈说给他听。婆罗门得闻了后半偈,真觉心满意足,不特自己欢喜,并且把这偈书写在各处,遍传到人间去。婆罗门在各处树木山岩上书写此四句偈后,为维持信用,便想应如何把自己肉血给罗刹吃呢?他就要跑上一棵很高很高的树上,跳跃下来,自谓可以丧了身命,便将血肉给罗刹吃。罗刹那时,看婆罗门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动,当婆罗门在高处舍身跃下,未坠地时,罗刹便现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这婆罗门因得不死。罗刹原系忉利天王所化,欲试试婆罗门的,今见婆罗门求法如此诚恳,自然是十分欢喜赞叹。若在婆罗门因志求无上正法,虽弃舍身命亦何所顾惜呢!刚才所说:婆罗门如此求法困难,不惜身命。诸位现在不要舍身,而很容易的得闻佛法,真是大可庆幸呀!
还有一段故事,也是涅槃经上说。过去无量劫时候,释迦牟尼佛,为一很穷困的人,当时有佛出世,见人皆先供养佛然后求法,己则贫穷无钱可供,他心生一计,愿以身卖钱来供佛,就到大街上去卖自己的身体。当在大街上喊卖身时,恰巧遇一病人,医生叫他每日应吃三两人肉,那病人看见有人卖身,便十分欢喜,因向贫人说:“你每日给我三两人肉吃,我可以给你五枚金钱!”这位穷人,听了这话,与那病人商洽说:你先把五枚金钱拿来,我去买东西供养佛,求闻佛法,然后每日把我身上的肉割下给你吃。当时病人应允,即先付金钱。这穷人供佛闻法已毕,即天天以刀割身上的三两肉给病人吃,吃到一个月,病才痊愈。当穷人每天割肉的时候,他常常念佛所说的偈,精神完全贯注在法的方面,竟如没有痛苦,而且不久他的身体也就平复无恙了。这穷人因求法之故,发心做难行的苦行有如此勇猛。诸生现今在这院里求学,早晚皆得闻佛法,不但每日无须割去若干肉,而且有衣穿,有饭吃,这岂不是很难得的好机缘吗?
再讲一段故事,出于贤愚经。释迦牟尼佛在因地时候,有一次身为国王,因厌恶终其身居于国王位,没有什么好处,遂发心求闻佛法。当时来了一位婆罗门,对这国王说:“王要闻法,可能把身体挖一千个孔,点一千盏灯来供养佛吗?若能如此,便可为你说法。”那国王听婆罗门这句话,便慨然对他说:“这有何难,为要闻法,情愿舍此身命,但我现有些少国事未了,容我七天,把这国事交下着落,便就实行。”到第七天,国事办完,王便欲在身上挖千个孔,点千盏灯,那时全国人民知道此事,都来劝阻。谓大王身为全国人民所依靠,今若这样牺牲,全国人民将何所赖呢?国王说:“现在你们依靠我,我为你们做依靠,不过是暂时,是靠不住的,我今求得佛法,将来成佛,当先度化你们,可为你们永远的依靠,岂不更好,请大家放心,切勿劝阻。”那时国王马上就实行起来。呼左右将身上挖了一千孔,把油盛好,灯心安好,欣然对婆罗门说:“请先说法,然后点灯。”婆罗门答应,就为他说法。国王听了,无限的满足,便把身上一千盏灯,齐点起来,那时万众惊骇呼号。国王乃发大誓愿道:“我为求法,来舍身命,愿我闻法以后,早成佛道,以大智慧光普照一切众生。”这声音一发,天地都震动了,灯光晃耀之下,诸天现前,即问国王:“你身体如此痛苦,你心里也后悔吗?”国王答:“绝不后悔。”后来国王复向空中发誓言:“我这至诚求法之心,果能永久不悔,愿我此身体即刻回复原状。”话说未已,至诚所感,果然身上千个火孔,悉皆平复,并无些少创痕。刚才所说,闻法有如此艰难,诸生现在闻法则十分容易,岂不是诸生有大幸福吗!自今以后,应该发勇猛精进心,勤加修习才是!
以前我曾居住开元寺好几次,即住在贵院的后面,早晚闻诸生念佛念经很如法,音声亦甚好听,每站在房门外听得高兴。因各种课程固好,然其他学校也是有的,独此早晚二堂课诵,是其他学校所无,而贵院所独有的,此皆是贵院诸职教员善于教导,和你们诸位努力,才有这十分美满的成绩,我希望贵院,今后能够继续精进努力不断的进步,规模益扩大,为全国慈儿院模范,这是我最后殷勤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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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岩念佛堂开堂演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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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岩念佛堂开堂演词
今日万寿禅寺念佛堂开堂,余得参末席,深为荣幸。近十数年来,闽南佛法日益隆盛,但念佛堂尚未建立,悉皆引为憾事。今由本寺住持本妙法师发愿创建,开闽南风气之先。大众欢喜,叹为希有。本妙法师英年好学,亲近兴慈法主讲席已历多载。于天台教义及净土法门悉能贯通。故今本其所学,建念佛堂弘扬净土,可谓法门之龙象,僧中之芬陀矣。
今念佛堂既已成立。而欲如法进行,维持永久,胥赖护法诸居士有以匡辅而助理之。
考江浙念佛堂规则,约分二端。一为长年念佛,二为临时念佛。
长年念佛者,斋主供设延生或荐亡牌位,堂中住僧数人乃至数十人,每日念佛数次。
临时念佛者,斋主或因寿诞或因保病或因荐亡,临时念佛一日,乃至多日,此即是水陆经忏之变相。
以上二端中,长年念佛尚易实行。因规模大小可以随时变通,勉力支援犹可为也。若临时念佛,实行至为困难。因旧日习惯,惟尚做水陆诵经拜忏放焰口等。今遽废此习惯,改为念佛,非易事也。
印光老法师文钞中,屡言念佛胜于水陆经忏等。今略引之。与徐蔚如书云:
至于七中,及一切时,一切事,俱宜以念佛为主。何但丧期。以现今僧多懒惰,诵经则不会者多。而又其快如流,会而不熟亦不能随念。纵有数十人,念者无几。惟念佛则除非不发心,决无不能念之弊。又纵不肯念,一句佛号入耳经心,亦自利益不浅,此余决不提倡作余道场之所以也。
又复黄涵之书,数通中,皆言及此。文云:
至于保病荐亡,今人率以诵经拜忏做水陆为事。余与知友言,皆令念佛。以念佛利益。多于诵经拜忏做水陆多多矣。何以故?诵经则不识字者不能诵,即识字而快如流水,稍钝之口舌亦不能诵,懒人虽能亦不肯诵,则成有名无实矣。拜忏做水陆亦可例推。念佛则无一人不能念者,即懒人不肯念,而大家一口同音念,彼不塞其耳,则一句佛号固已历历明明灌于心中,虽不念与念亦无异也。如染香人,身有香气,非特欲香,有不期然而然者,为亲眷保安荐亡者皆不可不知。又云:至于作佛事,不必念经拜忏做水陆,以此等事,皆属场面,宜专一念佛,俾令郎等亦始终随之而念,女眷则各于自室念之,不宜附于僧位之末。如是则不但尊夫人令眷实获其益,即念佛之僧并一切见闻无不获益也。凡作佛事,主人若肯临坛,则僧自发真实心,倘主人以此为具文,则僧亦以此为具文矣。又云:做佛事一事,余前已详言之,祈勿徇俗徒作虚套,若念四十九天佛,较诵经之利益多多矣。
又复周孟由昆弟书云:
做佛事,只可念佛,勿做别佛事,并令全家通皆恳切念佛,则于汝母,于汝等诸眷属及亲戚朋友,皆有实益。又云:请僧念七七佛甚好。念时,汝兄弟必须有人随之同念。
统观以上印光老法师之言,于念佛则尽力提倡,于做水陆诵经拜忏放焰口等,则云决不提倡。又云念佛利益多于诵经拜忏做水陆多多矣。又云诵经拜忏做水陆有名无实。又云念经拜忏做水陆等事皆属场面。又云徒作虚套。老法师悲心深切,再三诰诫,智者闻之,详为审察,当知何去何从矣。厦门泉州诸居士,皈依印光老法师者甚众。惟望懔遵师训,努力劝导诸亲友等,自今以后,决定废止拜忏诵经做水陆等,一概改为念佛。若能如此实行,不惟闽南各寺念佛堂可以维持永久,而闽南诸邑人士信仰净土法门者日众,往生西方者日多,则皆现前诸居士劝导之功德也。幸各勉旃!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四年九月于厦门万寿岩念佛堂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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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宗问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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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撰述,每设问答,遣除惑疑,翼赞净土,厥功伟矣。宋代而后,迄于清初,禅宗最盛,其所致疑多原于此。今则禅宗渐衰,未劳攻破。而复别有疑义,盛传当时。若不商榷,或致诖乱。故于万寿讲次,别述所见,冀息时疑。匪曰好辨,亦以就正有道耳。
问:当代弘扬净土宗者,恒谓专持一句弥陀,不须复学经律论等,如是排斥教理,偏赞持名,岂非主张太过耶?
答:上根之人,虽有终身专持一句圣号者,而决不应排斥教理。若在常人,持名之外,须于经律论等随力兼学,岂可废弃。且如灵芝疏主,虽撰义疏盛赞持名,然其自行亦复深研律藏,旁通天台法相等,其明证矣。
问:有谓净土宗人,率多抛弃世缘,其信然欤?
答:若修禅定或止观或密咒等,须谢绝世缘,入山静习。净土法门则异于是。无人不可学,无处不可学,士农工商各安其业,皆可随分修其净土。又于人事善利群众公益一切功德,悉应尽力集积,以为生西资粮,何可云抛弃耶!
问:前云修净业者不应排斥教理抛弃世缘,未审出何经论?
答:经论广明,未能具陈,今略举之。观无量寿佛经云: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者、受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如此三事,名为净业,乃是过去、未来、现在三世诸佛净业正因。无量寿经云:发菩提心,修诸功德,殖诸德本,至心回向,欢喜信乐,修菩萨行。大宝积经发胜志乐会云:佛告弥勒菩萨言:菩萨发十种心。一者、于诸众生,起于大慈,无损害心。二者、于诸众生,起于大悲,无逼恼心。三者、于佛正法,不惜身命,乐守护心。四者、于一切法,发生胜忍,无执着心。五者、不贪利养,恭敬尊重,净意乐心。六者、求佛种智,于一切时,无忘失心。七者、于诸众生,尊重恭敬,无下劣心。八者、不着世论,于菩提分,生决定心。九者、种诸善根,无有杂染,清净之心。十者、于诸如来,舍离诸相,起随念心。若人于此十种心中,随成一心,乐欲往生极乐世界,若不得生,无有是处。
问:菩萨应常处娑婆,代诸众生受苦。何故求生西方?
答:灵芝疏主初出家时,亦尝坚持此见,轻谤净业。后遭重病,色力痿羸,神识迷茫,莫知趣向。既而病瘥,顿觉前非,悲泣感伤,深自克责,以初心菩萨未得无生法忍。志虽洪大,力不堪任也。大智度论云:具缚凡夫有大悲心,愿生恶世救苦众生无有是处。譬如婴儿不得离母。又如弱羽只可传枝。未证无生法忍者,要须常不离佛也。
问:法相宗学者欲见弥勒菩萨,必须求生兜率耶?
答:不尽然也。弥勒菩萨乃法身大士,尘尘刹刹同时等遍。兜率内院有弥勒,极乐世界亦有弥勒,故法相宗学者不妨求生西方。且生西方已、并见弥陀及诸大菩萨,岂不更胜?华严经普贤行愿品云:到已,即见阿弥陀佛、文殊师利菩萨、普贤菩萨、观自在菩萨、弥勒菩萨等。又阿弥陀经云:其中多有一生补处,其数甚多,非是算数所能知之,但可以无量无边阿僧祇说。众生闻者,应当发愿,愿生彼国。所以者何?得与如是诸上善人俱会一处。据上所引经文,求生西方最为殊胜也。故慈恩教主窥基大师曾撰阿弥陀经通赞三卷及疏一卷,普劝众生同归极乐,遗范具在,的可依承。
问:兜率近而易生,极乐远过十万亿佛土,若欲往生不綦难欤?
答:华严经普贤行愿品云:一刹那中,即得往生极乐世界。灵芝弥陀义疏云:十万亿佛土,凡情疑远,弹指可到。十方净秽同一心故,心念迅速不思议故。由是观之,无足虑也。
问:闻密宗学者云,若惟修净土法门,念念求生西方,即渐渐减短寿命,终至夭亡。故修净业者,必须兼学密宗长寿法,相辅而行,乃可无虑。其说确乎?
答:自古以来,专修净土之人,多享大年,且有因念佛而延寿者。前说似难信也。又既已发心求生西方,即不须顾虑今生寿命长短,若顾虑者必难往生。人世长寿不过百年,西方则无量无边阿僧祇劫。智者权衡其间,当知所轻重矣。
问:有谓弥陀法门,专属送死之教,若药师法门,生能消灾延寿,死则往生东方净刹,岂不更善?
答:弥陀法门,于现生何尝无有利益,具如经论广明,今且述余所亲闻事实四则证之,以息其疑。
一、瞽目重明。嘉兴范古农友人戴君,曾卒业于上海南洋中学,忽尔双目失明,忧郁不乐。古农乃劝彼念阿弥陀佛,并介绍居住平湖报本寺,日夜一心专念。如是年余,双目重明如故。此事古农为余言者。
二、沉疴顿愈。海盐徐蔚如旅居京师,屡患痔疾,经久不愈。曾因事远出,乘人力车磨擦颠簸,归寓之后,痔乃大发,痛彻心髓,经七昼夜不能睡眠,病已垂危。因忆华严十回向品代众生受苦文,依之发愿。后即一心专念阿弥陀佛,不久遂能安眠,醒后痔疾顿愈,迄今已十数年,未曾再发。此事蔚如尝与印光法师言之。余复致书询问,彼言确有其事也。
三、冤鬼不侵。四川释显真,又字西归。在家时历任县长,杀戮土匪甚多。出家不久,即住宁波慈溪五磊寺,每夜梦见土匪多人,血肉狼藉,凶暴愤怒,执持枪械,向其索命。遂大恐惧,发勇猛心,专念阿弥陀佛,日夜不息,乃至梦中亦能持念。梦见土匪,即念佛号以劝化之。自是梦中土匪渐能和驯,数月以后,不复见矣。余与显真同住最久,常为余言其往事,且叹念佛功德之不可思议也。
四、危难得免。温州吴璧华勤修净业,行住坐卧,恒念弥陀圣号。十一年壬戌七月下旬,温州飓风暴雨,墙屋倒坏者甚多。是夜璧华适卧墙侧,默念佛号而眠。夜半,墙忽倾圯,砖砾泥土坠落遍身,家人疑已压毙,相率奋力除去砖土,见璧华安然无恙,犹念佛号不辍。察其颜面以至肢体,未有毫发损伤,乃大惊叹,共感佛恩。其时余居温州庆福寺,风灾翌日,璧华亲至寺中向余言之。璧华早岁奔走革命,后信佛法,于北京温州杭州及东北各省尽力弘扬佛化,并主办赈济慈善诸事,临终之际,持念佛号,诸根悦豫,正念分明。及大殓时,顶门犹温,往生极乐,可无疑矣。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五年三月在万寿岩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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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法门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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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在本寺演讲,适值念佛会期。故为说修净土宗者应注意的几项。
修净土宗者,第一须发大菩提心。无量寿经中所说三辈往生者,皆须发无上菩提之心。观无量寿佛经亦云,欲生彼国者,应发菩提心。
由是观之,惟求自利者,不能往生。因与佛心不相应,佛以大悲心为体故。
常人谓净土宗惟是送死法门。(临终乃有用)岂知净土宗以大菩提心为主。常应抱积极之大悲心,发救济众生之宏愿。
修净土宗者,应常常发代众生受苦心。愿以一肩负担一切众生,代其受苦。所谓一切众生者,非限一县一省、乃至全世界。若依佛经说,如此世界之形,更有不可说不可说许多之世界,有如此之多故。凡此一切世界之众生,所造种种恶业应受种种之苦,我愿以一人一肩之力完全负担。决不畏其多苦,请旁人分任。因最初发誓愿,决定愿以一人之力救护一切故。
譬如日。不以世界多故,多日出现。但一日出,悉能普照一切众生。今以一人之力,负担一切众生,亦如是。
以上但云以一人能救一切,是横说。若就竖说,所经之时间,非一日数日数月数年。乃经不可说不可说久远年代,尽于未来,决不厌倦。因我愿于三恶道中,以身为抵押品,赎出一切恶道众生。众生之罪未尽,我决不离恶道,誓愿代其受苦。故虽经过极长久之时间,亦决不起一念悔心,一念怯心,一念厌心。我应生十分大欢喜心,以一身承当此利生之事业也。已上讲应发大菩提心竟。
至于读诵大乘,亦是观经所说。修净土法门者,固应诵阿弥陀经,常念佛名。然亦可以读诵普贤行愿品,回向往生。因经中最胜者,华严经。华严经之大旨,不出普贤行愿品第四十卷之外。此经中说,诵此普贤愿王者,能获种种利益,临命终时,此愿不离,引导往生极乐世界,乃至成佛。故修净土法门者,常读诵此普贤行愿品,最为适宜也。
至于作慈善事业,乃是人类所应为者。专修念佛之人,往往废弃世缘,懒作慈善事业,实有未可。因现生能作种种慈善事业,亦可为生西之资粮也。
┌小乘、
┌一劝大家应发大菩提心。否则他人将谓净土法门是┤消极的、
就以上所说┤复劝常读行愿品,可以助发增长大菩提心。 │厌世的、
└至于作慈善事业尤要。 └送死的。
因既为佛徒,即应努力作利益社会种种之事业,乃若发心者,自无此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积极的。不起误会。讥评。
关于净土宗修持法,于诸书皆详载,无俟赘陈。故惟述应注意者数事,以备诸君参考。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二年于十一月在厦门妙释寺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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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念佛菩萨求生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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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印光法师尝云:飞机炸弹大炮常常有,当此时应精进念佛菩萨名号。
┌不应死者、可消灾免难。
└若定业不可转,应被难命终者,即可因此生西方。
以上法师之言,今略申说其意。
念佛(阿弥陀佛),常人惟知生西,但现生亦有利益。古德尝依经论之义,谓念佛有十大利益。念观世音名号,常人皆知现生获益,故念佛菩萨可避飞机炸弹大炮,亦决定无疑。
常人见飞机来,惟知惧。空怕、何益。入地洞上山亦无益。惟有诚心念佛菩萨。
于十分危险时,念佛菩萨必恳切,容易获感应。若欲免难,惟有勤念佛菩萨。
危险时须念,平日亦须念。因平日勤念,危险时更得力。
业有二种,以上且约不定业言。倘定业不可转,必须被难命终者,虽为弹炮所伤、亦决定生西。
常人惟知善终(即因病)乃生西,但为弹炮所伤亦可生。因念佛菩萨诚,佛菩萨必来接引。无痛苦生西。
须知生西后,无苦但乐。衣食自然,居处美丽,常见佛菩萨闻法,乃最好之事。故被伤生西,可谓因祸得福。
无论何人,皆应求生西方。即现在不应死者,暂免灾难,亦不能永久安乐。
娑婆苦。今生尚轻,前几生更苦。此次苦尚轻,以后更苦。故欲十分安全,不可专顾目前暂时,必须放开远大眼光,求生西方也。
若约通途教义言,应观我身人身山河大地等皆虚妄不实,飞机炸弹大炮等亦当然空无所有。如常人所诵之心经金刚经等皆明此义。心经云: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若再详言,应分为空假中三观,复有次第一心之别。但吾人仅可解其义,若依此修观则至困难,即勉强修之,遇境亦不得力。故印光法师劝人专修净土法门也。因此法门易解,人人皆可实行。
故劝诸君须深信净土法门。又须于印光法师前所说者,深信不疑,安心念佛菩萨名号,不必忧惧也。
此次与日本抗战,他处皆多少受损害,惟泉州安然。此是诸君念佛诵经之力,故能免一时之危险。但后患方长,不可安心,必须精进念佛菩萨,俾今生命终时,决定生西。乃是十分安全之道也。
略说。劝念佛菩萨,求生西方。至要至要。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八年于泉州开元寺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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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人听钟念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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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有人新发明听钟念佛之法,至为奇妙。今略述其方法如下,修净业者,幸试用之;并希以是广为传播焉。
凡座钟挂钟行动之时,若细听之,作叮当叮当之响(叮字响重,当字响轻)。即依此叮当叮当四字,设想作阿弥陀佛四字。或念六字佛者,以第一叮字为“南无”,第一当字为“阿弥”,第二叮字为“陀”,第二当字为“佛”。亦止用叮当叮当四字而成之也。又倘以其转太速,而欲迟缓者。可加一倍,用叮当叮当叮当叮当八字,假想作阿弥陀佛四字,即是每一叮当为一字也。或念六字佛者,以第一叮当为“南无”,第二叮当为“阿弥”,第三叮当为“陀”,第四叮当为“佛”也。绘图如下:
四字佛六字佛
普通念法丁 当 丁 当丁当丁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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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弥 陀 佛南无 阿弥 陀 佛
迟缓念法丁当 丁当 丁当 丁当 丁当 丁当 丁当丁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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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南无 阿弥 陀 佛
所用之钟,宜择叮当叮当速度调匀者用之。又欲其音响轻微者,可以布类覆于其上。(如昼间欲其响大者,将布撤去。夜间欲其音响轻者,将布覆上。)
初学念佛者若不持念珠记数,最易懈怠间断。若以此钟时常随身,倘有间断,一闻钟响,即可警觉也。又在家念佛者,居室附近,不免喧闹,若摄心念佛,殊为不易。今以此钟置于身旁,用耳专听钟响,其他喧闹之声,自可不至扰乱其耳也。又听钟工夫能纯熟者,则叮当叮当之响,即是阿弥陀佛之声。钟响佛声,无二无别。钟响则佛声常现矣。
普陀印光法师“覆永嘉论月律师函”云:“凡夫之心,不能无依,而娑婆耳根最利。听自念佛之音亦亲切。但初机未熟,久或昏沉,故听钟念之,最为有益也。”
注:此文原载世界居士林林刊第十七期,题上有“论月大师”四字。“论月”即老人别署。老人盛倡此法,而阅者不多,谨录于此。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二七年春于杭州吴山常寂光寺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