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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我第一次对格林布拉特产生深刻印象是由于他的投资业绩,1985—1994年的10年间,他管理的对冲基金的净值翻了52倍,就连发生美国股灾的1987年和经济衰退的1990年,他都取得了28%以上的正回报,其他年份就更不用说了——10年平均年化收益率50%。
格林布拉特认为,选股有两个最好的指标,一个是资本回报率,另一个是EV/EBIT(EV是指企业价值,Enterprise Value的缩写,等于股票市值和长期净负债之和;EBIT即息税前利润)。芒格却认为,EBITDA(Earnings before Interest, Taxes, Deprecation and Amortization,未计利息、税收、折旧及摊销前的利润)意味着不计所有成本之前的利润,简直毫无意义。芒格作为巴菲特的合伙人,其投资造诣人尽皆知;而格林布拉特的长期投资业绩也丝毫不逊色于巴菲特。两人各执一词,究竟谁是谁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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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格之所以对EBITDA如此反感,是因为对于一些高估值的股票,华尔街有些人喜欢用企业估值倍数(EV/EBITDA)来使他们推荐的股票显得不那么贵,因为企业估值倍数通常远低于市盈率。
EBITDA的确不能代表企业的真实盈利,但是,不能因为EBITDA没有考虑所有成本就说它毫无意义。就像我们经常做毛利率的分析,毛利本身也是不计各项费用之前的利润,但是不能因此就说毛利率分析毫无意义。
同样的道理,市盈率和企业估值倍数不过是分析工具,关键在于怎么用。市盈率是个万金油,什么行业都可以抹一点。企业估值倍数则适用于制造业和各种周期性行业,因为这些行业的利润波动大,市盈率在亏损或者微利时没有意义,用市净率、市销率则难以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此时使用企业估值倍数常有事半功倍之效。
与市盈率不同的是,企业价值在股票市值之外还考虑了企业的长期净负债,所以企业估值倍数对依靠高杠杆提升利润的企业有适度的惩罚(这一点比市盈率强多了)。另外,因为EBITDA不受利息、税收、折旧等的影响,管理层通过改变折旧方式、税率、利息收入等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也较小。人们常说,“利润只是一种意见,而现金流却是一个事实”。其实,企业估值倍数的本质就是一种衡量现金流的指标,如果应用得当的话,不失为基本面分析的利器。EBIT也是如此。
值得一提的是,和其他现金流指标一样,EBITDA对于金融股没有丝毫意义;而对于不怎么负债、没多少折旧的品牌消费品公司而言,企业估值倍数还不如市盈率来得简明直观。所以,喜欢投资消费股和金融股的巴菲特和芒格对企业估值倍数不以为然也在情理之中。
价值投资的原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然而,具体到分析方法和分析指标,一定要按照各国国情和各个行业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变化。比如很多价值投资者爱用的自由现金流指标(巴菲特的“所有者盈余”的概念也与此接近),我在美国使用多年一直得心应手,但是后来在研究韩国、中国香港和A股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的股票时就发现不太好用。
因为在亚洲,制造业的企业多,很多具有先发优势的企业在快速扩张时往往进行大幅资本投入,自由现金流很差,但是其规模优势、成本优势和渠道优势却在扩张中得以快速建立,成长为行业龙头,此时,如果拘泥于自由现金流,反而会错失许多大牛股。美国的情形正相反,其制造业过去几十年都在萎缩,那些进行大幅资本开支的企业后来都血本无归,所以资本开支大、自由现金流差的公司股价表现通常不理想。所以说,原则是不变的,但具体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指标却必须因为国别、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这只是一个小案例。我们研读不同的西方投资家的思想时,常发现貌似彼此矛盾的地方和许多不适用于中国国情的地方。其实,只要认真思考不同投资者投资的国别、行业的不同,以及投资风格、期限、规模等的不同,就会发觉每个成功者在自己特定的投资背景下的投资逻辑都是经得起推敲的。
投资经验就像旧衣服,于己合身的,于人往往并不合适。投资中的任何感悟和总结都有各种局限性,只有自己在市场中摸爬滚打、满身伤痕之后,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投资之路。
投资微论
一统天下“高小新”阶段,百舸争流,群雄混战,不必急着下注,不妨等“战国七雄”产生以后再挑赢家,而且要买最强的诸侯,因为最后一定是秦国而不是韩国一统天下。等行业格局清晰后再买龙头,往往风险收益比更佳。腾讯、百度几年前就已是不怎么小也不怎么新的寡头了,但是之后股价又翻了多番。
防火防盗防后浪 小股票的高成长性大多只体现在新兴行业或者技术变化快的行业里。这些行业常处在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的恶性循环中。即使你想买后浪,难处也很多:后浪太多了,此起彼伏,事前不知道买谁;等你买入某个后浪之后,他又被后浪变成前浪,也死在沙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