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记

戴尼斯在非洲,除了我们庄园没有另外的家。他狩猎的间歇住在我这里,书籍、唱机之类也留在这儿。每当他回到庄园,一切都向他敞开。庄园也会说话——如同咖啡园会絮语一样。当雨季的第一场新雨之后,咖啡花开了,湿漉漉的花朵汇成一片白垩般的云朵。我等待着戴尼斯归来,听到他的汽车声响亮地由远及近,我会听见庄园里的一切都在叙说真实的故事。戴尼斯在庄园是愉快的,他只有在想来的时候才来。庄园深谙在他的心中有一种品性——世上他人不理解的——谦卑。他干的都是自己愿意干的事,从不越轨。他的嘴也很严谨,从来不耍滑头。

戴尼斯的性格中有一点很值得我珍惜。喜欢听别人讲故事。我总以为在弗罗伦萨遭灾之际,我可以崭露头角。时尚更迭,听故事的艺术在欧洲失传了。非洲土著不识字,却依然保持这种艺术。你只要对他们讲个开头:“从前有个人,走在草原上,在那里遇上了另一个人……”就会把他们都吸引过来,他们的心运行在草原上那个人不可卜测的轨道上。而白人,明明感到该听那个故事,也不屑一听。要是他们安静下来,记不起马上要干的事,他们就会入睡。这些人会向你要点什么读读,会坐到深夜,沉浸于他们拿到的任何印刷品,甚至连一篇演讲都会读下去。他们惯于用眼睛摄取对外界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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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尼斯则常年用耳朵生活,较之读故事更愿意听故事。他来到庄园便会问:“你有故事吗?”在他出门游猎期间,我编了许多故事。多少个夜晚,他津津乐道,在火炉前铺上垫子,象客车车厢似的,与我一起席地而坐,盘上腿。他忽闪着明澈的双眸,聆听那些长长的故事,从头至尾,兴致勃勃。对故事情节,比我记得还清楚。在某个人物戏剧性地出现对,他会打断我说:“这人在故事开头就死了,不过没关系的。”

戴尼斯教我拉丁文,教我读圣经和希腊诗歌。他能背诵《旧约》大部分篇章,外出时总带着《圣经》,这在穆斯林中赢得了高度评价。

他还送我一台留声机,这真叫我快活。留声机给庄园带来新的生命,变成了庄园的声音——“哥鸲是林间空地的灵魂”。有时我在咖啡园或玉米田里,戴尼斯会不期而至,带来新的唱片,打开唱机。当我沐着夕阳,骑马归来时,美妙的乐曲在黄昏清凉的空气中,如一股溪流向我涌来,宣告他的到来。仿佛他一直在冲我大笑,象平时那样。土著们也喜爱唱机,常常站在房子周围倾听唱片中飞出来的音乐。有时我单独与他们在屋里,他们会点一支爱听的曲子,要我播放。真有意思,卡曼坦出于偏爱,总是要求欣赏贝多芬的C大调钢琴协奏曲。他头一次要我放这张唱片时,不知费了多少功夫才解释清楚他所需要的乐曲。

可我和戴尼斯的音乐趣味并不一致。我喜欢古典的作品,而戴尼斯,似乎有必要弥补其与时代的不和谐,在一切艺术领域里,他的兴趣是尽可能地在现代。他爱听最新潮的音乐。“我也喜欢贝多芬,”他说,“如果他不平庸的话。”

我与戴尼斯在一起,不论什么时候,都有幸遇上群狮。有时他出猎两三个月归来,正在大伤脑筋——自己未能为欧洲客商捕获一只健美的狮子,恰好马赛依人来到我的宅子,求我出去打一只正在吃他们牛羊的雄狮或母狮。要是我和法垃赫赶到野外,在马赛依村落里宿营,守候狮子,或在清晨巡视,收获都不大,很少发现狮子的影踪。可是我和戴尼斯骑马出去,草原的狮群又好象总在附近一带恭候我们。有时野餐时能遇到,有时能见到它们走过干涸的河床。

一个元旦的清晨,日出之前,我与戴尼斯登上通往那罗克的新公路,路面很差,我们尽可能地开着快车。

头一天,有个朋友去南方赴狩猎会,戴尼斯借给他一支重步枪。到了夜里,他忽然想起来忘了向朋友交待步枪上的某个机关,弄不好会使微火触发器走火。他十分担心那个猎友不会操纵而误伤。于是我们想,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有尽早出发,抄新公路在狩猎会之前赶到那罗克。路程有六十英里,穿过几处坎坷不平的地段。狩猎队跟着重载的汽车,走的是老公路,行进较慢。唯一的麻烦之处是我们不清楚新公路是否一直通往那罗克。

非洲高原的清晨,空气之新鲜、冷冽几乎是可以触知的。一种幻觉反复地萦回你的脑际;你不是在地面上,而是在暗暗的深水之中,沿着海底向前行走。你甚至不敢肯定你是在移动,那冲着你的脸吹来的寒流,也许是深海的涌流;而你的汽车,就象有点呆滞的电动鱼正蹲伏在海底,朝着前方目不转睛地亮着光闪闪的灯眼,一任海洋生物掠过身旁,星星如此之大,它们不是真正的星星,而是星光的反射,在水上闪闪烁烁。沿着你的海底之路,种种生物,色彩比其周围更暗,不时地出现、窜跳,闪进长长的水草里,就象螃蟹与沙蟹夺路遁入细沙之中。光线越来越亮,在日出前后,海底升出海面,象一座新升起的岛屿。各种气昧在你身边急速地回旋,有橄榄林新鲜的气味,有野草燃烧后的咸腥味,也有腐烂物令人窒息的气味。

卡努西亚,戴尼斯的仆人,坐在方匣般的车厢后排,他轻轻地碰了一下我的肩头,指着右边。路旁,十二至十五码处,有一大堆黑糊糊的东西,俨若海牛憩息在沙滩上。它顶上不知有什么东西,在深水中搅和。过一会儿我才看清,原来是一头死去的大雄长颈鹿,看样子遭枪击有两三天了。长颈鹿系禁猎之物,事后我和戴尼斯不得不为自己辩护,否定杀鹿之过。我们能证实在见到它时它已死去好几天了,虽然一直没有破获是谁、为什么枪杀它。在长颈鹿庞大的尸体上,一只母狮正津津有味地大嚼特嚼。此刻,它抬头耸肩,观望着跑过的汽车。

戴尼斯停下车,卡努西亚拿起他肩上的步枪。戴尼斯轻声问我:“我可以打它么?”——他在恩戈山历来是服从我的狩猎助手。我们那时穿越的地方,正是马赛依人到我住宅报告牛群接二连三地受害的地方。现在终于到了结束这头害狮的性命的时候。我点点头。

戴尼斯从车上跳下来,往后退了几步。这时候,母狮也窜下来,躲在长颈鹿尸体后头。戴尼斯绕着长颈鹿跑了几步,站在射程之内,呼呼开枪。我没有见到母狮怎样倒下。当我下了车赶到那儿时,母狮已倒毙在一个黑色的大池塘里。

我们没时间剥下狮皮,为了及时赶到那罗克,我们必须迅速驱车前进。我们环视四周,记住了这个地方。长颈鹿的尸臭味是如此强烈,我们不至于在返程中错过。

但是,我们又行驶了二英里,前方没路了。修路工的一堆工具扔在那里。工具堆的另一边是一大片石头地,在清晨看上去灰蒙蒙的,似为人迹所未至。我们看看这堆工具,又望望那片石地,看来只有让戴尼斯的那个朋友靠自己的运气别出事才好了(事后我们得知他一直没有机会用那支步枪)。我们只好往回返。我们掉转车头,眼前是东方的天空正映红草原和山峦。我们驶向东方,一路上谈论著那头母狮。

长颈鹿尸体渐渐出现在视野内,这回我们可看得一清二楚了——光线投在它的一侧——皮毛上散布着深色的斑块。驶近它时,我们发现一头雄狮站在它身上。距离越来越近了,我们的位置稍低于长颈鹿尸体。雄狮直立其上,面部光线暗淡,“它身后的天空正燃得通红。好威武的雄狮,一缕狮鬃随风飘拂。我从车内站起来,雄狮的形象如此令人印象深刻。这时,戴尼斯说:“你该开枪了。”我从来不喜欢用他的步枪,那枪太长太重,后座力太强。然而,这一枪却是爱的宣言,这步枪难道不该是口径最大的么?我开枪时,依稀感到狮子腾空而起,又伸腿扑地。我站在草丛中喘息着,为远距离命中而喜形于色。我绕着长颈鹿尸体盘桓,那里正是经典悲剧之第五幕,它们都呜乎哀哉了。长颈鹿显得出奇地庞大、严峻,四腿挺直,长颈挺直,腹部被狮群撕破。母狮仰面倒毙,面庞上还留着干嚎咆哮的表情,它是悲剧中的女角色。雄狮倒在离它不远的地方。这雄狮怎么不记取母狮命运的教训呢?它的脑袋埋在两只前爪间,那威武的鬃毛覆盖着它,犹如一件王室的大氅。它安息在一个大水塘中。此刻,晨光如此美妙明亮,这水塘竟染成一片猩红。

戴尼斯与卡努西亚卷起袖口,在日出的时候剥取狮皮。休息时,我们喝起红葡萄酒,吃着葡萄干和杏仁。我带了这么多食品在路上吃,因为今天是元旦。我们坐在矮草中,吃着,喝着。那两只死狮子离我们不远,剥皮之后显得那么健美:它们身上没有一丁点儿过剩的脂肪,每一块肌肉都是一道遒劲的曲线。它们无需任何装饰,它们从头至尾都是天生的丰采。

我们坐着,坐着,骤然间一个阴影投在草地上,投在我的脚上。抬首仰望,在高高的蔚蓝的天空中,我能辨认出几只秃鹫在盘旋。我的心顿时轻飘飘的,犹如风筝系在一条细线上飞入高空。我即兴作诗一首:

苍鹰的影子在草原上盘桓,

飞向那远处蔚蓝的无名山峦。

斑马圆鼓鼓的影子,

一个个投落在它们潇洒的四蹄之间,

凝固着,一动也不动,

它们在等候黄昏,等候将四肢舒展;

等候草原上的一片瓦蓝,被夕阳涂染,

镀上砖红色,等侯

去池塘边徘徊唱晚。

我和戴尼斯还有过另一场与狮子戏剧性的遭遇。实际上它发生于我们友谊的初期。

那是小雨季的一个早晨,尼考尔斯先生,一位南非人,那时是我的经理,火急火燎地赶到我的住房,告诉我夜间两只狮子来到庄园,咬死了我们的两头牛。它们闯进了牛圈的篱笆,把咬死的牛拖到咖啡园。其中一头牛被它们在园里大嚼一顿,另一头倒卧在咖啡树丛中。我要不要给他开个条去内罗毕搞点“士的宁”药来?这样他可以马上往牛尾上撒药,他认为那两只狮子当晚肯定还会来的。

我考虑了一下,我不愿意给狮子投放“士的宁”毒药。我告诉了他。他一听,不由从激动转为恼怒。这些狮子,他说,如果放任不管,它们下次还会来。它们咬死的公牛是我们庄园里最强健的工作牛。我们蒙受不起再多的损失。他还提醒说我的马厩离牛圈不远,不知我想到这一点没有?我于是解释,我无意在庄园养狮子,只是认为不应毒死,而应枪杀它们。

“那谁去开枪?”尼考尔斯问.“我不是胆小鬼,可我是有家小的人,我不愿无谓地拿自己的生命冒险。”的确,他不胆小,他是一个有勇气的小人。“枪杀并不明智,”他说。不,我说,我无意强迫他去打狮子,戴尼斯先生头晚来了,住在庄园,我和他一起去打。“噢,那行,”尼考尔斯说。

我返身进屋,去找戴尼斯。“来吧,”我对他说,“让我们去无谓地冒险一下。如果我们的生命有什么价值,那是因为我们现在没有得到任何价值。生活自由自在,谁想去死?”

我们下山去,果然如尼考尔斯所言,我们发现了咖啡园里的死牛。它健壮得令人想象不出狮子能触动它。狮子在潮软的地面留下深深的清晰的足迹,两只大狮子夜里来过这儿。顺着足迹,很容易便穿过咖啡园,跟踪到贝尔克奈普住房的树林。可待我们来到树林边时,大雨倾盆而泻,很难看清任何东西。无论草丛还是灌木林,我们再找不见狮子留下的踪迹了。

“戴尼斯,你以为它们今天晚上还会再来吗?”我问。

戴尼斯对猎狮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告诉我,狮子今夜会早早赶来吃掉剩肉。我们得给它们点时间,稳住它们。等九点钟我们下来到达现场,我们从他的行囊中取出手电筒,用于射击照明。他让我自己选择我做些什么,我宁可让他开枪,而自己在一旁为他打手电。

为了在黑暗中能顺路摸到死牛那里,我们裁了一些纸条,系在我们穿行的咖啡树两侧,并用白石子撒在我们走的道上作标记。这条道直通行凶现场。在尽头,离死牛二十码处,我们在树上系了一大张纸片;在这里我们停下来,打手电、射击。黄昏时分,我们拿出手电试了一下,电池的电不足了,光线太昏暗,可又没时间去内罗毕买新的,只好凑合着用。

那天正是戴尼斯生日的前夕。我们吃晚饭的时候,他忧心忡忡,流露出低沉的情绪——他至今在生活中未得到满足。我安慰他,也许在他生日之晨到来之前,会有什么好事降临。我吩咐朱玛拿出一瓶葡萄酒准备我们回来喝。我一直在想那两只狮子:此时它们在哪里?它们正在过河么?是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慢慢地、悄悄地走来么?小河中轻柔凉爽的水流正淌过它们的胸脯和两胁么?

九点整,我们出发了。

天还下着小雨,但有月亮。月儿不时地在高高的夜空透过一层层的厚云,露出艨胧的白皙的脸庞,淡淡地返照在白花盛开的咖啡园里。我们远远地路过小学校,那里灯火通明。

见此情景,我心中不由掠过一阵胜利,欣喜的波浪,我为我的村民感到骄傲。我想起了所罗门国王的名言:“懒散的人说,一只狮子正在路上,狮子是在马路上。”此时此刻,两只狮子正在学校门外,而我的学童们并不懒散,并未为狮子而弃学离校。

我们找到了做了标记的两行咖啡树,稍稍停了一会儿,便一前一后在树间穿行。我们穿着鹿皮软鞋,悄悄地走着。我因激动而有些摇晃、颤抖,不敢走得离戴尼斯太近,怕他觉察出我的兴奋,把我赶回家。可我又不能离他太远,因为他说不定什么时候需要我打手电。

不久,我们发现那两头狮子已在其猎物的尸体上大啖其肉。它们听到了我们的动静,或是嗅到了我们的气味,从牛尸体上下来,悄悄走进咖啡田里,仿佛是为我们让路。也许它们觉得我们过得太慢,有一只狮子在我们前方和右侧发出低沉、嘶哑的吼声。那声音如此低沉,以至我们把握不定是否真的听到了狮吼。戴尼斯停了一秒,头也来回地问我:

“你听见了么?’

“是的,”我问答。

我们又朝前走了几步,那沉沉的吼声又响起来了。这回直接来自右侧。“打上手电!”戴尼斯命令。这可不是一件易事,他个子比我高得多,我得将手电光打过他的肩头,为他射击及前方照明。我亮起手电,整个世界骤然间变成一个明亮灿烂的舞台,咖啡树的湿漉漉的叶片闪着光亮,地上的泥块也清晰可见。

手电的光最先惊动了一只瞪着眼睛的小豺狼,模样很象狐狸。我继续晃动手电,这下照到了一只狮子。它迎面站着,显得很轻松,身后是黑沉沉的非洲夜色。一声枪响,就在我近旁。我毫无精神准备,甚至听不出是什么音响,象是雷鸣,又象是我的身子被推到狮子那头。狮子象块石头般地倒下了。“继续照!继续照!”戴尼斯冲我大叫。我挥舞着手电,挥呵挥,我的手颤抖得如此厉害,以至那光圈——控制着整个世界,在我的指挥下——跳起了舞蹈。我听到了戴尼斯在黑暗中的笑声。事后他对我说:“照见第二只狮子时,那手电光有点儿晃悠。”在电光舞的中央,是第二头狮子。它避开我们,半躲在一棵咖啡树后。当手电光扫到它时,它将脑袋转了过来。戴尼斯正好开枪。狮子倒在光环之外,可又站起来,进入光圈,踉踉跄跄地朝我们扑过来。第二颗子弹出膛,狮子发出一阵长长的、暴怒的呻吟。

非洲,在刹那间变得无穷寥廓,而我与戴尼斯站在非洲大地上,显得无限渺小。在手电光之外,除了黑暗,还是黑暗。在黑暗之中,两个方向陈放着两只狮子的尸体。天空中细雨霏霏,当那深沉的吼叫消逝之际,任何动静都没有了。狮子安详地躺着,脑袋侧向一边,似乎是一种厌恶的姿势。就这样,咖啡田里有两只死去的大动物,夜的沉寂笼罩着一切。

我们向狮子走去,步量着距离。从我们站的地方到第一头狮是三十码,离另一头狮二十五码。它们都是发育完全、年轻、健壮的雄狮。这一对亲密的朋友,进出山峦,周游草原,形影不离。昨天刚作了惊险的壮举,而今却因这壮举而丧生。

这时,所有的学童都从学校出来,涌向通道,看见我们便停下脚步,低声呼叫.

“姆沙布,是你在那里么?是你么?姆沙布,姆沙布。”

我坐在一头狮子身上,大声应道:“是的,是我在这儿。”

于是,他们走过来,壮着胆提高了声音:“是贝达打死的么?两只狮子都是他打的么?”当他们听到果然不出所料,轰地一下子散开,俨然夜间的小野兔,蹦蹦跳跳。他们即兴而唱,歌词是.“三枪。两狮。三枪。两狮。” 一边唱,一边变化调门,高音低音此起彼伏。他们信口编唱:“三枪打得准,两只大狮凶又猛。”然后齐声合唱每人陶醉的副歌:“A、B、c、D——”他们刚放学,头脑里充满着智慧。

不一会儿,许多人都赶到现场,提着防风灯,碾面厂的工人,附近村落的农民,还有我的仆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围着狮子谈论着。卡努西亚和他的助手拿来了刀子,开始剥狮皮。其中一张狮皮后来被我赠送给印度的大教主。泡伦·辛格也出现在现场,穿着一件长袍,显得说不出的轻快。他那印度人特有的甜笑绽开在浓密的黑须之中,他高兴得说话都结结巴巴了。这个印度人急切地要为自己搞些狮子油——他们很稀罕这种油脂,认为是一种妙药。从他打的手势中,我猜想此油治疗关节炎和阳萎有奇效。咖啡园里异常喧闹,活跃,雨也停了,月亮的清辉临照在所有的人身上。

我们回到家中,朱玛拿来那瓶酒,打开瓶盖。我们淋得太湿了,浑身是泥浆、血污,脏得坐不下来。于是就站在餐厅燃烧正旺的壁炉前,一杯接一杯地痛饮那欢乐、喜庆的醇酒。我们一言不发。在狩猎中,我们配合默契,融成一体,互相之间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可说。

友人们从我们的历险中汲取了不少乐趣。后来我们去俱乐部跳舞时,布尔派特老先生整整一个晚上没有跟我们讲话。

我想,正是有了戴尼斯,我的庄园生活才享有了那最激动心灵的、最大的愉快:我曾与他一起飞越非洲上空。非洲公路稀少,有的地方甚至没有,你尽可在草原上降落,飞行会成为你生活中至为重要的乐事。它为你打开了另一个世界。戴尼斯带来了他的“莫斯”型小飞机,能降落在庄园的草原上,离我的住宅只有几分钟的路程。我们几乎天天在空中飞行。

当你飞越非洲高原之际,你的视野中会出现如此壮观的景致:那令人惊喜的光线与色彩的组合、变化,那阳光普照的绿色原野上的一挂彩虹,那巨大的垂直的云朵;那气势非凡的黑色暴雨,这一切的一切在你周围追逐、舞蹈。急泻而下的雨水将天空冲得白茫茫一片。真没有恰当的词语来描绘飞行的经历,新的词汇须随着时光的流逝创造出来。当你飞越大裂谷和苏斯瓦,龙戈诺特火山时,你会感觉自己来到了遥远的月球背面的大地上空,有时候,你又能超低空飞行,清晰地观赏草原上的动物,就象上帝刚刚创造出这些生灵,你感到它们如此亲近,只差亚当为它们起名了。

但是,令你兴奋愉快的,不是幻觉,而是行动本身。飞行者的乐趣与荣耀全寓于飞行之中。常年住在都市的人们真是苦极了,象被奴役的奴隶,在一切运动之中,他们只知道一维空间的事物。他们沿着一条直线行走,恰似被一根线牵引的木偶。当你信步穿越田野,树林,从直线登上了飞机,你进入了二维世界,那是辉煌的奴隶解放,如同法国大革命。但只有在空中,你才进入三维世界彻底自由的王国,经过漫长岁月的流亡与梦想,那思乡的心扑入了宇宙的怀抱。重力与时间法则

“……蕴蓄于生命的绿树之中,

运动仿佛是被驯服的野兽,谁人知晓

它们将何等的温顺谦恭!”

每当我坐着飞机升腾,俯瞰大地,感到自己离开了地面,我就会产生一种豪壮的发现新大陆的意识。“啊,我明悟了,”我想着,“这正是我追求的观念。此刻,我无所不知。”、

一天,我和戴尼斯飞往纳特隆湖,该湖在庄园东南九十英里处,海拔二千英尺,比庄园地势低四千英尺。纳特隆湖盛产碱,湖底、湖岸有如白色的混凝土,散发出强烈的碱味。

天空一碧万顷,可是当我们从草原起飞,进入荒凉的岩石耸立的低地上空,一切色彩宛若被烧焦、烤糊了。我们下面的大地近乎微妙的布满斑点的龟壳。蓦然间,龟壳之中现出一方湖泊。那白花花的湖底透过水波折射出——从空中看来——一种强烈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蔚蓝。色彩是那么鲜明,你凝望一会儿,就会闭上自己的眼睛。浩瀚的湖水横嵌于光秃秃的茶色大地之中,活象一大块耀眼的海蓝宝石。我们一直向上飞升,此刻又开始下降。低飞时,我们自己的投影在浅蓝的湖面上映出深蓝色的色块,在我们下面抖动。这里生活着成千上万只火烈鸟,虽然我不明白它们是怎样生存在含碱的水中——那里面什么鱼也没有。我们靠近时,火烈鸟飞散开来,形成一个个大圆圈或扇面,恍如正在升起的太阳放射的光芒,又象丝绸或瓷器上中国的艺术图案。这些图案在我们眼前不时地变幻着。

我们登上白花花的湖岸,那热烘烘的劲头犹如烤箱。我们在机翼下的荫凉处席地午餐。你要是把手伸出荫影,那炙热的太阳会灼痛你的手。我们的瓶装啤酒,刚从飞机上取出时还十分凉爽,可一刻钟光景,我们还没喝完,这手中啤酒就如同一杯热茶了。

我们午餐时,一队马赛依武士出现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匆匆朝我们赶来。他们一定是在远处发现飞机降落了,决意过来仔细瞧瞧。徒步路程多远,即使在这片土地上,对马赛依人也无所谓。他们走来了,一个挨着一个,裸着身体,又瘦又高,手中的武器闪闪发光。那黑黝黝的形象,使人想到黄灰色沙地上的一块块泥炭。他们的脚下移动着小小的阴影——除了我与戴尼斯的,这些是这片土地上眼睛所能见到的仅有的活动的阴影。他们走到我们跟前时,站成了一排,互相交头接耳,评论着飞机和我们俩。要是在上一辈,遇到他们,简直会要我们的命。过了片刻,其中一个马赛依人走上前来跟我们搭话。他们只能讲自己的土话,我们又只能听懂片言只语,交谈很快就停顿了。那武士退回同伴们那里。几分钟后,他们转过身,一列纵队鱼贯离去,前方的盐碱地白炽刺眼,火烧火燎。

“你想飞往那依万霞湖么?”戴尼斯问,“不过这段路的地面崎岖不平,途中我们没法降落。我们只有拉高飞行高度——一万二千英尺。”

从纳特隆湖飞到那依万霞湖是九死一生的冒险。我们飞直线,一路保持一万二千英尺的高度——真高哇,底下什么也看不见。在纳特隆湖,我脱下了小羊皮的帽子,现在到了高空,空气冷得象冰水,直扎我的前额。我的头发全往后飘,脑袋好象都吹掉了似的。这个路线,实际上与阿拉伯传说中的大鹏每晚飞的路线一样,只不过方向相反。那只大鹏的两只利爪各擎一头小象,从乌干达返回阿拉伯半岛。你坐在你的驾驶员前头,你的前方是浩渺的宇宙。你觉得你在他伸出的手掌上飞行,就象迪金①在空中挟持阿里王子那样,托举你的正是他的翅膀。我们在那依万霞友人的庄园里降落。那些小巧的房屋及四周更小的树木,在我们降落时,仿佛纷纷向后倾倒。

①迪金:古卜林儿童读物《正是如此的故事》中的沙漠之神。

有时我和戴尼斯没有时间出远门,就在恩戈山上空作短途飞行,一般是在日落时分。这些山峰——居世界最美的山峰之列一一也许从高空俯视最为壮观。这四座山峰轮廓分明,随着飞机忽而上升,忽而前进,忽而又猛地下沉,恍若平展展的小草坪。

在山里有野牛。我年轻时——执意要将每一种非洲野生动物都打一个,制成标本——就在这儿打死过一头公野牛。后来,我打猎的劲头不如观赏的瘾头大,我在野外常见到野牛。我曾在半山腰的泉水旁宿营,带上我的仆人、帐篷和口粮。我和法拉赫还在黑沉沉、冷冰冰的清晨到灌木丛和高草里攀援、爬行,希望能发现野牛群。可是有两次都失败而归。野牛们生活在那里,是我西边的邻居,在庄园生活中颇有价值。不过,它们是心灵敏感、自给自足的邻居。山峦的古老风尚现在多少减弱了。它们接受的恩赐不多。

但是,一天下午,我正在与内地来的几位朋友喝茶,外面戴尼斯从内罗毕飞来,越过我们上空向西飞去。过了一阵,他返回来降落在庄园之后,我和迪莱米亚女士驾车去草原接他。可他没从飞机里走出来。

“野牛在山上吃草,”他说,“走吧,去瞧瞧它们。”

“我去不了,我家里有一个茶会,”我说。

“可我们去看一下,十五分钟就回来。”

这对我简直象在梦中得到人们的恩惠。迪莱米亚女士不想坐飞机,我便登机随行。我们在阳光下飞行,可山坡却处在一片半透明的褐色阴影里,我们很快飞了进去。不一会儿,我们就在空中望见了下面的野牛。在一处长长的、翠绿的山坡边——如一块巨大的苫布的皱褶,从山顶延伸到恩戈山的一侧——有二十七头野牛在吃草。起初,我们看到它们一长溜地倘徉,犹如一队老鼠缓缓行进在地板上。可当我们俯冲下去,在距它们一百五十英尺上空、最佳射程之内盘旋,点着数时发现,它们原来安详地组合、分散,分散、组合。牛群中有一头又大又老的野牛,一两头刚成年的公牛,还有一些牛犊。它们活动的草地开阔平展,处于灌木丛的环抱之中。一旦有陌生者接近,它们马上就会听出和闻出来。但它们从未提防来自空中的进击。我们必须一直在空中盘旋。它们听到马达的声音,停止了吃草,却似乎没有反应过来,不往上看看。最后,它们终于意识到附近出现了非常怪异的东西。老牛率先走到前列,昂起它那对沉甸甸的牛角,向看不见的敌人示威,四足牢牢地支在地上——突然,它向山坡下走去,一会儿又慢跑起来。整个家族都跟随它惊跑惊窜。它们扬起了一阵阵尘土与碎石片,转入灌木林。在丛林深处,它们停了下来,互相紧挨着:看上去,山里的这片空地象被深灰色的石头铺垫起来。在这里,它们自信不会被发现,严阵以待准备随时迎战任何地面来客。可是它们毕竟躲不过天空中飞鸟的眼睛。我们拉高飞开了。那经历俨如沿着一条秘密,未知的小路探进了恩戈山的心脏一般。

等我回到茶会上,石桌上的茶罐还热得很,把我手指都烫了。先知也有同样的经历,当他打翻了一罐水,天使长哲布勒伊莱①前来接他,带着他邀游七重天,待到先知穆罕默德回到世上的时候,那罐水还未溢出来。

在恩戈山还栖息着一对老鹰。每当下午时分,戴尼斯常说:“让我们去拜访那对老鹰。”有一次我曾见到其中一只老鹰蹲在山顶附近的一块石头上,又冲上天空。当然,它们的整个生命都是在空中度过的。多少回,我们追逐老鹰,在机舱中时面向一侧倾斜,时而被抛向另一侧。一定是这目光锐利的飞禽在戏弄我们。有一次,我们与老鹰比翼齐飞,戴尼斯在半空关了引擎,我都听到了老鹰的尖叫声。

①哲布勒伊莱:《古兰经》中的一位天使长。

土著们喜欢飞机,有那么一度,画飞机成为庄园里的一种时髦。我常在厨房的纸片上、墙壁上发现飞机的速写,连那四个字母AB AK也小心翼翼地模拟在上面。但我相信,土著并不是真正对飞机或我们的飞行产生兴趣。

土著不喜欢高速,正如我们讨厌嘈杂。高速,对于他们,至少是经受不住的。他们对时间也十分看重,脑子里从未有过消磨或浪费时间的打算。而实际上,你给他们的时间越多,他们越高兴。你若派给吉库尤人一个任务,要他在你外出时,牵着你的马,你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希望你走得越久越好。他不试图打发时光,而是坐下来,过日子。

土著对机器或机械也没有多少热情。有一伙年轻人为欧洲人开汽车的热情所倾到,但一个吉库尤老头却对我说,他们会早死的。看来他好象是对的,叛徒往往出自一个民族的弱处。在文明的发明中,土著欣赏、信服的是三大件:火柴、自行车和步枪。可是一说起母牛来,他们又会将这三大件弃置一旁。

福莱克·格莱斯沃特·威廉斯,移居在凯东峡谷,曾带着一名马赛依助手去英国。他告诉我,马赛依人到那里一周后,便在海德公园里骑马,就象他生来就住在伦敦似的。后来,这个马赛依人回到非洲,我问他英国什么最好,他神情严肃地思考我的问题,良久,才彬彬有礼地回答:白人的桥修得非常精美。

凡是未经人力或自然力的明显干预而自行起动的事物,老土著除了不相信或某些羞耻感觉外,我从未见过还有什么表示。人类从心底对巫术感到厌恶,如同厌恶什么不体面的东西。他可以对其效应发生兴趣,但对其内中隐秘不予探究,从不试图从巫婆那里掏出其酿酒的确切配方。

有一次,我和戴尼斯飞行归来,刚降落在庄园的草原上,一位年迈的吉库尤老人走来,跟我们攀谈:

“今天你们飞得太高,我们都看不见你们了,只听到飞机象蜜蜂似的唱歌。”

我承认我们飞得很高。

“你们见到上帝了么?”他问。

“没有,恩特维蒂,”我答道,“我们没见到上帝。”

“哈,那你们飞得还不够高。”他又说,“可是,告诉我,你觉得你能飞得高高的,高到能见到上帝么?”

“我也不知道。恩特维蒂。”我说。

“那你,贝达,”他转向戴尼斯,“你觉得怎么样?你能把飞机升得高高的,见到上帝么?”

“我真的不知道,”戴尼斯说。

“那么,吉库尤老人说,“那我就一点儿也不明白你们俩为什么要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