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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不清楚自己是几点上床休息的。我只记得脱下衣服,穿上了浴衣,站在室外的阳台上。当时我知道自己醉得相当厉害,之后我就走进了房间,把床头灯打开,开始看书。我看的是屠格涅夫写的一本书,其中有两页我仿佛反复看了许多遍,这是《猎人笔记》中的一个短篇。我曾经看过,可是又觉得非常新鲜。乡间风光仿佛近在眼前,头脑中的压迫感仿佛得到了缓解。我醉得很厉害,但不愿闭上眼睛,因为一闭上眼睛,就会感觉到房间旋转个不停。如果我一直看下去,这种感觉就会消失。
我听见勃莱特和罗伯特·科恩上了楼。科恩在门外道了晚安,就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我听见勃莱特走进隔壁房间。迈克已经睡下了,他是一小时前跟我一起上楼的。她进门时,他醒了过来,他们开始聊天。我听到了他们的笑声。然后我关了灯,准备入睡。没有必要再看书了。我闭上眼睛,已经不再感觉到眩晕了。可是我睡不着,在暗处看待问题的角度没有理由与在亮处时不同。真是见鬼了,毫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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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全盘考虑过这件事,于是整整六个月,我关掉电灯后睡不着觉。这又是一闪念。无论如何,女人们都见鬼去吧。你,勃莱特·阿施利,也一同见鬼去吧。
女人能成为要好的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为了打下友谊的基础,你得先爱上她。我曾经把勃莱特当做要好的朋友。我从来没有站在她的立场考虑过问题。我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就轻易得了手。这样只是推迟了账单送来的时日。但账单总会来的,这是你所能指望得到的好事之一。
我觉得我已经为过去的所有事付出了代价,不像女人那样没完没了。我没有想过报复或惩罚,只是等价交换而已。你付出一些东西,然后得到另外一些东西。或者你努力去争取一些东西。你用某种方式来付出代价,得到一切对你来说有用的东西。而我已经以自己的方式付出了代价,得到了我所喜欢的许多东西,所以我过得很快乐。你要么拿你的知识来做代价,要么拿经验、机缘或者金钱来做代价。享受生活的真谛就是如何将钱花得值,而且要明白什么时候花。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可以供你买卖的好市场。这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哲学问题。我想,再过五年,这种理论就会像我曾有过的其他睿智的哲学理论一样荒唐可笑。
也许,事实并非如此。也许随着年华老去,你会学到一点东西。我不在乎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我只想弄清楚如何在其中生活。也许当你明白如何在世界上生活后,你就会懂得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然而,我真希望迈克不要对科恩那么刻薄。迈克醉后很糟糕,勃莱特醉后很老实,比尔醉后也很老实,科恩从来不醉。迈克一喝醉了就惹人不高兴。我喜欢看他攻击科恩的样子,但是我又希望他不要那样做,因为事后我会因此厌恶自己。这就是道德的力量,事后会使你厌恶自己。不,这应该是不道德的。这是一种大致的看法。我在夜里胡思乱想得太多了。“胡说!”我耳边响起了勃莱特说的这句话。“胡说!”你和英国人在一起的时候,你就习惯用英国人的思维来思考问题。英国人的口语词汇——至少在上流社会——比因纽特语还要少。当然,我对因纽特语一无所知。因纽特语也许是一种很优美的语言。就说彻罗基族的语言吧,我也不懂彻罗基语。英国人用不同语气的短语说话。一个短语含意无穷,然而我喜欢这样。我比较喜欢他们说话的方式。譬如哈里斯,但是哈里斯不是上流社会的一员。
我再次打开床头灯,开始看书。我看屠格涅夫的这本书。当时我知道,喝了过量的白兰地后,在大脑过分活跃的情况下读书,我都能记得住,而且,过后我总觉得似乎自己亲身经历过一样。我会铭记一生。这是你付出代价后获得的另一件好东西。直到天快亮时,我才睡着。
在潘普洛纳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们相安无事,再没有发生什么争吵。全城都在为过节做准备。工人们还在街道两边竖起了门柱,当早上牛群从牛栏里放出来,穿过大街跑向斗牛场的时候,这些门柱可以用来阻挡公牛越界。工人们挖好坑,把木桩埋进去,并给每根木桩都标上号码,这样便于插在规定的地点。在城外高地上,斗牛场的雇工们在训练斗牛士用的马匹,他们正赶着四腿溜直的马在斗牛场后面被太阳晒硬了的土地上奔跑。斗牛场的大门口敞开着,里面工人在打扫露天看台。场地已经被碾压过,并且洒上了水,木匠更换了四周栅栏上不结实的或者已经开裂的木板,又将栅栏重新钉好。站在平整的沙地边缘,向上面空荡荡的看台望去,可以看见几个老太太正在打扫包厢。
场外,从城区边缘的那条大街通向斗牛场入口处的栅栏已经就位,建成了一条长长的通道。在斗牛比赛第一天的早上,人群会在牛群的追赶下一起奔跑。城外,牛马集市所在的平原上,吉卜赛人已经在树下安营扎寨,各种酒类的小贩正在搭建摊位。其中一个摊位上标着“ANIS DEL TORO”[1]的广告语。它那用布帘子做的招牌挂在木板壁上,接受烈日的暴晒。市中心的大广场上没有什么变化。我们坐在咖啡馆露台上的白色柳条椅里,看着公交汽车进站。那些来自乡下的农民下车,赶往集市。我们又看着车子载满农民,又开走了,农民们坐在车上,随身的马鞍袋里装满了从城里买的物品。除了鸽子和一个拿水管喷洒广场、冲洗大街的男人外,这些高高的灰色公共汽车是广场上唯一的活物。
晚饭后是散步时间。晚饭后的一个小时,所有的漂亮姑娘、当地驻军的长官,以及城里时髦的男男女女,都会到广场那一边的街道上散步。咖啡馆的桌子边坐满了吃完晚饭的客人。
上午,我经常坐在咖啡馆里看马德里的报纸,然后在城里闲逛,或者到城外乡间走走。有时候,比尔随我一起出门。有时候,他在自己房里写东西。罗伯特·科恩会利用上午的时间学习西班牙语,或者抽时间去理发店刮胡子。勃莱特和迈克不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我们都在咖啡馆里喝苦艾酒。日子过得很平静,没有一个人喝醉过。我去过几次教堂,其中一次是同勃莱特一起去的。她说,她想听听我的忏悔。我告诉她,这不仅没有可能,而且即使她听到了,也没有她想象的那么有趣。而且,即使我忏悔,我说的语言她也根本听不懂。我们走出教堂的时候,遇上了科恩。很显然,他一直跟在我们后面,他表现得非常愉快和友好。我们三人一起出城,去吉卜赛人营地。勃莱特在那里找人给她算了一卦。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几朵白云在群山上空飘拂着。前一天夜里下了一会儿雨,这一天高地上的空气清新、舒爽,眼前的景色非常美丽。我们都感到心旷神怡,我也对科恩相当友好。在这样好的日子里,没有什么事情能使你烦恼和不安。
这就是节日的前一天。
[1]西班牙语,意为“大茴香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