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七月六日,星期日中午,节日庆祝活动盛大开场了。那种场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整整一天,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然而他们与当地人混在一起时,并不是多么显眼。炎炎烈日下的广场与往常一样安静。农民们待在远离市中心的小酒馆里。他们聚在那里一起喝着酒,准备参加节庆活动。他们刚从平原和山区赶来,还需要逐渐地改变对钱的看法。他们不会一来就跑到咖啡馆里花高价喝酒。他们在小酒馆里尽情享用着便宜的酒菜。钱的价值仍然是要以劳动的时间和粮食的销售数量来衡量的。等到节庆狂欢达到高潮时,他们就不在乎多花了多少钱或者花在了哪里。

在圣福明节庆祝活动开始的第一天,农民们一大清早就来到狭窄小巷里的小酒馆。上午,我穿过几条街道赶往大教堂去看弥撒。路经那里的时候,我都能听见从酒馆开着的门里传来的歌声。酒馆里的人正在热身。有很多人来参加十一点的弥撒。圣福明节也是个宗教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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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大教堂那里走下山坡,沿着大街来到广场上的咖啡馆。这时临近中午。罗伯特·科恩和比尔坐在一张桌子旁。大理石面的桌子和白色柳条椅已经撤走,代替它们的是铸铁桌子和简朴的折叠椅。咖啡馆就像一艘清除多余的东西准备奔赴战场的军舰。今天,侍者是不会让你安静地坐着看一上午报纸而不来问你点餐事宜的。我刚坐下,一名侍者就走了过来。

“你们要喝点什么?”我问比尔和罗伯特。

“雪利酒。”科恩说。

“赫雷斯产的。”我对侍者说。

还未等到侍者把雪莉酒送上来,一发宣布节日庆祝活动开始的焰火弹就燃放了。一团灰色的烟雾高高地悬在广场对面加亚雷剧院的上空。这团悬在空中的烟雾就像榴霰弹爆炸一样,我正看着,又一发焰火弹飞到空中,在明亮的阳光下喷出缕缕青烟。它爆炸的时候,我看见耀眼的一闪,接着另一小朵烟云出现了。就在这第二发焰火弹爆炸的时候,一分钟前还空空如也的拱廊里突然聚集着许多人。侍者把酒瓶高举过头,好不容易才穿过人群,挤到我们的桌子旁。人们从四面八方拥向广场,我们听到街上传来奏簧管、横笛和击鼓的声音。他们正在吹奏riau-riau舞曲,笛声尖锐,鼓声咚咚,大人和孩子跟在他们后面随声起舞。当笛声停止的时候,他们都在街上蹲下来;当簧管和横笛再次尖锐地吹起,当单调、呆板、沉闷的鼓声响起来时,他们全部一跃而起,跳起舞来。你只能看见他们的头和肩膀在人群里起起伏伏。

广场上有个人正在弯着腰吹奏簧管,一群孩子在他身后叫喊着,拉着他的衣服。他走出广场,为那些跟在他后面的孩子吹奏簧管。他路经咖啡馆门前,拐进了一条小巷。他从旁边经过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他那张面无表情的麻子脸。他边吹边走,孩子们依旧跟在后面闹个不停。

“他大概是当地的傻子。”比尔说,“我的天!看看那边!”

街头那边走过来一群跳舞的人。街道上挤满了人,舞者全是男人。他们跟在自己的笛手和鼓手后面,跟着节拍起舞。他们应该是某个俱乐部的成员,都统一穿着蓝色工装,脖子上系着红领巾,两根长杆撑着一面大旗。当他们被人群簇拥着走过来的时候,旗帜上下飞扬。

旗帜上写着:“美酒万岁!外宾万岁!”

“哪儿来的外宾?”罗伯特·科恩问。

“我们就是外宾。”比尔说。

焰火弹还在不停地发射着。咖啡馆里人满为患。广场上的人渐渐少了,人群都挤到各家咖啡馆里了。

“勃莱特和迈克在哪儿?”比尔问。

“我这就去找他们过来。”科恩说。

“把他们带到这儿来吧。”

庆祝活动正式开始了,将日夜不停地持续七天。狂欢热舞,美酒佳肴,喧嚣吵闹,将会一刻不停。这一切只有在节日里才能发生。最后,所有都将如同梦境,仿佛你无论如何做都不会招致什么恶果。在节庆期间思考事情的后果,是不合时宜的。整个节庆期间,你会一直有这样的感觉,即使在安静的时刻,也得大声说话,以免别人听不见。这就是节庆狂欢,会持续整整七天。

那天下午举行了盛大的宗教游行。人们抬着圣福明像,从一座教堂抬到另一座教堂。世俗的各界显要人物和宗教名流都参与其中。但是,我们看不到他们,因为到处都是人山人海。在整齐的游行队伍前后,有一群跳riau-riau舞的人。有一群穿黄色衬衫的人忽上忽下地蹦跳着。所有街道和人行道都挤满了人,我们只能越过拥挤的人群的头顶,看到游行队伍里那些高大的巨人像:有几尊雪茄店门前的木雕印第安人像,三十英尺高,有摩尔人,还有一个国王和一个王后。这些人像都庄重地随着riau-riau舞曲旋转,像在跳华尔兹。

圣福明像和各界要人依次进入礼拜堂,卫队和巨人像都留在门外,原本站在巨人像肚子里跳舞的人也走了出来,站在放在地上的担架旁边。狂欢的人群全都站在礼拜堂外,侏儒们拿着特大号的气球在人群里穿梭。我们来到礼拜堂,闻到一股香火味。人群依次进了教堂。勃莱特因为没戴帽子,在门口就被拦住了,我们只得转身走出教堂,一行人沿着返城的大街往回走。街道两侧的人行道上依然站满了人,他们站在老地方,等候游行队伍归来。一些跳舞的人围着勃莱特站成一圈,跳起舞来。他们的脖子上套着成串的白蒜头。他们又拉着我和比尔的手臂,把我们拉进圆圈。比尔也开始跟着跳起舞来。他们都在轻唱着。勃莱特也想跳舞,但是他们不让。他们把她看做一尊偶像,围着她跳。歌曲以刺耳的riau-riau声结束。他们簇拥着我们,走进了一家酒店。

我们站在柜台边。他们让勃莱特坐在一只酒桶上。酒店里很昏暗,挤满了唱歌的男人,他们扯着嗓门唱。在柜台后面,有人从酒桶里放出一杯杯酒来。我放下酒钱,但是有个人拿起钱塞到了我的口袋里。

“我想要一个皮酒袋。”比尔说。

“街上有个地方卖。”我说,“我去买两个回来。”

跳舞的人不肯让我出去。其中有三个靠着勃莱特,坐在高高的酒桶上,教她如何用酒袋喝酒。他们在她脖子上挂了一串白蒜头。有个人坚持要塞给她一杯酒。还有人在教比尔唱歌,冲着他的耳朵唱,并且在比尔的背上打着拍子。

我向他们解释,我还会回来的。出了酒店,我沿街寻找制作皮酒袋的商店。人行道上早已挤满了人,许多商店已经关门,我没有办法找到那家店。我一边观望着街道两侧一边向前走,一直走到教堂。然后,我向一个人问路,他拉着我的胳膊把我带到了那家店。这家店的百叶窗已经关上了,但是门还开着。

店铺里面散发出一股新的鞣革和热焦油的混合气味。有个人正往制好的酒袋上印花,已经做好的酒袋成捆地悬挂在横梁上。他从上面拿下来一个,往里面吹满了气,接着拧紧喷嘴,然后跳起来踩着酒袋。

“瞧!这一点不漏气。”

“我还要一个,拿个大号的。”

他从横梁上拿下一个能装一加仑甚至更多酒的大酒袋。他对着袋口,鼓起两颊把酒袋吹得鼓起来,然后扶着椅子背儿,站在酒袋上。

“你想拿来做什么用?拿到巴约讷去卖吗?”

“不。自己留着喝酒用。”

他拍了拍我的后背。

“好汉!两个一共八比塞塔。这是最低价。”

正在为新皮酒袋印花的那个伙计把印好的酒袋扔到酒袋堆里,停下来说:“真的,八比塞塔是最便宜的价钱了。”

我付了钱,走出店铺,顺原路返回酒店。酒店里面更加昏暗了,而且非常拥挤。勃莱特和比尔都不见了,有人说他们在里面的房间。站在柜台后的女孩把我新买的这两个皮酒袋灌得满满的。一个装了两公升,另一个装了五公升。装满这两袋酒,花了三比塞塔六十分。柜台前有个我以前并不认识的家伙,他非要替我付酒钱,不过最后还是我自己付了钱。于是,要给我付酒钱的那个人就请我喝了一杯酒。他还不让我回请他,但是说想从我的新酒袋里喝两口漱漱嘴。他把装满五公升酒的大酒袋倒过来,双手一挤,酒就咝咝地喷进他的喉咙。

“不错。”说完,他把酒袋还给我。

在里面的房间,勃莱特和比尔坐在酒桶上,被跳舞的人团团围住。他们每个人都把手臂搭在别人的肩膀上唱歌。迈克正坐在一张桌子旁,和几个穿着衬衫的人吃一碗洋葱醋腌金枪鱼。他们都在喝酒,用面包片蘸着碗里的油和醋汁吃。

“喂,杰克。喂!”迈克叫道,“过来,我要把你介绍给我的朋友们。我们正在吃开胃菜。”

迈克把我介绍给了在座的人。他们也向迈克自报了姓名,并叫人给我拿一副叉子。

“别吃他们的东西,迈克。”勃莱特在酒桶的那边喊道。

“我可不想把你们的饭菜都吃光。”当有人递叉子给我的时候,我说。

“吃吧。”他说,“你觉得东西放在这里是做什么用的?”

我旋开大酒袋上喷嘴的盖子,依次递给在座的人。每个人都伸直胳膊,把酒袋倒过来喝一口。

在歌声中,我们听见门外游行队伍经过时吹奏的乐曲声。

“是不是游行队伍过来了?”迈克问。

“没什么,”有人说,“没什么。喝吧。举起酒杯。”

“他们在哪儿找到你的?”我问迈克。

“有人带我来的。”迈克说,“他们说你们在这里。”

“科恩现在哪儿?”

“他醉倒了。”勃莱特大声说,“有人把他带到别的地方去了。”

“他在哪儿?”

“我不知道。”

“我们怎么能知道。”比尔说,“我猜他死了。”

“他没有死。”迈克说,“我知道他没有死。他只不过喝了茴香酒就醉倒了。”

在他说茴香酒的时候,在座有个人抬头望了望,就从罩衫里面掏出一只瓶酒,递给我。

“不,”我说,“不喝了,谢谢!”

“喝。喝。再喝一些!举起酒瓶!”

我喝了一口。这酒有甘草味,一直暖到胃里。

“科恩到底在哪儿?”

“我不知道。”迈克说,“我去问问。那位喝醉的伙伴在哪里?”他用西班牙语问。

“你想见他?”

“是的。”我说。

“不是我。”迈克说,“是这位先生想看。”

给我喝茴香酒的那个人擦擦嘴,站了起来:“走吧。”

在一间里屋内,罗伯特·科恩安静地睡在几只酒桶上。屋里太昏暗了,我几乎看不清他的脸。他们给他盖上了一件外衣,还把另外一件外衣叠起来枕在他的头下面。他脖子上同样套着一串蒜头,直搭在胸前。

“让他睡吧。”那人低声说,“他不要紧的。”

两个小时后,科恩露面了。他走进前屋,脖子上依然挂着那串蒜头。西班牙人看他进来,都欢呼起来。科恩揉揉眼睛,咧嘴一笑。

“我一定是睡了一觉。”他说。

“哦,没关系。”勃莱特说。

“你只是死过去了。”比尔说。

“我们要不要出去吃点晚餐?”科恩问。

“你想吃?”

“是的。为什么不呢?我饿了。”

“吃那些蒜头吧,罗伯特。”迈克说,“嗨,把蒜头吃了。”

科恩站着不动。他已经完全清醒了。

“我们吃饭去吧。”勃莱特说,“我得洗个澡。”

“走吧。”比尔说,“我们把勃莱特送到旅馆去。”

我们同众人告别,同他们一一握手,然后走出了酒店。这时,外面已经黑了。

“你们看现在几点?”科恩问。

“都已经是第二天了。”迈克说,“你睡了两天。”

“不会吧,”科恩说,“现在几点?”

“十点。”

“我们喝得真多。”

“你的意思是,我们喝了很多,你却睡着了。”

我们沿着黑暗的街道走回旅馆,路上看见广场上在放焰火。从通往广场的小巷望过去,只见广场上围着一群人,广场中央的人都在跳舞。

旅馆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这是节日里第一顿大餐,价钱比平时贵一倍,多加了几道新菜式。饭后,我们出去溜达。我记得自己曾决定熬通宵,等到第二天早晨六点正好看牛群过街,但是等到四点左右实在太困了,我就睡下了。其他人一夜没睡。

我自己的房间上了锁,我找不到钥匙,所以上了楼,睡在了科恩房间里的一张床上。街上的狂欢活动在夜间也没有停息,但是我困得呼呼大睡。焰火呼的一声爆炸,把我惊醒了,这是城郊牛栏释放牛群的信号。牛群必须奔跑着穿过街道,奔向斗牛场。我睡得很沉,等醒来的时候以为时间晚了。我穿上科恩的外衣,走到阳台上往下看。下面狭窄的街道上空无一人,所有的阳台上都挤满了人。突然,从街道另一头拥过来一群人。他们靠得很近,一起狂奔。他们经过旅馆门前,沿着街道奔向斗牛场。他们后面还有一伙人,这伙人比前面那些跑得更快,随后有几个掉队的在拼命奔跑。这群人经过后,有一小段时间街道上空无一人,接着就是撒蹄狂奔、上下晃动脑袋的牛群了,牛群后面是一阵尘土。它们的身影在拐角的地方消失了。有个人突然摔倒在地,滚进沟里,随后一动不动地躺着。牛群没有理会他,只顾往前跑。它们一起向前奔跑。

看不见牛群了,只听斗牛场那边传来一阵阵狂叫声。叫声经久不息。最后一发焰火弹砰地爆炸,这说明牛群在斗牛场已经穿过人群,进入牛栏。我回到房间里,回到床上。我刚才一直光着脚站在石头阳台上。我知道,我的朋友一定都到了斗牛场,所以我就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科恩进房间的时候把我吵醒了。他动手脱衣服,走过去把窗户关上,因为街对面房子的阳台上有人正往我们这边看。

“你看见刚才那个场面啦?”我问。

“是的。我们都在那边。”

“有人受伤了吗?”

“有一头牛在斗牛场里冲进人群,并且顶倒了七八个人。”

“勃莱特觉得怎么样?”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不等人们回过神来,事情就结束了。”

“我要是早点起来就好了。”

“我们不知道你在哪里。刚才我们去你的房间找过,但房门锁着。”

“你们这一夜都待在哪儿?”

“我们在一个俱乐部里跳舞。”

“我太困了。”我说。

“噢,我的上帝!我现在真困了。”科恩说,“这事儿有完吗?”

“一星期内完不了。”

比尔推开门,探头进来。

“你在哪儿,杰克?”

“我在阳台上看到牛群跑过。感觉怎么样?”

“非常精彩。”

“你去哪儿?”

“去睡觉。”

中午前,谁也没有起床。我们坐在拱廊下的餐桌边用餐。城里到处是人,我们等了很久才等到位子。午饭过后,我们去了伊鲁涅咖啡馆。那里面已经客满,离斗牛赛开始的时间越近,人就越多,桌子也是挨得越来越近。每天斗牛比赛开始前,拥挤的室内总是一片低沉的嗡嗡声。平时不论咖啡馆里多么拥挤,都不会发出这样嘈杂的声音。嗡嗡声持续不停,我们也加入其中。

每场斗牛比赛,我都买了六张票。其中有三张是斗牛场看台的第一排座位,紧靠着斗牛场围栏的头排坐席。另外三张是斗牛场看台上出入口上方的座位,位置不错,坐椅带有木制靠背,位于圆形看台的坡上。迈克认为勃莱特是第一次看斗牛,所以最好坐在高处,科恩当然愿意与他们坐在一起。比尔和我准备坐在第一排,我让侍者把多余的一张票卖掉。比尔告诉科恩一些注意事项,以免比赛过程中把注意力集中到马身上。比尔曾看过一个赛季的一系列斗牛比赛。

“我并不担心自己受不了,我只是怕会感到乏味。”科恩说。

“你真是这么想的?”

“如果牛顶了马,就不要去看马。”我对勃莱特说,“注意牛的冲刺,眼睛盯住长矛手怎样设法避开牛的攻势。如果马受到了攻击,只要没有死,你就不要再看它。”

“我有点儿紧张。”勃莱特说,“我担心能不能把比赛全程看完。”

“没关系。你不必看马登场的那一段,看了会不舒服,别的就没有什么了,而且马和每头牛交锋的时间不过几分钟。如果看了不舒服,你就不要看了。”

“她不要紧,”迈克说,“我会照顾她的。”

“我觉得你不会感到乏味的。”比尔说。

“我回旅馆取望远镜和酒袋。”我说,“回头见。注意别喝醉了。”

“我陪你去取。”比尔说。

勃莱特向我们微笑。

我们绕道在拱廊下面往回走,以免在广场上挨晒。

“唉,那个科恩叫人受不了,”比尔说,“他那种犹太人的优越感真是太过分了,居然认为看斗牛比赛会使他感到乏味。”

“我们等会儿拿望远镜来观察他。”我说。

“哦,让他见鬼去吧!”

“他把时间都消磨在那儿了。”

“我倒是想让他待在那儿。”

在旅馆的楼梯上,我们碰见了蒙托亚。

“来吧。”蒙托亚说,“你们是否想见见佩德罗·罗梅罗?”

“好啊。”比尔说,“我们去见他吧。”

我们跟着蒙托亚走上这段楼梯,顺着走廊走过去。

“他在八号房间。”蒙托亚解释道,“他正在为比赛化装。”

蒙托亚敲敲门,把门推开。我们进入了一个昏暗的房间,只有朝向小巷的窗户那里透进一丝亮光。房间里有两张床,其中一张是用修道院的一扇隔板做成的,里面开着电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穿着斗牛士服,板着脸,笔直地站在那里。他的上衣搭在椅背上。为他着装的人快把他的腰带缠好了。他的黑发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他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亚麻布衬衫,他的随从给他缠好腰带,然后站起来,退到一旁。佩德罗·罗梅罗点点头,在与我们握手的时候似乎望向远处,非常庄重。蒙托亚说了几句“我们是斗牛迷,我们祝他好运”之类的话。罗梅罗非常认真地听着,然后朝我转过身来。他是我平生所见的最英俊的少年。

“你去看斗牛了。”他用英语说。

“你会讲英语。”我说,马上感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不会。”他笑着回答。

床上还坐着三个人,其中一个向我们走来,问我们是否会讲法语:“要不要我给你们做翻译?你们还有什么要问佩德罗·罗梅罗?”

我们道了谢。你有什么要问的呢?这个小伙才十九岁,除了一名随从和三名奉承者,没有其他人在场,斗牛比赛二十分钟后就要开始。我们祝愿他“Mucha suerte”[1],又跟他握了握手就都出来了。我们关门的时候,他仍然站在那里,身板挺直,面容英俊,独自同几名奉承者待在房间里。

“他是个好小伙,你不这样认为吗?”蒙托亚问。

“非常英俊。”我说。

“他长得就像斗牛士。”蒙托亚说,“他有斗牛士的风度。”

“他是个好小伙。”

“我们马上就能看见他在斗牛场上的风姿。”蒙托亚说。

我们看见大皮酒袋在我房间里靠墙放着,就拿了它和望远镜,锁上门,下楼。

这场斗牛比赛很精彩。我和比尔都惊叹于佩德罗·罗梅罗的表现。蒙托亚坐在离我们约十个座位远的地方。当罗梅罗杀死第一头公牛后,蒙托亚捉住了我的目光,向我点点头。罗梅罗是一位真正的斗牛士,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过真正的斗牛士了。至于另外两位斗牛士,一位也算不错,另一位不尽如人意。尽管罗梅罗对付的那两头牛并没有多么厉害,但是他们两个都无法跟他相提并论。

在比赛过程中,我用望远镜观察了迈克、勃莱特和科恩好几次。他们似乎一切正常。勃莱特看来并没有不安。他们三人都俯身向前,靠在前面的混凝土栏杆上观看。

“让我用用望远镜。”比尔说。

“科恩看上去乏味吗?”我问。

“这个犹太佬!”

斗牛赛结束后,你在斗牛场外面的人群里简直没法动弹。我们也挤不出去,只好随着人潮像冰川一样缓慢地向城里移动。我们都像每次看完斗牛赛一样很不安,同时又像往常看完一场精彩的比赛一样兴奋。狂欢活动仍在继续。鼓声咚咚,笛声尖锐,到处都有跳舞的人群,他们在人潮中往来穿梭。跳舞的人群被团团围住,因此我们看不清楚他们的舞步。你所能见到的只是他们的脑袋和肩膀在人潮中起起伏伏。我们终于挤出人潮,来到咖啡馆。侍者给我们另外几位朋友留了座,我们俩点了一杯苦艾酒,观看着广场上的人群和跳舞的人。

“你看这是什么舞?”比尔问。

“是一种叫做霍达的舞蹈。”

“这种舞蹈有多种跳法,”比尔说,“乐曲不一样,跳法也就不一样。”

“舞姿非常优美。”

有一群男孩在我们面前街上一块清净的地方跳舞。他们的舞步错综复杂,但是脸色全神贯注。他们跳舞的时候,都望向地面。绳底鞋在路面上踢踏作响。脚尖相碰,脚跟相碰,脚边相碰。乐声突然停止,这套舞步也随之结束,他们继续沿着大街边走边跳。

“咱们的绅士们来了。”比尔说。

他们正从马路对面走过来。

“嗨,朋友们。”我说。

“嗨,先生们!”勃莱特说,“给我们留座啦?太好了。”

“嗨,”迈克说,“那个姓罗梅罗的小伙真棒。我没说错吧?”

“难道他不可爱吗?”勃莱特说,“尤其穿着那条绿裤子。”

“勃莱特的目光一直没有移开过。”

“嗨,明天我一定要借你们的望远镜用一用。”

“你觉得怎么样?”

“精彩极了!非常完美!真是大开眼界!”

“那些马怎么样?”

“我忍不住看了它们。”

“勃莱特看得出神了。”迈克说,“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它们确实受到了非常可怕的待遇,”勃莱特说,“不过,我还是忍不住看。”

“你感觉还好吗?”

“我没有觉得有什么不舒服。”

“罗伯特·科恩不舒服了。”迈克插嘴说,“当时你的脸色吓得发青,罗伯特。”

“第一匹马的遭遇令我难受。”科恩说。

“你没有感到乏味吧,是不是?”比尔问。

科恩笑了:“是的,我真的没有感到乏味。希望你原谅我说过这种话。”

“好的,”比尔说,“只要你不感到乏味就行。”

“他看上去并不感到乏味。”迈克说,“我原以为他会呕吐。”

“我从没感觉到难受,只有那么一小会儿工夫。”

“我原以为他会呕吐的。你没感到乏味吧,罗伯特?”

“别提了,迈克。我已经后悔说这话了。”

“他是这样,你们知道。他当时脸色青得厉害。”

“哦,别提了,迈克。”

“第一次看斗牛,你绝不会感到乏味,罗伯特,”迈克说,“不然就糟了。”

“哦,算了吧,迈克。”勃莱特说。

“他说过勃莱特是虐待狂。”迈克说,“勃莱特可不是虐待狂。她只是个迷人、健壮的女人。”

“你真是虐待狂吗,勃莱特?”我问。

“希望不是。”

“他说勃莱特是虐待狂,只不过因为她的胃口非常好。”

“胃口不会一直那么好的。”

比尔让迈克不要再拿科恩当话题,开始谈别的事。侍者端来几杯苦艾酒。

“你真的喜欢看斗牛?”比尔问科恩。

“谈不上喜欢吧。我只是认为那是一场精彩的表演。”

“啊,非常精彩!大开眼界!”勃莱特说。

“如果没有马儿上场那一幕就好了。”科恩说。

“马儿不重要。”比尔说,“过不了多久,你就再也不会注意到让你难受的地方了。”

“开头太刺激了,”勃莱特说,“当牛向马冲去的时候,我觉得非常可怕。”

“这些公牛都非常出色。”科恩说。

“它们都非常棒。”迈克说。

“下次我想坐在下面看。”勃莱特喝了口她杯中的苦艾酒。

“她想在近处看看斗牛士。”迈克说。

“值得一看。”勃莱特说,“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

“他可是位非常英俊的小伙子。”我说,“我去他的房间里看过,我还没有见过谁比他更英俊。”

“你觉得他多大?”

“十九或二十吧。”

“想想看吧。”

第二天的斗牛赛显然比第一天的更加精彩。勃莱特坐在第一排我和迈克的中间,比尔和科恩去上面坐了。罗梅罗是这场比赛的主角。我看勃莱特已经不看其他的斗牛士了。除了那些顽固不化的行家,其他观众也是如此。这里是罗梅罗的舞台。另外还有两位斗牛士,但是都被比下去了。我坐在勃莱特身旁,给她解释比赛全程。我告诉她,当牛冲向长矛手的时候,眼睛要看牛而不要看马,叫她注意长矛手是怎样把长矛瞄准刺向公牛的,这样才能看明白斗牛是怎么一回事,才能看到更多的东西,而不仅仅是些不明所以的恐怖画面。我要她看罗梅罗是怎样用斗篷把公牛从倒下的马身边引开,又怎样用斗篷把牛稳住,然后平稳而优雅地逗引牛转过身去,而不让牛消耗太多体力。她看出,罗梅罗避免使用任何粗暴的动作而保存牛的体力,以便他需要的时候做出最后一击,不让它们气喘吁吁、烦躁不安,而是从精神上打垮它们。她还看出,罗梅罗总是与公牛靠得很近。我就向她指明,其他斗牛士常常耍花招,看起来好像他们与公牛靠得很近,实际上并没有那么近。她明白,为什么她喜欢看罗梅罗耍斗篷而不喜欢看别人,原因就在于罗梅罗从不故意扭摆身躯,他的动作总是很直接、干脆、自如。另外两位则像螺丝钉那样扭着身子,难看极了。他们抬起胳膊,等牛角擦身而过以后才敢挨着牛腹,给人一种虚假的惊险印象。这种虚假动作会变得越来越糟糕,令人厌烦。罗梅罗的斗牛功夫之所以动人,是因为他的动作保持洗练,每次总是沉着地让牛角擦身而过。他不必强调牛角离他的身子有多近。勃莱特看出,有些动作紧贴着牛来做会很优美,如果他和牛保持一点距离来做,就会显得很可笑。我告诉她,自从何塞利托去世之后,斗牛士就逐渐发展出一套技巧,表面上故作惊险,造成激动人心的假象,实际上非常安全。罗梅罗表演的是传统技法,就是让身躯最大限度地暴露在牛面前来保持洗练的动作。他就是这样控制住公牛的,使它觉得他难以接近,他同时做好准备,给公牛以致命的一击。

“我从来没见他做出笨拙的动作。”勃莱特说。

“除非他害怕了。”我说。

“他永远不会害怕,”迈克说,“因为他该死的懂得太多了。”

“他一开始就什么都懂。他这种与生俱来的本领,是别人一辈子也学不到的。”

“啊,长得真帅!”勃莱特说。

“我看她是爱上这个斗牛士了。”迈克说。

“我并不感到意外。”

“好朋友,杰克。不要跟她多说这个小伙子的事了。告诉她,他们是怎样揍他们年迈的妈妈的吧。”

“再告诉我,他们都是酒鬼。”

“呀,真可怕。”迈克说,“他们没事的时候整天醉醺醺的,揍他们可怜的年迈的妈妈。”

“他看来是会这样干的。”勃莱特说。

“难道不是吗?”我说。

有人用几头骡子套住了死牛,接着听见鞭子啪啪响。人们开始奔跑起来,于是骡子往前猛地使劲,撒蹄奔跑起来,把那头死牛拖出了红色的大门,在沙地上划出一道光滑的痕迹。

“接下来出场的是最后一头牛。”

“不会吧。”勃莱特说。她探身向前倚着栏杆。

罗梅罗挥舞手臂叫长矛手各就各位,然后立正,把斗篷贴在胸前,朝场子对面公牛上场的地方望去。

散场以后,我们被拥挤的人群推出了斗牛场。

“看斗牛真累人。”勃莱特说,“我全身瘫软。”

“哦,去喝一杯吧。”迈克说。

第二天,佩德罗·罗梅罗没有上场。这场斗牛比赛非常糟糕。第三天没有安排斗牛。狂欢活动仍然彻夜不休。


[1]西班牙语,意为“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