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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走向初期国家的曙光
二里头时代的开始
二里岗遗址与夏王朝商王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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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所记载的中国的最古王朝是夏王朝。传说“五帝”中最后一位帝王舜把王位禅让给治水有功的禹,禹开创了夏王朝。据《史记》记载,“五帝”都是以德治国的个人,而禹则是靠世袭继承了王权,前者与后者的记述大不相同。也许以司马迁的立场来看,王朝是指形成了继承王权的统治体制的阶段。
王朝顾名思义是确立了王权的阶段,为维持王权,就必须通过世袭保证政权的安泰。符合如上条件的夏王朝是否实际存在过,这个问题曾经受到清朝末期以来的疑古派的质疑,另外推进了现代历史学发展的欧美及日本历史学者也对此表示怀疑。
132 新石器时代终末期至商代的文化编年
其中的是非如同甲骨文证明了商王朝存在的事例一般,还有一些学者持否定观点,认为除了通过文字的存在来明证之外别无他法。
另外,战国时代的七雄争相主张自己的政权最具正统性,为此当时编年体史书中都记录有禹以及夏王朝的事迹。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在本系列第二卷《从城邦到中华》中,东京大学的平势隆郎教授将会进行详细的论述。
与五帝一起,禹及夏王朝的事迹在战国时代被大加利用,并被有意识地改写。因此对这些记载并不能完全相信。但是《尚书》及《诗经》中也记载着禹的事迹,与这些内容相同的记述也见于北京保利艺术博物馆收藏的“盨”的铭文之中。“盨”是属于西周中期的青铜器。春秋时代的“秦公簋”、“叔夷钟”以及“叔夷镈”的铭文中也可见到关于禹和夏王朝的记述。
如冈村秀典先生所述,在商朝以前的中原,曾经存在着名为夏王朝的政体,这应当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
问题是该政体是否达到了历史性划分所要求的王朝或者说是初期国家的阶段。关于这一点可以说从文献的角度来看属于无法判断的范畴。只有通过考古学的手法才能加以验证。
如果抛开历史记载,利用考古学的手法把商朝以前的文化按年代顺序加以排列的话,如图132所示,中原的文化期的变迁依次为:二里头文化、二里岗下层文化、二里岗上层文化和殷墟文化期。
这里所说的文化,是指考古学上极为普遍的编年单位,主要通过综合陶器的各器种的样式变化来表示。所谓殷墟文化期,顾名思义指的是河南省安阳市殷墟遗址存在时期的文化单位。相当于商朝的盘庚迁都之后,商朝最后的都城设于此地的时代。关于这个问题,下文将做进一步详述。
二里岗下层和二里岗上层是以河南省郑州市二里岗遗址的文化层为基准设定的。这个时期正好与郑州商城存在的时期相呼应。关于郑州商城下文还将进一步论述。该处遗址通常被推断为商朝最早的都城亳。
然而在《史记·殷本纪》中,以“殷”为王朝的称谓。而在甲骨文及金文中,通常记载为“商”。中国学界通常使用“商”,本书沿用日本学界的传统用法,使用“殷”的称谓[1]。
商朝由汤王建立,据说汤王的都城就是郑州商城。对此后文将做详述。既然如此,二里岗下层文化以后就相当于商王朝。并且二里岗下层文化之前的二里头文化的时期理应相当于夏王朝。然而一直以来这都是争论的焦点。
实际上,若要把考古学意义上的文化与夏王朝以及商王朝的世纪年代对应起来,将会是一项相当艰巨的工作。因此我们有必要先把二里头文化的编年问题以及关于二里头文化的相关学说加以整理之后,再来确定二里头文化的历史地位。
二里头文化承接着曾经存在于黄河中游地区的河南龙山文化的谱系,尤其与其中的王湾三期文化有着直接的关系。河南龙山文化也可以从陶器样式的内容,特别是从器种构成进行进一步的区域划分,具体说来,可分为图133所示的区域文化样式。
如图所示的区域划分一方面很可能显示着王湾三期这个时期内社会群体的居住范围。这些社会群体可从政治上进行划分,因为该时期正处于首领制社会的政治群体统合开始发展的阶段,即相当于共有着同样生活样式和信息的群体在政治上不断走向统合与重组的阶段。
133图根据中国国家博物馆董琦先生的观点绘制。在王湾三期文化覆盖的范围内,以嵩山为界,北侧和南侧的陶器样式也存在差异。
133 王湾三期的区域文化样式(据董琦2000)
嵩山南侧的陶器样式具有较浓厚的山东龙山文化的要素,同时也吸收了长江中游地区石家河文化的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位于更东侧的河南龙山文化王油坊类型中之所以有着较强的山东龙山文化的要素,是因为在地理上文化领域相接的缘故,也是一种通常的状况。王油坊类型在这个意义上显示着河南龙山文化与山东龙山文化折中的文化样式,至于将它归于河南龙山文化还是山东龙山文化,多数情况都与学者的区域意识有关,并无太大意义。
如第五章所述,更有意义的倒不如说是山东龙山文化的样式上的扩散,或者说山东龙山文化的影响不仅在山东半岛,更扩散到了河南省东南部的淮河上游地区以及长江下游地区的上海附近。并且属于王湾三期文化的嵩山南侧与王油坊类型邻接,因此与山东地区一样有可能与长江下游地区有着交流和影响的关系。
134 二里头文化的文化样式(据董琦2000) 在被看作同属二里头文化样式的范围内,又可划分为五个区域文化单位。在嵩山南侧将来还有可能再增设一个类型的文化单位
王湾三期文化的原型基本上是从当地的陶器样式变化而来,其中也引进了以山东龙山为起源的鬶、单耳杯、高柄豆(高柄高杯)等器种。早在新石器时代终末期,黄河中游地区就已开始积极引进玉器等来自其他区域的文化要素。这种善于吸取各种信息的特色,后来成为二里头文化以后所见的多种文化要素的源泉。
与上述现象相同,该时期形成了大范围的信息带即长城地带,并在长城地带及其邻接区域内出现的鬲与窑洞式住房的扩散。这些现象显示,在广阔的范围内,出现了物资及信息发生移动的时代趋势,或者说这是反映出社会进化阶段的现象。
135 二里头文化的陶器编年 各个器种显然呈现着连续的器形变化。其中二里头文化二期发展最为显著,出现了圆腹罐、盉、爵等新器种
东京大学的大贯静夫教授着眼于王湾三期文化向二里头文化转变阶段位于嵩山周围的遗址分布的变化。在王湾三期文化阶段,遗址在各河川流域内零散分布。而二里头文化期以后,洛阳周围的遗址分布变得密集,而且与王湾三期文化阶段相比,遗址分布呈现出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其周边等距分布大型聚落的形态。
也就是说,聚落间存在着中心聚落,卫星聚落分布其周围,逐渐形成规则的聚落间的网状分布。这说明在王湾三期文化阶段,聚落间的这种阶层关系比起山西省南部陶寺类型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而洛阳平原王湾三期的社会进化尚处于较迟缓的阶段。但是陶寺类型并未就此顺利维持其社会进化的步伐。二里头文化以后,洛阳平原的区域文化取而代之,社会进化呈现出不断的发展。
如上所述,在二里头文化阶段,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形成了向心式的聚落间网状分布。耐人寻味的是,二里头文化作为一种文化样式形成了广阔范围的区域圈。其具体划分是,此前的陶寺文化为东下冯类型,三里桥文化为南沙类型,王湾三期文化的嵩山南侧部分为下王岗类型。以别种文化为母胎,二里头文化圈形成了一个领域广阔的文化信息带。这并不一定表示以二里头遗址为顶点的政治性统一体的形成,但在该文化圈内共有着二里头文化这个共同的文化样式。关于二里头文化期社会统合的具体内容将在后文提及。
探寻二里头文化的渊源
在探讨二里头文化成立的问题时,备受瞩目的是河南省新密市的新砦遗址。二里头文化产生于属于河南龙山文化的王湾三期,这已成为学界的常识。但是,关于二里头文化是否直接产生自王湾三期,还存在不同的说法。
二里头文化的时期划分基本上可分为四期,问题在于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关系。例如驹泽大学的饭岛武次教授认为,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与王湾三期文化终末期的煤山二期有着同样的陶器样式,因此可以把二里头文化第一期包含在龙山文化中来看待。但是他又认为前述新砦遗址有着联结王湾三期与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意义。
最早论及这种观点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赵芝荃先生。他认为从属于龙山文化的王湾三期开始,通过新砦,形成了二里头文化。其后,北京大学等考察队发掘了新砦遗址,并将之划定为新砦二期。因此根据新砦遗址的发掘中判明的层位关系等,也可确定王湾三期、新砦二期、二里头文化是一个连续变化的过程。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杜金鹏先生进而把新砦二期划为新砦文化,并将新砦文化看做是包含着二里头文化一期的阶段,变化的顺序应为王湾三期、新砦文化、再到二里头文化二期。
在这里涉及的是陶器型式的定义及其分期的问题,这属于专家们的专业领域,所以此处的论述只在于把握在发掘考察中得到证实的王湾三期、新砦文化期、二里头文化期的连续变化过程。总之,得以明确的是,在王湾三期与二里头文化之间,存在着一个名为新砦期的时期。并且新砦文化期包含着之前所说的二里头文化一期。
从新砦文化期的陶器样式上来看,也可见区域间的差异。即后来成为二里头文化中心的伊河、汝河地区(洛阳平原)与淮河上游地区的颍河、汝河流域的差异。
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在位于颍河、汝河流域的新砦遗址发现了拥有三重环壕的城址。
该处城址的城垣存在于龙山文化终末期至新砦文化期,废弃于二里头文化早期。城垣北壁长924米,东壁南侧因遭破坏只剩下160米,西壁也只剩下470米,南侧被双洎河毁坏。城垣部分环绕的面积据推测达70万平方米。城垣周围建有壕沟,其外侧还有东西长达1500米的外壕。而在城址内部的西南部地势较高的部分还有内壕,其中心部分为东西宽50米,南北长14.5米的大型建筑物。
136 二里头文化与先商文化(据张立东1996)
在先于二里头文化的新砦文化期就有如此大型的聚落遗址存在于颍河、汝河流域,这说明当时该区域为当地的社会文化中心。而后名为二里头遗址的中心聚落则在伊河、洛河流域形成。过去只有二里头遗址这个中心聚落的成立受到瞩目,其实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在黄河中游地区,按陶寺遗址、新砦遗址、二里头遗址的顺序,大型中心聚落因时期不同而移动在不同的地点之间。
更进一步说的话,在此期间社会或政治的中心地并不安定,我们应当注意其中心地具有流动性的特征。并且新砦文化期的中心位于颍河、汝河流域的事实说明,这些河川处在淮河上游地区,所以当地通过淮河上游地区的河南龙山文化王油坊类型,与山东龙山文化的交流有着地理上的优势。由此可知,在新砦文化期以及二里头文化期,得以汲取了来自东方的文化要素,其中有着充分的原因。
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
二里头文化以鼎为主体,二里岗文化以鬲为主体
在二里头文化呈现社会发展的阶段,在其周边地区存在着陶器样式不同的其他文化类型。河北省北部至河南省南部一带,是继承着龙山文化后岗类型的(后岗二期文化)谱系的先商文化(下七垣文化);在二里头文化与先商文化的中间地带的辉河、卫河流域存在着辉卫文化;还有与二里头文化东侧邻接,位于渭河流域至山东半岛一带的岳石文化。
最早命名了先商文化的是北京大学的邹衡教授。邹衡教授把先商文化按区域细分为漳河型、辉卫型、南关外型。而邹衡教授的学生、北京大学的李伯谦又把其中漳河型与辉卫型合称为下七垣文化。后来,张立东先生把辉卫型改称为辉卫文化,把先商文化漳河型划为漳河型文化,以此把两者明确区分开来。在本书中,我把下七垣文化称为先商文化。以先商文化为基础,形成了后来二里岗文化。
相对于二里头文化以鼎为主要烹煮具的特色,二里岗文化则是以鬲为主要烹煮具。鼎是一种自新石器时代前期开始出现的足部为实心(充足)的三足器。而鬲如第七章所述,是自新石器时代后期开始出现的足部为空心(空足)的三足器。两者的出现时期和出现地点各不相同。以鬲为基本烹煮具的是先商文化,在先商文化扩散的过程中,二里岗文化以替代二里头文化分布区域的形式得以成立。也就是说,先商文化不断发达,其分布领域发生变化后形成了二里岗文化。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邹衡教授所说的以郑州为中心的南关外类型可以说是二里岗文化直接的前身。并且二里岗文化虽然直接承接着先商文化的谱系,但在另一方面,它同时也吸取着二里头文化及其邻接的岳石文化的要素而不断发展成形。而二里岗文化才是以二里岗下层、二里岗上层、殷墟文化期的顺序延续的陶器样式,是相当于商王朝时期的文化。这已成为一个公认的事实。
关于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的接点,通过近年对河南省偃师商城的考察逐渐得到了确认。偃师商城是二里岗文化的遗址,但二里岗文化的中心城址则是郑州商城。
关于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相当于文献中哪一座都城,以往学者们持有的观点大致可分为三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偃师商城是在较郑州商城更早的阶段开始了建设,即商王朝初代帝王汤建立的都城西亳。
137 偃师商城与宫殿区 小城扩大为大城,可看出宫殿区也几经扩建
第二种观点认为,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是同时期存在的两座都城。郑州商城为西亳,偃师商城则是另一座都城太甲桐宫,这里很可能是同时期的副都。
第三种观点认为,偃师商城的建都年代是在比二里岗上层文化稍晚的时期,此处都城晚于郑州商城,早于安阳殷墟,应为盘庚迁都而建的亳殷。
近年在偃师商城发现了小城和大城,并确知小城较古,大城较新。在小城建成之后,利用小城的西壁和南壁和东壁的一部分加以扩建形成了大城。问题是小城与大城的创建年代。偃师商城从陶器型式来看可分为三期七段。第一段可看作是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后半段并行的时期。第七段相当于二里岗上层文化白家庄期。小城的创建时期应在第二段,相当于二里岗下层文化开始的时期。该时期不但已开始使用宫殿,而且城外已存在铸造青铜的遗迹。
大城以扩建小城的形式建成的时期是在第三段。即二里岗下层二期前半的阶段。宫殿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建和改建,在建成新宫殿的同时,宫殿北侧还设有石筑的水池,说明已有庭池的存在。在第五段的二里岗上层一期前半段,增建了三号宫殿以及五号宫殿。在第六段的二里岗上层一期后半段,宫殿被废弃。在第七段的二里岗上层二期(白家庄期),偃师商城走向终结。
这里再度浮现的问题是,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的关系。根据杜金鹏等学者的解释,在偃师商城第二段建筑了小城这个事实非常重要。
偃师商城第一段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二里头文化的原型与二里岗文化的原型是当时分别存在的两股政治势力。在偃师商城第一段的时期,郑州商城已经开始有人居住,即所谓二里岗文化下层文化初始的时期。如邹衡教授指出的那样,在二里头文化期,受到位于河北省南部的先商文化(下七垣文化)的影响,并不断吸收二里头文化及相邻的岳石文化的要素,这里曾存在名为南关外类型的文化。南关外类型又被称之为先商文化,是商王朝的前身的文化,它与二里头文化即被认为是夏王朝的势力处于相互对立的关系。
杜金鹏等学者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偃师商城被建在夏王朝的中心地二里头遗址附近,并且建设时期是在接近二里头文化四期的时期。
《史记·封禅书》中有“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间”的记述,如果夏朝的都城斟鄩是二里头遗址,商朝都城亳是偃师商城,周朝都城是洛阳城(成周)的话,其位置都在洛河附近。另外,《汉书·地理志》中,班固有如下注解:“偃师,尸乡,殷汤所都。”《书序》郑玄注有:“亳,今河南偃师县有汤亭。”由上述记载可知,商王朝初代汤王在灭亡夏朝后将都城亳建在了偃师附近。因此偃师商城的小城才是符合上述记载的都城西亳。
并且,在二里头文化期,商的基础是位于河北省南部的先商文化(下七垣文化),后来其政治领域扩张至郑州附近,形成了邹衡教授所说的南关外型文化。汤王以郑州为据点,攻陷了夏王朝的都城二里头遗址也就是文献中所说的斟鄩,然后把都城建在邻近的偃师商城,并将其命名为亳。而在同一时期,郑州商城作为商朝的王都而建成。也就是说,关于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又出现了一种与前述第一至第三种观点不同的新解释。
这正是历史记述与以物质文化资料为对象的考古学解释有了一定程度的一致的阶段,也是正好相当于本卷“从神话到历史”这个题目的阶段。
夏王朝、商王朝的纪年
二里头文化是否达到王朝的阶段?
如第二章所述,中国已联合考古学、历史学、天文学、文物学等多种学科领域,为确定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三代的确切年代,组织了夏商周三代断代专题组,以国家工程的形式推进研究。
中国最古老的正史《史记》的“表”中,记载着纪年,其中最古的纪年相当于阳历公元前841年的共和元年以后。之前的年代没有确切记述。所以,例如商灭于周的准确年代就难以断定,对此以往有过多种学说。如董作宾的公元前1111年说,陈梦家的公元前1027年说,最近还有东京大学的平势隆郎先生主张的公元前1023年说。
关于商汤打败夏桀新建商王朝的纪年等事迹在《竹书纪年》中有如下记述:“汤灭夏,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如果这段记述可信的话,商的灭亡年代上溯496年即为商王朝的创建年代。依照前述学说,大致可知商朝的建立年代是在公元前1607年至1519年期间。
夏商周三代断代工程专题组的研究已能够对这些未知的年代提出一定的程度的假说。尤其是对甲骨文诞生以前的二里头文化及二里岗文化的年代,放射性碳素年代的测定近年采用一种名为AMS的方法,使测定精度得到飞跃性的提高,可以断定详细的年代。并且根据以往的放射性碳素年代和树木年轮年代学,已建立了校正放射性碳素年代的国际标准,据此确立了从概率上显示校正年代的方法。运用以AMS测定放射性碳素年代的校正值的方法来考证未知时期的实际年代,这是近年出现的学术动向。下面将对夏商周三代断代工程专题组提出的实际年代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首先,关于周武王在牧野之战中打败商纣建立周王朝的纪年,在一件名为利簋、于1976年出土的青铜器的铭文中,与“克殷”的记载同时出现了关于木星的记载。根据《国语》中出现的克殷的木星的位置,从天文学的角度可知这是公元前1046年。而甲骨文出现是把都城迁至殷墟的武丁以后的事,这个问题将在后文加以说明。甲骨文中共有五次关于月食的记录。把这些记录与天文学的年代对应后可知,最后两次月食发生于公元前1189年与公元前1181年,这是祖庚治世时期的事。由此可以推算出武丁至商朝最后的纣王的年代大致为公元前1250年至公元前1046年。进而上溯商王朝成立的年代,据放射性碳素年代断代大约为公元前1600年。据《竹书纪年》记载:“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也就是说夏王朝统治时间共计471年,那么夏王朝的初始大约就是在公元前20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