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关键词解说

海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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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是指随持有主体的变化而形成的物质或是能源的转移。这是笔者在构想的普通史学系统理论中,为了回答人为什么能够改变生态环境这一问题而反复推敲最终决定使用的词语。所以,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经济学中使用的概念,不包括享受服务之权利的转移,而包括了运用武力的掠夺。在制度化后的交易中,既包括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同意所进行的转移—互酬体系,也包括掌权者利用政治权力将物资集中,然后通过政治机构进行分配的集中—再分配体系。还包括市场体系,即大部分的主体通过对价格的观察所进行的转移。这些用语来源于经济人类学家(《大转换》东洋经济新报社)。在集中—再分配体系中,包含从没有直接政治统治关系的人手中集中物资的行为,本书称之为进贡。虽然经常有人把交易体系按照互酬→集中—再分配→市场这样一种历史发展的过程进行论述,但是本书不准备采用这样的观点。笔者认为,为顺应保证转移的条件,人会在各个时期选择最合适的交易体系。

 

海的历史

把海洋看做人进行交流的场所,用相对的观点看待近代以来被海洋分隔成立的国家单位的历史观。这一观点的起源可追溯到法国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的著作《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普及版地中海》1-5,藤原书店)。该书把作为欧亚非文明整体的“地中海世界”作为研究对象。这一研究观点影响了其他“海洋”的研究,被称作东南亚历史研究转折点的安东尼·瑞德(Anthony Reid)的《商业の时代における东南アジア》(《大航海時代の東南アジア文明の海洋史観》,法政大学出版局)、比较经济史中川胜平太的著作《文明的海洋史观》(中央公论社)、日本史村井章介·荒野泰典等人的研究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布罗代尔的影响。除此以外还催生出众多打着“环××海”之名的研究动向。但是政治、经济方面有不少成果先行于实证研究,今后尚有待对海底地形、海流、季风与造船、航海技术之间的关系等内容以及航海人的具体形象进行考证,推动这一研究的发展。

 

世界体系

这是伊曼努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参考了布罗代尔的历史观与从马克思主义派生出的从属理论而构建起来的历史观(《近代世界システム》岩波书店;《近代世界システム》名古屋大学出版会)。非洲、拉美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在试图解答为何自己的国家不发展这一问题的奋斗中,逐渐产生了以下想法:我们并不是落后了,我们虽然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得以被开发,但开发的程度越深,就越强烈地依赖处于经济中枢地位的欧美(这被称为“低开发”)。这就是从属理论。该理论试图把整个世界看做一个单一的社会体系,运用国际分工、中心、周边这些分析概念试图去理解整个世界的构造。

沃勒斯坦追溯从属理论的历史源头,产生了这样一种历史观:16世纪在欧洲出现的世界体系是以西欧为核心,将其周边作为半边境、边境编入体系中。他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是指出了世界经济在长时段中的三个波动阶段:15世纪以来至17世纪为世界体系活性化时期,17世纪为经济活动停滞、下降时期,18世纪以后是欧美霸权确立时期。

从属理论受世人瞩目的时候,中国研究专家曾对我说:“从属理论虽然具有说服力,但却没有给出处于从属地位的地区该如何克服低开发的答案。毛泽东时代的‘文化大革命’,整个中国遭受磨难,这难道不是努力使自己的经济脱离于世界体系所带来的后果吗?”

这一质问同样适用于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理论。写这本书时最大的问题意识就在于这一点。本书把欧亚大陆中的世界体系的形成上溯蒙古帝国,同时认为明朝是一个试图脱离世界体系的时代。本书在第十章所做的尝试是去发现被“低开发”的过程本身,同时也有可能成为下一个主体性飞跃条件的形成过程的这样一种反论式的历史观。

 

朝贡体制

在册封(按照儒家的礼仪观念建立的国际关系顺序)基础上与他国之间进行的交易、转移遇难者等制度。册封与中国古代颇有渊源,作为制度确立下来是在王莽的新王朝。为了分析礼仪基础上的从秩序到前近代东亚的国际经济,中国近代经济史专家滨下武志提出了“朝贡体系”这一概念(《近代中国の国際的契機》,东京大学出版会)。这一体系被描述为以中国皇帝直接统治官僚的地区为中心,按同心圆状分布的圆圈的集合,每个圆圈里面包含有“中央—地方—土司—藩属—朝贡—互市”这些名称。

这一概念作为阐明近代以来经济现象的前提或许足以符合各项条件,但是若追溯到明清两代进行讨论的话,还存在各种各样不妥当的地方。

其一,互市是土司、藩属也进行的经济活动,在朝贡过程中,除了正式的使节与中国皇帝在进行物质交换,随行商人也在进行交易活动,这也被称作“互市”。在本书中有关各种制度的称呼,强调其人为建构性质时用“体制”,强调其自律生成性质时用“体系”以作区别。明朝时候人为提出的国际秩序,在按照礼仪观念运作这一点上应称作“体制”。朝贡作为交易的一种类型,属于进贡。

 

互市体系

民间商人围绕中国开展的交易活动。明朝初期并没有打算承认不属于朝贡体制的互市。结果造成倭寇的走私贸易、与西北边境游牧民族之间走私贸易横行,甚至威胁到明朝统治体制。作为权宜之计明朝采取了将互市从朝贡中分割出去的办法。也就是说,当中国与外国有意进行政治交涉之时,作为国家基本原则的朝贡体制就会发挥作用。这样一来就等于承认了不带有政治交涉的单纯的交易行为。

1570年以海洋充当媒介的交易活动引进了互市体系。与游牧民族之间的交易,有在边境附近地区成立的马市作为互市场所。海洋的互市体系中不包括无视东亚秩序,明显只顾自己行动的日本。视明朝为敌国的丰臣秀吉入侵朝鲜,其背后就隐含着必须克服这一状况的要求。

通过互市体系为帝国打好基础的清朝,努力发展互市体系,为中国带来了18世纪的盛世繁荣。由于外国商人与帝国成员之一的政府官员直接交涉会牵扯进一些政治关系,因此又想出设立担任中间人的特许商人的办法。广州的中间人被称作公行。

 

商业时代

这是安东尼·瑞德为概括15至16世纪东南亚交易所用的词语,也成为其著作的标题(Southeast Asia in the Age of Commerce)。日本的学者根据其著作而使用的“交易的时代”,在笔者看来应是误译。16世纪,以海洋为媒介的交易在东欧亚大陆非常活跃。其特点是由商人承担远距离交易,从事苏木、胡椒、生丝、陶瓷器等奢侈品的买卖。瑞德指出,商人与围绕在东南亚那些王权周围的人关系密切。这一现象与中国皇帝身边的宦官独揽海外交易大权几乎同时进行。不过,在中国宦官与皇帝属内廷,官员属外朝,内廷与外朝是相互对立的一种构造,所以很少能看到正面评价内廷主导的交易的史料。16世纪中叶以后,日本产的白银,以及经由马尼拉带到东亚的美洲大陆产的白银,使得这些商业活动更加活跃起来。

 

产业时代

这是本书为总结18—19世纪的交易特色而首次使用的词语。它与“商业时代”的不同之处在于,不是用白银等贵金属参与交易,而是依靠生产交易中被买卖的商品,通过销售获得所需的经济资本。多项商品生产地被组合在一起,展开多种交易。商品重心也从奢侈品转向日常用品。另外,为了补充贵金属的不足,不是依靠进口,而是通过国产或者生产替代品以获得必要的物资。

为了生产用于交易的物产,投资资金体系发展起来。在西欧,金融业以阿姆斯特丹和伦敦为中心发展起来,产生了通过有效利用资金创造信誉的结构。在中国诞生了分开使用铜钱和白银的经济体系,客商开始在各地方生产交易商品。以参与交易为目的投入资金进行生产的行为叫做产业。马克思诞生于这一产业时代,通过追溯过去以探究这一时代的特点造就了他的历史观。

 

倭寇

作为史料中出现的词语,“倭寇”表现了当时的事态。作为史学术语,指的是13世纪末至16世纪从事海盗活动的集团。13世纪末的初期倭寇,主要在朝鲜半岛南部零星地掠夺一小部分人,还只不过是以日本海民为中心的尚未有组织性的活动。随着元朝的崩塌,放松了对黄海的管束,于是1350年左右开始出现了有组织的大规模掠夺,危害波及从朝鲜半岛西海岸到中国黄海沿岸一带。这一时期的倭寇被称作前期倭寇。前期倭寇的主力是西日本被称作恶党的武士集团。

到15世纪,为抵抗明朝禁止私人交易的海禁政策而出现的私人海商成为倭寇主体,由中国人、日本人、葡萄牙人等构成,富有多样性。这一时期的倭寇被称作后期倭寇以示区别。尤其是16世纪中叶,即明朝攻击倭寇大本营以来,部分倭寇集团从中国沿海闯入内陆进行抢夺,造成巨大危害。这一状况在中国历史上以年号称为“嘉靖大倭寇”。为了抵抗倭寇,这一时期不少地方筑起城墙。对后期倭寇的历史评价比较困难。日本称作“倭寇的状况”,可以看到一些对海商积极的交易活动进行的肯定性评价,但这一论调在深受倭寇之苦的朝鲜、中国却难以被接受。

 

帝国的关键词

 

世界帝国

这一概念来自伊曼努尔·沃勒斯坦,指的是通过政治体制运行的超国家体制。伊曼努尔·沃勒斯坦把这一概念用于根据经济分工的资本主义现代世界体系。本书中把它作为蒙古帝国创造了包含整个欧亚体系之后,在欧亚各地诞生的帝国使用。具体指的是中国的明朝、清朝、中央欧亚的帖木儿帝国、印度的莫卧儿帝国、东欧的沙俄帝国。无论哪一个帝国,它们的统治体制都继承了蒙古帝国的遗产。如果说在周朝“天下”框架内这一意义上中国宋代以前的王朝乃中华帝国,那么元、明、清三朝则应看做世界帝国。

 

南北分立体系

长江下游以南被称作江南的地区在经济发展以后,中国经常出现的交易体系。华北与江南分别成立了不同的政权。整个中国的交易通过江南政权向华北政权进贡形成。这一点在辽国与北宋的关系、金国与南宋的关系中带有典型性。对明朝而言,避免陷入这种南北分立的状况乃是它所面临的最大政治课题。为了把首都定于靠近江南的南京,如果放任自律性经济体系的存在,那么就会成为江南与南京之间集中—再分配体系之下的局部区域型政权。为了抑制这一趋势,朱元璋一方面严格控制江南富户,一方面尝试迁都华北。这一课题最终得以克服是在朱棣迁都北京以后。有雄厚的经济保证的官员也多为江南出身,在政策运营方面也出现了对江南有利的倾向。抑制这一倾向也是明朝的课题。

 

皇位继承

如何决定下一任皇帝乃是关乎帝国根基的最重大问题。明朝按照儒教礼仪规定嫡系长子为皇太子,皇帝死后成为下一任皇帝。该嫡系长子皇太子制度明确了谁为皇帝,从而能够让皇太子在太子时代就可以悉心钻研。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例如太子身边容易形成一些个人派系,让人品不适合当领袖的人自动成为皇帝。这一弊端在决定第二任皇帝时显现,并惹来了靖难之役。

第二次危机出现在1449年的土木之变,第六任皇帝朱祁镇(英宗,正统帝,天顺帝)被掠到蒙古高原。北京的明朝迅速立朱祁镇的弟弟朱祁钰(代宗,景泰帝)为皇上。与也先之间达成协议以后,朱祁镇被送还明朝,于是皇帝朱祁钰虽然暂且尊奉朱祁镇为皇上,但其实却将其软禁起来,一度立兄长之子朱见深(成化帝)为太子。但是,疼爱自己的儿子乃人之常情,1452年,朱祁钰立自己的儿子朱见济为太子。然而第二年太子病故,由于没有其他男孩,皇帝没有决定下一任皇帝。这一举动招致政治上的混乱,1457年皇帝染病后,太上皇朱祁镇身边的集团发动政变,拥立被软禁的朱祁镇为皇帝。之后朱祁钰病死(一说被暗杀)。该政变被称作夺门之变。

第三次混乱发生在朱翊钧(万历帝)更希望让自己爱妃的儿子代替长子继承皇位之时。围绕长子皇太子朱常洛——此后成为皇帝(泰昌帝),发生了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一系列事件。这一混乱激化了明朝内部的党派斗争,加速了明朝的衰亡。

清朝的皇位继承分四个阶段。初期努尔哈赤规定由满洲八旗首领贝勒集体协商确立皇位继承人。即皇太极和福临(顺治帝)。到了第二个阶段,玄烨(康熙帝)和胤禛(雍正帝)则是先帝遗嘱立下的。

通过集体协商或是遗嘱确立皇位继承人引起皇室候选人之间的激战,造成混乱。于是胤禛采用太子密建的方式确立继承人,即皇帝生前把继承人的皇子姓名写在御书中,藏于悬挂在紫禁城乾清宫上的“正大光明”匾后面,这样即便皇帝突然去世,也不会出现继承人的争斗。弘历(乾隆帝)的即位就是通过这一方式决定的。这是第三阶段。但是实际上通过这种方式继承皇位的皇帝并不多。乾隆的下一任皇帝颙琰(嘉庆帝)就是在父亲还在世时继承的皇位。当颙琰在承德的避暑山庄突然去世时,虽然曾在匾额后面搜寻装有重要御书的盒子,却未寻到。先帝皇后和大学士们协商后决定由刚刚去世的皇帝最为信赖的皇子旻宁(道光帝)继承皇位,从而避免了一场混乱。第四阶段超过了本书的论述范围,是西太后指定的两名清末皇帝。

清朝史学家阎崇年把清朝皇位继承方式的变化概括为,从初期的候选者之间存在残酷竞争到没有竞争,随之皇帝作为领导者的资质也逐渐下降。但是,清朝没有丧失人格的皇帝,整体来看,清朝的方式无论哪一阶段都相对优于明朝的嫡系子皇太子制。

 

户制

这是明朝创建时制定的控制人民的制度。明朝把人民分为民户、军户、匠户、灶户等,他们为国家效劳的职能世世代代不变。民户一般为农民等充当,以110户为单位被编为里甲制。村里百姓中有钱的10户为里长户,其他的100户为甲首户,分成10甲,通过十年一轮的轮番制,负责水利的维持、管理和官府的工作。对于军户,国家向他们提供土地,使之能够通过土地收入自给自足,免除税役,取而代之承担服军役的义务。从军户中出来服兵役的男子被分配到卫所。军户也是世袭的。其他还有向朝廷贡奉手工制品的匠户、生产盐的灶户。本书中把这些制度统称为户制。

此处的“户”不应理解成自然的家庭。在广东的珠江三角洲,源自里甲制的图甲制在清朝时候依然延续。根据曾对图甲制进行过详细分析的片山刚的研究成果,同族被登记为一个户,户下面又有许多家庭负责纳税。户制,虽然内含中华帝国的传统元素,比如卫所制是模仿唐朝的府兵制的兵制等,但直接模仿的却是元朝的户籍制度。元朝统治下的中国,将户籍分为军户、站户、匠户、儒户、民户等几十种职业,世代世袭。至于灶户的编成等,明朝的制度完全沿用了元朝的内容。

 

税制改革

明朝前期的税制基本有两种:一种是征收粮食等有形物质的税粮;一种是提供劳动力的徭役。税粮根据唐朝时形成的两税法,一年两次,分为夏税和秋粮,交到里甲制中作为徭役指定的仓库中。税额由耕地面积和等级决定。税粮分为留在当地官府的存留和送往中央的起运。徭役为土木工程、官府中的杂务、水利的维持管理等工作,由户承担。

催缴现成的粮食或者劳动力的方法非常繁杂,且容易出现徇私舞弊的情况。明朝中期当用白银缴纳税粮与徭役成为税收的主流,于是为了提高征收的效率,开始在县的监督下统一用白银征收税负。这不是中央向地方施行的内容,而是从16世纪中叶开始到17世纪初全国各地摸索推行的税制改革,之后被概括为一条鞭法。所以这种方式存在地方差。改革后依然以户为单位缴纳相当于徭役的丁银,还带有人头税的性质。清朝以后,朝廷迫于要掌握逐渐增加的人口,开始实施盛世滋生人丁,即作为皇帝的恩泽不向1712年以后增加的成年男子课税。由于丁银数额固定,税制的高效率进一步成为可能。雍正时期实施了地丁并征,即把丁税纳入地税,一律银纳化,结果产生了被称作地丁银的税制。从此自古代中国以来一直存在的人头税消失。

 

信息渠道

情报传播方式的变化会带给政治、经济怎样的影响,这一问题虽然极其重要,但由于研究方法尚不发达,所以至今还没有出现综合性研究。本书中列举四个话题进行论述。

第一,明朝中期造纸业发达,能够生产出以竹为原料的上等纸张,结果使出版业得以经营。明朝中期以后白话小说的繁荣,有读者意识的知识分子的出现等都与出版业的动向密切相关。

第二,邸报是一种报纸,发挥着把中央情报传播给地方的媒体的作用。它的起源可以上溯唐朝,成为重要的媒体是在明末,因使用木活字而诞生了大量印刷散布具有快报性消息的构造。清朝初期,在北京开店经营纸业的荣禄堂老板,他出身华南,和政府要人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开始投身迅速印刷官府消息的事业。这就是清朝邸报(又被称作京报)的开始。

第三,雍正时期完善的奏折制度。清朝皇帝接受官员的报告有三种形式:题本、奏本和奏折。题本与奏本乃是沿袭了明朝的文书制度,官员提交的官方报告为题本、私人报告为奏本,都需经过内阁上奏皇上。而奏折诞生于清朝,乃是高官秘密迅速上奏消息的工具。皇帝在空白处用朱笔书写指示,送还报告人。有人称顺治时已经有奏折,但没有实际物证。康熙时期的奏折,现在还保存有5000多件满洲文、4000多件汉文奏折。胤禛(雍正帝)进一步扩充和完善了这一奏折制度。

奏折并不是所有官员都可以上奏的,只有有资格的人才被允许写奏折。康熙时期有这种资格的人大约有100多人,雍正时期发展为1200人。朱笔批示过的奏折在返回本人之前,需要在军机处复写一份留底,同时写奏折的人阅读过被批示的奏折后还要再次送还皇帝,严禁抄写、隐匿或者销毁。对文书管理制度的加强,使紫禁城内保存有大量的奏折。

第四,英国让清朝屈服的最大武器在于收集、分析情报,并将之赋予实施的体系。鸦片战争对英国而言是一场非常不利的战争。来自印度的补给线太长,如果战争长期化,英国的胜算可谓极低。于是英国采取了早早将舰队开到渤海湾以威吓北京皇帝的战术。这就是根据国家商人(country trader)等收集的情报分析而确定的战略。中国的林则徐等虽然注意到情报的重要性,开始致力于分析西方的情势,但没能反映到皇帝的政策中。如果清朝皇帝根据正确的情报做出判断,采取持久战术的话,此后的历史大概是另一番景象。

 

八旗制

构成清朝根本的军事、社会体制。女真族传统上在狩猎或者战争时,以不同箭为标志的集团集体行动。这一组织形态被称作牛录(niru),在满语中是“箭”的意思。努尔哈赤对同一血缘或地缘的人进行重新编制,规定战时出入的单位为牛录,一牛录包括300个成年男子。在平时,牛录也是进行农耕和畜牧生产的单位。三牛录为一甲喇、五牛录为一固山,各设一长。固山的标志用黄白红蓝旗帜,所以在固山的基础上又添加了汉语“旗”字(并非满语中的固山带有旗的意思)。固山原本有四个,后来又增设了在各旗帜镶上花边的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个固山,成为八旗,由此八旗制传开。

每个固山配有一个爱新觉罗族的梅勒(meiren),由梅勒联合体控制整个八旗。努尔哈赤成为大汗,也不过是正黄和镶黄两旗的梅勒,其他梅勒的权威非常高。皇位继承时,需要梅勒等有权力的人集体协商,在这一背景下初期的清朝政权就是以这种固山为基础的部族联盟。皇太极把服从清朝的蒙古族和汉族组织起来,各自编成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属八旗的人被称作旗人,获赠旗地作为领地。

清朝中期以后,政府为旗人的待遇问题颇费心思。旗地和官职几乎没有增加,但旗人的人口却在不断增长。再加上多数旗人没有经营能力,许多的旗地被汉族人抢走。乾隆时期为了拯救政权的根基满族旗人,政府把汉族旗人平民化,把他们的官职让给满族旗人,提供资金让旗人迁入吉林。但是被送往北方的旗人不堪忍受当地的艰苦生活,不少人逃回内地。由于没有找到一个根本的解决办法,所以清朝的基干逐渐变得空洞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