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如果没淹死,就是成功受洗

快速问答:我正在一条路上走着,突然间掉进池塘里。会出现什么情况?

你淹死了?

广告:个人专属 VPN,独立 IP,无限流量,多机房切换,还可以屏蔽广告和恶意软件,每月最低仅 5 美元

对我的水性这么有信心?谢谢你。

要不就是你没淹死?

基本就这两种情况。可这有什么含义呢?

淹死和没淹死真有什么深意吗?我是说,淹死就淹死了,要是浮出水面,可能只是说明你会游泳呗。

有道理。但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情况就不同了。他要是淹死了,会有什么深意呢?要是没有淹死呢?你有没有注意过,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老是搞得浑身湿淋淋的?有些淹死了,有些只是搞得像落汤鸡,有些又冒出水面。这些有什么区别吗?

首先,我们先看最明显的。你可以忽然间掉进水中,比如桥塌了你掉下去,或者被人推下水、拉下水、拖下水,或绊倒、推倒跌进水中。当然每种方式都自有其含义,也可以从字面上理解。除此之外,淹死与否还有深刻的情节意蕴,就像一个人物淹死或没淹死的方式也具有深意一样。

不妨考虑一下,溺水而死的作家数量多得让人心惊。弗吉尼亚·伍尔夫、波西·比希·雪莱、安·奎因[安· 奎因(1936-1973),英国女性实验小说家,代表作为《三人行》。] 、西奥多·罗特克、约翰·贝里曼[约翰· 贝里曼(1914-1972),美国自白派诗人。他的《77 首梦歌》获得了普利策奖。] 、哈特·克兰。有些是走进水里的,有些是跳进去的,还有些是去游泳,一去不复返。雪莱乘的船翻了,于是《弗兰肯斯坦》(1818)的作者[指玛丽·雪莱(1797-1851),浪漫主义诗人雪莱的第二任妻子,她的代表作《弗兰 肯斯坦》被公认为世界上第一部科幻小说。 ] 就成了小寡妇。艾丽丝·默多克在小说中淹死过很多人物,简直都成了爱好,而她自己在创作生涯的晚期也差点儿在海里淹死。年轻的萨姆·克莱门斯在成为马克·吐温之前的好几年,一次次被人从密西西比河里捞上来。所以,从某个层面上看,将人物扔进水里可能是(1)满足愿望,(2)驱除原始的恐惧,(3)探索可能性,而不只是(4)为快刀斩乱麻地解决掉混乱的情节。

再回过头看看那些湿淋淋的人物。他得救了吗?他是自己游出来的?抓住一块浮木漂起来的?水很浅,自己走出来的?从象征层面来看,每种情况都有不同隐含的意义。比如,被人搭救可能暗示着被动、幸运和受惠于人。一块浮木与运气、巧合、意外发现有关,而与计划无关。

还记得朱迪丝·盖斯特[朱迪丝·盖斯特(1936- ),美国作家,代表作为《普通人》。] 的《普通人》(1976)吗?你很可能读过。如果你已经过了某个年龄,很可能还在电影院看过(显然,几乎人人都看过);如果你还不到某个年龄,至少在高中英语课上老师布置你看过。

所以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兄弟二人去密歇根湖划船,一阵风暴袭来,其中一人淹死,另一个侥幸逃生。这故事之所以有讲头,是因为死掉的是身体更强壮的哥哥,他是游泳明星,妈妈的掌上明珠,这样的人绝不会死,除非战死沙场或遭遇家庭悲剧。而康拉德,那个谁也想不到他会活下来的弟弟,竟幸免于难。他却一直为自己活下来而自我折磨,以至于试图自杀。为什么?他不能活着,不可能。他哥哥“更强”,却没有活下来,所以弱者康拉德也必须死。可他没死。通过和心理医生的几次谈话,他渐渐明白,他才是更强的那个;他可能成不了他哥哥那样的运动健将,但在危急关头他更有韧性,或运气更好,能牢牢抓住船不放手,没有被浪头冲走,而他现在需要学习的是接受这一现实。学习活下去这事很艰难,因为从游泳教练到学校同学到他妈妈,好像人人都觉得他不该是活着的那一个。

讲到这里,你很可能会说:“是啊,他还活着。就是说……”

说得对。所以他不只是活着,而是重新开始生活。他不光是本该在那场风暴中死去,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他确实死过,我们在书中看到的康拉德不是风暴之前的康拉德。我这样说不是按赫拉克利特的说法,你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尽管也有点那意思。

赫拉克利特生活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创作过好多名言,我们称之为“变化的箴言”,都是讲万事万物时时刻刻都处于变化之中,而时间的流动导致宇宙间永不停息的变化。这些箴言中最著名的是: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他用河流暗示时间变动不居的性质:水面上片刻前漂浮的丁丁点点的东西,此刻已经漂到别处,并以不同的速度分开。但谈到康拉德的例子,我真正想的不是这回事。确实,当他从湖上获救,重新踏入生活的河流,一切都已经移动、变化,但他自己的宇宙中则发生了一种更为剧烈的变化。

什么变化?

他获得重生。

这件事你要用象征的方式看。一个年轻人从他熟悉的世界扬帆而去,从一种生活中死去,作为新人重新回来,于是得到重生。象征地说,就和我们在洗礼中看到的模式相同:在水这种媒介中死亡,然后获得重生。他被抛进水中,旧的身份同哥哥一起死去;跃出水面紧紧抓住帆船的自我是一个新的人。他出门时是缺乏安全感、笨手笨脚的弟弟,回来时成了家中的独子,而他面临的世界依然把他当成那个小弟弟,那个原来的他。游泳教练总是忍不住提醒:你哥哥比你强多了。他妈妈每想到他也免不了拿他哥哥作对照。只有心理医生和他爸爸才能把他当他自己看待,心理医生是因为从来都不认识他哥哥,他爸爸则是因为善于理解人。而且,不光别人都有问题,康拉德自己也无法真正理解他在世界上的新位置,因为他失去了给自己定位的一些关键因素。但他发现了一点:出生很痛苦,无论是出生还是重生,都一样痛苦。

不是所有人物都能在水中幸免一死。通常情况是他们不想活了。露易丝·厄德里克的杰作《爱药》(1986)大概是放在旱地上的最湿淋淋的书。随着小说发展,利普夏·莫里西越来越占据故事的中心,在小说结尾,他说,那些北方草原曾经都是一片汪洋。于是我们意识到所有戏剧性事件一直都在那片海的遗迹上展开。有一年复活节,天降大雪,他妈妈琼在穿过“水一样”的暴风雪时死去。他舅舅内斯特·喀什帕反复冒出这样的念头:游到马奇马尼图湖水底,永远待在那里——这是一个将死亡与逃避合二为一的意象。但我想谈的是小亨利·拉马丁与河的那一幕。小亨利是越战退伍兵,患上了战后创伤性应激障碍。他弟弟莱曼出车祸,把他们俩合买的那辆宝贝的红色雪佛兰敞篷车撞得稀巴烂,几乎无法修理,这时亨利好像恢复了点,竟然把车修好了。之后,他们一起到洪水泛滥的河边野餐。他们俩好像玩得挺开心,喝着啤酒,有说有笑,这时小亨利突然冲向浊浪翻滚的河心。他只说了句,我的靴子里灌水了,随后就不见踪影。莱曼意识到自己救不了哥哥,而且觉他这一死,车也应该跟他一起走。于是他发动车子,将它推进河里,让它随亨利而去。这一幕部分是个人悲剧,部分是维京人的葬礼,部分是齐佩瓦人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旅程。这一切都够怪的。

这一幕意味着什么?我一直坚信,小说中很少有什么东西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小亨利不仅仅是淹死了。如果只是这样,厄德里克完全可以让他掉进水里,脑袋撞在石头或什么上面。他决定进入河中,因此他选择的不仅是和周围世界的关系,还有他离开世界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讲,自打从战场上归来,他就已经淹死在生活中了——他无法调整,无法与周围人建立关系,无法忘记噩梦般的过去。不妨说,他早就死了,而小说家的问题是如何让他的身体同灵魂一起退场。厄德里克的小说中有很多自杀性死亡,或最好按英国验尸官的说法,称作“意外事故死亡”。如果直接按社会学家(或者日间脱口秀之类)的观点,我们得说:“他们的生活那么绝望压抑,太不幸了。”这样说当然符合事实,但我想这不是要点。人物的死亡是一种选择形式,一种在剥夺了他们控制权的社会中行使控制权的方式。小亨利决定了自己离开世界的方式,并以此提供了一个象征性的行为——被洪水冲走。

故而文学中有像小亨利这样的溺水而死,也有像康拉德那样差点儿溺死的洗礼,但是人物的洗礼也可以不那么痛苦。在托妮·莫里森的杰作《所罗门之歌》中,奶娃·戴德身上湿了三次。第一次是他在山洞里找金子时踏进一条小溪;后来他在寻根之旅中遇到一个女人甜姐,她为他沐浴;再后来他和甜姐在河中游泳,所以他湿了三次。这里有宗教或仪式上的联系,同某些教派的洗礼相似,信徒们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被三次浸入水中。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奶娃未必一定变得更虔诚,至少从传统意义上没有,但他明显变了,变得更善良,更体贴,不再是混账的大男子主义者。更有责任感,更成熟。而且也早该这样了,他都三十二岁了。

那到底出了什么事,竟让他洗心革面了?

因为他身上湿了。他是浸入水中身上变湿的,这不同于夏甲那次出门遇到灾难性的大雨。雨水可以有恢复和清洁的作用,所以二者间的确有些重叠之处,但淋雨通常缺乏浸入水中与洗礼的特定联系,而奶娃最终确实全身投入水中。但要说每次人物弄湿都会有所改悔的话,就没有哪本书中会下雨了。洗礼的要点在于,你得作好接受它的准备。奶娃为此所作的准备工作是逐步剥离。确实如此。当他踏上探索的旅途时,他丢弃了部分外壳:他的雪佛兰半路抛锚,他的鞋子穿坏了,他的西装扯破了,他的手表也丢了。这些东西可以表明他是个风度翩翩的城里人,表明他是他父亲的儿子,如今一切都没了。这是他的问题,明白吗?他出发时,靠的不是自己。他是梅肯·戴德三世,梅肯·戴德二世的儿子和继承人,遗传了他父亲所有的恶劣性情。要成为新人,他必须失去残存的所有外在服饰,所有他作为父亲的儿子而获得的东西。然后他准备好成为一个新人,浸入水中经历洗礼。第一次进入水中,他迈进一条小溪,试图跨过去。但既然他刚刚出发,这一经历只是开始洁净他。他还在寻求金子,而寻找金子的人物,还不可能为转变作好准备。后来发生了很多事,使他渐渐改变,甜姐为他沐浴,这种洁净既是字面上的也是仪式上的。同样重要的是,他知恩图报,也为她沐浴。他们的用意明显不是宗教性的;假如是的话,信教的人会比实际上多得多。但即使人物本意是男欢女爱,在小说中也可以表达宗教意蕴。然而当奶娃第三次浸入水中,在河中游泳时,他知道这对他而言意义重大:他呐喊,他欢叫,他嘲笑危险,他成了全新的人,而且他感到了这一点。这一切正是死去与重生。

在《宠儿》中,莫里森更充分地运用了洗礼和溺水的象征。保罗·D和戴镣铐的囚犯趁天降大雨从监狱中逃走。瓢泼而下的雨水如同圣经中描绘的大洪水,四顾一片汪洋,囚犯们潜入囚室门下面的泥浆中游出去,如同从污泥浊水中挣脱出来的人,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当宠儿后来(尽管按时间顺序,在故事中发生得更早)出场时,她也是从水中出现的。关于这一点要多说几句。塞丝生丹佛时是在一条独木舟上,天哪,而且还恰好是在俄亥俄河上。这片特定的水域在小说中意义非凡,它将蓄奴的肯塔基州和废奴的俄亥俄州隔开。俄亥俄州对黑人也未必热情友好,但至少在那里他们不是奴隶了。所以从南岸进入河中,从北岸爬上来,甚至要趟过河水,就是从一种死亡进入新生。

这么说作者让人物受洗,意味着死亡、重生和新的身份?

一般而言是这样。但这里我们需要当心点。洗礼可以意味着许多东西,重生只是其中之一。字面上的重生,即死里逃生,当然是一部分,正如象征性的重生是洗礼圣事的关键一样。在仪式中将新皈依的信徒完全没入水中,使他旧的自我死去,以基督追随者的新身份重生。我一直觉得这些事很可能与诺亚洪水的文化记忆相关联,整个世界被淹没,然后这一小群幸存者被留在干燥的土地上重新恢复大地上的生命,洗净洪水之前玷污人类生活的罪孽和堕落。这样看,洗礼只是对那场溺水和恢复生命活动的小规模重演。当然,我不是圣经专家,可能会错得不轻,但是有种说法依然是对的:洗礼本身是一种象征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并不包含让你更虔诚或让上帝更关注你的东西。并非所有教派都普遍实行这一活动,甚至西方三大宗教也不是都实行。

那在文学作品中,浸入水中总是象征洗礼吗?

哦,没有什么总是。在文学研究中,“总是”和“绝不”不是好的说法。以重生为例,它代表洗礼吗?如果你的意思是,它是否具有精神意义,那我们可以说,有时候是。但有时候可能只是象征了出生,新的开始,基本上没有精神方面的意义。

再来看看我们的老伙计D. H.劳伦斯。乔伊斯在《尤利西斯》中借利奥波德·布卢姆之口说过,莎士比亚为一年中的每一天都准备了相应的名言。他也可以加上,劳伦斯也有适合每一天的象征情景。在《马贩子的女儿》(1922)中,年轻姑娘梅布尔差点淹死,千钧一发之际被当地的医生救起。父亲去世后,她家的养马场被卖掉,尽管在家里的地位比劳力强不了多少,她还是无法忍受离开家,去唯一可以去的地方,一个接纳她的庄园。于是她到去世多年的母亲坟头清洗墓碑(显然表明她想和妈妈同去),之后走进附近的水塘。年轻的弗格森医生看到她沉下去,飞奔过去救她,自己也差点淹死。他吃力地把她托出水面,抱着她到了安全的地方,还照料她,帮她擦洗干净,很明显对两人都是破天荒第一次。此时事情却变得复杂起来。医生将她从床一般的水底托起。她身上沾的不是干净的水,而是黏糊糊、臭烘烘、让人十分恶心的液体。醒来时,她已被清理干净,包进毛毯里,毛毯下面的她赤身裸体,就和她出生那天时一个样。实际上她正是在那天诞生了,或说重生了。而假如你要出生,可能确实需要一个医生照料(他一般不会和你一起沉下去的,这点世界各地的母亲大可放心),还有羊水、胞衣、胎盘什么的,之后清理干净,包上毯子,诸如此类的程序。

那她用崭新的生命做什么呢?

对年轻的弗格森说“我爱你”,在此刻之前,他们俩都没冒过这个念头。虽然在此刻之前他从没觉得她有迷人之处,可他重生的自我觉得这想法令人满意。弗格森医生是梅布尔哥哥的朋友,两人太熟悉,反而没感觉。现在她和他都是崭新的人,在彼此身上发现了过去的自我不可能发现的东西。这是精神性的吗?那得看你如何理解新的自我了。这其中没有过多的宗教色彩。但在我看来,劳伦斯作品中发生的事几乎无不具有深刻的精神性,即便其呈现方式神秘难解。

那要是人物淹死了呢,又有什么含义?

哦,死了就是死了啊。记得我前面提到过艾丽丝·默多克吧?你只要给她点儿机会,她连第七舰队都能给你沉了。只要她哪部小说中出现水,就会有人淹死。在《独角兽》(1963)中,她差点儿让一个人物在沼泽里淹死,为的是产生一种宇宙幻象,后来他得救了,于是幻象还没来得及对他产生什么好处就消失了。后来,她又让两个人物分别在两起相关事故中溺水,或者说至少一个是淹死,另一个跌下海边的悬崖死去。弗兰纳里·奥康纳走的是同一条路线,只是更怪诞。她的短篇小说《河》(1955),讲一个小男孩在星期天观看能使人们和上帝会面的洗礼,第二天他又回到那条河里,要自己和上帝会面。不幸的是,他确实会上帝去了。简·汉密尔顿在《世界地图》(1994)中让女主人公因疏忽听任孩子溺死,之后她在小说的后半部要品尝灾难的苦果。更别说约翰·厄普代克的《兔子,快跑》(1960)了,小说中兔子安斯特龙姆的妻子詹妮斯喝醉了酒,在给孩子洗澡时溺死了他。这些例子各具特色,有点像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谈到家庭时说的: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重生/洗礼有许多共同的思路,但每一次溺水却要达到各自的目的:揭示人物,发展暴力,表达失败或负疚的主题,增加情节复杂性,或提供结局。

再回头看莫里森的宠儿,她从水中出现,从阴间回到人间。从个人的层面看,那条河也许是冥河,古希腊下界的灵魂进入冥府时渡过的亡者之河。它当然有这样的作用:她实际上就是从亡者那里回来的。但是那条河还代表别的东西。从一个小的侧面看,它代表中央航路,那段水上羁旅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曾夺去千百万人的性命,正如莫里森在小说题记中所说的。她妈妈宁可杀死她,也不愿让人把她掠回河对岸做奴隶,于是她死了。此处溺水不仅是个人意象,也是文化和种族的意象。不是每位作家都能两者兼顾,但是莫里森可以处理得很好。

同洗礼一样,溺水在一部小说中能告诉我们很多。所以,当人物沉到水下的时候,你就得屏住呼吸,直到看见他浮出水面为止,你知道,就是看他的洗礼是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