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会掌权”以后:波兰经济转轨述评

一、从“休克疗法”第一案例到“维谢格拉德模式”

波兰是东欧“剧变”中的带头羊,也是苏联东欧国家中剧变后迄今为止经济发展状况最好的一个国家。但同时,波兰却也是剧变后政局最为“波动”的国家,1989~1999年10年间先后换了八届政府,街头游行与罢工犹如家常便饭。许多转轨国家只是在剧变前后公众政治热情高涨,不久便冷了下来。而波兰的“民主游戏”却一直很热闹,同时这却并未影响波兰经济在此期间的快速复苏与增长。这比所谓“休克疗法”更体现“波兰特色”。因此在中东欧转轨国家中,波兰堪称为“民主私有化”、“工会统治下走向资本主义”的典型。如果说捷克私有化初期模式的特点是“全民持股”匈牙利是外资持股,俄罗斯及若干独联体国家是官僚—寡头主导的内部人持股的话,那么波兰的特色就是“工人民主”色彩浓厚的内部人持股,或者说是典型的雇员股份制。但是正如捷克、匈牙利、俄罗斯后来都在变化一样,波兰的体制因其内在的矛盾与悖论性而经历了不断的调整。总的说来,这些模式之间的差异经历十余年的过渡之后正在缩小,显示出“殊途同归”的态势。

然而“同归”并不能抹杀“殊途”的意义。1993年,波兰、捷克、匈牙利与斯洛伐克四国在维谢格拉德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从而形成了“维谢格拉德集团”。这四国地理相近,在“二战”后斯大林体制形成“东欧”这一地缘政治概念前它们传统上都属于“中欧”国家,与东正教斯拉夫的东欧诸国及文化传统复杂的东南欧巴尔干诸国存在文化一历史差异,现实中这几个国家又是转轨诸国中民主宪政最为健全、经济发展也最为迅速的一批,号称“第一方阵”国家。于是,如今人们又倾向于忽略这四国之间的差异,把这几个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国家归纳为“维谢格拉德模式”,而波兰,则是维谢格拉德诸国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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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经济转轨的初始条件波兰国土面积31.27万平方公里,人口(1996年年终)3864万,国民总产值946.3亿美元,均居苏联以外的中东欧转轨国家之首,在整个东欧前“阵营”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剧变前波兰经济发展在前东欧地区属于中上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次于民主德国和捷克斯洛伐克,与匈牙利不相上下,而高于包括苏联在内的其余“阵营”国家。

在政治上,波兰在东欧具有特殊的历史背景:一方面它是苏联的西邻,历来被后者视为它面向欧洲的屏障,对苏联来说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另一方面波兰作为中世纪的东欧大国长期与俄罗斯处于敌对状态,17世纪初以前,波兰—立陶宛联合王国对俄国处于攻势,曾经进军莫斯科并扶植傀儡政权。彼得大帝以后俄转强而波势衰,俄转而西侵,最后在100多年里与日耳曼列强连续四次瓜分波兰。这期间爆发了“卡廷惨案”等历史血债,致使波俄两国人民间长达数百年的民族仇恨。在整个剧变前时代,多数波兰人一直认为前体制是苏联人强加于他们的,甚至包括波兰左派和正统共产党人这种观念也根深蒂固。在原波兰战前旧政府中坐牢10年后来被苏联收留并于1993年在苏联逝世的原波共政治局委员中兰普1是斯大林清洗波共屠杀全部政治局委员后的硕果仅存者,应当说是亲苏的了。但他就曾经留有著名的“兰普临终遗言”:“如果靠苏联红军的刺刀在波兰建立社会主义,那么社会主义事业在波兰将被推迟几代人的时间。”

正是由于苏(俄)波关系的特殊敏感性,苏联对波兰有较为宽容的一面。如1956年东欧变革之风起于波兰,匈牙利事件就起因于对波兰人的声援,但匈牙利人遭到苏联军队的坚决镇压,而苏联对波兰却采取了妥协政策,允许1956年上台的波兰领导人在一定范围内走自己的路。但是在事关阵营基本利益的问题上,苏联对波兰的控制又十分强硬,为此不断与波兰人发生冲突,在80年代初,莫斯科的勃列日涅夫政权甚至一度考虑出兵占领波兰,当时的波兰政府赶紧主动实行军管镇压反对派,才使苏联住了手。但波兰政府却因此留下为虎作伥的骂名,成为它后来在“苏东波”中首先倒台的原因。在剧变前的40多年历史中,波兰形成“五年一小事,十年一大变”的周期性动荡局面2,最终波兰成为导致阵营解体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在1989年圆桌会议协议及其后的“半自由”大选中,波兰产生了“团结工会政府”,1990年1月1日,波兰第一届团派政府开始实行所谓的“巴尔采洛维奇纲领”,在东欧率先着手进行以根本变革制度为目标的系统性的经济转轨工作。

作为转轨起点的剧变前波兰经济有如下特点:

第一,经济水平虽属中上,但产业结构较落后。波兰虽然早已完成工业化,但直至20世纪80年代,仍有近30%的劳动力务农,农业中有役畜(马)100万匹,这在东欧经互会国家中是独一无二的。作为传统农业大国,波兰农业的优势主要是“进口饲料出口肉”的畜牧业。波兰的第二产业中采矿一冶金业所占比重很大,在传统重工业时代它是波兰的骄傲,但在“后工业”、“信息化”和新技术革命时代它却成了“夕阳产业”的代表。夕阳产业比重大因而成为波兰转轨中面临的一大难题。波兰著名的西里西亚工业区是与德国的鲁尔、英国的中英格兰一南威尔士齐名的欧洲三大矿冶工业与重工业城市密集带,也是东欧最大的采矿一冶金综合型传统重化工业区。波兰是世界第四大产煤国,与煤有关的冶金、电力、化工、矿冶机械等产业具有突出的地位。而这些产业均为大型国有托拉斯,集中程度高,转轨困难,同时又属于市场有限、污染严重、高新技术含量低的“夕阳产业”。因此波兰除体制转轨外,还面临着严重的技术改造与产业重组等结构性问题。

第二,波兰与捷克在东欧国家中都属于“前共产党时代”就具有民主传统与左派传统的国家,但与捷克不同的是,波兰中世纪就实行“贵族民主”性质的自由选王制,“一战”后波兰复国以来一直实行共和,除了19世纪亡国期间受俄德奥三个宗主国王朝的专制统治外,自由民主的历史传统比捷克更悠久。在文化传统上,法国对波兰的影响甚至大于俄德奥三个宗主国,无论宗教还是民主理念,波兰均类似法国,“二战”前它在欧洲一直有“斯拉夫人的法兰西”之称。

但另一方面,在两次大战期间,捷克民主宪政发达,而波兰却出现了相当专制的“萨纳奇政体”。两国的“左派传统”也很不相同:波兰社会党是萨纳奇体制的建立者,而捷克社会民主派一直奉行民主宪政。不过,萨纳奇政体虽然在“自由传统”悠久的波兰人看来已是专制得很,在更大范围看其实还算是温和的。当时流亡的波兰共产党人受到斯大林“大肃反”的镇压,全体政治局委员几乎都在苏联死于非命,只有在波兰国内萨纳奇体制下坐牢的兰普一人活了下来。而事实上,剧变前的旧体制在波兰也比其他东欧国家温和,斯大林死前波党虽也搞内部清洗,但没有像其他东欧国家那样大批杀人。斯大林死后东欧出现“非斯大林化”但这一潮流在匈牙利、捷克、民主德国都被镇压,只有波兰的哥穆尔卡成功了,并开始了“波兰特色的社会主义”。

换言之,波兰历史上实行民主的时间更长,即使在非民主时期其专制也较为温和。这样的传统在转轨中的影响便是“经济民主”比其他转轨国家更为活跃。不仅公共资产处理过程即“私有化”过程公共参与程度高,而且就是对已经私有化的企业,工会、雇员持股、社会保障责任等“欧洲式的”社会民主色彩也相当浓郁,这自然给转轨过程带来许多特色。

第三,由于前述原因,剧变前苏联允许波兰的经济政策有一定的灵活性,因此波兰是东欧最早开始实践所谓“市场社会主义”的两国(另一国是南斯拉夫)之一。波兰的经济学界一直是东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大本营。“二战”前波兰左派思想界就在世界上首先提出了“市场社会主义”式的设想,当时旅美的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卡列茨基等都以此成名,并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的“社会主义论战”中卓有建树。战后社会主义时期兰格等人回国,又培养了W·布鲁斯等一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家,主张实行模拟市场、有限计划等经济改革政策。虽然在斯大林模式下这种“离经叛道”的理论时而受到压制,但自哥穆尔卡的“波兰特色社会主义”搞起来后,总的来说它对“市场社会主义”的宽容度仍是东欧国家(南斯拉夫除外)最大的,尤其在80年代体制内改革气候形成后,“市场社会主义”更逐渐成为波兰剧变前经济思想的主流,并对波兰经济产生实际的影响。

在这种条件下,1956年后波兰就中止了集体化,哥穆尔卡以来波兰一直没有再搞公有制农业,使波兰与南斯拉夫并列成为仅有的两个保留了“小农”(家庭农场)制度的东欧国家。波兰的工业经济也很早就在奥斯卡·兰格、卡列茨基和布鲁斯等人倡导下进行过放权让利的试验。波兰经济的外向程度也相当高,尤其是在20世纪70年代的盖莱克统治时代,波兰实行大举借债、大进(口)大出(口),以追求高速度、高积累、高福利的路线,使得波兰的整个经济体系不仅与所有经互会国家一样,严重依附于“社会主义国际分工”,而且与西方经济的联系也相当密切。

但是,波兰的体制内“市场社会主义”效果并不好。由于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的内在冲突,而这种冲突又因波兰经济的高重化工结构显得特别严重,也由于苏联的干预和国内政治的不稳定,波兰体制内经济改革并未取得过像南斯拉夫、匈牙利那种一定历史时期的所谓“奇迹”,从而使波兰剧变前的经济处于市场秩序与计划秩序都较为松弛与紊乱的状态,其中计划秩序的相对松弛,对于后来的转轨是一个有利条件,但是体制内市场化改革的不成功,又给后来的市场化转轨留下了阴影。

第四,剧变前波兰经济虽然长期不景气,但为了求得稳定,尤其是为了在外来“强加”的体制下增强统治合法性,民众的社会福利水平都相对较高,特别是在农业领域。波兰在剧变前一方面实行家庭农场制度,农业受到的旧体制束缚较实行集体化的其他东欧国家为轻,另一方面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和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允许,政府在70年代就为农民建立了发达的社会保障。1972年全国农民实行公费医疗,1978年全国农民实行退休制,同时还建立了国家财政支持的农业产前产后服务系统(即所谓“农业圈”制度),而为了争夺对农民的影响力,教会方面也与政府展开“支农竞争”。1983年教会建立了20亿美元的农民援助基金,向农民提供各种生产、生活保障。

一般而言,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是一个两种意义上的“自由化”过程,即一方面摆脱了旧体制的束缚而取得自由,另一方面也失去了旧体制提供的保护而“遭受”自由。前者是机会,后者是代价,对于束缚功能强大,而保护功能弱小的体制而言,摆脱它的过程是一个纯粹获益而很少付出代价的过程(我国的农村改革即为典型),而束缚功能与保护功能同样强大的体制,摆脱束缚得到的发展机会和失去保护而付出的代价——风险和不确定性,都同样明显。例如多数东欧国家的工业体制改革。至于那些束缚少保护多的体制,脱离它的过程,则少有摆脱束缚之利,而失去保护的代价却很明显,波兰农民正处于这种状态。在这一点上,波兰农民与中国农民对改革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国的农民是推动中国改革、创造“中国奇迹”的主力军,而波兰农民在转轨过程中表现得比城里人更保守。但波兰恰恰又是农民力量比较强大的东欧国家,农民人口占总人数的1/4左右,而且组织程度高,波兰农民党剧变时脱离旧体制下的统一战线,与团结工会结盟,加速了政治剧变的过程,但在此后的经济转轨中,农民党却成了最为“保守”的力量,它不仅转而与左派结盟反对实行激进改革的团派政府,甚至比左派(“前共产党人”组成的社会民主党)在经济问题上更为“守旧”特别倾向于经济保护主义。

第五,可能最重要的一点:波兰剧变的主力是独立工会运动,以团结工会所代表的产业工人组织程度高,而且作为工会运动天然具有强大的工联主义倾向,在剧变前工会自治是颠覆旧体制的主要力量,但到了经济转轨时期,工会力量的强大却使得转轨中的博弈过程变得极为复杂。“工会吓跑投资者”是波兰转型期的突出现象,波兰许多大企业的私有化方案往往反复多次,都不为工会所接受,因而使产权改革过程极为艰难。波兰剧变后的五届团派政府在理论上奉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但由于其政治基础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工会的支持(至少是认可),因而其活动能力有限。由于工会势力的强大,波兰在企业产权改革中不能不顾及企业内部职工的利益,捷克式的“全民分配”与匈牙利式的“面向外资的大拍卖”均难以实现。可以说,在“工会掌权”的条件下走向培育“资产阶级”的市场经济,是波兰转轨的最突出的特点,也是一系列的“转轨悖论”在波兰表现得特别突出的根本原因。3

巴尔采洛维奇纲领及其效果

1990年1月1日,波兰开始全面实施以财政部长巴尔采洛维奇得名的一揽子激进改革纲领,在此后的4年间波兰政局动荡、团派政府四次更迭,但巴尔采洛维奇在4届政府中连任财政部长或其他经济主管职务,对这一时期的经济转轨负有责任。当然波兰此时采取激进转轨战略也并不是哪一个人个性因素的结果,而在很大程度上与当时的经济形势和社会情绪有关。

波兰在1989~1999年间经济已经发生紊乱,商品极度匮乏,通货膨胀剧烈,国内总产值下降,外债高达490亿美元4,国家几乎丧失支付能力。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以财政货币双紧缩来治理通货膨胀是稳定经济的第一项措施。就常规而言,通货膨胀时实行财政紧缩,通货紧缩时实行财政扩张,这是一种正常的技术反映,在一般条件下也难有别的选择。但是东欧的转型期通货膨胀与常规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过热型通货膨胀生成机制大异,紧缩政策的实施重点也有所不同。财政紧缩的结果导致投资下降,企业资金短缺,需求萎缩,使得整个经济出现滑坡,1990~1991年波兰经济分别负增长11. 6%和11. 7%5,人民生活水平下降,1990年私人消费下降15. 3%,1991年下降9%。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下降10.6%和4. 4%。在放开物价之后,1990年当年的物价猛烈上涨585. 8%,但第二年即回落为70.3%,波兰经济处于“休克”状态。

波兰的这种“休克疗法”无论近期还是远期效果都具有多面性,而且充满了祸福相依的戏剧性场景,出乎意料的乐观与始料不及的悲观交替出现,殊堪玩味。

首先出乎意料的事之一,便是“休克”不久便出现的迅速而短暂的“舒适”,然而“舒适”不久,便又陷入一个相当长的“虚脱”状态。前者为“休克”的反对者始料不及,后者却给了“休克”的赞成者一瓢冷水。

1990年新年伊始,巴尔采洛维奇“稳定纲领”出台,社会在一阵“阵痛”的同时,几乎是从它实行的那一刻起就感到了“疗效通货膨胀率逐月大幅度下降,从上一年平均三位数一一167%的月通货膨胀率很快下降到当年8月的不足2%,以致报刊上开始欢呼通货膨胀这个恶魔已被“一举消灭”的确,如果这一趋势持续下去,那么“休克疗法”要达到的头号目的就实现了。

与此同时,经济平衡的其他指标也迅速改善。企业产量虽降而效益上升,财政状况大为好转。国家财政从1999年高达政府支出的近1/5的巨额赤字,一变而为“休克”后半年内盈余达到了国内生产总值的约3%。另一方面,尽管经济总量缩减,出口却大为增长,尤其是可换取硬通货的出口在“休克”后头一年里骤增至35%。在进口消费品充斥市场的情况下,外贸收支居然从上年的逆差一变而为创造纪录的40亿美元顺差。外汇储备也从几乎枯竭变为有了可观的40亿美元。与此同时,信誉扫地的兹罗提一下坚挺起来,成了东欧有史以来第一种“百分之百自由兑换”的货币,夕卜汇黑市自动消失,百姓从抢购美元一变而为抛售美元换取兹罗提。仅头7个月内,社会上的2 5亿美元游资就因此回归国库。商品短缺、排队与票证完全消失,自战后以来波兰首次出现了买方市场……凡此种种,都引起了一阵阵欢呼,似乎“休克”时期很快就要过去了。

然而这种“舒适”倏忽而逝。当年秋季,宏观经济开始再度失衡。通货膨胀从9月起又趋上升,使全年通货膨胀平均月率又成了两位数;国家财政再度告急,19 90年上半年的盈余到年底便基本耗尽,1991年又出现了3? 1万亿兹罗提的赤字,到1992年更升为69.3万亿;外贸也从1990年的顺差40亿美元恶化为1991年逆差13亿美元;兹罗提汇价在稳定了一年半后又开始不断贬值;人们又开始抛售兹罗提……然而在短暂的“舒适”时作为代价付出的生产下降、失业增加等,此时并没有逆变回去的迹象。这一时期使波兰的舆论又充满了沮丧的气氛,直到1992年下半年才见好。

类似情况并非波兰仅有,在东欧其他几个实行紧缩的国家也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在俄罗斯,1992年1月盖达尔方案实施后,一度出现了物价“一步到位”后稳定下来的趋势。2用间甚至在全俄1/3的地区出现价格“缓慢下降”的局面,同时国家财政在几个月内实现了无赤字预算,而剧烈贬值中的卢布也一度坚挺起来,甚至在2~ 3月间大幅度升值,从230卢布兑换1美元最高曾升到70~85卢布就可兑换1美元,舆论称之为俄罗斯经济生活中“最出乎人们意料的重大事件”一时,似乎俄国经济从“休克”中苏醒有望了。然而好景不长,到下半年情况急剧恶化,物价再度暴涨,通货膨胀率扶摇直上,到1993年1月终于达到月率以上的“恶性”程度。卢布汇率也从1992年6月下旬再度下跌,而且呈加速趋势。

南斯拉夫的“马尔科维奇方案”的命运也很典型。1990年年初这个“休克”方案实施后不久就被一些人称为“奇迹”:三个月之内原先高达四位数年率的恶性通货膨胀就几乎被完全消除。第纳尔一度在国内可以自由兑换,而且汇率稳定。公民与企业的外汇资金流人国库,出口增加,国家财政与外贸收支改善,外债也一度下降。但是不久情况便再度逆转,加上国内政治危机,终于使该方案在实施半年之后便难以为继。南斯拉夫联邦也在“马尔科维奇方案”失败的同时分崩离析了。

保加利亚1991年2月起开始“休克”,4~6月通货膨胀率开始降低,1992年通货膨胀率由上年的450%下降到80%。外汇储备由0.5亿美元增至12亿美元,列弗的汇价也趋稳定。但是国家财政未能改善,1992年赤字比上年更高,1993年通货膨胀再度回升。

“休克疗法”在稳定(不是发展,也不是改造)经济方面几乎具有立竿见影的“疗效”体现了经济逻辑的力量。但是这些“疗效”的不能持久,又表明只有“休克”是不够的。事实表明,除了短缺的消灭之外,“休克疗法”的其他疗效都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逆转,而“短缺的消灭”如果长期仅以紧缩造成的需求萎缩(按东欧流行的术语叫“需求屏障”)为基础,它本身也会逐渐成为一种需要治疗的病症——这就是我们深知其味的“疲软”症。

为什么呢?道理也很简单,如上所述,“休克疗法”本身从操作意义上说是无所谓姓资姓社,它只是以严厉的紧缩来纠正经济中的破坏性失衡以求稳定经济,由于它是以向以前造成失衡的逻辑原因对症下药的,因此它的“疗效”具有逻辑保证(就是说,只要实行,必有疗效。当然,如果只是想要实行而却不能落实,或遇到副作用便浅尝辄止,那就不能保证疗效了)。但同样具有逻辑明确性的是,“休克疗法”可以创造平衡(就是说它可以一次性地纠正失衡),却不能维持平衡。要把平衡维持下去,就得有“手”——或者是“看得见的手”(行政性的计划机制),或者是“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如果两“手”皆无,平衡建立起来也难维持。俄罗斯、东欧各国的上述疗效逆转现象有人称之为“第二度阵痛”虽然各有其具体原因(波兰1991年的困境很大程度上与经互会解体这一外部因素有关,而俄罗斯经济失衡加剧则部分应归因于“休克”措施未完全落实),但从根本上说,共同原因就在于“休克疗法”作为一种紧缩政策只能稳定经济而不能改造经济,因此它本身不能维持平衡。从这点上来说,东欧既不同于80年代的拉美诸国,也不同于1990年前后的中国。前者原有市场机制,“休克”创造的平衡可以用“看不见的手”维持;后者原有计划机制,“休克”(中国称之为“紧缩”创造的平衡可以用“看得见的手”维持,而东欧就有点“两处茫茫皆不见”的味道了。

更有甚者,“稳定”与“改造”、放开物价与私有化,虽然从长远来说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但在短期内,某些“稳定”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实行的次序却对“改造”不利。例如有人指出,波兰团结工会政府本应一上台就紧缩银根,但他们直到数月之后“稳定纲领”出台时才与物价改革一起实行。结果在新政府上台后企业仍然得到大笔低利贷款,并以低于市场的官价购入大量的进口原材料及半成品,致使1999年(“休克”前一年)国营企业在生产下降2. 5%的同时,原材料及半成品库存却猛增20.9%。“休克”开始后,这些低价投入转化为价格开放后的高价产出品,使国营企业在“休克”之初利润率猛增,尽管销售额与生产力利用率均下降,“效益”却大为提高。这种虚假的“效益”使企业感受不到压力,没有利用“舒适”期赶快改革,结果加大了改造的代价,使“二度阵痛”时间拖长,烈度增加。

然而弱小的“非国营”部门却因资金薄弱又不能享受官价,没有这种囤积居奇的能力,在紧缩时期直接受高利率、高税收与市场疲软的压力,处境困难。尤其是个体农民,在“外援”食品涌入和国内需求疲软的双重影响下叫苦不迭,以至于在1991年发生了抗议呼吁外援的示威。

总之,从理论上说宏观紧缩对所有经济成分都构成同样的压力,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至少在初期,非国有经济受到的压力往往比国有经济更大。于是我们又看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在“非共产党政府”上台后的波兰,国有企业反而“舒适”起来,而私营者却在苦苦挣扎!这种状况的近期影响自然是私有化受阻,而中期影响则是私营经济在压力下增强了适应性,国营企业则在“舒适”中得过且过,以致到“二度阵痛”来临时措手不及,跌入剧烈衰退的深渊。中短期影响的综合结果,便是拉开了从紧缩到私有化的时间差,使“逆序演变”更为典型。

总而言之,由于种种原因,原先设想为稳定与改造并行的东欧经济变革在实行中大多变成了先稳定、后改造的两步模式。

波兰式的私有化

在通货财政双紧缩、价格全面放开的同时,波兰政府开始实行雄心勃勃的私有化计划,但是价格可以说放开就放开,紧缩可以说实行就实行,私有化却不是说“化”就能化得了的。巴尔采洛维奇纲领中的私有化计划实际上一直到8年以后即第二次右派政府执政时期才接近达到。波兰私有化进程的缓慢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波兰剧变产生于群众运动,而群众运动当时恰恰是冲着前体制下的腐败和化公为私而来的。在波兰最后的两届统一工人党政府时期当局为了遏制工会势力,全面强化经理权力,试图在此基础上把企业推向市场,结果导致许多经理弄权自肥,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出现所谓“自发私有化”的潮头。新政府上台后,采取的第一个措施就是冻结并清查这种“自发私有化”而这种清算方式自然也推后了其他私有化程序的实施,正如有些国外学者所指出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第一届波兰非共产党政府执政期间,国营企业私有化进程不是加快了,而是放慢了,关键的一点是,新出现的(工会)政治家在政治上以及道德上都不能接受‘自发’私有化和经理拥有企业处置权,这种现象必须停止。”6“自发私有化”既被遏制,而合法私有化涉及非常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在民主制下这势必要在社会上和议会内发生反复的讨价还价才能形成立法框架。

波兰政府在剧变之初就拟定了东欧最早的全民以证券方式平分部分国有资产的“大众私有化”计划,但是这种方案与波兰工会运动中职工是工厂主人的观念相悖,在团结工会议员占多数的议会中,这个法案始终未能通过。第二届团派政府即别莱茨基政府时期该法案被议会正式否决。有趣的是,到团结工会政府下台左派“重新”上台后,类似的法案才在民主左派党政府主持下被通过。但是那时已是剧变5年之后,私有化大势已成,通过分配投资券建立“平等起点”的捷克式功能已经无从发挥了。

其次,即使私有化的立法框架获得通过,在其具体实施的每一个案例中也必须与利益冇关各方及其工会进行反复磋商。原克拉科夫地区的列宁冶金联合企业,剧变后改名叫森吉米拉冶金股份公司,它的第一个私有化方案是原国家工业主管部与一家加拿大公司谈判拟定的,当时即被该企业的三大工会所拒绝,后来由政府主管部门、三大工会代表、企业技术管理部门与外国专家四方组成的委员会经过反复协商于1994年通过私有化方案,1996年完成其第一阶段的转制程序,此时距波兰剧变已经7年,而森吉米拉案例一直被认为是波兰大企业协商私有化进展顺利的典型,在其他案例中连续四五个私有化方案都被工会拒绝而流产的例子比比皆是。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团结工会的发源地、瓦文萨原来工作过的格旦斯克造船厂,该厂连续5个私有化方案均未获工会通过,最后因拖延转制,企业财务状况不断恶化,到了团结工会下台左派政府重新上台后,格旦斯克造船厂终因资不抵债而被破产清理。

全民平分国有资产既未通过,在私人资本十分弱小的情况下,也不可能通过购买方式置换国有产权。而波兰人的民族主义,尤其是波兰企业中强大的工会力量又使外资望而却步,这样波兰的私有化就只能依赖于下列几种形式:

一、小私有化。对小店铺、小企业进行拍卖。由于其资本量小,容易购买,这项工作在团派政府时期即已顺利完成,使波兰出现了私营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活跃的局面,但这种小规模的私有化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有限。

二、“靓女先嫁型”私有化。在那些贏利状况好的优质资产中,内部职工本身就有较强的私有化动机,外部的购买者也愿意为此出资。在波兰当时的条件下,这种私有化通常以所谓民主的内部人私有化方式进行,即由企业内部职工以平等持股的方式按优惠条件赎买企业。团结工会政府尤其支持此种做法,因为这似乎既符合“工会利益本位的价值趋向”,又符合尽快把企业脱手的自由主义改革观。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国有企业迟旱要陷入困境,趁经营状况好时尽早出手还可以换回些资金,等企业拖垮了想卖也没有人要了,从格旦斯克造船厂的范例来看,这种说法也不能说全无道理。

但另一方面,这样做也有两个不良后果。首先,“靓女先嫁”以后,“丑女”就成了国家的包袱,国家一方面给“丑女”提供大量补贴,另一方面国库原来从“靓女”那里获得的利税收入都没了着落,更有甚者,一些靓女出嫁以后,都以企业利益为重,想方设法瞒产逃税、规避各种社会负担,从而加剧了政府的财政困难。其次,按照平等股份制改造后一些靓女企业的经营状况反而不如以前。这是因为从企业治理的角度看,均股制不易产生资产增值责任人。在这种“大锅饭股份制”条件下,有些企业经营的状况反而比旧体制下“一长制”管理时期还差。这样,“靓女先嫁”后利润不再为国家财政所有,改制效益明显的一些企业增加的税收又被瞒产逃税和改制效益下降企业造成的税收损失抵消了许多,这对国家财政的不利影响,在1993~ 1998年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还不很明显,1999年以后经济扩张受阻,财政问题就突出了。

三、对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由于难以卖出,绝大部分只能通过撤销一清理的方式来私有化。所谓撤销其实是一种“准破产”程序,即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后把净资产分别变现,或者出售给其他企业,或者出本企业劳动集体购买、租赁后继续经营,国家不再对企业负责。这后一种安排当时占大多数,由此便产生了下面还要详论的狭义“雇员所有制”企业。

四、无论是“先嫁”的“靓女企业”还是被撤销一清理后又由本企业职工买下或租下继续经营的“丑女企业”初期的私有化主要都按照均股制下的ESOP原则进行,后来实践证明ESOP方式对改善企业治理效果不佳,因此逐渐都先后通过规范化的股权交易向经营者持大股的“经理买断制”即所谓MEBOs制度过渡。7经验统计表明,MEBOs制的企业绩效一般来说要好于ESOP企业。

五、“重新私有化”类型,即把社会主义时代没收充公的财产归还原所有者。这一政策在整个东欧地区都实行得极为有限。它是按照剧变后形成的价值观操作的,它要否定的主要是当年剥夺一般私有者的“社会主义改造”,但并不否定或者说很少涉及当年剥夺法西斯、叛国者或军事独裁者的“民主改造”与“反法西斯改造”,因此归还的主要不是共产党以前的传统统治阶级,而是平民小私有者,例如在集体化中被充公的小农地产。波兰由于20世纪50年代就已停止了集体化,农村“重新私有化”问题微乎其微,所以波兰的“重新私有化”基本上只限于归还教会财产,这些财产大多是教堂建筑、收藏品等非生产性资产,因此总体而言,“重新私有化”对波兰的经济转轨影响不大。

六、外资进入型私有化。剧变后东欧各国政府对外资的态度一直存在着“自由化”取向与“民族主义”取向的矛盾。波兰历届团派政府在欢迎外资方面比同期的捷克、匈牙利右派政府要更为积极。但是波兰国内环境对外资进入却有诸多限制。外资进入无非是这样两种类型:一是投资兴办新企业;二是参与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造,即购买或参股。投资办新厂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制约,波兰转轨前期“休克”力度大,在恢复稳定前很少有外资敢贸然设立新企业。而外资参与国企私有化,则同样受到波兰雇员私有化本身的内部人控股性质的排斥,因此外国投资很长一个时期在波兰的进展不如捷克、匈牙利。1991年、1992年,波兰分别吸收外国直接投资1.17亿美元和2. 84亿美元,而同期捷克则吸收了5. 11亿美元和1. 3亿美元,匈牙利更吸收了14. 59亿美元和14. 71亿美元。

波兰的外资投入数额虽不大,但对打破内部人控制是一个强大的刺激因素,尤其是拥有新技术、资本更新规划和客户资源的外资更远比波兰本国的企业外资本更受“内部人”欢迎。同时外资的进入实际上促进了波兰的私有化企业从ESOP向MEBOs企业的转化,而MEBOs方式由于结束了ESOP式的内部人控制,也更容易吸引外资,这两方面的互为促进,使得波兰对外资的吸引力在转轨后期与MEBOs的速度同步增长。1996年以后波兰吸引外资的速度已超过捷克、匈牙利。1996年、1997年波兰分别吸引外资27. 49亿美元和30.44亿美元,而同期捷克只有13.88亿美元和12.75亿美元,匈牙利只有19.86亿美元和21亿美元。8但如果按人均吸引外资计算,波兰仍不如匈牙利。

二、从ESOP到MEBOs:“后私有化”的资产重组与治理结构重组

“雇员所有制”的变迁

尽管所有转轨国家的产权改革模式都是多元的,而且转轨的逻辑决定了私有化的具体过程虽然千姿百态各不相同,其基本类型在任何国家也就是那么几种。但是各个转轨国家仍然有明显的“特色”。如果说捷克的特色应当是全民平分的“证券私有化”,匈牙利的特色是面向外资“全卖光”,俄罗斯的特色是寡头的崛起,那么最能反映波兰式私有化特色的就应当是“雇员所有制”。

一般认为,市场经济中“雇员所有制”的实践始于西方一些工联主义各的改革尝试,其典型是战后在美国一度很受关注的ESOP企业。ESOP本身形式多样并无标准定义,但通常认为,严格的ESOP应当一方面不同于通常的股份制,它追求雇员平均持股,以避免出现控股人即个人资本家对企业的统治;另一方面它又不同于合作制经济,后者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的是非市场原则的“经济民主”即不论股份多少的一人一票决策制,而ESOP的企业权力还是以股权为基础,即实行市场原则的。当然,只要实行市场原则,股权可以交易,则“均股制”就难以持久。因此在西方,通过ESOP走向“人民资本主义”或“没有资本家的资本主义”的设想是否有意义,尚无定论。9

但在转轨国家,“雇员所有制”更多地被看做私有化的一种启动方式,它与捷克的证券私有化一样,出发点是“在起点平等的基础上找到最初的所有者”。然而在捷克,这一点被理解为“全民的资产应该还给全体国民,而不仅仅是内部人”,而在工会强大的波兰,企业内部职工的声音要大得多。在1990年的私有化立法过程中,马佐维耶茨基政府的专家们主张采用“英国式的”私有化原则(即面向社会的竞价拍卖),而议会中占压倒多数的团结工会人士则主张实行“ESOP原则为基础的私有化”10。他们认为,私有化过程不应该使“一些人得到很多,另一些人得到很少;职工成为受损者而只有经理成为臝家”,而这就要求“集体行动的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人,因为“个人的要求似乎总是失败的”11

这样的要求使得波兰的各种私有化形式都带有某种广义的雇员所有制色彩。即使是“英国式的”企业拍卖,工会也是重要的谈判方,并且私有化后至少在一定时期内保留有颇大份额的内部职工股。如本书后面还要提到的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就是这样。但在波兰,这种情况还不是狭义所称的“雇员所有制企业”。

波兰法律上严格定义的“雇员所冇制”企业是与所谓“撤销式私有化”相联系的。如上所述,在波兰私苻化初期有条件实行“靓女先嫁”的企业不多,而捷克式大众私有化又在立法上没能通过,在经济“休克”时期本来投资风险就比较大,何况还有“工会吓跑投资者”这样一种波兰特色的问题。因此,无论“英国式的私有化”与“ESOP基础上的私冇化”在议会政治领域的争论有怎样的结果,事实上企业的拍卖并不容易。1990年7月波兰议会通过第一个《私有化法》后,头一年原计划把100个大型国营企业私有化,后来压缩为20个,不久又进一步减为12个,一年过去,结果是:只有6家企业卖了出去!

这样,在别无他计的情况下,撤销—清理方式便成了实行私有化的重要选择。即按照波兰《私有化法》第37条的规定,对那些无人愿意购买的不景气企业,实行“资本私有化”或“间接私有化”,国家通过一定程序宣布“撤销”该企业,终止其作为国有部门的存在和政府对其所负的责任。被撤销企业进行资本清理,其办法有二:或者在进行破产清理后,将债权债务对冲后剩余的资产拨归其他国库独资股份公司,再按其他方式参与该公司的私有化,原企业人员进入失业者社会保障程序;或者如果原企业雇员提出要求,则把这些资产“租赁”给他们去自主经营,“租赁”权利按均股制原则在雇员中分配。雇员以后可以逐步赎买这些资产,从而把“雇员租赁制企业”转换为雇员所有制企业。

事实上,所谓“撤销”式私有化的大多数案例都是按第二种办法处理的。这样就形成了大批雇员租赁制—雇员所有制企业。在私有化初期最困难的阶段,它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私有化进程的头一年,全波兰114家被私有化的企业中超过半数(58家)是通过“撤销”走向私有化的。随着私有化的进展与经济状况的好转,这个比例趋于下降,到1993年1月已降至1/3左右。12同时已经实行雇员所有制的那些企业也有相当一部分进行了“后私有化的资产重组”,通过内部股集中与外部股进入而逐渐演变为“经理一雇员买断制”(Manager-Employee-Buy-out,缩写MEBOs)乃至“经理买断制”(MBOs),从而退出了狭义的雇员所有制行列。这样到1995年年终,波兰的工业、建筑业与商贸业中共有1000家左右的狭义“雇员所有制公司”,它们总共拥有雇员30万人,平均每家企业雇员300人左右。虽然他们在全国这些行业的就业者中并不占多数,但是正如我们以后看到的森吉米拉案例那样,转轨期波兰许多不属于狭义“雇员所有制公司”的企业,也在不同程度上带有雇员所有制色彩或ESOP色彩,或者曾经在转轨进程中的某一阶段实行过类似雇员所有制的做法,因此人们仍然认为雇员所有制公司“代表了波兰所有制转轨中最通常的形式”。13对雇员所有制及其演变的研究因而也对认识波兰经济转轨进程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撤销”形成“雇员租赁制企业”后,由于“租赁”的资产按破产清理程序估价,价值十分低廉,一般很快就通过赎买形成了“雇员所有制”这样的低估价实际上是国家对职工退出国有部门时支付“历史欠账”的一种方式。职工乐于接受,社会上也认为这比“经理私有化”要公平得多。当时甚至盛行着种种关于雇员所有制的“神话”:有人说它是“工人有产化”的重大突破,是“工人自治思想的一种改型,同时又是改造国有企业的一种手段,这些企业带着社会职能的包袱与人浮于事的弊病去应付市场经济的要求”。有人认为雇员所有制“最适合于完成转轨任务,它正渐进地和民主地把工人转变成资本家类型的人”。同时也有人指出这种模式与改革前体制的相容之处,即它保留了铁饭碗,给工人维持了职业保障。而这在使体制倒退的条件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14

然而有意思的是:正是在这种“倒退的经济现实中产生了一批‘先锋’公司,其特点包括命令体制的衰落和竞争体制的发展”。由于支付租赁与赎买费用的压力,使这些公司比其他公司更倾向于采取“勒紧裤带”的政策,大幅度地降低成本,包括降低劳务成本。这些企业大多缩减用工,限制工资增长,尽一切可能在各方面节约开支。因此转轨初期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是:这些“职工自己当老板”的企业的职工工资甚至低于老板雇用职工的企业。尽管如此,这样“降低成本”的潜力很快趋于用尽,现代化的资本更新改造及其所需要的新的战略投资越来越成为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的迫切要求。于是一些雇员所有制企业开始寻求外部投资,另一些则出现股份及相应的权利向经理层手中集中的趋势,使他们来扮演战略投资者的角色。

更出乎许多人意料的是,尽管雇员所有制一般说来与工会有关,在西方发达国家,ESOP实践主要由工会推动,在波兰剧变前后也是团结工会人士在热心提倡雇员所有制,但雇员所有制真正兴起后,波兰的主要工会组织,包括团结工会与其反对派、由剧变前官方工会改造而来的全波工协都转而采取审慎态度,越来越少表示对这种企业类型的支持了。很重要的原因是:进行过雇员所有制改造后的企业其员工倾向于把自己企业的利益置于工会政策之上,越来越难以积极参与社会上的跨企业工人运动。在一些企业中工会组织甚至被雇员股东会议代替而发生“工会消亡”现象。由于典型雇员所有制企业中传统意义上的“劳资关系”已不清晰,许多这类企业甚至在公司注册成立时就没有工会组织。据波兰学者索斯特切维茨的数据,这种情况包括90个老私有化企业中的46个、110个新私有化企业中的49个,而到1995年6月,又有9个老公司和7个新公司的工会消失了。而且,在传统劳资关系中越是激进捍卫工人利益的工会,以及企业外联系多的社会性工会,在雇员所有制企业中消亡的程度越高:样本企业中当年以“斗争性强”闻名的团结工会,私有化时在56个公司有组织,到1995年调查时,只剩下2 6个,消亡了54%。而全波工协原有35个组织,只剩下17个,消亡一半。相反,与社会联系相对少的无所属单独工会却有所发展:由6个增加到8个。15研究表明,如今波兰工会运动的力量以改制中的企业为中心,典型私有企业即“资本家的企业”次之,雇员所有制企业最弱。改革前当局殚精竭虑软硬兼施也对付不了的团结工会,在民主化后的转轨过程中竟然几乎是无疾而终了。

“后私有化”的资产重组

波兰私有化的过程虽然有广泛的工会参与和复杂的讨价还价,需要反复进行谈判,不像捷克实行的全民均分式证券私有化那样干脆利落,但是私有化一旦实行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二次产权交易在内就是在股东一经理体制下运作了。对于这些已经明晰化的产权及其他权利关系,权利持有人可以充分自主。对这类权利波兰政府的干预程度之低不仅在转轨国家,就是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也是少见的。这与捷克证券私有化以后政府对投资基金从事的企业管理,乃至投资基金本身的管理仍然负有相当责任又是大异其趣。在捷克,证券私有化后的企业其兼并、破产与二次资产重组都比较困难,投资基金自身也是如此,由于政府承担的责任与相应的干预权限制了股民“用脚投票”他们持股较为稳定,股市少见投机,股权也不易集中。而波兰则不然,已私有化后的企业中兼并、破产和其他资产重组性质的产权交易行为是十分活跃的。这类企业中的公众参与主要是在股权分散状态下以股东会议方式进行,工会对企业内部事务的发言权虽然仍大于政府,但远远小于股东与经理层。据波兰学者加道夫斯基在1993年、1995年两次对200个有代表性私有化企业中的白领雇员的问卷调查显示,公司治理发言权的动态分布状况是:对于经理,认为其有决定性发言权的,1993年答卷占71%,1995年为72%;有“有意义的发言权”的由25%微升至27%。

对公司总裁,认为有决定性发言权的由71%微降至68%。;有“有意义的发言权”的由25%升至29%。

对于股东会议,认为有决定性发言权的由42%降至35%。;有“有意义的发言权”的由29%升至34%;“很少发言权”的由20%升至25%。;还有5%(1993年)―3%(1995年)的答卷称其“完全没有发言权”。

对于白领管理层,认为有决定性发言权的由3%^降至22%。有“有意义的发言权”的从46%升至63%;“很少发言权”的由15%降至11%;“完全没有发言权”的由3%变为2%。

对于大股东,有决定性发言权:21%—20%;有意义的发言权:33%—38%;很少发言权:17%—16%;完全没有发言权:17%—11%。

对于一般雇员股东,有决定性发言权:12%—6%;有意义的发言权:25%—28%;很少发言权:40%—49%;完全没有发言权:17%—11%。

对于工会,有决定性发言权:1%—0%;有意义的发言权:10%一13%;很少发言权:32%—32%;完全没有发言权:13%—16%。此外有趣的是:对工会有相当多的答卷者给予了与上述所有答案不同的、不确定的评价:“很难说”4%(1993年)—(1995年);不予回答40%—32%,其比例之高为其他对象所未见。

对于中央行业主管部,有决定性发言权:1%—0%;有意义的发言权:2 %—5%;很少发言权:21%—16%;完全没有发言权:59%—64%。对于地方政府,有决定性发言权:1%一0%;有意义的发言权:2%一2%;很少发言权:21%—12%;完全没有发言权:59%—75%。16

可见,在波兰私有化以后的企业公司治理过程中,“决定性发言权”集中于经理、总裁与股东会议,而发展趋势是越来越集中于前两者。股东会议、白领管理层与大股东一般拥有“有意义的发言权”,尤其白领管理层的此类权利在明显扩展,股东会议权利范围相对收缩,但在范围内比白领有更多的“决定性”。一般雇员股东与工会只拥有“很少的”发言权,而其中就明确的发言权而论,工会比雇员股东似乎更少。但是,工会却拥有从外部对企业施加影响的手段——这就是在波兰式的民主政治下通过跨企业的工人运动和议会中工会议员团的活动,强烈影响国家的经济政策、劳工政策、社会福利政策与分配调节政策,从而反作用于企业。这种对企业的虽然间接却不可小看的影响,正是人们对工会能力的评价特别趋向于不确定的原因。而政府部门,无论中央主管部还是地方当局,对企业的公司治理基本上已不再施加影响。

这样一来,波兰经济中的资产重组便得以在自由交易的大众股东间发展起来。波兰企业“在起点公平之下产生最初所有者”的过程没有捷克式的证券私有化来得干脆,但是“在规则公平之下寻找最终所有者”的过程,亦即私有化企业的后续资本重组过程,就比捷克来得快。私有化之初企业内部职工普遍、平均持股的ESOP模式,很快开始向“管理者雇员收购(分散)小股份”的MEBOs模式演进。这种股权相对集中的趋势,在各类企业中都很明显。到1995年,在200个各类样本企业中股东平均人数已经发生如下变化:17

表1-1 股东平均人数变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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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显示:从私有化时至1995年,持股不足2500兹罗提的小股东均有不同程度减少,持股2500至4万兹罗提的股东有所增加,持股4万以上的大股东则显著增加。在各类企业中,这样的趋势老私有化企业(1991年年终前私有化者)比新私有化企业更明显,大型企业比小型企业更明显,第三产业企业比第二产业更明显。

由于私有化初始状态的相对平均持股变成非平均持股,企业内部职工开始发生分化,管理者持大股的势头形成。上述样本企业中职工股权变化如下18:

表1-2 职工人数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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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在这几年中,持小股的下层雇员股东明显减少,他们一部分购入股份持了大股,更多的则卖出了自己的股份,成为无股份职工,因而使大中股东与无股份职工都趋于增加。其中,老私有化企业无股份职工增加更多,新私有化企业则大中股东增加更明显。大型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又比小型企业和第二产业企业更明显。例如在大型商业企业中,到1995年无股份职工已经占到43%,而持大股、中股的职工升至5%与10%,小股职工相应地已经由私有化初始的73%降至43%。

除了企业内部职工间的股权集中趋势外,企业外部股东的壮大也是导致ESOP模式趋于终结的一个重要因素。捷克式证券私有化天然具有外部人持股的特点,匈牙利私有化更主要是卖给外国资本的,两者都没有“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俄罗斯私有化倒是内部人控制的成分很大,但它在相当程度上是寡头内部人控制,资本封闭性强。而波兰的“雇员所有制”企业在这一点上与俄罗斯相反,它是一种初始状态的内部股权制度,“起点的经济民主”并不与其后的经济自由相悖,因此它的产权结构具有相当程度的开放性。在私有化后的几年里这类企业吸收外部投资的趋势十分明显。以200家样本企业为例,截至1995年它们的投资者构成变化如下:19

表1-3投资者构成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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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外国投资者与国内机构投资者。

在这几年间,投资者来自企业外部(非雇员)的比例,老私有化企业由2 %升至21%,新私有化企业也由2%升至12%。进一步的分类观察表明,在吸引外部投资方面,第三产业企业比工业企业更积极;在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比大企业更积极,而在第三产业企业中大型企业更能吸收外部投资者。因此,1995年第三产业大型企业的外部投资者比例已达33%。小型工业企业与小型商贸企业也分别达到2 6%与24%,而大型工业企业仅有6%。

如果以投资份额而不是投资者人数计,则上述趋势更明显,以“老私有化企业”为例20

表1. 4投资份额构成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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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即:1995年在这类企业中,内部人资本份额已从95%。降至75%。其中管理者股份从22%升至30%,非管理者雇员股份从73%降至45%。又据另一份统计,1995年大多数样本企业非管理者雇员仍然控制着多数股份:非管理者雇员持有超过51%的股份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42%,其中,22%的企业非管理者雇员持股份额超过70%。但是管理者持股超过51%的企业也已经占到企业总数的18%。在企业内的各阶层答卷者中,53%的经理自言购入过股份,而卖出过股份的只有1%。非经理的管理层中,38%的人购入股份,2%的人卖出。其他白领雇员购入与卖出的比例分别为27%与13%。而在生产线工人中,购入股份的只有9%,而卖出股份的达到37%。21显然股份份额在从工人手中向管理层集中。

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组

资产重组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引起了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组。一般地说,私有化初始时企业领导人基本上仍是私有化前的班子,此后则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1995年被调查企业的管理层中,67%呢的人原来也属于管理层(其中,52%的人今昔皆为企业领导,15%的人今昔皆属于管理层但有升降);28%现在是企业领导,过去不是;还有2 %的人过去根本不属于管理层。22这表明市场机制对企业人力资本已经发挥配置功能。

资产与治理结构的重组在多数情况下都改善了企业绩效。1994年、1995年两年对样本企业的连续访谈表明,尽管企业中不同阶层人士对企业状况的静态评价颇有差异,但动态评价则普遍向好23

表1-5回答者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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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两年,认为企业状况“好”及“非常好”的人从64%升至72%。认为“差”及“非常差”的从31%降至22% 。尤其是中层的管理职员比其上的经理和其下的员工都更为乐观:认为“好”和“非常好”的从64%升至79%。认为“差”和“非常差”的从33%降至20%呢。而在回答“自从私有化以后企业状况改善了还是恶化了”时,我们看到了类似的趋势24:

表1. 6回答者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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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对企业现状与过去相比人们评价向好,那么类似的积极评价还表现为对企业未来的预期越来越乐观。1993~1995年样本企业回答者对各自企业前景的评价如下25

表1-7回答者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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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对现状乐观的人对未来的预期也十分积极,就是那些对自己企业现状评价消极的人,在当时企业形势向好的背景下,相当多的人对企业的未来也颇为乐观。1995年在对企业现状评价为“差”的那些人中,有17%(老私有化企业)和24%(新私有化企业)认为企业未来有“重大机遇”,27%(老私有化企业)和45%(新私有化企业)认为企业未来会“平稳发展”。而只有10%(老私有化企业)和7%(新私有化企业)的人认为企业未来仍将“走下坡路”,27%(老私有化企业)和7%(新私有化企业)的人认为企业将面临破产。26在“新私有化企业”中这种趋势尤为明显:认为目前自己所在的绩差企业将好起来的意见与认为会糟下去的意见形成7:1之比,“老私有化企业”中人总体上没有这么乐观,两种预期之比为45:37,也仍然是乐观的预期占优势。

但另一方面,同一调查显示:虽然对现状评价“差”的人大多相信企业未来将变好,然而对现状评价“非常差”的人,100%都预言企业未来将面对“破产威胁”,无论新、老私有化企业都是如此。笔者认为这两者并不矛盾:市场激励下公司治理的改善给那些一般性绩差企业带来向好的希望,但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却使那些最差的企业前景更加严峻,更难免被淘汰,而在以前它们或许还可以混日子。这两者都是“市场化提高效率”这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它们是相反相成的。

雇员所有制向何处去?

总而言之,波兰私有化企业在通过“起点的经济民主”实现“内部人的起点平等”(有别于捷克式的“外部人起点平等”)之后,同样面临离开“平等的起点”而追求竞争效率同时又造成竞争性分化的过程,而且如果不看国家的福利政策而仅就企业内部的股权配置等方面而言,在波兰这一过程比捷克更明显。这就引出了传统的“平等与效率”之争:左派抱怨这一过程造成社会分化、贫富对立,右派称道这一过程提高成长业绩,增进经济效率。当然在波兰与许多转型国家一样,所谓左、右派与西方传统的相应角色都是错位极大。在波兰最热衷于平民立场和社会福利主张的大多是以团结工会为渊源的势力,他们作为剧变的推动者往往被称为“右派”而以“前共产党人”为主的波兰如今的“左派”阵营,尤其在其执政时,则是私有化、全球化、市场改革与“回归欧洲”的最坚定主张者。但即使不用左派、右派这类术语,平民主义工联主义的平等要求与强调竞争出效率的“经济理性”主张的对立,在波兰仍然是明显的。

然而,波兰的现实进程却可能是民主制下常见的一种博弈结果:它既不像平民主义者指责的那样破坏“平等”,又未必如经济自由论者希望的那样对效率的提高有如此大的作用。上文论述的ESOP向MEBOs的转化、股权的集中、外部投资的进入与资产重组导致的公司治理重组,都是纵向与改革前、横向与其他东欧转轨国家例如捷克与俄罗斯等比较而言的。如果换个角度,就会发现波兰经济转轨的另一面:与那些寡头主义原始积累的国家相比,波兰仍然是十分讲究平等(当然是分配意义上的平等,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或曰法律上的平等在剧变后已根本不再是个问题)的,或者说对不平等仍然十分敏感与顾忌。而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波兰的竞争机制还远不能说是充分的,效率方面的缺陷仍然很多。换句话说,传统左派所批评的“资本主义弊病”和自由派所赞扬的“市场竞争优越性”在波兰都还谈不上发展。

除了企业外部的福利国家因素外,波兰企业内的微观分化也仍然受到限制。上述列举的实证资料表明,波兰“雇员私有化”企业中普遍出现了股权集中过程,但其程度还十分有限。表1-2显示:即使在股份集中程度最高的企业类型中,持有小股的雇员仍占职工总数的50%左右。表1-3表明,即使在管理者持股最活跃的企业类型中,非管理者雇员仍占企业投资者总数的76%,他们持有的股份,按表1-4所示的最低类型,也仍然占到企业资本总量的45%。

在波兰,时至1995年,企业内部人之间的股权交易虽然已经很常见,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交易仍有许多限制。在样本企业中只有16%的管理者认为他们的企业允许自由转让股份,而6%的人认为本企业完全不允许股份交易,其余的大多数(78%)企业股份交易都是有条件的27

表1- 8企业经理回答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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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企业中,大型工业企业有25%允许自由交易股权,这一比例是最高的。而大型商贸企业无一例外都不允许股权自由交易,据说这是因为这类企业特别担心内部离心力导致企业解体,因为波兰的大型商贸企业大多由小商店加盟连锁组合而成,其中的各个小商店因资本不大,很容易被人整个买下而脱离母公司。至于小型商贸公司,倒是有10%是可以自由买卖股权的,但同时完全不可交易股权的更占到这类企业的12%,在各类企业中最高。实际上,这多是不可退出的合伙制小公司。而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尽管连锁加盟形成的大型商贸集团比波兰发达得多,它们却不需要靠限制股权交易来维持其存在。可见波兰这种出于“害怕散伙”的股权交易限制,实际上还是股份制文化不发达时代合伙制传统的遗风。

对股份交易的限制形式主要有:规定股份出让时本企业雇员与原始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33%的被调查企业有这种规定),内部人之间交易股份必须经过企业经理批准(46%的被调查企业有此规定),或者经过管理层讨论批准(22%的企业如此规定)。

内部人之间的交易尚且如此,外部的产权交易限制就更多了。前面说过波兰“雇员所有制”企业的产权结构具有相当的开放性,不像俄罗斯私有化企业受到寡头内部人控制,资本封闭性强。但如果不与俄罗斯,而是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或者与捷克、匈牙利这类转轨国家相比,波兰私有化模式的“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还是存在的。在“后私有化”的演变中波兰企业虽然普遍出现了吸收外部投资的趋势,但正如表1-4所示,1995年时外部资本比例最高的企业类型中这种资本平均也不过仅占资本总量的25%,根本谈不上控股。更何况这些外部资本基本上是本国个人的散户投资(25%中占了22%),外资和国内集团(机构)投资只有区区3%。正如研究者所言,只是一种“边缘性的投资”。28对比表1-3及表1- 4可知,这些外部小股东占投资者的21%,却只拥有投资额的22%,平均每个股东投资额仅略高于企业内普通工人小股东,而大大低于经理、白领的平均持股水平。这样的外部资本是不可能改变“内部人控制”局面的。众所周知,波兰对外资的开放程度不如匈牙利,但就波兰本身而言,对外资独资新办企业和全资购买、控股企业,国家还是极力支持的,至少欢迎的程度不亚于捷克。问题在于内部人控股的雇员所有制企业在波兰比重很大,而这种企业吸引外资十分困难。波兰雇员所有制的“民主的内部人控制”虽然在公正性与道义合法性方面与俄罗斯的寡头控制之不公正不可同日而语,但无论民主的还是寡头的内部人控制都妨碍充分竞争,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就使波兰产权改革带有某种局限性。

如前所说,在波兰“后私有化”时代的资产重组过程中,“从ESOP向MEBOs转化的动力主要就是两个:内部股权的集中和外部投资的介入。但前已说明外部投资的作用有限,而内部股权的集中虽然能改变“均股制”下的资产责任人缺位状态,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但仅有内部股权集中是不能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何况直到90年代后期波兰的内部股权集中程度仍然有限,“从ESOP向MEBOs”的转化仍是“正在进行时”,雇员所有制的ESOP色彩仍然存在。用波兰学者的话说,已发生的变化只是“雇员一经理所有制”变成“经理一雇员所有制”后者仍然是一种内部人所有制。波兰产权改革的这种局限性,不利于后来波兰经济的持续增长,也是形成2001年经济波折的深层原因之一。

三、高速增长与波折:波兰转轨的经验与教训

经济复苏与高速发展时期

无论是吸引外资,还是本国的企业外部资本,进入波兰的企业都需经历复杂的谈判过程,尤其是与工会的拉锯战。工会的漫天要价是增加波兰转轨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也正因为波兰的转轨过程经历了比较充分的讨价还价和民主参与,因而最终形成的产权配置公信力较高,能够在市场条件下顺利运营。整个波兰转轨前期呈现出“小乱不断,而无大乱”的局面,每个企业都经历了复杂的博弈过程,议会内的讨论之激烈与政府更迭之频繁更为东欧之最,第一次团派执政就换了4届政府(马佐维耶茨基、别莱茨基、奥尔舍夫斯基和苏霍茨卡)。但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并未改变,因此保证了整个转轨进程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尤其是该时期波兰虽然企业改革(私有化)滞后,但金融改革(银行商业化〕却比较超前。投融资体制比起以投资基金为主导的捷克而言更接近于理顺,表现在微观层面就是波兰企业这一时期破产—清理、资产重组的比例很高,而捷克则由于金融系统实行企业保护政策很少有企业破产发生。但也正因为如此,波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便显得比捷克更胜一筹。

由于上述积极因素再加上巴尔采洛维奇的“休克疗法”在经济稳定化方面取得成效,波兰经济在1991年下半年出现回升,这在整个东欧地区仅次于民主德国,是最早回升的国家。尽管当年全年的经济仍是滑坡,但从1992年开始即转为正增长,而且增速逐年加快,1992年、1993年、1994年、1995年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国内总产值分别比前一年增长2.6%、3.8%、5.2%、7.0%。投资消费也趋于活跃,其中私人消费在1992~ 1996年5年间连续增长2.3%、5.2%、4.3%、4.5%、8.7%,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2.3%、2.9%、9.2%、18. 5%、20.6%,尤其是从1994年开始波兰经济中的资本更新速度加快,投资增长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以至于国内外都出现了欢呼波兰经济起飞的舆论。

在经济成长、投资消费都取得了成绩的同时,波兰其他经济指标也趋于改善,通货膨胀率以消费品年末价格指数计,从1992年的44. 3%下降到1996年的18. 5%,1998年更降至10%。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也从1992年的34. 5%降至1996年的12. 1%,1998年更降为8%。波兰实现了自进入80年代以来从未有过的通货膨胀率一位数的成绩。同时期波兰的失业问题也得到缓解,失业率从1993年最高峰时的16. 4%下降到1997年的10.5%,1998年更降到9.6%,也实现了一位数的突破。波兰的外汇储备在这一时期逐年增加,从1991年的36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48亿美元,1997年的207亿美元。波兰的外债则从转轨开始时的1990年的490亿美元,逐年下降到1992年的381亿美元,债务偿还占经常项目的百分比,则从1991年的68.9%,降至1994年的14.3%,1997年更降为5. 7%。自从盖莱克时代以来还债一直成为波兰头号经济负担的局面有了根本改变。

这一时期波兰经济能够取得比较好的增长,除了经济稳定政策发挥的成效和私有化及其后续的调整在明晰产权方面逐步取得进展以外,还得益于当时的国际环境。1992年波兰与西方主要债权国的巴黎倶乐部和伦敦俱乐部就重整债务问题都达成协议,对波兰积累下来的高额外债中的政府债务的一半进行了重组,降低了波兰的债务负担。该阶段波兰的海外市场调整也比较成功,在短短三年内波兰经济从主要面向经互会市场转向主要面向西方。使它的许多重要经济部门获得了强大的外需拉动。外贸出口从1990年的109亿美元,提高到1994年的170亿美元,再提高到1998年的303亿美元,8年间增长了两倍。波兰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功地融入全球大市场。

如上所述,波兰转轨进程由于存在着强大的工会力量和民主参与,每迈出一步都需经历复杂的讨价还价,殊为不易。但也正因为这些选择都经过广泛参与,一旦通过,措施都可以到位。凡是达成的协议,在工会、企业和政府的配合下履行得都比较顺利。

例如前述的森吉米拉冶金股份公司改制过程就是与所属的三大工会“磨合”过程。这三大工会原则上都支持重建,并承认在陈旧技术基础上的工厂如不改革将难免破产,但在具体问题上,三大工会之间以及工会与厂方之间仍有分歧。团结工会认为,工人不会乐于接受来自经理层的强硬信息,但如果变革的信息来自团结工会,工人会比较乐于接受。该工会为其成员办学习班,把“自由市场经济学家”请来与班上的工人交流、对话以及“交朋友”同时与厂方合作为那些希望离开钢厂自办小企业的人们进行培训。而且它还着手经办分离子公司帮助工人创造就业机会。因为团结工会早在剧变前就有办企业的经验,当时在军管条件下为了帮助因参加工潮而受迫害的会员,也为了筹集活动经费,它承办过一批地下企业而且颇获成功。29

全波工协也支持重建计划,而且认为自己的作用是使其成员相信重建的必要性。与团结工会一样,它也参与建立两个参股公司,以便经营从总厂分离出来的部分资产。但它反对把钢厂原有的福利部门分离出来,宣布一旦分离出去独立经营,工人就会难以得到传统的服务。“团结工会—80”自认是激进的,积极扮演工人代表的角色。它在1991年因反对第一方案而名声大噪,致使政府放弃这一方案。但尽管如此,“团结工会一80”也声称它并不想在政治上向政府、厂方或其他两家工会发起挑战,而只满足于做一个监督者和工人利益代言人。工会不仅不反对重建,而且原则上也不反对裁员,如果这确实是技术更新所必须的话。分离子公司具有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工会也应支持,但具体操作应该考虑周全。“团结工会一80”就此提出过不少建议,森吉米拉所有重大决策都是在经理层、外籍专家与工会三方参与下形成的。因此在整个重建过程中合作的气氛始终占优势,没有出现大的动荡。30

但是经济转轨过程毕竟是一个代价巨大的休克过程,执政者采取的许多措施是得罪人的。1993年波兰成为“左派复兴”的领头羊,正如而1989年它成为剧变的先行者一样,当年大选,团派政府下台,由“前共产党人”改组的波兰共和国社会民主党联合农民党上台执政,波兰经济转轨进入一个新阶段。

转轨的巩固与深化及新危机的形成

在东欧左派复兴进程中,左派在经济上比右派更“自由化”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波兰也不例外。波兰社民党在建党时就以意识形态低调为特色,不仅一再表示与过去划清界限,甚至连社会党国际的价值取向,包括“社会民主主义”这个提法本身都很少提及。波兰社民党后来更名为“民主左派党”就体现了这一点。民主左派党内的主流派克瓦希涅夫斯基主张搞“人道的资本主义”,非主流的正统派米莱尔坚持提“社会民主主义”,但即使是米莱尔在欧洲社会党范围内也算是比较自由化的。另一方面,社民党政府与团派的工会政府相比内部比较统一,没有各个工联主义山头互不服气的散漫现象,对外也有较大的行动自由,不像团派政府那样受到民间组织,尤其是工会的掣肘。团派政府时期,议会内团结工会反对“自己的”内阁,议会外团派系统群众抗议“自己的”政府,这样的现象在左派政府时期大为减少,这使得原来在团派政府执政时期难以出台的一些转轨措施,反而在左派政府任内得到实施。

1994年以后随着转轨进程的深化,尤其是在各企业中MEBOs方式对ESOP方式的逐渐取代,剧变初期那种“工会治厂”的内部人控制色彩逐渐淡化,由于向别无选择的市场化进程妥协,团结工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实力大大下降,企业内部的工会多元化使每个工会的代表性明显减弱,而企业管理随着股权的集中,逐步上收至经理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剧变初期公司治理权限不清的障碍,微观经济机制得到改善。

左派的上台弱化了工会的作用、强化了政府的作用,社会民主主义倾向这时主要是通过传统的高税收、高福利,即欧洲式的福利国家政策来体现。1994~1998年波兰大幅度提高了退休金和面向弱势群体的补贴,但仅限于在二次分配领域。

在产权改革问题上,左派比团派推行私有化更积极。1994年左派政府成功地使议会通过了在别莱茨基政府时期被否决的“投资券私有化法案”规定把尚未私有化的国有资产中的15%~20%作为投资券发给每个成年公民。在私有化大局已定之后出台的这一补充措施,虽然不像捷克的“证券私有化”那样具有关键性,但毕竟是体现了波兰左派政府加快私有化过程的决心,一时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这一阶段拍卖企业的步伐也随之加快,波兰吸取了匈牙利左派政府“面向外资全卖光”政策的某些因素,在出售企业时采取了更为灵活的手段。这样团派政府时期带有浓厚ESOP色彩的波兰私有化模式即所谓“民主的内部人控制”,到1994~1998年间左派执政时期已大为淡化,捷克式的证券方式和匈牙利式的拍卖方式都到了发展。这一切加上继续深化的ESOP向从MEBOs发展的过程,导致波兰企业的产权结构进一步趋近于市场经济常规。在此基础上,波兰经济增长势头得到推动,各项指标出现了转轨以来最好的状态。

但是左派政府的这些政策也加剧了许多领域的社会矛盾,尤其是加剧了与工会的冲突。1997年大选左派失利,次年以团结工会选举运动(团选运)为首的右派开始了第二次团派执政。但是这届政府并无开创转轨和稳定经济之功,其工会政府所有的弊病却发展得更为突出。布泽克政府执政的4年内,政府各派系争吵不休,不断发生议会冲突与内阁危机,难以实行长期持久的经济战略,国家宏观调控职能也被弱化。这时1997~1998年俄罗斯经济危机殃及波兰,加之全球经济减速以及欧元区启动期经济调整和波兰加入欧盟谈判中所承担的一些代价,导致波兰经济发展的国际条件趋于恶化。因此这几年波兰经济增长速度出现下降,1998年增长4. 8%,到1999年、2000年、2001年连续降至4.1%、4.0%和1. 1%工会政府的再次执政使企业中的“工会无政府状态”重新滋长,尤其是煤炭工业和冶金工业这些迫切需要产业调整的重化工领域,工会力量尤其强大。第二轮团派执政期由于来自工会的压力增大,产业结构调整几乎陷于停顿,国家对这些领域的补贴猛增。这些出超的经费又反过来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困难。宏观经济再度恶化。

2001年波兰经济发生自转轨以来首次明显的经济危机,不仅经济增长率从上年的4%剧降为1. 1%,成为整个东欧地区最低的增长率,而且多项宏观经济指标再次出现动荡,失业率升至17.3%,通货膨胀率上升到18%,两者都重新回到了两位数,次年财政赤字达225亿美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8%,而此前经济转轨最严峻的一年,即1992年也不过才6%,1998年以后一度已降到1%以下。

在经济全面衰退的情况下,政府受到工会与民众的压力,要维持福利水平就必须提高企业税率,这又使企业的社会保障负担和税收负担越来越重,微观经济形势也随之恶化。2001. 1~9月,波兰企业的毛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4%。净利润剧降58%。大多数企业失去了资本积累能力,40%以上的企业亏损严重,企业破产的数字比上年猛增43%,达到了转轨以来的最高纪录。

在严重经济危机的打击下,第二届团派政府的威望一落千丈,2000~2001年,波兰在议会和总统大选中左派双双取得大胜,团派政府下台后,团结工会选举运动也趋于解体,波兰的政治钟摆又一次摆向左派,开始了第二次左派执政时期。新近上台的这届左派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反危机措施,以求恢复经济增长势头。

总结与教训

波兰经济转轨十余年来,既取得了前经互会国家最好的经济恢复与增长成就,也积累了许多问题,留下一系列的教训。总体上讲,波兰经济转轨是在一个工会力量强大、民主传统浓郁、具有很高的社会参与度和较浓的平民主义色彩的背景下进行的。其正面的经验与反面的教训都与这一点有关。由于民众的广泛参与和配合,波兰较顺利地度过了转轨之初的“休克”阶段。1990年的苏联总理雷日科夫曾经感慨道:“波兰新政府的紧缩政策使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下降1/3(按:后来的统计表明此说有所夸大),但老百姓基本上一声不吭,而我们要这样干那还不炸了锅。”由于有转轨之初公众的配合,波兰的经济稳定措施一步到位,没有出现许多东欧转轨国家那种反复“休克”、阵痛延长的过程。虽然1990〜1991年波兰经济滑坡幅度较大,但是复苏也最快,而且其后的经济增长也最顺利,总体平衡起来,波兰所付出的转轨“代价”应当说是前经互会国家中最小的。

与经济稳定战略相比,波兰的私有化过程远不能说是激进的,无论是与捷克的“分”还是与匈牙利的“卖”相比,它的产权变革过程都要缓慢和复杂得多,而且其中经历了若干过渡形态,例如从ESOP到MEBOs,在此过程中波兰人付出的“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也较大,但是也正由于产权改革中广泛的民众参与和充分的讨价还价,使得波兰的产权改革后遗症比较少,尽管私有化速度缓慢,但经济增长成绩却比私有化速度更快的捷克、匈牙利要高,这个趋势保持了8年之久。

基于同样的背景,波兰在变革中较好地处理了社会保障问题。转轨期的社会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但波兰的贫富分化程度在转轨国家中是较低的。从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来说,1987~1988年到1998~1999年波兰历经11年转轨,基尼系数只提高了0.02。31而俄罗斯提高了0.23,捷克提高了0.07,匈牙利也提高了0.025,在所有转型期国家中,波兰的收入分配平均度仅次于斯洛伐克,斯洛伐克在转轨10年以后,基尼系数不仅没有增加,反而降低了0.01,但一般认为,斯洛伐克的这个数字是不可信的。

波兰经济改革中较好地抓住了投融资体制改革这个要害,由于这一领域的商业化改造取得进展,波兰没有像捷克那样长期对企业采取由银行给予大量补贴的反兼并、反破产的消极保护政策。在整个转轨时期,波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破产、新建、重组频率都比较高,特别是1993年政府采取了鼓励剧变之初大量不良金融组织进行重组、破产和合并的整顿措施,使银行数量减少,而服务质量提高,并有秩序地向国外银行开放市场,从而使银行和贷款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都得以改善。90年代后期,波兰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和资产重组率形成良性互动,使企业活动拥有一个稳定的金融基础,也使得1997年的俄罗斯金融危机对波兰的影响能够降到最低程度。

由于波兰转轨进程民主化程度较高,社会监督有力,转轨期的体制性腐败与权力寻租活动与邻近的捷克、匈牙利相比,更不用说与俄罗斯相比都是比较少的,历届政府无论左派还是右派执政也都能保持相对清廉。像匈牙利的“托奇克丑闻”、俄罗斯严重的资本外逃现象,波兰都没有出现。

但是,波兰转轨中负面的教训也不少,而且在2001年经济危机中已逐渐显露。这些危机与上述经验都与波兰经济转轨的平民主义特征有关,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波兰私有化前期“靓女先嫁”的特点较为突出,这除了与政府决策者的激进私有化思想有关,主要还是迁就企业内部职工意志的结果。因为越是赢利的企业,其职工就越倾向于积极的私有化,以求“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亏损企业的职工则更倾向依靠政府保护,反对国家甩包袱。但事实证明,靓女先嫁式私有化对国家财政造成的消极影响是相当严重的,它使政府财政收入流失,补贴“丑女”的财政负担加重。这种做法对财政的损害在经济繁荣时期容易被掩盖,到1998年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就表现出来,由于赢利企业基本“嫁出”亏损企业剧增,国家财政陷入灾难性的困境。

工会对转轨的巨大影响,还导致波兰政府在私有化过程中对中小企业缺乏保护和激励政策。事实证明,在经济转轨时期大型企业适应性较差,难以在短期内有大作为。而中小企业船小好调头的优势明显,能够成为新的增长亮点,这几乎是一个无例外的普遍现象。因此在转轨国家,在摆脱休克、恢复增长的时期,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都扮演了先锋的角色。而波兰由于工会对经济政策影响巨大,工会力量又集中于大型国有企业,致使波兰政府的转轨政策也明显地向大型企业倾斜,而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较为可比的维谢格拉德国家中,波兰中小企业的发展是相当落后的。据统计,每一千人中拥有私营小企业的数量捷克是68个,匈牙利51个,而波兰只有27个。在波兰这类企业中,99%的企业雇员不足10人,其中70%只有2人。这样的公司如果没有国家经济政策的支持,是不可能有大的发展的。即使在中小企业最有作为的商业服务行业,由于波兰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小商家的日子也很不好过。这些年来,德、法等国的商业巨头纷纷在波兰建立为数众多的大型超市,仅在人口100万的罗兹市,这样的超市就多达17个,强大的竞争力使波兰势单力薄的小商店难以招架,更何谈发展了。

同样由于工会在转轨进程中的作用,波兰在劳资关系中过分向劳方倾斜的政策,以及超越经济发展水平和转轨期财政困难条件许可程度的社会福利政策也给经济的复苏与发展造成严重困难。在长期由“工会掌权”的波兰,“休克”的那两年由于紧缩政策要求冻结工资、开放物价,职工平均实际工资剧降1/ 3,降幅超过同期经济产值滑坡的幅度。那时职工虽然也有怨言,但凭着对民主转轨的认同与对未来的良好预期,他们能够接受这样的“代价”。这种心理基础是波兰能够较快地挺过难关的原因之一。然而经济恢复增长之后,波兰民众要求实现良好预期的压力增加了。这种压力通过工会传导到政府与企业决策,使波兰工业工资从1994年起回升,并且增势强劲。1998年后波兰经济增速放慢,而工资增长反而加快。2001年波兰经济仅增长1.1%,为中东欧最低,而工资在当年第三季度人均已达2047.29兹罗提(合445.1美元)/月,前三季度人均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8%32,是中欧最高增幅。这样的增幅显然缺乏基础,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工资之外,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障基金10年来更是高速增长,从转轨初期相当于职工工资的58%,到2001年已超过90%。如企业职工实际工资为300美元,则业主须支出约570美元。以至于“工会吓跑投资者”和国家福利负担导致的财政危机使波兰经济在21世纪初陷入困境。尤其让人惊讶的是:波兰农民(自由小农!)也享有高水平福利保障,为维持农民的公费医疗、退休金等,国民经济各行业每个就业者每年须平均转移支付约415美元。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的一位专家在考察了波兰现行法律后深为波兰企业家叫屈:“现行《劳动法》所保护的利益,不是劳资两利,而是侧重于保护被雇佣者。”他认为这是波兰经济搞不好的“教训”之一。33

在中东欧各国中,退休人员和抚恤金领取者的人数比例,波兰超过任何国家。波兰在东欧各国中社会保障待遇是最高的,这显然超出了波兰经济承受能力。企业负债累累,目前全国企业对社会保障局的欠款已高达200亿兹罗提(约合50亿美元)。看来,社会保障政策应视经济实力而定,而不是屈从社会压力,实行脱离实际的政策。

与高福利并行的必然是高税收。转轨以来,波兰企业税种增加,税率提高,到2001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平均达到40%。企业的负担越来越重,许多企业纷纷倒闭,有时甚至整个行业倒闭,终于导致经济危机、2001. 1~9月企业毛利润下降1/3、净利润下降一半以上的恶果。

总之,波兰转轨以来虽然不少执政者(绝不仅仅是“右派”)具有自由市场制度优越的理念,但在波兰高度发达的民主与工人运动传统下他们的执政实践却具有十分浓厚的社会民主主义或工联主义色彩,而且绝不仅仅是“左派”如此。因此说波兰转轨中的问题就是“自由市场崇拜”或新自由主义所致,这个说法没什么道理。

实际上,在经济实力有限的情况下无限制地实行高税收高福利的社会民主主义政策,反而导致了不利于劳动阶层的后果。由于工资及社会保障增长过快,企业负担沉重,反而无力容纳更多的劳动力。而且工会越是使企业难于解雇工人,企业就越发不愿多雇工人。同时过高的社会保障也削弱了人们求职的积极性。其结果是:工会力量强大的波兰,同时又成为失业问题最严重的中东欧国家。制度转轨十余年来,失业问题一直是严重困扰波兰当局的大问题。1994年失业率一度高达16%,创失业率最高纪录,1997年曾下降至10.9%。可是1999年失业率再次上升到13%,2000年又继续攀升到15%,2001年年底失业率为17. 3%,2002年预计将达到18. 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比例的失业率,普遍认为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之必需。但谁也没有料到,转轨十余年之后,波兰失业率会再次攀升到如此严重地步,再度成为波兰社会的头等问题,构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此外,波兰经济转轨中还有一些教训。如波兰金融改革的成功,使得银行经营高度商业化,注意贷款企业绩效、避免给经营不良企业做“无效输血者”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良贷款,降低金融风险,同时切断企业吃银行的大锅饭的希望,也有利于促使企业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这本是波兰的正面经验之一,尤其与捷克政府使银行违反商业原则给不良企业“输血”的弊病相比,波兰的做法历来既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等方面的赞扬,也是左右各派、历届政府都予以肯定的成就。

然而凡事只怕物极必反,最近也有论者指出波兰银行的商业化已经过分了。实行了私有化的波兰银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只为那些经营良好、支付能力强的企业服务,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佳经营效果。由于许多企业贷款后难以迅速改善绩效,提高还贷能力,于是如今大多数银行逐渐撤销了对企业的贷款,改为提供收益比贷款高两倍的保险业。它们对利率高、周转速度快的证券和国库券感兴趣。这样一来,波兰的私营企业大多缺乏发展资金,没有银行的支持更难以进行企业现代化改造。那些急切希望得到银行支持的企业,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只好以极为苛刻的条件贷款,利率高达18%~22%,即使如此,私营企业也难以贷到款。许多企业为了维持生计,向外国银行贷款,截至2001年年底,这类贷款已高达350亿美元。

左派政府的政策调整与未来经济展望

综上所述,波兰经济转轨中的许多利弊都是互相纠缠、难以分清的。工会参与增大了转轨中“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但也增强了转轨结果的合法性基础。金融改革先行有利于减少金融风险、促进企业改革,但也使大量困难企业告贷无门,更加度日如年。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帮助劳动者适应新的经济体制,但保障的过分也会使企业不堪重负,甚至引发国家财政的危机。相反,经济萧条直接导致高失业,但同时也会进一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对于这些“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因素,不可能用“大转变”方式来解决。因此,2001年新上台的中左派政府对经济政策进行了调整。力图使2002年危机不再深化,经济保持1%的增长,然后在2003年、2004年两年中分别使经济达到3%与5%的增长率。根据这一战略,政府宣布在四年任期内着重要抓的工作是: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增加出口。新政府上台后提出了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例如,对企业的出口信贷实行补贴;设立担保基金和贷款基金,为企业提供担保(每年担保费用将达150亿兹罗提,即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左右);为那些扩大就业机会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和投资优惠;增加劳动就业基金的总金额;国家拨款为那些增加就业的企业缴纳部分社会保障金;同非法招工和“打黑工”作斗争;修改《劳动法》进一步放宽就业限制等。同时,货币政策委员会实行“大削减”政策,即在2002年、2003年两年内将银行贷款利率降低5个百分点,其中2002年降低4个百分点。为保障本国农业和农民利益,从2002. 1月起一些农产品的进口须有“批准书”适度限制无节制进口。

政府认识到外贸逆差严重,不是因为进口太多,而是出口太少,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造产品结构,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竞争能力。政府为鼓励和帮助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特出资为企业到国外设立“波兰之家”使之成为波兰产品的销售窗口。

2.鼓励企业投资,增加就业。从发展趋势看,2002年失业率还将上升到18. 4%。为此,政府大力鼓励中小型企业增加就业,特别是雇用高校毕业生,减少“毕业即失业”现象。政府也提出改进劳动就业的中介工作。政府扩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直接为建筑行业增加就业人数10万,并带动相关行业增加就业人数20万。就业优先、降低失业率是政府的“头等大事”

3.抓住发展关键,努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认识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制约波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专门设立了基础设施部,并由一名副总理兼任部长。政府决定在今后4年内拨款1800亿兹罗提(约合440亿美元),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中用于住房建设、公路建设的资金达1500亿兹罗提(365亿美元)。4年内将新建快速公路200公里,40条城市环线和600公里高速公路。2002年将制定78项配套法律和24个纲领性文件。为了鼓励住房建设,政府准备发放低息住房贷款,鼓励住房合作社、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个人享用这笔贷款。

经过半年多的调整,目前在若干领域已出现复苏迹象。5月初,总理米莱尔宣布,“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但要真正恢复增长势头,恐怕要到2003年下半年。

总之,转轨十余年来波兰经济取得不小的成就。如今虽然遇到危机,但不会根本改变经济上升的势头,更不会扭转市场化、私有化的方向。如今波兰80%以上的经济实体均为私营企业,商业、服务业几乎百分之百实现了私有化,大部分银行也如此,其中60%以上的股份掌握在外国银行家手中。国营经济仅限于对国计民生具有关键意义的领域,例如矿山、铁路、森林、海洋资源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私营企业创造的产值已超过总产值的78%,就业人数超过就业总人数的73%。政府宣布,私有化扫尾工作将在2005年前完成。

波兰不仅在民主制度的支撑下基本顺利地完成了体制转轨,而且转轨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和经济绩效的提高也是有目共睹的。尽管波兰近年经济形势不佳,但2001年经济总水平仍然超过1989年剧变前的27%,国内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欧元大关,达到2027亿欧元,已相当于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的78.2%(俄国内生产总值为2590亿欧元,两者仅相差563亿欧元)。与西欧的差距则在缩小,每年以一个百分点速度接近欧盟。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数据都是按汇率标准计算的,如果按购买力平价(PPP)标准,则转轨的经济成效更明显。制度转轨前,波兰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购买力计算约为4000美元,现在达到9000美元左右,翻了一番多。剧变前,波兰通货膨胀率为120%~160%,现在已稳定在3%左右,2002年只有2.8%。剧变前波兰货币兹罗提同美元的市场比价是1美元兑换80~140兹罗提,现在5年来均稳定在1. 4.1左右,而且是在没有国家干预的情况下完全靠市场形成的比价,说明市场经济机制在波兰已经正常运转。

1989年,波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 5~38美元,现在是400~ 600美元,增加了约16倍。当然,当时最廉价的白酒每瓶是0.6美元,现在要4. 5美元,价格提高了约7. 5倍。但是收入的增长还是远远高于物价的增长,人民购买力和生活水平无疑是提高了。34关于恩格尔系数的家庭调查数据也表明:1989年波兰居民家庭平均食品支出占收入的46%,而到1996年只占37.8%。剧变前波兰家庭轿车拥有量约350万辆,平均10人一辆,转轨进程中1991年为526万辆,1995年为751. 7万辆,1996年已达809.5万辆,平均每10人已有2. 1辆。351995~1998年三年来私人小汽车销量每年增长50万辆,而1999年头8个月就增加40多万辆,再创纪录。到这一年,波兰2/3的家庭有私车,其中35%的家庭有不止一辆。可以说,波兰人的消费水平已由剧变时的电视普及时代跨入如今的轿车普及时代,提升了整整一个档次。

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波兰人的平均寿命也普遍提高。剧变前,男子平均寿命为69岁,现在是74.5岁;妇女平均寿命由当时的73岁提升到现在的78岁。36

“回归欧洲”与加入富裕工业化国家俱乐部,是中东欧国家经济转轨的象征性目标。波兰已经于1999年加入北约和经合组织,并已完成入盟谈判,在2004年加入欧盟。但波兰参加欧盟后仍需经过一个过渡阶段,在2008年才能参加货币联盟,使用共同的货币欧元。这时,波兰“回归欧洲”的愿望将基本实现。当然,要使波兰经济赶上西欧发达国家的水平,还需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另据《华盛顿邮报》2001年11月13日报道,波兰被HERITAGE基金和《华尔街日报》列为2001年经济自由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在这一经济自由度排名中,2001年波兰在15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71个国家和地区被列为经济自由行列)中排名第45位,比2000年的54位上升了9位。

总之,经过12年的发展,波兰经济转轨已经可以说是尘埃落定。今后波兰经济正如一切市场经济国家那样有繁荣也会有萧条,当然也免不了遇到危机,但市场经济这一走向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会改变。

四、产权改革与工人参与:波兰特大国企克拉科夫钢铁联合企业改造的案例分析

重建"新钢城”

位于波兰东南部的该国第三大城市克拉科夫是座风景如画的历史古都。它在10世纪成为波兰主教区首府,1320年矮子弗瓦迪斯瓦夫统一波兰后即定都于此,直至1609年西格蒙德三世迁都华沙为止,它作为古老的波兰王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时300余年。城内古堡巍然,教堂林立,13世纪的雷涅克格罗尼广场、故宫瓦维尔堡与古老的圣玛利亚大教堂,游人如织,而1364年建校的中欧最古老的大学——雅盖隆大学至今仍是波兰学术中心之一。

然而自20世纪50年代起,克拉科夫作为古都、文化名城的名声,已经被它作为工业重镇、东欧“四大钢都”之一的地位掩盖。古城东郊崛起了庞大的“列宁冶金联合企业”和以它为中心的诺瓦胡塔(波语“新钢城”)新城。它是波兰最有影响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之一,在70年代末年产钢最高达680万吨,雇员达4万人,它拥有从炼焦化工、烧结、炼钢、冷轧、热轧直到热电中心等设备在内的全流程冶金生产系统,为它服务的诺瓦胡塔社区人口达25万人,占克拉科夫近百万人口的1/4。70年代时,它不仅是波兰最大的冶金基地,而且在东欧四大钢都(克拉科夫与捷克的俄斯特拉法、罗马尼亚的加拉茨与匈牙利的米什科尔茨)中也居前列。允年代后期波兰开始建设规模更大的卡托维兹钢铁基地,但该项目后来成了“胡子工程”直到“剧变”时尚未全部完成,所以克拉科夫冶金联合企业在波兰的钢都地位并未动摇。

从某种意义上说,诺瓦胡塔是波兰现代工业的象征,同时也是计划经济旧体制的典型。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它成了经济转轨中最令人头痛的“大型国企困境”的一个缩影。面临着技术过时、市场萎缩、产量下降、亏损剧增的严峻形势,经受着体制转轨和“夕阳产业”重建的双重震荡,诺瓦胡塔在慢性积弊与急性“休克”的夹击下一时处境艰难。

但在当局、职工和专家的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改革,诺瓦胡塔成功地“脱胎换骨”:粗放式生产的“列宁冶金联合企业”如今已变成精干型的新一代经济实体“森吉米拉冶金公司”,进入了发达国家当代钢铁产业的主流。在体制上,该企业基本完成了波兰人所说的“私有化”(即产权明晰化),在技术上它也实现了更新换代,初步达到了“重建新钢城”的目标。

诺瓦胡塔案例不仅为“前计划经济国家”解决转轨中最为艰难的大型国企问题提供了经验,尤其为像波兰这样一个工会力量强大的国家提供了工人参与改革的成功典型。尽管如今的诺瓦胡塔仍然面临许多问题,但它给人们以启示:“权贵私有化”的原始积累道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新钢城”老了

以我们中国人的眼光看,变革前的诺瓦胡塔似乎还应当算是相当先进的钢铁企业:它在20世纪70年代末达到的4万雇员年产钢680万吨的水平,恰恰与我国80年代末最先进的冶金企业上海宝钢几乎相同。但以欧洲市场的眼光看,这却是一个典型的“低效”、“绩差”企业,到80年代后期,它的“架子虽然没有倒,内蠹却已尽上来了”。旧体制的长期束缚已使它危机重重:

首先,旧体制下的诺瓦胡塔没能赶上新技术革命这班车,它与欧洲两部同行的距离拉大了。七八十年代是钢铁工业“全球重建”的年代,正如冶金经济学家哈德逊所说,现在仍把钢铁业看成“烟囱工业”已成为一个错误。37经过60年代的吹氧炼钢、70年代的连铸技术与80年代电脑与自动化控制的广泛运用,这钢铁业的“三大革命”已使大型钢厂的概念根本改变。而更重要的是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对钢铁原材料的需求日益从数量转移到质量、品种方面,因而西欧钢铁生产的主流已从生产大路货的“胖子”钢厂变成了小型、电炉化、以小批量多规格专用化特殊钢及其制材为方向的“瘦子”钢厂与“迷你”钢厂。这一切导致70年代中期以来,粗钢生产在西欧与北美都显著下降,而在东南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则大幅增长。到80年代中期,世界市场上30%的钢铁出口能力已经转移到原先的非产钢或钢铁净进口国家。由于技术改进导致的成本降低(仅连铸技术就可使吨钢成本减少20英镑),由于大量消费原钢的传统工业部门逐渐没落而导致需求减少,也由于第三世界廉价钢的竞争和西方保护主义出口补贴政策的影响,1989~1992年间欧洲市场钢铁价格平均下跌达30%,大型钢厂在严峻的竞争形势下不得不在更专更精的标准化、质量控制、提高设备利用率与降低生产成本中找出路。低附加值钢产品的过剩日趋严重,使得西欧各国不得不对钢铁业实行国家干预下的产业大调整,直至在欧共体一级实行跨国干预。80年代起,欧共体便为各国各大公司规定了产量限额,向超限生产者课征重税并与国家削减生产能力的总指标挂钩。

与此同时,1994年以来欧洲范围内大型钢厂由“胖”而“瘦”的“迷你化”改造已成趋势。在低附加值钢产品降价限产的背景下,高价值特种钢产品在质量品种服务方面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只生产大路货的企业已无法生存。而钢厂“迷你化”不仅意味着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因此而带来的大规模再投资,也意味着生产组织模式的变革与管理革命,从注重产量的“福特式”生产到注重灵活性的“后福特主义”生产。只是这场钢铁业中的“后福特主义革命”似乎不像我们国内一些论述所描绘的那样充满着“经济民主”的玫瑰色彩,恰恰相反,钢铁业的“迷你化”伴随着成片的老厂倒闭、成千上万的工作岗位消失,以传统钢铁业为支柱的那些地区也陷于经济萧条状态。正如哈德逊所说:在这一过程中“老工业区”与其说变成了“新工业区”,不如说是变成了置身于时代潮流之外的“边缘化地区”,其居民日益成为多余的、边缘化的人群,成为依靠国家的援助而生存的“过剩”人口的一部分。38

西欧钢铁业在没有经受体制转轨冲击的情况下,尚且为行业本身的结构性调整与“后福特主义革命”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承受体制危机与行业危机双重重负、面临经济制度转轨与生产组织模式“后福特化”转轨双重挑战的诺瓦胡塔人,身处形势之严峻就可想而知了。

由于体制的阻隔,波兰钢铁业长期在经互会“大家庭”内分工的框架下生存,与国际钢铁业20年来的发展潮流相隔绝,从东方市场到西方市场的转向谈何容易,而1990年开始的“休克疗法”又给钢城造成了剧烈的“阵痛”。“休克”期间整个经济活动水平下降,而钢铁工业的滑坡则更严重。由于主要的钢铁消费部门,如重型机器设备、工业基本建设及国防等大工业的萎缩,波兰钢铁销售大滑坡,其下降幅度比整个工业产出水平的下降更厉害。

剧变前的波兰钢铁工业设备陈旧,单位能耗及原材料损耗高,效率低下,生铁含杂质高,钢材大路货多,商业信誉问题严重(常常不能如期交货),且布点分散,多数小厂效益很差,而污染却很严重。与西欧同行相比,唯一的重要优势是因工资低而形成的价格竞争力。因此剧变前后,曾有人设想东西欧钢铁业可以在各自“扬长避短”的基础上实现互补性分工:东欧以粗钢和低值钢材占领西欧市场,而西欧则以多品种小批量的优、特钢材满足东欧需求。但这种设想不但与东欧人不甘落后、不愿长期只扮演粗钢供应者角色的愿望相违,而且遇到了西欧贸易保护主义的严重阻碍——为了保护其民族钢铁工业,东欧的钢铁厂更多地被西欧看做是威胁而不是投资机会。东欧粗钢的“倾销”很快引起了欧共体的抵制,1992年订立的《欧共体与中东欧国家经济合作协定》在推动东西欧开放贸易的同时,却把钢铁业作为“敏感领域”而划为例外,并大谈出口限额与反倾销义务。

内有市场疲软、外有市场壁垒,“体制病”与“行业病”并发,慢性积弊与急性“休克”夹击,诺瓦胡塔的上空一时阴云笼罩,烟囱里排出的烟雾少了,人们心头的迷雾却越发浓厚。1991年笔者访问克拉科夫时听到一位钢城干部叹道:“新钢城已经老了!”工业结构调整不仅仅是开放市场,东欧的社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的结构转型叠加的过渡现象,在经济史上是少有的,没有什么可借鉴的经验,必须靠自己趟出一条路子来。

“新钢城”复兴方案之争

在“休克疗法”时期,波兰的政府、工会和社会舆论都进行着没完没了的经济问题讨论,调整钢铁业的WHW[生产什么(What)、如何(How)生产、在哪里(Where)生产]问题也是讨论的对象。面对严峻的形势,波兰钢铁业当局首先着手解决布点分散的问题。1999年,波兰的1700多万吨钢分由20个钢铁厂生产,其中许多仍沿用50年代的平炉炼钢。1991~1993年间,绝大多数平炉被关闭,波兰钢铁生产被集中在三大基地——卡托维兹、克拉科夫与华沙。

克拉科夫的诺瓦胡塔于1991年由“列宁钢铁联合企业”改组为“森吉米拉冶金股份公司”(缩写为HTS),当时该厂的设备虽优于国内各平炉厂,但却比卡托维兹与华沙两厂陈旧,与西欧同行更无法相比。变革前,诺瓦胡塔每吨钢平均消耗工时14个,而欧共体各国平均只花4个工时。钢城里设备五花八门,80年代的现代化电焊条厂与50年代的苏联装备比肩而立。据1983年统计,该厂约56%的设备投产于50年代,33%的设备投产于60年代,70年代的设备只占11%,而80年代基本没有进行设备更新。在这里,约27%的操作仍靠工人体力劳动,65%是机械化作业,5. 8%的操作实现了部分自动化,只有1. 8%是全自动化操作。在旧体制下工厂为追求产量指标而长期超负荷生产,设计能力为年产钢550万吨,而实际年产往往高达650万吨之多。拼设备的结果是隐患四伏,返工率与次品率都很高。生产结构失调,运输能力缺口很大,劳动力与原材料短缺,而经营环节更是一塌糊涂:不仅交货期长,而且经常误期;另一方面在已有订单常常完不成供货的情况下,又有大量生产能力闲置,整个设备的利用率仅在40%~60%之间,换句话说,就是经常只有半个厂子在运转。

同时诺瓦胡塔作为旧体制下的明星企业,工人工资水平在全波兰是最高的。80每代这里是团结工会运动的中心之一,变革后工会仍然力量强大,不经工人同意,就很难把“转轨的代价”强加给他们。

在这种情况下,“新钢城”往何处去?1991年,受诺瓦胡塔与卡托维兹两大钢厂的联合委托,一个加拿大财团制定了第一个改造方案。这一方案从纯粹“经济理性”出发,鉴于后起的卡托维兹厂设备较新而不配套,主张以卡钢为主、森吉米拉冶金公司为之配套而实现资产重组和优化要素配置。它建议卡钢减少连铸坯生产而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减少轧钢,直到在卡托维兹新建一套现代化冷热轧联合机组,再着手把钢坯生产也转移到卡托维兹。这一方案意味着诺瓦胡塔钢厂将会几乎完全(虽然是逐渐地)关闭。它引起了各方的批评。而且由于这两厂分属于两个主管部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属冶金部而卡钢属重工业部,彼此都不愿给对方当“代价”终于不了了之。而诺瓦胡塔人的强烈反对,则成为该方案最后被放弃的主要原因。

1992年开始执行由波兰专家制定的第二个改造方案。这时森吉米拉冶金公司成为一个国库独资公司,并且对其实行参股式私有化,同时把这个托拉斯化程度过高的巨人企业进行“迷你化”改造,将其分解为一系列准独立的实体,即分离子公司。它们“独立地”对母公司负责。而过去大企业“办社会”时的各种福利部门,如餐饮系统与宾馆等,也都通过这一途径分出去单独经营。它们不仅要成为自身原有职工的就业基地,还被期待以发展第三产业和其他非钢产业,从而承担从主公司中分流富余人员的重任。

在精简人员与机构并把子公司分离出去后,留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中的冶金生产流程的核心部分变成“痩子”企业,雇员从4万人减至1万人,与此同时,将通过政府担保而从国内外筹集贷款进行技术改造,新建一条年生产能力为205万吨钢坯的连铸流水线。然后对热轧厂进行重建。这些技术改造工作将与以“灵活的专业化假说”为指导的后福特主义生产组织改造相结合,使改造后的企业既能发挥诺瓦胡塔在管材与板材生产方面的传统优势,又具有与西欧同行相当的技术、管理水平。这将大大提高它的出口的竞争力。据认为,随着世界贸易组织自由贸易秩序的建立与全欧一体化的进展,如果波兰加入欧盟,西欧对波兰“钢铁倾销”设置的壁垒将不存在。这样,重建后的新钢城就可以“像灰烬中新生的火凤凰一样”展翅腾飞了。

按规划,重建后的新钢城将有两层结构:以连铸一热轧流程为核心组成的高度精干和可赢利的核心公司(HTSSA),员工1万人,而它与各分离出来的实体则共同组成“东克拉科夫发展局”(简称“东克发”),作为国有资产托管机构负责开发利用诺瓦胡塔改造过程中“剩余的”设备、资产与土地,并通过把它们重组为一系列中小企业而为分流人员创造就业机会。诺瓦胡塔地区则成为东克发管理下的“经济特区”实行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东克发的国有资产托管职能将逐渐为类似美国“田纳西河管理局”那样的调控职能所代替。

这一方案迄今已实行八年,整个情况似乎是令人乐观的。1996年,一座同时进行了“市场化改造”与“后福特主义改造”双重变革的新钢铁基地已在委靡破败的原有基础上初具雏形。西欧钢铁业调整中出现的“老工业区边缘化”困境,波兰人在更为艰难的条件下却得以避免。人们看到:

1.技术改造的第一期目标即现代化的连铸生产线已于1996年按期投入生产,热轧厂重建工程前期准备也已完成并于同年正式开工。新钢城与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差距已大大缩小了。

2.企业“减肥”卓有成效。短短几年间,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员工从变革前的4万人减少到1994年的约17000人。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对富余人员实行任何强制下岗措施。雇员减少的绝大部分是通过非核心职能部门的分离而实现的”。

3.东克发扶植中小企业的工作进展明显,到1996年已建立约20个子公司,从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分流出来的人员大多得到了安置。在转轨期间全国失业率高峰的1994年年底,诺瓦胡塔地区的失业率仅为8. 8%,而波兰全国平均达到15. 1%。

4.产权结构日趋明晰。在大型重工业资产难于拍卖而波兰全国“大众私有化”证券分配方案又一再流产的情况下,森吉米拉冶金公司通过工会的合作建立职工持股、核心公司、子公司与东克发交叉持股等方式推进产权改革获得成效。虽然波兰学者多认为ESOP(雇员所有制之类)难以推动管理改革,但对公众来说,它却是转轨过程“起点平等”阶段一种可以接受的模式,尤其是在与工会的合作极为重要的情况下。通过雇员所有制向MEBOs制的过渡,前者的缺陷正在得到克服。

5.企业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良性机制已经建立。在整个重建过程中,政府提供的支持主要是在企业筹集贷款时提供担保,基本上没有国家投资。在东克发建立时便被告知它不能指望政府的财政资助,而必须依靠省和克拉科夫市,但首先是靠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市场中杀出一条血路,效益逐年好转。从1995年起,外资进入东克拉科夫的势头加快,舆论普遍认为这里在今后几年内将成为波兰经济有希望的新增长点。

钢城重建中的工会

波兰剧变主要起因于工潮,工会力量强大是波兰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的特点。人们常常认为工会与“工人民主”坚持“劳动高于资本”、“工人利益至高无上”的工联主义立场,只利于“破旧”而不利于“立新”。波兰转轨头两年经济形势比匈牙利严峻、吸引外资没有匈牙利多的状况似乎证明了这一判断。的确,在波兰的传媒上经常可以听到好斗的工会吓跑了投资者的故事。而工会抵制“不公平的”、“有损于工人利益的”私有化方案的例子更是时有所闻。团结工会的摇篮格旦斯克造船厂就是因为工会在“工人总统”瓦文萨庇护下拒绝一切改造方案而坐吃山空,终于在1997年春宣布破产。而波兰钢铁工业重建中也有过类似的例子,如华沙卢奇尼钢厂就曾因工会反对裁员而在1994年发生了数周的罢工。然而从长远看,工人通常不反对公平的竞争,而工会拥有发言权有利于转轨过程的公平性和消除“权贵私有化”之弊,对转轨的长远效果是利大于弊的。固然,由于团结工会(尤其在它两度执政的时期〕作为工联主义色彩浓厚的组织担心失业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钢铁业的私有化步伐在其领导下反而不如左派的社民党政府(1993~1997年)时快,欧盟对此非常不满,甚至把改变这种状况作为人盟的条件向波兰政府摊牌。然而即使“左派”上台加快私有化(这似乎不可思议,但在东欧——不仅波兰——几乎是个规律)的条件下,有强大的工会作为“建设性反对派”还是比没有要强得多。从总体看,波兰工会在转型期的工作中心还是从拒绝改造到参与改造、支持改造,转被动为主动并且起了积极作用的。工会力量最强大的波兰,10年来也是中东欧经济复兴最快的国家,就是最好的证明。

诺瓦胡塔的重建工作能取得很大成绩,与该厂的三大工会对重建计划的“决定性支持”是分不开的。该厂团结工会是剧变前工潮的主要动力,目前有6500名成员,仍是该厂最大的工会组织。全波工协是剧变前的“官办工会”剧变后成为“团结工会政府”的反对派,但在1994年的“左派复兴”中,波兰“前共产党人”在议会、政府、总统选举实现“红三角”后,该工会的地位又有上升。它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成员有4100人,连退休工人及各分离子公司中的会员则达6500人,与团结工会旗鼓相当。第三个工会组织是“团结工会一80”它是剧变后认为团结工会已成为官方代表而不再为工人说话的一部分成员退出后另立的山头,标榜继承1980年工潮传统,代表工人利益而对任何厂方都持反对派立场,“团结工会一80”的立场和罗马尼亚日乌河谷地矿工工会“天然反对派”的态度有点相像,所不同的是,“团结工会一80”的灵活性较大,在第二届工会政府执政时期,它已逐渐放弃好战、干涉主义、罢工领导者的角色,而开始成为劳企对话和和解力量的“协调者”、“社会合作的倡导者”。“团结工会一80”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只有500名会员,但据称他们多工作于“战略位置”他们的态度在整个钢厂仍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除此而外,还有约1/3的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员工未加入任何工会。

这三大工会原则上都支持重建,并承认在陈旧技术基础上的工厂如不改革将难免破产,而若改革就少不了裁员之类的“代价”但在具体问题上,三大工会之间以及工会与厂方之间仍有分歧。

团结工会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组织认为它们的中心任务是帮助工人转变观念。他们认为,工人不会乐于接受来自经理层的(关于重建的)强硬信息,因为旧体制下工人对工厂没有任何责任,也不关心它,因此现在许多人也不愿正视工厂面临破产威胁的事实。但如果变革的信息来自团结工会,工人会乐于接受,因为这样的重建过程会比来自经理的做法更公平、更公正。因此工会应当积极卷入重建。该工会为其成员办学习班,把“自由市场经济学家”请来与班上的工人交流、对话以及“交朋友”同时与厂方合作为那些希望离开钢厂自办小企业的人们进行培训。团结工会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发言人宣布:钢厂的工作辛苦,工资也不高,而且重建计划中再减少7000个岗位的规定经过工会审议,是有理由的,因此“如果工人希望自愿地离厂,工会将不持异议”但工会反对迫使他们离去。工会希望其中的4000人在20世纪末前办理提前退休或病退,而对于仍然“过剩”的3000人,工会将致力于帮助他们建立自己的小企业。

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团结工会不反对分离子公司,而且它本身就参与了两个这类公司即“冶金团结”与“共同事业”的建立。事实上,团结工会早在剧变前就有办企业的经验,当时在军管条件下为了帮助因参加工潮而受迫害的会员,也为了筹集活动经费,它承办过一批地下企业而且颇获成功。据说团结工会的一些活动家就是从中得到启示而放弃了无政府工团主义的“工人治厂”主张,转而赞成私有制的。39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团结工会主席认为,子公司不仅对于创造就业机会,而且对于改变工人对重建的态度都有重要意义。由于工人在新公司中持有股份,就相当于“在所有制上下了赌注”其态度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而那些仍然在岗的工人认识变革的必要性则较为困难。他们不想考虑私有化,一开始也反对吸引外资,虽然这种反对会很快消失,“因为现实表明别无选择”。

全波工协对重建的态度与团结工会类似。它支持重建计划,而且认为自己的作用是使其成员相信重建的必要性。它支持设立子公司并认为工人在其中持股是可取的。与团结工会一样,它也参与建立两个参股公司,以便经营从总厂分离出来的部分资产。但它反对把钢厂原有的福利部门分离出来,宣布一旦分离出去独立经营,工人就会难以得到传统的服务,如供应餐饮之类,即使仍能得到,也会变得很昂贵。但也有人说,全波工协的这一态度主要是因为它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成员集中于这些社会服务和福利部门(食堂、文化宫、度假中心、商店和疗养院等),他们不愿承担经营风险。但如果分离后经营确实有利可图,他们会改变反对态度。因此他们的反对实际上只起了这样的作用,即有助于使这些子公司在更有利的条件下分离。

当然,工协方面否认这种说法,它重申自己属于“左翼”,其对重建的态度是由左翼工会的社会民主立场决定的。而这具体表现为它更支持免费的社会服务,这点与团结工会不同。工协的另一个抱怨是自己未能更多地参与重建进程。对于工人,全波工协发言人认为他们目光短浅,没有重视未来的失业威胁(这似乎不难理解,因为截至1996年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并未出现大规模的被迫下岗)。而在工协看来这种威胁是明显的,他们警告说,在今后几年内将离开工厂的7000人中,许多人将并非情愿。而工会领袖尚没有告诉工人,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如何保护自己。

第三个工会“团结工会一80”宣称其他两个工会实际上都不是“真正的工会”:团结工会固然是得了江山忘了本,而全波工协更似乎是“共产党工会的再版”,其唯一的任务是把经理层的意志强加于工人。“团结工会一80”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发言人甚至说:钢铁厂里有三个主子,官方领导与团结工会、全波工协两家的头头,他们都是与工人对立的老板。“团结工会一80”不反对重建,不反对分离子公司,但反对工会在子公司中持股。它认为全波工协与团结工会都因它们在子公司中所具有的股东地位而受到了腐蚀,这意味着它们不能再真正代表工人。“团结工会一80”宣称自己是唯一在财务上不依赖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厂方的工会。与此相对,森吉米拉冶金公司中的团结工会与全波工协都把“团结工会一80”说成是十分狭隘的小团体,两家都表示不与“团结工会一80”合作。

但事实表明这种不合作也不那么绝对。“团结工会一80”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出现于1991年,它很快发起了反对第一方案(即前述由加拿大专家制定的重建方案)的斗争。尽管政府宣布这一方案只是为了克服纯粹经济的危机,但“团结工会一80”却认为该方案出于“纯政治的理由”,扶植卡托维兹钢厂并利用它来压制森吉米拉冶金公司,于是少数“团结工会一80”成员宣布进行绝食以示抗议。1991年圣诞节前两天罢工开始时只有4人参加,但由于得到钢厂其他工人支持和来自全国其他企业的声援,行动很快升级,而当其他两家工会的成员“以个人身份”支持这一行动时,团结工会与全波工协的组织也对此表示了同情,并宣布在“道义”上要提供“非正式的”支持以示团结。由于三家工会实际上的一致反对,加上其他因素,政府终于放弃了这一方案。

自此以后,“团结工会一80”的声望上升,它自认是激进的,积极扮演工人代表的角色,而其他工会太缺少面对经理层的意志,尤其是团结工会的领袖在执政后就与全波工协的头头一样成了“宪兵”,他们对自己的仕途比对保卫工会成员的利益更关心。但尽管如此,“团结工会一80”并不想在政治上向政府、厂方或其他两家工会发起挑战,而只满足于作为一个牵制者或监督者。它的发言人称: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工会与其说应该成为一个社会运动、一个政党或候补的管理者,毋宁说更应该关心工人们日常面对的实际问题,并帮助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工会不仅不反对重建,而且原则上也不反对裁员,如果这确实是技术更新所必需的话。分离子公司具有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工会也应支持,但具体操作应该考虑周全。“团结工会一80”就此提出过不少建议,例如它提到: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许多工人来自克拉科夫周围乡村及小城镇中的家庭农场,这些农场太小,不足以供养一个家庭,因此需要亦工亦农,以在森吉米拉冶金公司中打工的薪水弥补农业收入的不足。“团结工会一80”对此建议为他们设立资助自愿下岗基金,用于给他们一次性发放20倍于其月工资的补助,专款专用投资于农场,以扩大经营,使他们能够以农为主。这一建议不论可行与否,无疑都是建设性的。

在重建决策中,森吉米拉冶金公司不仅依靠经理们,而且在分厂一级都设有外国专家组成的“技术性”顾问班子,重大决策都是在经理层、外籍专家与工会三方参与下形成的。因此在整个重建过程中合作的气氛始终占优势,没有出现大的动荡。

核心公司、子公司与发展局的运作

过渡时期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产权结构安排是:整个诺瓦胡塔的国有资产先由东克拉科夫发展局接管,它继承了原联合企业的全部债务与其他法人义务,并且是“迷你化改造”之后的核心公司(森吉米拉冶金公司SA)与分离出来的各子公司资产的最初所有者。但核心公司与子公司都可以以其赢利向东克发(或者说是向国家)赎买其使用的资产,赎买过程完成后这些企业便成为独立的产权主体。

而核心公司与分离子公司的资产又分两种方式来处理:核心公司作为具有垄断地位的重点冶金企业最终仍由国有股占大头,同时存在着工人(雇员)股的成分,当然,这不妨碍它在改造后以精干灵活的形象面向市场,并力争更多的赢利。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经理层必须“摆脱那种犹犹豫豫的想法:似乎森吉米拉冶金公司是为利润以外的什么东西驱动的”。而各级管理人员则受到严格训练,以便在各级部门各层次进行成本核定、分析与控制。

从事服务业与冶金以外的制造业的各分离子公司资产最终应当私有化。这种子公司1997年有20个,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在其中持有的股份从将近50%(—些主要的由总公司直接控股的子公司)到不足1%(新建的东克拉科夫发展代理公司)。虽然从旧的联合企业中分离出了许多子公司,但严格地说都不是小企业,它们绝大多数雇员都在200人以上。其中至少有两家的雇员超过千人。这些企业分为两类:由旧体制下“企业办社会”的部门分离组建的服务业公司和由原联合企业中非冶金流程部分分离组建的制造业公司。

前一类公司以“钢城服务公司”(Hutpus)为代表,该公司在创建初期雇员达750人,主要经营餐饮业与假日别墅。后一类以比尔默(Belmer)公司为代表,其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机械工程与设备安装、电力与化工设备的维修保养等,1994年员工已超过1000人。

这些企业组建于1993年,其分离过程被称为“私有化的一种形式”。在报表上,上述两家企业都被列为独立的私有企业,但其实际产权结构颇为复杂。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在这两家公司中都持股49%,其余51%股份为工人持有。两家公司的管理机构均为董事会,按依股设席的原则,其成员的半数由森吉米拉冶金公司任命,另一半由持股工人推选。森吉米拉冶金公司总裁指定的董事长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其余成员分管各业务部门。这种结构就是在波兰相当典型的ESOP(雇员持股)企业,工人持股率极高,钢城服务公司的80%即600人持有其股份,而比尔默公司的雇员已购买了他们应得股份的90%以上。每5股为1份。对这种制度的评价众说纷纭:服务公司的新任经理认为支离破碎的所有制意味着股东们对战略决策权没有影响力,一切还得听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的。而比尔默的管理人员则赞许地认为新的董事会要比旧的领导班子更自由,许多局部问题已不需要与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商量,而且工人持股也意味着增加了对雇员利益所负的责任,例如在监督原材料的使用方面,这种变革的效果是明显的。

显然这一切都还是一种过渡性安排。1996年以前子公司的分离还是不完全的。上述两个公司的控股者实际上仍然是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它们的资产仍为森吉米拉冶金公司所有,或者是向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借用。但森吉米拉冶金公司现在一心想拍卖这些资产,而子公司的经理们则力争自己拥有或控制这些资产。由于两个子公司都无足够的资本来赎买这些资产,所以仍在讨价还价。服务公司要求赎买的优先权,而比尔默则制订了一个分期赎买的计划,除赎买资本外,还需赎买森吉米拉冶金公司代偿的债第~^章“工会掌权”以后:波兰经济转轨述评务。因此这两个公司都在寻找大投资者,而不少像人8? 8那样的大型跨国公司也在与比尔默之类的企业商谈投资途径。

除了控股问题外,真正独立发展的另一标志是:走出诺瓦胡塔。子公司的前身在旧体制下专为钢铁厂服务,如今面向市场,自然不能再画地为牢。然而受资金等方面的限制,它们一时还无法摆脱对“内部优惠”的依赖而到外面去闯世界。例如,服务公司目前向诺瓦胡塔职工供应的伙食是受森吉米拉冶金公司补贴的,但补贴的减少乃至取消只是迟早问题,到时这一餐饮市场就会萎缩。因此该公司必须寻找森吉米拉冶金公司以外的市场,而这需要资金。因为该公司目前尚无冷餐生产线,只能提供热餐,这样其供应范围就不能越出克拉科夫方圆100公里之地。而就是在这样的范围内改善供应,也需投资上百万美元。

在这方面,比尔默的成就就大得多,该公司一成立就不对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内部市场抱什么希望,并利用自己在专业领域的优势在克拉科夫以外打开了天地。1996年该公司雇员已比成立初期增加了25%,并正在积极扩充业务范围。在体制上它也迈出了新步子:在坚持多种经营方向的同时把公司划分成更小的专业公司群,以抢占专业领域的市场。

在目前阶段,这些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也仍与通常的私有公司有别。如在劳动一工资制度上,它们的工资还需与核心公司相参照而不能自行其是。钢城服务公司希望裁员70人以提高生产率,但颇费周折。在旅游界,私营公司通常只在旅游旺季开张,并大量雇用季节性劳力,而该公司的旅游部就不能这样,结果淡季人员赋闲问题突出,使工资与奖金占到该部成本总额的40%以上。

总之,虽然正式的隶属关系已经解除,但这些企业仍多少依附于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尤其在产权方面,在大部分公司森吉米拉冶金公司都参股40%~50%。这些公司都希望摆脱这种依附地位而自由地面对市场,甚至发生了这样的事:

一个子公司与森吉米拉冶金公司打起了破产官司,企图通过宣布破产来摆脱依附。但这种方式会引起资产流失问题。从目前趋势看,通过自身积累来“赎身”仍是主要的方向。

重建新钢城的进程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但它的全面成功仍取决于一些不确定因素。尤其是如果森吉米拉冶金公司希望实现自己在欧洲与世界钢铁市场上打江山的宏伟抱负,那就要首先解决东西欧间自由贸易秩序与波兰加入欧盟的问题。而东克拉科夫地区要作为“经济特区”取得经济上的战略性腾飞,更有赖于波兰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变化。这些都不是诺瓦胡塔人的努力所能左右的。但无论如何,通往既定目标的轨道已经铺好,列车的快慢自难预期,但脱轨倾覆或掉头他向都几无可能了。

 


1 阿尔弗列德•兰普(1900—1943),1921年加入波兰共产党,曾任波共中央书记、赤色工会国际书记处书记。1933年波共被萨纳齐政权宣布为非法,兰普被捕并成为国内狱中级别最高的波共领袖。此后波共领导层几乎全部流亡苏联,30年代苏联大肃反中波共枝共产国际解散,其在苏领导成员均被处决,唯兰普囚在国内狱中反得幸免。1939年战争爆发后兰普出狱来到苏联,倡议组织在苏波兰人军队。1993年兰普病逝于莫斯科。

2 戈宝植:《波兰和波兰事件》见《苏联东欧研究资料》1983. 5—6期,151页。

3 William Dan Perdue,Paradox of change:the Rise and Fall of Solidarity in the New Poland. Wsetport,Conn.:Praeger,1995.

4 科勒德克:《从休克到治疗:后社会主义转轨的政治经济》,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版,第494页。

5 科勒德克:《从休克到治疗:后社会主义转轨的政治经济》,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版,第492页。

6 K.Mizsei,Privatization in Eastern Europe: A Comparative Study of Poland and Hungary ,Soviet Studies (1992).44:2.pp.283-296.

7 Maria Jarosz(ed),Polish E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113-124.

8 科勒德克前引书,370页。

9 J.R.Blasi,Employee Ownship:Revolution or Rip off?Grand Rapids,Michgan。1998.

10 K.Miszsei,Privatization in Easter Europe: A Comparative Study of Poland and Hungary,Soviet Studies(1992),44:2,pp.285-290.

11 M.Federowicz, W. Kozek and W. Norawsky, Stosunki Przemyslowe w Polsce. Studium Czterech Przypadkow. Warsaw, IS UW .1995.p.8.

12 金雁:《新饿乡纪程》,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页。

13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8.

14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8.

15 H.Szostkiewicz,Trade Unions in E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p.105~106..

16 J.Gardawski,Toward Management-Empliyee Ownership.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99.

17 J.Gardawski,Toward Management-Empliyee Ownership.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88.

18 J.Gardawski,Toward Management-Empliyee Ownership.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90.

19 J.Gardawski,Toward Management-Empliyee Ownership.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95.

20 J.Gardawski,Toward Management-Empliyee Ownership.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96.

21 J.Gardawski,Toward Management-Empliyee Ownership.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96.

22 J.Gardawski,Toward Management-Empliyee Ownership.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101.

23 P.Kozarzewski,Activity and Development Prospects of E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the Eyes of their Managers. .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58.

24 P.Kozarzewski,Activity and Development Prospects of E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the Eyes of their Managers. .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61.

25 P.Kozarzewski,Activity and Development Prospects of E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the Eyes of their Managers. .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p.62-3.

26 P.Kozarzewski,Activity and Development Prospects of E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the Eyes of their Managers. .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64.

27 J.Gardawski,Toward Management-Empliyee Ownership.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p.96-97.

28 J.Gardawski,Toward Management-Empliyee Ownership.in Maria Jarosz(ed.),Polish E6.P.8mployee-owned Companies in 1995. Warsaw:PANISP,1996.p.96.

29 [美]马克·温斯坦:《团结工会的衰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4年第4期。

30 J.Hardy, A. Rainnie, J. Kot, M. Dziura and E. Piasecka, Restructuring Hua T.Sendzimira-From the Lenin Steelworks to Lean Production, Commusnist Economies and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Vol.8 ,No.2,1996.

31 W. Kolodko,Icomes Policy, Equity Issurs, and Poverty Reduction in Transition Economies,Finace and Development, September 1999, Vol.36. No.3.

32 http://www.moftec.gov.cn/moftec-cn/dsbgx/europe/bl-34.html.

33 郭增麟:《波兰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若干教训》,《国际贸易》2002年第7期。

34 瓦•贾克:《波兰形势漫谈》,郭增麟译(待刊)。

35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Book of the Year 1994,p.693;1997,p.691;世界银行;《1998世界发展指标》,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169页。

36 瓦•贾克:《波兰形势漫谈》,郭增麟译(待刊)。

37 J.Hardy, A. Rainnie, J. Kot, M. Dziura and E. Piasecka, Restructuring Hua T.Sendzimira-From the Lenin Steelworks to Lean Production, Commusnist Economies and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Vol.8 ,No.2,1996.

38 J.Hardy, A. Rainnie, J. Kot, M. Dziura and E. Piasecka, Restructuring Hua T.Sendzimira-From the Lenin Steelworks to Lean Production, Commusnist Economies and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Vol.8 ,No.2,1996.

39 [美]马克·温斯坦:《团结工会的衰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