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俄罗斯:告别叶利钦时代

一、坎坷十年:俄罗斯转轨进程

千禧新年前夕,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发表电视讲话,宣布提前辞职。这位行事常常出人意料的总统在大选刚刚取得有利于自己的结果时自愿下台,不仅结束了人们关于他是否会老马恋栈的猜测,而且增加了他中意的接班人当选继任的可能,为自己奋斗过的事业乃至自家的善后达成了现有条件下最有利的安排。此举可以说是他在民主游戏规则下取得的最后一次但绝非最不重要的成功,也为他两年来麻烦不断的政务画上了一个难得的句号。

鲍里斯·叶利钦作为俄国政坛上的“改革明星”,从他1988年成为戈尔巴乔夫的反对派被逐出政治局起,已经11年了。从1991年“8·19事变”后他实际主宰俄罗斯政局、同年年底苏联解体最终结束了戈尔巴乔夫时代而开创了叶利钦时代起,也已经8年有余。他曾经辉煌过,但更多的却是坎坷;无论是好是坏,他留下了太多的遗产任后人评说。无论是褒是贬,他无疑是俄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也是20世纪世界史上的重要人物。他的成功既是俄国人民的选择,他的失败也很难说只是一己之罪孽。如今他以病夫之躯,在国内问题成堆、声望急剧下降的情况下走到了他政治生涯的尽头。虽然他的下台仍然堪称光彩,但告别讲话中的叶利钦还是向俄国人民道歉说:他没能实现他们的期望,把一个繁荣的俄国带入新世纪。不管怎样,“叶利钦时代”已经落幕,是作总结的时候了。

广告:个人专属 VPN,独立 IP,无限流量,多机房切换,还可以屏蔽广告和恶意软件,每月最低仅 5 美元

破旧有方,立新乏术

作总结就有个价值基点的问题。叶利钦结束了苏联帝国,这在一些人看来是大功,另一些人则认为是大罪。功乎罪乎,未来的历史会作出判断。我们不妨用一种中性的眼光看,不谈“姓资姓社”,只说他在瓦解了一种体制而建立一套新体制的过程中,究竟取得了多大成功。毕竟现在连俄共也指出:叶利钦不仅没有给俄国人带来西方式生活,也没有给俄国人带来西方式的制度——无论是西方式的规范市场经济还是民主法治制度,他带来的只是一片混乱。换言之,在叶的政敌看来,叶利钦最糟糕的一点是能破旧而不能立新,而叶利钦的拥护者则认为他在“立新”上成就巨大。可见叶利钦在“立新”上干得如何是评价他的关键。至于这“新”姓社姓资,至少在大部分俄国人看来并不重要。另外,苏联解体不仅是一种制度的解体,也是一个大帝国及其势力范围(“大家庭”)的解体,原来帝国的各组成部分需要在另一种秩序下重新调整“经济空间”与“政治空间”,重建一种关系格局,在这方面叶利钦的成就又如何?

无疑,从体制转轨的角度看,叶利钦时代的特点是“破旧”有力而“立新”无术,不仅俄国经济一直没有走上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轨道,而且政治上也并没有建成完善的民主法治秩序,以完成向民主的过渡。于是俄国一直处于转型期危机之中,迄今未能自拔。

在经济方面,人们常提到俄罗斯在转轨时期经济滑坡的时间与程度,它不仅与经济持续增长的中国形成对比,也比大多数东欧国家的情况更糟糕。这些国家在一段“阵痛”之后多已恢复了持续增长。人们还提到不仅经济总量上不去,俄国的经济体制更新也远未到位:“私有化”进程并未真正地明晰了产权、改变软预算约束状况、产生创业激励;货币主义政策并未真正制止通货膨胀与现实预算平衡;农业中并未出现家庭农场制度的兴盛,而仍然是衰败中的“翻牌集体农庄”居优势;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金融、社会保障体系也未能建立,国家收不上税,但仍然要维持旧体制下由国家包下来的那套“保障”体制,不出财政危机那才怪了;转轨近8年,俄国并没有形成像样的民间资产阶级与自由雇佣劳动者阶级。更谈不上中产阶层的发达,而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有权势者致富、无权势者贫困的状态。但在笔者看来,经济“立新”不成功的基本标志是:俄国经济至今形不成一种投资激励机制,以至于即使在俄其他经济指标出现“好转”苗头的时期,投资萎缩的趋势仍未能遏制。而无论什么“主义”的经济,没人想投资就不会有正常的再生产机制与要素配置功能,其他指标“好转”也只能是镜花水月。在社会结构方面,人们通常都以俄罗斯寡头金融工业集团的兴起作为首要的批评对象,但重要的还不在于“寡头”这一概念所显示的分配不公平,而在于这些“寡头”还远未形成按市场经济规则运作的大财团,如日本、韩国的财团那样。俄罗斯的“寡头”权贵色彩浓于其“大资产阶级”色彩,他们多是旧体制下的官僚出身,与政权的关系太密切,政治背景突出,因而与其说体现了“资本的权力”不如说更像是“以权力为资本”。如果他们真能演变为“大资产阶级”(虽然也有这种趋势)像日、韩的财团那样成为足以拉动经济的大规模投资者,那也算是以不公平为代价实现了转轨的成功。然而至少目前,情况还远非如此。

在政治方面,转轨的成就应当说比经济好些,然而也还谈不上完成,比多数东欧国家包括苏联的波罗的海三国也要差一截。1993年的炮打白宫表明俄国人还远未学会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其后的新宪法体现的总统集权也有违于民主制下的权力制衡原则。然而由于规则不健全,机构无效率,事务官的专业素质比政务官的民主素质更差,加上地方“诸侯化”的影响,使俄政府的实际行政能力低下,形成“集权的弱政府”畸形状况,这与现代法治民主国家实现的是“权力制衡的强政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俄目前政党政治的发展水平也很低,众多小党林立而缺乏有影响的大党(俄共除外,但实际上俄共影响也在下降之中),这与中东欧各国大都已从众党林立的初期阶段发展出成熟的两党(或数党)理性竞争的体制相比,差距甚大。俄国不少政党有浓厚的“会党”、“朋党”色彩,人际关系纽带重于思想、政纲纽带,奇里斯马魅力重于主义的影响,竞选主要是个人魅力的角逐,而非党及其纲领的较量。以致许多俄国政党在名称上就显得非“纲领化”且突出个人色彩,如“祖国”、“家园”、“我们的选择”、“亚博卢”等。显然,俄罗斯转轨即使在政治方面,也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

除了经济、社会、政治以外,在民族关系上俄罗斯至今没有找到一条实现“瑞士式的多民族祖国”的路,在国际关系上至今无法给自己在冷战后的世界明确定位,在军事上也没有定下新的战略思想与军事体制。总之,说叶利钦“破旧”有方而“立新”无术,大体是对的。

“帝国后遗症”

当然,说“立新”无术并不等于完全没有“立新”,否则在旧秩序不复存在时又完全没有新秩序,那就要天下大乱了。俄罗斯当然不是这种情况。在世界历史上,强力控制下的大帝国从未能避免这种悖论:一方面消除混乱是维持帝国、实行强力控制的理由,另一方面强力本身不但只能掩盖而不能消除致乱因素,以致没有一个帝国是永垂不朽的,而且越是强力控制的大帝国,一旦解体就更难建立正常秩序。但秩序再乱,恢复旧帝国也往往是永无可能。于是“帝国后遗症”的结局多数都不外乎三者:

一是持续的混乱使人厌倦,社会情绪日益极端化,终于呼唤出一位铁腕人物建立新的强力控制,而且往往是比旧式强力更严酷的强力控制。这种“乱世铁腕”可以在混乱中借助“民意”而和平上台。典型的如“一战”后霍亨索伦王朝德意志帝国体制的解体,乱糟糟的“魏玛共和”维持了15年,终于使德国人民失去耐心,在“逃避自由”的情绪下把希特勒以合法方式选上了台,并拥戴他建立了法西斯专制的第三帝国。与此同时“魏玛现象”遍及全欧,“一战”以来帝制解体后新生的许多共和国也纷纷抛弃“混乱的民主”而以合法方式或和平政变方式产生了铁腕专制,如波兰的毕苏茨基萨纳齐(“整顿”)政体与匈牙利的霍尔蒂独裁。俄国在沙俄倾覆后出现的“二月民主”也是如此。二月里上台执政的自由派很快因“立新”无术失去民心,在民主选举的立宪会议上几乎全被淘汰出局,而主张“人民专制”的民粹派社会革命党大获全胜。可以想见,即使布尔什维克不因大选失利而驱散议会,“二月民主”也极可能演变为铁腕专制,只是专制者改成民粹派而已。

第二种结局是帝国解体后的混乱发展为内战,而内战中民主自由秩序的生存机会更加渺茫,绝大多数不外乎两种可能。一是内战中的胜者建立新的铁腕控制,其最终结果与前述第一种结局一样,只是经过内战代价更大罢了。这种例子不胜枚举,从我国历史不断重复的“分久必合,乱极生治”的王朝循环,直到1917年后的俄国内战、1911年后的中国内战。二是在内战中没有胜者,帝国在四分五裂之中逐渐成为一盘散沙,最终不仅原先的“大国”不复存在,“文明”也可能因之走向衰落。后冷战时代这样的例子也俯拾皆是:从阿富汗、扎伊尔、南斯拉夫、索马里直到苏哈托垮台后的印尼——后者虽未发生全面的内战,但从东帝汶、亚齐之变直到各主要城市频频发生的暴力骚乱,也比前述那种“混乱的和平”无序得多了。至于历史上,从强力控制解体走向统一国家消亡乃至“文明”衰落的例子更比比皆是,能超脱于这种命运的反是少数(中国在“治乱循环”中一直延续了它的文明就是一例),而像罗马帝国解体后那样走向长期混乱乃至文明变异的却是世界历史上的“常规”。

第三种结局是外部输入民主与法治的新秩序,从而摆脱“专制的稳定”与“混乱的民主”之循环,这方面最典型的莫过于德、日“二战”后在被占领状态下的民主化,“二战”后的西德没有步魏玛共和国的后尘,原因固然很多,“二战”后德国受美英法占领当局的改造无疑是重要的一条。但这种状况要蒙受被占领的耻辱,除非出现非常条件(战败)是难以让人接受的。

对于“帝国后遗症”有几点需指出:

第一,强力控制帝国的后遗症并不是某种“主义”所特有的,无论“左”的还是“右”的强力控制,由于过分地垄断社会组织资源,都可能导致社会缺乏替代组织能力,从而造成强力消失后的无序,出现所谓“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俄罗斯的“乱”被一些人指责为放弃了某种主义的结果,而另一些人则反过来认为某种“主义”要为如今的“乱”负责。其实,苏联帝国解体后产生的这些现象,与苏哈托专制崩溃后印尼的混乱、1917年沙俄崩溃、1911年清帝国垮台后的混乱十分类似。它与帝国的意识形态无关。同时,乱中出现的新铁腕也非某种主义所特有,德国“魏玛共和”之后出现极右的纳粹专制,俄国“二月民主”之后出现极左的布尔什维克政权,波兰的毕苏茨基萨纳齐体制产生于左翼——社会党,而匈牙利的霍尔蒂体制产生于右翼——箭十字党,但结束“混乱民主”,建立比旧体制更严酷的强权则是其共同点。

第二,这种后遗症也非某种“文化”所独有的。儒教的中国、东正教的俄国、天主教的匈牙利与新教的德国都出现过这种现象,而且不但像中、俄这样专制帝国历史悠久的国家出现过,经历过启蒙运动深度洗礼并久已实行立宪制度的德国出现过,甚至在中世纪就长期具有“贵族民主”、“自由选王”等非专制传统的波兰也出现过萨纳齐专制这样的现象。当然,传统可能使人更能适应某种体制,但造成帝国后遗症的一些基本因果关系(组织资源垄断与无序状态的互为因果,等等)是跨“文化”的。

第三,外界的干预并非这种后遗症的基本原因。有些国家如后蒙博托时代的刚果(金)、后殖民时代的安哥拉出现乱世,固然与外因有关,但大多数国家,如西亚德之后的索马里、门格斯图之后的埃塞俄比亚、苏军撤走后的阿富汗以及南斯拉夫,致乱因素都主要是内因。在有些场合外来干预反有助于稳定,如国际社会的监督对南非过渡期的作用就是如此。但无论外因是促进稳定还是生乱,都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

第四,“后遗症”中今不如昔的议论与事实均不少,但真想回到昔日的可能几乎没有。我国民初混乱时代今不如昔的怨声不绝,但几乎无人愿意回到帝制,袁世凯称帝与溥仪的复辟都被唾弃。1917年以后的俄国、1918年以后的德国等也莫不如此。混乱中产生新强权、更严厉的强权是很可能的,但恢复旧式强权则罕有其例。

走出“魏玛化”阴影

从应付“帝国后遗症”的角度看,应当说叶利钦时代是成功的。作为一个历史积怨至深的多民族国家,俄罗斯人又只占前苏人口不到一半,苏联解体前的社会危机之积累也比绝大多数东欧国家更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叶利钦的8年中能使俄国基本保持稳定,苏联和平解体、俄罗斯境内除车臣等边境之地外依然有序。在漫长的过渡期中俄国既没有由混乱发生内战,也没有导致人们因厌乱而走向极端,尽管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学者都曾指出俄国的“魏玛化”危险或重蹈1917年“二月民主”覆辙之可能,但俄国人民近来反而出现了日益“中派”化的趋势:1998年以来各方的民意调查显示左右两翼(俄共与叶利钦身边一群人所代表的寡头自由派)影响下降,极左极右(安皮洛夫式的“斯大林主义者”与日里诺夫斯基式的法西斯倾向)更不成气候,而以卢日科夫一普里马科夫为代表的中左翼和以“亚博卢”为代表的中右翼则地位上升,这在世界历史上帝国后遗症事例中是极少见的,而对于传统上向来好走极端、中派从未成事的俄罗斯来说就近乎奇迹了。尤其在1998年出现金融危机、叶利钦本人的行事又日益病态、社会不满加剧的情况下就更是奇中之奇了。无疑,在社会心态“中派化”的情况下出现“左”或“右”的新铁腕、重演魏玛共和或二月民主悲剧性结局的可能性极小。即便叶利钦自己要想耍“铁腕”在民主化进程中叶利钦的成就就在于连他自己也极难能扭转这一进程了。

俄罗斯没有乱出内战,没有乱出极端化,当然更没有落到请外国人来“立新”的地步。如果把转轨比拟为从此岸驶向彼岸的一艘船,那么叶利钦这个掌舵人使船驶离了此岸,但没有到达彼岸。然而这艘船也没有掉头而返,更没有在风浪中倾覆,而且还在冒着风浪向彼岸行驶。

这样的局面,要说叶利钦“只破不立”是不妥的,他“立新”无术,但毕竟还是“立”了。在政治上,俄罗斯没能建立完善的民主程序与有效的权力制衡,但毕竟已经有了公认的议会与总统选举,有了强大而合法的反对派,有了“可以反对的政府”,有了基本的政治自由与公民政治权利。更重要的是,有了“拥护可以反对的政府而反对只准拥护的政府”这样一种社会心理。现行俄宪法赋予叶利钦的权力虽然在民主国家看来几乎相当于“新沙皇”,但这毕竟是在与反对派竞选中产生的“民选沙皇”。在他统治下,民选议会固然没有多大权力,但绝非橡皮图章。它成己之事虽不足,败叶之事则有余。8年来叶利钦的意图在民主程序面前碰壁的事不知凡几:从宪法法院的裁决、“十月事件”被捕者的重获自由并重返政治舞台、总理提名的被否定、“官办两党制”的失败直到他无法选择继承人。当今俄国政治上最受抨击的莫过于炮打白宫与政治暗杀。但这两件事是典型的“民主制下的反民主罪行”,它一方面表明如今俄国民主的脆弱,另一方面也表明民主的存在。而在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时代,岂能有抗命的白宫和非暗杀不足以制服的政敌出现?

有人说,斯大林时代对反对派是从肉体上消灭(外加株连九族),赫鲁晓夫则是从政治上批臭(如对马林科夫等),勃列日涅夫是悄然地组织处理(如对谢列平等),戈尔巴乔夫时代则能将其排挤出官方体制,却不能阻止其在体制外发展(如对叶利钦),而完善的民主制下一个领导人是不能只凭自己的好恶任意把谁排挤出官场的。在这一点上,叶利钦并没有比戈尔巴乔夫更前进多少,但他也没有后退多少。他与戈氏一样可以把异议者赶出官场,却不能阻止其通过体制外途径再“回来”平心而论,今日俄罗斯的民主与自由已不是有无的问题,而只是多少的问题。这样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是戈尔巴乔夫奠定的,叶利钦不是“俄罗斯民主”的创立者,而只是守成者。然而多少“帝国后遗症”的事例告诉我们,这个守成也绝非易事。

俄国经济问题比政治问题更严重,但如下所言,俄罗斯的经济转型比政治转型更困难,这不仅与中国比,而且与中东欧诸国比也如此。因此叶利钦政权在经济问题上比政治问题上更被动,也不全是他的“错误”造成的。更重要的是,俄罗斯经济存在着比中东欧国家,更不用说比西方国家更大比例的灰色经济,因此正式统计中反映的经济总量下降与居民收入水平下降的幅度明显是高估了的。这也可以解释:何以从这两类数据看来俄国似乎比魏玛德国与1917年二月的俄国还要糟糕,但俄国公众的一般情绪不仅没有后两者那样的极端化与革命化,反而出现了“中派化”的局面。

再从体制上看,俄国并未建成有积累激励的产权制度与规范竞争的市场体系,但市场经济的基本格局还是建立了。实际上,俄国的经济问题有相当成分是因政治不稳定所造成,并非单纯的经济体制问题,尤其在叶利钦时代的始末两端,即炮打白宫前的府院对峙时期与切尔诺梅尔金下台后的政府走马灯时期,经济受累于政治的程度更大。因此叶利钦最大的失策与其说在经济上,毋宁说还是在政治上。但从当前俄国公众情绪的“中派化”看,俄国政治混乱加剧的可能性不大,而只要叶利钦之后的权力过渡能按宪法程序完成,俄国政局的渐趋稳定是可以预期的,俄国经济的好转与发展(无论在体制更新方面还是在总量增长方面)也是极有可能的。事实证明,普京上台后俄国经济的走势确与我们的预料相吻合。

如今人们在评论俄国经济时几乎众口一词地批评“休克疗法”与“激进改革”,其实俄国经济问题远比“激进”、“渐进”这对范畴所能解释的复杂得多。但如果把问题简化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的话,那么这种干预也有权利与义务两个方面。俄罗斯过渡时期国家“放权”中产生的问题能否简单地说成是过于“激进”本身已可怀疑(详后),而在国家义务的卸除方面肯定不是过于激进,而是过于缓慢。8年来,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长期滞后于其他经济改革,国家包下来的福利负担并没有减轻多少,而国家可动员的资源却严重地萎缩(在这一点上,俄国又比许多西方国家更“自由主义”)。因此造成严重的财政一金融陷阱。而财政一金融危机正是俄国经济中的核心问题。然而俄国政府之所以收不上税,国家包下来的福利制度之所以难以改革,归根结底也还是政治条件决定的。

因此,今日的俄国问题是一个政治一经济连环套,它有恶性循环与良性循环两种可能。但从近来俄国政情的“中派化”与经济的稳定化看,良性循环的可能性更大。叶利钦本人是否喜欢这种结果(显然,叶利钦极不喜欢卢日科夫,也不喜欢“亚博卢”)并不重要,但“叶利钦时代”产生这种结果是合乎逻辑的。这正如戈尔巴乔夫也不喜欢叶利钦,但“戈尔巴乔夫时代”恰恰在逻辑上导致了叶利钦崛起一样。1995年杜马大选时,叶利钦曾极力促使俄国政局“中派化”,为此他授意切尔诺梅尔金与雷布金分别组建“中右”与“中左”力量,企图排挤极左与极右,建立自由保守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二元制衡的议会政治。但是当时他失败了。如今,由他不喜欢的“普卢沙”联盟与“亚博卢”分别代表的“中左”与“中右”如果能成气候,那就像戈尔巴乔夫讨厌的叶利钦继承了民主事业一样富有戏剧性了。

激进改革时期:叶利钦时代第一阶段

可见,叶利钦时代是个有成有败的时代,对叶个人而言,是失败大于成功,但对于俄罗斯的转轨而言,则成功大于失败,而从叶利钦执政的历史看,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91年“8·19”政变到1992年年中盖达尔辞代总理之职,这是叶利钦崛起为俄国第一号人物、瓦解旧体制并全面推进激进改革的时期,是叶利钦政治生涯的“黄金时代”。8月政变被粉碎后,叶利钦以“民主拯救者”的姿态赢得很高声望,成为俄罗斯乃至全苏实际上的掌权者,而被“救”出的戈尔巴乔夫则大权旁落,已被架空,到年底苏联解体、戈尔巴乔夫下台后,叶利钦便从名到实、从权力到声誉都达到了顶峰,1992年年初他开始全力依靠以盖达尔为代表的“青年改革家”推进经济转轨。但半年之后便因“休克疗法”引起的社会反应及议会中的抵制而难以为继。到年底盖达尔下台,当时的中派“公民联盟”提名的切尔诺梅尔金出任总理,标志着俄罗斯改革的“浪漫主义时期”结束,叶利钦“凯歌行进”的岁月也告终了。

从转轨的角度看,这一时期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似叶利钦的两个失策无疑加剧了困难。第一,在“8·19”政变后、苏联解体前叶利钦与戈尔巴乔夫(实际上即俄罗斯与联盟中央)的充分合作是挽救苏联,至少是在某种范围内维持联盟以度过转轨时期的唯一机会,政变后戈尔巴乔夫已彻底转向民主派,他与叶利钦之间已无路线分歧。而这时叶的声望正隆,不仅在俄罗斯,而且对许多加盟共和国拥有影响,戈尔巴乔夫作为苏联的象征,在国际上比叶更有声望。另一方面,当时仅从核控制的角度,国际社会主要是西方各国也不希望苏联解体,而愿意看到一个制度剧变后“亲西方”的苏联仍维持某种统一。因此,叶戈合作挽救联盟,至少延缓其解体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然而由于个人恩怨和权力欲,也由于反政变胜利冲昏了头脑,叶利钦这时对戈尔巴乔夫十分傲倭无礼,俄罗斯实际上在拆联盟的台,致使联盟在仅仅4个月间便迅速解体。不能说叶利钦不想维持以俄为中心的联盟,但他至少没有认真帮助以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联盟中央。而联盟统一经济空间的解体对转型期危机雪上加霜的程度,是出乎当时那些陶醉于“独立浪漫曲”的人们意料的。据一些经济学家分析,1991~1995年间独联体各国的经济滑坡幅度中,约有50%以上是统一经济空间瓦解的后果,只有40%多是制度变革的“成本”。

也是由于“胜利冲昏头脑”的结果,使叶利钦陶醉于自己的个人魅力,在急于给联盟找麻烦的同时,却没有因势利导地改革俄罗斯自己的权力体制,使俄带着苏联时期选出的议会(苏维埃与人大)和宪法进入了“激进改革”。这个宪法对议会与总统的权力没有明确地划分,一旦双方产生分歧,就会出现“两个政权并存”的混乱状况。这个议会具有很大权力,其多数成员在旧体制下拥有权益,他们虽然在8月政变中支持政治民主并拥护叶利钦,但对激进的市场经济与私有化改革难以接受,在“休克疗法”引起痛苦的情况下,他们很快与社会上的抵制力量结合,成为叶利钦的反对派,使“休克疗法”在议会的强烈抵制下实际上只实施了半年便告流产,而切尔诺梅尔金也取代了盖达尔。其实,如果叶利钦在1991年8月以后抓住时机改选议会修订宪法,他在次年的经济改革中会得到议会的更多配合,“休克疗法”的结局可能会大有不同。即使不能收波兰的巴尔采洛维奇、捷克的克劳斯之效,至少也会比后来断断续续的“多次休克”、“长期休克”付出的代价小一些。

“两宫”对峙时期:叶利钦时代第二阶段

从1992年年中议会迫使政府修改预算,基本放弃财政货币双紧缩的“休克”政策,直到1993年10月炮打白宫,是叶利钦时代的第二阶段。这一时期议会在逼退盖达尔、刹住“休克”风之后势头大增,与叶利钦从交恶到全面对抗。”执行权力系统”则发生分化,副总统鲁茨科伊倒向议会,而原由“中派”提名的总理切尔诺梅尔金却在几经摇摆后选择了追随叶利钦。于是“两宫”(克里姆林宫和当时议会所在地白宫)之战愈演愈烈,经过全民公决,宪法法院参与,政治斗争成为俄罗斯社会生活的重心,而经济转轨处于停滞状态,致使经济局势不断恶化。最终以叶利钦炮打白宫,驱散议会,通过新宪法实行总统集权而告终。

炮打白宫当然是民主政治下的越轨行为。但由于当时“两个政权并立”的僵局已造成了混乱,此前的全民公决支持了叶利钦,加上事变时又是议会方面首先动武占领市府并进攻电视台造成流血,因此人们对民主俄罗斯发生如此悲剧虽然伤感,但对叶利钦的批评还是有限的。更多的非议是在经济方面。

至今谈到这段历史,俄国内外都有强大的舆论把“休克疗法”列为第一大误。的确,以盖达尔的“休克疗法”开始的俄国经济转轨应当说搞得很糟糕,但别的办法是否会好一些则是很难证明的。毕竟,进行了激进改革的波兰、捷克等东欧国家与苏联的波罗的海三国经济转轨都比俄罗斯成功得多,而没搞休克疗法的白俄罗斯与乌克兰,如今的经济状况绝不比俄罗斯好。诚如王金存等学者所指出的,就苏东地区各国的比较而言,激进改革的国家在中长时段上付出的总代价一般要小于“渐进”的国家,而不管激进还是渐进,转轨初期的经济滑坡则是各国无一例外的现象。中国的情形与东欧有很大不同,是不好简单类比的。进而言之,究竟什么叫“休克疗法”,从而哪些国家在什么时段上搞了这种疗法也是个争议极大的问题。许多德国学者把休克疗法理解为财政、货币双紧缩,从而认为民主德国是唯一避免了“休克”的地方。但波兰学者科沃德科,却从私有化的角度认为只有民主德国搞的才算“休克疗法”,其他苏东国家包括波兰,实际上都没有出现这种实践。而笔者认为狭义的“休克疗法”本是指以财政货币双紧缩来治理通货膨胀(这个术语在拉美经济实践中出现时就是此意),其下药虽猛,但只是一种技术手段而与“主义”无关,其目的在于纠正经济失衡而非改变经济体制,是一种稳定经济而非改造经济的药方。但在东欧,这个术语有时被泛化为指称变革经济体制的一切激进做法,包括放开价格、大规模私有化、对外开放等。

在1992年年初的俄国,这两种意义上的休克疗法实际上都很少回旋余地。当时俄国已经连续两年经济滑坡,又突然面临经互会“大家庭”经济空间与苏联统一经济空间双重解体的冲击,经济失衡已到了无论什么“主义”者都无法容忍的地步,以紧缩制通货膨胀的“休克”大概是谁在台上都难免要搞的。而私有化在那时几乎是众望所归,就是俄共也表示如果私有化不可避免,那就只有平均分配,而不能让国有财产落到少数人手里。因此那时出现的“证券分配”法恐怕也难有替代的选择。同时在明知“阵痛”与风险难免的情况下,趁“8月胜利”后“民主大潮”中民心可用而发动“闯关”也比人民热情过去后经济状况更糟时再在埋怨声中让他们“休克”风险要小些。可见当时那种转轨决策,也的确是大势所趋。

在此之前,苏俄已经出台了沙塔林计划、亚夫林斯基计划、雷日科夫计划、雷日科夫一沙塔林折中方案、帕夫洛夫“反危机计划”等,这些计划与盖达尔的方案哪一个更好,也许并不值得讨论,而它们都没能扭转经济局势。事实上,无论激进还是渐进的方案都不是万应灵药,但也不失为一种选择,关键在于任何方案都有其行为逻辑,其有效性取决于这种逻辑能否贯彻到底。无论激进还是渐进,都比一忽儿激进,一忽儿保守,朝令夕改、没有章法要好。而在叶利钦与议会的拉锯战中,任何疗法都不能贯彻到底,其疗效不佳也就不奇怪了。

1992年7月,俄议会推翻了政府的紧缩预算,大幅放松银根。这时休克疗法仅持续半年,议会的行为给人的感觉是俄罗斯人民已经承受不了了。然而那时“承受”的东西(无论是较抽象的经济指标下降,还是人们确实感受到的拖欠工资之类)在数年以后(例如在1993年10月白宫事件时)实际上是更沉重了。如果说1992年7月按议会的说法不放松紧缩就会发生社会爆炸,那么1993年10月事变中人民没有起来支持议会就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事实上,1992~1993年,特别是“两宫之战”期间不同方面的民意测验表明,这个时期叶利钦的声望固然大大下降,但反叶的议会方面的民意基础更差。就整体而言,这个时期俄国人并没有失去对“激进改革”的期望。而实际上,在议会的压力下放弃财政货币紧缩的结果是靠大印钞票来弥补赤字、增加国企补贴,饮鸩止渴而使经济更加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务实的切尔诺梅尔金,只能倾向于再紧缩,这就是这位“中派”提名的总理何以在一度犹豫后又成为“没有盖达尔的盖达尔路线”代表者的原因。其实这种现象在东欧也不乏其例,许多靠反对“休克疗法”起家的在野党,包括左派(如匈牙利社会党、保加利亚社会党),一上台也不得不搞“休克补课”,只不过是在更困难的情况下咬牙硬搞罢了。

由于政策摇摆不定,经济与货币无法稳定,“私有化”也搞得很糟糕。本来,“证券私有化”作为在国有资本基数大、无买主而且公众又有起点平等愿望条件下的一种私有化启动方式,虽有其缺点(股权过于分散,形不成资产责任),但在许多东欧国家(如捷克)还是行之有效的。然而在俄国由于货币急剧贬值,资产估价严重失准,而且在政局多变的情况下企业折股工作极为迟缓,致使私有化证券长期有价无市,在不稳定气氛下人们也没有持券信心,因此尽管俄政府一再号召公众慎用证券,许多人还是为一瓶酒之类的代价便出让了自己的一份,导致严重的入市前投机。加之俄国证券私有化方案设计得也不如捷克周详(如直接用卢布,而不是像捷克那样以“投资点”计价,也没有像捷克那样建立记名账户以控制入市前投机),这一切使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阶段存在着严重弊病。虽然叶利钦政权在1993年4月全民公决后曾采取措施加快企业折股、规范证券市场,但不久再度激化的两宫之战及“炮打白宫”后立即展开的杜马大选又把这一切打乱了。

这样俄国便度过了混乱的一年,政争激烈、改革出现混乱与停滞、经济大滑坡,成为这个阶段的特点。

寡头化时期:叶利钦时代第三阶段

1993年10月白宫事件到1998年3月切尔诺梅尔金下台为“叶利钦时代”的第三阶段。白宫事件后,叶利钦消除了“两个政权并立”的局面,通过总统集权的新宪法,使他成了“民选沙皇”俄罗斯政局出现了叶利钦时代最稳定的局面。叶利钦大权独揽,但并未缩小政治自由。以俄共与日里诺夫斯基为代表的反对派在白宫事件后仅两个月便在第一届杜马选举中大显身手,使新杜马的成员中叶的反对派比重甚至高于旧议会。然而政治游戏规则已经改变:杜马权力大为缩小,而反对派则从热衷于政治斗争转化为主要从事议会斗争。这两点使这一阶段的政争相对温和而有序,左派起家的议长雷布金与谢列兹尼奥夫反而比过去的“民主派”起家的哈斯布拉托夫更能与叶利钦和平相处。俄国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无民主而有自由”或民主少而自由多的“新权威主义”格局。加上经过10月事件考验后切尔诺梅尔金彻底倒向了叶利钦,受叶任用为总理达5年多,政府的相对稳定使其得以实行一贯的转轨战略。经过4年多的调整,俄国逐渐实现了从稳定财政货币到稳定生产,从证券私有化到货币私有化、个案私有化的转变。经济在1995年趋于稳定,虽因1995~1996年间的“选举战”和车臣事件影响又有反复,但到1997年上半年,已首次出现了回升的苗头。

然而,这个时期也是叶利钦锐气失而暮气升的时期。经过前两个阶段的挫折、动荡与决斗,叶利钦在实现“新权威”式相对稳定的统治的同时也从一个“闯将”逐渐变成了守成的政客。其政策与行事的价值取向逐渐为既得利益取向所替代。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派别也由思想观念的分野变为利益集团的分野。在这一过程中,“新权威主义”下的转型经济为权力资本的兴起提供了最好的土壤。所谓金融工业寡头的垄断势力正是在这一阶段形成的。接下来,有什么利益群体,就有什么政策趋向也就顺理成章了。如今,抨击“寡头”在俄国国内外,包括在中国知识界都已成为潮流,但其中充满许多似是而非之论。其中最流行的说法便是认为俄罗斯的金融一工业寡头是民主化、市场化的“激进改革”造成的,是全民分配国有资产的“证券私有化”造成的,是西方势力推动的。

这些说法值得怀疑。东欧各国都发生了民主化、市场化与“激进改革”可是寡头垄断为什么只出现在俄罗斯,这一事实本身就使民主化、市场化导致寡头制的逻辑无法成立。其实已有不少学者指出,当代俄罗斯寡头是由苏联时期的权贵阶层或官僚阶层演变而来的1,现在的寡头垄断脱胎于过去的国家垄断,寡头制源于过去的集权制2。正如世界银行驻莫斯科代表处专家斯塔杜波罗夫斯卡姬所说:金融工业集团“通常都被理解为是在国家庇护下建立起来的一种组织”。3寡头资本与其说是被不公平地私有化了的原国有资本,不如说是在市场条件下经营的国家资本,这些资本由于国家的民主程度不够而被官僚控制并用以谋私。形成寡头的必要条件并非私有化过分,而是民主不足。

笔者曾指出4,如今被称为寡头的“金融工业集团”正是在“激进改革派”“闯关”失败、“证券私有化”已经流产、俄罗斯决策层改行“稳健”政策之后的那个时期,即1994年开始的“货币私有化”阶段中形成的。把寡头的崛起说成是“浪漫改革”,尤其是集中体现了“浪漫改革”的平民主义色彩的“民主私有化”的产物,是一种谬误。以人人有份的证券分配方式进行的“民主私有化”的确有许多缺陷,但要说它有利于形成寡头,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俄国的证券私有化搞得远不如捷克成功,因此造成了许多问题。据有关资料,在证券私有化结束时,全俄工业企业50%的股票由职工掌握,企业领导人则只有5%,后来股权出现集中趋势,到1997年工人与企业领导持股占比已分别为20%和18%。5然而对于常受到“股权分散不利于改善经营”之批评的证券私有化来说,这样的集中未必是负面的。重要的是:这种集中与所谓的“寡头化”完全是两回事。以往不少论者强调私有化证券集中到少数人手里,或者说作为中介投资者的基金会(投资公司)控制了大量的证券,似乎“寡头”的形成就是这种过程的结果。还有人以此证明“分”不如“卖”,似乎“民主派”先把国有资产“分”给了老百姓然后又用骗术把这些资产集中到了寡头手里。实际情况当然不是这样。如果说证券私有化最后成了个“骗局”,那不是说“分”下去的资产落到了少数人手里,而是国家根本没把资产按原先允诺的“分”下去。实际上,俄罗斯私有化的基本做法根本不是什么证券私有化,而是“自己人购买”。6

事实上,没有一个金融工业集团(更不用说其中的“寡头”)是通过集中了私有化证券用以购并企业的方式形成的,甚至不是以这样的方式起步的。与证券私有化相联系的投资基金虽然弊病很多,但全俄600多家投资基金没有一家发展成了寡头。俄罗斯的金融工业寡头全都是在私有化方式由“全民均分”转向“双方交易”,亦即出证券私有化转为“货币私有化”之后形成的。形成的途径并不是什么私有化证券的买卖与集中,而是在民主政治转为“新权威主义”的背景下,有人利用国家权力把那些当局不愿“分”给老百姓的资产通过权钱交易直接转入权贵手中的。其具体形式有:全权委托银行制,抵押拍卖,国有股份委托经营制等。这几种途径都与“证券私有化”没有什么逻辑联系,倒是与权力集中、难以监督的旧传统密不可分。如果没有“证券私有化”阶段而是早在1992年就开展这种“货币私有化”寡头的崛起只会更快。道理很简单:抵押拍卖是改“分”为“卖”的结果,而全权委托银行与国有股委托经营都是一种承包制。这表明俄罗斯的寡头们根本不是把已经“分”给了大众的国有资产重新集中到自己手里,而是运用权力径自把没有“分”下去的国有资产攫为己有。当然,通过经济手段(如以“换酒喝”这样的廉价收购)集中被“分”掉的资产的过程,那时也在进行,但这样形成的资本恰恰是受到寡头压抑的。

正如亚夫林斯基所言:俄国建立的不是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而是“半犯罪特性的寡头统治,这种体制在原苏联时期就已基本形成。在苏共垮台后,它只不过改换了门庭,就像蛇蜕皮一样”7,俄罗斯的私有化是搞“野蛮的资本主义”还应该指出的是,在今天俄国的政治谱系中,无论盖达尔还是亚夫林斯基这些“民主派”都与金融寡头的关系相当疏远(丘拜斯是个例外,但1994年之后丘拜斯与盖达尔实际上已距离很大,丘拜斯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国家主义者”了),而切尔诺梅尔金的“家园”才与金融工业集团关系最密切,甚至俄共也与这类集团有颇深的关系8。因此,无论“民主派”在其他方面的功罪如何(他们的“激进改革”的确有许多不切实际的东西,包括他们过分天真地相信西方列强会全力支持俄罗斯的“闯关”),说他们代表了寡头的利益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无论从逻辑上还是在现实中,俄罗斯寡头集团的思想一政治代表只能是左与右的“新权威主义”者(1994年以后的叶利钦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就带有这种色彩),而不是什么“民主派”。

最能表明这一点的是这样一件事:1996年4月在总统选举前3个月,俄罗斯几大日报同时刊登了13个“大银行家”致叶利钦与俄共领袖久加诺夫两人的公开信,这13人中包括所有的超级寡头如别列佐夫斯基、古辛斯基、斯摩林斯基、波塔宁、霍多尔科夫斯基等人,他们请求叶利钦与久加诺夫握手言和,平分权力,共组联合政府,不要搞什么选举了。公开信还威胁对这两人持异议的其他政治力量:“对那些表现得毫无原则性及和解能力的政客,我们有足够的办法和意志去对付他们。”谁都知道,这里指的不仅包括一直以“民主反对派”自居的“亚博卢”,也包括刚刚与叶利钦摊牌的盖达尔等一批人。这年1月叶利钦从政府中全部清除了“激进民主派”后,盖达尔等非阁员民主派人士也纷纷退出“总统委员会”(叶利钦的顾问机构),1月22日,盖达尔宣布与总统“彻底分手”,并要求叶利钦放弃竞选总统。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白宫事件后,即我们论述的这个阶段中金融工业寡头对政府影响的增大(乃至于直接加入政府,如别列佐夫斯基等)与“民主派”的日渐失势是二位一体的大趋势。当然,叶利钦的“民主派”出身使他难以与后者划清界限,出于政治权术的考虑他也常常需要联合“民主派”来对付俄共等主要政敌。而“民主派”中亚夫林斯基一派固然对叶利钦已完全失望,其反叶的调子有时比俄共还高,但盖达尔等人还是愿意支持叶利钦以对抗俄共。然而无论如何,此时的叶利钦已绝不是什么“民主派”总统了。

寡头化与民族主义

再者,寡头崛起还被看做是“亲西方”改革的结果,甚至被说成是西方“国际资本”推动的。当然,如果从“泛市场经济”的角度讲,“国际资本”等于“市场经济全球化”,而俄国(乃至一切转型国家)的市场化改革,不管是否有寡头崛起,都可以说是与这种“全球化”接轨,因而都可以说与“国际资本”有关。但这种说法对具体分析俄国(或任何一国)进程并无意义。而具体就1994年以来俄国寡头的形成而言,则它不但不是西方资本促成的,恰恰是叶利钦政权在由“民主派”转向新权威主义、由“西化论”转向民族主义的过程中,为抵制西方资本的扩张、提高(至少是维持)俄国国家资本的势力而推动的。这与“非寡头的”、在我国理论界颇受好评的匈牙利模式形成了两个极端:匈牙利与1994年以来俄罗斯在私有化问题上都实行“只卖不分”,但匈牙利私有化尤其是“左派”的社会党“重新”上台后大力加速的私有化是全面向外资开放的,经过能源、动力部门私有化、军工私有化、银行私有化及传媒私有化等几轮“私有化大行动”全国1857家大中型国有企业被拍卖了1299家,保留为国有的10家,其余均实行了关停并转。这场史无前例的大拍卖基本上是面向西方各大公司,从第一个被“大私有化”的匈牙利东部燃气公司出售给意大利资本,直到“大私有化”的压轴戏两大电视台拍卖给跨国财团,匈牙利的大中型经济基本上外资化了。由于民主制下监督机制完备,拍卖组织得十分规范,各家外商竞争踊跃,国有资产也大都能卖到好价,匈牙利国库的“私有化收入”因而大增。(“左派”执政次年,即1995年,匈牙利私有化收入达到473 9亿福林,超过了前5年——“右派”执政时——的总和!)9为竞购国有资产而流入的钱也使匈牙利成了苏东国家吸引外资的冠军,仅1996年匈获得的外资就达143亿美元,占整个东欧吸收外资总额的一半。大量的私有化收入稳定了财政,使匈得以度过转型期危机并应付过渡时期社会保障、债务等诸项负担,而外资的流入也有助于匈牙利经济的复兴。但是,从基础产业到传媒的相当全面的外资化也使匈牙利的“民族经济”处于严重的对外依赖状态。

而俄罗斯正相反,它从“大众私有化”转向发展金融工业集团的过程,同时就是从“世界主义”转向民族主义与俄国利益至上的过程。用国家权力把重点金融企业与重点工业企业结合成“巨无霸”式的集团以抗衡外资、防止“国民经济非洲化”是公开宣布的理由。正如叶利钦在1997年独联体国家首脑会议上说的:苏联各国如今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建立跨国金融工业集团,在新的市场基础上恢复过去存在的统一经济空间,要么就只能成为西方的原料附庸国。10这时,俄政府已经先后与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拉脱维亚与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签约,组建了6个跨国或多国金融工业集团。并在莫斯科召开“建立和发展跨国金融工业集团的经验与问题”国际研讨会,后来又提出要建立40个这样的集团,并使其运转。

正因为当局宣布组建金融工业集团的目的是为了形成俄国自己的经济巨人以抗衡西方,因此以这种方式搞的国有资产改制既不向外资开放,也不面向分散的民间资本,而是一种典型的“自己人交易”。这一方面使俄国民间中小企业难有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俄国吸引的外资微乎其微,远不能与小小的匈牙利相比。

实际上对所有的转型国家来说,国有资本私有化的走向主要是三个:要么以至少是形式平等的方式“分”给老百姓;要么就“卖”,然而如按开放式自由竞争的办法“卖”,则“自己人”竞争不过实力雄厚的外资,实际上主要是卖给外国人;要么决心“卖”给“自己人”,那就只能关起门来搞“自己人交易”。捷克、波兰与1992~1993年间的俄罗斯走的是第一条道路(但俄未走成功),匈牙利走的是第二条道路,而1994年后的俄罗斯走的是第三条道路。于是便有了“新权威”政治条件下金融工业寡头的崛起。无怪乎主张走第一、第二条道路的民主派固然对金融工业寡头抨击甚烈,而“国际资本”也绝不是俄国寡头的捧场者。虽然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资本与控制了俄国经济命脉的寡头们有许多交易要作,但两者的矛盾也很突出。而有趣的正是国际资本中跨国投机性最强的所谓“对冲基金”对俄罗斯寡头的抨击力度最强。如著名的“国际大鳄”索罗斯,就张口闭口骂“俄罗斯的强盗资本主义”。我国的一些研究者也指出,俄罗斯金融寡头的经济利益决定了它的基本价值观——追求一个强有力的、集中制的国家,推崇以保护主义为基础的“爱国主义”等。在这点上,它与旧体制在意识形态方面也有不容置疑的继承性11,而它与自由主义或“西方价值”倒是矛盾的。

总之,叶利钦时代第三阶段在政治上由“民主派”转向新权威主义,在对外姿态上由世界主义转向民族主义、强国主义,在经济上也由“大众私有化”转向扶植垄断性寡头。在此期间叶利钦几乎疏远了(如果不是决裂的话)原先支持过他的所有民主派人士,同时以切尔诺梅尔金政府及总统办公厅为中心聚集了一批寡头主义者,成为叶政权的新的支柱。

政府走马灯:叶利钦时代第四阶段1998年3月,叶利钦突然解散了切尔诺梅尔金政府,由此开始了叶利钦时代的第四个阶段。大概也是最后的阶段了。这一阶段突出特点是叶利钦走马灯式地频繁更换政府,并且似乎已经完全乱了章法。基里延科政府任职仅5个月便被免职,任命切尔诺梅尔金复出受阻,叶立即改主意挑了普里马科夫。普氏上任仅8个月就被免职,换上斯捷帕申,斯捷帕申政府的寿命更短至2个多月,又换了普京。叶利钦此时用人似乎已经完全不顾政绩标准——切尔诺梅尔金是在俄经济止跌回升、形势看好时被免职;普里马科夫是在克服金融危机、稳定经济初见成效时被免职;斯捷帕申之免也是莫名其妙,只有基里延科是碰上了“八月危机”,但严格地讲主要责任也不在他。叶利钦用人此时似乎也没了价值标准:基里延科接近于民主派,切尔诺梅尔金如前所说,是寡头新权威主义者,普里马科夫以下三人都是克格勃出身,而普里马科夫本人倾向中左,斯捷帕申和普京则纯属事务官员。总而言之,叶利钦此时用人施政既不讲政绩也不讲“主义”,纯属为保住自己的地位及其善后而玩弄权术。因此很自然,这时的叶利钦几乎受到各方的一致批评,包括原来拥护他的寡头派。

叶利钦如此措置乖戾固然与他在权力无制衡情况下“病夫治国”之不智有关,但也反映了叶利钦时代尤其是在上述第三阶段中俄罗斯过渡模式——政治上的新权威加经济上的寡头化——的危机。在这一阶段中,经济虽然止跌回稳,国有资产也被寡头们瓜分得差不多了,但社会矛盾却积累起来,而叶的声望也进一步下降。在眼看叶利钦病体难支、不能久任的情况下,叶利钦身边的小圈子行为日益短期化,他们不仅不能为俄国的长远利益,而且甚至已经不能为他们在上一阶段所主要依靠的社会基础即金融工业集团的长远利益考虑,而只是着眼于怎样能实现一种在“后叶利钦时代”尽可能保住自己既得利益的善后安排。

这就导致叶利钦在这一个阶段的行为越来越走向个人权术。而这样的短期行为又使俄国的转型期危机拖长、经济发展受损。本来在切尔诺梅尔金政府末期已开始回升的经济,在进入“走马灯时代”后又趋恶化。政府短期行为导致社会短期行为,尤其是资本的短期行为。而资本的短期行为则是金融危机的直接成因。8月金融危机虽然有其深层、宏观的原因(无投资激励机制经济不能真正稳定、国际油价下跌致使俄国家财政状况恶化、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俄金融系统的体制性问题等),但人们的心理预期恶化造成抽逃、挤兑无疑是危机的导火索。而形成这样的心理预期,叶利钦末期的唐突举措是要负至少一部分责任的。

“八月危机”沉重打击了俄罗斯的经济及其转轨过程,也使叶利钦的声望进一步掉到谷底,而这又反过来使叶利钦身边的“圈子”更担心“后叶利钦时代”的局面,从而使叶利钦的行为更加短期化,如此恶性循环,终于使叶利钦的政治生涯趋于终结。

如今已经很明显,无论就民心、政情还是叶本人的身体状况而言,叶利钦都已不可能连任,而他要逆民心而采取非常手段搞独裁恐怕也行不通。真正的问题是后叶时代会在怎样的情况下到来?然而正是在这一点上,人们看到了叶利钦时代(确切地说也是戈尔巴乔夫时代)留下的正面遗产在起作用。

叶利钦的寡头转轨模式诚然远不如波捷匈的民主化转轨,而叶本人的末期措置又是如此差劲。他在金融危机使俄国经济再人谷底、支持者纷纷离去、民意背离、体力难支的最不利状态下下台。从常理而言,从俄国历史经验而言,这是最容易引起“翻烧饼”的。而叶利钦体制虽然毛病很多,真要把它掀翻了来一场反攻倒算,只怕是更加糟糕。然而现在看来,俄国各方都表现得惊人地理智。当8月底危机来临时,许多人断言这不仅是一场金融危机,而且是俄国整个经济转轨进程“不可逆转的失败”它将导致“整个政治上层建筑的崩溃”,此后几年中俄国将发生大乱,人们只能讨论“民族与国家的简单生存问题”了。国内外很多人都认为,俄国已经面临社会爆炸、秩序崩溃与内战。

的确,就叶利钦本人而言,他对这场危机惊慌失措、不知所为,与过去历次危机中他表现得极为果断、敏锐、自信与机智形成鲜明对比。正如麦德维杰夫所言:“叶利钦的个人权力资源与政治资本已经耗尽,他已不再拥有能控制克里姆林宫之外事态发展所需的施政班子、执政纲领、精英与民众的信任以及过去的精力与健康。”12实际上,叶利钦这时已不再是个“新权威”了。

然而俄国并没有因此而大乱,甚至没有给叶利钦很大难堪。与人们预期的相反,叶此后又换了两届政府,发起了车臣行动,都未遇到太大的反对。而议会的弹劾程序无疾而终,许多人预言会发展为“革命”的10月7日全俄大游行也进行得十分温和,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危机后“左”、“右”两翼的极端思潮不盛反衰,而“中左”、“中右”渐成气候。社会思潮的“中派化”使俄很有可能向后叶时代平稳过渡。总之,在叶利钦这个“强人”不再有能力逞强之时,当“新权威”的权威基本消失之际,俄国一没大乱,二没走极端,三没走回头路。在专制与极端传统深厚的俄罗斯,叶利钦能依宪政程序离任已属不易,而在最不利条件下仍能平稳离任就更近乎奇迹了。

这表明俄国人在叶利钦时代虽然付出了许多代价,但的确成熟了。他们很有希望走出历史循环的怪圈。叶利钦时代尽管有自由而少民主,但基本的民主规则毕竟有了,叶利钦时代没有建成市场秩序,但市场化的基础也有了。而俄国人民尽管对叶利钦不满,他们也不想走回头路。

叶利钦之后:转轨的前景

俄国历史充满了不可预见性,现在推断俄将来会如何是很冒险的,但只要叶利钦交权不出乱子,我们还是可以大致这样预期:叶之后执政的大概会是普里马科夫、普京那样的“中左派”或兼容并蓄、采纳多家的“综合派”他们会对叶时代的政策作出明显调整,但不会完全反其道而行(即使俄共上台恐怕也不可能那样)。然而从目前情况看,俄国经济转轨尚难在短期内完成,“中左派”要完全解决转型时期困难也不可能。这样在民众不耐烦的情况下,他们会落选下台,而最可能取代他们的是中右派(当然,如果中左派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引起大乱子,极左派上台也不是不可想象,但这种可能极小)。这样,俄国便逐渐会形成中左、中右轮流坐庄的议会民主制常规,出现社会民主派与自由派的二元政治,从而完成向民主国家的过渡。

1999年12月,俄罗斯杜马大选结果,新杜马从上届的左派独大转变为本届的左中右三分天下的格局,俄共议席从上届的157席减为111席,曾经主持激进改革的自由民主派上届(以“民主选择”为代表)在政党议席中全军覆没,只在选区中获得9个议席,此次(以“正义”联盟为代表)则东山再起,以第四位的选绩重返议会党团大门,连同选区议席共获27席,加上同为自由民主派但坚决反对叶利钦的“亚博卢”联盟的21席,自由民主派总议席达到48席,略少于上届的54席(其中政党议席40席,多于上届的31席)。社会民主派上届(以雷布金联盟为代表)全军覆没,本届(以“祖国”为代表)获得66席,成为第三大议会党团。总体上看,议会民主制下的“常规两党”即自由民主派与社会民主派(西方意义上的右派与左派,以俄国传统而言则是中右与中左13)共占有114席,多于俄共(俄国的左派,西方意义上的极左派)的111席,寡头自由派即所谓政权党和法西斯倾向的日里诺夫斯基派(俄国的右派,西方意义上的极右派)合计的91席。这种三足鼎立而中派略占上风的局面是俄罗斯转轨以来从未有过的(在近代杜马史上也只有1905年的头两届杜马可以相比)。比起上届杜马中上述三种倾向成54(亚博卢加“民主选择”):177(俄共及其盟友农业党):106(政权党加日里诺夫斯基)的严重两极化并且左派居绝对优势的状况已不可同日而语。这种结果进一步证实了俄国民心与政局的中派化,只是比原先人们预计的更“右”一些。主要是“祖国”的势头被新“政权党”夺去不少,同时自由民主派中坚决反叶利钦的“亚博卢”也被与叶利钦不即不离的盖达尔一基里延科联盟夺走大量选票。

“祖国”与“亚博卢”在大选前半年间影响大增,曾被视为俄国民心“中派化”的表现。但这两个联盟在大选中受挫也并不意味着“中派化”的趋势发生改变。上面的分析已经指出新一届杜马仍然是自由民主派与社会民主派即俄国意义上的中右一中左二元结构走向形成的体现。尽管由于政权党在这半年间集中攻击“祖国”而使俄共多少得享渔翁之利,而车臣战争得到多数民众拥护,一方面提高了政权党的得分,另一方面使历来对在车臣用兵批评最力的“亚博卢”失分于价值取向类似但更倾向于与政府合作的基里延科联盟。这两点有助于延长现今的寡头自由派统治,但不可能改变政权中左或中右化的走向。相反,经历了晚期叶利钦众多弊政的俄国人仍能给政权党以相当的认可,表明他们对转轨的评价并不是那么糟,也更有利于平稳地(而不是翻烧饼似的)走向中派化。

在经济上,目前俄国仍保留的纯国有经济主要是军工系统。实践表明俄国军工的技术状况与运作传统使它很难“军转民”并在此过程中私有化,但扩大出口赚取外汇的潜力倒不可低估。今后俄可能会放弃军工转民及私有化目标,改以开发国际军火市场来供养军工部门,并长期维持这一部门的国有状态。只要能赚到外汇,这并不是不可行的。

最成问题的是如今树敌甚多的寡头部门,包括金融、能源动力原材料等民用基础工业。寡头经济虽然弊病极多,但在既成事实的情况下,以“革命”手段消灭它也不是办法,即使俄共,如今也与金融工业集团有联系,何况“中左派”可能的选择是通过规范化改造扬其利而除其弊。寡头部门在技术上是俄国民用经济的精华,几年来虽有“官经济”的传统,毕竟也进行了适应市场的改革,许多人认为它还是有自我发展的机制及其经济合理性的。金融工业集团通过资产重组来形成生产力,要比重新投资新建企业来得经济。它们的低风险运作与雄厚实力也成为与外资合作的有利因素。在市场化过程中,它们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重视引进与技术开发,在生产、销售与服务方面力求与国际接轨,取得与国际先进大企业竞争、抗衡的资格与地位,这都是金融工业集团的优势,也是它们虽脱胎于但到底也还不同于苏联时期僵化的官僚托拉斯的地方。近年来,金融工业集团一直是俄经济中最活跃的部门。尤其在经济总量下降的背景下更突出——1996年全俄工业生产下降5%,而金融工业集团的工业产值却猛增3倍,从26万亿卢布跃增到100万亿卢布以上,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2%升至10%,在全俄投资平均下降18%的情况下,15个金融工业集团基本投资增长率却达到250%。当年全俄外贸出口增长8%,而一些金融工业集团则增长28%。这些企业债务低,管理好,而且由于具备高技术开发潜力,有可能成为俄科技革命和走向知识经济的先锋。14因此无论谁上台,都不可能取消这个部门。可能的办法是:一方面通过进一步改革消除其“官经济”色彩,使其演变为按市场规则运转的现代财团(如日、韩的那种),一方面严禁其向政权渗透,并通过二次分配的社会民主政策使其承担社会保障义务,以解决公平问题。

民营中小企业与外资经济,在今日俄罗斯均不景气,最突出的问题是投资萎缩。但随着政治上了轨道,经济恢复稳定,投资者信心增加,这一块经济也会活跃起来。这样,在以上三大块经济的推动下,俄国经济最终走出困境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的可能是存在的。

8年来,人们对俄罗斯的乐观预期屡屡落空,上面这种预期会不会失准呢?当然也可能。但这里的关键在于叶的交班。交班顺利,这样的预期是有把握的,否则就难说,陷入大乱甚至爆发内战的可能也不能排除。假如叶利钦要推翻民主,以强权固位的话,那就是俄共上台的机会了。俄国历史上常常发生赌徒的冒险反而促进了相反的发展之例。1917年8月要不是科尔尼洛夫将军发动右派政变想推翻二月民主政体,布尔什维克是难有崛起机会的。1991年8月若不是保守派发动政变想终止民主进程,民主派的成功也不会那么快。如今叶利钦若想步“8·19”政变者的后尘,那历史就要重演类似的一幕了。

实际上,如果从历史的宏观看,在“帝国后遗症”中出现上述情况倒属于常规,而叶利钦若能跳出这种轮回,反而是非常之举。叶利钦的政治生涯中度过不少危机,创造过不少“奇迹”但这一次若他还想凭强权创奇迹,那他就可能掉入千年历史常规而把他以前所创的“奇迹”全部湮没。而这一次他若不再想创造奇迹,依宪交班,那他倒是在历史上创造了真正的奇迹。这将是他政治生涯中最后一次,也是真正能确立以前各次奇迹之意义的最重要的奇迹了。

千秋功罪任评说

总之,在叶利钦时代的四个阶段中,叶利钦都既有出色的作为,也干过许多蠢事。尤其在首尾两个阶段中更明显:如果他在“8·19”之后不拆戈尔巴乔夫的台,而是叶戈合作共创民主新联盟,如果他不在反政变胜利后忘乎所以,错过了宪政改革的最佳机会,他的“闯关”式改革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如果他前期倚重的民主派不把“证券私有化”设计得如此拙陋,后期倚重的寡头自由派不那么违反公正原则扩展权力资本,俄罗斯的转型期社会问题不会如此严重。如果他在这两年不那么乖戾地频繁更换政府,1997年的经济回升有可能持续,1998年的危机可能避免,即使难免也可能不那么严重。当然在另一方面,叶利钦是俄罗斯民主化、市场化改革的象征,如果没有他挺身而出带领人民反击“8·19”政变,苏联就可能出现第二个“停滞时代”。作为一个过渡型历史人物,叶利钦顺应了俄苏人民摆脱旧体制的愿望,因此曾深得民心。但他并没有完全摆脱旧官僚那种专横独断、刚愎自用的习气,而在建立了“新权威”之后,权力腐蚀症在缺少制约机制的条件下在他周围的小圈子里蔓延,可能也传染到他本人。作为个人因素,叶利钦是个“闯将”而不是深谋远虑的思想家,喜弄权术而缺少真正的朋友。很少有人能与他长期合作。再加上他长期有病,导致行为亦常呈病态,“病夫治国”的负面影响也很明显。对于俄罗斯的现状,他是难辞其个人责任的。

然而这里仍有一系列问题要澄清。首先对俄罗斯的现状,要有客观的评价。如今的俄罗斯的确处于困境,但其实困扰俄罗斯的许多问题在中国不仅也存在,而且有的并不比俄乐观。例如俄社会如今最敏感的拖欠工资问题、失业下岗问题等,中国都绝不比俄罗斯来得轻。如今俄罗斯传媒充斥着关于“暴发的寡头和贫困的大众”的激烈抨击,那里的贫富分化也的确比许多中东欧国家如波兰、捷克等更严重,但就最能反映贫富分化程度的统计指标一一居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而言,按俄罗斯政府国家统计委员会的数据,1994年为0.409,1995年降为0.381;民间大多数专家学者估计得更严重些,为0.4~0.405不等。151996年迄今基尼系数各年数值官方民间虽有不同数据,但逐年降低的总趋势则是公认的。而中国大陆1994年据社会学家李强为首的一个课题组调查统计,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按户计的基尼系数为0.445,按人计为0.434。161995年据经济学家李实为首的课题组调查统计,按户、按人户与按人计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409、0.444和0.445。171995年以后的基尼系数也有不同估计,但公认的趋势是不断V. 30关于俄罗斯经济滑坡程度的数字也是如此。如今俄罗斯逃税成风,统计外的灰色经济到底有多少谁也说不清,但俄的实际经济实力与人民实际生活水平并不像数字反映的那么糟糕则是肯定的。有人说如今的俄罗斯是人人都喜欢把事情说得越坏越好。反对派喜欢说坏自是理所当然。自由知识界与传媒要张扬社会批判精神与迎合大众情绪也不奇怪,而政府呢?有趣的是政府也喜欢说坏!由于近年来叶利钦频繁更换政府,更换的理由自然是原政府不好,而新政府也喜欢宣传自己面临的形势如何如何严峻,以显示自己的回天之力。然而他们又总是位子没坐热便被撤换,来不及为自己评功摆好。当然,西方近年来与俄关系越搞越僵,他们也就越来越难得说俄的好话了。于是俄罗斯的情况是否真的那么坏,便很值得研究。以这些说法与喜欢说好的舆论相比较,就更需谨慎了。转轨之初,关于俄罗斯的许多乐观预言都落空了,然而这些年来几乎年年(可能只有1995年、1997年两年少些)有关于俄罗斯魏玛化、关于要发生社会爆炸、过不了严冬、将发生饥荒或内战的预言,事实证明也属市虎之言。而俄罗斯人近年来的中派化却是无论乐观者还是悲观者都没预见的。看来俄罗斯仍将艰难地继续她的转轨历程,直到柳暗花明。

转轨为什么这样难:兼论中俄之异

无论程度如何,俄罗斯转型期危机比人们预料的更严重,是不争的事实。在经济方面,俄罗斯的衰退与中国的增长更形成鲜明对比。对此不仅中俄两国思想界讨论热烈,国际经济学界也视之为前沿问题,斯蒂格利茨1999年4月为世界银行发展经济学年会发表的主题报告《改革向何处去?转轨的十年》18就是以中俄改革比较为主题的。这个报告对中俄两国与国际经济学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如前所说,叶利钦“病夫治国”的许多失误对形成俄罗斯今日的困境是有责任的,但大多数论者(无论其思想倾向如何)不会把个人失误当做困境的主要原因。那么主因何在呢?

一些自由派思想家把困境归因于东欧的社会保障太多、福利包袱太重,这种解释是与新保守主义反对福利国家、反对强大工会的立场相符的。如萨克斯便认为东欧应当向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虎”学习,摆脱福利国家这种“欧洲病”,奈斯比特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是自由主义的典范,它以家庭责任排斥了欧洲传统的国家责任,因而创造了奇迹。波兰学者科沃德科也认为东欧不可能像中国那样吸引外资,因为东欧(例如波兰)工会太强大,吓跑了投资者。19应当承认,这些人的确看到了欧洲式的民主资本主义与亚洲的专制资本主义在国家责任与劳动者权利方面的重大区别,然而至少在东欧内部,这些说法不能解释何以例如波兰的工会比俄罗斯的更强大,但波兰的经济包括对外资的吸引力都比俄罗斯强得多。

更多的论者把中俄分别看成渐进与激进两种改革的标本,并从两国实践的对比中得出激进不如渐进的结论。前述斯蒂格利茨报告便是这种说法最近和最有影响的一个版本。斯蒂格利茨把中俄列为改革模式的两个极端,而中东欧诸国位于两者之间。他认为俄罗斯改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激进自由主义乌托邦计划,而中国改革是自下而上的多元化的群众选择。前者忽视了国家的作用,而后者发挥了国家的协调功能。这样一种解释逻辑上似乎很合理,可惜与事实难以契合。首先那种以中俄为两极东欧居中间的排列就与人们通常的观察不符。斯蒂格利茨这样排列是基于转轨效果中国最好俄罗斯最差而东欧居中,然而转轨方式绝不是这样的顺序,中俄之比姑且不论,东欧的激进怎能说次于俄罗斯?其实前面的叙述已表明俄罗斯的10年改革同样可以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尤其在1994年前后经历了明显的调整,此前在两宫拉锯战的条件下甚至可以说是叶利钦与议会各摸各的石头各过各的河,哪有什么自上而下的计划可言。就1994年后的情况而言,俄罗斯的改革方式实居东欧与中国之间,无论是从民主到新权威,从大众私有化到寡头化,还是从西化到民族主义。然而中俄经济增长的差异不仅没缩小,俄罗斯与东欧的差距反而拉大了。可见斯蒂格利茨的解释也不能服人。

其实与俄的比较可以分为两个领域:一是俄与中东欧(尤其是波兰捷克匈牙利等)相比,如前所说,这一比较绝不足以证明“渐进”优于“激进”;二是整个苏联东欧与中国相比,众所周知,苏东各国无论渐进还是激进,其共同点是转轨初期都出现了经济滑坡,而中国似无这种现象,那么苏东各国有什么共同点而为中国所无?一般人首先想到的大概是民主化,由此而有民主妨碍经济发展之说。但我认为更重要而往往被忽视的是另一点,即改革前经济体制的不同对改革“代价”的影响。

包括斯蒂格利茨在内的经济学家常把中国与苏东改革前经济体制都称为计划经济,但这两者其实是差异巨大的。简而言之,改革前中国的农村体制是一种具有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特征的、有束缚而无保护的共同体,它比东欧那种束缚功能与保护功能相协调的,甚至有保护而无束缚的农业体制更不公平;改革前中国的工业体制是一种大轰大嗡的运动经济或农民战争式的命令经济,它比东欧式的科学主义计划经济更无效率。因此,中国改革在公平改进与效率改进方面都具有特定的潜势。当然,导致中俄进程差异的还有历史文化传统方面的原因,这需要另行讨论,但改革起点不同的影响无疑是更直接的。

我国废除公社制度的改革通过公共选择、平分土地而政府予以认可的方式实现了农民走向市场时大致的起点平等。在某种意义上,“平分土地”与每人一份的“证券私有化”性质相似,都是以民主方式摆脱共同体的束缚。但东欧人摆脱束缚,便要付出失去保护的代价,而中国农民之所以主动发动改革,正是由于旧农业体制即使在计划经济范围内也显得很不公平。它是一种“由国家控制而由农民承担控制后果”的经济,既不同于真正的集体经济,也不同于国家控制、国家承担责任的城市国营经济,共同体的束缚功能极强而保护功能缺失,只有“父权”而无“父责”,这即使在共同体本位的价值观下也是极不公正的。这种只是为了取得原始积累而管制农民的体制在苏联虽也存在过,但他们在原始积累过程完成后,工业已停止了对农民的“抽取”,从1996年苏联集体农庄实行“有保障的工资制”起,其体制已变为如城市国企一样的“国家承担控制后果”之经济,摆脱共同体的束缚就意味着失去共同体的保护。就这个意义而言,苏联的农业与我国的国企都比我国的人民公社体制要公平些。多数东欧国家农业体制与1996年后苏联类似,而且原始积累时期更短(捷克、民主德国等工业化国家基本上没有此时期)。少数东欧国家剧变前就没有搞过农业集体化,如南斯拉夫与波兰,那里的农业剧变前就是个体农场农业,但国家从60年代后为了增加“社会主义吸引力”仍出资为农民建立了退休、免费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换言之,南、波的旧体制对农民有保护而很少束缚,那里的农民就更谈不上主动改革了。

总之,中国改革的前期成功,很大程度上靠农村改革(不仅是农业改革,号称“从无到有”、“从三分天下有其一到半壁江山”的乡镇工业是我国改革时期工业成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从大包干产生的后续变革),而农村改革的成功,一不是靠“渐进”,二不是靠“不动存量”,而是由于两个因素:一是改革前农村体制特别不公正(既相对城市体制,也相对苏联东欧农业体制而言),二是改革过程较好地体现了公共选择、起点平等。如果中国农民像国企或苏联农民那样被国家管起来但也包下来了,或者像波兰农民那样国家不管却也包下来,中国农民就不会有那种由“管而不包”逼出来的改革冲动。而如果农村改革不是以平分土地为起点,而是开始就把公社改成社长的私人庄园并把农民一脚踢出去,或变为庄园里的长工,那农民不反“改革”才怪呢!

从广义契约——广义公正的角度讲,人们放弃自由是为了获取保护。而共同体在实行束缚的同时也就承担了保护义务。摆脱这样的束缚是要付出代价的。而我国的公社只有束缚却无保护,摆脱它的过程便成了中外改革史上罕见的“无代价的进步”。套用马克思的话说,农民在这一过程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得到的却是生存与发展的机会,而且这一机会(以土地为载体)在他们中的初始分配又较均等,他们何乐不为?显然,这样一场类似“帕累托改进”的变革得以实现,既不是由于什么特殊“文化”的影响(城市里接受“市场文化”的影响不比闭塞的乡村更多吗),更不是由于改革前的公社有什么“经济民主”,而就是由于摆脱不公正的冲动与公平的要求。

农村改革使中国80%以上人口主动掀起了求变的大潮,而俄罗斯农民正相反,“有保障的工资制”下他们成为比城里人更被动的改革滞后者。俄罗斯政府曾以豁免巨额债务为诱饵奖励愿意改革的集体农庄,然而应者寥寥,拖延两年之后俄罗斯政府终于不得不无条件取消了这些债务。至今俄国的农业仍是俄经济中最不景气也最难改革的部门。

但国企改革在我国就没有这么顺当了……而农村改革的经验、日本战后解散财阀时的“证券民主化”经验与当代波兰、捷克等国的转轨经验都表明,“以起点平等原则找到最初所有者,以规则公平原则找到最终所有者”是解决进入市场时产权初始配置问题的重要思路。即使不讲起点平等,也不能排斥公共选择。存量资产既然是公共的积累,那么无论是“分”、是“卖”还是“送”都不能不考虑公共(不是抽象而不可分的“公共”,而是由每一个人集合而成的“公共”)权益。东欧尤其是民主德国不少“烂摊子”企业是采用象征性价格“送”掉的。但这种方案都经过工会同意并以强大的工会力量保证“送”的条件(职工就业等)得以落实。如果不是这样,“送”就行不通。

目前我国以国企为代表的存量经济问题成堆,但从一些指标看尚未出现东欧国家改革初期那种大滑坡的局面。这成为一些人全盘否定“激进改革”以至否定公正改革的主要理由。其实,这里除了一些深层问题尚被掩盖乃至尚在积累以外,更重要的因素在于中国与苏联改革前体制的不同。虽然中苏旧体制都是在落后的农民国家里发生的革命的结果,带有希克斯称为前市场的传统时代“命令经济”的特征,但俄国受工业文明、市民社会的影响毕竟深一些,其体制较多具有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成分。从列宁欣赏福特制、泰勒制,斯大林时期的“马钢宪法”强调专家治厂、经济核算、科层管理与一长制,直到勃列日涅夫时代大兴数理经济学,强调要素配置的最优化模型,逐步发展了一套“科学计划”体制。该体制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比固然既无效率也不人道,但与大轰大嗡的农民战争式的“运动经济”和长官意志的“命令经济”相比,至少在效率上要强得多。苏联把“科学计划”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以致在这一方向上已无发展余地,而另寻出路则要付出打乱原有的“科学计划”的代价。

中国则不然,其所建立的更多是带有传统农民战争色彩的、“无计划的命令经济”,体现的与其说是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和经济理性,毋宁说是农业时代的长官意志与浪漫激情。中国的“鞍钢宪法”与苏联的“马钢宪法”中国的党委制与苏联的一长制,中国的政工治厂与苏联的专家治厂,中国的群众运动与苏联的科层管理,中国的政治挂帅与苏联的经济核算,中国直到改革前仍只知道“政治经济学”而不知数理经济学,而苏联改革前经济学界已很少有人吃前一碗饭,中国的“小而全”、“山散洞”与苏联强调优化分工、规模效应、科学布局……都反映了这种农业时代的“命令经济”不同于工业时代的“计划经济”。

因此,中国一方面在“计划经济”方面还有极大的改进余地,不像苏联那样已经走到尽头,非得彻底改换“路线”不可(中国改革前期与其说是摆脱苏联模式,不如说在许多领域是放弃“运动经济”而恢复苏式管理。这从邓小平关于“改革实际上在七五年就开始了,只是当时叫做‘整顿’”的话中可以清楚看出);另一方面中国根本没有享受过“科学计划”的好处,当然也不必承受放弃“科学计划”所要付的代价。中国改革前的经济本来就具有“既无市场又无计划”的特点,也就不存在像苏东那样从理性计划陷入“无计划无市场”的转型阵痛的问题。

这一切使中国的改革具有某种“落后的优势”,但我们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我们如今的成就与他们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与其说是表明我们如今干得比他们好,毋宁说是表明我们过去干得比他们差——我们的公社不如他们的农庄公平,而我们的命令经济不如他们的计划经济有效率。但他们当年的成就既然走到了尽头,我们也不能只吃“落后优势”的老本。我们如今还在用“全国托拉斯化”的思路来解决重复建设、山头经济的问题,这无可非议,“专家的计划”毕竟比“诸侯们”的攀比竞赛更讲配置效率。但人家沿这条路走到底也不过如此,我们又能在这条路上走多久?应当看到,以公社制度的极不公平来反衬的公平改进和以“运动经济”的极无效率来反衬的效率改进都有时效限制。如今国企的管理水平不用说远高于“文革”时期,但国企的困境却远甚于那时,同时权钱结合的原始积累也形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这一切都表明改革进程已进入了又一个临界点,是走向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还是陷入“不公平的伪竞争”与“反竞争的伪公平”循环的怪圈,就看我们此时的选择了。

此时认真分析叶利钦时代的历史是意义重大的。然而如今两种似是而非的论点却值得注意:“右”的一种认为俄罗斯亏在“平民主义”上,似乎如果不搞“平分证券”而一开始就放纵寡头搞“亚洲自由主义”就好了;“左”的一种认为俄罗斯亏在“激进改革”上,似乎“普鲁士道路”当年救不了沙俄如今却可以救苏联。然而我们已经看到叶利钦时代既不缺寡头也不缺新权威,他们所缺的不就是我们也要争取的吗?总而言之,叶利钦时代给我们的教训绝不是公正太多,民主太多,而是相反,我们需要更多的公正,更多的民主。

二、“分”之罪?——俄罗斯大众私有化评析

左右开弓的指责

东欧独联体国家近10年的产权改革中,以证券(投资券)方式向公民平均分配产权的“大众私有化”是最突出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引起争议最多的一项政策。俄罗斯、捷克是人们最常讲的两个典型。俄罗斯经济转轨的严重危机,曾是全盘否定“证券私有化”的最重要例证。而捷克的证券私有化则在转轨初期表现不俗,使捷克经济一度被视为东欧转轨的榜样。然而到90年代后期,捷克式私有化的问题逐渐凸现,该国经济也失去前期的发展势头而出现衰退,同时奉行“只卖不分”政策的邻国匈牙利却在霍恩社会党政府严厉紧缩的“休克补课”和面向外资的“全卖光”政策奏效后逐渐走出困境,于是捷克的大众私有化也成为批评的对象:从“左”面除了根本否定一切私有化方式的立场外,还有凯恩斯色彩的“后华盛顿共识”这一“共识”把捷克的做法看做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它在转轨问题上的观点即所谓“华盛顿共识”)的一个失败案例;从“右”的方面,则有以匈牙利的成功反证捷克失败的“分不如卖”论。前者认为大众私有化过分自由主义,后者认为大众私有化过分平民主义。而“后华盛顿共识”的旗手、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更是从“凯恩斯+哈耶克”的立场对俄罗斯、捷克的实践进行了左右开弓式的批判。在他看来这种实践既由于过分迷信自发性市场而违背了凯恩斯主义的国家调控原则,又由于“雅各宾一布尔什维克式”的理想化设计而违背了伯克、波普和哈耶克的保守主义原则。20

然而正是这种“左右开弓”的批判模式内在的逻辑矛盾使人觉得对大众私有化的讨论解决的问题远没有引起的问题多。笔者在以前的文章中就说过21,证券分配式产权改革从开始至今都同时面临两种指责:一是说它使企业股权太分散而妨碍了公司治理,导致无效率;二是说它使国有资产落到少数人手中,导致不公平,而且不少人往往同时使用这两个理由。这在逻辑上显然是冲突的:如果大众私有化果真使产权平均而分散,则不公平之说如何成立?而如果这种做法使产权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妨碍公司治理之说又何由而来?

更大的问题在于:如果大众私有化不好,那么什么方法更好一些(当然是在俄罗斯、捷克等国的给定条件下)?指出前者是容易的,证明后者则不那么容易。而在对前者批评中存在的逻辑矛盾,同样会影响对后者的证明。如“后华盛顿共识”的另一代表、世界银行经济学家艾勒曼在批评捷克人的时候便提出了两个在形式上完全相悖的建议:他既认为可以用企业“贷款”给自己的购买者用未来的红利分期扣还的办法,使经理们可以不付一个子儿的现钱便“白白”得到企业的所有权(实即干脆改“卖”为“送”),又认为可以干脆不必搞私有化,像(他所认为的)中国乡镇企业那样搞“民主的工人所有制企业”。22前一个主张简直比俄国的“寡头”还右,后一个主张又“左”的很有些“社会主义”色彩,这叫捷克人何以适从呢?

其实从另一角度讲:对大众私有化的批评来自左、右两翼是正常的,因为推动大众私有化的力量也有左右两翼。如今有一种说法,认为大众私有化是“休克疗法”的重要内容,而休克疗法是右派或自由派的主张。据说,大众私有化思想最初是新自由主义者弗里德曼于1996年从英国、意大利的私有化实践中受启发而提出来的。23然而“二战”后美国占领当局在日本解散财阀时就曾搞过“证券民主化”其思想来源于凯恩斯主义的罗斯福新政。90年代在东欧出现“证券私有化”实践的同时,美国著名的新马克思主义者罗默也提出了“证券社会主义”的设计24,这种设计与东欧转轨中的“证券私有化”设计相比较,其基本点的相似是一望可知的:它们都是一种“人民资本主义”模式,都强调起点平等与规则平等,而容忍一定程度的结果不平等;都以把社会资产按价折股、公民无偿平分股权认购资本(不是直接平分股票)的思路作为设计的主张;都允许证券资本之外仍保留若干其他私有成分;都设计了证券货币、股市和投资中介(基金会)等一系列运作环节;都承认股市中的盈亏、竞争、风险与公民最后得到的股票价值不相等,等等。两者实质的区别只在于:罗默方案规定公民分得证券货币兑成的股票可终身持有,但不能传给子孙,即它并非完全的私有财产。而东欧各国的证券私有化目的只在于从起点平等出发、在规则平等的条件下实行竞争,竞争结果的不平等是得到承认的。因此公民分得的证券兑成股票后即为完全的私有财产,可以继承。正如捷克前总理克劳斯所说,证券私有化是以起点平等产生出“最初的所有者”然后以竞争中的规则平等产生出“最终的所有者”。然而,这一区别虽然在理论上很重要,实际的差异却要一代人之后才能看出来。而且在如今西方许多国家流行的高额遗产税制下,一代人之后也未必能体现出这种区别。

其实“大众私有化”的理念,来源于起点平等、公平竞争这样一种在西方很难说左还是右(即左与右都无法否定)的价值。而它作为一项现实政策,则是在产权改革不能不搞这一前提下,基于国有资产存量大、难以分割的大型企业多、国内缺乏购买资本、外资购买又为民族感情难以接受、黑箱处理或内部人瓜分又为道德、民意与民主制度所不允许的现实条件下所出现的一种对策。斯大林模式时代无所谓产权改革问题,西方“私有化”中的国有资产存量不大,民间资本可以消化它们;中国改革时还是农民国家,国有经济不但比重小,其中大中型企业比重也不高;匈牙利、爱沙尼亚人比较开放,不在乎把自己的家当卖给外国人;而缅甸这样的国家(以及后文中提到的1994年后的俄罗斯)没有民主制度的制约或这种制约不完善,国有资产黑箱处理或内部人瓜分能行得通——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大众私有化”自然不会发生,至少不会具有很大规模。但如果不是这样,大众私有化就是无论左派还是右派政府都难以回避的一种选择,当然它也会成为反对派(也无论左右)批判、否定的对象。换言之,在转轨期东欧的现实政治环境中,大众私有化既可能为左派支持,右派反对(如在保加利亚),也可能为右派支持、左派反对(如罗马尼亚),或中派支持、左右翼皆反对(如1991~1993年的波兰),也可能各派对此均无兴趣(如匈牙利),因此过分强调其意识形态色彩并不足取。

评价大众私有化,切忌只从意识形态论是非。应当说这个毛病“左”右都有。据报载有人问盖达尔:证券私有化并没有改善俄国经济,那么它的成就究竟体现在何处?盖达尔答道:把国有资产“化”掉了,这本身就是成就。这样的回答显然是不负责任的。然而根据这样的回答反过来谴责“大众私有化”分掉国有资产是个罪恶,同样也是不负责任的。

就盖达尔来说,且不说“化”掉之后的效益好坏不容回避,首先证券私有化究竟“化”掉了几分国有资产这本身就是个问题。盖达尔从他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出发,盛赞证券分配法的化公为私之效,但实际上正如下文所言,俄国国有资产主要是以“内部人交易”的形式在证券分配之外(从时间上来讲,则是证券私有化结束之后)“卖”掉的,真正通过证券“分”掉的国有资产份额其实没有多少。然而一些谴责盖达尔的左派人士对证券私有化的“功效”估计却与盖达尔差不多(只是褒贬立场相反),于是出现了“每人一张只值7美元的私有化证券”就分掉了“70年的全社会财产总和”的说法。25这种说法导致了两种自相矛盾的批评:

一方面说国有资产卖得太贱(按:不是指后来的货币私有化时期),另一方面又说私有化证券太不值钱。然而在转向货币私有化之前,前一说法意味着相对少的证券便能换到大量的国有资产,后一说法意味着大量的证券换不到少量的国有资产。我国的古人都知道“粟重黄金轻,黄金重则粟轻,两者不衡立”26的道理,粟与黄金皆轻,怎么可能?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大量的粟(国有资产)根本没有用黄金(私有化证券)来兑付。但这样的状况恐怕就不是什么“证券私有化实行的后果”问题,而是“证券私有化何以未能实行”的问题了。

从逻辑上讲,“证券私有化”作为在国有资本基数大、无买主而且公众又有起点平等要求的条件下采用的一种私有化启动方式,被认为具有速度快而且公平的优点,同时也有明显缺陷,主要是:这种方式没有给企业带来新的投资,也不能给国家创造“私有化收入”,股权过于分散不利于改善企业管理,由于信息不对称,人们即使持有等值的私有化证券,也未必有了平等的投资机会,等等。

这样的优劣判断其实早在“证券私有化”付诸实践前,人们就已心中有数。但一旦付诸实践,其实际进程还是比上面所说的复杂得多。一般地讲,分析大众私有化应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它是不是真正实行了,即是不是真正用发给公民的证券(不管这些证券后来流失到谁的手里)“分”掉了预定份额的国有资产?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私有化”根本就等于没搞,无从论其后果。

第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种分配所形成的产权配置状况到底如何?是集中于少数人,还是相对平均地为“大众”所有?这就是“大众私有化是否公正”的问题。

最后,这样的产权配置状况对改善公司治理、提高企业绩效,总之对经济效率究竟有何作用?这就是“大众私有化是否有效”的问题。

“分”之罪?“不分”之罪?

用以上三个层次来分析,俄罗斯首先在第一个问题上就叫人怀疑:它是不是真的搞了“大众私有化”?

人们常常提到俄罗斯证券私有化在操作设计方面与捷克有许多差别。(1)俄国的私有化证券完全是免费分发,而捷克则需缴纳登记费,其数额虽然仅为证券价值的几十分之一,纯属象征性,没有什么财政意义,也不影响私有化的分配性质,然而它一方面可以淘汰那些对私有化完全不感兴趣的公民(这些人往往很快把他们的证券廉价卖掉,从而引发不正常的投机活动),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公民的投资意识,提醒公民把它看做一次参与竞争的平等机会,而不是把它看做社会福利性分配。(2)捷克的每次私有化浪潮中上市企业股票总值都经过精心估价,使其精确地等于私有化证券的总价值,同时这两种价值都不直接用货币单位,而用“投资点”这样的约定单位来表示。而俄罗斯的私有化证券与上市企业资产价值都用卢布表示,但证券价值与实际资产价值完全脱钩,这就容易导致私有化证券本身的买卖中和以证券“购买”股票的过程中,都发生投机风潮。不少俄国学者都把这一点看做是俄罗斯证券私有化操作上的一大主要失误。27(3)捷克的私有化证券是记名账户,俄罗斯的私有化证券则是无记名支票,因此尽管俄政府呼吁居民不要着急用手中的支票换现金,而应当等着换股票,然而由于股市的混乱与信息不对称,居民很难换到足以保值、增值的股票,加之支票又不记名,便于转手,因此实际上相当一部分证券还是被轻易地卖掉“换酒喝了”。(4)对于作为投资中介而在证券私有化成败中起关键作用的投资基金,捷克的监管很严,各基金运作较规范。而俄罗斯的监管则搞得很差,以至于基金会作弊、诈骗案屡屡出现,严重损害了持券公民的利益。

这些批评无疑都是事实。而且追寻其根源,很多方面都与俄罗斯转轨初期政治、经济形势不稳定有关,而不能简单归之为俄政府不如捷政府聪明。但所有上述这一切弊病,说到底也只能影响证券私有化形成的产权配置状况之公平与否,例如使证券集中于少数人手里,使基金会成为控制前国有资产的主角,等等。然而如下所述,这些问题虽不能说不存在,但显然不是导致俄证券私有化失败的主要原因。

关键的问题在于:在俄当时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俄政府实行的重新估产政策与企业“内部人”(打着“劳动集体”名义的经理们)的抵制实际上使证券私有化政策被取消了。正因为这样,才一方面导致私有化证券不值钱,另一方面导致国有资产的主体成分根本没有被私有化证券“化”掉,而是通过另外的途径形成了寡头资本。

至今还有许多人把通货膨胀条件下俄政府没有“及时”对企业重新估产当做一项重大失误,这是完全把问题说颠倒了。在俄当时把“证券私有化”与“货币私有化”分割开来,并且是先搞“证券私有化”再搞货币私有化的条件下,用来搞证券私有化的那部分国有资产份额与私有化证券的面额总值本来应当是按“不变价格”对应的。至于这总值的“不变价格”是否合理,是否严重背离通货贬值后的市场价,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这部分国有资产在证券私有化完成前反正是不能以货币购买的(实质上就是说它是“只分不卖”),只要私有化证券的发行本身没有“膨胀”(面额扩大或发行量增加),它与相应份额的国有资产间的对应关系就不会被打破。比方说,假设把相应份额的国有资产定价为1亿卢布,同时发行1亿卢布面值的私有化证券,那么,即使因通货膨胀这些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已膨胀到20亿卢布,但由于它并不能以市场价购买,因此它所面对的实际“购买力”仍然只是那1亿卢布总值的私有化证券。假如真按这个原则成交,那么在下一阶段开放二级市场与货币私有化之后,则1亿卢布证券换到的实际产权(股票)在市场上就能值到20亿,即私有化证券在这一过程中将大大升值(而不是如实际所发生的那样贬值),无论这20亿产权的分布(因证券的易手等原因)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平等,从总体上讲持券公民并没有吃亏,而证券私有化也并不是一场“骗局”(它是不是好事另当别论),因为它确实使持券公民成了这部分国有资产的主人——哪怕只是“暂时的主人”。

然而如果以通货膨胀为理由把这部分国有资产的定价提高到20亿卢布,而同时私有化证券面值总额仍然只是1亿卢布,那会怎样呢?显然,那就会使原先足以“买下”(准确地说是“分到”)这部分资产的证券,因资产的这种升值而实际上只能“买”到它的1/20,而原先政府答应拿出来“分”的国有资产则有95%之多实际上被“赖”掉了(当然,这部分资产不会永远掌握在政府手中,但这些资产的流向就不是证券私有化的问题,而是没有搞证券私有化的问题了)。于是私有化证券的贬值也就不足为奇,因为它根本“买”不到(实质上是“分”不到)

什么东西,而持券公民(包括以“不公平方式”集中了相当数量证券的那些民间商人或基金会)也根本没有成为前国有资产的哪怕是暂时的主人。这样证券私有化也就成了一场“骗局”——它是好事还是坏事反而无关紧要,因为实际上根本没有这样一回事!

俄罗斯的实际情况正是这样。从私有化进程一开始,俄政府和当时掌权的自由派内部就存在着“卖还是分”的争论。尤其是在1992~1993年间通货膨胀剧烈而俄政府财政收入匮乏、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以通货膨胀为理由大幅升高国有资产估价同时私有化证券定价不变、借以实现“改分为卖”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在1993年4月全民公决前后形成了以盖达尔等经济学家(所谓“列宁格勒帮”为一方、以总统办公厅主任洛博夫(所谓“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帮”)为另一方的尖锐争吵。洛博夫力主大幅升高国有资产价值,以便通过“改分为卖”来增加国库收入,舒缓财政困难。而盖达尔则指出这样做实际上等于取消大众私有化。行事果断但学识不高、对许多事情实际上并无定见的叶利钦在这两位政治上同样忠于他的同事面前依违不定,左右摇摆,几度改变主意,他先是听从洛博夫的主张发出了重新评估国有资产价值的指令,后来在盖达尔入宫陈词之后,不但收回了前一指令,还把洛博夫调离了克宫总管之位,然而不久他又在另一些人的游说下,再次下令加快国有资产重新估价的工作。于是在1993年年中以后,俄国国有资产价值大幅调高,国有资产面对私有化证券而言便大为升值了。

这时距离1992年10月私有化证券开始发行已有将近一年时间。按理讲这一段时间应该使私有化证券中的相当部分已经兑现为产权,此后的国有资产升值并不会对此造成影响。然而由于来自企业“内部人”的阻力,俄罗斯国有企业折股上市供公民以私有化证券“购买”的工作举步维艰,加上这一时期议会与总统取向对立,白宫与克宫的指令、法规常常相左,更给企业拖延上市造成了条件。叶利钦几度规定的折股上市时限都被突破,直到1993年4月全民公决叶利钦获胜后,才挟“民意”之威于5月间再次下令要各企业在年底前完成上市工作,否则要予以处分。这以后折股上市的进程一度有所加快,但入秋后“炮打白宫”事发,叶利钦忙于处理解散议会、布置大选、通过总统制宪法等政治事务,无暇顾及企业上市问题,限期完成“第一阶段”拟上市企业的股份化工作,以建立资本供给的总统令又一次流于具文。因此,俄罗斯私有化证券的产权兑付工作绝大多数是在国有资本升值后进行的。

不仅如此,由于俄国股市组织不良,信息不灵,交易不便,致使许多居民乃至基金会持有的证券直到证券私有化终止、证券作废时仍然未能兑现。根据最后的统计,在1992年12月至1994年6月的证券私有化19个月的交易期中,总共收回私有化证券11639.5万张,占证券总分发量1. 44亿张的80.%28,亦即有将近1/5的私有化证券未被使用而作废。与之相比,捷克第一阶段证券私有化结束后,投资基金与居民个人所持有的投资点未使用而作废的比率仅分别为0.33%和3. 2%,第二阶段结束后更分别只有0.15%和1.2%,亦即可以说基本没有作废的。29

而在这19个月中,全俄总共“分”掉(即用私有化证券“卖”出)的资产注册总值为2848. 69亿卢布,其中有2003. 82亿卢布(即70.3%)是在最后5个月内按大幅调高后的估价“买”去的,为此总共用去证券6971. 2万张,占所使用证券总数的60%。尤其在证券作废前最后一个月,竟成交资本1371. 65亿卢布,使用证券3385. 1万张,分别占这5个月交易量的68. 59%和48. 6%。占整个证券私有化进程的48. 2%和34. 4%(见表4-1),当时号称“匆忙的6月”。这意味着在原规划的证券私有化期限内(1992年12月至1993年12月,共13个月)只有很少一部分证券“买”走了很少一部分预定资产30,其中又只有一小部分维持了原先资产与证券的正常比价,而绝大部分证券都是在有关部门一拖再拖、临近作废之时才以大幅调高了的资产估价仓促成交。可以想见,原先预计的证券与资产的正常比价已被大大压低,而其中不良资产所占比重大大升高。

这里要指出,盖达尔的同仁和副手科赫后来为证券私有化声辩时提出一套完全不同的数字,说当时全部私有化证券15145万张中有14858万张(即98%)用以投资(即作废的只有2%),其中2595万张(即17.2%)用于内部人认购,1146 9万张(即75. 7%),用于公开直接拍卖,790万张(即5.2%)通过投资基金进行投资。证券私有化总值约占整个经济的一半。31这个说法如果成立,俄罗斯证券私有化的结果就几乎与捷克一样(除投资基金所占比例奇小外),而后来发生的大量现象便显得无法理解。但是这些数字与后来公布的俄罗斯私有化委员会运行数据库中的逐月详细数据(即表4-1所列,世界银行采信了这些数据)相差很远,而且其中有许多不合逻辑的漏洞。例如众所周知,这个时期私有化企业中有近80%选择了把56%的股份供内部认购的方案,其余约20%的企业也内部持股40%。这与科赫所说用于内部认购的证券比例只有17%根本对不上号。他在这里说投资基金只控制全部私有化证券的5. 29%,比例如此之小令人难以置信,而在同书的另一章,又说投资基金得到了全部证券的1/3。32如果790万张就占1/3,那用于投资的私有化证券总共应只有不到2400万张,作废的比例也未免太大了,如此等等。因此笔者不认为这些数字可以作为分析依据。俄罗斯的私有化证券交易进度参见表4-1。33

表4-1 私有化证券交易进度

阅读 ‧ 电子书库

“内部人私有化”

俄罗斯、捷克的又一不同之处在于:捷克证券私有化中预定私有化企业上市股份的比例是定死了的,不允许企业自行提高“内部人”分配的股份。俄罗斯则不然,它为预定私有化的企业指出了三种方案供企业自由选择:

第一方案,企业职工可无偿分得25%的赠送股,另外低价购取10%的优惠股,企业管理层还可优惠购买5%的股份,以上共计40%,其余60%的股权便面向社会供持券公民认购。

第二方案,企业职工可优惠购买51%的股份,另外管理层还可以再优惠购买5%合计共56%,提供给社会的股份便只有44%。

第三方案,企业职工可以优惠购买20%股份,另外若有人(显然是指管理层)愿意担保企业不破产、停产并负责改造企业,则在取得企业职工大会同意的条件下,他们可以再优惠购入20%股份,合计共40%,其余60%面向社会出售。

从证券私有化角度看,显然第二种方案是最不利的,因为按这种方案企业只有44%的股份可供证券私有化,而且这个比例无法形成控股权,企业将保持在“内部人”手中。而另两种方案都可以有60%的外部股可供持券公民竞购,控股权因而也处在竞争中。然而企业选择的结果,却是77. 8%的企业选择了第二方案,21%的企业选择第一方案,选择第三方案的只有1.3%。34换言之,将近4/5的企业不愿向证券私有化开放控制性股份。而且可以确信,越是赢利的企业、越是良性资产就越不愿这样做,宁愿内部人分肥,而那1/5愿意让社会认购其控制性股份的企业则大多数是经营很糟、资产质量不良的烂摊子企业。

于是在证券私有化结束时,俄罗斯的“私有化”企业绝大部分股权控制在“内部人”手里,外部的持券公民,包括据说是用种种手段集中了大量私有化证券的各种基金会在内,实际拥有的产权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据俄罗斯政府调查,1994年这些企业有65%股权为内部人所掌握,13%仍在国家手里,而外部的自然人与法人总共只控股21%,其中,投资基金所占份额到1995年也只有6%,次年更降至5%。35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捷克大众私有化第一阶段企业股权中两类投资基金占有49%,第二阶段也占有40.7%。这两个阶段还分别有39.8%与44.1%的股权在个人和小型基金手里。36亦即捷克持券公民直接间接(通过投资基金)持有这些企业80%〜90%的产权,这在俄罗斯是完全不可想象的。

总之,由于政府中一些实权部门为增加财政收入而力图变相地“改分为卖”,企业“内部人”又力图关起门来分肥,加上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得原来就设计不周的俄罗斯证券私有化实际上等于流产了。它所分发的私有化证券中有1/5闲置到作废,另外4/5只“分”到了份额远小于原来预想、资本质量也最次的一些产权。

然而对于这一点,俄国主要政治力量基于不同的动机都予以回避,这是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参与证券私有化组织工作的俄罗斯政府前副总理科赫曾说:“无论批评还是支持证券私有化的人都同意,在(产权转换的)数量上讲,大规模私有化计划的成就是无法否认的,很可能这是双方唯一的共识。”37然而很可能,问题就出在这个“共识”上。

以盖达尔、丘拜斯为代表的自由派把私有化看成自己的主要政绩,而他们(尤其是盖达尔)经手的主要是证券私有化这一段,货币私有化时他们已不是主导力量,因此他们自然希望肯定证券私有化。以他们的价值观一是希望能“化”了(真正变国有制为私有制),二是希望能“化”好(通过改制提高经济绩效),然而转轨后俄国经济长期不景气已使他们无法以“化”好自居,假如再承认自己连“化”了都没做到,岂不太失面子。而如果能表明自己已完成“化”了的使命,那么即使因种种原因目前没有显示出绩效,未来若是俄罗斯经济复兴,他们仍可以说是当初自己改制的功劳,正如波兰的巴尔采洛维奇在“休克”阵痛中下台,后来波兰经济复兴,他的声望也就随之回升一样。

另一方面,以俄共为代表的左翼反对派在价值观上就反对私有化,他们当然愿意把俄国现实的经济困境说成是当权者搞了私有化造成的恶果,而不愿说是没搞成私有化导致的恶果。

于是左右两翼实际上都在掩盖俄国证券私有化流产的事实。尽管按统计报表数字,整个证券私有化进程共“化”掉了2848亿卢布的前国有资产(如上所述,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按照最末几个月中重新评估后升值的价格计算的),但考虑到资产质量等因素,这个数字肯定有水分。而全俄国有资产总额即使按1991年通货膨胀前物价计也据说有1. 5万亿卢布,按3年通货膨胀后的价格计就不知凡几了。证券私有化“化”掉了的那2000多亿实在不能算个有分量的数字。

改“分”为“卖”之后:“寡头”发家之谜

俄罗斯证券私有化的流产,从所谓金融工业寡头的垄断势力在证券私有化终结后的迅速崛起可以看得更清楚。如今,抨击“寡头”在俄国国内外包括在中国知识界都已成为潮流,但其中充满许多似是而非之论。其中最流行的说法便是认为俄罗斯的金融一工业寡头是民主化、市场化的“激进改革”造成的,是全民分配国有资产的“证券私有化”造成的。

这些说法值得怀疑。东欧各国都发生了民主化、市场化与“激进改革”,可是寡头垄断为什么只出现在俄罗斯,这一事实本身就使民主化、市场化导致寡头制的逻辑无法成立。其实已有不少学者指出,当代俄罗斯寡头是由苏联时期的权贵阶层或官僚阶层演变而来的38,现在的寡头垄断脱胎于过去的国家垄断,寡头制源于过去的集权制39。正如世界银行驻莫斯科代表处专家斯塔杜波罗夫斯卡娅所说:金融工业集团“通常都被理解为是在国家庇护下建立起来的一种组织”。40换言之,它恰恰与“激进改革”要求限制国家干预的方向是相反的。那种一方面指责“激进改革”过分削弱国家干预,一方面又把作为国家干预结果的寡头集团斥为万恶之源的说法,在逻辑上是矛盾的。俄科学院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所副所长西蒙尼亚更指出:所谓金融寡头不是一般的官僚资本,而是“官僚国家资本主义”在这种情形中,“官员并不非法占有国营企业的资本,而是在国营部门内部非法利用所有这一切”。他们“用各种形式上合法而事实上违法的方式把私人利益和国企活动联系在一起”。从而建立了“官僚资产阶级对大型国营企业的控制”。而苏联学者巴弗连科更认为:“金融官僚资本并非私有制,而是由私人管理的国家所有制。”41换言之,寡头资本与其说是被不公平地私有化了的原国有资本,不如说是在市场条件下经营的国家资本,这些资本由于国家的民主程度不够而被官僚控制并用以谋私。可见,形成寡头的必要条件并非私有化过分,而是民主不足。

事实上,如今被称为寡头的“金融工业集团”正是在以盖达尔为代表的青年“激进改革派”“闯关”失败离开决策层后,由一些“稳健”的老经济学家和技术官僚所大力提倡、国家大力支持,甚至往往就是由国家授权自上而下地组织的。因此学者称他们是“指令”形成的寡头。在“激进改革”时期,一些民主派基于在俄建立以广泛的私有者为基础的真正民主制的愿望,同时也基于私有化之初社会上自发地涌现众多小型商贸组织、作坊与小工厂表现出的经营灵活性与当时大多数大中型企业危机深重的鲜明对比,主张以发展中小型企业来走出困境。“闯关”失败后这种意见被抛弃了。出身于国营大托拉斯的切尔诺梅尔金上任伊始便表示:“我们国家有强大的基础设施,不应变成小商小贩的国家”,“想用小店铺把我们国家包围起来并在此基础上振兴经济改善生活的做法不会成功。”421994年在结束证券私有化之际,以老经济学家阿甘别吉扬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也表示反对分散化,主张“把国有大型企业改组为集生产、销售、金融活动为一体的金融一工业集团”,认为这种组织“应在今后俄经济中占优势”。43老经济学家什梅廖夫也提出:俄今天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强大的工业一金融集团”。44在这种思想指导下,1994年2月叶利钦提出1994年应成为“金融工业集团年”,并在此后两年中连续出台了《促进金融工业集团建立并展开活动的措施》(1995. 4月)、《关于金融工业集团的联邦法》(1995. 11月30日)、《关于促进银行与产业界一体化》(1996年4月)等十几个法令、总统令与行政法规。于是寡头经济迅速崛起:

1993年全俄还只有1家金融工业集团,19舛年便有了7家,1995年21家,1996年37家,1997年已有近60家,并进一步从中产生了“巨人中的巨人”,最终形成了后来的“七大寡头”之制。45

正如亚夫林斯基所言:俄国建立的不是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而是“半犯罪特性的寡头统治,这种体制在原苏联时期就已基本形成。在苏共垮台后,它只不过改换了门庭,就像蛇蜕皮一样”。46

把寡头的崛起说成是“浪漫改革”,尤其是集中体现了“浪漫改革”的平民主义色彩的“大众私有化”的产物,是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事实的。无疑,以人人有份的证券分配方式进行的大众私有化,即使像捷克那样搞成了,也是有许多缺陷的。但要说它有利于形成寡头,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首先东欧各国多少都搞过“大众私有化”,其中如捷克的证券私有化比重比俄罗斯更大,波兰没搞过全国统一的大规模证券分配,但也在企业中实行职工持股的“民主私有化”,但这些国家都没有出现俄国式的寡头。其次假如证券私有化真导致了产权集中于寡头,人们对它的主要批评,即股权过于分散不利于企业管理,不就不存在了吗?然而实际上,这种抱怨在俄国至今也没有消失过。

如前所述,由于政治干扰,方案本身设计也不周,俄国的证券私有化搞得远不如捷克,因此造成了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即由于信息缺乏、经济信心不足加上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俄国人对持股不感兴趣,往往不入市便把自己的证券廉价出让,致使投机者手中集中了大量证券。但对于这一点不能过于夸大。实际上,没有换成股票而“换了酒喝”的私有化证券的确不少,但更多的还是由持有者进行了投资。通常的说法是:证券私有化的结果是产生了6000多万股民。一份调查显示:约有45%的受调查者用自己的证券购买了企业或投资基金的股票,而把证券卖掉的则有31%。另一份材料称,约有40%的居民以证券直接购买了股票,25%~30%的居民把证券委托投资基金代理投资。47尽管投资效果很差(由于企业不景气,股息、红利极少),但这部分股权是极分散的。据有关资料,在证券私有化结束时,全俄工业企业50%的股票由职工掌握,企业领导人则只有5%,后来股权出现集中趋势,到1997年工人与企业领导持股占比已分别为20%和18%。48然而对于常受到“股权分散不利于改善经营”之批评的证券私有化来说,这样的集中未必是负面的。

重要的是,这种集中与所谓的“寡头化”完全是两回事。以往不少论者强调私有化证券集中到少数人手里,或者说作为中介投资者的基金会(投资公司)控制了大量的证券,似乎“寡头”的形成就是这种证券资产集中的结果。还有人以此证明“分”不如“卖”,似乎“民主派”先把国有资产“分”给了老百姓然后又用骗术把这些资产集中到了寡头手里。实际情况当然不是这样。如果说证券私有化最后成了个“骗局”,那不是说“分”下去的资产落到了少数人手里,而是国家根本没把资产按原先允诺的“分”下去。

据俄罗斯国内统计资料,在证券私有化的两年间全俄共建立股份公司23400个,共计发行股票18.24亿股,其中向企业内部人分配的股份占到42.9%,仍控制在国家手中的股份也占41%而公民用私有化证券购买的股份只占13. 9%。49另据世界银行1996年调查,在证券私有化终止两年后的该年,俄罗斯大中型国有企业以证券私有化方式改造的份额只有11%,而捷克达到50%,立陶宛60%,蒙古54%,而且俄罗斯拿出来“分”的大多是一些亏损或濒临破产的包袱企业,这与捷克的做法也相反。同时据该项调查,大中国企以出售给外资的方式私有化的比例,爱沙尼亚为60%,匈牙利为40%,捷克为5%,波兰为3%,俄罗斯为0%;而出售给“管理者和职工”即所谓“自己人”的比例,捷克与蒙古为0%,爱沙尼亚为12%,匈牙利为2%,立陶宛为5%,波兰为14%,俄罗斯则高达55%。50可见,俄罗斯私有化的基本做法根本不是什么证券私有化,而是“自己人购买”。

因此不难理解:没有一个金融工业集团(更不用说其中的“寡头”)是通过集中了私有化证券用以购并企业的方式形成的,甚至不是以这样的方式起步的。与证券私有化相联系的投资基金虽然弊病很多,但全俄600多家投资基金没有一家发展成了寡头。相反,大批基金是被那些以非证券私有化的方式建立起来的金融工业集团挤垮的。由证券私有化向货币私有化的转变,表现之一就是民间基金会的衰落与国家特许的银行一企业联合体的兴起。货币私有化一开始,俄国股市便出现了寡头行业股票大涨而基金会股票大跌的局面。如燃料业(即寡头控制最得力的行业)股票平均价格从1994年3月底到9月底的半年内涨了1160%,有色金属业涨了580%,建材业涨了550%,银行业也涨了110%,而投资基金却跌了10%。

事实上,俄罗斯的金融工业寡头全都是在私有化方式由“全民均分”转向“双方交易”,亦即由证券私有化转为“货币私有化”之后形成的。形成的途径并不是什么私有化证券的买卖与集中,而是在民主政治转为“新权威主义”的背景下,有人利用国家权力把那些当局不愿“分”给老百姓的资产通过权钱交易直接转入权贵手中的。其具体形式有:

1. 全权委托银行制,即国家中央银行把预算拨款、税款“委托”权贵公司管理,受委托者便利用国家款项“空手套白狼”进行投机与放贷。这种制度开始于1994年,当年5月2 4日联邦政府与波塔宁的奥涅克西姆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政府授权该银行作为政府办事机构,从事服务于集中的对外经济关系的有关业务。如开设财政部外汇账户并进行外汇结算、为出口商开设专用账户、执行外贸中的国际结算,用国家的钱在国际外汇与信贷市场、有价证券市场开展业务,以保证有效使用国家的外汇资金为集中的外汇业务服务。类似的全权委托,是几乎每个寡头都有的特权,他们依靠这种特权从事的实际上是中央银行的金融业务,中央银行以低利率从国家预算中拨款给他们去经营,而他们则按商业银行的高利率贷出这些资金。仅此一项便可无风险地获得100%乃至更高的利润。据说这些寡头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炒作的“自有资金”90%都是以上述方式来自预算的无偿赠与。仅1996年一年,受俄联邦财政部委托通过全权委托银行发放的各类预算贷款就达50多亿美元,在紧缩银根、资本极度稀缺的状况下有了这等特权,寡头们怎能不“暴发”呢?

2. 抵押拍卖,私有化进程改“分”为“卖”后,俄政府接受波塔宁(后来的七寡头之一)建议,以抵押拍卖形式处理大型企业。其方法为:寡头银行贷款给政府以弥补预算赤字,而政府以国企控股权作抵押,三年后政府还贷,即可收回控股权,否则这些股权即归贷款者。由于这是一种“内部人交易”,外资与民间(包括民间基金会)不能竞争,再加上抵押价低于拍卖价,因而这种做法等于半卖半送,成为寡头们占有国有资本的捷径。最大的几家寡头都是以此崛起的。如1995年12月,别列佐夫斯基的“罗卡瓦斯”银行与斯摩林斯基的“首都储蓄”银行购买了“西伯利亚石油公司”51%控股权,波塔宁的“奥涅克西姆”银行以1. 7亿美元之价获得了西方商人估价为40亿美元的“诺里尔斯克镍业公司”89%的股权,全俄储量最大的“辛丹卡”石油控股公司51%的股权也落入他的手里,其他如霍多尔夫斯基的“梅纳捷普”银行控股“尤卡斯”石油公司78%的股权,古辛斯基的“桥”银行控制国家联合通讯体系“通讯投资一俄罗斯电视网”25%股权,斯摩林斯基的“首都储蓄”银行收购国家农工银行52%的股份,等等,也是这种背景下成交的。

3. 国有股份委托经营制。抵押拍卖不仅使国有资产在抵押期满后廉价易主,而且在抵押期间经营权也控制在国家特许的“自己人”手里。除了抵押制以外,这一时期国有企业与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股也普遍以类似承包制的方式委托私人(通常也是“自己人”)经营。于是借国家之鸡下私人之蛋,甚至杀国家之鸡取私人之蛋这种典型的“承包综合征”也蔓延开来,并成为寡头资本成长途径之一。

显然,以上几种途径都与“证券私有化”没有什么逻辑联系,倒是与权力集中、难以监督的旧传统密不可分。如果没有“证券私有化”阶段而是早在1992年就开展这种“货币私有化”寡头的崛起只会更快。事实上,抵押拍卖是改“分”为“卖”的结果,而全权委托银行与国有股委托经营都是一种承包制,它不是“大众私有化”的结果(正如我国没搞证券分配,但同样都有发达的承包制一样),而恰恰是不搞大众私有化的结果。俄罗斯的寡头们根本不是把已经“分”给了大众的国有资产重新集中到自己手里,而是运用权力径自把没有“分”下去的国有资产攫为己有。如果说对于“分”到手的私有化证券老百姓还有权把它“换了酒喝”,那么对于那没有“分”而直接被寡头控制的资产他们就连这点权利也没有。当然,通过经济手段(如以“换酒喝”这样的廉价收购)集中“分”掉资产,那时也在进行,但这样形成的资本恰恰是受到寡头压抑的。正如1996年俄国有资产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科赫所称:实行抵押拍卖制的目的之一正是“为了从‘红色经理’手中夺取他们在证券私有化阶段确立的对企业的控制权”。51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证券私有化(由于没有造成资产责任人)无助于改善企业经营”的批评与“寡头资本垄断造成社会不公”的批评会同时存在。如果分散的“证券”集中成了“寡头”,前一批评就不可能存在,如果证券资本仍然是分散的,后一批评就不可能存在。无论哪种情况下,这两种批评都自相矛盾。只有在国有资本主体根本未曾以证券分配方式,而是以其他方式被私有化的情况下,才可能同时出现这两种批评。

“家长”与“大哥”之外的第三种解释

本来,“证券私有化”作为在国有资本基数大、无买主而且公众又有起点平等愿望条件下的一种私有化启动方式,虽有其缺点(股权过于分散,形不成资产责任),但在许多东欧国家(如捷克)还是行之有效的。然而在俄国由于货币急剧贬值,资产估价严重失准,而且在政局多变的情况下企业折股工作极为迟缓,致使私有化证券长期有价无市,在不稳定气氛下人们也没有持券信心,因此尽管俄政府一再号召公众慎用证券,许多人还是为一瓶酒之类的代价便出让了自己的一份,导致严重的人市前投机。更重要的是俄罗斯某些利益集团对证券私有化的抵制:财政上要求改分为卖,“内部人”要求关门分肥,寡头们更是要求以权力直接攫取公共资产,而不想通过什么私有化证券的交易与集中这类费时费力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点。这一切使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实际上流产了。因此俄罗斯的私有化从总体上讲并不是证券私有化,而是“内部人”私有化,不是“大众私有化”而是寡头私有化。这是造成俄国今日经济困境的重要原因。

然而俄罗斯的困境却给左右两翼的一些人都提供了借反对“大众私有化”说事的理由,前者从反对“私有化”引申出反对一切产权改革,而后者则认为私有化不能考虑什么“大众”实际上是为寡头私有化辩护。前者摆出一副“传统家长”姿态,说一切都怪人心不古的子弟们闹“分家”闹坏了;后者以“新潮大哥”自居,说家产本该直接传给他这个能人,而平庸的兄弟们不得有份。然而这两种解释背后的既得利益且不去说它,起码一些基本事实都没有搞清。人们需要“家长”与“大哥”之外的第三种解释:这就需要我们作一个澄清。

当然,大众私有化本身也确实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在解决了一些问题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少新问题,关于这一点,我们以捷克为案例,在本书第一章中已有详尽的说明。

 

 


1 [俄]《消息报》1996年1月10日说:苏联官员出身者在总统班子占75%,政府中占74.3%,地方精英中占82. 3%,经济精英中占61%。其中,苏联经济官员在政府中占42. 3%,经济精英中占37. 7%。

2 董晓阳:《俄罗斯官僚资产阶级是如何形成的》,《东欧中亚研究》1998年第6期,第23页。

3 伊•斯塔杜波罗夫斯卡娅:《金融工业集团:幻想与现实》,[俄]《经济问题》1996年第7期。

4 金雁、秦晖:《“分”之罪?不“分”之罪?——俄罗斯大众私有化评析》,《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6期。

5 [俄]《消息报》1997年11月18日。

6 P.M.Nagy. The Meltdown of the Russsian State: The Deformation and collapse of the State in Russia Cheltenham:Edward Elgar,2000.pp. 72-74.

7 亚夫林斯基:《俄罗斯虚假的资本主义》,[美]《外交》1998年5—6月号。

8 田永祥:《俄罗斯政党与金融企业的关系》,《东欧中亚研究》,1998年第2期,第38-43页。

9 邱莉莉:《匈牙利私有化的特色与得失》,《东欧中亚研究》1997年第6期,第53~56页。

10 [俄]《今日俄罗斯》1997年第3期。

11 李馥民:前引文,53页。

12 罗•麦德维杰夫:《叶利钦时代的终结》,《东欧中亚研究》1999年第3期,第94~95页。

13 我国一些论著从单纯反自由民主的立场出发,把自由民主派当做“极右”与之相比寡头国家主义者反被视为偏向中间。这是十分奇怪的。按这种逻辑,皮诺切特、苏哈托倒比社会党还要左了。还有些人以叶利钦划线,越反叶、反“激进改革”便被看成越左,反之则越右。按这种逻辑,制度主张与意识形态类似的“亚博卢”与盖达尔一派便被分成中、右两翼。但同样反叶利钦的日里诺夫斯基难道是中派吗?

14 [俄]《独立报》,1997年6月17日。

15 《1995年俄罗斯社会经济发展》,[俄]《俄罗斯世界》1996年第1期,第57页。

16 李强、洪大用、宋时歌:《我国社会各阶层收入差异分析》,《中国科技导报》1995年第11期。

17 转引自张曙光:《批评规则、交往理性和自由精神》,《天则双周学术讨论会文稿系列》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1999年。

18 Joseph E. Stiglitz, Whither Reform? Ten years of the Transition.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1999.

19 苏文:《亚洲是自由主义的典范吗?《读书》1996年第6期。

20 Joseph E. Stiglitz, Whither Reform? Ten years of the Transition.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1999.

21 金雁:《捷克模式:公平与效率的协奏曲》,载《新饿乡纪程》,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4~163页。

22 David Ellerma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Voucher Privatization, World Bank , 1999, David Ellerman, Voucher Privatization with Investment Funds:A Reappraisal. World Bank, 1997.艾勒曼:《民主的公司制》,新华出版社1997年版。

23 张春霖:《大众私有化以后的公司治理问題乓投资基金的作用》,《改革》1999年第4期。

24 E. Wright, Coupon Socialism and Socialist Value in New Left Review,1995:3-4.

25 张树华:《私有化:是祸、是福?——俄罗斯经济改革透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

26 《管子•轻重甲》。

27 奥列克•波戈莫罗夫等:《东欧的教训》[,俄]《独立报》1993年2月9日。

28 J. R. Blasi, M. Kroumova and D. Kruse, Kremlin Capitalism: 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Russian Economy . Cornel University , 1997.p.212.

29 J.J. Coffee,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in Transitional Economy : Lessons from the Czech Experience, in Frydman, Gray and Rapaczynski(ed.),Corporate Governance in Central Europe and Russia . Vol.1, Budapest: CEU Press.1996,132-133.

30 ① 科赫事后为当时的操作辩护时也承认,原定期限内出手的只是“毫不足道的资产”,但却为此用掉了全部私有化证券的一半(科赫:《出卖苏维埃帝国》,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10〜11页),而据表4-1所记逐月进度,该期限内实际只用了全部证券的1/3。

31 科赫:《出卖苏维埃帝国》,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32 科赫:《出卖苏维埃帝国》,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31页。

33 J. R. Blasi, M. Kroumova and D. Kruse, Kremlin Capitalism: 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Russian Economy . Cornel University , 1997.

34 海闻主编:《转轨中的俄罗斯经济》,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年版,第51~53页。

35 J. R. Blasi, M. Kroumova and D. Kruse, Kremlin Capitalism: 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Russian Economy . Cornel University , 1997.pp.213~214.

36 张春霖:《大众私有化以后的公司治理问题及投资基金的作用》《,改革》1999年第4期。

37 科赫:《出卖苏维埃帝国》,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38 [俄]《消息报》1996年1月10日说:苏联官员出身者在总统班子占75%,政府中占74.3%,地方精英中占82. 3%,经济精英中占61%。其中,苏联经济官员在政府中占42. 3%,经济精英中占37.7%。

39 董晓阳:《俄罗斯官僚资产阶级是如何形成的》,《东欧中亚研究》1998年第6期,第23页。

40 伊•斯塔杜波罗夫斯卡娅:《金融工业集团:幻想与现实》,[俄]《经济问题》1996年第7期。

41 [俄]《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1996年第7期。

42 《新总理赞成改革,但要对改革作出重大修改》,[俄]《消息报》1992年12月16日。

43 阿甘别吉杨:《以增加投资来摆脱危机》,[俄]《实业界报》,1994年5月16~2 2日;参见马乌:《经济与政权》,莫斯科1995年,第50〜54页。

44 什梅廖夫:《困境与前途——俄罗斯改革阶段预示着什么?》,[俄]《独立报》1997年7月24日。

45 黄立弗:《俄罗斯激进经济改革与金融工业集团》,《东欧中亚研究》1997年第6期,第38~39页。

46 亚夫林斯基:《俄罗斯虚假的资本主义》,[美]《外交》1998年5—6月号。

47 张树华:《私有化:是祸是福?——俄罗斯经济改革透视》,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 3~12 5页。

48 [俄]《消息报》1997年11月18日。

49 王立新:《俄罗斯股份制改革评析》,《东欧中亚研究》1998年第5期,第42页。

50 世界银行:《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从计划到市场》,中国财经出版社1996年版,第53页。

51 李建民:《俄罗斯金融寡头暨官僚资本主义探源》,《东欧中亚研究》1997年第5期,第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