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形

自序

世上所有人,在人前多是一个样子,在没有人看到的时候,又是甚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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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一个原形,只是有些迫不得已,原形现露了:有些一生不露而已。

露,不露,其实都无关紧要 假作真时真亦假,何必去追求真、伪,所以倒不必向任何人追问他的原形是甚麽。

白素的处理方法,正确之至。

倪匡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日重阳与黄沾登高次日 登高也者,乃爬上了屋顶补漏也一、失恋的大发明家

曾在记述的某一个故事之中,提出过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在哪一个故事中提出的,不记得了,也懒得去翻查,反正故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问题。

再附带说一句,对於必然会有结果,但是却要费一番工夫才能做到的事,都不是很有兴趣去做。例如翻查在哪一个故事之中提出了这个问题的 肯定查得到,但是查起来却繁琐得很。这是「死功夫」,做起来没有味道,不如全然不知结果为何的事,每分每秒都有新的变数,那才引人入胜。

那个问题是:一件东西,包括有生命或是无生命的,当你看到它的时候,它是这样子的;若在完全没有人看到它时 意思是它不在任何视线之下,或不在任何监视的情形之下,它是甚麽样子的呢?

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确切的答案,因为问题的前提是「绝对没有任何人或仪器看到它」。所以,在那种情形之下,它是甚麽样子,也就没有人知道。它可能是给人看到的样子(极大的可能),但也可能完全不同,不知变成了甚麽样子。

如果它和被人看到的时候,样子不同了,那麽,这个样子可以说是它的原形和这个故事,也算是有关系,所以一开始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来,也不算是空话了。

说空话是人类的行为之一,甚至被归入「文学」类。有的空话,听来看去,伟大之至:可是听不来看不来,还是空话,人类亦乐此不疲,真是奇怪。

且说回这个问题,深究起来,其实极是复杂,不但东西在绝对无人看到时是甚麽样子,没有确切的答案。就算是被人看到时是甚麽样子的,也一样有不同的答案。

举例来说,一只白色的杯子,许多人看起来,都是同样的一只杯子。但由於人能看到东西,是一连串极复杂的生物、物理作用运作的结果,在这一连串的运作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结果也就不同了。

例如,受了过多酒精的刺激,视觉神经的正常运作,出了问题,这个人看出来的杯子形状,就有了歪曲,变得不同了。

又例如,在吸食了大麻或别的药物之後,人的视觉神经的运作,也会出问题,白色的杯子,看出来就会变成五色缤纷,绚丽莫名。

哪一种才是这「白色的杯子」的真正形状和色彩呢?

似乎也很难确定,是不是?

好了,该说故事了。

故事开始,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相遇。

当他们相遇的时候,男人当然不知道女人的名字,女人也一样,但是为了叙述故事的方便,还是先一人给他们一个名字好 男的叫丁真,女的叫何可人。这都是很普通的名字,而且笔划简单,合乎容易的原则。

丁真和何可人的相遇,完全是偶然。

我常说,一个人偶然地发生了一件事,可以决定一个人一生的运程,像是早上出门,靠左走或靠右走,就有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

我也常说,一个人一生的历程(命运),是早已设定了的。

这是不是矛盾?

不是,只要把这「偶然」也看作是一种预先的设定,就一点都不矛盾了。

像丁真,那天晚上,在酒吧接近打烊的时分,带着几分酒意,自酒吧中脚步蹒跚地走出来时,正下着大雨。

他进酒吧时,也下着雨,所以他是带着雨伞进酒吧的。他跨出了人行道,雨点打了上来,他才发觉雨伞留在酒吧中,忘了带出来。

在这样的情形下,他要是能立刻下决定,一是转身回去取伞;一是免麻烦,冲过马路去就是。他的车子,就在对面。

这两个决定,不论他采取了哪一个,只怕他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和何可人相识的机会了。

可是,当时,他并不采取上述的两个决定,而是先仰起了头,让雨点打在脸上,贪圆那一时的凉快清爽之感。

那也只不过是十来秒钟的事,然而,已足够让事情发生了。

在街角处,突然转出了一辆小货车来,那小货车虽然破旧,可是却驶得飞快,而且,驾驶者显然未曾料到,在午夜大雨的街头上,会有一个傻瓜站在那里仰着脸淋雨,不看车辆。

那小货车上,堆了满满的竹笼,每一只竹笼中,是二十只准备运到市场去的活鸡。

何可人点过数,总共是五百六十只。

对了,驾货车的司机,就是何可人。

等到何可人看到大雨之中,前面有一个人;丁真也在大雨声中,听到了旧货车疾驶过来的吱吱咯咯声之际,何可人已响起了车号,踩下了煞车。

可是,一切全都迟了,货车撞倒丁真,何可人在最後关头,扭转驾驶盘,她也无法看清自己是不是撞上了人。旧货车因为急速地转向一边而倾侧,在它翻倒之前,约有几十公尺是侧着车身,只靠左边的两只轮子着地冲向前的。

这种情形,最好的汽车特技员也未必耍得出,何可人却於无意之中得之。

车子撞向马路的一边,撞中了一家店铺的门面,幸而店铺上了铁门,否则,货车只怕会直冲进去。

车子在发出隆然巨响之後翻侧,车上的竹笼一起翻滚下来,五百六十只鸡,有一大半破笼而出,在大雨之中,又叫又跳又飞,场面混乱之至。

何可人也受了伤,昏在驾驶室中。

丁真则躺在街上,显然也受了伤。

过路人和酒吧中人立刻报警,警车和消息灵通的记者几乎同时赶到。

当记者来到的时候,还不知道那是一桩大新闻,只当是普通的车祸。

当然,那是一桩普通的车祸,但由於被撞倒的丁真,身分显赫,所以,就成了一桩大新闻。

同样是撞倒了一个人,被撞的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在报上所占的篇幅,自然不引人注意。但丁真做为一个出色的发明家,最近才被陶氏集团聘请,为该集团主持研究室。

报上前一阵子才连篇累牍地介绍过他的威名如何而来的成功史,和他得过国际上重要奖项之多,可破任何人纪录的事迹。那样一个重要人物出了事,自然也就成了大新闻了。

各位想来也已知道,何以事情终於能成为我的故事的原因了吧 陶氏集团,总裁就是陶启泉,他和我的交情,非比寻常。

所以,事情发展下去,和我也有了关连。

丁真虽然在全世界威名赫赫,可是他年纪不大,才叁十岁出头。由於他发明了不少东西,单是享有专利权,已使他本身成为一个大富翁。这一点,本地报章也突出报导过,所以他撞了车,就更成为大新闻。

到丁真被运鸡车撞倒那一晚为止,我只见过他一次。那是陶启泉为了欢迎他而举行的盛大酒会,把他介绍给各界人士。

这类盛大的酒会,我照例是到一到就是 到了,陶启泉介绍了丁真,握了手,我看到陶启泉又把丁真带到别人面前,就走了。

事後,温宝裕像是对丁真的印象甚好,足足说了好几天。我的印象,只是一握手之间,只觉得他很是挺拔,不算俊朗,但自有一股英气 一个男人叁十岁出头,有五六个博士衔头,有大发明家的身分,又有巨额财富,也就很符合「气自华」的条件了。

所以,当撞车事件发生第二天,报上的新闻,出现「大发明家因失恋而大醉,被货车撞倒」的标题时,我不禁大是奇怪,向白素道:「你看,连丁真这样的人物,也会失恋,他爱的是甚麽样的女子,那女子又想要一个甚麽样的男人。」白素向报纸瞥了一眼:「爱情岂能用世俗的眼光去衡量。」我苦笑:「是……是……我说错了。」由於我感到像丁真这样条件的男人,不应该有「失恋」这回事,所以我很仔细地看了这段新闻。

新闻记载了撞车的经过,说丁真在救伤车来到之前,已经可以站起身,只是轻伤。

他承认全然是自己不对,不该在大雨之中站在马路上。他辩称,由於失恋,喝了过多的酒,反应迟钝;货车司机亦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不然,他一定横 街头了云云。

新闻只提到了货车司机姓何,伤势较丁真重,两人一起被送入医院。

记者的兴趣和我一样,想在丁真失恋上大做文章,可是又做不出甚麽来,只好又把丁真的威风史,再提了一遍。

我看了之後,自然不满,咕哝了一句:「甚麽消息都没有!」白素斜睨着我:「你想要甚麽消息?」我道:「像丁真这样的人物,失恋,总有一个独特的理由。」白素道:「失恋要有甚麽独特的理由?任何人都会失恋。丁真有甚麽特别?原振侠医生够特别了吧!他失恋还不止一次呢!」想起那位大是不凡的原医师,在感情上的一些挫折,我也不禁感叹。

白素忽然笑了起来:「要是这位出色的大发明家,爱上的是一个外星女人,那麽,他的失恋,倒也可以成为卫斯理的故事。」我闷哼了一声:「你也太小看卫斯理的故事了,和外星女人谈恋爱,多麽老土,也没有甚麽变化,曲折离奇,不够资格成为卫斯理的故事。」白素笑而不言,我知道她不同意,所以补充了一句:「当然,任何一个恋爱故事都可以惊天动地。」

白素仍然不说甚麽。

各位读友,这个故事的开头,并不突兀惊人,就算丁真失恋的原因,真是爱上了外星女人,又或者,他和那个撞倒他的何可人之间,又发展出一段新的恋情来,也是照例地老土。

然而,这个故事,终究成为卫斯理故事之一,当然另有原因,另有它的突兀之处。

突兀之处是在於,故事向另一个意料不到的方向发展,这意料不到的事,在我一开始叙述之际,也已提到了,而且提得很详细,只是再也难以想得到,故事竟会从这个方向发展开去而已。

却说当时,我还想再对白素说甚麽,楼梯上,便是一阵脚步声传来。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却没有说甚麽,但是都知道:温宝裕来了。

果然,温宝裕出现在书房门口,他并不进来,神情犹豫,看来有点恍惚。这家伙,思想上天马行空,老作白日梦,也不知道他这时又在想甚麽了,我和白素都不去打扰他。

过了一会,他才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找了一张椅子坐下,一开口就道:「不对,其中一定有古怪。」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忍住了笑,并不答腔。

温宝裕又道:「真是古怪之极。」他这样说的时候,抬头向天,一副沉思的模样。

我实在忍不住,对着他,大喝了一声。他倒真是想得出了神,被我一喝,吓得整个人弹了起来,喘着气道:「干甚麽,人吓人,会吓死人的。」我闷哼:「看来你死不了,变白痴倒有可能。」温宝裕道:「有一件事,很不正常。」我冷冷地道:「我看你是陈长青上了身。」陈长青的灵魂,曾和我们有过几次接触:温宝裕这时的神情举止,以及他那种疑神疑鬼的样子,像极了陈长青,所以我才这样说他。

温宝裕一听,竟然伤感起来:「要是他肯显灵,那倒好了。」接着他幽幽一声长叹:「唉!英魂何处啊!」我忙道:「好了!好了!究竟是甚麽事有古怪,可得一闻否?」温宝裕先点了点头,这才道:「我刚才到医院去,探望受了伤的丁真。」他指了指报纸:「我也是看了报纸之後,才知道他出了事的。」我知道自从那次酒会之後,温宝裕和丁真有过几次交往,很谈得来。那麽,在报上得知丁真受伤,去看看他,也是极寻常的事。我不知道有何「古怪」,猜想是他在医院中另有所遇。

所以我问:「在医院中,遇着了甚麽事?」温宝裕先是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才道:「丁真的伤并不重,而且他知道,那货车撞上了他,全是他的不对,货车司机并没有甚麽不是之处。所以当他知道货车司机受了伤,而且伤势甚重之後,立即去看那个司机。」温宝裕已开始了叙述,我也就不去打岔,听他说下去,他喜欢凡事「从头说起」,并且在说的时候,不断加上他自己的意见和评语,我对於他的这种叙述故事方式,也早已习惯了。

像丁真这样的情形,当他知道由於自己的不正常行为,使得一个货车司机不但翻了车,损失了货物,还受了伤之际,他想去向那个无辜的司机道歉陪罪,这正是君子所为若是小人,自然只想到逃避自己的责任,责备他人的不是。

丁真第一时间就想到这样做,这也使我对他有了好的印象。

却说丁真的伤不重,他只是被车子的一边擦撞倒地,倒地时扭伤了左脚,左脚踝肿起,但是并未曾伤及骨骼,那不算是甚麽严重的伤痛。

由於他是名人,身分地位高,所以记者围住了他,直到天明。医院方面,也对他另眼相看。他早就问起了那个货车司机,医院方面回答他,那司机在手术室。所以他只好等。

等那司机从手术室出来,又由於麻醉药药性持续,不适宜见人。

他性子急,又知道是自己不对,急於向对方表示歉意,所以拐了 杖,在护士的陪同下,到司机的病房外等候。

陪他前去的,还有几个记者。

他在前去对方的病房之时,才知道那货车司机,竟然是一位女性。

他自然的反应,是发出了「啊」的一下惊呼声,歉疚之意更甚。

这时候,一个记者告诉他:「货车司机叫何可人,二十四岁。」护士则告诉他:「这司机右边腿骨断折,右胸两根肋骨断折,不算是重伤,无生命危险。」

在医护人员的眼中,断了叁根骨头,当然不算甚麽,但丁真自己的足踝还在热辣辣地作痛,自然知道断骨虽不致命,却也令身受者痛楚莫名。

他唉声叹气,自责再叁,在病房门口,不肯离去,一直到天亮。

护士不断进出病房,向丁真说及何可人的情形,终於告诉他:「她已经醒过来了,不过神志还不是十分清醒。」

丁真忙道:「我去看她。」

他从病房外的长凳上站了起来,也就在那一霎间,温宝裕狂奔了过来。

温宝裕隔老远就叫:「丁博士,你怎麽不在自己的病房,跑到这里来了。」丁真看到温宝裕,感到由衷的高兴,他一拐一拐地迎向温宝裕,握住了温宝裕的手,连声道:「你来得正好,陪我去向人道歉。」这一句话,颇令人摸不着头脑,但丁真立时解释了事故发生时的情形,温宝裕摇头:「你也真是,这不是道歉可以了结的事。」丁真道:「我愿意负责补偿一切。」丁真在第一次见记者的时候,已经说了不少,所以报上登载了事发经过,温宝裕也知道事情发生的情形。他听得丁真如此说,就伸手在丁真的肩头上,用力拍了几下,表示支持,和丁真一起向病房走去。

本来,一个才施了手术,麻醉药药性方退的伤者,是不能有那麽多人一涌而入病房内。但是丁真的身分异特,陶启泉也已知道了消息,便向医院高层作了拜托,连警方也有支援人员到场。所以,连记者等人,至少有十来人涌进了病房去,医护人员虽然有不以为然的神情,但是却也没有加以阻止。

丁真和温宝裕先到了病房,一眼看到了伤者,也就是那位货车司机何可人,就是陡然一呆。

当温宝格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哼了一声:「别告诉我,这位何可人女士,是一个绝色美人。」

我这样说,当然是基於大都市的一种生存规律而言。在大都市中,绝色美女从事的工作,是驾驶运输家禽到市场去的货车,可能性太少了。

温宝裕扬了扬眉,想了一想:「怎麽说呢。」我道:「该怎麽说,就怎麽说!」温宝裕又想了一想,看起来,这位何可人女士是甚麽样子的,竟然很难形容。

他一开口,仍然没有直接说,反倒问我:「你说,红绫算不算美女?」他这一问,令得我呵呵大笑了起来:「你可问对人了。问别人,答案如何我不知道,问到了我身上,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温宝裕一拍大腿:「是啊,我也一样,女性的美,有很多种。」白素也感到了兴趣:「这何可人是哪一种?」温宝裕道:「属於……属於……可以说,她是属於原野的、自然的、健康的,充满活力朝气,充满劲力动感的那一种。」温宝裕用了一连串的形容词来形容,这真叫人诧异,因为他见到何可人的时候,何可人才经过了手术,情形极差,尚且可以给他那样的印象。因此可知,这位何小姐的外型,是如何出众不凡了。

我道:「就像出色的女运动员?」温宝裕道:「有点像,总之,我很难形容 你总会见到她的,你可以自己判断。

我问:「为什麽我总会见到她?」温宝裕道:「因为事情有古怪,你听下去就知道。」不错,他一上来就说事情有古怪,只是说到现在,还未曾说到而已,我只好耐心听下去。

温宝裕和丁真,一看到躺在床上的何可人之时,何可人其实还未曾完全醒过来。半闭着双眼,一条腿打了石膏,胸口也扎了绷带,以致双臂裸露在外。这时,不但丁真和温宝裕见了一怔,其他人也是一样反应,以致一时之间,静到了极处。

在病床上的何可人,确然大有吸引力之处。她肤色黑里透红,细致光滑,圆脸秀丽,五官爽朗动人,有一种叫人一看就心旷神怡的风致。

二、五百六十只母鸡

在众人的寂静之中,何可人睁开眼来,她有一双很动人的眼睛,明亮而热情,虽然这时眼神迷惘,但是看来更动人。

这时,一个医生排众而前,在丁真和温宝裕之中,挤到了床前:「何小姐,你醒了,觉得怎样?」

何可人眨了眨眼,说了一句各人都意想不到的话,她道:「那人……怎麽样了?」一个警官也挤到了床前,回答了她的问题:「那人没事 幸亏你及时扭转车子,不然,非把他撞死不可。」

丁真也忙道:「我在这里,可以说没有受甚麽伤,倒是你 」何可人向丁真看了一眼,她仍然不问自己的伤势怎麽样,在她可爱的脸庞上,现出了很是焦切的神情,甚至想挣扎着坐起来,她的声音,听来也焦急莫名:「那些鸡……怎麽样?」

各人都呆了一呆 事情发生之後,鸡只满街乱飞,确然乱了好一阵子,但是救人要紧,谁会去关怀那一车子鸡只。

所以,一时之间,竟然没有人能回答何可人的这一个问题。

丁真首先有反应,他道:「何小姐,你放心,我一定会赔偿,一切损失我会加倍偿还。」

丁真这麽说,自然,所有人都以为何可人可以放心了,几百只鸡,实在不算是甚麽大事。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出乎每一个人的意料之外。躺在床上的何可人,先是发出了一下怪叫声,这一下叫声,突兀之至,令得人人为之一怔。接着,她已扬起手来,紧紧抓住了丁真的衣襟。

她用的力道一定极大,因为不但丁真被她拉得身子不由自主俯向下,她也一定因为用力,而牵动了断肋骨的伤口,以致现出痛楚的神情。脸上,在这时沁出了细小的汗珠来。

她用力扯着丁真,以致令得丁真的脸向下,对准了她,两人鼻尖之间的距离大约只有十公分。所以,丁真不但可以看清楚她鼻尖的汗珠,还可以看到她鼻孔翕张,气息极粗。这一切,都证明她的心中,着急之极。

丁真心中负疚,所以并不挣扎,只是急道:「你别着急,我赔,我加倍赔。」这时,温宝裕也开始帮腔,他道:「赔,一定赔,加叁倍,加十倍,连车子一起赔。」

丁真也道:「是,连车子一起赔。」由於事情发生得突然,连在一旁的医护人员也慌了手脚,不知如何才好。

只见何可人本来秀丽的脸庞上,这时不但布满了汗珠,而且额上青筋绽起。它的另一只手,也抓住了丁真的衣襟,以致她的身子也半坐了起来,她叫着:「别理车子,鸡……鸡……那些鸡。」

她简直叫得声色俱厉,而且声音听来,撕心裂肺。丁真急得无法可施,反握住了她的手,也叫了起来:「是的,那些鸡,你说怎麽办,只要你说了,我一定做得到,我加百倍赔。」

何可人的声音更可怕:「不要你赔。」她说了这四个字之後,是一阵急速的喘气,接着,她说的话,令得各人都愕然。

她又重复了一句:「不要你赔 你……替我把那些鸡一起找回来,一起找回来,一只也不能少。」

说了「一只也不能少」之後,她又喘了一口气,道:「一共是五百六十只。」这时候,温宝裕的神志很清醒,一听何可人如此说,就是一怔,心想:好家伙,五百多只鸡,不知飞到哪里去了,要一只也不少的找回来,这可比甚麽都难。

他向医生看了一眼,想问医生,伤者是不是撞坏了脑子,才会不要「百倍赔偿」,却要把走散了的鸡找回来。

但是他还没有问出口,已听得丁真一叠声地答应:「好……好……全找回来,五百六十只,一只也不能少,全部找回来。」据丁真後来说,他当时虽然思绪混乱之至,但是也不至於连要做到这一点,很是困难都想不到。他之所以满口答应,是由於他看到何可人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了,可怕到了使他认为,如果他不立刻答应的话,何可人就会昏死过去,或是口喷鲜血,立时身亡。

丁真由於和何可人正面相对,且隔得极近,所以才有这样的感觉。据温宝裕所说,虽然不至於如此严重,可是当时的情形,丁真也真是非答应不可。

温宝裕说到这里,停了口,向我望来。

我道:「这就是你说的『古怪』?」温宝裕自然听得出我言下之意,他叫了起来:「那还不够古怪。」我道:「这位姑娘,一定以养鸡为业,她辛苦养大的鸡,送到市场去,却中途出了事,当然着急,那是她的生计,怎能不紧张?」温宝裕叫了起来:「可是已有人答应了十倍百倍地赔给她。」这一点倒是很难解释,我首先想到的,是她可能对自己养大的鸡有感情,但是还没有说出口,就叫白素瞪了一眼。

白素自然是想到了我想说甚麽才瞪我的,我也立即知道,这一说难以成立 鸡送到市场,是要来出售宰杀的,哪有甚麽感情可言。

所以我改口道:「或许,她根本不相信你们这两个油头小光棍的话。」温宝裕「哼」地一声:「且听我说下去。」我做了一个手势,心中仍然在想:何可人醒来之後,先问被她撞倒的人,再问她的鸡,足可证明她的精神状况,十分正常。

当时,丁真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也很感动,他的这种感动的情绪,自他紧握着何可人的双手之中,表达了出来。

任何女性,对於异性的这种「身体语言」,都极其敏感。何可人一面喘着气,一面想挣脱丁真的双手,但是她未能成功 她毕竟身子虚弱,刚才一阵激动,已使她无力再做任何事。

丁真仍握着她的手,令她的身子慢慢躺下,这时,何可人已松开了丁真的衣襟,直视着他,目光焦急,充满了对丁真的付托、期望以及请求,她的声音,也有点发颤:「你答应了的,把那些鸡全找回来,一只也不能少。」在这样的目光之下,丁真胸口一热,一秒钟也不考虑,就道:「是,全找回来,一只也不少。」

何可人这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彷佛她刚才付托给丁真的,是寻找她失散了的儿女一样,而且,她也真的相信了丁真的承诺。所以,虽然那时还一只都没有找回来,它的神态已安详了许多。

这种情形,令得丁真更非全力去找那一批失散了的鸡不可。

在场的医护人员,见扰攘告一段落,忙道:「病人需要休息,各位请出去吧!」何可人道:「这位先生 」丁真忙报了姓名,何可人对丁真的名字,也没有甚麽特别的反应,只是道:「丁先生,拜托你了。」

温宝裕这时在一旁多了一句 这小子,有时真是该死。

他竟然道:「你放心,就算丁先生他找不回所有的鸡来,我们有一个朋友,叫卫斯理,神通广大,他一定能把所有的鸡全找回来。」这几句话,温宝裕在第一次向我叙述经过时,也心知不妥,所以隐瞒了没有说,我是後来才知道他把事情揽到了我身上来的。

他的令堂大人曾要我替少年芭蕾舞学校开幕剪彩,他保证我能找回所有走失的鸡,卫斯理沦落到了这种地步。天下有情人,该同声一哭。

何可人可能连谁是卫斯理也不知道,所以她对温宝裕的话,没有特别反应。

倒是在一旁的一个警官,十分「识货」,一听之下,立时道:「有卫斯理出马,没有不成功的事,何小姐你大可放心。」何可人又吁了一口气,闭上眼睛,不再言语。

一干人等退出了病房,那警官首先道:「丁先生,五百六十只鸡,要每一只都找回来,不是易事。」

丁真这时也想到了这一问题,问道:「已经找回了多少?」 警官道:「我去问问。」

丁真、温宝裕和一些记者,回到了丁真的病房。这时来探访丁真的人渐多,都是些大人物,警方的高层人员也来了。送花篮来的更多,房间放不下,放出了走廊,多到不可胜数。人情冷暖,由此也可见一斑。

丁真吩咐,把好看的几个,换上字条,送到何可人的病房去。

大约半小时後,那警察回来了,道:「一共是五百六十只吗?竹笼一共是二十八个,全在;有十七只竹笼并没有打开,鸡也全在;还有十一只竹笼在翻车时打开了,但也不是所有在笼中的鸡都走了出来 」温宝裕转述那警方的报告,我听得不耐烦起来,刚想打岔,白素伸过手来,在我嘴边掩了一下,我这才忍住了没有出声。

可是,我不耐烦的神色却是掩不住的,温宝裕立时觉察,忙道:「你且听下去。」那警官真是尽责,他续道:「走失的一共是一百八十叁只,到四十分钟前为止,已捉回来一百七十一只,还有十二只没找回来。」丁真着急道:「那得快点找,一只也不能少。」他在这样说的时候,一个高级警官也在,也忙道:「那得快点找,一只也不能少。

那警官面有难色:「只怕不好找了。只差十二只,有甚麽大不了!」温宝裕在一旁,觉得好笑:「没有为了十二只鸡就浪费警力之理。」丁真道:「可是我答应了人家的啊!」温宝裕确是滑头,立时有了办法:「随便到哪个市场去买十二只来补上就是!」他还说了一句笑话:「记得,不要多买了一只,多了一只出来,会变成卫斯理故事。」

我以前有一个故事叫「多了一个」,他自以为如此说,很是幽默,说了之後,还哈哈笑了起来。可是别人都没有跟着笑,他自觉无趣,这才住了声。

温宝裕的办法,当然简单可行,但是那警官却摇头道:「不行,行不通。」温宝裕「哼」地一声:「我不相信那何姑娘能把五百六十只全认得出来!」那警官道:「不但她认得出,我也认得出。」这话一出,所有的人都向那警官望去,不知他何以出此狂言。

那警官道:「我随便抓了一只来,请丁先生过目。」他再这样一说,自然人人知道这五百六十只鸡,确然有不同之处了。

那警官叫了一声:「警员,带那只鸡进来。」随着他的叫唤,一个年轻的警员提着一只鸡,走了进来。

鸡是准备运往市场出售做食用的,这个地域的人,只吃母鸡,不吃公鸡,所以,那是一只母鸡。

那实在是一只普通之极的母鸡。那警官接过来,母鸡在他手中挣扎着,看来他并不是很善於令一只母鸡安静下来,因此,显得有点手忙脚乱。

温宝裕首先冷笑一声:「你如何可以认出它来?」那警官并不出声,只是伸手,把那母鸡的右翼拉长,这才道:「请看。」各人都向那母鸡的右翼看去,这才看到,翼尖上有很是异特之处。

这「异特之处」,其实也不是太异特,可是一看之下,倒也人人可以知道那警员并没夸口 那五百六十只鸡,它的确每一只都可以认得出来。

说穿了很简单,在翼尖之上,有着编号的标志。那是一种塑胶制的标签,要用特殊的设备钉上去,一般只用在服装之类的货品上,可是这时,却钉在鸡的翼尖部分。

而且,一定是在鸡还很小叫时候便钉上去的,因为这时,标志的一部分已被皮肉包没,只露了一大半在外。但在那圆形的小牌子上,还可以看得清楚刻在上面的号码,这一只鸡上的号码是:「一五九」。

那也就是说,它是一五九号,一看便知,混淆不得。

这一下,连温宝裕也无话可说了。

因为,就算找来一模一样的塑胶标签,钉上鸡翼去,那也无法冒充,因为现钉上去的,和在它小时候钉上去的,大是不同。

自然,也可以找些小鸡来,钉上同样的标签,等它长大,但是那至少需要叁四个月,时间上配合不来了。

所以,一时之间,人人都觉得这事情虽然滑稽,有点迹近儿戏,可是却也棘手之至,真的难以办得到。

温宝裕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嘿,鸡在马路上乱走,说不定有叫车子辗死的,哪里又真能一只不少地找回来。我看这位姑娘是存心在为难人。」他总算对何可人的印象不坏,所以并没有说何可人是别有用心,出难题给人,目的是大敲一笔。

丁真对温宝裕的话,考虑了一会,很是认真地道:「我去问问她。」温宝裕道:「我和你一起去。」这时,这种特别的情形,已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各记者更是摩拳擦掌,准备大大报导一番,所以也一起跟了去。但除了丁真之外,其他人,连温宝裕在内,都被医护人员挡在房门之外。

丁真进了房,各人守在门外,不一会,就听到了何可人的尖叫声:「死了?活要见活鸡,死了,我也要见死鸡!」

在这样叫了之後,丁真又说了一句甚麽,听不清楚,何可人又失声叫:「你骗不了我,我这五百六十只鸡,每一只都有编号的。」在叫了之後,她的声音听来很是疲倦,但仍然透着异常的焦急。

她道:「快……要快些把它们全捉回来,不能拖,一两天,最多……两天……」温宝裕料到何可人这时的样子,一定很是可怕,因为又听到了丁真一连串的答应声:「是……是……」

接着,丁真便走了出来,满头是汗。神情狼狈之至,一如斗败公鸡。

温宝裕说到此处,又停了一停,向我望来。

我知道他想问甚麽,事实上,我也觉得这位何可人小姐,她的行为也未免太偏执了。

除非她另有理由,不然,她的这种要求,简直是不合情理之至。

我反问:「丁真准备怎麽样?」温宝裕吸了一口气:「他请求在场的两位高级警官帮忙,并且出赏格,每只一万元,把那十二只鸡找回来。」

我闷哼了一声:「好家伙,这件事,至少可以成为一个月的城市话题。」白素却道:「真有趣,故事一开始的时候,怎麽也想不到主角竟然是那一车子鸡。

我道:「那可能只是何可人的故意为难。」白素摇头:「不,何可人不可能预知会有车祸,她早已把那些鸡用特殊的方法编了号,必然有一只也不能少的理由。」白素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温宝裕道:「是不是古怪之至?」我道:「在你离开医院的时候,事情发展的情形如何?」温宝裕道:「又找到了叁只,还差九只。」我笑了起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怕真的可以全捉回来。」温宝裕忽然怔了一怔:「全捉了回来,那又会怎麽样?」我道:「还会怎麽样,事情就此结束了。」温宝裕大摇其头,神情大是不满,我感到好笑:「怎麽,你以为在这件事中,可以发展出甚麽样的故事来?」

温宝裕想了一会,才道:「不知道,可以是任何故事,也可以没有故事。」我忽然童心大发:「要故事不就此结束,也很容易,有一个办法 」我话还未说完,白素已知道我要说甚麽了,抢着道:「不好!」我扬眉:「为甚麽?只有这样,才可以知道何可人的目的,要是真的全部找回来,就没有戏唱了。」

白素道:「人家已经受了伤,再去捉弄人家,太不应该了。而且,她那麽紧张,必有理由,你何必非去探索不可?」我摊了摊手:「我不坚持。」温宝裕大声道:「你们在说甚麽啊?我怎麽一点也听不懂?」白素立时道:「听不懂就算了。」温宝裕也没有再问,转了一个身,当他转到了面向我之际,向我眨了眨眼,大是鬼头鬼脑。

我一看到他这样的神情,心中就暗骂了一声「小滑头」。他显然已经想到了我的办法是甚麽,可是怕白素阻止,所以才假装不明白。

我的这个办法,实在很简单 有那麽多的赏格,把走散了的鸡全找回来,不是难事。要这「戏」继续「唱」下去,只消先设法找到一只鸡,藏起来,那麽,便不是「一只不少」,那就可以看这个何可人,还有甚麽花样可以玩出来了。

在那时候,我对何可人的印象不是很好,那自然是由於她的要求,偏执到了不近人情之故。

温宝裕显然对我的这种办法,心领神会,他没耽了多久,就道:「我再到医院去看看,有新消息,随时前来报告。」他扬长而去,白素闷哼了一声:「天下无是生非者,唯卫斯理而已。」我暗笑:「我可在家里,哪里也没有去。」白素冷笑:「自有人替你的馊主意奔走 我会在适当时候揭穿之。」原来温宝裕鬼头鬼脑向我打眼色,并未能瞒得过白素的注意。

我也不明白何以白素对此反应若斯,只好道:「那就叫小宝别那麽做好了。」白素叹了一声:「只怕阻止不了。」我为自己开脱:「那就不能全怪我的主意,小宝自己也会想到。」白素蹙着眉,我问:「你想到了甚麽?」白素道:「这事情是有点怪……我想到了湖南广州一带的排教和祝由科,他们在施法术之际,多有借鸡只来行事的。」我道:「是,我也想到了一下。但是那些法术,所用到的都是公鸡 公鸡血,和法术有一定的关系。但这次五百六十只,全是母鸡。」叁、还差一只

白素笑了起来:「或许是我们自己经历的怪事多了,所以疑神疑鬼,本来是没有甚麽事的,也以为是甚麽古怪大事了。」我伸了一个懒腰:「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白素又支头想了一会,但是没有说甚麽。

当时,我以为这件事不会有甚麽大不了的发展,却不料白素虽然口中那样说,实际上,她却感到这件事大有不寻常之处(她的直觉)。所以她比我还留意,她竟然并没有和我商量,就自行到医院去了。

後来,白素对我解释:「我没有告诉你,自己一个人行动,一来,是为了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行动目的是甚麽。我或许是想去看丁真,又或许是想去看一下何可人,又或许是想了解一下事情进一步的发展,自己也没有确切目的,自然不敢约你一起去。

二来,这事的趣味性不够惊天动地,涉及的不过是一男一女和一群鸡,似乎不值得惊动卫斯理的大驾,是不是?」

当她对我说这番话的时候,已经又发生了许多事,所以我听了之後,没好气地道:「是啊!要天崩地裂了,才能令我注意。」这是後话。却说当时,过了一会,就不见白素的踪影,我试图和温宝裕联络,却见红绫带着她的那头神鹰,一阵风似,卷出门去。

我只叫一声:「红绫,哪里去?」红绫人已出了门,答了我一句,说了等於没说:「有事!」我隐约感到红绫的行动有点古怪,可是一时之间,也难以将之和甚麽事联系起来,所以也就算了。

到了下午时分,陶启泉忽然来了电话,道:「卫,我机构中有一个人,遇上了一些麻烦事,想请你帮忙。」

虽然我和陶启泉极熟,而且他在许多事情上帮了我不少忙,但是一听了这样的要求,我仍然提抗议,道:「贵机构有好几万人,此例一开,如何得了?」陶启泉笑骂:「你这人,一点也不肯吃亏!这个人不同,他的脑袋对人类进步,大有贡献,可以不令他为琐事烦恼,算是有价值。」我心中陡地一怔:「丁真,那个大发明家?」陶启泉道:「对了,你愿意帮助他?」我苦笑:「你可知道他遇上了甚麽困难?」陶启泉笞得好:「不知道,但是甚麽困难都难不倒你,是不是?」我想告诉他「不是」,可是我话还没有出口,他已经道:「我叫他立刻来见你,你可别拒他於门外。」

我叹了一声,他已挂了电话。我皱着眉,走下楼去,不到叁分钟,门铃声大作,我打开门,就看到了一个青年人站在门前。

这青年人还支着一根 杖,面目英俊,而且,眉宇之间,有一股英气,整个人也气度不凡。胸中大有丘壑之人,就有这种自然的光彩,绝无鬼头鬼脑的猥琐之状,令人一看就心旷神怡。

我大声道:「丁真先生?欢迎欢迎。」丁真也叫了我一声,和我用力握手。我把他迎进了屋中,等他坐下之後,我指着他的足踝,道:「我有极好的治伤筋的药,你回去一周,叁天包好。」丁真又站起来道了谢,道:「我有一件麻烦事,这事……不知从何说起才好……」他的神情,为难之至,我道:「很容易,就从还差十二只鸡没抓回来说起好了!」丁真睁大眼望着我,一时之间,错愕得不知如何接口才好。

我一言释疑:「以前的事,温宝裕已向我说了。」丁真「哦」的一声,伸手在头上拍打了一下,又想了一想,才道:「那位何可人小姐,一定要把所有小鸡全抓回来,到我离开医院的时候,还差一只。仅仅只有一只,还没有下落。」

我道:「成绩很不错啊,真是不容易之极了!」丁真道:「是啊,所有的人都那麽说。」我又道:「只差一只,那位何姑娘,不必如此认真了吧?」丁真苦笑:「我也以为如此。只差一只,可以说是大功告成了,我是当作喜讯般去告诉她的,她的精神,看来好了许多 」我做了一个手势,打断了她的话:「她的精神状态不好,是不是会使她在精神上产生一种偏执狂的倾向?」

丁真呆了一呆:「我不是心理学家,不能肯定,但是她的……偏执……却……没有改善。」

我道:「甚麽,真是少一只也不行?」丁真苦笑,叹了一声:「事情是我不好,我应该补偿。我已把这最後一只鸡的赏格,提高到了十万元,真希望能找回来。」我感到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要是找不回来,那会怎麽样?」丁真一片惘然:「我不知道。」我笑道:「那麽,何姑娘不会要你填命吧?」丁真陡然一震,我这样说,当然是开玩笑,但是他却一点也不欣赏,反倒脸色煞白。

我快道:「你把她的情形,详细对我说说。」丁真答应了一声,我看他的神情大是惶惑,就给了他一杯酒。

丁真连喝了几口,才叹了一声,低下头去。过了一会,才又抬起头来,道:「她是不是故意在为难我?」

我再道:「你把经过的情形告诉我。」丁真又叹了一声,可以听得出,他的心中,真是十分不安。

丁真在知道了只剩下一只鸡没有被抓回来之後,认为那是天大的喜讯,所以迫不及待,就要去向何可人报喜,当他来到了何可人的病房门口时,连门也没敲,就推门而入。一进门,就看到何可人躺在床上,可是双眼却睁得很大,直视着天花板,神情惘然。

何可人有一双极动人的大眼睛,这时,她的这种神情,更令得她那双大眼睛中,充满了迷惑。犹如一头迷了路的小鹿,更是动人,也更是惹人怜爱。

所以,丁真进房之後,走了一步,便没有再向前走,只是恣意欣赏着何可人那种神情。

何可人一动也不动,甚至隔好久才眨一下眼,她显然是在为甚麽事出神;而且,那事,一定给她带来极度的困扰,这一点,可以在她的眼神中看出来。

过了好久,丁真忍不住了,先开口:「你……心中有甚麽为难事?」他把这句话连说了叁遍,床上的何可人才如梦初醒一样,先是震动了一下,然後向他望来,双眼之中的迷惘更甚。丁真不由自主的走上前去,伸出手来,想去轻抚她,可是还没有碰到她的脸颊,就感到自己要是这样做,太过冒失,所以手便在半空,不知如何才好。

这时,何可人看来比他更镇定,不如他那样失魂落魄,她现出焦急的神情来,间:「那些鸡……怎麽样了?」

丁真脱口道:「全找回来了。」他这时脱口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来,倒绝不是存心想骗人。而是在他的意识之中,只差一只未曾找回来,也等於和全找回来一样,所以才会这样说的。

何可人一听得他那样说,立时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整个人都松弛了下来,俏险之上,也立时现出很是安详的神情。

她先是闭上了眼睛一会,才又睁开眼来,道:「求你一件事。」丁真这时也知道自己「全找回来了」这句话,可能造成了某种误会,应该修正一下,可是一时之间,却又不知道如何改口才好。

他听得何可人那样说,只好点了点头。

何可人道:「那些鸡,全有编号,你把它们顺号放在竹笼中,每笼二十只……」说到这里,她像是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过分,所以现出不好意思的神情来,甜甜地笑了一下,才道:「然後,拿来让我过目。」丁真当然觉得这个要求太过分了一些 把二十八只大竹笼,每只竹笼都装满了鸡,抬进医院来,这只怕是人类的医院史上,从来也未曾发生过的事。

丁真略微迟疑了一下,就道:「没有问题,只不过,只不过……」他犹豫着未曾说下去,何可人睁大了眼,带点天真地问:「只不过甚麽啊?」丁真抱歉地一笑:「只不过……不能算是全捉回来了,还有一只 」他的话才说到这里,就徒然住了口,因为刹那之间,何可人的神情,变得可怕之至。一个人的神情,竟可以在那麽短的时间之内,发生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这种情景,十分骇人。

只见何可人的脸上,一下子变成了毫无血色。她肤色黝黑,本来黑里透红,健康悦目,所以这突然的转变,那一片死灰色的脸容,更是骇人。

而且,她的身子,也剧烈地发起抖来。

她抖得如此厉害,以致用来吊起她打了石膏的腿的金属架子,也随之抖动,发出了铮铮的声响,宛若一场八级地震。

同时,她企图伸手指向丁真,可是她的手却抬不起来,臂骨咯咯有声;自她的喉际,更加发出了一阵难以形容的怪声。

一时之间,丁真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他双手无目的地挥动,全然不知该如何才好。

过了好一会,两人才同时发出了一下呼叫声,叫声之中都充满了惊恐。

何可人先说出话来:「你……这……你……骗我?」丁真则急於分辩:「只差一只,我不是骗你,只差一只,一定会找回来的。」何可人尖叫:「一只也不行,少了的那一只,一定就是那一只。」当时的情形,丁真来找我的时候,详细叙述给我听。当他说到何可人尖叫时,他也逼尖了喉咙,以求真实。我一听到这里,就立刻觉得这句话大有问题,忙道:「且慢,你再说一遍。」

丁真呆了一呆,把当时何可人尖叫着说的话,又说了一遍。

我道:「这句话很难理解,你懂它的意思?」丁真又呆了一呆:「我没有仔细想……没有想过,她的意思是……少了那一只……有特别的意义?」

我也很是疑惑,也没有甚麽确定的想法,只是觉得这句话很特别,若不是另有含意,就是何可人在情急之下的语无伦次。

我问:「你如何回应她?」

丁真又喝了一口酒。

丁真当时的反应,很是直接:「就是差了一只,不管是哪一只,总要把它找回来。

何可人双手震动,这一次,丁真双手伸出,紧紧握住了她的手。何可人陡然吸了一口气,却已渐渐镇定了下来,她也用力反握着丁真的手,道:「丁先生,要快,已过另一天了,在一天之内,一定要把它找回来。」丁真也自慌乱之中,定过神来,柔声道:「应该可以找得回来的,何姑娘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何可人已急速地道:「别问为甚麽,总之,一定要找它回来。

她说了之後,松开双手,转过脸去,表示这个问题再无讨论的馀地。

丁真本来想问她,何以对一只鸡,如此紧张,但这时,他已不好意思再问下去了。

何可人又道:「请你告诉我……还没有找回来的那只,编号是几号?」丁真道:「我不知道 这很容易,我这就去查。」丁真出了病房,才连叹了几口大气。

他立刻要求警方做这件事,一小时之後,有了结果,他再去看何可人。

他进了病房,就道:「是叁六五号。」何可人深吸了一口气,神情凝思,像是想起那只编号叁六五的母鸡是甚麽样子的,这自然是徒劳无功的事,所以她只是道:「原来是它。」接着,她又道:「得快点找它回来。」丁真答应着,离开了病房,就见到了温宝裕。

温宝裕向他做一个询问的神色,丁真苦笑,把何可人听到只少了一只鸡之後的反应,告诉了温宝裕。

温宝裕听了,也呆了半晌,这才道:「没有别的办法,看来,你得去找一次卫斯理了!」

就是这样,丁真前来找我的。

却说当时,丁真是在出了病房之後,才见到温宝裕匆匆走来的。若是温宝裕早来半分钟,丁真还没有出病房,那麽,温宝裕一定直闯进病房去 如果是这样,那麽,以後所发生的一切,都可能有改变。

因为,病房之中,另有一个人在,这个人丁真不认识,也根本未曾留意,所以当他和何可人有那麽一段对话之际,他根本未曾觉察还有人在。何可人也未曾对那人留意。

可是,若果温宝裕进了病房,却一下子就可以认出那个人来。那麽,以後事态的发展,当然会有所不同了。

这个在病房中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白素。

白素穿了一件医生的白袍,早丁真一步,进了病房。在医院和病房之中,有医护人员进出,是最不受人注意的了,所以丁真进来时,根本没有留意,只是一心喜冲冲地向何可人报告「喜讯」。

所以,丁真和何可人之间的这一幕,白素亲身目击。

当然,在丁真走了之後,白素和何可人之间,也发生了一些事。发生的事,对这个故事来说,相当重要,下面会尽快叙述。

且说丁真对我说了经过,望着我,等我的指点。我心中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我想,问题其实很简单,这位何小姐,一定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偏执狂,只消告诉丁真别再去理睬她就可以了。

可是,我却不能如此说。因为看丁真的情形,这位大发明家,对这位养鸡何小姐,绝不是只为了心中的歉疚那麽简单,他当然是对何可人已有了感情,这才如此出口答应替她找回失鸡的。

要是我直接说了,他非但不会接受,而且,还会大大责怪我。

同时,我心中也很不以为然 这位大发明家,不是才因为失恋而借酒浇愁,这才出事的吗?怎麽一下子又那麽快对另一个异性产生感情了呢?

在这没出声的那一段短暂的时间中,丁真已迫不及待地问了叁次:「卫先生,你看怎麽办?」

我冷冷地道:「怎麽办?全在你自己了。」丁真却误会了我的意思,忙道:「一定,我一定会把那最後一只找回来。」我再冷笑:「那样最好,就大团圆结局了 可是,找不回来呢?」丁真着急:「卫先生,我就是为了这个问题才来找你的啊!」我摇头:「我不能解决,你自己才能。」丁真还不明白我的意思,神情颇为迷惘地望着我,我委婉地道:「你不觉得,何姑娘坚持要把所有的鸡一只不少地找回来,是小题大做,无理要求吗?」丁真回答得很是认真:「起先我也以为是,可是她的神情,每次都这样骇人,这……证明她一定有理由,只是我不知道。」我道:「那你就该去问她。」丁真的神情大是犹豫 这使我颇为冒火,又不是叫他去上刀山下油锅,只是叫他去问一问,他就现出这种样子来,真是窝囊之至。

我闷哼一声:「如果问一问也那麽困难,那麽,没有人可以帮你了!」丁真支吾了一会,才道:「卫先生,你不能设想一下她的理由?」我立刻回绝:「对不起,我没有那样丰富的想像力,就算有,也没有那个闲工夫。

丁真听我口气不善,一时无语,我索性又道:「要是你想找精神医生或是类似人士,我倒可以介绍几个给你去见他们。」丁真苦笑,叹了一声,他总算也知道了我的意思,又摇了摇头,倒是说了一句心里话。他道:「不知怎的,明知她的要求是无理取闹,可是看到她那焦切害怕的样子,总觉得自己要尽一切心力,让她安心,这才能令我自己也安心。」我挥了挥手,也懒得开口了。

这时,我想到,这最後一只鸡,要是真落到了温宝裕手中,扣了起来,以观察会有甚麽事发生,还是劝温宝裕赶快罢手的好。不然,丁真知道了,只怕会找他拚命。

丁真坐立不安,自言自语:「要是出了十万元奖金,还找不回来,那是真的找不回来了。」

我不知道温宝裕有没有得手,就问他:「你见到温宝裕的时候,他有说甚麽没有?

丁真摇了摇头,看他这失魂落魂的样子,我心想,就算温宝裕对他说了些甚麽,他也是听而不闻的了。

我道:「你现在唯一可做的事,就是去问何小姐,那一只编号叁六五的鸡,要是找不回来,会怎麽样。」

我连说了叁遍,丁真才听明白了我在说甚麽,他又是叹几声,依然答不出一个「好」字来。这等不爽利的人,确然罕见,我想,他以前的女朋友,只要稍微性子急一些,他确然非失恋不可。

我想到这里,就转换了话题:「丁君,你以前的那位恋人,令你失恋的那位,性子很急?」

丁真愕然:「你怎麽知道?在研究所中,她有一个外号,叫『霹雳火』。」一个女子,外号如此,性子之急,可想而知。我见自己料中了,不禁呵呵而笑,丁真显然不知道我笑甚麽。我又道:「那只鸡,要是警方找不到,重赏之下也找不到,那麽我也一样找不到,我能给你的意见,已经再叁说过了,你照着办吧!」丁真苦笑,起身告辞,我在他走了之後,长长吁了一口气 和这样的人相处,如同全身黏满了浆糊一样,不自在至於极点。

我那时,并不知道在医院里发生了甚麽事。在医院里,确然有事发生了。

温宝裕在支使了丁真去找我之後,也匆匆离去,并没有进病房去,他始终未曾见到在病房中的白素。

白素听到了丁真和温宝裕在门外的对话,她的判断是,温宝裕尚未得手,只是想要丁真来见我。

白素这才开口叫了何可人一声。

她刚才目击何可人和丁真的对话,对於何可人的言行,也感到疑惑之至。

因为她看出,何可人是真的极其急切地想把「所有的鸡一只不少」地找回来。

她那时的想法和我一样,这个看来健康美丽的女子,心理状态极不正常,因为一个正常人,绝不会如此偏执一只鸡的得失。所以,她要从心理上去攻破这一点,使何可人放弃坚持。

四、能屈能伸

白素叫了何可人一声,何可人向她望去,略现出惊讶的神情来,白素直截地道:「那一只鸡,找不回来了。」

何可人一怔:「死了?死的也好,我要看到它。」白素摇摇头:「不是死了,而是根本不知去了何处,找不到了。」何可人又震动了一下,脸色渐渐变得苍白,可是她显然智慧甚高,当即反问白素:「你怎麽知道?」

白素道:「出自常识判断 警方尽了力,丁先生又出了十万元的赏格,要是仍找不到,那麽,就是找不到了。」

何可人摇头:「不,丁先生说一定可以找回来的。」她对丁真有如此的信任,颇令白素意外,白素只好道:「要是找不回来了,会怎麽样?」

这句话,正是我要去问何可人的那句,可知白素和我的想法一致,认为这问题具关键性。

何可人睁大了眼,盯着白素,刹那之间,她的神情充满了疚意。

这一点,倒在白素的意料之中,可是接下来,何可人所说的话,却又令得白素莫名其妙。

白素在医院的这番经历,是她在离开了医院,见到了我之後,立即对我说的,一面说,一面也曾进行过讨论。所以我在转述的时候,也可以把我们当时的讨论夹在一起说。

当时,何可人冷笑一声:「找回来了!我把它斩成八块,也不会给它跑掉。」她在这样说的时候,更是咬牙切齿,满是恨意。

白素不禁大是奇怪,因为在何可人俏丽的脸庞上,这时所现出来的恨意,很是骇人,绝对出自内心,不是造作。这恨意,甚至使她甜美的脸容,变得带有八分狰狞,可怕得很。

白素在这种情形下,实在不知该如何反应才好,她绝无法设想为何走失了一只鸡,心中便会那麽恨。

她只是道:「你要有心理准备才好,只少了一只,已经算是很难得的了。」何可人盯着白素,语音冰冷:「为甚麽你一再说找不回来?」白素道:「我只是想知道,找不回来,究竟会怎麽样?」何可人的神情更是可怕,她向白素招了招手:「你过来,我告诉你。」白素向病床走去,她才一来到床边,床上的何可人,陡然撑起身子,右手疾伸,五指就向白素的脸上抓来。

何可人的这一下子行动,突兀之极,白素当然不会给她抓着。可是据白素说,若是换了常人,非给她抓得脸上皮破肉绽不可。

当下,白素一翻手,就抓住了何可人的手腕。何可人一定恨极了白素,手腕被抓,五指仍然在伸屈,看来可怖之至。

这何可人的性子,当真强悍之至,她正在伤中,一发不中,由於出力太大,她自己的伤处,反倒很是疼痛。可是此际,她咬牙切齿,另一只手又来抓白素的胸口。

白素一生之中,遇敌无数,可是明明对方和她强弱悬殊,却还要和她如同拚命一样,这样的对手,她倒也没有遇到过。

是以,一时之间,她大是骇然,一松手,身子向後退出,同时疾声道:「你干甚麽,我决不是你的敌人,你快躺下来!」何可人竟欲挣扎着来追袭白素,所以白素才会叫她快些躺下来。

这时,何可人显然不是为了听从白素的劝告,而是她实在没有能力起身,所以离不开床,但是她仍然将一张床摇得咯咯直响,神情更是可怖。

当白素讲到这一处,说她也感到一股莫名其妙的恐惧时,我原谅了丁真 能令白素也感到恐惧的情景,一定非同小可,丁真害怕,是很正常的事。

当下白素又极诚恳地道:「何姑娘,你别误会,我想帮你,不想与你为敌。」何可人这才急速喘着气,失声道:「你能帮我甚麽?帮我把那只鸡找回来?」白素听她来来去去都是为了那一只鸡,心中更是疑惑之至。

她耐性再好,也忍不住问:「那一只鸡,究竟有甚麽重要?」她一问之下,何可人的身子又是一阵发抖,然後,她紧闭了眼睛,可是眼皮却在不住地跳动,显示她的心情极其激动。

白素走近了一步,柔声道:「告诉我,你心中有甚麽秘密?」白素不再问何可人那只鸡有甚麽重要,直接问她心中有甚麽秘密。何可人紧抿着嘴,一言不发。

白素又道:「或许,你把秘密说了出来,有助於把那只鸡找回来。」这句话,令得何可人有了强烈的反应,她睁大了眼,看了白素好一会,但是她却又哼了一声:「我不会上你当,我甚麽也不说。」她只说了一句话,又闭上了眼睛。接着,不论白素说甚麽,她都不再开口,也不睁开眼。

本来,白素有很多方法可以令她再有反应的,但是又怕刺激得她发狂,所以有些话也不可以说。

白素想到的是,要使何可人把自己当成是友非敌,唯一的办法,看来就是把那只鸡找回来 她对丁真的信任,也基於此。

除此之外,自己再说甚麽都不会有用,不如先离去再说。

她先轻叹了一声,然後道:「要人家帮助你,你总得把心中的秘密告诉人家,不然,人家如何能帮助你?」

何可人的反应是几声冷笑,白素又等了一会,也就出了病房。

白素出了病房,在医院门口,遇见了愁眉苦脸,在门口打转的丁真 丁真不但不敢走进何可人的病房,连进入医院,也视为畏途。

白素叫住了他,介绍了自己,又问他见了我有甚麽结果。

丁真苦着脸:「卫先生叫我去问何姑娘 」他把经过说了,白素忙道:「这问题……不适宜去问她。」丁真如释重负:「是……是……我也是这样想。」白素把刚才在病房中的情形说了,丁真当然听温宝裕讲过我们夫妇两人的事,所以他问白素:「卫夫人,你看她心中有甚麽秘密?」白素摇头:「我不知道,她对你很信任,你可以慢慢问她。」丁真惨叫了起来:「甚麽慢慢问她,还有一天限期,找不回那只鸡来,谁知道会发生甚麽事。」

白素道:「总可以有点通融的吧!」丁真喃喃道:「不知道,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白素又好气又好笑:「还有一天,你不妨把赏格再提高些。」丁真也豁出去了:「好,提高到一百万元。」用一百万元的奖金,目的是为了捉一只鸡回来,那实在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可是,才经历过何可人那种疯狂行为的白素,却觉得很应该,她连连点头:「好,你立刻去宣布!」

丁真对我的意见,也不敢太轻视,他又问了一句:「我真的不必再去问何姑娘?」白素又一次点头:「是……她的精神状态,不是很适宜接受这个问题。」丁真叹了一声,恰好有一位高级警官走过来,他忙迎了上去,白素急於与我会面,就赶了回来。

所以,在丁真离开之後不多久,还不到一小时,白素就出现了,把她在医院发生的事告诉了我。

她自然要问我的意见,我的回答,直截了当之至:「她是一个神经病人!」白素侧着头:「从表面上看,她确是如此。」我笑:「从本质看,她是一个动物的保护者。」白素不理会我的讥讽:「应该是,可是她又把那些鸡运到市场上去卖,这似乎又说不通。」

若是换了旁人,我早已中止讨论了,因为我认为何可人这个人,简直无聊透顶,不知所谓,根本不值得研究,就让她为了一只鸡去发神经好了。

不过看在白素却很有兴趣的份上,我也只好略微发表一些意见。

白素又道:「看她的情形,像是并不在乎那只鸡的生死,只是在乎……那鸡是不是找得回来 即使找回来的是死的,也比找不到好。这种心态,说明了甚麽?」我随口敷衍:「这倒有点像缉捕大盗的赏格:不论生死,只要捉回来。」白素望了我一眼 她绝对看得出我是敷衍她,可是她对我的话,却又考虑了一会,甚至点了点头:「是,她的目的只是要把那只鸡抓回来,这又是为了甚麽?」我摊了摊手,表示无能为力,无法作出推测。

白素又自言自语:「她的行为,如此激动,一般来说,女性只有在面临执着的感情时,才会有这样激烈的表现。」

我怔了一怔,一则是惊於白素的认真,二则也感到白素的话太过诡异。

我道:「这是甚麽话,难道她爱上了一只鸡 而且还是母鸡?」白素却不理会我的责问,仍在自言自语:「她为甚麽肯定是叁六五号那一只呢?她一定有一些奇怪的遭遇,不肯说出来。」我笑道:「那有两个办法,一是把她捉了来,严刑拷打,令她吐实。二是我们自己去调查。」

白素对我的调侃,并不生气,反倒睁大了眼望着我:「是『我们去调查』,不是我一个人去调查。」

我一时失口,说了一个「我们」,白素这样追问我,我自然不好再打退堂鼓。

我只好道:「从何开始啊?」白素笑:「看来你有点不情不愿,这样吧,你挑容易的做好了。」我苦笑,我岂止「有点」不情不愿而已,简直是大大的不情不愿!

我叹了一声:「好,请分配工作。」白素道:「五百多只鸡,不会是普通家庭养出来的,一定是养鸡场的出品。你先找到那个养鸡场,从而在那里了解一下何可人这个人的一切。」我的神情一定是相当悲苦,因为我竟然要接受如此的任务;所以,我那一声「得令」,也说得有气无力之至。

白素却不肯放松:「这就去,立刻回音!」我没好气,拖长了声音:「喳 老佛爷。」不等白素瞪我,我就大踏步出了门口。在门口,一声长叹,那自然也是叹给白素听的。

也就在那一声长叹之中,我有了偷懒的办法,我直赴警察总部,去找特别工作室主任黄堂 有他相助,可以省事许多。

到了黄堂的办公室外,只见进出的人很多,而黄堂的咆哮声,自办公室中传了出来,他在骂人:「他奶奶的,甚麽玩意儿,有钱人吃饱了没事做,爱怎麽就怎麽,可是不能拿警队开玩笑,全撤回来,我的命令,全撤回来,一个也不能留。」 接下来,是一连串的粗话。

我认识黄堂很久了,从来也未曾见过他发那麽大的脾气。

这时,只见几个警官狼狈而出。我趁办公室门打开之际,向内挥了挥手,只见黄堂满面怒容,见了我,有点意外,示意我进去。

我走进去,轻松地道:「惹黄主任生气的,一定是头等大事了。」黄堂「呸」地一声:「屁,气死人了!」他一面说,一面取出一瓶酒,两只杯子来:「你来得正好,看到你,心肠也开朗一些。」

我接过了他斟的酒:「以你如今的身分地位,谁还能给你气受?」黄堂一口喝乾了杯中的酒:「你且听听,世上事真是无奇不有,这世上竟然有人出十万元的花红,找一只鸡。」

我怔了一怔,心想这倒好,事情都凑到一块来了。

黄堂又愤然道:「而且,要动员警务人员去找;这下可好,连休假的警员,也全找鸡去了。」

他说着,瞪着我道:「你说,气人不气人?」我笑道:「你的消息不是很灵通,花红已经提高到一百万了。」黄堂呆了一呆,恰好一个警官进来,喘着气报告:「主任,那……家伙把赏格提高到了一百万,很多人不顾命令,我们……都劝不住。」黄堂脸色了白,青筋暴胀,我忙道:「由得他们去找,找到了,叫先来报告,有可能得到比一百万更多。」

黄堂盯着我,我又忙道:「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来找你的!」黄堂一下子就明白了:「这……鸡有古怪?」 我道:「太是古怪。」

黄堂吸了一口气,就照我所说的发了命令,那警官一面抹汗,一面离开。我敢说,他也必然会去参加那找鸡的行列。

黄堂一叠声道:「说说,是怎麽一回事?」我把事情摘要地说了一遍,黄堂听了之後,闷哼了一声:「我看,不单那个何可人是神经病,那个发明家也是神经病,你 」我不等他批评,说道:「我的意见和你一样。可是白素十分重视这件事,其中自有道理。」

黄堂自然知道白素的能力,所以他也疑惑起来:「鸡送到市场去贾,不过几十元的事,有甚麽大不了?」

我心中陡然一动:「是啊 鸡送到市场,一定脱不了被斩杀的命运,何可人不在乎那只鸡死了,只是不要它活着不见了。」黄堂愈想愈奇:「奇哉怪也!究竟是为了甚麽,你的意思是 」我道:「我要到养鸡场去了解,请你给我一些资料,我直接进行。」黄堂先答应了,接着苦笑:「卫斯理,你我二人合作,干过多少惊天动地的事,如今只为了一个养鸡女子,这是从何说起?」我也感到 扭:「大丈夫能屈能伸,不打紧。」黄堂苦笑了一下:「你常说,在一件莫名其妙的事之中,往往可以发掘出一桩古怪之至的事来,这件事,也有这个机会?」我吸了一口气:「这件事,一开始已经够古怪的了 要是那位何小姐的精神状况正常的话,那麽她心中的秘密,一定有我们意想不到的情况在。」经我如此一说,黄堂总算松了一口气。由於不少警务人员纷纷去找那只悬有重赏的鸡,黄堂大发雷霆,他早已把一切资料调了来,也有何可人的个人资料,他把一份文件给我,道:「你看。」

我这才是第一次看到这位何可人姑娘的照片。照片上看来,确然是一位美丽可爱,青春热情兼而有之的女子,眉宇之间,有一股英爽之气,很具巾帼英雄的气概,颇惹人喜爱。

至於她的个人资料,很是简单。

她是孤儿,自小在一间教会主持下的孤儿院中长大,也在教会主持下的中学求学。

不过在这一部分,从孤儿院到学校,对她的评语,都不怎麽样。除说她活泼好动之外,都说她好生事,太活跃,与人相处不是很融洽,常制造事端等等。

总之,这样行为的人,可以统称为「麻烦份子」。

我对这些评语,很不以为然,尤其是青少年,往往被成年人视为「麻烦份子」。其实,青少年并没有做错甚麽,只不过是行为未能尽如成年人之意而已,就被归入「难以管教」这一类了。

何可人多半也是这一类人,尤其教会的管教加倍严格,所以何可人在「无心向学」之下,中学没有毕业,就进入了一个养鸡场工作。直到如今,从十四岁到二十二岁,在养鸡场工作了八年。

这一段时间中,何可人的生活过得自由自在,想来绝不会有「九时熄灯,不得讲话」等规章制度拘束她了。因为那养鸡场只有一个老年场主,所有的工作,全落在何可人一个人身上。

可以想像,一个女子单独管理一个养鸡场,是十分辛苦的工作。可是,何可人显然很满意辛劳的工作,她把养鸡场管理得很好,所生产的鸡只,很受市场欢迎,那老场主也把她当成自己女儿一样。

若不是有了丁真这样的冒失鬼,因为失恋而喝多了酒,在大雨之中,站在马路上,令得她运鸡的车子出了车祸,那麽,何可人就和许多普通人一样,绝对不会引起甚麽特别的注意。

当时,我一面看资料,一面确然是如此想的。可是後来,白素却不同意,她道:「你没想到她很美丽吗?在大城市中,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她的一生遭遇,必然和普通人不同,不论处在甚麽样的环境之中,都会冒出头来,各自精采的。」白素说的话,我无法不同意,因为太多这样的例子了。可惜我没有生花妙笔,不然,效法曹雪芹,为这些由於貌美而在生活之中高潮迭起的女孩子,一一作传,倒也是可以流传千古。

却说我看完了资料,黄堂问我:「你准备如何着手?」我吸了一口气:「你密切注意那只鸡的下落,一旦找到了,先别给丁真和何可人知道。我,少不得要到那鸡场去走一趟。」黄堂现出很是同情的神色,点了点头。

不但黄堂同情我,连我自己也很同情自己,上天入地,甚麽事没做过的卫斯理,到一个小小的养鸡场去,会有甚麽发现呢?

我肯去,自然是由於白素的态度很是执着,而我对白素有信心,可以肯定在这件事中,一定另有古怪。

那养鸡场在郊外,地方很是偏僻,有一条勉强可以行车的路通过去。到了门口一看,却很令人意外,不见破败,大是整齐,有一道拱门通进去,拱门之上有招牌,写着「何氏鸡场」四个字。

那四个字,居然苍劲有力。我在门口停了车,推门而入,一面大声叫「有人吗」,一面向内走去,打量四周围的环境。

只见鸡舍整齐,反倒是要来住人的几间房子,相当残旧。我才一走近鸡舍,便听得鸡声嘈杂,极之震耳,且令人有心惊之感。我从来也未曾想到过,鸡只也会发出如此惊人的声响,愈是走近,愈是震耳。我试着推开一间鸡舍的门,只见鸡舍中上千只鸡,个个发出怪声,简直如同一群妖魔一般。

而且,在笼中的鸡,一见了我,动作也大是异常,竟然一面发出怪声,一面争先恐後,向前扑来!

五、鸡场老人

看那情势,若不是有铁线笼子阻挡着,只怕上千只躁动的鸡,会把我活埋了。

那种情景,说不上恐怖,可是却诡异之至。

我只在门口站了一站,立时退了开去,又大声叫:「有人吗?」我的叫声被鸡群的嘈杂声,完全遮掩了,所以我来到那一列房子前,又叫了几声。

这才听到,自一间屋子中,传出了一个苍老而又有气无力的声音在反问:「甚麽人?」

我循声走过去,推开门,只见在陈设简单的屋子中,有一个老人正吃力地挣扎着,想藉一根竹杖之助,自一张竹椅中起身。

我忙道:「你坐着,不碍事。」那老人在问「甚麽人」时,我已听出他的话中带有浓重的胶东口音(山东省东部,胶州湾一带的方言),所以我也用同样的方言回答他。

那老人一听,一松劲,又跌坐入竹椅之中,抬头向我望来。

只见他眼眶深陷,双眼混浊,颧骨高耸,皱纹满面,双手之上,更是青筋盘虬。一望而知,是已临风烛残年,行将就木。

他望着我,喘了一口气,才道:「你是 」我忙道:「有一位何可人小姐,是在这里工作的吗?」老人的身子,陡然发起抖来:「这孩子,去了一天多,不知到哪里去了,我……自己行动不便,也一天多没水没米进口,那些鸡已饿了……」他愈说愈是有气无力,我这才明白何以鸡一见人就如此躁动的原因,原来是由於饥饿。看来,这里除了何可人一个人之外,再也没有别人打理;要是我不来,非但鸡群会饿死,连这个老人,只怕也难以幸免。

我知道现在不是多说话的时候,忙道:「你先甚麽也别说,我去给你弄些吃的。」那老人却道:「你……劳你驾……也 ……鸡……可人这孩子怎麽了?」我匆忙答了一句:「她车翻了,受了伤,在医院,没大碍。」我先替老人弄了吃的喝的,再提上大袋的杂粮去 那些鸡。

我估计,鸡场之中,至少有五千只鸡以上。我一生中古怪经历颇多,甚至曾接近过上万只小蝙蝠的 体,走向通往阴间之路,可是也未曾面对过几千只饥饿的鸡只。

等我把近二十大包鸡粮倒进食槽,退了出来之後,一头一脸,都沾满了鸡毛,几乎使我疑心自己也变成了一只鸡。

而且,我禁不住地伸手指在耳中转动,好把鸡群的聒噪声驱走。

我要把接下来和那老人的谈话,简化一下,因为那老人的话十分噜苏 这是一般老人的通病。

那老人姓何,照他说来,他本身也可以算是一个传奇人物。他是军人,且官拜中将军长,打内战,打日本鬼子,再打内战,大时代的风云变幻之後,是一个典型的失败者,还幸他有远见,早准备了一个鸡场,这才得以有生活的依靠。

何可人由社会福利机构介绍来,一直在鸡场工作,照老人的说法,何可人能干之至,鸡场的大小事务,全是她一人负责。近几年来,老人行动不便,便由何可人负责照顾。

所以,老人在这一天多时间内,焦急无比,不知发生了甚麽事。

老人一再强调,他和何可人可以说情如祖孙,所以很关心何可人的伤势。当然他在谈话之中,也说了许多他往年的辉煌大事。

我听了之後,觉得很不是味道。

因为何可人在出事之後,只记挂着那五百六十只鸡,发了疯一样,要把它们一只也不少地追回来,却一个字也没有提到鸡场之中,还有一个饮食起居都无法自力完成的老人。

要不是我来,饿死了几千只鸡事小,活活饿死了一个老人,却是人间惨事了。

这何可人不知是甚麽心肠,若说她忘记了有老人的存在,那是绝无可能之事。

当下,我没有把这个不满的情绪说出来,在老人殷殷询问何可人的伤势之际,心中暗叹。

鸡场没有电话,我又问了一些何可人工作和生活的情形,发现老人对何可人根本不是怎麽了解,只说她工作十分勤力,一个人打理一个鸡场,何可人几乎没有甚麽休息时间,更别说娱乐了。

老人一再说何可人十分爱鸡,天生是管理鸡场的,每次运鸡到市场去,她都会难过好一阵子,舍不得鸡给卖到市场去宰杀。

老人又说,何可人在鸡群之中,挑了几只出来特别饲养,当宠物一样,爱惜无比。

那几只鸡,不必被困在鸡舍之中,可以在鸡场之中,自由来往,所以,特别肥壮可爱。

那几只鸡,何可人宝爱之至。有一次,老人说这样的鸡好吃,想杀一只来吃,才提出来,何可人就和老人大吵了一场。

那是何可人和老人之间唯一的一次冲突,所以老人的印象十分深刻。

老人又问我,在进来的时候,有没有见到几只自由自在在走动的鸡,我却并没有注意 就算看到了,在一个鸡场中见到几只鸡,也不会放在心的。

我答应老人,我一离去,立即设法找人来照顾他和鸡场,临走时,我问了一个问题:「鸡场中所有的鸡,是从小就在翼尖上钉上号码的?」老人对我这个问题,瞠目不知所对,我也没有再说下去。在离去时,经过鸡舍,随便抓起几只鸡来看看,翼尖上都没有号码标志。由此可知,那一车子五百六十只鸡,是鸡场中的特殊份子。

我此行,除了救了一个老人和几千只鸡外,对事情进展一无帮助。

在我离开之前,我又到何可人的住所看了一下,倒是很有点值得记述之处。

何可人住在老人後面的一列屋子,屋子的外观,也很是残旧,推门进去,屋子里收拾得乾净之极,陈设也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

一共是两间房间,外的一间,除了一桌一椅之外,别无他物,椅是一张泛着光的竹椅,看来很有些年代了。

桌上有一只杯子,还有叁大叠书,书也堆放得很是整齐。

我走近去看了看,书的种类很难,有一半是古人的小说笔记,还有一些也大都是记述一些奇异事件的杂书。

想不到一个养鸡场的女子,竟在繁重的劳动之馀,还保持着阅读的习惯。

进了里间,陈设也简单之至,一床一几而已。床上的被 ,摺得齐整,有一顶发了黄的蚊帐;在床头之旁,也堆着好几叠书。

我走近去,顺手拿起一本来看,却是《白蛇传评话》,是把《白蛇传》这个故事,说书化了的唱本,我心中想:这何姑娘的兴趣,可真广泛。

见没有甚麽发现,我转身出了屋子。

离开了鸡场,一面驾车,一面和黄堂联络,告诉他鸡场的情形,要他和福利部门联络,立即派人来。

黄堂苦笑:「派人照顾老人,没有问题;派人去养鸡,那只怕全世界都没有如此的福利。」

我也觉得黄堂所说有理,就道:「说得对,我去找大发明家。」黄堂这时也想到了,他道:「这位何姑娘,确实古怪,难道她忘记了鸡场中有一个不能照顾自己的老人了?」

我答不上来,黄堂又道:「说来,这老人和她的关系,也非比寻常。」我闷哼了一声:「当年若不是那老人收留了她,她不知会流落何处。」黄堂皱着眉,好一会不说话,我问:「你在想甚麽?」黄堂道:「我在想你刚才所说的一切,有甚麽不对头之处。」我没好气:「我全是照实说的,会有甚麽不对头之处?」黄堂道:「就是奇怪,我……觉得很不对头,可是却又说不出原因来。」我知道黄堂并非无中生有之徒,所以道:「且好好想一想。」黄堂伸手在额角上轻轻敲着:「好像是和我记忆中的一件甚麽事有关连,可是却又想不起来了。」

我只好道:「那你慢慢想,一想到了,请立刻告诉我,嗯!」黄堂点头答应 这时,我怎麽也想不到,我到那鸡场去,经历平凡之至,在卫斯理故事之中,简直不值一提,连记述出来也属多馀,竟会有意外之至的发展。世事之奇,真有无法预料者。

黄堂问:「你去找大发明家?」我道:「是,我看这大发明家,对那位何姑娘颇是迷恋,他一定陪在病床之旁,叫他找人去鸡场,那再好不过了。」黄堂也没有异议,於是我又到医院去,一路上,我不禁埋怨自己不知浪费时间干甚麽,为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来来去去,真是无聊之至。我已决定,就此一次,再不理会了。

到了医院,先找丁真,果然,丁真病房的护士抿着嘴笑:「丁先生在何姑娘处。」我闷哼了一声,走向何可人的病房。推门进去,第一眼就看到了躺在床上的一个妙人儿,那当然就是何可人了。虽在受伤之後,可是俏脸英爽之气迫人,一看就会叫人暗叫:好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而且,这种美,不是 ,也不是媚,另有一股说不出的神清气爽。

尽管这时她的浓眉微蹙,大眼茫然无神,但仍不掩其秀丽。

她双眼睁得很大,望着天花板,一眨也不眨,也不知道她在出甚麽神,她的这种神态,看来很是动人。难怪坐在病床边的丁真,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和她一样,都一动也不动。

我曾听白素和丁真描述过何可人的样子,此刻一见,才知道这位何姑娘,可以说「别有系人心处」,另有一股与别的美女不同的韵味,就算丁真对她迷恋,也不算是情理之外的事。

但是她弃一个老人於不顾,这种行为,无论如何,和她的外貌不甚相称。

我一想到这一点,就用力咳嗽了几声,破坏了静默的气氛。

可是我发出的声音,对这一男一女来说,却一点作用也不起,他们仍然一动不动。

我走向前去,在丁真的肩头上,推了一下,丁真这才陡然震动,向我望来。他一见是我,口唇掀动了几下,欲语又止,我提高了声音,喝道:「别向我提那只鸡,有一件事,你立刻去办。」

我这一说话,床上的何可人也向我望了过来。她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望向我,眼神依然茫然,我冲她瞪了一眼,发出了「哼」地一声冷笑。

我的行动,可算突兀,我估计她多少会有一点反应。可是她却视若无睹,只是望了我一眼,重又把视线投向天花板去了,倒像是在那天花板上,有甚麽世界可以令她久久欣赏。

这时,丁真总算认出我来了,他语音乾涩,问我:「我该去做甚麽事?」看他这种沮丧的神情,我倒可以知道,那「最後的一只鸡」还没有找回来。这时,我当然不会去和他讨论这个问题,我疾声道:「那位老人,你立刻派人去,照顾他。不然,他就要死了!」

丁真现出极其迷惘的神色来,反问道:「甚麽老人?」丁真的反应,本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他本来就不知道有一个老人在何氏鸡场之中。可是何可人听了我的话之後,仍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还是在看她的天花板,这就令人气愤了 除非她撞车撞昏了头,不然,如今这种情形,她可说是冷血了!

所以,我向何可人一指:「你去问她。」丁真又呆了一呆,向何可人望去,问道:「卫先生说要我去照顾一个老人,是怎麽一回事?」

我留意何可人的反应,只见她在听到了「卫先生」之後,除再向我望来之外,并没有甚麽别的行动,等丁真问完,她淡淡地道:「我怎麽知道,你该去问卫先生。」丁真又向我望来,我已气往上冲,若不是对方是女性,我才不理会是不是受了伤,早就一把提起来了。

我盯着何可人,冷冷地道:「我才从鸡场来,你的鸡场。」我特地在「你的鸡场」上提高了声音,加重语气,何可人果然震动了一下,可是她接下来所说的话,却令我摸不着头脑。

她失声道:「啊!它回去了?」 我一怔:「谁回去了?」

何可人道:「那只鸡,那只还没有找回来的鸡,它回家去了?」听得自它的口中吐出这样的话来,至少使我肯定一点:何可人的精神,绝非处於正常的状态之中!

因为她只是牵挂着那只鸡,而不理会那个老人!

我盯着她,可是却发现她的神情之中,一点也没有作伪或掩饰的成分,反倒是很急切地想知道答案。

我心思电转,心想:在遭到了翻车的意外之後,她的精神状态有异,倒也可以理解,甚至暂时性的失忆,也大有可能。

所以我吸了一口气,沉声道:「那只鸡有没回去,我不知道 鸡场中有上千只鸡,我也无法在其中认出特定的一只来。」听得我这样说,何可人先是呆了片刻,接着,很是失望。

我再道:「你在医院里,那麽多鸡没有人 ,饿得发慌,我去 它们的时候,它们几乎想冲出来把我也吞下去。」

何可人一扬眉,有讶然之色:「怎麽会呢?」我大是恼怒:「你以为那些鸡可以多少天不必进食?」何可人像是根本没有听出我话中的责备,居然笑了一下:「我当然没有忘了我那些宝贝,不过,自动 饲器在七十二小时之内,会不断把饲料 给它们,我离开还不到四十八小时。我正准备一等那只鸡找到了,我就回去 你为甚麽要去 它们?」她倒反而责问起我来了,我真是啼笑皆非,这种情形,我始料未及,所以竟不知道如何应对才好。

丁真这时也道:「可人对我说了鸡场中的情形,我也接洽了工人,在她未能操作之前,去鸡场帮忙。」

听丁真的话,竟也有点怪我多事之意。我冷笑道:「或许不必请工人,那老人就可以负责工作。」

在我这样说的时候,我努力在想,鸡场中有「自动 饲设备」吗?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鸡场残旧,虽然管理不错,但是绝不现代化,若是有这类设备,我一定可以知道。而且,事实是,那几千只鸡在我去的时候,由於饥饿,几乎暴动了,哪里有甚麽自动 饲设备: 何可人这样说,真不知是甚麽意思。

这时,当我提及了老人,丁真怔了一怔,反问道:「甚麽老人?」我冷笑:「何姑娘没向你提及那行动不便的老人?」丁真立时向何可人望去,我也望向何可人,何可人居然也问道:「甚麽老人?」我倒抽了一口气:「鸡场的主人,何老伯。你是靠了他才能在鸡场工作的,你忘记他了?他无法照顾自己,七十二小时,他要饿死了,或许,你也为他准备了自动 食设备?」

我一口气说下来,只见何可人的神色变得怪异之至,她几次想要撑起身子来,又几次想要开口,但却未曾出声。等我说完,她才尖着声问丁真:「这人……就是卫斯理?

我不等丁真回答,就大声道:「正是区区在下!」何可人的神情,更是怪异之极,她可能心中感到很害怕,反手握住了丁真的一只手,丁真忙把另一只手也握住了她的手。

正在这时,病房的门推开,一个警官喘着气,闯了进来,大呼小叫:「卫斯理!卫斯理先生!」

我向他望去,他忙道:「黄主任有电话来,十万火急,请你立刻去听!」 我没好气:「甚麽事?」

那警官道:「黄主任说,半秒也不能延误,请你快去通话,请!」我虽然等着何可人的回话,但是黄堂催得如此急,不知有甚麽事。

所以我向何可人指了一下,意思是「你最好能有令我满意的答覆」,何可人陡然叫了起来:「你说老人,何伯……是甚麽意思?」我道:「你该知道是甚麽意思,你出来多久,他就饿了多久。」那警官见我还在说话,竟急到来拉我,我看何可人目瞪口呆,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也没有再等地,就和警官一起走了出去。

出了病房几步,才听得何可人在病房之中,发出了一下怪异之至的叫声。

我跟着警官到了一辆警车旁,只见黄堂自警车之中探出头来,叫我:「卫斯理!」我一看是黄堂自己来了,并不是他有电话来,就怔了一怔:「你在搞甚麽名堂,鬼头鬼脑的!」

黄堂又叫了我一声:「卫斯理!」他连叫我两声,却又不说别的甚麽,这已经奇怪之至了。我正想发作,却见他望定了我的神情,古怪莫名,难以言宣,像是我的脸上有着甚麽五色缤纷的图案一样。

我不由自主,伸手在自己脸上抹了一下:「怎麽啦?」黄堂再叫了我一声,这才问:「你……向何可人提到了……那……老人没有?」他不但神情紧张,而且说到後来,声音竟然在微微发颤,此情此景,真是怪异之至。

我没好气:「才提起,就叫你的手下抓出来了。」黄堂竟然「 」地一声,吞了一口口水:「她……听了之後,反应如何?」我心中兀自有气,哼了一声:「她竟然反问我甚麽老人。」黄堂第叁度叫我:「卫斯理!」我忍无可忍,气往上冲:「有话请说,有屁请放,别像招魂一样,不断地叫我。」黄堂又吞了一口口水,才道:「你……你不应该在鸡场中见到那……姓何的老人的!」

我呆了一呆,一时之间,真的不明白他这样说是甚麽意思。

我瞪着他,他摇着头,神情更是怪得难以形容:「该如何说才好呢?」六、见鬼

我认识黄堂很久了,知道他不是行事颠叁倒四的人,如今情状如此古怪,那使我可以肯定,必然有些不寻常的事发生了!

我定下神来:「该怎麽说,就怎麽说。」黄堂吸了一口气:「你来向我说在鸡场中的情形,我当时就觉得有点不对头,可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是甚麽事。等你走了之後,我才突然想起,叁年之前,有一件案子曾到过我的部门 」

他讲到这里,我心中已是疑惑之极,黄堂的部门是「特别工作室」,专处理「疑难杂症」,那和我的鸡场之行,又有甚麽关系呢?

我望着他,他续道:「叁年之前,何氏鸡场出了命案,鸡场主人,何正汉,七十二岁,原本是军人,死得离奇。我的部门,曾插手调查。」 他说到这里,望定了我。

我总算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禁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我在鸡场中见到的何姓老人,就是叁年前离奇死亡的何正汉?」我的问题,可以说够古怪的了 由於黄堂的神情如此异特,我才这样问的,其中也多少有点开玩笑的成分在内。

可是黄堂听了,居然神色凝重,点了点头:「是,就是他!」我「哈哈」大笑了起来:「这不是活见鬼了吗?」黄堂大是骇然,说起话来也有点结巴,他道:「我,我可……不敢那麽说……那……是你自己说的!」

我看他紧张成那样,当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当然不会是那样!天下有的是曾当过军人的老汉,总不成死了一个就不会有第二个了。」我这样说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叁年前的命案是一回事,我在鸡场之中,见到了一个老人,那又是另一回事。

黄堂不可能不明白我的意思,可是他的神态,仍然怪异之至,他岔开话题,又问:「那……何姑娘,她怎麽说?」

我有点恼怒:「我也告诉你了,她竟然反问我『甚麽老人?』」黄堂「 」地一声,大大地吞了一口口水:「你是不是要看看当年命案的……档案?」

我没好气:「有必要麽?」

黄堂坚持:「应该有点帮助。」我心中疑惑,不知道黄堂这样说有甚麽用意,就道:「好,拿来!」黄堂立时向我递过一只厚重的文件夹来,我打开,就先看到了一叠照片,只看了一眼,我就陡然一呆。

那是一张死人上半身的照片,黄堂说曾有过命案,那当然是命案发生之後拍的了。

令我发呆的原因是,这死者,赫然就是我在鸡场中见过的那老人!

虽然一活一死,容貌多少有点差异,但是两者同是一人,殆无可疑。

在那一霎间,我的脸色一定变得难看之至,所以黄堂在间我的时候,声音大是有异,他颤声道:「就……是他?你说的老人……就是他?」我勉力定了定神,吸了一口气:「这是叁年前命案的死者?」 黄堂点了点头。

我再吸了一口气:「可是,我刚才在鸡场见到的,就是他。」黄堂道:「不可能,除非你是 」他说到这里,就住了口,没有再说下去,只是骇然地望着我。

我知道他想说甚麽,他想说我「活见鬼」!

我刚才自己也说过这叁个字,但那是在开玩笑的情形下说的。同样是一句话,在开玩笑的情形下说,和真正认真的说,感觉大不相同。因为这句话并不普通,它是「活见鬼」!

我摇头:「这不必争,只要再到农场去,就可以明白究竟。」黄堂道:「若要快一点知道,可以去问何可人。」我有点恼怒:「我正在问她,是你硬把我拉出来的,为甚麽你不进来找我?」黄堂的回答,又是一个意外,他道:「因为当年命案发生之後,何可人曾被当作主要的嫌疑来调查,但终於因证据不足,无法起诉。」我呆了好一会,一时之间,实在不知说甚麽才好,但我还是很快有了决定:「问她去。」

黄堂道:「怎麽问?」

我又呆了一呆,一面向内走去,一面道:「该怎麽问,就怎麽问。」黄堂跟在我的後面,两人一起推开病房门,只见房中情形,和我刚才来的时候一样,仍是何可人望着天花板,丁真望着何可人。

我重重关上门,大声叫:「何姑娘!」何可人淡然向我望来,倒是丁真吓了一大跳。

我说的还是那句话:「我才从何氏鸡场来。」何可人的反应很冷淡:「你刚才说过了。」她在这样说的时候,目光转移,望向我身後的黄堂。当她一看到黄堂的时候,刹那之间,现出了怪异之至的神情,可是一闪即过。

我忙向黄堂看去,只见黄堂望着何可人的眼神,也颇为奇特 只有有经验的警务人员,望着一个明知是犯了罪,可是却又无法证明的人时,才会有这种眼光。

一般来说,在这种目光的逼视之下,有罪者会因为心虚而避开去。

可是这时,何可人却和黄堂对视着,绝无规避之意。而且,还是她先开口,「黄主任,我们又见面了。」

黄堂也道:「是啊,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叁年过去了。」他们虽然只讲了两句话,但是我也可以知道,叁年前,在鸡场命案发生之後,何正汉老人被杀的案件,黄堂作过调查,并且和何可人见过面。

那就说明,叁年之前,真的有一个叫何正汉的老人,在鸡场死亡。

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不禁在心中暗暗自责:怎麽啦,当然曾有过这件凶案,那个叫何王汉的老人,也早已死亡。我在鸡场中遇见的那个姓何的老人,我并不知他的名字,虽然叁年前的死者,照片看来和我遇到过的那个老人很相似,但人有相似,也算是一个巧合,并不说明别的甚麽。

我那时的思绪,相当紊乱,由於事情有我难以估计的怪异,所以想甚麽都不是很抓得住中心。

何可人说了一句之後,又道:「那只鸡……还没有找回来,我想不到这事竟会劳主任的大驾。」

何可人在这样说的时候,很是冷静镇定,也可以看出,她和黄堂这次见面,并不是愉快的回忆。

我心中的反感,又增了一分,因为她来来去去,都是提那只没找回来的鸡,仍然不提到在鸡场之中,那行动不便的老人。

黄堂冷冷地道:「卫斯理是我的朋友,我是陪他来证明一些事的。」何可人竟像是对黄堂所说的话,全然无动於衷,又转回头去望天花板。

我哼了一声:「何姑娘,有些事是要你来证实的。」何可人现出不耐烦的神情,也「哼」了一声。

丁真在一旁道:「她受了伤,有甚麽事非要问她不可?」我大喝一声:「闭上你的鸟嘴!没有你这蠢人的事。」给我一喝,丁真满面通红,何可人大是爱怜地望向他,又冷冷向我望来:「我根本不认识你,有甚麽可以给你证明的?」丁真给何可人这一望,立时如沐春风,神采大是不同。我又道:「我才从你的鸡场来。」

何可人冷笑:「这蠢人一直在夸说卫先生你的神通如何广大,可是这句话,你已说了叁遍了。」

我心中暗自恼怒,可是除了用这句话作开始之外,我想不到还有甚麽话好说。

何可人讽刺我,我只好忍下来,道:「在鸡场,我帮你 了鸡 」何可人道:「你也说过了,我也答过了。」我提高了声音:「我还弄了食物给一个饿了两天,行动不便的老人,那老人姓何,是鸡场的主人,你当年去鸡场工作,是他收留你的。」我一面说,一面狠狠地瞪着她,何可人向黄堂道:「黄主任,这人……」她没有说出我怎麽样,可是不说出来,也摆明了她在说我是神经病。

黄堂叹了一声,我又道:「那何老人,我见过的,是叁年前的死者的甚麽人?」我这样问,基於两点:一、我确实在鸡场见了一个何姓老人,与之谈话,并煮食给他吃。二、又同何可人表明,我知道叁年之前何正汉的死亡事件。

何可人对我的态度,一直是冷漠和不屑,直到听得我如此问,她才惊讶之极,反问道:「你说甚麽?」

我道:「是你要我把说过的话再说一遍的:那个何姓老人是甚麽人?」何可人皱着眉:「我不知道你在说哪一个姓何的老人。」我沉声道:「在鸡场的那个 」我接着把那何姓老人所住房子的方向位置,说了出来。

我一路说,何可人的脸色一路变,等我说完,她脸色死灰,又惊又怒,不问我,却向黄堂道:「黄主任,这是甚麽意思?你至今还认为我是杀人凶手,所以才约了人编一个无聊的故事来吓我?」

黄堂高举双手:「不关我事,几个小时之前,卫先生确曾到过鸡场,见过一个行动不方便的何姓老人,并且和他谈话 」我道:「至少谈了大半小时。」丁真则在一旁紧张地叫了起来:「杀人凶手?甚麽杀人凶手?」不过没有人理会这位大发明家,何可人喘了几口气:「没有,我的鸡场没有这个人 」

她指着我:「你说的那屋子,以前是何老伯住的,何老伯死了之後,一直空着,你……你……」

看样子,她也想说「你见鬼了」,但是她总算忍住了没有说出来。

我还想说甚麽,但黄堂在我的身後,拉了拉我的衣服,我明白他的意思 在这里和何可人争,是没有意义的事。鸡场又不是南极,去看一次,很是容易。

所以我只是闷哼了一声,转身向外就走,丁真叫:「卫先生 」我觉得这个大发明家的行为,类同白痴,所以也懒得理会他。

一出了病房,我沉声道:「她为甚麽耍赖得一乾二净,甚麽都不承认?」黄堂道:「我看她也不是抵赖 」我火向上冲,厉声道:「你这样说是甚麽意思,是我活见鬼了!」黄堂却道:「我们立刻去,一到就可有分晓。」他话中竟大有不相信我在鸡场这段经历之意,我扬起手来,想给他一拳,但他和我熟了,颇能知我心意,我还没有出手,他就一个箭步,跳了开去。

我一直用凌厉的眼光瞪着他,一直到他讨饶:「你再这样望着我,我无法驾车了。

我这才闷哼一声,把责备他的目光收了回来 车上只有我和他两个人,由他驾车,在上车前,他甚至曾暗示我的精神状态有问题,可能不适宜驾车,这才令我火上添油的。

不一会,车子就到了何氏鸡场的门口,和我刚才来的时候一样,那块招牌 那块招牌!

那块招牌上写的还是「何氏鸡场」四字,可是刚才来时,招牌上油漆剥落,很是残旧;但现在看来,却相当新净,一点也不旧。

各位看倌,接下来发生的事,在很多小说中出现过,就算在卫斯理故事之中,也不新鲜,在有关气体人的那个故事之中,就有过类似的刹那之间,环境起了根本性变化的情形。

但听人叙述这种情节是一回事,自己亲身经历这种情形,又是一回事。

我一看到招牌变了样,打开车门,跳了出去,奔向门口,门也变得不同了,而且上着很坚固的锁。

我大叫一声:「不是这里,你来错地方了。」黄堂来到了我的身边,才道:「就是这个地址。」我摇头:「那就是我上次找错了地方,恰好另有一个何氏鸡场 」我说了一半,就陡然住了口。

因为那是绝无可能的事;那只不过是我在极度惊诧之时,没有话找话说的想法。

要弄开那锁,自然是很容易的事,但是我其时却思绪紊乱,哪有心思。我耸身攀越围栏,跳了进去。黄堂也学着我,追了上来,他大声道:「卫斯理,镇定一点,你经历过那麽多怪事,这只不过是……小事一桩。」我闷哼了一声,真的,是小事一桩,一开始的时候,我还认为要我参与这样的小事,真是一种侮辱;却再也料不到,会有这种异峰突起的变化出现。

我向内冲,两排房舍依旧,鸡舍却新了许多,且不闻鸡只的骚动声,取而代之是一种「轧轧」的声响。我先奔到鸡舍之前,推门一看,只见鸡舍之内,整洁得很,食槽之中,有管子缓缓泻下食物来 自动 饲设备!

我上次来的时候,若是有这样设备,我断无看不到之理。

而且,我根本曾拖下每包重五十公斤的饲料,倾倒入食槽之中,这一切都不可能是我在作梦。

我陡然转过身来,由於黄堂一直紧跟在我的後面,所以我一转身,几乎和他鼻尖对鼻尖相碰。

他又想开口说甚麽,我一挥手:「你别开口,我要好好想一想,究竟发生了甚麽事。」

黄堂点了点头,我又道:「我的意思是,把这件事的性质,分一分类。」黄堂又点了点头,我向他说了我上次来到鸡舍的情形,黄堂的神情,也怪异之至。

我向外面那排房舍指了一指:「那何姓老人的屋子,就在那里。」我们脚步沉重地走过去,推开门,陈设一模一样,可是床上无人。而且,也不像是才有人住过的样子。不过虽是空屋,却又打扫得甚是乾净,显然空屋也有人不时打扫之故。

我吸了一口气,在屋中呆立了一会,又向黄堂讲了我在这里和何姓老人谈话的经过。

黄堂神情更是怪异,又不住点着头。

我又向外走去,进了何可人的住所。

何可人的屋子之中,变化相当大,有了电视机等音响设备,书也多了许多。

我走近去,看到有两盒「白蛇传」的录影带,一盒是长篇电视剧,一盒是京剧。

我一面摇头一面道:「这位何姑娘,对《白蛇传》像是特别有兴趣。上次我来的时候,一本《白蛇传评话》正放在床头。」黄堂指着书架:「这一本?」他已在书架上找到了那本书,取了出来,向我扬了一扬。我道:「就是这本。」接着,我就道:「我没有来错地方。但是两次前来的时间,只隔了几小时,一切的变化,却像是已隔了好几年。」

黄堂沉声道:「两个可能。」我示意他说下去,他道:「一个可能是,上次当你来到这里时,有一股力量影响你的脑部活动,使你的脑部受了误导,看到了,听到了,或自以为做了根本没有做过的事情。」

我点了点头,黄堂的分析很有理。人的一切感觉,皆由脑部活动决定,若是脑部活动受了误导,就会产生各种不同的感觉 我之所以不用「不真实的感觉」这个词,是因为我认为,感觉没有甚麽「真实」或「不真实」之分,一切全是脑部活动的结果。脑部有这样的活动,就有这样的感觉,有那样的活动,就有那样的感觉。感觉就是感觉,无分真幻,真即是幻,幻即是真。

这种想法,自生以来就有,也被不少哲人大大发挥过,但却未曾和脑部的生理活动联系在一起。

脑部的活动,确然可以被外来力量所影响,而产生种种感觉。一些药物可以达到这种情形,还有更多来历不明的力量,也可以造成这种情形。

关於脑部活动受外来力量的影响,而衍生出来的故事,我过去有一个故事「茫点」,曾经十分详细地记述过。

所以,我可以接受黄堂的这一个分析。

我不由自主抬头四面看了一下 自然,即使有这种力量存在,我也是看不见的,那只不过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而已。

我道:「第二个可能呢?」

黄堂道:「第二个可能是,你上次来的时候,无意之中,通过了时光隧道,回到了叁年多之前,那也会产生了这种情形。」我也正想到了这个可能,所以由衷地鼓掌:「还有第叁个可能吗?」黄堂摇头道:「有是有,可是……不想说。」我一摊手:「无非是想说我活见鬼而已 我又不是第一次见鬼,但说无妨。」黄堂吸了一口气:「但人鬼殊途,你要是见鬼见得如此实在,这……着实骇人听闻。」

我踱了几个圈,除了这叁个可能之外,我也想不出再有甚麽可能来。

黄堂又叽咕了一句:「那何正汉死得怪……死了之後,也有可能作怪。」冤死的人,鬼魂特别容易作怪,这本是鬼传说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听了之後,心中不禁一动。黄堂曾把当年的凶案资料交在我的手中,但是我一看到了资料中的照片,就和黄堂发生了争执,对於凶案的经过并不知道。

黄堂如此说,可知凶案大有蹊跷,而且,何可人又会被当作疑凶 当我说在鸡场见到何姓老人时,她还以为我是和黄堂串通了,编了个故事去吓她的。可知其中必然还有许多曲折在。

我就问:「叁年前的凶案,有甚麽怪异之处?」黄堂道:「怪在凶手使用的凶器,和死者致死的原因。」 我道:「肯定是被杀?」

黄堂有点骇然:「你以为凶案和如今的事有关连?」我苦笑:「谁知道 最初,不过是要找一只走失了的鸡,已经由此而发生了怪事,我自然要尽一切可能去追查真相。」七、死得离奇

黄堂道:「说得是 我也很想能找出凶手来,资料全在,你可以仔细看,我一时也说不明白。」

我点了点头:「我们分工,你去留意何可人,我看她大有古怪 那只走失的叁六五号的鸡,要是找不回来,看她会怎麽样。」黄堂一直表示极喜欢和我合作,所以闻言,大是兴奋,大声答应。

我们走出去,看到有几只母鸡跟在一只大公鸡之後,那大公鸡大得异乎寻常,几乎高到人的腰际。顾盼之间,神气活现。

黄堂指着那公鸡道:「考一考你,知道这公鸡是甚麽名堂?」经黄堂这一问,我再仔细打量那头公鸡,觉得它确然有不同凡响之处。当我向它走近去的时候,它非但不避开,反而额上羽毛起伏,大有战斗的格局,看来更加神气得很,雄骏异常。

我道:「我对鸡的品种没有研究,这公鸡是甚麽名堂?」黄堂道:「这鸡的名称是『九斤黄』,原产地是中国江苏省的一个叫浦东的地方,听说是在上海附近。」

我笑道:「多承指教。想不到你对鸡的品种,如此有研究,只不过你的地理常识差了点,那浦东不是小地方,和上海隔江相对,有好几道大桥连通,大大有名。」黄堂挥了挥手:「我也是叁年前调查凶案,才知道这公鸡是异种。」我大奇:「查凶杀案,和了解鸡的品种,会有甚麽关系?」黄堂苦笑:「万事皆有牵连 你回去看资料,就会明白了。」我们一直在谈论那公鸡,那鸡也像是知道我们在谈论它一样,站在原地不动,一群十来只母鸡,围着它咯咯乱叫。

而且,它还侧着头,用它那亮如点漆的眼睛,看着我们,顶上的鸡冠高耸,其红若血。

我看得有趣,伸手,想去它的额上摸一下,手才伸出去,黄堂就叫:「小心!」一时之间,我还不明白黄堂叫我小心甚麽,那鸡的头一侧,竟避过了我的手,向我的手背直啄了下来。那鸡的鸡喙艳黄,看来锋利无比。我忙一缩手,总算及时避了开去。

我反应快,顺着那一避之势,五指伸屈,已然向鸡头直抓了过去。

这一下变势,乃是中国武术小擒拿手中的一式「翻云覆雨」,就算对方是一个武林高手,也未必避得过去,何况只是一只公鸡!

果然,我一出手,五指一紧,便已捏住了鸡颈,手臂一振,把鸡直提了起来。

那鸡虽然名叫「九斤黄」,但想来其後曾经品种改良,体重又有增加,一提在手中,便知份量,怕有十五六斤重。

我才一将鸡提了起来,准备顺手摔出去,又听得黄堂叫道:「小心!」又是随着他的叫声,那鸡双翼张开,向我脸上 来,同时,双爪齐出,抓向我的脸,不但攻势快疾,而且,很是有力。

若不是我一提起它,就想把它摔出去,早就有了发力的准备的话,等到它攻来再发力,只怕已来不及,已给它抓中不可。

这时,它抓过来,我发力,恰好在千钧一发之际,手臂一振,已把它摔了出去,撤下了漫天的鸡毛。那公鸡咯咯怪叫,自半空之中扑向地,立时站定,略抖了一抖身子,立时引颈高啼,啼声嘹亮之至。

它并不逃走,啼了两声,仍然凝视着我。

在那一霎间,我也不禁呆住了。

我曾和不少高手交过手,也曾和一只叁千年老猫拚过生死,却再也想不到,有一日会和一只公鸡过招,而且一招之下,不分胜负。

我也凝立着不动,和那公鸡对峙着,黄堂这才气咻咻道:「这鸡大是古怪,是年老成了精的,别再惹它。」

我盯着那公鸡:「要是连一只鸡都不敢惹,那还有甚麽可干的?」黄堂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说根本没有必要去惹它。」黄堂一早就大喝要我「小心」,这时又如此说,我心中一动,问:「是不是你曾惹过它,吃过苦头?」

我虽然在和黄堂说话,但是仍然盯着那只鸡,绝不放松。因为我感到这只公鸡在和我过了一招之後,并不肯就此干休,随时可以扑起来向我进攻,以报我刚才「一抓之仇」!

黄堂喘了几口气:「我倒没有,但是有几个警员,见它神高马大,想抓住它看看;又有的看中了它的尾翎,非但没能抓到它,还被抓得……受了伤,其中一个,且眇了一目!」

我听了黄堂的话,不禁有心惊肉跳之感,失声道:「那还容它活着?」黄堂道:「警员老想去抓它,此是侵犯私人财物,是警员的不对。当时,何可人护着它,说是谁要是杀了它的鸡,非把事情闹大不可,所以只好吃了个哑巴亏。当时,我就觉得这鸡场充满了妖气。」

我再吸了一口气,此时,那鸡离我约有叁公尺远近,看来神定气闲,大有高手风范。我心念电转,心想,它有双爪一喙,我只有双手。除非是想把它打死,不然,想活捉它,颇有困难。因为我很难在同时,用双手抓住它的一喙双爪,只要它有一喙一爪可以活动,即使我抓住了它,在近距离,它就可以向我攻击。

自然,若要杀死它,那就容易得多了。

我吸了一口气,沉声道:「且看我活捉它!」黄堂道:「你跟一只鸡呕甚麽气,我们有事在身,别节外生枝了。」我道:「你不是说它积年成精了吗?我倒要看看它有如何厉害!」我一面说,一面已抽出了腰间的皮带来。

为了对付一只鸡,我卫斯理居然要出动武器,真是胜之不武之极了。可是这鸡一直盯着我的目光,极其妖异,使我觉得它凶心甚盛,非给它吃点苦头不可。

黄堂道:「你要小心,这鸡不但伤人,还可能杀过人。」 我一怔:「此言何意?」

黄堂道:「何正汉老人死於喉间受伤,气管断裂,可是法医一直不能肯定凶手是用甚麽凶器成凶的,我看了伤口之後 」他说到这里,略顿了一顿。我只感到了一股寒意冒上来,失声道:「你以为是给鸡啄死的?」

黄堂道:「是,可是我连提都不敢提。」这一点,我倒可以了解。黄堂是赫赫的特别工作室主任,要是追查命案,说死者是被鸡啄死的,只怕立刻会被人说他是神经病!

我沉声道:「你也不来和我商量一下。」黄堂苦笑:「这等小事,怎敢来劳你的大驾。」我怒视他一眼:「那你既然有怀疑,至少也应该抓住它,看看是不是和伤口吻合,以证明自己的设想!」

黄堂也有点恼怒:「这种想法,想过就算了,如何能来真的!」我冷笑:「别推搪了,你根本抓不住它。」黄堂也有了怒意:「好,看你的了,古人说杀鸡焉用牛刀,现在是『抓鸡要看卫斯理』!」

我一声断喝:「就看我的!」说着,我以皮带作鞭,直上直下,一下就向那公鸡挥击了过去。

「唰」地一声过处,那公鸡一跃而起,闪避了过去。

畜生毕竟是畜生,我要的就是它这一避!

这一来,它双脚离地,我就可以下手了。当下,我手腕一转,皮带已向它双足缠去只要一缠中,一抖一拉,再伸手抓住它的脖子,它再凶,也难以逞恶了。

我出手极快,可是忽略了一点。

我忽略了鸡本来是飞禽,虽然被蓄养年久,飞行本领已经退化了许多,但是它毕竟是会飞的!

就在我皮带挥出之时,只听得那公鸡「喔喔喔」一声长啼,双翅展开,腾空而起,飞起了五公尺高下的空中。只见它在半空之中,益见巨大,彩尾飘飘,颈毛抖动,好看之极。就算是传说中的凤凰,飞在空中,也至多不过如此而已。

它一腾空,我这一击,自然落空。

像这样的公鸡,腾空飞翔的景象,并不多见,所以一时之间,我也不再出手,只是盯着它看。

它在半空中一个盘旋,又腾高了五六公尺左右,这才斜斜落下地,却不再向我攻击,而是远远地落了开去,落地之後,又是一声长啼。

我只感到,它一定在这一声长啼之中,想表达些甚麽,但我当然无法了解它的意思。

它既然有那麽高强的飞翔能力,我再要抓它,自然不是易事,除非令它受伤,但我又不想如此做。

正当我在踌躇间,黄堂道:「你不感到,它不想和你再打下去!」 我奇道:「何以见得?」

黄堂道:「它刚才在半空之中,并未向你凌空下击,只是飞了开去。」这时,那一群母鸡又已向它围了过去,它昂首阔步,带着母鸡们离去,竟不再理会我。

我呆了片刻,在刹那之间,我体会到了黄堂刚才所说,「感到了一股强烈的妖气」是甚麽意思,确然真有这样的感觉!

我和黄堂看着那群鸡进去,这才离开了鸡场。一上了车,黄堂又把那一夹子资料给了我。

我手按在夹子上,迟疑道:「你会怀疑到那鸡啄死人,也真是匪夷所思之至了。」黄堂道:「现在看来,不单那只公鸡有问题,连别的鸡也有问题。」 我骇然:「有何根据?」

黄堂道:「何可人坚持要把所有的鸡全找回来,一只也不能少,就大有古怪。」我点头:「是,何可人知道一切。」黄堂也道:「是,可是她不肯说。」我伸手在夹子上敲了一下:「她不说,我们自己查!」黄堂大是高兴:「有你参加,说不定叁年前的疑案也能破了。」我苦笑:「别期望太多,别忘记,我连一只鸡都对付不了。」黄堂忽然大生感慨:「人本来只有在对付自己同类的时候,最有办法;对付其他生物,即使小如蚊子也束手无策,比起历史上的人类大屠杀来,逊色多矣。

我也不禁默然半晌,才道:「你去密切留意何可人的动态 我估计,那只叁六五号的鸡,多半找不到了,且看她有甚麽剧烈反应。我去看资料,同时也和白素商量一下。」

黄堂没有异议,在医院门口我们分手,我驾自己的车回家,白素却不在。

我到鸡场去,全是由於白素的坚持,这时她却又不知去忙甚麽了。

我定了定神,就开始看叁年前,在何氏鸡场发生的那件命案。

花了约莫两小时左右,才把所有资料看完,当然也明白了何以一桩命案,会到了黄堂这个特别工作室主任手中的原因。

命案确然有特异之处。

首先,是死者陈 的地点。

死者被发现时,是在鸡场附近的一个排水渠的建 工地上。

那工地上堆着大量巨大的水泥趸柱,每一个都有两公尺高,一公尺见方,自然其重无比。

每五个或六个水泥柱堆在一起,每堆之间,留有十分狭窄的空隙,人要侧着身才能挤进去,身子稍胖一点,只怕也难以通过。

在那工地上,总共有数十堆这样的水泥柱,所以,也形成了一个极窄的「迷宫」。

平时,工人都是在水泥柱的顶上走来走去,从来没有人挤进柱堆中的通道过。

何正汉的 体,就在这一大堆水泥柱的中心部分被发现。

由於 体被发现的地点如此特别,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何正汉一定是自己挤进去的。

资料中有水泥堆的照片,也有自上而下拍摄的,可以清楚看到那些水泥柱堆中窄窄的「通道」,只有叁十公分阔左右。

不论从哪一边进去,要到达陈 之所,至少要侧着身子,挤着行进五十公尺左右。

何正汉行动不便,看来至少要四十分钟的时间。

於是有了疑问之一,他费那麽大的劲,挤到水泥柱堆的中心部分去,是干甚麽去了?

警方肯定发现 体之处,正是凶杀现场,是由於若是他死在他处,根本没有可能把他的 体搬进那麽狭窄的通道,到达陈 地点。

人死了之後,身子变得僵硬,还会有些微发胀,所以 体被发现之後,要大费周章把水泥柱移开,足足两天之後,才能把 体弄了出来。

起初,在 体还未搬出来之前,派了一个身形瘦削的警方人员,挤进去看过,肯定人已死了,但是却未曾发现死因。所以,最早的猜测是,何正汉不知是由於甚麽原因,挤进了窄缝,却由於行动不便,挤在里面,出不来了。所以,是饿死在里面,或是焦急之下,心脏病发死在里面的。因为事先,警方曾接获过何正汉的失踪报告。

报告何王汉失踪的人,是鸡场的经理,和何正汉一起经营鸡场的何可人。

何可人是在一次出市区到市场送鸡之後回来,发现何正汉不在鸡场之中,由於何正汉久已行动不便,根本不可能离开,所以何可人立即报警,警方也立即受理,作了调查。

调查并没有结果,鸡场之中,绝无劫掠过的迹象,就是老人不见了。

在调查失踪的过程中,警方已深入地了解了何正汉和何可人之间的关系,资料上全记录了下来。

我在看这部分资料的时候,心中一直有一团寒意在打着转。

因为那何姓老人,跟在床上一面吃着我为他煮的面,一面唠唠叨叨跟我说话的,一模一样。

由此可知,我见到的那何姓老人,正是叁年前离奇死去的何正汉!

(活见鬼!)

也有一些资料,是我所不知道的,重要的一点是,在何正汉死前一年,他已立了遗嘱:在他死後,他的一切全归何可人所有。

处於偏僻郊区的一个鸡场,本来也值不了多少钱,但是对於一个无家可归的少女来说,却是可以安身立命之所,重要之至。

所以,即使是在调查失踪期间,警方也对何可人有所怀疑。

由於鸡场只有他们两人,何可人的话,也就是唯一的资料了。

体是失踪五天之後被工地的工人发现的。

好不容易,把 体移出来之後,立时发现何正汉老人不是饿死的 死因一看就明,在他的咽喉处和太阳穴处,有两个明显的伤口。

咽喉处的那个伤口,穿透了气管;太阳穴上的那个,更不必说了,那是致命的所在。

法医检验的结果是,伤口由一个尖利的锥形物体所造成,两处伤口的深度,都是叁公分。咽喉处的那个伤口较深些,太阳穴的那个穿了头骨,简直是匪夷所思。

大家都知道,人的头骨坚硬无比,医学上,为了要解开人的头骨,不知经历过多少的研究。

当然,若是用利器硬要在头骨上穿一个洞,也可以做得到,但必须要有很大的力道,譬如说,一根凿子,再加上一柄 ,用力在头骨上敲进去就可以达成。

但是,在陈 地点的那个空间之中,根本没有供凶手发力的空间,人挤在里面,连转个身都难,如何扬起手来发力伤人。

当然,若有一柄手枪,要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也是轻而易举之事,可是检查的结果,那个小孔是利器所形成的,绝非子弹孔。

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案子才转到了黄堂主持的特别工作室来。

黄堂的调查堪称全面。他又找来了法医,重新检验,仍然确定伤口是由「某种利器」所造成。而且估计,要在人的头骨上,造成这样深度的一个伤口,至少要有一百公斤左右的撞击力,才能达成。

就算是一个壮汉,挥动大铁 要发出一百公斤力道,也不是容易的事,何况是在一个根本无法发力的狭窄空间之中。

於是,黄堂又设想,何正汉是在他处被谋命,再移 到水泥柱去的。

可是经过了严密的环境调查,发觉无此可能,因为堆放水泥柱的空地上,并没有任何搬运 体的痕迹留下来。相反地,找到的几个脚印都是何正汉的,可知何正汉是自己走进去的。

死人当然不会走路,也由此可以证明,何正汉是在水泥柱的窄缝被杀的。

除了脚印之外,还有何正汉使用的手杖,点在地上留下来的痕迹。

从那些痕迹看来,何正汉当时并不是以正常的步伐向前走。

他是相当急促地在赶路 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有甚麽必要急急地赶着,挤进水泥柱中的窄缝中去呢?

那根手杖一直握在何正汉的手中,握得很紧, 体移出来之後,要费一番工夫,才能从他的手中取下来。

所谓手杖,是自己用树枝制造的,很是普通,可是在手杖前半端,却有好几处新近才砸伤的痕迹,像是用手杖敲击在甚麽硬物上造成的。

这一点,也很快地查明,因为在那堆水泥柱的外缘,有一堆水泥柱上,沾有手杖的木屑 由此可知,黄堂的工作,做得如何仔细。

这个发现,可以知道,何正汉在来到水泥堆前时,曾举起手杖来,猛烈地敲击着水泥柱。以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能令手杖的木质受损,那一定是倾了他的全力。

他为甚麽要那麽做呢?

黄堂提出了问题,但是没有答案。

然後,资料之中,就提到了何可人。

由於有何王汉的这份遗嘱,所以何可人有了嫌疑,但何可人有充分不在现场的证据何正汉失踪那天,她一整天都在市区,而且,现场也根本没有她的脚印。对於何可人,黄堂有一点私人意见。

八、入魔

黄堂的私人意见,并不算是正式的档案,只是他以现任特别工作室主任的身分,对案件的看法,并没有甚麽作用,但却可以供後来对这案件有兴趣的人参考。

他的私人意见,分为两点。

其一,他认为这件案子,不可解释的因素太多,但若撇开所有不了解的因素不提,视那些全是障眼的迷雾,只把它当普通案件来看,那麽,嫌疑最大的,还是何可人,因为只有她有动机杀死何正汉。

其二,黄堂对何可人的印象,不是很好,他一再说明,何可人给警方的口供,虽说没有说谎,但只是冰山一角。以他的办案经验来看,还有许多事何可人绝口不提,隐瞒着。所以,他以为何可人虽然年轻貌美,但却是一个极难对付的人。

对於黄堂的第二点意见,我也有同感。目前的情形就是如此,何可人坚持要找回所有的鸡只,彷佛少了一只,就会大祸临头。但究竟是甚麽原因,她却一个字也不肯透露,行径可恶得很。

黄堂又在私人意见中表示,那许多不可解释的现象,可以提供丰富的想像力,例如行凶是人类以外的某种生物等等。

我知道他在写下一些意见时,已经想到了「鸡杀人」的可能性。

但是由於这种想法实在太怪诞,所以即使是在私人意见之中,他也不敢随便明写出来,唯恐给人家作笑柄。

我看了他这个意见,倒觉得黄堂的说法并不可笑,反而很值得进一步去探讨,死者的伤口,确实可以是鸡啄所造成的。

问题是,一只公鸡,就算是「九斤黄」,体型庞大,但要一下子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致人於死,也未免叫人难以接受。

我此时的困惑,比黄堂当时更甚百倍,因为不但这个案子是一团迷雾,我还见到了案中的死者,与之交谈,还煮了面给他吃。

这是奇上加奇,奇到了难以设想的地步!

这一天,馀下来的时间中,我就一直在这奇上加奇的事上动脑筋,可是不得要领。

一直到了午夜时分,白素、红绫居然都未回来,连温宝裕也没有消息。

我并不为他们担心,只是难以想像他们干甚麽去了。看看时间渐近午夜,我想到,何可人定下的找那最後一只鸡的时限已经到了,黄堂那里怎麽也没有消息?

正想着,电话铃响起,我一接听,正是黄堂打来的,他语音急促:「何可人坚持要出院,现在,丁真正在和医院交涉。」我沉声问:「理由是甚麽?」黄堂道:「没有理由,她吵得天翻地覆。我想,真正的理由是,限期到了,那叁六五号的鸡,还没有找回来!」

我又问:「丁真的意思是 」黄堂道:「丁真同意她出院,医院不同意。」我想了一想,一般在这样的情形下,若是病人坚决要走,医院最後也必然无可奈何。

所以我道:「她一走,就跟踪,二十四小时,密切监视她的一举一动。」黄堂的声音大是迟疑,他问:「目的是甚麽?」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这位姑娘的行为,很是异特,所以要监视,你别因目的不明而忽视,要动用最好的人和最先进的仪器。」由於我说得很是严重,黄堂也不敢怠慢,连声答应,道:「我会用最好的设备和人员,设法拖延何可人返回鸡场,以便我可以先去布置。」 我忙道:「这样最好。」

当时,我也只不过是对黄堂的部署顺口赞许而已。那时,真想不到黄堂的布置,竟会如此精密,令得监视工作进行得无懈可击,当然对解开整个谜团,起了相当重大的作用。

事後,每当我提起这点,由衷地表示他能在那麽短的时间之中,(不到一小时),作出这样的布置,真是了不起之际,他就回答:「当然,卫斯理下了进攻令,我这当小卒的,能不拚了命打冲锋吗?」

这是後话,表过不提。

且说当时,我放下了电话,心中在想,何可人不顾自己的伤势,坚持要回鸡场去,不知是为了甚麽?她腿骨断折,若是手术之後的护理不善,很可能由於骨骼生长不好,而形成跛脚,那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她竟连这一点都不顾,那是为了甚麽?

我想了一会,不得要领,电话却又响了起来,接道,对方还没有出声,我就有这个直觉,知道那是白素打来的,所以我立时问:「你到哪里去了?」果然是白素,她道:「我在小宝的大屋,有一些有趣的事,你快来。」我道:「我这里发生的事更有趣,且怪异莫名。」白素道:「好,来了一起说。」在这两句话之间,我听到电话中有一些古怪的声音传来,可是,一时之间,又分辨不出那是甚麽声音,白素已挂上了电话。

我一秒钟也不耽搁,立时飞车前往。一进了大屋的大厅,我就知道刚才在电话中听到的,难以辨认的是甚麽声音了。那是一只母鸡发出的声音,那只母鸡在不断地急急走着,一面走,一面就发出那种声响。

白素正盯着那只母鸡看,不单有白素,还有温宝裕和红绫。

那母鸡的行为很古怪,它不住地在左冲右突,像是想冲出一个牢笼,可是在它的四周,却又没有甚麽东西拦阻着它。

我正在疑惑间,红绫先叫了一声:「爸!」随着她这一叫,我看明白了那只母鸡何以不断如此惶急不安地不住走动的原因了。

原来,红绫的那头鹰,正居高临下,停在头顶的一根构梁之上。

鹰是鸡的大敌,何况那鹰又是非同凡响的神鹰,所以它根本不必有任何动作,只要转动目光锐利的眼睛,望到哪里,那鸡就逃到哪里,但逃来逃去,都逃不出神鹰目光注视的范围。

神鹰的目光,所能笼罩之处,等於是一只无形的大牢笼。

这情形,一如令狐冲根本不必动手,只须目光注视,便令得武当派的两大高手不住左闪右避,腾挪跳跃,如大祸临头一样。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道:「用一只神鹰来欺负一只母鸡,太不公平了吧!」红绫道:「爸,这母鸡狡猾极了!」我向红绫望去,示意她进一步解释「狡猾」的意义。红绫道:「若不是神鹰,根本找不到它,也抓它不住。」

这时,我已留意到了那母鸡的一边翼尖上,有一个小小的标志牌,我「呵」地一声:「这是编号叁百六十五的那只,是你们抓了来?」温宝裕道:「我这主意不错吧,叫神鹰出马,去找一只走失了的鸡,那是万无一失的事。」

我道:「是在哪里找到的?」红绫道:「在附近的一个山洞里,这鸡藏得极好,可是到底给神鹰抓了出来。」我道:「先让它安静下来,这样不停地动,只怕它会力竭而死 至今为止,我们还不知道这……这些鸡有甚麽古怪。」温宝裕和红绫齐声问:「会有甚麽古怪?」白素则问:「鸡场之行如何?」我只回答白素的问题,道:「鸡场之行,见到了一个叁年前被谋杀的人。」这句话一出,温宝裕和红绫也一起静了下来。

我把我的经历说了一遍,温宝裕一面听,一面大呼小叫,发表意见。

他的意见,倒和黄堂所说的差不多,说一定是鸡场有一股力量,影响了我脑部的活动。

被外来的力量影响脑部活动,从而有了根本不存在的经历,这种事,白素曾经历过,她也倾向於这个可能,温宝裕更发挥想像力:「飞禽的粪便,会使人产生幻觉。蝙蝠的粪便,就有这能力,甚至会使人发疯。」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我没有发疯,蝙蝠也不是飞禽!」温宝裕无话可说,知道自己举错了例子。

我道:「由於这只鸡没找回来,何可人坚持要回鸡场去,会发生甚麽事,由黄堂负责监视。」

这时,也不知那神鹰用了甚麽方法,那母鸡不再慌张地扑来扑去,伏在地上不动。

我向白素望去,白素不等我开口,就知道我要问甚麽,她道:「我仔细看过了,看不出这只鸡有甚麽特别之处来。」就在这时,我突如其来地,想起了这个故事一开始时就提到过的问题,脱口道:「你看着它的时候,它是一只鸡,谁知道没有人看到它时,它是甚麽?」温宝裕骇然:「会是甚麽?」我摊了摊手:「我只是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并不代表我有答案。」我一面说,一面向那只母鸡走过去,蹲下身子来,盯着它看。

母鸡却在这时闭上了眼睛 这令得我心中一动,白素在旁道:「看起来像是它不屑和人对望。」

我陡然道:「是不屑和人对望,还是不敢和人对望?」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由於我和那只大公鸡,曾在鸡场之中,有过对望的经历。当时,和一只鸡对望,说起来是很无聊的事,但其实我却一点也不轻松,反倒有妖异之感。

由於曾和公鸡对望,所以此时母鸡闭上了眼,我产生了它不敢和人对望的感觉,因为我确知在鸡的眼神中,也会有一些甚麽表达的。那公鸡在和我对望之际,就有着明显的敌意。

白素沉声道:「它怕被人看穿心意?」 我道:「或许是。」

在我和白素作出如此怪异的对话之际,红绫睁大了眼,好奇之至。温宝裕则不断打自己的头,表示对我们的话不能接受。

白素皱着眉:「不知道有甚麽方法,使它至少可以睁开眼来。」红绫道:「叫神鹰命令它!」我和白素一起摇头:「不行。那样,在它的眼中,只会看到恐惧,看不到其他。」温宝裕终於忍不住,大声叫了起来:「喂,你们 」我和白素都不理会他,我叹道:「要是公冶长在就好了 历史上,能通鸟语的人,好像只有他一个!」

我这样说的时候,斜睨向红绫。红绫一拍胸口:「神鹰说甚麽,我就听得懂。」白素知道我的意思,笑道:「要是鸟类也有共通的语言,那就好了!」我苦笑:「你说甚麽『也有』,连人类都没有共通的语言,何况鸟类。」白素扬眉:「人类未必比鸟类进步,至少鸟类会飞,人类就不会。」在我和白素说话期间,红绫已向神鹰发出了一些古怪的声音,神鹰也回以同样古怪的声音,显然他们是在彼此交换意见。

红绫对我们道:「神鹰说,它只听得懂鸡只逃命时叫的话,以及母鸡下了蛋之後告诉别人的话。」

我不禁失笑:「那我也会听!」红绫道:「不过神鹰说,就算它不会听,他知道母鸡会听他的话。」我不禁大奇:「有这等事?」我的奇怪,并不在於「鹰的语言」、「鸡的语言」这一方面 任何生物皆有自己的语言,甚至蚂蚁也有;有些生物的语言,甚至已进步到不必发出声音,只是一种无声的交流沟通。甚至连植物,也各自有它们自己独特的语言,鹰和鸡,自然会有语言。

我所奇怪的是,神鹰不是普通的鹰,它曾追随旷世奇人天工大王,见多识广,足可当那个「神」字而无愧。

自然,那也不能要求它懂得所有鸟类语言,它不识鸡语,不足为怪。可是,那只母鸡,只不过是一只鸡场中养大的鸡,自从蛋中孵化以来,只怕未曾离开过鸡场,它有甚麽能耐?就算它是一个天生的语言天才,它又有甚麽机会学会鹰的语言?

这时,不但我心中大奇,连白素和温宝裕也想到了这一点。

我们都望向红绫,望她作进一步的解释。

红绫忙道:「我不知道,是神鹰说的,神鹰告诉我,这母鸡极狡猾,不是好东西,该把它送到市场去宰了,不应该留着!」当我听到一半时,我已开始留意那母鸡,只见它曾迅速地睁开眼又闭上有两叁次,这算甚麽?是表示它的害怕?它又何以会害怕?它是听懂了红绫的话。

这母鸡,不但听懂鹰的语言,而且,还听得懂人的语言!

我一想到这一点,走过去,一伸手,抓住了那母鸡的双翅,把它提了起来 用手抓住鸡只的双翅近身体部分,这是标准的抓鸡方法。

在我出手的时候,我已准备它反抗 在经过了鸡场之中,和那公鸡的一役之後,我再也不敢对区区一只鸡有任何轻视。

我一提起它来,那母鸡却一点反抗也没有,反常的是它双脚并不缩起,反倒软软地垂了下来。它仍然闭着眼,一声不出。

我冷笑一声:「你是豁出去,不怕死了?」温宝裕忙道:「你别叫自己入了魔,它只不过是一只鸡。」我听了之後,心中一凛 此时,我简直已把那母鸡当作是人,才会这样对它说话的。

我自己不觉得怎样,可是旁观者却已感到我的行为「入魔」了。

我吸了一口气,仍然盯着那只母鸡,对温宝裕道:「不是入魔,对付异常的事,就要用异常的办法!」

这时,被我提在手中的母鸡,一动也不动,闭眼垂脚,看来像死了一样。

我又道:「你看到了没有,它在装死。」红绫、白素、温宝裕一起围了过来,白素沉声道:「这母鸡的情形,如同很多年前,我们遇到过的那只老猫。」

对於白素这个问题,我也想到过了 在卫斯理故事之中,《老猫》是一个很普遍为人知的,所以不必再作介绍了。

我摇头:「情形只怕不同,我不以为它的体内,有一个外星人的灵魂侵占着!」我一面说,一面抖动了两下,通常在这样的情形下,被提在手中的鸡只,一定会挣扎几下,发出叫声的。可是此际,在我手中的那只,仍然一动不动。

我向各人望了一眼,各人也都诧异之至,红绫道:「神鹰早说过,这母鸡狡猾之至。」

我闷哼:「真的,一日之间,叫我遇见了两只怪鸡,公鸡凶猛无比,母鸡狡猾异常 」

由於这种事实在太怪,所以我话说到了一半,竟然无以为继,难以说下去。

这次,轮到温宝裕自己入魔了,他道:「小说笔记之中,颇多异物成精的,有没有鸡成精的?」

白素居然并不驳斥小宝的这种想法,道:「《聊斋志异》之中,有一些鸟类成精的记述,鹦鹉、秦吉了等等,不过没说有鸡。」这时,我脑中很是紊乱,忽然想到,我在鸡场要对付那公鸡之时,黄堂曾说那公鸡是「积年成了精的」。黄堂这样说,自然只是说那公鸡不好对付,不是说那公鸡真的「成了精」。

「成精」,在传说中,有一个特定的公式,不论是甚麽生物,甚至不是生物,都有可能成精 「扫把精」如此着名,扫把就不是生物。

成精有一个特定的过程,或吸收日月精华,或积年累月,或受了高人点化等等,但是所有的记载都含糊不清,没有说出一个最重要的重点:为甚麽世上那麽多狐狸,绝大多数都没有成精,只有少数成了精,可以在大显神通之馀,被人尊崇为狐仙呢?

固然,成精要经历一个过程,但是最早的契因,又是甚麽?

从来没有人提及过这一点,也从来没有人探讨过这一点。

在成了精之後,不论原来的形体是甚麽,公式化的,一律可以化为人形,以人的外形进行活动。人类除非有照妖镜之类的法宝,又或者是有特异功能的高人,不然,无法觉察。

在人的面前,成了精的一切,以人的形态活动;在人看不见的情形之下,成了精的东西,有时会现出他原来的形体来。

我思绪杂乱地想到了此处,突然又想到了故事一开始时就提到的那个问题来了。

我不禁苦笑,因为这问题不会有答案。

成了精的物体,现出原来的形体,这种情形称作「现原形」或「现身」 这个词,早被广泛地应用在语言和文字之中,通常都知道那是甚麽意思。

这时,温宝裕提出了这问题,白素又应和,我把鸡提高了些:「你们的意思是这鸡成了精?」

白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突兀地道:「你且放它下来。」 我道:「怕它逃了。」

白素道:「不妨,有神鹰看着,逃不了。」我点了点头,故意把手再提高了些,才松手。

那鸡直跌向地,落在地上,才抖了抖身子,仍然伏着一动不动。

如果鸡只也有身体语言,那麽它分明是在说:「我豁出去了,你们爱怎麽办就怎麽办吧!」

红绫和温宝裕齐声道:「真有点怪!」刚才,我把它提起来的时候,已经清楚地看到,它翼尖上钉上去的标志有着号码,正是叁六五号。我在想,何可人特地把这五百六十只鸡,钉上号码,不知是有甚麽用意?

总之,这件事发展到如今,每一个情节,表面看来,都是平平无奇,普通之至。可是深一层探索,却又是扑朔迷离,全不可解。

红绫已经有点不耐烦起来:「我们总不能一直看守着它啊!」我知道红绫口中的「我们」,是指她和神鹰而言,并非指她和我们等人。我还没有回应,温宝裕已经找出了一困绳子来,我道:「只怕绑不住它,得去找一个铁笼!」温宝裕道:「有铁笼,我去拿!」 他一阵风也似,卷了出去。

九、监视

温宝裕的巨宅,是陈长青留给他的,规模极大,上下五层,还有地窖,里面甚麽都有,有铁笼,也不足为奇。

我仍然盯着那母鸡看,它仍然一动不动。我思绪紊乱,不免又有「入魔」之想:「这怪鸡,要是真的成了精,幻化人形,不知会是甚麽样的?」白素笑道:「当然是一个美女 大多数的妖精都是美女,要不然,妖精怎麽在某些女人的语言之中,就成了美女的代名词了呢?」 我又道:「何可人她 」

我只说了一半,就被我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所以住了口。

白素也怔了一怔,这才道:「你的意思是,何可人她,她……她……」白素也无以为继,因为这种事,平时在生活中都不会出现,自然用语言也较难表达。

我却已明白了她知道了我的想法,所以用力点头。

白素吸了一口气:「她……发现了那些鸡全成了精?」我自己也感到那太荒诞了,所以反问:「你看有这个可能吗?所以她才把它们都编了号,把它们送到市场去宰杀,又不让其中有一只漏网!」白素在思考我提出的这一点假设,这时那母鸡忽然站了起来,又抖了抖身上的羽毛,发出了一串古怪的声响,听来竟然有点像是冷笑。

不管怎样,那母鸡这时的动作,是对我和白素对话的反应,应无疑问。

白素也注意到了这情形,两人互望,都有骇然之色,我道:「它如能懂得鹰的语言,那麽,也就有可能懂人的语言。」白素立即同意了我的说法,她已在向那母鸡问:「你懂我们的话,是不是?你表示一下,懂我们的话,相信对你本身有好处。」同样的话,白素连说了叁遍,可是那母鸡十分可恶,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回忆起当年我和白素一起对付那只老猫的往事,就冷冷地道:「别理它了,等它自己考虑,它要不作表示,一宰了之。杀鸡拔毛,又不是甚麽新鲜事,每天被杀的鸡成千上万,谁在乎它这一只!」

我这话,在恐吓程度上也够高的了,可是那鸡仍是一动不动。

一个人不肯说话,或者还可以有办法,可是一只鸡不肯有反应,有甚麽办法?

我用足尖轻轻踢了它一下,它顺着我踢的势子,滚动了一下,就像是一堆烂泥。

这时,温宝裕已提了一只铁笼子来,也不知那原来是干甚麽用的,此时用来关鸡倒绰绰有馀。温宝裕还拿来了一碗水、一碗米,把那只母鸡提了一起放进笼内。

然後,他站起来问我:「放在哪里?」我心中一动,向他使了一个眼色,就向外走去。温宝裕很是机灵,跟在我的後面,出了大厅,我还转过了一个走廊的弯角,才道:「你可有自动监视设备?」温宝裕怔了一怔:「有!监视谁?」我道:「就是那只母鸡,置它於二十四小时的监视之下,要有不断的录影。」温宝裕大奇:「不能给红绫母女知道?」因为我要他出来,才对他说这几句话,所以他才有此一问。

我道:「不是!不要给那母鸡知道。」温宝裕不但现出了古怪之极的神色,连喉间也发出了古怪的咕咕声,他那时的情形,看起来就真的像是一只怪鸡。

我不等他开口,就道:「不要问我为甚麽,因为我也不知道,照我的话去做。」温宝裕吞了一口口水,还是问了一句:「那……母鸡会是甚麽?」我摊了摊手,转身走了开去,温宝裕仍然跟在我的後面。一进大厅,白素就向我望去,我就点了点头 白素自然知道我去布置甚麽,红绫就未必明白。

温宝裕提起笼子来向外走去。那神鹰忽然居高临下,飞了下来,在铁笼上停了一停,才再飞向红绫,停在她的肩上,又发出了一阵声响。

红绫道:「神鹰说,那母鸡狡猾,小心别让它逃走了,只怕难以再抓回来。」温宝裕答应着,我向神鹰看去,问:「它一再说那母鸡狡猾,可有进一步的说明?

红绫摇头:「我也问过了,没有,神鹰说这鸡和普通的鸡不同。」我心中想,这鹰,虽然还不至於幻化人形,可是和成精的程度,也相去不远了。

而且,它和鸡是同类,互相之间,自然更易了解,这使我感到自己的布置,不算是甚麽空穴来风,自然更不能算是入魔。

红绫见自己不用看管那母鸡了,感到轻松自在。我看见她在跳跳蹦蹦,她一跳,肩上的鹰就展开双翅,以求平衡。

我心中一动:「说不定还有劳烦神鹰之处啦!」红绫有点紧张:「要叫它去干甚麽?」我道:「放心,对它来说应该轻而易举。」这时,我想到的是鸡场的那只大公鸡,若是由神鹰去对付它,只怕大公鸡再凶猛,也要俯首就擒了,但此际我还想不出有甚麽要去对付那大公鸡的理由,所以暂时不说出来。

红绫只是怕我派神鹰去冒险,听得我那样说,也没有再放在心上。

不一会,温宝裕回来,做了一个「一切妥当的手势」,我们也告别离去。

回家途中,我和白素都不说话 通常,遇到了事情发生,我们都会好好讨论。但是讨论也要先有设想,但这件事,我和白素都难以作出任何设想来,试问作何讨论?自然只好不出声,各自思索。

红绫一直望着车外 神鹰不在车厢中,只是随着车子在飞,红绫就是在看它。

白素首先开口:「你想要神鹰去对付那只公鸡?」我道:「应该说,如果我再到鸡场去,又会面对那只公鸡,我希望和神鹰在一起,那麽,比较容易对付。」

红绫笑了起来:「岂止容易对付,简直是叁只指头捏田螺,手到拿来。」她近来在温宝裕处学会了不少粗言俚语,使用起来,倒也得心应手。

白素点了点头:「是需要这样 你想,你上次在鸡场,见到了那何姓老人 」我忙道:「那是不知甚麽力量使我见到他的。实际上,没有那个人,那个人早已死了。」

白素皱着眉:「见到他是幻觉,可是你做的那些事,也是幻觉?」我呆了一呆:「甚麽意思?」白素道:「我的意思是,那些你做过的事,只是你以为做过了,还是真的做过?」 我不禁呆住了,则声不得。

上次在鸡场中,我曾把大包的饲料拆了开来 鸡,也曾煮了面,做了不少事,对我来说,在感觉上,全是「真」的做了。

可是,事实上,我「真」的做了吗?还是那一切,也全是我的幻觉?

如果那一切,全是我的幻觉,那麽,在我感到自己在做那些事的时候,我真的在干甚麽?如果一旁有人看到我,当时我是甚麽样情形?是呆坐着不动,还是真的有所动作,可是手上却一无所有?

这种怪异的情形,实在令人颇感寒意,白素又道:「不能肯定?」 我苦笑:「完全不能!」

白素叹了一声:「我的意思是,那甚麽力量若是能支配你的行动,那太可怖了!」我陡然吃了一惊,以致车子也不正常地跳动了一下。白素所说的情形,不是不可能出现,也确然可怕之至,我自言自语:「是甚麽力量,竟然能令我产生……这样的幻觉?」

白素沉声道:「所以,一定要去弄清楚。」我点头,问红绫:「你要不要先回去?」红绫笑:「刚才不是说要神鹰助阵吗?我怎能不趁这热闹?」我扬了扬手,表示同意,转了一个弯,直赴郊区。

我一面驾车,一面在思索,略有所得,我道:「许多难解的事,其实只是一件。」白素「嗯」了一声,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我道:「在那鸡场之中,有一种古怪的力量在作怪。」红绫听了,「咭」地一声,笑了出来,我道:「怎麽,我说得不对?」红绫忙道:「对,不过说了等於没说。」这世界,反驳父亲的,往往便是亲爱的女儿。我道:「甚麽说了等於没说?确定了方向,只要把这股力量找出来,就可以解决问题。」白素倒同意我的见解:「这股力量,不但能使人产生幻觉,而且,还可能杀过人!

红绫大声道:「我不同意『产生幻觉』这个说法!」我也顾不得正在驾车了,转头向她望去,白素也正在望向她。

红绫道:「要一个人产生幻觉并不困难;但是,产生的幻觉,也全是这个人脑部原来记忆的组合变化。不可能像爸那样,见过从来未见过的人。」她说了之後,忙又更正:「可能见过从来未见过的人,那是记忆中见过的人的组合变化而成,可是不会在幻觉中见到一个真实存在过的人。」红绫的话,听来有点复杂,但也不难理解。

我道:「那麽,我的情形是 」红绫道:「是一组特定的『事实』,输入了脑部所形成的。」我呆了一呆:「你是说,有人设定了一定的情节、会发生的事等等,输入了我的脑部,使我产生有那些事发生过的记忆。」红绫道:「大致的情形如此。」我又问:「甚麽力量可以做到这一点?」红绫道:「很多,好的催眠师也能做到这一点 那人明明坐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过,可是一个催眠大师却可以使她以为自己已神游万里。」白素对红绫的说法,也感到好奇之至:「可以使人产生任何……经历?」红绫道:「应该如此。人之所以会有种种经历的记忆,全是基於脑部活动,譬如说,一个人登上过阿尔卑斯山,他的记忆之中,就有了这段经历。但如果他看过登山的纪录片,他也知道登山是怎麽一回事,只不过那记忆是看纪录片得来的。如果把他看纪录片的记忆删除,那麽,他只有登山的记忆,就会以为自己曾登过山。」红绫不厌其烦地举例,说完之後,又道:「我只是举例说明,人可以把没有发生过的事,当作是自己曾经有过的经历,只要使他的脑部,产生有这样的事的记忆就可以了。」

我和白素都吸了一口气,我们都知道,红绫在和她妈妈的妈妈接触之中,学会了不少知识,她那样分析,自然可以接受。

可是,问题是,甚麽人在运用这种力量?

而且,使我有了和何姓老人的这一段经历,又有甚麽作用呢?

我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红绫摇头:「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就发生的现象提出分析 黄堂的两个假设,都没抓到中心。」我不禁搔头:「要是何姓老人的阴魂不息,那麽他应该告诉我谁是杀他的凶手,可是他却又甚麽都没说。」

红绫道:「最好到了鸡场之後,有力量影响我的脑部活动,或许可以抓住它。」我和白素都不出声,这时,车子转了一个弯之後,遇到了一个警方所设的路障,我得下车,一个警官走近来,看到了我,大是惊奇:「卫先生,黄主任正打锣在我你呢!

他一面说,一面已启动了通讯仪,向黄堂报告。我曾要黄堂到鸡场去监视何可人的行动,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如此大阵仗。

那警官报告完毕之後,向我道:「黄主任请你去相会,请!」他向左首一条小路指了一指,示意我驾车驶进去,驶进了那小路不多久,车轮辗过荒草,发出异样的声音,那地方荒僻之极。

不一会,就看到前面停着一辆中型警车,黄堂正在车前,挥动双手。

我驶近去,大声问:「你在这里干甚麽?」黄堂答道:「奉你的命令,监视何可人的行动啊!」 我道:「这里离鸡场 」

他抢着回答:「一点叁公里,是最理想的监视地点。」我还想说甚麽,白素已经碰了我一下:「仪器。」我「哦」地一声,因为我实在未曾想到黄堂会做如此周全的布置。我下车向前走去,白素和我一起,红绫下了车之後,抬头向天看,发出了一下尖啸声,立刻就有一股风扑下,那鹰也已飞到了。

黄堂吁了一口气:「可找到你了!」 我忙问:「有甚麽发现?」

黄堂道:「难说得很,总之很怪异。你先来看看现在的情形,等一会,再让你看早些时的录影。」

我骇然:「你究竟动用了甚麽仪器?」黄堂道:「我在鸡场中,装置了九支微波传递讯息的摄影机,监视处共有九点,相信够了。」

我本来想笑黄堂太小题大做了,可是继而想到种种事情之怪异,也就不觉得太过了。

登上了警车,只见车中有一组仪器,一个警官正在操作。那组仪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九幅对角线约有叁十公分的电视萤光幕,正显示鸡场中的九处被监视点的情形。

我看了几眼,已辨出了有鸡舍、有何姓老人的住所等所在。

自然,主要的监视点,是何可人的住所,有从叁个不同角度的监视。

这时,我看到的情景,乍一看,很是平常,但看多几眼,却又感到有一股难以形容的,说不上来的令人感到不自在。

看到的画面是,何可人半躺在床上,其时已是凌晨二时,可是何可人并没有睡,俏脸之上,颇有怒容,正在发脾气。她发脾气的对象,却是那举世闻名,早在十多年前,名字已上了世界名人录的大发明家丁真。

她在对丁真道:「你怎麽还不去睡?」丁真的回答是:「我不想睡。」何可人道:「你不想睡!我可想睡了!」丁真道:「你管你睡好了。」何可人道:「你这样睁大眼,守在我的床前,我怎麽能睡得着?」看到这里,黄堂插了一句:「一字不易,同样的对白,他们已说了十次以上。」我道:「这丁真也真怪,就算你喜欢人家,也不能整晚不睡,瞪着人家看。」黄堂点头:「何可人说得对,在那样的情形下,谁睡得着。」何可人改为软言相求:「我知道你不放心我,明天一早再见好不好,隔邻有空屋,你就过去休息吧!」

丁真却也苦苦哀求:「就让我在这里陪你有甚麽不好?这里荒山野地,你一个女孩子,也亏你在这里生活,太孤寂了。」何可人想发作又忍着:「不孤寂,有那麽多鸡陪我。」丁真叹了一声:「唉,鸡怎能了解你的心事!」我咕哝了一句:「肉麻庸俗,兼而有之。」何可人在床上撑了撑身子,丁真忙过去扶她,何可人喝道:「你快走开!不然,我真恼了!」

丁真被何可人一喝,连连後退,返到了门口,背靠着门,可是并不离去。

黄堂在一旁说明:「这种情形,也出现五次了。」白素道:「看来何可人对异性防范得很严。」黄堂道:「此时此际,何可人必然已知道了丁真的身分,还有甚麽好防范的。」黄堂此言一出,我就知道必惹白素反感,果然,白素闷哼一声:「知道了身分又怎麽样?难道凭丁真的身分,就可以来一个梅龙镇游龙戏凤了?」黄堂苦笑了一下,没有说甚麽,我忙打圆场:「你监视了多久?没有别的发展?」黄堂道:「接近两小时,除了他们刚回来的时候有点不同之处,一直都是如此。」我道:「那也没有甚麽奇怪的,你为甚麽急着找我?」黄堂并不回答我的问题,却反问我:「你没注意到屋中有不该有的东西?」我呆了一呆,这房间我到过两次,堪称熟悉。尤其第二次去,和黄堂一起,还曾仔细留意过。不过,刚才确然未曾特别留意。

这时,经黄堂一提,我正待看仔细一点时,红绫已然道:「房间里,有一只大公鸡!」

她说的时候,我也看到了,房间中有一只大公鸡!

我一眼就可以肯定,那大公鸡就是曾和我交过手的那只。说出来有点荒谬,但我的确是从它那种异样的眼神之中认出来的。

这里是鸡场,鸡场主人的房间之中有一只公鸡,虽然古怪,但也还说得过去。可是,这只公鸡所处的位置,却不应该是一只正常的鸡所在之处。

它蹲在蚊帐的顶上!

准确点说,它是在帐子的一角之上。

床上的蚊帐是方形的那种,四角要由竹竿来支撑。这公鸡的体重,估计有六七公斤,若是它停在帐子的中心,帐顶会承受不住它的体重而下陷,所以它拣了帐子的一角,那里有竹竿支持,它的身子就不致下坠。

那公鸡停在帐上不动,只是不时转动一下它的头部,但是却一直侧着头,盯着丁真看,从它的眼神看来,大有敌意。

一看到了这样的眼神,我就吃了一惊:「丁真知不知道有一只公鸡在?」黄堂道:「可能不知道,他扶着何可人进来之後,视线似乎未曾离开过何可人,那鸡又没有动过,所以他可能不知道。」白素问道:「那鸡,在他们进来之前就已经在屋子之中了?」黄堂道:「是,就是这个位置。」我皱着眉:「怪极,何可人急着要出院,回来之後,却又甚麽都不做。」黄堂道:「只是表示要休息,要丁真离去,而丁真则不肯。」十、异样神情

我吸了一口气:「丁真的处境,相当危险,这公鸡要是临空下击,我看丁真未必躲得过去。」

黄堂立时应道:「正是,我一见了这等情形,就想起了何正汉老人!」我本来就有一股寒意,一听黄堂这样讲,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何正汉老人陈 之处,十分特别,那里又是行凶的现场。狭窄的地方,很难想像凶手如何发力以利器伤人。但如果是一只鸡凌空下击我向黄堂看去,黄堂神色异样,点了点头 他也知道我在想甚麽。

我沉声道:「要不要去警告丁真,他在危险中?」白素道:「不必,有何可人在,不应该会有事发生。」白素说得很是肯定,我不禁诧异:「有甚麽根据?」白素道:「看来这公鸡和何可人的关系,非比寻常,何可人若不想丁真有危险,就不会有。」

我听了之後,略想了一想,全身寒毛都有倒竖之感,失声道:「那你的意思是,何可人和那公鸡之间……和那公鸡之间,有着……有着……」我平时也可以算是口齿伶俐的人,可是由於此际想到的事,实在太过於异常出格,所以竟也结结巴巴起来。而且,我也根本不知道如何说才好。

我结巴了片刻,才道:「他们之间,存在着可以沟通的……关系?」白素瞪了我一眼:「这有甚麽大惊小怪,红绫和神鹰之间,不是也有这种关系?」我伸手在头上拍了一下:「或许是我想得太多了,可是我总觉得何可人和公鸡之间的……关系……有说不出来的妖异和暧昧!」白素可以明白我的意思,缓缓点了点头。

这时,监视到的情形,又有了发化,只见何可人闭上眼,对丁真不瞅不睬。丁真搔耳挠腮,一副不知如何是好,心痒难熬的表情,可是却渐渐在向床前移近。

等到他到了床沿,我就注意到,在帐子一角上的那公鸡,向下伸长了颈,一副不怀好意,准备偷袭的样子。

我轻轻推了一下白素,白素仍然很镇定。

何可人也就在此时,倏然睁开眼来,尖声道:「你有完没完,走不走?」这一喝,把丁真吓得运退了叁步,口中唯唯,也听不清他在说甚麽。

只见何可人柳眉倒竖,杏眼圆睁,继续在斥责:「难怪你会失恋,原来你这个人这样讨厌,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像你这样的男人,你给我滚!」这话说得很重了,何可人一面说,丁真的身子一路後退,返到了门口。

何可人用尽了全身气力在叫,叫声连我们听了,也觉得耳鼓发震,她叫的是:「滚!滚!滚!」

这一连串的「滚」字,当真有雷霆万钧之力,丁真大叫一声,打开门,就退了出去,把门关上。

丁真一出房间,我们还可以看到他,另一组的监视设备,立时把他摄入了镜头。只见他背靠门站着喘气,接着,走开了几步,双手抱着头,蹲了下来。

看情形,这里要是有酒吧的话,他又会去买醉,然後在大雨中站在马路中心了。

在房间之中,只见何可人喘了几口气,抬头向帐角望去 这证明她是早知那公鸡蹲在帐角的。

一霎间之前,她在怒斥丁真之时,还是怒容满面,甚至脸上肌肉扭曲。可是此际,却完全换了一副神情,似怒非怒,似喜非喜,略带叁分娇嗔,却又有两成怨恨,眼波流转,如倾如诉。

我看了之後,全身皆起肉痱子,失声道:「这算是甚麽表情?」黄堂沉声道:「一般来说,妓女向恩客卖弄风情,会用这种表情 她就只差齿咬下唇了 」

正说着,只见何可人上排雪白整齐的牙齿,就真的轻轻咬住了下唇。

我叫道:「不得了,这人和这鸡之间……这人……和这鸡之间……」我叫了两次,可是这人和这鸡之间究竟怎麽了,我还是说不上来。

白素沉声道:「看下去……」後来我问她:「你说『看下去』的时候,期望会看到甚麽?」白素道:「很模糊,没有甚麽特别的概念,总感到我们看下去,应该可以有新发现。」

白素那样说,和我当时的想法也一样。

我忽然加了这一小段,大家当然也可以明白,在看下去的时候,有了意外。

是的,确然有了意外。

那时,只见何可人眼波流转,那神态,无论如何,不像是一个人对着一只鸡所应有的,她低声地道:「还不下来。」那公鸡双翅略振,自帐角上扑了下来,站在床前。它身形高大,在床边一站,比床高出许多,也可以和何可人面对面。

何可人那时扬起手来,不知道想有甚麽动作,那公鸡已飞快地在它的手背之上,轻啄了一下。

这还罢了,接下来的情景,更叫我、白素、红绫和黄堂等人,看得目定口呆!

只见那公鸡头一昂,蜡黄发光的鸡喙,斜斜向上,又腾身飞了起来。

突然之间,画面之上甚麽也看不到,只看到了一只鸡喙。这种情形,一看就知道是那公鸡飞了起来,用喙去啄窥伺监视设备的镜头。

虽然只是一刹那间,那公鸡又落了下来。我们又看到了何可人也斜眼向上,现出似笑非笑的神情,挥了挥手,那公鸡就走到屋内,引颈伸动几下,也伏了下来,何可人则闭上了眼睛。

这一切变化,只不过是十来秒钟的事,可是我们所感到的震撼,少说也维持了两分钟之久。

黄堂竟然脱口骂了一句粗话,才道:「它……发现了有监视设备!」红绫则道:「它还告诉了何可人!」我道:「是,它的用意是叫何可人小心,不可以任意做甚麽说甚麽。」白素沉声道:「他们原来准备做甚麽、说甚麽?」我向黄堂望去,黄堂忙道:「布置监视设备的,全是久经训练的专家!」我叹了一声:「不怪他们,怎麽也想不到会有一只鸡在作反监视。」红绫怒道:「把那只该死的鸡抓来,叫神鹰去!」我也想到了这一点,可是继而一想,把它抓了来又怎麽样呢?没有可能在一只鸡的身上,逼出甚麽来的。

白素低声道:「在鸡身上逼不出甚麽来,在人的身上,却是可以逼出来的。」我明白她的意思 那鸡和何可人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若是抓住了鸡,以之要胁何可人,何可人会有可能说出些甚麽来。

同时,我也想到了另一点,我道:「不能积怨,要示恩,少不免弄些狡狯。」红绫心直,不知何意,我道:「要在何可人不知情的情形下,弄走那只鸡,等何可人发现它失踪了,再由我们出面去帮她『找回来』。在这个过程之中,要何可人说出她心中的秘密来。」

红绫扬眉:「骗人?」

我笑:「是的,骗人!」

红绫侧着头,过了一会,方点头,表示同意。

白素道:「别以为容易进行,看来她和那鸡寸步不离,如何分开他们才好?」 黄堂道:「利用丁真!」

他说了之後,又道:「这事,交给我来办好了。」多半是他也感到此计虽然大妙,可是也欠光明正大,所以才全揽在自己的身上。

红绫却道:「我和你合作 神鹰只听我的话。」在这时候,九幅画面上所见到的情形,全是静止的。何可人看来也睡着了,她的脸上,有一丝很是诡异的笑容显露。

那只公鸡一动也不动地伏着,也闭上了眼睛。

在门外,丁真也找到一处地方,半躺了下来,看来也已倦极而睡,其馀各画面之中,也皆不见异象。

我哼了一声:「为了要把所有的鸡全找回来,何可人发了多大的疯,可是现在肯定还欠一只,她不知道落在我们手中,却倒忽然又像没事人一样了。」白素摇头:「不,她采取了行动。」我和黄堂都愕然:「甚麽行动?」白素道:「她坚持要由医院回鸡场来,这就是她采取的行动!」我冷笑:「那只叁六五号关在笼子里,她回到鸡场来,那母鸡就能逃走?」白素很是平静:「我想她之所以要所有走散了的母鸡全抓回来,目的是要那些母鸡,没有一只能回鸡场。当她知道还有一只没找到时,她就要回来,守着,看那只是不是逃回鸡场了。」

黄堂不明:「为甚麽,她和那些母鸡有仇?」白素对於黄堂的这个问题,居然并不轻视,反倒很郑重地点了点头。

一时之间,黄堂惘然,我倒是朦朦胧胧地想到了一些甚麽,红绫却像是全明白了,吁了一口气。

我不禁大奇 有甚麽事,是红绫能先我明白的,真是大不了解。

後来,白素解释道:「红绫的目光、胸襟都和我们不同,她的基础教育,来自『成了仙』的她的外婆,所以她有宇宙胸怀,和我们只有地球胸怀大不相同。许多观念,在地球胸怀而言,荒诞而不可思议,自然而然加以否定。可是在宇宙胸怀而言,却是理所当然,简单之至。」

我们不明白:「你未曾说到问题中心点。」白素道:「譬如这件事你不能理解,她能,就是由於她的知识领域是宇宙性的,所以明白甚麽样的生命都同样存在,有对等地位的道理 佛说:众生平等。你却以为人才是生命。」

我仍是不服:「那你呢?你何以就先我而觉察到了这一点?」白素笑道:「这,你羡慕也没有用,这是凭我女性特具的直觉。」这是後来的讨论,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而且特别需要指出,一些所谓「哪有这种事」、「不可能」、「太荒谬了」,以至看来有权威的「不科学」等等的说法,只不过是持这种说法的人,知识领域太过狭窄而已,岂有他哉。

却说当时,我心中虽是疑惑,却也只是想了一想就算,我道:「难道她在这里,等那母鸡逃来?」

白素「啊」地一声:「这倒提醒我了 放那只母鸡回来,或许会出现一些混乱,让我们有所发现。」

黄堂不明所以:「那只母鸡 」我把情形对他讲了一遍,他道:「此计大妙,看看这些人鸡之间,究竟有甚麽古怪。」

我道:「那麽,是不是迟一步对付那只公鸡?」白素和红绫也都同意,我叹了一口气:「为了对付那两只鸡,我们竟用了那麽多的心计!」

白素道:「既然那公鸡可以识破监视装置,也就值得用心计。」我忽然想起:「既然对方知道了有监视设备,也就不会在监视设置之下,有甚麽异动。」

说到这里,我忽然举了一个例子:「就像是所有成了精的妖孽,都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现出原形来。」

白素听了之後,反应也很特别,她突然问了一个听来像是毫不相干的问题,她问:「你说何可人……她像是对《白蛇传》特别有兴趣。」我呆了一呆:「是,我有这个印象,你这样问,是想到了 」我顿了一顿,白素道:「《白蛇传》的女主角,是白蛇精和青蛇精,它们幻化了人形在人间活动,其中白蛇还和一个人谈恋爱 」我挥手:「岂止谈恋爱,还成了婚配。」白素道:「後来,白蛇不慎服了雄黄酒,在端午节那天,现出了原形,是一条大白蛇,吓坏了她的丈夫许仙。」

我接口:「那全是那个法海和尚多事。若不是法海搬弄是非,许仙不知道妻子是蛇精,日子过得何等美满。蛇精又不会害她丈夫,後来,还为了丈夫去盗仙草,证明她的爱情伟大坚贞。」

《白蛇传》的故事,在中国民间家传户晓,无人不知。白素这时忽然提了出来,我也隐隐知道她必有所喻。

我道:「不过,《白蛇传》的故事,和眼前的事,怕扯不上有联系。」 白素道:「何以扯不上?」

我道:「现在的情形,就算何可人和那公鸡之间……有点不正常……」我才讲了一句,白素就道:「这就是了,人和鸡,与人和蛇,基本上是一样的。」黄堂听到这里,才叫了起来:「甚麽啊?你们在说甚麽啊?这人……和鸡,你们是说,何可人和公鸡之间,有,有……爱情关系?」我和白素没有直接回答,白素道:「至少,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不正常。」还是用《白蛇传》的故事,比较容易说明,我道:「不同,那公鸡并未曾幻化人形,也无所谓有原形,它本来就是一只鸡。」黄堂骇然:「这……这是心理变态现象的一种,称之为恋物狂!」我当然早已想到过这一点,所以我才认为目前的情形,和《白蛇传》不同。《白蛇传》中,是蛇精幻成了人,许仙不知情,这才谈起恋爱来的。

如今的情形,何可人面对的,明明是一只公鸡。如果她对那公鸡有恋情,那就是可怕的,严重的心理变态,属於恋物狂的一种。

恋物狂到严重的程度时,确然很是可怕,心理变态者不但可能爱上任何生物,甚至可以爱上任何物体,更甚至连死 都可以成为恋爱的对象!

何可人的行为,即使从最宽容的角度来看,也不可以说是正常。现在发现了她和那只公鸡之间,情形如此暧昧,她是一个严重的心理变态者,似乎可以肯定了。

黄堂的话,对我来说,很起当头棒喝的作用,我忙道:「正是!」我一面说,一面不由自主,重重地顿了一下足。

这件事,从头开始到现在,虽然只花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可是伤的脑筋却不少,不知作了多少设想,却偏偏没有向最简单的方面去想 何可人是一个疯子,是一个失心疯!

在一切恍恍惚惚,像是有不少奇特的事隐藏在背後,这本是极引人入胜,值得不断探索的事。但是,如果那一切,只是一个心理变态的疯子所为,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这实在是很令人沮丧的发现。

黄堂也咕哝了一句:「无趣之至!」对於我们两人的强烈反应,白素并不表示意见,我望向她,她却望向红绫。

我心中疑惑,知道她必有用意,难道红绫有甚麽不同的意见?

红绫见我们向她望去,就道:「等一会儿,我已派神鹰到鸡场去了,等它回来之後,听听它的意见。」

那鹰本来在车中,自车窗中钻进钻出,也不知甚麽时候被红绫派走的。

白素道:「我们现在处在一个很是尴尬的处境之中,由於监视设置已被对方发现,所以我们不可能在监视设备中得到甚麽。没有了监视设备,我们更加得不到甚麽,也就是说,无法得知真相了。」

我点头:「在这种情形下,派神鹰去监视,应该是最佳办法了。」黄堂在白素提到如此先进的监视设备,由於被那公鸡发现而失效时,神情愤然,这时他道:「那鹰就算见到了甚麽秘密,只它知道,我们又怎能得知?」我别想告诉他,红绫和神鹰之间可以沟通,红绫自己已开了口。

红绫的话,比我想说的话实在得多,她道:「我和神鹰可以有一定程度的沟通,当然,沟通的程度有限,不能像鹰一样和它交谈,例如它告诉我那只母鸡很狡猾,我就不知道狡猾在何处,或许是它没说,或许是它说了我也没听懂。」红绫最後的结论是:就算这样,也比我们全被蒙在鼓里的好。

红绫的结论,我们大家都同意。黄堂道:「如果那只是一个疯子的异常行径,也就没有甚麽值得继续追查下去的了!」我摇头:「至少叁年前的神秘命案,也许有一个水落石出的总结。」白素道:「我始终觉得事情不止如此简单,疑点极多,没有一个可接受的解释,『疯子的异行』也不能解释全部。」黄堂吸了一口气:「好,明天一早,我就把所有监视设置全部撤回,一切让神鹰担当。」

正说话间,只见车窗外黑影一闪,那鹰已穿了进来,抖动羽毛,一如征人远归。

红绫忙发出一阵听来很尖利的声响,神鹰也回以同样的声响,听起来一样,我们自然莫名其妙。

红绫用心听着,隔了一会,她才道:「神鹰刚才到了那屋子的顶上。」她说着,向画面上何可人的房间指了一指,何可人正在熟睡,那公鸡也没有动。

我性急,就问:「那它能看到些甚麽?」我心想,除非它能在屋顶弄破一个洞,不然,它也根本无从监视。

可是红绫却道:「它不必看到甚麽,它的感觉很敏锐,它可以感到甚麽。」我还想再问,白素已经以眼色阻止了我。

红绫续道:「它感到在那屋子里,也就是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画面上,有两个极可怕的敌人。」

我们都呆了一呆。

要知道以神鹰的能耐而言,成为它的敌人,已经非同小可,更何况令它也感到「可怕」的敌人。

我疾声道:「两个敌人,还很可怕,在哪里,我怎麽看不到,是隐形的?」这一连串问题,问得红绫睁大了眼,白素沉声道:「问神鹰,是不是房间中的那一人一鸡。」

我怔了一怔 是的,一人一鸡,也可以合为「两个敌人」,可是,那又何可怕之有呢?

那公鸡还可以说很凶猛,但那鹰要是连一只鸡都对付不了,还算甚麽神鹰?至於何可人,更不应在神鹰的眼中列为可怕。

十一、变妖精的定律

我指着画面,请神鹰指证一下,它认为可怕的敌人,是不是我们看到的一人一鸡。

红绫现出大大不以为然的神情:「它看东西的方式,和我们不同,它有天然的强烈感应力,尤其在对敌人的感觉方面 其实,除了人之外,所有的生物都有这种感应力,那是生物的生存本能。」

红绫说到这里,指着萤幕画面:「在我们看来,这上面有些东西,但是对鹰来说,却一点意义也没有,它必须接近实物,才能有感应。」我锲而不舍:「那麽,请问它,它所说的『两个凶恶的敌人』是甚麽?是不是一人一鸡?」

红绫皱着眉,和神鹰互相之间,发出了一阵怪声,然後才道:「不知道,它说不知道。它只知道它在屋顶上,屋顶下有两个可怕的敌人,和它的距离极近,只不过隔着一个屋顶。那两个可怕的敌人,其中有一个更是可怕,它说若是与之为敌,失败了,就连逃走的机会都不会有。」

红绫说得极其认真,而且,忧形於色。

因为,下面既然有敌人,神鹰就大有与他们对阵的机会。若是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那岂非是要死在敌人之手?

别说红绫和神鹰形影不离,就是我们,也不舍得。

所以,红绫的忧心,大有道理,我向白素望去。白素眉心打结,并不出声。

她一听说有两个可怕的敌人,就说是屋内的一人一鸡。

但这时,她也显然并不认为何可人和那公鸡,可以令得神鹰连逃走的机会都没有,就算他们合力,也难以做到这一点 老实说,就算我和白素合力,要对付神鹰,也必然难占上风。

可是此际看神鹰时,竟然大有害怕的神情,可知所说非虚。

那麽,这两个可怕的敌人,难道在监视镜头之外?

我向黄堂望去,黄堂摇了摇头,我道:「会不会体积很小?」黄堂不出声,操作仪器,只见画面之上,何可人的脸部迅速放大,甚至连寒毛都可以看到。

然後,叁组镜头,就满房间扫移。在扫到那公鸡时,看得更是清楚之极,只见那公鸡的眼睛,似开非开,似闭非闭,竟然令人感到很是阴森。

如此这样约半小时,除非是在床下面之类的隐蔽处,不然,屋中就算有两只苍蝇,也看到了。

黄堂摊了摊手,算是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苦笑:「隐形怪物?」

白素道:「我们在这里猜,没有用,要神鹰把那两个『敌人』引出来!」红绫立即向神鹰表达了这个意思,刹那之间,只见它表现得很是不安,自红绫的肩上下来,出了车窗,在地上来回跳去。

红绫也很着急:「它要是不肯,别勉强它。」我道:「这当然,但不妨告诉它,我们只是要它引那两个敌人出来,我们会对付。

黄堂道:「我可以动用强大的火力。」我本来想说:「如果那敌人是甚麽超级怪物,只怕手提机枪也没有甚麽用处,」但又怕伤了黄堂的自尊心。

过了好一会,神鹰才又自窗中穿进来,发出了一下声响。红绫道:「它答应了。」我又重申:「请它放心,不会令它受伤害。」红绫道:「说也没用,它也不会想自己有伤害。」红绫一面说,一面轻抚着神鹰,神鹰在开始时,大有骇然之色,但是渐渐地,恢复了英气迫人的神态,虽是禽鸟,但大有人性。

黄堂道:「我们若有行动,先得分开那傻乎乎的大发明家。」我道:「是 那也很容易,就告诉他那叁六五号母鸡有了下落,叫他去拿。为了讨好何可人,他自然会立刻就去,我吩咐温宝裕,尽量拖住他。」 黄堂笑:「此计甚妙。」

红绫伸了一个懒腰:「找个地方睡一会!」对她来说,那太容易了,草丛中树梢上,甚麽荒山野岭之外,她都可以睡得酣畅。

她带着神鹰,离开了车厢,白素仍专注着监视所得画面,我和黄堂去闲谈。

时间在感觉上过得甚慢,离天亮还有一个多小时。黄堂感叹:「要是当时把那只公鸡赶开,不让它知道我们正放了监视装置,这一夜监视下来,肯定可以看到很多东西。

白素忽然应了一句:「你期待看到甚麽?」 黄堂摊了摊手,说不上来。

白素又道:「其实我们收获也不算少了!」我和黄堂讶然:「这怎麽说?」白素道:「至少给我们看到了一只公鸡,竟然知道有人安装监视设备。」黄堂道:「此事确然如此 」白素又道:「想想,别说是一只鸡,就算是一个人,普通人看到安装的过程,也未必料定那必然就是监视装置吧!」黄堂道:「那鸡的智力 」我又打断了他的话头:「那已经不是一只鸡的智力范围之内的事了。」黄堂盯着我半晌,在车厢中昏黄的灯光之下,他的神情,看来怪异之至。他道:「那你是说,我们见到的不是一只鸡?」我一字一顿:「我们见到的是一只鸡,可是它实在是甚麽,我们却见不到。」黄堂道:「这太奇了,难道又有甚麽外星人进入了这鸡的脑子?」我也曾想到这一点,也不觉得黄堂这样说有讥讽之意,不过我觉得眼前的情形,和以往的经历,有相异之处,不能同一而语。

所以,我缓缓地摇了摇头:「我不能确定,暂时只能说,这公鸡……有通灵的能力,有人……甚至比人更高的智力,我看它的智力,在神鹰之上。」我这样说了之後,吸了一口气:「我要找一个朋友,了解一些情形。」说着,我指着车上的通讯设备,黄堂道:「全世界都可以通话。」我按下了一连串的号码,我要找的那位朋友,是一个禽类学专家,他的研究,另辟途径,包罗万象。凡是禽类,他都有兴趣,而且更着重於禽类的行为。不多久之前,我的住所被一种受过训练的猛禽「海冬青」监视,我们利用神鹰驱逐。可是结果,一举一动仍然被人所知。後来就是他告诉我,海冬青雄的看来刚猛,雌的身体甚小,看来毫不起眼,更是凶悍无比,是禽鸟类中,最是机灵凶恶的危险份子。

他也曾对红绫的神鹰作过评语,他的评语是:「这鹰,只怕世上不超过十只,不可以说是一个品种,那是两种猛禽杂交的结果。照说没有生存的机会,但居然活了下来,这是异数。我早年曾见过一次,也曾对它的来源,它的双亲,进行过研究。」这位朋友的禽类知识丰富,世上无人能及,此时,我虽然不知他所在之处是甚麽时间,但迫不得只好吵他一吵了。

就这样打电话给他,找到他的机会,大约只有十分之一。我运气好,电话一通,就听了一个浓重的鼻音,报出了姓名,那是他的习惯。

我忙也报了姓名,他讶道:「真难得!」我开门见山:「有事请教:我女儿的那头神鹰,你有印象?」 他道:「深刻之至。」

我道:「它的大敌是甚麽,我的意思是,有甚麽是会令它感到害怕的?」那位朋友「唔」了一声:「好问题。这问题你去问外星人也答不上来。」我知道自己问对了人:「请告诉我。」他只说了几句话,我就大是叹服。他道:「这种鹰,称之为神鹰,绝不为过。它最怕的是一种虫子,这种虫子有剧毒,一吞下去就死,可是美味无比,对这种鹰来说,有强烈无比的诱惑力,明知会死,也非吞了它不可,那是它最怕的!」我之所以大为叹服,是由於这几句话,听来有点不可思议,但却是实情,因为蓝丝上次在一见这头神鹰之际,就拿出了一只虫子来,神鹰一见,身子就发抖。蓝丝训练了它,令它以後可以抵抗那诱惑,替它免去了日後可能发生的灾劫。

当时,我还曾感叹,别说禽类,连人有时也明知走这一步,必然是死路,但由於诱惑力太大,难以抗拒,而去就死的。

这种事,冷门之极,那位朋友居然一下子就道出,可知他真有才学,非同小可。

我忙道:「是,第二件呢?」他大是奇怪:「怎麽这种匪夷所思的事,你一听就相信了?」我把蓝丝训练这鹰的经过告诉了他,听得他欢呼连连:「真是一大收获。」接着他道:「第二,这鹰怕另一种鹰,你可曾听说过羊鹰?」我道:「听说过,羊鹰极大,可以在沙漠之中,轻而易举地抓起五七十斤重,疾驰中的黄羊。」

他道:「羊鹰之中,有一种最大的,学名就叫大羊鹰。大羊鹰双翅横展,可以达到八公尺,它的爪,能够抓裂牛皮:它的喙,长达十五公分,坚硬无比,乃大无穷。大羊鹰在一九二叁年之後,就没有被发现的纪录,可以说已绝种了,但是我却相信,还有极少数生存。」

他一口气说下来,我心中也暗暗吃惊,盼望神鹰不要遇上大羊鹰,不然,它再神勇,毕竟大小悬殊,当然凶多吉少。

那位朋友的话,白素和黄堂也都听得到,所以当他说出神鹰所怕的第叁样时,黄堂大有讶异之色。

那位朋友说的是:「第叁样,它怕的是一种蛇!」黄堂忍不住道:「鹰怕蛇干甚麽?一个在天上飞,一个在地上爬,就算怕它,远远避开就是。」

黄堂的话,那位朋友也听到了,他冷冷地道:「在一旁插口的是甚麽人?好像对生物界的事,不是知道得很多。」

我忙向黄堂传了一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再多口,黄堂不服,咕哝了一句:「是没有道理麽?」

在这时候,我自然没有空去教训黄堂,但是心中仍不免责备了他一句:「不懂就别开口!」

鹰和蛇,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看来互不相干,但是在自然界中,确实是死敌。这个仇恨是如何结下来的,也难以深究,大抵是鹰要啄食蛇,而蛇又会吞鹰蛋之故。

而且,在鹰和蛇的生死相拚之中,也不一定是可以翱翔在空的鹰占上风,鹰一旦叫蛇缠上了,也是麻烦事。

不但在自然界的生活中,情形如此,即使在神话传说之中,鹰和蛇,都变成了神,鹰神和蛇神,也仍然是死对头。在亚洲不少国家的古老传说之中,都有鹰神和蛇神生死相拚的故事,很是惨然。

所以我向那位朋友道:「鹰和蛇确是天敌 是所有的蛇呢,还是特定的一种?」那位朋友道:「是特定的一种,那种蛇,叫纳塔 古老传说中的蛇神,就是这种蛇变的,在神话故事中,它有七个头,曾保护过释迦牟尼 他当然只有一个头。」我吸了一口气:「神鹰应该是蛇的克星,何以竟会怕这种蛇?」那位朋友道:「纳塔的鳞片,又硬又滑,用刀砍斧凿,也未必会受损。身子又细又长,能以尾尖文地,暴起迎敌,而且,剧毒无比。专食鹰卵,鹰为了保护下一代,无法不和它争斗。」

我明白了,这种叫纳塔的蛇,鹰本来是可以避免和它相遇的,但是蛇要吞蛋,鹰又岂能袖手旁观?必然与之起冲突,於是,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地下的冤家对头,就非碰面不可了。

那位朋友听我好一会没有反应,就道:「不过,纳塔很少见到,连是不是已经绝种,也难以肯定。这种蛇,在印度、泰国一被发现,就被人奉为神明,是要向它顶礼膜拜。」

最後,他的结论是:「照说,只要是生物,都有天敌。神鹰忌惮的那叁种,和它本身一样,都是稀有之极的生物,照说相遇的机会,微之又微。可是大自然的安排,就是这样微妙。它们相遇的机会,不根据或然率来决定,而是冥冥之中,自有一种力量会安排它们相遇。究竟那是甚麽力量,人类对之,一无所知。」我感叹:「或许这也和人一样 不是冤家不聚头吧!」那位朋友连连道:「正是!正是!」我忙道:「那神鹰有没有甚麽理由,怕一只鸡 一只是『九斤黄』品种的大公鸡!」

他哈哈笑了起来:「那你等於是问我猴子会不会怕一只桃子 一见到就拿来吃了,哪有时间去怕。」

我又解释:「这鸡极大,非比寻常,而且,有着极其奇特的智力。」他感到兴趣:「到甚麽程度,你详细说说。」我把那公鸡的情形说了,当真说得很详细。

那位朋友的反应,愈来愈是惊讶:「你说的那只鸡,是人扮的?」我苦笑:「当然不是,真是一只鸡!」他道:「那就只有两个可能 」我以为他有了结论,大喜道:「请说!」他道:「第一个可能是『不可能』。第二个可能是,这已是玄学范畴内的事,不是科学范围的,所以我一无所知。」我听得他提及「玄学上的事」,也不禁思绪紊乱,他说他对玄学上的事一无所知,我呢?我又怎麽样?玄学上的事,我有种种设想,千百种,但真的要说有所知,却也是一无所知。

他问了两次:「还有甚麽问题?」我道:「以你对禽类的知识来看,有甚麽事发生在那公鸡身上。」他也想了片刻,才道:「照你形容的情形来看,那根本不是一只公鸡,所以也不在禽类学的研究范围之内,我无可奉告。」我嚷起来:「可是它明明是一只公鸡啊!」那位朋友道:「可能它有着和公鸡一模一样的外形,但是决定一种生物是甚麽,并不由外形来决定,而是因行为来决定的 它外形是一只公鸡,可是内在的、真正的它是甚麽,谁知道?」

这话,听来已经很玄了,我苦笑:「你的意思是,它是不是甚麽东西化成了公鸡的形状?」

这一次,轮到他嚷叫了起来:「我绝未如此说过,我只是说,不知道它真正是甚麽。」

我长长吸了一口气,他又问:「还有甚麽问题?」我向白素和黄堂望了一眼,他俩都摇了摇头,我就道:「暂时没有了,如果以後还有,少不得来麻烦你。」

他连声道:「随时欢迎。」

我中止了通话,伸手在脸上抚摸了一下,道:「那公鸡不是公鸡!」黄堂摇头:「你这话,比白马非马更难懂。」我感到有点无可奈何:「那是说,这公鸡原来不知是甚麽。」白素道:「不论它原来是甚麽,如果它能有幻化成一只公鸡的能力,它为甚麽不幻成一个人?在地球上,做公鸡有甚麽好,怎比得上做人的活动空间大?」我道:「那你的意思是 」白素道:「公鸡还是公鸡,它本来就是一只公鸡,外形上还没有来到可以幻化其他生物的能力,可是已经达到了摆脱公鸡固有的智力程度。」我望了她半晌,才道:「也就是说,一只公鸡,如果得到了一个机会,可以修炼成精,那麽,这只公鸡是在半途中,还未成精变人,却已不再是普通的公鸡。」白素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的思绪也十分乱,大抵如此!」黄堂被我们的对话,弄得有点神经兮兮,以致说话也显得结结巴巴:「甚麽……成精?当真有异物……成了妖精的事?」我闷哼一声:「你说眼前这公鸡不是成了精,你如何解释它的行为?」黄堂震动了一下:「那得趁它尚未成气候,就把它宰了。」我冷冷地道:「只怕你已很难宰了它。」黄堂先是怔了一怔,接着就笑了起来:「真要送它上西天,还不是轻而易举。」那当然,我也不信如果黄堂用一把自动步枪去对付那公鸡,会对付不了它。

白素忽然叹了一声:「传说之中,妖精若是作恶多端,轮到要被伏诛时,总会苦苦哀求,被哀求者,也每每会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念汝修为不易……』之类的话,这公鸡就算快要成精了,它可曾做过甚麽伤天害理的事?」白素那样说,是在为那公鸡求情了。

黄堂深深吸了一口气:「它,是杀害何正汉的疑凶!」白素一笑:「有宰了疑凶的道理吗?」黄堂大摇其头:「还未成形,已经杀人,要是它变了人还会有甚麽好事做出来,这叫防患未然。」

我用力一挥手:「这是怎麽啦,真的肯定那公鸡是一个快成气候的妖精?不然,争甚麽呢?」

白素反问我:「若那公鸡不是快成精,你怎麽解释这些现象?你怎麽反倒忘了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理论是:事态只有一个可能时,不论这个可能是多麽荒诞不经,也就是唯一的可能。」

我叹了一声:「我不是不以为那公鸡是『快成精』,而是我无法明白『成精』是一种甚麽样的情形。」

黄堂眨着眼,答不上来,白素徐徐道:「最简单的说法,可以说成是:生物的一种变化,这种变化先由内在开始,变得使它具有高超的智力,接着,这种变化由内向外扩展,使形态也起改变,而且这种外型的改变,可以随心所欲。」我道:「好,这可以说是『妖精定律』。不过我有一些更正,不一定是生物才能成精,非生物也可以。扫把精就是扫把变的,扫把本来没有智力。由此可知,『成精』的最开始,智力是突然而来,并不是在原有的智力上发展出来的。所以,『成精』不错是一种变化,但这种变化,开始时是一种突变。」我们这时在讨论的课题虽然怪诞 竟把「成精」这种现象,用现代言语制造出一个「定律」来,但是我们的态度,却都很认真。

我说完之後,白素连连点头:「正是如此。至於是甚麽因素引起这种突变,甚至可以使非生命变得有生命,这就 」她说到这里,停了下来,自然是因为无法说下去,因为根本不知道从何说起。

黄堂有点胆怯地问了一句:「那公鸡正是成精了?」十二、纳塔莎

我道:「根据我们刚才设定的定律,那公鸡已经过了开始的突变,如今正处在变化阶段中。」

黄堂顿足:「那就是说,我刚才的提议是对的,趁它修炼尚未完成之际,先把它消灭了!」

白素叹了一声:「这一切,毕竟只是我们的假设,我们的行事,还是从实际出发的好。按计画进行,先把丁真调开去,让他到温宝裕处去取母鸡,我们等他一走,就去开门见山,不必再在暗中监视了!」我大声道:「对!暗中监视,那本来应该是妖精的行为,我们做了,反给妖精识穿,真没面子。」

黄堂并无异议,我们决定天色大明之後行事。我和白素下车,有警官送上热辣辣的咖啡,我们捧着,踱到了红绫酣睡之处,只见那神鹰缩在红绫的怀中,像是在依靠红绫的保护。

我低声道:「鹰所怕的一样东西,我们并无发现,不知躲在何处?」白素道:「羊鹰的身体极大,无可躲藏,神鹰已度过一劫,不怕那种小虫,剩下来的,只有『纳塔』了。」

此际,已将是破晓时分,天地之间,格外昏暗,看出去一月朦胧。一条蛇,躲在甚麽地方都可以,只怕除了神鹰之外,谁也找它不出。

我们并肩站着,不一会,东方出现了一线曙光,黄堂已在召集部属,部署行动。等到天色渐明时,红绫也醒了过来,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

我们把昨晚的讨论对她说了,她摇头:「我也不知这种『突变』,是甚麽力量造成的。」

我道:「我们估计,这里不会有羊鹰出现,所以请神鹰先在空中进行观察。」红绫摇头:「不,以防万一,我和神鹰可以暂时先不出面。」 我点头:「也好。」

说话之间,天色大明,黄堂已带一队警员出发,我们也跟着前往。

在鸡场之外,黄堂和警队先进去,不一会,就看到一辆警车送丁真离去,我们进了鸡场,红绫找了一处可以俯视何可人住所之处,停了下来,我和白素迳自向何可人的住屋走去。

这时,住屋前很是热闹,有许多警员在。才来到屋前,就听到何可人在怒斥:「你太胡作非为了,你侵犯了我的生活!」黄堂居然不否认:「是,因为我认为有此需要!」何可人怒骂:「你是甚麽东西?」黄堂反骂:「你又是甚麽东西?」这种互相咒骂的话,本来很是普通,可是这时,我和白素听了,心中都不由自主一凛,立时停步,互望了一眼,心中有说不出的怪异之感。

我们互望时,都感到有话要对对方说,可是又不知该说甚麽才好。

正在这时,只听得黄堂一声怒吼,接着,便是「砰」地一声响,黄堂自屋中倒撞了出来,来势虽快,可是却看得出很是狼狈。

紧跟着的是一团红影,扑了出来,追向黄堂,竟然就是那只公鸡!

看这情形,是黄堂在向何可人说话期间,那公鸡突施偷 ,黄堂不知受伤没有?

这时,一退一退之间,黄堂毕竟不是等闲之辈,身子还未站稳,已一脚踢出。

那公鸡身子一腾,避开了黄堂这一脚。

黄堂未收回脚来,已经拔出了佩枪来,他早有消灭那公鸡之心,这时,只怕手下会不容情。

也就在这时,只见人影一闪,何可人已经柱杖而出,站在门口,那公鸡竟然在空中扑翅,一个转折,躲到了何可人的身後。

这几下变化,当真是兔起鹘落,迅疾无伦,看得人眼花撩乱。等到何可人一出,本来掣枪准备射鸡的黄堂,手中的枪,变得对准了何可人。

而且,他显然是一拔枪,就准备射击的,所以手指扣在扳机上,已扣上了一半时,当真是险到了极处。

刹那之间,由极动变得极静,何可人冷笑道:「干甚麽,要杀人吗?」何可人的指责,很是严厉,但是黄堂却绝不退缩,喝道:「你让开,我要杀这鸡!

何可人冷笑:「这鸡是养熟了的,是鸡场最宝贵的财产,你有甚麽权利杀它,杀了它,你这个主任赔给我,我也不要!」这时,我们才看到,黄堂左手的手背之上,有几道抓痕,正在隐隐沁血,显然是那鸡抓出来的。

我和白素一起走向前,还没有开口,何可人已咄咄迫人:「卫先生,你看到了,这警察如此横行霸道,请你主持公道。」我道:「这鸡暴起伤人,也不是善类。」何可人道:「鸡是我养熟了的,性护主人,你没见刚才他欺人的气盛,鸡又有甚麽错了?」

黄堂缓缓松开了手指,何可人连连冷笑:「人间还有法律,少不得法庭上见!」白素忽然冷冷地道:「法律,那是人类行为!」何可人一扬眉:「正是,难道黄主任不是人类?」这何可人很是伶牙俐齿,说起话来,针锋相对。白素笑了一下:「黄主任是不是人类,也很难说,我并未见过他的原形,不敢肯定!」何可人轻哼了一声,像是不明白白素的话。

我知道白素的意思 和我一样,对何可人的「来历」,已起了疑心。

说起来,确然骇人听闻:我们怀疑何可人不是人!这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事,「莫须有」之至 她不是人,又是甚麽呢?

可是,我和白素确然又有这样的怀疑!

不过,怀疑归怀疑,「你究竟是不是人」或是「你究竟是甚麽」这样的问题,还是难以问得出口。

一时之间,我们都不知如何应对,何可人也冷着脸,双方僵在那里。

我正想再攻击何可人的弱点,但还没有开口,就徒然听得那公鸡一声长啼,声音嘹亮之至,简直有点震耳欲聋。我们一起向那鸡看去,只见它全身羽毛,几乎都竖立了起来,昂首向天,神态威猛之至。

何可人也抬头向着天,我一直在留意她,只见在那一霎间,她俏脸煞白,白中泛青,那种脸色,可怕之至,竟带有浓厚的死亡气息!

她和公鸡都向天上看,我们不必看就知道天上有甚麽,因为一下又一下,连接叁下,嘹亮的鹰鸣声,传了下来,当然正是神鹰现身了。

随着神鹰的鸣叫,那公鸡又啼了两下,两种禽鸟的叫声,听来各擅胜场。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心中暗暗吃惊,因为就生物相生相克的习性来说,鹰是鸡的克星。那公鸡见了神鹰,竟敢长啼示敌,因此可知,必然不易对付。

神鹰要对付普通的鸡,当然没有问题,但那公鸡,我们推测它已然是在「成精途中」,有了「道行」。不知神鹰的程度如何,是不是能对付得了它!

说时迟,那时快,鹰鸣鸡啼之声,兀自在耳际萦回,只见一团黑影,已凌空扑下。

此际,我、白素和黄堂所站之处,离何可人和公鸡不是太远,那神鹰下扑之势,迅疾无伦,猛恶无比,我们都不由自主,疾身後退。

身形尚未站稳,却见红影飞舞,那公鸡竟然向着下扑的神鹰,疾迎了上去。

一只公鸡,就算它会飞,飞翔能力也必然无法和鹰相比。可是那公鸡腾空而起之势,也非同小可,卷起了一股劲风,令地上的砂石四下飞溅。

公鸡腾高约有叁四公尺,已在半空之中,和下扑的神鹰相遇。

两者之间,动作都快绝无伦,实在没有法子看得清。只见一团黑影,一团红影纠缠在一起,迅速无比地在翻滚,身上羽毛纷纷四散诋落,宛若下了一天的花羽。然後倏忽之间,红影向下,黑影向下,陡然分开,鹰鸣鸡啼,同时发生。

那公鸡落在地上,神鹰飞上天去。

在那片刻之间,由於刚才的恶斗实在惊心动魄,所以我自然而然关心神鹰的安危,先抬头向天看去。

只见神鹰一飞冲天之後,在天空中盘旋,显然未曾受甚麽伤害。

我这才低头去看那头公鸡,只见它落地之後,抖了抖羽毛,仍然摆出一副战斗的姿态。

直到此际,在半空中撒落的羽毛,才纷纷飘落在地。虽然是鸡毛多,鹰毛少,但是一鹰一鸡,在半空中相斗,公鸡竟然能令神鹰的翎毛,也损失了若干,这也就骇人听闻之至了。

看那公鸡的神态,显然还在准备第二回合的恶斗。我大是紧张,屏气静息。这时,听得何可人厉声问道:「这鹰是你们的?」白素很是镇静:「是,是小女的好友。」何可人脸色铁青,刹那之间,连声音也变得难听之至了,我心中忽然没来由地想:丁真若在,见到她如今的情形,爱恋之心,必然大减。

只听得她道:「那鹰是你女儿的朋友,这鸡是我的朋友,为甚麽你们非对付我和这鸡不可?」

这个责问,可说是有力之至,真不好应付。

黄堂这时冷冷地道:「这鸡,我怀疑它杀过人!」何可人一声冷笑:「一个堂堂的高级警官,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谁会相信一只鸡会杀人!」

黄堂也一声冷笑:「若有人指使,那便不同!」何可人扬眉:「说来说去,你仍然当我是凶手,看来不能破案,是你的一大心病。

黄堂还想说甚麽,何可人已经道:「阿大,别和他们多废话!」她的那一声「阿大」叫的是那只公鸡,她话一说完,就转身进入了屋子,那公鸡紧跟在她的後面。一人一鸡的动作配合得极好,而且行动也快。

正在其时,神鹰已再度自半空之中,俯冲而下,但何可人和那公鸡进了门之後,门立时关上,神鹰也不再下冲,只在低空盘旋。

这时,红绫也奔了过来,神鹰落下来,停在她的肩上,红绫吸了一口气:「神鹰说,它可以敌得过那只鸡。」

何可人率鸡退避,这已使我们知道神鹰可以敌得过那只鸡。问题是,现在何可人和鸡躲在屋内,我们却不能把她赶出来。

当然,我们可以破门而入,可是却没有采取如此激烈行动的法理根据。

红绫又道:「神鹰又说,它起先以为那鸡可怕,但现在知道,可怕的是鸡身边的……那个……那个……」

我心中一凛:「那个甚麽?何可人?」红绫道:「神鹰只说是鸡身边的那个 」她这样说的时候,又侧头去看了一下鹰,鹰发出了几下怪声,红绫道:「应该是说那个女人。」

我深吸一口气,望向白素,白素虽然一向镇静,但这时也不禁神色骇然,她向屋子扬声道:「何姑娘,其实事情发展到如今这样的地步,我想你也知道,不能再靠遮遮掩掩过日子了。」

白素的话,是很严重的挑战,何可人应该立刻就有回应才是。

可是,屋中却静得出奇。

白素又道:「你打算怎麽样?你可以全身而退,当然也可以奋力一战。但换了我是你,一定不会那麽傻,因为情势对你很是不利。」 屋中仍是没有反应。

我知道白素必然是已经肯定了甚麽,才会如此说的。

白素又道:「我们谈谈如何?」她问了叁遍,才听得何可人道:「好,你一个人进来,别人都後退,不得骚扰。」我和黄堂齐声叫道:「不可!」白素和红绫却道:「不妨!」我有点恼怒,望向红绫,红绫道:「她没有恶意。」 我问:「你怎麽知道?」

她反手拍了一下肩上的鹰:「神鹰说的。」我望向鹰,心知动物的感觉有时比人来得灵敏,可是人对人,难道感觉还不如别的动物?

我还在迟疑间,白素已走向门口,在门口站了一站,我忙道:「有事,出声!」我们就在屋外,白素进入了屋子之後,如果有意外,一出声,我们就可以进去我总觉得事情有说不出的诡异,屋内只有一人一鸡,照说白素绝无对付不了之理,可是我就是感到不安。

白素向我挥了挥手,推门而入。

门关上之後,屋中一点声音也不传出。黄堂来回踱步,我心中焦急无比,每隔一会就大声喝问,幸好白素每次都有回答:「我很好!」这样过了约有半小时,才看到门打开,白素走出来,何可人拄着拐杖相送。

一看到了她们,我就大大松了一口气,因为两人的神情告诉我,她们之间,相处得很是融洽,绝无敌意。

白素步出屋来,何可人却另在门口,向我略点了点头,重又回到屋内,立即又把门关上。

白素不等我们发问,就道:「回去吧,这里没有事了!」黄堂大是不满,叫了起来:「卫夫人 」白素道:「我会向你解释,何姑娘已把鸡场送给了我,她会离开。」别说黄堂莫名其妙,我也摸不着头脑,黄堂又道:「那命案 」白素忽然道:「看,大发明家来了!」只见丁真兴冲冲地抱着一只母鸡,奔了过来,直趋屋前,叫:「可人……可人……那母鸡找到了!」

何可人的声音自屋中传出来:「随便放在哪里,我很疲倦,别吵我。」丁真答应着,白素伸了一个懒腰:「我也很疲倦了,我们回去吧!」黄堂还想抗议,我在他身边道:「先回去再说,白素会有解释的。」黄堂虽然老大不情愿,也只好一面下令撤退警队,一面却寸步不离地跟着我们,等待解释。

回到了我家中,红绫像是对事情已不感兴趣,一转眼就不见了,我、白素和黄堂叁人,进入书房。白素先斟了叁杯酒,黄堂一口喝乾,自己又斟了一杯,瞪着白素,不言不语。

白素道:「何可人叫我进去,先告诉我,那何正汉是衣冠禽兽,她初进鸡场,以为他是恩厚长者,可是日子一久,就渐渐露出了原形,威迫利诱,甚至持刀相胁,落迷药害人,想要玷污她。」

黄堂沉声道:「那也罪不至死,而且,她也不能私下处理。」白素忽然说了一句话,令我和黄堂都错愕之至,她道:「何正汉兽欲不遂,在一次强迫行动中,把何可人杀死了。」我和黄堂都恰好举杯欲饮,一听到了这样的话,手僵在半空之中,难以再有任何行动。

白素却自顾自说了下去:「那公鸡目睹一切过程,就啄死了何王汉,为何可人报了仇。」

黄堂先吸了一口气,准备大叫,但在这一霎间,我灵光一闪,先叫了起来:「现在的何可人,不是原来的何可人,是……是甚麽东西顶了她的身体,在继续生活?」白素点了点头,黄堂本已张口待叫,但听得我如此说,便再也叫不出来,厥状甚是滑稽。

我疾声道:「那是甚麽东西?」白素的回答令我气结,她道:「我没有问 怎可以直接问人家的原形是甚麽,不是太没有礼貌了吗?」

我暗暗顿足,白素已经证实了如今的何可人不知是甚麽妖精,她竟还要优雅到讲礼貌。换了我,就算要一手掐住对方的脖子,一手用拳敲对方的头顶,也要将之弄出原形来,至少,也要追出原来是甚麽东西来。

白素无视我瞪眼吹须的神情,继续道:「她和那只公鸡是一双情侣,那公鸡的道行还未够,够了之後,也可以变成人 」我思绪紊乱,大声道:「等一等,那公鸡怎麽变人?是找一个人的身体顶上去,还是自己幻化人形?」

白素道:「都可以 它是可怜何可人死得冤,又很喜欢何可人的身体,所以才顶替了的。」

我闷哼一声:「我们人类,是不是还应该感激她的大恩大德?」白素道:「那倒不用,但至少也不必视她为敌。」说到这里,黄堂已一阵风也似向外走去,白素叫道:「黄主任,你这下赶去,他们早离开了!」

黄堂要离去,自然是想赶到现场去,被白素一言道破,他站定了身子。

白素又道:「黄主任,你放心,你有的是机会去鸡场,何可人把鸡场给了我。本来我不会接受,可是她说,那鸡场十分奇特,有一股奇异的力量,能使生物的生命形式起剧烈的变化。她是受了这股力量的吸引,才万里间关,去到这鸡场的。那公鸡和若干母鸡,则是在鸡场的这个特异的环境之中,起了变化而改变的 那五百六十只母鸡,处在改变的初期,她不敢保证它们在改变完成之後都安分守己,不为祸人间,所以把它们编了号,全送到市场去 作用和黄主任的想法一样,趁未成气候,把它们宰了!也所以走失了一只,她就紧张。」

黄堂咕哝了一句:「她倒心肠好!」我失声道:「还剩下了一只 」白素道:「何可人说,那只既然逃过大劫,必有因果,就留下来供我们研究。」我骇然:「你……要养一个……妖精!」白素悠然道:「等到养成了,谁会知道它的原形是甚麽?世上几乎所有人都有不在人前显露的原形,你又知道他们原来是甚麽?」 我不禁为之语塞。

白素又道:「还有,那鸡场的环境异特,造成异特的力量,也待我们去探索,那股力量不但可以改变生物的生命形式,也可以令时间倒流,你在鸡场的怪遭遇,相信就是恰好赶上了时间倒流的漩涡在运转之故。」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暂时也接受了这个解释。

黄堂喃喃地道:「是,特殊环境容易使生物成精,例如荒废已久的大宅、花园或是荒山野岭,就容易有花木鸟兽成精。」看来,黄堂也接受了白素的话。

我始终耿耿於怀:「你就没有问,她原来是甚麽?」白素笑:「我问她:『你顶替了何可人的身子,也用了她的名字,你原来叫甚麽名字呢?』她笑着回答:『我叫纳塔莎也。』」 我呆了一呆。

纳塔莎!

那是斯拉夫语系中普通之极的女性名字,一如汉语系中的秀玲、美娟。那是「纳塔」的阴性变语。

纳塔莎!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