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金龙

【第一章】 徵求人参

有许多故事﹐一波一波发展﹐到后来﹐复杂无比﹐曲折离奇之极。可是这样的故事﹐在一开始的时候﹐有可能平淡无奇﹐也有的甚至是一点来由都没有的。情形很像一些长江大河﹐都是由源头的涓涓细流所汇集而成的﹐等到汇集得多了﹐才一发不可收拾﹐汹涌奔驰﹐成了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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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一点来由也没有的﹐两个当事人绝想不到后来事情竟然会发展到那样的地步﹐事后他们追忆起来﹐也都感叹天地之间的人和事﹐真的像是有一种力量作为主宰﹐不然﹐何以有些事明明怎么设想都不会发生的﹐明明怎么拉扯都不能发生关系的﹐却会凑在一起了呢﹗

是不是真有甚么力量在主宰﹐在操作运行呢﹖这个问题﹐大抵很难有答案﹐先说两个当事人﹐当然是年轻人和公主。

年轻人和公主都在看当地的报纸﹐他们身在亚洲一个多世族居住的大城市之中﹐所以一级豪华酒店的服务十分周到﹐有中文报纸、英文报纸﹐甚至还有当日的日本报纸和韩文报纸﹐中文报纸也有三份之多﹐来自主要的使用中文的城市。

年轻人和公主在这里没有目的﹐他们喜欢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过著舒服的生活。

所以年轻人有时间随意翻阅著报纸。

所以﹐他会被报上的那则广告所吸引。

广告在每张报纸上都有﹐刊登在第一版的下半部﹐十分注目的地方﹐只要拿起报纸来﹐必然看到。

报纸上有广告﹐那并不稀奇(没有才是怪事)﹐奇的是亚洲几个大城市的报纸﹐都有这样的广告﹐可知刊登广告的人﹐是何等急切想要达到目的。

广告最吸引人的四个大字是﹕“徵求人参”。

就算只有一份报纸有这样的广告﹐也相当吸引人了﹐是不是﹖  而广告的内文如下﹕

“兹徵求真正中国长白山出产之野山人参﹐每枝需重二两以上﹐焙制保养情况良好﹐愿意出让者只要开价合理﹐立即成交﹐联络电话──”

那个联络电话的所在地﹐正是年轻人和公主如今所在的这一个。

当年轻人把几份报纸的第一版排列在一起﹐看著每份报纸上同样的广告时﹐公主在他的身后﹐靠了过来。

年轻人感到了身后传来了一阵柔软和温暖──再没有比相爱的两个人由身体亲热更令人身心舒畅的了。

年轻人反手搂住了公主﹐公主的下颏抵在年轻人的肩上﹐视线又落在报纸上。

她先问﹕“甚么人会用这种方式得到人参﹖”

年轻人笑了一下﹕

“一定是中国人……”

公主拖长了声音﹐“唔”了一下。年轻人道﹕“世界上只有中国人对人参有异样的迷信﹐甚至相信成形的人参﹐会变成小孩子﹐满山乱走﹗”

公主像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格格娇笑起来﹕“重二两以上的人参﹐十分名贵﹖”

年轻人点头﹕“如果是真正的野山参﹐相当罕见﹐越重的越难得﹐每两的价值﹐可以超过十万美金﹐还根本得不到﹐不然﹐也不用登报纸徵求了﹗”

公主自是骇然﹕“只不过是某种植物的根部﹗”

年轻人很懂得要得到一支天然的人参是如何不易﹐所以他反手抚摸著公主的头发﹐解释著﹕“如果你知道要经历甚么样的过程﹐才能采到一支人参的话﹐你就不会说这只不过是植物的根了。而且﹐人参确然有十分神奇的功效﹐它和人的生命之间﹐有一种奇妙的联系﹗”

公主轻啜了年轻人一下﹕“甚么事﹐听你说来﹐都有大条道理的﹗”

年轻人高兴地笑﹕“这是我确知真实的一个故事﹐发生在若干年之前﹐一大帮人逃避兵灾和天灾﹐其中有一个把十分之九的财产﹐向一个参商换了一枝手指般粗的老山参﹐其余的人都说他傻﹐结果在最困苦的环境之中﹐他口中一直咬著那枝老山参﹐支持著他的体力﹐使他在恶劣到了无水无食的环境下挣扎出去﹐逃出生天﹐而其余的人满怀金银珠宝﹐都全死了﹐身边的金银珠宝﹐自然也归他所有了﹗”公主睁大了眼﹕“不呵思议﹐好像不是很科学﹗”

年轻人转过身﹐伸手指按住了公主的鼻尖﹕“科学﹖你指的是如今的实用科学﹖不知有多少事实﹐是实用科学无法解释的──”

说到这里﹐年轻人一下子把公主抱了起来﹐打一个转﹐轰笑起来﹕“你的身体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谁能解释你的身子﹖”

公主的身子轻若无物──她根本随时可以飘起来﹐她娇笑著﹕“可是我还是不相信你的故事。”

年轻人笑﹕“故事的主角还在生﹐只怕已超过九十岁了吧﹐嘿﹐他就住在离这里不远﹐是著名的豪富﹐他的一个决定﹐可以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他的名字是方一甲﹐不过那一定是假名字﹐是‘富甲一方’这句话的后三个字﹐掉转来而成的﹗”公主扬眉问﹕“他为甚么要隐去原来的名字﹖”

年轻人摊手﹕“谁知道﹐在兵荒马乱的劫乱岁月中﹐甚么事都可以发生﹐他把所有人的财产都据为己有﹐这种事就不是很光采﹗”

公主在年轻人的怀中﹐挣了开去﹐拍著手叫﹕“看﹐你的故事不可能成立﹗假如他当年做过这种不光采的事﹐不会让人知道﹐可知你的故事是虚构的﹗”

他们经常这样“唇枪舌剑”﹐争论一番﹐在他们来说﹐那是十分有情趣的事。

年轻人当下道﹕“你错了﹐当日那些人全曝尸荒野﹐身边的财物﹐自然也成了无主之物﹐他取了也不怕人知。而且那些人全死了﹐无法向他讨还财宝﹐他很喜欢向人提起这段经历﹐以证明他的机智﹗”

公主仍然不服气﹕“那故事要成立﹐先得肯定会变小孩的人参真的能支持人的生命﹐不饮不食十多天。”

年轻人挥著手﹕“方一甲十分相信人参的能力﹐所以他一直在服食上好的野山参﹐或许这就是他那么大年纪了﹐身体还如此健康的原因﹗人参和生命之间﹐确然有著某种十分神秘的联系。”

两个人争论到这里﹐本来可以告一段落了﹐这本来就是毫没来由的事﹐说过了﹐谁也不会记得﹐若不是年轻人又说了一句话﹐可能以后的一切﹐就不会发生。

年轻人细看报上的广告﹕“说不定﹐徵求人参的﹐就是方一甲﹗”

公主斜睨著年轻人﹐不出声﹐可是有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态。

年轻人补充﹕“方一甲对上佳的人参需求量很大﹐他不但自己要用﹐也拿来送礼﹐送给生意上有来往的富豪和国家元首﹐由于人参确有功效﹐所以他的人际关系极好﹐他有一家人参经销公司﹐掌握著人参收购网──”

年轻人讲到这里﹐公主又笑了起来﹕“又自相矛盾了﹐他既然有一个人参收购网﹐又何必登报徵求人参﹖以他的财势而论﹐长白山出产的野参﹐应该绝大多数都在他手中﹗”

这几句话﹐驳得年轻人哑口无言﹐无话可说。他的那种神情﹐又惹得公主娇笑不已。笑了一会﹐公主忽然敛去了笑容﹐现出了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来。

年轻人笑问﹕“你想干甚么﹖”

公主的话﹐听来十分无稽﹐可是她却说得十分认真﹕“我想试一试﹐我是不是可以看到登广告徵求人参的﹐是何等样人﹗”

这样的话﹐别人没有法子一下子就听得明白﹐但是年轻人自然明白──公主自从进一步得到了指点﹐明白了她来自幽灵星座身体的各种异能﹐完全可以凭她的意念来控制发挥之后﹐异能已大大提高。

这时﹐她这样说﹐是想从这则广告上所包涵的讯息﹐去追踪这种讯息的最早来源﹐如果追踪得到﹐她就可以“看到”那个登广告的人﹗这种异能﹐倒也不是公主一个人会﹐通称为“天眼通”的神通﹐都能表达这种“看到”

实际上根本看不到处情形的本领。

许多在密宗上有修养﹐或是在静修上有成绩的人﹐都有这种异能。

年轻人静了片刻﹐才问﹕“在这些报纸上﹐你能得到甚么讯息﹖”

公主道﹕“广告代表了一个人的意愿﹐当人有意愿发生的时候﹐同时必然有讯号发出﹐或强或弱﹐附上在和这个意愿有关的一切事物上。当然﹐要捕捉这些讯息﹐十分困难。”

年神人点头﹕“我明白﹐如果你有一份刊登广告者亲笔撰写的广告稿﹐那么就容易得多了﹗”

公主大有嗔意﹕“如果是那样﹐那太容易了﹐连你也可以做得到﹐何必要我出马﹖”

年轻人伸了伸舌头﹐一迭声道﹕

“是﹗是﹗不该小觑了公主的能耐﹐请公主大显神通吧﹗”

公主微微一笑﹐眼睑垂下﹐看起来颇有“宝相庄严”之妙﹐年轻人走开了之后﹐才转过身来﹐仔细欣赏著公主的美态。

在开始的几分钟﹐公主神态安详﹐过了不多久﹐她的笑容在扩展﹐可是再过几分钟﹐她的笑容惭惭消失﹐再过一会﹐她眉心打结﹐显然是她在施展神通的过程之中﹐遇到了若干困难。

前后人约是二十分钟左右﹐公主睁开眼来﹐摇了摇头﹕“我失败了﹗”

年轻人问﹕“甚么讯号都捕捉不到﹖甚么也看不到﹖”

公主仍然摇著头﹕“不是﹐而是我看到的﹐并不是我想看的……嗯﹐我不是看到﹐而是感到了不应感到的一些情形。”

年轻人再问﹕“例如──”

公主腴白的手做著手势﹕

“极之不愉快的感觉﹐有组织﹐有死亡﹐有恐惧﹐有残杀﹐有仇恨﹐有阴谋……我刚才就像是到地狱去了一转一样﹐可怕之极﹗”

年轻人想笑公主的神通大大不灵﹐可是他怕公主见怪﹐所以只是暗中作了一个鬼脸﹐公主道﹕“你别笑我﹐我开始的时候﹐看到了一个花园﹐一幢古老的房屋﹐一个十分大的书房﹐后来﹐忽然变了﹗”

年轻人侧著头﹐仿效公主刚才不相信他故事的神情﹐望著公主。公主大是著急﹐顿足道﹕“是真的﹐那书房有一幅匾﹐上面题的四个字﹕‘白山黑水’﹗”

年轻人一听﹐不禁陡地一呆﹐脱口道﹕“那四个字是狂草﹐你怎么认得出来﹖”

公主道﹕“我不知道﹐只知道看到了这四个字﹐就知道是这四个字──喂﹐等一等﹐你怎么知道这四个字的字体是甚么﹖”

年轻人的神情古怪之至﹐他的回答是﹕“因为若干年之前﹐我到过那个书斋﹐见到过这块匾﹗”

公主的神情更古怪﹕“那……我成功了﹖可是后来为甚么会那样﹖”年轻人摇了摇头﹐公主又追著问﹕“那是甚么地方﹖属谁所有﹖”

年轻人一字一顿﹕“整个建筑物连花园﹐叫做‘方园’﹐主人就是方一甲……”

公主也现出了十分惊讶的神情﹐她不由自主摇了摇头﹕“那么﹐徵求人参的人﹐真是方一甲了﹖可是为甚么后来我会有那么怪异的感觉呢﹖”

年轻人作了一个鬼脸﹐公主的神情更是疑惑﹐欲语又止﹐过了一会﹐才道﹕“我的推测是﹐方一甲、人参﹐和死亡、仇恨、残杀等等可怕行为之间﹐有著十分复杂的联系﹐所以我会有这样的感觉。”

年轻人仍然不回答﹐又作了一个鬼脸──因为这一切﹐都是公主的异能﹐超出了他所能理解的范围。

公主忽然现出了十分焦躁的神情来﹐连连挥著手。年轻人知道那是她想到了一些情形﹐可是又想不出头绪来时的情形。他柔声道﹕“别急﹐事情看来虽然毫无头绪﹐但是一条一条理出来﹐总可以有头绪的﹗”

公主深深吸了一口气﹕“好﹐首先﹐那块匾上的‘黑水白山’四个字﹐是甚么意思﹗”

年轻人一听﹐就呵呵笑了起来──公主毕竟不是中国人﹐对中国的一切﹐所知不多﹐所以才会有这个问题。这四个字﹐普通的中国人都知道是甚么意思的。

他一面笑﹐一面解释﹕“黑水﹐指黑龙江﹐白山﹐指长白山﹐黑水白山﹐就是指中国东北的那一大片上地﹐俗称东三省﹐日本人曾在那里建立满州国。”

公主“哦”地一声﹕“方一甲是东北人﹖”

年轻人侧著头﹐想了一想﹕“他……好像是山东人﹐早年﹐由于天灾人祸﹐很多山东人出关到东北去谋生﹐这种行动﹐称之为‘闯关东’﹐很多在东北生了根﹐就变成了东北人。

公主皱著眉﹐用心听著﹐忽然又问﹕“好像你对方一甲很熟悉﹖”

年轻人的回答是﹕“很久以前﹐我还是一个少年人的时候﹐见过他一次。”公主扬了扬眉﹐不等她再问﹐年轻人已经道﹕“是我的叔叔﹐带我去见他的。”

提到了年轻人的叔叔﹐公主现出十分尊敬的神情。年轻人的叔叔﹐甚至比年轻人更传奇﹐在冒险世界中的地位相当高。年轻人的机智灵敏﹐甚至精通的各种技艺﹐几乎全是他叔叔从小就对他施行严格的训练所形成的。

每次﹐年轻人提及他的叔叔时﹐公主都会有十分尊敬的神情﹐那是因为公主和年轻人的叔叔﹐也曾打过交道﹐知道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之故。

年轻人的叔叔早已退出了冒险生涯﹐已经退隐了──他退隐得如此之彻底﹐连年轻人也不知道他在甚么地方﹐过著甚么样的生活。所以﹐年轻人和公主虽然十分怀念他﹐可是除非他的叔叔主动和他们联络﹐他们无法可以知道他在哪里。每常想起这一点﹐年轻人的心中﹐就不免怅然﹐这时﹐年轻人怅然之感萌生﹐忽然想起了公主的异能﹐他忙向公主望去。

公主显然也在同时﹐想到了同样的事﹕她可以用异能把年轻人的叔叔找出来﹗看﹗故事越来越复杂了﹐又牵出了年轻人久已退隐了的叔叔来了﹐而在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对报上的一则广告有兴趣而已﹗公主道﹕“现在我思绪十分乱﹐无法集中意念﹐等到我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我会设法把叔叔找出来。”

年轻人作了一个请问的手势﹐公主问﹕“叔叔和你一起去见方一甲﹐有甚么目的﹖”

年轻人摇头﹕“没有目的﹐叔叔带著我漫游世界各地﹐经过这里﹐叔叔就对我说﹐带你去见一个人﹗”

那年﹐年轻人十五岁﹐他叔叔的话﹐他至今记得﹐叔叔说﹕“世界上有许多不平常的人﹐如果有机会认识他们的话﹐都不要放过机会。就算不能认识﹐见上一面﹐也是好的。今天我带你去见的一个人﹐十分奇特﹐难以分类﹐你可以自己去下一个判断﹗”

少年的年轻人十分好奇﹕“那是甚么人﹖”

叔叔说出了“方一甲”的名字﹐那时﹐年轻人的见识已十分广博﹐他立即道﹕“是那个大富豪﹐叔叔是怎么认识他的﹖”

叔叔想了一会﹐才道﹕“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他和关东的一帮胡子有了纠葛﹐我恰好在关东﹐又认识那帮胡子﹐就居间替他们调解了﹐双方都很感激我﹐送了我礼物。胡子首领送的是一柄极好的马刀──”

年轻人插了一句口﹕“哪﹐我见过那柄刀﹐真是锋利之极的好刀﹗”

那柄略呈新月型的马刀﹐年轻人确然见过﹐而且把玩过﹐叔叔还教了他一套刀法﹐直到这时﹐年轻人才知道刀是一个胡子的首领送的。“胡子”﹐就是马贼﹐是策著马队﹐打家劫合﹐胡作非为的强盗﹐在强盗堆中﹐也间或有些豪侠式的人物﹐时代观念不同﹐现代社会不可能推崇强盗﹐可是“水浒传”之中﹐杀人如砍瓜切菜的强盗﹐个个都是英雄。

叔叔停了一下﹕“方一甲送我的﹐是一支罕见的成形野山参﹐这支参﹐后来我转送了别人﹐起了很大的作用﹐干成了一件大事。”

年轻人当时并没有问“干成的大事”是甚么﹐因为叔叔做过的事太多了。大事可能是帮助国民革命打了胜仗﹐消灭了一个军阀。也有可能﹐是炸掉了入侵日军的重要军事设备等等。

年轻人也没有问方一甲和马贼之间的是非是甚么﹐因为那可能是一个极长的故事。叔叔忽然叹了一声﹕“这个人十分有头脑﹐他知道在江湖上混下去﹐刀头上舐血的日子﹐终归不免刀下身亡﹐所以他离开了中国﹐挟资南下﹐做起生意来﹐后来成了富豪﹐他最喜欢人参──真正的长白山野山参﹐常说人参救过他一命﹐所以一直在高价收贸人参。”

叔叔又说﹕“采参客有了上佳的货色﹐都会卖给他﹐因为他出得起好的价钱。不论时局怎么变化﹐钱总是要的﹗”

年轻人的叔叔说著﹐忽然感叹起时局来了﹐年轻人只好听著。那天中午时分﹐他们来到“方园”的大门口﹐花园和建筑物﹐又大又有气派﹐年轻人叔叔是老派人﹐先送名片﹐一送进去不久﹐就看到一个老人﹐健步如飞﹐在花园的碎石路上﹐走了过来﹐来的自然是方一甲了。

年轻人在向方一甲行过礼之后﹐打量这个传奇性人物﹐只见他身材并不高﹐可是看了他之后﹐才知道“短小精悍”是甚么意思。方一甲那年﹐只怕也有七十开外了﹐可是全身精力弥漫﹐举手投足之间﹐都极其有力﹐几乎没有伴随著“呼呼”的风声﹗他有一双凸眼﹐头颅也不大﹐后来叔叔告诉年轻人﹕“方一甲的这种相貌﹐称作豹头环眼﹐有这种相的人﹐都机智过人。”

方一甲把他们带到了书斋﹐年轻人就是在这时看到了那块题著“黑水白山”的匾额的──方一甲曾在东北混过很久﹐那自然是为了怀念那一段日子的了。

在书斋之中﹐方一甲打开了一个柜子──在当时的科学水准而言﹐这个柜子的设备﹐毫无疑问﹐是在时间的最尖端﹐它有桓温设备﹐有湿度的控制﹐那是一个保管柜。一般来说﹐这种设施﹐用来保管极品的雪茄烟和极品的红白酒﹐但是﹐方一甲却用来保管人参。

年轻人记得方一甲打开柜门时那种郑而重之的神情﹐也记得他叔叔问﹕“你那支人参王还在﹖”

方一甲眨丁眨眼﹐拍下拍肚子﹕“自己送给自己七十岁生日﹐进了身子哩﹐不过﹐有一支﹐比你见过的人参王还要大﹗”

方一甲双手捧出锦盒﹐打开盒盖﹐还有一层玻璃﹐尽量防止人参和空气接触﹐年轻人凑过去看﹐看到的是一支直径约有三公分的人参﹐相当短﹐真的看来大具人形。

方一甲十分神秘地道﹕“这棒槌﹐是晚上出来走﹐被人系了红线﹐一队人在山中足足找了三个来月﹐才算是把它找了出来﹗”

叔叔呵呵笑著﹐啧啧称羡﹐年轻人当时对这番话不是很明白﹐后来才得到了叔叔的解释﹐原来是成年的人参﹐化成小孩﹐晚上出来玩﹐人知道它是人参化的﹐就和它玩﹐然后在它的手腕上或足踝上﹐绑上红丝绳子﹐作为记号﹐再进行寻找﹐人参埋在土中﹐不易发觉﹐可是红绳会露在土外﹐暴露它的藏身之所﹐所以就被人发掘了出来。

年轻人当时自然不相信这种“神话”﹐但到了年纪大了﹐见识多了之后﹐他反而对一切都抱怀疑的态度﹐不会一概否定了。方一甲又道﹕“这是我替自己八十岁生日准备的。”

【第二章】

年轻人很清楚地记得﹐方一甲在这样说了之后﹐竟然叹了一声﹕“唉﹗九十生日﹐不知是不是能找得到比它更好的﹖”

叔叔道﹕“人参是活的﹐可遇不可求﹐听其自然﹐不必强求﹗”

方一甲又叹了声﹐把“不必强求”四字﹐反复念了几遍﹐点了点头﹐神情十分感慨。

接下来的情形﹐年轻人的印象十分深刻﹕方一甲和他的叔叔﹐都有一个相当长时间的沉默﹐两人显然是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

看﹐故事又加入了新的一波﹐年轻人道出了往事﹐和他叔叔去见方一甲﹐而往事之中﹐又勾起了往事。

当然﹐这一波又一波的起伏变化﹐和整个故事﹐都有关系﹐最后是可以串连起来的。

叔叔和方一甲沉默了很久﹐方一甲才问﹕“那把刀还在吗﹖”

叔叔点头﹕“还在﹐真是好刀。”

方一甲又叹了一声﹕“那两个……人不知还在不在﹖”

叔叔向年轻人望了一眼﹕“我们说些往事﹐你不会沉闷吧﹖”

年轻人忙道﹕“当然不会﹗”

他知道“说些往事”﹐一说可能好几个小时﹐所以他找了一张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

方一甲和叔叔在开口之前﹐又长叹了几声﹐神情不胜唏嘘﹐由此可见﹐往事也有可供缅怀之处。

往事中的往事﹐和如今不知相隔多少年﹐可是还是可以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世事的奇妙之处。

又过了一会﹐方一甲才道﹕“我在南下之际﹐皆劝他们一起走﹐可是他们都不肯﹐开始还有些联系﹐后来就音讯全无了﹗”

叔叔却道﹕“那时候﹐他们再走﹐只怕也迟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那么多……”

说到这里﹐叔叔迟疑了一下﹐方一甲摇头﹕“人在江湖﹐哪个身上没有三五条人命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有甚么好说的﹗”

年轻人忍不住道﹕“叔叔﹐你们在说甚么啊﹖”

叔叔的回答是﹕“一帮马匪──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对你说说﹐这是一个很传奇的故事。”

年轻人这时点头﹐叔叔和方一甲﹐于是就说了那帮马匪的故事。

马匪的首领姓焦﹐单名一个田字。他这个名字也有一个来历﹐像这种在江湖上混﹐混了几十年﹐终于混出了大名堂的人﹐有的是根本来历不明﹐不知身世的人。也有的﹐多少还有点羞耻之心﹐怕真姓真名地干﹐罪孽多了﹐难免众人口中咒骂﹐祸延祖宗﹐所以也多有把真姓隐去了的。

焦田是属于哪一种﹐无由得知﹐但是他这个名字不是真姓名﹐却可以肯定。

原来他早年拉了队马匪﹐只得三五个和他一样的亡命之徒﹐只有一杆破步枪﹐根本不知道能不能发射﹐因为完全没有子弹。

在这种情形下﹐如何成得了大气候﹐于是﹐和他一开始就在一起当马匪﹐后来成了他的大军师的那一位﹐就想出了一个可以大壮声势的办法来。

草莽之中﹐每多聪明机智之士﹐混沌之内﹐也每多勇猛艺高之人﹐这种人﹐被天地间的灵气或是戾气孕育出来﹐踏上正途﹐便是将军主帅﹐踏上邪途﹐便是枪匪贼子﹐其间似乎是冥冥之中命运的主宰﹐由不得每个人自作主的。

那个军师根本没有名字﹐一开始就人人叫他军师﹐他想出来的办法是“烧田”──每当马队掠劫了一处地方之后﹐就放火烧经过之处的庄稼。

这本来是一种伤天害理之极的事﹐民以食为天﹐东北沃野千里﹐种的多是高梁、大豆﹐前者成熟时﹐一丈来高﹐放眼望去﹐一望无际﹐是著名的“青纱帐”﹐后者成熟时﹐豆荚自动会爆裂开来﹐而且大豆多油﹐更加容易燃烧。

所以一旦放起火来﹐救火的设备又差﹐哪里有甚么灭火剂﹐无非是用树枝拍打而已。

(十分令人可悲的是﹐最近一场特大林火﹐也还是用这种救火方法。)所以﹐山林间忌火﹐庄稼到了快成熟或成熟等待收割时﹐也特别忌火﹐大火一发不可收拾﹐往往绵延数百里﹐使上千上万亩土地上的庄稼﹐变成飞灰﹐土地变成一片焦黑﹐使成百个屯子﹐数以万计的农民﹐欲哭无泪﹐一年的生计﹐全无著落﹐受尽万千的诅咒﹐自然也会遭到严厉之极的群众报复。

所以﹐有作奸犯科﹐十恶不赦的人﹐也不敢轻易放火烧庄稼的。可是﹐军师就赫然提了出来。

当时﹐一共是五个人﹐在一所破旧的窝棚之中﹐窝棚内甚么也没有﹐窝棚之外﹐是五匹马﹐马倒是好马﹐集上偷来的﹐而沃野之上﹐有的是牧草﹐都吃得健马油光水滑﹐神骏非凡。

窝棚之中的五个人﹐也全都无精打采﹐拉队成匪已有一个半月了﹐超过十次﹐想侵犯一些小屯子﹐也全都叫人给击得落荒而逃。

东北地广人稀﹐有人聚居的村落﹐都称“屯子”﹐村落中姓郑的多﹐这个屯就叫郑家屯。每一个屯子﹐都有类似自卫队的组织﹐也叫民团。屯子的周围﹐垒土为墙﹐和城墙差不许多﹐坚实的木栅﹐墙角有了望台﹐可以老远就看到来犯的人。这种自卫队﹐不但防马匪﹐也防俄罗斯强盗──边界那边的俄罗斯人﹐仗著枪好马快﹐说不定甚么时候﹐就来抢劫一番﹐自然﹐也会有没出息的民族败类﹐勾引了俄国土匪来抢掠的。

所以﹐屯子规模不论大小﹐都有自保之策﹐大屯子花得起钱﹐不但请了专人来训练民团﹐连大炮都有﹐当然可以大收阻吓之效。

像这种大屯子﹐五六个土匪小队﹐正眼也不敢瞧﹐常言道﹕柿子拣软的捏﹐他们找一些小屯子下手﹐也落得个落荒而逃﹐这就令得这几个才落草为寇的人﹐又气又恨﹐全身的劲都无处去使﹐自去抡了半天刀──他们的刀﹐倒全是精光铮亮﹐挥起来风声呼呼﹐锋利之极﹐保证可以一刀把一个人从头到胯﹐齐中剖成两半﹗就在这时候﹐军师用十分肯定语气﹐一字一顿地道﹕“我们放火烧庄稼﹗”

军师的话一出口﹐窝棚之中﹐一片寂静。虽然落草为寇﹐为的是他们都各自在血液之中﹐流动著一股桀骜不驯﹐不肯安份于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在他们血液中奔腾的那种不甘平平淡淡过一生的质素﹐令他们总要做点与众不同的事﹐可是在别的方面﹐他们和千千万万在这幅大地上勤劳耕种的农民﹐也没有多大的分别。

所以一听到要烧庄稼﹐没有人说话。

军师不理会别人﹐目光落在焦田的身上。

焦田那时候﹐自然不叫焦田﹐而且﹐他的身手气概﹐也和七八年之后﹐他成了千里荒野上最负盛名的马匪首领时大不相同﹐所以不必形容他那时的样子﹐会在后面详细形容他成功之后的情形。

不过为了方便﹐那时他虽然另有名字﹐也不妨称他为焦田──反正他日后就是用这个名字的。

焦田迎著军师的目光﹐喉结上下移动﹐发出一声古怪的声响﹐语气十分迟疑﹕“这……不是很合适吧﹖”

其余各人立即附和。

军师抡起刀来﹐虚劈了一刀﹐“刷”地一声响﹐刀光映著他煞白的脸﹕“非这样不可﹐不然﹐我们就别做这一行﹐种地去﹗”

军师那时﹐自然也没有甚么权威﹐所以他的话﹐引起的反对声更大。军师冷笑﹐说的话毫不容情﹐每一句话﹐都像利刺一样刺进人的心坎中。

(年轻人的叔叔在说到这里时﹐曾长叹了声﹕“有些人﹐天生有煽动他人的情绪﹐蛊感人心的能力﹐能使别人放弃自己的想法﹐而去跟随他。”)(隔了一会之后﹐年轻人的叔叔又感叹﹕“观乎历史上﹐不论是成大事﹐或是成大乱的人﹐好像都有这种天生的本领﹐而更多的人﹐只能被这种人牵著鼻子走﹗”)(年轻人表示自己的意见﹕“这是民智未开的原故。”)军师当时说的是﹕“怕烧了庄稼﹐伤天害理﹖哥儿们﹐我们现在是士匪﹐是强盗﹐不是善男信女﹐见人要砍﹐见财要抢﹐干的营生﹐桩桩都能打入十八层地狱﹗”

“要是怕天理循环﹐怕报应﹐趁早回家抱孩子去──不过﹐只怕也迟了吧﹐我们手中的刀﹐欠的人命也不止一条两条了吧﹗只要豁出去干﹐才能杀出一条血路﹖”

他霍然站起﹐又空挥了一轮刀﹐才道﹕“要就出发﹐我和老大先出动。”

其中的一个(后来也成了大头目)还是有点怯意﹕“要是被……追杀……我们可是人单势孤﹗”

于是烧了庄稼﹐犯了众怒﹐被各屯子的民团追杀的匪队﹐也未必同情﹐那就天下虽大﹐无容身之处了﹗

军师在这时﹐昂然说出了一句使他毕生声名大噪的名言﹐这句名言﹐据说传在东北三省﹐甚至传进了关内﹐是成千上万亡命之徒的座右铭。

军师这时说的是﹕“我做事从不想退路﹗”

不想退路﹐就只能勇猛前进﹐有了退路﹐就不免想到退守﹐难求进取﹐这是一股狠劲。

这一点﹐和兵法上的“置之死地而后生”﹐倒十分吻合。于是﹐他们就到处去飞帖子──把勒索信绑在石头上﹐利用弹子弹进屯子的围墙去﹐或者﹐乾脆就把勒索信贴在屯子的木栅上。

军师是上过书垫的﹐一手字﹐虽然说不上铁划银钩﹐在方圆千里之中﹐只怕也难找得出第二个来。他们不但飞帖子﹐而且还喊阵──策马绕著屯子的围墙飞驰﹐一面驰走﹐一面把勒索的内容﹐大声叫喊出来﹐可以让屯子里的男女老幼﹐一起听见。

喊阵比较有效﹐可是也十分危险﹐屯子中的自卫队乱枪扫射﹐或是万箭齐发﹐喊阵的匪徒﹐非死即伤──那次﹐焦田亲自去喊阵﹐喊了三个屯子﹐安然无恙﹐全靠著也那精娴无比的骑术﹐关于他的骑术﹐听起来简直像神话﹐下面还有详细解释。

他那次喊阵﹐全身而退﹐用的是一招“蹬里藏身”──整个人藏在马腹之下﹐枪箭矛钓﹐自然都无奈他何﹐只不过虽然他事先在马身上也做了防备功夫﹐还是死了三匹好马。

勒索的内容﹐无非是限三日之内﹐把银元若干枚﹐放置于某处某处﹐否则便如何如何。

别的马匪必然是“否则大队攻打﹐屯破之日﹐鸡犬不留﹐老幼无存”。

可是这次﹐焦田的喊阵﹐军师的飞帖却是“否则纵火烧地﹐庄稼成灰﹐颗粒不存”﹗  那时﹐又正是秋熟时分。

几个屯子受到了这种前所未有的勒索﹐自然派了民团﹐加紧巡逻。

可是东北地肥﹐耕作容易﹐和关内的情形不同﹐大地面积十分大。五十亩为一晌﹐一家四口﹐普普通通﹐就可以管上三四晌田地﹐民团防卫就算再严﹐也总有月黑风高﹐有机可乘的时候。

三天的期限一到﹐五处大火头﹐十五处小火头﹐一夜之间﹐风趁火势﹐不但把几个屯子的庄稼﹐烧得乾乾净净﹐还连累了附近的不少田地﹐令得方圆千里﹐大是震动﹗他们在勒索的时候﹐照例要报上万儿(名称)﹐照例是“替天行道”开头。可是军师一想自己要放火烧稼﹐这“替天行道”四字是说不上的了﹐所以没有提﹐报的是“焦田大队长”。

于是﹐一夜之间﹐焦田大队长的名头﹐就被所有人挂在口边﹐也叫人恨之切骨﹐黑白两道﹐都想把焦田大队长找出来。

又是军师的妙计﹐放了这把火之后﹐一连五天﹐销声匿迹﹐然后﹐又是三个屯子﹐接到了焦田大队长的飞帖。

这一次﹐受了损失的屯子﹐和没有受损失的屯子﹐联合起来﹐巡逻队不断﹐夜间更是紧张。

可是军师又出了奇谋﹐三天期限一到﹐并无动静﹐又过了两天﹐这才在白天﹐放了火﹐而且趁乱之时﹐伏击了一队民团﹐砍翻了十二个民团﹐夺得了十二杆好枪和许多子弹﹐声势大壮﹗到了第三次﹐焦田大队长的飞帖出现﹐期限一到﹐白花花的大洋﹐就如数出现在他们指定的地方──善良的老百姓投降了﹗于是﹐焦田的声势大壮﹐招兵买马﹐神出鬼没﹐往往今天还在一处喊阵﹐明天的飞帖﹐已经飞到了五百里之外﹐不到两三年﹐已成了势强力壮的大马匪队﹐而且﹐还曾和俄国马匪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战斗﹐大获全胜﹐杀得老毛子人仰马翻﹐俘获的武器﹐更是精良。

这时﹐他们也成了气候﹐目标大了﹐军师订下的一个大目标是乐家屯。

乐家屯是一个大镇甸﹐也是方圆千里最富的一个屯。虽然也叫屯子﹐实际上是一个大城镇﹐过往商旅必经之地﹐繁华热闹的主要原因是﹕这个地方﹐是漠河金矿﹐和远在西伯利亚的一些金矿的矿石集中地。

金矿的矿石﹐合金量极高──黄金和其它金属不同﹐多有天然的纯金块的。漠河和漠河以北﹐是地球上真正的苦寒之地﹐可是却有金矿﹐金矿开采出来﹐在矿场经过简单的处理﹐就专车运到乐家屯的炼金厂加工﹐这是正路。不是正路的﹐则是西伯利亚俄国人金矿中偷运走私来的矿石﹐一样泡在乐家屯集中。所以﹐乐家屯的原名﹐渐渐地反倒少人提了﹐远近都叫“黄金屯子”﹐有民谣唱﹕“黄金屯子满是金﹐有金个个是神明﹐拜得男来又拜女﹐金光闪闪冲天庭。”

民谣自有含意﹐是说在黄金屯子中﹐一切的一切﹐反正有金子在说话﹐不管是哪一个的政府﹐都说不上话﹐自成一国﹐超然物外。

在黄金屯子之中﹐自然要甚么就有甚么﹐说不上的穷奢极侈和繁华。

军师的计划是﹕把黄金屯子打下来﹐据为己有﹐自成一国﹐继续在黄金上发大财。

经过了很多年﹐马队的成员早已过千﹐可是遇上大事﹐集中在一起商讨的﹐仍然是当年窝棚中的五个人。当军师一提出他的大胆计划时﹐情形竟然和几年前的那次一样﹕没有人出声﹗

过了好一会﹐焦田才叹了一口气﹕“军师﹐太大块了吧﹐怕咽不下﹗”

这时的焦田﹐当然不再是当日的焦田了﹐他刀法如神﹐骑术如神﹐早已远近驰名﹐去年﹐另外两股各有三百人的马匪首领﹐约他比试﹐说明谁赢﹐就可以并吞输了的马队﹐成为首领﹐输的﹐终生听命。

赌的是砍木桩。

懂得骑术和刀术的人都知道﹐砍木桩是最公平的赌法﹐差一点都不行﹐高下立判。

世界各地﹐精于骑术的民族﹐也大都精于使刀﹐多半是由于刀的威猛﹐和马的矫捷相配合﹐联合而成为十分有效的攻击力之故。

所以﹐砍木桩这种展示刀法和骑术的运动﹐世界各地都有﹔两排木桩﹐策骑在中间驰过﹐左一刀﹐右一刀﹐把木桩砍断。

这是最简单的砍木桩﹐一到了和中国武术相结合的高手身上﹐砍木桩干变万化﹐首先﹐出现了短桩﹐硬木削成﹐埋在地上的木桩﹐有短到不足一尺的﹗人在马上﹐挥刀砍去﹐自然是木桩越长﹐越容易砍﹐越短﹐越是难砍。短到一尺﹐人要大半吊在鞍上﹐斜著身子去砍﹐不单难以发力﹐又不能慢驰﹐一不小心﹐落了马来﹐就再没面混江湖了﹗

短桩如果在两旁﹐人一下向左斜﹐一下向右斜﹐若是没有过人的腰力﹐一两下过去﹐连骨架子都会散开来﹗

(年轻人那时﹐正热衷于打马球﹐他自然也有十分精湛的骑术﹐听他叔叔和方一甲讲到这里时﹐青年人容易不服气﹐就插了一句口﹕“那也不算甚么﹐打马球﹐有时也需要有相同的动作﹗”)

(当时﹐方一甲只是扬了扬眉﹐他叔叔则瞟了他一眼﹐也没有说甚么。)(几天之后﹐叔叔和年轻人在一片平坦地上﹐把那柄锋利的马刀﹐交在年轻人的手中﹐在叫地上竖起了六根三尺高的木桩﹐拍了拍一匹骏马的头﹐退开去﹐望著年轻人﹐根本不说甚么。)

(年轻人也知道这一切全是在方一甲书斋中的那两句话而来的。)(他也不说甚么﹐翻身就上了马﹐疾驰而出﹐兜回马来﹐骑得更快﹐身子向左一斜﹐一刀砍出﹐一根木桩应声而断﹐可是也只是那一根﹐当他回过身来砍第二刀时﹐顾得了腰上发力﹐手上就无法发力──砍木桩和打马球所需要的力道﹐毕竟大不相同﹗)(苦练了一年之久﹐年轻人才能一口气砍八根两尺高的木桩。)(他没有再练下去﹐并不是他练不到更高的境界﹐而是他更需要练的东西实在太多﹐不能在单一的一个项目上花太多的时间。)(当然﹐方一甲和叔叔后来又提及的“腹桩”﹐他更没有机会涉及了。)(饶是如此﹐时至今日﹐年轻人单骑砍木桩的功夫﹐只怕也在世界的前五名之内了﹗)那次﹐焦田和另外两个马匪首领赌的﹐是另一种难度更高的欣法﹐砍的是“腹桩”──所有的木桩﹐一尺高﹐竖在地上﹐策骑者在向前飞驰之际﹐必须控制著马匹﹐绝对要直线前进﹐目的是使所有的木桩﹐都在马腹之下。

然后﹐马上的骑士﹐要使出各种身法﹐把在马腹之下的木桩砍断──每砍断一根之后﹐必须回复正常的策骑姿势﹐不能一直藏身在马腹之下。

这是一种听听也匪夷所思﹐认为不可能的骑术﹐但在东北平原之上﹐确然有人做得到﹗焦田在那一次赌赛之中﹐竟然砍了二十四根“腹桩”﹐令得旁观者目定口呆﹐那两个和人赌赛的马匪首领﹐拜伏在地﹐手下六百多人﹐自然也归入了焦田的马队﹐令得焦田更是声势大壮﹗

可是﹐就算焦田的马队﹐有了那样的声势﹐想要吞并黄金屯子﹐他连想也没有想到过﹐事实上﹐这种念头﹐只有军师想得出来。

军师在那时﹐自然也不是当年的军师了﹐可是有两件事﹐他并没有改变。一是他的脸色﹐一直是那样苍白﹐白渗渗地﹐十分骇人。二是他喜欢眯著眼睛看人﹐怪的是﹐别人都是圆睁双目﹐才显得有威势﹐他却正好相反﹐眼睁大的时候﹐并不怎样﹐一眯眼﹐眼缝之中﹐就寒光迸射﹐叫人会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寒战。

焦田一说话﹐军师就眯著眼看著焦田﹐焦田自然不会心头生寒──他们在那么多年并肩作战之后﹐已经是生死之交了。

军师慢吞吞地说话﹕“我想过了﹐我们现在声势再壮﹐也是一股马──人总不能一辈子当马匪﹐只有趁现在有人有马有枪在手﹐拚一拚﹐打下一座城池来﹐自立为上﹐这才是长远之计﹗”

军师的话﹐当然不错﹐所以听得人人都咽了一口口水。

军师又道﹕“要打家劫合容易﹐要攻打城池﹐大不相同﹐既然要打﹐就拣大的﹐还有比黄金屯子更合适的么﹖所以﹐就打黄金屯子﹗”

【第三章】 长远之计

焦田摇了摇头﹕“那屯子﹐我们没进去过﹐可是经过﹐也只能离远看﹐一丈五高的围墙﹐墙上全是岗哨﹐每隔三丈就有大炮﹐听说还有一种……叫机关枪的﹐里面的民团﹐不骑马﹐全骑电驴子﹐奔驰起来比甚么都快﹐我们能吃得下吗﹖”

(年轻人听到这里﹐问了一句﹕“甚么叫‘电驴子’﹖”他叔叔回答﹕“就是摩托车﹐黄金屯子钱多﹐民团的配备﹐全是最好的。”)军师的眼眯得更细﹐“当然不能是外面打﹐要里外夹攻﹗”

焦田大喜﹕“你已有了内应﹖”

军师慢条斯理﹕“还没有﹐可以找﹔他屯子是通都大邑﹐人来人往﹐总不能不让人进出﹗”

焦田苦笑﹕“查得可严啦﹗上回三分队的队长﹐想进去开开眼界﹐一进屯就给抓起来砍了──有头有脸的﹐全叫见过的人说了样貌﹐找能人画了像放著﹐进去的人﹐一有可疑就查对﹐对准了就毙﹐你混得进去﹖”军师笑﹕“我混进去过不止一次了﹗”各人听了﹐都是一呆──军师是有点神出鬼没﹐经常十天半月不见踪影﹐谁也不知道他在干甚么。自然﹐也包括了偷入黄金屯子在内。

军师这个人﹐能偷进警卫森严的黄金屯子去﹐自然有他的道理──别说当强盗的人﹐没有一个“贼”字刻在额头上﹐可以确然﹐一个人当了强盗之后不久﹐自然而然﹐就会变得贼眉贼眼﹐或满面都是横肉﹐或双眼之中充满了凶光。强盗在贼窝的时候﹐大家都一个样子﹐还不怎么觉得﹐可是一到了普通人之中﹐一半是由于做贼心虚﹐另一半也由于长相确然和常人有异﹐所以﹐一下子就被人认出来的机会极多。

像黄金屯子这样的大镇﹐警卫再严﹐每日要进出的人﹐都数以万计﹐难道还能每一个人都盘问一番﹖自然是拣有贼相的才查﹐八九不离十﹐没有甚么不法分子可以过得关。所以﹐远近的马匪﹐都想进屯子去开开眼界﹐可是真正有胆子进去的﹐万中无一。

军师能进出黄金屯子多次﹐据他自己说﹐民团连问都未曾问过他一句﹐那也很可信﹐因为他虽然当了那么多年马匪﹐可是却一点也没有匪相──不但没有﹐他看来比旁人更斯文儒雅。

所以﹐当他自称是哈尔滨来的中学教员之际﹐人人都相信他﹐不知道甚么是“教员”的﹐他解释一下﹕“就是教书先生”﹐大家也就都明白了。

他白净脸皮﹐双手柔软﹐手指细长──如果他出身好﹐受系统的教育﹐他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小提琴手或是钢琴家﹐因为他有天生的音乐细胞﹐不论是甚么乐器﹐一上手就能弹能奏能吹﹐甚么乐谱﹐听罢一遍﹐就牢记于心。

年轻人的叔叔和这帮马匪﹐发生了关系﹐也由于军师的那一手音乐才能﹐经过情形﹐下面自然会说。

军师自然也佩枪﹐佩的是一柄德国造的快慢机﹐又称盒子炮﹐也叫驳克枪──这是当时能拥有的最威力强大的手提武器﹐可以扳一下枪掣﹐一下子就射出二十颗子弹来﹐特别适宜旋风式抢劫的马匪所用﹐极其难得﹐比同样大小的黄金还贵。

但是军师绝少用枪﹐他常用的武器是飞刀﹐他的飞刀是特别打造的﹐据说得自异人传授﹐刀长六寸﹐其薄如纸﹐锋利无比﹐刀柄上有一个环﹐恰好可以套在手指之中﹐他可以一口气套三十柄飞刀在手指上﹐然后转动手指﹐向四面八方射出飞刀﹐百发百中﹐力道强大到不可思议﹐人的头颅骨多么硬﹐可是﹐十步之内﹐他射出的飞刀﹐可以直钉进入头骨之中﹐只剩一个环在外面。

他的这手飞刀绝技﹐远近驰名﹐很有些看他的外型十分文弱﹐想要欺负他的党匪。死在他疾如闪电的飞刀之下﹐久而久之﹐自然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了。

作为一个大规模的马匪队伍的军师﹐军师有各种优点﹐但是也有一个大缺点﹐他好色──好色如命﹗

男人没有不好色的﹐正如所有的猫都吃鱼一样﹐男人好色﹐也是生物的天性﹐可是好色好到像军师这种程度的倒也不多见。

他每晚一定要搂著女人才能睡得著﹐当然﹐整个晚上除了搂抱之外﹐还有甚么别的行动﹐也不必深究了。

马匪除了抢劫之外﹐也绑架勒索。多数的情形是﹐打开了一个屯子﹐尽量掠劫一番。但是著良的老百姓﹐在这种动荡不安的时代之中﹐也创造了许多五花八门的财富隐藏法﹐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搜得出来的。

于是﹐马匪在撤退之时﹐大都顺手牵羊﹐绑架一些人﹐等候事主花银洋来赎。被绑架的对象﹐自然是富户的子女﹐也有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

那些被马匪绑架的青年妇女﹐就算事后被赎了出来﹐规矩也是绝对不会向任何人解释在匪巢时的遭遇──那其实是不必问﹐谁都可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而民间也有不成文的规矩﹐是父兄﹐甚至丈夫﹐都绝口不提﹐若是妇女有了孕﹐生下了孩子﹐也都一律当作是自己亲生的一样。

当然﹐作为丈夫的﹐心中在受著甚么样屈辱的折磨﹐外人不得而知﹐但是既然这种事常有发生﹐而且女性所受的各种屈辱﹐必然在男性之上﹐那还有甚么好说的呢﹖这种情形﹐公然发生﹐在如今世界日趋文明的情形之下﹐自然难以想像﹐但历史上既然曾有过这种暗无天日的年代﹐也就可以让人知道﹐人类的行为﹐是何等可怕﹗军师对于掳劫来的俊俏妇女﹐自然不肯放过。可是他有一样奇﹐和其余马匪截然不同﹐他对女人不用强﹐他说﹕女人要是不愿意给你﹐再标致的女人﹐也是死的。女人要是自己愿意了﹐那你才能在女人的身上﹐得到乐趣。

可惜懂得他这个道理的马贼﹐万中无一﹐都是一把按倒了女人﹐扯破衣服﹐就霸王硬上弓﹐哪顾得怜香惜玉﹐反倒喜欢听被蹂躏的女人惨叫。

这个马队﹐每次掳了女人来﹐都是军师先选﹐连焦田也得让他﹐因为焦田不在乎女人的姿色﹐只要女人够粗壮就好。

军师每次选的人数不一﹐然后﹐他每天去看她们几次﹐看到她们自愿献身为止。

世事之奇﹐有不合人情者﹐很多陪过军师睡觉的女人﹐竟有不少留下来不肯再回去的﹐积年累月下来﹐竟有好几十人。

马匪的队伍之中﹐有一队女人的﹐只有焦田的这一队﹐绝无仅有。

这几十个妇女﹐自然由军师所管﹐夜夜侍寝。

焦田常对军师说﹕女人靠不住。军师的回答是﹕人根本靠不住﹗当下﹐四个核心战友﹐听得军师曾进过黄金屯子好几次﹐都神情紧张地望著他。军师吸了一口气﹕

“好好布置一下﹐可以达到目的﹐但是整个行动﹐必须听我的﹗”

他这样说的时候﹐望走了焦田﹐焦田立即道﹕“要是能打下黄金屯子﹐你为主﹐我为副﹗”

对于满脑子都是唯我独尊思想的匪党来说﹐这是异乎寻常的许诺。军师自然知道﹐这种许诺﹐决无实现的可能﹐并且﹐一定要立即加以拒绝﹐免得以为他真的有意觊觎首领的位置。

所以﹐他霍然起立﹐十分庄重地宣布﹕“老大言重了﹐我只是要在行动中有权指挥人马﹐事成之后﹐自然老大是一城之主﹗”

军师说得那么有把握﹐倒令得各人都心头发痒﹐黄金屯子之中﹐据说金块堆积如山﹐真要能拿下它来﹐那是任何马贼的梦想。

焦田呵呵笑著﹐一口答应﹕“行﹗怎么著手﹖”

军师在这个时候﹐却卖起关子来了﹐他并不回答这个问题﹐只是问﹕“有四条金龙﹐在地下替黄金屯子乐家大户运金﹐你们是听说过的了﹗”

焦田和各人互望著﹐焦田道﹕“说是这么说……嗯﹐乐家的上代﹐曾经遇过仙﹐那神仙坐著八条金龙驾的车﹐临走的时候﹐留下了四条金龙给他﹐四条金龙的龙头﹐分向四面﹐龙尾聚在一起﹐龙尾相聚的地方﹐就是现在的黄金屯子。”

军师沉住了声音﹕“正确地说﹐是在黄金屯子的正中央﹐那地方﹐围墙有三丈高﹐不是乐家的嫡亲子弟﹐谁也不能走进去﹗”

另一个头目道﹕“还说那四条金龙的龙头﹐钻进了四座金矿山﹐咬下了金砂﹐就顺著龙身体﹐直运到屯子去﹐难道也有这事﹖”

军师眯著眼﹐忽然一翻手﹐手中就多了一柄又薄又锋利的小飞刀﹐他用那柄小飞刀﹐慢慢批著指甲。

他点了点头﹕“是﹐的确有此一说﹐那四座矿山﹐就是漠河金矿﹐洛古河金矿﹐奇乾河金矿和富克山金矿﹗”

(当年轻人听方一甲和他的叔叔讲到这里的时候﹐他不禁“啊”了一声﹐那四座金矿﹐是中国极北的著名金矿﹐倒是真有的﹗)(方一甲呵呵大笑﹕“当然是真有的﹐难道你以为我们是在编故事﹗”)(年轻人当时介乎青年和少年之间﹐对于各种各样的传说﹐有一种抗拒﹐他道﹕“甚么四条金龙﹐那总不是真的﹖”)

(叔叔笑﹕“在大荒原上﹐有关这样传说很多﹐整条黑龙江﹐就说是一条墨龙变的﹐那条墨龙秃了尾﹐还有个很亲切的名字。”)(方一甲接口道﹕“那条墨龙﹐叫秃尾巴老李﹗”)(年轻人仍然不服﹕“可是仙人留下的四条金龙﹐还是匪夷所思﹐极可能是──”)(他说到这里﹐顿一顿﹐望向叔叔。他叔叔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色﹐示意他说下去﹐他才道﹕“那极可能是四条运送矿砂的输送管﹐直达提炼的中心﹐在传说中﹐就变成了四条金龙。”)

(方一甲笑﹐稍看他叔叔﹕“你可曾见有输送带来著﹔小伙子﹐当然是藏在地下的﹗”

(年轻人的反应﹐十分灵敏﹐立时道﹕“那就是埋在地下的输送管﹗”)(叔叔摇头﹕“事情当真另有怪异之处﹐你的设想很不错﹐可是如果曾有敷设输送管的工程﹐断无没人知道之理﹐黄金屯子在四大金矿的中心﹐离每个金矿﹐都超过一百里、当时也没有技术进行这么大的工程﹗”)(年轻人还想说甚么﹐方一甲道﹕“小伙子﹐听故事听下去﹐你会知道得更多﹗”)(年轻人不再出声﹐因为故事的本身相当动人﹐他也想知道叔叔是如何和马匪搭上关系的﹐所以他没有再打断话题。)

军师一面用利刀批著指甲﹐一面道﹕“很多人都想著看准了金龙在地下藏身的位置﹐把金龙掘出来。可是从来也没有人成功过﹕金龙在地下﹐会腾挪变化﹐谁也吃不准究竟在甚么位置上﹗”

焦田问﹕“你是打算──”

军师一字一顿﹕“这些秘密﹐只有乐家自己人知道﹐我打听清楚了﹐乐家人丁不多﹐乐老太爷六十六岁头上﹐才添了一个孙子﹐今年乐老太爷七十整寿﹐这个四岁的小孙子﹐是他的命根子──”焦田打了一个“哈哈”﹕“只怕不好绑票。”

军师道﹕“当然得花点功夫才行﹗”一个匪首问﹕“绑了这小娃子﹐他乐家就肯拿整个屯子来赎﹖”

军师道﹕“当然不肯﹐一动手﹐就剁那孩子的一只手给送去﹐引屯子的民团出屯子来救﹐我们在半途伏击──这是我第一步的计划﹐千万别漏任何口风﹐不然﹐莫怪我和焦老大手下无情﹗”

其余三个盗首知道事态极之严重﹐连忙指天罚了毒誓。

这次秘密会议之后﹐军师开始行动﹐他又以中学教员的身份﹐进了黄金屯子﹐住在屯子中最大最豪奢的来胜客栈之中。

他住的是黄字号房﹐年轻人的叔叔﹐就住在玄字号房。八间上房﹐围著一个院子﹐房间宽敞明亮﹐炕上铺的是细草织出的花席子﹐火炉中烧的是上好的无烟煤﹐火苗子窜起来﹐是美丽的浅蓝色。

年轻人的叔叔﹐跑到那么远的边区来干甚么呢﹖刚才军师曾说过﹐今年是乐家上的主人﹐乐老太爷的七十整寿﹗人是这样的﹕一个穷老头儿﹐谁去理会他的七十还是八十岁的生日﹐或许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件寒衣﹐一餐饱饭﹐可是都不会有人理他。如果是一个有财有势的老人﹐就算他甚么都有了﹐可是还是会有人千方百计地去搜寻奇珍异宝给他﹐何况是七十整寿﹐那更是送礼讨好的大好机会。

生日在秋天﹐半年之前﹐已有人开始为送礼伤脑筋﹐必需送的真正是非同凡响的宝贝﹐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这就和年轻人的叔叔﹐发生了关系。

年轻人叔叔的活动范围极广﹐其中有一部分﹐涉及名贵的古玉器﹐他自己也有不少珍藏﹐也代他人买卖和寻觅。他接受了关外一批皮货商的委托﹐要找一柄极品的玉如意﹐作为黄金屯子乐老太爷的生日礼。

叔叔也久闻乐家老太爷和他们独家经营几个大金矿的传奇﹐所以欣然应诺﹐而在三个月之后﹐就给他找到了一柄玉如意。

这柄玉如意﹐长一尺三寸﹐玉质绝佳﹐更难得的是﹐极品的翡翠﹐红、绿、白三色﹐都无可批评﹐而且如意的两端是翠绿色﹐中间是翡红色﹐其余部分﹐是晶莹的洁白﹐也不知是何朝何代传下来的宝物﹐也不知为何会流落在民间。卖主坚决不肯透露来历﹐也隐瞒了自己的身份﹐索价黄金一万两。

那时候的黄金值钱﹐北方通都大邑之中﹐好几十亩大的花园连巨宅﹐也不过三五百两黄金﹐一万两﹐这当真是非同小可。

可是叔叔会同那批皮货商人的代表﹐一看到了那柄玉如意﹐半句话都没有﹐一口答应。

双方议定在张家口﹐一手交金子﹐一手收玉如意。

地点定在张家口﹐是因为张家口是关外皮货的集散地﹐所有的皮货商人﹐都在张家口有规模或大或小的皮货庄﹐到时﹐拿著玉如意来的﹐竟是两个淡装的少妇﹐十分朴素﹐淡扫蛾眉﹐清雅秀丽﹐看得人心旷神怡﹐连叔叔也不知道这一对显然是姐妹的少妇﹐是甚么来路。

一万两黄金是六百二十五斤──这里有一个小插曲﹐当日议价之时﹐使货商人一口答应一万两﹐照关外的秤制﹐一斤十两﹐和关内的一斤十六两﹐大不相同。

皮货商人来自关外﹐自然以为是照一斤十两算﹐是叔叔事后提醒﹐货主是关内人﹐一斤算作十六两﹐皮货商人一听﹐可以省下好几千两黄金﹐自然对叔叔更加感激。

当时﹐那两个少妇一现身﹐年轻人叔叔不禁十分后悔﹐心想何必替皮货商人省钱﹐就让这一双姐妹多得点黄金﹐有甚么不好﹖六百多斤黄金﹐听起来多﹐可是金子的重量﹐很出乎普通人的意料之外﹐六百多斤的金子﹐铸成一百两一块﹐堆在那里﹐也不过是一尺见方的一堆。

那一双少妇在交出放在紫檀木中的玉如意之际﹐各自幽幽长叹了一声﹐然后﹐两人就用皮货商人准备的箱子﹐把金块一一放进去﹐再由两个壮汉﹐把箱子放在一辆手推车上﹐飘然而去。

(事后﹐年轻人叔叔曾花了不少时间﹐想查出这两个少妇的来历﹐可是一无所获﹐那一双少妇﹐就像是在空气之中消失了一样﹐神秘之极。)玉如意到手之后﹐皮货商人十分犯愁﹐因为他们喜欢炫耀﹐这件事﹐已经传说了开去﹐从张家口赴黄金屯子﹐上千里的路中﹐不知有多少绿林巨盗﹐江湖好汉﹐在等著“见识”一下这柄玉如意﹗

皮货商人和好几家大镖行接过头﹐出到一千两黄金的护送费﹐可是由于风险实在太大﹐竟没有一家镖行敢承揽这笔买卖﹗年轻人的叔叔在知道了这种情形之后﹐哈哈一笑﹐一拍胸口﹕“我来﹗我要借此机会﹐会会关外的群雄﹐运气好﹐交多些朋友﹐运气不好﹐人生千古谁无死﹗”

他这番豪气干云的话﹐一传了出去﹐这次旅程﹐成了他早年冒险生活中最多姿多采的一部分﹐沿途惊险百出﹐岂止过五关斩六关那么简单──如果要详细写来﹐是一个极惊险的故事﹐可以定名为“玉如意历险记”。

但是这一切经过﹐和如今这个故事并没有多大的关系。重要的是﹐在经历了三个月的旅程之后﹐年轻人的叔叔的名头已十分响亮﹐江湖人无人不知了。

所以﹐当叔叔和军师见面的时候﹐军师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谁﹐可是叔叔却认不出军师的真正身份。

玉如意顺利送达──在未曾送达之前﹐只走了一半路的时候﹐由于从这柄玉如意生出来的事﹐实在太多﹐人人争相传说﹐黄金屯子的人﹐也早已知道有了这样一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两个月之内﹐单身保异宝﹐连闯了好几十关﹐就快来到﹗所以﹐年轻人叔叔一到﹐所受到的欢迎之盛大﹐连他自己也感到意外。

东北老乡本来就热情好客﹐何况是对待他们心目中的英雄。

再加上那柄玉如意一到了乐老太爷的手中﹐老太爷爱不释手﹐据说﹐一连三晚﹐那冷落了他新娶的两个娇妾。老太爷的手﹐抚摸的不是青春少女的娇躯﹐而一直在抚摸那柄玉如意。

乐家有招待贵宾的上房﹐年叔叔本来就住在上房中接受款待──如果一直这样﹐他也没有机会在客栈中认识军师了。

可是﹐却发生了一件令年叔叔十分意外的事──那时﹐年叔叔受欢迎的程度﹐在乐家达到了顶峰﹐老太爷甚至主动把他最疼爱的孙子﹐拜年叔叔做乾爹﹗那一件意外﹐十分重要﹐需要详细点说说。

那一天晚上﹐酒醉饭饱之后﹐年叔叔和乐老太爷﹐以及乐家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在闲谈。年叔叔说到一股两百多人的马匪﹐最后围住了他﹐要抢夺这柄玉如意﹐而他终于夺围而出的经过﹐听得人人眉飞色舞。

趁著酒兴﹐年叔叔提出了一个要求。

在他提出这个要求之际﹐他以为一定会立即获得接纳的。一路上﹐他北上的时候﹐已听得不少有关“金龙运金”的传说。所以他的要求是﹕“听说宝屯──”他客气地称为“宝屯”的时候﹐乐老太爷还嫌他见外。说﹕“别这样叫﹐屯子就是屯子﹗”

年叔叔继续说下去﹕“有四条金龙﹐从矿山运金子进屯子﹐可否见识一下﹖”

本来是闹哄哄的场面﹐年叔叔一提出了“可否见识一下”之后﹐陡然静了下来﹐变得尴尬之极﹗

显然是主人想拒绝﹐但是又不知如何拒绝才好﹗年叔叔做人处世﹐何等机伶﹐一看到这种情形﹐如何还等主人开口﹖一阵哈哈﹐转了话题﹐就把这件事﹐遮了过去。

乐家上下﹐事后也没有向年叔叔作任何解释﹐年叔叔又住了几天﹐才说是喜欢出入自由一些﹐要搬到客栈去﹐乐家虽然竭力挽留﹐但年叔叔其志已决﹐乐家老太爷曾默然和年叔叔共对了很久﹐最后才长叹一声﹕“知道你见怪了﹐可是﹐真是有难言之隐﹐真是有……”

乐老太爷说得如此诚恳﹐年叔叔反倒有点不好意思﹐他也道﹕“真是没见怪﹐真是的﹗”年叔叔在说往事说到这里的时候﹐年轻人笑了一下﹕“叔叔﹐你太不识趣了﹐金子是他们的命脉﹐最重要的地方﹐怎么能让你看﹖”

【第四章】

年叔叔沉吟不语﹐像是另有看法。这时﹐方一甲插了口﹕“是很怪﹐有一次﹐我有一支人参﹐是有七两重﹐乐老太爷肯出重金收购﹐我却坚决不肯﹐只要求看看……和你一样﹐想见识一下金龙运金的情形﹐可是也没获答应。人参是救命的大事﹐他仍尚且不肯﹐可见那是绝大的秘密﹗”年叔叔又沉默了片刻﹐才长叹了一声﹐继续沉缅在往事之中。

他搬到客栈之后﹐和军师进出﹐都有打招呼﹐可是未曾论交﹐倒是许多江湖朋友﹐日夕和他聚饮﹐十分热闹。那一晚﹐年叔叔和几个人在聚饮﹐召了一个卖唱的在唱曲子听。

唱曲的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少女﹐皮肤出奇地白﹐简直是肌肤赛雪﹐一双眼又大又漆黑﹐除了这两个特点之外﹐她的容貌身材如何﹐反倒盖过去了。

她的嗓子也极好。帮她伴奏﹐拉一把破胡琴的﹐是一个样貌普通的中年人。琴艺普通﹐而且有气无力﹐十分之无精打采。

年叔叔听著不愉快的琴声﹐皱了皱眉﹐正想发话﹐忽然院中传来一个十分清脆的声音﹐喝采道﹕“好嗓子﹗”

紧接著﹐军师就从他的房间中踱了出来。

八间上房围著院子﹐中国北方人有一个习惯﹐惯于畅开门户﹐年叔叔和几个朋友在轰饮﹐并没有关门﹐所以军师一走出来﹐年叔叔他们就可以看到他﹐一时之间﹐人人静了下来﹐倒显得那少女的歌喉﹐格外动听。

各人都静了下来﹐是为了军师的一表人才。军师和年叔叔﹐那时相隔还有七八步距离﹐他一出来视线就落在年叔叔的身上﹐年叔叔也望向他﹐两人视线接触﹐年叔叔心中就打了一个突。

年叔叔闯荡江湖﹐经验丰富﹐不论是甚么人﹐在他眼下打一个转﹐他就能把这个人的身份﹐猜中七八分。这时﹐他看到军师长身玉立﹐气度非凡﹐心中刚喝了一声采﹐就接触到了军师的视线﹐也立即感到了他眼神之中那股难以形容的邪气。

人的眼神﹐十分难以掩饰。孔子都论述过心术和眼神的关系。人的心术不正﹐眼神之中﹐就会流露一股邪气﹐再也掩饰不了。

年叔叔不露声色﹐并没有把心中的吃惊表露出来﹐一时之间﹐他也猜不透军师的身份。

紧接著﹐他又看到军师的目光﹐落到了那卖唱的少女身上。

年叔叔吃了一惊﹐因为他看到──军师的目光﹐简直是两道利刃﹐像是要把那少女生吞活剥了一样﹗这一点﹐连那少女也感觉到了﹐她甚至停了极短暂的时间﹐发不出声音来。

军师的这种眼神﹐证明了他极度好色﹐年叔叔心中不禁暗叹了一声﹐心想若是有机会﹐倒要好好劝他一劝﹐色字头上一把刀﹐好好的一个人﹐要是跌进了色欲的陷阱之中﹐就难以自拔了。

而这时﹐军师已向前走来﹐伸手向那拉琴的一指﹕“嗓子是够好了﹐只可惜一把琴配不上﹗”军师这句话一出口﹐就证明了他是音律的行家﹐年叔叔自己也正想说这句话﹐所以一听之下﹐心中就已经大是赞赏。

那拉琴的汉子一听﹐却冷笑了一声﹐拉出了一个长长的破音﹐停了手﹐斜著眼﹐看著军师﹐冷冷地道﹕“一把破琴﹐能拉出甚么好音来﹖”

军师淡然一笑﹕“对你讲道理﹐你也不明白﹐破琴怎么拉不出好音﹖一枝破笔﹐放在王羲之手里﹐照样写得出好字来﹗”

拉琴的汉子霍然起立﹐一扬手﹐便把手中的破琴向军师抛了过去。

当军师向这边过来的时候﹐对中国武术有极高造诣的年叔叔已经看出﹐军师的武术根基极厚──这一点﹐也像眼神一样﹐瞒不过人﹐不论怎样伪装﹐一举手﹐一投足﹐在行家的眼中﹐都会显露出来。

年叔叔一看到拉琴的这种行动﹐心想这家伙要遭殃﹐只怕要捱打。

年叔叔很同情这种落魄江湖的人﹐已准备出手拉他一把﹐免得他吃太大的亏。

可是军师一伸手﹐接了胡琴在手﹐并不生气﹐跟著﹐调了调弦﹐琴弓一拉动﹐只拉了一句﹐原来拉琴的汉子就张大了口﹐合不拢来﹐那唱曲的少女﹐把她一双晶莹澄澈的眼睛﹐睁得老大﹐望向军师。年叔叔和几个朋友﹐已忍不住大声喝起采来。军师再走前几步﹐向那少女一笑﹐声音温柔﹕“大妹子﹐我来替你伴奏一曲﹗”

少女脸上略红了一红﹐点了点头。

军师在少女的身边﹐又向年叔叔看了一眼﹐年叔叔顺手拽过一张椅子﹐向前轻轻一送﹐椅子贴地飞出﹐恰好落在军师的身边。

军师朗声道﹕“谢了﹗”

他坐了下来﹐琴音流畅﹐如高山流水﹐衬著那少女清甜无比的嗓子﹐一曲未完﹐已经把客栈中的人﹐全吸引了过来。

一曲唱罢﹐不等少女和拉琴的开口﹐白花花的大洋﹐从四面八方抛进来。军师可能一时兴起﹐多半也是存心想在会家面前展示一下自己的功夫﹐或者想在那少女面前﹐卖弄一下﹐他竟然忘了要掩饰自己的身份﹐道了一声﹐“得罪”﹐身形一长﹐闪进了年叔叔的房间﹐出手快绝已取了两顶帽子在手。

其时并非隆冬﹐体面人戴的是呢子的有边礼帽﹐他一抓了两顶帽子在手﹐身子滴溜溜地转著﹐退至了院子之中﹐用帽子去承接四面八方抛过来的银洋﹐身手灵敏之极﹐飘来掠去﹐看得人眼花撩乱﹐不但抛过来的银洋﹐无一落地﹐而且事先有若干落在地上的﹐也全叫他在进退间﹐用足尖挑了起来﹐落进了礼帽之中。

这一来﹐更是采声雷动﹐不少人为了要看他的身手﹐把银洋抛得极远﹐他人在院子的右角﹐银洋向院子的左角抛去。可是军师的身手真好﹐不但接住了银洋﹐而且还在身法上玩出了许多花样来﹐身子或俯或仰﹐或弯向后﹐或盘旋飞跃﹐看得人如痴如醉﹐原来坐著的年叔叔和他的朋友﹐全站了起来﹐大声喝采。转眼之间﹐两顶礼帽之中﹐已堆满了银洋﹐军师朗声道﹕“多谢各位﹗”然后﹐他一下子就来到了那少女的面前﹐双手托著满是银洋的帽子﹐送到了少女面前。

满面笑容﹐脸不红﹐气不喘﹐居然还能说俏皮话﹕“这叫作‘借花献佛’﹗”

那少女俏脸通红﹐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才好﹐拉琴的汉子急忙走过来﹐一下子给军师跪下﹐就叩了三个头﹕“我们父女两人﹐多谢爷台﹐一生不忘﹗”

原来那潦倒汉子竟是那少女的父亲﹐军师把两帽子的银洋塞给了少女﹐单膝跪下﹐扶起了那汉子。

看热闹的人﹐一下子看出了军师对那少女大有意思﹐都存了看热闹的心﹐不肯散去﹐年叔叔也正要出去和军师打招呼时﹐可是就在这时﹐忽然听得人丛之中﹐响起了一阵暴喝﹐喝的是﹕“好身手﹗”

同样是三个字﹐真心诚意的喝采声﹐听来就和有心生事的大不相同。

而这一暴喝﹐人人都听出﹐绝不是真心的喝采﹐所以大家都循声看去﹐只盼又出来一个高手﹐和军师较量一下武艺。

可是当大家一看到发出呼喝声的那人时﹐却一下子全静了下来﹐人丛也陡然分了开来﹐让那人大踏步走进院子中来。

那人五短身材﹐三十上下年纪﹐精壮之极﹐每两步走一步﹐就像是有无穷的精力﹐自他的身上迸发出来一样。在他的身后﹐另跟了四条身形魁伟的大汉﹐都在腰际﹐挂著盒子炮﹐在枪柄之上﹐系著鲜红色的﹐长长的红绸穗子﹗领头的那个精壮汉子﹐不是别人﹐正是黄金屯子的民团总团长。

在那一刹间﹐年叔叔在军师的脸上﹐看到了闪电也似一现的惊惶神情﹐可是立时恢复了正常﹐笑吟吟地向著总团长﹕“承赞﹗”

总团长来到了军师身前﹐一双锐利之极的目光﹐在军师身上﹐上下扫著。虽然说没有甚么可能﹐但这时﹐人人屏住了气息﹐就像是真能听到总团长的目光扫在军师身上所发出的“刷刷”声﹗

军师神态自若﹐向那少女作了一个“不要怕”的手势﹐少女现出感激莫名的神情﹐也带著几分担心。

总团长终于开了口﹕“若是我记性不差﹐这位爷台﹐自称是哈尔滨来的教书先生﹖”

军师笑﹕“正是﹐我是中学教员﹗”年叔叔这时﹐心中暗骂了一声“鬼话”﹗可是他也不知道军师的真正身份﹐他暂不出声﹐想看下去﹐弄明白一些再说。

总团长冷笑﹕“教书先生能有这么好的身手﹖”军师仍然十分悠然﹕“家学渊源﹐自小就练的﹐倒叫方家见笑了﹗”

总团长一挥手﹕“我是粗人﹐别向我掉文﹐老实说﹐对你有点怀疑﹐想摸摸阁下的身子﹗”

“想摸摸阁下的身子”﹐就是要搜身一番﹐总团长在众目睽睽之下﹐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自然是有恃无恐﹐而且绝不留余地﹐就算军师真的是一名教员﹐亦无法接受这样要求的﹗而总团长在这样说的时候﹐锐利的目光﹐盯住军师的腰际﹐盯得军师的笑容﹐也带了两分不自在。

年叔叔这时﹐心中也不禁“啊”地一声﹐他也看出来了﹐军师的腰带十分宽﹐里面可能藏著暗器﹐若是搜了出来﹐那可得惹出麻烦﹗军师仍然笑著﹕“有这规矩吗﹖”

总团长的话更不客气﹕“别的地方有没有不知道﹐黄金屯子就有这规矩﹗”

在他说话的时候﹐那四条大汉已经把军师围在中心﹐那少女已吓得花容失色﹐泪花乱转﹐双手还托著满满的两帽子银洋﹐不知如何才好。

少女的父亲像是想求情﹐可是浑身发抖﹐哪里还讲得出话来。

总团长再踏前一步﹐已经扬起手来﹐就在这时﹐军师的面色一变﹐看来准备顽抗﹐也就在这一刹间﹐年叔叔沉声道﹕“且慢﹗”

他大踏步跨出来﹐向总团长一拱手﹕“这位是我的好朋友﹐可以不必劳动总团长了吧﹗”

年叔叔这时﹐说这样的话﹐谁都可以看得出他是在说假话﹐只不过是要总团长住手。

能够当得上黄金屯子民团总团长﹐自然不会是普通人。别看这个总团长五短身材﹐貌不惊人﹐可是他在江湖中翻滚了半辈子﹐若要写他的事迹﹐只怕不止一本书──现在﹐当然约略一提就算﹐连他的大名也不必写出来了﹐如果写出来﹐只怕时至今日﹐还会有来自关外的朋友﹐会发出“哦”的一声的。

总团长在军师大演身手的时候﹐已杂在人丛之中﹐而且著人飞奔著﹐把他手下﹐四个得力助手﹐四大金刚叫了来﹐就是如今围住了军师的那四条大汉。

这四大金刚﹐也是奇人﹐他们兄弟四人﹐一胎所生﹐他们母亲因为生产时太痛苦﹐生下了四个孩子就死去﹐四个人由父亲带大﹐小时候是出了名的野孩子﹐少年时遇到了高人指点﹐学了一身武艺。他们四人难得的是心意一志﹐遇到强敌﹐根本不必交换意见﹐就知道谁进谁退﹐配合得天衣无缝。

那时﹐总团长已经看到了年叔叔﹐他自然知道年叔叔的身份地位。在礼教上﹐他应该先向年叔叔打个招呼。可是那时﹐他已在军师表演的身手上﹐隐约猜到了军师的身份﹐那令得他心头大为震动﹐吃惊之极﹗

试想﹐一个大马匪集团的第二号重要人物﹐混进了屯子来﹐会有甚么好事﹗不是明摆著黄鼠狼跟鸡拜年﹐不安好心吗﹖所以﹐他一双眼﹐盯在军师的身上﹐一刻也没有离开过﹐直到四大金刚赶到﹐他知道军师绝难逃走﹐这才一声暴喝﹐现身出来的。

军师也是太顾及卖弄──他是要在那少女面前表现自己﹐因为他好色如命﹐在黄金屯子那几天﹐虽然每天都去嫖妓﹐可是哪能满足﹐及至见了那少女﹐三魂六魄﹐倒有一大半出了窍﹐甚么也顾不得了﹗

总团长绝未曾想到﹐他已大占上风﹐眼看这个可疑之极的人物﹐快要原形毕露之际﹐年叔叔会突然打横手插上一手﹗

他知道年叔叔在乐老太爷心目中的地位﹐何况年叔叔独闯关东﹐种种英勇事迹﹐他全知道﹐等闲也不敢得罪。所以他虽然心中紧张﹐可是却仍然满面堆笑﹐应声道﹕“年爷﹐可是怪我没向你请安么﹖”

年叔叔摇头﹕“总团长﹐你误会了﹐这位﹐确然是我的朋友﹗”

年叔叔知道自己的话﹐说得十分强词夺理﹐而且﹐总团长只要又问一句﹕请问贵友尊姓大名﹖他就非当场出丑不可。所以他说了之后﹐就向他那几个朋友问﹕“是不是﹖”

那几个朋友也是惯走江湖的﹐当然是答应。总团长一看那几个人﹐全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一个也沾惹不起﹗

这时﹐总团长的心中已经有了决定﹕今天这阵仗﹐可以说已经奈何不了这个可疑人物了﹐可是也决不能就这样白白放他过去﹗所以﹐他一声长笑﹕“好﹐年爷既然那么说﹐不必再动手了﹐不过﹐想和年爷﹐以及年爷的朋友﹐喝三杯酒﹐也交个朋友﹗”

年叔叔知道最好立刻打发总团长走﹐不然﹐总团长精明能干﹐自己总难帮人帮到底﹐可是总团长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总不能拒绝。

所以年叔叔一摆手﹕“请﹗”

他一面说﹐一面跨向前去﹐一手握住了总团长的手﹐一手握住了军师的手向房间走去。

一握住了军师的手﹐年叔叔就知道自己可能帮错人了﹗因为军师的外表﹐看来虽然镇定之极﹐可是他手竟是冰凉的──人若不是心亏﹐怎会害怕成这样子﹗年叔叔立时向军师望去﹐军师也向他望了一眼﹐两人四目交投﹐年叔叔更是心中雪亮﹐因为军师的眼中﹐充满了感激之意﹗

可知如果他若是落在总团长的手中﹐必然是一件天大的祸事﹗直到这时﹐年叔叔仍然不知道军师的直正身份﹐他携著两人﹐进了房间﹐总团长向身后一摆手﹐又令四大金刚进来﹐吩咐道﹕“没事了﹐把聚在一起的人赶散﹗嗯﹐卖唱的父女不要离开﹗”

军师扬了扬眉﹐那少女和父亲靠在一起﹐神情仍然惊恐之极﹐看来更是楚楚可怜﹐惹人爱惜。

军师在这时候﹐还不忘怜香惜玉﹐向那少女一笑﹕“别怕﹐喝完三杯酒﹐再和你唱曲子﹗”少女连连点头﹐看来军师所露的那一手﹐虽然给他惹了极大的麻烦﹐但是也令他赢得了那少女的爱心。一进了房﹐总团长左脚踢出﹐“砰”地一声﹐把门踢得关上。这一下行动﹐多少令人感到愕然﹐一个朋友已斟上了满满的三杯酒﹐杯有拳头大小﹐酒是最烈的三锅头﹐三杯酒一字排开。

年叔叔先取起一杯﹐军师也取了一杯﹐总团长一杯在手﹐一声长笑﹐向著年叔叔说﹕“年爷﹐江湖风波险恶﹐你心地著良﹐千万小心﹗”

年叔叔不知道总团长的话是甚么意思﹐军师已接上了口﹕“江湖上讲的是义气﹐恩将仇报这等事﹐不是没有﹐可不会由堂堂男子汉来做﹗”

总团长才望向军师﹕“说得好﹗”

他一个“好”才出口﹐一仰脖子﹐一大杯烈酒﹐已经倒进了口﹐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军师向年叔叔举了举杯﹐双手持著杯﹐表示敬意﹐也一饮而尽。

年叔叔一面喝酒﹐这才明白了总团长的意思﹐是怕他帮别人的忙﹐而别人反倒会害他﹗由此可知总团长心中有数了。

想到这里﹐他也不禁现出疑惑的神色来。军师“哈哈”一笑﹐现出了他豪迈的本色来﹐他拿起酒壶来﹐又斟了三杯酒﹐然后向年叔叔一拱手﹕“年爷﹐多谢你替我解了围﹗”再向总团长一拱手﹕“总团长的眼好厉害﹐佩服﹐佩服﹗”

年叔叔笑﹕“阁下究竟是甚么人﹖”

军师一声长笑﹐昂首挺胸﹕“弟兄们抬举﹐都叫我军师﹗”

虽然“军师”是一个很普通的名词﹐可是白山黑水之间﹐方圆千里﹐谁人不知道焦田的大马队中﹐有一个足智多谋﹐文武双全的军师﹗年叔叔听了﹐也不禁陡然一呆﹐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才好。他再也想不到﹐自己一时管闲事﹐会惹上了这样一个厉害脚色。

那是所有的屯子都出重赏要缉拿﹐拿住了立刻砍头的匪首﹔若是总团长一意坚持﹐自己只怕也保不下来﹗

而年叔叔的几个朋友一听﹐更是大惊失色﹐有两个陡然一震﹐手中的酒﹐全都洒了出来﹐一时之间﹐面面相觑﹗他们全是当地的体面人家﹐刚才竟附和了年叔叔的话﹐把一个剧盗认作了朋友﹐此刻心头的震动﹐可想而知﹗总团长倒十分镇定﹐一拍大腿﹕“真痛快﹗果然好俊的身手。”在他没有反应之前﹐气氛十分紧张﹐因为各人都不知道他会采取甚么行动。

如今他这样一说﹐人人都吁了一口气﹐因为都知道﹐总团长是人情做到底﹐决定卖这面子给年叔叔了。

所以﹐年叔叔首先拿起酒来﹐一乾而尽﹐总团长陪著饮了﹐军师端著酒杯﹐看了一会﹐才一饮而尽﹐看他的情形﹐像是想说些甚么﹐可是又没有说出来。那几个朋友﹐也心慌意乱地喝了酒﹐有两个﹐呛得咳个不停﹐狼狈之至。

总团长又微微一笑﹕“闻说军师的一手飞刀绝技﹐百发百中﹐真是了不起﹗”军师一笑﹐一伸手﹐“拍”地一声﹐按松了腰带上的活扣﹐一抖手﹐“叭”地一声响﹐整条腰带﹐摔在桌上。

再一翻过腰带﹐看到腰带的反面﹐密密排著柳叶飞刀﹐柄柄寒光闪闪﹐看得人头皮发麻。

军师笑﹕“要不是总团长手下留情、年爷的说情﹐飞刀再多﹐也敌不过四大金刚的盒子炮﹗”

总团长冷笑一声﹕“屯子里的情形﹐你倒摸得清楚﹗”

军师道﹕“不瞒总团长说﹐我们本来准备攻打黄金屯﹐夺了来自立为王的﹗”

总团长一扬眉﹐神情自然的在问﹕“有那么容易么﹖”

军师向年叔叔道﹕“讨张椅子坐﹗”

年叔叔忙道﹕“总团长请坐﹐军师请坐﹐唉﹗真是﹐招呼客人坐都忘了﹗”

总团长和军师坐了下来﹐军师才把如何先绑小少爷﹐引民团追击﹐再加以伏击﹐他所计划的经过﹐详细地讲了出来。

他居然有本事把这一切﹐说得十分平淡﹐可是总团长却听得心惊肉跳。虽然他知道﹐军师说了﹐就等于告诉他﹐再也不会有这个行动﹐可是仍难免骇然﹗年叔叔和那几个朋友﹐也听得目定口呆。

军师说完﹐拿起第三杯酒来喝了﹐自嘲道﹕“好色的毛病改不了﹐总是会惹祸﹐一心想讨好大妹于﹐没想到自己露了馅了﹗”

年叔叔感叹﹕“那唱曲的女子年纪还轻﹐阁下是不是可以不要……﹗”

他本来想说“不要作孽”的﹐后来一想﹐这样说语气太重﹐所以就住了口。

军师站了起来﹐一揖到地﹕“年爷放心﹐这女子我一见钟情﹐是决心娶她做押寨夫人的了﹗”

年叔叔也喝了第三杯酒﹐三杯烈酒下去﹐有点飘然﹐他大声道﹕“我可是大媒……”

军师道﹕“一定请大驾来喝喜酒。”

年叔叔知道在如今这关头﹐绝不能冷落了总团长﹐所以又道﹕“还是总团长行﹐一眼之间﹐就替黄金屯子消弭了一场大祸﹗”

总团长也客气﹐“这全是年爷的面子﹗”

年叔叔人十分四海﹐他明知总团长就这样放走军师的话﹐心中一定不舒服﹐所以他不动声色﹐就把十根每根十两的金条﹐趁人不觉﹐揣进了总团长的怀里。

总团长突然怀中一沉﹐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年叔叔若无其事和朋友豁拳呼喝去了﹐他也就来了个却之不恭﹐再也没有出声。

军师为人何等精细﹐这一切自然看在眼里﹐他心中一笑。

总团长既然受了贿﹐那就好说了﹐可是这时﹐年叔叔又向他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别太为己甚。军师这时﹐和年叔叔虽然相识不久﹐可是已成莫逆﹐所以他接受了年叔叔的意见。

他向总团长一扬手﹕“总团长﹐今晚我在这里尽兴喝酒﹐天亮之前必然离去﹐要是太阳升起﹐你看我还在屯子里﹐死活任凭﹗”

总团长笑了一下﹕“那就不打扰各位了﹗”

他双手一抱拳﹐转身就走了出去﹐军师和年叔叔相视一笑﹐军师把那卖唱的少女和她父亲﹐都叫了进来﹐一起喝酒唱曲作乐。

当晚﹐他并没有把自己的身份向少女表露﹐但毫无疑问﹐那少女的一颗芳心﹐已然紧紧系在他的身上﹐等到离开了黄金屯子之后﹐军师一表露身份﹐把这卖唱的父女两人﹐唬了个半死﹐自然更不敢说个“不”字。

军师后来﹐隔不多久﹐真的十分隆重地娶了那少女做押寨夫人﹐后来﹐在马匪活动之中﹐那少女仗著自己的聪明伶俐﹐学会了不少东西﹐提起“军师娘子”来﹐也赫赫有名﹐军师千方百计﹐替她找了两柄当时极其罕见的小手枪来﹐军师娘子也练成了双手发枪﹐百发百中的功夫。

这全是后话﹐而且和这个故事﹐也没有很直接的关系﹐所以提一提就算。值得说一下的﹐倒是军师娶娘子的时候﹐年叔叔真的以大媒的身份出现。当晚﹐他向明艳照人的新娘子打趣﹕“想不到吧﹐那么斯文的汉子﹐竟然会是胡子﹗”

新娘子娇羞无限﹐对她的丈夫批评了一句﹕“他才不斯文哩﹗”

这一句话﹐惹得哄堂大笑﹐新娘垂下了头﹐本来雪一样白腻的颈子﹐也成了通红﹗真正值得提﹐所提不外的是两件事﹐这两件事﹐和日后的故事发展﹐都有一定和重要的关系。

两件事都在酒酣耳热之时发生﹐一件在当时﹐只是微不足道的闲谈。军师在喝下了一杯酒之后﹐忽然叹了一声﹐一手按在年叔叔的手背上﹐呆了片刻﹐才道﹕“年兄﹐我现在虽然落草为寇﹐可是也是好人家出身﹗”年叔叔立时点头﹕“殆无疑问。”

军师又长叹了一声﹕“何以竟然会沦落至此﹐自然也一言难尽了﹗”

年叔叔是何等样人﹐当然知道其中必然有不足为人道的隐衷在﹐所以他打了一个“哈哈”﹕“我只当你姓军名师﹐谁理会得你别的事﹗”

他这样说﹐是表示对军师的家世出生﹐一点也没有兴趣﹐只是要结交他这个好朋友。军师一拍桌子﹐感到十分痛快﹐又对饮了一杯﹐才道﹕“已经很久没和人说起我姓甚么了﹐年兄﹐我姓冯﹗”年叔叔点了点头﹐没有说甚么。

军师忽然有十分古怪的神情﹐用那种眼光望定了年叔叔﹐又忽然问了一句﹕“年兄成亲了﹖”

年叔叔笑了起来﹕“你有意替我作媒﹖”军师笑得很欢畅﹕“我有一个妹妹﹐和年兄可称匹配﹐可惜她远在千里之外﹐她从小就在法兰西念书﹐不知道会不会说中国话……”

年叔叔当时﹐只觉得相当奇怪。当时﹐在外国留学的风气并不盛﹐尤其是女子﹐更是绝无仅有。军师居然有一个妹妹在法国留学﹐这事情就非同小可﹐可知他必然有十分显赫的家世──那时﹐像年叔叔这样的人物﹐也是未曾离开过国门半步的﹗当时﹐军师又道﹕“也难说﹐或许有缘千里来相会﹐谁知道呢﹖”

年叔叔也应了一句﹕“是啊﹐谁知道呢﹖”

这是一件小事﹐当晚在黄金屯子这个客栈之中﹐提起的事﹐一直到若干年之后﹐才发生了作用。

发生的是甚么作用呢﹖在上一个故事“夜归”中﹐一直有年轻人和一个身在瑞士的细菌学家冯夫人﹐有暧暧昧昧的关系﹐略运用一下脑筋﹐就可想而知了。

【第五章】 私闯营地

当晚发生的一件重要的事是当晚饮到了三更时分﹐年叔叔的几个朋友﹐早已醉倒﹐卖唱的少女﹐也被酒气醺得俏脸通红﹐不胜酒力﹐她父亲也早已醉倒了﹐只剩下年叔叔和军师﹐两人都是海量﹐还在你一杯﹐我一杯﹐喝个不停。军师忽然道﹕“攻打黄金屯子的事﹐自然作罢了﹐以后也不好意思再到屯子里来。来过几次﹐始终没见到屯子里的金块﹐真是憾事﹗”

年叔叔这时﹐已经有了一个想法﹐没有说出来﹐所以他也没有搭腔。

军师又道﹕“据说屯子里的金子﹐堆积如山﹐有四条金龙﹐从矿里把金子运进来﹐这四条金龙﹐还听说是乐家豢养的﹗”

军师说著﹐用眼斜睨著年叔叔﹐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那等于是在问﹕你在乐家大宅中住过﹐又具他们的贵客﹐是不是曾见过那些﹖年叔叔想的﹐也正是这些﹐他想起了自己想去看看炼金的情形而遭到拒绝﹐一挺身﹕“他们不让外人看﹐绝不让外人看﹗”

年叔叔说了这一句话之后﹐两人互望著﹐他们徒然一起轰笑了起来﹐异口同声地叫﹕“他们不让外人看﹐我们就不能看了吗﹖”

年叔叔讲往事请到这里﹐年轻人不禁吃了一惊﹕“甚么﹖你们准备去私闯禁地﹖”

年叔叔点了点头。年轻人又吸了一口气﹕“叔叔﹐你们也太好生是非了﹐尤其是﹐军师的身份已露﹐身在险地﹐还不快些趁天亮之前离去。”

年叔叔笑了一下﹐向方一甲望了一眼﹐才道﹕“你以为只有你们这一代才好生是非﹖我们这一代也一样﹐像这位方老先生﹐当年的事﹐讲起来也不得了﹗”年轻人有点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后来﹐你们私闯禁地成功了﹖”

年叔叔停了片刻﹐慢慢呷著酒﹕“可以说成功了﹐也可以说不成功──”他说到这里时﹐行动有点怪﹐竟然向方一甲望了一眼﹐而方一甲则看来全然无动于衷﹐而那种冷漠﹐也显然是假装出来的。

年轻人当然不知道是甚么缘故﹐他只是看出了事有跷蹊而已。

年叔叔又冲向方一甲一笑﹕“老弟﹐你后来也曾和我们有一样的行动﹐是不是﹗”

(这个故事在叙述的时候﹐忽然到了若干年之后﹐忽然又接了回来﹐看起来有点乱﹐但是只要小心一点﹐也很容易弄得明白。)方一甲并不否认﹐刚才﹐当年叔叔说到他向乐老爷子提出要去看看禁地而没有反应时﹐方一甲也说﹐有一次他以一支极佳的野山参作条件﹐乐家也没有答应。可是这时﹐他却并不否认﹐只是微微笑著﹐过了一会﹐他才道﹕“好奇之心﹐人皆有之﹗”

年轻人在一旁﹐“啊哈”一声﹕“你也私入禁地去过﹖”

方一甲摸著下颔他并没有留须﹐可是却又有这样的习惯﹐他点了点头﹐承认了。

接下来﹐年叔叔和方一甲的对话﹐当时在一旁的年轻人﹐又不是很听得懂了。

他听得叔叔在问﹕“你看到了甚么﹖”

方一甲却反问﹕“你又看到了甚么﹖”

看两人的神态﹐像是互相在与对方探询情报﹐都想在对方那里得到一些资料一样。令年轻人大惑不解的是﹐不论是年叔叔和军师﹐或是方一甲﹐私探黄金屯子的禁地﹐都是好多年之前的事了﹐何以到这时候才提出来互相询问当时的情形﹖不过﹐年轻人倒明白了一点──叔叔来探访方一甲﹐绝不偶然﹐而是有计划的。而且﹐特地把他带在身边﹐也一定大有深意。所以年轻人不敢怠慢﹐聚精会神﹐注意著这两个曾在北方原野上纵横过的传奇人物的一言一行。

年叔叔和方一甲两人互望了一会﹐忽然方一甲又岔开了话题﹐竟然绝口不再提黄金屯子的禁地了﹐而年叔叔也没有再逼问他。

方一甲转换了话题之后﹐道﹕“原来你是这样子﹐才认识了那帮马匪的﹗”

年叔叔道﹕“可不是﹗”

他说了之后﹐笑了一下﹕“你看﹐我叙事也有点糊涂﹐本来是告诉小孩子﹐我是怎么替你和马贼间了结了一件大事的﹐一扯就扯了开去﹗”

年轻人知道叔叔这样说﹐也有深意﹐所以他道﹕“我不要紧﹐两位怎么说﹐我怎么听。

方一甲笑﹕“其实﹐也没有甚么﹐焦田和军师他们﹐截住了一批参客﹐采参的﹐买卖参的都有﹐我收买了一批兵马﹐要去营救──”方一甲说到这里﹐年叔叔摇了摇头﹕“老弟﹐这可是你不对﹐你招来的那批﹐全是红胡子绿眉毛的老毛子﹗”

东北老乡称流窜的白俄叫“老毛子”﹐年轻人听到这里﹐不禁吐了吐舌头﹐心想老毛子和马贼﹐这一场拚斗﹐若是真的展开﹐不知是如何的惨烈﹕方一甲苦笑了一下﹕“当时我红了眼﹐只要有人肯打马贼﹐管他是老毛子小毛子﹗”

他说到这里﹐向年轻人道﹕“多亏了你叔叔﹐仗义执言﹐知道我的为难处﹐去向马贼一说﹐立刻就放了所有人回来﹐免得两败俱伤﹗”

年叔叔感叹﹕“我是为了怕那批老毛子﹐不论胜败﹐都成了气候﹐为祸百姓。”

方一甲感叹﹕“年兄能有这样的仁心﹐自然已是真正的大侠﹗”

年轻人听得他们两人忽然互相恭维起来了﹐不禁故意大声咳嗽了几声。方一甲笑了一下﹕“小朋友不耐烦了﹐嗯﹐救出来的人之中﹐有两个是乐家老爷子派出来买人参的﹐我就跟著他们﹐进了黄金屯子﹗”年叔叔“哦”了一声﹕“那是我认识军师之后一年半的事﹐那么﹐你看到禁地中的情形──”

方一甲道﹕“不﹐我是在半年之后﹐才起意要私闯禁地﹐想看一看金龙运金的情形的﹗”

年叔叔的喉间﹐忽然发出了“咯”地一声响﹐问﹕“你看到了金龙运金的情形﹖”

他们两人说看﹐又自然而然说到老话题上来了他们两人﹐看来都有想说这个话题的愿望﹐所以始终避不过去﹐兜来兜去﹐还是转回来了。

方一甲沉默了片刻﹐有一丝狡狯的神色﹕“是你先看到的﹐你先说﹗”

年叔叔想了一想﹕“好﹐谁先说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一定要说﹗”

方一甲伸手向天﹕“一定﹗”

年叔叔这才吸了一口气﹐又略静了一会﹐才说出当日他私闯黄金屯子禁地的经过﹗当时﹐他和军师两人纵笑之后﹐也知道自己的决定﹐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所以又有短暂时间的沉默﹐在这段时间中﹐他们又各喝了三杯烈酒。

然后﹐年叔叔问﹕“你有夜行衣﹖”

军师轰然笑﹕“别忘了我混进来的目的﹗”

他是准备混进来绑架乐老爷子的小孙子的﹐那自然是有备而来的了﹐反倒是年叔叔竟然也带著夜行衣﹐使他感到意外。

所谓“夜行衣”﹐是方便夜间活动的一种衣著。

而夜间行为﹐决不会是光明正大﹐吟诗作对﹐多半是作奸犯科﹐杀人放火﹐所以夜行衣以在黑暗中行动不被人发现为原则﹐全是黑色的﹐紧身﹐密扣﹐连软底鞋﹐衣服上有许多口袋﹐放各种夜间行为的小工具﹐至于是些甚么工具﹐倒也没有一定的准则﹐依各人行事习惯而定。

在江湖上行走﹐过冒险生活的人﹐都有一套夜行衣﹐十分重要﹐所以这时﹐年叔叔一问﹐军师就现出会心的微笑来。

年叔叔忽然之间﹐神情变得十分严肃﹐道﹕“我们的目的﹐只是为了好奇﹐不能伤人﹗”

军师迟疑了一下﹕“我这人﹐从来不听别人的话﹐好﹐姑且听你一遭﹐谁叫我当你是朋友呢﹖”

年叔叔拍了拍他的肩头﹐向房背上指了一指﹐各自会意﹐军师就离开﹐回到了自己的房中。

等到年叔叔换上了夜行衣﹐结束定当﹐他就听到屋檐上﹐传来了一下猫叫。

年叔叔熄了灯﹐打开门窗﹐闪身而出﹐一出窗子﹐人已倒挂了上去﹐也上了檐﹐看到屋脊上伏著一条人影﹐那自然便是军师。

年叔叔一看﹐就喝了一声采﹗他是预先知道了军师已上了房──听到了那一下猫叫﹐这才容易发现军师伏在房脊上的﹐要不然﹐根本不容易发现﹐他伏得十分巧妙﹐以致他的身子看起来﹐像是房脊的一部分一样。

年叔叔向他接近﹐两人各展绝学﹐就在房脊之上﹐窜高扑低﹐向乐家大宅进发。一开始﹐两人那时毕竟还年轻﹐很有点竞争之心﹐可是不多久﹐两人都对对方的夜行功夫﹐佩服之极﹐颇有普天之下﹐再也找不出第三个人来的感叹﹐惺惺相惜﹐交情自然也更深了一层。

他们悄没声地在民房之上飞行﹐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好在当地屋子﹐顶上大都铺著极厚的秸﹐一来为了防漏﹐二来也为了防寒﹐他们在行动之间﹐也就不容易发出声响来。

大街小巷之中﹐更队虽然多﹐每一个更队﹐都由五个人组成﹐怀中抱著明晃晃的钢刀﹐那全是民团的成员﹐敲更吆喝﹐偌大的一个屯子之中﹐安静之极。

一等到接近了乐家的大宅﹐这就得考真功夫了﹗乐家大宅的围墙相当高﹐足有九尺﹐一色的大件水磨青砖──这样精工的大青砖﹐据说﹐一两黄金﹐还换不到一百块。

墙头上﹐竟得和城墙一样﹐提著气死风灯的巡逻队﹐来回巡逻﹐互相吆喝。

不过﹐这也难不倒年叔叔和军师﹐两人还是觑空翻过了围墙──年叔叔占了曾在大宅中住过的便宜﹐地形摸得相当熟﹐所以转弯抹角﹐并无阻滞﹐十分顺利。

年叔叔在说到这里的时候﹐伸手在自己的脸上﹐重重抚摸了一下﹐很有惭然之色﹐道﹕“天地良心﹐乐家上下﹐个个对我尊敬无比﹐除了那圈禁地之外﹐甚么地方都不避我﹐谁知道我竟然会在半夜三更﹐像贼一样地摸了进来﹕当时也没想想﹐真要是给人抓住了﹐怎么有脸见人﹗”方一甲笑﹕“真是﹐叫人抓住﹐弄块豆腐撞死算了﹗”

年轻人却十分维护他叔叔﹕“也不是去做甚么坏事﹐只是好奇﹐想去看一看﹗”方一甲更笑﹕“我的少爷﹐叫人抓到了﹐还跟你讲道理啊﹐只怕连活口都不留早就叫子弹射成蜂窝了﹗”

年叔叔苦笑﹕“当时有了几分酒意﹐年轻﹐行事也莽撞﹐若是换了如今﹐断然不会去做这样的事﹐当真是危险之极。”

他讲到这里﹐略顿了一顿﹐大有深意地向方一甲望了一眼﹐才又道﹕“不过后来想想﹐倒也值得﹐要不是冒了这样一次险﹐活上三辈子﹐也难保会见得到这样的事情﹗”

方一甲闷哼了一声﹐没有说甚么﹐显然他仍然坚持﹐要年叔叔先说他看到了甚么。

和军师一来到了那圈禁地之旁﹐两人都是一样的心思﹐不约而同﹐一起极快地上了附近的一株老榆树。

这株老榆树﹐离禁圈的高墙﹐约有十来步﹐枝桠繁茂﹐怕也有几百年的树龄﹐高也有两丈上下。本来﹐既然是禁卫森严的禁地﹐旁边长了这样的一株大树﹐谁都知道不利守卫﹐理应把它砍掉才是。

本来﹐乐家上代建巨宅时﹐也有此意﹐可是﹐那树足有三人合抱粗细﹐据说早已成了精﹐族中的几个老人﹐坚决不肯砍它﹐这才留了下来。

军师和年叔叔两人一上了树﹐也不禁叫了一声“好险”﹗敢情树上挂著不少铜铃﹐一不小心﹐摇晃了树枝﹐就会发出警告声来。两人小心翼翼﹐攀到了一半﹐也不敢再向上去﹐因为上面的树枝细﹐一著力﹐铃就一定会发出声响﹗这时﹐他们离地﹐大约有一丈三四高下﹐而禁地的围墙﹐有一丈八尺高。所以﹐他们仍然看不见禁地高墙之内的情形。

不过人在高处﹐打量起周围的形势来﹐自然也清楚了些。

他们看到﹐被高墙围起来的那块禁地﹐呈八角形﹐每一边足有三丈多长﹐里面静得甚么声音也没有﹐可是刚才他们上树之前﹐曾伏在地上﹐听了一会。

这种伏地听声的功夫﹐也是闯荡江湖的人﹐必备的本领之一﹐像军师这样有经验的马贼﹐伏在地上﹐更可以听出好几十里之外经过的马队﹐有多少匹马﹐带著多少辎重﹐行进的速度如何﹐如数家珍﹐一点也不会差。

而若是伏在铁路的路就上去倾听﹐更可以听出百里之外的火车行进的情形。刚才他们伏地听了片刻﹐互相交换了一个眼色﹐心中都十分疑惑。

他们都听出﹐地下有一种轰轰然的声音﹐可能是从地底极深处传来的。

所以听来﹐如同地底有著闷雷在响一样。

甚至﹐他们也可以感到地面在微微颤动﹐因此可知声势一定十分猛烈。

可是一离开了地面﹐却又甚么也听不到﹐静得出奇﹐而且﹐禁地附近﹐除了那一圈高墙作禁地之外﹐反倒一个守卫都见不到──想是为了禁地实在太保密﹐少一个人接近就好一分﹐所以连守卫也不用了。

而且﹐外围的防守已经那么严密﹐想来也没有甚么人可以直趋禁地了。

就是因为有这个疏忽﹐所以年叔叔和军师﹐乃至后来的方一甲﹐才有机会得以看到禁地之中的情形。

两人在树上等了相当久﹐都不见有任何动静﹐就肯定了禁地的附近反倒无人守卫这一点﹐两人一打手势﹐悄然而下﹐到了禁地的高墙之下﹐两人各自背过身去﹐但立时又转回身﹐同对方扬了扬双手。

一扬双手之后﹐若不是身在险地﹐两人一定开怀大笑﹐原来两人一样地﹐就在那一背过身去的时候﹐在双手十指之上﹐套上了“壁虎甲”──那是一种十分有效的爬墙工具﹕精钢打就﹐锐利无比的钢甲﹐套在手指之上。

【第六章】 爬墙工具

旧时的墙﹐起得再高﹐不是石块﹐就是砖头﹐绝没有整幅的。而只要是砌成的墙﹐就一定有缝。怕你严丝合缝﹐缝细得看不见﹐也还是有缝的。

有缝在﹐就有可趁之机﹐壁虎甲就能从石缝或是砖缝之中插进去﹐就能靠这一点凭藉﹐身子如同壁虎一样地爬升上去。

自然﹐壁虎甲是十分有效的爬墙上具﹐但如果不是使用者的身手灵巧﹐也上不了直上直下的高墙﹗

他们在爬墙之前绕到了一角阴暗的﹐月光照不到处﹐两条黑影﹐贴著墙向上升去﹐无声无息﹐当真是神不知鬼不觉﹐两人相隔约有两丈许﹐恰好是八角形的两个转角处──那里的砖缝更多﹐易于攀援。

没有多久﹐他们就上了墙头﹐一上墙头之后﹐他们不禁呆住了。

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是这样的情形﹕整个禁地﹐被高档圈著的地方﹐竟全是密封的﹗

相信整个屯子的人都不知道有这种情形──没有比高墙更高的高地﹐如何能知道墙顶上是甚么﹖

密封的也是大青砖﹐只是有几个小方块﹐看来像是通气孔。年叔叔和军师互望了一眼﹐神情都奇怪之至﹐两人都向那几个像是通气孔一样的所在﹐指了一指﹐两人都矮著身﹐各自选定了一个目标﹐以极快的速度﹐向前窜了过去﹐一下子就到了一个小方孔的旁边。

两人这时相隔有一丈远近﹐两人看到小方孔下面﹐好像有甚么东西在活动﹐他们先互望了一眼﹐然后﹐就凑向那小方孔﹐向下看去。

这时﹐他们两人的情形﹐极像是在看“拉洋片”──那是一种街头的娱乐﹐如画片上的故事﹐一幅一幅更换﹐看的人﹐都付了钱﹐自一个小方孔中去观看。

当时﹐他们两人各看各的﹐后来一印证﹐看到的情形全一样。在一开始的时候﹐下面十分黑暗﹐甚么也看不见﹐只觉得十分空荡﹐彷佛地下还挖得十分深﹐决不止就是围墙的高度。

他们动作一致﹐在看不到甚么之际﹐都一起侧转头﹐贴耳向小方孔﹐听了一下﹐听到了一阵相当沉默的“轰轰”声响。

这种声响﹐他们刚才在伏地听声的时候﹐也曾听到过﹐可是却难以辨认那是甚么声音──听来十分空洞﹐像是有许多极大的风箱﹐正在扯动。

他们在听了一会之后﹐又凑在小气孔﹐去看下面的情形。大凡夜行人﹐视力都有过人之处﹐再加上眼睛对黑暗有一定的适应力﹐所以﹐没有多久﹐他们就隐约可以看到下面的一些情形。

他们首先看到的﹐是有许多人在移动﹐约有几十个﹐移动得很快﹐在黑暗之中看来﹐移动的人﹐真像是黑暗的一个组成部份﹐十分特异和诡异﹐难以形容。

当时﹐他们对这种现象﹐都不是很能确定是一种甚么样的情形。后来﹐两人一讨论﹐都觉得有一种形容﹐最是恰当﹕那些在移动著的人﹐并不是实体﹐只是虚影﹐所以才能那么毫无隔膜地溶在黑暗之中活动。

年叔叔说到这里﹐又向方一甲望去﹐方一甲缓慢地摸著下颔﹐神情十分认真地点著头﹕“对﹐这样说……十分确切……那些人﹐真的只是黑暗之中的……影子……”

年轻人听得莫名其炒﹐他只觉得事情越来越怪。到那时为止﹐他只知道﹐他叔叔带他去见方一甲﹐是为了印证多年之前﹐在黄金屯子看到的情形──有甚么目的﹐年轻人还不知道。

年叔叔、军师、方一甲三个人看到的情形﹐显然全是一样的﹐因为这时﹐对那种难以形容的景象﹐他们都有“共同的语言”。

可是年轻人不明白﹐怎么一些在活动的人﹐会给人以影子的感觉﹖所以﹐当时他忍不住插了一句口﹕“影子是平面﹐和人体不同﹐两者之间﹐不能混淆﹗”

方一甲和年叔叔都有一个短暂时间的沉默﹐然后年叔叔才迟疑地道﹕“可以说……是立体的影子﹖”

凡是影子都是平面的﹐所以﹐“立体的影子”这种说法﹐实在是无法成立的﹐年轻人当时﹐扬了扬眉﹐正想对他的叔叔的话﹐提出相反的意见﹐却不料方一甲用力在自己的大腿上拍了一下﹕“对﹐立体的影子﹗那……简直就是鬼影幢幢﹗”

年叔叔也在这时候﹐向年轻人望了一眼﹐示意他发挥一下想像力。

年轻人不禁苦笑﹐“鬼影幢幢”只不过是一种文学上的描述﹐真正的情形是怎样的﹐谁也说不上来﹐但如果运用一下想像力﹐真的看到了鬼影幢幢的情形﹐鬼影自然也不能全以平面的形式出现。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只能贴在地上和墙上﹐无法在眼前移动和晃来晃去。

真要有“鬼影幢幢”的效果﹐看来那些鬼影﹐也非说是立体的影子不可﹗年轻人当时深吸了一口气﹕“可以理解为那些人的衣服﹐和背景的黑暗﹐十分相近﹐所以人就有‘溶解’了的感觉很多魔术﹐就利用这种视觉上的错觉来进行的﹗”

年叔叔和方一甲对年轻人的意见﹐都没有置评﹐过了一会﹐方一甲才低声说了一句﹕“你如果亲眼见过那种情形﹐就不会那么说﹗”

大家自然记得﹐一切是由于年轻人向公主说起曾见过方一甲那件事开始的﹐在倒叙又倒叙之中﹐事情逐步发展。年轻人在说到“立体的影子”那一段时﹐显然那是他多年来藏在心中的疑惑﹐所以﹐他暂停了叙述﹐向公主望来﹐徵求公主的意见。

公主先是笑了一下﹕“有趣之极﹐立体的影子﹐这是一个甚么样的概念﹗”

接著﹐她眉心微蹙﹕“也可以这样假设﹐已经有了的立体投影﹐就是立体的影子﹗”

年轻人不禁“啊”地一声﹐叫了起来﹐大有“一言惊醒梦中人”的感觉﹐这些年来﹐他就未留想到这一点﹗

立体投影﹐呈现在眼前的﹐就是立体的影子﹗他用力紧拥了公主一下﹐才又继续他的叙述。

年叔叔和军师的眼睛﹐更能适应黑暗时﹐他们发现那些在移动的人影﹐正不断地在转著圈子﹐看起来﹐像是有许多人﹐一起在推著一个大磨一样。

而且﹐人影转动得越来越快﹐渐渐地﹐在圆圈的中心﹐有光亮透出来﹐那是一种金亮的﹐夺目之极的光采。当这种光采才一迸射出来的时候﹐简直令人的眼睛感到刺痛﹐所以年叔叔和军师﹐不约而同﹐也自然而然地﹐闭上了眼睛。

他们被那种金亮的强光刺激得闭上了眼睛﹐只不过是极短的时间﹐大约不超过一秒钟。

可是在他们还未来得及睁开眼之前﹐就知道一定有非常的变故发生了──他们还闭著眼﹐可是却已感到了更强烈的光芒﹐像是对准了太阳而闭上眼睛一样﹐可以感到一片血红。

他们都急于想知道发生了甚么事﹐那么一下子又睁开眼来﹐可是甚么也看不见──由于光线太强烈了﹐和刚才黑暗之中看不到东西一样﹐光线太强了﹐也一样甚么都看不到。强光充满了金色的光采﹐他们都把双眼眯成了一道缝﹐使强光的刺激﹐减低到最低程度﹐他们同时﹐看到了一条金龙﹗

年叔叔在陈述到这一节的时候﹐他是这样说的﹕“当我把双眼眯成一线之后﹐我就看到了四条金龙﹐四条飞跃的﹐翻滚的﹐流动的……有难以形容的劲疾动感的……四条金龙。”

年轻人当时的反应是﹕“叔叔﹐虽然你加了那么多形容词﹐可是我还是无法明白﹐那……四条金龙是怎么一回事﹐真是四条龙﹖金色的龙﹖”

年叔叔略想了一想﹐作了一个手势﹐示意年轻人不要打断他的叙述。

年叔叔当时所见到的情形﹐确然令人震惊﹐他看到的景象﹐首先使他想到的﹐就是四条金龙﹐自四个不同的方向﹐一起向中间飞过来﹐因为情景实在是这样。

强光令得他双眼刺痛﹐难以坚持下去﹐可是景象是如此异样﹐他又非坚持不可﹐那四条金龙迸射出来的金亮色的光芒﹐令得人眼花一撩乱﹐但是﹐他终于看清楚了些﹐那四股射向中间﹐在中间部分﹐形成了一个金色液汁的漩涡的﹐并不是金龙﹐而是自四股直径足有一尺的金液喷泉﹐正由四个不同的方向注向中央﹗年叔叔当时就可以肯定﹐那四股金液﹐并不是金色的水﹐而真正是黄金的溶液﹐因为它显然极高温﹐不断有各种颜色的火焰迸射出来﹐而且那种沉重翻浪﹐气势迫人的感觉﹐是真正黄金的感觉。

说来十分美妙﹐甚么叫作“真正黄金的感觉”呢﹖似乎是全然不可捉摸的﹐但是人类自古以来﹐就对黄金有特殊的感情﹐所以虽然不是很容易解释﹐事实上﹐人人都有黄金的感觉。

当时﹐年叔叔心头狂跳﹐那么巨大的黄金喷泉注入中央﹐引起漩涡的黄金液汁﹐在凝固了之后﹐会变成多少黄金﹖

难怪人人都说黄金屯子之中黄金如山﹐看起来﹐比山还要多﹐那四股金泉﹐竟是凌空喷射过来的。黄金的熔点极高﹐是摄氏一千零六十五度﹐可是﹐年叔叔没有感到灼热。瞧金泉喷过来﹐宛若四条金龙飞扑而来的声势﹐也一定会有十分巨大的声响才是﹐可是却又静寂无声。

年叔叔还想去留意那些“立体人影”﹐看看在强光之下﹐究竟是甚么样子的﹐可是由于光线太强﹐他看到的﹐仍然是难以形容的人影。

一切只不过持续了两分钟左右﹐突然﹐四股粗大的金泉﹐一下子全注入了中间部分﹐金液的漩涡转了几转﹐就下沉到不知甚么地方去了﹗  眼前成了一片黑暗﹗

年叔叔和军师的身子都十分僵硬﹐又过了约莫一分钟﹐一阵突如其来的犬吠声﹐陡然响了起来。一犬吠影﹐百犬吠声﹐刹那之间﹐四面八方﹐全是此起彼伏的犬吠声。

这种情形﹐对于正在从事偷窥行为的年叔叔和军师两人﹐自然不利之至﹐他们两人从极度的震惊之中﹐惊醒了过来﹐动作一致﹐一连几个翻滚﹐到了高墙的边口﹐再耸身一跃﹐就便从高墙之上﹐跳了下来﹐再也顾不得利用“壁虎甲”了﹗落地之后﹐他们打了一个手势﹐一直向前奔﹐直到奔出了屯子﹐犬吠声也渐渐静了下来﹐他们才在一个乱石岗子上停了下来﹐不住喘著气。

然后﹐是军师先开口﹐他用手抹著脸﹐一脸的汗﹐给他顺手甩了开去﹐他说的是﹕“我们酒喝多了﹗”

年叔叔虽然也有这样的感觉﹐但是却摇了摇头﹐他说的是﹕“我们看到了甚么﹖”

军师道﹕“四条金龙﹗姥姥﹗真的是四条金龙在运金子﹐真的﹗”

即使在当时﹐年叔叔的科学知识﹐也在军师之上﹐所以他仍然摇著头。

可是﹐刚才看到的是甚么情景﹐年叔叔还是一点说不出来﹗军师有一个大胆之极的提议﹕“再回去看看﹗”

刚才﹗犬吠声一起﹐他们两人不约而同﹐一起没命奔逃﹐直到逃出了屯子﹐倒并不是他们胆子小﹐处事惊惶失措﹐而是看到的景象﹐实在太今人吃惊﹐以致在猝然之间﹐使他们行事失去了平日的水准。

一听得军师这样提议﹐年叔叔心中一动﹐可是他看了看天﹐东方已显了鱼肚白﹐太阳就快升起了﹐军师自己曾答应过总团长﹐天亮之前一定离开的﹐再要回屯子去﹐只怕会生出大风波来﹐所以他摇了摇头﹕“算了吧﹐算是他乐家养了四条金龙﹐从四座矿山替他们运金子﹐人各有命﹐那四条金龙就算给了你﹐你养得了吗﹖”

军师居然认真想了一会﹐才摇了摇头﹐叹了一声﹕“半条也养不起﹗”

年叔叔虽然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甚么景象﹐可是他知道那确是奇特之极﹐其中有说不出的古怪﹐可能牵涉甚大。所以﹐在他们分手时﹐年叔叔又叮嘱﹕“这件事﹐处处透著怪异﹐要是没有人问起﹐也就不必对人说甚么了。”

军师忙道﹕“我也是这样想。”

然后﹐军师又对年叔叔说﹕“我那在法兰西念洋书的妹妹﹐人是很不错的﹗”

年叔叔不知道如何搭腔才好﹐只好笑了笑──从这以后﹐每次两人见面﹐临分手时﹐军师总要说上一句同样的话﹐年叔叔每次都是笑笑算数。

自然﹐后来又发生了甚么事﹐当时是全然不知道的。可是日后之所以会发生了一些事﹐和当时的言行﹐却一定有重大的关系。

年叔叔说完了经过﹐望向方一甲。方一甲沉声道﹕“我的情形﹐和你们一样﹐时间约迟了两个月﹐看到了四条金龙﹐在……唉﹐真不知如何说才好﹐真是四面八方﹐都有溶了的黄金注入﹐可是忽然之间﹐眼前一黑﹐却又甚么也看不到了﹗”

年叔叔问﹕“你以后没有进一步注意﹖”方一甲摇了摇头﹕“没有﹐每一想起﹐心中就有莫名的惊惶﹐避之唯恐不及﹐怎会再去打探﹗”他停了片刻﹐忽然问﹕“你是如何知道我曾有这一段经历的﹖”

在一旁的年轻人﹐也正想问同样的问题﹐所以也及时向他叔叔望去﹗年叔叔深深吸了一口气﹕“很偶然的一个机会﹐知道你和黄金屯子的乐家﹐关系不错﹐常年供应他们上佳的人参──也住了一段时间﹐后来不告而别﹐我就料想你的行动和当年我们经历一样﹐刚才一提起﹐你就等于已经承认了﹗”

年轻人自小对叔叔十分崇拜﹐可是这时﹐听得他叔叔这样说﹐不禁皱了皱眉﹐心中大不以为然﹐因为他叔叔的这番话﹐简直牵强之极﹐几乎完全不成理由﹗可是看方一甲的反应﹐却十分沉缅在往事之中﹐并没有甚么怀疑﹐也就在这时候﹐年轻人看到他叔叔向他作了一个不经意的﹐别人看到了绝不会留意的手势──那是他们约好的暗号﹐这样的手势﹐代表了“先别问﹐等一回再说”的意思。

所以年轻人暂不出声﹐等方一甲和年叔叔又说了一会话﹐告辞离去之后﹐年轻人才问﹕“叔叔﹐你是怎么知道方一甲也去窥伺过人家的秘密的﹗”

年叔叔叹了一声﹕“说起来很惭愧﹐有一次﹐我在天津卫﹐遇上了乐老爷子的一个侄子﹐是在乐家很掌权的人﹐他才帮方一甲买了几支上好人参﹐当晚和我喝酒﹐却告诉我说﹕那姓方的不是东西﹐我们乐家待他如上宾﹐谁知道他竟夤夜来偷窥我们的秘密﹗”

年轻人吃了一惊﹕“乐家的人……甚么都知道了﹖”

年叔叔苦笑﹐伸手抚了抚脸﹕“当时我也吓了一跳﹐可是乐老四却又没有甚么特别的表示﹐我想这就叫作贼心虚﹐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吧。我当然不能全无反应﹐所以就回了一句﹕‘秘密要是能叫人看了去﹐那也不叫作秘密了﹗’乐四当时就大笑﹕可不是﹐就算叫他看上一百次﹐他也不知道看到的是甚么情形﹗”

年叔叔讲到这里﹐停了一停﹐叹了一声﹕“当时我心中的好奇﹐至于极点﹐因为姓乐的这样说﹐他是一定知道那种情景是甚么的了。我看到他有七八分酒意﹐就想在他口中套出秘密来──”

年轻人性急﹕“结果怎样﹖他说了些甚么﹖”

年叔叔长叹一声﹕“唉﹐别提了﹐那是我一生人之中﹐所栽的三个筋斗之一。我才拿话去套他﹐他就哈哈大笑﹐用力拍著我的肩头﹐道﹕‘年爷﹐别白费心机了﹐你是我们的好朋友﹐可是要是太管闲事了﹐好朋友做不成﹐那多无趣﹐各人有各人的事﹐年爷如果少金子用﹐只管开口就是﹗’一番话说得我连喝了七八杯酒﹐才遮住了脸上的羞意﹗”

年轻人“啊”的一声﹕“你们去偷窥一事﹐乐家的人也知道。”

年叔叔的回答很简单﹕“我想是。”

年轻人道﹕“他们居然不发作﹖”

年叔叔缓缓地道﹕“我想是这样﹐他们确然十分豪气﹐也不是不想和别人分享秘密﹐必然有难以言宣的苦衷﹐所以﹐若是有人硬要去窥视的话﹐他们也不十分阻拦──反正看到了﹐也没人知道是甚么事﹐至多相信有四条金龙在替他们运金﹐与他们无损。”

年轻人当时﹐好奇心也大作﹐问﹕“那黄金屯子﹐现在还在﹖”

他问这句话的时候﹐和当年军师、年叔叔夜探禁地﹐相隔了大约四分之一世纪﹐二十五年。难怪年轻人有此一问﹐自然﹐在这四分之一世纪中﹐发生的事情极多﹐沧海桑田﹐几乎甚么都发生了大变化之故。

年叔叔望著年轻人﹐像是知道年轻人迟早会有这个问题一样。过了一会﹐他才回答﹕“不多久就烽火连天﹐连场大规模的战事﹐大批人逃荒离开﹐赤地千里﹐根本没有人知道那一带的消息。等到稍为安定了一些﹐都传说﹐黄金屯子不见了。”

年轻人呆了一呆﹕“不见了﹖那是甚么意思﹗”

年叔叔道﹕“不见了就是不见了﹐消失了﹐彻底的消失﹐屯子变成了平地﹐人也不知去向──从此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乐家的人﹐古怪至于极点﹗”

年叔叔说到这里﹐仍然神情怪异之至﹐年轻人也感到十分怪异﹐就算是经过了剧烈的战争﹐总也有一点痕迹可寻的﹐哪里会有甚么都不见了的情形﹖就算是古代玛雅人神秘消失﹐他们建造的魏峨古城﹐也还存在﹗年叔叔又道﹕“我听到了这个讯息﹐好几次想自己再去看看﹐可是一直抽不出时间来﹐这次恰好经过这里﹐想起方一甲在这里﹐就带你一起来看看他﹐希望能得点甚么线索﹐可是他甚么也不知道﹐甚至连黄金屯子消失了﹐他也不知道﹗”

年轻人仍然不住摇著头﹕“不能想像﹗与这个屯子有牵连的人很多﹐那些马匪呢﹖和屯子有生意来往的人呢﹖至少成千上万﹐不可能没有人知道的﹗”

年叔叔笑了起来﹕“这就是我这次带你来见方一甲的原因﹐我想你知道﹐在中国漠北的原野上﹐曾有这样的一桩怪事发生过﹐以后有机会﹐不妨注意一下﹐我相信可以有十分惊人的发展﹗”

年轻人十分认真地点了点头──日后﹐在他的冒险生活之中﹐他也的确相当留意这件事。

可是年轻人冒险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大﹐扩及到了全世界的范围之中﹐不再和年叔叔那样﹐偏于一隅﹐而且﹐当年发生在那么荒凉地方的事﹐虽然一样充满了人性的丑恶和良善﹐充满了爱和恨﹐悲欢离合﹐但毕竟和时代脱了节﹐所以问起来﹐再见多识广的人﹐都不知道﹐至多只听说过一些梗概而已。

所以﹐整件事﹐只留在年轻人的记忆之中﹐他也一直没有和公主提起过。

一来﹐是由于和公主的冒险生活的程度﹐远远超过了这件事﹔二来﹐这件事涉及的中国极北方的背景﹐连年轻人自己﹐也不能完全了解﹐要转述给公主听﹐自然得费不少时间去解释﹐考虑到公主对之根本不会有兴趣﹐所以才没有提起过。

直到这次﹐偶然地在报上看到了广告﹐想起了登广告者可能是方一甲﹐这才将陈年旧事﹐详详细细地说了出来。公主听了之后﹐大有嗔意﹕“这种类似有趣的故事﹐你还有多少﹖限你一天一个﹐全说来听﹗”

年轻人吐了吐舌头﹕“我还以为你没有兴趣听﹐嗯﹐如果说不出来﹐是不是要杀头﹖还是要接受别的处罚﹖总望陛下开恩﹗”

年轻人和公主打情骂俏﹐公主忽然感叹﹕“整个故事之中﹐甚么情节最神秘感人﹖”

年轻人道﹕“自然是叔叔他们看到的那情景﹗”

公主摇头﹕“他们连看到的是甚么都不知道﹐有甚么感人的﹖”

年轻人作了一个“请你说”的手势﹐公主微侧著头﹕“军师在那卖唱少女前献艺这一节﹐十分动人﹗”年轻人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公主又道﹕“还有﹐那两个把一柄碧玉如意卖出来的少妇﹐也神秘之至﹐中国真是一个神秘的国家﹐不可思议的事太多﹗”

这件事﹐年轻人并不觉得如何﹐所以他道﹕“中国民间的宝物极多﹐世家大族﹐都有各自的珍藏﹐家道败落了﹐自然拿出来卖﹐清朝覆亡之后﹐多少皇室中人﹐变卖宫中的宝物﹐有一座纯金的宝塔﹐手工精绝﹐可是在卖出去的时候﹐只当十八斤金子卖﹗”

公主听得眼睛睁得老大﹐年轻人笑﹕“这一类的故事多得很﹐慢慢说──你对整件事﹐有甚么设想﹖”公主吸了一口气﹐并不立刻回答﹐过了一会﹐才道﹕“叔叔他们看到的情形﹐像是先进的炼金术﹖”

年轻人皱著眉﹕“炼金术﹖”

他在这样反问的时候﹐神情十分严肃﹐公主佻皮地笑著﹐而且伸手去捏他的双颊﹐把他的双颊拉高外﹐使年轻人的脸变得十分滑稽。年轻人握住了公主的手腕﹐仍然用他的眼神继续询问。

公主解释著﹕“我的猜测是﹐由四座金矿﹐都有通道﹐或是运输带﹐通向屯子的禁地之中﹐而运输的过程﹐同时也是提炼黄金的过程﹐所以到了禁地的中心﹐已经是纯金的熔液──这就是叔叔看到的‘四条金龙’的真相﹗”

当公主在这样说的时候﹐年轻人一直望著她﹐等她说完﹐年轻人才道﹕“就像是现代化的工厂一样﹖嗯﹐譬如说﹐把一头牛自一端赶进去﹐在另一端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牛肉罐头了﹖”公主甜甜地笑著﹕“大抵是这样──黄金的熔液﹐最后自然又被铸成了金块、金条﹐或是金元宝。”

【第七章】 无从假设

年轻人突然高举双手﹐纵声笑了起来﹕“我对你的高度想像力举手投降﹗你没有考虑到那是甚么年代﹐甚么地方﹖怎么可能有你所说的这种设施﹗”

公主却不再笑﹐神情十分正经﹕“根据你的叙述﹐根据叔叔所见到的情形﹐除了这个假设之外﹐我想不出还有甚么别的可能﹗”

年轻人皱著眉──自从那次﹐他叔叔和他﹐一起见过方一甲之后﹐他们也曾不止一次﹐讨论过在黄金屯子禁区中所见到过的那种怪现象。

年轻人未曾亲见﹐终究隔了一层﹐可是他叔叔的叙述﹐也已经够详尽的了﹐他们两人曾作过许多假设﹐都无法成立。公主的假设﹐听来虽然匪夷所思之至﹐可是至少﹐却是可以成立的﹕这时﹐公主又沉声道﹕“那种古怪的情景﹐若是让我亲眼看一次﹐我想我多半可以知道发生的究竟是甚么事。”

年轻人作了一个“未必”的神情﹐因为他的叔叔﹐并非等闲人物﹐可是也不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他叹了一声﹕“整个屯子都不见了﹐自然﹐也没有甚么禁地留下来了﹗”

公主一扬手﹕“最神秘的也就是这一点﹐一个大镇﹐少说也有上万人﹐怎么会不见了呢﹖”

年轻人更正﹕“并没有说所有的人都不见了﹐只是乐家的人﹐再也没有出现过﹐而屯子的建筑物﹐都消失了﹗”

公主抿著唇﹐没有立刻出声﹐年轻人又道﹕“乐家的人丁本来就不旺﹐当年的乐老爷子﹐三代单传只有一个孙子──这种情形﹐在中国十分罕见。”

公主漫声应著﹕“嗯﹐这个孙子﹐就是军师当年想绑架的那个﹗”

年轻人知道自己的叙述﹐令公主有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他又道﹕“所以﹐乐家的人﹐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不算是神秘的事﹐而战火连天﹐要使一座镇甸﹐在土地上彻底消失﹐也可以想像﹗”

公主望向年轻人﹕“那一带﹐曾经有过甚么激烈的战争﹖曾有原子弹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