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刘于浔和南昌防御

湘军的建立,如我们所看到的,靠的是曾国藩能够通过对他个人的效忠,将勇的部队组合起来,从而创立了一支机动的、集中指挥的和能够在它的省根据地以外作战的兵力。但是,曾国藩为了地区霸权而向太平天国提出挑战的能力还取决于他能够和其他省份的名流组成联盟,以便为他的军队获得地方支持和安全。在领省江西的战略要地、首府南昌,曾国藩能够和当地举人刘于浔(1806—1876)领导的复合水平的武装组织联合,刘于浔凭借这个组织有效地控制了他的家乡地区达15年之久。刘于浔的势力向下延伸进强有力的团练组织的网络,向上扩展至江西军(江军),江军是在曾国藩的赞助下建立的一支新的勇军。通过刘于浔,曾国藩使南昌名流成了他作战的重要助手。

南昌周围团练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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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年秋,刘于浔已经辞去他在扬河厅的职务返回南昌,为他死去的母亲服丧,这时传来了太平军已经包围湖南首府长沙的消息。这个明显的威胁促使他在中洲(向来是县以下的一个区划,他出生的村庄位于这里)开设征兵局,开始集聚资金和人力。刘于浔和他主要的合作者、举人万启英,领导着附近两个最富最大的氏族,这两个族自然地构成了新部队的主干。这支队伍最初似乎只有受雇而来的几百名专职士兵,由雇来的骨干训练他们使用火器、刀和矛。[98]

1852、1853年之间的冬季,刘于浔带领他的勇军来到首府,同所谓绅士团局进行协作,这个局实际上是在官方倡议下在城内建立的征兵机关,它已经集结了3个勇“军”,总数约有1800人。这3个军并未充分结合,不过是些配合松散的勇的队伍的集合体,还保留着它们原有的大部分自治权。这个集团似乎类似于曾国藩大约同一时期在长沙组成和后来成为湘军核心的“大团”。将近春天时,太平军向下游进发的消息传到南昌,刘于浔离城,带着他的人返回中洲。官方记载使人感到刘于浔是应巡抚张芾的要求而这样做的,为的是在城市遭受围困的情况下提供“外援”。但刘于浔实际上是主动离去的,这看来是确凿的。中洲农村是刘于浔部队的人员和给养的来源。刘于浔无疑认为,他的主要势力与他在农村的氏族相关连,他的氏族是在农村而不是在行政城市南昌拥有大量地产。[99]

刘于浔在中洲的局当时已经成为扩大的复合组织的中心,分支遍及全县。在北京参加会试的举人燕毅——刘于浔和万启英本人的密友——急速从北京赶回,并从巡抚那里得到委任,“协同办理练勇筹饷、保卫地方、接济省垣、弹压乡村事务”。带着这个重要的训令,燕毅与当地四个氏族的首领合作,在领近的南州的一个名叫上谌店的集镇上建立了征兵和筹款的局。几乎同时,3个另外的局也在类似的情况下建立起来,总数达到5个。中洲局被确认为“总局”,其首要地位的确立不是因为它成立早,而是因为刘于浔与在南昌的省当局的亲密关系。刘于浔与省衙的关系如此密切,以致南昌县当局本身在刘于浔的武装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几乎没有施加影响。[100]

由这个扩大的复合团练联盟维持的勇的部队,当地称为“五局勇”,在南昌地区的防御和地方管理中承担了主要任务。1853年6月24日至9月24日太平军围困南昌期间,“五局勇”因保持了这座设防城市南部的供给线畅通而受到称许。更为重要的还是他们在镇压地方叛乱中的作用。南昌之围是遍及全县的广泛的农民暴动的诱因。当县当局无力处理问题时,刘于浔和万启英直接求助于巡抚,巡抚派了一些幕友到中洲局,与刘于浔的指挥部协作。最后,大约有40名本地人被缉捕并斩首。在这个给人深刻印象的开头以后,中洲局很快承担了事实上的县司法当局的职务,“嫌疑分子”经常被送到这里处理。[101]

在其后两年内,南昌县组建武装的过程变得更加复杂。全县到处出现了新的复合的组织或扩大的复合组织,大多数以集镇为中心。县里的兼职民兵人数发展到几万。在组建武装的更高层次上组成了江军,这是一支在曾国藩卵翼下的机动的职业部队。在这两方面的发展中,刘于浔都起了主要作用。对于遍及全县的新局,刘于浔能够提供官方联系而且给予其合法地位。南昌之围解除后,刘于浔被授予知府官阶并被任命为江西省的署理团练大臣。于是他成为农村绅士与官僚机构之间接关键人物。例如1857年,在邻接进贤县的骚乱地区建立新的地方防御联盟中刘于浔就起了作用。在绅士的代表们提出呼吁后,刘于浔“札生员姜应门暨殷实公正之监生姜应菊迅行团练”。这些人至少串连了8个强大的氏族(其中4个越过县界在进贤),组成了一个包括大约120个村庄的联盟。[102]

江军的形成

1855年春,曾国藩驻扎南昌,试图在这里重建他2月11日败于石达开之手后垮了的水师。太平军这时在中国中部的水路上到处都处于强有力的地位,占据了鄱阳湖口的九江,控制着天国首都南京西大门的安庆。随着4月3日第三次占领武昌,他们控制了长江上3个最重要的战略据点。曾国藩决心退回鄱阳湖,并最终打开位于九江和湖口的瓶颈口。由于他对防守后方交通线特别担心,所以决定组织一支能够保卫在南昌地区的鄱阳湖南部入口的辅助部队。他和江西巡抚陈启迈说服刘于浔承担这项需要建造几十艘船和募勇的工作。曾国藩要求刘于浔组织江军,主要是要利用五局勇适于江湖作战的能力;江军最初被设计成一支水师,尽管它后来获得了陆上的增援部队。在使刘于浔作为署理团练大臣进入官方统治集团之后,曾国藩让他招募5个营的部队。这支显然是依照湘军的模式组织的部队,最初的规模大约有2500人到3000人。刘于浔一直担任指挥,直到他在1868年引退。[103]

曾国藩和刘于浔同在1834年获得举人功名,因而是同年。在曾国藩对刘于浔的看法中,更为重要的是,事实说明刘于浔有江西士绅的支持,并能够成为一支有战斗力的部队的指挥者。刘于浔于是在南昌以南赣江上的市汊建立了造船厂。这个造船厂和它的产品最初是曾国藩和陈启迈之间争论的中心,陈启迈想把这些船只分配给自己的一个门生。但不久以后曾国藩弹劾陈启迈不能胜任其职,并且有种种不当行为,陈启迈很快被免除职务。此后,刘于浔完全处于曾国藩的指挥和保护之下。[104]

江军是在1855年新出现的,可是它的基础早在1852年当刘于浔在中洲着手组建他的民兵时就打下了。尽管它是在省这一级上发挥作用,但它却与五局和南昌其他地方的防御联盟有紧密而持久的联系。新部队的许多军官和勇实际上是从团局中招募来的。但是这种紧密的联系也引起了某些疑问:例如,我们可以问,是否所有从这些局来的民兵队伍都是在他们自己的指挥者率领下被编入江军的?如果是这样,地方团练联盟本身发生了什么事情?将地方团练首领的名单与得到官阶奖赏的267名江军军官的名单加以比较,我们发现,在140名团的首领中只有13人还以江军军官的身份出现。这种悬殊的差异说明,刘于浔不是从地方联盟的上层领导人中,而是从他们的下属和较次要的同僚中选拔他的军官。在组织上,团练局与江军之间的界限仍然清楚地保持着。团的首领,除13人例外,仍然是他们的地方局的首脑,主要负责地方管理问题。他们的民兵队伍由于江军的招募而被搞空,但是我们可以假定,以注册的备用村民为补充兵员,这种缺口被填平了。这种从团练联盟,特别是从五局向上进入江军的人员流动,在整个叛乱年月里一直继续着。[105]

团练联盟的持久性

尽管更高层次的组织持续地需要从最初的五局中汲取力量,但最初的局仍然继续发挥作用。南州局提供了一个这种组织上的持久性的实例。1853年由燕毅与来自赵、姚、余、黄几个氏族的绅士合作组成的这个局,经受了连续的领导人员的危机,这些危机部分地起因于它的创建者中的一些人去世,部分地起因于绅士流入江军。1855年,当邻近的中州局失去它的上层领导人时(万启英去世,刘于浔成为江军的指挥者),燕毅靠他与刘于浔的密切的私人关系担任了它的领导。燕毅于是成为地方五局中的人士与更高层的官员之间的主要联络官员,当更大规模的作战需要时,他能派遣并协调地方的勇。南州局这时发现它有必要任命一个姓范的新的管理者,这样就可以带来另一个族的人员和资源。其后没过几年,这个局的几名上层领导人去世,但因又增加了来自去世领导人的家庭的绅士成员,它仍保持了氏族的代表性;范让杰由他的弟兄或堂弟兄范让椿代替;黄荣由他的儿子黄仕福代替;赵立灿由他的孙子赵以钤和其他几个赵氏家族的人代替;姚绍濂由他的儿子姚文明代替。氏族的延续性无疑是使南州民兵能够不管外部事件的压力而作为适应当地形势的部队继续存在的因素。

氏族与组建武装活动

的确,南昌组建武装的活动作为一个整体,只有把它与作为其基础的亲属关系结构相联系时才能够了解。刘于浔在南昌军事事务中的支配地位,可以部分地归因于刘氏家族在其本土中洲的规模和财富,中洲是离设防城市约30英里的“近邻地区”(用莫里斯·弗里德曼的术语)。刘姓形成了弗里德曼所说的“高等级氏族”,即一组有亲戚关系的当地氏族,分布在许多定居地,拥有一定的共同财产并参加共同支持的氏族团体。刘于浔在他论述其氏族组织的慈善活动的虔诚的文章中写道(写于19世纪60年代),刘氏的十多所义学,除他自己一族外,还由4个支族的捐献维持。这段关于氏族为支持教育而合作的叙述,大概可以同10年前为防御而合作进行合理的类比。刘于浔自己在梓溪的一支是主要的支族,他自己的捐献(以田产形式)最多。实际上,当地的地方志把整个多村社的组织称为“梓溪刘氏”。与这种强大的高等级氏族类似的例子是以邻近的合熂为中心的万姓氏族,为首的是刘于浔的朋友和合作者万启英。[106]

像梓溪刘氏这样富裕而拥有土地的家族,其征集人力和资金的能力在组建武装的各个层次上都是显而易见的。当刘于浔在中洲组织团练总局时,他从自己的亲戚中吸收了大量的人才。这个梓溪人的内部集团在江军的编制中也是关键成分:梓溪刘氏在江军接受政府特殊的文职和武职奖叙的人员名单中,是最大一个氏族集体,这个事实不但表明他们作为整体在军队中人数之多,而且也表明他们在军队的指挥阶层中的有利地位。[107]太平军很快就发觉了梓溪氏族在江军中所起的主要作用,于是作出特殊努力攻打刘氏的家乡地区,希望借此摧毁地方团练联盟:军队因亲属关系而与这个联盟密切关联,并且在资金和人力上依赖于它。太平军的指挥者显然非常了解他们敌手内部的武装组织各个层次之间的密切的相互作用;但他们对中洲的进攻并没有成功。[108]

从刘氏家族在江军整体构成上的突出地位再往前看,很清楚,江军的军官集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地方团局的延伸。根据县里22个局的名单,有8个领导人肯定有亲属(也就是同辈的弟兄或堂弟兄,他们的个人名字包含一个共同的汉字)是江军官员。这种大量的同父的和旁系的亲属关系表明,一定还有许多我们从名单上看不出来的父子关系。

重要的是要记住,在中国农村社会中,名流统治不仅是氏族内,而且也是氏族之间的一个起作用的因素。某些氏族在地方军事事务中的支配地位毫无疑问是他们在当地社会其他领域内的支配地位的反映。从南昌团局的成分来看,领导职位的不平等的分配是一目了然的。尽管我们的资料还不能使我们在所有情况下辨认出团的领导人的各自的氏族,但我们从县内有记载的200多个姓氏中仅有31个姓氏在团练局的领导中有代表这一事实,能够看出领导集团范围狭小这一明摆着的迹象。在这31个姓氏内有实际代表的氏族很可能更少。[109]

但是,南昌组建武装中亲属关系结构的地位不能离开氏族内以及氏族之间的经济关系来研究。在叛乱年月里,正统名流所受到的他们自己族内和村社内的阶级紧张关系的威胁,与所受太平军部队的威胁同样严重。像梓溪刘氏这样的大族,从总体上看是富有的,但阶级上也已高度分化。像刘于浔这样的名人慷慨捐赠氏族学田的能力,不仅表明他自己广有田产,而且也表明了当时的高额地租。大量的租佃关系存在于亲属关系结构本身之中:刘姓地主统治刘姓佃农。[110]在这种情况下,剥削关系建立在亲属关系结构之内,共有的产生收益的土地的继续存在依赖于高额地租。很显然,这里有一种强大的力量趋向于扯裂像刘氏家庭这样的受地主控制的大族。我们没有南昌天地会活动的直接证据。但我们确知,在混乱的1853年夏季,太平军在江西的出现触发了多次天地会起义。[111]南昌本身,当这个设防城市处于包围之中时,县内的农村到处爆发了起义。很可能天地会的组织者已经在大族的佃户中间,还有可能在我先前提到的那种氏族间的“帝国主义”的受害者即贫穷的氏族中间活动。刘于浔和他的合作者所从事的这类组建武装活动,肯定是在日益严重的社会两极分化的情况下发生的,在这中间名流与异端团体每天都在争取农民的归顺。

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在南昌(如同在湘乡)筹办团练时,有人无疑意识到进行这种竞争的需要:需要提供组织和经济救助的中心,用以代替天地会的会堂。南昌地方志(在刘于浔监督下编纂的)中的团练篇章的序言明确地说道,组建武装的目的首先是地方管理;这种地方管理主要不是强制统治的问题,而是率先取得农村人力的服役和效忠的问题。任何一个被动员起来抵御外部敌人的人都较少可能成为叛乱者和闹事者。适当给酬的军事服役能够转化狡诈而愤恨不平的“小人”的“邪恶意图”。组建武装活动在其组织上和道德上的作用之外,还有极为要紧的经济作用:在全体居民因高额地租和高利贷而陷于毁灭境地,千万个家庭经济上陷于山穷水尽的困境之时,组建武装作为一种救助而发挥了作用。“集一乡有用之赀财,养一乡难驯之壮丁,即以定一乡不测之祸患。”按照家庭世系组建的南昌武装组织就这样被用来拉紧亲属关系纽带,缓和阶级的矛盾。对那些没有就范的较小和较穷的氏族或其他对当时的局势可能心怀不满的人,则准备采用强力的措施。[112]

财政管理:厘金与江军

江军与南昌团练组织之间的紧密社会联系在财政中具有引人注目的实际表现。除了给军队提供官兵外,地方团练局还在全县内充当军队的财政机关。典型的团练局是因官方正式授权在周围村社中筹集资金而创立。这种授权,一般在“筹饷”或“劝捐”的名目下包括广泛而未指定范围的征税权力。这种征税权力部分地靠征收地租而得以实施,如我们已经在湘乡的事例中所看到的那样;此外还可能有官员作出的安排,根据这种安排,“捐助”将得到荐举官阶或提升(义叙)的报偿。地方捐助与奖授官阶的关系将在下面第五章第一节中详细讨论。但在叛乱过程中又出现了另一种资金来源,这种资金来源逐渐成为军队的财政支柱,在江军作战中起了关键的作用:这就是厘金税。[113]

甚至在1855年正式推广江西厘金制度之前,地方团练局已经被完全确定为官方授权的征税和筹款中心。因此不必奇怪,厘金税一经官方批准,承担这种税的征收工作只不过是作为它们在这个领域内的功能的另外一个方面。征收厘金的初期缺乏规定的管理形式,不可避免地要让当地的绅士经管人起主要作用。民兵局毕竟已经有了管理人员以及税收制度,能顺利进行所必需的强制权力。刘于浔的地方机构的武装巡逻船只可以方便地用于税收的检查和实施。为了征收而利用地方民兵机构似乎是厘金在其早年的普遍特征。[114]

尽管江西的厘金税在1855年9月由官方开征,但直到1856年12月至1857年1月才建立省厘金局以统一章程和监督地方站。省厘金局是作为一种行政机构而添加于地方创始的强有力的现存组织之上,它要将地方站置于控制之下当然会遇到麻烦。许多站是由刘于浔卵翼下的团练局管理,事实证明,要把这种税收网置于省的章程之下实际上是办不到的。1857年年初开始,省当局试图简化厘金手续,并制定正式的免税办法,使运输中的商品上税能够限定在一定次数之内,商品税的税率并将依次低于前一个征收点。但是刘于浔的征税站却仍然留在这个免税计划之外,尽管刘于浔通过每月具报收支项目并移交若干“盈余”资金而与省局保持正式联系。[115]

1860年,曾国藩成为两江总督之后,企图进一步集中江西厘金的权力。曾国藩升任省的高级职务,终于使得他可能直接控制省的收入,因而为他的军队作战提供可靠的财政基础。他的新的合乎逻辑的计划是“以两湖为筹兵之源,而以江西为筹饷之源”[116]。为了这个目的,曾国藩与江西巡抚拟定了详细的协议,所有贡银收入将由巡抚控制并用于维持省的军队,包括正规军部队和那些被指派负责省防务的勇军。曾国藩则将控制所有厘金和来自牙税的收入,“以发出境征兵之饷”。曾国藩的收入将不通过省的布政使的官署。为了征收税款,曾国藩在南昌建立了一个新的局,兼管牙税和厘金。

刘于浔的江军名义上是省的勇的部队,因而应当归入由正常的省的收入供给资金的部队的类别;而另一方面,刘于浔受曾国藩的庇护,因而应当纳入正常的由厘金提供资金的渠道。但结果却是,刘于浔的军队与以上的任何类别都没有关系。通过设置在南昌县的关键的交通枢纽的地方局,刘于浔继续经管他自己的独立的厘金网,以自己的簿籍和所推行的系统使它臻于完善。

在其后几年中,我们可以看到省的官员们为了控制厘金以用于省的目的而作出的努力。1864年太平军最后一次进攻期间,巡抚沈葆桢被允许将江西厘金的一半转回省的财库;这年晚些时候,剩余的厘金正式归还给省。1866年接着发生了集中管理江西厘金的范围更大的运动;仅有一些较大的征收站得以保留,31个较小的则被关闭。甚至对于较大的站,某些种类的税,例如坐商税,也要停征。没有证据表明这意味着总收入有较大减少。倒不如说它表明了一种企图:增加归入省财库的厘金税的比例并减少地方局保留的比例,办法是强迫那些省政府最不可能控制的局停止工作。厘金的简化,必然意味着省当局的集中管理,这个措施似乎是叛乱后省权力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贵州,举例来说,我们还可以看到早在1859年就由韩超着手进行集中的类似的实例。[117]

厘金的集中管理最终证明对于江军的财政独立是毁灭性的。1868年,省政府中有人以私吞资金的罪名弹劾刘于浔,而且责备刘于浔“在籍管带炮船水勇,口粮均系该绅一人经管,藩司无从过问”。朝廷批复,命令巡抚刘坤一要刘于浔作出详细的财政汇报,并上报任何未经批准的支出。巡抚还需就下列问题回奏:既然叛乱已经结束,江军是否不必遣散,它所控制的厘金站是否不必撤销。如果这支军队对于巡查水路仍是必需的,那末巡抚应委任他自己指挥下的正式官员把它接管过来。刘坤一回奏说,他已任命候补道台何应祺掌管江军水师,裁撤了江军的7个厘金站,并将其余的站置于省厘金局的管理之下。资金现在将通过省的正规渠道分配,并正采取措施分阶段遣散部队,从大的炮船开始。[118]

尽管刘于浔消除了针对他个人的指控,但是这个事件还是迫使他离开了军事指挥岗位,并导致他的军队的解散。他的引退很可能是他免罪的条件。很清楚,他的财政独立对省政府中的某些成员来说已经成为不能容忍的了。与许多地方民兵局密切联络而建立的他的私人军事机构,未能在正在省的财政中发展的集中管理的趋势下幸存下来。

江军的发展从未超出它本省发源地的范围。的确,刘于浔反对所有将他或他的部队调出江西的企图。1857年,尽管他被委任为甘肃一个道的军事事务监督,但他设法通过巡抚的说情留在了江西。1860年,当李秀成率领太平军攻打长江下游城市时,闽浙总督和浙江巡抚恳请朝廷通过曾国藩命令刘于浔调动江军向东援救他们。这些请求首先遭到江西巡抚的反对,最后也遭到曾国藩的反对,他们两人都强调江军的地方联系,强调将它调出省是行不通的。1864年,又有将刘于浔调离江西的企图,这一次没有要求调动他的军队。皇帝命令刘于浔去甘肃任按察使并帮助镇压回民叛乱。当时的江西巡抚沈葆桢替刘于浔上奏乞求让他留在家乡省以调养复发的呼吸道疾病。刘于浔顽强地抓住他的省的基地不放,说明江军与产生它的地方团练联盟的首要任务并没有什么不同:保护地方氏族和他们的财产。[119]

(谢亮生 谢思炜译)

[1]《向军奏稿》,载向达等编《太平天国》(上海,1954年)第7册,第132页。上面列有1853年隶属于江南大营的勇兵部队。

[2]关于蓝正樽及其背景,见江世焱编:《鸦片战争前后新宁武冈农民起义的部分资料》,载《湖南历史资料》第1期,第49—65页(1958年)。应当结合这一地区少数民族集团的全面调查,研究这一丰富的原始资料,这样的调查是今后研究的一个基本课题。也见《湖南省志》(1958年)卷1,第10页。这一地方志是新的白话本,收录各种地方原始资料,包括以前的地方志和口头传说,并试图用同情的语气叙述叛乱运动。关于这一地区的白莲教流派,见凌惕安:《咸同贵州军事史》(1932年)卷1,第77—79页。

[3]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9页。

[4]《湖南省志》(1958年)卷1,第15页;《新宁县志》(1893年)卷16,第6页。罗尔纲曾指出,就这一地区秘密会社团体的密切关系而论,清朝官吏当中普遍存在混淆,并根据各种证据归结出,许多被看作“素食教派”的团体事实上是天地会,见《太平天国史记载订谬集》(北京,1955年),第74—76页。棒棒会的成分表明,情况比罗尔纲所推测的更为复杂。这是这样一个地区,两大异端传统,白莲教和天地会,是相近的。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待进一步研究。

[5]江忠源:《江忠烈公遗集》,《行状》,第1—2页。恒慕义的《清代名人传记》第136页说曾国藩是江忠源的“朋友”,恐怕应当订正为“老师”。在曾国藩的交往圈子中江忠源这个人物资历过低,曾国藩的书信中不是以朋友这样的身份提到他。应该说,他可能是曾国藩在有1844年大挑考试的记事中提到的门生中的一个(1844年6月27日的信件,《曾文正公家书》〔台北,1957年〕第76页)。也见何贻焜:《曾国藩评传》(1937年),第57—66页。

[6]黄彭年:《江忠烈公墓表》,见江忠源《江忠烈公遗集》,附录,第6页。也见邓嗣禹的传记文章,载于恒慕义的《清代名人传记》,第136—137页和罗尔纲的《湘军新志》(长沙,1939年),第67—68页。见《新宁县志》(1893年)卷6的殉难的团领导人名单。

[7]《清实录》,道光,卷448,第15—16、27页;卷449,第14—15、27页。也见谢兴尧:《太平天国前后广西的反清运动》(北京,1950年),第3页。

[8]《湖南省志》(1885年)卷89,第2页。黄彭年:《墓表》,第6页。

[9]李沅发起义有不少记载,有些细节有所不同。《凌霄一土随笔》,引文见谢兴尧:《太平天国前后广西的反清运动》,第3—4页,《新宁县志》(1893年)卷16,第9页;李沅发的口供,刊载于《近代资料》第1辑,第6—9页(1963年):传说李沅发造反前与广西的洪秀全及其拜上帝会曾有过接触,但细节并不可信。见《湖南省志》(1958年)第16页。

[10]《新宁县志》(1893年)卷16,第10页。《凌霄一士随笔》,引文见谢兴尧:《太平天国前后广西的反清运动》,第4页。《清实录》,道光,卷475,第15页。但是这个报告朝廷并不相信。

[11]谢兴尧:《太平天国前后广西的反清运动》,第4—5页;《新宁县志》(1893年)卷16,第9—11页;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19页。

[12]《新宁县志》(1893年)卷16,第10页。

[13]这意味着向荣反对南方叛乱的战斗的开始。《清实录》,咸丰,卷3,第15页。他后来成为与太平天国敌对的主要的政府统帅,一直作战到他在1856年死去。

[14]江忠源:《江忠烈公遗集》,《行状》,第3—4页。

[15]江忠源:《江忠烈公遗集》,《行状》,第4页。几个月前,江忠源已经考虑以某种方式,可能是带着勇的部队,参加反对太平天国的战斗。但是曾国藩制止了他,不许他在郑重的服丧期内承当这种任务。曾国藩现在认为江忠源在赛尚阿手下任职在道义上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他把自己限制于参谋工作并坚决拒绝所有头衔和荣誉。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1,第28—29页,第36—37页。

[16]江忠源:《江忠烈公遗集》,《行状》,第3—7页。

[17]江忠源:《江忠烈公遗集》,《行状》,第5—6页。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台北,1963年),第151—179页。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1875年)卷54,第9页。

[18]有关这次战斗的难以理解的细节见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第383—387页。

[19]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第387—389页。蓑衣渡官员的战斗报告几乎完全是空想出来的,甚至不提江忠源和楚勇。《剿平粤匪方略》(1872年)卷13,第7页。

[20]见恒慕义:《清代名人传记》中的传记;有关邓树堃的情况,见李桓编:《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375,第50页。

[21]江忠源:《江忠烈公遗集》卷1,第8页。(中文译文据原件所增补——译者)

[22]关于贵州中部混乱的行政史实见胡林翼的分析,《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7—14页。有关胡林翼在贵州的经历的文献是这部文集卷52至卷58的内容。

[23]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15页;卷53,第11页。

[24]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15、19页;卷55,第10页;《黎平县志》(1892年)卷5上,第64—65页。部队在战斗期间按常例得到额外报酬,但数量还是不够。报酬的种类见罗尔纲:《绿营兵志》,第269—297页。

[25]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3,第9页。

[26]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3,第3页;卷55,第8页。

[27]同上书,卷57,第15—16页。

[28]约合8或16公里。——译者

[29]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2页。(“背嵬”,亦作“背峞”,燕北人呼酒瓶为峞——译注)

[30]《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本)卷23,第10页。关于绿营军在省级官僚机构中的配置情况,见罗尔纲:《绿营兵志》,第154—158页。

[31]罗尔纲:《绿营兵志》,第183页。

[32]《泰和县志》(1878年)卷9,第2页。

[33]《南昌县志》(1849年)卷3(《兵防》),第1页。

[34]沈葆桢:《奏请弁兵分隶郡县折》(未发表的1854年的一份奏折的草稿),这份草稿的一个副本为庞百腾先生所有,他现在正从事于沈葆桢生平的重要研究。我因这份参考材料非常感谢庞先生。

[35]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行状》,第3页。

[36]韩超(1799或1800—1878或1879),直隶昌黎人。见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4,第8—11页;《清史》,第4808—4809页;朱孔彰:《中兴将帅别传》(1897年)卷29上,第9—13页。韩超后来做过贵州的代理巡抚。

[37]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批牍》,卷2,第15页。

[38]戚继光:《纪效新书(许乃钊的〈敏果斋七种〉转载并注释》卷1,第5—6页。李祖陶:《读戚武毅纪效新书练兵实纪有述》,载《迈堂文略》(1865年)卷3,第1—2页,见戚继光的编年传记:《戚少保年谱》,戚祚国编(1847年)。关于近代人撰写的传记,参阅谢承仁和宁可的《戚继光》(上海,1961年)。

[39]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2页,卷56,第20—21页。

[40]左宗棠:《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1,第106页。李祖陶:《卮言一则》,载《迈堂文略》卷3,第25—27页。李祖陶是一个以教书闻名的老举人,他在晚年从文学研究转向政治和军事事务的研究。《清史列传》卷73,第19页。《上高县志》(1870年)卷8,第40页。

[41]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25—26页;卷53,第4—5、12页;卷57,第12—13页。戚继光:《纪效新书》卷1,第8—17页。罗尔纲:《湘军新志》,第89页。

[42]“榔”的起源和含意不清楚:由于“榔”字和“鄉”字除偏旁部首外完全一样,“榔约”可能是从“鄉约”这种地方训导制度发展而来。也可能这一术语来自苗语。后一种可能性胡林翼在一次提及“榔”时有所暗示,这一术语似乎是指苗族地区的一种传统的农村基层区划。《胡文忠公遗集》卷58,第33页。瓮安事件的原始资料见:《瓮安县志》(1915年)卷3,第2—5页;卷4,第2—20页。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6,第22—25页;卷57,第6页。《瓮安县志》部分取材于胡林翼的著作,部分取材于地方资料。

[43]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7,第6页。

[44]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7,第6页。

[45]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7,第5页。

[46]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6,第24—25页;卷57,第1页。

[47]同上书,卷57,第3页。

[48]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7,第3、6页。

[49]同上书,卷54,第10页。

[50]瓮安的地方志刊印了一张没有注明日期的团甲制度的图表,这张图表显然是胡林翼1853年改组这个县的地方管理制度的产物。全县共有133个团,每个团控制的筑防村庄从2个到35个不等。这里我们论及的显然是一种按照村庄间的习惯协作方法组成,并以那些拥有固有的地方权力和影响的人为头领的复合团的集合体。《瓮安县志》(1915年)卷4,第2—20页。

  在咸丰余下的时期和同治时期,团练作为地方防御机构在瓮安看来并没有取得显著的成功。凌惕安:《咸同贵州军事史》卷1,第36页。

[51]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6,第25页。

[52]同上书,卷57,第4页。

[53]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4,第2页;卷55,第11页。

[54]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3,第3—4页;卷54,第9页。在前一年左宗棠曾写信给胡林翼,极力主张大量运用筑垒的办法以补充诸如团练和保甲这些地方管理的制度的不足。左宗棠的军事思想实质上是防御性的,即重视围地设防甚于重视运动性。他认为清军在广西的作战方针的困难在于“贼常为主,而我常为客”,这指的是叛乱者将大部分注意力集中于他们的根据地的防御和地方组织,而朝廷部队却在流动作战上徒然耗费精力。胡林翼在处理贵州军事问题这一点上大概受到了左宗棠的影响。左宗棠:《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2,第2—5页。

[55]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3,第12—15页;卷54,第1—2页。左宗棠和胡林翼是密友,也是姻亲。

[56]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行状》,卷54,第1、3—4页。《清史》,第4666—4667页;《曾文正公全集》,《年谱》,卷1,第6页;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第1028—1029页。

[57]邓嗣禹断言曾国藩出身于“贫穷的农民家庭”(见恒慕义:《清代名人传记》,第751页),这与其他材料有出入。

[58]罗尔纲:《湘军新志》,第46页。

[59]关于曾国藩在北京的经历以及这一时期他的思想的发展,见沈甄汉荫(音):《1840—1852年期间曾国藩的经世改革思想》,《亚洲研究杂志》第27卷第1期,第61—80页(1967年11月)。

[60]罗正钧:《王壮武公年谱》,载于《王壮武公遗集》(光绪本的油印翻版,扬州,无日期)上,第1—12页。

[61]王錱:《年谱》上,第6页;王錱:《王壮武公遗集》卷24,第12—16页。

[62]曾国藩的朋友郭嵩焘在写给他的一封信中提及王錱的民兵与救济饥荒密切相关,郭嵩焘听说来自广大地区的受害者“乃归王君”。王錱:《年谱》上,第11页。参见王錱《王壮武公遗集》卷24,第23—25页有关赈灾的文章。民兵和救荒之间的显然的联系,见前面第一章第三节的祁彪佳的方案。

[63]王錱:《年谱》上,第11页。

[64]王錱:《年谱》上,第12页。

[65]王錱:《年谱》上,第13页。见王錱的《团练说》,这份白话公告针对农民进行了引人注目的攻击,《王壮武公遗集》卷24,第16—22页。

[66]《湘乡县志》(1874年)卷5,第5—8页。

[67]王錱:《年谱》上,第13—14页。

[68]刘蓉给朱孙诒的一封显然写于1852年夏的信,提到了王錱和康景晖的建立一支千人左右的部队的建议,这支部队将靠“借军饷”维持,也就是借用通常为专门维持正规军而拨出的饷银。尽管我们还没有证据表明这类款项已被实际挪用,但朱孙诒对这项事业的热心赞助很可能包括某些财政支持。王錱:《年谱》上,第13页。

[69]《清史》,第4843—4892页。《罗忠简公年谱》上,第11页,载于罗泽南:《罗山遗集》(1863年)第8册。

[70]罗尔纲:《湘军新志》,第68—70页。在关键性的1851年,罗泽南在长沙已故的贺长龄(“经世”学派的领袖)家中教书,因而没有直接卷入他的学生王湘和康景晖早期的军事创始活动。但是,1852年,他确实参与了部队训练。罗泽南:《年谱》上,第12页;王錱:《年谱》上,第14页。罗泽南的学生中有许多湘军最初的指挥官和参谋官员:王錱、刘蓉、康景晖、易良干、罗信东、罗镇南、李续宾、李续宜、杨昌濬。王錱:《年谱》上,第7—9页;罗尔纲:《湘军新志》,第55—62页。

[71]曾国藩:《奏稿》卷1,第54页;《书札》卷1,第27页。

[72]曾国藩:《年谱》卷1,第32—33页。

[73]郭廷以:《太平军史事日志》,第196—198页。

[74]《清实录》,咸丰,卷12,第3页。

[75]同上书,卷17,第10页。

[76]《剿平粤匪方略》卷13,第27—28页。

[77]《清实录》,咸丰,卷17,第10页;卷29,第1页;卷33,第29页;卷34,第16页;卷36,第4、9页;卷37,第8页;卷38,第11页;卷61,第30—31页。

[78]汪堃:《盾鼻随闻录》,载向达:《太平天国》第4册,第354页。

[79]《清实录》,咸丰,卷35,第15页;卷39,第10页。

[80]《清实录》,咸丰,卷27,第13页。

[81]同上书,卷38,第13页。

[82]同上书,卷16,第15页。

[83]《清实录》,咸丰,卷17,第12页。

[84]同上书,第17页。

[85]罗尔纲在《湘军新志》第22—24页中提供了1853年委任的团练大臣的名单。

[86]曾国藩:《书札》卷2,第11页。左宗棠:《书牍》卷2,第2页。

[87]罗尔纲:《湘军新志》,第30—33页;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第1053—1054页;曾国藩:《年谱》卷2,第1—7页。

[88]曾国藩:《奏稿》卷1,第47页。

[89]王闓运指出,尽管江忠源的勇军的士气很高,但它从来没有形成严密的内部组织;甚至在它参加了长江的战斗和人数大大扩充之后,它的指挥机构也不比江忠源开始参加乌兰泰部队时的300人队伍的指挥机构周密复杂。《湘军志》(1909年)卷15,第1页。

[90]罗泽南:《年谱》上,第13页。

[91]罗尔纲,《湘军新志》,第137—145页。

[92]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第1060—1062页。

[93]曾国藩:《书札》卷1,第45—46页。

[94]曾国藩:《书札》卷2,第4页;《年谱》卷2,第2页。《湘乡县志》(1874年)卷5,第9页。

[95]《湘乡县志》(1874年)卷5,第16页。

[96]《湘乡县志》(1874年)卷1。也见卷5,第5—22页。

[97]《湘乡县志》(1874年)卷5,第11、20页。吴相湘:《湘乡曾氏文献》Ⅸ(台北,1959年),第5592页(1859年曾国藩写给曾国葆的信)。

[98]《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2页。这部地方志的卷28中为南昌组建武装的过程提供了足够的文件。第1—13页对团练局的组成和人员有详尽的说明;第13—28页叙述江军的战斗,并包括有关的奏疏和文章;第39—50页有267名受到官阶赏赐的江军军官的名单。刘于浔的传记见《江西通志》(1881年)卷140,第47—48页;也见刘孚京:《南丰刘先生文集》(1919年)卷3,第22—24页。

[99]《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1、11、13页。

[100]《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2—4页。

[101]同上书,第4—6页。

[102]《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8—9页。

[103]曾国藩:《奏稿》卷5,第63页;《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14、23—28页。

[104]曾国藩:《奏稿》卷5,第61页;《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24页。

[105]《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1—13、15、29—50页。

[106]弗里德曼:《中国的氏族和社会》,第21—23页。刘于浔的《义学记》刊印于《南昌县志》(1870年)卷36,第4—5页。姓氏的分布和他们村庄的位置可以在《南昌县志》(1870年)卷35和卷36的《姓氏》节中了解。有关氏族的学田和它们的捐赠人,见《南昌县志》(1870年)卷36,第5—7页。

[107]刘氏家族提供了234人中的33人,合熂的万氏家族也提供了很多人。《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39—50页。

[108]《南昌县志》(1870年)卷2,第89页。

[109]比较《南昌县志》(1870年)卷28与卷35至36的资料。应当指出,这200多个姓氏中的某些姓氏已不存在,收入记载完全是由于对史实的关注。已不存在的姓氏的确切数目不能从记载中查清,因而上面提及的比例只可作为参考。

[110]1860年的一个诉讼案件表明了这种存在于氏族范围内的地主所有制的倾向。在这个案件中,梓溪刘姓家族索要已长期被贾姓和陶姓两族佃户占用的一块相当大的土地。这个案件提交有司,判决对刘姓有利,于是贾姓和陶姓佃户被逐走,招了新的无疑是刘姓的佃户。《南昌县志》(1870年)卷36,第7页。

[111]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第265、267页。

[112]《南昌县志》(1970年)卷28,第1页。

[113]《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4、6、7页。

[114]《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13页。另外可参考《郁林直隶州志》(1894年)卷18,第33页。关于早期厘金见罗玉东:《中国厘金史》,第68页。

[115]刘坤一:《刘坤一遗集》(北京,1959年),第183—184页。也见比尔:《厘金的起源》,第42页。

[116]曾国藩:《奏稿》卷11,第50页。

[117]刘坤一:《刘坤一遗集》,第184—185页;曾国藩:《奏稿》卷21,第60页;《清史》,第4809页。对这一时期财政事务的演变过程的详细讨论,见罗尔纲:《湘军新志》,第132—137页。这个时期的巡抚和总督正将全部收入集中置于他们自己的控制之下,成功地绕过了户部的正规机构。

[118]刘坤一:《刘坤一遗集》,第187页;《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38页。

[119]《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16、23—28、32页;曾国藩:《奏稿》卷15,第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