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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正统的和异端的等级组织
我们不妨作为一种假设来考虑下列的情况:传统中国政治和意识形态倾向中的差别,并不一定与组织的规模和形式中的差别有关。于是,同一类的联系和同一级的组织既可以在正统的、绅士支配的教派的儒家文化中看到,也可以在形形色色异端的、秘密会社支配的教派的亚文化群中看到。如果情况就是如此,那么它或可归因于占支配地位的文化形式的普遍性影响,或可归因于在中国社会内部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组织原则。至今我们的研究关心的是靠正统的儒家名流的资财和领导而产生出的军事化。但有一些证据说明,这种名流军事化的某些组织形式,在若干具有不同社会出身和政治倾向的集团中也存在,这些集团或是由于环境形势,或是由于意识形态,已被置于清朝体制的对立的一边了。
为了弄清19世纪军事化的组织结构概况,在这里对几种军事形式作一总的分类也许是有用处的,这些形式将包括正统营垒和异端营垒中军事化的不同等级。在正统的形式和异端的形式的相类似的等级间的相似点,可以确切无疑地说明对应军事等级组织的观念(见图表7)。首先,正统的等级组织(它的发展情况前面已经讨论过)可以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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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7 中国南部和中部的对应的军事等级组织按军事化的程度依次排列
正统的等级组织
第一级:团练。表内军事化程度最低的为单一的和较大规模的团练。这些团练办的一支支民兵典型地与乡村社会保持着紧密的关系。它们不是通过机动性和职业化,而是通过与附近其他团练的扩大的关系来取得地区的安全。
第二级:勇。第一级和第二级军事化单位之间的桥梁往往是一个扩大的复合团的总局,这种局能从邻近地区吸收足够的财富,维持一支或多或少具有常设性的雇佣军。被这类局雇佣的勇军随着叛乱的进行而日益突出起来。许多绅士显然像江苏吴县的冯桂芬那样坚信:真正的非职业性民兵的意志太弱,训练又太差,所以不论从哪方面说都没有用;绅士和商人的钱财不如用在小规模的雇佣军身上。[1]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种类的第二级军事化单位。“勇”这一名词,一般用来称非正规的忠君部队,它包含的种类很多,但这些部队的机动性更大,职业化程度更高,故与团练不同。它们是:(1)如潮州勇军那样的雇佣军分队,这些分队特别由清朝的正规军军事将领招募以补充正规军;(2)地方官僚办的部队,如胡林翼在贵州的私人军队;(3)江忠源和王錱等地方名流办的独立部队,虽然这种地方勇军能够在更大的地区效劳和具有广泛的机动性,但它们并不一定被更高一级的军队吸收。
第三级:地方军。曾国藩的成就表现在:把一些勇军合并成一个更大的组织;给它们提供了统一的战略指挥;使它们与更广泛的财政支持来源发生关系。他独有的鲜明的方针,再加上他与高级官员的关系,使他能提供一面旗帜,把地方上最干练的名流团结在这面旗帜的周围。他那浓厚的理学色彩以及戚继光的军事组织准则提供了一个基础,使对个人的效忠与中央的指挥得以调和起来。
异端的等级组织
第一级:作为军事化基础的堂。广西叛乱的高潮只维持到1852年,当时太平军集体北上(一些参加主力的残余除外),就这样离开了广西这一环境。从此该省主要的叛乱集团是天地会,19世纪50年代广西和湖南的地方史中基本上充斥着有关天地会影响蔓延的内容。形形色色的天地会团体在太平军金田起义前几年已与拜上帝会合作,一些天地会首领(其中最著名的为广西海盗头子罗大纲)率军参加太平军。但太平军离开后,天地会组织按照自己特有的路线发展起来。在50年代初期,许多天地会的地方会堂自称为拜会(实际上天地会徒众还用“拜”这一字眼来表示他们自己仪式中的誓言),并且表现出残余的太平军的信仰象征;这也许体现了从太平军那里获得的真正启示,否则就是旨在吸引残余的太平军同情者的策略。但是从1856年起,“拜会”就不很公开露面了,而天地会组织一般就与称之为“堂”的地方团体联系了起来。[2]
人们对天地会组织的标准解释是不可能发生争论的:地方的天地会会堂被称为“堂”或“山堂”,这一名称是从叙述中国亡命徒的大部头小说《水浒传》中借用的,因为在该小说中出现了梁山忠义堂之名。天地会会堂一般就是根据这一类型起名的(例如中华山报国堂),虽然山名与会堂的实际地点无关。[3]
不过会堂的另一特征也是值得一提的,这一特征可以阐明会堂作为村社组织的作用。在旧中国,“堂”这一字用于种类繁多的自愿组织,它们都是为了各种各样的慈善活动和互助活动而建立起来的。堂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统的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此字本身就含蓄地表示了它的高尚和崇高的目的,并与祭祖活动和民间宗教有关。祠堂和村社小庙宇(例如观音堂),如同某些称为堂的慈善机构的模糊的宗教色彩那样,也有助于给此字提供一种虔诚的联想。[4]但是尽管有这些宗教的联想,搞慈善活动的堂在它们的资金和管理方面完全是世俗性质的。根据杨庆堃的描述,江苏川沙致远堂从事“扶助孤、寡、老人,给穷人免费的葬地、医药、大米和衣服”,它得到63位世俗施主的捐助。因此,虽然堂可能充满着混杂的宗教仁爱观念,但它的资源全来自世俗,所以完全可以与正统名流的尘世的不可知论的文化和谐共存。[5]
“堂”这一名称还可用来指一个氏族共有财产的管理团体。这类财产以支持氏族的仪式和教育活动的捐赠土地形式出现,通常以一个“堂”的名义登记。[6]这些氏族集体捐赠的收入还被用来维持地方防御的民兵;1841年反英动员期间,许多氏族的堂被收录在向升平社学捐赠的名册中。有些多村联合体(约)也在同一堂的名下捐献。最后,管理整个组织的资金的升平社学本部的七人委员会本身作为经费的管理者,也以一个堂的名义出面。[7]
当我们研究19世纪40和50年代大量有关“堂匪”的原始材料时,不应忽视正统文化中的堂作为一种慈善或宗教机构或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者的作用。[8]19世纪中叶在华南崛起的数百个堂确实是天地会的会堂,所以可以假定它们具有共同的政治倾向。但是这些堂主要是地方组织,它们的成立是为了满足地方村社的需要。这些需要首先是经济方面的。一个地方的堂的关键人物称为“米饭主”,即通过给地方村社贫民提供粮食而能得到这些人效忠的地方领袖。这些领袖并不是绅士中的普通成员,而是与普通绅士地位相当的异端,即天地会的组织者。他们的经济力量或是来源于自己私人的财富,或是来自动员其信徒们从事非法活动的能力。掠夺所得的赃物都交给公库;公库除确保堂的成员能公平地分得赃物外,还有助于把他们在共命运的意识下纠集在一起,有助于承认米饭主作为共有财产监管人的不可缺少的作用。
在19世纪中期的几十年,堂还卷进了在农村事务中作用越来越明显的“抗粮”运动之中。官员的贪污腐化和经济灾难常常迫使村社组织起来与税吏抗争,或者通过地方名流的影响迫使官吏降低他们的要求。抗争的形式之一是包揽,在前面所述的崇阳县和临湘县的情况中,我们已经见到这一形式,它表现为地方领袖安插自己为村和县衙门的中介人。但抗粮常常以武装斗争的形式出现,它联合好几个村进行,还明确地与地方官府决裂。华南的堂(其中许多堂无疑是全体氏族组织)不可避免地参加了这种抗争形式。与堂的公库同时出现的,是为村社目标(当然也包括军事化)而进行的村社财富的集中和保护这种财产不受官府及其代理人勒索的活动。在江西中部和西部的一些府,许多堂联合抗粮,结果使交通断绝达整整10年之久,并有效地把官员们及其征税代理人逐出了农村的内地。政府顽固地反对包揽的作法,这必须从包揽会导致什么结果这一角度来观察:它会造成一个地方的非官方征税权威,这种权威凭借自身的经济力量,能够支持危及官府和农村村社之间生命线的那种地方军事化。[9]
从地方军事化的观点看,堂作为一种村社组织的特点是一清二楚的。堂为了从事非法职业和保护村社而采用的军事化是最低级的一种。属于一个堂的一股股武装人员仍与他们的地方村社和米饭主的公库保持着联系。这样,堂在某些方面与团一样:它活动空间的扩大不是由于军事的机动性,而是靠与附近村落的相似的组织结盟。像团那样,堂也有一种形成复合体的自然倾向。虽然来自许多村社的人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动员起来,但他们并不因此断绝与他们的地方联系。[10]
堂并不是用于地方秘密会社会堂的惟一名称;我们还可以看到用来称堂的分支机构的馆。像堂的渊源那样,这里馆的渊源可能是对应的正统组织会馆(何炳棣称之为Landsmannschaften[同乡会]),这是某一特定地区的绅士或商人在故乡以外成立的组织。我们可以见到贵县的天地会征服者在1854年成立的馆。海峡殖民地的华侨实际上用“会馆”一词来称呼一个天地会的会堂;那个地区还使用了“公司”一词,“公司”这个名称是由移居东南亚的中国人带来用于多种集体经营的组织,既包括秘密会社的会堂,也包括冠以姓氏的组织,而今天这是一个用于合法的商业组织的正式名称。一个重要事实是,这些名词都应该用来称呼一些组织,它们虽然是秘密和不合法的,却是普通社会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们不像山中的股匪那样作为与正常生活秩序断绝关系的集团出现,而是作为在地方社会起作用的部分存在下来。参加了天地会,人们就能在19世纪村社生活的许多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保护和引导。所以这些集团保持低水平的军事化,其成员在压迫和经济灾难迫使他们离开之前一直留在地方村社,这些都是不足为奇的。[11]
第二级:股匪。堂的低水平军事化在与股的军事化水平相比时就显得特别明显,股大致相当于英语中的“gang”,系指一伙流寇。鸦片战争后的年代,这种股在南方有了明显的蔓延,但在广东广西尤为厉害,这两省直接受鸦片贸易和上海开埠后商路破坏的影响最大。随着茶叶贸易转向新贸易中心,沿广东北江的商品贸易就萧条了,这使数千人无活计可干。沿北江商路的动荡不定也危及了鸦片贸易,其中一部分贸易被迫随着一股股非法运输者及保护人西移至广西诸河流。广西的下层社会因有沿海海盗的参加而进一步得到发展,这些海盗在19世纪40年代期间成了英国人强有力的镇压的对象,所以被迫向西江迁移和在内陆的水道上寻找新的机会。新来者的武装比地方盗匪的更为精良,因为他们以前与高度危险的和具有竞争性的鸦片贸易有关系。除了这些外来者外,还有许多内陆出身的股匪,他们由下列的人组成:因年景不佳和生性爱好掠夺而脱离他们村社的人;鸦片战争后被解散的数千名无基业的雇佣军。因此,到1850年,南方被武装的流动股匪所蹂躏,他们劫掠地方民众,但与地方村社没有关系,基本上置身于当地社会之外。[12]
最臭名昭著的江贼是武宣人陈亚贵,他率领了数千名残酷无情的盗贼;这帮人在1846年崛起,横行于广西省诸河流,对两岸市镇大肆掠夺。1849年,他们竟然设法去征服荔浦和修仁的县城;他们没有守在那里,而是带着掠夺的赃物逃跑了。陈亚贵的江贼是如此残暴,以致他们实际上丧失了公众的支持;随着武装的乡村起来反对他们,他们被追捕和在1850年被杀。从珠江三角洲迁往内地的天地会江贼张钊和田芳同样与地方社会交战,但为自己找到了政治前途:他们考虑率领自己的部队与太平军联合,并且在短期内真的在金田安营扎寨。但他们不能忍受太平军的严格纪律和冷酷的宗教,于是分道扬镳了。1852年,他们一度投奔清军效劳,但很快又恢复了亡命徒的生涯,并且在1853年被杀。[13]
陈亚贵、张钊和田芳代表了武装的股完全脱离地方社会、没有地方利益可以保护、没有约束、没有公众支持、没有前途的极个别的事例。这种类型的军事化在南方诸省如此普遍的原因何在,这个题目需要对南方社会的组成作出比现在已经作出的更透彻得多的研究。在广东,主要原因无疑是氏族世仇,以及由此培养的一大批召之即来的擅长战斗的年轻人。此外,还可以加上客家村社习俗的原因,那里的大部分农活是妇女干的,男人相对地说则较闲散。总之,在广州贸易的影响下南方诸省出现了特有的动荡形势,再加上一些地方的社会因素,于是就产生了一种军事化的团体;在脱离地方社会这一点上,必须把它与以农村为基础的团体(例如堂)明确地区分开来。[14]
因此,堂匪和股匪显然代表了两种不同级别的军事化。《堂匪总录》之序指出了一个重要事实:“股匪”一般蓄发,而“堂匪”则按官方规定剃去前额部之发。蓄发问题除了起反满象征的作用外,对任何不顾法纪的人是很重要的。一个不按规定剃前额的人在危急时无法很快再参加周围的村社。与士兵一样,他的命运与他的军事组织的命运联在一起,所以他必须是该组织的正式成员。造成更大程度的职业化和流动不定的凝聚性与分离性是股匪的特点。在军事活动方面,股匪典型地比堂匪更有野心,并可能攻打和守住有城墙保护的城市。其军事组织更加复杂,内部可能已有军衔制的雏型。[15]由于形形色色的流窜的股匪发现他们能方便地借用堂的名字以便招募当地的百姓,于是在堂匪和股匪之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淆。可是在记载中,两种异端军事化形式的基本概念上的区别却是明确无误的。[16]
第三级:武装的村社。拜上帝会会员在几个方面体现了一种与职业化的股匪和天地会造反者迥然不同的军事化形式。这些差别在历史上是决定性的,因为它们导致了1850年太平天国——一个向旧秩序提出革命性挑战的武装共同体——的形成。新的伪基督教创始人和传布者洪秀全和冯云山在1844至1850年的布道中使几十个村社皈依了他们的宗教。这些村社位于很多县中,但主要在贵县和桂平。这些布道活动的成就主要是由于这些地区农村社会的地方性冲突:皈依的信徒大部分是客家人,他们是几个世纪以来的几次迁移浪潮中来到华南的一个不同语言集团的成员。客家村社卷入了其周围本地居民冲突的一种形式之中,在许多方面它与我们前面谈到的南方农村生活中的普遍现象——氏族血仇——是分不清的。洪秀全和冯云山本人是客家人,他们的布道努力顺乎自然地在社会和语言方面最易受他们影响的路线上进行。客家的会徒们在这一新教义中找到了团结的力量和一种证明是正当的信仰。因此到了1850年,客家人虽然不是接受洪秀全启示的惟一的集体,但其人数最多,在优秀人物的领导层中也最具有代表性。
1850年夏,要求信徒们在金田集合的号召发出了;金田是桂平县的一个村,拜上帝会的成员已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基地。在1万余名响应号召的信徒中,许多人实际上已无家可归:一些村社由于强大敌人的报复,整个村社离乡背井。另外的许多人发现经济的和村社斗争的压力实在无法忍受,以致他们(男女及儿童)几乎甘愿焚毁自己的房屋,离开家园。除了这些农户外,还有农村手工业者、矿工、烧炭工的集团,这些人已脱离了他们的老家,与定居的社会割断了关系。所有投奔金田的人都把他们在以前生活中抢救出的一切物品交给公库,这样就先断了退路。[17]
武装的拜上帝会和其他军事化形式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客家人是整村整村地进行军事化的。他们似乎不像股匪那样脱离家园而去投靠某一军事集团,而是许多家庭集体(也许包括整个氏族)迁离故土而去形成新的社会组合,这种组合因与邻居有不可缓解的对抗,所以是必须要军事化的。对抗原先始于设垒自固和在社会上孤立的客家村落,现在则表现为与既存秩序的价值观念的全面疏远。太平天国的教义之所以能为一个崭新的社会秩序发展理论根据,部分是由于原来的队伍已经脱离了它们的社会母体:作为村社,它们已怀有对新的和更纯洁的村社生活的向往,已产生了一种共同的前途中的具体利害关系,这种关系只有村社而不是一股孤立的武装人员才能发展起来。像他们的正统的对应组织地方军那样,太平军比第二级的集团具有更坚定的政治倾向性和更复杂的组织,因此,他们能够更长期地在更大的一块作战地区中维持更强大的军事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