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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次十二經
1、中次十二經洞庭山之首,曰篇①遇之山,無草木,多黃金。
① 郭璞云:“或作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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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又東南五十里,曰雲山,無草木。有桂竹,甚毒,傷人必死。其上多黃金,其下多(王雩)琈之玉①。
① 珂案:初學記卷二十八引此經云:“雲山之上,其實乾腊。”又引郭注云:“腊乾,梅也。”今經無之,蓋脫。
3、又東南一百三十里,曰龜山,其木多榖柞椆椐,其上多黃金,其下多青雄黃,多扶竹①。
① 郭璞云:“邛竹也。高節實中,中杖也;名之扶老竹。”
4、又東七十里,曰丙山,多筀竹①,多黃金銅鐵,無木。
① 郝懿行云:“筀亦當為桂,桂陽所生竹,因以為名也。”
5、又東南五十里,曰風伯之山①,其上多金玉,其下多痠石②文石,多鐵,其木多柳杻檀楮。其東有林焉,名曰莽浮之林,多美木鳥獸。
① 珂案:初學記卷二十八引此經作鳳伯之山,風、鳳古本一字也。
② 郭璞云:“未詳痠石之義。”吳任臣云:“痠,蘇官反,音酸。”
6、又東一百五十里,曰夫夫之山,其上多黃金,其下多青雄黃,其木多桑楮,其草多竹、雞鼓①。神于兒居之,其狀人身而身操兩蛇,常遊于江淵,出入有光。
① 畢沅云:“即上雞穀草,穀、鼓聲相近。”
7、又東南一百二十里,曰洞庭之山,其上多黃金,其下多銀鐵,其木多柤梨橘□,其草多葌蘪蕪①芍藥芎藭。帝之二女居之②,是常遊于江淵。澧沅之風,交瀟湘之淵,是在九江之閒,出入必以飄風暴雨。是多怪神,狀如人而載蛇③,左右手操蛇。多怪鳥。
① 郭璞云:“蘪蕪,似蛇床而香也。”
② 郭璞云:“天帝之二女而處江為神也。”汪紱云:“帝之二女,謂堯之二女以妻舜者娥皇女英也。相傳謂舜南巡狩,崩於蒼梧,二妃奔赴哭之,隕於湘江,遂為湘水之神,屈原九歌所稱湘君、湘夫人是也。”珂案:堯之二女即天帝之二女也,蓋古神話中堯亦天帝也。參見海經新釋卷七“宵明、燭光”節注⑦及卷十三“蒼梧丘”節注②。
③ 郝懿行云:“載亦戴也,古字通。”
8、又東南一百八十里,曰暴山①,其木多棕柟荊芑竹箭(上竹下媚)箘②,其上多黃金玉,其下多文石鐵,其獸多麋鹿□③就④。
① 珂案:文選鷦鷯賦注引此經作景山。
② 郭璞云:“箘亦篠類,中箭;見禹貢。”
③ 珂案:□音几,即麂。
④ 郭璞云:“就,鵰也;見廣雅。”珂案:王念孫于就上校增其鳥多三字。
9、又東南二百里,曰即公之山①,其上多黃金,其下多(王雩)琈之玉,其木多柳杻檀桑。有獸焉,其狀如龜,而白身赤首,名曰蛫②,是可以禦火。
① 珂案:史記司馬相如傳云:“螹胡豰蛫。”索隱載姚氏引此經作即山,無公字;作山經,無海字。
② 郭璞云:“音詭。”
10、又東南一百五十九里,有堯山,其陰多黃堊,其陽多黃金,其木多荊芑柳檀,其草多藷藇(上艸下朮)。
11、又東南一百里,曰江浮之山,其上多銀砥礪,無草木,其獸多豕鹿。
12、又東二百里①,曰真陵之山,其上多黃金,其下多玉,其木多榖柞柳杻,其草多榮草②。
① 珂案:畢沅校本東下有南字。
② 珂案:榮草已見上文中山經首鼓鐙之山。
13、又東南一百二十里,曰陽帝之山,多美銅,其木多橿杻□①楮,其獸多□麝。
① 珂案:□,山桑也;音掩。
14、又南九十里,曰柴桑之山,其上多銀,其下多碧,多泠石①赭,其木多柳芑楮桑,其獸多麋鹿,多白蛇飛蛇②。
① 珂案:泠石當作□石,已見上文中次四經釐山。
② 郭璞云:“即螣蛇,乘霧而飛者。”珂案:韓非子十過篇云:“昔者黃帝合鬼神於西泰山之上,騰蛇伏地。”謂此也。一作螣蛇,見爾雅釋魚。
15、又東二百三十里①,曰榮余之山,其上多銅,其下多銀,其木多柳芑,其蟲②多怪蛇怪蟲。
① 珂案:宋本、毛扆本,東下有南字,何焯、黃丕烈、周叔弢校同。
② 郝懿行云:“海外南經云,南山人以蟲為蛇。”
凡洞庭山之首,自篇遇之山至于榮余之山,凡十五山,二千八百里。其神狀皆鳥身而龍首。其祠:毛用一雄雞、一牝豚(气刀)①,糈用稌。凡夫夫之山、即公之山、堯山、陽帝之山皆冢也,其祠:皆肆瘞②,祈用酒,毛用少牢,嬰毛③一吉玉。洞庭、榮余山神也,其祠:皆肆瘞④,祈酒太牢祠,嬰用圭璧十五,五采惠之⑤。
① 郭璞云:“(气刀)亦割刺之名。”
② 郭璞云:“肆,陳之也;陳牲玉而後薶藏之。”
③ 珂案:經文嬰毛,江紹原亦以為是嬰用之誤,已見上文。
④ 郭璞云:“肆竟然後依前薶之也。”
⑤ 郭璞云:“惠猶飾也;方言也。”郝懿行云:“惠義同藻繪之繪,蓋同聲假借字也。”
右中經之山志,大凡百九十七山,二萬一千三百七十一里。大凡天下名山五千三百七十(珂案:後漢書郡國志劉昭注引此經作名山五千三百五十),居地,大凡六萬四千五十六里。
禹曰:天下名山,經①五千三百七十山,六萬四千五十六里②,居地也。言其五臧③,蓋其餘小山甚眾,不足記云。天地之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出水之山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十④。此天地之所分壤樹穀也,戈矛之所發也,刀鎩⑤之所起也,能者有餘,拙者不足⑥。封于太山,禪于梁父,七十二家⑦,得失之數,皆在此內,是謂國用⑧。
① 郝懿行云:“經言禹所經過也。”珂案:郝說是也,見海經新釋卷一篇首注①。
② 珂案:劉昭注郡國志引此經作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經六萬四千五十六里。
③ 郝懿行云:“藏,古字作臧,才浪切;漢書云,山海天地之臧,故此經稱五臧。”
④ 珂案:劉昭注郡國志引此經作三千六百九,無十字;又上句作出水者八千里,無之山二字。管子地數篇同。
⑤ 珂案:管子地數篇作刀幣。
⑥ 珂案:劉昭注郡國志作儉則有餘,奢則不足。
⑦ 郭璞云:“管子地數云:‘封禪之王,七十二家也。’珂案:此為管仲對齊桓公之言,非禹言也。
⑧ 畢沅云:“自此天地之分壤樹穀者已下,當是周秦人釋語,舊本亂入經文。”郝懿行云:“今案自禹曰已下,蓋皆周人相傳舊語,故管子援入地數篇,而校書者附著五臧山經之末。”
右五臧山經五篇,大凡一萬五千五百三字(郝懿行云:今二萬一千二百六十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