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写这篇译后记前,我正在译一本有趣的访谈集。接受访谈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九位现任的大法官,和三位已经退休的大法官。所有在世的大法官,同时接受一家电视台采访(C-SPAN,即公共事务电视台),这在美国历史上,也是头一遭。面对镜头,大法官们侃侃而谈,话题涵盖最高法院的职能、传统、规则,对自己的司法理念、行事风格与个人偏好也毫不讳言。注519

与白宫、国会相比,联邦最高法院的公开程度向来不高,对摄像机更是持排斥态度。大法官们之所以突破常规,敞开大门,就是为了推动人民了解法院功能与司法规律,争取大家对司法判决的认同与支持。事实上,这也正是布雷耶大法官撰写《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一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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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我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单上看到这本书。当时感觉很兴奋,因为这毕竟是一本由法官撰写的专业著作,能够进入公共阅读领域,并得到市场肯定,其实很不容易。读罢此书,更加体会到作者的良苦用心。原来,他从写作伊始,内心设定的读者群体,就不是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而是普通民众。为此,他尽量用平实、浅显的语言,以讲故事、谈案例的方式,阐述法院在构建民主社会中的作用,强调法官应当为推进民主政制作出贡献。我想,这样一本书,对当下的中国也很有价值,所以很快请出版社联系好版权,并着手翻译。

正式动笔后,才发现困难远超想象。虽然作者设定的读者群是非专业人士,但一旦脱离故事语境,进入判例分析或理论解读,受职业习惯影响,难免还是有许多“法言法语”。如何准确理解原意,将之转化为中文,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俗语说,翻译即背叛,译著都是原著的“叛徒”。这话当然没错,因为世上没有完美的译文。但是,忠于原意与顺畅译文,并非无法共存。就像傅雷先生说的,译者应想象作者如何用汉语说话,尽可能揣摩原作的神韵与味道,用精到的汉语,将原作的意思准确传达给读者。所以,我在处理语句时,努力不用“西化”的表述,不让读者有“隔”的感觉。

另一项重大挑战,来自自身知识领域的局限。我的专业是刑法,审理过一些刑事案件,但种类十分有限。近些年,因工作需要,自学了些政治学和宪法学知识,但也仅限于皮毛。布雷耶大法官学识渊博,阅历丰富,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聪明的大法官之一”。这部作品涉及政治学、法学、语言学、社会学、历史学多个学科,即便是法学部分,也涵盖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法律解释学等领域。翻译过程中,我时常感到学养不足,跟不上作者思维,为一些术语或判词的译法头痛不已。

幸运的是,身边师友、同事热情答疑解惑,给予我诸多帮助,使这本译著得以“顺产”。许多疑难术语的厘清、译文错误的订正,得益于李晓林(林达)、贺卫方、郑戈、刘瑜、宋华琳、田雷、侯猛的点拨、指教,最高人民法院蒋惠岭、李广宇、刘树德、王晓滨、陈鹏展、姜强、田朗亮法官就相关译文和表述也提出过细致、专业的意见,部分弥补了我在知识结构上的缺陷。感谢美国西北大学语言学系的郑晓菊博士,她对照原文,认真校对了本书译文初稿,并纠出不少“硬伤”。当然,所有因翻译之误产生的责任,都由我一人承担。需要指出的是,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对本书也非常重视,不仅多次询问译事进展,还在百忙之中,为中国读者撰写了中译本序言,这里一并表示感谢。

行文至此,我还想就本书译名做一个解释。本书原名是Making Our Democracy Work:A Judge’s View,直译为《让民主运转:一个法官的立场》。巧合的是,美国学者罗伯特·帕特南也写过一本同名书籍Making Our Democracy Work,中文版译名为《使民主运转起来》。注520为避免重复,并增强这本书传播力,我曾考虑将本书中文译名定为《玩转民主》。“玩转”本是粤语词汇,有“洞悉原理,得心应手”之意。但是,在微博上公布这一译名后,许多网友对“玩转”二字意见很大,认为过于戏谑,甚至易生“将民主玩弄于股掌之间”之类的歧义,有悖作者原意。注521几经斟酌,在征求多位朋友意见后,我结合本书主题,确定了《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这一译名。

2011年,我与一些出版界的朋友合作,策划了“燃灯者”书系,计划用十年时间,译介一批外国法官、律师的著作、传记,以及关于经典案件的纪实作品,推动法律作品进入公共阅读领域。注522本书也是“燃灯者”书系推出的首部法官作品。1997年,苏力教授曾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的“译者序”中感慨,国内法学界普遍重视一些在美国法律实务界实际影响不太大的法学理论家的作品,对法官执笔的经典著作却关注不多。十五年过去了,虽然在苏力、傅郁林、田雷、宋华琳等学者的努力下,国内已陆续出版了一些普通法国家法官的著作,但这类作品在国内学界受到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注523希望这本书的出版,能唤起大家对法官作品的重视。

近两年,一些在高校任教的同学,曾建议我译点儿学术书,增加个人的“学术含金量”,或者多写些实务书,靠版税贴补家用。但我始终认为,当下的中国,不缺阳春白雪的学理高论,也不乏指导办案的实务读本,需要的是常识的普及、共识的构建,是那些能够化繁为简,让非专业读者也能接近、接受和领会的“普法读物”。毕竟,推动这个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是新知与共识,而非情绪和抱怨。这,也正是我不断译书的动力。

何  帆

2012年4月18日

于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