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里的力量和正义

如果说上述判断听起来是对谈判过于严酷的评语,那么也许需要对伴随谈判的某些浪漫主义泼一点冷水。需要清楚地想想谈判是怎么回事。

「谈判」并不意味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坐在一起,交谈和解决造成他们之间冲突的那些矛盾。必须记住两点事实。第一,在谈判里,决定谈判所达成的协议内容的,不是互相冲突的各种观点和目标的相对正义性。第二,谈判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方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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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考虑以下一些难题。如果一方不能在谈判桌上达成协议,另一方今后为达到其目的能做些什么?达成协议以后,如果一方不守信用,不顾协议而利用它所拥有的力量夺取它的目标,另一方能做些什么?

在谈判中达成和解不是通过对所涉及问题的是非进行评价。尽管对问题的是非可能讨论得很多,谈判的真正结果来自各个对立集团的绝对和相对力量地位。民主派为了保证自己的最低要求不能被拒绝,能做些什么?独裁者为了保持控制,抵消民主派,能做些什么?换句话说,如果有协议,比较可能的是各方估计双方的能量对比,然后计算正在进行的斗争会如何结束,而得出的结果。

还必须注意各方为了达成协议愿意放弃些什么。成功的谈判里包含妥协,分摊分歧。每一方得到它所要的一部分,而放弃一部分目标。

对于极端独裁者来说,支持民主的力量应当向独裁者放弃什么呢?民主力量应当接受独裁者的哪些目标呢?民主派是否应当在未来的政府里给独裁者 (不论是一个政党还是军事小集团)一个由宪法确定的永久角色呢?那还叫民主吗?

即使假设在谈判里一切都顺利,仍需要问:结果的和平是个什么样的和平?日子会比民主派开始或继续斗争要好还是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