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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打苍蝇的上官阿姨
我常去的4S店附近,一家中式快餐店的老板最近上了火。对面的一片老房子拆迁,住户们气鼓鼓地搬走了,留下一顷地的垃圾:床垫子、煤气罐、花儿、盛满活金鱼的鱼缸、大瓦盆。连猫狗都不要了,就差把孩子也扔这儿了。猫狗中的大半难免饿死,这么一来,周围的苍蝇一下子多了起来。快餐店的玻璃窗上永远趴着十来只,打完一只来一只,就像有一条无形的流水线在哪里以销定产地生产苍蝇送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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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次去时,老板总在门口打苍蝇。看见客人来了就笑脸相迎:“欢迎光临!”伴随着不得了的嗡嗡声。有时一开门,苍蝇便跟着蜂拥而入,阵势颇为了得。服务员拿起苍蝇拍就到处拍打,有几回甚至把苍蝇拍落在客人盘子里。
距离入冬还有一阵子,生意看来是好不起来了,老板愁眉苦脸,蹲在门口抽烟,烟头上恨不能都落个苍蝇。
昨天去吃饭时,我大吃一惊:苍蝇没了!倒也不是说绝对的没了,但确实少了九成,只能偶尔看见一两只远远绕着圈子,不敢过来。只见门口的台阶上,一位胖大的阿姨负手而立,一派大宗师风范。她二目微睁看着远处的废墟,好像那里有位正在运功的绝世高手,而且不管他怎么运也不是对手的样子。见我来了,大妈也不开言,只是微微把圆润的身子挪了挪,让开一道门缝让我挤进去。不知是不是店里的人。
店里一只苍蝇也没有。这给人一种从光滑的黑漆钢琴表面拂去一层灰尘的感觉,整个店面都闪闪发光,连灯都明亮了。我点了红烧肉盖饭、姜汁松花蛋、酱皮冻,要了碗紫菜蛋花汤,老板坐在我旁边的桌子上剥蒜。
“老板,大喜了!”我拱了拱手,“苍蝇都没了,什么妙计奏此奇功?”
老板呵呵笑着,拿蒜头指了指门外的阿姨:“我请了个高人!远近闻名的上官阿姨,听说过没有?”
我摇摇头,眯起眼睛看那位上官阿姨。透过玻璃门,看见她背着的手里捏着一柄苍蝇拍。这拍子相当特殊,木头柄小指粗细、油光铮亮,上着一层有年岁的包浆,紫红紫红的;拍子也是红边儿,内中镶着黑纱,整个拍是个中国结形状的。上官阿姨的食指敲着木头柄,拍子啪嗒啪嗒地微微碰撞着玻璃门。
“嚯,什么来头?”我来了兴致。
“咳,也没什么来头,其实就是个首钢的退休工人,原先是食堂的。”老板剥着蒜,手法其实也堪称一绝,“在食堂的时候就天天打苍蝇。退休以后家里开了个饭馆,可是附近有条臭河,到了夏天苍蝇很多,她就干脆让老伴儿管生意,自己专门打苍蝇。结果越打范围越大,最后早晚遛着弯地打,把方圆几里地的苍蝇打得魂飞魄散。”
“好噶喔(好家伙),”我含着一口红烧肉,有点烫,“昌蝇花吼啊(苍蝇杀手啊)!”
“后来社区里其他的饭馆就请她来看门。她上下午打苍蝇,中间儿也管收收盘子碗、擦擦桌子。其实她来了以后苍蝇就见少了,没什么可打——”
正说着,上官阿姨出手了。活苍蝇是没看见,只看见红光一闪,上官阿姨更不转身,反手挥出一拍,电伸电缩,“啪”地打在玻璃窗上,整扇窗户似乎都晃动了几下,向内凹了进来,看得人直眼晕。再看时,阿姨已经恢复了背手站立的姿态,玻璃上则留下了一个模糊的黑点。风一吹,黑点就掉了。
我把筷子往饭里一插,推开门缝挤出来。“阿姨您好!”我哈腰道,“您抽烟?”
上官阿姨瞥了我一眼。“不抽!”说着右手一弹,我也没看清什么,就觉得眼前一红一黑,一只苍蝇落在脚下。无量天尊,凌空虚劈也能打死苍蝇?
“您给店里打苍蝇,老板给您多少钱啊?”
“一天五十,三遍饭两遍茶,现打不赊。”
“这可不多啊。”
“手艺人挣钱但求不亏心!”
“手艺?”
听我这么一问,阿姨一瞪眼:“啊,怎么着?别看不起打苍蝇的!”说着,拍子一抖,在我耳根台扫过,一声脆响带着回音,带走了一只冤死鬼,“你听说过杀猪宰羊的屠户吗?”
“听、听说过啊!”
“你觉得他们算手艺人吗?”
“大概算吧可是杀猪宰羊的工艺很复杂啊。”
“那都是次要的,”阿姨说着,缓缓摇了摇头,闭上眼,“真正厉害的是心。杀心!”
“……”
“杀猪的杀得多了,猪见着他就往后缩;宰羊的宰得多了,羊见着他能上了树;打苍蝇的打多了,苍蝇不敢近老娘的身。”说完,阿姨闭着眼睛,双唇微微抖动着念叨起来,听不清是什么。念了两句,她突然睁眼大喝一声:“近我者死!”一只飞近的苍蝇应声而落,抖了两下不动了。然后阿姨又开始念经了。
“阿姨,您念的这个是啥?”我鬼鬼祟祟地问。
“金刚经!”阿姨说着,冲西拱了拱手:“我们祖师爷樊哙老爷传下来的规矩,杀生要念经!”
樊哙怎么成了打苍蝇的祖师爷了?樊哙那时候哪有《金刚经》啊?我这么想着的时候,上官阿姨扫了我一眼,迈开步子过马路去了。马路对面就是那片废墟,上面盈盈扰扰飞着一万多只苍蝇。上官阿姨甫一靠近,那些苍蝇竟轰地飞散开去,然后又往回撞,在距离上官阿姨一丈远的地方围成半个规整的圆,黑压压的,煞是壮观。上官阿姨右手执拍,挥到左肩后,道声:“去!”然后用尽力气向右猝然挥出,划了一个半圆。只见那群苍蝇像被农药喷了一样,猛然拧成一股黑绳,转着圈向远处飞去,其中一少半落在砖缝、鱼缸、大瓦盆里,死了。
档案与灭绝师太
来说说档案的事儿。我长这么大,头一回见着自己的档案,这是一份多么神秘的东西啊。沉甸甸的,很厚实,贴着封条的牛皮纸信封的手感让人想起中学课文《一面》里那个买不起书一个劲拿手摩挲封面的屌丝。封条也很威武,绕信封一圈有余,上面还有两个圆圈,活像个符,能驱鬼的样子。
当然了,你再怎么摩挲,也不会有人随便把档案给你。要拿到这份神秘的东西,简直太费周折了,其费周折的程度简直到了我都懒得写出来的地步。我们知道,档案这东西分为个人的和集体的,个人的又根据你的身份分为毕业生、教职工、工人农民解放军什么的。这是我胡扯的。我不知道解放军有没有档案。就我个人而言,我的档案一直存放在一个叫什么中心的绝密所在,而这是我毕业九年以后才知道的。
我从学校摸起,挨个打电话。就像——就像我一时想不起名字的一些冷硬派小说里,或是村上春树的什么作品里那样——“我打了几个电话”,就这样子找到了这个绝密机构。实际上电话非常难打,每次拨通都觉得对面就是上帝,说话不但得谨小慎微,还必须抓紧时间,因为电话随时可能断掉,或被挂掉。
然后我开车去找这个机构。从地址看,它在一个大学里。我把车停在路边,谦恭有礼地问保安大哥,答:“穿过去,往东!”我遂依言前往。这是一个着实小得令人咋舌的大学,比我的母校还小。比我母校还小的大学也敢叫大学吗?也许是因为院子里有这么个牛×机构?这么想着,我不觉已经穿过校园出了东校门。神秘机构位于我的左手边,根本不在学校里。它在一个超市和一个垃圾站中间。
神秘机构有一拉溜五间门脸,办档案的在最南边一间,但五扇大门里唯一没锁的是最北边那扇门。绕进去后,竟然是一个会场,大概是刚开完招聘会什么的。地上全是可疑的纸片,无数个展会上常见的标准摊位,一排排一列列地把场地分成了无数格。从格局上看,分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其间遍布翻板转板连环板,脏坑净坑梅花坑,且四下里一个人都没有,所有指示牌看上去也一点都不可信的样子(这一点后来得到了验证)。
我从休门进,绕了八道弯,从生门出来,终于看见办档案的柜台时都快哭了。不过,办档案的姑娘还挺漂亮的,就是一脸严肃,面沉似水,给人一种随时会抽出一根拂尘的感觉。我说明来意,姑娘也不答话,劈头盖脸地甩出一沓表格让我填。表格有三页,纷繁复杂,写着写着我感觉简直在写片假名,眼睛都睁不开了。
好容易填完,姑娘略略看了一遍,问我:“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派遣证、档案接收单位证明都带了吗?”声音如湖心投石,让人感觉是用胸口而不是用耳朵听到的。我心里一沉:回师太的话,这么多东西,我哪知道呀?“没带全。”姑娘急了:“没带全填什么表?早说啊!”然后“啪”地把表格往旁边的一个浅筐一摔,闭目念道德经去了。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我到底错在哪啦?
第二天我又去了。绕过八门金锁阵,重新跟年轻的师太领了表,开始填。一边填一边想昨天填完被她扔了的那张表的下落。这次我有备而来,东西带得绝对齐全。只见师太用铅笔在我填完的表上画了几个圈,拿着进了带铁窗的里屋;片刻之工,出来抄起柜台上的若干证件又去了隔壁的房间;已而复出,又去了我背后的一个看起来煞是怕人的黑屋子。回到原位时,她手上已经有了大大小小几十张单子、证书、复印件、证明、介绍信、表格。她把这些纸竖起来一戳,一端戳齐,一种神圣之感立即从纸里散发出来。我觉得“一份”这个单位绝对是给档案这种东西设计的。一份。啧啧。师太又拿起两张表格,用铅笔画了两个圈,丢给我。“签字!”她干脆地说,然后又一次进了那个有铁窗的小屋子。
回来时她拿着一个大牛皮纸信封。我看着那个信封,活像一个被派出所通知来认领失散九年的儿子的老头,额头微微渗出汗来。就像我在好多篇文章里写过的,我这个表情如果要拍成电影,必须由宋康昊来演,还原度绝对高。
师太头也不抬,“啪”地从柜台上扯走了我签过字的表格,往手里的那摞纸里一插;接着打开装档案的信封——那么随意地就打开了——抽出更厚的一摞纸来,一张一张地看着。我瞟了一眼,上面有小学、初中、高中什么的。每一张看起来都是我人生的一部分糟心的内容,但师太看得极快,刷刷刷,刷刷刷,也不知道是看格式还是看内容,抑或是走形式。看罢一遍,她不假思索地抽出几张,跟新到手的那一叠放在一起,抄起订书器啪啪啪地打了几个钉,欻欻地走出屋子,花了四十二秒带了一份复印件回来。这里有阿姆斯特朗蒸汽回旋复印机吗?我正想着,又一沓表格丢在我面前,上面需要签字的地方依然画着圈。
看起来,只要柜台外面的人智商不算太低——例如我——师太办完整个流程根本不需要说一句话。她跟你交流的唯一手段就是扔,跟你沟通的唯一工具就是铅笔画的圈。就连最后交费都是一样:扔给我一张交费单子,上面清清楚楚写着金额,画了个圈。然后她敲了敲窗子,那里贴着一张纸,纸上画了一个箭头写着“交费处”,下面有行小字:“不能刷卡。”我按箭头去找,顺利地进入了锅炉房。正在喝茶的保安大叔笑呵呵地、熟练地指了指斜对面。这儿的人都不太爱说话。
末了一个工序是贴封条。师太从一捆封条上气吭吭地薅下一截,撕下背贴,啪地按在纸袋上。这个动作表示她根本不需要确认袋子里的东西对不对——绝不可能出错,用毕生修为担保。砰砰砸上两个红章,神圣的仪式感油然而生!我颤巍巍地接过一看,上面写着“档、案”。当然没有中间那个顿号,但你脑袋里就是会顿一下。档、案。没有这东西,你生不了孩子,买不了房子,退不了休,说不定还不能随便死。档、案。一份。
我翻开单位人事部门给我的档案接收表格,发现上面还有一个章没盖。“请问,”我极尽谦卑,“这个章您是不是给盖一下?”
师太白了我一眼。“不用盖!”她说。
墙上的秒针嗒嗒地响着。时间不准。不过也不差几分钟,反正已经快到吃饭的时间了。师太总是生气大概就是因为这个。
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人说话了。我有点胆怯,但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又问了一次:“这上面写着,原存档单位”
“不用盖!”这次师太用了三成内力,我的耳膜有点发痛。
这个章很关键,没有就不能接收档案。我实在想弄清楚到底是谁错了,反正肯定不是我。但是师太的气势实在太足了,吓得我汗如雨下。我浑身颤抖着,鬓角不断渗出汗水,手里的档案袋也拿不稳了。嘴里又干又涩,耳畔轰轰作响。我觉得我再敢问一句,很可能头盖骨上就会多出五个血洞。想至此处我忍不住看了看柜台上的隔断,只有铁栅栏,没有玻璃,太危险了。怎么办呢?我抖着双腿站了半天,嘴里咕哝着想说的话,又不敢太大声地说出来。最后我鼓起毕生的勇气,用平时说话一半的音量和速度,尽量缓慢而谦恭地说:
“你他妈有病啊?我问你用不用盖了吗?不用盖我后面的事儿怎么办啊?你是不知道,还是不愿意说,还是不会说人话啊?你后头墙上那张红纸上头第二行那个‘服务热情表达清晰’你认识吗?”
你知道,人受了极大的惊吓之后,精神多少都有点不正常。这个状态持续得有长有短,我大概持续了二十分钟之久。到后来我拿着盖了章的证明(确实不是在表上,而是单独一张证明)开车上路的时候,我的汗还没干呢,简直像只滑溜溜的水獭。也不知道我最后的话是不是太不低调了,总之出来一个师太的师父一样的老师太,及时挡在年轻师太前面,救了我一命,说了些客气话,还给了我这张证明。我摸摸没有五个血洞的天灵盖,死里逃生,惊魂未定。这个机构我以后再也不敢来了,大家引以为戒。
铁腿马三义
话说公司有一位客服妹子,长相一般,但身材极好,声音也甜美。我们公司当时是做网络游戏的,客服妹子的工作就是接听愤怒的玩家打来的电话,和解决愤怒的玩家提出的问题。在一个漫长的夜班之后,天刚破晓,这位妹子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出大厦,准备坐上男朋友的车,回家去睡一觉。结果男朋友迟到了。我们知道,谈恋爱时迟到是很致命的,尤其是女孩子又刚刚下了夜班。更要命的是,偏偏这天出了事。几个愤怒的玩家,抱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楼下的过道里偷袭了这位妹子,把她团团围住。这可是首都北京的市中心,因此愤怒的玩家们也并没准备把妹子怎么样,可能只是打算动动手脚占占便宜,再顺手抢点钱,毁个容什么的。
那个挨千刀的男朋友恰逢此时出现了。后来这件事被传出那么多版本,究其原因皆在于这位男朋友太过神勇,孤身干翻了六个,其中两个伤势很重,有一个骨头都碎了。至于碎的是哪里的骨头,并不重要,总之这怎么也称不上是正当防卫了。
后来,公司来了个警察,姓马。其时我只是个小主管,但客服部的经理正好刚刚离职,便由我来接待这位马警官。估计他实际上并不是什么警官。警察体系那一套警衔,我是一直弄不清楚的,但直到后来我对他有了相当深的了解时,他还是个骑电动自行车上班的。我觉得凭坐骑判断一位武官的阶级还是比较科学的。但是当时我们都叫他马警官。
马警官四十来岁,脾气极好,说话极慢,走路极稳,总给人一种人立起来的巨大乌龟之感。当时我想,他这慢性子大概是只能负责走访、摸排、做口供之类的工作的根本原因吧。但是很快我就知道我想错了。
首先错在他根本不是来录口供的。我从小到大非常之乖,所以从没进过什么派出所,也不认识警察。在我的印象里,警察上门是很可怕的事情,但公司出了客服妹子的事情后我才知道,录口供做笔录都是你要去派出所里做的事,人家才不会上门伺候咧。当时马警官来公司,一是想了解妹子那位很能打的男朋友的情况,因为他跑了,找不着了;二是跟我们老板聊天,因为他们是很好的朋友,且老板办公室里有极好的六安瓜片。
我的另一大错便是马警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内容。那时候,老板经常请我品茶谈心,对我相当器重。一次喝茶时聊到马警官。我说,这个马警官总是这么慢吞吞的,要是走在街上看见个抢包的,大概唯一能做的就是去安抚一下受到惊吓的当事人吧?老板闻言,放下茶杯,瞪着眼睛看了我好半天,好像我说了什么天理难容的事情。老板问:“老马的事情,我一点都没给你讲过吗?他以前可是号称‘铁腿马三义’的啊,厉害得很!亏你还是本地人,没听说过吗?”我目瞪口呆,觉得这么江湖的事情发生在现代化大都市里未免太传奇了,因此没有搭言。老板叹了口气,看了看表,说:“走,下楼吃饭,给你说说老马的事儿。”那口气郑重得像讲他祖宗的事儿一样。
这便是我第一次听到马警官的名字的经过,还是带着匪号的。
马警官年轻的时候是个急性子,脾气很坏。这真难以想象。在警校的时候,因为打了同学,差点儿被开除了。但是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被他揍的那个同学被开除了。这便是世事难料。据马警官自己描述,这件事是这样的:上警校时,有一门格斗实战课。班上有个虎背熊腰的学员,姓牛,人称“牛头炮”。此人绝对是个警痞,或曰“准警痞”;他的嗜好之一就是打人,除了教官以外,什么人都敢打。实战课上,教官教了个过肩摔动作,要求学员分组实战,并且教官特别嘱咐了不下十次:一定要做好保护!这个摔法在落地的时候很可能造成颈椎骨折,所以课上演练时要有个手托后颈的动作来保护受方,防止受伤。
像牛头炮这种人高马大的学员,这个摔法简直是量身定做,所以他过于全情投入,忘了做保护动作,这是牛头炮自己的解释。总之,被他摔了一下的那个学员在床上躺了一年,后来也不过是能勉强走路,走起来跟乌龟一样,一探一探的。这个倒霉蛋是马三义的好哥们儿。性如烈火的马三义当即爆发,冲上前去要把牛头炮的脖子扭断;牛头炮当然也不示弱,梗着脖子瞪着眼,说:“你来,你来。”
后来两人被教官劝住了(可见警校的教官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角色)。马三义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牛头炮当然吃了禁闭,挨了处分。经过学院协调,经济上的赔偿大概比较到位,事情也并没有过分扩大。但学员之间总好像有一种奇怪的气氛,混杂着兴奋与恐惧,感觉马三义和牛头炮必须干一架。这种气氛积聚了两个月,终于在篮球场上爆发了。怪异的是,马三义此次出师,并非是因为自己人跟牛头炮正面冲突,反而是为了隔壁的一个什么农学院的学生出头。这显然是蓄意的。
当时,这两个相邻的学院经常抢夺有限的球场资源。据说如果牛头炮带着人到了篮球场上,不管有多少人在打都要赶走——喝一声:“你们是哪个院的?”一般无人搭言,悻悻离去也就罢了。偏偏出事那天来的是一群兽医专业的。牛头炮一问“你们是哪个院的”,只见对方为首一人身高足有一米九,声若洪钟地答道:“老子是兽院的!”
像这种愣头青,每年都会出现几个。一般来说,打群架反倒出不了大事,因为大家心里想的都是“自有高人强出头”。警院这一帮跟着牛头炮的学员,思想觉悟比这还要低,他们想的是:自有牛哥强出头。所以他们连打都不打。每次闹事,都是牛头炮一个人上去,一拳干倒对方领头的,剩下的基本就一哄而散了。
这次也不例外,一米九的兽医缺乏专业训练和实战经验,等马三义赶到时,已经被按倒在地打得没鼻子没眼的了。马三义见状大怒——而他其实并不知道牛头炮正在打的是谁——他冲上前去,飞起一腿就把牛头炮踹翻了,如同踢倒了一个巨鼎。此后经年,警院内都传扬着马三义威力无边的一腿,以及牛头炮滚倒时的狼狈相。当时,在场所有人皆使用了不同的感叹词,但大意相同:这回事情可大了!因为他们都以为牛头炮会站起来反扑,而从未吃过亏的牛头炮,一旦恼羞成怒起来,这反扑的一击势必刚猛无比。
没想到,牛头炮倒下以后,好久都没能爬起来,还发出了没出息的“哎哟”之声,惹得围观学生中不少人发出了哄笑。此即人之恶。
至于后来为什么会变成牛头炮被开除这样一个奇妙的结局,马三义自己也说不清楚,大概是那兽医伤得太重了吧。马三义自己则一个处分都没有,连口头警告都没有,他把这解释为“人缘儿”。
据说,在马三义毕业的那个年代,还不用考公务员自谋生路,只要能毕业,就能干警察。所不同的只是管界地段有好有坏。据说,当地的派出所里,管新来的毕业生叫“青头”,其中性情生猛、能打能扛的叫“黑头”,体力好、跑得快的叫“铁腿”,马三义就被归入了“铁腿”这一堆儿。对他来说,这也许有点不公道,要论能打的话,当期毕业生里恐怕他也是难逢敌手。可能老警察怕这种在学校打伤过人的,上一线容易惹事儿,何况打自己人是大忌讳,不管你有什么理由都不行。反正,马三义开始当上了户籍警,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是马三义本人对于他被归到“铁腿”一类倒并不反感。一来他学散打时着重练腿,腿上的功夫非比寻常;二来他还有另一手绝活,那就是能跑。
在警校的体能训练中,跑步是最基础的一项、最繁重的一项,也是偷懒的人最多的一项。马三义深知跑步的重要性,在这一科目上从不偷奸耍滑。古人云:“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攻其所不戒。”《宋史·岳飞传》载,岳飞非常注重跑步训练,“课将士注坡跳壕”,其中所云之“注坡”,大概就是现在体能训练中的爬坡折返跑。这是非常折磨人的一种练法,马三义尤长此道,锻炼出惊人的爆发力。而耐力方面,他也是一等好手。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说:“平时各兵须学趋跑,一气跑得一里,不气喘才好。”这个要求乍看有些变态,实际上水平相当之低,在马三义看来,跑一里地不气喘形同儿戏。
这种惊人的耐力,在他转正前一个月才得以表现出来。那时他跟一个老片儿警一起下小区,返回时已到傍晚。街头摆摊卖菜的极多,突然人群中传出一阵哄乱,接着一位妇女大喊着“有贼,抓小偷”,挥舞着双臂跑了出来。看见两位穿警服的同志,该妇女便大叫:“抓贼啊!快抓贼啊!”好像面前的两位警察同志才是贼一样。老警察安抚住这位妇女,问她出了什么情况,妇女一指北边,大声疾呼:“一个男的,抢了我的、我的——”就这么我了半天,什么也没说出来。老警察问:“抢了你的包?”妇女点头道:“还有我的车!”
马三义这一年都在走基层,跟居委会大妈谈油盐酱醋的问题,腿脚早就锈出渣来。闻听有贼从眼前跑了,两道眉毛一立,大概问明白车的颜色样式,翻身便追。追了几百米,看见妇女所述之贼,脚下便突然爆发出一股惊人之力,所踏之处,尘沙荡漾、土雨翻飞,瞬间就拉近了和贼的距离。周围的百姓惊了个目瞪口呆,纷纷驻足观看,这一来前面骑车的贼也发现后有追兵了。他本来骑得就不慢,这一惊之下,猛蹬起来,距离渐渐地又拉开了。
马三义心想:今天我不把你小子抓住,就算转正了也还是陪大妈聊天。心里暗暗发狠,脚下却不再加快,一面调匀呼吸,一面调整了步频和摆臂的姿态,拉出一副持久战的架势。在他心里,爆发性的短跑只是玩票,长跑才是他的傍身绝技。
就这么追了不知多远,恐怕都出了自己的辖区,马三义终于等来了下手的机会。前面的车骑着骑着,迎来了一个丁字路口。这下你必须得拐弯了吧?马三义知道,自行车要拐弯,车技再好,也得减速。他这么想着,脚下砰砰几声响,整个人便像拖了一道绿光一般飞向自行车。眼看追到,马三义腾身跃起,一脚踢在自行车后架子上,踢了个人仰马翻。这小偷看起来也是一个莽撞之徒,没什么经验,膂力倒是不小;站起身来,抓起地上的自行车迎面向马三义抛来,大概是想延阻一下,自己好转身就跑。
没想到马三义既不躲闪,也不伸手接架,而是做出了一个快得看不清的动作,一条长腿像一根粗壮威猛的钢鞭一样凌空劈过,自行车稀里哗啦地飞出好几米,倒在了地上。
关于这个小偷,后来的事马三义并没有讲过,不过想也知道,一般人看到踢飞自行车,基本都会放弃反抗。若要再跑,被这连自行车都能追个几里地的怪人追上,抡起一腿踢在腰上,估计就要废却残生了。但是,马三义并没有凭借这次捉贼获得晋升,或者嘉奖,只是其能跑的美名算是传开了。
关于马三义第一次抓贼,无论是在管片民警圈子里,还是在附近百姓中,都一样有很多版本的传闻。可惜,传得都不得法,他们的关注点都在最后踢飞自行车那一腿上,没有人真正看到问题的关键。马三义跟我们老板关系好,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认识很久以后,有一次吃饭时讲起了这段事,老板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当时你追了多远?”
据后来退休了的老片警回忆说,他走了一回马三义追小偷的路线,粗算下来,马三义至少以自行车的速度跑了三公里,穿着警服和皮鞋。
这恐怕只是街谈巷论,不实之言。关于人类能穿着警服和皮鞋以自行车的速度跑多少公里,我一点概念也没有,不知道这个传闻正确与否。但可以肯定的是,马三义之善跑,世所罕见。而对于我的另一个问题——马三义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副慢吞吞的样子——老板则以叹气作为回答的开头,看来是个不太令人开心的故事。
这件事就发生在前几年。当时,管片里有个海鲜大酒楼,就在我们公司附近,我也去过。据说此地是一伙坏人的窝点,至于是什么坏人,我这等好人摸不清楚,总之非常之危险,出过一些大案要案。这里的事情,主要是归刑警管,片儿警只是偶尔分到一些巡逻啊蹲守啊之类的活儿,哪个都不是马三义爱干的。
夏天的一个晚上,马三义跟他带的实习警员在酒楼附近蹲守一个团伙主要成员。跟我们常看的警察题材电视剧相比,马三义他们的硬件环境实在是太惨了。他们没有警车,只能穿便衣走路去,在路边的烧烤摊盯着,并且还不能喝酒。在烧烤摊不让喝酒,这不是要人命吗?此外,也没有电台那种高科技的设备,要想联系,只有用手机。总之,比起后来发生的惨事,这些警察办案的硬件环境也一样催人泪下。
十点多,目标从酒楼里出来了,手里拎着一包可疑的东西。“可疑”是实习警察说的,可能在实习警察看来什么都可疑。目标把东西交给了在门口等候的一个摩托车骑手,然后钻进了一辆破得简直经不起马三义一腿的老旧捷达,“突突突”地开走了。马三义把情况通过手机汇报了以后,就准备收队了。
这时,实习警察说:“马哥,咱们不跟吗?”
马三义笑道:“跟啥?你想腿儿着①跟汽车吗?”
实习警察说:“马哥,这一片儿我特熟,我想那人既然是骑摩托车,肯定不走大路,因为咱们这片儿胡同特别多。我想,大件儿②会去跟那辆汽车,我们何不去跟摩托车?把那包东西拿下,也是大功一件啊!”
马三义微微沉吟了一会儿,觉得有道理,点头道:“事不宜迟,你盯着摩托,我上去看一眼,回头就来。”
马三义上了附近的一座天桥。该酒楼出来的车,别无他路,必须经过这座天桥,从天桥上看,破捷达喷着蓝烟,缓缓开上了主路,往北驶去。这时,那辆黑摩托车也从路口开出来,穿过脚下的天桥,沿着辅路向东走。马三义给实习警察打了个电话,没人接。他啐了一口,三两步跳下天桥的阶梯,来到摩托车刚刚离开的路口。
他其实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追这辆摩托车。从结果上看,他有很多正确的理由去追,但当时他既不知道摩托车上有关键的证物,也不知道骑车的人惹了多大的麻烦,他只知道自己必须追上这辆车。“我行吗?”他一边扶着膝盖蹲下、站起,蹲下、站起,一边问自己。比起追自行车的那些年月,自己已经老了不少,何况这可不是自行车。但是,再想下去,别说摩托车,就算真是自行车也来不及了。“追!”他出声说道,然后提一口气,箭也似的射了出去。这一追,是他职业生涯中最漫长、最危险,也是最后的一次长跑。
不出实习小兄弟所料,摩托车开出路口没多久,就拐进了胡同,速度自然也慢了下来。谁能想到有人徒步追摩托车?马三义便是如此不凡之人:他不但追,还发誓要追上。为了实现此目标,马三义拿出了平生第三项绝艺。
直到那天,很多人才第一次知道他有攀爬纵跃如履平地之能。胡同里散乱堆积的箱子,随意停放的三轮车,明清两朝的城砖石鼓,破桌子烂椅子,准备盖房用的砖头垛,构成了神鬼莫测的迷宫。在摩托车寸步难行的胡同里,马三义像一只敏捷的猿猴,蹿蹦跳跃,闪转腾挪,翻过三轮车,钻过写字台,在砖垛上来个手倒立,有时甚至还在墙上跑几步。他的这些动作,初看之下似是卖弄,细看都是极实用的。若不用这些动作,就会弄翻这个,踢倒那个,惊起四邻不说,速度也会慢下不少。
马三义就像一道暗色的闪电,在狭窄的胡同里折射着,在又大又圆的月亮下留下骇人的剪影——最后翻过一道山墙,悄无声息地落在摩托车的面前。
听到此处,我抬着头,眼睛都快被天花板上的吊灯晃瞎了,却没有察觉。我眼前所浮现的,完全是那个月夜,穿着墨绿色的警服(或是深蓝色),以鬼神之威仪从天而降的马三义。
接着,马三义向右转身,抡起右腿,裹起一阵烈风,把皮鞋的后跟结结实实地镶嵌在摩托车骑手的头盔上。
因为没有电台,马三义只好用手机叫警车来押人。警车来了以后,开车的警察脸色铁青,见了犯罪嫌疑人,像是见到什么鬼怪一般,表情怪异。马三义此时才觉得精疲力尽,举头看了看,发现自己已经几乎从辖区的西边追到了东边,比第一次追自行车不知道要远了多少倍。想到此处,他再也支撑不住,顾不得警车司机的怪异之处,往后便倒,后面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第二天,他在轮值宿舍醒来,全身酸痛,起不了床。这时候进来一个老领导,马三义抬头一看,不由得叫苦连天。因为此领导最喜欢训导,诲人不倦,一旦说起来就是半天。如果你敢打个瞌睡,他便要就你打了瞌睡这件事再追加个半天。马三义起又起不来,躲又无处躲,只好索性把眼睛一闭,等着听训。
只听得老领导先是叹了口气,接着慢慢地、像是吟诵一首哀伤的短诗一般,低沉地说:
“小马啊,我很悲痛地告诉你,小方牺牲了。”
小方就是那个实习的青头。这孩子既不能打,又不能跑,也不算特别能说会道,老人们都不太看好他。只有马三义年轻时吃过亏,知道人不可貌相,心想给年轻人一些机会,说不定能发现他身上有什么惊人的大才。结果,或许是还没来得及发现,这孩子就死了。那天晚上,马三义刚上天桥,摩托车就启动了。小方立功心切,撒腿就追,弄出来的动静比出兵打仗还大,就差敲锣打鼓了。快到路口时,只见那摩托车以前轮为轴,后轮擦着地面发出杀猪一般的嘶吼,一下子一百八十度掉了个头,一秒都没有停留,就猛然加油撞向了小方。
马三义后来回忆,他在天桥上听见了那声刹车甩尾的轮胎声。也许就是这个声音,告诉他此人非追上不可。
关于马三义此后为什么不能再跑了,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说他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小方的牺牲,伤透了心,不想再跑了。没有比这更没逻辑的说法了。也有人说那一次跑得实在太远太快,伤了身体的根本,跑不动了。这个说法听起来稍微靠点谱。总之,马三义在那之后歇了很长一个假,再回到岗位上时,就变成了一个慢吞吞的中年人。看着他的样子,你怎么也想不出他像闪电一样在胡同里闪动的景象。
不知何故,我觉得我能理解和感受马三义的伤心和灰心。这有点说不通,因为我跟马三义甚至说不上认识,更别谈什么交情了。但我常想,那种拼了命想要做好一件事,却搞砸了另一件事的心情;那种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心血去做一件并非分内的工作,却得不到想要的认可的心情;那种想要去培育一颗种子,到头来看到它枯死、卷曲、凋零的心情;那种偶尔想要用暴力来为公正代言的心情:这些都曾经在我的生活里一闪而过,有的闪了好多次,闪得我腰都闪了,我却还没有抓住它们、杀死它们。说到底,我们都只是普通人,即便我们中的一些有神乎其技的异能在身,也只是在“特别普通”和“普普通通”之间画一些模模糊糊的线而已。无论是我这样的上班族,还是马三义这样飞檐走壁、快逾奔马的奇人,都有着各种各样的普通人的烦恼和忧愁,这也是我觉得我能理解马三义的原因。你活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遇到的也都是普通人。你在世上行走,走着走着,碰到一个神,他还是个警察,这种事绝无可能。
前一阵子,有个以前的同事结婚,在婚礼现场,我见到了那个客服妹子。我连她的名字都忘了,却还记得马三义的一切。我问:“老板还好吗?”她说老板退休了,心脏不太好,回东北老家养病去了;现在换了个新老板,女的,很厉害,大家都不开心,云云。我又问:“后来见过马警官吗?”答说见过,男朋友(现在已经是老公了)多亏马警官照应,并没有吃什么亏。关于这件事,我没有细问,只是追问马警官的事,但后来的马三义已经是一个平庸得简直愧对“平庸”二字的中年片儿警了,无论如何也问不出什么来。末了我又问:“你男朋友没被马警官抓起来吧?”女孩笑了笑,拢了下耳边的头发,眯起眼睛说:
“没有,马警官还跟老板说,这个孩子要好好地用。现在,他是我们公司的客服经理了呢!”
我想,不管有没有马三义,换不换老板,老板认不认识警察,也不会有愤怒的玩家敢去这个公司闹事了。什么铁腿马三义,还是让他当一个平庸又安定的普通大叔吧。
神拳花四宝
小区南面的花园里,常常能看见一个遛弯的中年汉子。这人是个傻子,嘴眼歪斜,走路一拧一拧的,一年四季永远穿着一身迷彩服。一看见他,就想起花四宝。花四宝也是一身迷彩服,每天早晨在花园里打拳,精神得很。
花四宝死时五十八岁。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问过他“四宝”这个名字的来历。有一次我去买包子,看见花四宝在打拳,我冲他叫道:“四爷早啊!”花四宝一笑,说他不姓四,姓大。我问:“那你为什么叫四宝啊?哪四宝啊?”花四宝说一宝也没有,因为是五四年出生的,就叫四宝。他妹妹五七年生的,叫七宝。
花四宝身材魁伟,足有一米九,肩膀几乎是我两个宽。打拳时,迷彩服的袖子总是挽到胳膊肘以下,露出一截粗得不真实的小臂。之所以说是一截而不是两截,皆因为他的左臂比右臂粗得多。伸出左臂,双手握不拢的一段黑炭一般;伸出右臂,既不很粗,又不很黑,亦不很壮,平常人而已。五十多岁的花四宝浑身肌肉一点都不松弛,像头熊。
花四宝的拳,往好听了说,古拙雄浑,一招一式都朴素无奇,刚劲有力。说白了就是笨把式,根本没有招,就是抡起左胳膊,照着白桦树上捆的红毡子,“砰”地就是一拳,也不见树怎么摇晃。从不见他打右拳。我们年轻人每次笑他打拳,他就说“揍你这样的三个没问题!”
花四宝的死,一点也不像一个世外高人,说穿了是因为一件极世俗的事:房子。
我舅舅跟花四宝从小就认识。之所以不说他们是发小儿,是因为花四宝性格有点孤僻,从感情上说,跟谁也算不上发小儿。舅舅说,花四宝年轻的时候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家的孩子,每天只会下地干活,回家吃饭。不喝酒,不耍钱,不搞女人。也不打拳,那时候。七十年代末娶了媳妇,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日子过得不错。有一回他爸爸喝多了,跟他媳妇说了两句不正经的,好像还摸了一把。正好花四宝起完猪圈回来,撞个正着,就吵了起来。起猪圈是个脏活儿,干完都是一肚子火,老头子又酒后失德,吵着吵着两人动了手。花四宝急了,抡起左胳膊给他爹一个通天炮。
就给打死了。
后来他妈跟妹妹花七宝商量着,这事儿发生在家里,民不举官不究,就说是喝多了撞煤房的门框撞死的。但是花四宝性子憨直,在家待着难免说出个只言片语,不如出去躲躲风头。花四宝有个远房的表舅,在新疆。四宝嘟囔了一句“是够远的”,就走了,一走就是十八年。
结果这一棚白事办得极为粗陋,老头埋在铁道边上,后来修铁道时怎么着就不知道了。转过年来,拆迁令下来了,要搬楼房。拆迁分房子,那个年月是按照户头分的,四宝跟七宝都成年了,这年七宝也抢着结了婚,嫁给了一个卖煤的叫王福安。这人很能办事,到了没有爷们儿的花家,一下子成了主心骨,不然也折腾不下三套房子来。某种意义上说,花四宝后来就死在这个王福安手里了。
房子分下来了,花四宝也有一套。老头没了,只剩老太太也上了岁数,钥匙就给了花七宝。房子离原村址只有两里地,六层板儿楼,南北通透,挺好。那个王福安本来卖煤,住楼房就没有人烧炉子了,就换到了一层,利用南面的小门脸儿开了个小卖铺。花家的小区跟我家就隔着一个小花园儿,这事儿我当然知道,还去买过烟。
九八年,花四宝突然回来了。当时他就穿着迷彩服,上头还有血。这身迷彩服简直就是他的熊皮,跟着他一直到死。坊间传闻,花四宝在新疆住在一个叫沙雅的地方,九八年那儿不知道出了什么大事,他手上又有了两条人命,只得跑回来了。
回来一看可傻了眼。妈死了,二楼的房子开了个棋牌室,里面每晚聚集着一票光头金链汉子,喝酒,打麻将,有时候还打架。三楼租出去了。自己的媳妇跟一双女儿哪去了?他问花七宝,答说只知道在西直门附近租房子住,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都没有。
花四宝提出让三楼的租户赶紧搬走,并索要这些年的租金;另一方面托人满北京地找妻子儿女。此时,凭空冒出来个王氏三兄弟,把事情一下就搅和复杂了。老二王福全在二楼开的赌馆;老三叫王福生,在三楼住着,养了个女人,据说还是未成年的学生。这三兄弟手底下,多得是打手混混。大到金链汉子,小到中学门口的小流氓,有几个连我都认识。一来二去两方面闹翻了,孤立无援的花四宝也没说闹事,转身走了。
在西城摸了小半年,最后在西直门一个叫后桃园的地方找着了妻子女儿,孩子都长大了,少不了抱头哭一场。这个花四宝也有绝的,房子不要了,也不跟妻儿住,自己跑回我们家这片儿打工。住什么地方呢?北京的老楼,一楼到二楼的楼梯下面有个三角形的小空间,一般挂着邮箱奶箱,八成还停着几辆早就没人要的破车。他捡了点儿三合板把这地方一隔,就住。好在开春了,也不冷。我舅舅见过他,还给他送过棉衣棉被,给过不少钱。
但是救急救不了穷。一个地道北京爷们儿,这些年我们见过他捡垃圾、收破烂、卸货,倒腾旧家具电器、修自行车、擦鞋、收泔水。最后收泔水收出理来了,竟然做成了买卖。据说在新疆就干过这个,做得还挺大。包了辆破车,每天“突突突”地往来于各种饭馆后门,日子渐渐好过起来,就在附近塔楼租了个地下室。塔楼的地下室,宽广无比,是我们幼年又爱又怕的迷宫。后来大部分改造成了自行车库,我去取车时见过几次花四宝。论辈分我得叫四宝叔,但是熟了,就都叫四宝。
花四宝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在小花园里打拳的。他也没师承,也没套路,每天早起就是两件事:举重物,打拳。我问他:“您举的这个是什么呀?”他说:“石锁,练功用的。”其实就是一块巨型方砖,不知道怎么掏了个洞,缠个布条当把手而已。他只用左手举。举完歇一会儿,就打拳,砰,砰,砰。
这么些年,花四宝就吃过一次亏。王家哥儿仨手下的流氓混混早看见他了,但是道上人敬重他是条汉子,竟然活了下来;并且也知道他特地回到这片儿来求生,没憋什么好屁,索性不理你,看你闹出什么大戏来。
打他的是个小孩儿,带着一堆中学生,都是乌合之众,拿着木棍砖头桌子腿儿。九十年代末,孩子打架不怎么下狠手了,不像小时候看到的那样,书包里装半头砖见人就抡,粮店偷的管儿叉真往肚子里捅。这我都见过。
这群孩子,就是拳打脚踢,本来也没什么大事,结果带头的那小子拿出把刀来,照着花四宝后脑勺就是一刀。花四宝没什么头发,到后来还能清楚地看见那道疤。
问题是,一个拉泔水的穷鬼,又不招谁不惹谁的,孩子们图什么打人?莫非是别家拉泔水的孩子?当时三街六巷谈论起来,也有人问过我。我一来是读书人,不混社会;二来也不在家这片儿上学,自然没什么线索。最后还是我舅舅给访出来了,说是买菜去遇见花七宝,听见她跟别的老太太聊天,说家里孩子不让大人省心,带着人拿刀把人给开了,开完跑哪去也不知道,好几个礼拜没回家了。
这孩子,是花四宝的亲外甥。街坊跟他说了,他摇摇头,说:“那孩子见我面儿,从来也不叫我。是个混孩子,但是不干这事儿。大早晨的,老阳儿(太阳)都出来了,我看的真真儿的,不是他。”
那意思,不愿意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又没怎么着。
我们也不是没想过,花四宝一个人跑回这片儿来,是想干什么?天天打这笨拳,有什么用?但毕竟不算是很熟的人,也不是一个小区的街坊,也没深想。就这么相安无事十几年。
花四宝死前一个礼拜,又去找了一趟王福安,交涉房子的事儿。当然还是没什么好结果了,这他自然也是知道的。七天之后就出事了。
据说花四宝当时颇有荆轲的气概,十冬腊月,穿着片儿汤似的旧迷彩服,上面染着新疆沙雅带回来的不知什么人的血;天还没黑透,只身一个人,寸铁未带,顶着西北风,就去闯黑社会窝点了。
花四宝死后,作为生前认识他的人之一,我舅舅也配合调查了,据说还去了趟司法鉴定中心,看了看尸体,和黑社会们的照片。照片上,金链汉子们无比惨烈,大部分五官都看不清了,有的脸整个凹了进去。王福安、王福全哥儿俩脸上倒是很干净,但没有一个合眼的,看来是死不瞑目。俩人都是内脏破裂,一个是肝脏,一个是脾脏。脾脏很脆弱的,我看新闻上说,有个副校长拿本教参砸了一个学生,就给砸破裂了。何况是花四宝?
王家哥儿仨只剩一个王福生,因为打牌坐东,进门第一个挨了拳头;打在后脑海上,没死,但是傻了。从那以后,我们老看见他穿一身迷彩服,七扭八歪地在小花园里绕,绕的就是花四宝练拳的那块地方。傻子脑袋里想什么,谁知道呢。
倒是四宝这厮,死状安详,一点也不像传说中的吊死鬼,既没有拉长脖子,也没有吐舌头,只是脖子上一道深得可怕的血痕。因为是用皮带上吊的,血痕很宽,且皮完全破了。除此之外,一切如常。
城市里缺乏传奇,一旦出点大事,街谈巷论就会给传走了样。最初的版本是:花四宝闯进门来,更不多言,见人就抡起左拳,一拳一个;二楼打完,又上三楼,还是一拳一个。有还手的,没用,花四宝根本不在乎你往他身上什么地方招呼。也不躲闪,也不招架,就是你给我一折凳,我给你一拳,看谁先死。也有格挡招架的,用胳膊、用手、用桌子、用锅。没用,架不住。挡四宝者,一拳打穿,你还是死。从头到尾,就是一只左拳。打完之后,屋里到处是中间有个洞的桌子椅子大锅盖,连厕所门上都有个洞。大伙儿还分析,二楼跟三楼的街门根本不是踹开的,而是花四宝一拳擂开的。这个是我舅舅的版本。
别的版本就邪乎了,说花四宝一拳把金链汉子打个对穿,再一拳把王家兄弟从阳台上震出去摔死之类,毫无逻辑。有一个最神的版本,说那天晚上停电了,屋里点着蜡烛,花四宝进去打人,拳风一下子把蜡烛都震灭了,所以人没杀全,让花七宝跑出去了。实际上花七宝那天就在屋里,但是没挨上拳头,后来竟然也没提一分钱的附带民事赔偿。什么原因,我等草民就不知道了,也没再见过这个女人。这件事上了报纸,但没说死了几个人。报纸采访附近街坊,都说以为楼下打架,因为他们几乎天天打架。没有一个人报案。
花四宝留有遗书,给妻子和两个女儿,就在他上吊的地下室里。信上说,王家逼人太甚,他一介草民,没钱没势力,求告无门,让儿女受了天大的委屈地大的苦,没有脸面见她们。这件事,除了他一死,无法解决,让女儿们孝敬妈,好自为之。等等。另外交代了自己在新疆打死两个暴徒的事情,说暴徒有枪,自己出于无奈。还写了一拳打死父亲的往事。警察给配合调查的人都看了遗书,也找来了花四宝的遗孀和两个女儿。舅舅说,他亲耳听见警察出门的时候,贴着女孩的耳朵轻轻说:
“你爸爸是爷们儿,这份儿的。”
因为警察背对着他,具体打了什么手势,到底是哪份儿的,就说不上来了。
这事是去年冬天的事儿。今年开春,花四宝打拳的场子上,那棵挂着红毡子的白桦树还在,却没有发芽。
快手刘五洲
我这个人,特别喜欢说话,跟谁都能聊几句。因此,就连我常去的饭馆里的服务员都有几个相熟的,虽然这并不能给我带来什么实惠。但即使如此,熟到连彼此姓字名谁都知道的服务员还真少有,刘五洲就是其中一个。可惜已经再见不到这孩子了。
刘五洲年纪不大,最后一次见的时候,估计也就是十八九岁。此人眉清目秀、齿白唇红、身材瘦削,看上去颇羸弱,脸色常常不好。刚开始我们不熟的时候,每次他给我上菜,我都觉得他特别不高兴,好像我欠他七顿饭的钱,还打了他爸爸,他们家丢的鸡蛋也都是我偷的一样。这都是没有的事儿,我跟刘五洲无冤无仇,并且我还挺喜欢他的,这并不是因为他会变戏法。当然那也是原因之一。
我家楼下有个山西面馆,面虽一般,但宽敞明亮,服务员也都眼里有活儿。有那么几年,我老婆出差去广东,我一个人懒得做饭,几乎顿顿晚饭都是在这家吃面。西红柿面、牛肉面、削面、炒面、臊子面。我有一回问服务员:“你们家不是山西馆子吗?怎么还有臊子面?”服务员一乐,露出一口白牙。“恶蒙伤西仍,绳么面督吃啊。”(我们山西人,什么面都吃。)他说。这纯属胡扯,但也不赖他,是我多余问。菜单上印了,客人一点,服务员就给上,谁管你点的是哪个省的面?
彼时我还没到过山西,也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山西人。看他随风就倒的身板,跟我印象中的山西人很不同。关老爷是山西人,惯使八十二斤青龙偃月刀;这小子都未准有关王刀沉。我记得吕布、张辽、徐晃也是山西人,什么李牧卫青霍去病,重耳廉颇蔺相如,反正山西汉子不应该是这个款式的。观其体貌,大抵与隋唐的侯君集相仿,但侯君集是陕西人。
于是有天去吃面时,我看左右无人,就问他是哪里人。没想到几天没见,这小子学会了一口像模像样的普通话。“我真是山西人,”他答道,“但是他们都不是。老板也不是!”说完,他一龇牙,飞也似的溜走了。“妈的,老子还没点完呢!”我拍桌道。
一来二去,我跟这孩子熟识起来。我去得晚,几乎总是最后一位客人,服务员大多没什么事干。他也爱说话,更爱笑。很多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我说了什么可乐的话,他就乐得拍桌顿足,还建议我去面试德云社。但他平时又总是一脸阴郁,只有跟他说话才能让他乐,而他的同事们显然不太有工夫跟他聊天。他干活极有效率,且条理分明、前后有序,从不出错,所以总有比别人多得多的时间聊天。主要是跟我,还有几个常来的老大爷(我可不是老大爷,作者注)。
我跟他说:“你这跑堂的这么爱聊,活脱就是一位古人啊。”他问什么古人,我说:“此人博古通今、学贯中西,活了几千岁,在很多朝的史书里都有记载。”他急了,问我是什么名人,我就告诉他:“你听过评书吧,几乎每部评书里都有个叫画眉刘三儿的。”——其实我也是闲的没事儿瞎扯,没想到这孩子大笑起来,笑了半晌,又缓了半晌,才咧着嘴道:“叔,我不叫刘三儿,不过我还真姓刘,哈哈哈哈,而且名字里还真有个数,哈哈哈哈——叔,我叫刘五洲!”
我张着嘴,瞪着眼,发了半天呆,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想说“笑什么啊有那么可笑吗”,又想说“你行五吗”,又想说“快去给我端面”,最后捋了一下并不存在的胡须,喝道:“谁他妈是你叔啊?”只见刘五洲耸肩一乐,颠儿颠儿地跑去端面了。
我跟刘五洲谈不上交情,顶多就是我这人比较好接触,他又好聊天儿。聊也是我主讲,他负责听,拍巴掌,乐,等等。大概是作为我表演了这么多娱乐项目的回报吧。有一天晚上,刘五洲给我表演了他的绝技,把我惊了个魂飞天外。当时大厅一半的灯都关了,厨子也下班了,只剩一男一女两个服务员,女的在收银台玩手机;男的就是刘五洲,他坐在我旁边,听我讲古。平时他是断然不敢坐的,这天大概是累了,加上也没有别的客人和店领导在。
“叔,我给你看个好玩儿的。”他说着,拿出两个接面汤用的塑料杯子。我并没看见他是从哪儿拿出来的杯子。接着他又拿出两个,极熟练地扣在桌上,摆成一排。
“干什么,变戏法吗?”我嚼着花生米,斜眼看他。
“嗯嗯!”他使劲点头,坐得倍儿直,活像一只兴奋的旱獭。
“好,变吧。”我其实有点儿困,讲故事讲得也累了,不过看他这样子,实在不忍拂逆。
只见刘五洲龇牙一乐,十指张开,哗啦哗啦把杯子在桌上彼此换了几十次位置。末了,他抬头问我:“叔,您猜,哪个里面没有花生?”
我差点儿乐了:“你变这个,得先往里放一个好吗?”我说完,捏起一个花生放在桌上。
刘五洲说:“不用,叔,我放了,您就猜吧。”我说:“那也没有猜哪个里头是空的啊,人家都是猜哪个里面有。”刘五洲又乐了,说:“那有什么意思?您就猜吧。”我看看他那摩拳擦掌的样子,摇摇头,掀起一个杯子。
里面有一粒花生米。
这么准?我又掀起一个。里面也有一粒花生米。刘五洲把另外两个掀开,也各有一粒。我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整整齐齐地放了四粒花生米进去。他拂去三颗,只留一颗,又“啪啪啪”地换了数次杯子的位置。
他的手太慢了,连我这外行都能跟得上。我指了指留有花生的那个杯子。说实话,我已经做好了里面没有花生的心理准备,毕竟你跟特地学过两手戏法的人没有理说。但杯子掀开,里面空空如也,我还是吃了一惊。刘五洲笑眯眯地把干瘦的小拳头伸到我面前,霍地张开,里面握着一粒花生。
我哑然,呆了一会儿,靠在靠背上摇头笑起来:“刘三儿,你真不得了。”我一直叫他刘三儿。我知道,他变这一手就是等我这句夸。毕竟这也不算什么“真不得了”的戏法。
刘五洲眯起眼睛笑道:“叔,您夸我了。嘿嘿。”
然后他朝我嘴边伸出手,三指一捻,冒出一根烟来。我瞪着眼,迷迷糊糊地叼上了,他那只手“啪”地打了个响指,食指冒出蓝幽幽的火苗来,给我点上了烟。我吸了一口,向天吐出,问他:“哪学的?”
“火车站、批发市场、立交桥底下,好多地方有人教。”他说,“给钱就能学,包教包会。剩下的,就靠练了。”
“怎么变的?给我讲讲。”
“那可不行。”他嘿嘿笑起来,“这规矩您还不懂吗,叔?”
他一口一个“叔”,叫得我十分想劈面给他一鞋底。
“那倒也是。”我说,“你学这个干吗?将来准备摆地摊还是上春晚啊?”
刘五洲摇了摇头,把桌面上一个扣着的杯子移到桌边,哗啦一翻,口朝上立在桌上。里面一杯清水,多少有一些洒在桌上。
比起变花生,这可有点邪乎了。
“叔,我跟你说吧,”他又唰地翻起一个杯子,“这没什么新鲜的,全凭手快。我学这个,也不为摆摊,也不为上春晚。我只为打赌。”
他说着,把手里的杯子推给我。一股酒味儿飘出来。
“打赌?什么赌?”
“人命关天的赌。”他说着,端起杯来喝了一大口,接着像只沮丧的狗一样吐了半天舌头,“我跟我哥打了一场赌。赌得是抓阄。这场赌太大了,我必须赢。”
看他的表情,似乎不太想说抓阄的内容。其实我大致想得到:乡下孩子,无外乎争家产。
“那,赌得赢吗,现在?”我问。
刘五洲没说话。他把左手张开,翻过来掉过去地看个不休。看着看着,手心多出个纸团。再一翻,又没了。一会儿又出来两个。又一翻,没了。再一翻,出来三个。最后一共出来四个,放在桌上,用手一抹,就全都不见了。他又喝了口酒。
“叔,我不知道,”他低着头,“一百次失手一次。但是我一次都不能失手。”
我有心问到底赌了什么,但看着他的表情,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我们其实并不算很熟。
最后我什么也没说。刘五洲抬头看了看我,笑了笑,拿起杯子往我面前那杯一撞,突然豪气顿生,仰头挺胸道:“没啥,叔,我能赢!”
我看着他,什么也没说,举了举杯,喝了一口。还真是酒。
别的客人和店领导在。
“叔,我给你看个好玩儿的。”他说着,拿出两个接面汤用的塑料杯子。我并没看见他是从哪儿拿出来的杯子。接着他又拿出两个,极熟练地扣在桌上,摆成一排。
“干什么,变戏法吗?”我嚼着花生米,斜眼看他。
“嗯嗯!”他使劲点头,坐得倍儿直,活像一只兴奋的旱獭。
“好,变吧。”我其实有点儿困,讲故事讲得也累了,不过看他这样子,实在不忍拂逆。
只见刘五洲龇牙一乐,十指张开,哗啦哗啦把杯子在桌上彼此换了几十次位置。末了,他抬头问我:“叔,您猜,哪个里面没有花生?”
我差点儿乐了:“你变这个,得先往里放一个好吗?”我说完,捏起一个花生放在桌上。
刘五洲说:“不用,叔,我放了,您就猜吧。”我说:“那也没有猜哪个里头是空的啊,人家都是猜哪个里面有。”刘五洲又乐了,说:“那有什么意思?您就猜吧。”我看看他那摩拳擦掌的样子,摇摇头,掀起一个杯子。
里面有一粒花生米。
这么准?我又掀起一个。里面也有一粒花生米。刘五洲把另外两个掀开,也各有一粒。我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整整齐齐地放了四粒花生米进去。他拂去三颗,只留一颗,又“啪啪啪”地换了数次杯子的位置。
他的手太慢了,连我这外行都能跟得上。我指了指留有花生的那个杯子。说实话,我已经做好了里面没有花生的心理准备,毕竟你跟特地学过两手戏法的人没有理说。但杯子掀开,里面空空如也,我还是吃了一惊。刘五洲笑眯眯地把干瘦的小拳头伸到我面前,霍地张开,里面握着一粒花生。
我哑然,呆了一会儿,靠在靠背上摇头笑起来:“刘三儿,你真不得了。”我一直叫他刘三儿。我知道,他变这一手就是等我这句夸。毕竟这也不算什么“真不得了”的戏法。
刘五洲眯起眼睛笑道:“叔,您夸我了。嘿嘿。”
然后他朝我嘴边伸出手,三指一捻,冒出一根烟来。我瞪着眼,迷迷糊糊地叼上了,他那只手“啪”地打了个响指,食指冒出蓝幽幽的火苗来,给我点上了烟。我吸了一口,向天吐出,问他:“哪学的?”
“火车站、批发市场、立交桥底下,好多地方有人教。”他说,“给钱就能学,包教包会。剩下的,就靠练了。”
“怎么变的?给我讲讲。”
“那可不行。”他嘿嘿笑起来,“这规矩您还不懂吗,叔?”
他一口一个“叔”,叫得我十分想劈面给他一鞋底。
“那倒也是。”我说,“你学这个干吗?将来准备摆地摊还是上春晚啊?”
刘五洲摇了摇头,把桌面上一个扣着的杯子移到桌边,哗啦一翻,口朝上立在桌上。里面一杯清水,多少有一些洒在桌上。
比起变花生,这可有点邪乎了。
“叔,我跟你说吧,”他又唰地翻起一个杯子,“这没什么新鲜的,全凭手快。我学这个,也不为摆摊,也不为上春晚。我只为打赌。”
他说着,把手里的杯子推给我。一股酒味儿飘出来。
“打赌?什么赌?”
“人命关天的赌。”他说着,端起杯来喝了一大口,接着像只沮丧的狗一样吐了半天舌头,“我跟我哥打了一场赌。赌得是抓阄。这场赌太大了,我必须赢。”
看他的表情,似乎不太想说抓阄的内容。其实我大致想得到:乡下孩子,无外乎争家产。
“那,赌得赢吗,现在?”我问。
刘五洲没说话。他把左手张开,翻过来掉过去地看个不休。看着看着,手心多出个纸团。再一翻,又没了。一会儿又出来两个。又一翻,没了。再一翻,出来三个。最后一共出来四个,放在桌上,用手一抹,就全都不见了。他又喝了口酒。
“叔,我不知道,”他低着头,“一百次失手一次。但是我一次都不能失手。”
我有心问到底赌了什么,但看着他的表情,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我们其实并不算很熟。
最后我什么也没说。刘五洲抬头看了看我,笑了笑,拿起杯子往我面前那杯一撞,突然豪气顿生,仰头挺胸道:“没啥,叔,我能赢!”
我看着他,什么也没说,举了举杯,喝了一口。还真是酒。
“叔,太晚了,您回去吧。我得尿个尿去。”他说。
之后有一个月我没见着他。问店里的小姑娘,答说刘五洲病了一场,好像还住院了,不知道还回不回来。我想,他那个身板儿,看着就像是有什么病,估计是回老家养病了。没想到几个礼拜之后,他又生龙活虎地出现在店里了,只是脸色有点苍白。
“干吗去了你?”我问他。
“咳,病了,没啥事儿,叔,别担心!”
“呸,谁担心你?端面去。”
打那起,见他的面就少了,因为我来得晚,而他似乎较少值下午班了。十一月的一天晚上,冷得让人不敢往后想腊月什么样。我裹紧衣服顶风去店里吃面,看见刘五洲正在给筷子消毒。消完毒,他把筷子一把一把地往桌上的筷笼里扔,例不虚发,惊得我站在门口半天没敢进门。他看见我,咧嘴一笑:“叔,您来了,快进来,冷!”
我在常坐的桌边坐定,要了碗面。等我吃完,略微暖和了一些,刘五洲就搬凳子坐在一旁跟我聊天。这天我给他讲了很多古人,因为我记性不好,估计有很多讲的是错的,比如我说孔融是晋国人,这也可以说是为了增加亲切感和说服力。刘五洲捧一杯热面汤听我讲,有时大笑,但大多时候很安静。末了,他收去碗筷,给我点了根烟。
“叔啊,今天再给您变个新鲜的,好不好?”他说。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何况我又不老(这是真的,作者注),我点点头。
“您先把账结了吧。”他神头鬼脑地说。我一皱眉头,摸出一张一百的给他。
“您这也太大了,叔,”他接过钱,“我给您破开。”
他把这张大钞横着折了又折,成了一根纸卷,比直了藏在左手中指后,右手捏着一捋,接着双手展开,变成了一张五十的。
“我×!”我爆了粗口,“快给老子变回来!”
刘五洲嘿嘿一笑,如法炮制,再一展开,变成了一张二十的。
我颓然坐倒,靠在靠背上,有气无力地说:“妈的,你玩儿吧,臭小子。”
于是我看着他把这张钱变成十块的、五块的、一块的,最后揉成了一个小纸团,用手掌一压,再一打开,居然变成了一个硬币。接过来一看,还不是人民币,是游戏厅币。
“你小子生了场病,本事可大了,”我叹道,“往零碎了变算什么本事啊?你给我变回一百的来。”
刘五洲低下头,乱糟糟的刘海垂下来,遮住了他的眉眼。“我要能那么变,”他小声说,“还打什么赌啊,叔。”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冬去春来,妻子从广东出差归来,我也很少一个人去吃面了。即便去吃,也不会在那个点儿去;即便在那个点儿去,也没有人陪我聊天了。因为别的服务员干活太慢——相对刘五洲而言——所以总是很忙乱,没什么时间理我。我一直不知道刘五洲去哪了,更不知道他跟他哥打的什么赌。
一直到我知道他死了。
初夏,不是五月就是六月的一个周六中午,我忘了是因为什么,一个人去吃面。中午吃面,过程极简单:点、吃、结账、走。一般没工夫聊天。没想到过来个小胖子,也是十八九岁,穿着面馆的制服,弯下腰小声说:“叔,您认识刘五洲吧?”
我一横眉毛,刚想骂人,谁是你叔?怎么是个半大小子都叫我叔?我有那么老吗?忽又一想,除了刘五洲,其实并没有什么半大小子叫我叔。
“你说刘五洲?”我放下筷子,“变戏法那个?”
“对对!”小胖子使劲点了点头,我真担心他把头甩出去砸着谁,“他出事啦。”
“出事?出什么事?”我挑了挑眼眉,“是改名叫刘谦,终于上春晚了吗?”
“不是,唉!”小胖子急了,用指关节直敲桌子,“他死啦!”
那天晚上,小胖子在隔壁烧烤店门口的大排档,就着两瓶啤酒给我讲刘五洲的事。
小胖子也是这家面馆的服务员,见是见过一万多次,但并没有聊过天。他是刘五洲的同乡——不仅同乡,还同村。这应该不假,因为他是我所见的在店里唯一跟刘五洲聊得比较多的人。他们村的小伙子,大部分都出来到各城市的面馆打工,有出息的当面点师傅,抻面削面,没出息的端盘子洗碗,反正是跟面干上了。
刘五洲兄弟两人,哥哥叫刘四海。爸爸早死,妈妈把俩儿子带大,还没看见儿媳妇的影子就撒手了。好在哥哥成人了,能种地养鸡维持生计,弟弟就出来打工。去年春节,刘五洲回了趟家,关于他哥哥的病,他成了村里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刘四海得了一种所谓的怪病:尿多,全身肿,腰疼。好在他们村也不是什么特别闭塞的穷乡僻壤,附近县城里医院还是有的,结果街坊大嫂子带着去了一查——尿毒症。尿毒症是啥?村里人没有知道的,大夫云山雾罩说了一大堆,除了开好几千块钱的药以外,其他的都没听明白。
刘五洲是在祖国首都见过世面的人,决定带着哥哥去更大的医院看病。过完节,俩人就去了大同三院,终于把病问明白了。同时,也明白治这个病需要多少钱了。刘五洲扶着哥哥从医院出来,才一出门,咣当一头就栽倒了。
哥哥刘四海急了,说:“你这是怎么了?没钱咱可以卖房子,大不了不治了,你可急什么呢?”刘五洲说:“我倒不是急,我这半年老摔,走着走着眼前一黑就摔一跤,常有的事。”刘四海一听:“那可不行,这不是小事,这不还没出医院呢吗?走,回去看看去。”
刘五洲拗不过哥哥,只好去挂了号。这一查可了不得,刘五洲脑袋里长了个瘤子。
中间的事情,村里人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后来两人回了村,相对无言。几天之后,街坊大嫂子突然满村跑着叫人,说老刘家打起来了。大伙儿踹门一看,刘四海正举着一口锅,追着刘五洲满院子跑。大伙儿还没来得及劝,只见刘五洲往前扑地便倒,摔了个狗啃泥。这下刘四海也不闹了,赶紧搀扶起来撅砸捶叫,好半天才缓醒过来,消弭了这场祸端。
大伙儿一问,原来哥儿俩本来正在商议把院子卖了治病,但粗略一算,恐怕连治一个人的病都不够。于是哥儿俩为了治谁不治谁的问题吵了起来。街坊们好一顿劝解,才把两人劝住。当地民风淳朴,大家觉得求生本能驱使之下,这也情有可原,所以谁也没有对刘家哥儿俩有一丝态度上的改变。相反,大队还组织了一次捐款,结果收到的大部分都是棉衣。这有什么用?两人哭笑不得,每日里继续争吵。
吵了七七四十九天,终于得出一个结果:抓阄。两人商定,写两张纸条,一张写“生”,一张写“死”。抽着“生”的,卖房子治病;抽着“死”的,合当殒命,不得怨天尤人。两人请村里有名的大了①。写好纸条,扔进一个瓦罐里,突然相视凝噎,接着抱头大哭起来,把罐子扔井里了。
这事儿就这么没人提了。刘五洲说:“不管给谁治病,多一分钱也是好的。”于是他决定回北京继续打工,尽量多挣钱;把哥哥托付给街坊之后,洒泪而别,回到首都北京。一下火车,刘五洲就贼忒忒地打听变戏法、教牌技、出老千的师父,好拜师学艺。(这部分是村里人编的,作者注。)中间过程,外人不知,一起打工的老乡可是眼看着刘五洲的手艺一天天地见长。
刘五洲在店里或宿舍,得闲时总会练上两手。猜豆子,掌心点火,变金鱼、变鸽子、变白兔,刘五洲都练过。但他练得最多的、每天必练的就是隔空抓纸团。说“隔空”不太恰当,应该说是“凭空”。无论有多少个纸团,里面写上什么字,他都能凌空抓出写着“生”字的纸团来。他的手快极了,就在你眼皮底下,能把任何大小合适的东西变没,或变到一丈远处的帽子底下。在宿舍,没有人敢跟他玩儿牌——玩儿过几次,简直没法玩儿,别人手里的牌都是他的,桌面上已经出了的也是他的,只要他想要,什么都是他的。
所有人都知道,刘五洲名曰打工,实际上是出来练就一身绝艺,好回去应对人生最大的一场决战。所有人也都知道,以他的身手,已经没有失手的可能性了。别说抓阄,这时候就是给他一把左轮让他玩俄罗斯轮盘,恐怕都要第六轮才能杀死他了。
“后来呢?”我剥着毛豆,小胖子喝着啤酒。
“后来,他回家了。我是没赶上,是再后来家里人给我讲的,”小胖子喝了一大口酒,对着月亮长出了一口气,“他输了。”
抓阄那天,刘家大门没关,可能是故意开着的。敞开的大门内,像一个固定的长镜头,两人冲着一个褐色的瓦罐,对坐无言。门外的人们小声议论着:“刘五洲会输吗?”“不可能吧!”“怎么不可能?只要刘四海先抓,就有一半的可能赢!”“胡扯,刘五洲能隔着罐子换纸条,说不定两个都是死。”“那要是让他先抓呢?”“那就是两个生呗,傻×。”“别吵,看着!”
刘五洲开口道:
“哥,谁先来?”
刘四海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你先来吧,”他说,声音轻得像是哪里接触不良了,“看看你练得怎么样。”
刘五洲面无表情,把手张开,手心向下盖在罐子口上,虚一握拳。
接着,他摊开手掌,纸团已经在手心里了。门外响起一片极复杂的嘈杂的人声。
刘四海长叹一声:“好,好,好。”他一抬手,把罐子扫到地上,“啪”地摔成千百片:“你,厉害。”
说完,他扶着桌子,颤巍巍地站起来,对着大门抬了抬手,转身向堂屋走去,好像一下子老了七十岁。
刘五洲叫住了他。“哥,”他喊道,“我输了。”
刘四海背着手,站在堂屋的门槛上,慢慢回过头。正午的阳光下,刘五洲坐在院子中心的石凳上,手举一张皱巴巴的纸,上写一个大字——“死”。
小胖子讲到此处,摇头叹了口气,又喝了一大口酒,说:“后来,还没等到卖房子,刘五洲就死了。他那个病来得真快,在井边提水,摇着摇着,往后一倒,就没了。”
我活了几十年(并不老,作者注),还没有经历过这么年轻的死亡。虽然不是什么熟人,也不是在我面前死去,但还是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冲击得我连毛豆都不会剥了。我把毛豆往前一推,双手扶膝,摇头喟叹。一边摇头,脑海中一边渐渐现出一个巨大的“死”字,清晰无比。慢慢摇了一会儿头,接受了这个事实以后,脑袋逐渐清醒起来。这并非什么天崩地裂的大事,只是一个不太熟的年轻人病死了。而且在这顿饭之前,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他死了。只要抱着听八卦的心态去听这件事,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古有伏羲氏造八卦,今有扶膝氏听八卦——我正在这样开导自己,小胖子又感慨起来:
“想不到他练了这么久,在店里、在宿舍里,包括在您面前卖弄那么多回,没有一次失手,就这一次败了。”他边喝边叹,“这就是命吧!”
听完这句话,我就“什么是命”以及“这是不是命”这两个问题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我夹起一筷子豆腐丝嚼了起来。
“小子,你觉得刘五洲是失手了吗?”我边嚼边问。
“是啊,虽然我不会变,但是我也知道,这东西全凭手快。一快起来,难免有个错漏嘛。”小胖子说。
“你啊,”我用筷子指指他,“白活。”
说完,我留下五十块钱,背着手走了。一边走,一边唱《人说山西好风光》,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很多,老得步履蹒跚,老得心里激不起一丝波澜,老得足以让刘五洲那么大的孩子给我起一个“扶膝氏”之类的外号,或是叫我一声“叔”,我也不生气。
被替代的雷震子
有一天,雷震子愁眉苦脸地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揣着袖,低声自言自语。我在那花园里埋了只猫,经常去看看,就是这样认识了雷震子。当时的场面是这样的:我从他面前走过时,他突然大喝一声:“怎么办啊?!”把我吓了一跳。一般来说,我遇见神经病时的反应都是迅速逃走,因为我妈告诉过我,疯子分为文疯子和武疯子。武疯子不但孔武有力,而且思维混乱、判断失常,无法对局面做出正确判断,一旦动起手来,会各种下作招数无所不用,有时还会掏出刀来,纵然我有些家传防身手法也不顶用。
我家这片临近火车站,来自全国各地的武疯子非常之多,品类齐全,是我从小就见惯了的。我低头一看雷震子的样子就知道他是文疯子,而且我知道他是谁,所以我没跑。后来事实证明,我判断错了。这种时候判断错误十分危险,如果他是个武疯子,我想势必要跟他缠斗起来,那将没有我的好果子吃。因为他不但各种下作招数无所不用,且打了我白打。所幸我的误判是另一个方向上的:他根本不是疯子,只是头发太乱了而已。
雷震子在后厨工作,他的工作间有一处排风管漏了,每天呼呼地冲他吹油烟。所以每到下班,他的发型便十分销魂,再加上他生得人高马大,鹰鼻鹞眼,活像雷震子,以此得名,我们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实姓。他的工作是一项干净而伟大的工作,而他之前发愁的就是这项干净而伟大的工作就要消失了,所以他也即将失业了。关于干净而伟大的工作,是我小时候爷爷给我讲的。他说有一个人去求职,问他要什么工作,他跷起腿来道:“我要找一份干净而伟大的工作!”最后他得到了一份给大象洗澡的工作。我长大以后想:这个小时候没听明白的故事大概包含了一个误会,即“伟大”之原文“great”也可理解为“巨大”。我觉得小时候受了蒙蔽,为此一直在苦寻干净而“伟大”的工作,终于在雷震子这里找到了。
他的工作就是刷碗。
餐厅尽头,一拉溜通透的大玻璃窗里,擀面、切菜、煎炒烹炸尽收眼底。往左看,通往后厨出入口处有个小隔间,窗玻璃的上半部分已经变成琥珀色,因为里面的排风管漏了,雷震子就在里面刷碗。玻璃上人手能够得着的高度,他都擦得光可鉴人,但他不是专业擦玻璃的,每天没有时间登高擦窗户。早晚擦一遍油烟之后,他就不停地刷碗。雷震子刷碗是一个景观,不少客人进来都要最靠近他那隔间的桌子吃饭,包括我在内。所以在小花园里他一抬头我就认出来了。
一般的洗碗工,全部戴橡胶的劳保手套,但雷震子不戴。“戴手套能刷干净吗?碗上粘个小米儿都摸不出来!”雷震子这样解释道。而他也从不在手上抹油或什么护肤品,生怕粘在碗上把客人吃坏了。服务员用整理箱端进来一箱客人吃剩的盘子碗筷子勺,他先依次取出,取法如下:由大至小,先筷子后勺。所以不管箱子里多乱,他的水槽里总是整整齐齐。然后他片刻不停地开始洗。他在水槽里放一半的水,洒上洗洁精浸泡,然后从最上面拿起一个碗来,先用活水冲,用手指洗去表面污物;而后用布蘸着洗洁精擦洗,右手拿布,左手极快、极潇洒地、有节律地旋转着碗。准确地转两周之后,再用活水冲去泡沫,冲时又是一次华丽的旋转,其手指非常灵活,好似那碗自己在两手间活物般地跳动。最后是洗背面的碗底。雷震子说:“洗碗若不洗碗底等于没洗,因为最后你总要把碗摞在一起的。”这家用的碗有个“乾隆御制”的底款,非常可笑,雷震子来了没多久就发现这个底款很容易掉色。于是他用铁丝擦子把几百个碗的底款都擦掉了。“能擦掉就别让客人吃了,尽管是在碗底下的。”他说。
洗完之后的碗,分组倒扣在干净的白毛巾上,侧面用立起来的整理箱盖子挡着油烟。每一摞碗的下面都横扣着一根筷子,据说这样能加速残水往一边流。“要是给客人盛面的碗里有刷碗水可怎么办?”雷震子说。经他洗过的碗,白得发蓝,散发着令人放心的热气。最后还要进一次消毒柜。要依着雷震子,都多余用消毒柜。他排斥一切机器的东西。“用开水浇一趟不就行了吗?咱们开馆子的还缺开水吗?”但这是店里的规定工序。今年入冬,消毒柜出了故障,时灵时不灵,店主说换一个,要换就换消毒洗碗一体的。
这就是雷震子发愁的事。他要被机器代替了。“我觉得这都扯淡,”他说,“机器能代替人吗?机器刷的碗能放心吗?机器会刷碗底吗?机器能把缺口的碗筛出来吗?机器能擦掉筷子头上的鸡蛋清吗?”雷震子有很多委屈,诸如此类。我听了也无法可想,只能安慰他说:“这家不用你,你就换一家呗,怕什么?”他摇摇头,说:“现在不好找活干了。”几天前我路过牛街,特地看了一眼,确实如他所说。拓宽的马路两侧停的全是观光巴士,一队一队戴着各色小帽的游客在小红旗、小蓝旗的带领下杀入各个馆子,生意火得不行。我说,老雷啊,你活是好,心也好,但是架不住人多啊,你工太细,供不上啊。雷震子沮丧地摇摇头道:“我不姓雷,我姓陆。”过了几天,那个饭馆里就看不见雷震子刷碗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胖丫头,在那里笨拙地操作着洗碗机,经常一边抱着碗走路一边咳嗽。
我去那家店的原因之一就是雷震子刷过的碗用着放心。我根本不用琢磨往嘴里送汤、跟我唇舌相交的这个破破烂烂的塑料勺是什么人用过的,因为从雷震子手里出来的家伙就跟新的一样。我也不用担心端上来的面里掺着三钱儿刷锅水。我更不用担心破碗碴儿拉我的嘴,因为雷震子都把它挑出去了。据说他劝老板换了的碗如果没换,他就用勺子把那个缺口敲大一点儿,逼着老板换。说不定这一下逼着老板把他给换了,也未可知。反正我不再去了。
关于机器能否替代人,我是这么想的:机器在效率上替代人是没什么问题,但是品质上就不好说了。这包括机器的品质和操作者的品质,还有很多道德和逻辑层面的问题。去年Google的无人驾驶车出来了,我看以现在科技发展的速度,没几年满街跑无人驾驶车就再也不是科幻片了。我想如果这个机器能普及,应该先替换危险的大货车司机。但是以现在人们的这套逻辑,估计司机取消了,要在副驾驶上换一个监督无人驾驶的人,生死跟这辆车在一起,这事儿他们真干得出来。
前几天去超市买东西,看见有个“自动清扫机器人”正在促销,我脑海中立刻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我在家看着机器人忙完一遍。因为如果我不盯着它,它说不定会撞碎我的鱼缸,或是卡在沙发下面愚蠢地哀号着出不来。然后我拿起笤帚把它没扫到的地方再扫一遍。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被机器替代的雷震子。雷震子姓陆,刷碗不戴手套。我看过他的手,皮肤虽糙,但指甲又圆又鼓,总是修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绝不藏污纳垢。他的中指指甲上有个血痕,据说是刷锅时被米粒插进指甲里留下的。不知道此人换了新工作没有,如果换了,新馆子的排风管道估计没有破,不会再把他的发型吹成雷震子了。
大江大海一箱啤酒
在我认识的喝酒的人当中,卢大江、卢大海兄弟二人是最能喝的。人们形容能喝之人时常说:喝酒跟喝水一样!卢家兄弟则不然,他们固然喝得既多且快,但绝不像是喝水,而是实实在在地喝酒。这么说是因为他们享受喝酒的过程,每一口每一杯都挤眉弄眼地做出纷繁复杂的极惬意的表情,让你惊诧人类的脸上竟有这么多种表达惬意的表情。他们是真爱喝。
卢大江跟卢大海都是我的街坊,都结了婚,又都离了婚。我从小就认识他们,只是因为他们的年龄刚好介于我和我父亲之间,称呼起来非常尴尬:叫叔叔太老了,叫哥哥又不对,因为他们都管我爸叫大哥。所以我一直叫他们“嘿”。有时为了区分,我再加个“嗨”来叫卢大海。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两兄弟到底是干什么的,总之游手好闲不干正事。自从他们惹了祸,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们了,倒是常看见他们的父亲,一位在辈分上更加难以称呼的老爷子,我称之为“吃了么您”。有几次见面,在喊罢“吃了么您”之后,我都几乎忍不住想问问卢大江跟卢大海哥儿俩原来到底从事什么营生,但一想到这两个不省心的货已经够让老爷子糟心的了,便不忍心问了。
说到他们惹的祸,就像其他一切三街六巷的传闻一样,有着各种各样的版本。流传最广的版本是:一个夏天的晚上,他们在大排档喝酒,喝多了。这时来了个要饭的老太太,两人也不知怎么跟这老太太起了冲突。老太太的儿子跟儿媳妇就来了。结果儿子挨了一酒瓶,儿媳妇吃了一拳,两人都是脑震荡。对于这个版本,我们这一片儿的居民大抵是嗤之以鼻的,因为漏洞太多了。随便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个传闻有多么不靠谱:
1.卢家哥们儿从不会喝多;
2.卢家哥们儿不打女人;
3.卢家哥们儿如果只是打出两个脑震荡,就不会进去这么久了。
我从小是乖孩子,既不喝酒,也不打架,所以没有跟卢家兄弟混在一起。不过那个时候街坊关系还是不错的:夏天里,刚从农村拆迁过来的居民们不习惯关起房门自个儿消夏,往往在小区里借着棵小树拉起一架毡棚子,摆上桌椅;各家端出冷荤热素,有钱的人家再拿出台电视机显摆显摆,这样便能过一夏天。暑假里,我们在席棚内外蹿蹦跳跃,看大人们喝酒,学习吹牛×技巧,不亦乐乎。其时卢大江还是个半大小子,喜欢下棋,总缠着我父亲在席棚里摆一局。因此我跟他们哥儿俩还算挺熟的。多年以后,我父亲人前背后谈到卢家哥儿们,总是这么两句评语:“臭棋篓子!不过酒量还行。”其间必定要停顿一下,撇一撇嘴。
卢大江是个凶神,卢大海是个恶煞,两人无论在哪里都能制造暴力事件。倘若只是卢大海闹事,那就只是暴力事件,因为他只会用暴力;但假使卢大江也掺合在一起,那必定是流血事件,因为卢大江不光凶恶狠毒,兼且长有功能完善的大脑,这跟卢大海完全不同,这使他成为我们这一片第一危险人物。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所见的大小暴力事件不计其数,但发生在我身上的只有了了数起。我们小区的孩子基本都挨过外头混混的打,像我这么弱不禁风的竟能幸免于难,多半与卢大海有关。他哥哥卢大江是个胖子,他则从年轻时便生就一副扇子面儿的好身材,胳膊腿上全是骇人的肌肉。我母亲总跟我说他不是好人,因为他从小就抽烟喝酒跳霹雳。我觉得跳霹雳这条判断标准实在是太牵强了,但又似乎没有必要因此顶撞母亲,便也跟着认为他不是好人。
后来有一次,卢大海在危难中突然出现帮了我的忙,让我对“好人”这个词彻底糊涂了。当时不知死活的我跑去学校附近的游戏厅玩。说是玩,其实没钱,就是过眼瘾。像我一样的孩子很多,分散在各个机台两侧,手扶机器,微启双唇,二目圆睁,脸上映着屏幕上不停变换颜色的光,那副蠢样子现在想来真是催人泪下。但当时还有比我们更蠢的——有些年纪大点的孩子玩游戏机没了钱,就跟着我们出门,到了没人的地方劫住我们要钱。这不是白痴吗!我要是有钱,会留到走出游戏厅的那一刻吗?我被拦住的那次,是在回家路上的小花园里。两个人高马大的孩子半蹲在凉亭的石凳上,那姿势看上去难受极了,估计他们觉得那样比较帅。其中一个开口问我“有钱吗”,另一个掏出一把削铅笔的小刀在手里转来转去。我又害怕又想笑,结果可能露出了不太友善的表情,那个拿刀的突然龇牙咧嘴地冲上来揪住我的领子,把我拎起来撞到凉亭的假冒伪劣汉白玉柱子上,撞得我眼冒金星。我看他举着我挺吃力的,刚想让他放下,他就像会读心术一样乖乖放下了,还往后退了几步。另一个孩子也从石凳上跳下来,老老实实站好。
然后我看见卢大海双手插兜走进凉亭来了,路灯给他投下了一个威武至极的影子。他走到近前,用坚如钢铁的食指在那孩子脑门上戳了几下,用一种特有的很难模仿的口气说话。“我们楼的孩子,”他说,“你们这些×崽子给我离远点。”那种口气是这样的:上下门牙在说话时尽量不分开,语速很慢,每一个字都在牙齿间摩擦震动成浑身是刺的样子才蹦出来,听上去冷极了。那一刻我觉得卢大海是好人。
接着他又说:“有钱吗?”两个×崽子便乖乖掏出一把零钱来,还贡献出半盒烟和一个打火机。卢大海每人赏了一个没什么声音但看起来很疼的耳光,然后用很快很低的声音说:“滚蛋!”这两个字是这样说的:“滚”字发音很不完整,且轻,快,一下就滑到了“蛋”字上;“蛋”的发音则极重,发自丹田,掷地有声,说之前不知为何还要咬一下舌尖。这样说这个词时,仿佛他只说了个蛋字。我整理整理衣襟,对他一竖大拇指:“真是好狗护三邻——”话音未落,他就生气地大叫:“滚蛋!”声音高了十倍,我赶紧就滚蛋了。其实我话还没说完,后面是:好汉护三村。此时我又觉得卢大海果然还是坏人。
好人和坏人,实在很难划一条清楚的界限。有的人做这件事时是善的,做那件事时是恶的。有时是立场问题,你觉得是善的,我觉得是恶的。有时你判断一个人善或恶,但这种善或恶却有瑕疵,例如一位大慈善家实际上是恋童癖,一个强奸惯犯从火场里救了十几个人,很难说到底谁是谁的瑕疵。如果尝试用简单的善或恶去定义一个人,就会陷入幼年的我所遇到的困境。而一旦接受了同一个人可善可恶这个想法,心里就轻松多了,因为自己也是这种货色。我开悟这一点相当晚——是在2008年看《撞车》的时候才想明白的。《撞车》里有个黑人演员,实际上是个歌手,名叫卢达·克里斯,我看的时候呵呵笑着心想:这哥们儿可能是卢大江卢大海他们家外国老三;就在此时,我才想起了这俩人,因为当时距离他们惹下塌天大祸已经三年了。
关于他们惹祸的传闻中另一个出入极大的变量就是当晚他们喝的酒。有人说是喝白酒,喝了四瓶二锅头;有人说是喝啤酒,一个人喝了六瓶。开什么玩笑,这些量还不够卢大江一个人解渴的。我为了求证这件事,或者说是打着求证这件事的招牌,去找卢家的老父亲聊了一次天。这老头如今已经七十多了,耳朵不好,说话很费劲。他喜欢抽烟,还是烟袋,烟味儿非常之冲。老太太不让在家抽,就在楼道里抽,我们就是在楼道里聊的。我闻了一个钟头的二手烟,将来我要是得了肺癌,肯定得找卢家算账。
事发当晚,两人喝的确实是啤酒,喝了一箱。有关一箱啤酒的事,很多街坊聊天时都叹道:“一箱啤酒对那两个人算个屁?派出所真是太没有见识了。”他们这么说是因为,录口供时,警察听罢“一箱啤酒”,拍桌大怒:“严肃点!”卢大江说:“没吹牛×,真是一箱,不信咱喝一回。”卢大海说:“就一箱而已,也值得吹牛×吗?”这是后来两个人分别跟老头说过的,老头看两个儿子喝了半辈子酒,应该没必要替他们吹。喝啤酒的事就是这样的。此外,两人都十分清醒,没有喝多,证据是他们动手打人之前还结了账。对这一点我非常吃惊,因为在我见过的各种大小阵仗里,都是说两句场面话,或不说,就直接开打,还真没见过有时间淡定地交钱带找钱的。我这么一问,老头在台阶上一磕烟袋锅子,笑道:“你听他们放屁哪!根本就不是在大排档打的!”
这老爷子很爱笑,好像没什么烦心事,又好像烦心事太多懒得烦了,干脆笑笑作罢。以下内容,是他一边磕烟袋锅子,一边用各种方式笑着讲的。
那个夏天的晚上,卢大江和卢大海在小区门口的大排档要了一箱啤酒,也不怎么说话,就频频举杯。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开心。这世上像他们这样亲哥儿俩跑出来喝酒的实在太少了,喝酒都是跟哥们儿朋友喝,可是哥们儿朋友没有人是对手。江湖太寂寞,两人只能抱团取暖。偶尔聊上一两句,内容不外乎如此:“那天我把×××打了。”“哦,是吗?我也一直想打丫的。”
正喝着,一阵笃笃声响,卢大江回头一看,来了个要饭的老太太。该老太太十分之整洁,穿的不是要饭制服,而是一件大背心,一条灯笼裤,都不很脏,也没有补丁。老太太头发整齐,脸和手上都没有泥,连指甲缝都很干净,用卢大江的话说“比我都他妈干净”。但是她一见面就颤巍巍地伸出手来,用极小的声音说:“给给口吃的吧。”
卢大江交代说,当时他笑了一下,但不知道为什么要笑,事后非常后悔。老太太脸一红,一瘸一拐地慢慢走向卢大海,大概以为他浓眉大眼的会善良一点。殊不知卢大海眼睛虽大,眼仁儿却小,这种人都是恶煞,譬如钟馗。卢大海开口就问:“你是头天要饭吗?你这身行头不行啊!”然后两人便哈哈大笑起来。老太太呆在当场,双手还保持着捧水的姿势。呆了一会儿,她低下头,缓慢地转身,跛着一只脚走了。
卢大海说,他见的要饭的多了,瘸子占很大比例,瘸子老太太在瘸子中又占三分之一。但是这个老太太瘸得不一般,一看就是真瘸,因为她每走一步颠一下,颠得极快,与她缓慢滞重的步伐形成极大反差,看起来是因为每一步都非常之疼。卢大海喝道:“老太太,腿是真瘸吗?给爷儿们看看,真瘸的话给你口吃的也不算什么。”后来警察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说“好玩儿”。此即人之恶。说完他觉得老太太肯定羞愤难当地走掉,结果老太太回过身,然后慢慢弯下腰,卷起裤腿,露出左腿上巨大的一块淤青。
卢大海厮杀半生,什么样的伤都见过,这伤一眼就看出是真的,且是新伤。卢大江一见也吃了一惊,问:“怎么弄的?”这句话一出口,老太太往后便倒,扑通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老太太说,她就是本地人,儿子家就在西里小区住。因为儿媳妇太恶,婆媳天天吵架,媳妇动手就打人。这本是世上既平凡又无可奈何之事,没想到儿子不但不劝,竟然帮着儿媳打老太太,且比儿媳出手更重。儿媳只是用手打,儿子用铁棍打,看样子是真想把亲妈活活打死。最后一次,老太太跑出来,不敢回家了。临走时儿媳妇拎着茶盘边丢飞茶壶边喊:“老不死的别回来!回来打断你的腿!”老太太无法可想,只得要饭。有一次要饭被儿子当街看见,冲上来就打了一顿,末了还连累了要饭的大排档,把客人的桌子都给掀了。腿上的伤就是那次用折凳打的。
卢大江跟卢大海听完,像两只吃多了的鸭,对视无言。过不多时,卢大江突然笑了起来。笑完他问卢大海:“这种浑蛋按说咱应该认识吧?”卢大海说:“不认识也得会会啊,遇高人不能交臂失之,打老太太这本事,我还真没有!”两人结了账,架起老太太便走,此时一箱啤酒还剩两瓶。
“走,老太太,上你们家串个门儿去。”卢大江说。
要我说,这纯属大排档掌柜的没经验,看见此等场面,就算不明白前因后果,只要认出是大江大海,就应该先报了警再说。
老太太耐不住他两个威逼利诱,带着上家去了,因为他们说跟儿子认识,都是喝酒的朋友,想去劝劝他。他们把老太太藏在附近的一辆残破的棚子里,嘱咐她无论家里出多大动静都别出来,然后就去叫门了。噢,天哪,想想都觉得恐怖,被这两个人半夜叫门是什么感觉?一会儿,门开了,不等那浑蛋儿子问清,卢大江踹门就进,卢大海冲进卧室把女的揪了出来。接着,一场残酷的审判开始了。“打亲妈了没有?”一拳。“打女人了没有?”一拳。“打老人了没有?”一拳。据说那小子还分辩哪:“你们说的这三条不都是一个事儿吗?”为此额外挨了一拳。卢大海问:“你拿什么打的你妈的腿?”浑蛋儿子还没说话,女的尖叫道:“折凳!”其节操真令人折服。卢大江吩咐:“去给老子找个折凳来。”结果这家还没有折凳,那女的便举来一把硕大的木椅。卢大海接过,卢大江熟练默契地在儿子膝盖窝一踹,领口一拉,整个人放倒在地板上。卢大海刚要摔椅子,卢大江突然说:“等会儿!这女的怎么办?”
卢大海放下凳子,扭了扭脖子。“还是你他妈有经验。”他说。
“废话,你才哪儿到哪儿?”卢大江说。然后他揪起面部被胖揍一顿已经接近双目失明的浑蛋儿子,指了指他媳妇:“你他妈不是会打娘们儿吗?来,今天老子跟你学两手,给我打个样儿瞧瞧。你怎么打的你妈,你今儿个就怎么打你媳妇,你要是不打,我兄弟动起手来可没有轻重。”那小子大概是记起媳妇给拿椅子的仇,听完以后都没犹豫,抄起椅子就是一个跨虎登山,接着就是一个泰山压顶。
等女的已经不成人形之后,卢大海又抡起散了架的半把椅子,把那小子两条腿都打折了。正当他打算袭击第三条腿时,七八个训练有素的黑衣人破门而入,把两人都控制住了。两人倒剪双手被押出楼道时,卢大海破口大骂:“谁他妈报的警?谁他妈×报的警?我×你妈了个×!”但是此时骂也无用,他们猜也猜得到,并且也猜对了,是老太太求街坊报的警,而该老太太早就没有妈可×了。
听警察说,那个儿媳妇最严重,好像成了植物人;而浑蛋儿子身强体壮,除了腿伤以外竟无大碍。这个案子在民事上好像还挺复杂的,也不知怎么搞的,卢家老头并没有赔多少钱,只是两个儿子都进去了。我问:“这几年日子过得苦吧?”老头一笑:“大江大海没进去的时候也管不了我吃喝啊。”我一想也是,他们喝啤酒的钱都说不定是附近哪个倒霉的初中生那个月的零花钱。
我们楼的人大部分都相信老头讲的这个版本,称之为“一箱啤酒引发的血案”。虽然其中有些地方在叙事手法上出现了超视角的问题,但就算是编的也还算合情合理;除了没赔多少钱这一点匪夷所思以外,都是前因后果顺理成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情节。只是,有一次闲的没事重看《撞车》时我更加困惑了。在大江大海的身上,到底是善多还是恶多?他们闯门打人,违法犯罪,算是十恶不赦呢,还是惩恶扬善?或是纯属一箱啤酒喝完了闹事?那个浑蛋儿子出重手把媳妇打成植物人,算是懦弱,还是恶呢?老太太报警,应该还是不应该呢?我当时觉得我的法学真是白学了,后来又一想,我本来就没学,都打星际了,也难怪我没有当律师。这种问题,我这等肤浅之辈去管它作甚?前几天在网上看了一段视频,是一些闲得发慌的有钱人拍的。他们在酒吧架设隐形摄像机,由演员扮演酒保、善良的女子和流浪汉,唯独吧台的一位客人是真的,全不知情。善良女子从门口请进一位流浪汉,给了20美元让酒保给他点吃的。酒保佯作不悦,等善良女子一走,就要把他轰出去,以此来试探旁边那位客人的反应,并偷拍之,真是“大德福改了福记——缺了大德”了。结果其中一位光头佬,先是跟酒保一起用刻薄的言辞羞辱流浪汉,等流浪汉被轰走之后,他突然天良发现,给流浪汉买了个墨西哥肉卷。当时我想,幸亏卢大江卢大海不在美国。他们俩要是参加这个节目,如果天良没有发现还好,一旦天良发现了,搞不好要闹出人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