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的劳伦斯:谢里夫派——阿卜杜拉和费萨尔

劳伦斯细心观察着国王的四个儿子,以便找到理想的阿拉伯统治者,很快,他发现只有次子阿卜杜拉和三子费萨尔堪当重任。但他不愿接受阿卜杜拉,他认为阿卜杜拉“聪明过头了”,阿卜杜拉则觉得劳伦斯是个“怪物”。劳伦斯见到费萨尔王子第一眼就惊为天人:“三十一岁,高大、优雅、强壮,形象近乎帝王;矫捷且精力充沛;面部光洁如同纯正的切尔克斯人;黑色头发、深黑色的眼睛,看起来像个欧洲人,而且非常像丰特莱修道院里的理查一世纪念像。一个众人崇拜的偶像。”劳伦斯称赞他是“一个绝对了不起的人”,但又说费萨尔也是“一个鲁莽无畏、懦弱胆怯、愚昧无知的人——我是出于怜悯才服务于他”。

阿拉伯起义失败了,虽然是爆发在谢里夫自己的汉志领地里,劳伦斯见证了费萨尔的几千骆驼骑兵被“一个连的土耳其人”打败。然而如果他们当初袭击哨所、破坏铁路,也许可以钳制住整个奥斯曼军队。当劳伦斯被分派到费萨尔麾下时,他将这些想法付诸实践并创造了现代起义的典范。但正是费萨尔使劳伦斯穿上传奇的外衣,“身着华丽的绣金白丝袍”,正如他在其阿拉伯起义指南——21世纪驻伊拉克和阿富汗美军军官必读之物——里所写的一样:“如果你穿戴上阿拉伯服饰,就要穿最好的,打扮得要像个谢里夫。”劳伦斯没有接受过军事训练,且具有苦行诗人的气质,但他明白“处理阿拉伯人问题的全部秘密就是不断地研究他们。通过聆听和间接调查,了解他们的家族、氏族和部落、朋友及敌人”。他学会骑骆驼,并像贝都因人一样生活,但他从未忘记将大量的英国黄金分发给他的部队以确保他们团结一致——“这是这些部落曾经历过的最富得流油的时候”——甚至五十年之后他们仍认为他是“带着黄金的人”。

战争的杀戮与磨练既让他恐惧又让他兴奋。“我希望这听起来是个玩笑,”在一次成功的突袭之后他写道,“正是最业余的行为使这次行动取得了成功,贝都因人是唯一能干好这个的民族。”当他的一个部下被控谋杀时,劳伦斯不得不亲手执行对谋杀者的死刑,以避免血亲复仇。在经历一场土耳其人的屠杀之后,他希望“一旦我苏醒并重新活过来,这些噩梦也就结束了,土耳其人这种不断的杀戮非常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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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赛克斯和皮科瓜分中东的秘密时,劳伦斯感到羞耻:“我反对号召他们为我们的谎言而战。”有很多次,他在绝望中拿自己的生命冒险,“希望一度被扼杀在路途中”。他把自己描述为“坚定的亲英者和亲阿拉伯者”,但他鄙视帝国的征服,更愿意阿拉伯成为一块独立的疆域,但需要在英国的保护下。“假如我幸免于难,我不仅能打败战场上的土耳其人,也能打败我自己的国家以及议会中的支持者”。

劳伦斯将《赛克斯—皮科协定》和他的计划一起透露给费萨尔。他们如果想要避免一个法属叙利亚的出现,就必须亲自解放它,还必须以一种势在必得的军事气势为阿拉伯人赢得叙利亚:劳伦斯带领着费萨尔的军队,经过300英里(约483千米)的迂回历险,穿过艰难的约旦沙漠,袭击了亚喀巴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