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81:巴菲特的持股到底是集中还是分散

讨论: 所谓“集中”应仅限于伯克希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先看巴菲特公司“持股”的集中度(见表7-4):

表7-4 伯克希尔持仓集中度(前五只股票的市值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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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87年只有三只股票。

总体上看,排在前五名的股票在伯克希尔经营前期的资产占比会较高一些,加上巴菲特不止一次地在致股东的信里声明自己是一个集中投资者,我们基本可以说:在管理伯克希尔经营的前期,巴菲特无疑是一个集中投资者(本书的前面有相关论述)。

不过到了后期,问题开始变得稍显复杂一些了。由于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伯克希尔的经营重心开始向私人企业收购偏移,公司整体的投资结构随之慢慢地出现了一些变化,无论是资产构成还是利润构成,来自私人企业的贡献都在逐年增大。尽管有了这些变化,巴菲特在股票投资上仍可以被视为一个集中投资者,这是因为他所信奉的集中投资,其背后的逻辑并没有发生什么改变。

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伯克希尔的综合实力能保障他们即使这样做也不会出大错:

(1)他们有来自非股票投资且分布于多个领域的数以亿计且源源不断的利润流。

(2)有巨额的且不断增加的保险浮存金。

(3)公司有着极为保守的财务策略,等等。

正如上面所述,今天,当我们问巴菲特是不是一个集中投资者时,恐怕视角只能以股票投资为限。否则,面对一家下辖七八十家私人企业的上市公司,再简单说他们仍然在进行集中投资,恐怕就与事实不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