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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美国文学
当我为《星期六晚邮》所写的两篇介绍英国与欧陆文学的文章刊出之后,很多读者来信要求,写第三篇谈谈美国文学。晚邮编者将这些要求慎重考虑之后,就把这工作交给了我。我回信说,这项工作很明显地应该委托一位美国作家来执笔。显然,这并非他的读者所愿,我只好同意,尽我所能来做,虽然心中有点不安。首先,我需将我的立场说清楚。在我这一生中,我读过不少美国作家的作品——事实上,在十岁左右,我就曾阅读阿特穆斯·华特①与《海伦的娃娃》②而捧腹大笑——无需作伪,我所读过的美国作品,差不多和任何喜欢阅读的美国人一样多。我所以如此作,并没有特殊理由,我读书一向随心所欲,每个国家都会有一些作品只拥有地域性的趣味,别国的人很难从中找到合于自己口味的东西;举例来说,我不认为读约拿桑·爱德华③的作品有何必要,而《雷穆斯大叔》④的方言,对我而言也是太难超越的绊脚石。在这一章中,我所表达的任何意见都绝无权威性;我要陈述我所领会的事物,但我愿意很坦白地承认,下文中的意见只是一个英国人从他自己国籍的观点来看,而他的看法多少是有偏见的。我知道这些意见中的某些部分——就是不被美国批评界权威人士的共同批判认可的部分——一定会引起非难。我只注重美国文学中最有美国味的作品,而不去关心那些从英国寻获灵感的作家。引起我兴趣的美国作品,一定要有乡土风味。我无法从下文对各书的简短介绍中,告诉美国人任何他们所不知道的事物。但我想这份书单也许能给外国人——包括英国人在内——一种美国之所以为美国的暗示,而且能使他们对于塑成美国国民性的一些影响力,获得一种了悟,在未来的日子里,彼此间的交往势必更形密切。
① 阿特穆斯·华特,美国缅因州出身的布朗(1834-1867)之名。美国幽默文学开拓者之一,马克·吐温的前辈。
② 《海伦的娃娃》,纽约报人约翰·哈伯顿(1842—1921)的作品(1876),是一部以看管好恶作剧之外甥的独身男人为中心的诙谐小说,颇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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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约拿桑·爱德华(1703-1758),出生于新大陆的最伟大的神学家。
④ 《雷穆斯大叔》,乔治亚州出身的小说家乔维尔·C·哈里斯(1848-1908)的作品。是以年老、可爱的黑人雷穆斯大叔述说黑人传奇与动物故事之形式撰成的。据说,其方言颇能正确地显示出南方黑人的语言。自1880年发表第一篇故事后,已有好几种雷穆斯大叔之类的作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