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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
我想从一部十八世纪写成的书开始。各国的文学史都很少提及自传,而在这些为数不多的自传中,没有一本自传会比班杰明·富兰克林①的自传,更拥有历久不衰的趣味性。全书以素朴而令人愉快易读的英文写成,一如作者之为人。正如众所周知的,富兰克林曾从良师②学习写作,本书的有趣不仅在它的叙述,更在于作者成功地替自己描绘了生气横溢而又真实可信的画像。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在美国提到富兰克林时,人们常有轻藐之意,并对他吹毛求疵:说他的教训平庸无奇,他的理想卑下鄙俗。事实很明显,他不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富兰克林是锐敏而实际的,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希望为自己的国人谋幸福,但他的目光洞烛幽微,绝不会被他们所欺。他常以狡猾的幽默利用他们的弱点,而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目的,无庸讳言,有时是自私的,但大多数是以利他为出发点。他喜爱生命中光明美好的事物,但也能沉着从容地接受挫折。他勇敢而慷慨,是一个好同伴,他谈吐机智而辛辣,喜欢酒,也喜欢女人,一点也不假正经,他和女人们一起作乐。他拥有可惊的、多方面的才艺。他的一生快乐而且有用。他为他的国家、州郡以及他所居住的城市,作了许多伟大的贡献。我认为他正是典型的美国人,一如约翰生博士是典型的英国人一样。我常自问,为何富兰克林本国的人们都好象不愿赞同他,我只能想出一种解释,那就是因为他完全不耍噱头。
① 班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他的自传是他65岁时(1771)开始执笔撰写的,其后即利用公务之余暇,陆续撰写,到1759年以前即打住。完整的版本在1868年以前未尝有过。
② 良师,富兰克林曾以英国亚狄逊及史迪尔的杂志《观察》为范本,练习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