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阅读本页时间:-
霍桑
现在我们不要耽搁,赶快进入十九世纪。这里有三位杰出的人物:赫尔曼·麦尔维尔、华特·惠特曼与爱德格·爱伦坡。假如一定要我选出三位美国作家中的天才,我一定毫不迟疑地选择这三人。但我现在还不想谈到他们。因为在这篇文章里,在我自己有限知识所能达到,且为篇幅允许的范围内,我打算推究的是美国文学中的特质。我再说一次,这正是最使我感觉兴趣,我想,也应该是最使读者感觉兴趣之处。因此,我不预备按照编年次序叙述。为了避免重复,我再附带一提,我将只提出那些因各种不同理由而具有极佳可读性的书。任何人如果没有读过它们,将会是极大的损失,没有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读了之后,会不同时既觉愉快又能获益的。
可是,我不能不坦白承认,为了写这篇文章,我重读《红字》①之后,所得到的快乐与益处都相当有限。我相信把任何东西放入适合于它的位置都无害,我不能不向你指出:最近四十年来,美国至少出现了六位远比霍桑优秀的作家。那只是由于偏见,以及他们和我们生活于同一时代的事实,才使我们无视于他们的存在。不过,《红字》的确是一部著名的罗曼史,而我相信,只要略为读过一些书的美国人,一定都不会漏掉它。但对我自己而言,我觉得题名为《税关》的序文比故事本身更有趣,因为它写得动人、明快,而且富于幽默。我们对一本小说最先要求的,必定是让我们觉得可信,如果一旦觉得书中角色的举止行动不合于一般常识,这一下,咒术就被破解了,作者也便失去他掌握你的力量。霍桑在他的故事—开始的地方,便碰到一个难题。海丝特·普兰妮可以自由到任何地方去,为什么偏偏决定留在她的耻辱已被揭露之处。在这里,她的生活是非常难以忍受的。作者替她找到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为了她对亚瑟·迪曼斯达尔的爱情,这份爱是如此深刻,使她宁愿留在他所在之处,而不顾自己的羞耻。但霍桑没有面对更大的难题,否则他永不可能写出这个故事来。清教徒们不可能不懂人生中的种种事实,因为他们虽然虔敬,但同样也很实际。单只是鹳鸟绝不会带给海丝特一个婴儿,虽然她自己从未想过这种身体上的变化,这是可能发生的。她为什么不到一个偏远地方去秘密生下她的孩子呢?这真是叫人想不通。如果是因为相恋的爱人不能忍受别离,但既然在后来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毫不为难地安排乘船私奔到欧洲去,那末,为什么在这一次更紧急的情况下,他们偏不采用这个明显的逃避方法呢?或许让她们知道罗杰·克林乌斯已经死了,他们就可以举行一个习惯法之下的非正式婚礼,正如一百年之后,班杰明·富兰克林与高贵的里德小姐②所作的一样。霍桑缺乏创造活生生人物的天赋:罗杰·克林乌斯只是含有恶意的一个肉团,而不是一个活人。海丝特只是一座精美的雕像。可敬的迪曼斯达尔先生只有当他在这对爱人终于决心私奔,他焦虑地想知道他们要搭乘的船启航的正确时间时,才开始有了生命。他曾用心撰述他的当选讲道,而且并非不情愿来讲述它。这是很佳妙而且富于人性的一段。我推荐你们读《红字》或重读《红字》,不是因为它的故事,而是因为它的文辞具有一种给人深刻印象的特质。霍桑从十八世纪的伟大作家们习得他自己的风格。象这样的一个句子:“在他心中连拂落蝶翼上一根柔毛的残忍性也没有。”③这句话即使说是出自史特恩的手笔也并不逊色,而且他很可能还颇为自喜呢!霍桑在构造一个精妙的句子方面,具有特别灵敏的耳朵和特殊的才能。他能写出长达半页的句子,全是一个个从属于句,但同时又音调铿锵,节奏均衡,还具有水晶般的澄明。他能写得富丽堂皇又繁复多变。他的散文有一种象歌德式织锦花毡般沉稳的丰富性,但在他个人品味的自制下,从不会流于夸张或单调。他的隐喻往往意味深长,直喻则适切无比,而他的用语总是天衣无缝地与他的题材相配。文学的时尚不断在改变,很可能在我们今天非常爱宠的这种野性粗朴的散文④,在不久的将来会不再流行,读者们会要求一个更正式、更高尚的写作方式,那时,作家们会很愿意从霍桑学习如何安排一个六个字以上的句子,如何使尊严与明快相连结,如何不用炫耀而能使文章既悦目又悦耳。
① 《红字》,霍桑(1804-1864)的代表作。1850年出版。以十七世纪清教主义盛行的殖民地社会为背景,就犯通奸之女人海丝特·普兰妮及其夫老医生罗杰·克林马斯,奸夫亚瑟·迪曼斯达尔牧师三人,去探求罪恶形成的问题。
广告:个人专属 VPN,独立 IP,无限流量,多机房切换,还可以屏蔽广告和恶意软件,每月最低仅 5 美元
② 里德小姐,富兰克林之妻。他们俩于1730年按习惯法结婚。亦即不按法律手续,不行宗教仪式,即共过婚姻生活。
③ 引自《税关》中之一节。
④ 系指海明威所代表的Hard-boiled派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