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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要将我所谓的“美国味”,正确地说明白却非易事,而以目前我剩下的有限篇幅而论,简直是不可能的,所谓文学的特色,乃是将一部作品与另一部可能是别国的作品加以区别,而以它产生的环境来区别它,决不会产生错误。我可以举出一个非常完美的例子,很明显的,大家都知道这就是马克·吐温①。在《顽童流浪记》一书中,他给了我们非常丰富的内容与特殊的风味。这本书的成就,远超过他自己其他的作品。这是一本不折不扣的杰作。有一段时期,大家光顾马克·吐温的东西,只因为他是幽默作家,而学者们对当代的幽默,多半有侧目而视的倾向。但在他死后,他们的态度改变了,我想,今天,马克·吐温已被公认为美国最伟大的作家。因此,关于他的作品,我无需多说,我只想指出一件事实,当马克·吐温试着想以正式的文学态度写作时,他只写出了一些平淡无奇的报纸文学(例如《河上生活》②),而在执笔写《顽童流浪记》时,他心中只有一个愉快的构想,想写出属于他自己不朽的英雄,因此产生了方言体文学的典范。我推想,这本书对于今日某些最好且最具特色的美国作家都提供了颇有意义的刺激。马克·吐温显示给他们一种活生生的写作态度,毋需从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作家群中去寻找,只要从当代自己乡人的谈话中去发掘就行。但,只有傻瓜才会以为书中赫克·芬所说的话,真的即是画家所谓的“重现”。没有一个失学的小男孩会想得出如此简洁的句子,并且如此正确地使用形容词。也许马克·吐温在写这本口语化的第一人称的小说时,并未把它视为严肃的文学作品。因此他选用了一种文学上的技巧,使我们大家都高兴地接受,认为这就是他的小英雄口中真正说出的话。马克·吐温这一来终于把美国文学从长久以来的枷锁中解放了。《顽童流浪记》以其惊人且多变的新构想,以其热情与活力,在伟大而驰名的所谓歹徒小说的传统中,足可与另外两部最伟大的同类杰作并列而无愧,那就是《吉尔·布拉斯》①与《汤姆·琼斯》。事实上,如果马克·吐温没有突发奇想,把那时讨人厌的小傻瓜汤姆·莎耶带进来,以致于破坏了全书的最后几章,那这本书将更无懈可击。
① 马克·吐温(1835-1910),其代表作《顽童流浪记》,于1884年出版。
② 《河上生活》,1883年出版。马克·吐温在南北战争前不久,曾经担任密西西比河的导游,他将此一经验,和二十年后再访该河的见闻,编撰成此书,前半部极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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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吉尔·布拉斯》,法国作家勒·塞杰(1668-1747)所写的著名歹徒小说(1715—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