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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曼
现在我只剩下华特·惠特曼①要说了,我把他留到最后,因为从他的《草叶集》中,我们终于找到了我们—直在寻找的、真正摆脱欧陆影响的、最纯净、最道地的美国特质。《草叶集》是一本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作品,因为在本文篇首我曾经提醒你,我要向你推荐的书,不论它有多少其他的优点,一定要读来是一种享受。在这里,我不得不告诉你,很少有伟大的诗人象惠特曼这样参差不齐。我相信,很多书所以受读者欢迎,是因为批评家提到它们的时候,似乎它们都毫无瑕疵似的。其实,人间世中根本没有完美,大致而言,优点是从无数缺点中逐渐形成的。如果读者们能真正知道他们所期望的是什么,也许更好。但相反的是,他们一发现自己与批评家的意见不合,立刻过分地责备自己不能欣赏那些事实上一无足取的东西。惠特曼是一位善于发端的作者,也许他写那些诗太容易了。或者,他已沉醉于自己的饶舌,往往并无新意可添,他却仍然继续不断地写下去。这是你必须忍受的一点。他写诗,有时用圣经中的韵语,有时又用十七世纪的无韵体,甚至用听起来颇不顺耳的、粗野的、单凋的散文体。这个,你也必须忍受。这些缺点虽令人觉得遗憾,但总无关大体。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把它略过。《草叶集》是一本适合任何场所阅读的书。你可以凭自己的高兴一直读下去,看到不合意的地方,就跳过去,随意从另一段再重新开始。惠特曼写了许多篇纯粹而可爱的诗,他也能写出令人从灵魂深处战栗的句子。而且,他常常一语道破那些奇妙动人的理念。无需我多说,惠特曼无疑的是所有诗人中最具震撼力的一位。极充沛的生命力,以及对生活本身的感受。他能感受生活的繁复多变、热情与美,以及真正的欢欣兴奋。美国人可以很公平而自豪地认为,这些都的的确确是美国的特质。惠特曼将诗带回给群众。他告诉我们,诗不一定要从月光、废墟、以及患相思病的少女的悲吟才找得到。诗一样存在于街头巷尾、火车里、汽车上,亦存在于工匠的劳动、农妇们单调无趣的工作里,存在于工作及休闲的任何时刻。一言以蔽之,整个生活,以及所有的生活方式都可以找到诗。正如华兹华斯所说,你无需一定用诗语来写诗。你可以用我们每天所说的普通话写出诗来。惠特曼写诗,也不仅仅只从传奇中找他的主题,还从我们每天都置身其中的最平凡的环境里去寻觅。他写的,不是遁世的诗篇,而是入世的诗篇。只有冥顽不灵的美国人,才会读了惠特曼之后,一点也没有对他国家的广大无涯,资源富饶,以及充满无限希望的未来远景具有更深刻的理解。我认为,直到惠特曼出来,美国才真正从文学中意识到属于他们自己的事物。这是男性的诗,民主的诗。这是一个新生国家真实的战斗呼号,也是一个国家文学的坚实基础。在欧洲的博物馆中,有时会有杰塞①的家系,被绘成一株大树的形状,以亚当魁伟的轮廓绘成树干,以以色列族长与国王的形象绘为象四方分披的树枝。如果我们也用这样一棵大树来表示美国文学的发展,那么,象四方分散的树枝是奥·亨利①、雷因·拉德勒②、西奥多·德莱塞③、辛克莱·路易士④,维拉·凯塞⑤、罗勃·佛洛斯特⑥,范雪尔·林赛⑦。尤金·欧尼尔⑧,以及艾德温·阿灵顿·罗滨逊⑨,而树干一定是伟壮,大胆而富独创性的华特·惠特曼的形象。
①惠特曼(1819-1892),《草叶集》初版于1855年出版。最后一版是第九版。同是《草叶集》,但初版与第九版,不论在质或量上,都有极大差异。
① 杰塞,以色列大卫王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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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奥·亨利(1862—1910),乃一技巧优美的短篇小说家。其作品有时亦能触及人生之机微处。
② 雷因·拉德勒(1885-1933),1920年代代表性短篇小说家。经常以棒球选手、拳击选手、理发师、证券公司人员等普通市民为写作对象,夹以幽默笔致,讽刺彼等之生活。
③ 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现代美国小说之先进大师。代表作有《嘉丽妹妹》(1900)、《美国悲剧》(1925)等。
④ 辛克莱·路易士(1885-1951),1920年代美国小说界第一人,美国文学家中最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者。代表作有《本街大道》(1920)、《巴比特》(1922)、《奥斯密斯》(1925)等。
⑤ 维拉·凯塞(1876-1947),隶属艺术派的女小说家。代表作有《我的安东尼亚》(1918)、《大主教之死》(1927)及其他。
⑥ 瑟勃·佛洛斯特(1875-),现代美国诗坛长老。代表作有《波士顿以北》等。
⑦ 范雪尔·林赛(187901931),出身美国中西部的诗人。主张“美的福音”,而且有意把诗带回到群众去。
⑧ 尤金·欧尼尔(1888-),对现代美国戏剧贡献最多的剧作家。
⑨ 艾德温·阿灵顿·罗滨逊(1869-1935),承继清教徒精神的新英格兰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