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魁北克省會,我之前也旅遊過一次,簡直跟歷史繪本一般的精緻古老小城;不僅舊市區,連郊區農村都是非常有吸引力的觀光區;居民幾乎清一色是法裔人士;日常飲食以鹽分很高的老派法國菜為主;不普遍使用英語。

所以,我還以為自己對魁北克省有一定的理解。然而,在狼河車站下車後,我卻發覺:原來抵達了完全陌生的地方。這兒與其說是小城市,倒不如說是大村莊,好像多數居民都從事林業,行人都是樵夫模樣,而且只講口音很重的法語。我站在街頭不知該去哪裡吃飯好,幸虧看到有特別眼熟的m字招牌,進去要了漢堡和熱咖啡坐下來,才鬆了口氣。

第二天去城裡的大學報到,跟來自加拿大各省的幾十名同學們見了面。有人從太平洋邊的bc省來,有人從大西洋邊的紐芬蘭省來,也有人來自中西部大草原或落磯山脈。負責法語進修班的老師告訴我們:今天大家一同去鄰近的農村,分開在當地民房安頓下來,從明天早上起,在當地小學教室裡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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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農村叫做聖帕斯卡,人口大約五百,位於聖羅朗河右岸。只有五百人住的村莊,馬路也只有一條,正中央矗立著天主教堂,乃全村最顯眼最豪華的建築,一看就知道是社區生活的中心。我被分配到工人杜梅先生家住。他年紀四十上下,身材瘦小,頭髮已掉了一半,鼻下留著鬍子,為人溫和。家裡還有太太和兩個小學男生。一家四口人都只會講魁北克腔調的法語,每天打開電視機看配了法語的美國連續劇和卡通片。

魁北克的歷史滿有意思。從法國來的農業移民,一七五六年法國在英法戰爭中失敗以後,失去了跟祖國的聯繫,卻在北美大陸把法國農村文化保存下來,幾百年一直堅持不被英裔同化。聖帕斯卡的居民也是第十幾代的法國老移民,每家有家譜,可以追溯到第一代的祖先。田地是祖先遷入時分割的,為了灌水方便,每一塊都面對著聖羅朗河,然後往內陸呈特別細長的四方形。從上空看來,好比在河邊擺著多雙筷子。這區幾百年都沒有改變過。因為這一帶離河口不遠,水質符合養殖鰻魚,聽說附近有養殖場。

杜梅先生家的房子是又小又簡單的兩層樓。一樓有廚房兼餐廳、客廳和一個臥房。二樓有兩個臥房。主人夫妻和孩子們住樓上。兩個男孩睡的床邊掛著聖母的肖像和十字架。我和兩個女同學,三個人一起住在樓下的臥房。小房間裡勉強擺了三張小床,非常擁擠,連打開行李箱的地方都沒有。我的同房是三十八歲來自bc省小鎮的寶拉和二十二歲來自新蘇格蘭(nova scofia)省會哈利法克斯的蘇珊。兩個人的經歷和性格可以說正好相反。寶拉本來是美國人,透過雜誌的筆友介紹欄跟一個加拿大人結識,經多年通信後嫁了過去。誰料到那筆友原來是個不可救藥的酒鬼,在幾年的婚姻生活裡,寶拉飽嘗了做酒鬼老婆的苦頭。後來,她帶著女兒離婚,為就業,上了當地大專的建築系學習用電腦繪圖的技術。那年夏天,寶拉把女兒託給朋友,自己來魁北克參加法語進修班。她說人生最大的樂趣是,週五晚上在浴缸裡裝滿熱水,悠閒泡著刮腋毛、腿毛,然後穿上荷葉裙去附近酒吧跳二步舞(two step)。我之前不知道二步舞是甚麼,後來聽寶拉講而慢慢理解,那是北美的鄉下男女隨著鄉土及西部音樂跳的一種交際舞。記得有一次,她看著我的臉,忍不住喊了出來:「you look so out of place.(你顯得太與環境不符)。」

蘇珊是哈利法克斯富裕牙醫的女兒,白淨的皮膚,金色的頭髮,整個人像法國娃娃一樣漂亮。我有一次在蒲公英開得繽紛燦爛的草地拍過蘇珊的照片。她伸腿坐在草地上微笑的樣子好比是美國校園連續劇裡的鏡頭。她有巴西出身的性感男朋友,打算大學畢業以後兩個人一起去聖保羅住。我問過蘇珊有甚麼愛好,她回答說是吃gourmet food,即在高檔超市購買高價美食帶回家跟男朋友享用。

從週一到週五,我們上半天的法語課,中午回來吃飯後,自己複習或出去外面散散步。晚上,不少同學聚在村裡唯一的酒吧,說是彼此練習法語,實際上就是喝到醉。週末,坐公共汽車去魁北克省會逛街、購物,跟當地異性認識認識。有時候,跟房東一家人去村裡的教堂望彌撒,然後跟眾教徒一起在附設的餐廳吃自助餐。禮拜天去教堂的時候,村民都穿上衣櫃裡最好的衣服,連小學男生都繫蝴蝶結。天主教教堂不僅是魁北克村莊的宗教中心,直到二十世紀中也是政治中心,歷來又是文化中心。跟樸素的村舍比較,教堂的建築華麗得簡直像天堂,進到裡面就能接觸到歐洲正統的繪畫、音樂、歷史、文學。對聖帕斯卡的居民來說,每週一次到教堂,就好比是燒香加上參觀美術館、聽音樂會、見心理治療師,之後舉行大規模的社區宴會。

杜梅太太在一雙大眼睛上戴著一副大眼鏡,總是顯得大吃一驚的樣子。每天三餐的飯菜,她都是用天然材料親手做的,幾乎不用加工品。魁北克人的主食是馬鈴薯泥,日復一日,她每天至少一次,有時兩次,削幾個馬鈴薯的皮後放進鍋裡煮熟,然後加一點牛奶和奶油,搗碎幾分鐘到呈糊狀為止。魁北克的家常便飯,乃在一個盤子上有肉、蔬菜、馬鈴薯泥三樣東西。飯後吃的甜品,杜梅太太也自己做。最常上桌的是砂糖派,在酥皮餅上面撒了點糖粉後放進烤箱便完成。

有一種魁北克菜叫做pate chinois,即「中國派」,杜梅一家人常常跟我開玩笑

說:「啊,你就是中國派!」「中國派」的做法,其實跟英國菜,即「牧童派」很像。下層鋪炒肉末,上層放馬鈴薯泥,魁北克菜的特點是中層放奶狀玉米,最上面撒些起士後烤一烤即可。據杜梅家人的說法,這道菜之所以叫做「中國派」,是最上面融化的cheddar起士顏色深黃,看起來挺像中國人的臉孔。我覺得:鄉下人的種族歧視好天真。 

 

 

 

 

 

 

 

 

 

 

 

 

 

 

 

 

 

 

 

 

 

 

 

 

 

 

 

 

 

 

往愛德華王子島

 

本來有許多的旅伴,在路途上一個接一個地離隊,最後剩下的寥寥無幾,恐怕是我也該回家的時候了。

六個星期很快就過去了。我的法語雖然還說不上很流利,但至少在那年暑假裡,勉強能夠跟魁北克人、法國人溝通(我八月到巴黎跟家人見面,實地嘗試過)。法語班結束後,有些同學要去大西洋玩一下,我也順便搭上車跟他們一同往東走了。從聖帕斯卡,先去新布侖茲維克省,經過首府fredericton,到了聖約翰市。那裡有個女同學的父母家,讓我們住宿一夜。沒抵達之前,她已經告訴我們:港口城市聖約翰以霧出名。果然,我們的車一開進該市,眼前就模糊得甚麼都看不見了。真神秘。

這兒離美國緬因州邊境很近,新英格蘭氣氛相當濃厚,同學父母住的房子是典型的殖民地風格設計,把電影《飄》裡的宅邸縮小下來的樣子。我們到博物館參觀有關當地歷史的展覽而得知,原來聖約翰的多數居民是當美國獨立戰爭時站在英國一方,離開美國而來到北方英國領土的保皇派。在玻璃陳列櫃上展覽的物品中,我發現一個有趣的東西,乃瓶頸部裝了玻璃球的汽水瓶,不由得喊了出來:「啊ramune瓶子!」我從小在日本很熟悉的ramune(乃英文lemonade的訛音)瓶子,出國後從沒看到過(後來我去台灣蘇澳買的冷泉汽水就裝在那種瓶子裡)。往瓶子裡灌入汽水,頸部的玻璃球自然上升從裡面密封,除非從外部使勁壓進去不會漏水。原來,那種瓶子早在獨立戰爭時期的美國已經有了。

離開聖約翰後,我們經過新蘇格蘭省會哈利法克斯,再前往浮在北大西洋聖羅朗

灣裡的愛德華王子島首府沙羅特鎮。這裡是lucy maud montgomery於一九○八年問世的少女小說,也是我小學時候最崇拜的文學作品之一,《清秀佳人(anne of green gables)》的故事背景。小小的愛德華王子島,到處都是平坦的綠色丘陵,人們住在三角屋頂的木造小房子,遍布於廣大牧場的眾多牛馬整天都慢慢吃草。總的來說,現實風景跟小說中的描寫一模一樣。

我平時住在多倫多,感覺位於大西洋的愛德華王子島非常遙遠,幾乎沒見過來

自p.e.i.(prince edward island)的人,但聽說過那兒是全加拿大面積最小的省份,也嚐到過p.e.i.產的紅皮小馬鈴薯。當年我每次在生活中遇到麻煩的事,都有這麼個白日夢:不跟任何人打招呼,悄悄離開多倫多而搬去愛德華王子島,隱匿著之前的來歷,在小餐廳當店員,白天少跟別人說話做神秘的東方女人,晚上則在自己的房間裡寫點文章──就這樣過後半輩子。不過,實際到了當地以後,我發現,p.e.i.真是個小地方(全省人口十三萬八千,總共只有七個村鎮),大概很多居民都彼此認識,恐怕很難找地方躲藏起來。再說,全島最大的觀光地「紅髮安妮之家」,來訪的大多是老遠從日本來巡禮的書迷,搞不好我就當場被熟人碰見。

本來有許多的旅伴,在路途上一個接一個地離隊,最後剩下的寥寥無幾,恐怕是我也該回家的時候了。從愛德華王子島,經過新布侖茲維克省,以及魁北克省,回到安大略省,至少要開三天的車。跟悠哉遊覽的去路不同,回程是一路疾駛。中午在小餐廳吃漢堡、熱狗、披薩等,晚上停在路邊的汽車旅館過夜。

在日本,汽車旅館是愛情飯店的別名,有色情的想像。在加拿大情形可不同。在省際公路上開長途車的司機,到了晚上感覺累了,要停下來睡覺的地方就是汽車旅館。無論在哪裡,設備都很簡單:除了接待處和簡單的餐廳以外就是客房,裡面除了浴室,就只有床和電視機,如此而已,根本沒有獨特的風格可說。

在公路邊,經常看到一家連鎖飯店的廣告招牌,大概是稍微高級的汽車旅館之類吧,但是也有挺可怕的名字:journey's end,即「旅程的終點」,聽起來像人生終點站,令人聯想到死亡。

路途上的風景很單調,好長時間兩邊只看得見森林,偶爾開過的小鎮,都有同樣幾家連鎖店:加油站、m字招牌的速食店、「加拿大輪胎」五金商店、百貨公司、超級市場。無論在哪裡都是那麼幾家,絲毫沒有變化,單調到極點,這樣的環境,不會讓車上的人心情特別舒暢,反而容易產生有點不正常的心理狀態,一不小心大家就會彼此吵起來。我不禁回想過去幾次在北美大陸長途開車的旅行,幾乎無例外地,最後都不歡而散。

同時,我也想到,電影片的一種road movie,即「公路電影」,是有北美省際公路那樣的背景才能成立的。為了從旁邊的人移開視線,我故意看路邊,又有

那journey's end的招牌了。於是,我心想:開車在北美公路上,迷入電影世界可容易了,無論是公路電影,還是恐怖電影。

 

 

 

 

 

 

 

 

 

 

 

 

 

 

 

 

 

 

 

 

 

 

 

 

 

 

 

流亡者的故鄉

 

假如一直旅遊,難道不是像風箏斷線那樣,將要永遠飄浮於太空間?自由旅行甚麼時候變成無期漂流,甚至無期徒刑,連自己都沒有把握。

從二十幾到三十幾歲,我曾擁有過用不完的時間。當年我不屬於任何公司企業,是無拘無束的自由作家,而且一個人住國外,身邊沒有家人親戚,過的是沒累贅的單身生活。因為收入不多,所以談不上甚麼單身貴族,可是以自由時間的多寡為準,確實比世界上多數貴族還富裕。不管要放假多久去哪裡,都不必取得任何人的同意批准。拿張單程機票走的話,按邏輯,能夠遊玩到用完全部財產為止。

自由嗎?確實很自由。快樂嗎?我倒覺得坐立不安。假如一直旅遊,難道不是像風箏斷線那樣,將要永遠飄浮於太空間?自由旅行甚麼時候變成無期漂流,甚至無期徒刑,連自己都沒有把握。幸虧,旅遊公司賣的來回機票一般都有時間限制,在一定時間內得回到出發地。於是當年我去旅遊,盡可能買來回機票。有一年春天,從居住地多倫多去﹁中歐﹂旅行的一次,也不例外。

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國家,直到一九八○年代末曾叫做﹁東歐﹂。那不僅是地理上的劃分,同時也是政治陣營的名稱。經過八九年的天鵝絨革命和柏林圍牆倒下,社會主義陣營崩潰;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一直被蘇聯控制的﹁東歐﹂衛星諸國,也紛紛採用民主體制,並恢復使用﹁中歐﹂這歷史性名稱了。

冷戰期間的多倫多曾有許多流亡捷克人居住。他們跟米蘭昆德拉小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之登場人物們一樣,一九六八年,當蘇聯軍坦克車開進捷克的時候,抱著悲傷的心情離鄉背井的。事後二十年,他們的生活方式猶如超長期的旅行。因為捷克的教育水準很高,他們在流亡地也一般從事白領職業,經濟上屬於中產階級,但是往往選擇租賃房子而不肯置產。再說,雙雙逃出捷克的同胞夫妻當中,不生育後代的人也相當多。

結果,實際年齡到了四十幾、五十多歲,給外人的群體印象卻如超齡學生,是他們把流亡當作﹁暫

時性﹂生活的緣故,好比真正的生活是回到故鄉以後才會再開始似的。然後發生了八九年由劇作家哈維爾領導的天鵝絨民主革命。流亡捷克人個個都好興奮,好驕傲。很多人相隔二十年回到故鄉,跟家人朋友團聚。其中不少也馬上在布拉格購買了房子。他們開始過真正生活的條件終於成熟了。

可是,一時的興奮過去了之後,他們多數人還是回到多倫多來了。究竟是為甚麼,大家不大願意談。也許是二十年的分離在他們和親人之間造成了難以逾越的鴻溝。也許是習慣了北美式生活以後,很難再適應古老歐洲的種種。也許他們發現了過去二十年在流亡地一天一天過來的日子,才是真正的生活。

總而言之,拖長的青春期要告一段落了。多倫多的流亡捷克人社區開始解體。一對又一對夫妻申請提前退休而搬去加拿大鄉下買土地,開始過起自給自足式的半農民生活。﹁這麼大的土地,在歐洲是絕不可能擁有的。﹂曾做過會計師的米羅舒說。﹁既然在加拿大落地生根,應該學會欣賞冬天吧。﹂他太太漢娜在多倫多做了二十年的護士以後,才開始練習越野滑雪。我忘了昆德拉怎樣寫︽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結局的;不過,就現實而言,始終沒有結局這回事,人生故事永遠要繼續下去。

多倫多是移民城市,一半居民是生在國外的。離鄉背井的原因,人人不一樣:戰爭、革命、貧困、家庭不和。無論如何,要是在家鄉過的日子很幸福,誰也不會考慮移居外國。在這意義上,移民和難民之間,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我剛到多倫多的時候,被一個英文教師稱為﹁文化難民﹂,一時心裡很不好受,但也找不到反駁的理由。︵若是現在,我則會說:﹁請老師少管人家的閒事。﹂︶

對每一個人來說,不幸是偶然的,故鄉山河之美才是必然的。在國外過著流亡生活的人們,個個都講到自己的家鄉多麼漂亮,媽媽做的菜多麼好吃,故鄉的人情多麼濃厚溫暖。退休到安大略農村的米羅舒和漢娜也不停地告訴我:古老的波西米亞多麼美麗,布拉格的歷史遺產多麼豐富。他們勸我去一趟。

所以,還沒去中歐之前,在我腦海裡已經有好幾層的故事:以莫札特的鋼琴曲和德弗札克的交響樂為背景,卡夫卡講述的歷史社會和昆德拉描寫的人生情感,以及不久前在電視上看過的民主革命,和朋友們談的親身經歷等。既然擁有用不完的時間,我可以去很久。但我還是購買了有時間限制的來回機票。

 

 

 

 

 

 

 

 

 

 

 

 

 

 

 

 

 

 

 

 

 

 

 

 

 

 

 

 

 

 

 

阿姆斯特丹的休假

 

當我們坐飛機去外國之際,往往頓時失去現實感。這兒是甚麼地方?現在是甚麼時

候?好比跳入了影片中一般的感覺,無疑是旅遊樂趣之一。

波西米亞人米羅舒說:從多倫多去中歐,最好搭荷航班機先到阿姆斯特丹,然後轉機去維也納,接著坐火車前往布拉格為好。他也向我推薦了一家維也納飯店。我只留意他告訴我的路線,而把飯店名稱故意忘記了,因為不希望有人知道我住在哪裡。

荷航飛機著陸於阿姆斯特丹後,飛往維也納的班機起飛之前,本來有四、五個小時的等待時間。我向機場工作人員打聽一下便得知,其實可以離開機場去市區觀光,也不需要辦任何手續。原來,在歐洲大陸,機場早失去了國境的意義,跟火車站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這和四周被大海圍住的島國之常識完全不一樣。

我從機場坐二十來分鐘的電車到市內去。首先吃驚的是荷蘭人的個子高到不尋常的程度,無論男女老少都有一米八、一米九。身高一米六一的我在這兒簡直是個小矮人了,真像走進了︽格列佛遊記︾裡的巨人國似的。火車站旁邊的書店,賣的英文書和荷文書幾乎一樣多。︵那是張戎的︽鴻︾在全世界暢銷的一年;書店裡顯眼位置擺著英、荷兩個版本。︶我匆匆買下英文的阿姆斯特丹旅遊指南書,經翻閱決定,去梵谷美術館和安妮法蘭克之家。兩位都是我從小熟悉的歷史名人。

先到的梵谷美術館,裡面陳列的當然全是大師的作品幅了,著名的自畫像、向日葵、星星下的咖啡廳等都有。倘若運來東京辦展覽的話,肯定出現人山人海,走到最前面看談何容易。但是,這裡倒沒有幾個人。每一幅畫我都能獨占鑑賞到心滿意足。

接著,要走路去安妮法蘭克之家。根據地圖,我走過的是合法大麻酒吧集中的地區。荷蘭政府不取締大麻,因為對健康損害不大,而且透過合法化能夠壓制國際走私。阿姆斯特丹到處都有運河,腳下永遠是水面,水邊的房子又細又長就像荷蘭人。

我小時候看過《安妮的日記》,被聰明開朗的小作者迷住,也受悲慘結局的衝擊,但是始終不大能相信那是真人真事;與其說我質疑︽安妮的日記︾之真實性,倒不如說現實之殘酷遠遠超過了少女的想像力。水邊蓋著一整排的細長房子,安妮之家就是其中一棟,跟兩邊隔壁的房子相比,一點也沒有特別之處。殘暴的納粹黨橫行霸道的年代,好心的居民把無辜的猶太家族隱匿了很久的地方,果然是這麼平凡,毫不起眼的普通民房。我走上狹窄的階梯到二樓去;裡面的展覽室是很樸素的小房間。再爬上更狹窄的階梯到安妮一家躲藏的閣樓,則是更小、更簡單的空間了。超過想像力的悲慘史實和極其平凡的現實之對比,使我說不出話來,全身鬆軟麻木一陣子。

當我們坐飛機去外國之際,往往頓時失去現實感。這兒是甚麼地方?現在是甚麼時候?好比跳入了影片中一般的感覺,無疑是旅遊樂趣之一。我本來沒想到能夠在阿姆斯特丹遊覽,所以意外地得到了幾個小時的休假時,好比領取了紅包似地興高采烈。然後到市內,被高大的荷蘭人圍住,親身經驗格列佛在巨人國的感覺。接著去的梵谷美術館更如走進了畫冊般。最後去的安妮之家,卻把我徹底拉回到現實中來了。是的,我在曾經被納粹占領的荷蘭,離六百萬猶太人遇難不到五十年的二十世紀末,再來要去冷戰剛結束,從歷史森林正在重新顯現的中歐。

回到機場,我在候機大廳吃到了兩樣外餡三明治︵一種是鰻魚,都為燻製,別有風味。跟荷蘭

產heineken︶,一種是鯡魚,另啤酒一起吞下,是難得的美味。我邊嚐邊想:人為甚麼去旅遊?是為了忘記現實?還是為了面對自己?在阿姆斯特丹的休假,雖然短短幾個鐘頭而已,卻教我深思世界歷史上的經緯這問題。

 

 

 

 

 

 

 

 

 

 

 

 

 

 

 

 

 

 

 

 

 

 

 

 

 

 

 

 

 

 

 

 

 

 

 

 

 

 

維也納的小公主

 

她也許跟我一樣,從小嚮往歐洲小公主,不知不覺之間到了背後被別人說成老處女的年齡,仍然不能放棄多年來的夢想。

從阿姆斯特丹坐飛機去維也納用不著幾個鐘頭,可是一下飛機我馬上發覺文化環境很不一樣。我當時住在加拿大,生活習慣相當北美化,見誰都條件反射地自動微笑一下。在維也納機場坐巴士時,我也自動來了那北美式微笑。但是誰料到,年輕男性司機板著臉,連看都不看我一眼。我想起來:維也納曾經是哈布斯堡家族統治的奧匈帝國首都,也就是逼迫小公務員卡夫卡演變成荒謬小說家的官僚王國。我去機場裡的住宿介紹所,付點錢給官僚模樣的工作人員,訂到了市中心小飯店的一間房,一晚房價大約一百美金。

歐洲的飯店都相當貴,而且一般來講房間也很小。維也納這一家,雖然地點很方便,但卻位於普通民房的閣樓。房間裡除了一張單人床以外,沒有任何設備,也沒有剩餘的空間。從窗戶望向外面,只看見鄰近房子的屋頂而已。

這樣的房間,我在巴黎等其他歐洲城市也住過幾次,每次都想起美國女作家柏內特寫的小說︽小公主︾,是我小時候著迷的孤女文學作品之一。故事背景是十九世紀倫敦,生為富家千金的莎拉本來是寄宿學校的優等生,然而父親在海外失去全部財產而在失意中喪命以後,女校長把她視為眼中釘,命令離開學生套房而搬進閣樓去,從此過女傭一般的悲慘生活 ..莎拉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不知怎地,令小時候的我無限羨慕。尤其是她住的那小閣樓,雖說破爛但竟然有壁爐,多浪漫!

維也納的城市設計呈現出歐洲人的文明觀:人類跟大自然是完全對立的。城裡的馬路都很狹窄,兩邊的中層房子都是一個樣,有點強迫性的整齊,能看到的藍天非常小,給人快要窒息的感覺。然後,忽然間走進特別寬闊的廣場,中間矗立著華麗的天主教堂,尖塔像要刺透天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