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模的需要

现在,让我们来讨论建模的意义之所在的两种情况。首先,我们所建立的模型必须是对现实有意义的——对住所的选择、成为某个社团的成员或者是对于某个组织的参与,其中的分离和组合具有某种社会意义。其次,个人行动对集体所造成的系统性后果并不是那么一目了然,以至于我们不能将集体作为集中的个体对待,而只有借助模型才能研究清楚。

我一直都在努力展示第二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的行动动机都已经给定,而且个人的特征也很突出,但是,要想研究它们所导致的宏观结果,仍非易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借助模型的帮助,我们就不能根据集体行为的表现来对个人行为的动机妄加揣测。对个人行为的了解也不能自动地推导出对集体行为的预测,或者是得出影响这些集体行为的政策。我们必须在对宏观现象的研究基础上才能够得出对它们的恰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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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为环境下的简化模型的研究可以说有两个目的。第一个是比较野心勃勃的:这些模型是基本模拟现实的,它们是对现实的一阶近似,可以以较高的可信度来模拟我们想要的现实情景。第二个目的则比较一般:我们可以通过对这些比较简单的模型的考察来进一步得出与现实更为接近的模型,它们让我们知道哪一种分析是必需的,哪些现象是值得期待的,哪些问题是值得提出的。

我前面所描述的案例的主要用意是要实现第二个较为一般的目的。我所选的模型都比较容易描述,可观察性较强,也比较容易用算术进行计算。但是,即使是这些比较人为的模型也需要做进一步说明。比如说,在封闭式模型中,我们可以援引一个新的变量比如“密度”,以得到了一种新的划分法,即将人群划分在两个房间内,直到不同年龄的吸引力和人口密度的排斥力相互平衡为止。为了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就应该辅以某种物理维度和某种短缺的设备,对“房间”这个词给出一个比较具体而不是抽象的定义。(某个小孩可能比较偏好于加入某个有年龄较大的男孩的棒球队,但是如果他自己并不能经常上场打棒球的话,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某个人可能比较偏好和一个有年龄较大的成员的小组进行旅行,但是,如果他坐在靠窗的座位的机会较少的话,情况就可能不一样;某个人可能会更偏好参加一个年龄较大的小组进行讨论,但是如果讨论的会场比较拥挤、会场更加喧闹、发表谈话的机会较少而且自己被选为大会主席的可能性也比较小的话,情况也可能会不一样。)当我们考察的模型的维度越来越多时,考察的模型就会越来越具体,我们也可能就会越来越怀疑我们是否应该研究这一模型。而且在对一系列富有启发性的研究对象进行研究之后,我们发现找出所要研究的对象的实际特征,比归纳出它们之间在某个连续变量上的共性更具成效。养老院、网球俱乐部、桥牌锦标赛、社交聚会、律师事务所、公寓、本科大学和舞蹈学习班之间可能存在一些共同之处,而且,有很多其他方面,比如说年龄、智商、行走速度、驾驶速度、收入、级别、体型和社会角色,会使人产生大致相似的行为。不过,研究工作最终要想获得成功,对各个成员之间的共性的关注和对他们各自的特性的关注是一样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