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孩子们的性别

设想一下,我们能够事先选择我们孩子们的性别。我们也很容易做出这样的假设,并且要认识它的要义也没有什么困难。

我们已经能够选择是否要生小孩,在什么年龄生小孩,生几个,以及使孩子们的年龄如何分布,等等。我们甚至还能够控制孩子们的性别比,比如当我们有一个男孩和女孩后就会停止生小孩了,如果我们还没有我们想要的,我们就会继续生。进行性别选择,也不会造成什么新型家庭的产生,因为各种各样性别比例的家庭组成都已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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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兴趣在于性别选择的后果,而不是性别选择的技术。我们还对如何去处理以前不重要的选择感兴趣。不过,技术本身能够影响我们想要研究的一些问题。比如说,性别选择技术是由母亲一个人来控制,还是由夫妇双方来合作实施?进行性别选择的事情要不要跟别人说,跟谁去说?如果本来想要一个女孩,最后却生下来一个男孩,那么这种情况究竟是由这种技术的缺陷造成的?还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粗心造成的?抑或是由欺骗行为造成的?如果一个小孩想知道自己当初究竟是不是父母所想要生下来的,那么避孕技术的出现会影响孩子对正面答案的接受与否。如果性别选择技术使孩子知道父母当初尝试要过其他性别的孩子,情况会怎么样?

暂且先把这些问题放在一边不管,让我们先来看一下,如果人们能够选择的话,她们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我们能做的只不过是设想。不过,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这样的证据。我们无法研究人们实际上选择了什么,因为他们实际上并不做选择。而且即使我们去问他们(如有些研究人员有时做的那样),我们也很难得到比较严肃认真的答复。

这种情况就好像你在路上突然碰到一个巫女,她能让你实现三个愿望,以让你放她走。由于没有期待这种情况的发生,你不可能有很多时间来好好构想你的这三个愿望。关于孩子的性别选择问题,虽然不是对所有人,但是绝大多数人对此并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尤其是那些从未生过小孩的年轻夫妇。不可能有人能够在研究人员问他们问题之后的短短几分钟之内就能够对这个问题做出决策,而且很少有夫妇会协调他们之间的分歧,或者是认真地探究各自不同的偏好,以为调查提供可能性的数据。

美国家庭增加对避孕技术的采用部分地可以被看作是有意的,所以有人就试图研究在选择是否继续怀孕时所展现的性别偏好。这种想法很简单:如果那些已经有两个男孩或者是两个女孩的家庭,比起那些已经有一男一女的家庭,一般更会生第三个小孩。那么这就意味着,人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中男女各有一个,如果头两个孩子不满足这种要求,他们就会继续尝试。但是统计数据并不能说明这种情况,因此有了其他各种解释。一个广泛的观察是只有男孩的家庭和只有女孩的家庭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家庭,而且很多父母都同意这一点。这种情况也有可能,即已经有两个女孩的家庭在决定要第三个小孩时,并不是想要男孩,而是因为他们觉得两个孩子也不算多,孩子们可以增添家庭生活的乐趣,所以他们想要第三个孩子;然而,已经有两个男孩的家庭会觉得自己的家庭过于喧闹,或者对自己的家庭环境较不满意,或者同样满意,或者认识到两个小孩已经足够多了。换句话说,也可能男孩和女孩对于父母关系(比如离婚)的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这对于是否要第三个小孩具有一定的统计影响。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确实在统计数据上观察到这些偏好,我们也不能确定我们所观察到的是对男孩还是对女孩的偏好。

更进一步地说,至少有两方面可以说明,当某一个选择变成现实时,夫妇的偏好或许会发生变化。在很多文化中,生男孩是有男性气概的象征,或者是神对这个家庭的恩赐;一个有些强制性的传统是父亲都想要男孩,而且当一个父亲宣布他家里生了一个男孩时,别人对他的恭贺听起来似乎也更发自心底。当一个家庭里的第三个小孩仍然是女孩时,连她们的祖父都会觉得遗憾。一旦我们知道婴儿的性别只是说明了母亲要么是吃了一颗蓝色的药丸,要么是吃了一颗粉红色的药丸而已,那所有这些也就不存在了。一个坚持说他很高兴他的第二个孩子像第一个孩子一样是个女孩的父亲,不会被认为是在故作姿态。因为人们清楚地知道如果他想要一个男孩的话,他也做得到。

但是,伴随这一选择的将是一系列社会学和人口学的问题,如果父母们都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后代的性别,那么后代们的性别比例就会偏离传统的50∶50。如果在一个种族群体、地区或者社会阶层里,父母们借以为孩子们选择学校、婚姻和职业的性别比例和传统的比例发生了严重偏离,尤其是当政府利用某些计划来影响这种性别比时,人们就不得不考虑作为所在群体中的多数派或少数派的好处和坏处。从目前来看,人们对于未来性别比例的计算更多的是一种预测,不过这种预测对于大家来说是一种公平的猜测。如果一个小男孩对父母报告说,他幼儿园班上有2/3是男孩,只有1/3是女孩,那么他的父母就会在决定再要男孩或者女孩之前对这个数字进行严肃的思考。

人们会为这个新技术带来的选择而高兴吗?我们仅仅是多了一种选择而已?或者多了一种冲突的来源?或者是多了一种懊悔的理由?因为生活已经要面临太多选择,而夫妇之间已经有太多容易发生冲突和争执的地方。

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来看,这种选择的影响主要是总体上的:总体性别比,或者一个涉及社会生活和婚嫁迎娶等活动的特定年龄群体、种族群体、社会经济群体和其他群体中的性别比。另外,这种性别的选择还会对家庭发生作用,尽管这种作用目前还很难评价。比如说,如果选择的主要方向是追求一种平衡的性别结构,也就是说,在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家庭中,这两个小孩最好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那就会有很多的男孩没有兄弟,有很多的女孩没有姐妹;更多的男孩只有姐妹,更多的女孩只有兄弟。根据目前的技术,在有两个小孩的家庭中,有一半的男孩会有兄弟;而在追求性别平衡的技术的引导下,男孩们不再有兄弟。

对于总体性别比,我们可以用一些简单的算术来考察,在不同的选择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在对欧美的访谈和问卷调查中发现,一个偏好是至少在家庭中要有一个男孩。这看起来像是一个混合的男性偏好。当然,如果家庭对女孩的偏好数量至少也是一个的话,那么实际上就不算是什么偏好了。在调查中也时常观察到家庭的一个假设性偏好是先要一个男孩。这两种选择可能反映了相同的偏好:如果你至少想要一个男孩,那么先生一个男孩就能极大地缓解这种对男孩的期盼。

要想感知一下这种计算,那么考虑一下如果每一个家庭都想先要一个男孩的情况。最后的结果要看各个家庭是否在要了一个男孩之后再随机地生其他孩子,还是先生一个男孩然后再生一个女孩以作平衡。当然,我们的计算还要看有多少家庭最后有一个孩子,多少个家庭有两个、三个或者四个小孩。假设每一个家庭都先生了一个男孩,那么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的孩子性别都是男性,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其男性孩子占的比例可能是1/2,有三个孩子的家庭,其男性孩子占的比例可能是2/3,等等。考虑到美国家庭的规模,以多种方式出生的新生儿的男性占70%,而女性则占30%。这一男女比例比2∶1还高。如果每个家庭在先要了一个男孩之后,再轮流交替地生女孩和男孩,那么有偶数个成员的家庭将会有同样多的男孩和女孩,有奇数个成员的家庭男孩将比女孩多一个。新生儿中男孩将为60%,女孩为40%。在这样的人口中,每一个女孩会有一个兄弟;3/5的女孩没有姐妹;1/3的男孩没有兄弟。

假设每个家庭都想要至少一个男孩,但不去人为选择腹中的婴儿,而只是听天由命地随机生下小孩,一直到最后一个孩子。如果他们还没有生男孩的话,就用现代技术选择一个。除了少数那些事先只想要一个孩子的家庭以外(这些家庭所占的比例远远比目前美国只有一个存活小孩的家庭比例21%要小很多),这种计划的影响很小;只有那些一直只生女孩的家庭不会受到影响,因为他们必须生一个男孩来代替那个女孩。不过如果有些家庭在完成这个计划之前就已经停止生育了,那么这种情况也不会发生。

性别比不平衡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在我们所有的制度中,一夫一妻制是跟这种不平衡联系最紧密的。不过,从这方面讲,这种不平衡已经存在。第一,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性别不平衡。在华盛顿地区,女性大量超过男性;在一些西部地区,尤其是夏威夷和阿拉斯加,男性数量又大大超过女性数量。第二,在美国婚龄女性已经超过了婚龄男性,因为男性的初婚年龄趋向于比女性的大。随着新生婴儿每年按3%的增长率增长,如在1956年之前的1/4世纪那样,三年的初婚年龄差距就意味着婚龄女性要更年轻一些,而且要比婚龄男性多10%。第三,在美国女性比男性更长寿,而未婚的女性比未婚的男性要多得多。对于年龄在45岁以上的未婚者来说,未婚的女性与未婚的男性之比大约是4∶1。对于20岁出头的年轻男女来说,他们的期望寿命之差为6~7岁。所以那些嫁给比自己年长三岁的男性的年轻女性们可以预计自己要比丈夫平均多活10年。很明显,即使在出生时的男性和女性基本实现了数量平衡,在一些重要的年龄上仍然会存在很大的不平衡。

如果出生婴儿的数量很不平衡,或者说出现周期性不平衡(发生在长期内能够平滑,但是在相继的年龄组别内存在较大的循环性的不平衡),那么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从“技术性政策”层面上来看,处理这种问题并不比处理通货膨胀、失业、能源、出生率的变化以及退休人员与总工作人口之比的变动等问题更难。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的财政手段来稳定婴儿出生率(比如差别化的所得税减免措施,对不同性别的差别化服役条款,差别化的大学收费标准,以及一系列的针对不同性别的优惠奖励措施和以性别为基础的歧视性的强制行为)。尽管这些不太容易出台的政策能够成功,但是从目前政府试图稳定的一些经济指标来看,内生分析上并没有多大不同。

但是,社会的甚至宪法上的含义都是非常深远的。试想一下,现在政府试图通过一项政策来实现新生儿的“目标”性别比。这时总统候选人就必须辩论,让男性数量超过女性数量5%或者10%会不会更好,或者让女性超过男性的利弊所在。除了需要在政府的支出、收入和管制计划中融进一系列以性别为基础的奖赏和惩罚措施外,对拥有多少“正确”数量的男女需要制定一定的政策。

已经有人指责,联邦政府推出的帮助穷人阶层的家庭计划有种族歧视的含义,甚至还有种族歧视的动机。设想一下,政府设立了明确的人口目标会有什么结果:总统会通过采取一些措施,使通胀率控制在4%以内,使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使多出生的男婴控制在6%以内。

所以说,不仅仅是父母们可能不愿意享受这项新技术所带来的新选择。还有一些事情——天气情况可能算一个,婴儿的性别也算一个——无法更好地控制。给出的公正是随意的,但它可能比歧视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