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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我心痛?”

有些人天生就是易感的体质,遇到同样一个问题会比其他人更容易激动,更容易受伤。但是这个易感体质放到一样东西面前往往就会失效,那就是程度!你不是不想吃,而是你还不饿;我不是够坚强,而是我还没遇到够狠的事。当创伤事件的严重性和持续时间达到一定程度,无论你是不是易感体质,都会兵败如山倒。就像在前线服役时间更长或有被俘经历的老兵,患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可能性就要大于没有类似经历的老兵;遭到暴力轮奸的强奸受害者,比时间较短、行为较温和的强奸受害者更可能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因自然灾害失去家园和爱人或自己受伤的幸存者,比受灾难影响较小的人更可能患创伤后应激障碍。

所以说创伤事件的严重性、持久性是一个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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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项研究表明,经历家人自杀、性侵犯和爱人因艾滋病去世等事件的人,比起经历其他创伤事件的人更容易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

这是为什么呢?来分析一下自杀、性侵犯和爱人因艾滋病去世这几个事件的共性就知道了:通常它们都难以启齿,不便向外人透漏,会被社会认为是一种耻辱。因此我们就有了刚才那个问题的答案,如果人们在创伤事件发生后的恢复期内不能和他人谈论自己的痛苦感受和回忆,并获得他人在精神上的支持,则更容易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就像参加过越战的退伍士兵比其他退伍老兵更容易患创伤后应激障碍,是因为美国社会对越战存在很多争议,褒贬不一,所以很多重返祖国的士兵得不到家人和朋友的支持。

还有就是,女性较男性更容易患创伤后应激障碍,可能是因为女性最常经历的创伤(如性虐待)大多是令她们感到耻辱的,而男性的经历大多为意外等不带有耻辱性的事件。

因此说创伤事件发生后能否获得社会的支持也是一个成因。

 

以上两个社会成因就讲完了,下面开始心理成因的介绍。

我已经在文中提到过很多遍,只有直面痛苦才能更快地从痛苦中走出来,越是逃避,反而越延长痛苦的时间,深受其害。有的人在遭遇创伤事件之后会借助酒精或者毒品的帮助,让自己置身事外,以旁观者的身份来看待自己的痛苦和它带来的影响,这种情况就跟讳疾忌医一样,会让自己陷入更加痛苦糟糕的境地。例如,有的人变得堕落颓废,丢掉原来的工作,失去家庭,甚至流落街头。所以说“应对方式”是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心理成因之一!

还有的人,在没有遭遇创伤事件之前就已经处于一种郁郁寡欢的状态,当他们真的遇到“大麻烦”的时候,就会比正常人更容易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比如参加过越南战争的非裔、拉美裔的美国退伍老兵,患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可能性就大于白人士兵。这可能是由于这些士兵在战前和战后都受到歧视,导致忧虑情绪恶化,增加了患病的危险。所以说“忧郁”也是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心理成因之一。

民间有种说法,说是在本命年的时候会犯太岁,总会遇到点儿不好的事情,严重的非死即伤。

我是个无神论者,原本不相信这些迷信的说法。但是在那次本命年里,我却破天荒地接连生了三场大病,近三个月没离开病床。这件事情对我影响最大的不是肉体上的病痛,而是心理上的震撼:我生平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可以如此糟糕,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生命是不完美的,随时都有可能终止。这之后,我的人生观也发生了巨大改变。

所以,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另一心理成因便是:信念的动摇!

在生活中,我们对自己和世界的运转有许多信念,这些信念大部分时间会让我们感觉良好,但是一次痛苦的经历就可能将其摧毁。

首先,是自己不会受伤害的信念。大多数人觉得只有别人才会碰上倒霉事,而自己是不可能的。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者遭到绑架、强奸的时候,这种认为自己不会受伤害的幻想便破灭了。人们一下子觉得世界颠倒,脆弱无助,对身边的一切也草木皆兵,焦虑不安。

其次,是认为世界是公平和有意义的。而一旦发生那些没有道理、非正义或犯罪事件,如恐怖分子对幼儿园实施炸弹袭击,少年随意射杀同学,人们的这种想法就会被整个颠覆。

最后,是认为好人有好报。创伤事件的幸存者会说自己为人善良,一贯行善积德,怎么灾难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呢?太没天理了。同样的,对于那些遇难的人,幸存者觉得就算死也应该是那些比遇难者更坏的人去死才对。

 

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成因说到这儿,让我想起了另一种情况下受害者的“信念动摇”,那就是——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先说一下它名字的由来:

1973年8月23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家银行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两名绑匪劫持4名人质近6天时间。在这次事件中,人质对匪徒反而产生了依恋情结,他们害怕警察胜过害怕绑匪。其中一位女人质和一名绑匪有自愿的性接触。人质被成功解救后,他们不但不恨绑匪,反而为他们辩解,一位人质甚至建立了基金,帮助绑匪支付辩护费用。后来一名瑞典犯罪学家将这种受害者对压迫者或施虐者的依恋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是什么导致人质产生这种一反常理的态度呢?以下四点解释也许会为你拨开这个迷雾。

①绑匪威胁会杀死人质,并且人质对此深信不疑。

在这种对峙的情况下,人质就会觉得绑匪既然可以杀死他们,那么对他们实施惩罚和虐待也就见怪不怪了,即便这会让人质们觉得很不适和不安。相反,当绑匪对他们稍有仁义之举,他们却觉得那是从没奢望过的,会受宠若惊,内心便激起情感的千层浪。

②绑匪会向人质表达某种程度的善意,或者经常给他们一些小恩小惠。

像上一条说的,折磨是应该的,施恩是额外的。因此当人质感到绝望的时候,绑匪能给他们一些食物和水,或者允许他们上卫生间,人质便会从内心迸发出无比的感激,甚至认为自己还活着是因为绑匪没有杀掉自己,这是一种“被恩赐的存在”。事实证明,绑匪的这些“善举”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形成的基石。

③人质没有逃脱的机会。

试图逃跑的人质都被绑匪干掉了,这样就强化了人质的一种认识:我的生命完全掌控在绑匪手中。个体有时会为了生存做任何事,当人质认为听从命令和保持沉默是避免自己受到伤害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就会将认同绑匪的话变成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为了保命必须服从到底。而且人质感到越无助,就变得越听话。

④人质与外界隔绝,他们所能得到的信息皆来自于绑匪。

在这种被绑架的封闭空间里,在绑匪的高压面前,人质原先固有的那套信仰体系变得不堪一击,很容易被绑匪洗脑和再社会化。如果有幸遇上了“有文化”的绑匪,那就更容易从“人格魅力”上被对方完全征服了。一旦人质开始站在绑匪的立场,透过绑匪的眼光来重新看待这个世界,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产生就在所难免了。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离我们其实并不遥远,甚至可以用它来解释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为什么有的妇女在家暴中受尽了丈夫的折磨,但在心理上对丈夫依然有强烈的依恋?

这里我们可以把受暴妇女视为人质,而把施暴的丈夫看作绑匪,来看看两者的共同之处,大家便会明白了:

①受害妇女能够感受到丈夫对自己身心的威胁。

丈夫经常会说,如果她敢报警,下次会往死里打,或者她要敢提出离婚,那就杀死她或她的全家,对此受害人极度恐惧。当一个人长时间生活在恐惧和压力中时,其抵抗力就会逐渐减弱,甚至开始以一种近乎孩童的态度讨好丈夫。

②丈夫的悔改表现相当于绑匪对人质的善行或者小恩小惠。

在压迫环境中生存的妻子,总是会通过寻找点滴的希望来证明现状可以被改善,她们总是对丈夫抱有希望。这时丈夫的某些温柔之举,都会被妻子夸大为丈夫悔改的表现。暴力平息后,丈夫有时会买一些小礼物给妻子,或者向妻子道歉,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这时妻子很容易被打动。她们经常会以这些事实向自己也向他人证明:丈夫其实是好丈夫,只是偶尔会做错事。

③妻子很难离开家庭。

对于妻子来说,离开自己曾经爱过或仍然爱着的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且妻子一般在家庭关系中倾注了很多心血,甚至牺牲了学习和晋升的机会,妻子在家庭中投入越多,离开就会越加困难。

因此这时,如果家人或朋友的一个问候或关心的电话会引发两个小时的家庭暴力,那么在妻子看来,外人才是麻烦的制造者,应当尽量避免与他们的联系。如果有司法部门干预,受害女性常常谎称自己身上的伤是不小心碰的,她们不希望施暴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当警察要带施暴人走时,会遇到受害人的阻拦,她们担心丈夫回来之后暴行会变本加厉。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生存之道就是隐忍,否则她挨打的次数将更多,受的伤害也更重。

④如同人质被绑匪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受暴妇女也完全暴露于丈夫对她的评价当中。

在暴力家庭关系中,施暴人不断贬低、侮辱妻子,故意伤害她的自尊心。这种负面评价听得多了,妻子逐渐就会认同。她们会认为自己真的是有很多缺点,所以丈夫才打她;自己没有能力,什么事都做不好;除了丈夫,没有人会爱她,愿意娶她。在她看来,丈夫是一位公正的评判者,她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了吸引丈夫的目光,赢得丈夫的爱。如果丈夫实施了暴力,她认为那是自己的失败。

同样还可以用斯德尔摩综合征来解释的,就是那起骇人听闻的洛阳性奴案!

洛阳性奴案的案犯叫李浩。他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便想到借此道发财,强迫年轻女性进行网络色情表演。从2009年开始,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李浩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离最近的派出所不到100米。这个地下室是李浩在几年前从别人那里购得的,面积不足20平方米。经他挖掘后的地窖共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这几名女子被长期囚禁于此,并遭受性侵害。其间,李浩还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经过“调教”,她们已经毫无反抗意识,反而相互妒忌,常常为“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发生争执,并称呼李某为“大哥”或者“老公”。大约一年前,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个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将尸体就地掩埋。此前,为杀一儆百,李浩已将一名不服管教的女子打死,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角落里。李浩购置该地下室并开挖地窖一事,其妻几乎不知情。案发后,李浩被抓获归案。

 

下图就是李浩所挖地窖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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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被捕后,受害的女性被问到被囚禁的遭遇时,却一致声称李浩对她们照顾有加。事后人们对这个案件做了分析,总结出其中受害者与施害者的关系有四大诡异之处:

①被囚女子不仅不反抗,反倒争风吃醋。

②被囚女子有机会逃脱也不利用。

③受害者变施害者,被囚女子竟将同伴打死。

④被囚女子“忘记了恨”,有人还在警察调查过程中袒护李某。

这些情况基本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症状相吻合。

 

其中除了一人反抗被杀以外,其他人不但没有逃脱的努力,而且还为了这位“大哥”争风吃醋,甚至协同杀人,这种看似不可思议的心理操控,其实是基于生命受到威胁、反抗无效、与世隔绝,再加上“大哥”的一点儿“照顾有加”后的妥协。有人曾经设喻:魔鬼来到人间,把一个人抓进了地狱,让他饱受折磨,当魔鬼允许他回到人间,偶尔过上一点儿人间的“好日子”,他便会产生幻觉,以为自己到了天堂。而那位曾经将他抓进地狱的魔鬼,仿佛是解救他的天使。

我们前面也说过,面对生活的挫折,人的心理会有一个自动保护机制在起作用,就像伤口自然愈合一样,将不良刺激转化为良性刺激,借此渡过难关。常见的心理防御机制有合理化、压抑、选择性遗忘、幽默、投射等。这里我们就来说说其中的“合理化”——为社会不能接受的事情找出可以被大家接受的理由,用一个容易被接受的解释来取代真实的原因。例如,一名学生在一次考试中获得了很差的成绩,他可能会坚持认为是老师没有做好考前指导;一个女生的男朋友跟她分手了,她可能会对朋友们说,她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喜欢过他。与真相比起来,这类说法让人在情感上更容易接受。而被囚禁做性奴对于这些女性来说,则可以理解成“大哥”这样做是爱我们,想把我们保护起来不受外界的侵扰。

除此之外,我们还不能忽略的一点就是“氛围”,也可以说是“体制化”。著名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演绎了这一点。影片中犯人老瑞德这样谈到“体制化”:“起初你讨厌它(监狱),然后你逐渐习惯它,足够的时间后你开始依赖它,这就是体制化。”在李浩创造的这个小社会和体制中,除了个别受害人还有点儿清醒外,其他人都“入戏太深”,沉浸在一种“氛围”里,为自己深深打上了“体制”的烙印。

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与此有同样道理。该实验由24名随机挑选的斯坦福大学生分别担任模拟狱卒和模拟囚犯,在学校临时改造的“监狱”里完成。这个实验原计划进行两周。但自实验开始的第二天起,“狱卒”们就已经不满足于仅仅把“囚犯”关在牢房里了,在真实的监狱(巴格达中央监狱)里发生的恐怖事情竟然在这个模拟监狱里发生了:囚犯被脱光衣服,头上套着纸袋,还遭受了性虐待。

这个原计划两周的实验不得不在6天后夭折。“斯坦福监狱实验”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发现犯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被监狱的制度“潜规则”了,它揭示了一个有机个体是如何在环境和行为的影响下改变的。一个善良、守法的公民,何以能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展现出如此的暴力和虐待狂倾向,而一个独立自由的公民,又何以能迅速进入犯人的角色而无法自拔,这一切都因为“只缘身在此山中”!

 

有句老话,叫“祸福相依”——一个人失去什么必然会同时得到什么。所以当创伤的事件发生以后,大多数人都会试图弄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目的,试图理解它对他们生活的意义。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我想以一段在几个月之前失去至亲的人说的话来结尾,这段话也是我想说的,也许大家从中会有所感悟:

回首过去,如果我没有经历那些,想来也许我会错过所有的一切——这些成长和领悟。

我喜欢将生活中发生的一切视作礼物,无论它们因何发生,怎样发生。礼物不一定只是带来喜悦,只要发生了便是一份礼物,都有它的意义。我一生经历了很多痛苦,而我从中收获颇丰。虽然我并不愿意再次经历那些痛苦,但是我对生活中的一切心存感激,因为正是它们造就了今天的我。人生要经历许多欢乐和悲伤,但是无论欢乐还是悲伤,都使我们的人生更加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