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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但丁休息片刻
一九二七年三月十三日。按说应该是指望能瞥见春天的时分了,可是我们却迎来了严冬。暴风雪封锁了所有的道路,学校也不开门了。听说有些老家伙散步时偏离了小路,几乎给冻死。今天我穿了雪靴就老老实实走在街的正中心,雪上除了我的脚印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印迹。可是等我从商店出来往回走的时候我方才的脚印又全都填满了。这都是因为湖面没能像往年那样上冻,而西风则把大团的湿气裹挟而来,变成为雪,抛在我们的头上。我是去买咖啡和别的一两件必需用品的。你猜我在店里见到了谁,原来是泰莎·纳特尔贝,我都快要有一年没有见到她了。我一直没有去看她,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因为她中途退学后我原本是打算跟她维持一种友好关系的。我琢磨有这样想法的人大概也只有我独个儿了。她用块大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像是从故事书里出来的什么怪物似的。实际上都几乎有点头重脚轻了,因为她有那样一张大宽脸,一头拖把似的黑鬈发,肩膀也是宽宽的,可是身高上她不会超出五英尺多少。她见了我只是一个劲儿地笑,仍然是原来的那个老泰莎呀。接下去我便问她过得怎么样——你见到她的时候总会这样问的,真的,因为她长期遭遇到的那个厄运,不管那是什么性质的厄运,使得她十四岁光景就不得不离开学校。不过你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你也想不出有什么别的好说的,她所生活的世界跟我们其他人的不一样。她不参加什么俱乐部,也不参加什么运动项目,她没有任何正常的社交生活。她倒是有一种会对别的人有所影响的生活,它本身是没有什么不好的,可是我不知道该怎样提这件事,也许她也是同样不知道吧。
麦克威廉斯先生在那儿,他扶着麦克威廉斯太太走出店门,因为好几个店员都没能来上班。这可是个讨人嫌的爱嘲弄人的家伙,他开始在作弄泰莎了,问她有没有预先得到暴风雪要来的消息,为什么她不能让我们这些人也都知道,等等等等,于是麦克威廉斯太太就叫他闭嘴。泰莎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她要了一听沙丁鱼罐头。我突然感到非常悲哀,想到她坐下来吃晚餐的时候面前只有一个沙丁鱼罐头。情况大概还不至于如此吧,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她不能像任何别的人一样好好地做一顿饭。
我在商店里听到的重大新闻是匹塔斯骑士会堂的屋顶坍塌了几处。可是我们的《威尼斯平底船船夫》正是打算在那里演出的,时间定在三月底。市政厅礼堂的舞台不够大,而老歌剧院现在都让海依斯家具店用来存放棺木了。今天晚上我们本来是要作一次排练的,不过我不知道谁会上那儿去,结果又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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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六日。决定今年先把《平底船船夫》的事搁置一下,排练时主日学校礼堂只到了剧组中的六个人,因此我们就放弃了,并且上威尔夫家去喝咖啡。威尔夫还宣布他已经决定这是他的最后一次演出了,因为他的业务越来越忙了,因此我们得另找一个男高音了。这又是一个打击,因为没有比他更好的男高音了。
我仍然觉得光用名而不用姓来称呼一位大夫有点不自然,即使他只有三十岁光景。他住的地方原来是科根大夫的家,不少人至今仍然这样称呼这座房子。这是专门盖了当大夫府的,房子的一侧就是他的诊所。可是威尔夫彻底作了翻装,好几堵隔墙完全拆除了,现在房间很开阔很明亮,因此西德·罗尔斯顿调侃他,说他准备齐全就单等娶太太了。这可是个很敏感的话题,因为金尼当时就在场,不过也许西德是不知就里吧。(金尼有三个人向她求过婚。先是威尔夫·罗尔斯顿,然后是汤米·沙特尔斯,再后来又是尤恩·麦凯。一位医生,然后是一位验光师,再后来是一位牧师。她比我大八个月,不过我想我不会有希望能赶上她的。我想她条件是要比他们优越一些,虽然她老是说她弄不明白这是怎么搞的,每回有男的向她求婚她都觉得像是遇到了晴天霹雳似的。我的看法是,你当然可以把什么都看成是一个笑话,让大家知道你并不欢迎有人向你求婚,可是就不去想一想把那些男的打发走他们会多么伤心,且不说还得在众人面前丢尽脸面。)
要是哪天我得了重病,真的治不好了,我便希望我能有机会把这本日记烧掉,要不就是重读一遍,把说别人坏话的那些地方通通涂掉。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大家的谈话都变得严肃起来了,话题转到了我们在学校里学到了什么东西以及我们已经把多少内容全都忘掉了。有人提到了原先城里曾经有过的那个辩论俱乐部,可是大战后好多事情都废除了,现在任谁都有车子可以到处去,有电影可以看,还兴起打高尔夫球来了。可是在过去,人们讨论的是多么严肃的问题呀。“在人性格的形成上科学与文学孰者更为重要?”时至今日,你还能想象可以把人聚集起来听那样的辩论吗?即便是不加组织围坐在一起谈这个问题,都会让人觉得特傻的。这时金尼说了,我们组织一个读书俱乐部总是可以办到的吧,这不就可以逼着我们去读那些我们一直打算读却又永远也没能坐下来读的名著了吗。那套《哈佛经典名作》就年复一年地蹲坐在起居室书柜玻璃门的后面。为什么不读《战争与和平》呢,我说,可是金尼大声地说她已经读过了。于是就决定投票在《失乐园》和《神曲》之间作一选择,结果是《神曲》胜出。
我们大家所知道的仅仅是它并不真的是什么喜剧(1)而且是用意大利文写的,虽然我们自然是得通过英译本来读它。锡德还以为那是用拉丁文写成的呢,他说他在赫特小姐的班上所学的拉丁文都够他用一辈子了,于是大家都对他哄笑不止,他赶紧假装这里面的奥秘他全都门儿清。反正如今《平底船船夫》搁浅,我们也应该抽出点时间两星期聚会一次,互相鼓励鼓励了。
威尔夫向我们展示了整座房屋。餐厅在门厅的一边,起居室在另外的那边,厨房里的柜子是嵌入在墙壁里的,洗碗池是双槽的,而且还有最时尚不过的电炉哪。后厅延伸出去一个新的盥洗室和一个流线型的洗澡间,那些衣帽间大得人都进得去,门背后都装得有全身大小的穿衣镜。满处都铺有金黄色的橡木地板。等我回到家里之后,便觉得咱们自己这块怎么显得这么简陋呢,踢脚板怎么这么黑、这么旧、这么老式呢。在吃早餐时我对父亲讲我们满可以从餐厅那里再支出去一个阳光起居室的,那样就至少可以有一个房间是明亮和现代化的了。(我忘了提威尔夫对着他的诊所在房屋的另外那头盖了个阳光起居室,这样一来整座房屋就显得很对称了。)父亲说咱们已经有了两个廊子,早上黄昏都能晒到太阳,还要那玩意儿干什么?于是我就很明白,我的家庭改造计划是一丁点儿进展都不会有的了。
四月一日。我醒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愚弄爸爸。我冲到过厅里大喊大叫说有一只蝙蝠从烟囱进入我的房间了,于是他便从浴室里冲了出来,吊带耷拉着,一脸的白沫,对我说停止叫嚷、别发歇斯底里,快去拿把笤帚来。于是我去拿笤帚了,接着我躲在后楼梯那里,假装吓坏了,与此同时,他连眼镜都没戴,踩着很响的步子到处乱走,想找到那只蝙蝠。最后,我终于可怜他了,便大声地嚷道:“愚人节!”
接下来发生的事便是金尼打来了电话,说道:“南希,我该怎么办呢?我的头发掉得厉害极了,枕头上哪儿哪儿都是,我现在都已经是半秃了,我再也出不了这个家了,你过来一下,看看咱们能不能用这些掉发编成一个假发套,行啵?”
我呢,却非常冷静地说:“这很简单,用水调点面粉,做些糨糊,把它们粘回到头上去就行了。你说好玩不,这样的事竟会发生在愚人节的早上?”
现在该轮到说我不那么急于想记下来的那个部分了。
我连早饭都等不及吃就朝威尔夫的家走去,因为我知道他是很早就上诊所的。他自己来开的门,就穿了衬衫和西装背心。我没去敲诊所那边的门,因为我猜想那儿的门必定还是锁着的。他雇来管家的那个老太婆——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正在厨房里弄得到处乒乒乓乓生响。我猜想原来是应该由她来开门的,可是他正好在门厅里准备想进诊所去。“怎么,是南希呀。”他说。
我一个字都没说,光是做出一副苦相,并且用手掐着自己的脖子。
“你是怎么的啦,南希?”
把脖子掐得更紧,发出更加可怕的咯咯声,同时一个劲儿地摇头,表示我没法告诉他。唉,可怜哟。
“进来吧。”威尔夫说,并且领我穿过侧厅经由与住家相通的一扇门进入诊所。我瞥见那个老太婆在偷看,但我装着没看到她,而是继续演我的哑谜游戏。
“好,坐下吧。”他说,把我推向病人坐的椅子,又扭亮了灯。窗帘仍然拉着,屋子里一股消毒药水或是这类东西的气味。他拿出一个压住你的舌头的木片以及检查与照亮你咽喉的那种器械。
“现在,把嘴尽量张大一些。”
我照着做了,可是就在他正要压住我的舌头的时候,我大叫了起来:“愚人节!”
他脸上连一丝笑意都没有。他把木片扔掉,关上了椅子高头的灯,一直到他打开诊所通向街上的大门都没说一个字。直到那时,他才说道:“还有病人在等着我呢,南希。你年纪不小了,人怎么还这么不成熟呢?”
因此我只好夹着尾巴匆匆逃走了。我没有勇气反问他为什么连玩笑都这么开不起呢。没有疑问,厨房里那个多是非的婆娘肯定会把这事添油加醋地传遍全镇,说他是如何如何地火冒三丈,而我又是如何给羞辱了一顿之后抱头鼠窜。我一整天都闷闷不乐。而更糟糕的是,我好愚蠢,竟巧合地真的生起病来了,我有些发烧,咽喉那里也稍稍有些胀疼,因此我只得坐在前客厅里拿块毛毯盖住腿脚,读起老但丁来了。明天晚上是读书俱乐部聚会的时候,我应该走在所有其他人的前面才行。但是麻烦的是,书里连一个字我都没能读进去,因为在读的时候我脑子里始终在想的却是,我干的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我都能听到他用那么尖刻的声调在教训我应该与时俱进。但接下去我头脑里又会听到自己在申辩说,人活着找点小乐子也算不得是什么坏事嘛。我相信他的父亲必定是个牧师,莫非这就是他如此行事的原因?牧师的家庭总是搬来搬去的,所以他总是没有时间跟一块长大的人结成一伙,相互知根知底,也可以随便作弄开个玩笑什么的。
我此时此刻就能看见他拉开门时的模样,穿着西服背心和上过浆的衬衣。又高又瘦,简直像把刀子。他分开的、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和很一本正经的小胡子。真是糟糕透了。
我在琢磨要不要给他去一封短信呢?解释一下,在我看来,开开玩笑并不能算是大的冒犯。或者是,我应该写封很有尊严的道歉信?
我是不能去向金尼咨询的,因为他向她求过婚,那就意味着在他眼里,她是位身价比我高的人。我情绪恶劣透顶,以至于猜度她是不是也暗中以此自矜,觉得高我一等。(虽然她拒绝了他。)
四月四日。威尔夫没有在读书俱乐部露面,因为有个老人中了风。因此我给他写了一封短信。试着表示歉意但又不显得太卑躬屈膝。这事比什么都让我更伤脑筋。不是因为难以措辞而是因为我前几天干下的那件事实在是不好提呀。
四月十二日。今天中午,我去应门,遇到了我愚蠢、年轻的一生中最感到意外的一件事。父亲刚刚回来,坐下来正要吃午饭,这时威尔夫来了。他一直都没有给我写去的那张字条回信,我已经死了心,认为他打算憎厌我一辈子,而我以后所能够做的一切就是翘起鼻子对着他了,因为我别无选择。
他问,他有没有打断我的进餐。
这件事他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我已经决定,在我体重没减满五磅之前是绝对不吃午饭的。每当父亲和博克斯太太吃他们的饭时,我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读一段但丁。
我说,没有啊。
他说,那好,能和他一起驾车出去遛一圈吗?我们可以去看看河里冰凌化冻的景致的,他说。他接着解释说,他昨晚几乎一刻儿都没有睡觉,半夜一点钟就不得不起来打开诊所,连打个盹的时间都没有,新鲜空气倒是会让他清醒一些的。他没有说晚上起来是为了什么,因此我寻思必定是有人要生孩子,他觉得直说了肯定会让我发窘的。
我说我刚开始要读今天得完成的阅读定额呢。
“就让但丁休息片刻吧。”他说。
于是我去取了我的大衣,告诉了父亲,接着我们出去,上了他的汽车。我们驾车来到北桥,那里有一些人,主要是午餐时刻出来的男人和男孩,聚集在这儿看冰。今年的冰块不算太大,因为寒冬开始得比较迟。但仍然有一些在撞击着桥墩,使自身越来越小,并且因为有一股股细流从它们之间冲过而产生出了很大的喧闹声。在这儿真是没有什么可做的,除了傻傻地盯看着这副景色,好像人人都中了邪似的,可我的脚却越来越冷了。冰也许是在分崩离析,可是冬天似乎仍旧是毫无退却之意而春天还远在天边哪。我真弄不懂,怎么竟会有人能够站在这儿一连好几个小时都看得津津有味的。
威尔夫倒也不需要太长的时间便觉得看够了。我们回进车子里,一时之间真不知道怎样开始谈话了,后来还是我先硬硬头皮问道,他有没有收到我的短信?
他说是的他收到了。
我说我觉得自己干出来的事真是傻得没法说。(这倒不是假话,不过我的语气比我真正感觉到的还要显得更沉痛一些。)
他说:“哦,别在意了。”
他倒退车,我们朝城里开去,这时他说:“我本来是想向你求婚的。不过我并不想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说。我原来想让事情发展得更水到渠成一些。在一个更加恰当的形势之下再说。”
我说:“你的意思是不是你原来是想的但是现在不想了?还是说你确实是仍然想的?”
我可以发誓,我那样说的时候我绝不是在逼他表态。我只不过是想把情况弄弄清楚。
“我的意思是我现在也是想的。”他说。
“好的。”还没等我从震惊中镇定下来,这两个字就从我嘴里跑出来了。我不知道应该怎样解释。我说好的,是用一种挺有礼貌但并不太热情的态度说的。更像是说,好的,那我就要一杯茶吧。我甚至都没有表现出大吃一惊的样子。就像是我不得不让我们快些过了这一关,接下去我们就可以放松和恢复正常了。虽然实际的情况是,我跟威尔夫相处从来就未曾有过真正放松与正常的状态。有一个时期我觉得他挺深不可测的,认为他既让人觉得紧张又让人觉得可笑,而在那次倒霉的愚人节之后我又总是感到惴惴不安和狼狈不堪。我希望我不至于让人误解,我之所以说我愿意嫁给他是为了逃脱窘迫。我记得我想过,我应该把“好的”二字收回而说我需要点时间考虑考虑,但是我又几乎无法既这样做而又不至于把我们置于较前更为窘迫的景况之中。我根本想不出我还有什么可以转圜的余地。
我和威尔夫订了婚。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件事。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这样走过来的呢?
四月十四日。威尔夫来和父亲谈话,我便出去找金尼谈话。我开门见山,承认告诉她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接着又说我希望她不会不好意思做我的女傧相的吧。她说当然不会的,这时我们都一下子感情冲动起来互相抱到了一块儿,而且连鼻子都有点酸酸的了。
“跟朋友相比男人又算得了什么呢?”她说。
这时候我那说话不怕得罪人的毛病又犯了,我跟她说那都得怪她不好。
我说,我不忍心见到那个可怜的男人一连遭到两个姑娘的拒绝。
五月三十日。我好久都没有在这个本子上写点什么了,因为我实在是忙得不可开交。婚礼定在七月十日举行。我在科尼什小姐那里定做婚纱礼服,她都快把我逼疯了,让我穿着内衣站着,一片片的料子全用大头针别在身上,还一个劲儿地对着我吼,让我别动。那是白薄罗纱的,我不想要拖地长裙因为我生怕一不小心会绊倒在那上面。然后是办嫁妆,包括半打夏季女睡袍和一件波纹绸百合花图案的日本和服,还有三套冬天穿的睡衣睡裤,那可全都是在多伦多的辛普森百货公司买的呢。显然,睡衣睡裤不是你嫁妆的理想构成部分,可是睡袍又不能为你保暖,我反正不喜欢睡袍,因为到头来它们总是在你腰上堆成一团。还有一包丝衬裙和别的东西,全是桃红色的或是“全透明”的。金尼说我既然有机会就应该囤积一些货色,因为如果中国快要打大仗的话,丝制品肯定是会缺货的。她素来都是对时局十分关心的。她的女傧相服是淡蓝色的。
昨天博克斯太太做蛋糕了。据说面团得过六个星期才能发好,因此我们干脆用铁丝网把它罩起来。为了求得好运我必须搅动面团,里面加进于果之后重得不得了,我想我的胳臂都要脱落了。奥利正好在,博太太没盯着看的时候他就帮我搅。至于它会带来什么好运我可说不上来。
奥利是威尔夫的表弟,准备来此地待上一两月。由于威尔夫没有亲兄弟,他——也就是奥利了——就来当男傧相。他比我大七个月,因此似乎他跟我都有点仍然像是孩子,而威尔夫则不是(我都无法想象他曾是小孩)。他——奥利——在一家肺结核疗养院里住了三年,不过现在好多了。他在那边的时候人家让他的肺的一边不起作用。我以前也听说过这事儿,以为这样一来你以后就只好用一侧肺呼吸了,但是事情显然不是这样的。他们只是在进行药物治疗时让它不起作用,把病菌控制住(并非强制性的)使得它处于不活动的状态。(瞧,我和大夫订了婚,现在也快成为医学专家了吧!)在威尔夫解释这一切的时候,奥利却把双手盖住自己的耳朵。他说他宁愿不去想过去别人对他做过的事,假装脑子里空空如也像只赛璐珞的洋娃娃似的。他跟威尔夫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不过他们似乎相处得还是挺好的。
谢天谢地,我们决定把蛋糕有专业水平地冷藏在面包房里了。我想倘若不这样做,博克斯太太是决计受不了这番折磨的。
六月十一日。离那一天不到一个月了。我其实是不应该在这里写日记的,我应当接着去开结婚礼品单的。我无法相信所有这些东西都将会属于我。威尔夫让我来决定该用什么样的糊墙纸。我以为一个个房间都抹了灰泥刷上白色,那是因为他喜欢这样,可是看来是他先做成这样以便让他的太太来决定用什么样的壁纸的。我寻思自己准是现出了一副惊呆了的傻样儿,但我还是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告诉他,我觉得他真是太照顾我了,不过我的确是非得住进去之后才能想得出自己愿意怎么办的。(他必定是希望在我们度蜜月回来之前就把一切都弄得妥妥当当的。)既然我这么说那就得把事情往后顺延了。
我仍然一星期去工厂两天。我有点希望结婚后仍然如此,可是父亲说那当然是不行的。他接下去又说了些话那意思似乎是雇用已婚女子是不合法的,除非那是个寡妇或是经济状况很不好的,可是我指出我不是被雇用的因为他反正又不付给我工钱。接着他又说了几句他最初感到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说是等我结婚之后是会出现不方便工作的时候的。
“有些时候你是不愿意抛头露面的。”他说。
“哦,那样的事我还没听说过呢。”我讪讪地说,闹了个大红脸。
于是他就想到(父亲想到)让奥利来接手我现在所做的工作未尝不是件好事,他的确希望(父亲希望)奥利能一点点熟练起来,最终可以把事情全部接过去。也许他希望我会嫁给一个能接他班的人——但是他认为威尔夫纯粹是个花花公子。而奥利正无所事事,既聪明又受过教育(我不确切知道他在哪儿受过多少教育,不过显然他比周围任何人都知道得多一些),他可能是绝佳的人选。正因如此昨天我只好把他带到办公室去,让他看看账簿以及别的东西,父亲接待了他,并把他介绍给伙计们和正好在场的每一个人,一切似乎都进展得不错。奥利也很专心,在办公室做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接着又和大家有说有笑的(不过倒也没有太过分),他就连在改变谈话风格上也掌握得恰到好处,父亲开心得都有些兴高采烈了。我睡前跟他道晚安时,他说:“我感到那个年轻人能上咱们这儿来真是件幸事。他是个在寻找前途,使自己有安身立命之处的人。”
我没有扫父亲的兴去反驳说,依我之见,他在本地留下来管理一家伐木厂的可能性,跟我进入齐格菲歌舞团(2)去表演跳舞的可能性,其实是不相上下的。
他不过是不想扫别人的兴。
我有时候也曾想过金尼可以把他从我手里接过去的。她书读得不少,也抽烟,虽然上教堂但是她的看法是会让有些人认为是无神论观点的。而且她告诉过我,她倒不觉得奥利长相丑虽然个子有点偏矮(我估计是五英尺八九吧)。他有她喜欢的蓝眼睛和黄油硬糖颜色的头发,还有一绺鬈发从额前披下来,看起来是蛮有心想讨人喜欢的。他们见面时他对待她自然是十分殷勤的,他引导她,让她说个没完,在她回去之后他夸奖她说:“你那位小友知识还挺渊博的嘛,是不是?”
“小。”哼,金尼至少是跟他一般高呢,我真忍不住想把这一点告诉他。不过对着一个身高方面有点欠缺的人直白白地说穿这方面的事是很不得体的,因此我就憋住不说了。至于“知识渊博”这方面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在我看来金尼可算得上是挺有知识的,(比方说,奥利会读过《战争与和平》吗?)可是我从他语气里听不出来他这么说她是不是当真的。我能够说的只是,如果认为她真是如此,那么这种素质并不是他所珍视的,如果说的是反话,他认为她是假装的,那么这同样也不是他所喜欢的。我当时应该回敬一句不咸不淡让他听了不舒服半天的话的,例如,“你的话对我来说是太深奥了”,可是我自然每次总是要在事后才能想起来。而更加糟糕的是,他刚说完那句话,我便会在心中暗暗地联想起金尼的某一件事,而就在我(在内心里)为她辩护的时候,我也会偷偷地同意他。我不知道在将来,她是不是仍然会在我的心中显得那么聪明。
威尔夫正好也在场,必定是听到了全部的交谈,但是却什么都没有说。我本来可以问问他,是不是不想为自己曾经求过婚的女孩出头,但是我没有向他完全透露过对那件事我知道得有多少。他往往是仅仅在旁边听奥利和我两个人谈话,头向前低俯(对大多数人他都得这样,他个子那么高),脸上露出浅浅的笑意。我甚至都不能确定,那到底是笑容呢还是他嘴巴那里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每到晚上,他们俩都一块儿过来,到头来总是父亲跟威尔夫玩克里比奇纸牌戏,奥利跟我则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消磨时光。要不就是威尔夫、奥利和我玩三人桥牌。(父亲从未玩过桥牌,因为他不知怎的会认为这玩意儿太高蹈了。)有时候威尔夫会接到电话,是从医院或是埃尔西·班顿(他的管家,她的名字我怎么也记不住——我只好大声喊着问博克斯太太)那里打来的,于是他就必须离开了。有时候,克里比奇纸牌戏结束了,他会在钢琴前坐下,凭记忆弹上几首曲子。说不定连灯都不用开。父亲漫步来到回廊上,跟奥利和我坐在一起,我们都轻轻晃动摇椅,一边聆听。好像威尔夫是仅仅为了自娱而弹的,并不是表演给我们听的。他一点都不在乎我们听与不听甚或是聊起天来了——我们有时候忍不住会那样,因为那些曲子会让父亲觉得太过高古,父亲最喜欢的曲子是《我的肯塔基老家》。你可以看出他越来越坐不住了,那种音乐使他觉得世界像是在转,让他觉得发晕,为了他的缘故,我们便开始聊起一件什么事来。稍后,仍然是父亲,会特意向威尔夫表示,我们全都非常欣赏他的演奏,而威尔夫则会有礼貌却不当一回事地说声谢谢你。奥利和我知道还是什么都不说最好,因为我们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压根儿不在意我们是这样说还是那样说的。
有一回我偶然间听到奥利在随着威尔夫的琴声极轻极轻地哼唱。
“朝霞初露,皮尔·金特伸了个懒腰——”
我用耳语问道:“你唱的是什么?”
“没什么,”奥利说,“就是他正弹着的曲子。”
我让他给我拼出来。P-e-e-r G-y-n-t(3)。
我应该多学点音乐知识,这能使得威尔夫和我之间多一些共同的语言。
天气突然变热了。芍药花盛开了,大得跟小宝宝的屁股一样大,绣线菊丛那儿则花落得跟下雪似的。博克斯太太走到哪里都说,如果再这样下去,到结婚那天一切都会干枯而死的。
我在写这篇日记的时候已经喝下去了三杯咖啡,却连头都还没有梳呢。博克斯太太说了:“很快你就不得不把你的生活方式改上一改了。”
她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那个埃尔西某某告诉过威尔夫,她以后是要辞职的,这样就可以把家交给我来管了。
因此我现在就必须开始改变了,至少在这一段时间里要跟日记本说声拜拜了。我一直有一种感觉,某种很不寻常的事会在我的生活中出现,因此把一切都记下来是很重要的。莫非这仅仅是一种感觉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