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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酱缸
清朝官员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里记载了他同咸丰帝的一段对话,透露出一个细节:在清朝打死人只要赔死者家属三十洋元就可以私了,官府也不判刑。
三十洋元换算到今天不过2000元人民币,相信杭州七十码应该很向往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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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大汉主义者发话了:这有什么奇怪,在满清这种野蛮落后的民族的统治下,什么事情不会发生?
很遗憾,明朝亦可赎买死刑,命价跟清朝差不多。
以钱赎命也并非明朝首创。要追可以一直追溯到尧舜时期,《尚书》中就有“金作赎刑”的记载。
其实,生活中一些大大小小的规则、潜规则早在上古时期就有,炎黄子孙绝对不是白叫的。
追本溯源,夏商周三代各有特点。夏朝尊天(天命),商朝尊鬼(鬼神),周朝尊人(人文)。
夏人崇拜天很好理解,朴素的自然法则,抬头就是天,看天吃饭,不能不尊,这也是统治者编造的执政合法性的来源—天命所授。
夏朝最后一个残暴型皇帝桀把老百姓逼得受不了了,大家喊的口号是“时日曷丧,吾与汝偕亡”(太阳什么时候爆炸,我愿和你一起被炸死)。
你不是说你执政的依据来自于天吗?那我情愿跟你和你的天爸爸同归于尽。
就在贫N代们水深火热生不如死时,商汤出现了。商汤用以反对夏桀的依据是:天命最近不看好你,开始青睐我,所以我要起来换天了。
于是史书上才有“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记载。革就是变,命就是天命。
商汤玩了玩概念就把天下弄到手,还没来得及高兴,伊尹就用眼神提醒他—君以此兴,必以此亡。
商汤一咂摸,明白了:必须告别革命,以免不法分子打着同样的旗号搞暴动。
从此,历代商王开始淡化天命观,代之以鬼神崇拜为主导的封建迷信思想。
封建思想害死人呐!
由于相信鬼神的存在,殷商流行搞活人殉葬和活人献祭。祭祀用的动物叫“牺牲”,人这种特殊的牺牲品叫“人牲”。殷商政权杀了大量的平民甚至贵族来搞祭祀和陪葬,典型的不拿人当人。结果其祭祀对象鬼神还是不保佑他们,为周人所灭。因此,周朝的统治者就不得不重新考虑一下信仰的问题了。
第一个出来反思的是周公。据《诗经》中的《文王》一诗记载,周公早年参加的一次祭祀仪式对他刺激很大。彼时,商朝已经覆灭,殷商的那些遗老遗少,都穿着光鲜的衣服,毕恭毕敬地排着队,在周人的祭典上行礼。
这耐人寻味的一幕让周公深感“天命靡常”—谁能保证周人就不会重蹈殷人的覆辙?天,是不讲道理不近人情的,也不会一直保佑某个民族、某个政权,瞬息之间,天下就有可能易主。因此,天命是靠不住的,从来就没有救世主,值得信赖的唯有自己。
但天命观与鬼神论已经流传了几百年,在民间很有市场,想彻底废掉不大可能,合理引导才是上策。
于是,周公开始重新定位人与天以及人与鬼神的关系。
首先,“皇天无亲,唯德是辅”,谁有德,天就保佑谁;其次,鬼神“依人而行”,做好事的鬼神会奖掖,干坏事的就降灾。
随着时间的流逝,天命观和鬼神论被逐渐稀释,到了孔子的时代,大部分人对此二者都已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孔子本人虽然信“天命”,但已经“不语怪力乱神”。
信仰和崇拜虽不能当饭吃,但在个人它是精神需求,动力来源;在国家它是意识形态,凝聚人心。因此,不允许信仰出现真空的周朝统治者开始了造神运动,号召大家一起崇拜新时代的神—圣人。
圣人在那个时代基本是批量生产的,三皇五帝,商汤周文都算圣人。
但是,海选的标准是严格的,选民的态度是严肃的。大体来讲,必须符合两项条件才能被称作圣人。第一,有道德;第二,有贡献。
有道德是必要条件,有贡献是充分条件,合起来是充要条件。
圣人虽然门槛很高,但只要选上,就乖乖不得了了。
圣人留下的言论是“经”,圣人创立的制度是“典”,圣人阐述的思想是毋庸置疑的真理。
对于谁是圣人存在争议,对于崇拜圣人则一致认同。并且,圣人的身份一旦确立,就不容置疑,“非圣”是要冒天下之大不韪的。
比如,司马昭杀嵇康,罪名就是“非汤武而薄周孔”;晚明的李贽则因批判四书五经最终落得个自裁狱中的下场。
血的事实警告我们:不要跟圣人唱反调。
那么周圣人带给我们的是什么呢?
礼乐制度。
周公鉴于殷商失败的教训,认识到以人为本、以德治国的重要性,开始制礼作乐。
不管如何动听,其本质还是在为维护统治服务。周礼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等级制度,内外亲疏,尊卑贵贱,你爸可以捶你,你哥可以训你,父系的堂弟比母系的表哥要亲,姑表比姨表在家族中更有地位,一切都源自这个“礼”。
这套缜密而庞大的系统(具体可参看《礼记》)其实也不完全是周公的原创,而是他根据一些流传下来的规章典籍和氏族宗法传统下屁民们的心理所搭建的。比如为什么是三年之丧而不是两年或者四年,这里面大有学问,可以就此出一本专著—《华夏心理学》。
尊重传统使这套制度易于推行,从而,周公进一步抛出了一个概念—家天下。
家天下就是把整个天下看作一个巨大的家族,族长叫“天子”。
大家族下面有百十来个中家族叫“国”,其家长唤作“诸侯”。
中家族下面有若干小家族叫“家”,其家长称作“大夫”。
小家之下又有很多更小的家庭,其家长叫“士”。
这帮人是怎么联系起来的?很简单,宗法制加封建制。
宗法制规定,一个家族中,父亲与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叫“嫡长子”,是代表着家族血统的老大,叫“正统”。家族的爵位和财产只能由嫡长子继承;
父亲与正妻所生的其他儿子叫“次子”,父亲与小妾所生的儿子叫“庶子”。这帮人合起来叫“小宗”,“小宗”的地位远远低于嫡长子。
所谓天子,就是上天的嫡长子;所谓诸侯,就是上天的次子或庶子;同时,诸侯又是国族的嫡长子,大夫是国族的次子或庶子;同时,大夫又是家族的嫡长子,士则是家族的次子或庶子。
天子把天下分成若干国,各指定一个国君去统治,就叫封土建国;
国君得国后成为诸侯,诸侯不能独吞天子的分封,必须继续细分,将土地和人民分给大夫,就叫立家;
大夫得到的土地叫“采邑”,采邑还可以继续分给士作“食田”。
有了一系列的社会秩序和等级制度还不够,有礼无乐无异于只有物质文明没有精神文明,长此以往,社会就会不和谐。
乐(yue)者乐(le)也。听音乐是快乐的,因为乐音是和谐的。
音阶有宫商角徵羽,爵位有公侯伯子男,除此之外还有五伦、五服。可见,乐是和礼对应的,乐是为礼服务的。
当时的乐是对音乐、诗歌、舞蹈等艺术形式的总称,用传达感情来麻醉等级社会中的每个个体,从而即使壁垒森严也能各安其分,和平共处,同心同德,和谐统一。
周公的想法很好,一个中心(德)、两个基本点(礼、乐)的政策可谓煞费苦心,也比殷商的草菅人命滥杀无辜文明了许多。
但这并不代表周朝可以永延帝祚,历史的车轮向来无情。
中国的春秋战国与日本的战国最为相似的一点就是“以下克上”。
三家分晋、田齐代姜齐都是活生生的大夫搞掉诸侯的例子。而各国诸侯先后僭越称“王”更是不拿周王当天子,楚庄王都直接打听起象征天子领导权的九鼎的重量,想要“问鼎中原”了,礼崩乐坏已成无可挽回之势。
当此之时,士这一阶层的价值凸显了出来。士有钱有闲有文化,是野心勃勃的大夫、穷兵黩武的诸侯拉拢争取的对象。善养士者得天下,以孟尝君和信陵君为代表的战国四君子就是例子。
而士的历史使命和精英意识促使他们在面对天下大乱、连年征战的乱世局面时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怎么办?
作为最低一等的贵族,士的领地“田”同大夫的采邑、诸侯的国、天子的天下有所不同。即士对田只有产权没有治权,只能收租不能管人。因此,士有参政议政的权力,却不属于统治阶级。
也正因如此,士比较自由,流动性很大,可以怀揣N国护照,凭借一颗脑袋,游历天下,跨行跨业。
于是,以儒家为代表的文士,墨家为代表的武士,道家为代表的隐士,法家为代表的谋士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这帮人秉持不同主张,吵来吵去,就有了百家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