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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锦池:曹雪芹生年考论
——兼谈曹雪芹的卒年问题
周汝昌说得好,"生卒年在一个作者事迹中是首先要考查清楚的。而曹雪芹的生卒,却始终并未清楚"。其生年尤其如此。吴恩裕就曾不无慨叹地说:"由于缺乏直接材斜,确定他的生年更不容易。我们只有先决定他的卒年,然后再利用间接材料推定他的生年。"
然而,其卒年既有壬午、癸未、甲申三说,其享年又在敦诚所说的"四十年华"和张宜泉所说的"年未五旬"之间;从一个难以论定的卒年,用一个无法证实的享年,推算出来的生年,最后至多只是一个假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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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尔有句名言:"科学并不想证明什么,它只重视发现。"其实,可供考查曹雪芹生年的直接材料还是有的;只是一研讨曹雪芹的生年问题,便先推断其卒年,再推度其享年,然后推算之,已成为专家们的思维定势,致失之交臂而已。
兹不揣譾陋,先对"五四"以来的研究成果作一考察和反思,然后将自己的一点发现公诸同仁。
一
将曹雪芹的生卒年作为一项课题来研究,始作俑者是胡适。但胡适的结论是不定的,曾先后提出好几说。
一见于《〈红楼梦〉考证》。该文改定于一九二二年,它先据《八旗人诗钞》中敦敏的《赠曹雪芹》、《访曹雪芹不值》,敦诚的《佩刀质酒歌》、《寄怀曹雪芹》,认定敦诚兄弟与曹雪芹往来,"大概都在他们兄弟中年以前","猜想"雪芹至多不过比他们大十来岁。又据《八旗文经》里儿篇敦诚的有年月可考的文字,"猜定"敦诚大约生于雍正初年,死于乾隆五十余年。再据敦诚的大约生卒年,断定;(1)"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2)"当他死时,约五十岁左右";(3)"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康熙五十一年是壬辰年,不妨称这一说为"壬辰"说。
二见于《跋〈红松梦考证〉》。该文作于一九二三年,胡适于是牟购得《四公堂集》的写本。他据敦诚《挽曹雪芹》,作出四点结论,最主要的两点是:"(1)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2)曹雪芹死时只有四十年华。"这自然是个整数,不限定整四十岁。但我们可以断定他的年纪不能在四十五岁以上。假定他死时年四十五岁,他的生时当康熙五十八年。"康熙五十八年是己亥年,不妨称这一说为"己亥"说。
三见于《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该文写于一九三○年,胡适于去年购得甲戌本。第一回有条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据此,胡适下结论说:"现在应依脂本,定雪芹死于壬午除夕。再依敦诚挽诗四十年华付杳冥的话,假定他死时年四十五,他生时大概在康熙五十六年。"康熙五十六年是丁酉年,不妨称这一说为"丁酉"说。
四见于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该书第五章《雪芹生卒》云:"胡适的说法,中经修改;过去的就不用赘叙,单说最后的定论,是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七年(一七一八)而卒于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得年四十五岁"。康熙五十七年是戊戌年,不妨称这一说为"戊戌"说。
要特别指出的是,考胡适一生,实从未将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七年戊戌和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并提,更未说过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七年戊戌,也无片言只语表示认可。这系于胡适名下,随着《红楼梦新证》的流传而于被批驳中广为人知的"最后的定论",实际上乃"子虚乌有";"戊戌"说更来自周汝昌的"越俎代庖",事见一九四八年三月十八日周氏《答胡适之先生》:"依先生说法.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但那是根振雪芹死于壬午除夕而推定的;今先生已经接受我的说法雪芹实死于癸未除夕,晚一年则应重推其生年为康熙五寸七年,一七一八。"《红楼梦新证》又将"癸未"年易为"壬午"年,遂成为红学趣事之一。
还要指出的是,因《春柳堂诗稿》的发现,胡适晚年的观点是有变化的。其最为自得的,是"己亥"说;而与之并提的卒年则已由乾隆甲申易为癸未或壬午。这有写于一九六○年的《答高阳书》为证,信中强调的是雪芹"他的生时当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要知道,作于他谢世前一年的长文《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在曹雪芹的卒年问题上曾郑重宣告回到"壬午"说,但对曹雪芹的生年问题却未置一辞。因而,考察其晚年对雪芹生年问题的看法,这封《答高阳书》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平心而论,在卒年问题上,胡适提出的两说,还可以说是有证据的,在生年问题上,胡适提出的三说,却至多只能算个假设。问题的症结,是好取"四十五岁"。研究者多以为这是胡适在"四十年华"和"年未五旬"问题上搞"执中",那实在是个天大的误会,因为当时《春柳堂诗稿》还没发现。然而,胡适又确实是在"叩其两端而执其中",只是一端是敦诚的诗:"四十年华付杳冥",另一端却是他自己的文:"当他死时,约五十岁左右"。从而,证明"《考证》里的猜测还不算大错"。这种"执中",当然不能说是有学术意义的。胡适晚年,面对新发现的《春柳堂诗稿》,在卒年问题上举棋于"壬午"说和"癸未"说之间,在生年问题上自得于"己亥"说;果依此说,则曹雪芹卒于壬午或癸未,年四十三或四十四:这才是对"四十年华"和"年未五旬"的"折中"。盖"年未五旬",既不同于"年近五旬",更不同于"四十出头",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灵活说法。这种"折中",当然不失为一种圆通的办法。但要人们相信这等未经证明的结论:在考证的立场上,仍是不可能的。还有,胡适向来主张对"四十年华"的"四十"不必看得不认真,是有其深层原因的,用他《与周汝昌书》里的话来说,就是,"最要紧的是雪芹若生的太晚,就赶不上亲见曹家繁华的时代了。"亦即唯恐有伤其"自传"说。结合自己对作品的认识来作考据,无疑是可以而且应该的,但若强调到制约考据的地步,也就会使自己的考证失之于客观。难怪冯其庸在《红楼梦》新版前言中谈及曹雪芹的生年时,只说:"现在主要的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他生于公元一七一五年,即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另一种说法认为他生于公元一七二四年,即雍正二年甲辰。"不过,胡适先生作为新红学的创始人之一,他那不固执己见,凭材料说话,不断求索的精神,还是令人感佩的,不失为大家风度。
二
"甲辰"说的提出者,是周汝昌。时在一九四七年,见于天津《民国日报》"图书"副刊第七十一期《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弹指四十六年过去,周先生始终坚持自己的看法,用他《红楼梦新证》里的话来说,就是:"综合我的证据,我坚持我的意见:曹雪芹是生于雍正二年(一七二四,甲辰)左右,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的除夕,合公历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实际的年龄约是三十九年半。"
周先生的论据主要有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构成了他的"甲辰"说的三块基石:
一是曹雪芹卒年问题上的"癸未"说。即全要根据脂批"壬午除夕"的"除夕",敦敏《懋斋诗钞》里的《小诗代柬寄曹雪芹》的系年、敦诚《四松堂集》里的署年为甲申的《挽曹雪芹》等三条材料,论定曹雪芹实卒于乾隆癸未除夕,"壬午"二字乃出于批书人记忆上的错误。
二是曹雪芹享年问题上的"四十"说。即反对胡适硬"把四十年华放长五年,特意叫他赶到康熙末年,经一经所谓当年的繁华",认为"应该相信敦诚的话,在别无旁证可求的条件下,只能暂按四十岁的年寿,把雪芹生年推为雍正二年"。
三是曹雪芹创作问题上的怕传"说。即"以雪芹生年和书中宝玉生年相配"作"出发点",并仿效俞平伯"排列年表"以示之;目的在于说明"曹雪芹小说之为写真自传,……丝毫再没有疑辩的余地",但写的不是曹頫革职前江南的曹府,而是乾隆初年曹頫"中兴"时期的北京曹府。
周汝昌对曹雪芹生卒年的看法,一面世便以其体系性引起新红学创始者们的注意。胡适在《与周汝昌书》中赞成其卒年上的"癸未"说,而不同意其生年上的"甲辰"说。俞平伯呢?《红楼梦新证·雪芹生卒》的"附记"中似乎说俞平伯实际上均不赞同。我以为事实并非如此。这有《关于"曹雪芹的生年"致本刊编者书》可证。它对于研究俞平伯的治学道路和红学史是篇有文献价值的重要作品。
该文写于一九四八年,是就周妆昌和胡适关于曹雪芹生年问题的论争答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图书"编者向。一是说,周氏于《答胡适之先生》一文中,"提起我《红楼梦辨》里的附表,那是毫无价值的东西,非常惭愧。我现在这样想,把曹雪芹的事实和书中人贾宝玉相对照,恐怕没有什么意思"。这的确一是对周先生把《红楼梦》作为作者的"自传"来考证迎头拨了一瓢冷水,同时也是在以身说法对"五四"以来的新红学作认真的反思。二是说,周君的最先一文《曹雪芹绝卒年之新推定》,"他据敦敏的《懋斋诗钞》,推定雪芹卒于乾隆癸未,而非壬申(午),甚为的确";"若再照敦诚挽诗四十年华付杳冥往上推算,则假定雪芹生于雍正二年甲辰,很觉得自然。我想没有必要,说四十年华不是整数而曹雪芹活了四十五岁,因为这并非四十年与五十年的折衷数"。这对周先生的"癸未"说和"甲辰"说,评价是够高的;同时对胡适的猜定"曹雪芹活了四十五岁",批评也是够严峻的。三是说,"《红楼梦》直到今天,还不失为中国顶好的一本小说,任何新著怕无法超过,其价值始终未经估定。这和索隐和考证俱无关,而属于批评欣赏的范围,王静安先生早年曾有论述,却还不够,更有何人发此弘愿乎?"这种对"索隐"的和"考证"的红学之局限性的指出,同时也就使他成为考证派红学大家中主张将对作品的思想和艺术的研究作为红学之主流的第一人。
诚然,俞平伯五年之后又否定了曹雪芹生年问题上的"甲辰"说;然而,那是由于在曹雪芹卒年问题上他又回到"壬午"说。所以,《〈红楼梦〉简说》也罢,《读〈红楼梦〉随笔》也罢,《〈红楼梦〉简论,也罢,莫不赫然写着:"他生于一七二三年(雍正元年癸卯),死于一七六三年(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得年四十。"这有什么办法呢?除非个人不同意周先生对"四十年华"的理解,否则,当前所有的"壬午"派既会赞同俞平伯的看法,而所有的"甲申"派又会推定曹雪芹是生于一七二五年(雍正三年乙已)。纵然最后会证明周先生的结论是正确的,可目前只能三分天下有其一。周先生不是说"曹雪芹是生于雍正二年左右"吗?好在生于雍正元年或生于雍正三年还不越这一左一右的范围。属于这一范围的,还有严冬阳先生在其《曹雪芹生平新考》中推定的"壬寅"说,即认为曹雪芹生于康熙六十一年。
实际上,真正向"甲辰"说挑战并构成威胁的,并不是《红楼梦》研究者中为"壬午"派和"甲申"派,乃是那历历在目的材料。
比如,敦诚《寄怀曹雪芹》,其注云:"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只要我们将"随其先祖寅"云云与"四十年华"连起来考察,便足以看出敦诚对曹雪芹的年龄只是知个大致而已。因为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下距乾隆癸未凡五十年,则雪芹谢世时已五旬以上,与"四十年华"至少差一轮生肖。诚然,雪芹必不及见曹寅,敦诚晚年编集,添此小注,距曹寅去世已七十多年了,所以有此小误;然而,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即由于曹寅之卒下距雪芹之生不几年,雪芹去世时虽年未五旬而亦已四十好几,所以,敦诚晚年编集加注时致有此误,果真雪芹生于雍正二年,则上距曹寅去世已十有二年,谢世时又只有三十九岁半,注云如此的可能性反倒微乎其微了。
比如,还有张宜泉的"年未五旬"在和敦诚的"四十年华"唱对台。周先生在《曹雪芹小传》附录"补注"中解释说:"康熙间陆陇其《三鱼堂日记》卷下说:十月廿三日,读经野集第一卷,始知五十称不夭,七十称古稀,此为衰世言之,非通论也。……"所以如果雪芹是四十岁左右而亡,张宜泉完全可以说他是"年未五旬而卒"。周先生把话说反了,这不是张宜泉在以"五十称不天"自释。"年未五旬而卒"也罢,"四十年华付杳冥"也罢,莫不是在叹曹雪芹之英年早逝!颂人之高寿,语气则往大里说;叹人之寿夭,语气则往小里说:这是中国人的民俗。张宜泉一不说"年方四旬而卒",二不说"方逾四旬而卒",却偏说"年未五旬而卒",又岂可将"四十年华"看成是曹雪芹实际享年!
再如,《红楼梦》写的是否只是曹頫"中兴"时的北京曹府,且不去说它,单说敦诚兄弟的《寄怀曹雪芹》等诗,一则说"扬州旧梦久已觉,且著临邛犊鼻挥。"二则悦"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三则说"齐淮旧梦入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醉。"四则说"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如果真如周先生所说,雪芹"生于雍正二年,到六年北归,刚刚五岁,其记不清南京,便不足怪。"难道敦诚兄弟这些诗说的是另一个曹雪芹不成!
要之,在曹雪芹的生年问题上,胡适,生先后有过三说,三说都是"猜想",皆没能够得到证明。周汝昌一生仅设一说,却不是凭空臆想,是有材料可供资证的,所以,其影响也就胜过胡适的三说。然而,由于赖以资证的主要材料,即享年向题上的"四十"说和卒年问题上的"癸未"说,其自身尚没有法子获得最后的证实或否证,所以这一生年问题上的"甲辰"说,也还只是一个假设,尽管其不乏学术价值。
三
当前可以与"甲辰"说分庭抗礼的是"乙未"说,即认为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公元一七一五年。这一说的提出虽远早于"甲辰"说,而"成气候"却晚于"甲辰"说。
"乙未"说的最初提出者当是李玄伯先生,说法见于一九三一年《故宫周刊》第八十四、八十五期《曹雪芹家世新考》。该文第四节《曹颙之妻及其遗腹子》中写道:"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曹頫折:奴才之嫂马氏,现因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观此则曹頫死于北方,而不在江宁。或当时适召入京耶。其妻马氏,怀孕七月,则其遗腹当生于五六月间。康熙五十四年下去乾隆了十七年,凡四十七年,若其遗腹系男子,证以敦淤诗四于年毕付杳冥句,或即雪芹耶?且《红楼梦》中人物:贾兰系遗腹子,而宝玉出家,亦有遗腹子,则此种推测,虽近于武断,然不为无理矣。"简言之,李先生认为曹雪芹乃曹頫之子,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得年四十七岁。
然而,李玄伯这一看法,当时却和者甚寡。直到五十年代发现了《春柳堂诗稿》,一九五五年七月三日《光明日报》发表了王利器先生的《重新考虑曹雪芹的生平》,"乙未"说才"春回地气舒"。
该文摆了四条证据,说明曹雪芹生于康熙乙未年,卒于乾隆壬午年,享年实为四十八岁。证据一,张宜泉分明说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卒"。证据二,正确理解"年未五旬而卒"之说,"第一"当考虑马氏的遗腹子,可能就是曹雪芹。证据三,"雍正六年(一七二八年),曹頫家被抄,曹頫随即同其家属回京,曹雪芹亦当于是年来到北京,即从一七一五年至一七二八年,曹雪芹是在江宁生活了十三年才离开的。"如此,则读敦敏兄弟的诗"秦推风月忆繁华"、"扬州旧梦人犹在"等也"都有了着落"。证据四,"更重要的是曹雪芹在这十三年中,……具体地接触到资本主义萌芽的思想",这对他"创造出这部伟大的划时代的现实主义作品,……是起了一定的决定性的作用的。"
"乙未"说的另一位代表是高阳。高先生在其《红楼一家言·曹雪芹年龄与生父新考》中也摆了四条理由,说明"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四月中旬,实际年龄四十七岁半,他是曹颙的遗腹子,行二,但却是曹寅唯一的嫡亲的孙子。""证据一:生日正在初夏。"贾宝玉的生日是在四月里,马氏生产也是在四月里。"证据二:恰好十三岁。""十三"这一岁数,既是贾宝玉的"大关",也是雍正五年曹家抄家时曹雪芹的年龄。"证据三,贾政似周公旦。"贾政字存周,乃在用周公"假政"成王以"存周"的典故,暗示曹頫与雪芹也是叔侄。"证据四:第三十三回大有文章。"由于雪芹是李氏唯一的嫡亲孙山,曹頫为李氏的嗣子,所以曹頫(贾政)一管教雪芹(宝玉),李氏(贾母)便对曹顺(贾政)产生深深的误会。
在卒年问题上信"癸未除夕"说的吴恩裕,在生年问题上也主"乙未"说。吴先生在《有关曹雪芹八种·考稗小记》中虽未作过具体论证,却断言:"曰年未五旬而卒,雪芹似应为曹顺妻马氏所生之遗腹子。若然,则雪芹卒年四十八岁,对于说明《红楼梦》之写作,较为合理。"
然而,另树一帜的,还是《红楼梦探源》的作者吴世昌。吴先生是既主"乙未"说而又反对"遗腹子"说者的代表,认为雪芹乃曹顺于康熙五十四年承祧袭职之际所生。其主要理由是,雪芹名霑,"霑霜"乃上天恩泽之义,义本《诗经·小雅·信南山》:"既霑既足,生我百谷",亦可引申为皇上的天恩,如《后汉书·杨雄传》:"盖闻圣主之养民也,仁霑而恩洽。"因雪芹之生,正是康熙圣谕来到的前后,曹頫为了表示感谢皇上的恩泽,遂把新生的儿子命名为霑。
一时众说纷呈,前提都是认为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对"甲辰"说直有压倒之势。"甲辰"说只是一个假设,这"乙未"说又如何呢?也是漏洞甚多,难以自圆其说。
正如俞平伯在《〈红楼梦〉的著作年代》中所说:"书中贾家的事虽偶有些跟曹家相合或相关,却决不能处处比附。"高阳在文章中曾以相当的笔墨批评了周汝昌"据红楼人物以订曹氏世系"的做法,而在立论时却不意又重蹈其覆辙。胡适在《答高阳书》中说他对曹雪芹生年问题的结论,"至多只是一个假设",当是中肯的。此其一。
《红楼梦》中是否反映了资本主义萌穿,当前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纵然反映了,也是属一种时代特征。用一种时代特征为据去论证作者的具体生年。在考证的立场上,即便能言之成理,亦属持之无据,此其二。
认为"霑"字的本义是上天的恩泽,可引申为皇上的天恩,这无疑是对的。然而,又怎可用以断定谁氏之子,生于何年?曹寅一支沐天恩以曹頫承袭职,是年马氏又生一遗腹子,可以不可以命名为霑?是年或次年頫妻有孕而头胎得子,可以不可以命名为霑?可见证据之薄弱。此其三。
若曹雪芹果真生于康熙五十四年而死在乾隆壬午除夕,照旧法计算,则他实为四十八岁,已属"年近五旬"了。其卒年倘依"癸未"说或"甲申"说呢?则已是四十九或五十岁的人了。"年未五旬",特别是"四十年华",那又该作何解释?此其四。
"乙未"说赖以产生的基础,当是"遗腹子"说。然而,马氏的遗腹孩子是男是女,长大了没有,如果是男孩而且长大了,又是不是名霑号雪芹的那位,当"乙未"说者挥毫立论时都还只是一种善良的想象。现在,由于《五庆堂重修辽东曹氏宗谱》的发现,已经获得否证。该宗谱说得明明白白:"十三世,颙,寅长子,内务部郎中,督理江南织造,浩封中宪大夫,生子天佑。十四世,天佑,颙子,官州同。"设若再说天佑后来又改为霑或霑系行二,那就未免太过强辞了,除非能拿出确凿的证据来。
四
要而言之,考证曹雪芹的生年,若先推断其卒年,再推断其享年,然后往上推算,仅上面提到的,除"壬辰"说太过超龄外,其适龄者若按年序排列,便有"乙未"说、"丁酉"说、"己亥"说、"壬寅"说、"癸卯"说、"甲辰"说。真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照我着来,不论曹雪芹卒于何年,享寿多少,他都生于公元一七一八年.康熙五十七年戊戌。亦即周汝昌按在胡适头上的那个说法。
这是我在十四年前与戴不凡先生商榷《红楼梦》的著作权问题时于无意中得之的,文见《北方论丛》一九七九年第三期。当时,因为本意不在考证曹雪芹的生年,所以没有注意前辈和时贤们的有关考论,也就不曾堕入那"四十年华"和"年未五旬"的迷人圈子。当时,由于只想潜心考察考察脂批,探讨探讨"作者著书时的年龄",以回答戴先生对。红楼梦》著作权问题的质疑,所以也就从脂本第十三回的几条批语中直接获得上述结论,并付诸笔端。
我们知道,该回回后,甲戌本有总批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批语中的"老朽",显然是畸笏叟的自称。"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颇类回目的一句。倘与"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对举,则比今见"秦可卿死封龙禁尉"还工。然而,这条批语的价值,还不在于它揭示了秦可卿的原来结局,还在于它透露了该回含有"隐去"的曹府的一些"真事"。而作者的序诗说得明白:"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说"石头=贾宝玉=曹雪芹",那当然是不对的,因为不符合事实;说"石头澎贾宝玉,曹雪芹",我以为是可以的,因为符合事实。则该回所"隐去"的曹府的那些"真事",便既有可能是作者"身后"的,目击的,也有可能是作者"身前"的,耳闻的。明了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否则,假若处处以贾宝玉比附曹雪芹,便会对如下三条极有价值的脂批,郢书燕说:
其一,该回写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寻思府里存在五大弊病时,庚辰本有眉批云: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这一条批语在脂批中是很特异的,明显地关合着作者的家世和作品的取材,应引起我们的充分注意,尤以"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为最。如果就这条批语论这条批语,那么,对这句话似乎可以作出两种判然不同的解释:
一种解释是:"三十年前"的作书人,现在已经死了,批书人因读到书中的"五件事"而想起作书人,所以"不禁失声大哭"。另一种解释是:"三十年前",作书人还没有出世呢!书中所写的"五件事"是取材于"述者"之口,却写得情理如真;批书人"读五件事未完"而引起自己对往事的缅怀,感慨系之,所以"不禁失声大哭",且对作书人的"神极之笔"惊叹不已。
如果前一种解释是正确的,那么,《红楼梦》的作者就不可能是曹雪芹。当年戴不凡就是以这条批语作为主要根据,否定《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
如果后一种解释是正确的,那么,《红楼梦》的作书人不论是不是曹雪芹,当批书人写这条批语时,他都不超过三十岁或正当"而立"之年。我当年就是这么认为,并与戴不凡进行商榷,展开那场关于《红楼梦》著作权问题论争的。
哪种解释比较正确呢?乍一着去,前者容易接受,仔细想来,还是后者有理。因为,批书人哭的分明是"五件事"而不是"作书",.这有批话所指的作品内容可证;如果批书人哭的是作书人已死,当写成"三十年前作书人而今在何处耶",这又有批语的自身语法结构可证。外证内证如此,可谓"铁案如山"了。
其二,无独有偶。该回之末,写"此五件实是宁国府中风俗,不知凤姐如何处治。"甲戌本也有一条眉批: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今(令)余想(悲)愉,血泪盈(腮)。("腮"字原本缺,今从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添。)
这条批语和前条批语,显然具有二而一的特点。因为,二者都是针对宁国府与当年曹府相似的"五弊"而发的,而且如见于一个本子当在同一页同一部位,而且后者对前者还有略作申说的意思。"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这实际上是说,当年曹府的"五病",在父辈手里就有了,后辈承其害而已。这就再一次说明:批书人哭的不是作书人已经作古,而是当年曹府的家政腐败,无力回天。而如果结合"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看问题,如果结合"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看问题,便又不难看出,"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这实际上是说,当年曹府类似凤姐想整治宁国府风俗的事,本在作书人出生以前而却于作书人笔端今日又得一见之。凡此,又可以看出,这条批语中为批书人所连用的两个"三十年",都是在以作书人的年龄作约数在说时间,而不论批书人在将两个"三十年"连用时曾否"屈指"。
最令人遗憾的是,这两条批语都没有系年,否则,就可以据以推算出作书人的生年了。假若从刘回脂批中找他个"壬午"、"丁亥"之类来按上,纵然可以摆出几条理由,终究也还只是个假设而已。
其三,真是天从人愿。该回有条"屈指"计年的批语,与这两条批语显然是一组,位置则在是回的开端,既见于甲戌本,也见于庚辰本,只是文字稍异。写秦可卿托梦于凤姐,说到"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庚辰本眉批云:
树倒猢狲散之语,余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甲戌本眉批无"哀哉","余"作"全","屈"作"曲","痛"作"愉",余同。)
弄清这条批语系何人所批,又批于何时,可能有助于作书人生年问题的解决。
我们知道,《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有"诸公之批"。畸笏叟的批,一般都系年署名,脂砚斋的批则反是。那是由于脂砚斋是主要的批书人,畸笏叟的批所以一般都系年署名乃是为了与之相区别而已。这一条批语和前两条批语都没有系年署名。但,三条批语在同一回,关注的又是同一个问题,内在联系十分紧密,显然是出于同一批者之手,而且是批在同一个时候,甚至是写在同一天。批语情绪激楚,令人热耳酸心,简直是哭成的;称"余家",谓"树倒猢狲散之语,余犹在耳",更可以看出他必是曹寅家的一个亲人。其人是谁呢?当然只能是"恨几多"的脂砚先生。
那么,这三条批语又批于何年呢?好在后一条批语赫然写着"屈指三十五年矣",这就使我们有稽可考。"屈指"计年,一般都是从发生某件大事之年算起,而曹府末世构成对它衰替的大事共有三件,一是曹寅之死,二是政敌雍正上台:三是曹府被抄。此指前者。何以见得?施琛《隋村先生遗集》卷六《病中杂赋》云:"楝子花开满院香,幽魂夜夜楝亭旁。廿年树倒西堂闭,不待西州泪万行。"其注云:"曹楝亭公时拈佛语对坐客云:树倒猢狲散,今忆斯言,车轮腹转!以瑮受公知最深也。楝亭、西堂皆署中斋名。"不言而喻,曹寅晚年所以"时拈佛语对坐客云:树倒猢狲散",盖亦出于对曹氏家世江河日下的感啃。脂砚斋以"树倒猢狲散之语,余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的话语来缅怀曹寅,与施瑮以"廿年树倒西堂闭"的诗句去悼念曹寅,二者的意思是一样的。既云"屈指",这"三十五年"当然不是约数。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壬辰;照旧法,忌辰算周年,下推三十五年为乾隆十二年丁卯,便是这三条批语的写作之年。曹雪芹时年三十岁。
问题是,乾隆十二年丁卯下距甲戌本问世七年,脂砚斋于是年能写出批语吗?能。甲戌本已属"重评",一也。甲戌本开卷已有"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云云,则这个"十载"至晚也应从乾隆甲戌年上溯,二也。这三条批语从感情到语气都酷似初读《红楼梦》时写下的,当批于该书雏型初具之年,三也。还有一个颇有意思的旁证,那就是"此开卷第一回也"云云中的"半生潦倒"。照"六十年一个花甲子"的说法,"半生"就是三十岁。"开卷"言此,显然不是随便说说的。我以为这个"而立"之年,就是《红楼梦》的雏型初具之年。"此开卷第一回也"云云是第一回的回前总批,也是写于乾隆十二年丁卯。后来才误人甲戌本凡例或庚辰本正文的,遂致凡例、正文两不类。
如果以上说法不无道理,那么,结论当是:
"树倒猢狲散"乃曹寅晚年"时拈佛语",故脂砚斋用以哀悼曹寅的谢世有年。
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壬辰。照旧法,忌辰算周年,下推三十五年为乾隆一二年了卯。该年即这三条批语的写作之年,曹雪芹时年三十岁。照旧法,落地为一岁,上溯三十个干支是为曹雪芹的生年,即康熙五十七年戊戌,公元一七一八年。
曹家正式被抄,当在雍正六年,雪芹时年十一岁,则"秦淮风月忆繁华"、"扬州旧梦久已觉"云云,皆可得到落实。
死时按"壬午"说为虚岁四十五,这与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而卒"之说既合,与举成数而言的敦城"四十年华"之说也无不合。
重要的是,我的这一"康熙戊戌"说,是有具体数字作依据的,是从同一回的三条脂批中直接推算出来的。它不受时下卒于何年、享年几何等诸说的影响,反倒可以用作证据之一去考察它们的正确与否。
五
然而,我在曹雪芹卒年问题上主"壬午"说,却并不是由于我在曹雪芹生年问题上主"戊戌"说,实由于我感到"壬午"说所秉的基本材料自身并无矛盾,"癸未"说和"甲申"说所秉的基本材料却自身存在着矛盾。谨就此略陈浅见,以作为本文的余论。"甲申"说的提出者虽是胡适,但作为一说引起红学家们刮目以待,却缘自《红楼梦学刊》发表梅挺秀先生大作《曹雪芹卒年新考》于先,又发表徐恭时先生大作《文星陨落是何年?》于后。其结论则一是"雪芹卒于甲申一、二两个月";一是"雪芹之罕,岁次甲申,仲春二月十八日春分节间"。
两篇文章都认为,"千午除夕"非雪芹卒华"明文",乃畸笏叟加批所署之日期。若果真如此,则"壬午"说当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梅先生认为:"泪笔是一条复合批,如果我们将它看成是各自独立而又互相关连的三条批语,则层次分明,意义清楚"。是极,我也这样认为。然而,如细审这条"复合批",便知"壬午"二字是后添的。在后添"壬午"字样之前,按原来的样子,"泪笔"批语乃是这样的: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
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甲午八月泪笔。
这么分段,是极清楚的。因为,"哭成此书"下空一字余地位,"除夕书未成"属另起一行。"怅怅"下空二字余地位,"今而后"属另起一行。只因在"哭成此书"下空一字余地位处添填了"壬午"两个字,所以,一方面造成了前两条批语的合二而一,另方面也造成了"关键的壬午二字,字迹较小而不贯行"。因而,说"壬午"二字是妄人所加,则可;说"壬午除夕"四字应是上属,则不可。纵然"壬午"二字乃妄人所加,则曹雪芹卒于某年"除夕",亦明矣!两篇文章都以敦敏兄弟的挽诗作为立论的基石,而尤以敦诚的《挽曹雪芹(甲申)》为主。该诗刻本《四松堂集》未收,见抄本《四松堂集》与《四松堂诗抄》:
四十年华付杏冥,哀旌一片阿谁铭?
孤儿渺漠魂应逐(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新妇飘零目岂叹。
牛鬼遗文悲李贺、九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唯有青衫泪,絮酒生刍上旧坰。
此外,在抄本敦诚《鹪鹩庵杂记》里,还有同一题目的两首诗(无系年)。论者一般都认为是挽诗初稿。兹录其一,以资比较:
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
肠回故垅孤儿泣(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泪迸荒天寡妇声。
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欲有生自吊,何处招魂赋楚蘅?
要特别注意的是,诗由初稿而定稿,始终不放弃者三:一是"四十",可见在考察曹雪芹的生卒年时,不可以不充分注意这一点。二是"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对这一联,挺秀学长的解释是精到的:"雪芹除素性放达,好饮似刘伶外,死便埋是敦诚挽诗用典的真意所在,与悲李贺句之兼喻雪芹早卒相同。"三是"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我的疑惑也就产生在这里。因为,照旧时中国人约定俗成的说法,一过正月初一,便称不日前为"年前"。若雪芹卒于甲申一、二月间或春分之际,则对"前数月"将何以解?若雪芹死于某年"除夕",则如此写,倒"正合榫"。
那么,曹雪芹当卒于"癸未除夕"了?确实,我并不认为《懋斋诗钞》是经人"剪接"、"挖改"、"粘补"过的,那构成"癸未"说之基石的《小诗代简寄曹雪芹》的系年也必然有误,"必须存疑"。正因如此,所以,我对以周汝昌为代表的"癸未"说,才产生了三不可解而只能存疑:
打开《懋斋诗钞》,与《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仅相隔两首,便是《饮集敬亭松堂同墨香叔、汝猷、贻谋二弟暨朱大川、汪易堂即席以杜句"蓬门今始为君开、分韵得"蓬"字分一诗。记其"阿弟开家宴,禅喜北海融;分盏量酒户,即席传诗筒"的盛况,可历举座客七人,却唯独没有那"工诗善画"的曹雪芹。余英时先生的论断是精辟的:"敦敏的《小诗代简》是邀请雪芹到京城西南角的槐园去赏春,而敦诚家宴则举行在城西的四松堂。"这是两次雅会,并不是敦敏在代为乃弟作寿。问题是,这癸未上巳前的两次雅会,雪芹均未应邀赶会。莫非出了非常事?此不可解者一。
试看敦诚兄弟近几年与曹雪芹的交往。乾隆二十五年庚辰,敦敏在明琳养石轩与"别来已一载余矣"的曹雪芹相遇,"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是日或稍后又有《题芹圃画石》。乾隆二十六年辛巳秋月,敦诚兄弟曾去西郊访雪芹,敦敏有诗《赠芹圃》,敦诚有诗《赠曹雪芹》。是年初冬,敦敏又再次到西郊去访雪芹,作《访曹雪芹不值》。乾降二十七年壬午秋晓,敦诚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主人敦敏尚未起床,而雪芹酒渴如狂。敦诚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乘兴作长歌以谢,敦诚亦作《佩刀质酒歌》以答。然而,一进入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了敦敏那首写于二月下旬而却未见斯人应约的《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以外,却再也不见有敦敏兄弟与曹雪芹有一纸过从的诗。雪芹何以杳如黄鹤?此不可解者二。
再从总体上看看敦诚兄弟的挽诗。敦敏的《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说它写于乾隆二十九年甲申也罢,说它写于乾隆三十年乙酉也罢,总之既不是送葬的诗,又不是扫墓的诗,而是首感怀凭吊之作,一个"兼"字说明了问题。敦诚的《挽曹雪芹》呢?"昨日","旧炯",是说明不了问题加。最足以说明问题的是,诗之初搞是写于癸未还是甲申已不得而知;得而知者是诗由初稿而定稿;既有前面所说的"三不变",还有如下所说的"三大变",:由"晓风昨日拂铭旌"变为"哀旌一片阿谁铭?"由"泪迸荒天寡妇声"变为"新妇飘零目岂瞑",由"何处招魂赋楚衡"变为"絮酒生当上旧坰"。凭直观,便可以断定,既不是送葬的诗,又不是扫墓的诗;形象乃从想象中出,也是首感怀凭吊之作。盖触其思绪者,"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也。曾两度赶西郊访晤曹雪芹的敦诚兄弟,如果不是在"鹿车荷锸葬刘伶"之后才知道斯人逝矣,又怎能只引典"作驴鸣"而不去抚棺一坳挥毫铭旌呢?此不可解者三。
足见,《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只能证明敦敏当时以为雪芹尚健在,一点也不能证明雪芹还活着。雪芹于癸未年尚健在与否,当由敦敏兄弟与之是否仍有过从来证明。更何况,该诗的写作时间与"壬午除夕"只相隔五十天左右,而雪芹又是"死便埋"!
至于"壬午"说,我只有一个疑惑,那就是"壬午除夕"之"壬午"二字,是否妄人所加?徐恭时为我释了疑:"笔者分析:传抄者据底本抄录时,遵拟抄者的指示,凡属于系年署名之处,均须删去不抄人。他抄好第一则后,留空格(仅存一个字地位),壬午除夕四字原应删去不抄,结果把除夕二字当作评语本文,从另一行开始写起,发现句子不通,因此在前段空格一字之处,偏右补填了壬午二个小字"。这就是说,"壬午"二字是底本上原有的。至于对传抄时种种情况的推论,那是可以见仁见智的。既可以如徐先生所说,也可以认为传抄者开始把"壬午"当作系年,所以删去不抄,再一辨认却原来是正文,所以又小心翼翼地在仅有一个字的空格里添上了"壬午"两个字。不意这么一添,由于"字迹较小而不贯行",倒成了今天"壬午"说的硬证。
与诸家相比,如果本文大体不谬,那么,真太有趣了。因为,笔者从脂批中直接考证出的曹雪芹的生卒年即生于康熙五十七年戊戌(一七一八)而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一七六二)这一完整说法,与藉《红楼梦新证》的误记而于蒙受批驳中获得广为流传的所谓胡适的"最后的定论"正符。它倒成了我的"最后的定论"。
1994年4月20日午夜毕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5年第1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