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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01)見本書第一冊第一篇。這篇二十六年前所發表之拙作,自覺可修正之處甚多,然「階段性」這一假設,則個人看法至今未變也。(回原文)
(02)近代革命家,差不多都是一次革命論者,認為人類所理想之社會。可以一蹴而幾,而不知人類社會之進化是沒有什麼「最後階段」或「最後型態」的。在中國思想界,首先介紹此一概念的便是孫中山。他在「同盟會」機關報《民報》的發刊辭上,便主張「畢其功於一役」。見《民報》第一號,光緒三十一年十月,發行於東京。(回原文)
(03)國民政府於民國二十九年四月一日明令尊稱孫文為「國父」,見當時政府《公報》及各報章。高蔭祖編《中華民國大事記》(台北,世界書局,民國四十六年)及劉紹唐編《民國大事日誌》(台北,傳記文學社,民國六十二年)第一冊,均有記載。稱中山為國父,早於民國十四年中山逝世時之哀思錄等均已倡之,見伍達光編《孫中山評論集》(廣州,中國國民書局,民國十五年六月再版。初版序言為民國十四年五月一日)。然多為「私謚」。政府明令則始於民國二十九年四月一日。(回原文)
(04)筆者遍翻《國父全書》、《孫中山全集》、《選集》、《孫中山先生二十年來手札》一類書籍,孫氏除少數帶有機密性,或是致日友人之函札署名「中山」之外,其它公私文件,悉用「孫文」。滿清及袁世凱對孫公之通緝令,亦用「孫文」。參見《清德宗實錄》第五冊頁三四二九。(回原文)
(05)見吳相湘著《孫逸仙先生傳》(台北,遠東圖書公司,民國七十一年版)第一集〈自敘〉。頁一五。(回原文)
(06)見《梁任公年譜長編》(台北,世界書局,民國五十一年)上冊頁一○三、一四○;並見前注吳書頁二三七。(回原文)
(07)《團結報》(北京政協發行)民國七十四年某期亦有短文紀此事。(回原文)
(08)見注(4)。(回原文)
(09)見《孫文學說》第五章;參閱《國父全書》(台北,國防研究院印,民國五十五年)頁一九。(回原文)
(10)見魏源撰《海國圖志》序。(回原文)
(11)張之洞是魏源之後新派的發言人。他所主張的「體」、「用」(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之說,已不限於西洋之科技矣。(回原文)
(12)梁啟超認為他和其老師康有為雖同主張「變法維新」,然渠已比其老師托古改制的「今文家」,半罈醋的西式君憲論又邁進一步。參見張朋園著《梁啟超與清季革命》(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專刊之十一,民國五十三年),第五、六兩章。(回原文)
(13)孫文提出這口號是在光緒二十年。《興中會》創立之時。從魏源到孫文,西化發展,階段分明。(回原文)
(14)楊衢雲(咸豐十一年至光緒二十七年)、謝續泰(同治十一年至民國二十六年)等,於光緒十八年三月十三日在香港成立之「輔仁文社」實早於「興中會」二年。後兩會會員以旨趣相同,會員背景相同。於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在香港合併,會名沿用後者,以其名稱更富政治革命性。而「伯理璽天德」(「總理」或「總經理」)一職。則由楊衢雲擔任,可能因為楊在香港居住較久,會中友好較多之故。亦有史家認為兩會合併後之第一任「總理」為黃詠商,眾說各異,文獻難考。但是他們這批在海外定居的小華僑和留學生政見之一致,則是不爭之議。斯時國內知識界尚無此構想也。(回原文)
(15)亞當.史密斯完成此書於乾隆四十一年,美國獨立之年也,允為近代「自由貿易」之始祖,而「自由貿易」者,自由貿易於諸民族國家之間也。(回原文)
(16)美國獨立前為「英國殖民地」,今日五十州之北美合眾國為說英語的多民族國家。(回原文)
(17)十九世紀末時,諸歐洲民族國家之成長與爭雄,實促成現代歷史上「民族主義」的濫觴時代,尤其是德、意兩國之統一,及其民族英雄腓特烈大帝、俾斯麥、馬志尼、加富爾等之傳奇故事,以及《柏林之圍》、《最後一課》等民族主義小說均膾炙人口,儼然時代精神也。(回原文)
(18)首受西歐民族主義影響而崛起的「有色人種」當為日本、孫中山時代之中國、凱末爾時代之土耳其,以及甘地、尼赫魯時代之印度。各種民族主義運動,原是一脈相承的,與後來的社會主義運動,頗有相似之處。(回原文)
(19)我國史書上以迷信煽動農民暴動的事件,累見不鮮。黃巾、白蓮教皆其著者,但是西洋史上之宗教戰爭在中國史上則絕無僅有,有之,洪、楊所領導的「拜上帝會」,則為唯一的一宗。洪、楊於十九世紀「民族主義」濫觴之時,搞反民族主義的暴動,不識時務,不諳國情,終被撲滅。今日衛道最力的錢穆教授便一再指出:曾、左、李、胡之對洪、楊,非忠於異族也,保衛華夏之「道統」也。見錢穆著《國史大綱》(商務,民國三十七年版)頁六三四。(回原文)
(20)洪、楊極盛時,擁眾數十萬,佔地七、八省,典章文物、文武百官齊備,儼然一朝廷也,而孫中山先生在辛亥前所領導的所謂十次起義,用當前的術語來說,只可說是一種「恐怖主義」,和今日一些阿拉伯團體所搞的反帝國主義運動大同小異。就以他和楊衢雲共同領導的光緒二十一年廣州起義為例,他的原計劃只是以二、三十人攻督署,二三十人攻「旗界」,「任務已完成的隊伍則分頭放火,以壯聲勢」等等。(參見馮自由著《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及吳相湘著《孫逸仙先生傳》上冊頁一二六)。孫公何以要搞這希望甚微而犧牲至大的恐怖主義呢?那就是因為他堅信,革命黨只要有個立足點,則全國便會聞風響應(參見孫文於光緒三十三年致南洋同志籌款信函,《國父全書》頁四○一及以後諸篇)。後來果然民軍一占武昌,而各省響應矣,斯「天父天兄」所不能也。(回原文)
(21)參考柏楊版《資治通鑑》第二冊,或司馬光原著卷一〈周紀〉。(回原文)
(22)憶三○年代之初,筆者讀中學時,曾聞一國文老師談北伐故事。他說北伐軍有政治部在街頭貼標語,軍閥孫傳芳在南京仿行之。渠時為大學生,回憶說:「一看孫傳芳的標語,就知道孫某非垮不可。」十餘年後,筆者竟然也做了中學文史教員,想不到竟發生相同感觸。甚矣,口號之力也。(回原文)
(23)辛亥革命前之「驅除韃虜」口號,雖甚有力,卻極不公平,葉赫那拉氏,事實上為漢文化中之女主也,與韃虜何干,載湉(光緒)、溥儀(宣統),漢文化皇朝之末代帝王也,也不可以異族視之。所以這一口號,辛亥一過即煙消雲散。漢民族毫無歧視滿族之遺恨。然此一口號有革命功勳,亦列寧所謂「煽動」與「宣傳」有別也。(回原文)
(24)辛亥之前,原有「共和」與「君憲」之爭。辛亥之後。縱原保皇黨如康、梁亦不再言君憲。共和迨為國人公認之定制。「洪憲六君子」只是不識時務之書生。(回原文)
(25)參見張朋園《梁啟超與清季革命》第四章。梁原為保皇黨之主將,然戊戌之後,亦倡共和。其終與孫文仳離者,個人因素遠甚於政治信仰也。(回原文)
(26)孫日新、楊衢雲於光緒二十一年合作,即已採「美國模式」。二人相爭之伯理璽天德一職位,即為美國名詞,參見注(14)。光緒三十年同盟會在東京成立之時。美國三權分立之形式及精神均至顯明。孫任行政曰「總理」,即伯理璽天德或總經理也。鄧家彥任司法曰「判事長」,汪兆銘任立法曰「議長」,即是仿美國模式。見《革命文獻》(台北,黨史會編,民國四十七年)第二輯頁二至一○。吳相湘教授也認為興中會在檀香山成立時,入盟書所謂「創立合眾政府」,就是以美利堅合眾國作典範。見《孫逸仙先生傳》上冊頁一一六。(回原文)
(27)「國民運動」或譯為「人民運動」(Populist Movement)為十九世紀末葉美國資本主義瘋狂發展時期,備受損害之農工大眾之自衛運動。其指導思想始於亨利.喬治。喬治出身於工農階級,未受很多正式教育,憑一己之觀察與經驗,著《進步與貧困》一書(光緒五年),提出土地法、單稅法等近乎社會主義的構想,一時風靡。光緒十八年乃有工農組織之「人民黨」(People『s Party)出現,儼然當時美國之第三大黨。影響於後來美國之政治改革甚巨。至十九世紀末,由於另二大黨亦並採工農政策。加以經濟發展,貧困減少。人民黨乃因黨員漸次為兩大黨吸收而式微,終至消滅。論者因謂美國之社會主義盛於十九世紀之末季至二十世紀,資本主義改良之後,社會主義已成過時貨矣。(回原文)
(28)孫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權」思想,最先顯然是受亨利.喬治之影響。目的是對付都市經濟急速發展的「炒地皮」商人。中山目擊在五口通商後,上海地價漲出萬倍(見《國父全集》,台北,黨史會編,民國五十四年,第一冊頁一四○),而倫敦尤過之。筆者按:今日台北、香港、新加坡及北美洲大都市之華裔富商多半為地產商,據美國新聞界統計,今日華人富商擁資在美金一千萬以上者,香港一地即達兩千五百人之多,亦泰半為地產商。孫逸仙--青年華僑也,遍遊海外,為救國籌款,往往貧無立錐,當身為同盟會總理之時,猶不得不在華僑餐館打工,以圖一飽,而接觸之富商巨賈則洋錢亂滾,此觸目驚心之現象,使孫氏深服亨利.喬治之言,而有照價納稅、漲價歸公、土地國有、「外國有種單稅法,最為可採」等等之言論。(見民國元年六月在廣東之講演,《國父全集》頁四九一至四九二);「民生主義」之精義亦見乎此。晚年搞「工農政策」、「土地政策」,遂專注於農民的「耕者有其田」,成為後來中共土改之張本。中山早年之說,與晚年所行,重點顯有不同,他非經濟學家,更非經濟史家,其所倡導的土改政策,具有高度的革命煽動性,而非解決經濟問題的根本辦法。(回原文)
(29)見《胡漢民自傳》,載《革命文獻》第二輯頁一四;何香凝著〈我的回憶〉,載《回憶與懷念》(北京,北京出版社,民國七十一年)頁八。(回原文)
(30)梁啟超便認為,土地國有政策將使「遊蕩無賴子將利用軍興機會,盡奪富人財產」,而使天下大亂。見張朋園前書頁二四四,引《新民叢報》第七十五號〈開明專制論〉。(回原文)
(31)宣統三年十月十日的「武昌起義」。事實上是「共進會」發動的。而共進會則是由鬆懈的原同盟會會員(多為華中各省人)分裂出來的。活動分子多為當時華中一帶革命運動的成員和骨幹。他們對「驅除韃虜」、「建立民國」都無異議。惟對「平均地權」這一條無認識,亦無信念。所以共進會於光緒三十三年在東京成立時,把同盟會誓辭中「平均地權」的順口溜改為「平均人權」。但是平均人權究是什麼意思,大家就各就所好了。關於共進會中之爭議,諸家報導甚伙,參見《孫逸仙先生傳》上冊頁六六八至六八一。(回原文)
(32)關於同盟會時期之美國傾向,見注(26)。至於民初之中國政治制度,除直接民選之外,幾乎全部抄襲美國之三權分立制,參見錢端升著《民國政制史》(上海,商務,民國二十八年)第一章。此地筆者是從學理方面立論的。(回原文)
(33)胡適先生生前一再對我說,民國初年的政府是實行民主政治的最好模式,那時的參、議兩院議員都是「了不起的人才」,中國失去這一機會,至為可惜云云。(回原文)
(34)民初政黨政治之糟亂,論者多矣,參見李劍農著《中國近代政治史》(上海,商務,民國三十六年)第十章。(回原文)
(35)早期史家、報人、小說家之作,如上引李劍農和谷鍾秀(《中華民國開國史》,上海,民國三年)等甚多。知名作家之外,筆者亦嘗對「國民黨」內之反孫議員所形成的「政學系」一派加以分析。載上引《海外論壇》第二卷七、八、九三期,民國五十年八、九月。(回原文)
(36)美國革命(乾隆四十一年至乾隆四十九年)和中國辛亥革命(宣統三年)之後,雙方理論家都在摸索個新制度。二者之別是前者純從制度本身出發,後者則參以以人改制,對人不對事。如改「總統制」為「內閣制」,即其一例。錢端升氏論之彌詳,見上引錢書第一章,及谷書三、四兩篇。其癥結則在於所謂議員,只是一群政客官僚,社會上並無所謂「選民」也。這種政客集團為中國傳統之產品。與現代的「資產階級」也拉不上關係。(回原文)
(37)見注(34)。(回原文)
(38)民初之《臨時約法》是針對制袁而擬訂者。唐紹儀為內閣總理任內,袁尚無廢約法之跡象。迨內閣迭經更換。宋教仁乃公開要求組織「純粹的政黨內閣」以制袁,然而並未言明「政黨」有何選民基礎。如此,所謂「責任內閣」只是一群小寡頭政客之聯合,以挾制大寡頭,其招致大寡頭之反擊,自屬必然。如此類似事件,孫、袁以後之政治史上,屢見不鮮。關於宋教仁的制袁言行,參閱李劍農書第十章及當時報章新聞。(回原文)
(39)袁世凱後來乾脆背叛民國,搞其帝制,固無論矣;孫氏組織「中華革命黨」。其黨章載明「軍政時期」要以一黨,甚至一魁,獨裁專政。這都是袁、孫二人對民初議會政治破產之反應。雖然孫公在軍政之後,加上個訓政和憲政,但是歷史上,哪一種專政學理(包括「無產階級專政」)之後沒有一個全民一致「自由平等」的遠景呢?在任何專政理論家的筆下,「專政」都是不得已的短暫階段。(回原文)
(40)部分「中華革命黨」資料散見《革命文獻》第五輯。史實與掌故參見《國父年譜》(台北,黨史會編,民國五十四年增訂本)及上引《國父全書》等著述。(回原文)
(41)黃、汪、于、李、柏等人,以黨見不同,均未隨中山赴日而各奔東西。此一元老渙散情況,不但使國民黨變質,且在當權派中樞,亦漸見江浙系領導階層之崛起,國民黨發展乃進入另一階段,參見沈亦云(黃郛夫人)著《亦云回憶》(台北,傳記文學社,民國五十七年)頁八五至九○;薛君度著、楊慎之譯《黃興與中國革命》(香港,三聯。民國六十九年)頁一五○至一五二。黃郛夫人藏有原檔數百件,筆者據之,曾將其回憶增刪譯為英文稿八百餘頁,藏哥倫比亞大學。(回原文)
(42)見注(40)。(回原文)
(43)見盧梭《民約論》。孫文早期思想頗傾向於西方民主先哲洛克(John Locke,崇禎五年至康熙四十三年),盧梭、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乾隆八年至道光六年)、林肯(Abraham Lincoln,嘉慶十四年至同治四年)等人。民國二年以後,思想轉變。甚至對盧梭「天賦人權說」於《三民主義》講演中大加詬病;論調無形中與列寧已漸趨一致矣。散見《民權主義》講演及《孫文學說》。(回原文)
(44)吳相湘著《孫逸仙先生傳》上冊第十七章。頗為孫公辯護,然於真相敘述甚詳。足資參考。(回原文)
(45)自「中華革命黨」成立,至孫公逝世之十年中,黨權執於孫氏一人之手,其款項帳目,縱黨中高級幹部亦無所知,與同盟會時代迥異。(回原文)
(46)參閱李毓澍著《中日二十一條交涉(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專刊十八,民國五十五年)。(回原文)
(47)此段為顧維鈞先生親口告我者,他並說我是他這段故事的「第一個歷史家」聽眾。筆者是五、六○年代之間。襄贊顧氏撰寫他的《回憶錄》的所謂五位學者之一,一人幹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活,也是苦工做得最苦的一位。這段故事,我原用英文寫下,後經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譯,由北京中華書局發行。見該回憶錄第一冊第二卷。(回原文)
(48)見《胡適留學日記》及《胡適口述自傳》(台北,傳記文學社。民國六十九年)頁七一。(回原文)
(49)見注(41)及《孫逸仙先生傳》下冊頁一二四八至一二五一。(回原文)
(50)當「孫中山先生誕辰一百二十週年學術討論會」於民國七十五年秋在翠亨村舉行時,日本學者松元英紀教授的論文〈二十一條問題與孫中山〉中,即指中山當時不惜犧牲足與二十一條相匹敵之中國權益,想「聯日」、「討袁」,並與袁「速戰」。松元君並自戰前日檔中影印了孫文致日本有司小池張造的私函原件。(回原文)
(51)見孫文致小池張造函影印本。哥倫比亞大學教授C .Martin Wilbur(華名韋慕庭)於其近著《孫逸仙,沮喪的愛國者》(SUNYAT-SEN:Frustrated Patriot.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民國六十五年),第四章〈駕馭列強之企圖〉頁七六至一一一及頁三一四至三二四(此書國內有漢文譯本),遍引英、日文史料以闡明孫中山於「二十一條」交涉前後,與日本秘密以國家權益換取日援之嘗試。吳相湘教授亦遍引相同史料為孫氏辯護,並引彭澤周撰〈檢討中山先生致大隈首相書的真實性〉(載《大陸雜誌》第六十卷第六期,民國六十九年六月),指此函「偽造之可能性極大」。見《孫逸仙先生傳》下冊頁一二四二。吳先生復指出孫致小池函出讓權益較多,致大隈函在後,而出讓權益反少。所以「大有值得懷疑的」。(同上,頁一二四四)事實上,此處吳教授有筆誤。孫致小池函較致大隈函晚十個月(致大隈函為民國三年五月十一日,致小池函則為民國四年--即大正四年--三月十四日),吳書誤記致小池函為民國三年。(回原文)
(52)筆者另有一篇英文稿,論孫公之「暫時專制」與袁氏之「承繼式的寡頭政治」思想形成之始末,已由李又寧教授於民國七十七年印出,見本書德剛自序。(回原文)
(53)斯時日本侵華當道,曾不惜巨資透過多種管道,四處支援在中國境內之反袁實力派,孫公只是其中之一而已。近年日本及美國史家對此類史料發掘至夥,略見上引韋慕庭前書英文原版頁八四、三一七。(回原文)
(54)自中山於民國六年九月一日在廣州成立「軍政府」,被選為「大元帥」之後,中國即未再統一,始終維持兩個法統。以迄於今。第二次國共合作(民國二十六年至民國三十四年)抗戰初期之數年。雖較協調,然亦只是貌合而已,實際上,仍是兩個政府同時存在也。(回原文)
(55)有關「府院之爭」史料至夥。近著較詳實者,見沈雲龍著《黎元洪傳》(台北,中央研究院近史所出版,民國五十二年)第十一、十二章。(回原文)
(56)黎、段之爭,政治成分、心理因素均甚複雜,是非難言。然撇開當時軍閥官僚私意,以國家利益而論,則參戰為是。中國在巴黎和會(民國八年)與華盛頓會議(民國十一年)所獲實利,足證之也。(回原文)
(57)據民國元年《約法》,總統任免下屬之命令,須國務總理副署始能生效。今段氏拒絕副署黎對自己之撤職令,則此撤職令自屬無效。此為民國元年《約法》對人(袁世凱)不對事之後果。法學家錢端升論之甚詳,見前注(32)。(回原文)
(58)關於府院之爭的風風雨雨,記載最詳盡的為陶菊隱著《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北京,三聯,民國四十六年)第二冊。(回原文)
(59)同上。第二十七至三十章。(回原文)
(60)同上,第三冊頁一九五至二○○。(回原文)
(61)當年在北京任國會議員的政客,既非由人民投票產生,他們也無選民須對之負責,又沒有任何專制寡頭可以用生死榮辱來控制他們;因此他們的政治活動,分離組合全憑一己之良心及利害來定取捨。於是國會中派系如毛,各為私利而傾軋。李劍農教授曾製表以示其大略,見氏著《中國近百年政治史》(台北,商務,民國四十八年;初版於上海,民國三十七年)下冊頁三六七「民初政黨變化圖」。這些議員最喜歡的是萬年國會,最怕的則是解散國會。(回原文)
(62)關於「護法」內戰之詳情,參閱陶菊隱前書第三、四冊。(回原文)
(63)參考英文版《民國名人傳》(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Republican China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民國五十六年至民國六十年)各人本傳。此書國內有漢譯本。(回原文)
(64)傳聞德國駐華公使辛慈(Von Hintze)曾設法賄賂段祺瑞,冀其中止「參戰」活動,段曾諷其賄金數目遠不如協約國云。見前引吳相湘書,下冊頁一二八六。(回原文)
(65)同上。吳氏前書,下冊頁一二八九至一二九二。韋慕庭前書,頁九三、三二○、三二二。最具權威性的發現。則為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李國祁教授自戰後德國檔案中,所發掘出來的德國外交官當年的秘密報告。見氏著〈德國檔案中有關中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幾項記載〉(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三十六次學術討論會記錄),載《中國近代史專題研究報告》第四輯(台北,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民國六十三年)。《中國國民黨建黨八十週年紀念》頁三一七至三四三。最早且最具傳奇性地報導中山收受這項秘款(現金)的情形,則載於馮自由著《革命逸史》(重慶,民國三十三年)第二集頁五九至六○。(回原文)
(66)據國民黨元老,亦是上海報界耆宿,終任上海市參議會議長的潘公展先生於五○年代詳盡告訴我,第一次大戰期間,國民黨領袖戴季陶、蔣介石、陳果夫等均在上海從事股票交易。筆者曾代潘氏撰其片段回憶,亦提及之。見潘公展〈申江二十年報林掌故〉,載《生活》半月刊(紐約,民國四十五年)九月一日第一二二期。筆者手邊並有一殘卷《蔣委員長傳》(文化勵進社編,上海作新書店出版,民國二十八年)頁四八,記載民國十年蔣見孫時「卻設法捐助了百萬巨金……總理馬上命部下趕辦軍需給養……」云云。此書長四九○頁,為一親蔣巨著,出版於蔣氏極盛之時。捐「百萬巨金」這一故事從何而來?相傳蔣公亦嘗於第一次大戰期間在上海任股票經紀,獲利至豐云。(回原文)
(67)上引韋慕庭前書根據美國國家檔案局所藏美國駐外使館呈國務院之報告USDS 893.00/2707號,美駐廣州總領事亨茲曼(P.S.Heintzlman)於民國六年八月六日向國務院報告:據廣東督軍陳炳焜告渠,孫中山在上海秘收德國現款一百五十萬銀元。孫以五十萬給海軍總司令程璧光,使率海軍第一艦隊南下。另三十萬給南下非常國會之議員,餘款由荷蘭銀行與日商台灣銀行匯廣州備用。同書亦引《國父年譜》(台北,黨史會編,民國五十四年增訂版)下冊頁六二五(韋書誤為六七七頁)。民國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孫中山與唐紹儀、岑春歡宴程璧光於上海哈同花園。六月二十七日孫乃飭人送交程軍費三十萬元,以為護法進行之需。此項贈送,國民黨史料無考。《年譜》編者乃取之於莫汝非著《程璧光殉國記》第三章,以之與《革命逸史》相印證,則該款為德人所贈蓋已無疑。據德檔,岑春其時亦收德款一百萬元,而孫、岑等後來所組之「軍政府」仍對德進入戰爭狀態(九月二十六日)。德國可說賠了夫人又折兵了。在廣州非常國會之議員共九十一人,中山以八十四票當選為大元帥。(回原文)
(68)當時中國海關為外人所控制,所收關稅悉用於對列強之賠款。如尚有餘,謂之「關餘」,則為中國政府當道者爭奪之對象。孫中山既於民國六年九月成立「軍政府」於廣州,對外自稱為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乃派「外長」向海關爭關餘,然多為英人所拒。見韋著前書頁一八五至一八六。(回原文)
(69)見注(54)。(回原文)
(70)孫中山先生無疑地是中國近百年史上最令人敬仰的政治領袖。為國為民,奮鬥終生,死而後已。筆者此篇所論。只是以行為與後果為著眼點,個人動機固不在討論之列也。中山自己說得好: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等到大家都爭著來「管」,而相爭之人又都是些勾心鬥角、私心自用的武人和政客。在這種風雲詭譎的政海波濤裡,「正心誠意」的好好先生是絕對無份的。既是為著救國救民,也只好不擇手段了。所謂「小德出入可也」。孫公逝世後,他的老友梁啟超對他的評話就值得史家深思之。梁曰:「孫君是一位歷史上大人物,這是無論何人不能不公認的事業(實)。我對於他最佩服的:第一,是意志力堅強,經力(歷)多少風波,始終未嘗挫折。第二,是臨事機警,長於應變。尤其對群眾心理,最善觀察,最善利用。第三,是操守廉潔,最少他自己本身不肯胡亂弄錢,便弄錢也絕不為個人目的。孫君人物的價值,就在這三件。我對孫君最不滿一件事是,『為目的而不擇手段』。在現代這種社會裡頭,不合(會)用手段的人,便悖於『適者生存』的原則;孫君不得已而出此,我們也有相當的原諒。但我以為孫君所以成功者在此;其所以失敗者,亦未必不在此。我們很可惜的是孫君本來目的沒有實現的機會,他便死去了。」見《孫中山評論集》頁九三。可惜梁氏在孫公死後四年也去世了。他如活到今天,將人比人,恐怕又要與「昨日之我」挑戰了。(回原文)
(71)中國歷史上的領袖人物死後身被惡名的,除秦始皇、魏武帝(曹操)、隋煬帝等少數人之外,恐怕就是袁世凱了。袁氏於民國五年六月六日暴斃之後,筆者不學,還未讀到過一篇甚或一句史家為袁氏辯冤之辭。只有顧維鈞先生於其回憶錄中說,袁氏初非大惡,只是知識不夠,為迷信及家人誤導而背叛民國。治史者作誅心之論,稱所謂「洪憲六君子」為幫兇,其實他們也可能有感於議會政治不能行於中國而發生失當的反動,其動機未必就是專為個人利祿打算也。(回原文)
(72)吾友郅玉汝教授曾對古德諾所謂「勸袁稱帝」這段公案有極深之探討,對古氏亦甚不諒。見郅玉汝講〈袁世凱的憲法顧問古德諾〉。載《中國近代史專題研究報告》第七輯(台北,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民國六十六年)頁一二三至一六六。筆者亦嘗自美國國務院檔案中覓出古氏給袁氏之條陳原件。讀之深覺古氏被「帝制派」所栽贓。古氏之原意是:一、當時中國實行的是南美洲式的寡頭政治;二、承繼式的寡頭政治至少較非承繼式的寡頭政治為佳(未及帝制也);三、當時中國尚不能民選代表,民意代表以政府遴選為佳,亦即國民黨當年的舊政協與今日大陸之政協方式也。當另論之。(回原文)
(73)正因同盟會時代這一階段政治運動的主題是「驅除韃虜」、「建立民國」,袁世凱既逼清帝退位,又表示擁護民國,因此主題完成,革命再無必要,勁頭頓失,乃造成「非袁不可」的形勢。也是當年國民黨內外所一致公認的形勢,包括中山自己,非張謇、嚴復等少數人之意也。(參見前引李劍農《政治史》上冊八、九講章)事實上,收拾那時的殘局,也只有袁有此安定力。中山連其黨內之紛亂也無法統馭,財政更臨絕境,遑論全國。甚至胡漢民都勸他讓位予袁。但是中山畢竟有個時散時合、新陳代謝的「革命黨」。這個革命黨的政策雖時在變動,而中山由於有百折不撓的個性,故始終保持了中國第一位革命家的地位。於是,在其黨內的地位與日俱增,權力與日俱大。等到「中國國民黨」在俄國布爾什維克支持之下改組時,他竟在黨內享有「最後決定權」。國民黨乃由一個普通政黨轉為一個獨裁的革命政黨。也就是胡適所說的「甲式政黨」和「乙式政黨」之別了。見楊承彬著《胡適的政治思想》(台北,商務,民國五十六年)頁一五二。中山由於其不屈不撓的精神,堅信其主義是救國救民的絕對真理,所以機緣一到,他便東山再起了。(回原文)
(74)據蔣永敬教授估計,辛亥前十次起義,各方捐款總數不過六十二萬港幣(約三十一萬美元)。而鄭憲教授之估計則更低於此數。吳相湘教授則說:「興中會時期,孫先生並沒有得到檀島或美洲地區洪門會員的資助。」(見《孫逸仙先生傳》上冊頁六四五)。又說:「革命黨在華僑社會的中下層階級中具有普遍深厚的基礎。上層華僑對革命的支持,則在辛亥革命成功之時。至外人對革命的援助,並不具重要性。」(同上,頁六四七。吳的話是根據張玉法教授等之研究報告,張現任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長。吳之綜合報告,見上引孫傳第二篇第十七章。)(回原文)
(75)中山對幫會時有微辭,但指名批評金山致公總堂則為(一九一一年)七月十八日致鄧澤如書。信中有一段說:「金山致公總堂雖係洪門,以反清復明為宗旨,然向多老朽頑固,向無進取之氣。故嘗與吾黨少年勇進之輩,積不相寧,數月之前猶大反對同盟會之籌款」云云,見鄧澤如珍藏《孫中山先生二十年手札》原跡影印本(民國十六年一月廣州述志公司影印)。共四卷,此影印函見首卷。(回原文)
(76)參見上引陶菊隱著前書及拙著《李宗仁回憶錄》第三、四兩編。(回原文)
(77)孫中山和陳炯明之間的矛盾,係孫主張參加北洋軍閥的混戰而率師「北伐」。陳則主張暫在兩廣「保境息民」之後再圖大舉。見李劍農前書下冊頁五六五至五七四,並參閱康白石著《陳炯明傳》(九龍,文藝書屋,民國六十七年)聯省自治章。康白石為筆者一老友之化名。胡適由於同情陳氏模範省之主張,在北方撰文呼應。稱陳之叛孫為「革命」而引起擁孫派之大不滿。散見《努力週報》;亦親聞於胡適自述。(回原文)
(78)終中山之世。廣東甚或廣州尚為孫氏自己招徠之「客軍」所盤踞。客軍將領橫徵暴斂,從不受孫之約束,孫對之亦無可如何,並見注(76)。(回原文)
(79)據陶菊隱言,孫公認為反桂之砲聲一響,省內粵軍便會蜂起驅逐桂系軍閥。孰知粵軍及民團竟無應者。見上引陶書第四冊頁六七至七○。又見《孫逸仙先生傳》下冊頁一三二○轉引邵元沖文。(回原文)
(80)此節筆者所論只是「行為」而未及「動機」。作「誅心之論」,現代史家若依心述事,則自當別論也。(回原文)
(81)在中國傳統政治中,「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往往是諸侯數十人,然後強凌弱,眾暴寡,諸侯漸次減少,終至定於一尊,這是傳統的「分久必合」的程序。此一程序在現代史上更形複雜,因素增多,然大致未脫舊套。(回原文)
(82)「以俄為師」之孫公名言,首見於民國十三年十月九日致蔣中正函,影印手跡見劉大年主編《孫中山書信手跡選》(北京,文物出版社,民國七十五年十月)頁一九三至一九四。其實,孫公於民初尚明言「余乃極端之社會黨,甚欲採亨理.佐治(或譯亨利.喬治)氏之主義施行於中國……。」(見《國父全集》第三冊;吳著孫傳頁一○五七)亨利.喬治是議會政制下的社會改革家也。孫公捨棄喬治而服膺列寧,實是「二次革命」之後,彼之思想進入另一階段,已與「列寧主義」暗合之故。一旦發現列寧,乃盡棄喬治而學焉。吳稚暉論孫文有言曰:「孫文從不記人過……能說海闊天空的大話;他有勤快、寡怨、服善三長。他惟此三長,就此三長,把他裝扮成一個首領。比檀香木雕著的木頭首領自勝……。」見吳致陳炯明書,引於《陣炯明傳》頁七○至七四。事實上,列寧亦有此三長,尤其是勤快。余讀《列寧傳》,便覺二人有極相似之處。二人在學時,同為聰穎兒童,一班之首。流亡期中,同入「大英博物館」自習。只是列寧對「一黨專政」、「個人獨裁」悟道較早。孫氏誤於林肯與喬治,致被個人獨裁的袁世凱所通緝,於是始大徹大悟,不顧所有老同志之反對而搞其個人獨裁的「中華革命黨」來。列寧當年亦嘗不顧諸老同志之反對而獨行其是。或問列寧黨內政敵,何以全黨不敵一人?該人答曰:「因為全黨中再沒第二人,一天二十四小時,啥事不幹,專搞革命嘛!」孫中山也正是這樣的,一天二十四小時,數十年如一日,鍥而不捨,金石可鏤,專搞革命,不死不休,終於擊敗所有政敵,成為「國父」。關於上述列寧故事,參閱英文《列寧傳》(David Shub LENIN,London,NewYork&Torontor The NewEnglish Library,民國三十七年,p66)。(回原文)
(83)當中共紅軍尚在「蘇區」與白軍作戰時期,毛澤東曾對蔣介石一手組成的「強大的中央軍」,甚為羨慕,他自己也想組成一支強大的紅軍,故有此戲語;然後期《選集》中,此話則被刪除,但是有深度的中共黨史家,當能記憶及之,甚或一索得之。(回原文)
(84)此處評蔣之言,余聞之於一位國民黨中常委,可能這也是國民黨高幹們的共同意見。列寧如以中國傳統哲學規範之,或可稱之為「法家」;蔣在民國十六年之後或可概括之曰「陽儒陰法」,也就變成該中常委所形容的政治領袖了。(回原文)
(85)筆者曾參用中西史料檔案,就此一公案於民國四十一年在哥倫比亞大學撰一英文「碩士論文」(凡十八章,共二七○頁)以詳辨析之。(回原文)
(86)見中華革命黨總理「誓詞」各影印本。(回原文)
(87)見注(82)。(回原文)
(88)「毛澤東思想」無論在思想上、在方法上均為「列寧主義」的延伸。西方學者每以把馬、列主義引入農村為毛氏之貢獻,其實工、農同列,列寧實首倡之也。(回原文)
(89)讀者之中。或有人認為筆者此言是對「國父」有點「諷之也」之嫌。其實「孫文學說」和任何學說一樣。除卻一部分有實踐價值的真理之外,都是空洞的假設。偉大的空話自孔丘、蘇格拉底之後多的是哩!豈只中山。吳稚暉不也說:「孫文能說海闊天空的大話。」中山好友之言,自是可信之評。(回原文)
(90)「以俄為師」在中國現代化歷史上是個極重要的主題。這一主題在八○年代已完全失去意義。今日中國之開放政策帶動蘇聯及所有社會主義集團的國家「以華為師」,後來群起開放變法,便是明證。(回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