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註1:本段末句為新增,以使全文主旨更為明確。 回原文
註2:此處所指「民族國家」已非十九世紀流行於歐洲的nation state,而是以不能分割的文化族群而言。民國初年孫文做臨時大總統時,就反對當時流行的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概念。因為「漢」本來就不是個單純的族名;「滿」所包括的也十分龐雜;「蒙」根本就代表黃種人全體;「藏」與「漢」也難解難分;「回」是教名,尤與種族無關。所以中山主張中國應採取美國民族大熔爐的模式,而統稱為「中華民族」,語見《文言本三民主義》,重印於民國五十五年,台灣國防研究院印行的《國父全集》,頁一八○至一八四。中山這一主張,無疑是最合乎歷史潮流的。吾人試看今日美國所謂「歐裔美籍公民」(Asian Americans)和「歐聯」(European Union或EuroPean Commonwealth)等等概念的發展,便知道:今後將是個民族逐漸混合的世界,而不是民族愈分愈細的世界。中共今日所發生的少數民族的問題,而為海外所詬病的道理,便是它在建國之初,在概念上,無視於有遠見的中山遺教之故也。中共這種落伍而糊塗的概念,如不設法逐漸改變,問題可能會愈來愈嚴重也。 回原文
註3:見中山原著《建國方略》,第八章,重印於《國父全集》,頁一二。 回原文
註4:本篇所論之第一階段,是從同治中興開始,當然我們更可推前至鴉片戰爭時期也。 回原文
註5:參見注3,頁九四一。 回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