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3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该怎么办

虽然合同谈判的目标是为了达成使相关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识,但有时这个目标很难实现。谈判一旦破裂,就会出现僵局。触发僵局的事情有时来自工会内部,例如工会想通过罢工反抗公司,公司想撤掉工会,或者公司认为可以将参与罢工的工人解雇。下面,我们就探究其中的一些内容。

罢工VS停工。谈判最有可能预见到结果有三种。最显而易见的就是达成共识。另外两种就是当没有可行的办法来解决双方的争端时所导致的罢工或停工。

罢工一般有如下几种形式。与合同谈判最密切相关的是经济性罢工。在合同期满之前,如果双方不能达成满意的协议,就会发生经济性罢工(economic strike)。当超过最后期限时,工会首领一般就会命令会员不再工作,即离开他们的工作岗位。[1]虽然在现在的法律环境下,公司可以雇用代职员工,但不能对参加过罢工的员工采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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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罢工的形式是野猫式的罢工。一般情况下,野猫式罢工(wildcat strike)指工人由于管理层的某种行为而离开工作岗位。例如,如果一位加入工会的员工没能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打电话请病假,结果受到了处分,工会的伙伴们就可能会离开工作岗位,来表示他们对管理层行为的不满。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罢工发生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一般会禁止这类工会行为。因此,野猫式的罢工者可能会被严厉地惩罚或者解雇。过去,在私人公司里,工会拥有的最有力武器是经济性罢工。通过罢工,工会从实质上扣留了雇主的劳工,这样引起了雇主的财务危机。

在罢工开始后,一种常见的行为叫作警戒,就是阻止那些工会中持不同意见的人、别的工会的人或是不参加工会的人越过警戒线回去工作。警戒线使工人在工厂外聚集成一群并以此引起公众的注意,来给公司施加压力以满足他们的要求。这种压力来自于公司的客户流失以及无法正常开工所造成的损失。

罢工破坏者指那些不顾身边发生的罢工,依然越过警戒线回到工作岗位的人。这些人通常被叫作搅局的老鼠,一般不是公司固有的员工,而是公司在发生罢工的时候雇来应对罢工、维持生产的人。罢工破坏者通常要面对来自罢工者的嘲笑、威胁甚至是暴力行为。工会最有效的抗议行为就是举行罢工,而罢工破坏者则使得罢工变得无效。那些想要破坏工会活动的雇主们认为罢工破坏者是最有效的工具。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看到更多的公司管理层采取封闭工厂、阻止上班的措施,这方面情况有所增加。停工(lockout),顾名思义,就是指在陷入僵局时,公司阻止加入工会的员工工作。有时,停工就是公司雇用替代员工的前奏,同时也是公司官员保护自己的设备、机器和正在工作的其他员工的举措。

无论是发生哪种情况,战略是一致的,双方都试图给对方施加经济方面的压力,进而让谈判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当这些战略不管用时,谈判将陷入一个僵局。此时,僵局处理技术将会派上用场。

僵局处理技术 当私人部门的劳资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他们可能需要一位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人员来协助。这种协助的方式包括:居间与调解、查明事实以及利益仲裁。

居间与调解,两者非常相像,两者都是找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来促使劳资双方处理争端。然而,居间情况下,第三方的角色就是使得谈判能够继续进行。换句话说,这个第三方就是一个中间人——通过双方自愿的方法使得双方能够继续进行谈判。而调停则更进一步,要双方找到共同点,推荐一个克服存在于双方中间的障碍的解决方法。然而,调停人的建议只是建议而已。这意味着这个建议对双方来讲都没有约束力。

查明事实(fact finding)是这样一种方法:中立的第三方举行听证,搜集劳资双方的证据,然后提出一个在其看来比较合适的解决方法。与调停相似,查明事实的人的建议也仅仅是建议,对劳资双方没有约束力。

最后一种处理僵局的方法就是利益仲裁(interest arbitration)。利益仲裁小组一般由三个人组成:一位中立的第三方,以及劳资双方各派一位代表。小组会听取双方的陈述,听证结束之后,这三个人提交一个关于如何解决现有争端的决定。如果这个小组的三位成员一致认可这个决定,那么该决定对劳资双方都有约束力。

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僵局处理技术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例如,很多允许公共部门员工罢工的州,都存在一定形式的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而且,在公共部门存在一种叫作“最终仲裁决定”的特殊仲裁方式。在这种仲裁下,双方呈交他们的建议,仲裁者被要求选择一方的建议,而使另一方完全接受。在最终仲裁决定中没有妥协。

进一步思考

波音能否成功转移生产

波音公司——多款享誉全球的客机的制造者,计划把最新的商用机制造基地从华盛顿州搬到南卡罗来纳州,并准备把一些新型787“梦幻客机”的生产从原来的由工会代理的工厂转移到一家“自由型工厂”(意味着在这个工厂里,员工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加入工会)。无论在共和党人、民主党人、工会及“自由型工厂”的支持者眼中,这都是个两极化的计划。

美国国家劳动关系局(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NLRB)声称,波音这么做是为了报复国际机械师协会(IAM),因为前一段时间,在波音搬到一个新厂址之后,IAM拒绝向波音承诺不会进行罢工。但波音强调,在华盛顿州工厂中23000位IAM会员的员工,不会因为那1000位在南卡罗来纳州工厂工作的非工会工人的加入而丢掉工作。公司还声称,波音787机型现有产量的30%将被转移到南卡罗来纳州生产,而因此闲下来的工人将被安排去生产其他机型。南卡罗来纳州工厂的第一台飞机预计在2012年秋季下线。

据波音公司发言人提姆·尼尔(Tim Neale)称,这么做是因为787“梦幻客机”对公司太重要,公司无法承受罢工带来的巨大风险,公司需要采用此举(分两地生产)来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尼尔先生指出,IAM已经给公司留下了一个不可靠的印象,因为该组织在2008年曾经组织了长达58天的罢工。他解释说,在2008年因为罢工导致了交货延迟,导致需要付给客户高达18亿美元的违约金。尼尔还宣称,即使一部分“梦幻客机”的生产已经转移到了南卡罗来纳州,华盛顿州员工的每小时工资仍在不断上涨。“我们完全处在一个通过协会来进行招聘的模式,”他说道。

IAM的法律顾问克里斯·科森(Chris Corson)担心:“一旦南卡罗来纳州的工厂建成并投入运行,我们在普吉特海湾(华盛顿州)的成员就会说,‘这就是我们罢工的结果,我们努力地在谈判桌上交涉,结果他们还是把我们给炒了’。”他还指出,南卡罗来纳州工厂的工人的每小时起薪是14美元,华盛顿州的是15美元,而一位老员工在南卡罗来纳州每小时能挣27美元,如果不加班大概就是每年56000美元。

NLRB还指出,波音做出的该转产决定触犯了法律法规。“罢工是一项工人的基本权利,”NLRB的执行法律顾问莱夫·所罗门(Lafe Solomon)针对这个问题发表了他的观点,“我们理解雇主出于经济原因做出的决策,但决策必须是合法的。”NLRB宣称他们无意阻止波音建新厂,只是不希望他们剥夺这些工会成员的工作。

虽然波音和IAM都对自己能够最后赢得这场“法律战争”充满信心,但IAM担心:虽然能在法律上获胜,但在公共关系上,恐怕就很难了。“波音一直以来都很擅长借助这样的劳资谈判来树立自己的公司形象,”科森说道,“虽然我们手握正义,但是我们不如波音那样财大气粗,也没有掌握那么多的关系渠道。”这件案子在2011年6月会根据行政法规做出判决,接着NLRB也会做出相应的决定。波音和IAM都信誓旦旦:如果败诉他们都将再上诉到联邦法院。

你怎么认为?你认为企业有权利把厂房建在他们觉得最合适的地方吗?他们有义务一直在原先选择的地方进行生产吗?政府是否应该对这些商业决策进行干预?工人们有权选择是否加入工会吗?

资料来源:C.Isidore,“A tug-of-war over middle-class jobs,”CNNMoney, May 20,2011,http://money.cnn.com/2011/05/20/news/companies/boeing_nlrb_jobs/?section=money_latest(accessed May 26,2011);R.Lowry,“The Persecution of Boeing.The NLRB’s Claims Are Laughable on Their Face,”National Review, May 2011,http://www.freerepublic.com/focus/f-news/2719339/posts(accessed May 27,2011);The New York Times,“Boeing and the N.L.R.B.,”The Opinion Pages, April 25,2011,http://www.nytimes.com/2011/04/26/opinion/26tue2.html(accessed May 27,2011);R.Lowry,“Boeing faces NLRB persecution,”The Columbia Daily Tribune, May 26,2011,http://www.columbiatribune.com/news/2011/may/26/boeing-faces-nlrb-persecution/(accessed May 27,2011).

小测验16-2

7.某部劳动法回应了公众对滥用工会基金行为的强烈不满,这个法案是:

a.《瓦格纳法》

b.《塔夫脱-哈特利法》

c.《兰德伦-格里芬法》

d.RICO法

8.工会会员投票表决成立工会的选举过程称作:

a.撤销代表权选举

b.代表权认证选举

c.代表确认选举

d.代表NLRB选举

9.对于劳资双方来讲,合同谈判的第一步是:

a.合同协议

b.谈判

c.合同批准

d.以上都不是

10.处理员工意见的过程称作:

a.争议(权利)仲裁

b.合同管理

c.利益仲裁

d.劳资合作

11.工人尽管有合同的约束但仍然拒绝工作,则这种不合法的罢工称作:

a.经济性罢工

b.野猫式的罢工

c.次级联合抵制

d.闭厂

12.中立的第三方人员举行听证会,从劳资双方获取证据的技术叫作:

a.利益仲裁

b.查明事实

c.权利仲裁

d.争议仲裁

[1]To be accurate, a strike vote is generally held at the local union level, in which the members authorize their union leadership to call the str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