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五二四事件

一九五七年五月上旬,美军协防司令部发布新闻:美国的飞弹部队(屠牛士)进驻台湾。就海峡彼岸的军事态势以观,北京没有以武力“解放”台湾的新情况出现,中国共产党忙于反右斗争和正在进行人民公社、集体化运动。华府此举,纯粹是武力炫耀,而无实质上的意义。因为,要吓阻,应基于对手的意图,对方根本无此意图,“吓”的什么?“阻”的什么?

经国换班,由总政治部而国家安全会议,名分不同,权力如旧。过去六年中,大小挫折,如波浪似的,间歇冲刺。吴国祯、孙立人案,疾风骤雨,势不可当,毕竟有惊无险。唯一耿耿于怀的,还是友邦对他的猜忌和疑虑,美国新闻界甚至以“台湾的神秘人物”称之,或称其为“台湾的恐怖人物”。

广告:个人专属 VPN,独立 IP,无限流量,多机房切换,还可以屏蔽广告和恶意软件,每月最低仅 5 美元

美国设法了解他,前年邀请经国赴美访问,待之以上宾之礼,通过各种巧妙的安排,使他看看美式民主,和美国的经济力量。期以潜移默化的方式,用美式“思想改造”的技巧,让经国物换星移,革面洗心。但顽固的经国,他的意识形态已进入免疫期。他是莫斯科和蒋先生共同训练出来的综合体,脑子里只有托洛茨基、斯大林,并装不下华盛顿、杰弗逊这些人。

蒋先生梦想三次世界大战不成,退而求其次,寄希望于华盛顿,本共同反共的前提,帮他“光复大陆”。华府的当政者,是现实主义者,比蒋先生又清醒得多。反共保台可以,冒大战危险,助蒋复国则免谈。杜勒斯设计的“剃刀边缘”政策(brinkmanship)和“围堵政策”(containment)基本上是一种防御性的战略构思。双方立场,如是悬殊,乃勾心斗角,别具怀抱,而客观形势,国府的存亡,又唯华府的庇护是赖,团结斗争,微妙之至。

蒋先生比经国经历过的风浪多多了,他对华盛顿当局的凌人盛气,诚然不满,现实情况,只允许他“寓理帅气”,他爱读《曾文正公全集》,恐怕以此受益最多。经国的火候就差得多,虽是基督徒,可并不会活学活用《圣经》的道理。

经国对美国在台湾的势力,一直忐忑不安,吴、孙固然必须从台湾的统治阶层中拔除,为了害怕“精神污染”,下令三军官员,禁止和美国军事顾问接近,益见其惊恐(paranoia)的程度。

想给山姆大叔一点颜色看看,稍舒胸中积郁,是他的潜意识,其中含有强烈的民族情绪。如果,硬安上什么主义的话,那就是“爱国主义”。可是,这位既是朋友的敌人,对付起来,并不容易呢!稍为失慎,冒覆巢之险,任令忍气吞声,于心不甘,做到轻重得宜,简直比走钢索还难。

一九五七年的三月,刘自然遭美军雷诺枪杀,经国灵机一动,认为是他报复华府的时机来矣!这就是我们熟悉的“五二四事件”。迄今,尚无具体的证据,也许永远没有,可以肯定经国是案件发展的主谋,根据各种合理的假定,经国却无法逃避置身事内的嫌疑。

“五二四事件”又称“雷诺枪杀刘自然案”,导因于美军上士雷诺,于该年三月二十日午夜十一时,在其阳明山[1]住宅门前,将服务于革命实践研究院[2]刘自然,开枪击毙。两个月后,美军军事法庭,经三天半的审讯,以“罪嫌不足”,宣判被告雷诺无罪。二十四日,台北发生史无前例的反美暴动,美国驻华大使馆的文物桌椅,为暴民砸毁。

刘自然在自己的国土上,为驻台美军枪杀,是一件严重的刑事案件,更是一件含有重大政治意义的外交案件。照台湾当局的惯常处事作风,第一是控制新闻,由警总或中央党部第四组,以电话通知,禁止刊载,避免家丑外扬,影响两国关系。第二,和美方交涉,给予刘自然遗孀,适当金钱补偿,附带条件是,守密到底。第三,请美国军方将雷诺调离台湾,并予适当惩处。那末,大事的小,小事的无,皆大欢喜,圆满收场。

不料,有关机关,非仅未予阻止,且采放任态度,英文《中国邮报》(China Post)率先报导,《联合报》“台北人语”栏,于三月二十三日跟进。但这份全岛销路第一的报纸,虽以社会新闻起家,且善用夸张的手法,吸引读者,这篇特写,尚算平实保守。大事揭载,却是军事法庭审判期间的事。

《联合报》的文章,语焉不详,仅说:“刘为身高六英尺的彪形大汉,家贫,赖服务机关的微薄薪水,维持生活,遗一妻(二十九岁)一子(一岁四个月)。”至于机关名称、刘的职别、教育程度、籍贯,和雷诺有些什么交往了双方有无不法勾当等,竟只字不提。倒是香港出版的《新闻天地》,事后有所透露:

“据认识刘自然的友人说‘刘自然与雷诺也是朋友,绝非不识’。而且刘曾替雷转手卖过东西。因此,就有一项可能,雷诺经常将美军PX物品拿出,托刘转售,刘知美军军纪,如将PX物品转售牟利者立被遣送返国。刘曾以此吃过雷诺,雷诺‘被吃’,乃萌杀机,这件事可能性很大,不知为何未经中美双方查出? (3)

台北的新闻记者们,显然未遵守其职业守则,也可能有难言之隐,对刘自然的身世,故意保留。其次,民族自尊,或民族主义的本位,牵涉到颜面问题,不便如实道来。

果真记者如实报导,公正的民众,通过思考,会认为雷诺混蛋,刘自然该死,不至过的情感用事。显然,官方袖手,民间起哄,有意无意间,要把事情扩大,使美国在处理雷诺案的司法程序中,无转圜余地。

《新闻天地》报导雷诺杀人的原委,虽无具体事实,是一种推测,但是一般能接受的推理:双方如非有重大纠纷,雷诺当不会轻易掏枪杀人。阳明山警察所具报,派员前往现场调查,警方以雷诺为现行犯,即拟扣留带走,为美方宪兵所阻,理由是驻合美军享有外交豁免权。翌日(三月二十一日),中方外事警官要求美宪兵同往现场勘查,为美方拒绝;迄月底,双方始成立“专案小组”,共同调查刘自然被杀真相。[4]

用台湾刑警惯用的侦讯办法,一场狠打,配以灌洋油,坐老虎凳等中国文化精华,再顽强的雷诺,也得如实招来。如果,再交国防部军法局审理,军证一审终结,雷诺的刑期,非死即终生监禁。但是,雷诺享有外交人员待遇,享有租界时代的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是台湾心甘情愿,请美国防卫台湾的代价,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结果。

雷诺有他自己的故事。他说,当晚刘窥看他太太淋浴,最初并无杀人意图,只想扣留送警。发现刘手持木棍,向他高举,有袭击的模样,喝止无效,扣动扳机开枪。他说:出事前,正关上门灯,听见太太叫他,回头一看,有只蜘蛛从浴室内爬出来,以为是雷太太怕蜘蛛,还叫她不要慌。但太太却说,有人偷看她淋浴,因此回卧室拿起手枪,装几发子弹,从后门出去,直至隔壁B2门前,在黑暗中,误以为刘持木棍为钢管,刘且着制服,以为刘要伤害他。惊恐中,射出第一颗子弹,刘中弹,向阶梯逃去,摔倒竹林边,看不到刘的脸孔,只见两腿露在地面上。回屋叫太太打电话,通知宪兵,再到室外,见刘侧身屈膝走来,耽心刘有枪,乃再发一枪,击中要害。总之,雷诺说是为了“自卫”。[5]

这样不合情理,不符常识的供词,当然没有一丝真相。后来,在法庭上重说一遍而已,和雷诺扶着《圣经》时所宣誓的“一切全是事实,全部的事实”(Nothingbut truth,the whole truth)背道而驰,不仅欺蒙法官,更欺蒙上帝。台北报纸的评论,称为“好莱坞剧作家式的灵感”,可说既讽刺又真切。

根据中国刑事专家,从现场勘查反得的结论,其中疑点甚多,且分志如下:

第一点,雷诺所说向“死者”刘自然举击之第一枪,是雷诺太太在浴室内淋浴时,发现有人在窗外窥视,雷诺即携枪自后门出来,走到隔邻前面转角处,操中国话向“死者”说“等一等”,“死者”闻言后,手持棍向雷诺走来,雷诺为了自卫发射第一枪,“死者”即倒地。根据雷诺之所说及现场的位置,不无疑问,按一般常理的判断,如有人在窗外窥视他人淋浴,被人发觉问话,焉能不逃去.若逃一定向发觉人相反的方向逃,还会持木棍向发觉人攻击,确实难信。同时雷诺站的位置下面,即有60W的电灯光,浴室亦有灯光外泄,证明该处灯光很亮,雷诺为何说看不清楚。

第二点,雷诺说向“死者”放射之第二枪是要进内告诉太太,打电话给MP时,发现死者用手按腹图逃,乃开第二枪,死者中枪后即向暗处逃去,雷诺说发射第二枪之位置与刘中枪之位置的中间距离约十四、五英尺,但是经法医检验“死者”枪口处有火药,直径约一英寸,根据专家及书籍上的说明,枪伤口处如有火药,发枪的距离应在十六英寸以内,那么雷诺发射之第二枪的距离在十四、五英尺之距离,“死者”枪伤口处何来火药?

第三点,两声枪响是连续发射,还是中间有距离?据雷诺说是有间隔的,但有阳明山某单位电话总机值勤的人员说:曾连续听到两声枪响,另有一位宪兵亦听到,如以上的证据是对的,此两枪的间隔时间不无疑问?

第四点,“死者”刘自然尸体发现之地点,是本案最大的疑问?根据现场之勘查,“死者”身中第二枪之地点,与尸体的距离如用直线测量有五十七米半,如“死者”沿着道路逃至伏尸地点的距离约近一百米,试问身中两枪的人为何会负伤逃至如此之远!同时“死者”由中枪处至伏尸处,途中要经过崎岖不平的路及一条小河沟,再走下有斜坡的路,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第五点,“死者”伏尸在地上的形状,是头部朝雷诺住宅的方向,根据地形来判断,“死者”伏尸的地点是一个斜坡,假使一个受伤的人用双手按腹弯腰由上坡冲向下坡时,在支持不住伏在地上时,其尸体的头部一定与前者形状相反。

第六点,案发后,所勘查之现场,死者中第一枪处、第二枪处,以至死者伏尸地点所经过之道路上,均未查验出血迹,试问一个受枪伤的人经过几个移动的现场如何没有血迹?

第七点,雷诺所说“死者”手持木棍走过来,为了自卫开枪射击,所谓“死者”手持这根木棍,系认为是“死者”所持之武器,但是这根木棍是在现场竹林中间地点寻出来的,是一根有手拇指粗细的樱花树枝,一根树枝,并不对雷诺的生命构成威胁。[6]

我们站在被告雷诺的立场,为了卸罪,编织一套有利于自己的说词,为理所当然。

警方无能为力,法院奈何雷诺不得,只剩下外交交涉一途。由外交部长,诗人叶公超出面,向美国驻华使馆表示中方态度,其中有口头,有书面,前后达三次之多。照会的原则是:(1)该案未解决前,雷诺不得离境。(2)在台公开审判。(3)审判应求公平,并迅速宣判。

蓝钦大使郑重表示,一切照办,军援顾问团长鲍文将军给刘遗孀奥特华女士的复信中,亦保证“绝对会有一个公平的审判”。[7]美军驻台协防司令部于五月二十日,组织军事法庭,进行法律程序。

开庭前三日,美方与行政院新闻局联系,邀请台北各报记者列席旁听,并采访审判过程。双方为了席次的分配,发生歧见,美方仅准中国记者三人,前往采访审讯过程,而外国驻台记者,人人获得邀约。台北各报,站在地主国的立场,纷纷不平,认为美方歧视中国同业常不尊重本地报纸的职业尊严。尤其,刘案如此轰动敏感,限制中国记者采访,即是一个无法令人接受的事实。最后,由新闻局力争,美方让步。[8]

美方这样做,显然是一种无意的疏忽。平常他们根本很少和中国记者打交道,缺乏这方面的经验,何况美人办事,向有大而的之的毛病,因而种下祸根。台湾记者于审讯过程中,抓着小辫子,其特意的夸张挑拨,未始不是使事件扩大以致不可收拾的间接因素。

军事审判,于二十日上午九时,假美军教堂开庭,由法官菲尔德上校主持,循美国司法程序,先征询原被告对陪审员的意见后,庭讯开始。陪审员共为十二人,其中四人,请求回避,所以,实际出席陪审的仅八人(四名校官,四名军士)。首由检察官泰波特上尉简述案情,列举被告雷诺军士的罪行、证据及证人名单,凶器包括左轮一支和被告指称刘用以攻击的小树枝一根,除当庭呈验,并由陪审员一一过目。证人姚李妹—雷诺的女佣,应召出席作证,当日审至中午,小憩后,下午继续。

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八时十的,法官偕全体陪审员赴阳明山雷诺住所,作现场勘察。下午邀联勤总部军医署长杨文达少将和卫材库库长孙传忠上校为雷诺作证,司法术语,称为“人格证明”(character testify,以被告一贯的为人、品性,提供陪审员作参考。两位中国军官经过宣誓,坦言和雷诺天天碰面,经验中证明雷诺并非坏人,证词对雷诺有利。

为什么找到杨、孙二位呢?雷诺担任医药补给职务,他们和雷诺常有业务来往。

二十二日,进入高潮,英语称cross examination,即对质之意,官司的成败、是非,在此一举。被告如能延聘到舌灿莲花的辩护律师(trial lawyer),反复质询,黑白混淆,有罪可以无罪,重刑可以轻判。这样的例子,在美国多如牛毛,连行刺里根总统的凶手,都能以“神经失常”判决无罪。美国司法之儿戏,可想而知。然而,熟悉戒严法和大清律例的中国人,怎么能理解呢?答辩过程,就中国人的感受,雷诺怎么可能无罪呢?据在场记者的记录是这样的:

“第三日(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八时半开庭,这一节是此剧最高潮,雷诺被检查官盘诘得数度支吾其词,并且前后供词矛盾,因雷诺最初供称刘自然系以木棍又说烟杆,但此日又改称‘那根木棍看来似铁条’,检察官并询雷诺何以不先发枪警告,为何射其要害?凶手并当庭表演杀人时之不同姿势,检察官泰波特上尉并询凶手去年在住处是否殴打过一个邮差?凶手承认是事实,检察官再问‘那邮差是中国人吗?’凶手答:‘不,他不是中国人,是个台湾人!’此语一出,在场之中国人大感遗憾,旁座之美国人亦相顾愕然。

这一庭最精彩邵分是被告辩护律师斯蒂尔上尉着重询问被告学历、经历、从军经过、战绩,使凶手搬出若干奖状、奖章,并发表其辉煌战绩之报告,他是一位勇将,在韩战期间由釜山打到鸭绿江以南三十英里处,陪审员象听一段英勇的战争故事。检察官继问出凶杀案发生时的室外灯光的问题,于是凶手乃又从容置答,庭谕当晚九时赴阳明山勘查灯光。[9]

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开庭,十点十分,辩论终结,法官宣读案情综迷后,要求陪审员用良心投票,不受典论影响,作出自己独立的判断。十一点正,法庭的门,予以封闭,全体陪审员进入密室从事栽决投票。

依据美国军法规定,经军事法庭宣判无罪后,检察官不得提请上诉。判决须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因四人回避,三分之二,即六人以上,可投票定案。

十二点五十五分,陪审员经过一小时四十分的磋商决议,菲尔德上校,宣布开庭,获得结论,旋即宣称:‘本案被告雷诺被控任意杀人,经本法庭陪审团审讯调查结果,投票表决,宣判无罪。’

在法庭旁听的美军人员及眷属对判决立即报以热烈掌声,坐在第三排长椅上的刘妻奥特华,‘则泣不成声,几至晕厥。’

美国的法律程序,承袭大英帝国,假定被告无辜,而由检方搜集证据,使被告无所遁形,最后定谳。法官扮演的角色,仅在审讯过程中,负责两造律师讯问证人时,不逾越法律的轨道,好比一个会议讨论表决的主席,但非会议决策的最后主宰。陪审员作出仲裁,法官依法判罪,凭其主观好恶,在特定的刑期内,有所伸缩。因此,本案的关键,乃系于陪审员的选择,要问陪审员中有无少数民族在内?陪审员有无强烈的种族主义者?台湾当局在本案开庭前,应延聘在美国执业的律师(ABA会员)参与全部作业,那位雷诺就不可能如此轻易过关。

中国方面,不此之图,仅从外交途径、舆论攻势上下手。合理的解释,包括在美国念高中、大学的叶公超在内,对美国的法律知识,了解得极其有限,也可能出于疏忽的因素。

纯依中国人的心理处境、价值系统、原始情感、历史文化,‘杀人者死’,是一种千年不变的定论。至于‘自卫杀人’,闻所未闻。进而英美法律的作业方式、内容,和中国的“六法全书”、审案程序,有什么差异?诚如殷海光教授所说,没有人愿意作‘无色彩的思考’(colorless thinking)。[10]凭直觉的刺激,主观的反应。美军法庭说雷诺无罪,台湾的一千六百万中国人,就认为是‘一出戏’,‘审判过程有失公平’。

最足以代表中国知识分子心声的,是下面一段话:‘舍去一切条约法律条文不谈,杀人者无罪,这是每一个中国人所不能忍受的,我国法律与英、美法律诚有不同之处,但立法观点不致是鼓励杀人者无罪。’”[11]

这位记者先生的说法,显然没有通过理性的思考,没有研究对方的法律精神,是人云亦云的情绪主义者。西方法律,固不鼓励杀人(全世界没有这种法律),杀人者死,在死刑免除以前,和中国的殊无二致。但致人死地,比较慎重,其中涉及人权思想,即使一切证据齐全,亦必须经过法定程序(due.process of law),旷时费日,所费不赀。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实行政、法分开的制度,也都是在民国以后,幕后更有党组织操纵控制。美国这种三权的立的司法精神,中国的老百姓,怎么会懂呢?即使懂,也接受不了,因为,浓烈的民族感情,早掩盖了他们清醒的大脑。

“法律事件用法律解决,本来是很单纯的,然而,人间的事常常没有这样的单纯”,“一旦落入政治情况和心理因素相当复杂而微妙的亚洲地区,判决的结果怎样,会诱发这些因素而衍生严重的后果。”[12]那就是,静态的因素,受到刺激,发展为动态的因素。

仇外心理,自鸦片战争后,即潜藏在中国人的意识里,而且随时会与民族意识相混合,只是被压抑而已。美国军护台湾,免于中共的攫夺,这份雪中送炭的恩惠(不错,美国有其自私的目的),台湾军民并不抹杀美国人的贡献,但部分美国人的所做所为,令中国人既羡且妒,由妒生恨,同是事实。殷海光指出下面两点:

“(1)恩主姿态。若干美国人对中国人有意无意流露一副恩主姿态。在言谈应对之间似乎比照出两个不同的高下阶层;中国人是受恩者,位于低一等的阶层。这一种若有意若无意的划分,若隐若显的界线,捉之无物,感之则令人有动于衷,慨乎梗塞于心。此情此境,最易勾起中国人的自卑感;而对比地越发觉得这些美国人骄傲。可巧美国人的个子又高又大,更易把他们的盛气凌人的气概衬托出来,发扬光大。

(2)生活方式之不同。美国是一个富甲天下的国家。美国人的生活观念义与中国人的生活观念有很远的距离。此时此地,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国青年大都感到结婚非易,苦闷沉沉。而美兵到处,当地女子垂手可得。中国年轻人看到眼里,岂有开心之理?中国当上校的军官不见得有适合的住宅。而美军一来,即使是一名上士,一也可租赁高级住宅。至于仆欧、家庭用具、出入交通工具,在在高人一等。这不算美国人的错。但是,在台湾,中国人占绝大多数,美国人占绝对少数。这种实际生活的比照,真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看来特别顶眼。穷人对富人总是难免在潜意识中发生妒嫉念头的。这种妒嫉念头,平时沉淀到意识深处,一有机会,哪有不趁机发作之理?”[13]

其实,对美国人普遍不满的心理状态,并非台湾一地为然。《丑恶的美国人》一书的作者,曾作无情揭发。但这种情况的产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排外主义.加上“一个力量足够的因素,使其饱和”,即会爆发。官方居然没有觉察到,且火上加油,起决定性作用的,尤其是官方控制下的台北舆论。

审汛过程中,销数最大的《联合报》,除以巨大篇幅,描叙全部情况,甚至,预作评论,那篇《沉默的关注》一文,陈咄咄逼人之势。文章说:

“我们相信每一个中国人对于此案,都在加以‘沉默的关注’,大家在等待一个考验。中国虽是接受美国援助的国家,但中国人生命的价值与美国人的生命价值是否‘同值’,美国在经援军援之外,能否进一步以其公正的法律,赢得盟邦的人心?”[14]

而作者却又自打嘴巴的说:“审讯期间,未便遽加评断,”第二天。以《第六点计划》为题,再发议论,讥讽美国“援外是第五点,任意杀受援国家的人民是第六点”。[15]

五月二十四日,该报几乎以二分之一的篇幅,头版头条的显著地位,加上耸人听闻的社论——《抗议美军蔑视人权》,挑拨全岛人民愤慨激怒的情绪,一场狂飙,因而触发。客观地说,官方有意无意地,是事件的始作俑者,采取消极态度,任令事态发展。正如蒋先生事后责备沈昌焕(外交部次长)所说的:“为什么不把审判地点弄到台湾以外的地方去?”[16]

序幕拉开,正戏于宣判后的二十四小时,在台北市郑州路的美国大使馆前演出。根据目击者的记录,经过情形是这样的。

五月二十四日清晨,台北地区,发出防空演习的空袭警报,一般人习以为常,没有当它是一回事,这天恰巧是星期五,因为非十三日,并不符合洋迷信。上午十点一刻,刘自然的未亡人,肩着一块中英文书写的双语招牌,走到大使馆门前,表示对雷诺宣判无罪的抗议。英文是The killer-Reynolds is innocent?Protest against U.S.Court martial's unfair, un-just decision!(杀人犯雷诺无罪吗?抗议美国军事法庭不公平的判决)。中文分两行,第一行是“杀人者无罪”五个大字,第二行“我控诉!我抗议!”[18]

使馆官员据报,派人出来请刘奥特华到使馆内面谈,为她拒绝。十点四十分,大批警察到场,负责官员中有台北市警察局长刘国宪、督察长宣善屿以及台湾省警务处外事科长张汉光等。据说,系应美方的要求。

警察和刘的遗孀,曾有如下的对话:

警:希望你到使馆里同他们当面谈谈!

刘:我不进去,门外是中国的领土,我有权在这里站,我不踏入他们的范围!

警:你可以把你的抗议向我们外交部报告,外交部会替你处理。

刘:外交部代表国家,应该有所表示,这只是我个人的杭议,不必通过外交部。

警:刘太太的悲哀,我们都很了解和同情。

刘:不仅是我个人的悲哀,而是全中国人的悲哀。[18]

台湾属戒严时期,任何抗议、游行、示威,为法律所不许。奇怪地,刘太太受到特别的优待。警察局长刘国宪,亲到现场,问她一句:“你是不是想制造事件?”她说:“我丈夫被人白白打死,难道连在自己领土上作一个无言的抗议都不行吗?”局长大人居然格外开恩,悻悻然而去。

究竟刘国宪局长是天良发现,出诸恻隐之心,抑奉命不干预?迄今是个解不开的谜。

正午时刻,围着看热闹的群众越聚越多,据《联合报》记者的估计,约二百人左右。一中广公司记者王大空[19]、洪缙曾,抵达现场,要求刘奥特华为“全国同胞讲讲她心中的话”。对着麦克风,她失声大哭,一字一泪地说:“我今天在这儿,不光是为我无辜的丈夫作无……无言……的抗议,我是为……为中国人……抗议。除非,美国人给我们……中……国人一个满意……满意的答复,我是不会离开这儿的。”[20]十分钟后,上述谈话录音,在空中播出。

现场一位台籍妇人,触景生情,和刘奥特华一道涕泪横流,激起群众更大的同情,全场气氛,凝重而凄惋。突然有人大喊:“雷诺已经坐飞机走了!”群众的愤怒情绪,再无法抑制了,等于一根洋火,丢在炸药上,开始爆炸燃烧。

一点十分,仅少数人试着翻越使馆西侧的围墙,十的钟后,群众麇集逾千,开始石子攻击,一点四十分,数百人冲进使馆,翻箱倒柜,任意捣毁砸烂汽车、玻璃、桌椅,俨然,庚子年义和团事件的重演。暴民们甚至将星条旗扯下,换上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群众高呼“中华民国万岁”的口号,予以回响。

使馆四周的墙头上,站满人群,且“每打毁一件什么东西,外面便有人叫好,于是打的人,愈来愈勇敢,索性连百叶窗和冷气机也乱砸。”[22]

三点十五分,台湾省警务处长乐干到场,不用说,情治单位人马,密切注视情势的发展,为数甚为可观。奇怪地,他们只作壁上观,并无意使用其平素的权威。

就在这个时候,成功中学的学生约五十人,着整齐制服,佩救国团臂章,由军训教官带队,列达使馆院内,高举标语旗子,大呼口号,为暴民助阵。[22]成功中学校长是潘振球,经国的高足,没有上级指示,他敢公然派学生出来闹事打美国大使馆吗?而且,事后免受惩罚,岂非出奇的偶然!

愤怒的群众,数度纵火.幸为停在使馆门外的救火车所扑灭。四点二十的,在地下室发现有躲藏的使馆官员,施以拳脚,为警方保护脱离。美联社的记者慕沙,差点受到围殴,幸赖在场的中国记者帮他打圆场,始有惊无险。

五点整,官方看到情势有发展到失去控制的危险,乐于宣布戒严,并用水龙头冲击人群,暂时获得安静。

但一小时后,使馆再度被围,七点四十分,暴民冲过警察封锁线,再度进入使馆内室,作彻底的破坏。其中,且有人持器具将使馆的保险柜打开,取走大批秘密档案文件。当然,那就远非一般老百姓的杰作了。

群众一面围攻大使馆,一面进军设在中山堂前的美国新闻处和设在台糖大楼内的美军协防司令部。及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打起美国新闻处对面的台北市警察局来。魏大刚有如下的记叙:

“晚七时整,台湾卫戍部正式宣布戒严,一批批武装部队开到协防司令部门前和新闻处门前,这时不知什么人说警局逮捕了人,于是有人冲进警局。最初警局用好话劝阻包围的人们,请他们让开些,并请派代表进来看看有没有人被逮捕。但包围者坚决不肯退却,不久有人在警局车房放火烧车,同时一群学生冲进了二楼,于是枪声响了,演成一幕混战场面,结果是有十个骚动分子受伤,一个死亡,警察方面,也有五六人受伤。”[23]

事情演变到围攻台北警察局的阶段,警局内门窗、办公桌椅,遭到无情捣毁,瓦斯、枪、催泪弹同时并用,警察民众,互有伤亡,一这给当局发出强有力的讯号:(1)仇外情绪转嫁到警察身上,暴动的性质,发生变化。(2)除非立即获得控制,国民党的统治基础,将因而动摇。有关方面乃紧急下令各广播电台,停止一切对刘自然同情的文稿的播送与报导,改以严肃的语气,呼吁群众,保持冷静。

蒋先生得到事态严重的报告,大为震怒,下令撤除卫戍司令黄珍吾、宪兵司令刘炜,以及警务处长乐干的职务。同时调动武装部队,进驻台北市区,执行戒严宵禁,以期镇压群众,维持秩序。深夜十一点,情势始受控制。

出事当天,蓝钦大使在香港度假,闻讯于五点四十的赶回台北,即驱车到博爱路的外交部,访问叶公超部长,面提严重抗议,并由叶陪同,巡视已满目疮痍的劫后使馆。

当局的一时孟浪,致死一人,[24]伤三十八人。美国使馆和台北市警局被毁的财物,官方虽未公布统计数字,当在美金五万之间。第二天,俞鸿钧内阁总辞,为他代罪的除黄(珍吾)、刘(炜)、乐(干)等人,《联合报》的记者林振霆,迄今犹囚绿岛。

五月二十六日,蒋先生接见蓝钦,表示陪礼道歉,事情于是告一段落。但华府的善后,就够董显光大使辛苦的了。

华府官方的反应,先是“惊愕”,包括拿人手软的游说团要角诺兰、勃里奇、周以德等在内,接着有裁减顾问团人数之议。

民间的反应,那就没有官员们理性了。《记者》(The Reporter)杂志的一篇社论,写得文情并茂,足资反映当时的美国民情。部分摘录如下:

“蒋说‘五二四’事件是群众自然的反应。蒋经国说:‘少数人情绪冲动,对刘自然案判决不满而已。’易言之,那是种莫名因素中的无以言状的情绪,使得暴民们有系统地,将一个友邦使馆的家具、汽车、密码机和公文柜捣毁,而这个国家,正是台湾唯一的支持者,且不提污辱我们国旗那回事了。

就这个方式的情绪爆发,‘五二四’事件,实乃精心策划。一连好几天,国民政府控制的报纸,即围着军法审判的事,大事煽动。暴民领袖带着工具去开启使馆的保密箱,明显地计算到,有充裕的时间,完成任务。

如一位有经验的观察家所说:‘没有人幕后指示,中国人不会疯狂地为一个死者大张旗鼓,中国的人命太不值钱了,这是中国人的性格。’那么是谁,或者哪个政治团体发动这样的进攻呢?目下是个谜,但很明白的,那是个有力人士。赫斯特报系和约翰·欧·唐诺(Jonh Q' Donnel)是主张台湾为远东堡垒的死硬派,已经宣布,那是共党地下工作人员的杰出表演,如果,红色间谋如此横行,我们远东的堡垒还安全吗?

据其它方面的消息,这个策划人是国民党内的极端派(extreme persuasion我们要问,当暴民们侵占美国使馆之际,蒋和他的继承人在干什么?除了负责台湾的特务工作,经国还掌握着青年救国团,何况他自己在苏、联受了十二年的训练。

在台湾,美国还有什么可依靠呢?父子靠不住,我们拿钱装备的陆海空军,不愿意站到我们这一边,更免谈拿我们七亿七千万经政援助的民众了,他们仅看着星条旗平白被扯下。”[25]《国家》杂志批评得更露骨。社论说:

“我们并不奇怪,台湾先说‘五二四’是共党煽动的结果,且很快会找到证据,很快又改变语气,说是自然的、不幸的骤然愤怒( flare-up)。

很明显,这是有组织的,如果不是蒋(介石),我们决难想象,这种海盗式的行为,会危害到他自己的战利品,那末再无别的因素了,除非蒋的助手们希望台湾解放,通过不流血政变,让蒋乘美国军舰逃到夏威夷去和他的好友雷德福等会合。

华盛顿应该知道我们自一九四九年以来所遵循的外交政策,已经破产了。果真总统先生如传说中那么愤怒,美国外交政策,还不从中国游说团手里解放出来吗?”[26]

埃德蒙·克拉布(O,Edmond Cluhb),曾驻华十八年的外交官,以《梦幻的破落》为题,予以抨击。他说:

“我们要求赔偿,那不是从我们自己的口袋掏出来的吗?我们应该检讨我们的‘台湾政策’了。下列难题,势必被迫找到答案:

(1) 利用国民党对付共产党的策略,是否已到严重的关头?

(2) 失去中国,难道我们又受到‘失去台湾’的咸胁吗?

(3)我们的对台政策又遭到挫折吗?”

克拉布又说:

“自我欺骗,是我们对台政策一贯的支柱,那种方法,已经失灵。因为,我们终于不再受骗。现在,我们能把问题看得非常清楚。如何解决台湾的将来,和调整我们和中国的关系,将是我们当前的课题。现在,我们了解甚至我们的盟友并不接受我们的教条.我们将被迫在台湾问题上,和日本、印度、英国持相同的看法。最近台北发生的事强调一个冷酷的事实:我们在台湾的特殊地位,已为时无多。”[27]

美国的舆论走向,客观地说,是一边倒的,是大国沙文主义式的苛刻指责,它们只知道盛气凌人,片面强调美国的法律尊严,而疏忽了“中国人的反应”。唯独殷海光教授《雷诺事件的检讨与建议》一文,哲理与事实兼顾,公正与客观并重。下面一段话,最发人深省。

“近若干年来,许多有醒觉的中国人对美国一直寄予向往之情。他们把美国看作自由、民主、公平、正义之象征。这些中国人把美国估计得很高。他们热心地期待美国领导。雷案发生之初,大家本乎这些信念,沉默地期待公正的裁判。大家都认为‘美国人不会不公正的’。万想不到裁判的结果竟是杀人者无罪。多么令人失望!等到不满之情酿成骚乱事件以后,他们所看得见的只是森严的外交面孔。对干雷案之曲直,反而搁置一旁,亦若无足轻重。这使他们发生疑问:美国的公平在哪里?‘天下乌鸦一般黑’。美国还不是靠钱势压人?

雷案判决结果如此,照中国人看来是一个错。现在美国官方又拿因雷案而引起的外交局面抹煞了原有的问题。这在中国一般人看来是错上加错。

可是,在美国一般人看来,你们中国人‘以怨报德’。我们美国人对你们这样好。你们仅仅因着雷案没有依照你们的法律观念判决,你们就翻脸不认朋友,捣毁我们的大使馆,撕毁我们的国旗,殴打我们的人。我们美国在国外驻军达二十三国之多。假若每一个国家象自由中国这样,那怎么得了?”[28]

台湾的辩解,声言“自发自动”。经国在事件前后,则从未露面。艾森豪威尔总统的声明,说“不似一无组织的行动”,可慌了蒋先生的手脚。据熟悉内幕的人说,蒋先生肝火大动,经国因而受到杖责。用常理推断,很可能是事实,在苦无证据的情况下,又只好姑妄听之。

很多人,为经国辩解,那位想做吴凤第二的丁中江就这么说着:

“对于这种难找证据的疑案,我以为从常识上加以判断,不管蒋经国个人心理上有没有存在着‘不喜欢美国’的因素,但他决不会愚蠢的来制造这么一个事件,一个儿子无论为了什么政治目的,决不至会做些替父亲找很大麻烦,让父亲向人道歉赔不是的事,除非是一个‘糊涂虫!’

经国当然不是个‘糊涂虫’,丁中江承认,为了‘军中政工’,‘构成他(蒋)和美国不愉快的主要因素。’”[29]

卜少夫把他比喻为‘希腊神话中的勇士阿齐里士”,“承受四面八方射来的冷箭和热箭”。说“经国目前处境之恶劣,并不下于大陆撤退前夕”。[30]

至于何事“恶劣”,少夫做了自我回答。他说是“美国人士天真地误解”。六月九日,香港新闻、文化界应邀访台,[31]是台湾展开舆论攻势,纠正雷案不良影响的政府行为。美国方面,除了道歉、赔偿,则无能为力。但是经国因而连续六年,隐藏在幕后,好象被人遗忘了似的,他的行迹暂时从报章杂志上消失,拒绝记者访问报导,很少出现公开场合。官职是“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领导荣民修筑全长三百四十八公里的横贯公路(主线加支线),经常奔走于东部的崇山峻岭中,做开路英雄。

经国计算着,只有借飞逝的岁月,冲淡友邦对他的“误解”,以“沉默是金,消弭外间的蜚言”。反正,美国人是健忘的,艾森豪威尔政府快下台了,时间在经国这一边,耐心等待.定有云开日出.胜利在望的一天。

辅导会的工作,首创于一九五六年四月,经国先是副主任委员代理主任委员,翌年六月真除。曾有人建议:“你何必花这么多时间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他回答道:“我们要讨谁的好?今天我们一切工作、服务,难道说都是为了讨好?”

这位仁兄碰了一鼻子灰的原因,可以说,是其政治敏感性不够,不了解经国的处境和心思。倒是经国自己说出来了:辅导会的工作,是“政治工作”。

又是美军顾问团的建议,国军士兵的年龄普遍偏高,被中共讽刺为“胡子兵”,与真相大致符合。为了提高战力,华盛顿掏腰包,强迫蒋先生实施国军汰旧换新计划,以充员兵代替大陆抵台的职业士兵。

这个问题,处理起来,颇为棘手,主要是这批人长年置身军伍,一则离乡背井,孤苦无依;一则出操上课,谋生乏术。假如无适当安置,将会产生社会问题,进而影响军心士气。

经国勇敢地负起这个责任,自比“第三兵团”。除了“政治”,且有“良心”和“道义”的责任。他说:“我们同是生长在这苦难的时代里,多难的国家中,大家休戚与共,息息相关,对荣民是以感情、道义去服务,不是讲恩赐。”[32]

基隆一位上年纪的荣民,曾老泪纵横地告诉经国:“你在江西当专员,我已开始当兵。”九十岁的沈治平,双眼失明,要求经国:“能不能找个好医生让我双目复明。”年轻军官王国英,两腿被炮弹炸断,经国去宜兰荣家访问,他说:“对不起,我没腿,站不起来。”[33]

我们要承认,辅导荣民的工作,在当时台湾的官僚体系中,没有人能顺利执行此一复杂多端的庞大计划,因为,无人具备经国的权威。

辅导办法,大致为:年轻而有志求学的,辅导就学;有工作能力的辅导就业;需要休养的使之休养;病苦的使之就医。辅导会创办了医院、荣民之家、农场和工厂。

辅导会的成绩,如果予以客观评的,列为乙上。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他对立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就很坦白地说:“今天一般荣民的生活还是很苦,许多地方还不如理想,荣民的许多困难,还没有为他们解决。”有不少“荣民还在流浪街头”,更有靠神父施粥而果腹的荣民。

开辟横贯公路,为经国担任八载辅导会主委期间,最明显的政绩。就经济效益而言,这条路,穿山越岭,披荆斩棘,耗巨资不算,因施工而丧失生命的荣民,即达百人以上。花这么大的力气,殊无必要。但就事实言,荣民们有气力,有胆量,却无特殊的技能,没有比这个计划更能吸收那样庞大的劳工数量。

开山的工作,胼手胝足,没有机器,靠双手万能,没有补给,靠肩负手提,为的是“偏高”的工资,约合美金一元两角的血汗收入。三年十个月,全线通车,经国默默地完成一件大事,不能说非“五二四事件”的副产品,非他餐风露宿,有志竟成的巨大贡献。

经国的思想里,原带有强烈社会主义的本质,在台湾这一阶段,过去没有插足地方政务的机会,由辅导会而大展身手,也可以说,是他自苏联归国以来,最有始有终,将理想付诸实现的社会事业,时间愈远,许更能看得出他的功绩里程。

他在白己的“守信簿”上,写着:“等待我们去尽力的事仍旧很多。”

注释:[1]阳明山中正路一段六巷B1。

[2]官方从未暴露刘的真实身分。

[3]罗柏特著《戏剧式的军事审判》,香港《新闻天地》第485期,一九五七年六月一日,第4—5页。

[4]同[3]。

[5]台北《联合报》,五月二十三日。

[6]台北《联合报》,五月二十四日。

[7]刘奥特华著《我向社会哭诉》,台北《联合报》,五月二十四日。

[8]同[3]。

[9]同[3]。

[10]殷海光著《雷诺事件的检讨与建议》(上、下)台北《自由中国》,第18卷12-13期,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七日一二十四日。

[11]同[3]。

[12]同[10]。

[13]同[10]。

[14]《沉默的关注》台北《联合报》,五月二十一日。

[15]《第六点计划》,台北《联合报》,五月二十二日。

[16]此系唐棣先生告诉作者,时唐任中央党部四组总干事,参与国民党中央若干机密,现退休美国西海岸。

[17]魏大刚著《我亲眼看见台北群众愤怒行动一幕》,香港《新闻天地》,第485期,一九五七年六月一日。

[18]台北《联合报》,五月二十五日。

[19]王大空事后曾为治安单位扣留侦讯,但不久获释。

[20]同[18]。

[21]同[17]。

[22]同[18]。

[23]同[17]。

[24]死者吴麦涛,三十九岁,广东人,台北气象所工友。

[25]`An Fmotiona常Upset”The Reporter, June 13, 1957.

[26]“The Hayride is over", The Nation, June 8,]95i.

[27]0. Ldrnond Club,‘一气he Dream Dissolves.”the Nation,tune 8, 197.

[28]同[10]。

[29]丁中江著《风风雨雨蒋经国》,香港《新闻天地》,第489期,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30]卜少夫著《我听知道的蒋经国》,香港《新闻天地》,第488期,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31]访台成员包括徐计(乙故)、陆海安(《真报》社长,已故)、刘捷(《新生晚报》总编辑,已故)、徐速(作家,已故)、张六师(军事评论家,已故)、黄震遐(亚洲出版社有限公司总编辑,己故)、马彬(作家,己故)、李秋生、司马璐、薛斯人等。

[32]李元平著《平几平淡平实的蒋经国先生》,台北中国出版公司出版,一九七八年五月。

[33]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