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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雷震·《自由中国》
每六年一次的政治季候风,又在宝岛吹拂,七十四岁的蒋先生。面临睿智、勇敢的抉择—是退居幕后抑修宪连任呢?
宪法规定,总统任期六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南京时代的张君劢等,拟订宪章时,预想到一个没有限期的总统,等于王朝世袭的民国版,所以,严格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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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生的真实意图,很难从他发出的讯息(Signal)中,得到明确肯定的答案。因为,那些演说的措词,太模棱两可了,即使他最亲信的幕僚,猜起来也颇费周章。
一会儿他说,宪法不能修改,他要把它完整地带回大陆,一会儿,他又说:‘我要带你们打回大陆去!”
假使不修宪,他又怎么当选连任呢?不连任,又怎么“打回大陆?”
后来,大家才明白,他反对修改宪法,并不反对增加临时条款,就象曹聚仁教授所说,“在大房子旁边,加了小房子。”为了光复大陆,实勉为其“难”。
和很多政客一样,他擅玩魔术,他喜欢愚弄人民大众的智慧。
绕个大圈子,最后由党内善体君意的现代绍兴师爷们,运用大法官会议,作成解释决议,以现有在台的国民的表人数为计算标准,修改临时条款,但不“修宪”。这样,蒋不仅可连任,且可做终身总统。
国民党这一荒谬的举措,岛内当然没有人反对。所有的舆论工具,悉由政府把持操纵。反对就是“破坏领导中心”,“共匪同路人”,有带红帽子坐牢的机会,什么人敢冒此不匙!
二十世纪的台湾,倒车开到纪元前三七七年卫颓的时代。
假使从本质上去透视国民党的本质,那就不奇怪了。殷海光说:
“国民党是怎样能统治台湾呢?因为一伙比较大胆的狡猾的人集拢起来,用自命合法的方式,掌握着社会资源,为私利而统治着台湾。而且,实际上是打着‘国策’的幌子,以‘伟大领袖’的意志,把人民当作自己胡作非为的工具,理由是:‘领袖是人民意志的旗手。’”[1]用一句话作总结:“国民党是打着自由民主幌子的次级极权主义政权(a substratal totalitarian regime)”。
文的方面,有人把台湾比喻为文化沙漠,沙漠里偶然也有绿洲,清泉甘冽,棕搁婆娑,那就是先打着胡适招牌后改由雷震任发行人的《自由中国》半月刊。
在当时的情况下,是一种畸形的发展。缘《自由中国》创刊于五十年代初期,台湾正处于风雨飘摇之际,任何救亡图存的努力,在所欢迎。时移势易,国民党人变了质,反过来,认为杂志变了质,可是《自由中国》的后台硬,已成养虎贻患的尴尬局面。
对蒋先生是否该连任的问题,发出铿锵有力的反对声音。该刊从政治观点和法律观点方面,邀集学者专家,著文诤谏。如曹德宣的《拥护蒋总统继续领导而不赞同连任》、傅正的《护宪乎?毁宪乎?》、杨金虎的《岂容御用大法官滥用解释权!》、雷震的《敬向国大代表同仁说儿句话》和左舜生的《我们对毁宪策动者的警告》。
蒋先生的颜面,已觉得大失光彩,而该刊于蒋先生当选后,再撰社论《蒋总统如何向历史交代?》一文,穷追不舍,余音缭绕,当局的震怒,可想而知。蒋先生当年为一句话,能将《申报》的史量才,[2]加以毒手,未立即逮捕雷震,已极尽宽容之能事。
雷震如果有自知之明,急流勇退,可能免却他后来的灾难。但胜利往往使人失去理智,头脑发热。另有一个可能,高估了美国官员对台湾的影响力,而低估了蒋先生的决心。雷震竟和一些热心新党运动的分
歧派,插手地方选举,揭发国民党违法选举的黑幕等等,如兑票换票;埋伏票;代领投票;故意制作废票;故意唱错票;威胁投票等。
这下,冲突升级,由理论方面跨到行动方面,国民党感到严重不安。使国民党当局感到更不安的是,雷震结合国民党内的自由主义分子,民青两党精英,以及大批台湾籍的非国民党人士组织的“地方自治研究会”,扩大为“在野党及无党派人士本届地方选举检讨会”,检讨选举、批评时政,进一步将组织新党,向执政的国民党公开挑战。[3]
组党以外,《自由中国》撰写社论《台湾人与大陆人》,触到国民党人的要害,由“二二八”事变引起的省籍鸿沟伤痕,一向是敏感到谈不得的问题,雷震却说:“人与人不会成为仇敌,除非由于政治上的错误,”又说:一些迷误于政治权力的人们发现大陆人和台湾人在政治改革运动上携手合作,起了恐惧心。故意危言耸听,说台湾人的势力抬头,内地人将受歧视等等。[4]
国民党一面发动自己控制的舆论工具进行反击,一面制造谣言,硬说中共驻港的工作人员暗中支持台湾的新党活动等等。同时通过美国驻华大使庄莱德,向国务院缓颊,俾一旦采取行动时,减少美国官方的压力和冲击,奉命执行此项任务的,即经国指挥下的情治系统-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大前提上,父子俩为维护自己的权力统治,利害相同,观点一致。纵使,蒋先生不下命令,经国亦必去之为快。白雅灿的案子,[5]就是最好的说明。雷震的情况,比白要严重千百倍,他焉能视若无睹!从个人恩怨出发,吴国祯、孙立人是他夺权的障碍,雷的《自由中国》是他愚民政策的绊脚石。允许这个杂志的存在,很多神话、谎言,就有被拆穿的危险。
雷、蒋冲突,据雷自己说,肇始于五十年代初期,且完全来自误会。试看下面一个故事:
“我于民国三十九年(一九五O年)十月第一次去香港时,这些党派人士并未提到国民党要‘党化军队’一事,大概国民党改造委员会此时尚未定案也。追民国四十年(一九五一年)元月二十八日我和洪兰友同去香港慰问各党派及民主人士时,青年党左舜生和李璜等一见我们,就大骂国民党首领蒋中正和蒋经国(此时陈立夫已被逐至海外了)不该违反现行宪法的规定,在所有军队里,以及持有枪杆子的宪兵和警察里设立国民党支部之事,和过去的军阀与大陆时代国民党一样,采用苏俄的‘以党治国’,不想依照现行宪法,实行民主政治,建设民主国家。这完全是家天下的政治,终有一天要失败的。我和洪兰友无法撒谎来解释此事,只有任其任意咒骂,因为池们骂的是事实,他们都是青年党领袖,参加过制宪国民大会这一幕。
我们回台后,国民党在改造委员会曾邀我们吃便饭,改造委员出席者有胡健中、张其昀、崔书琴、萧自诚等,工作同志有唐纵等。饭后他们详询香港各方人士之意见,我们尽情报告,谓其中党派人士最不满意者,为国民党违反宪法在所有军队中设立国民党分部,民主人士最讨厌者为不思建设民主政治,还是个人独裁,真是自取灭亡。各位改造委员要我用书面将今天所讲的向改造委员会报告,我因去港月余,个人和《自由中国》半月刊积压之事太多,这种报告必须亲手撰写,实在没有工夫,故我一再说:‘现有党部的速记,可供参考。’不料改造委员坚持要我写,尤其是胡健中,我只有勉为其难,亲笔写了六条,包括反对党化军队在内,亲自送改造委员会。不料是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前,我去参加台北市大直圆山忠烈祠祭祀的时候,改造委员蒋大少爷经国一见我就气势汹汹,板着脸对我说:‘你们为什么反对在军队中设立党部之事,这是反动分子,是共产党同路人之所为。’说毕不待我解释,蒋经国就走进忠烈祠去了,里面已吹号,我也跟着进去行礼如仪。蒋经国这一种少年气盛的态度,简直目中无人,和当年袁世凯大儿子袁克定的骄傲,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据说当年袁克定去某地阅兵时,阅兵典礼处只派一名军官来迎接,袁克定以为大不恭,即掉头而返,连阅兵典礼也不参加了。
蒋经国这一天气得我发昏至第十三章,回家后倒床即睡,连午饭也未吃。我们报告书上,明明说是香港各党派和民主人士的意见,我为使者应照实报告,总不能‘报喜不报忧’吧?”[6]
大陆之败,蒋先生认为政治工作不如“中共”,恢复政工在军队中的地位,被认为是对抗敌人的一道灵符,所以,谁反对党进入军队,谁就是“反动的子”、“中共同路人”,这原是最简单的两分法,是国民党人的思想原型(Prototype)。
雷震反对军队党化,反对青年救国团,反对特务统治,严格地说,基于良知信念的成分,远超过个人的好恶,《自由中国》的宗旨第一条,就说得明明白白:“我们要向全国国民宣传自由与民主的真实价值,并要督促政府(各级政府)切实改革政治经济,努力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第四条更明确地指出“我们的最后目标是要使整个中华民国成为自由的中国。”[7]
不过国民党内的保守派,他们虽同意《自由中国》这些宗旨,作为橱饰,作为光耀夺目的霓虹灯,而不愿意表里一致。因为“台湾现政权的本质,只是中国大陆旧政权的延续。”[8]舵手的人格和国民党的性格,受环境改变的驱策,有所修改调整,其态度和政治倾向,依然故我。
过完短暂的蜜月期,《自由中国》变成当权派的眼中钉,为了《政府不可诱民入罪》文(第四卷十一期,一九五一年六月),彭孟缉向蒋先生哭诉,指责该文“破坏了台湾的金融管制。”遭彭的特务报复不算,险些捉进宫里。
在《祝寿专号》以前,经国按兵不动。合理的研判,雷震虽然讨厌,不合当局的口味,揭发李基光等敲诈勒索,毕竟无伤大雅,箭头射到蒋先生头上,近乎胆大包天。于是,以周国光名义(台湾的梁效),发出特字第九十九号的“特种指示”,实施反击行动。
《祝寿专号》,本响应蒋的号召,“婉谢祝寿,以六事咨询于国人,均盼海内外同胞,直率抒陈所见,俾政府洞察舆情,集纳众议。”《自由中国》在歌颂之余,说几句真话,并无损于蒋的威望和权力。胡适那篇《述艾森豪威尔总统的两个故事给蒋总统祝寿》,奉劝他老人家努力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乘众势”的元首,更谈不上对蒋先生有何不敬。
然而,经国慌了,蒋先生既是神,神怎么会能受凡人批评呢?
盖着极机密印记的特种指示,共列九条,大意是:
(1)《自由中国》企图不良,颠倒是非,混淆视听,有不当的政治野心。
(2)明确它是思想上的敌人。
(3)《自由中国》的言论,与吴国祯的“滥调”,如出一辙,是中共的“统战阴谋”。
(4)记住大陆失败的历史教训,对于“敌人的思想,思想的敌人”,势不两立。
(5)要求党内和军中刊物,针锋相对,予以驳斥批判。
(6)动员力量,策动反击,以口头宣传,耳语运动,读者投书等方式,使“人们在心理上,产生一种极恶劣的印象,由不相信他们的滥调,进而反对他们的滥调。”
(7)暂时不攻击刊物及个人,只攻击“毒素思想”。[9]
一九五七年一月,长达六十一页的《向毒素思想总攻击》的小册子,在军中发行。
细读全文,除了被国民党奉为暮鼓晨钟的陈腔滥调,了无新意。其观点的幼稚,逻辑引证的牵强,一眼可以认定,是王升之流的手笔。何以国民党人如此惊惶失措?其道理相当明显。《自由中国》的言论,象把利刃,直穿心脏。经国一向扮演孝子忠臣的双重角色,“英明领袖”、“人类救星”的神化形象,岂容雷震等人任意破坏。在经国看来,这是“勤王”“卫道”之战,“对敌人的宽恕,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文章霸气十足,强调国共斗争是“思想对思想的战争”,但又把人的大脑禁锢为一种固定的程式,信共产主义当然不许.个人自由民主不许,违背领袖的意旨
不许,也就是说,任何人的思维活动,仅限于钦定的范围。
官方定下十项准则,[10]细看内容,拉杂零乱,大都是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十条框框。实行起来,除了忠贞的党员,任何人将难免有带帽子、挨棒子的危险。
文章说,思想战场,“始终有激烈的战斗”。胡适《向政府争取言论自由》一文,和吴国祯“公然叛国”,是两个重大战役。妄指胡“破坏团结”,搞“分化”阴谋,“为共匪特务打前锋”。吴使用“共匪”的策略:“挖心脏,钻空隙”,离间“领袖与干部的关系”,“政工人员与部队长的关系”,“救国团与教育界的关系”,“情报人员与民众的关系”。
旋又自我吹嘘地说:“检讨以上两个战役,使我们认识思想战取胜的条件就是以思想对思想,谁的理由充足,谁的理论正确,谁能获得大多数人的同情,就是谁的最后胜利。”
作者认为,凡主张“言论自由”、“军队国家化”、“自由教育”,批评“总统个人”的,一概“荒谬绝伦”。是“共匪的帮凶”,目的:“毁损国民党的声誉”,“打击政府的威信”,“便利共匪间谍活动”,“造成友邦恶劣印象,减少援助。”
散播毒素思想的有哪些人呢?他们是“长居国外的所谓知名学者”,在野党分子,“所谓自由主义者”,“失意的官僚政客”,“好出风头的所谓政论家”,“不满现实人士”,“盲从附和分子”。[11]
然后,逐条批判,我们不妨以奇文共赏的态度,读读下列两段节录的宏论:
“‘取消军队中的国民党党部’。这是抗战胜利时共匪的言论,并不象出自某刊物编者之口,因为某刊物编者是反共的,或者是非共的,他不能说共匪要说的话,但现在他竟然做出了,况且所待的理由,亦同共匪一样,就是军队应该是国家的,不能为一党私有,现在国民党在军队中设立党部,应该取消,将军队归还国家。
上述准共匪的理论似是而非。第一,不明了国民革命的历史。因为国民革命是由中国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亦是中国国民党一手建立的。有中国国民党就有中华民国,没有中国国民党就没有中华民国。现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没有中国国民党领导支持,大家能想象吗?所以国与党,党与国两者是不可分的。第二,反对军中有党的最大理由,是宪法规定‘全国陆海空军须超出个人、地域及党派关系以外’。宪法如此规定是不错的。但他忘记了宪法另一重要规定,即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是开宗明义,为全宪法纲领,亦就是中华民国的立国精神。中国国民党是信仰三民主义的,现在在军中设立党部,以三民主义来教育全国陆海空军官兵与宪法规定中华民国立国精神是符合的。第三,军中设立党部,是革命事实需要。总裁检讨这次大陆戡乱失败,认为基本的原目,就是党部脱离了军队。
……总裁的话买在太沉痛了,我们党员应该知所悔悟,如果有人‘还要跟着共匪和他的尾巴来唱旧调,还要反对军队设立党部,这样下去,不仅是要毁灭自己革命的党国,而且连整个的民族文化和五千年的历史,都要从此一笔勾销,世世子孙,永为俄寇的奴隶,而无自由翻身的日子’。第四,反对军中设立党部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民主国家军队里没有政党活动,象美国军队里就没有共和党或民主党设立的党部。答复这一个问题是简单的。因为一个国家军队组织的如何形成,以及思想和武力的如何结合,是不可能完全与各国相同的。一个军队有一个军队的传统精神,一个军队有一个军队的历史背景,一个军队有一个军队的对敌客观条件及其战斗需要。为澄清此一观念,总裁曾有特别训示,他说:‘我们政工和党务,依美国军队的传统来说,是不易了解的,但是照我们国军的传统,确是非此不可的。大家更应知道,我们国军里的官兵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有党籍的党员,你看军队组成分子,有这样绝大多数党员的成分,如你禁止他党员组织和活动的话,那就等于是共匪朱毛在民国三十五、六年(一九四六、一九四七年)时代,要求我们撤销政工和党员活动一样办法。这无异于要求我们军队全部却除武装,你看行不行呢?’这样,大家就知道我国军队的一切是不能与美国,以及其他民主国家军队相提并论的,其理由即在此。”[12]就胡适《祝寿专题》的文章,该文反驳说:
“某刊物批评总裁个人,阴险毒辣!因为国民革命历史证明,领袖与群众为决定革命事业成败的基本条件。广大的革命群众如果一心一德,坚决服从大智、大仁、大勇的革命领袖的领导,则革命事业必获进展与成功,反之,必然遭遇到重大挫折与失败。阴狠毒辣的反革命集团,对此深深了解,所以他们破坏革命事业的一贯策略,就是攻击革命领袖,分化群众对领袖的信仰。俄帝、共匪在民国三干七、三十八年(一九四八、一九四九年)间,利用各种人士,(如‘民主同盟’及无党无派分子、各种方式,集中共产国际所有宣传力量,诬蔑毁谤我们的总裁,煽惑军民,分化群众,结果总裁被迫引退总统职位,国家失去元首,三军失去统帅,革命失去领导,演出大陆沦陷一幕的悲剧。我们全体军民经过这次革命失败的惨痛教训,深深地知道领袖的重要,同时亦了解共匪阴谋的毒辣,于是重新团结在领袖的周围,要求领袖复视总统职事。这时正是革命最黑暗时期—军事溃败,外援断绝,人心危疑震撼,革命历史不绝如缕的严重关头。领袖为了革命责任的驱驶,毅然决然顺应全国军民的要求,继续领导革命,人心士气为之一振。从三十九年(一九五0年)到现在,七年以来,自由中国全体军民在领袖坚强正确领导之下,一德一心,克服困难,努力迈进,已把国军改造成世界第一流的作战部队,把台湾建设为三民主义的模范省,因而受到友邦人士的敬重,大陆同胞的向往。今后全国军民只要虔诚信仰领袖,服从领袖,继续奋斗下去,一定获得胜利和成功。可是共匪则决不允许我们这么做,一定要重施故技,攻击革命领袖,分化群众的力量,这一点我们看得非常清楚。最近某刊物借替领袖祝寿机会,对领袖施以种种恶毒批评和攻击,其用意显然可见,而其幕后是否有匪谋指使亦难揣测。但我们必须提高警觉,注视其阴谋的发展。”
结论指鹿为马,和中共“和平解放台湾”的攻势,混为一谈。颇有雷震《自由中国》,已和毛泽东互通声气,要把蒋家的天下,瓦解崩溃,这篇“特种指示”,不仅火药气特浓,更是满纸“狼来了”的歇斯底里。
说理说不过《自由中国》,只好采取“说理”以外的办法,先是骚扰,用特务力量,压迫承印该刊的印刷所,拒绝买卖,雷震叹他的苦经时说:
“《自由中国》半月刊的稿子一旦送到印刷所时,各方面的特务就川流不息的跑到印刷所索取已经排好的稿子,拿回去审查后而来找麻烦,他们就可以大邀其功。这些持务本是不学无术,而又带着‘有色眼镜’—成见,来看稿子,据说有警备总部的特务,有宪兵司令部和首都警察局的特务,印刷厂因不胜其烦,所以不愿续印了。还有,特务老爷竟敢命令印刷厂不要给《自由中国》半月刊印刷。后来在台北长沙街的精华印书馆系立法委员陈纪滢介绍的,说他印刷好,排印错字少,中央研究院的东西都是在那里印的。我就移到精华印书馆,并订有合同,由陈纪滢作证人。不料后来陈纪滢撤回‘证人’,且叫精华印书馆不要再印了,以免麻烦。这件事陈纪滢不够朋友,不仅不来帮忙,反来扯腿。关于印刷所的事情,我们在十年功夫里,竟换了七个厂,还说了不少的好话。”[13]
其次,以挖墙脚、卧底的惯技,制造雷震的困扰。
《自由中国》第二十卷第二期一九五九年出版,登了两则读者投书。它们是《军人也赞成反对党》和《革命军人为何要以‘狗’自居?》署名的为陈怀琪。
《自由中国》的编辑部,处理这样敏感性的读者投书,显然,没有认真调查核实作者的真伪,防范经国的恶作剧,“无处不是战场,无时不是战斗”的点面战术。出刊不久,陈怀琪即写就万余字的长函,要求雷震“来函照刊”。《自由中国》于两期后,虽予更正,陈不满意,乃在党报《中央日报》,官报《新生报》,军报《青年战士报》,和《联合报》,以广告方式,全函揭载。
陈怀琪仅一收入菲薄的军人,他哪来的钱支付巨额广告费呢?谁在幕后指使插手,已不言而喻。跟着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自诉,责雷犯“伪造文书”、“诽谤”和“有利于叛徒之宣传”等三项罪名。在此同时,警总下达公函,谓该投书有“匪谍”嫌疑。《自由中国》发表的反驳声明,除《联合报》和真正独立的《公论报》照登以外,党报只字不刊。
陈怀琪其人的背景来历,官方讳莫如深,仅日本《读卖新闻》的记者若莱正义,略知一二:
“陈怀琪一切讲话,完全依照写好的稿子照念。不敢多讲一字,由于要控告《自由中国》半月刊,故暂迁来台北居住(福州街的陆军服务社)。
‘这次广告费一定花了不少钱?’若莱问。‘为自已名誉计而不得不如此,且系借贷而来。’”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日,雷震接获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官的传票,规定于次日下午一时应讯。
庭讯经过,有雷的自述,可供参考:
“三月三日下午一时二十五分,我到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庭应讯,殊不料有一百多位学生已在法院检察庭门口等候。因为检察庭不能旁听,他们等我出来后始散去。还有一位青年人,一定要送我一百元台币,帮助讼费,青年人之有正义感,由此可见一斑。此外除《自由中国》社职员外,还有《自立晚报》社长李玉阶和青年党领袖夏涛声、诗人周弃子诸先生。李、夏二人还携带机关图章来,必要时给我作保之用,但检察庭未要交保。检察官为谢俊峰,广东人,习法律。另有一位书记官,文笔则不通。我进入检察庭后,检察官对我说:‘雷先生,我对你很敬仰。’又搬张椅子给我坐。检察官告诉我说:陈怀琪控告你三个罪:‘伪造文书’、‘诽谤名誉’和‘触犯惩治叛乱条例第七条:有利于叛徒之宣传’。旋由检察官开始问话,我除口头答复外,并将陈怀琪投书贴在一个本子上送交检察官。最后检察官嘱我补个书状。我于四时二十分退出。在庭外等候的学生和新闻记者围拢来问我许多话,我说:‘现已进入司法程序,不愿作进一步的说明,’谢谢各位关心!’
胡适先生很焦急,曾打几个电话来。是日下午六时模样,我去南港中央研究院。胡适倒杯酒给我喝,说给我压惊。他盛称我之出席法庭受讯,是最文明的。”[14]二十天后,雷再度应讯,雷说:
“三月二十三日,地方法院检察处又送来一张传票,嘱我于三月二十五日出庭应讯。我届时出庭,又看到陈怀琪和他的训育主任陆伯琨。陆告我‘伪造文书’来诽谤他。检察官问我何以要登出这件投书?我答复说:‘我反对国民党在所有军队中,包括宪兵警察等持有武力的机关里设立国民党党部,那是违反现行宪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的基本国策的。’检察官又问我对军中政治教育意见如何?我说:‘在军队中宣传宪法,我是赞成的,而宣传任何党派的党义我是反对的。’检察官又问我参加过党派没有?我答说:‘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五月七日国耻纪念日在东京加入国民党的。回国后做过国民党南京特别市党部常务委员,我是民国二十四年(一九三五年),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监察委员,第六届连任。国民党总裁来台后,擅自取销了第六届中央委员,而另设‘改造委员’,我是改造委员会下面设计委员会的设计委员。由于主持《自由中国》半月刊而批评了国民党及其政府,民国四十三年(一九五四年)由于登了一篇《抢救教育危机》而被国民党总裁开除国民党党籍,现在是一个无党派的人了。”[15]
当局的真实用意,十分模糊,可能是一种吓阻,给雷震一个明确的警告,“你再胡来,我们就不客气了!”,也可能借此试探一下国外舆论反应,特别是美国的官方态度。
出乎国民党人意料之外的,党内的开明派如成舍我、胡秋原等,并不以当局的手段做法为然,认为这场官司打下去,国民党和政府“一定名誉扫地”。原任发行人的胡适,也挺身而出,撰《容忍与自由》一文,委婉地向蒋氏父子档表态,因此,当局暂时鸣金收兵,讼案告一段落。
当局的“宽大”,原希望雷震有所警惕,其奈,雷顽强固执的个性,和追求信念的精神,只同意停火,而不停战,且挑战性愈来愈强,相对地国民党的敌性也愈升愈高。一九六0年九月四日,终在事非得已的情况下,下令逮捕雷震。
其实,政府明知“在今日国际形势下必发生于我不利之反响”,[16]蒋先生于拘雷之外有很多途径,足资选择,如查禁《自由中国》,强迫改组等,可是,当局“经过长期慎重考虑”的结果,宁可采取前者的原因,打击萌芽中的新党,乃成为捕雷的主体目标。
四日上午九时,雷震和该刊主编傅正,经理马之骕,会计刘子英同时自住宅带走,送进西宁南路三十六号的保安处“黑牢”内,“先用疲劳讯问,继则威胁利诱”,强迫刘子英承认是中共派遣的间谍,且雷预知全部内情,俾造成雷震“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九条)的罪名。
经国用过相同的方法,对付情敌任显群,比康熙皇帝单靠文字狱整人,的确技巧上,大跨一步,也容易判十年徒刑。另一方面,单从《自由中国》所刊过的文章中,“断章取义,东拼西凑,张冠李戴,和改头换面”,罗织雷的罪名,究难昭信于世人。
特务机构先派洪国式和雷同间,拟由洪诬雷为“匪谍”。讵料,雷说“洪国式不但不肯诬陷我,反而同情我,要我说话当心。”
洪国式这着棋失败了,改向刘子英下手。雷说:
“因为刘子英是我担保入台的,抵台时又住在《自由中国》社里面,而我又一再给他介绍工作。如果刘子英能够自认是匪谋而又告诉了我,那就可以课我以叛国之罪,在‘莫须有’的表面上,总比较好看一点。至于这样做法,是否丧尽了良心和伤天害理,那就完全不顾了。过去许多王朝时代就不必说了,为了家天下和个人统治起见,清末的那位慈禧固是如此,民国的袁世凯亦复如是。刘子英在受不住威胁利诱的情形下,就‘自认是匪谍,而且告诉了雷震。’被迫缮写‘自白书’而六易其稿,始得警备总部当局和国民党中央党部主持‘雷案’的人,大为满意。其条件则是警备总部,当然就是国民党及其政府豢养刘子英的一生和其大陆的家属”。[17]
逮捕雷震,举手之劳;防悠悠之口,可就不简单了。九月五日,警总政治部主任王超凡举行记者招待会,一口咬定雷“涉嫌叛乱”,但事实如何,搪塞以对。又说:警总系根据“惩治叛乱条例”第十条采取行动。第十条规定,在戒严区域内,不论犯本条例之罪者为军人,抑为非军人,概由军事机关审判。
王超凡同时以书面文件,公开指责《自由中国》的言论文字,涉嫌叛乱,国民党中央党部,不甘落后,亦以言论摘要配合。
司马桑敦在其《雷震与〈自由中国〉半月刊》一文中,摘要归纳如下:
“(1)倡导反攻无望。引用《自由中国》第七卷第七期的《反攻大陆问题》中文例:‘而马上就要回大陆这一假想,又是颇为渺茫。一个国家的一切做法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渺茫的假想之上,这是太不稳健了。一群人在这样一个渺茫的假想之上活动,哪里会生死以之、全力以赴?’文件作者认为这种说法影响民心士气,莫此为甚。
(2)主张美国干步我国内政。引用《自由中国》第十八卷第六期社论:《中国人看美国的远东政策》中说‘假若美国今后改换一个方式,把这种经济援助的重心,不专放在各国的政府上面也放在各国的人民,或严格规定凡接受美援者,必须遵守国内言论自由、保障人权、一切案件公开审判、经济政策符合平民大众利益,及司法独立等为前提条件,那我们相信东南亚各国没有一国的人民会反对这种干涉’。又引用《自由中国》第二十二卷第十二期社论《欢迎艾森豪威尔总统访华》文:‘试想,如果由上而下的改革竟被事实证明为无法走通之路,则中国将面临怎样一个可怕选择,流血?政变?还是让绝望来销蚀人民的反共意志?’文件作者认为这篇社论,将‘流血’‘政变’来激动艾森豪威尔总统干涉我内政。
(3)煽动军人愤恨政府。文例引自《自由中国》第十七卷第四期社论:《我们的军事》内有:‘但军人生活的困难,内心的苦闷,实已相当的严重’,‘这种现象,还不够严重吗?任其发展下去,我们军事将成一个什么样子,真可以使你想起来发抖!’文例又引《自由中国》第二十卷第二期读者投书《革命军人为何要以‘狗’自居?》等文,认为《自由中国》用意在煽动军人情绪,为其企图颠覆政府重要对象之一。
(4)为共匪作统战宣传。引用《自由中国》第十九卷第八期社论:《认清当前局势展开新运动》,内有:‘于是乎台湾一天一天地走向孤立的道路。这种统治的结果,使整个政治机能愈来愈僵固,政治的格局愈来愈狭小’,又有:‘我们兹举几项最需要办的事项如下:取消一党专政;取消党化军队;取消浪费青年生命,制造个人势力的青年反共救国团;取消党化教育。’文件作者认为这些文字均证该志煽动海内外人民,颠覆政府,另组政府或投向其他政权之阴谋。
(5)挑拨本省人与大陆来台同胞间感情。引用《自由中国》第二十三卷第二期社论:《台湾人与大陆人》,内有‘司法成了政治乃至政党的工具’。除司法以外,警察与税吏是各行各业的人经常接触的,他们的横行霸道,更为一般人民所最感头痛,无怪乎这三个部门在省议的质询中称之为‘台湾三害’。‘可是在若干台湾人的心目中,统治台湾的是大陆人’。
又引用《自由中国》第十九卷第七期社论:《台湾人对陈内阁的期望》,内有:‘在中央各院部会中竟没有一个台湾人,这是不是能够使台湾人相信我们已经恢复了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呢?’
文件作者认为这是该刊挑拨拨台湾人不应受大陆人的统治。
(6)鼓励人民反抗政府流血革命。引用《自由中国》第二十二卷第十期社论:《反共不是黑暗统治的护符》,内有:‘自古至今,统治者太专横、太霸道、太自私,以至叫人忍无可忍的时候,大家就要冒着生命的危险来反杭的。’”
又引用同期另一篇社论:
“《我们为什么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反对党》内有:‘国民党如果执迷不悟、自私自利,那么只有等待再革命吧!再流血吧!’文件作者认为自南韩与土耳其政变后,《自由中国》一再为文鼓动人民效法韩土政变,掀起流血革命,以图颠覆政府。”[18]
证明经国在下令拘捕雷震之前,早做好一切周详的准备。简言之,发动舆论,使用特务手段,发挥军法制裁的力量,而且,有不达目的誓不休的决心与气魄。
雷震被捕的消息,不胫而走,熟悉台湾情况的观察家,认为是意想中事,但外国报纸,仍惊奇不已,圣路易城的《邮讯报》发表社论说:
“叛乱的定义是‘意图叛乱却因缺乏公开的行动而无法达到之行为’。显然的,在中华民国反对蒋总统就是叛乱。雷先生的《自由中国》杂志,据说曾刊载过那些讨厌的看法。例如,蒋总统的政府太弱,无法光复大陆;党化蒋总统的军队;美国应该监督其对台湾美援的处置,以保障人权。这些意见听来都不象叛乱,美国政治人物在总统竞选中要说比这些更坏得多的事物。”[19]
其余如《纽约时报》、《基督教箴言报》、《时代周刊》、合众社等,无不先后著文大加挞伐。
美国参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傅尔布莱德,气愤不已也公开评蒋,他说:“也许他(雷震)是一个恶棍,但看样子,却象是清算反对党。”[20]
九月十三日,蒋先生亲自出马,向访台的美国西海岸记者访问团,解释捕雷的原因,“系该刊所登的文章,对‘共匪’有利”。他相信“已有匪谍在该刊幕后作活动”等等,最后,蒋先生故意卖关子:“我不愿作进一步的评论,因为这件案子尚在侦查中。”[21]
官方一口咬定,雷案是法律事件,其实谁都知道那是政治事件,它的用心,是在逃避世人指责。青年党籍的监察委员陈翰珍,即持此说:“雷案根本不是法律问题,完全是因雷震组织中国民主党的政治问题。”[22]
法律问题也好,政治问题也好,蒋已一意孤行,只好蛮干到底。
军事法庭,发挥高度的工作效率,于二十七日公布起诉书,起诉内容,一无新颖之处,主要说,刘子英接受傅学文的派遣,策反雷震,为匪宣传,雷知情不报,另一名马之骕,曾参加南下工作团,经警总侦讯,由雷军外候审。
起诉书发表的前三天,《自由中国》的编委及主要撰稿人殷海光、夏道平和宋文明三人,共同发表声明,表示愿对该刊的文章,自负文责,但当局的对象是雷震,故未予理会。
两星期后(十月八日),军法处走完过场,便匆匆结案,以“煽动叛乱罪”判雷震有期徒刑十年,剥夺公权七年;刘子英陪葬,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公权八年;马之骕有期徒刑五年;傅正因撰文“攻讦政府,论调激烈”,交感化教育三年。
国民党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字狱,在天人共愤的情形下,急速落幕。
雷震下狱,蒋先生父子为之释然,再无需担心岛内的反对声浪,刚刚要出土的新党,亦因此寒流霜雪而摧残。但国外正义的怒潮,却奔腾狂卷。
加州大学教授斯卡拉宾诺,发表在《纽约时报》的文章说:
“……雷震的罪名,经失败主义直到颠覆政府,但是他的真正罪名,非常简单,他打算领导一个对杭国民党的真正反对党。
……最近盛传……蒋经国正在握权。统治秘密警察的蒋经国,不是美国的朋友,在台湾住的人,最怕的就是他。
国民党有理由畏惧象中国民主党有生气的新党派,此点毫不足异,甚至拥护国民党的人士如胡适,及第三势力如张君劢,目前也很恐俱,或在私下批评。自由中国在哪里呢?它自然不在大陆上,但也没有在台湾。”[23]
詹姆斯·H·泰勒牧师这样反问着:
“起诉书中‘该刘子英图报犹恐不及,断无任意攀诬(雷震)之理。’这说法是错误的。随便看一看历史上记载的就非常多,有的人们甚至捏词出卖朋友。基于这段错误的说法,雷震被假定‘明知刘子英系匪帮派来使其自己为共党工作的匪谍’。
我并不是说雷震并不知道此事,我也不是说他已经知道此事。我只要问,刘子英说他告诉雷震说他是被共产党派来工作的说法(雷震对此点已予否认),是否就足以构成他确己知道的事实呢?”[24]
美国舆论的抨击,是站在美国利益的立场,评雷论蒋,国民党所受到的羞辱,不下于吴国祯事件,或“五二四事件”。但香港报纸,以纯自己人的身分,同样冷峻责骂,署名参斧的一位先生,在《星岛日报》这样说:
“天祸中国!六十年风水‘返转头’,庚子年来了,又要象六十年前一样,祸乱迭见。当年是清朝的末代,措施每多倒逆,戊戌政变,捕杀六君子等,都是末代王朝的衰象。现在正要号召‘中兴’,岂可重蹈六十年前的覆辙?但是,不祥的事,接二连三地来,拘捕政治活动者,闭塞言论,一如当年,怎不叫人不寒而栗?‘中兴’之象未见,反而出现末代衰风,拘捕政治活动者,拘捕出版人,大兴文字狱;可怖之事,孰过于此?庚子是一个可怖的岁序,过了不祥之年,应化庆气为祥知,否则徒嗟年头不对,于大局何补?”[25]
《德臣西报》(CHINA MILL)的社论,用词遣字,近乎淋漓尽致。香港《工商日报》曾予转载:
“全球人士都想知道雷震将来的命运。现在事情似乎明显得很:蒋氏统治台湾一天,可以预料得到的,不幸的雷震,将会象一个反蒋人物张学良一样,不能希望可以获得宽大待遇,张学良遭非正式的监禁,几乎已有二十五年,国民党如容许这些措置,应该抹去自己的愚拙饰词,不要把所据的中国小块土地冠以‘自由’两字了。”[26]
雷震发监执行,胡适等四十人,曾联名请求“特赦”,蒋先生演双簧,交国防部签注。“签注”的结果,不问可知。一九六八年联合国人权保障委员会,致函国府,要求赦免雷三分之一的刑期,蒋先生置之不理,到一九七0年九月出狱,雷在新店军人监狱,整整坐了十年牢,一天不少。
刑满出狱,需要交保,堪称中国司法史上的笑话。写自励诗,致《时与潮》停刊一年。雷案发生不久,殷海光先生受迫害,含恨而终,柏杨下狱,李敖判刑,台湾真的安静了,剩下只有喊“蒋总统万岁”的声音了。
注释:[1]殷海光著《剖析国民党》中译本,《南北极》月刊。一九七五年二月第56-57期,第2-5页。
[2]史量才在南京晤蒋,蒋要《申报》停止攻击南京政府,史不允。且说:“你有枪杆子,我有笔杆子!”蒋不悦,下令戴笠,杀史于沪杭公路上。
[3]司马桑敦著《雷震与〈自由中国〉半月刊》,香港《明报》,第60期(一九七0年十二月),第62-69页。
[4]同[3]。
[5]一九七五年选举前夕,白雅灿散发传单,要求蒋经国公布私人财产等,遭判无期徒刑,现羁狱中。
[6]雷震著《雷霎回忆录》,香港《七十年代》,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出版,第378一379页。
[7]同[6],第28-29页。
[8]同[1]。
[9]同[6],第109-111页。
[10] 同[6],十项准则是:
①不违反三民主义。
②不违反反共抗俄国策。
③不违反国家民族利益。
④不违反领袖意旨。
⑤不为共产主义帮凶,及对匪俄种种政治阴谋寄予同情。
⑥不带有蔑视国家,及崇拜个人自由主义色彩。
⑦不自我鄙弃民族文化传统。
⑧不曲解政策,或故作惊人之论以耸动听闻,煽惑群众。
⑨不散播悲观颓废思想,助长失败主义,压低军民同仇敌汽情绪。
⑩不妨碍国内外团结。
[11]同[6],第124-126页。
[12]同[6],第125-136页。
[13]同[6],第1010-102页。
[14]同[6],第68页。
[15]同[6],第69页。
[16]同[6],第160页。
[17]同[6],第294--295页。
[18]同[3],第62-69页。
[19]同[6],第32页。
[20]同[6],第35页。
[21] 同[6],第9-10页。
[22]同[6],第193页。
[23]同[6],第37页。
[24]同[6],第40-41页。
[25]同[6],第55页。
[26]同[6],第52--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