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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宋代儒教新教义改革的前奏
一 儒教新教义的远期前奏
独尊儒术之时,董仲舒借助阴阳家的理论,建立了一套天人关系的新理论。其要点是:人和天同类,所以可以通过气为中介发生感应。人行为的善恶,都会引起天的反应。行善,天就降下祥瑞;作恶,天就降下灾异。人,主要指君主,应该密切注意天的反应,以检点自己的行为,以免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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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百年之后,到西汉末年,这套理论就出现了问题。对于同一历史上的天象,董仲舒和刘向,刘向和其子刘歆,说法就各不相同。(1)儒者谷永、杜邺等,或慑于权势的威力,或为了一己之私利,对所谓灾异的解释,也不相同。
东汉前期,儒者王充全面考察了天人感应学说的种种事件和理论,否定了天人感应学说,证明了天道自然才是对天人关系的正确解说。所谓天道自然,就是说,天赋予了万物的生命之后,就不再事事干涉它们:儒家说夫妇之道取法于天地。知夫妇法天地,不知推夫妇之道以论天地之性,可谓惑矣。夫天覆于上,地偃于下,下气烝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中间矣。及其生也,天不须复与也。由子在母怀中,父不能知也。物自生,子自成,天地父母,何与知哉!及其生也,人道有教训之义。天道无为,听恣其性,故放鱼于川,纵兽于山,从其性命之欲也。(《论衡·自然》)这就是说,天地生育万物之后,就任它们随其本性生活,而不再干涉它们。对人,也是如此。有人说,假如君主个个都像尧、舜那样,天也就不必谴告了,实际不是如此,所以天要谴告。但王充说:“天能谴告人君,则亦能故命圣君。择才若尧、舜,受以王命,委以王事,勿复与知。今则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废德,随谴告之,何天之不惮劳也!”(《论衡·自然》)所以在王充看来,谴告的理论是不成立的。而人们之所以认为天要谴告,不过是据人事来推测天道:且凡言谴告者,以人道验之也。人道,君谴告臣。上天谴告君也,谓灾异为谴告。夫人道,臣亦有谏君。以灾异为谴告,而王者亦当时有谏上天之义。其效安在?苟谓天德优,人不能谏。优德亦宜玄默,不当谴告。万石君,子有过,不言,对案不食,至优之验也。夫人之优者,犹能不言,皇天德大,而乃谓之谴告乎?
夫天无为,故不言灾变。时至,气自为之。夫天地不能为,亦不能知也。腹中有寒,腹中疾痛,人不使也,气自为之。夫天地之间,犹人背腹之中也。谓天为灾变,凡诸怪异之类,无小大薄厚,皆天所为乎?牛生马,桃生李,如论者之言,天神入牛腹中为马,把李实提桃间乎?(《论衡·自然》)王充这个自然无为的天,也就是假设其可以入牛马腹中的“天神”。这一点,往往被研究者所忽略。在王充看来,天不为灾变,也不谴告君主。但天这位“百神主”(《论衡·辨祟》)、上帝这位“公神”(《论衡·死伪》)是存在的,只是它自然无为,不出灾变以谴告人。因而,儒者主张法天而治,也应该无为才对:《易》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垂衣裳者,垂拱无为也。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惟天为大,惟尧则之。”又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周公曰:“上帝引佚。”上帝谓虞舜也(2)。虞舜承安继治,任贤使能,恭己无为而天下治。
《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黄帝、尧、舜,大人也。其德与天地合,故知无为也。(《论衡·自然》)天仍然是儒教的天,上帝仍然是儒教的上帝。不同的是,董仲舒认为,这个上帝是通过发出灾变,不惮烦、不辞劳地絮絮叨叨地谴告着君主,犹如一个唠叨不停的老人。王充则认为,天和上帝垂拱无为,使人和物都按照自己的本性生活,从而达到无为自化的目的。
这是对天人之际的新的解说。魏晋时代的自然观念,正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天人关系之上。王弼最精辟地阐述了天道自然思想,以致何晏称赞说:“仲尼称后生可畏。若斯人者,可与言天人之际乎!”(何劭《王弼传》)而何晏的称赞也说明,天道自然观念,乃是儒教的一种新的天人之学。这种天人之学否认灾异谴告,但不否认上帝的存在。并且主张,人应该效法天地,实行自然无为的政治。
在王弼那里,上帝仍然是存在的,它是“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对于上帝,祭享也是必要的:“享帝之美,在此时也”(王弼《周易注·益》)。天命仍然是不可违背的:“天之教命,何可犯乎!何可妄乎!”(王弼《周易注·无妄》)。但天命不是絮絮叨叨,而是见于不言:“以淳而观,则天地之心见于不言,寒暑代序,则不言之令行乎四时,天岂谆谆者哉。”(王弼《论语释疑·阳货》)天道仍然是效法的榜样,而效法天道,就应该自然无为: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王弼《老子注》第五章)故则天成化,道同自然……凶者自罚,善者自功……百姓日用而不知其所以然。(王弼《论语释疑·泰伯》)全其自然,不急其荒病,除其所以荒病。上承天命,下绥百姓,莫过于此。(王弼《老子注》第五十九章)这就是从王充到王弼关于天人之际的主张,这是儒教中关于天人之际的第二种主张。
不过这种新的主张当时仅在部分儒者之中流传,并没有造成儒教教义、教理的改革。朝廷之上,仍然是天人感应占据着统治地位。魏晋南北朝时代,甚至更加重视天对人的反应。这一时期写就的、带有志书的两部重要史书:《宋书》和《魏书》,在记录灾异的《五行志》之外,又增添了《符瑞志》(《宋书》)和《灵徵志》(《魏书》),记录历代或者本朝所遇到的天的表彰。
唐代前期,儒者们主要致力于礼仪制度的建议,《开元礼》是他们的最高成就。对于天人感应,他们没有提出新的见解。对于天道自然,也没有很多的讨论。并且由于政局的变幻多端,需要天命的支持,天人感应学说一度曾异常兴盛。
但是唐代建国之初,君臣们检讨前代祥瑞的虚妄,从皇帝李世民开始,对祥瑞的兴趣开始降低。此后的继任皇帝,也不断下诏,要求少报或不报祥瑞。总体来讲,对天人感应的兴趣,在唐代是开始降低了。
唐代后期,以柳宗元的《天说》、刘禹锡的《天论》为代表,天道自然观念重新抬头。《天说》认为,天地不过是“大果蓏”。它不能赏功,也不能罚恶,也不“哀且仁”。从柳宗元的《天说》中,我们看到了《老子》的“天地不仁”。但是,柳宗元感谢这不仁的天,因为它给唐代降生了房玄龄、杜如晦这样的良相(《视民诗》)。也认为这不仁的天能够保佑有德者:“天集厥命,惟德受之。胤怠以弃,天又佑之。”(《天对》)而所谓德,就是儒者的仁德:“载扬于雅,承天之嘏。天之诚神,宜鉴于仁。神之何依,宜仁之归。”(《贞符》)而唐朝的建立,也是受天命的结果:“唐既受命,李密自败来归。”(《唐铙歌鼓吹曲·兽之穷》)天,仍然是上帝。它仅仅在大事上过问人事,并不屑于赏功罚过之类。
数百年后,曾国藩作《圣哲画像记》,其中谈到了善恶报应观念,可算是对柳宗元天不赏善罚恶的注脚。
曾国藩说,期望报应,乃是一种低级的心态。刚刚读了一点书,就希望有功名的回报;做了一点好事,就希望有加倍的报赏。这就像去买酒、买菜,和人计较斤两、价格一样。他因此也用买卖作比喻。比如有三个商人,一个欠了百十个钱的债务,就怨天怨地;另一个,出纳动辄千金,百十个钱的有无,根本不当回事;而那黄金百万的富商大贾,成千上万的钱也不暇计较。商人尚且如此,何况上帝,所管的事有多么重大,如果对你那点小事,都要合计着如何报赏,那将会多么劳累!因此,上帝是不管这些小事的,人们的吉凶祸福都是天命。作为君子,应该安于自己的命运:商之货殖同,时同,而或赢、或绌;射策者之所业同,而或中,或罢;为学著书之深浅同,而或传,或否;或名,或不名,亦皆有命焉,非可强而几也。
古之君子,盖无日不忧,无日不乐。道之不明,己之不免为乡人,一息之或懈,忧也;居易以俟命,下学而上达,仰不愧而俯不怍,乐也。
不赏善,也不罚恶,只是对于小事。但天仍然是上帝,天命仍然是存在的。天命,管的是王朝兴亡的大事,也是个人的命运。曾国藩的话,可算是对柳宗元《天说》的脚注。
刘禹锡不同意柳宗元的《天说》,作《天论》论证“天人交相胜”。认为“天之所能”,在“生万物”;“人之所能”,在“治万物”。天,“非有预乎治乱”。由于天只管生不管治,所以万物就“以力相胜”。由于人要治理,所以要“以理相胜”。人的努力,就是力求使人理战胜以力相胜的天理。其结论是:“天不预乎人”。
柳宗元批评刘禹锡的《天论》,认为其结论不过是“非天预乎人”,因而和自己的主张无甚差别,甚至是为《天说》作疏。并且批评刘把乱归于天理,把治归于人理,这是“过德乎人”,“过罪于天”。柳宗元认为,“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答刘禹锡天论书》)。从柳宗元和刘禹锡的争论中,我们同样看到了王充天地生人,但“天道无为,听恣其性,故放鱼于川,纵兽于山,从其性命之欲”(《论衡·自然》)的天道自然思想。
从王充,经王弼、郭象,到柳、刘,儒者们在艰苦地探讨新的天人之学,但当时未能成为儒教教理的主流。他们的思想,作为资源,等待着后人的开发。
二 新的经典和新的圣人
唐朝后期,由于安史之乱的严重破坏,君臣对于儒学的效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在全面反思儒效的过程中,儒者们迫切要求振兴儒教。为了振兴儒教,儒者们开始把眼光投向儒教中一些新的典籍和新的人物。这新的典籍是《中庸》、《大学》和《孟子》,新的人物就是孟轲。
首先是陆贽,为了劝告唐德宗以诚信对待臣下,开始援引《中庸》对至诚的论述。接着是欧阳詹,著《自诚明论》,专门赞颂《中庸》的明诚思想。权德舆主持明经考试,其策问中道:《大学》有明德之道,《中庸》有尽性之术。阙里宏教,微言在兹。(《全唐文》卷四八二)所谓“阙里宏教,微言在兹”,等于说这两部著作乃是全部儒学的理论核心。在国家考试中如此推崇这两部著作,等于给儒者们指明了治学的方向。
在推崇这些新典籍方面,韩愈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韩愈参加省试,著《颜子不贰过论》,认为圣人是“抱诚明之正性,根中庸之正德”。他援引《中庸》关于明诚的论述,认为颜回是“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不失”的贤者。他的《原道》,援引《大学》之教道:《传》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这里所说的《传》,就是《大学》一文。在韩愈看来,由正心诚意到明明德于天下,才是真正的儒者之道。
韩愈之后有李翱。李作《复性书》,明确援引“《大学》曰:致知在格物”。一直讲到治国平天下,认为这样就能与天地相参。唐末,又有陆希声援引《大学》,说明复性的目的在于治国平天下。
这些并不完全的列举说明,唐朝后期,《大学》和《中庸》确实受到了儒者们的特殊重视。
与《大学》、《中庸》同时,受到特殊尊崇的典籍是《孟子》。《孟子》原本只是一本子书,据说汉朝初年曾一度立于学官,但在独尊儒术以后就受到了冷落。后来虽然有赵歧、郑玄、刘熙等人为《孟子》作注,但不过视之为一般儒家子书,和《晏子》、《曾子》、《公孙尼子》、《孙卿子》等书并列。
唐朝后期,《孟子》以及孟轲本人受到特殊重视。首先是韩愈在《原道》中把孟子作为孔子以后先王道统的唯一继承人。他说孟轲之后,道统失传。在《送王秀才序》中,韩愈叙述了孔子没后先王之道的传授流变,进一步阐发了孟轲对于继承孔子之道的首要功绩。韩愈说道:吾常以为孔子之道大而能博,门弟子不能遍观而尽识也,故学焉而皆得其性之所近。其后离散,分处诸侯之国,又各以所能授弟子,原远而末益分。
盖子夏之学,其后有田子方。子方之后,流而为庄周。故周之后,喜称子方之为人。荀卿之书,语圣人必曰孔子、子弓。子弓之事业不传……孟轲师子思。子思之学盖出曾子。自孔子没,群弟子莫不有书。独孟轲氏之传得其宗。故吾少而乐观焉……故求观圣人之道,必自《孟子》始。
在这篇序中,韩愈还指出,这个秀才王埙,也是一个为文“好举孟子之所道”,“信悦孟子而屡赞其文辞”的人。
孟子之外,被韩愈所称道的大儒还有荀子和扬雄。从为文这方面说,韩愈常常把孟、荀、扬相提并论,又把他们和屈原、司马迁等相提并论。从为道这方面说,韩愈则认为荀与扬都不如孟子:孟氏,醇乎醇者也。荀与扬,大醇而小疵。(《读荀》)荀与扬也,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原道》)他曾设想像孔子删《诗》、《书》,削《春秋》一样,“削荀氏之不合者,附于圣人之籍”(《读荀》)。
在韩愈看来,振兴儒教的重要前提,是辟佛老,即排斥佛教和道教。他赞颂孟子,首先也是赞颂孟子辟杨、墨:孟子云:今天下不之杨,则之墨。杨、墨交乱,而圣贤之道不明,则三纲沦而九法斁,礼乐崩而夷狄横。几何其不为禽兽也。故曰,能言距杨墨者,皆圣人之徒也。扬子云云:古者杨、墨塞路,孟子辞而辟之,廓如也。夫杨、墨行,正道废,且将数百年,以至于秦,卒灭先王之法,烧除其经,坑杀学士,天下遂大乱。
及秦灭汉兴,且百年,尚未知修明先王之道。其后始除挟书之律,稍求亡书,召学士。经虽少得,尚皆残缺,十亡二三。故学士多老死,新者不见全经,不能尽知先王之事,各以所见为守。分离乖隔,不合不公。二帝三王群圣人之道,于是大坏。后之学者,无所寻逐,以至于今泯泯也。其祸出于杨墨肆行而莫之禁故也。
孟子虽贤圣,不得位,空言无施,虽切何补?然赖其言,而今学者尚知宗孔氏、崇仁义、贵王贱霸而已。其大经大法,皆亡灭而不救,坏烂而不收,所谓存十一于千百,安在其能廓如也?然向无孟氏,则皆服左衽而言侏离矣。故愈尝推尊孟氏,以为功不再禹下者,为此也。(《与孟尚书书》)孟子辟杨、墨的问题也被韩愈带入了国家考试。他所制的“进士策问”中有:问:夫子既没,圣人之道不明,盖有杨墨者,始侵而乱之。其时天下咸化而从焉。孟子辞而辟之,则既廓如也,今其书尚有存者,其道可推而知不可乎?其所守者何事?其不合于道者几何?孟子之所以辞而辟之者何说?(《昌黎先生集》卷一四)在韩愈看来,当时儒学遭挑战的情况,比起孟子时代则更加严重:“释老之害,过于杨墨”(《与孟尚书书》)。他推崇孟轲,希望能够完成辟佛老的任务,使儒教得以振兴。
在对待孟子的态度上,柳宗元和韩愈基本相同。柳宗元不但称赞孟子的为文,同时也把《孟子》和《论语》并列,尊之为“经言”(《报袁君、陈秀才避师名书》)。在柳宗元眼里,《孟子》的地位不仅高于其他儒学诸子书,而且高于已被尊为经的《左传》和《谷梁传》。
韩愈和柳宗元的态度对当时的儒者起了一种导向的作用,那些追随他们为文的儒者,大多也都认同他们对孟子的推崇。到唐朝末年,皮日休上书朝廷,请求将《孟子》立为国家考试的科目之一。其理由是:臣闻圣人之道,不过乎经;经之降者,不过乎史;史之降者,不过乎子。子不异乎道者,孟子也。舍是子者,必戾乎经史。又率于子者,则圣人之盗也。夫孟子之文,灿若经传。天惜其道,不烬于秦。自汉氏得其书,常置博士以专其学。故其文继乎六艺,光乎百氏,真圣人之微旨也。(《请〈孟子〉为学科书》)他认为,从汉代以后,《孟子》遭到冷落,这是一种浅薄和害怕正道的表现。他指出,从古以来人们争论的许多重大问题,《孟子》一书都作了很好的回答:古之士以汤武为逆取者,其不读《孟子》乎?以杨、墨为达智者,其不读《孟子》乎?由是观之,《孟子》之功利于人,亦不轻矣。(同上)唐朝时,《庄子》、《列子》等都是国家考试科目,通晓这些著作的士人,都可以通过考试取得做官的资格。皮日休认为,读了这些书,可以做个方外之士,可以做个洪荒时代的百姓,但都不可能对教化有所补益,也不可能挽救国家的危难。他建议撤掉《庄子》、《列子》等书,把《孟子》列为科目。并且表示,假如这么做没有实效,自己甘愿承担责任:“既遂之,如儒道不行,圣化无补,则可刑其言者。”(同上)唐代后期儒者对《大学》、《中庸》和《孟子》的尊崇,为儒教的振兴做了经典上的准备。尊崇孟轲,建立道统说,也为儒教的振兴准备了新的圣人。
三 新的理论准备
从整体看来,唐朝后期主张振兴儒教的人们,心目中的儒教仍然是汉代的儒教:法天而治,礼乐教化,等等。但是,天人感应思想较之以前,有所减弱。其证据,一是韩愈否定董仲舒,认为孟轲之后道统失传;二是柳、刘论天,认为天不预乎人。天既然不预乎人,人事就只能依赖自己的努力。
建中年间,唐德宗因自己的失误,引起兵变,逃到奉天。在检讨事变原因的时候,他认为这是天命,不是人的失误。陆贽为此上了一道《论叙迁幸之由状》,其中说道:天所视听,皆因于人;天降灾祥,皆考其德。非于人事之外别有天命也。(《资治通鉴》卷二二八)陆贽举例说,当年祖伊斥责殷纣,就是因为殷纣说什么“我生不有命在天”。陆引经据典,反复说明福祸由人:人事理而天命降乱者,未之有也;人事乱而天命降康者,亦未之有也。(同上)而要能搞好人事,最重要的又是以至诚之心对待臣下。陆贽援引《中庸》道:“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物之性。”若不尽于己而望尽于人,众必绐而不从矣。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物者,事也。言不诚则无复有事矣。匹夫不诚,无复有事,况王者赖人之诚以自固,而可不诚于人乎?(陆贽《奉天请数对群臣兼许令论事状》)从陆贽开始,人心、本性问题日益成为儒者的热门话题。柳宗元的《永州龙兴寺西轩记》道,他在居室临江一面的墙上开了一窗,原本昏暗的室内顿觉明亮,由此他悟及人生:夫室,向者之室也;席与几,向者之处也。向也昧,而今也显,岂异物耶?因悟夫佛之道,可以转惑见为真智,即群迷为正觉,舍大暗为光明。夫性,岂异物耶?孰能为余凿大昏之墉、辟灵照之户、广应物之轩者,吾将与为徒。
由于儒教不能为他“凿大昏之墉”,他转向了佛教。他赞扬佛教“与《易》、《论语》合”,就是说佛教在论心性方面与儒教是一致的:浮图诚有不可斥者,往往与《易》、《论语》合,诚乐之。其于性情奭然,不与孔子异道。(《送僧浩初序》)孔子无大位,没以余言持世。更杨、墨、黄老益杂,其术分裂。而吾浮图说后出,推离还源,合所谓“生而静”者。(《大鉴禅师碑》)“生而静者”,即《礼记·乐记》所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柳宗元认为,这就是儒教的人性论。而佛教关于心性的学说,在他看来,不仅不与儒教相反,而且还是儒教的功臣。
按柳宗元的理解,人生而静,就是人性本善。在这一点上,儒佛二教又是一致的:其道以无为为有,以空洞为实,以广大不荡为归。其教人,始以性善,终以性善,不假耘锄,本其清静。(《大鉴禅师碑》)柳宗元认为,性情问题是个根本问题。只有把一切问题都归结为性情问题,才算是找到了问题的根源。而在这个问题上,儒教与佛教是一致的:道本为(按:一作“于”)一,离为异门;以性为姓,乃归其根。(《无姓和尚碑》)佛教对性情问题讨论的深入,使柳宗元觉得在那里找到了自己心灵的归宿。
刘禹锡在《赠别君素上人》一文中,讲述了他怎样为解决心性问题从儒教转向了佛教:曩余习《礼》之《中庸》,至“不勉而中,不思而得”,悚然知圣人之德,学以至于无学。然而斯言也,犹示学者以室庐之奥耳。求其经述而布武,未易得也。
晚读佛书,见大雄念物之普,级宝山而梯之。高揭慧火,巧融恶见,广疏便门,旁束邪径。其所证入,如舟溯川,未始念于前而日远矣。夫何勉而思之邪?是余知穾奥于《中庸》,启关键于内典。会而归之,犹初心也。(《赠别君素上人引》)于是他得出结论:《中庸》提供了深奥的、最高的“不思”、“不勉”的境界,佛教为达到这个境界提供了门径。
和他们相反,另一部分儒者,则要为建立儒教自己的独立的心性理论而努力。首先是韩愈,在《原性》中,正式提出了“性三品”说: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性之品有三,而其所以为性者五;情之品有三,而其所以为情者七。
韩愈的性三品说是对董仲舒以来儒教人性理论的总结,他的后继者则努力把儒教的人性理论向前推进。
韩愈之后,他的学生皇甫湜也著《孟荀言性论》,杜牧有《三子言性辩》。《三子言性辩》力求超出性三品的框架,建立新的人性理论。此外,还有郑俞,著《性习相近远赋》。而对儒教心性论做出了实质性贡献的,是李翱的《复性书》和陆希声的《道德真经传》。
《复性书》以《中庸》、《乐记》为基础,认为人人都有一个清静的本性。《中庸》说:“天命之谓性。”李翱据此认为,所谓本性,就是“天之命”:“性者,天之命也。”(《复性书上》,《复性书中》)这个天命的本性,就是清静:敢问:何谓天命之谓性?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
李翱认为,《乐记》中这句话,和《中庸》、《大学》、《周易》等书一起,构成了儒教完整的人性理论,只可惜长期以来,人们未能发现这一点,遂认为儒者们不能弄清人性问题,而那些企图弄清这个问题的人才纷纷求助于佛教、道教。
这个清静的本性,由于情欲的迷惑,才产生了恶: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皆情之所为也。情既昏,性斯匿矣。非性之过也。七者循环而交来,故性不能充也。(《复性书上》)这种情况,好比水,也好比火。水的性是清的,泥沙使它变得浑浊,但并非水本来不清。火的性是明的,烟雾使火不明,但并不是火性本来不明。假若情不发作,性就会光明:情不作,性斯充矣。性与情不相无也。虽然,无性,则情无所生矣。是情由性而生。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由情以明。
情不是自己产生的,而是由性产生的。性不能自己表现出来,只有借助情,才能表现出来。但是,情虽然不可避免,却可以节制。圣人制定礼乐,就是为了节制人们的情欲,使人们归复本来的善性:圣人知人之性皆善,可以循之不息而至于圣也,故制礼以节之,作乐以和之……视听言行,循礼法而动,所以教人忘嗜欲,而归性命之道也。(《复性书上》)人性本静就是人性本善,李翱把《乐记》和孟子的性善说统一起来了。礼乐的作用就是要人归复本来的善性,礼乐的作用得到了新的解释。
所谓圣人,就是能保持本性的人:“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如果能够归复本性,也可以成为圣人:圣人知人性皆善,可以循之不息,而至于圣。(《复性书上》)也就是说,只要复性,人人都可以成为圣人。这是李翱《复性书》对儒教理论的重大贡献。虽然孟子等先秦的儒者已经说过“人皆可以为尧舜”,但从汉代开始,儒者们就无人再敢讲这样的话了。李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提此事,自然是受了禅宗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满足了儒者们的宗教需求。
李翱对《中庸》的理解,和前人多不相同。他自己也有所觉察。于是他自设问答道:昔之注解《中庸》者,与生之言皆不同,何也?
曰:彼以事解者也;我以心通者也。
所谓“事解”,就是原原本本地按经书的本义去理解经书;“心通”,就是按自己的理解去解说经书。这也就是后来所说的“六经注我”和“我注六经”两种方法的雏形。如果说啖助、赵匡等人注解《春秋》,就是依赖于心通,那么,李翱则更加明确而自觉地把这样一种方法形成了概念。这种方法,也为宋代理学奠定了基础。
陆希声和李翱一样,认为人的本性都是一致的、善的,情欲使人的趋向不能统一。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复性:夫人之性大同,而其情则异。以殊异之情,外感于物,是以好恶相缪,美恶无主。将何以正之哉?在乎复性而已。(《道德真经传》第一章)向则情之所生,必由于性。故圣人化情复性而至乎大同。(同上)陆希声还认为,老子主张归根复静,《周易》说的“复,见天地之心”,说的都是复性:“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天地以圣人之心为心也。故凡物芸芸,复,则归其根;庶事靡靡,复,则归于理。理者,事之源也;静者,动之君也;性者,情之根也。“人生相静,天之性”;感物而动,人之情。情复于性,动复于静,则天理得矣。(《道德真经传》)性,也就是理。在事在物为理,在人为性。复性,也就是复归天理。这样的命题,已经是理学的命题。
由于唐末的战乱,唐代后期儒者的理论探讨没有能够持续下去。他们把自己的思想作为遗产留给了后世的儒者。
【注释】
(1)参见《汉书·五行志》。
(2)即上帝告诉虞舜,应该“引逸”。《中国儒教史》认为此句意为“上帝就是虞舜”,误。见拙著《中国儒教史》上卷,第591—5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