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谘议局与资政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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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由于各省国会请愿代表的上书已经递到资政院,众议员便强烈要求搁置其它议案、首先讨论“速开国会”案,这时会场顿时“声浪大作,议场骚然”。

在此情况下,议长只好同意先议“速开国会”案。随后,罗杰等议员相继上台发言,全场轰动。在表决时,民选议员们主张用起立进行表决。群情激昂之下,会场上的议员竟然全体起立,即便是那些钦选议员和王公世爵也不例外。在欢声雷动中,会议的气氛达到高潮。据当时凭票入场旁听的《民立报》记者报道:“此次资政院表决此案时,自王公以及民选议员全体赞成,三呼万岁,外人脱帽起敬,电告本国。”

在资政院放言高歌的自由气氛中,会场渐趋平静,议员开始平心静气的讨论预算、教育等方面的议案。1911年1月10日,首届资政院大会圆满结束。应该说,资政院作为中国议会政治的首次尝试,表现得如此有声有色,实在是出乎世人的意料。譬如当时辩论最为激烈的弹劾军机案,便差点让奕劻等人去资政院接受议员们的质询。资政院的这种大胆行为,对于军机大臣乃至清廷的尊严和威信来说,可谓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隐然已有三权分立之态。

可以想象,位高权重的奕劻等人当时是何等的尴尬和恼怒,就差不能派人冲进资政院将这些大胆的民选议员们给统统抓起来了。

议员们除了在会场上行使自己的权利外,很多西方民主政治的萌芽也在悄然形成,譬如政党的组织和地方自治的兴起。早在1906年,“预备立宪宜先组织政党”的呼声便此起彼伏。1906年12月,郑孝胥、张謇、汤寿潜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以迎合清廷的预备立宪。1907年3月,康有为以保皇派为班底成立了帝国宪政会,初具政党之雏形。

1907年10月,梁启超策划成立政闻社,以马相伯为名义领袖,鼓吹立宪政治,可惜不到一年便被解散。办政闻社的时候,梁启超本想拉拢湖南才子杨度加盟,但杨度不甘居于人下,后来他自己创立一党,这便是1907年5月在东京成立的宪政公会。不过,后来杨度被张之洞等人保荐入了宪政审查馆,宪政公会无人打理,于是也就自然消亡。

在当时的资政院中,隐然形成两派,一派是劳乃宣等人发起的帝国宪政实进会,俗称“白票党”,另一派是政学会,俗称“蓝票党”。在国民大请愿运动中,以请愿同志会和各省谘议局议院为班底形成的宪友会,当时的势力也很大。另外,资政院的几名活跃议员罗易、长福等人在1911年6月组织了辛亥俱乐部,并在各地发展支部,会员一度达到200多人。除此之外,地方上还有一些立宪团体,如吉林自治会、贵州宪政预备会等也都相继出现。

地方自治也是预备立宪的一个重要内容,正如两江总督端方所言,“非立宪无以自存,非地方自治无以植立宪之基础”。1909年1月,民政部便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和《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交由宪政审查馆核议,随后经朝廷正式颁布。

由此,各省地方都开始筹办地方自治事务,如城镇设立议事会和董事会,乡设立议事会和乡董事,各设自治公所作为办事之地。其中,议事会议员和董事均由选举产生,经费出自地方,地方行政官负有监督之责。为了更好的实行地方自治,各省在宪政审查馆的指导下,纷纷设立自治研究所,以学习自治章程,造就自治职员。在1910年到1911年,各省和地方都初步设立了各级自治组织,尽管最终没能很好的运作,但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从谘议局、资政院、组织政党和地方自治等实践活动来看,筹备立宪的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则民众(主要是地方士绅)的政治参与热情将持续升温,最后将象洪水一样无法阻挡。

换句话说,政治改革一旦启动,便只能前进而不能倒退,否则民众爆发出来的能量是极其可怕的。从动机上来说,清廷是希望以立宪来换取万世一统、江山永固,但是,任何改革措施的结果都是各种力量较量后的妥协,并不是设计者可以完全控制的。譬如清廷设立谘议局和资政院,其本意要的是驯服的咨询机构,可是孽种一旦诞生便会自行滋长,它们一旦真的履行起民主和监督功能的话,它就不再仅仅是个橡皮图章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引进西方民主的运作方式对破除中国传统政治的固习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如选举制度破除了传统政治的非竞争性,议会政治挑战了专制统治的非公开性,组织政党克服了民众参政的非组织性,地方自治瓦解了集权体制下的非自主性。加之当时的新闻限制未严,其舆论的公开助势,更是缓解了信息的非对称性,民众也得以畅所欲言。

毫不夸张的说,这些来自于结构性的变化,不是革命,胜似革命。在立宪党人和民众的的努力下,假以时日,中国沿袭了两千多年的专制体制向现代民主体制逐步转型,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