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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路运动不太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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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任的邮传部领导盛宣怀偏偏在一个不恰当的时间推出了一个稍欠妥当的政策,那就是在皇族内阁成立后的第二天,宣布了“铁路干线国有”政策。按照这个国务院第一号令,宣统三年(1911年)前所有集股商办的干线,必须由国家收回。
盛宣怀早年跟随李鸿章办理洋务,曾经办轮船招商局、电报局和织布局等,一度还被张之洞聘请经理汉冶萍公司。后来,盛宣怀受命督办铁路总公司,也算是搞经济建设的行家里手。后来,袁世凯势力起来以后,他因与袁不和,其权力大部被夺。1906年,铁路总公司先后被唐绍仪和梁士诒主管,盛宣怀很是失意。直到后来袁世凯被赶下台,盛宣怀才得以复出,出任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上台伊始,便决定执行干路国有政策,首当其冲的便是粤汉、川汉铁路,并重新起用了前不久因照相问题被免职的端方为督办大臣。
从道理上来说,铁路乃国民经济之命脉,民间修建和管理的确有不妥之处。盛部长经营铁路建设多年,其想法不能说不对,只是做法也未免心急了点。他在宣布政策不到半个月,便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订了巨额借款修路合同。更不明智的是,盛宣怀明知此政策势必引起反对,却在上谕中宣称“如有不顾大局,故意扰乱路政,煽惑抵抗,即照违制论。”盛宣怀的决定,对当时民情汹汹而政府威信丧失殆尽的情况完全考虑不足。
果然,消息传出后,湖南、湖北、广东等地千人集会,要求朝廷收回上谕,并声称“如有外人强事修筑,则立即集全力抵抗,酿成巨祸亦在所不顾”(和如今招引外资投资内地的热情度对比,国人观念在百年间已是判若两人)。不过,在湖南巡抚杨文鼎和湖广总督瑞澂或软或硬的手段下,加上保路会内部的分化,两湖的保路运动也渐趋消沉。广东的保路会虽然得以开展活动,但也未掀起大的波澜。
但此时的四川却风云突变,掀起了更为猛烈的保路风潮。1911年5月16日,川省铁路公司紧急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决定向四川总督王人文请愿。王总督见群情汹涌,只得答应代为上奏,请求暂缓接收。不料奏章上去后,反遭到朝廷的斥责,说川路公司“亏倒巨款,殃民误国”,连王人文也被申饬。
当时的川省铁路董事会实际上是由四川立宪派领袖蒲殿俊等人控制,他们请愿速开国会的要求被朝廷拒绝,而这次对于盛宣怀的“铁路国有”政策更是极为的愤慨。按当时邮传部的办法,湖南湖北的路股照本发还,广东路股发六成,其余四成给无利股票,四川路股则只退还现存的七百余万两。
对此办法,川路股东拒不同意。6月17日,川汉铁路股东、谘议局议员和各界代表成立“保路同志会”,要求将股本照数发还。对此,盛宣怀声称政府不能把从全国老百姓聚集到国库的钱,用于补偿民办铁路公司由于自己经营不善所造成的亏损。如果要将已用之款和亏损之数照数发还,就必须要以川省财产为抵押再借外债,双方无法达成妥协。话说回来,盛宣怀拒绝由政府支付川路公司原先亏空的部分股资,虽说有一定道理。但是,政治决策不能斤斤计较于经济利益,而更应该着眼于政治上的大局。可惜的是,盛宣怀的表现更象一个商人。就在双方争论不休的时候,盛宣怀和端方失去了耐心,8月中旬,他们派人强行接受了川汉铁路宜昌至万县段工程。